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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發表于 2020-8-1 20:10:36 | 2020-8-3 18:02編輯
王岳分尸慘案

原文1:
~王岳今天聯系合作又失敗了。他一邊坐在屋子里抽著煙,一邊撫摸著自己右前臂上那個鳳凰的紋身。
~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分析1:
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是王岳的房間。雖然有些距離,但是辨認王岳右前臂獨有特別的鳳凰紋身,加上朝夕相對能辨認王岳的身型,不會有錯。王岳的房間燈依然亮著,所以大伙兒要注意他依然在他的房間,不是難事。

原文2: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門怎么這么熱。”夏雨詩摸了摸門突然說道。
~窗戶上王岳的身影已經不見,但是透過窗戶似乎能看到著火了!

分析2:
大伙兒從集合,在外頭通過窗戶知道王岳在房內,再一起來到王岳房間門前,沒有人單獨行動。夏雨詩發現門的溫度升高,火災也是剛發生不久的事。而大伙兒再次往外跑,從外面確認王岳的房間著火了。

原文3:
~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大家顧不上看這肢體都是什么,手忙腳亂的到樓下準備拿水撲滅火勢。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分析3:
門被撞開,這意味著門開的方向是往內。防盜鎖舌是伸出,這代表門鎖是用鑰匙鎖上。火勢被撲滅后,在床底下發現王岳房間的鑰匙。犯人想要帶出一個概念,兇手和王岳一齊在一間反鎖的房間,大伙兒從樓下來到王岳房門那么短的時間,兇手在房間內把王岳給殺了后分尸,然后焚尸。門的確是上鎖,但是是犯人在布置好一切后從外面上鎖。把門撞開后,趁著撲滅火勢那么混亂的情況中,犯人是有機會渾水摸魚將鑰匙拋在床底下,誤導其他人困在他設計的理密室中。

原文4:
~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
~萬幸整個房間里沒有什么助燃物,不至于燒得面目全非……
~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
~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房間里落了厚厚的一層灰,除了一個鐵架子床外啥都沒有。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

分析4:
汽油為助燃劑,而蠟燭為明火,是讓汽油燃起來的開關。這需要一個動力,把蠟燭推/拉倒。外頭轉動門的把手提供動力,纏繞在把手上的線是完成機關的齒輪。請參考圖1,如果門的把手的線,是直接捆綁在蠟燭,當外頭轉動門得把手,是上下晃動;也就是這項運動是無法產生足夠的拉力讓蠟燭倒下。請參考圖2,如果纏在把手的線,是繞過鐵架子床的床腳(可以是其他部位),外頭轉動門的把手讓緊繃的線產生拉扯的動力,足以讓蠟燭倒下而點燃汽油引發火災。是大伙兒嘗試把王岳叫出來的當時,轉動門的把手而觸動機關,引發火災。
房間中央的蠟燭淚,證明了蠟燭燃燒了好一段時間。用在機關上的線,應該是十字繡用的線。十字繡的線主要材料是棉,而把棉線浸泡在汽油讓其被汽油浸透,以上火苗能極易燃燒。然而纏繞在門把手的棉線,因為燃燒的溫度不足(金屬把手吸熱)而得以存留下來。忘了說王岳有抽煙的習慣,點燃蠟燭是用王岳的打火機吧!

原文5:
~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
~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
~但是還能看到王岳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刀口。
~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
~但是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

分析5:
在精密的犯罪過程,犯人的每一項舉動,都是有一定的理由,沒有多余的舉動。王岳被犯人割開脖子遇害后,為什么要這么麻煩分尸?而且分尸后,為什么還要在尸塊上澆上汽油,再設計一個機關和密室焚尸?分析1已經確認,當時王岳是在房間的窗戶,背對著大伙兒。不過當時的王岳已經死了,已經被分尸了。王岳看起來還是整體,是因為犯人把他的尸塊,利用液氮暫時粘合在對應的部位。液氮能把肉凍住,而尸塊之間的血水被冷凍凝固,是最好的粘合劑。在凍僵的尸體上淋上汽油并引起火焰,高溫會融化“固態血水”,讓拼湊成人形的尸塊能瞬間倒塌崩潰。
本謎題作者是在太有良心,特意在警方的尸檢報告指出,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我想,這誤差是指尸體經過急凍這過程吧!這里要排除尸塊是用線或者魚線之類的工具縫合在一起,因為謎題中并沒有說明尸塊切緣有縫合的痕跡。而且被凍僵的尸塊更容易立在窗戶邊,而還是新鮮又柔軟的尸體不容易塑成“站立”的姿勢。

原文6:
~(4月30日)4點鐘大家回來,由于沒有煤氣,我們只好用汽油助燃木炭來湊合的做點飯,不過為了避免危險,只用了很少的量。
~(5月1日接近晚上8點)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

分析6:
王岳在4月30日,晚上7點的晚飯還活著。4月30日晚上7點后的某個時段遇害了。用在現場的汽油為助燃劑,經過兩次做飯對比汽油的存量,正式了犯人作案用的汽油取自于廚房。

原文7:
~“王岳死哪去了?”看著就差王岳沒到,孫梓閻嘟囔了一句之后走出了宿舍樓,“這家伙在干什么。”
~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
~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我們商議了一下,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分析7:
孫梓閻的舉動非常奇怪,當大伙兒在大廳集合,發現王岳沒有下來的時候,他帶領大家往外走出去,而不是直接到王岳的房間拍門。架構王岳房間發生火災的機關,其中的棉線,矛頭直指孫梓閻那套十字繡。還有是孫梓閻的背包似乎特別的空,幾乎都肯定能放下小型鍘刀。救火趁混亂的當時,他也完全有機會把王岳房間的鑰匙扔在床底下。加上案發后大伙兒都把宿舍樓都搜了一遍,排除第七個人存在以及作案的可能,所有房間的窗都裝上護欄也排除了任何人通過窗戶逃跑的假設。

犯人就是孫梓閻。


張土姬墜樓慘案

原文8:
~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
~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
~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

分析8:
王岳遇害后的那個晚上,孫梓閻和莫鄧琦互有不在場證明,而李大美和夏雨詩互有不在場證明。張土姬在晚上獨自溜出去外面,而且當晚也不愿意和其他人住在同一個房間。

原文9:
~那個人的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不遠處一個手機落在地上。……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土雞的骨頭都摔碎了,原本還算好看的臉也摔得稀爛,看起來似乎是從高處墜落。……那么唯一可能的地方,只有閣樓。
~“這里有東西。”孫梓閻的話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分析9:
張土姬不愿意和他人同在一個房間,是因為張土姬要等待時機到閣樓取回她的艷照。能想象當晚張土姬到1樓取鑰匙,然后到閣樓的陽臺。由于環境黑暗,張土姬依賴手機微弱的光線尋找檔案袋。不料張土姬失足從閣樓的陽臺墜落喪命。王岳寫的字條,字跡是真的而不是仿冒?整篇謎題沒有任何線索,指向有人能仿冒王岳筆跡一事。加上排除敘述性詭計誤導讀者的手法,相信這長88個字的紙條的確出自王岳之手。大伙兒在4月30日抵達宿舍樓,才知道有閣樓一說,所以王岳不可能在出發前傳紙條。如果這過程是屬實,那么出現更多的疑問需要推理。

原文10:
~但在兩人分手后很久,我一個人在街上逛街的時候看到兩個人一起走進了一間酒店,只是當時土雞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
~4點鐘大家回來……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上去催一下吧。”土雞也是一臉的不高興。……這時我注意到土雞看著王岳的尸體,眼神復雜。

分析10:
王岳是威脅一方,張土姬是被威脅一方。在大伙兒上島隨機分的房間后,張土姬有可能收到紙條是在下午3~4點這段時間,或者是7點后王岳遇害前這段時間。謎題中特別注重張土姬對王岳的感覺,這是我過度推理嗎?晚飯前的張土姬,對于王岳的身體接觸是反感的,也因為是被威脅一方,也不好發脾氣。而晚飯后的張土姬,不排斥王岳同行;而且王岳死后,張土姬不是表露如釋重負、憎恨大快人心這類極端的表情,眼神復雜代表內心矛盾。矛盾,是因為長期被威脅而不甘,忽然王岳愿意結束這段關系卻遭到毒手。大膽假設,張土姬是在晚餐后大伙兒在房間的那段時間,收到這張字條。

原文11:
~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
~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分析11:
張土姬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設好陷阱,讓張土姬自己跳進來。很明顯犯人知道張土姬的平衡感不好,犯人也對張土姬的身高臂長了如指掌。只要把張土姬擺在極度危險的情況下,只要她失去平衡,張土姬就從陽臺掉下來。兇手沒有伸手把張土姬推下去,但是設計環境把發生意外的概率提高到一個驚人的高度,這算是概率殺人。
犯人不會是王岳,以下是王岳為犯人不和諧的理由:
1)王岳真的要把艷照和存檔還回給張土姬,沒理由特地帶到島上還。
2)設計這樣的陷阱,王岳需要對宿舍樓非常熟悉,而且需要提早做準備。謎題中沒有說明大家在以前就了解島上的情況。
3)王岳的手機還留著張土姬的艷照,這豈不是和他的舉動沖突?
4)王岳阻止張土姬打開液氮,避免受傷。如果起了殺機,他還會救下張土姬嗎?

原文12:
~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分析12:
王岳沒有傷害張土姬的念頭(液氮救人一幕),也沒有計劃把所有的艷照還給張土姬(手機留著部分艷照),然而交給張土姬的紙條的確是王岳的筆跡。根據分析10,張土姬是在4月30日,7點晚飯后收到紙條。那么王岳很可能是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迫寫下這段話。殺害王岳的是孫梓閻,而設計概率殺人加害張土姬的真兇,也是孫梓閻。

原文13:
~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

分析13:
能自由活動到閣樓把檔案袋貼在陽臺的外側,只有下午3~4點,或者是7點晚餐后。謎題中沒有任何線索,指孫梓閻帶第二雙45號鞋,所以下午3~4點這段時間不可能做到在閣樓留下鞋印。而王岳遇害后到閣樓檢查,發現45號的鞋印,也證明了孫梓閻在晚餐后這段時間去了閣樓一趟。
如果我們把王岳的死,和設計張土姬的意外是孫梓閻一人所為的順序捋一捋,將會是如下
1)孫梓閻以利器要挾王岳,親筆寫下紙條后把他殺害。
2)孫梓閻穿上王岳的鞋子(小腳穿大鞋),來到閣樓陽臺,把檔案袋貼在陽臺的外側。
3)孫梓閻回到王岳房間,還鞋子以及密室布置。
4)孫梓閻把紙條塞進張土姬的門縫,張土姬發現紙條的內容。
5)孫梓閻來到大廳,把鈴按響,揭開王岳的死。
6)張土姬為了取回艷照,在夜深人靜之際,踏入為她設計好的死亡陷阱。

至于孫梓閻如何得到張土姬的艷照,有理由相信計算機系的學霸,有能力竊取王岳電話或者電腦里頭的資料。
結合前面分析兇手不是王岳的理由來看,孫梓閻不刪除王岳照片很可能是因為王岳手機沒電了,沒法刪除

犯人還是孫梓閻


孫梓閻消失之謎

原文14:
~快到晚上十一點了,急促的鈴聲響起。
~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己人之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就走了出去。
~“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分析14:
經過王岳和張土姬兩人的命案分析,孫梓閻是犯人。所以孫梓閻的消失,根本就是自導自演的把戲。第一,他的離開前給莫鄧琦留下一個假想,島上除了他們還有外人在。第二,半小時內在漆黑的夜晚中,行走1公里的路程,平均每分鐘要走33米,這幾乎是不怎么可能發生的事。

原文15:
~外面很黑,夏雨詩貼心的打開了手機的手電筒給我們照明。可是到了地方,我們卻并沒有發現孫梓閻的影子,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
~偏西側的房間,我們當中只有孫梓閻的房間在3樓偏西側!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我們三人連忙返回走。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

分析15:如分析14所懷疑,這500米的路途十分不好走。孫梓閻留下這樣的信息,是要把他們三人引到一個離開宿舍樓相當遠的距離,而這距離與環境足以讓他們無法確認某些事情。正如原文所描述,孫梓閻所在的房間,是三樓偏西側,所以也許是他的6號房間,或者隔壁的7號房間。而這心理暗示,讓其他人認為孫梓閻出現的房間應該是3樓6號房,他自己的房間。由于距離,連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也無法看清房間的情況,只能看見在窗戶的孫梓閻所有的一舉一動。孫梓閻在三樓屬于高處,在眺望遠處夏雨詩手機的手電筒,完全能夠預測距離以及回到宿舍樓的時間。

原文16:
~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
~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分析16:
孫梓閻沒有受傷,這次把戲所用到的血,是他出發前5天事前準備好。血液抽離身體,會變質、凝固等問題,通常血液都會加入EDTA為了不讓血凝固,而且也能在低溫保存好些日子。其實有在質疑謎題中判斷血跡的方向,最后隊友們討論后決定相信作者給的線索。這場景有兩處特別,第一是大廳的血跡順著樓梯往上,直到3樓孫梓閻的房門前,這部分血跡確保沒有人下樓。第二是孫梓閻房門前面地上血跡,要從房間走出去一定會破壞血跡。為了配合這兩點,以下是推理孫梓閻的犯案過程。
1)把莫鄧琦留在房間后,孫梓閻回到自己的房間(6號),從背包取出預備好的血漿。
2)把血漿往房里飛濺,留下沾著血跡的繩子,關上門后來到1樓。(離開6號房,門前還沒血跡)
3)在電子鈴旁邊留下紙條,按響電子鈴后,迅速躲進廚房對面的房間(準備好鑰匙)。通過貓眼觀察下來的3個人。
4)3個人離開后,拿掉鑰匙串,帶著血包來到大廳,制造受傷的假象,往3樓6號房的方向移動,到了后把門打開。因為不必進入房間,所以沒有離開破壞血跡的可能。躲入3樓的7號房。通過7號房的窗戶,在漆黑中觀察他們手機發出的燈光,估計他們的距離。
5)他們抵達指定地點后,孫梓閻把7號房間的燈打開,然后上演一場被人在后面用繩子拉扯的獨角戲。
6)演得差不多,發現他們的燈光往宿舍樓靠近,把燈關掉。孫梓閻躲在7號房。因為他手拿著鑰匙串,所以不必擔心三人會挨間房間搜查,被發現他的存在。

孫梓閻沒死。


莫鄧琦和夏雨詩之死

原文17:
~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分析17:
莫鄧琦毫無疑問是被孫梓閻從背后偷襲,勒死。孫梓閻躲在3樓的7號房,聽著莫鄧琦房間的動靜,待莫鄧琦開門出來時尾隨,莫鄧琦在廚房的時候背對著下樓的樓梯,給了孫梓閻機會,孫梓閻偷襲殺人。莫鄧琦有非死不可的理由,就是他的手機錄下來孫梓閻“遇害”的過程。只要分析這支錄影,孫梓閻的獨角戲就會穿幫。計算機系出身的孫梓閻知道,刪除這支錄影是沒有用的,因為落到警方的手中,警方有能力復原里面被暫時刪除的數據。

原文18:
~“大美,現在你回我的房間,把門鎖好,沒有警察來敲門一定不要打開門。聽話。”……“我要去求證一件事情。大美,相信我。”
~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夏雨詩為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

分析18:
夏雨詩的死,我也不確定在不在孫梓閻的計劃中。王岳的死是謀殺、張土姬的死是謀殺、莫鄧琦的死是謀殺,然而夏雨詩如果不出去找真相,應該根本不會遇害。而且夏雨詩遇害的方式,是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這代表孫梓閻在一種很倉促的情況下,要把夏雨詩置于死地,所以出現過度殺戮。孫梓閻離開島前最后的工作,是要在島周圍留下“第七人”的痕跡。相信夏雨詩找到孫梓閻,也發現事情的真相,被孫梓閻追殺至宿舍樓大門,夏雨詩逃不過一劫慘遭毒手。

原文19: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

分析19:
相信孫梓閻連李大美也不放過,電子鈴聲就是希望她能夠從房間出來。孫梓閻所需要的,是李大美留下的那本記錄這幾天慘劇的日記。


孫梓閻5月2日的記錄

原文20:
~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
~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
~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分析20:
孫梓閻在礁石留下他的血跡,為了誤導他的尸體已拋入大海。孫梓閻穿上準備好的雨衣和鞋子,在島上到處留下痕跡,假裝島上有第七人的存在,然后把一切都燒毀。孫梓閻要把這一切的罪名,都推給這位不存在的第七人。

原文21: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分析21:
因為島沒有任何手機和網絡信號,所以孫梓閻事先在外準備好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和電話,并且植入轉賬和發消息的小程序。孫梓閻通過這個方法,在5月2號早上自動發送消息和轉賬給快艇師傅,然后晚上8點等待快艇師傅把裝著他本人的木頭箱子,送運離開浮墨島。


孫梓閻的殺人動機

原文22:
~決定把App繼續做下去……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App活躍用戶量開始逐步下降,到了現在下降已經超過了30%,現在已經2個多月都沒有接到廣告也沒有收入了
~張土姬和夏雨詩達成了共識,在App推出一個眾籌欄目。

分析22:
探閱APP就是孫梓閻的全部,然而這心血已經朝夕不保。什么方法都試過了,可惜探閱APP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原文23:
~土雞家里很有錢,她也常常說來和我們一同創業相當于磨煉,等磨煉夠了,她就回她家里的公司上班去了。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
~今天土雞說,她家里的人不看好我們App,拒絕給我們進行投資。

分析23:
對孫梓閻而言,探閱APP是他的全部。然而張土姬和王岳的所作所為,在孫梓閻的眼中是赤裸裸的背叛。孫梓閻要殺的前二目標是他們,會是有一種報復的心態吧!

原文24: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但是他們承諾在1年期間會幫助我們進行包括熱搜和App排行榜在內的宣傳運作后,我覺得這件事情還是可以拼一把的。”孫梓閻的語氣還是這么的充滿了信心。

分析24:
孫梓閻看見救活探閱APP,是要在熱搜保持曝光率。要保持曝光率,必須有好的題材為炒作。試問,有什么題材能比,五死一瘋,浮墨島這不解之謎?孫梓閻要親手創造這個不解之謎,讓這話題永遠不沉。


事件還原

大學時代,孫梓閻、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和李大美6人一起組建了“探閱”APP。大學畢業后6人決定把APP繼續做下去,孫梓閻使用了自己的獎學金作為資金,同時也接一些廣告維持APP的運行。而王岳和張土姬曾為戀人關系,二人分手后王岳心有不甘,開始用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繼續保持關系。
去年開始,APP活躍用戶量下降,逐漸接不到廣告,面臨關閉風險。此時一條登上熱搜的謀殺案進入了孫梓閻的視線。在找廣告四處碰壁,實在無路可走的時候,孫梓閻決定制造一起謀殺案讓APP登上熱搜,從而救活APP,為了足夠吸引眼球,這起謀殺案要足夠離奇,因此孫梓閻開始了自己的籌劃。

孫梓閻謊稱自己拉到了贊助,哄騙眾人登島,給自己創造了一個絕佳的“暴風雪山莊模式”的背景。去醫院獻血,在血庫中留下了自己的血液樣本,為后期自己詐死現場的血跡留下比對的對象。同時借用同樣的手段提前抽取了大量自己的血液作為自己詐死的道具。提前給眾人準備了雙肩的大背包,用于隱藏自己帶上島的用于分尸的鍘刀。提前準備了十字繡,其實是為了隱藏制作延時道具用的線。甚至有可能島上的液氮和帶有縫隙的木箱也是他提前準備好的,或者是他曾上島考察過現場時知道現場有這些東西,才利用這些制訂了相應的計劃。因可能曾提前上島考察過或至少知道島上物品的詳細資料,所以也知曉無欄桿的閣樓的存在,因而帶了張土姬的艷照上島,意圖布局讓張土姬墜樓。

后,眾人登島,孫梓閻開始自己的計劃。首先利用3點-4點這段自由活動的時間,將自己準備好的與眾人鞋碼不同的鞋子等物藏于島另一端的山洞中。7點眾人回房間后,孫梓閻來到王岳房間,脅迫其寫下了讓張土姬去閣樓取艷照的字條后將王岳殺害。后穿著王岳的鞋子來到閣樓,將裝有張土姬艷照和U盤的檔案袋貼在閣樓陽臺外側適當位置,留下王岳鞋子的足跡,返回王岳房間,利用鍘刀分尸,液氮連接尸體,將尸體擺放在屋外透過窗戶能看到尸體手臂紋身的位置,灑好汽油,將蠟燭放于房間中間,綁好浸過汽油的線繞過鐵床連接在門把手上,將線繃直,后用鑰匙鎖好門離開。下樓過程中至張土姬房間送紙條,后至一樓按鈴,引大家在大廳集合。發現王岳未至后,引大家出樓透過窗戶看到紋身確認王岳本人在房間里,再引眾人來到王岳房間,扭動門把手,細線拉到蠟燭點燃汽油,屋內起火。孫梓閻又引眾人來到樓外透過窗戶觀瞧,此時液氮連接的尸體被高溫恢復成碎尸狀,透過窗戶看不到有紋身的手臂了。眾人再回王岳房門外,撞門,救火,一片慌亂,孫梓閻趁亂將王岳房間的鑰匙扔于床下,偽造密室。第一案成。(手法部分詳見王岳分尸慘案部分分析)

由于閣樓內對張土姬的殺局已經布置好,且紙條已經送到,孫梓閻并不需要再做什么,只需要給自己找一個不在場證明就好,因此他主動提出大家待在一起的建議。張土姬果然未同意。后孫梓閻和莫鄧琦整晚在一起,順利的有了不在場證明。張土姬一人半夜出門去了閣樓,因自身平衡不好墜樓身亡。(詳見張土姬墜樓慘案部分分析)

此時二人已死,孫梓閻開始自己的金蟬脫殼之計。
首先孫梓閻將莫鄧琦留在房間,回自己的房間取出之前準備好的血漿,布置現場。后來到一樓留下字條,按鈴后隱身廚房對面的房間,透過貓眼觀察情況。待眾人依字條離開后,拿鑰匙串,自一樓向三樓自己房間撒血跡,血跡到門口而自己閃身躲進隔壁的房間。通過窗外眾人的手電光估算距離,到合適位置后,開燈,上演一場被人在后面用繩子拉扯的獨角戲。待眾人返回到合適的位置,關燈,躲好。等待眾人發現自己房中的“現場”。(詳見孫梓閻消失之謎部分分析)
之后,孫梓閻躲在三樓觀察著落單的莫鄧琦,等其夜里餓了去廚房找吃的的時候從背后偷襲,目的是奪得他的手機。手中可能錄有“孫梓閻被害一案”的線索,所以孫梓閻必須拿走。而此時,島上除孫梓閻之外已只剩下李大美和夏雨詩二人。
后夏雨詩應該是想到了什么,出門查證,被孫梓閻殺人滅口。此時島上除孫梓閻外已只剩下李大美一人。孫梓閻按鈴欲引李大美出門斬盡殺絕,但李大美沒出門。孫梓閻沒有李大美所在房間的鑰匙,一人又撞不開房門,只能作罷。

孫梓閻依照之前的布置,意圖偽造有他人上島殺人的假象,因此在礁石上留下了血跡,意圖誤導他人認為他的尸體被拋入大海。穿了雨衣和鞋子在島上留下痕跡,偽裝成島上有第七人的存在。
島上手機沒有信號,因此孫梓閻提前偽造好了身份證賬號和電話,植入了定時發送短信的消息,令快艇師傅來島上取木箱。取貨前孫梓閻躲入木箱藏好,借此離開了島。(全文完)

2020-8-3 05:37 上傳

圖1

2020-8-3 05:40 上傳

圖2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11:03 | 2020-8-3 19:31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整個案件的謀劃者)
分析過程如下
一,推理論壇的危機以及機遇
引用
危機
原文1
我們自掏腰包包下了每個月1500元的服務器費用
原文2
App活躍用戶量開始逐步下降,到了現在下降已經超過了30%,現在已經2個多月都沒有接到廣告也沒有收入了
原文3
今天土雞說,她家里的人不看好我們App,拒絕給我們進行投資。
機遇
原文4
孫梓閻看到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
原文5
承諾在1年期間會幫助我們進行包括熱搜和App排行榜在內的宣傳運作。評估我們團隊的能力,要我們2周后交一個中篇推理案件
原文6
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由原文1,2,3可知,推理論壇不容樂觀,面對著崩塌的巨大危機,而從原文4,5,6可知,孫梓閻賭上了自己的未來,而現在只有讓APP上熱搜才有機會翻盤,孫梓閻進而謀劃了一切
二,孫梓閻的提議與旅館布局
引用
原文1
孫梓閻擔心我們大家已經生疏了,提議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體驗一下野外生活
原文2
要去的那個“浮墨島”坐快艇過去需要2個小時
原文3
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
由原文1,2,3可知,孫梓閻選地十分偏僻,與世隔絕
  
三,王岳之死
引用
原文1
關了燈我下樓看到了孫梓閻正在那一臉壞笑的摁著鈴。
原文2
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了大門,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原文3
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
原文4
門怎么這么熱。窗戶上王岳的身影已經不見,但是透過窗戶似乎能看到著火了!
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
原文5
窗門緊鎖,我們還看到了靠在窗上的王岳,短短幾分鐘里被人分尸焚燒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
原文6
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
由原文2,3,5,6可知,孫梓閻提前進入了王岳的房間,從背后用刀殺死了王岳,再用鍘刀將其四肢分離,接著用液氮的極低溫度在陽臺固定體型,制造活著的假象,在從其中引一條繩子一頭掛在門把手上在房門中央放蠟燭,灑汽油,由原文1可知,孫梓閻在計算后將眾人領到外面看到了王岳拄著玻璃的假象,讓眾人更加恐慌。
四,張土姬之死
引用
原文1
只是剛出了旅店大門,就看到一個人趴在旅店門外的地上,地上鮮紅的血液已經干涸。那個人的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不遠處一個手機落在地上。
原文2
土雞的骨頭都摔碎了,原本還算好看的臉也摔得稀爛,看起來似乎是從高處墜落。
女生都住在2樓,而且旅店都有防盜護欄。那么唯一可能的地方,只有閣樓。
原文3
鄧琦在土雞的口袋翻到了兩把鑰匙。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原文4
昨晚王岳死的時候土雞明明還活著的,還和我們說話了,這不可能作假。可是現在,土雞握著王岳的字條死在了我們面前。
原文5
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原文6
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由原文3,4,5可知,再通過死亡的先后順序可知,王岳在死前就將那些艷照放入了閣樓,但卻沒將寫好的紙條交給張土姬,正趕上孫梓閻將其殺死,孫梓閻拿到了紙條離開將閣樓的文件袋和艷照放在極高的地方,再隔夜放入張土姬的房間中,由原文6利用張土姬小腦不發達的特性,使其墜樓而死
五,孫梓閻的失蹤(假死)
引用
原文1
快到晚上十一點了。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
“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原文2
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
偏西側的房間,我們當中只有孫梓閻的房間在3樓偏西側!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原文3
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原文4
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
原文5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由以上原文可知,孫梓閻再次制造假象,由于通道只有一個,所以孫梓閻如果死掉的話尸體并不能憑空消失,由于在黑夜的原因,他們的視角很模糊,孫梓閻提前就抽了血,在樓道中向他房間(3樓6)的方向滴,而孫梓閻待在旁邊的房間(3樓7)制造了自己被綁住的假象,讓大家以為他是在自己房間中,然而并不是,在他們再次恐慌過后回到房間,孫梓閻繼續開始了作案。
六,莫鄧琦之死與夏雨詩之死
引用
原文1
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原文2
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原文3
夏雨詩為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莫鄧琦死因為窒息
原文4
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由原文1,3,4可知
孫梓閻藏在了廚房對面,當莫鄧琦拿取食品時從后面被勒死,夏雨詩在發現了什么后也被孫梓閻用刀殺死。

七,孫梓閻的離開
引用
原文1
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原文2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
由原文1,2可知,孫梓閻預先碼好了程序,在5月2日固定發出信息讓快艇師傅來取箱子,而自己躲在箱子之中,到地方離開,造成了之后箱子中并沒有東西的
場面。

八,對于整個案件的概述(主要故事線)整個案件均為孫梓閻所謀劃,因為他將自己的未來都寄托在了這上面,他必須要讓本個事件上熱搜,他預先買好了鍘刀,罐好了血,選在無人的地方作案。先將王岳分尸殺死,制造不可能死亡的假象,從王岳那里得到了寫給張土姬的紙條,進而利用張土姬小腦不發達將物品放高使其墜死,接著利用黑夜,藏在隔壁的屋子之中制造了自己被勒住的畫面在大門到自己房間的路中灑下血跡,藏在了隔壁的屋中,制造了消失,在廚房對面藏好,當莫鄧琦拿取食品時從后面被勒死,夏雨詩在發現了什么后也被孫梓閻用刀殺死。預先碼好了程序,在5月2日固定發出信息讓快艇師傅來取箱子,而自己躲在箱子之中,到地方離開,造成了之后箱子中并沒有東西的場面。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1 20:13:07
先占個樓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15:54 | 2020-8-3 19:59編輯
本題中的事件為典型的孤島模式,結合海岸邊居民的目擊情況,首先排除島上有其他人存在的可能,也即將兇手局限在島上六個人之中。以此為前提逐個事件分析如下:


王岳被殺事件:
王岳案件的基本情況如下:晚飯后由孫梓閻按鈴召集眾人下樓,來到旅店門外并目擊王岳的身影出現在他房間的窗口,眾人上樓發現王岳房間門已鎖,再次來到門外發現王岳身影消失、房間起火,遂再次上樓撞開房門滅火。現場門窗緊鎖,王岳頸部有致命刀傷,四肢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前,且尸體已燒焦。現場發現鍘刀、蠟燭淚、床下的房門鑰匙和纏繞在門把手上的縫線等線索。

首先解決所謂“不可能殺人”的問題。本案中的不可能殺人包括三個部分:分尸、密室和起火。先說分尸,從目擊到王岳窗前的身影開始,所有人都是一起行動,并且現場是密室狀態,因此兇手殺人和分尸必然在這之前。也就是說,眾人目擊到的其實是王岳的尸體。兇手可以將王岳的軀干靠在窗臺上,并將其有鳳凰紋身的斷臂靠在窗戶上,二者與窗戶相互支撐應該可以保持穩定,不行的話還可以用線繩之類的可燃物加以固定。總之,兇手將王岳的尸體穩固地安放在窗前,顯露出其標志性的紋身,讓眾人誤以為王岳還活著。
此外根據警方報告,王岳的致命傷為頸部刀傷,必然造成大量血液噴濺;用鍘刀進行分尸同樣會留下大量血跡,因此兇手選擇在王岳房中進行殺人分尸,并且準備了雨衣防止血液濺到自己身上。“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應該就是兇手使用過的雨衣。

本案中的密室實際上是偽密室。由于旅店尚未營業,鑰匙是老板臨時過來放置,因此不考慮有復制鑰匙的可能。在這樣的前提下,因為用鑰匙可以在房間外鎖門,所以王岳房間構成密室的必要條件是鑰匙始終在房間內部。雖然滅火之后夏雨詩在床下發現了鑰匙,但是滅火過程中場面極度混亂,眾人甚至為了取沙子一度離開王岳房間。在這個過程中,兇手完全有機會趁人不注意將鑰匙扔在床下。因此本案中的密室是偽密室。

至于起火,眾人目擊到王岳(尸體)時尚未起火,并且密閉的房間無法投放火種,因此需要借助蠟燭使用機械詭計。眾人再次跑到門外查看時,王岳的尸體已經不在窗邊,因此這一詭計在點火的同時移動了王岳的尸體。具體布置如下:一般來說在敲門無人應答的情況下人們都會試著轉動把手,雖然房門上鎖但門把手依然可以轉動,兇手就是利用了這一點,將縫線纏繞在內側門把手上,另一端系在王岳的尸塊上。眾人轉動門把手時,倚靠在窗前的王岳尸體平衡被破壞,從而尸塊散落在窗臺前。房間中央需要事先點燃一根蠟燭作為火源,并且眾人聞到汽油味,因此可能是王岳尸體上澆灑了汽油,被縫線拉倒后汽油流淌到蠟燭處從而起火。但是這種方法可能會帶來起火時間提前的風險:一方面王岳尸體上的汽油會不斷滴落,另一方面密閉空間內揮發的汽油濃度達到一定水平也會起火甚至爆炸。因此更保險一點的做法是將汽油盛裝在可燃的相對密閉的容器中(如可燃材質制成的細口瓶),減少汽油揮發。當然,這一容器也需要與縫線相連接,當轉動門把手時能夠傾倒出大量汽油。

從專門攜帶鍘刀和周密的詭計布置來判斷,這是一起典型的預謀殺人。因此,兇手一定會提前準備殺害王岳所用的物品。王岳案件中兇手必備的物品包括:王岳房門鑰匙、蠟燭、汽油、縫線、鍘刀、(造成致命傷的)刀具、雨衣。這些物品當中,王岳房門鑰匙可以在殺死王岳之后獲得;刀具和雨衣任何人都可以藏在行李之中攜帶;5月1日莫鄧琦“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說明汽油是從大家共同帶的汽油中取用;李大美“試著開了一下一樓走廊的電燈發現居然有電,看來我們之前準備的蠟燭是派不上用場了”,說明蠟燭應該也是大家共同攜帶,這幾件物品對指認兇手并無幫助。但是島上只有孫梓閻手中有縫線,他的“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并且從他的話“你們這些糙老爺們和大小姐都不會針線活,上島之后需要補衣服可別找我哦!”來判斷,其他人都不會針線活,所以基本不可能攜帶縫線。鍘刀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而恰恰是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可以認為是孫梓閻為了避免只有自己背大型背包受到懷疑。在檢查孫梓閻的物品時發現“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也印證了孫梓閻的背包里被鍘刀、刀具等作案用品占據空間,從而其他物品較少。

綜上所述,有直接證據表明孫梓閻本人攜帶縫線,有間接證據表明孫梓閻的刻意安排為攜帶鍘刀提供了便利,在不考慮合謀的題設下,已經可以判斷孫梓閻是殺害王岳的兇手。

除了作案用品之外,還有幾條線索指向孫梓閻:
第一,兇手需要用刀殺死王岳,在身體素質方面要具備作案能力。和三個女生和最虛的莫鄧琦相比,擁有八塊腹肌的孫梓閻最符合條件。
第二,如前所述,本案中的詭計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拖延時間太長的話,一方面可能因汽油揮發而提前起火,另一方面可能因蠟燭燃盡而前功盡棄。因此兇手布置之后,必須盡快讓人來尋找王岳從而觸發門把手的機關。而當時恰恰是孫梓閻按鈴召集大家,同時也是他在發現王岳沒來時帶頭走出大門,才目擊到了窗前的王岳尸體。因此,孫梓閻的行動是詭計成功的保障。
第三,滅火之后孫梓閻最先說出“不可能殺人”,目的自然是混淆視聽。


張土姬墜樓事件:
鑒于本次事件在整個孤島模式之中的特殊性質,本次僅從獲得的幾個事實入手進行分析。
(一)通過李大美目睹張土姬和王岳一起走進酒店的信息、王岳手機中的艷照和張土姬手機中王岳的短信,可以判斷二人的關系和王岳所留的紙條中所寫的一樣。而紙條上的字跡屬于王岳,可以判斷王岳確實寫了紙條并交給了張土姬。
(二)王岳應該是因為手機沒電才選擇了傳遞紙條的方法。由于內容的私密性,王岳請人轉交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除了張土姬外只有王岳能接觸到紙條。即便殺死王岳后兇手獲得了王岳寫好的紙條,直接交給張土姬就會暴露身份;如果通過塞進門縫等方式將其匿名交給張土姬,則張土姬會產生警惕而未必獨自一人去陽臺。因此王岳必然親自將紙條交給張土姬,且應發生在眾人登島之后、王岳遇害之前。
(三)根據(一)、(二)推知,紙條及其內容只有王岳和張土姬兩人知道。
(四)“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由此可以推斷裝有艷照和U盤的檔案袋確實如紙條中所說,被用膠帶貼在了陽臺外側。
(五)由(三)、(四)推知,是王岳本人將檔案袋貼在了陽臺外側。兇手即便在殺死王岳時獲得檔案袋,但由于不知道紙條內容也無從得知與張土姬約定的地點。
(六)張土姬尸體上發現了通往陽臺的鑰匙。
(七)由(三)(四)(六)推知張土姬確實前往閣樓陽臺拿取檔案袋。
(八)由(七)推知較小的一串腳印必然屬于張土姬;由(五)推知較大的腳印屬于王岳,王岳死時,較大的一串腳印已經存在,故王岳也有條件留下這串腳印。因此謎題中得出的結論“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正確。故只有王岳和張土姬上過閣樓。

目前為止,可以確定只有王岳和張土姬上過閣樓,但張土姬上閣樓的時候王岳早已死亡,因此已經可以推斷:張土姬的死亡是一場意外。其他的證據也對此有著強力支持:從李大美的敘述“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可以看出張土姬的平衡感很差,而“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因此可以判斷張土姬是在努力去拿檔案袋的時候意外墜亡的。

王岳在知道張土姬平衡感差的情況下,仍然將檔案袋放在那樣危險的地方,或許可以解釋成他的目的就是通過這種方式殺掉張土姬。但是:第一,在二人的關系中張土姬是受威脅的一方,因此王岳對張土姬并沒有殺人動機,反而是張土姬有動機殺王岳;第二,這種謀殺成功的機會本身就是不確定的;第三,即便謀殺成功,現場留下的紙條和檔案袋也會直接指向王岳,雖然未必構成刑事責任,但犯罪事實仍然昭然若揭。綜上所述,我不認為這是王岳的預謀。因此,張土姬墜樓完全是一場意外。


孫梓閻事件:
島上的六個人中唯一活不見人死不見尸的就是孫梓閻。孫梓閻疑似被殺的事件中并沒有任何人直接目睹他的死亡,并且不考慮島上有其他人的前提下,當時旅店里應當只有孫梓閻一個人。所以實際上這完全是他的自導自演。
孫梓閻按鈴并留下字條的行為其實就很不合理。他既然按了鈴,說明已經來到了旅店大堂,如果真的有新的發現,也應該在原地等候其他人下樓一起去查看,有時間跑過來按鈴卻沒時間等大家下樓的情況很難想象。因此,他的目的只是將樓里的人們調離,在合適的距離觀看他精心策劃的演出。

由于只有一道樓梯,孫梓閻在按鈴之后不能立即上樓,而只能先躲在一樓的某個房間,根據人待過的痕跡判斷應該是廚房對面的房間。等三人都跑出樓去,孫梓閻首先拿走鑰匙串,之后一邊上樓,一邊在樓梯上滴落血跡,一直到自己的房間門口停止滴落。他在臉上涂抹血跡,在窗前模仿被繩子勒住的狀況,隨后開燈吸引大家注意力。在500米的距離外,眾人通過莫鄧琦手機的長焦鏡頭看清了他的面容,立刻返回樓里。孫梓閻立刻扔下繩子,一邊退出房間一邊制造噴濺血跡,尤其在退出房門時制造大片血跡。因此,之所以孫梓閻房門前的血跡沒有被破壞,是因為血跡本身是孫梓閻退出房間之后才在門口制造的。相應地,之所以樓梯上滴落的血跡沒有被破壞,是因為孫梓閻之后根本就沒有下樓,而是躲進了自己隔壁的房間,也就是另一間有人待過的痕跡的房間。由于鑰匙串已經被他拿走,這時只要反鎖房門,其余人就無法進入這間房間。
在這個過程中,孫梓閻需要大量的本人血液,應當是事先分幾次收集來的。后來孫梓閻還把自己的部分血跡涂抹在了海邊的礁石上,偽造自己被拋尸的假象。而他在來島之前刻意去獻血,也是為了在血庫中留下自己的血樣,從而證明這些鮮血屬于自己,“坐實”自己已經死亡的事實。


莫鄧琦和夏雨詩事件:
莫鄧琦是在去廚房找吃的的時候,被孫梓閻從身后勒斃。由于孫梓閻曾經在廚房對面的房間待過,很可能將其設為據點,偶然發現莫鄧琦在附近而殺人。莫鄧琦的手機始終沒有找到,可能是孫梓閻在殺人之后拿走,原因是莫鄧琦的手機攝像功能最強大,如果他對自己偽裝被殺的場景拍了照,或許會被發現破綻,因此需要將他的手機處理掉。
夏雨詩從房間中離開后行動不明,或許她發現了孫梓閻犯罪的線索,在調查過程中遇害。她身受多處刀傷,因此很可能是與孫梓閻正面遭遇。李大美聽到電鈴聲,顯然是孫梓閻在殺人后所按,那么夏雨詩真正的死亡地點可能也不是門口,而是被孫梓閻移動到那里。
關于殺害這二人的預謀性問題涉及動機,將在后面討論。


孫梓閻離島:
5月3日快艇師傅來接眾人時,孫梓閻早已離開浮墨島,借助的工具就是快艇師傅前一天來運走的大木箱。
眾人登島時,發現島上有很多一立方迷左右的大木箱,內部是空的;廢棄工廠發現的運來的大木箱也是空的。但是快艇師傅搬運時大木箱卻很沉,這說明當時孫梓閻就躲在木箱里面。通過他之前的行動來看是想偽裝成自己被殺,因此必須在5月3日之前設法離島,而借大木箱偷渡的計劃恰好可以讓他在5月2日晚上回到岸上。最后要解決的就是聯絡問題,浮墨島上沒有手機信號,但是根據李大美日記中的說法“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孫梓閻完全可以將一部手機留在岸上,事先編寫一個定時發短信并轉賬的程序,在5月2日上午將寫好的短信和運輸費發給快艇師傅。這樣他就可以順利離島了。


孫梓閻的動機和行事邏輯:
在所有事件之中,王岳被殺事件由于詭計的周密布局和王岳紋身在詭計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認定是具有明確指向的預謀事件。雖然其余事件究竟是不是預謀并不清楚,但是在遇到殺人機會或快要被揭穿的時候,孫梓閻還是毫不猶豫地殺死了夏雨詩和莫鄧琦。因此我推斷孫梓閻最初的目的就是殺死所有人。至于究竟是否要殺死李大美從謎題本身無法推斷,因為從孫梓閻的角度來說,自己是打算詐死的,因此李大美活著可以分擔嫌疑,并且可以通過目擊者的證言“證明”他的死亡,未必不是好事。但他最后按電鈴的行為又很可能是試圖將李大美引誘至樓下殺掉,因此無從判斷。總之客觀事實是,李大美始終沒有離開房間,所以逃過一劫。孫梓閻故意留下雨衣、不同的鞋子,或許是打算營造出島上有其他人的假象,從而更加坐實自己已死的假象。
至于孫梓閻的殺人動機,推測可能是和王岳準備放棄APP回老家找工作的事情對他產生了刺激。孫梓閻已經賭上了自己的未來,但同伴卻準備放棄共同的理想,使得他終于動了殺心。



綜上所述,本次事件除了張土姬事件為意外、孫梓閻“事件”為假象之外,兇手均為孫梓閻。

2020-8-3 19:42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18:35
占樓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24:00 | 2020-8-3 17:48編輯
殺死王岳、莫鄧琦、夏雨詩的兇手是孫梓閻,孫梓閻是假死,張土姬之死是意外
一、王岳和張土姬之死
王岳和張土姬的案子有很多聯系,所以放到一起推理。

但在兩人分手后很久,我一個人在街上逛街的時候看到兩個人一起走進了一間酒店,只是當時土雞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可以看出,王岳確實在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而且一個人的筆跡是很難偽造的,所以張土姬手中的紙條應該為王岳所寫。

廚房的角落里有幾個看起來像是煤氣罐的東西,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張土姬的脾氣并不好,可是她被王岳責備之后卻并沒有還嘴。說明她到此刻還沒有收到王岳的紙條,她還有把柄在王岳手里。

那么唯一可能送紙條的時間就是晚飯后,同時晚飯后也是王岳被殺的時間。因此可以推測:王岳在送紙條時被兇手撞見

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檔案袋需要一個身高較高的人才能貼到那樣的位置,而王岳剛好滿足這一條件,所以應該就是王岳把檔案袋貼在陽臺上。

①王岳之死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

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死亡時間與日記描述時間大致相符。但是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殺人分尸并放火根本不可能,所以王岳早已被殺死,我們看到的是他的尸體

兇手是怎么讓王岳被分尸的尸體又重新站起來呢?我想到的可能是兇手將王岳的尸塊又重新縫了起來。那么六個人當中唯一會針線活的孫梓閻就有最大的嫌疑。再加上正是孫梓閻將其他人召集起來,其他人才能看到“活著”的王岳,因此可以推測:孫梓閻就是殺死王岳的兇手。

兇手在王岳房門內側把手上纏繞幾圈線頭,將線頭的另一端綁在王岳的尸體上,使線頭繃直。這樣,當有人轉動把手時,尸體就會隨之倒下。然后,兇手在王岳的尸體上以及房間的其他位置倒上汽油,在房間中央放一根將要燃盡的蠟燭。這樣,蠟燭燃燒完后會引燃汽油,火會把王岳身上的線燒掉。兇手布置完成之后便將王岳房間鑰匙帶出來,鎖上房門,下樓按電鈴。


②張土姬之死

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

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張土姬的平衡性并不好,走平地都會摔跤,更別說將大半個身子探出陽臺了。而且孫梓閻和莫鄧琦都沒有作案時間,“我”一直抱著夏雨詩,她不可能冒險出去殺人。因此,張土姬的死是個意外。不過王岳對張土姬可能是有那么一點殺意的,所以才會將檔案袋貼在那樣一個位置

二、孫梓閻失蹤案

可是到了地方,我們卻并沒有發現孫梓閻的影子,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

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當時屋外一片漆黑,只能看到是三樓偏西側,并沒有準確到第幾個房間。所以,孫梓閻當時是在三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上演了一出被人襲擊的戲。
王岳為失血而死,孫梓閻殺死他后可能收集了他的一些血液,畢竟直接用自己的血偽造現場可能會對后面的行動造成不便。

孫梓閻假裝發現了什么線索,出房間后在電鈴旁留下紙條并按響電鈴,之后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其他人看到紙條出門后,他邊上樓邊滴下血跡,布置好后,他在三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假裝被人襲擊,在其他人匆匆往回趕的時候,關上燈,將帶血的繩子扔在自己房間里,然后回到隔壁。

三、莫鄧琦之死

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莫鄧琦的手機和別人的唯一不同就是拍照清晰,而手機攝像頭也只有在孫梓閻遭襲時使用過,可以推測:莫鄧琦使用攝像頭拍到了孫梓閻的影像,晚上在翻看錄像時,莫鄧琦發現孫梓閻出現的位置不是他自己的房間,由此推出了真相,并找到了孫梓閻,可是他與孫梓閻對質時,被他殺害,然后孫梓閻將莫鄧琦的尸體移到廚房里并拿走了他的手機。

四、夏雨詩之死
夏雨詩的死并沒有什么可疑之處,應該就是她發現了真相,在與孫梓閻對質時被殺害。

另外還有幾條線索

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


孫梓閻寫個發信息轉賬的小程序并不成問題,這也說明了兇殺案是早有預謀的,他的背包里可能裝的都是作案工具。作案后,他穿上不同型號的鞋四處走動,偽造成外人作案的假象。

快艇師傅所送的貨物里面裝的是孫梓閻本人,他利用這個辦法離島。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

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血跡這個點是我一直不太確定的……
原文里也沒有提到別人獻過血,所以我想到的一種可能是孫梓閻在作案完畢后,將原本滴落的血跡處理掉,然后再滴上自己的血液。

動機方面
孫梓閻可能本就沒有找到贊助,他撒謊是為了將眾人約到小島上,六個搞推理APP的的人在一座小島上輪流被殺,肯定會轟動輿論,出現熱搜。他可能是想以此讓APP度過難關,也可能是想讓推理重新回到大眾的視線。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24:19 | 2020-8-3 12:16編輯
殺害除李大美,土雞以外的人是孫梓閻。
土雞可理解為是被曹岳謀殺的,也可理解為意外摔死。島上事件還原如下:
4月30日下午四點在“曹岳打開土雞的手時”
曹岳將自己寫的紙條給了土雞,自己則是在4點之前將檔案袋放到了閣樓上,然后在晚飯后,由于三樓曹岳的房間離莫的房間較遠,導致孫梓閻進入曹岳房間打暈曹岳沒有被其發覺。孫梓閻在當天下午用自己事先準備好的、已肢解的、與曹岳有相似身型及手臂上有繡的與王岳相同紋身的硅膠娃娃放在窗邊,硅膠娃娃雖然被肢解,但其四肢被孫用針線連起,再從一樓廚房拿出汽油,鋪在死者房間的地上,然后將連接硅膠娃娃四肢的細線連住門把手,這根細線是被提前計算好的,長度應比娃娃內及窗戶到門的距離和長,避免了細線過短而不能系到門把手上,這樣在有人來開門轉動們把手時娃娃就跌在地上,再在屋內點上蠟燭,等蠟油滴落地上的汽油就燃起來了,把連接尸體的細線燒斷,娃娃也就解體了。孫梓閻在結束工作之后將曹岳帶到自己房間中,穿上事先準備好的雨衣,將其殺害并肢解,再將鐮刀放到曹岳屋內,把門關上,用鑰匙從外面鎖上門,再通過門底下將鑰匙滑入,再將所有人召集,便有了文中一慕,接著在晚上將莫的手機的焦距進行調整。
半夜土雞將走上閣樓拿檔案袋,卻由于身體因素摔死了。
5月1日白天自己在工廠找到了兩根繩子,晚上孫梓閻先是按下門鈴然后放上紙條指引他們遠離旅館,然后用自己在之前準備好的血滴到三樓從東到西第6個房間口,順便將王岳的尸體換到王岳的房間,然后躲在三樓從東到西第7個房間假裝有人勒自己,接著當莫用被動了手腳的手機拍時,出現了偏差,然后等他們快到時關掉燈,將繩子扔到旁邊房間從東到西第6個房間內,此時他們看到的滿屋血跡是王岳的血跡,因為昨晚王岳在此被殺,手法見上。5月2日,船夫被孫梓閻提前編輯好的程序叫到,(且文中有提示,孫梓閻可提前安排轉賬及發送信息)準備晚上去,孫梓閻清晨在廚房對面房間等待,莫來到廚房找吃的時,孫用之前的繩子勒死了他,然后又在夏詩雨查看土雞是否真正死亡時,用刀殺死了她,又來到王岳房間,收回娃娃,又因天氣潮濕,將王岳尸體帶到化工廠,用從廚房拿的汽油進行焚燒,又帶回了王岳房間,最后穿上自己準備好的鞋,在島上制造了有第7人來到的假象,又在礁石上撒上自己提前準備好的血跡,點火燒了雨衣和鞋,在化工廠,用幾個木板箱重新組裝成了一個大木頭箱子,自己則藏在里面,準備被快艇師傅接走,完成上岸,準備炒作。這一切都是孫梓閻為了炒作而耍的障眼法。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25:16 | 2020-8-3 18:54編輯
經過以下三次對小島的搜索,①4.30.上島后的搜索②4.30.晚王岳遇害后搜索樓內③5.1.白天搜索整個小島。加上快艇師傅對小島的監視,和湍急的水流,(直升機什么的當然是不存在的),可以認為不存在外人藏在島上的可能
認為李大美日記內容為真,那么排除李大美是兇手。
由于沒有合謀,且夏雨詩大概率為他殺,將殺害夏雨詩的兇手記為x。
從以上三個結論中得出,x不屬于外人、李大美、夏雨詩的集合。那么x就一定在“死人們”的集合中。死人顯然不可能殺人,那么x一定是一個裝死的人。
以下兩條路線均可以推理出x為孫梓閻
①王岳、莫鄧琦和張土姬的死亡時間和尸體身份都得到了警方的確認,那么x就只能是尸體不明的孫梓閻。
②x需要逃離海島,x顯然是通過藏在1m^3大小的箱子里離開海島的。但海島上沒有信號,因此x必須掌握著延遲發送短信(或訂單)的技術。那么在“死人們”這個集合中,只有孫梓閻滿足條件。(從原文孫梓閻求愛方式可得出:孫梓閻掌握這項技術)
因此目前可以得到孫梓閻是假死,殺害了夏雨詩的結論。

由于李大美睡覺均抱著夏雨詩,因此夏雨詩不存在殺害莫鄧琦的時間。在認為莫鄧琦為他殺的前提下,可認為是孫梓閻殺害了莫鄧琦
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表明了當時孫梓閻曾在那里蹲守。


接下來開始進入核心案件。
孫梓閻假死案:
既然以上結論已經說明孫梓閻假死,那么僅需要證明與孫梓閻假死事實不符的線索,并逐條說明即可。
1.在莫鄧琦手機中,看到的孫梓閻在自己房間被勒。但眾人趕到孫梓閻房間時,血跡表明無人從孫梓閻房間出來。
被勒可以是孫梓閻的演技,莫鄧琦的手機性能是孫梓閻可以預測的,那么在長焦鏡頭下,孫梓閻可以蒙混過關。
當時眾人看到的是“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并不是“孫梓閻的房間燈亮了”,由于長焦鏡頭視野較小,因此眾人也無法數清是第幾個房間。結合事后警方調查到“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當時孫梓閻可以在自己房間的隔壁房間開燈演戲,所以孫梓閻自己的房間自然沒有人出去過的痕跡。
2.經過鑒定,旅館和巖石上是孫梓閻的血跡。
4.25.孫梓閻捂著胳膊自稱去獻血,“捂著胳膊”本不應該是獻血的后遺癥狀。推斷在那時孫梓閻可能輸出了過多的血液,所以孫梓閻有辦法提前搞到自己大量血液。
佐證:最有可能看出孫梓閻是在演戲的莫鄧琦手機,最后也沒被警方找到,說明這個手機拍到的內容,對兇手不利,不能留給警方。
案件回顧:
孫梓閻讓莫鄧琦關緊門,不讓其隨意出來活動干擾自己計劃。隨后偷走鑰匙,在自己房間和隔壁房間布置痕跡。留好紙條,按鈴叫醒其他人后藏起來,等所有人離開旅館后,用自己的血跡從下到上布置旅館現場,最后將血跡布置在自己房間門口,布置完離開自己房間,來到3樓第七個房間開燈演戲,見到眾人回來,關燈蹲守。

張土姬被殺案:
首先,當晚孫梓閻和莫鄧琦擁有不在場證明,而李大美睡覺抱著夏雨詩,因此所有人都擁有不在場證明。
因此張土姬被殺案只能定性為一次人為意外或者延時殺人。
由于眾人都知道“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只要兇手有辦法知道“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該信息,便可以制造張土姬意外墜樓。
由于現場只有兩個人的腳印:王岳和張土姬。上述分析到兇手必須要粘貼檔案袋以及測算閣樓陽臺的高度,而孫梓閻并沒有王岳高,以此推測鞋碼也并不相同。那么導致張土姬發生意外的兇手是王岳
由于張土姬身上發現的紙條為王岳字跡,因此該計劃是在王岳死前發生的。
王岳殺害張土姬的動機只能是她漸漸不愿意接收自己的威脅,他漸漸控制不住張土姬了(或者是他準備回老家工作,不能繼續控制張土姬了),因此想要趁著這次旅行殺人滅口。
案件回顧:
王岳發現自己漸漸控制不住張土姬,因此心生殺意。于是決定在這次旅行中實施,因此王岳特意帶了張土姬的艷照以及其他證據過來,在入夜后粘貼到閣樓陽臺上,之后通過塞門縫等方式給張土姬傳了紙條,完成了謀殺。不過想要不暴露自己,王岳原計劃應該還要最先到案發現場回收紙條的,可惜他自己也死了。

王岳案件:
先從手法來分析,由以上的結論可知兇手在眾人中,因此兇手只能是在眾人出門前動的手,那么王岳 從完整的尸體變成尸塊 以及 尸體發生燃燒 的過程一定是自動發生的。那么便需要一個延時點火裝置以及一個拆解尸體的方式。
首先分析延時點火裝置。延時點火一定需要一個條件來觸發,而點火的時間是從眾人上樓到夏雨詩感覺到門上有熱量這段時間。由于王岳手機是在其背包內發現的,因此排除利用手機傳感器程序控制完成延時。那么從 眾人上樓 到 夏雨詩感覺到門上有熱量 這個時間段中,有且僅有“扭動門把手”這個動作可能對屋內環境造成“觸發”影響。
由于扭動門把手可以讓屋內的門把手同時聯動,再結合原文:“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以及“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結合島上物品有“蠟燭”,即可以得到一個觸發式點火裝置的解決方案。
即是:在房間中央地上擺放一個蠟燭,用縫線綁著,引到門把手處,使線繃直。蠟燭的底部灑上汽油。那么當門把手轉動的時候,便會將蠟燭拉倒,引燃汽油。如果開門時間再晚一點,或許縫線也會被燒干凈。
該手法佐證:第二天發現汽油變少。
接下來是拆解尸體的方式。
與上述同理,觸發該事件的條件一定發生在 眾人上樓 到 夏雨詩感覺到門上有熱量 這個時間段中,顯然觸發條件不可能是“扭動門把手”,那么唯一的觸發條件便只有大火。
結合島上可用道具,大火能將尸體分尸的方法僅有以下兩種。
①事先將王岳分尸,之后用縫線將四肢縫接,隨后縫線將會被大火燒盡,尸體被“分尸”。
②事先將王岳分尸,之后用液氮將王岳尸體拼接固定,在大火高溫下,液氮將會蒸發消失,尸塊斷開連接。
這里只是論述有這兩種方法可以實現,具體是①還是②,無法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方法①容易留下沒燒盡的線頭,就像門把手上的一樣;方法②的問題在于液氮是一種高性能高效率的滅火方式。結合十字繡縫線只用了一半,以及給出的物品必有用的原則,這里認為兇手使用了方法②,也就是液氮固定尸塊。
接下來是密室手法。
其實從眾人的滅火方式來看,兇手完全可以在眾人滅火時趁亂把鑰匙混在沙土中丟至床底下
說完手法,接下來分析兇手是誰。
兇手需要滿足的條件是“拿到縫線”以及“保證當晚讓眾人出門看向王岳窗戶”,那么兇手非孫梓閻莫屬了。
案件回顧:
在王岳完成對張土姬的謀殺之后,孫梓閻正巧敲開了他的房門,殺害他并將其分尸,之后拿廚房的液氮將尸體固定,右手靠窗擺出紋身,誤導眾人當時王岳還活著。鎖門離開后,叫眾人出門,讓眾人給自己作證。之后企圖開門時觸發了點火裝置,完成了焚尸和分尸,在救火的過程中偷偷將鑰匙丟入床底,完成犯罪。

孫梓閻是主謀兇手的幾條佐證:
1.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眾人決策的發起人,包括決定去無人島、決定走夜路等,方便了兇手的詭計布置。
2.給大家統一準備了一個裝得下自己犯罪工具的背包。
3.八塊腹肌,即可認為是幾人中的武力值max。

孫梓閻的犯罪動機:
首先,他并沒有找到贊助。理由①,他說“去一趟外地看看能不能找他朋友想想辦法,這幾天都沒有來辦公室”,但是他4.23.出門,4.24.便回來了,顯然并不順利。理由②,他回來時“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反倒顯得落魄,行為邏輯反常。
其次,從孫梓閻說“兩周后寫一篇謎題”,但是卻“一周后”這個時間點才出去旅游找靈感,可以說明孫梓閻在做這個決定時(4.24.)已經有了殺心。
從以上兩點可以看出,孫梓閻是在確定推理app做不下去,大家即將散伙的前夕,起了殺心。
從孫梓閻對推理的投入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對推理app非常熱愛的人,沒有收入,人心也散了。他的動機便是不想讓大家散伙,寧可讓大家和推理app一起死亡,他是為了阻止大家散伙才將大家都殺了,強迫同伴隨自己最熱愛的事業一起消失。

此外,孫梓閻小概率的動機是三個月前的女尸即是文中提到的他女友。但另外五個人害死他女友的線索幾乎為0,只能認為這是潛在的殺人動機之一。


最后是犯罪證據。警方可以用警犬搜查運回來的箱子的氣味,是否與孫梓閻一致。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37:23 | 2020-8-3 12:08編輯
這一切都是孫梓閻策劃的。從4月25號他去獻血可以看出他很早就準備好了。
    首先王岳的死,所有人在晚飯后都回房休息了,孫梓閻就在這個時候去廚房拿了一點汽油,然后他把鍘刀帶刀鋒的一部分藏在身上(鍘刀為孫梓閻自帶的因為他很早就在準備了),就去找王岳了,而因為男生住的房間之間都隔了一間房間,所以莫鄧琦不知道外面發生的事情。而孫梓閻在進了王岳的房間后,找到機會直接一刀砍在王岳的脖子上,直接死去,在王岳死后,孫梓閻先將王岳分尸,又用繡花的針線把肢體縫起來(孫梓閻會縫補為文中線索),然后將王岳放在窗臺前做出他還活著的假象,最后他把蠟燭點燃放在地上,用縫線的一頭連接到蠟燭底部,一頭纏在房間內的門把手上,這時候門是微微打開的(他事先應該是在自己的房間里測試過距離了),然后把汽油從蠟燭底部澆一個圓圈一直澆到王岳的身上。然后離開,在門外鎖上門后,到樓下按鈴,……   當他們到王岳門前時,無論是誰,第一反應都是扭動門把手,而他們扭動門把手時,里面的門把也會扭動,這就會讓門把手上的線把蠟燭拉倒在汽油上,火就順著汽油燒到王岳身上,把他身上的縫合線都燒掉后尸體就四分五裂的倒地了,這就是房間里只有尸體著火的原因。等其它人反應過來,蠟燭已經燒光了,尸體也不成樣子了,等他們把門撞開后,看到這一幅場景,肯定來不及觀察環境,就會準備東西滅火,而孫梓閻就在這個時候把鑰匙放在床下,
做出密室殺人的假象。
     張山雞的死,孫梓閻應該早就知道了王岳用艷照威脅山雞的事,他在登島前偷偷的把王岳手機中的照片發到自己手機上,然后再傳到U盤上,插在電腦上,用打印機打出照片。他在殺掉王岳后,在王岳的手機上用他自己寫的軟件,先設置好幾分鐘后給張山雞發信息,讓她去閣樓拿檔案袋。但并沒有馬上確定,等他把房間里都布置好了后再確定。這樣山雞就不會馬上收到短信,等后面的事發生后,因為外界的刺激,不管山雞帶沒帶手機,她都不會發現有人給她發信息。因為山雞和在場的每個人都吵過架,而死的人又和她關系很復雜,所以她會想自己一個人靜靜,等她靜了一會后,她就看見了王岳給自己發的信息。而因為孫梓閻的布局,讓山雞以為這條信息是王岳還活著的時候發的,而她也不想讓別人知道,于是她就獨自去閣樓了。因為女生住的房間是連在一起的,所以大燕聽到了隔壁的開門聲。
        等山雞到了閣樓后,因為是晚上所以她要用手機照亮,她發現檔案袋貼在陽臺墻壁的外側,但她由于晚上發生的事情太多,忘記了自己平衡性很差的事(此為文中的線索),當她把大半個身體都伸出陽臺終于抓住檔案袋時,因重心不穩而摔下去了,而且必然是頭部先落地……等第二天其它人發現山雞的尸體后,第一時間都被檔案袋給吸引了注意力,而孫梓閻就趁這個時候偷偷的把他摸仿王岳字跡的紙條放進山雞的手里,假裝發現了這個紙條。(因為發現尸體時山雞的手機就在不遠處,而山雞不可能用已經拿著檔案袋的手拿手機,所以山雞的另一只手不可能是緊握著的,這算是孫梓閻的一個破綻),而其它人因為又死了一個人,導至神經太緊張了,從而沒有發現紙條字跡的真假。閣樓的腳印,應該是孫梓閻提前準備了一雙大小和王岳一樣的鞋子,在殺王岳前就在閣樓上能下了鞋印
   孫梓閻失蹤。從文中的線索可以看出,殺王岳和山雞兩人是孫梓閻早就策劃好了的。再殺掉兩人后,他就在準備脫身了,所以他會提出再仔細的搜查一遍小島,在搜查中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43:46 | 2020-8-3 19:24編輯
第一案(王岳案)
此案件關鍵在于殺人手法的破解。
在破解前,明確一個前提:兇手是日記中的已知六人之一,且兇手只有一人。
由第二案推導可知,兇手使用了有王岳字跡的紙條和來自于王岳的檔案袋及照片等,在王岳死后,眾人沒有在他的背包里發現這些物品,而房間的其他地方都有大火,完整留存的可能性很低,那么就是被人提前帶走了。
因為王岳如果誠心讓張土姬拿走檔案袋,沒必要將檔案袋放在那么危險的地方,他明知張可能出現平地摔而送命;如果他有意害人,也不會選擇這種方式,因為如果張摔死了,尸體被發現時左手攥著字條,那么王無疑會被懷疑,檔案袋被發現也是同理。如果說王岳去回收的話,則他會缺失不在場證明,同時要他親自涉險去夠檔案袋也不太安全。總之,這樣的做法對于王岳來說風險過大。
所以排除掉王岳在第二案中的作案可能。那么又因為字條和檔案袋都提前被帶走,則此人必定是第一案兇手了,否則王岳不會在活著的時候還將這種重要物件拱手送人。
而只有和張很親近的人才會知道她的小腦不發達,所以必然是六人之一。同時犯下了一二兩案。
那么既然前提成立,則晚上大家集合、直到發現王岳尸體的這段時間內,兇手沒有辦法避開其他人的眼睛進入房間殺人分尸和縱火,所以必然使用了機關。
這里有5個疑點:1.如何定時縱火;2.如何定時分尸;3.如何制造密室;4.為何分尸、制造密室及縱火;5.兇手是誰。
回答1:如何定時縱火?
引用
1)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
2)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
3)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眾人第一次看窗戶看到了王岳的背影,上樓后嘗試開門,下樓第二次看窗戶王岳不見了、且發現火光,兇手如果單純依靠延時裝置無法做到如此精確,所以有極大可能是眾人“轉動門把手”的動作觸發了兇手事先布置的機關
由1)可得,在外側的門把手轉動也會牽動內側的門把手,那么在門把手上的線也會跟著旋轉,此前并沒有著火,但是門把一轉動就著火了,正是因為線的位置發生改變,接觸到了房間中央地上的蠟燭,被燒斷了。線斷開后也能扯動尸體,讓尸體從窗邊倒下。簡單的示意圖如下:

本身兇手在房內已經灑了汽油,所以用蠟燭的目的只能是點燃,線本來接觸不到放在地上的蠟燭火苗,但是門把轉動后就會移動從而燃燒,火會沿著線蔓延,自然點著汽油。汽油的所在位置見下。

回答2:如何定時分尸?
引用
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接著上面的陳述。分尸首先需要時間,但是誰也不可能在看見王岳到滅火那么快的時間內把個大活人的四肢用鍘刀切下來,只可能是事先就分尸了。其余人所見的王岳自然是已經被分尸的,之所以成人形,是因為用絲線將尸塊纏繞(甚至是縫合),并將尸塊組成的人形固定在了窗臺邊上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王岳背對著我們(不讓我們發現他的面容僵硬等問題)且必須用右手撐著窗臺(不支撐住身體的話尸塊就會倒塌
門把手轉動后線會跟著動,尸體上的絲線也會松,尸體就散架了。
汽油應該是涂在尸體上,這樣燃燒較迅速,確保能將尸體上的絲線燒光。

回答3:如何制造密室?
引用
大家顧不上看這肢體都是什么,手忙腳亂的到樓下準備拿水撲滅火勢。但莫鄧琦馬上給我們科普汽油著火不能用水撲滅的,應該用沙子。
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既然鎖舌伸出,毫無疑問是真鎖上了。那么就有四種可能:
1.門外上鎖,用機械裝置運回門內(題目沒交代門有沒有縫,無法解)
2.門外上鎖,人工扔回去
3.門內上鎖,人在門外,機械裝置將鑰匙鎖上(文中沒有交代怎樣轉動才能鎖門,無法解)
4.門內上鎖,人在門內(窗戶也從內鎖上,沒有其他縫隙和暗道,無出去的條件)
所以最有可能是兇手人為扔回去的。且發現尸體時場面較混亂,鑰匙是在滅火后找到的,存在兇手進入房間后再趁亂放回的可能。
兇手布置好現場的機關后將鑰匙帶出房間,從門外上鎖,后來在大家進入房間滅火的時候,趁亂將鑰匙丟在床下。

回答4:為何分尸、制造密室及縱火?
縱火的目的好解釋,是為了掩蓋尸體上的線痕。
分尸和密室的目的都是制造不可能犯罪,引發恐慌情緒。為接下來的連環殺人作準備。

回答5:兇手是誰?
兇手是孫梓閻。
首先,絲線的來源。
文中交代使用絲線的僅孫一人。
引用
一個大老爺們居然會喜歡繡十字繡這個東西。孫梓閻對此的反應是:“你們這些糙老爺們和大小姐都不會針線活,
可知有且僅有他攜帶并且會使用針線。那么縫合和固定尸體只能是孫梓閻。且下文有:
引用
1)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2)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可證明:其一:線有富余,孫梓閻可以用來固定尸塊。其二:孫梓閻的背包有空間容納殺害王岳的鍘刀。
其他輔證:
1.在案發時,按鈴讓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也是孫。目的是讓所有人見證不可能犯罪的發生,同時撇清自身縱火和分尸的嫌疑。
2.
引用
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
可知孫的體格強于王,有能力殺死后者。
3.本次野營的很多事項,包括提議出去玩、聯系旅店老板、配備大背包等等,都是孫梓閻一手安排的,幾乎可以坐實他犯罪策劃者的身份。


第二案(張土姬案)
引用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根據上述描述可以推斷,檔案袋被用膠布貼在陽臺外,土雞墜樓是因為探出身去夠檔案袋
此時有兩種可能:可能1.兇手在場,將土雞推了下去。可能2.兇手不在場,土雞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
對于可能1,如果兇手是趁土雞墊起腳尖拿陽臺外側的檔案袋時將她推下去,那土雞必然會有所察覺,如果后者尖叫或抵抗,存在失誤和被發現的可能。但是如果說兇手從一開始就在閣樓等待,確實是有時機趁機將土雞推下樓行兇,但這樣問題就出在了行兇時間上,在文中明確表示,在王岳死后直到張土姬尸體被發現前,大家都是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的。三樓的孫梓閻和莫鄧椅因為一夜沒睡,互相監督對方,所以兩人都沒有行兇時間,提示說不存在敘詭,所以“我”不可能是兇手,“我”整晚抱著夏雨詩睡覺,她很難在“我”沒有注意的情況下行兇。
綜上,采納可能2,也即,張土姬不是被人謀害的,而是死于他人特意設計的墜樓意外。文中曾提到,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哈哈。
因此,整個案發過程就是,張土姬為了拿被貼在陽臺外的檔案袋,墊起腳尖探出陽臺,導致失去平衡墜樓身亡。

根據最開始的推理可知,王岳既然寫了紙條給土雞,就不可能再布置如此陷阱,否則被發現的風險太大。從而第一案的兇手孫梓閻就是第二案的罪魁禍首。只有孫梓閻能在殺死王岳后拿走王岳的紙條和檔案袋。

其他需要解釋的:
1.閣樓
引用
1)閣樓門沒鎖,孫梓閻用鑰匙試了一下,另一把鑰匙果然是閣樓的鑰匙。閣樓的燈開著。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2)我們各自拿了房間的鑰匙,剩下的鑰匙就和鑰匙串一起放在了一樓的桌子上
第一是鑰匙,眾人將鑰匙全放在了一樓的公共區域,因此任何人都能隨意拿到閣樓的鑰匙,包括兇手。
第二是腳印,兇手孫梓閻既然能拿到王岳的東西,也能拿到王岳的鞋,王岳的腳在所有人中最大,因此兇手完全可以穿著王岳的鞋去閣樓布置陷阱。兇手去閣樓是在殺害王岳之后、與眾人一起見證第一案之前,眾人檢查閣樓發現腳印是在發現王岳尸體之后,時間上與題目描述吻合。
2.王岳與張土姬的情感糾葛
引用
對了,在學校的時候張土姬和王岳兩個人曾經談過戀愛,后來似乎是因為性格實在不合的原因兩個人分手了。但在兩人分手后很久,我一個人在街上逛街的時候看到兩個人一起走進了一間酒店,只是當時土雞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
引用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王岳在兩人戀愛時拍下了土雞的艷照,分手后一直用艷照威脅土雞和自己發生關系,所以土雞的表情才會有些不高興。
引用
廚房的角落里有幾個看起來像是煤氣罐的東西,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可見王岳還是有那么點關心土雞的,所以說后續也是真心歸還照片。

   
第三案(孫梓閻消失案)
引用
1)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想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已人西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出去了,我們到了一樓電子鈴旁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是孫梓閻寫的
“我有新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
我們幾人對視了一下,往前走...我回頭看了一眼,除了一樓大廳之外整棟樓一片漆黑,外面很黑,夏雨詩貼心打開手電筒給我們照明,可是到了地方,我們卻并沒有發現孫的影子,這時候旅店三樓偏西側,距離上比較遠,模糊能看見三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的影子,可是距離實在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了...
2)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如果有人下樓,這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祭終點正是孫的房間,房門沒鎖...按照孫房門前地上血跡分布來看,如果孫要出去地上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3)旅店三樓由東到西,第七個房間,一樓廚房對面房間有人呆過的痕跡
這一起案件本質還是孫梓閻為了脫嫌自導自演的一場鬧劇。
切入點在于1.眾人確實看到了三樓偏西側房間里有人 ;2.孫房間門口的血跡沒有被破壞;3.警方發現某兩個房間里有人呆過的痕跡。
先從切入點一來說,當時發現窗戶上有孫的掙扎時周圍環境是很漆黑的,況且隔了500米遠,本身就看的不是很清楚,在日記中也用偏西側這樣模糊的說詞,也就很顯然存在“眾人沿著血跡到達的孫的房間不是他們當時看到的那間房間”的可能性,如果能找出隔壁房間有過人的痕跡那么就有辦法佐證這個可能,在文中提到警察發現了三樓七號房間有過呆過人的痕跡,這就是孫當時進行表演的房間。

再聊一下切入點二和切入點三,兩個切入點是串起來的,要注意整棟樓只有一側樓梯,而當眾人聽到鈴聲下樓時樓梯上并沒有血點,這也說明血跡是當眾人離開房間后才滴上去的,在文中說了血跡是從下滴到上,也就是說當眾人離開后,孫立刻出來進行滴血之后進行表演藏在七號房間內,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孫房間門口和樓梯的血跡沒有被破壞掉,在孫出來滴血之前他一直躲在某個地方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結合切入點三可以知道他當時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孫自己房間的布置是他在叫眾人下來前就已經弄好的了。
鑰匙串不見了正是因為孫要使用七號房間及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
其它補充:1、我們進房間時看到的沾滿血跡的繩子就是孫表演時用的那根,他表演完扔回自己房間的地上就行 2、從房間四濺血跡等描述可知,現場留下的血量過大,孫很難臨時放了這么多血還能這么冷靜且迅速的行動,所以推測現場的血液是孫之前提前準備好的血包(用他自己抽的血,可能抽取不止一次),只要在血包上插一個小孔就可以制造出案發現場所呈現的血滴四濺的景象。有一個小問題是:血液放久了是會凝固的,那么一種可能是他獻血后偷偷拿走了經過專業處理的血袋(有點不太現實呢),另一種可能是他自行購買了凝血劑。
靈感來源: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就跑去獻血,現在感覺有點虛
孫應當有過多次獻血經歷,警察在血庫中所得的血樣是之前某次獻血所得。


后續
1.莫鄧琦案
首先,由于前夜李大美與夏雨詩抱著睡覺,不在場證明互相成立。幾位死者自帶不在場證明。則兇手只能是失蹤的孫
引用
1)只是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2)莫鄧琦死因為窒息。死亡時間與日記描述時間大致相符。
莫鄧琦背對著門在廚房吃飯時,被兇手從后偷襲勒死。兇手在旅館活動不被發現,勢必需要一個藏身的地方,那么廚房對面的房間是個不錯的選擇。根據第三案的推理,孫在裝神弄鬼前也很可能躲在那里。
引用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莫鄧琦的手機拍照清晰,雖文中未點明,但無疑是可以證明當時孫所在位置并非其本人房間的,所以孫在殺人后將手機帶走,以防留下視頻或照片證據從而導致第三案被偵破。

2.夏雨詩案
引用
1)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2)夏雨詩為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
夏雨詩獨自行動的原因無法得知,總之她就是落單后被兇手——即孫梓閻用刀刺死。
   
3.孫梓閻的去向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懷疑孫梓閻可能被害之后被拋尸海中。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從前面的推理可知,孫梓閻是策劃一切的幕后真兇,因此孫梓閻并未死亡,礁石上的血跡也是他故意留下的,為了造成他被拋尸海中的假象。
火堆用來焚燒雨衣和鞋,雨衣是他行兇時所穿,可以防止血跡濺到自己身上、也可以避免留下痕跡;鞋是第二案用來偽造王岳腳印的大碼鞋。
那么,孫梓閻究竟去哪了呢?第七人的足跡是誰的呢?這就和孫離島的方式有關。
引用
1)快艇師傅案發期間不在場證明明確,他靠運送這些客人掙點外快,只有他一個人負責接送客人到那個小島上。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2)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由1)可知,孫梓閻的離島既不是在明面上依靠船只接送,也不是依靠游泳。由2)可以推測,箱子原本很沉,之后警方檢查發現空了,所以孫梓閻是藏身箱子中,委托快艇師傅運箱子離開小島
此時需要解決兩個問題:1.藏身箱子可行嗎?2.島上無信號,短信是怎么回事?
對于問題1:
引用
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估計是以前放器械用。
從大小來看,藏一個人完全沒有問題;從氧氣來看,木板之間有縫隙,可供孫梓閻在內呼吸。
對于問題2:
引用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盡管島上沒有手機信號,但孫梓閻完全能夠在來之前,使用島外的手機編寫好一個定時發送訂單的小程序,設定為5月2日早上發送給快艇師傅。
所以孫梓閻最后是到了郊區工廠后逍遙法外,而第七人的足跡屬于快艇師傅,他去搬運箱子時留下腳印。

動機
動機其實題目中幾乎沒有描述,隨便腦(瞎)補(編)一下。。
引用
1)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2)“我一個朋友的老板跟我談過之后,決定對我們App的發展進行支持!”孫梓閻一進門就帶來了好消息。
“代價呢?”土雞還是一針見血。
“1年之后我們要獨立運轉,原創和獨家內容比例超過50%,實現正盈利,盈利的部分,他們要抽成30%。”孫梓閻想了想說道。
“抽成30%這件事情先不說,就說他的這些要求,你覺得我們能達到嗎?”土雞看著孫梓閻。
“剛開始我覺得不能。但是他們承諾在1年期間會幫助我們進行包括熱搜和App排行榜在內的宣傳運作后,我覺得這件事情還是可以拼一把的。”孫梓閻的語氣還是這么的充滿了信心。
孫梓閻又說,金主爸爸為了評估我們團隊的能力,要我們2周后交一個中篇推理案件,他們以此為藍本幫我們宣傳。
大眾對于謀殺這類的新聞都是非常熱衷的,如果遇到不可能犯罪,只怕討論的熱情會更加高漲。
孫梓閻為了提高App的熱度,已經可以不擇手段了。金主的支持,可能只是孫梓閻編造的幌子,他只不過想找個借口騙眾人上島實施不可能犯罪罷了。
(所以你把小伙伴都殺了,App還怎么運營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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