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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2:57:49 | 2020-8-3 00:32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4月30日,吃完晚飯后他去王岳房中用刀將王岳殺害之后進行分尸,澆上汽油,把自己的鞋和王岳的鞋互換,用事先準備好的刺繡用的縫線一端繞在門把手上,再繞在蠟燭底部作為定時裝置,線的另一端將王岳的身體及右手固定在窗邊,如果線被點燃之后身體和右手會失去支撐掉在窗臺下面,點燃蠟燭,最后用鑰匙鎖上門,把鑰匙從門縫里扔進屋子。之后孫梓閻去閣樓把檔案袋用膠帶粘在土雞夠不到的位置。半夜所有人睡著之后,土雞一個人去了閣樓想要拿檔案袋,由于夠不到所以她必須踮著腳探出大半個身子,她拼命拿到檔案袋的時候就失足從閣樓摔死了。土雞身上的紙條應該是孫梓閻殺王岳之前威脅他寫的。5月1日,孫梓閻用紙條支開其他三人之后,拿著他之前準備好的自己的血袋,一邊滴血一邊走上樓走到自己房間,把血涂在臉上和繩子上,開燈吸引三人注意,自己假裝被人從后門勒脖子的樣子貼在窗戶上,看到三人往這邊跑的時候,關燈,邊往外走邊把血袋里剩余的血邊灑在房間里,然后上樓在閣樓里藏著。5月2日,孫梓閻乘莫鄧琦和夏雨詩落單的時候將兩人分別殺害,之后就躲進木箱子里面等人把他當貨物運走。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2:58:19 | 2020-8-3 19:55編輯
藍字為原文
紅字為重要結論
兇手:孫梓閻
人物:
6人均為大學推理社成員,3年前畢業——2016年
我—李大美:女,計算機系,技術人員
孫梓閻:男,計算機系,推理社社長,8塊腹肌,喜歡十字繡。
張土姬:女,負責整理謎題和小說。綽號“土雞”,家中很有錢,曾與王岳談戀愛。
夏雨詩:女,維護用戶群體。
莫鄧琦:男,易被人忽略,數碼狂人。
王岳:男,學生會部長,負責外聯,右前臂有鳳凰紋身,曾與張土姬談戀愛。

兇手離開浮墨島方法
引用
化工廠里基本被搬空,廠房也基本都拆了。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
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很明顯,兇手是事先藏在箱子里,然后通過快艇師傅運送到廢棄工廠,等師傅走掉以后,自己再從箱子里面出來。箱子用的則是化工廠房里面的幾個1m3的木箱拼湊而成,模板有縫隙不用擔心會窒息。根據日記:“2019年4月30日,我們吃完飯已經晚上7點天都黑了”,而且2019年5月2日還下了雨,晚上8點鐘的時候,天很黑,所以師傅并不會看清箱子里面裝的到底是什么,也就不用擔心被發現。
引用
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孫梓閻利用自己設計的小程序,定時在2019年5月2日早上發送短信并且轉賬支付錢,讓快艇師傅幫忙運送裝在箱子里的自己。
因為“駕駛師傅說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所以在島上的孫梓閻只能利用島外手機向外界發送信息,后面他從外地回來滿臉胡渣、滿身煙味,也是因為熬了好幾天去做這個程序。
殺人動機:
引用
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從去年開始,App活躍用戶量開始逐步下降,到了現在下降已經超過了30%,現在已經2個多月都沒有接到廣告也沒有收入了。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孫梓閻還給我們每人發了五千元作為慶祝。開玩笑似說,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徹底被我們掏空了。

三年前我們畢業了,決定把App繼續做下去。可是畢業的我們不再好意思向家里要錢。也不再有宿舍這樣的低成本辦公地點,錢成為了我們面臨的第一個問題。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
app用戶數量下滑,孫梓閻被掏空自己的積蓄(一人5千,除開他團隊一共5人,也就是2萬5,是真正的富婆了),也沒有任何起色,并且以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堵上了自己的未來,孫梓閻得到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的啟發,并且他知道附近的小島——“浮墨島”即將被開發用于旅游。然后他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如果開發app的成員全部死亡,這個app一定會上熱搜,到時候就會有很多人關注,自然就解決了眼前的問題。
而且根據小道消息“浮墨島”會作為旅游景點開發,那么“我們”遇害的故事會一直流傳下去,不斷地吸引人們前來,“探閱”app就會一直火下去。
疑點.孫梓閻朋友的老板是否存在
引用
2019年4月23日 晴 孫梓閻說去一趟外地看看能不能找他朋友想想辦法,這幾天都沒有來辦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晴 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金主爸爸為了評估我們團隊的能力,要我們2周后交一個中篇推理案件。孫梓閻擔心我們大家已經生疏了,提議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體驗一下野外生活的感覺,收集素材以進行謎題的創作。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從日記看,海島野炊是孫梓閻建議的。滿臉胡渣、滿身煙味可能是因為這幾天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干掉“我們”,最后決定利用“浮墨島”干掉“我們”。

殺人手法:
引用
廠房后身的原宿舍樓就是現在的旅店,宿舍樓南北朝向,大門沒有安裝鎖,旅店鑰匙放在一進門的桌子上,看來是旅店老板提前準備好的,旅店的鑰匙只有這一串,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旅店分三層,只有一道樓梯,每層各8個房間。都在南向。其中一樓只有6個房間。廚房在一樓的北面,斜對著由東到西第3個房間。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

房間分配:
姓名張土姬夏雨詩李大美莫鄧琦王岳孫梓閻
4.30日2樓4號2樓5號2樓6號3樓2號3樓4號3樓6號
4.30夜2樓4號2樓5號2樓5號3樓2號死亡(3樓4號)3樓2號
5.1死亡(旅店門口)2樓5號2樓5號3樓2號死亡(3樓4號)失蹤(3樓西側)
5.2死亡(旅店門口)死亡(旅店門口)2樓5號死亡(廚房)死亡(3樓4號)失蹤(3樓西側)


①.電子鈴的作用
引用
桌子上還有一個電子鈴,一按就能發出整個樓都能聽到的鈴聲。

應該是用來叫住在房間里的客人出來吃飯的,等“浮墨島”作為景點開發后,通過電子鈴叫客人們出來。
疑點②.野外腳印
引用
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推論:兇手只能在島上的6人之中。雨衣都是準備好的,肯定是預謀殺人不是激情殺人。燒毀的鞋子為兇手自帶混淆視聽的,偽裝成是外人登島。

  • 第一案——王岳肢解焚尸案

死亡時間:
引用
吃完飯已經晚上7點天都黑了,大家各自回屋。我躺在床上,正看小說看到齊練華白雪作刀殺盡欽天監練氣士的時候,一陣刺耳的鈴聲突然從樓下傳來。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王岳死亡時間是在晚上7點吃完飯到孫梓閻按鈴之間。
兇手分析:
引用
房間有一個鋁合金的推拉窗。只能在屋內鎖上。窗戶從屋子里被鎖的嚴嚴實實。
我們商議了一下,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窗戶只能屋內上鎖,兇手不可能通過窗戶進入或逃走。]通過“我們”挨個搜查房間并未發現有其他人,所以兇手就在“我們”之中。
起火原因:
引用
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
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

利用做飯的汽油+現場的蠟燭(房間中央的蠟燭淚)
引用
王岳的登山包在門后,并沒有被尸體起火波及。

所以汽油應該是被澆在了王岳的身上。

疑點①.分尸焚尸原因
引用
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了大門,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窗戶上王岳的身影已經不見,但是透過窗戶似乎能看到著火了!
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王岳尸體被焚燒,且被分尸,初步判斷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為了制造出王岳是在孫梓閻提出夜探小島之后死亡的假象,同時也可以使現場更加恐怖,吸引其他人前來探險解謎。
我們在大門外僅是通過手臂紋身和體型判斷出背靠窗戶的男子是王岳,并沒有見到王岳的正臉,無法判斷當時王岳是否還活著。其實此刻王岳已經死亡,兇手利用某些手段使得王岳背靠窗戶,讓我們大家看見,然后通過延時裝置讓王岳房間起火。目的就是讓眾人一同目擊到王岳被分尸、房間著火的瞬間,以此將嫌疑嫁禍到除該6人以外的人之上,同時也增加事件的懸念,并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干擾死亡時間。而目擊時間如此湊巧,也應證了兇手正是提出夜探小島的孫梓閻。
疑點②.上鎖的房門
引用
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很明顯,現場房門是鎖上的,而兇手就在我們5人之中,那么上鎖的房門就有兩種情況:
①.利用特殊手段,兇手從外面將房門鎖上,然后用過某些手段在房門外使鑰匙落在了床底下。
②.趁大家忙于救火的時候扔在了床下。兇手在外面將房門鎖上之后,并沒有立刻將鑰匙弄到房間里,而是在大家撞開門之后,利用滅火的時機將鑰匙扔在了床下。因為莫鄧琦的科普,我們急忙趕到廠房附近,用沙堆里的沙子滅火,這時候大家的重點都在滅火上,所以并不會注意到有人扔個鑰匙啥的。很明顯②的可能性更高一些,因為如果鑰匙起火的時候就在房間里,很可能會被火燒到,容易變形,后面就不會有試鑰匙是否會是王岳房間的說法了。
疑點③.現場的縫線
引用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
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根據李大美的日記描述,孫梓閻喜歡十字繡,并且新買了一副。而孫梓閻也提到過上島之后不要找他來補衣服,可以看出他自己是會帶線上島的。所以這里的縫線利用孫梓閻包里的線。
機關/手法:
引用
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隨著火的熄滅,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

分尸之謎:
兇手就在6人之中,而案發時沒人離場,并且考慮到尸體四肢都散落在窗臺底下,結合眾人的目擊證詞,得出結論:目擊時死者其實已被分尸,但為何眾人看到王岳背對著撐在窗臺上呢,兇手在分尸后使用縫線將已經肢解的軀干與四肢縫合起來,做成還未分尸的模樣靠在窗臺邊,并潑上汽油,當火勢蔓延開,尸體被燒焦,縫合的線也被一塊燒斷,尸體散開,如同剛被人分尸了一般。
點火之謎:
可能①.兇手用線連接門把手與蠟燭,關門時蠟燭隨著關門倒下,當蠟燭火苗燃燒一定長度或是燃盡,到達潑灑汽油的位置,火苗點燃汽油,將窗臺邊潑了汽油的尸體點著。
可能②.或者線是綁在門內側把手上,當眾人去找王岳的時候轉動把手拉扯到線,點燃的蠟燭倒下火苗點燃汽油,將窗臺邊潑了汽油的尸體點著。
但是可能②存在一個問題,就是轉動門把手的時候,夏雨詩摸了摸門,說門熱,這說明當時火已經燃燒起來了。
門都熱了這時候撞門純粹找死,這說明火已經燒到門口了
密室之謎:
門窗緊閉,且據回憶,撞破房門時鎖舌確實是伸出的,那說明著火時房門確實是緊鎖的,因此密室的可能性只有一個,那就是鑰匙是眾人進屋后滅火時被重新放入房間中的。
  • 第二案——張土姬墜樓案

兇手分析:
引用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也就是夏雨詩吧,換成其他人可能都受不了我這樣傲嬌還黏人的脾氣。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

因為當晚“我”抱著夏雨詩睡覺,“我”還聽到了隔壁開門聲,說明“我”睡得并不是很熟,如果夏雨詩離開“我”會發現。而莫鄧琦和孫梓閻瞪眼到天亮,除非兩人合謀否則不可能作案,而因為本案排除了合謀的可能性,因此得出結論,土雞應是意外不慎跌落墜亡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在宿舍的三層之上,還有一個小小的閣樓,閣樓外有一個狹小的陽臺。除了閣樓因為有陽臺無法安裝護欄之外,所有房間的窗戶上都安裝了護欄,欄桿之間的縫隙也就僅僅夠我伸出一只胳膊。
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張土姬死因為高處墜落傷。

利用張土姬的平地摔,致使其死亡。因為大家都知道張土姬經常會平地摔,所以檔案袋是被故意貼在陽臺外側墻壁,因為如果想要拿到對于張土姬來說,需要探出大半個身體,此時會導致張土姬身體不平衡,啪嘰掉下去摔死了。
因為只有閣樓沒有護欄,護欄的縫隙僅夠“我”伸出一個胳膊,所以人不可能掉下去,只能從閣樓下去,并且閣樓還有張土姬的腳印。
但是要想利用這個方法的話,必須提前知道閣樓沒有護欄,準備好膠帶,而在李大美的日記中,2019年4月26日提到過老板還給我們發來了旅館內的一些照片。所以兇手很可能是通過這個知道的閣樓沒有護欄,其他房間有護欄。因為“駕駛師傅說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所以如果團隊中有人去過“浮墨島”很容易被快艇師傅認出來,雖然孫梓閻是這次活動的組織者,先去“浮墨島”觀察下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可能會被抱怨為什么沒有收拾房間之類的(房間里落了厚厚的一層灰),日記中并沒有提到。
疑點①.貼在閣樓外墻的檔案袋
引用
我們商議了一下,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說明檔案袋是在王岳房間發生火災之前放在閣樓的,因為火災之后所有人一起行動,從文中描述看,應該是到1樓拿鑰匙以后上樓檢查各個房間一直到閣樓(從下到上檢查)。莫鄧琦雖然留下看樓梯,但是如果去閣樓放檔案袋很容易被發現,并且檢查閣樓的時候已經發現了大的腳印。(之后的行動,除了土雞都是兩兩進行的,所以更沒有可能)所以檔案袋只能是在王岳房間發生火災前放的。
那么如果是王岳放的檔案袋,他為什么要貼在外墻上?他不會知道有人會去閣樓搜查。
可能①.如果王岳想張土雞失足摔死。考慮到王岳在張土雞差點打開液氮的反應來看,王岳還是擔心張土雞的,起殺意的可能性不大。
可能②.怕外人發現。如果擔心外人發現,只需在放好檔案袋后將鑰匙與紙條一同交給張土姬即可,沒必要冒著可能害死前女友的風險貼在外墻上。
可能③.其他人放的。考慮到紙條上僅僅寫了閣樓,并且王岳沒有故意將檔案袋放在外墻上的理由,因此,檔案袋是兇手殺害王岳后發現紙條,將計就計想到的方法的可能性大一些。
自由活動時間:
引用
終于把房間收拾的能住人了,我們吃了點零食去島上逛一逛。我們繞了半個多小時就繞了小島一周,莫鄧琦還找到了兩個適合釣魚的地方,看看表已經下午3點了。
看看表已經下午3點了。大家各自出去溜達了一會,約定4點鐘在旅店門口集合準備晚飯。
吃完飯已經晚上7點天都黑了,大家各自回屋。我躺在床上,正看小說看到齊練華白雪作刀殺盡欽天監練氣士的時候,一陣刺耳的鈴聲突然從樓下傳來。

根據日記描述,一共有三個自由活動時間,早上10點到達小島之后到下午2點多左右收拾房間的時候,3點到4點,7點吃完飯到樓下電子鈴被按響。如果是10點到2點收拾房間的時候,去閣樓房檔案袋,因為大家都在收拾房間可能并不會有人注意有人下樓拿閣樓鑰匙上閣樓。而3點到4點放的檔案袋,那時候并沒有天黑,也不會知道會不會有其他人在房子外面溜達,所以很容易被發現。7點吃完飯以后已經天黑了,這時候再去拿桌上的鑰匙放檔案袋更合理一些。
疑點②.腳印
引用
莫鄧琦在土雞的口袋翻到了兩把鑰匙。其中一把是土雞房間的鑰匙,土雞的房間里沒有什么特殊的,和我們都一樣。然后我們到了閣樓。閣樓門沒鎖,孫梓閻用鑰匙試了一下,另一把鑰匙果然是閣樓的鑰匙。閣樓的燈開著。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我們知道,通過后面的DNA檢測,3樓由東到西的4號房里的被分尸焚燒的尸體確實是王岳的,那么王岳確實是在張土姬之前遇害的。那么這個大腳印要么是王岳在遇害之前先去閣樓貼上檔案袋留下的,要么是有人故意穿了大的鞋碼鞋子假裝是王岳去閣樓放的檔案袋。
引用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

說明那天晚上張土姬確實出了房間,所以閣樓的小腳印確實是張土姬的。
疑點③.張土姬收到紙條的時機
引用
這時我注意到土雞看著王岳的尸體,眼神復雜。
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

這時候,張土姬很可能已經收到了這張王岳筆跡的紙條,所以才會明確反對所有人一起行動自己回到了房間,就是為了半夜好方便出去拿檔案袋。至于眼神復雜,畢竟終于要擺脫他了,結果他居然死了;或者此時僅是因為他死了,就不會再有人威脅自己了;又或者是張土雞在懷疑給自己紙條的究竟是否是王岳本人。

可能①:王岳給張土姬的紙條
引用
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在大家準備吃飯的時候,兩人雖有接觸,但若是此時遞交紙條,后面大家吃完飯,孫梓閻提出夜探小島的時候,張土姬完全可以拒絕邀請,并趁此機會去陽臺拿檔案袋,而不是會去催促王岳。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在吃飯之后,王岳將紙條放在張土姬房門口的地上敲門,引得張土姬出門查看發現紙條。但是“我”的日記并沒有記錄有敲門聲,可能是沒在意,或者是沒聽到(張土姬此時在2樓由東到西4號房,而“我”在2樓由東到西6號房還隔了一個房間)。或者直接從門縫塞進去,敲門的話每個房間都有貓眼,很可能會被看到?只能看到個背影?而且日記中并沒有提及是否有門縫。
可能②:其他人給張土姬的紙條
如果是3點到4點的自由活動時間給的紙條,張土姬發現之后很可能直接上閣樓去拿(畢竟內容太勁爆了),所以并不太可能。
那么此時的時機只有:吃完飯7點到樓下電子鈴響起之前或者在大家各個房間搜查的時候,趁亂(大家出房間自己最后出去)放在張土姬的房間里。
如果是吃完飯到電子鈴響起,那么跟上面說的王岳的一樣,要么敲門要么塞門縫,但同樣也會產生為何張土姬不拒絕邀請,并趁此機會去陽臺拿檔案袋的疑問;如果是趁亂,從閣樓腳印看,他們可能根本沒進房間,只是門口看一眼有沒有人,所以趁亂放紙條很可能不行,而且如果是火災后趁亂放,此時王岳已經死亡,張土姬看到紙條不會覺得很奇怪嗎?還會毫無警惕、鋌而走險去拿檔案袋嗎?若是如此,土雞為何還執意要分頭行動呢,顯得很不合理。難道是因為孫梓閻說要一起行動,但是她天生反骨,就喜歡跟別人對著來?因此,偏向于土雞在火災前就已經收到了紙條。
疑點④.張土姬左手的紙條
引用
那個人的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不遠處一個手機落在地上。
“這里有東西。”孫梓閻的話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
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

疑問:張土雞需要探出身子才能夠到檔案袋,并且是半夜去拿的,怕開燈被人發現,于是使用手機是來夜間照明,然后另一只手需要去取檔案袋,而且由于需要探出身子去取。手機完全沒有余地和必要在手里拿著紙條,完全可以放在口袋里,即使一只手同時拿著手機和紙條,為何摔落后手機飛了,卻緊握紙條呢?所以紙條可能是孫梓閻趁大家不注意將紙條塞進張土姬的手里,假裝很費力的打開她的手,制造出張土姬是因為這個紙條才去的閣樓。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沒有紙條為何張土雞會去閣樓呢,若是張土雞有紙條,紙條為何又會回到孫手上呢
王岳被焚尸,孫梓閻尸體不見,即使檔案袋上留有指紋,也很難找出是誰的;兩個人的房間也被破壞了,手機也被大家都拿過很難提取?
疑點⑤.艷照門
引用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分析:
①王岳準備的檔案袋
王岳存有艷照來威脅張土姬繼續跟他發生關系,這也是“我”之前看到張土姬和王岳分手后還去酒店的原因。那么存在兩種情況,一是王岳想殺掉張土姬(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二是王岳是真的準備放過張土姬,然后他寫好紙條還沒送出去就被殺害,使得他人利用紙條害死張土姬。
②其他人準備的檔案袋
那么就存在一個問題,這個人為什么會有張土姬艷照?只有“我”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而且孫梓閻還設計過一個定時發信息和錢的小程序,可以推斷出孫梓閻的代碼寫得好,那么只有“我”和他有可能黑了王岳的電腦發現王岳和張土姬兩個人之間不正當的關系,然后打印出來照片拷貝U盤。
紙條證實是王岳親筆所寫,其他人也不可能有艷照,因此,這種可能性排除。(或者王岳是被孫梓閻逼著寫下的紙條,那么這個檔案袋就是孫梓閻準備的,問題就來了,孫梓閻如何引導張土姬上閣樓?)
  • 第三案——孫梓閻失蹤案

疑點①.消失的孫梓閻
引用
莫鄧琦跟我們解釋說,他和孫梓閻一直一起在自己的房間,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己人之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就走了出去。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從“我們”出去到回來,沒有看到人離開過房子,也就是說如果有兇手,那么兇手一定在房子里,而且想從孫梓閻房間出去就會破壞房門前地上血跡,所以血跡的出現必定是在人出來之后才有的,或者6號房間里面根本就沒有人,房間內的血跡也是提前布置好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以為孫梓閻是憑空消失的。而我們看到孫梓閻被人勒脖子滿臉是血的發生是在3樓由東到西6號房間的隔壁7號房間。
那么這一切不過是孫梓閻的演戲。他寫的紙條500米距離也是計算好的,白天他們曾經游覽一圈小島,用了半個多小時時間,孫梓閻通過計算掐算好時間開始演戲。
想要下樓也會破壞樓梯上的血跡,那么也就是說在他們上樓之前并沒有人下過樓。那么就存在兩種情況:
①血跡是在他們出房子之后,藏在1樓(半小時前孫梓閻從莫鄧琦房間離開)廚房對面房間的孫梓閻出來布置樓梯到3樓由東到西6號房間門口的,然后進入旁邊無人居住的7號房,掐好時間演戲,之后等待所有人進屋睡去之后再下樓。因為“我們“上樓勢必會破壞掉樓梯上的血跡,所以再有人下樓就不會被人察覺。
②血跡是孫梓閻在3樓由東到西7號房演完戲之后,快速下樓布置6號房間門口到樓梯下(個人覺得這個時間太趕了很難完成,因為房間的燈是在“我們”跑了一半的時候熄滅的),然后藏身廚房對面房間。
藏身廚房對面房間原因:
“我們”是聽到1樓電子鈴的響聲下樓的,按完鈴要想藏身最好是去最近的房間,因為2樓和3樓都有人住,所以上樓會被撞見,電子鈴在大堂桌子上,廚房斜對大堂,自然是去大堂旁邊的房間也就是廚房對面的房間更方便。提前開好門,直接進去,鎖門可能會被聽見,所以可以不鎖門,因為“我們”都會被桌子上的紙條引導出門,并不會有人去查看1樓房間是否有人。
因為鑰匙被拿走了,我們無法查看其它房間里是否有人,而且房門是需要兩個成年男人才能撞開的(王岳案,可能是因為火燒變形了所以),所以不管躲在哪里都不需要被擔心發現,除非出門的話。
(有一說一,文中的描述,人又不是樓下被殺的,怎么可能是一路滴到樓上,肯定是從房間滴到樓下啊)
疑點②.獻血
引用
2019年4月25日 晴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提前獻血,為了保存血樣(獻血會錄入血庫),以便之后對比,而之后的幾天他自己抽血保存,方便留在案發現場。
引用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孫梓閻背包東西少,是因為之前包里裝著鍘刀,用完扔在王岳房間。因為孫梓閻失蹤是在到達島上的第二天夜晚十一點,包里的食物不可能這么快吃完。根據上面王岳案件的疑點③的分析,包里的十字繡縫線是被用于王岳的案發現場,甚至可以多帶點線,保證自己還有多余的線,造成其實我(孫梓閻)拿十字繡確實是過來繡的的錯覺。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

孫梓閻利用剩下的血液灑在了礁石上,偽裝出自己被拋尸大海。
現場還原:
引用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可能①.孫梓閻從莫鄧琦房間出來,利用這半個小時回到了自己所在的3樓從東到西6號房,布置現場,然后寫字條放到桌子上。按響桌子上的電子鈴,然后快速來到了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大家下樓發現自己的紙條出門之后,拿走桌子上的鑰匙(文中沒有交代下樓的時候桌子上的鑰匙是否還在,所以拿鑰匙時間可以是在下樓的時候),上樓來到3樓從東到西7號房,估算好時間之后,開燈開始演戲。因為知道莫鄧琦是個數碼狂人,換手機很頻,手機像素高,500米的距離要想看清楚窗戶里發生了什么就會用到莫鄧琦的手機,因為大家都很緊張(畢竟已經死了兩個人了)所以并不會注意3樓亮燈的房間究竟是哪個。孫梓閻等大家看到自己的演戲之后,且算好時間關燈,將繩子扔到6號房(6號房沒鎖),然后開始用工具制造滴落的血跡,而后回到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
可能②.孫梓閻從莫鄧琦房間出來,利用半小時時間回到自己所在的3樓從東到西6號房,布置現場,然后寫紙條放在1樓桌子上,按響桌子上的電子鈴,然后來到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大家下樓發現自己的紙條出門以后,利用準備好的血袋制造滴落血跡到6號房間門口,然后來到7號房開始演戲,掐好時間開關燈,把繩子扔在6號房,回7號鎖門,等大家回來尋找自己消失的尸體。
  • 第四案——莫鄧琦勒死案

疑點①.莫鄧琦手中的肉
引用
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莫鄧琦死因為窒息。

一個人被勒死前是會掙扎的,掙扎的話肉塊怎么可能還會在手里安穩的放著;不掙扎情況只能是沒有意識的時候,沒意識怎么可能拿著肉塊。而且莫鄧琦的尸體還是坐在地上的,所以是兇手殺了莫鄧琦之后擺在地上往他手里塞肉,要讓他看起來是因為出來吃東西而死掉的。至于原因,俺也不知,為了制造懸疑效果?吸引旅客前來參觀?蹭個熱點熱度?(死前都不忘記吃肉,這就是吃貨啊)
疑點②.消失的手機
根據前面孫梓閻消失案的分析,孫梓閻是在3樓由東到西7號房進行的表演,大家是通過莫鄧琦的手機看到的,所以拿走手機的原因很簡單,是怕莫鄧琦的手機拍到點什么,發現孫梓閻被人勒脖子的時候并不是在3樓由東到西的6號房。雖然當夜大家并不會察覺,但是如果當時莫鄧琦拍照了之后翻看就會看出來(手機數碼達人,高清像素),孫梓閻并不是在3樓由東到西的6號房而是7號房,那么孫梓閻就會暴露了自己是幕后黑手的事實,所以手機必須銷毀掉,這也可能是莫鄧琦被殺害的原因之一。
現場還原:
①.莫鄧琦出來找吃的,被藏在一樓廚房對面房間的兇手殺害,然后擺成坐在廚房地上手拿肉的姿勢,然后拿走莫鄧琦的手機。
②.莫鄧琦當夜翻看手機,發現了孫梓閻并不是在3樓由東到西6號房被人勒脖子,于是他知道了真相,出來找孫梓閻被孫梓閻殺害,而后擺成在廚房找吃的的假象,并且拿走莫鄧琦的手機。
總的來說,孫梓閻就是利用莫鄧琦的手機來完成自己的神秘消失術,所以不管莫鄧琦有沒有拍到什么,他都必須死。(小心智能手機)
而這里被用來勒死莫鄧琦的道具可能是之前作為孫梓閻演戲的拿根繩子,他準備了兩根,一個用來在放在3樓由東到西的6號房,一個用來自己演戲,然后勒死了莫鄧琦。或者隨便找個啥勒也沒毛病,日記中并沒有指向性描述,后面的驗尸報告也只是說是窒息死亡。
  • 第五案——夏雨詩死亡案
引用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根據李大美日記,當時的夏雨詩要去求證一件事,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這件事導致了夏雨詩的死亡。而李大美能看見夏雨詩尸體的眼睛,說明夏雨詩是正面朝上,可能是死亡之后被翻過來。
夏雨詩為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可能是夏雨詩發現孫梓閻是兇手之后出門尋找被孫梓閻殘忍殺害。至于刀,廚房應該有,而且他們第一天吃的莫鄧琦的土豆燉雞,不就需要用到刀嗎。或者可以另備一把。
夏雨詩死亡的時間是在2019年5月2日,根據李大美日記(她都瘋了還能寫日記),那天晴轉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這些足跡之前有提到過,是孫梓閻故意留下的。
①.夏雨詩可能是在別的地方被殺害,然后搬運過來,但是如果這樣的話,因為路面泥濘可能會留下搬運痕跡,當然初見如林黛玉的夏雨詩可能會被擁有8塊腹肌的孫梓閻輕松搬動,挪到張土姬的尸體方便,造成可能是夏雨詩去查看張土姬尸體被殺害的事實。
②.也可能是孫梓閻蹲在門口或者在1樓廚房等待有人出門之后再出來,然后殘忍殺害出來的人,因為張土姬尸體就在大門附近,所以不需要搬運尸體。
其實這里并不是很重要。(吸引別人的眼球自然是越恐怖越驚悚越好)
總結:
孫梓閻假裝外出拉投資,實則暗地里計劃了這次的“無人生還”案件,首先他先聯系好“浮墨島”上旅店的老板,然后搞了一個小程序,設定通過小程序定時發送短信和錢到快艇師傅那里。然后去醫院進行獻血,保存自己的血樣留在醫院,且每天抽點血保存下來,以便后面造成自己被人殺害拋尸大海的假象。出發之前在自己背包里裝好自己要帶的十字繡和縫線,可拆卸鍘刀,膠帶,血液袋,蠟燭,食物,水等。(汽油、木炭手拿就行)
4月30日早10點打到“浮墨島“,收拾好房間到下午2點多,集體行動出門繞島一周,計算時間,為后面自己失蹤做準備。下午3點自由活動到4點集合時間,在房間內試驗自己的詭計(殺害王岳),4點出房間(鎖門)集合做飯+吃飯到7點,偷帶汽油回屋(可以用自己帶的瓶子裝點),來到王岳所在的3樓由東到西4號房,殺害王岳(敲門,等王岳開門帶自己進屋背對自己跌時候割喉)并用鍘刀(這個鍘刀收拾房間的時候拼也行,3點自由活動拼也行,或者直接背包進屋殺完現場拼)分尸,分尸之后利用自己帶的十字繡縫線拼尸體,然后擺成背靠窗臺的位置,使王岳標志性的左前臂紋身露出來能讓窗外的人看見,造成他還沒死的假象,然后用蠟燭制造延時裝置(這個過程全程應該是穿著雨衣的,因為分尸殺人會沾上血跡,至于雨衣可能用別的袋子什么的脫下來裝起來),用鑰匙鎖門。下樓按響1樓電子鈴,引導眾人出門發現王岳背靠窗邊,上樓發現門鎖上了,再下樓發現王岳房間起火,引眾人施救,趁亂將鑰匙扔在了房間里。而在他殺害王岳的時候,發現了王岳寫給張土姬的紙條,于是想到了張土姬平地摔的屬性,將計就計,設計了張土姬的死亡。紙條是在火災之前殺害王岳之后塞到了張土姬的門口,檔案袋也是在殺害王岳之后穿上王岳的鞋子放置的。(時間管理大師啊)
5月1日晚上10點半,孫梓閻拜別莫鄧琦前往自己所在的房間,利用自己所帶工具開始布置房間之后鎖門,下樓帶好寫的紙條,放在桌子上,用桌子上的鑰匙打開1樓廚房對面房間的門,按鈴,來到1樓廚房對面房間,等大家出門之后拿走桌子上所有的鑰匙。
①.沿著樓梯布置血跡到3樓自己的房間,并解開自己房門的鎖,然后來到隔壁7號房開始自己的戲精表演,掐好時間關燈,等大家都睡著之后下樓。
②.或者是從1樓出來上3樓7號房表演完之后,用自己帶的工具從3樓有東至西6號房門口滴落血跡一直到1樓,然后躲進廚房對面的門里。(這個方法真的太趕時間了,一不好就撞上了,但是隊友都選這個,我只能說這就是極限挑戰)
之后勒死出來的莫鄧琦,拿走莫鄧琦手機,給他擺好坐在廚房地上手拿肉的姿勢。
5月2日早,殘忍殺害夏雨詩,使尸體面朝上倒在張土姬尸體旁邊。然后按響1樓的電子鈴,本意可能是想引導“我”出去,然而我并沒有出來,于是只能走人,找一個角落燒毀自己沾滿血跡的雨衣和用來制造其他人上島的鞋。然后找個海邊礁石撒點血,去廠房的木箱那里拼木箱,等待快艇師傅拉自己走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3:09:10
來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3:19:10 | 2020-8-3 19:09編輯
《李大美的日記》解密篇

一、兇手:孫梓閻
二、動機:app借殺人事件登上熱搜,兇手完美犯罪逃脫嫌疑,起死回生的未來和夢想。無人生還之我不僅殺了我的員工還“殺”了我自己。
三、疑點與線索(按文章順序)字摘自原文
1.“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能推出孫梓閻的動機,就是借助app運營團隊小島上演“無人生還”的案件讓app上熱搜,從而吸引用戶量。上熱搜不一定要借助平臺,殺人事件也是一種極端但有效的方法。
2.為什么密室殺人選擇的死者是王岳?“他一邊坐在屋子里抽著煙,一邊撫摸著自己右前臂上那個鳳凰的紋身。”“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大家在樓下看向窗戶時更容易看見王岳辨識度高的紋身從而認定是王岳本人,這更能坐實密室殺人的不可能手法。
3.“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讓人心疼。”接下來孫梓閻就公布了朋友的老板贊助app的好消息,但是試問一個去見老板談生意的人怎么可能胡子拉碴渾身煙味,說明孫消失的那幾天并不是去見朋友的。而“但是不能排除有人自行利用漁船上島。”也能推斷出他通過那幾天上過島,熟悉了地形打探了情況,發現了木頭箱子,為之后的殺人和逃離路線做好了規劃。
4.上小島度假這個想法就是孫梓閻提出來的。這自然而然是他嫌疑最大的地方。
5.孫梓閻的獻血和最后沒發現他的尸體只是找到房間延伸到大海的血跡相對應,他根本沒獻血,而是去抽血了。為了之后完美的脫身計劃做鋪墊。
6.島上沒有手機信號,并不能說明短信不是他們島上的六個人所發。因為從孫梓閻是計算機系出身,“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不難推出發給游艇的消息是孫梓閻出發前一早用手機定時程序的功能發送的。
7.“齊練華白雪作刀殺盡欽天監練氣士”=液氮+鍘刀。液氮用來冷凍尸體,或者說是用液氮包裹的鍘刀會快速將尸體的血凍住,所以分尸不會有大量的血跡,這樣省時又省力。
8.“王岳死哪去了?”看著就差王岳沒到,孫梓閻嘟囔了一句之后走出了宿舍樓,“這家伙在干什么。”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了大門,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從這兒也能發現孫梓閻的嫌疑,找人為什么出去找?大家也都是他帶著走出大門從而在樓下看到王岳的身影,為了讓大家認為此時的王岳還是活著的,以此制造不在場證明。
9.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土雞在王岳死后反對待在一起是因為她已經拿到了紙條,她需要單獨行動,和眾人分開才好下手去拿檔案袋里的東西。而從之前大家一起搜索房間,還上過閣樓土雞并沒有阻止來看,土雞得到紙條的時間是發現王岳死亡和大家離開王岳房間這期間。


四、還原事件真相(孫梓閻篇)
App已經運營不下去了,我試著想了很多辦法,求了很多人,可依舊無濟于事。但我不甘心,我為了它賭上了我的未來,我的青春和我的夢想都承載在這個app里,我不甘心。我想到了也許能讓它上熱搜,制造輿論,這樣就能有更多人關注到了。但是各個平臺的報價太高了,我根本承擔不起。
如果沒有機會,那還可以制造機會啊。我腦子里有了一個瘋狂的計劃。
我是阿加莎的頭號粉絲,看過很多遍的《無人生還》,剛好我知道離市區不遠處有個半荒廢的小島,幸運的是因為開發項目上面還有一個能住人的旅館。
于是為了先熟悉環境,我獨自劃著漁船上了島,并對他們謊稱是外出出差。我發現島上有很多大的舊木箱,這無疑是天賜道具,于是在一番思索后我想到了完美的逃生辦法。原本一天的考察計劃被23號的雨延期了,沒辦法我只能在旅館里獨自呆一晚。第二天我告訴他們我已經拿到了朋友老板的投資,并借著需要寫文章為由讓大家一起前往小島度假。我回家給自己抽了一袋血,這也是我逃脫嫌疑的重要道具,為了不被人發現我撒謊說是去獻血了。在出發前一天我便用小程序設置好了定時發送的短信,讓快艇師父5月2號晚上來取“貨”,這就是我的脫身辦法,我只需要屆時藏進木箱里,便可以逃出生天。為了不讓我特別大的背包引起嫌疑,我還特意給每個人都買了一個。將我的血袋,鍘刀,十字繡,雨衣,為了偽裝成第三人上島殺人特意買的與我們的尺碼都不相符的鞋,都裝進背包里。和他們啟程出發,開始這段旅程。這段旅程不僅關乎我的未來和夢想,還是我的新生。
到達島上,吃過晚飯之后,我便進入了王岳的房間殺死了他。再用液氮和鍘刀將他分尸,這個過程雖然比較麻煩,但還算順利。我還在王岳的房間里發現了一張紙條,不過不知道是寫給誰的,所以我打開了他的手機,居然在里面發現了他和土雞的秘密。我將王岳的尸體用帶來的十字繡針線粗略縫上,只要讓他背靠在窗臺不那么詭異就行。再在地上倒滿汽油,將蠟燭放在地上,然后再用線把王岳的尸體和屋內的門把手相連,這樣只需要在門外轉動把手就能將他的尸體拉進火堆了,這樣他身上的線也會被火燒成灰燼。屆時我們打開房門看到的就是散落一地的他的殘肢,根本沒人能想到,十分鐘之內是如何能完成殺人分尸放火這一復雜的過程,那么不可能犯罪也就成立了。做完這一切準備工作我將蠟燭點燃,從外面鎖上門,將鑰匙從門縫里扔進去。
我上了閣樓,閣樓的地上灰塵很厚,應該能清晰地看到地上的鞋印。于是我折返下樓,穿上王岳的鞋,帶上檔案袋重新上了閣樓。我知道土雞很容易摔跤,所以我故意把檔案粘在了陽臺外面,以她的身高必須探出身子墊著腳才能拿到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她會不會摔下去,如果不行我還有別的辦法。
做好這一切我收拾好下了樓,在蠟燭燃完之前按了電子鈴將大家叫下樓,故意把大家引到樓外看到靠在窗臺上的王岳。
在大家都發現王岳死了之后,我又想辦法讓土雞拿到了那張紙條。現在我只需要制造不在場證明就行了,于是我征求了莫鄧祁的同意和他同房。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發現了土雞的尸體,土雞果然摔死了。現在距離我的目標已經越來越近了。
這天晚上,我等莫鄧祁睡著之后,用他的釣魚線把他勒死了,為了洗脫嫌疑,我把他的尸體搬到了廚房,還在他的手里放了一塊肉,制造成他是半夜來廚房時遭遇的不測。這樣和他睡在同一個房間的我自然也不會是最大嫌疑人了。
現在還剩下夏詩雨和李大美。正在我思考殺人計劃的時候,夏詩雨突然跑過來質問我,她說她已經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她歇斯底里的樣子不再像從前那個溫柔的她,我告訴她我已經回不了頭了,我真的已經,回不了頭了。我抱著她把刀一下一下捅進她的身體里,我不知道我這樣對不對,但她的確變安靜了,又變回從前那個溫柔的她了。
我知道李大美還在房間里,可是房間門被鎖著我一個人也沒辦法撞開。我只能按樓下的電鈴想引她下樓,可是等了好一會兒也沒有動靜,我又想也許我應該留下她,這樣她就是這場殺人游戲里最后的幸存者,也是嫌疑最大的人。而且或許這場血色旅程不可能犯罪也能通過她傳達給警方媒體。于是在快艇來取貨之前,我將血袋灑了一路,直到海邊的大礁石上。再找了個偏僻的地方燒掉了我的雨衣和鞋子。
我離開了小島,我知道我重生了。我可以換一個身份繼續生活下去,帶著我重燃的未來和夢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3:45:07 | 2020-8-3 19:56編輯
結論:兇手是孫梓閻
手法:
1、4月30日王岳案
晚飯后各人回房間,孫借故去王房間聊天,趁其不備用所帶的刀具將王割喉殺死。然后穿上雨衣用鍘刀分尸,再用液氮將上半身尸塊冷凍,凍硬后擺放在窗臺上,造成從外看王背靠窗戶站立的假象。隨后,蠟燭用蠟油固定在房間中央的地上,縫線的一端在蠟燭下部,另一端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之間的長度能使得關門后縫線呈現較為緊繃的狀態即可。接下來在尸塊及地面上灑一些汽油,小心地點燃蠟燭后慢慢帶上門,用鑰匙在外面鎖住房門。最后,把一切歸位,液氮罐放回廚房,割喉的兇器和作案時穿的雨衣鞋子都藏好。就可以下樓按鈴。故意把眾人引到樓外,看到王的“背影”,上樓叫門時使勁轉動門把手,把蠟燭拉翻,引起大火,窗臺上的尸塊也因為受熱變軟,滑落到窗臺下燃燒起來。后來孫趁眾人救火場面混亂之際,悄悄將王房間的鑰匙扔到床下,偽造成“密室”。
2、4月30日夜張土姬案
王岳應該是下午3:00~4:00自由活動期間將檔案袋放到了閣樓陽臺。然后做晚飯期間趁打張土姬手的機會把紙條塞給了她,張瞪他一眼,默默走開,就是去一旁看紙條。看完后她多半扔了,被留心的孫梓閻撿到。孫看完后趁莫鄧琦忙于做飯,去其房間偷走魚竿。到閣樓門口把檔案袋“釣”了出來。晚飯后殺完王岳,孫通過王房間窗戶欄桿間隙,把檔案袋貼在了閣樓陽臺外側。夜里張前來找檔案袋,用手機照陽臺外側才發現,探出身子,右手去拽,左手拿手機照明。因平衡性差摔下樓身亡。第二天眾人發現張尸體后,孫趁其他人研究檔案袋和鑰匙的機會把撿來的王寫的紙條塞進張的左手,然后又假裝突然發現。誤導眾人將張的死和王聯系起來。
(也有可能是孫殺完王后在王的背包里發現了檔案袋和紙條,他把紙條塞進張門縫后穿上王的鞋去閣樓講檔案袋貼在了陽臺外側。但是考慮到張死時右手拿文件袋,左手用手機照明,不大可能同時手中還攥著紙條。而且紙條上也沒有地圖,看一眼就記住內容了,根本沒必要隨身攜帶,還一直握在手里礙事。所以我更傾向于紙條是孫在檢查尸體的時候才放進去的,也就是說這個紙條被孫得到了。孫并沒有機會進入張的房間,他只能是在王那里或者其他地方得到那張紙條。但是張又顯然知道這個約定,才會拒絕晚上和其他人住在一起,以便半夜去陽臺拿檔案袋。所以紙條應該是王送出去,然后被張扔掉,最后被孫撿到了。所以我傾向于第一種答案。)
3、5月1日孫梓閻案
此案純屬自導自演。孫假裝有所發現,離開莫的房間,并叮囑其不要開門。然后他回到自己房間自殘,讓血飛濺到房間何處,并留下一根帶血的繩索。然后臨時包扎好傷口。帶著自己之前作案使用的物品離開房間,來到一樓,在電鈴旁留下字條,就躲在一旁的暗處。等其他人看到字條出門后,他拿起鑰匙串,解開傷口的包扎,讓血滴從大門處一直延伸到自己房間門口。然后再次包好傷口,躲進旁邊的七號房間并從內鎖好門,在自己臉上涂上血,用另一根帶血的繩子套在自己脖子上,從窗戶處觀察三人走到差不多500米的位置(因為夏雨詩開了手電筒)后開燈,趴在窗戶上做出被人襲擊的樣子。表演一會兒就把燈關掉。
4、5月2日莫鄧琦案
從尸僵的情況看,莫應該是頭天夜里就遇害了。莫頭天晚上回房間后查看手機,發現了孫當時其實在七號房間的秘密,于是去七號房間查看,被孫勒死。隨后孫拿走莫的手機,并將莫的尸體轉移到樓下廚房。并在他手里放塊肉,偽造成莫在廚房找食物時遇害的假象。隨后孫就躲在廚房對面的一樓三號房間,等待剩下兩人的到來并觀察她們的反應。
5、5月2日夏雨詩案
夏看到莫的尸體后意識到兇手可能是消失的孫,而且他可能就躲在某個空房間里。于是她讓李大美回房間,自己準備一個房間一個房間的查看。不久遇到孫,被用刀刺死。孫把她的尸體擺在大門口,并按響電鈴。
6、孫梓閻如何脫身
孫梓閻刻意穿上不合尺碼的鞋子在島上留下足跡,再在島上角落里焚燒掉自己作案時所穿的雨衣和鞋子,在海邊礁石上留下自己的血跡,造成被拋入大海的假象。然后把廠房的箱子帶到登陸點,自己藏入箱中,從里面用膠帶封住箱蓋。等待快艇師傅來把自己帶走,放到郊區廢廠房,最后自己從箱中出來,逃走。快艇師傅在5月2日收到的短信是用孫梓閻用定時程序在上島前就設定好的。
7、李大美為何發瘋
李大美雖然膽小,但是還是完整清晰地記錄了幾個同伴的死亡過程。連自己最喜歡的夏雨詩的死狀也寫了下來。那么為什么寫完這一段就沒有繼續寫了?看到夏雨詩死后,她有沒有走出房間?讓她發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從日記中可以看出,李大美對孫梓閻很是欣賞、喜歡。所以極有可能是李大美最后發現是孫殺害了大家,并且準備對自己下手,這才發瘋的。這個對她來說才是最強烈的刺激。
孫殺完夏后按響門鈴,想把李引誘下來殺掉。但是李不敢出門,孫就上樓敲門,李透過貓眼發覺門外是孫,更加不敢開門,孫撞門,雖然他一個人撞不開,但是給李大美帶來了極大的恐懼,開始精神失常。孫隔著門覺察到了這一點。碼頭那邊收貨時間已約好,他還有很多收尾工作要做,沒時間耗。另一方面一個活著但是瘋掉的人,正好可以為自己承擔嫌疑,當替罪羊。于是他就放過了李大美。
動機:
1、對事業的偏執。從李的日記看出孫梓閻對app“賭上了未來”。所以孫一定不能容忍失敗,他希望通過出現離奇案件沖上熱搜,從而拯救app。
2、對同伴的怨恨。可以看出孫的付出最多。但是其他同伴沒有如他一樣拼,張只把這當成“磨煉”,王也準備放棄回家,王、夏都是自告奮勇后辦事不力,莫和李也基本屬于那種可有可無混日子的狀態。同伴無法依靠,還像吸血鬼一樣“掏空”了孫的獎學金。這一切都讓孫心態失衡,產生怨恨和報復心理。
3、想要重新開始。孫有偽造假身份、賬戶的能力。其他人死后都是親人來驗DNA,孫卻是用獻血時留下的血樣來確定身份,可見孫應該是一個無親無故的孤兒。他出差那幾天應該已經打理好了app轉讓的事項,以后會換一個城市用假身份繼續經營app,而因為殺人事件,app必然會上熱搜,被大力宣傳,孫將以一個高起點重新開始。
證據:
1、上島的唯一通道是快艇師傅,島周邊海域又是師傅村子里村民的視線范圍,警察也排除有其他登陸痕跡,六人登島后也不止一次巡查過小島,沒有發現外人痕跡。所以可以排除外人作案嫌疑。
2、作案需要作案工具,鍘刀等,每人只背一個雙肩包。其他人的背包無異常,只有孫的背包“很空”,所以只有孫具備攜帶工具上島的可能。
3、王岳是個子最高的男生,被人一刀割喉致命。顯然三名女生和身體很“虛”的莫鄧琦都很難做到,只有“八塊腹肌”的孫梓閻有這個能力。
4、案發現場出現的縫線,只有孫有(十字繡)。
5、液氮罐搬上搬下,八塊腹肌的孫有能力。
6、眾人發現王的背影,從而上樓看到王被分尸后焚燒的密室現場,都因為孫在樓下按鈴把大家召集起來才能順利完成。孫是推動事態發展之人。
7、張平衡性很差,大學就常摔跤。所以檔案袋貼在那么危險的地方,明顯就是有意謀害張。王準備回老家工作,開始新生活,而且從王的紋身(鳳凰對土雞),以及平日里對張的態度來看,對張仍有一定的感情,所以王應該沒有害死張的動機。因此貼檔案袋的不是王本人,而是要害死張的兇手。
8、王案發生前,眾人并沒有互相串門的證詞。能進入王房間的只有撒謊的兇手,也就是孫。孫有機會看到王手機里的艷照,然后把手機關機,讓別人以為是沒電,不會提前發現張王兩人間的秘密。才能保證張當夜順利去到閣樓陽臺。
9、張墜樓的地點是一樓門口,也就是說閣樓陽臺貼檔案處的正下方是一樓門口,而一樓門口對應的是二三樓從東到西第四第五號房間,也就是說王岳的房間正好在閣樓陽臺的下方,檔案就是貼在王岳窗戶的上方。因此可以通過窗戶伸出胳膊貼檔案袋。這一點除了王岳,就只有進去房間的兇手孫梓閻可以做到。
10、王岳在紙條上只寫到把檔案袋放在陽臺上。所以張土姬上了閣樓陽臺后肯定要反復尋找,當時是深夜,能發現檔案袋在陽臺外側的話,勢必需要開手機電筒進行照明。張死時的狀態也證明了這一點——“手機掉在不遠處”,“右手緊握檔案袋”。那么這種情況下張的左手同時還要緊握著王寫給她的紙條,就很不合理,也是難以做到的。所以紙條是“發現”者孫梓閻故意放進去的。目的是讓人們相信檔案袋是王岳貼到那里的。這一點也證明孫是兇手,有意隱藏真相。
11、張死亡當天夜里,李聽到隔壁有開門聲音。隔壁住著張,且剩下四人兩兩在一起。可見開門的是張本人。她就是去一樓拿了閣樓鑰匙然后去取檔案袋的。
12、眾人看到孫出現在三樓西側房間,但并不能確定是幾號房間。結合后面警察說七號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所以當時大家看到的孫就在七號房間。
13、孫消失后一樓的鑰匙串就不見了,說明他是要躲在其他房間防止被發現。
14、莫的手機曾經拍到過孫在窗口的場景,孫怕警察能發現他當時是在七號房間,所以唯獨莫的手機沒有找到。被帶走或銷毀了。
15、血滴的方向是從大門通過樓梯延伸到孫房間門口,且人不可能再出來時不破壞血滴。如果孫是被人弄傷后回到房間被殺,再抬出去拋尸大海,就不可能不破壞門口的血滴。如果孫在自己房間表演完再轉移七號房,出門時也不可能不破壞血滴。如果血滴是出門時留下的,方向就會相反。如果孫是表演完才偷鑰匙和布置血滴,時間上是來不及的(500米快跑的話不到一分鐘就回來了)。所以只有一種可能,孫是布置好一切,才開始在七號房間內開始表演的。
16、莫是被人勒死的,死前不可能不做掙扎,所以不可能手里還拿著肉不丟。此外莫的尸體被發現時坐在地上,可見已經出現尸僵的情況。所以莫被殺的時間有好幾個小時了,應該是頭一天夜里,也不符合來廚房做飯的時間。而且就算夜里來找吃的,也應該開燈。但是題中沒有提到廚房開燈。綜上,莫死亡的第一現場不是廚房,肉也是后來被人放進手里的。目的是掩蓋莫其實是在其他房間被害的事實。
17、夏說完莫是找吃的時遇害后,馬上意識到了這其中的矛盾。所以接下來就讓李回房,自己去驗證一件事情。應該就是去驗證其他房間藏的有沒有人。
18、警察說廚房對面的三號房里也有人待過的痕跡,可見孫把莫的尸體放到廚房后,就一直在三號房待著。
19、李聽到電鈴后就看到夏的尸體,而且樣子像是死透了。所以電鈴不可能是夏按的,只能是兇手。
20、夏讓李除了警察都不開門,而房門至少需要兩個男生才能撞開,可見兇手只有一個人。
21、兇手唯一離島的方式就是快艇師傅運走的木箱。師傅是5月2日早上接到的信息。而島上沒有信號。所以只能是用程序提前設定的定時發送。那么只有李和孫有這個能力。李大美日記沒撒謊,因此不是李,只能是孫。
22、木箱體積有一立方米,足夠裝一個成年人。木板間有縫隙,人待在里面也可以透氣。孫還有膠布可以封住箱蓋。所以他藏在里面脫身是完全可行的。
23、5月2日下雨,當時四人已死,一人發瘋鎖在房中。島上留下的足跡只能是“消失”的第六人,孫梓閻留下的。
24、5月2日下雨,可是礁石上有孫的血跡,可見血跡是雨后才留下的偽裝。
25、島上角落里被燒掉的雨衣和鞋應該都是孫作案時穿過的,分尸時濺上了血跡。而且應該是雨后才燒的。
26、孫有偽造假身份的能力,所以存在改名換姓,隱藏起來繼續生活的可能。
27、題目限定條件。李大美沒說謊,她不是兇手,其他四人都確定死了,又不存在合謀。兇手只能是失蹤的孫梓閻。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00:06:49
孫梓閻除了鍘刀還準備了另一套作案的衣物,和鞋碼比較大的鞋子 偽裝成陌生人上島作案
首先他在晚飯后 眾人休息的時候 敲開了王岳的房門,趁王岳不備揮刀殺害了王岳
切下肢體 用十字繡的線粗略縫好,將線纏繞在門把手上,在線下準備好蠟燭,點燃,并在尸體上和線上澆好汽油 線燒斷后火苗延伸到尸體,燒斷了縫住尸體的線,所以所有人推門進到屋里的時候才會看見尸體散落在地。
密室手段暫時還沒想到。
土雞收到的紙條是王岳寫的,檔案袋位置被穿著王岳鞋子孫梓閻調整了。孫梓閻殺害王岳時發現了字條,臨時修改了殺害土雞的計劃,土雞個子不高,檔案袋如果拈在很靠下的地方,她探身去拿的話,很容易摔下去,就算她沒有摔下去,孫梓閻也有第二套殺她的方法。
接下來就是孫梓閻自導自演自己被殺的戲碼,血是之前說獻血的時候抽出來的。屋內和樓梯的血跡是在表演完貼窗被勒住脖子的戲碼后,才灑的,樓梯上的血跡也是在向一樓房間躲避的時候撒上的,所以剩下的三個人才會看見完整的血跡現場,卻沒有發現兇手和尸體。
之后孫梓閻就躲在一樓,等待獵物,完成隨機殺人,發現莫鄧琪來找食物,就用繩索將他勒死,然后在島上留下自己被害的痕跡,5月2日在自己又在門口殺害了夏xx(名字突然忘記了。)之所以沒有殺害李大美,是因為時間來不及了,他還要處理作案物品,趕去碼頭坐船,把自己送走。從今以后孫梓閻就可以用另一個身份活在這個世界上,用這個案子作為翻身的籌碼,繼續運營他傾注了全部心血的app。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00:37:40 | 2020-8-2 00:49編輯
兇手:孫某
(因為太麻煩所以取人物姓氏代指,下同望諒解)
動機:因為上文提到過的,那款app幾乎是賭上了他的未來,他的一切與其牽制,而如今app用戶活躍量每況愈下,而王某卻說,實在不行就回鄉找工作,團隊人心渙散。這幾乎是點燃他憤怒的火苗。

(但本人推測他只想殺王,然后偽造被殺,然后逃離島嶼,重新開始生活。)

作案手法與過程:首先這絕對是一場謀劃已久的計劃,雖然他說自己是去見了一個朋友的老板談app的投資事宜,可對其描寫卻是“滿臉胡茬,一身煙味。”,一個急需投資的人面對機會,怎么可能是以這樣的面貌面對老板。所以他根本沒有拉到贊助,而這只是引子,引出下文他提議眾人去海島體驗,取材,以及為自己殺人做準備。

他在25日去所謂獻血其實是為了自導自演一場謀殺做準備,以及所謂的帶十字繡也不過是想合理地帶一些需要的線頭,為王某在密室中的死亡做準備。

而那半開玩笑的“都被你們掏空了。”,無奈中帶著憤怒,將把他的怒火燒向眾人。

首先王某得密室之死,首先孫某如何將人高馬大的王某分尸呢,并且讓他在短短幾分鐘內由活著的人變為焦骨呢?
孫某作為活動的策劃,對于房間的安排也別有用心,莫某的房間與王某隔著一間房,孫某得也是,既方便作案又不會被引起懷疑。
孫先拿起液氮罐朝王某的房間里灌液氮(雖然房間封閉但不至于這點縫隙都沒有。),液氮被人吸入人體后會令人陷入深度昏迷,甚至死亡。于是他在王昏迷時殺掉了他,并且用鍘刀(鍘刀顯然是他自己帶來的)將其分尸,只切下了四肢(大量血液會在火中蒸發),然后可以將身體倚靠在窗臺上,然后將右手臂以活人的姿態放在窗臺上,而當時夜深,房間里點了燈也只是朦朧的影子而已,不至于讓人引起懷疑。
而后是大火,如果將十字繡用的縫線繞著蠟燭纏幾圈,然后繃直固定在兩端,就是一個簡單的延時裝置(這也就是為什么有電燈的屋子里會有拉住了淚,門把手上有纏繞的線圈。)只需要在屋子里倒上汽油,等待蠟燭燃燒,燃燒到低于線圈的地方,即使沒有被燒斷也會因為蠟燭太短而脫落,掉在汽油間燃起大火。(這一切的完成,完全可以在沒有人有不在場證明的飯后完成。)
而至于密室則更好辦,畢竟王已經死了,完全可以拿著王的鑰匙從外面把門鎖上,至于夏在撲滅火焰后在床底發現的鑰匙,那是孫乘著眾人去找沙子滅火時丟進火場的,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他的第一次謀殺蘊含犯罪的美學,有著精妙的手法與結構,甚至有著很大的噱頭與討好大眾的傾向,這也許就是孫所謂的藍本與熱搜吧。而我他作為偵探社的社長居然對此采取的是不管不聞的態度,難道不應該滿懷熱血是找出兇手什么的嘛。

而張的死亡我覺得純粹出于意味,意外從閣樓跌落至死。因為前文有提到,這妹子愛平地摔,去取文檔的時候,文檔用膠帶貼在陽臺上方外側,所以這妹子一個不穩摔了下去。而且莫與孫一夜都在大眼瞪小眼所以孫大概沒有機會做案了,而且我也在睡夢中聽見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想必是張吧。而且張被王要挾也確有此事,從我偶然遇見兩人去酒店,而張一臉不高興,從王粗暴警告張,張卻只是盯他一眼看出來,確有此事。而且閣樓也只有王與張的腳印,一個是來放文件的,一個是來拿的。

張的死,或許出乎意料,但也許也或多或少地點燃了他殺額外的人的欲望。

再試他的被殺。先按電鈴再躲在一樓的廚房對面的房間里(這就是為什么那串鑰匙消失了,用來開除六人以為的房間),然后等著眾人被紙條騙出去后,自己再拿出準備的自己的血液一路滴上樓,然后到自己房間里,開啟影帝模式。自己再因為距離很遠,而且又是晚上,演技好一點完全可以自導自演騙過眾人自己是被人用繩索勒了。
等眾人看清后朝這里趕來時,就關燈,潑血躲在第七個放進來里,等待眾人離開自己再出來到廚房對面的房間埋伏莫,借著貓眼可以看見莫的行動,趁其不備將其勒死(奪取他的手機)。最后的夏,就是簡單粗暴的捅死了,因為夏已經猜到了孫沒有死。

殺人的方法越發拙劣暴露的是瘋狂的怒火。

而最后當然就是孫的逃離海島計劃了,準備不合時宜的雨鞋與雨衣來搬運那個木箱子(廠里留下來的),搬到指定地點自己躲進去被飛艇拉著瞞天過海逃離海島,當然雨鞋與雨衣是要處理的。然后就是海島上沒有信號他是如何在5.2發出訂單的呢?

記得嗎?那個520,定時轉賬的軟件,寫一個這樣定時發送訂單與轉賬的程序對孫出身于計算機專業的人來說不難吧。而莫的手機消失,可能是因為孫借住的是莫的手機完成此操作的。

以上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01:55:33
兇手是孫梓閻,他買了十字繡的線而且在4月25這天去準備了自己的血液,其實孫梓閻并沒有找到解決APP問題的辦法所以他回來的時候才頹廢的滿臉胡茬一身煙味,他找不到辦法加上幾天的壓抑心態崩了,于是他想到殺了所有人這種病態心理。上島之后的晚上七點大家都在自己的房間里孫梓閻趁此機會敲開了王岳的門趁其不備一刀必命,然后分尸(他們在樓下看到的王岳是用十字秀的線固定回去的)然后在門口燒汽油門把手上的繩子連接著王岳的尸體,繩子燒斷尸體就倒在火里(提前計算好火燒的時間就可以了,用臘燭來定時,原諒我不會碼字)。做好這些后孫梓閻下樓引導其他人發現王岳的死亡。
       接下來是土雞的死亡,土雞之所以去了
閣樓是因為那張紙條,但是那張紙條其實是王岳和土雞分手后,也就是“我”李大美看見土雞王岳他們進酒店那段時間王岳、寫的,證據就是字條的最后一句,因為他們在島上是一人間房而且分兩樓,如果王岳要還東西完全可以自己去土雞的房間沒必要寫字條。所以紙條是提前準備好的,孫梓閻拿走了字條的同時還拿走了土雞的艷照,分手后王岳和土雞進酒店的時候大概就是說艷照部分丟失的事。在土雞進閣樓后孫梓閻從后面把土雞推了下去。當然,孫梓閻穿的是和王岳一樣大小的鞋子。
        接下來就是收尾工作,首先自己要想不被當做兇手最好的辦法就是把自己偽裝成自殺。孫梓閻先把其他人用紙條叫去了看的到自己房間的地方。其他人離開之后他拿出提前準備好的血滴在他計劃好的路線上,然后回到房間掐好時間打開燈。然后把秀線首尾相連然后把一頭綁在門把手上自己把自己頭套在繩套里(先套好,然后掐時間)并做出痛苦的表情。做完這些之后孫梓閻躲在了三樓由東到西的第七間房間里躲了起來。剩下的三個人回房間后孫梓閻才出來去布置自己被丟進海里和島上還有其他人的假象(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做完這些孫梓閻就躲進了廚房對面的房間里去蹲守,然后莫鄧琦出來找吃的被他殺害了,然后又對夏雨詩下了毒手,之所以把夏雨詩丟在土雞的旁邊是為了逼迫李大美不敢出門影響自己的逃跑計劃,另一方面可以把李大美當成煙霧彈好讓自己逃脫罪責。
          莫鄧琦的手機之所以找不到是因為孫梓閻拿去偽造身份賬戶聯系快艇師傅,快艇師傅運走的貨物里面就是孫梓閻,快艇師傅所以才沒有看到人




PS: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雖然鑰匙串不見了
這里也是我懷疑的地方,因為帶有大量的血液,血液被用了所以顯得空,鑰匙串不見了說明孫梓閻可以進入然后一間房(除他們幾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02:46:56 | 2020-8-2 13:33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首先,王岳的死亡是兇手刻意制造的密室,兇手首先將利用王岳和張土姬之間的威脅的秘密,將王岳叫出并用銼刀將他殺害,方法則是用刀砍他的脖子,證據就是王岳脖子上的傷口,然后兇手將王岳四肢砍掉,并把王岳的鞋子偷走,然后用王岳的那只帶有紋身的胳膊支撐住王岳的身體將他靠在窗戶上,然后兇手在房間的中央固定了一根蠟燭,并用他帶去的十字繡的線的一段固定在支撐王岳身體的那根胳膊上,然后圍繞蠟燭一圈再將另一端纏繞在房間內側門把手上,計算好時間,按下大廳里的鈴聲,將別人叫出來制造不在場證明并發現王岳,因為兇手計算好了時間,所以等到他們再次下樓查看時,房間里的蠟燭早已燒到了線圍繞的地方,于是線就拉下支撐著王岳身體的手臂到窗戶下面,王岳的身體也自然地掉了下來(兇手也有可能是在圍繞線的地方固定了一個可以被燒毀的重物,畢竟僅僅纏在門把手上的一根線不太可能拉下王岳的手臂)。證據則是在王岳房間里的蠟燭淚和門把手上的線以及線上燒焦的痕跡,至于王岳手臂上的線,估計已經在火里燒毀了。王岳房間的起火,則是兇手在殺害王岳后,在他的房間里灑了一些汽油形成易燃物,而火源可能是蠟燭,也有可能是兇手偷了液氮讓它泄露而起火的。王岳死亡的密室之謎,是兇手在布置好現場后用鑰匙從外面鎖上的門,在他們撞開門滅火的時候扔到床底下去的,因為用沙子滅火,所以鑰匙扔到床下的聲音聽不到也不奇怪。然后兇手利用王岳和張土姬之間的秘密,將張土姬叫到了閣樓里,方法則是利用王岳之前寫好的字條(字條可能是王岳的確要回老家自己寫的而被兇手利用,也有可能是之前兇手威脅王岳寫的),但當時發現張土姬手里字條的是孫梓閻,也有可能是孫梓閻威脅王岳時先讓王岳告知張土姬讓她去拿檔案袋,并沒有利用那張字條,那張字條這是在張土姬死后由兇手孫梓閻塞進張土姬手里的。兇手將那份檔案袋用膠帶粘在陽臺外面,因為張土姬是最矮的需要翻過身子才能夠到,兇手就利用這一點讓張土姬失足墜樓死亡,至于檔案袋貼的位置,估計也是兇手計算好的,閣樓里王岳的鞋印,就是兇手穿著王岳的鞋子踩過的痕跡,張土姬的鞋印是她后來走過去拿檔案袋留下的。而孫梓閻那晚去莫鄧琦那里并一晚沒睡也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張土姬口袋里閣樓的鑰匙應該是兇手把鑰匙和字條一起給的張土姬,也有可能是只給了張土姬鑰匙。殺害莫鄧琦的方法,則是孫梓閻偷偷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文中說莫鄧琦是個數碼控,所以利用他的手機叫莫鄧琦出來也不奇怪,兇手應該是告訴莫鄧琦他的手機在廚房里,然后在廚房里放了一塊肉讓莫鄧琦上當,然后用繩子勒死了他,證據是尸檢的結果,以及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去過的痕跡,兇手拿走手機,應該是為了不留下證據。至于夏雨詩的被害,應該是她發現了兇手是誰出去求證而被兇手用刀殺害,也有可能是夏雨詩擔心張大美是兇手擔心被殺,逃跑時被真正的兇手所殺害,然后放在了張土姬尸體的一旁。兇手孫梓閻的消失,是他用的手法,孫梓閻用字條讓他們離開旅館,至于離開500米,則是為他的手法制造時間,然后把他的血一邊滴在旅館里一邊上樓,再到他自己的房間里,用粘著他血的繩子作出有人在勒他的假象,他房間里噴出來的血滴,應該是他利用注射器之類的東西噴好的,在他房間門前的血跡,應該是他在房間外噴的,至于孫梓閻房間和大廳里的他自己的血,應該是他謊稱獻血而準備的他自己的血袋,然后在別人去孫梓閻房間找他前,便躲在了他旁邊的房間,三樓由東到西第七個房間,大廳里的鑰匙串也是他拿走的,為的就是打開第七個房間的門,他房間里的燈也是他離開房間時關的。然后他在殺害莫鄧琦后離開了旅館。孫梓閻在殺害夏雨詩后,應該還想要殺害李大美,但是他沒有辦法打開李大美的房門,便在殺害夏雨詩后將夏雨詩的尸體放在張土姬的尸體一旁按鈴使李大美出來,但是李大美沒有出門,孫梓閻在晚上便躲在大箱子里,讓那個快艇師傅將他帶離了小島,事后那個箱子里沒有人,是因為兇手早就從那里離開了。至于兇手在5月2日給快艇師傅發信息并轉賬,因為兇手孫梓閻是計算機出身,并且在李大美的日記里也提到過孫梓閻設計小程序給他的女朋友定時轉賬的信息,所以只要兇手再設計一個小程序就行了。至于旅館里那個大箱子,有可能是旅館里本來就有的,兇手在他們一行人去島上之前就去勘察過小島,不過本篇更大的可能是兇手將木箱帶到島上去的,李大美日記里提過,孫梓閻之前離開過幾天說去朋友那里,應該就是為他的這次殺人計劃去做準備了。事后在小島發現的被燒毀的雨衣和不符合那六個人的鞋號的鞋子,也是兇手提前準備好的,至于王岳的鞋子,估計也被燒毀了或是扔進海里了。應該是為了作出小島上還有第七個人的證據而準備的。他是為了將這次的殺人都嫁禍給那第七個他偽造出來的人。至于小島石頭上孫梓閻的血跡,也是孫梓閻自己弄上去的,為的就是制造他被拋入海中的假象,如果他嫁禍給了他偽造出來的那第七個人,他就可以在事后以另一個幸存者的身份出現。而李大美不知道真相,就算她沒有精神失常,也對兇手孫梓閻沒有影響。至于兇手的動機,則是他那個APP,李大美的日記里提到過,兇手孫梓閻在他那個APP里堵上了他的未來,而且張土姬的家人也不給他們投資,兇手孫梓閻應該是想利用這件殺人案讓他的APP出現在熱搜和排行榜的前列,李大美的日記里也提到過,至于孫梓閻說有人肯投資他們,估計也是他一首捏造的,為的就是實行他的殺人計劃。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07:43:49 | 2020-8-2 12:15編輯
兇手:孫梓閻
案件始末:首先,孫梓閻借拉到了投資,投資方提成要先推一篇中篇推理謎題為借口,提出要帶團隊中的人來浮墨島進行野炊來積累素材,并以此展開了一系列的殺人案件。
疑點:所有人(除李大美以外)全部死亡,并找到了尸體,只有孫梓閻的尸體只是被看到,并沒有看見真正的尸體。
事情經過:王岳的死亡,看起來所有人都在一起,沒有作案時間。但是提出要出去的人,也是孫梓閻本人。有可能是提前殺人的(根據王岳脖子上的傷口),然后再假借一起出去,制造不在場證明,題目中說了,王岳是被人殺死后分尸,而配備了背包等裝備的正是孫梓閻,所以他有機會在登山包里裝鍘刀,并用此來分尸,而王岳門把手上的線可能就是孫梓閻用來做十字繡的線。關于作案手法,也就是為什么兇手在短時間里可以做到把一個完整的人分尸,可能是借助了那根線的作用,可能是要先把尸體分尸后,再用十字繡的線來進行結合,從而讓被害人被看到在陽臺上當眾死亡,蠟燭就是用來制作延時裝置的,在眾人來到房門前的時候,蠟燭剛好燃到繩子(把繩子固定在蠟燭中間,等蠟燭燃燒后,自然斷開),再借助汽油燃燒房間,可能是事先在房間地上鋪上了汽油。
張土姬的死亡,可能出乎了孫梓閻的預料,應該是在王岳還未死的時候就已經準備好了,然后張土姬可能是趁著王岳已經死亡的時候,獨自去了閣樓,不小心失足掉下。
孫梓閻的死亡,是一場由孫梓閻自導自演的一場假死現場,畢竟只有別人看到了孫梓閻在樓上看起來滿臉是血的樣子,并沒有人看到了他真正致死的傷口,而脖子上的繩子也有可能是自己演出來的,還有那一路的血跡,看起來就是孫梓閻刻意留下的,畢竟他和莫鄧琦住在一起,如果接下來的目標是莫鄧琦的話,那么住在一起的孫梓閻就很有嫌疑了。
莫鄧琦的死亡,跟前幾場一樣,也是脖子上的一刀,應該是在廚房的時候,被在廚房隔壁的孫梓閻看見了,一刀致命,再擺出是在偷吃的樣子。
夏雨詩的死亡,應該是在孫梓閻發現了夏雨詩知道了什么之后,在她獨自前往張土姬尸體的時候,被孫梓閻殺死。
而后,孫梓閻逃出浮墨島的方式,便是通過快遞員運送的那個沉箱子,再偽裝成被殺后拋尸海中的樣子,用以逃脫罪名。
殺人動機(有點懵):我覺得是為情殺人吧,孫梓閻可能一直喜歡張土姬,然后發現了王岳借她的艷照對張土姬進行了威脅,從而萌生了想要除掉王岳的心,其他人可能是發現了什么,從而對其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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