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字為原文
紅字為重要結論
兇手:孫梓閻
人物:
6人均為大學推理社成員,3年前畢業——2016年
我—李大美:女,計算機系,技術人員
孫梓閻:男,計算機系,推理社社長,8塊腹肌,喜歡十字繡。
張土姬:女,負責整理謎題和小說。綽號“土雞”,家中很有錢,曾與王岳談戀愛。
夏雨詩:女,維護用戶群體。
莫鄧琦:男,易被人忽略,數碼狂人。
王岳:男,學生會部長,負責外聯,右前臂有鳳凰紋身,曾與張土姬談戀愛。
兇手離開浮墨島方法引用 化工廠里基本被搬空,廠房也基本都拆了。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
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很明顯,兇手是事先藏在箱子里,然后通過快艇師傅運送到廢棄工廠,等師傅走掉以后,自己再從箱子里面出來。箱子用的則是化工廠房里面的幾個1m3的木箱拼湊而成,模板有縫隙不用擔心會窒息。根據日記:“2019年4月30日,我們吃完飯已經晚上7點天都黑了”,而且2019年5月2日還下了雨,晚上8點鐘的時候,天很黑,所以師傅并不會看清箱子里面裝的到底是什么,也就不用擔心被發現。
引用 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孫梓閻利用自己設計的小程序,定時在2019年5月2日早上發送短信并且轉賬支付錢,讓快艇師傅幫忙運送裝在箱子里的自己。
因為“駕駛師傅說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所以在島上的孫梓閻只能利用島外手機向外界發送信息,后面他從外地回來滿臉胡渣、滿身煙味,也是因為熬了好幾天去做這個程序。
殺人動機:引用 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從去年開始,App活躍用戶量開始逐步下降,到了現在下降已經超過了30%,現在已經2個多月都沒有接到廣告也沒有收入了。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孫梓閻還給我們每人發了五千元作為慶祝。開玩笑似說,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徹底被我們掏空了。
三年前我們畢業了,決定把App繼續做下去。可是畢業的我們不再好意思向家里要錢。也不再有宿舍這樣的低成本辦公地點,錢成為了我們面臨的第一個問題。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
app用戶數量下滑,孫梓閻被掏空自己的積蓄(一人5千,除開他團隊一共5人,也就是2萬5,是真正的富婆了),也沒有任何起色,并且以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堵上了自己的未來,孫梓閻得到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的啟發,并且他知道附近的小島——“浮墨島”即將被開發用于旅游。然后他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如果開發app的成員全部死亡,這個app一定會上熱搜,到時候就會有很多人關注,自然就解決了眼前的問題。
而且根據小道消息“浮墨島”會作為旅游景點開發,那么“我們”遇害的故事會一直流傳下去,不斷地吸引人們前來,“探閱”app就會一直火下去。
疑點.孫梓閻朋友的老板是否存在引用 2019年4月23日 晴 孫梓閻說去一趟外地看看能不能找他朋友想想辦法,這幾天都沒有來辦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晴 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金主爸爸為了評估我們團隊的能力,要我們2周后交一個中篇推理案件。孫梓閻擔心我們大家已經生疏了,提議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體驗一下野外生活的感覺,收集素材以進行謎題的創作。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從日記看,海島野炊是孫梓閻建議的。滿臉胡渣、滿身煙味可能是因為這幾天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干掉“我們”,最后決定利用“浮墨島”干掉“我們”。
殺人手法:引用 廠房后身的原宿舍樓就是現在的旅店,宿舍樓南北朝向,大門沒有安裝鎖,旅店鑰匙放在一進門的桌子上,看來是旅店老板提前準備好的,旅店的鑰匙只有這一串,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旅店分三層,只有一道樓梯,每層各8個房間。都在南向。其中一樓只有6個房間。廚房在一樓的北面,斜對著由東到西第3個房間。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
房間分配:
姓名 | 張土姬 | 夏雨詩 | 李大美 | 莫鄧琦 | 王岳 | 孫梓閻
| 4.30日 | 2樓4號 | 2樓5號 | 2樓6號 | 3樓2號 | 3樓4號 | 3樓6號
| 4.30夜 | 2樓4號 | 2樓5號 | 2樓5號 | 3樓2號 | 死亡(3樓4號) | 3樓2號
| 5.1 | 死亡(旅店門口) | 2樓5號 | 2樓5號 | 3樓2號 | 死亡(3樓4號) | 失蹤(3樓西側)
| 5.2 | 死亡(旅店門口) | 死亡(旅店門口) | 2樓5號 | 死亡(廚房) | 死亡(3樓4號) | 失蹤(3樓西側) |
①.電子鈴的作用引用 桌子上還有一個電子鈴,一按就能發出整個樓都能聽到的鈴聲。
應該是用來叫住在房間里的客人出來吃飯的,等“浮墨島”作為景點開發后,通過電子鈴叫客人們出來。
疑點②.野外腳印引用 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推論:兇手只能在島上的6人之中。雨衣都是準備好的,肯定是預謀殺人不是激情殺人。燒毀的鞋子為兇手自帶混淆視聽的,偽裝成是外人登島。
死亡時間:引用 吃完飯已經晚上7點天都黑了,大家各自回屋。我躺在床上,正看小說看到齊練華白雪作刀殺盡欽天監練氣士的時候,一陣刺耳的鈴聲突然從樓下傳來。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王岳死亡時間是在晚上7點吃完飯到孫梓閻按鈴之間。
兇手分析:引用 房間有一個鋁合金的推拉窗。只能在屋內鎖上。窗戶從屋子里被鎖的嚴嚴實實。
我們商議了一下,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窗戶只能屋內上鎖,兇手不可能通過窗戶進入或逃走。]通過“我們”挨個搜查房間并未發現有其他人,所以兇手就在“我們”之中。
起火原因:引用 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
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
利用做飯的汽油+現場的蠟燭(房間中央的蠟燭淚)。引用 王岳的登山包在門后,并沒有被尸體起火波及。
所以汽油應該是被澆在了王岳的身上。
疑點①.分尸焚尸原因引用 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了大門,所有房間的燈都關了,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窗戶上王岳的身影已經不見,但是透過窗戶似乎能看到著火了!
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王岳尸體被焚燒,且被分尸,初步判斷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為了制造出王岳是在孫梓閻提出夜探小島之后死亡的假象,同時也可以使現場更加恐怖,吸引其他人前來探險解謎。
我們在大門外僅是通過手臂紋身和體型判斷出背靠窗戶的男子是王岳,并沒有見到王岳的正臉,無法判斷當時王岳是否還活著。其實此刻王岳已經死亡,兇手利用某些手段使得王岳背靠窗戶,讓我們大家看見,然后通過延時裝置讓王岳房間起火。目的就是讓眾人一同目擊到王岳被分尸、房間著火的瞬間,以此將嫌疑嫁禍到除該6人以外的人之上,同時也增加事件的懸念,并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干擾死亡時間。而目擊時間如此湊巧,也應證了兇手正是提出夜探小島的孫梓閻。
疑點②.上鎖的房門引用 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很明顯,現場房門是鎖上的,而兇手就在我們5人之中,那么上鎖的房門就有兩種情況:
①.利用特殊手段,兇手從外面將房門鎖上,然后用過某些手段在房門外使鑰匙落在了床底下。
②.趁大家忙于救火的時候扔在了床下。兇手在外面將房門鎖上之后,并沒有立刻將鑰匙弄到房間里,而是在大家撞開門之后,利用滅火的時機將鑰匙扔在了床下。因為莫鄧琦的科普,我們急忙趕到廠房附近,用沙堆里的沙子滅火,這時候大家的重點都在滅火上,所以并不會注意到有人扔個鑰匙啥的。很明顯②的可能性更高一些,因為如果鑰匙起火的時候就在房間里,很可能會被火燒到,容易變形,后面就不會有試鑰匙是否會是王岳房間的說法了。
疑點③.現場的縫線引用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
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根據李大美的日記描述,孫梓閻喜歡十字繡,并且新買了一副。而孫梓閻也提到過上島之后不要找他來補衣服,可以看出他自己是會帶線上島的。所以這里的縫線利用孫梓閻包里的線。
機關/手法:引用 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隨著火的熄滅,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
分尸之謎:
兇手就在6人之中,而案發時沒人離場,并且考慮到尸體四肢都散落在窗臺底下,結合眾人的目擊證詞,得出結論:目擊時死者其實已被分尸,但為何眾人看到王岳背對著撐在窗臺上呢,兇手在分尸后使用縫線將已經肢解的軀干與四肢縫合起來,做成還未分尸的模樣靠在窗臺邊,并潑上汽油,當火勢蔓延開,尸體被燒焦,縫合的線也被一塊燒斷,尸體散開,如同剛被人分尸了一般。
點火之謎:
可能①.兇手用線連接門把手與蠟燭,關門時蠟燭隨著關門倒下,當蠟燭火苗燃燒一定長度或是燃盡,到達潑灑汽油的位置,火苗點燃汽油,將窗臺邊潑了汽油的尸體點著。
可能②.或者線是綁在門內側把手上,當眾人去找王岳的時候轉動把手拉扯到線,點燃的蠟燭倒下火苗點燃汽油,將窗臺邊潑了汽油的尸體點著。
但是可能②存在一個問題,就是轉動門把手的時候,夏雨詩摸了摸門,說門熱,這說明當時火已經燃燒起來了。
門都熱了這時候撞門純粹找死,這說明火已經燒到門口了
密室之謎:
門窗緊閉,且據回憶,撞破房門時鎖舌確實是伸出的,那說明著火時房門確實是緊鎖的,因此密室的可能性只有一個,那就是鑰匙是眾人進屋后滅火時被重新放入房間中的。
兇手分析:引用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也就是夏雨詩吧,換成其他人可能都受不了我這樣傲嬌還黏人的脾氣。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
因為當晚“我”抱著夏雨詩睡覺,“我”還聽到了隔壁開門聲,說明“我”睡得并不是很熟,如果夏雨詩離開“我”會發現。而莫鄧琦和孫梓閻瞪眼到天亮,除非兩人合謀否則不可能作案,而因為本案排除了合謀的可能性,因此得出結論,土雞應是意外不慎跌落墜亡。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在宿舍的三層之上,還有一個小小的閣樓,閣樓外有一個狹小的陽臺。除了閣樓因為有陽臺無法安裝護欄之外,所有房間的窗戶上都安裝了護欄,欄桿之間的縫隙也就僅僅夠我伸出一只胳膊。
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張土姬死因為高處墜落傷。
利用張土姬的平地摔,致使其死亡。因為大家都知道張土姬經常會平地摔,所以檔案袋是被故意貼在陽臺外側墻壁,因為如果想要拿到對于張土姬來說,需要探出大半個身體,此時會導致張土姬身體不平衡,啪嘰掉下去摔死了。
因為只有閣樓沒有護欄,護欄的縫隙僅夠“我”伸出一個胳膊,所以人不可能掉下去,只能從閣樓下去,并且閣樓還有張土姬的腳印。
但是要想利用這個方法的話,必須提前知道閣樓沒有護欄,準備好膠帶,而在李大美的日記中,2019年4月26日提到過老板還給我們發來了旅館內的一些照片。所以兇手很可能是通過這個知道的閣樓沒有護欄,其他房間有護欄。因為“駕駛師傅說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所以如果團隊中有人去過“浮墨島”很容易被快艇師傅認出來,雖然孫梓閻是這次活動的組織者,先去“浮墨島”觀察下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可能會被抱怨為什么沒有收拾房間之類的(房間里落了厚厚的一層灰),日記中并沒有提到。
疑點①.貼在閣樓外墻的檔案袋引用 我們商議了一下,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說明檔案袋是在王岳房間發生火災之前放在閣樓的,因為火災之后所有人一起行動,從文中描述看,應該是到1樓拿鑰匙以后上樓檢查各個房間一直到閣樓(從下到上檢查)。莫鄧琦雖然留下看樓梯,但是如果去閣樓放檔案袋很容易被發現,并且檢查閣樓的時候已經發現了大的腳印。(之后的行動,除了土雞都是兩兩進行的,所以更沒有可能)所以檔案袋只能是在王岳房間發生火災前放的。
那么如果是王岳放的檔案袋,他為什么要貼在外墻上?他不會知道有人會去閣樓搜查。
可能①.如果王岳想張土雞失足摔死。考慮到王岳在張土雞差點打開液氮的反應來看,王岳還是擔心張土雞的,起殺意的可能性不大。
可能②.怕外人發現。如果擔心外人發現,只需在放好檔案袋后將鑰匙與紙條一同交給張土姬即可,沒必要冒著可能害死前女友的風險貼在外墻上。
可能③.其他人放的。考慮到紙條上僅僅寫了閣樓,并且王岳沒有故意將檔案袋放在外墻上的理由,因此,檔案袋是兇手殺害王岳后發現紙條,將計就計想到的方法的可能性大一些。
自由活動時間:引用 終于把房間收拾的能住人了,我們吃了點零食去島上逛一逛。我們繞了半個多小時就繞了小島一周,莫鄧琦還找到了兩個適合釣魚的地方,看看表已經下午3點了。
看看表已經下午3點了。大家各自出去溜達了一會,約定4點鐘在旅店門口集合準備晚飯。
吃完飯已經晚上7點天都黑了,大家各自回屋。我躺在床上,正看小說看到齊練華白雪作刀殺盡欽天監練氣士的時候,一陣刺耳的鈴聲突然從樓下傳來。
根據日記描述,一共有三個自由活動時間,早上10點到達小島之后到下午2點多左右收拾房間的時候,3點到4點,7點吃完飯到樓下電子鈴被按響。如果是10點到2點收拾房間的時候,去閣樓房檔案袋,因為大家都在收拾房間可能并不會有人注意有人下樓拿閣樓鑰匙上閣樓。而3點到4點放的檔案袋,那時候并沒有天黑,也不會知道會不會有其他人在房子外面溜達,所以很容易被發現。7點吃完飯以后已經天黑了,這時候再去拿桌上的鑰匙放檔案袋更合理一些。
疑點②.腳印引用 莫鄧琦在土雞的口袋翻到了兩把鑰匙。其中一把是土雞房間的鑰匙,土雞的房間里沒有什么特殊的,和我們都一樣。然后我們到了閣樓。閣樓門沒鎖,孫梓閻用鑰匙試了一下,另一把鑰匙果然是閣樓的鑰匙。閣樓的燈開著。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我們知道,通過后面的DNA檢測,3樓由東到西的4號房里的被分尸焚燒的尸體確實是王岳的,那么王岳確實是在張土姬之前遇害的。那么這個大腳印要么是王岳在遇害之前先去閣樓貼上檔案袋留下的,要么是有人故意穿了大的鞋碼鞋子假裝是王岳去閣樓放的檔案袋。
引用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
說明那天晚上張土姬確實出了房間,所以閣樓的小腳印確實是張土姬的。
疑點③.張土姬收到紙條的時機引用 這時我注意到土雞看著王岳的尸體,眼神復雜。
莫鄧琦留在樓梯口把守,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
這時候,張土姬很可能已經收到了這張王岳筆跡的紙條,所以才會明確反對所有人一起行動自己回到了房間,就是為了半夜好方便出去拿檔案袋。至于眼神復雜,畢竟終于要擺脫他了,結果他居然死了;或者此時僅是因為他死了,就不會再有人威脅自己了;又或者是張土雞在懷疑給自己紙條的究竟是否是王岳本人。
可能①:王岳給張土姬的紙條引用 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在大家準備吃飯的時候,兩人雖有接觸,但若是此時遞交紙條,后面大家吃完飯,孫梓閻提出夜探小島的時候,張土姬完全可以拒絕邀請,并趁此機會去陽臺拿檔案袋,而不是會去催促王岳。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在吃飯之后,王岳將紙條放在張土姬房門口的地上敲門,引得張土姬出門查看發現紙條。但是“我”的日記并沒有記錄有敲門聲,可能是沒在意,或者是沒聽到(張土姬此時在2樓由東到西4號房,而“我”在2樓由東到西6號房還隔了一個房間)。或者直接從門縫塞進去,敲門的話每個房間都有貓眼,很可能會被看到?只能看到個背影?而且日記中并沒有提及是否有門縫。
可能②:其他人給張土姬的紙條
如果是3點到4點的自由活動時間給的紙條,張土姬發現之后很可能直接上閣樓去拿(畢竟內容太勁爆了),所以并不太可能。
那么此時的時機只有:吃完飯7點到樓下電子鈴響起之前或者在大家各個房間搜查的時候,趁亂(大家出房間自己最后出去)放在張土姬的房間里。
如果是吃完飯到電子鈴響起,那么跟上面說的王岳的一樣,要么敲門要么塞門縫,但同樣也會產生為何張土姬不拒絕邀請,并趁此機會去陽臺拿檔案袋的疑問;如果是趁亂,從閣樓腳印看,他們可能根本沒進房間,只是門口看一眼有沒有人,所以趁亂放紙條很可能不行,而且如果是火災后趁亂放,此時王岳已經死亡,張土姬看到紙條不會覺得很奇怪嗎?還會毫無警惕、鋌而走險去拿檔案袋嗎?若是如此,土雞為何還執意要分頭行動呢,顯得很不合理。難道是因為孫梓閻說要一起行動,但是她天生反骨,就喜歡跟別人對著來?因此,偏向于土雞在火災前就已經收到了紙條。
疑點④.張土姬左手的紙條引用 那個人的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不遠處一個手機落在地上。
“這里有東西。”孫梓閻的話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
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
疑問:張土雞需要探出身子才能夠到檔案袋,并且是半夜去拿的,怕開燈被人發現,于是使用手機是來夜間照明,然后另一只手需要去取檔案袋,而且由于需要探出身子去取。手機完全沒有余地和必要在手里拿著紙條,完全可以放在口袋里,即使一只手同時拿著手機和紙條,為何摔落后手機飛了,卻緊握紙條呢?所以紙條可能是孫梓閻趁大家不注意將紙條塞進張土姬的手里,假裝很費力的打開她的手,制造出張土姬是因為這個紙條才去的閣樓。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沒有紙條為何張土雞會去閣樓呢,若是張土雞有紙條,紙條為何又會回到孫手上呢
王岳被焚尸,孫梓閻尸體不見,即使檔案袋上留有指紋,也很難找出是誰的;兩個人的房間也被破壞了,手機也被大家都拿過很難提取?
疑點⑤.艷照門引用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分析:
①王岳準備的檔案袋
王岳存有艷照來威脅張土姬繼續跟他發生關系,這也是“我”之前看到張土姬和王岳分手后還去酒店的原因。那么存在兩種情況,一是王岳想殺掉張土姬(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二是王岳是真的準備放過張土姬,然后他寫好紙條還沒送出去就被殺害,使得他人利用紙條害死張土姬。
②其他人準備的檔案袋
那么就存在一個問題,這個人為什么會有張土姬艷照?只有“我”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而且孫梓閻還設計過一個定時發信息和錢的小程序,可以推斷出孫梓閻的代碼寫得好,那么只有“我”和他有可能黑了王岳的電腦發現王岳和張土姬兩個人之間不正當的關系,然后打印出來照片拷貝U盤。
紙條證實是王岳親筆所寫,其他人也不可能有艷照,因此,這種可能性排除。(或者王岳是被孫梓閻逼著寫下的紙條,那么這個檔案袋就是孫梓閻準備的,問題就來了,孫梓閻如何引導張土姬上閣樓?)
疑點①.消失的孫梓閻引用 莫鄧琦跟我們解釋說,他和孫梓閻一直一起在自己的房間,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己人之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就走了出去。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從“我們”出去到回來,沒有看到人離開過房子,也就是說如果有兇手,那么兇手一定在房子里,而且想從孫梓閻房間出去就會破壞房門前地上血跡,所以血跡的出現必定是在人出來之后才有的,或者6號房間里面根本就沒有人,房間內的血跡也是提前布置好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以為孫梓閻是憑空消失的。而我們看到孫梓閻被人勒脖子滿臉是血的發生是在3樓由東到西6號房間的隔壁7號房間。
那么這一切不過是孫梓閻的演戲。他寫的紙條500米距離也是計算好的,白天他們曾經游覽一圈小島,用了半個多小時時間,孫梓閻通過計算掐算好時間開始演戲。
想要下樓也會破壞樓梯上的血跡,那么也就是說在他們上樓之前并沒有人下過樓。那么就存在兩種情況:
①血跡是在他們出房子之后,藏在1樓(半小時前孫梓閻從莫鄧琦房間離開)廚房對面房間的孫梓閻出來布置樓梯到3樓由東到西6號房間門口的,然后進入旁邊無人居住的7號房,掐好時間演戲,之后等待所有人進屋睡去之后再下樓。因為“我們“上樓勢必會破壞掉樓梯上的血跡,所以再有人下樓就不會被人察覺。
②血跡是孫梓閻在3樓由東到西7號房演完戲之后,快速下樓布置6號房間門口到樓梯下(個人覺得這個時間太趕了很難完成,因為房間的燈是在“我們”跑了一半的時候熄滅的),然后藏身廚房對面房間。
藏身廚房對面房間原因:
“我們”是聽到1樓電子鈴的響聲下樓的,按完鈴要想藏身最好是去最近的房間,因為2樓和3樓都有人住,所以上樓會被撞見,電子鈴在大堂桌子上,廚房斜對大堂,自然是去大堂旁邊的房間也就是廚房對面的房間更方便。提前開好門,直接進去,鎖門可能會被聽見,所以可以不鎖門,因為“我們”都會被桌子上的紙條引導出門,并不會有人去查看1樓房間是否有人。
因為鑰匙被拿走了,我們無法查看其它房間里是否有人,而且房門是需要兩個成年男人才能撞開的(王岳案,可能是因為火燒變形了所以),所以不管躲在哪里都不需要被擔心發現,除非出門的話。
(有一說一,文中的描述,人又不是樓下被殺的,怎么可能是一路滴到樓上,肯定是從房間滴到樓下啊)
疑點②.獻血引用 2019年4月25日 晴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提前獻血,為了保存血樣(獻血會錄入血庫),以便之后對比,而之后的幾天他自己抽血保存,方便留在案發現場。
引用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孫梓閻背包東西少,是因為之前包里裝著鍘刀,用完扔在王岳房間。因為孫梓閻失蹤是在到達島上的第二天夜晚十一點,包里的食物不可能這么快吃完。根據上面王岳案件的疑點③的分析,包里的十字繡縫線是被用于王岳的案發現場,甚至可以多帶點線,保證自己還有多余的線,造成其實我(孫梓閻)拿十字繡確實是過來繡的的錯覺。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
孫梓閻利用剩下的血液灑在了礁石上,偽裝出自己被拋尸大海。
現場還原:引用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可能①.孫梓閻從莫鄧琦房間出來,利用這半個小時回到了自己所在的3樓從東到西6號房,布置現場,然后寫字條放到桌子上。按響桌子上的電子鈴,然后快速來到了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大家下樓發現自己的紙條出門之后,拿走桌子上的鑰匙(文中沒有交代下樓的時候桌子上的鑰匙是否還在,所以拿鑰匙時間可以是在下樓的時候),上樓來到3樓從東到西7號房,估算好時間之后,開燈開始演戲。因為知道莫鄧琦是個數碼狂人,換手機很頻,手機像素高,500米的距離要想看清楚窗戶里發生了什么就會用到莫鄧琦的手機,因為大家都很緊張(畢竟已經死了兩個人了)所以并不會注意3樓亮燈的房間究竟是哪個。孫梓閻等大家看到自己的演戲之后,且算好時間關燈,將繩子扔到6號房(6號房沒鎖),然后開始用工具制造滴落的血跡,而后回到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
可能②.孫梓閻從莫鄧琦房間出來,利用半小時時間回到自己所在的3樓從東到西6號房,布置現場,然后寫紙條放在1樓桌子上,按響桌子上的電子鈴,然后來到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大家下樓發現自己的紙條出門以后,利用準備好的血袋制造滴落血跡到6號房間門口,然后來到7號房開始演戲,掐好時間開關燈,把繩子扔在6號房,回7號鎖門,等大家回來尋找自己消失的尸體。
疑點①.莫鄧琦手中的肉引用 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莫鄧琦死因為窒息。
一個人被勒死前是會掙扎的,掙扎的話肉塊怎么可能還會在手里安穩的放著;不掙扎情況只能是沒有意識的時候,沒意識怎么可能拿著肉塊。而且莫鄧琦的尸體還是坐在地上的,所以是兇手殺了莫鄧琦之后擺在地上往他手里塞肉,要讓他看起來是因為出來吃東西而死掉的。至于原因,俺也不知,為了制造懸疑效果?吸引旅客前來參觀?蹭個熱點熱度?(死前都不忘記吃肉,這就是吃貨啊)
疑點②.消失的手機
根據前面孫梓閻消失案的分析,孫梓閻是在3樓由東到西7號房進行的表演,大家是通過莫鄧琦的手機看到的,所以拿走手機的原因很簡單,是怕莫鄧琦的手機拍到點什么,發現孫梓閻被人勒脖子的時候并不是在3樓由東到西的6號房。雖然當夜大家并不會察覺,但是如果當時莫鄧琦拍照了之后翻看就會看出來(手機數碼達人,高清像素),孫梓閻并不是在3樓由東到西的6號房而是7號房,那么孫梓閻就會暴露了自己是幕后黑手的事實,所以手機必須銷毀掉,這也可能是莫鄧琦被殺害的原因之一。
現場還原:
①.莫鄧琦出來找吃的,被藏在一樓廚房對面房間的兇手殺害,然后擺成坐在廚房地上手拿肉的姿勢,然后拿走莫鄧琦的手機。
②.莫鄧琦當夜翻看手機,發現了孫梓閻并不是在3樓由東到西6號房被人勒脖子,于是他知道了真相,出來找孫梓閻被孫梓閻殺害,而后擺成在廚房找吃的的假象,并且拿走莫鄧琦的手機。
總的來說,孫梓閻就是利用莫鄧琦的手機來完成自己的神秘消失術,所以不管莫鄧琦有沒有拍到什么,他都必須死。(小心智能手機)
而這里被用來勒死莫鄧琦的道具可能是之前作為孫梓閻演戲的拿根繩子,他準備了兩根,一個用來在放在3樓由東到西的6號房,一個用來自己演戲,然后勒死了莫鄧琦。或者隨便找個啥勒也沒毛病,日記中并沒有指向性描述,后面的驗尸報告也只是說是窒息死亡。
引用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根據李大美日記,當時的夏雨詩要去求證一件事,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這件事導致了夏雨詩的死亡。而李大美能看見夏雨詩尸體的眼睛,說明夏雨詩是正面朝上,可能是死亡之后被翻過來。
而夏雨詩為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可能是夏雨詩發現孫梓閻是兇手之后出門尋找被孫梓閻殘忍殺害。至于刀,廚房應該有,而且他們第一天吃的莫鄧琦的土豆燉雞,不就需要用到刀嗎。或者可以另備一把。
夏雨詩死亡的時間是在2019年5月2日,根據李大美日記(她都瘋了還能寫日記),那天晴轉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這些足跡之前有提到過,是孫梓閻故意留下的。
①.夏雨詩可能是在別的地方被殺害,然后搬運過來,但是如果這樣的話,因為路面泥濘可能會留下搬運痕跡,當然初見如林黛玉的夏雨詩可能會被擁有8塊腹肌的孫梓閻輕松搬動,挪到張土姬的尸體方便,造成可能是夏雨詩去查看張土姬尸體被殺害的事實。
②.也可能是孫梓閻蹲在門口或者在1樓廚房等待有人出門之后再出來,然后殘忍殺害出來的人,因為張土姬尸體就在大門附近,所以不需要搬運尸體。
其實這里并不是很重要。(吸引別人的眼球自然是越恐怖越驚悚越好)
總結:
孫梓閻假裝外出拉投資,實則暗地里計劃了這次的“無人生還”案件,首先他先聯系好“浮墨島”上旅店的老板,然后搞了一個小程序,設定通過小程序定時發送短信和錢到快艇師傅那里。然后去醫院進行獻血,保存自己的血樣留在醫院,且每天抽點血保存下來,以便后面造成自己被人殺害拋尸大海的假象。出發之前在自己背包里裝好自己要帶的十字繡和縫線,可拆卸鍘刀,膠帶,血液袋,蠟燭,食物,水等。(汽油、木炭手拿就行)
4月30日早10點打到“浮墨島“,收拾好房間到下午2點多,集體行動出門繞島一周,計算時間,為后面自己失蹤做準備。下午3點自由活動到4點集合時間,在房間內試驗自己的詭計(殺害王岳),4點出房間(鎖門)集合做飯+吃飯到7點,偷帶汽油回屋(可以用自己帶的瓶子裝點),來到王岳所在的3樓由東到西4號房,殺害王岳(敲門,等王岳開門帶自己進屋背對自己跌時候割喉)并用鍘刀(這個鍘刀收拾房間的時候拼也行,3點自由活動拼也行,或者直接背包進屋殺完現場拼)分尸,分尸之后利用自己帶的十字繡縫線拼尸體,然后擺成背靠窗臺的位置,使王岳標志性的左前臂紋身露出來能讓窗外的人看見,造成他還沒死的假象,然后用蠟燭制造延時裝置(這個過程全程應該是穿著雨衣的,因為分尸殺人會沾上血跡,至于雨衣可能用別的袋子什么的脫下來裝起來),用鑰匙鎖門。下樓按響1樓電子鈴,引導眾人出門發現王岳背靠窗邊,上樓發現門鎖上了,再下樓發現王岳房間起火,引眾人施救,趁亂將鑰匙扔在了房間里。而在他殺害王岳的時候,發現了王岳寫給張土姬的紙條,于是想到了張土姬平地摔的屬性,將計就計,設計了張土姬的死亡。紙條是在火災之前殺害王岳之后塞到了張土姬的門口,檔案袋也是在殺害王岳之后穿上王岳的鞋子放置的。(時間管理大師啊)
5月1日晚上10點半,孫梓閻拜別莫鄧琦前往自己所在的房間,利用自己所帶工具開始布置房間之后鎖門,下樓帶好寫的紙條,放在桌子上,用桌子上的鑰匙打開1樓廚房對面房間的門,按鈴,來到1樓廚房對面房間,等大家出門之后拿走桌子上所有的鑰匙。
①.沿著樓梯布置血跡到3樓自己的房間,并解開自己房門的鎖,然后來到隔壁7號房開始自己的戲精表演,掐好時間關燈,等大家都睡著之后下樓。
②.或者是從1樓出來上3樓7號房表演完之后,用自己帶的工具從3樓有東至西6號房門口滴落血跡一直到1樓,然后躲進廚房對面的門里。(這個方法真的太趕時間了,一不好就撞上了,但是隊友都選這個,我只能說這就是極限挑戰)
之后勒死出來的莫鄧琦,拿走莫鄧琦手機,給他擺好坐在廚房地上手拿肉的姿勢。
5月2日早,殘忍殺害夏雨詩,使尸體面朝上倒在張土姬尸體旁邊。然后按響1樓的電子鈴,本意可能是想引導“我”出去,然而我并沒有出來,于是只能走人,找一個角落燒毀自己沾滿血跡的雨衣和用來制造其他人上島的鞋。然后找個海邊礁石撒點血,去廠房的木箱那里拼木箱,等待快艇師傅拉自己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