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為了方便敘述,汪琨泉-汪,王鳳白-王,金肖戔-金,曹一鳴-曹,石廣生-石,唐學博-唐(死者)
兇手:金肖戔
相關證據:
根據現場證據發現,血跡大都出現在門廊附近,那大概率死者遭受擊打的地方就是在門廊附近。而且現場發現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印(男,一米七以上,身材中等),死者的手機在書房,死者有回家以后打掃完再去書房辦公的習慣,那極大概率死者是回家后先打掃完才遭到攻擊。現場并沒有殘存兇手的指紋,說明兇手很大概率是提前預謀好的。
引用 “從受傷程度來看,暈厥時間應該比較長。加上當晚死者曾喝過酒,保守估計得暈上一個小時或以上。” 如果是死者自己擊打自己的話,遭受擊打后死者將陷入昏迷,死者最后的影像到最后墜樓一共大約42分鐘左右,那死者是又怎么高處墜落的。加上如果死者想自殺,那么也沒有必要回家先打掃衛生,也沒有必要擦掉兇器的指紋等搞那么復雜。如此可得,死者遭到襲擊以及后面墜樓都是他人所為。
引用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 死者生前遭到鈍器擊打,如果排除死者自己擊打自己的話,那要想擊打到前額的話,死者和兇手要面對面擊打,那兇手極有可能是個左撇子。
引用 “哪個是你?”“穿白衣服的。”…… “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金氏兄弟倆長得很像,照片上穿淺色衣服的是金家弟弟(金肖戔),深色衣服的是哥哥。通過金家的照片來看,金氏兩兄弟的寫字慣用手是相反的,即一個管用左手一個管用右手。大家都會習慣性默認右手是普通人的慣用手,也就是說照片上穿淺色衣服的用的是右手,深色衣服用的是左手。而現實中金卻因為寫字左手蹭上了墨水,也就是說現實中的金慣用的是左手。金不是金家弟弟,而是金家哥哥。金家哥哥頂用了弟弟(金肖戔)的身份。
引用 “那天等電梯的時候碰見唐老師。他喝得很醉。一見到我就抓著我的手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我知道他神智不清所以也沒跟他計較。……汪琨泉想了想:“只有小戔沒去。”“為什么呢?”李聃心里突然冒起“杯葛”,“欺凌”等字眼。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兩可地回了句:“小戔他……有些恐高。” 金肖戔曾經應該受到過死者的針對與排擠,爬山只有金肖戔沒去可能并沒有表面他恐高那么簡單。而金表現得好像和死者沒多大仇恨,電梯里金聽到的死者所說的“鄉巴佬”“尋死覓活”之類的很有可能是指的金肖戔,而金肖戔可能因為死者對他做過的一些事情出了事故,去世或者受了重傷,金代替金肖戔以他弟弟的身份進入這個公寓,想為弟弟報仇,而金在電梯里聽到了死者醉酒后所說的話,應該就知道了死者是傷害弟弟的元兇。
作案過程線索:引用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死者墜樓前很有可能被人用登山繩穿過皮帶吊起,懸掛在601陽臺外。
引用 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場……“保安來的時候大概是幾點?”“8點57分。” 死者墜樓和金開門,保安敲門幾乎同一時段,很有可能金開門的同時(或開門前)觸發了裝置,使死者墜樓。如果是這樣的話,鑰匙包很可能使死者故意仍在那里的,為了制造當場的不在場證明。
引用 “我跟金老師試著推門時,聽到里面好像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吳志華有些拿不準地回了句。…… “好像是什么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 我和保安試著轉把手推門,但沒什么用 轉門把手的時候,內外側的門把手都會轉動,保安聽到了好像什么木頭的東西掉了下來,根據門廊的物品,極有可能是木頭衣架。旋轉門把手使木頭衣架掉落,說明把手和衣架很可能使連在一起的。
引用 這小盤子直徑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東西沒一件能放進去。難道,是少了什么?還有,這衣夾子怎么會零丁出現在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陽臺。 編織小盤子很有可能是死者用來放鑰匙繩子之類的,塑料衣服夾有極大可能是兇手故意拿到門廊處做裝置的。
引用 。死者家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攀爬痕跡……房門并非完全封閉,兩側和上方在關上后均有1.5毫米的縫隙,下方還有2毫米的縫隙 死者家陽臺外墻各個方向都沒有攀爬的痕跡,說明兇手只可能是從死者房門離開的,然后在房間外用里面早已經準備好的裝置鎖上旋鈕。
推測過程:
6月27日晚,金估摸著死者差不多回家,并從門上貓眼之類的看到死者進門以后,他就帶上手套,拿上扳手來敲死者家的門。死者打掃完便給金開了門,金進門以后接著就襲擊了死者,在此過程中發生了打斗,弄翻了矮柜和衣服架上的東西。鑰匙散落在地上沾上了血跡,金拿著死者的手,將鑰匙塞到錢包里,然后將死者拖到陽臺,用編織盤里的登山繩穿過死者的腰帶,和陽臺上的繩子,門口的木衣架一起做了一個裝置(沒有推出來,推測可能用登山繩引到了602,可能用到了手搖晾衣桿,然后金開門的時候將一端松掉,繩子從死者腰帶抽出,死者掉下六樓。繩子的另一端應該也在602,這樣方便回收。衣服架子可能當作一個滑輪這樣子,陽臺的繩子可能一開始連接了房門的木衣架。繩子可能用于一開始固定死者以及后來的連接之用。),將死者吊在了601陽臺外,最后用塑料夾子夾在內鎖扭上,用細線從側面拽著鎖上,然后抽出細線,等到警察破門而入,夾子就散落在地上了。金故意將鑰匙包丟在門外,然后回去上課,等到保安發現鑰匙包敲門詢問的時候,金開門的同時那邊死者掉下陽臺,這樣加上上課的學生,就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