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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5:58:42
兇手是曹一鳴。曹一鳴7點在食堂吃完晚飯后,回到公寓樓,先來到12層取走了石廣生的登山繩,帶回了自己家(或者自己準備了一條),他事先計算好了所需的長度(他是個數學老師,半到這一點很容易),并通過自家陽臺將登山繩拋到6樓死者的窗戶陽臺外面。8點15左右,死者回到家中,由于是晚上,玻璃在天黑下反光,唐未能發現外面垂掛的登山繩。曹算準時間,通過安全樓梯來到唐家,乘唐不備,用扳手敲暈唐,將登山繩穿過唐的腰帶,將一頭固定在自己的陽臺的升降晾衣架上面,另一頭則利用登山扣勾住門把手,并利用衣架和夾子進行固定,然后將昏迷的唐整個人放到陽臺外面,呈利用繩子懸掛的狀態。并在他的陽臺上綁上一根足以達到下一層的繩子,造成兇手是從五樓離開密室的假象。然后通過601的房門離開了現場,并利用細線之類的東西,通過上方的隙縫進行了門的反鎖,通過安全樓梯的時候,故意將一個沒有鑰匙的鑰匙包扔在了六樓門口,為的是吸引保安敲門觸發機關,借保安的手殺了死者。然后他回到自己家里,注意著陽臺上登山繩的變化。8點57分時,樓下保安查樓查到6樓,發現了鑰匙包,在詢問金老師未果后,敲門詢問死者,但是死者當時仍然昏迷狀態,沒有反應。聽見聲響的金老師也來到門口,倆人為了確認死者是否在家中,從外面轉動門把手,把手垂下的一刻,登山扣滑落,死者因為重力的緣故從帶動登山繩滑下,樓上的曹看準時機,收回登山繩,唐墜下6樓。在登山繩帶動離開的時候,登山扣,碰到衣帽架等物品,碰掉了衣架等東西,這就是金聽到的木頭掉落的聲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12:38 | 2020-8-6 18:44編輯
兇手是曹一鳴,本案主要有死者延遲墜樓和反鎖門兩大核心詭計。


一、兇手分析

1)排除自殺。
雖然本案是個從內部反鎖的密室,但顯然是兇手布置的“多余的密室”。本案中死者頭部遭受了擊打,門口散落的物件,皮帶處的登山繩纖維,再看他透露退休后想回老家買個房子居住,以及文中表現出來的個性,得罪了不少人等種種跡象表明,其并不是跳樓自殺,而是被有預謀的謀殺。
本案嫌疑人主要有:汪琨泉、王鳳白、金肖戔、曹一鳴、石廣生

2)        不在場證明
死者回家時間8點15,墜樓時間是8點58左右,考慮到文中提及腦部被擊打后昏迷時間可達一個小時以上,兇手可以在擊打其昏迷后將其吊在陽臺,設計機關讓他延遲墜樓,那么作案時間就可以至少向前推一個小時,所以8:15~8點58都可以犯案。
其中,汪琨泉、王鳳白在6點半到9點都在相親現場,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作案時間;石廣生從8點到9點都在實驗室做實驗,有監控和短信作為不在場證明,沒有作案時間;曹一鳴案發時間段一個人在家,有犯案可能;金肖戔8點30開始上網課,8:15~8:30無不在場證明,有犯案可能。
那么有作案時間的,也就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人剩下:曹一鳴和金肖戔。


二、疑點及證據分析

1)死者墜樓時,兇手是否在現場。
死者墜樓時,保安在601房間門口,所以不可能從門口離開。601房門是從內部反鎖的,并不是用鑰匙鎖門,而且601附近墻面也沒有任何攀爬痕跡,兇手不可能在死者墜樓后才離開601。所以我們認為死者墜樓時,兇手并不在601現場。那么要造成死者墜樓,必然需要使用到機關。 死者皮帶處有登山繩纖維,我們可以由此大致推理出兇手是使用登山繩制造了死者延遲墜樓的手法,可以讓他不在現場也能犯案。

2)死者的死亡時間。
死者兩處擊打傷都有生活反應,說明是生前被襲擊,文中說,被擊打后可能昏迷一個小時以上,那么兇手就可以利用昏迷期間,來制造機關,此時死者還未死亡,只是昏迷。然后,兇手無需在現場,利用機關就可以讓死者在墜樓時真正死亡。

3)樓道里的鑰匙包。
死者在保安敲門時墜樓,為何時間這么巧,因為兇手需要保安這個“目擊證人”,所以不難推出鑰匙包是兇手故意擺放的,鑰匙包的作用就是為了讓保安停留在現場,兇手選擇在這個時間讓人掉下去。保安定時巡樓,看到鑰匙包必然會敲門詢問是誰的物品,因為很有可能是一個新的鑰匙包(因為鑰匙包上沒有發現任何生物檢材,即沒有使用過的痕跡),即便敲了602,金也會說不是自己的,那么保安一定還會去敲601的門。保安巡樓有既定的路線,從頂樓一層一層往下巡邏,每一層都是先走進兩邊的防火門,如無異常會在樓道內設置的保安點打卡。因此,通過防火門的開關,和保安點打卡發出的聲音,可以大致判斷保安巡邏到6樓的時間,然后啟動機關,讓墜樓發生。

4) 門口散落的物件。
門口為何有那么多散落的物件,必然是反鎖門需要用到的機關物件。兇手費盡心思設計反鎖機關,制造密室,形成“不可能犯罪”,為的是混淆視聽,妨礙警察的探案思路。我們認為反鎖機關應該是兇手在家試驗很多次的,保證可以成功。而設計機關的物件必須是家里可以找到的尋常物件,衣架,夾子,都是家里肯定有的東西,也可能是兇手之前去過死者家, 知道他家肯定有,保證可以制造機關。

5)從以上疑點和證據分析核心詭計及兇手
本案主要是墜樓和反鎖兩大核心詭計。
死者皮帶處有登山繩纖維痕跡,說明核心詭計中有用到登山繩,兇手是使用登山繩設計機關,讓死者墜樓。曹參加登山活動,必然有登山繩,也用得熟練,金有恐高不參加登山活動,應該沒有登山繩(當然為了作案可以去買)而且可以想見這個機關的設計必然會需要懸吊死者,金有恐高癥,也較難完成這個事兒。另一方面,死者的血跡是601垂直向下,后脊皮帶扭曲,應該是被從上面發力吊起,在601上方的701的曹一鳴在陽臺利用升降晾衣架和登山繩制作機關,較為可行和符合文中描述,而隔壁602的金肖戔設計詭計就比較困難(可能做不到垂直)。
曹一鳴喜歡玩孔明鎖,設計反鎖機關應該也有優勢。曹還沒有指紋,又是一個犯案優勢(手套都不需要)。
另外,金只有8點15~8點半這短短15分鐘作案,恐怕來不及完成這么復雜的核心詭計。曹就有相對充足的時間犯案(45分鐘)。

綜上,我們認為曹一鳴是本案兇手。

三、案情還原

兇手可能隱藏在可以聽到或看到死者行蹤的地方。8點15分他知道死者回到宿舍了,死者把鑰匙放在小籃子里,手機放在書房,準備打掃屋子,兇手以接扳手為由敲門進入(如果自帶扳手應該作案后帶離,不應該留在現場), 隨后用扳手擊打其右額,死者轉頭捂傷口手上沾血,兇手見其還未昏迷后腦勺補敲,期間兩人應該發生了一些肢體接觸,導致矮柜和衣架上的一些物件跌落散落,包括小籃子、鑰匙、雨傘、筆記本和衣架等。死者昏迷后,兇手回自己宿舍用登山繩穿過晾衣架對折掛著,兩個頭垂到601陽臺這里,回到601用死者的手將鑰匙放進錢包,造成鑰匙是死者放入的假象。之后將死者攔腰搭在陽臺欄桿上,然后用登山繩的一頭穿過死者皮帶,再跟另一個頭鉤上形成環,然后回到701將晾衣架往上搖,繩子就收緊了,把人懸吊起來,吊在601陽臺外側(如圖1)
回到601,迅速利用衣架、夾子等物設計一個機關,放置在門內側門把上(如圖2)

為了防止扳手等重物落地聲響太大,可能拿小籃子反扣上面擺個筆記本墊在地上。關門,轉動門把,啟動機關造成門在內反鎖,而非鑰匙鎖門的假象,形成自殺式密室,這時機關物件可能也會有部分掉落了。然后把鑰匙包放在過道,估摸著保安撿鑰匙包去敲601門問詢的時間,兇手去到陽臺把登山繩剪斷(或者脫鉤),死者墜樓,兇手回收繩子。保安在601門口接到墜樓通知,于是拼命拍門,反鎖機關(可能還沒掉落的衣架等)跌落,所以保安聽到有東西掉落。最后就是一些善后處理工作。

2020-8-6 16:13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21:11
題目沒有特意說明沒有共犯,所以猜測為合謀殺人。
兇手是金肖戔和石廣生。
根據金肖戔相片的內容,金肖戔有哥哥。這兩人年紀相當。死者平時里稱呼石廣生為鄉巴佬,在喝醉的時候也同樣稱呼金肖戔,可見兩人容貌上有相似的地方。所以金肖戔和石廣生應該是兄弟關系。
案發時,石廣生所在的教學樓有監控,所以當時兄弟兩人有一個是在教學樓里。具體是哪個留在了教學樓,哪個實施了殺人行動很難說。不過根據條件提到的(1)金肖戔有輕微恐高;,(2)石廣生是哥哥;(3)死者房間里沒有其他人的指紋,而石廣生作為化學專業助教,手上的指紋應該也沒有;根據上述三點,殺人行動由石廣生實施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從時間上來看,石廣生7點之后到學校飯堂,而金肖戔也是在7點離開數學系辦公室,接著去飯堂吃了個飯,所以兩人完全有時間接觸并且相互交換了衣服。不過后面金肖戔曾經和保安近距離接觸,所以兩人是否交換身份還是存疑的。后面以石廣生實施殺人計劃來說明。
金肖戔和石廣生分開后,金肖戔回到了教學樓,并在8點半的時候通過視頻給孩子上課。然后在8點58分的時候說聽到有敲門聲,趁機離開并給曹一鳴發了條短信。然后繼續回去給孩子上課。金肖戔的房間里裝飾非常簡單,沒有什么明顯的標識物,這也方便了把教學樓里的環境偽裝成金肖戔房間的操作。再加上孩子是通過網絡上課,不容易被識破。
另一方面,石廣生回到602房,在看到了死者回到自己的房間后。敲門進入死者房間,然后用扳手將其擊暈。接下來用登山繩掛在死者腰部將其吊在陽臺上。一端掛在陽臺的欄桿上,一端掛在隔壁602房陽臺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上。因為是橫吊起來,所以在墜樓現場會垂直滴落下來的血跡。再加上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當時死者應該是被橫著吊起的。
在門口,石廣生用衣夾子夾住反鎖旋鈕,然后用衣架勾住衣夾子尾部的小孔,然后將衣架掛在門把手上,在門外通過轉動門把手帶動衣架和衣夾子,鎖上了門的反鎖旋鈕。后面在和保安一起撞門的時候,掛在門把手上的衣架脫落,所以保安聽到了木頭落地的聲音。
當保安來敲門的時候,石廣生斷開手搖式升降晾衣架上的繩子。兩個陽臺之間間隔1米左右。能夠從上一層下到下一層的繩子也要在1米左右。那么斷開的這部分就留在了死者房間的陽臺上。然后石廣生出門和保安說幾句話,回到房間后等待保安在隔壁大力撞門。
死者房間里的小竹籃里裝的應該是鑰匙,不過石廣生不知道這一點,拿到鑰匙后放到了死者的錢包里。死者被擊打后應該是立刻昏厥,所以把鑰匙放到錢包里應該是石廣生做的。

汪琨泉和王鳳白之間的關系不知道為什么會出現在這里。死者的那個笑話的意思是,王+三點水=汪。白+水=泉。所以給王鳳白潑水就變成了汪琨泉。這是死者作為漢語言教授的一個專業笑話。不過是在沒搞懂這個笑話放在這里有什么含義。

兇手的動機可能和死者參與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有關系。金肖戔和石廣生兩兄弟姓名不同,說明其中有一個人是冒名頂替上的大學。從后續發展來看,冒名頂替的人應該是石廣生。
死者稱退休后會回遠方的農村老家,而金肖戔和石廣生就是來自農村,所以才會被死者成為鄉巴佬。所以死者應該曾經參與并幫助石廣生的冒名頂替的事件。死者曾經說過:“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說明石廣生冒名頂替的事情即將被挖出來。而他為了不被死者暴露自己的秘密才殺死了死者。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24:59
兇手是死者隔壁的數學助教金肖戔的哥哥殺人動機:警察在602室發現的金肖戔兒時的照片,發現他有一個長相與其酷似的兄弟,唐教授本身為人風評就不好,而前一陣子又被挖出與冒名頂替上大學有關。金肖戔與其兄很可能就是這件事情的正主。升降式的衣架說明金肖戔平日里要洗的衣服很多,但他是獨居,說明金肖戔與其兄平日可能都是生活在一處的。由于死者平時作息規律,很容易就能摸清。所以金肖戔挑了一個給學生補課的日子來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死者家中的足跡是金肖戔的哥哥的,敲開死者家門后可能還在玄關處進行過對話,在轉過身之后,他用扳手砸向死者的后腦勺,之后挪動死者的過程中死者可能又有活動,所以右前額被補了一下。這個時候在給學生上課的是金肖戔。李聃詢問相框里的人的時候,這個時候其實在警察面前的時金肖戔的哥哥,由于警察問的是‘金肖戔’,所以他說穿白衣服的是他,李聃仔細分辨之后開玩笑說以為另一個是倒影。由于兩人是在寫作業,也就是說,兩個人慣用手是不一樣的。而一般人慣用手都是右手,李聃在分辨之后會下意識的認為用左手的是倒影里的人,而又說穿白衣服的是他,所以李聃才分辨出誰是金肖戔。但金肖戔是用左手推的眼鏡,說自己剛寫字的時候沾到墨水了,所以這個‘金肖戔’是左撇子,就算警察沒有發現這個,他也可以借口說去廁所,因為真的金肖戔在那里,平常和眾人打交道的都是真正的金肖戔,所以現在‘金肖戔’不能在眾人面提前多露面,可能會露餡。兇手試圖用鑰匙將門反鎖,但發現門內側的旋鈕和鑰匙不連通然后放棄,然后再鑰匙上印上死者的手印,由于兇手是左撇子,所以會下意識的印上死者左手的手印。用夾子夾住門里側的旋鈕 ,然后用衣架卡在門把手上,這樣只要從外面轉動門把手,內側的門把手也會隨之轉動,將旋鈕反鎖上。但是如果打掃干凈的玄關只有衣架子和夾子會很容易就讓人想到這是干什么的,所以他才把雜物散落了一地,做成和死者爭斗過的樣子。兇手可能是將門反鎖后,衣架還卡在門上,保安和金老師試圖推門時又轉動把手,帶動衣架,才會聽到木頭掉落的聲音。死者陽臺的繩子其實是連接到602的陽臺的,升降式的衣架可以做成一個滑輪,用死者的皮帶和登山繩作為固定。把死者固定到602陽臺上,這樣只要在金肖戔去回答保安問題的時候把輪滑切斷,死者就會掉下去。小盤子是平常放鑰匙包的,保安平常巡樓的時間都是固定的,兇手在走之前拿了鑰匙包,扔在電梯口,因為金肖戔的房間靠近防火門,所以保安一定會先敲602,這樣就可以順便讓保安做自己的證人。而且在上課的是金肖戔,他可以在門口用貓眼盯著,這樣就算保安先敲601的門,他也可以在敲門聲響了之后,開門詢問,以證明自己和死者的墜樓無關。所以事情應該是,金肖戔和其兄由于和唐教授的矛盾而起了殺心,所以選定在周五動手。在摸清唐教授的生活規律之后,金肖戔在正常時間進行網絡授課,這個時候,哥哥將唐教授殺害之后把他的尸體和滑輪設置好,然后布置好密室,把鑰匙包扔在電梯前,等保安發現。保安發現鑰匙包后,先是敲了602的門,這個時候金肖戔離開電腦,出門和保安對話,而哥哥則去造成唐教授意外墜樓的假象。金肖戔關門之后到保安拍門他又出來,只有短短十幾秒,保安完全可以成為他的證人。之后金肖戔又回到電腦跟前上課。就有了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35:53
首先,為了方便敘述,汪琨泉-汪,王鳳白-王,金肖戔-金,曹一鳴-曹,石廣生-石,唐學博-唐(死者)
兇手:金肖戔
相關證據:
根據現場證據發現,血跡大都出現在門廊附近,那大概率死者遭受擊打的地方就是在門廊附近。而且現場發現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印(男,一米七以上,身材中等),死者的手機在書房,死者有回家以后打掃完再去書房辦公的習慣,那極大概率死者是回家后先打掃完才遭到攻擊。現場并沒有殘存兇手的指紋,說明兇手很大概率是提前預謀好的。
引用
“從受傷程度來看,暈厥時間應該比較長。加上當晚死者曾喝過酒,保守估計得暈上一個小時或以上。”
如果是死者自己擊打自己的話,遭受擊打后死者將陷入昏迷,死者最后的影像到最后墜樓一共大約42分鐘左右,那死者是又怎么高處墜落的。加上如果死者想自殺,那么也沒有必要回家先打掃衛生,也沒有必要擦掉兇器的指紋等搞那么復雜。如此可得,死者遭到襲擊以及后面墜樓都是他人所為。
引用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
死者生前遭到鈍器擊打,如果排除死者自己擊打自己的話,那要想擊打到前額的話,死者和兇手要面對面擊打,那兇手極有可能是個左撇子。
引用
“哪個是你?”“穿白衣服的。”…… “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金氏兄弟倆長得很像,照片上穿淺色衣服的是金家弟弟(金肖戔),深色衣服的是哥哥。通過金家的照片來看,金氏兩兄弟的寫字慣用手是相反的,即一個管用左手一個管用右手。大家都會習慣性默認右手是普通人的慣用手,也就是說照片上穿淺色衣服的用的是右手,深色衣服用的是左手。而現實中金卻因為寫字左手蹭上了墨水,也就是說現實中的金慣用的是左手。金不是金家弟弟,而是金家哥哥。金家哥哥頂用了弟弟(金肖戔)的身份。
引用
“那天等電梯的時候碰見唐老師。他喝得很醉。一見到我就抓著我的手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我知道他神智不清所以也沒跟他計較。……汪琨泉想了想:“只有小戔沒去。”“為什么呢?”李聃心里突然冒起“杯葛”,“欺凌”等字眼。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兩可地回了句:“小戔他……有些恐高。”
金肖戔曾經應該受到過死者的針對與排擠,爬山只有金肖戔沒去可能并沒有表面他恐高那么簡單。而金表現得好像和死者沒多大仇恨,電梯里金聽到的死者所說的“鄉巴佬”“尋死覓活”之類的很有可能是指的金肖戔,而金肖戔可能因為死者對他做過的一些事情出了事故,去世或者受了重傷,金代替金肖戔以他弟弟的身份進入這個公寓,想為弟弟報仇,而金在電梯里聽到了死者醉酒后所說的話,應該就知道了死者是傷害弟弟的元兇。
作案過程線索:
引用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死者墜樓前很有可能被人用登山繩穿過皮帶吊起,懸掛在601陽臺外。
引用
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場……“保安來的時候大概是幾點?”“8點57分。”
死者墜樓和金開門,保安敲門幾乎同一時段,很有可能金開門的同時(或開門前)觸發了裝置,使死者墜樓。如果是這樣的話,鑰匙包很可能使死者故意仍在那里的,為了制造當場的不在場證明。
引用
“我跟金老師試著推門時,聽到里面好像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吳志華有些拿不準地回了句。…… “好像是什么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 我和保安試著轉把手推門,但沒什么用
轉門把手的時候,內外側的門把手都會轉動,保安聽到了好像什么木頭的東西掉了下來,根據門廊的物品,極有可能是木頭衣架。旋轉門把手使木頭衣架掉落,說明把手和衣架很可能使連在一起的。
引用
這小盤子直徑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東西沒一件能放進去。難道,是少了什么?還有,這衣夾子怎么會零丁出現在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陽臺。
編織小盤子很有可能是死者用來放鑰匙繩子之類的,塑料衣服夾有極大可能是兇手故意拿到門廊處做裝置的。
引用
。死者家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攀爬痕跡……房門并非完全封閉,兩側和上方在關上后均有1.5毫米的縫隙,下方還有2毫米的縫隙
死者家陽臺外墻各個方向都沒有攀爬的痕跡,說明兇手只可能是從死者房門離開的,然后在房間外用里面早已經準備好的裝置鎖上旋鈕。
推測過程:

6月27日晚,金估摸著死者差不多回家,并從門上貓眼之類的看到死者進門以后,他就帶上手套,拿上扳手來敲死者家的門。死者打掃完便給金開了門,金進門以后接著就襲擊了死者,在此過程中發生了打斗,弄翻了矮柜和衣服架上的東西。鑰匙散落在地上沾上了血跡,金拿著死者的手,將鑰匙塞到錢包里,然后將死者拖到陽臺,用編織盤里的登山繩穿過死者的腰帶,和陽臺上的繩子,門口的木衣架一起做了一個裝置(沒有推出來,推測可能用登山繩引到了602,可能用到了手搖晾衣桿,然后金開門的時候將一端松掉,繩子從死者腰帶抽出,死者掉下六樓。繩子的另一端應該也在602,這樣方便回收。衣服架子可能當作一個滑輪這樣子,陽臺的繩子可能一開始連接了房門的木衣架。繩子可能用于一開始固定死者以及后來的連接之用。),將死者吊在了601陽臺外,最后用塑料夾子夾在內鎖扭上,用細線從側面拽著鎖上,然后抽出細線,等到警察破門而入,夾子就散落在地上了。金故意將鑰匙包丟在門外,然后回去上課,等到保安發現鑰匙包敲門詢問的時候,金開門的同時那邊死者掉下陽臺,這樣加上上課的學生,就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42:26
解答:
1、死者生前被鈍器擊打頭部兩次的問題分析:
死者生前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而從右前額處的傷可以推測,這處傷是被人從前面擊打造成,面對面的情況被打者傷在右前額,那么傷人者便是使用左手擊打才會造成這樣的傷,當然也可以使用右手反手擊打,但是這樣并不順手,而且對于打人這樣的動作,一般是有了這樣的想法后身體自然做出的反應,所以這里認為是傷人者是左撇子。
從文中線索可以看出,金肖戔是左撇子無疑。首先是金肖戔使用左手推了推眼鏡,如果這個還不足以令人信服的話,那么接下來的描寫:“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
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金肖戔先是用左手推了推眼鏡,隨后孟軻便問金肖戔的手怎么了,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說是剛才寫字時蹭到墨水了。當時孟軻能看到的是金肖戔的左手,而順勢翻過來說明墨水也就在金肖戔的左手上,而金肖戔寫字是使用的鋼筆,使用過鋼筆的人大多都知道,寫字的手上放在紙上的那塊地方極其容易沾上墨水,尤其是那種老舊鋼筆,那么這里就說明了金肖戔是使用左手寫字,所以他的慣用手就是左手,他是個左撇子,那么死者右前額的那處傷無疑就是出自于他手了。至于后腦的傷是第一次擊打造成的,死者給兇手開門,隨后轉過身去,這時兇手舉起扳手擊打死者后腦。還有幾個疑點也不得不讓人考慮。

拐進緊急樓梯左側的防火門,孟軻清了清嗓子:“你好,我們是警察。”然后伸手準備敲門。
“你好。”門馬上打開,讓孟軻敲門幾乎敲到金肖戔的腦門上。

“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
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這里肖金戔的之前的行為與之后的話產生了矛盾,警察在去到他那里調查時,只是說了一句“我們是警察”之后敲門的動作還沒有完成門就打開了,而肖金戔后面卻說自己剛才在寫字,如果真如他所說,那么他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時間內放下手中筆來到門前給警察開門,所以話是假的,但是行為是真的,這只能說明他當時是通過某種方式觀察著門外,在看到警察來了之后還沒等警察敲門便打開了房門。至于他是以什么方式觀察著的門外,可能是自己安裝了針孔攝像頭,也可能是通過了房門的貓眼。那么是否也有可能他之前也一直以這種方式觀察死者是否有回到房間呢?因為死者要回到房間必定經過自己房門外。傾向于金一直用針孔攝像和手機實時監控著門外。
2、密室問題分析
警方調查發現死者房間陽臺外墻各個方向均未發現有被攀爬過的痕跡,也就是說兇手無法從陽臺進入、離開601。
無法用鑰匙從外部旋轉反鎖旋鈕,那么密室形成的可能性只有三種:
①唐學博自己鎖上
②兇手利用某種東西從門外旋轉反鎖旋鈕將門鎖上。
③秘密通道
有沒有可能是有人打了他后,唐學博將門從內反鎖,然后跳樓自殺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唐學博后腦的傷口加上他晚上飲了酒會導致他昏迷將近一個小時,唐學博8:15之后回到房間,而8:57墜樓死亡。所以不可能是自己自殺。衣帽架附近如此凌亂除了是因為發生過打斗也可能是兇手故意而為,為了藏葉于林,是隱藏制作密室的工具:塑料衣夾,木衣架。反鎖旋鈕很小,兇手用夾子那個口夾住反鎖旋鈕,隨后利用木衣架拐角卡住夾子,在木衣架上穿過兩段魚線,一段從門上面縫隙穿過,一段從門下面縫隙穿過,之后關門,將上下魚線錯開方向向兩邊拉,這樣就可以帶動反鎖鈕的旋轉。夾子上也穿了魚線穿過門上方,門反鎖后,魚線往上一提就可以弄下反鎖鈕上的夾子,之后抽回魚線,夾子掉在地上。至于為何不把木衣架也弄到地上,因為這樣保安開門時候聽見聲音就會以為當時兇手還在房間,造成兇手在房間殺人并且從陽臺逃匿的假象,陽臺那根繩子也是此作用,為了混淆視聽。保安拍門轉動門把時聽見的木頭之類東西落地的聲音正是木衣架,因為門是往里開的,開門時候會把門后的東西往里趕一趕,所以木衣架和夾子之類的雜物才會呈現圖中的位置。
601與602只隔了一堵墻,有沒有兇手打通了某個秘密通道的可能?死者有輕微潔癖,而且每天有打掃的習慣,可是門口的矮書柜上卻有灰塵,這個矮書柜是死者家的嗎,會不會是兇手為了遮擋后面的秘密通道而從自己家搬來的?這個可能性很小,因為如果在殺死者之前就打通會被死者發現,而在之后打通必然會留下痕跡,而且時間很倉促,警察也不可能不會發現。
死者的鑰匙還在,說明兇手能夠輕易拿到死者的鑰匙,既然這樣兇手離開房間又要上鎖的話,那么為什么不選擇一種簡單的上鎖方法,上鎖之后帶走鑰匙或者通過門底的縫隙將鑰匙扔進房間里面,而要通過其他方法從外面利用屋內的反鎖旋鈕上鎖?并且達到的效果都是一致的,把手能旋動但是門不能打開?在能達到同一效果的兩個方法中為什么不選擇相對來說更簡單更容易完成的方法?唯一的區別就是利用鑰匙從外面上鎖再通過門縫將鑰匙丟進房間內無法達到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密室,而利用其它方法從屋外操作反鎖旋鈕上鎖更能達到一個真正的密室的目的。因為只要形成了密室,就會讓所有人產生一個誤解,那就是死者遇害時就在這間密室內。而費盡心思制造這個密室的目的、是為了讓人誤以為死者就是從601陽臺那里掉落下來的而忽略死者當時并不在601房間內的想法。因為死者墜樓前并非是在601房間內而是在其他地方,所以我想這就是題目《多余的密室》所指代的信息。
3、錢包血跡以及鑰匙分析
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
從血跡分布來看,唐學博當時是要拿鑰匙,為何要這樣?而且他當時已經受傷,因為錢包和鑰匙都有血。推測當時他給人開門,隨后轉身過去,但是此人從背后用扳手砸了他的頭,他用手捂著頭,于是手上沾到血。這個時候他想逃跑避免被此人殺死,于是就想逃到屋外將人反鎖在房間里,畢竟從外面用鑰匙鎖門,里面打開也需要鑰匙。鑰匙在錢包里,所以錢包內部血跡較多。但是還沒等唐學博逃走,兇手當面又砸了他的頭,這次砸的是右前額。
4、金肖戔的恐高是否是真的?
說是有恐高,2樓那么多空房間不住,偏偏住在6樓,而且把死者弄下樓和平常晾衣服什么的沒有區別,晾衣服都敢,那把死者弄下樓也可以,畢竟不需要攀爬,所以恐高無法作為排除他將死者弄墜樓的依據。而從他選擇6樓來看,他是早有預謀。
5、唐學博對王鳳白說的話什么意思?
推測唐學博是諷刺王鳳白身材干癟而且長得丑,如果卸了妝,別人會以為是男的。有沒有可能電梯里拍到的死者8.15分回來時,那個人其實不是唐學博呢,是王鳳白假扮的?排除種可能,因為王鳳白那時正在相親吃飯,分身乏術。
6、唐學博墜樓之謎
嫌疑人:石廣生,曹一鳴,金肖戔,王鳳白,汪琨泉,鄭大同,吳志華,至于其他沒出現的就不做考慮了,畢竟更加沒有線索。鄭大同是尸體發現人,他沒法飛檐走壁既推死者下樓又發現尸體。而吳志華巡樓是要打卡的,監控也沒拍到他用電梯,沒法做到既把死者扔下樓又完成密室。石廣生,汪琨泉和王白鳳都有絕對的不在場證明,監控和證人什么的。所以也排除。只剩下曹一鳴和金肖戔。金肖戔是敲打死者的人,也會是將他弄下樓的人嗎?
保安在六樓撿到的鑰匙包是被故意放在六樓電梯口的,如果鑰匙包是某個人不小心遺落在這里的,那么鑰匙包里卻沒有鑰匙,這就令人感到奇怪。鑰匙包故意放置在這里的目的是什么?是為了讓保安能敲響自己和唐學博的門,讓兇手得到信號,通過之前的手法讓唐學博在8:57墜樓,制造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6樓除了死者只有金肖戔在這里住,所以這個鑰匙包是金故意放置的。而這個鑰匙包應該就是原本放在那個竹編盤子上的。
保安從敲門到警察到來都沒有離開過門口,警察進門之后也沒有看到有人躲藏在密室,而且經過法醫檢測,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那兇手是如果在8:57讓唐學博墜樓的呢?
假設死者被吊在601陽臺,有以下方法可以讓他墜樓:
①將唐學博身體對折,腰部在欄桿上,身體頭部在外側,腰部以下在內側,然后將繩子在腰部下方一點或者在腿部腳部纏繞一圈,之后兇手在敲門的時候拉起繩子,下半身就會脫離地面,讓整個身子處于空中也就是欄桿的外面,因為只纏了一圈有腳部卡住,這個時候兇手只要放開繩子的一端,就可以收回繩子,讓死者墜樓。
由于①的手法沒有辦法解釋腰帶折痕和其上的登山繩材質的纖維,這里來說說第二種方法。
②兇手用繩子在從腰帶(位于尾椎那里的位置)中穿過,然后將死者掉在欄桿外側,而將繩子延伸至其他地方,可以遠距離操控繩子。當割斷繩子一端的時候唐學博就可以墜落下去。這種手法曹一鳴和金肖戔均可以完成。但是這種方法會在欄桿留下痕跡,可是警察說701的曹一鳴陽臺上沒有任何痕跡。如果兇手是金肖戔他只能在八點半之前就將兇手在欄桿上掛好(因為他八點半也通過視頻給孩子輔導,不存在提前錄屏,其中他也只離開過一兩分鐘,這一兩分鐘也是在保安在的時候),那么地面上應該會有更多唐學博滴落的血跡,當然也可能是唐學博墜樓之后流出的大量血將原來的血蓋住了,但是這樣法醫又怎么會發現幾處未凝固的血呢?還是說明滴落的血跡有遺漏,那是不是也說明也應該有凝固的血跡。如果唐學博死前被吊在陽臺,那么他滴落血跡的位置應該和他墜樓的位置大致重合。而且經過了半個小時唐學博后腦的傷口血液會不會已經凝固,還會繼續滴落嗎?因為有其他老師的存在,所以如果從一開始就將死者吊在601陽臺欄桿外面、那么在從將死者吊起到讓死者墜樓這段時間、就會有被上面的其他老師看見的可能、所以傾向于死者并不是一開始就吊在了欄桿外面、而是在打算動手殺死他時才被吊在了陽臺外面、另外從墜樓現場找到的那幾滴尚未凝固的血跡也能說明問題、如果死者是被一開始就吊在了欄桿外面、然后等待一個合適的時間讓死者死亡、那么由于在墜樓現場找到了從601陽臺掉下的尚未凝固的血跡、這里就不合理了、應該是除了有尚未凝固的血跡、另外還有已經凝固了的血跡才對、因為死者是從一開始就被吊在了欄桿外面然后再等待合適的時間行兇的、而掉落的血跡不會只等到快到行兇時血跡才開始掉落。既然死者并不是一開始就被吊在了601的陽臺外面,而是在死者必須死掉時才被吊在了陽臺外面,那么說明死者當時并不在601房內,因為那個時候要將死者從601房內吊往601陽臺外面,那么兇手就必須在601房內才能完成,而在那個時候,前往各個樓層巡樓的保安已經位于6樓,此后便沒有人從死者房間內出來,而死者房間內陽臺外面也沒有任何攀爬的痕跡、所以兇手也不可能從陽臺外面逃走,那么就只有一個可能,死者與兇手當時都不在601房內。
假設唐學博在七樓陽臺墜落:
那么從601陽臺垂直滴落的血跡作何解釋?
曹一鳴有沒有可能提前幾分鐘在601陽臺滴落幾滴唐學博的血,因為密室手法很簡單,一兩分鐘就可以完成,所以他完全可以在保安到來之前完成,然后回到七樓在接到金肖戔的信號之后將唐學博推下陽臺,那么腰帶尾椎處的折痕就是曹一鳴在講唐學博壓到陽臺欄桿上時,用手抓住他后腰處,防止自己手滑。但是這樣登山繩材質的纖維就不知作何解釋了,而且如果是他故意弄得登山繩痕跡,這樣反而會加大自己嫌疑,當你沒有那樣東西別人有時,你利用才會有效果。
還有一種可能,曹一鳴利用某個容器先收集了死者些許血,然后容器瓶口朝下,用繩子綁著,讓容器到601陽臺,自然而然就有血跡滴落。(開了腦洞)
假設死者從602陽臺墜落:
金肖戔是數學老師,所以對于距離什么的會計算準確,數學上有一種知識叫做拋物線,他完全可以把唐學博當成一種物體,然后根據距離計算怎樣將他扔下樓,向601陽臺那里扔,因為會形成拋物線,所以扔的位置和落地位置會有區別,別人會以為他從601上下垂直墜落。而垂直滴落的血跡則是因為血與身體分離,所以不會形成拋物線,則是垂直落下。這也說明了為何血垂直滴落,但是尸體流出的血為何沒有把血滴掩蓋,說明死者的下落方向和血的方向有差異。而皮帶上的痕跡則是故意用登山繩弄得,為了讓人調查有登山繩的人。扔下死者的時間就是在第一次給保安開門后和第二次開門之間。
那天等電梯的時候碰見唐老師。他喝得很醉。一見到我就抓著我的手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
唐學博為什么一見到金肖戔就抓住他的手呢?我覺得是他把金肖戔認成了另外一個和他很像的人。根據題目信息可知唐學博日前被挖出與頂替上大學案件有關,所以唐學博所說的因為這點事就尋死覓活的人可能就是那個被頂替的人,金肖戔和他哥哥小時候很像,
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
小時候都如此相像,長大之后即使雙方模樣有所改變,可能依舊很相似。所以當時唐學博是將金肖戔認成了金肖戔他哥哥。這也可能是金肖戔的殺人動機,為哥哥報仇,而他使用的很老氣的鋼筆可能是哥哥多年前送的禮物。
有沒有可能哥哥還沒死,和金肖戔聯合犯案?畢竟警察最后從在隧道看了一眼車窗玻璃立馬知道了兇手是誰,而且金肖戔家的晾衣桿也是手搖式升降的,一個人住完全沒必要弄這個。其實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是真的能二人一起住還能不被保安和學校知道嗎。
關鍵證物:登山繩,針孔攝像以及拍攝畫面,陽臺血跡(做魯米諾測試)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42:45
首先汪與王又不在場證明且有絕對性,又因為房間是密室,兇手離開時只能通過陽臺,繩索長度說明兇手只能從5/6/7樓離開,但5樓痕跡并不是最近留下,故離開只能通過6/7樓。
6樓:此時必經金家,但此時金在家。
7樓:此時必經曹家,但此時曹也在家。
由預謀作案再排除石,兇手鎖定在金/曹之中。
曹已成家,年輕也已有45,雖與唐有矛盾但完全不會有殺人的念想。
金單身,與汪關系好想必是為了王,畢竟近水樓臺先得月,年齡上也差不多,加之最近王被催婚,金定要有所作為,但唐經常傳言,盡管唐9月離開,但王想必等不了那么久就會結婚,雖金有不在場證明,但他還有一個哥,他恐高他哥不一定,文章結尾的看玻璃得知兇手便是從此得來。
兇手是金肖戈。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43:14 | 2020-8-6 18:54編輯
兇手:曹一鳴、金肖戔和他哥哥三人合伙作案。
分析:
一,密室

已知:

1,大門被反鎖,不是從外面用鑰匙鎖上的。
門兩側和上方在關上后均有1.5毫米的縫隙,下方還有2毫米的縫隙
2, 陽臺外墻各個方向均未發現有被攀爬過的痕跡
3, 警方無法確定死者墜落前位置。
4,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
5, 20點15分45秒,死者到六樓, 20點57分59秒,死者墜樓。之間間隔42分14秒。
6,從死者到家到死者死亡這段時間里,沒有人使用電梯,且所有人都無攀爬的痕跡。
7,有急救樓梯,且無監控。
8,兇手是和平進門。

結論
1,死者的房間是個密室,有①自殺,②兇手運用巧妙的機關反鎖房門。這兩種可能
2,任何人可以通過緊急樓梯到達六樓。所有人都可能是兇手。
3,房門反鎖,有狹窄縫隙。可以通過繩子制成機關反鎖房門。

二,嫌疑人(按樓層排列)
(已知有人進入唐學博家中,身高170以上,體重中等)

1,石廣生,男,26歲,身高178,體重59公斤;石楠大學化學系助教,今年剛進入學校工作;女朋友在外資企業工作;目前獨居。

他的身高體重均符合,但有辦公樓和出入口的監控做不在場證明。

2, 曹一鳴,男,45歲,身高170,體重74公斤;石楠大學化學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藥物化學;與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內。

他的身高符合,體重偏重,無有力的不在場證明,手指靈活,擅長玩魯班鎖,手上無指紋,方便作案,有重大嫌疑。

3,金肖戔,男,26歲,身高175,體重66公斤;石楠大學數學系助教;今年剛進入學校工作;目前單身獨居;與數學系教授汪琨泉的關系十分要好。

身高體重符合,有一個模樣相似的哥哥,陽臺有和曹一鳴一樣的手搖升降晾衣架。

4,王鳳白,女,30歲,身高156,體重45公斤;石楠大學英文系教師;入職已有7年;目前單身,但傳聞她與汪琨泉有染。
汪琨泉,男,55歲,身高172,體重68公斤;石楠大學數學系教授,研究方向是應用數學;3月份起妻子陪兒子在國外讀書,目前獨居。


(唐學博經常開王鳳白與汪琨泉的玩笑,但是他們沒get到,咱get到了,因為王鳳白的“王”和“白”加上水就是“汪”和“泉”)
汪琨泉身高體重符合,王鳳白不符,他們都有不在場證明。

以上是幾位嫌疑人的信息,因為動機不做要求,且不確定是否合謀,我使用排除法。

以下是結論

1,死者頭上有兩處傷口,都是由死者房中帶血的扳手造成的,且不確定兩次砸傷是否為同一人,同一時間造成的,但都為死者生前所傷,且砸傷會使死者昏迷。短時間內死者不會醒來,由此排除自殺可能。
2,無人攀爬痕跡,說明不管是進死者家門還是出門,都是從門走,而不是通過陽臺等途徑。但是屋內無人就無法反鎖房門,這說明,房門在兇手走之后根本就沒鎖,兇手離開前制作了一個裝置,之后再有人來,轉動門把手時會觸發機關,將門反鎖。而為了保證機關會被觸發,兇手在六樓電梯前的地板上放了一個鑰匙包,因為他知道每天晚上八點半都會有人巡樓,而巡樓的保安看到這個就會去敲金肖戔和唐學博的房門,觸發機關,導致房門反鎖。

而保安和金肖戔推門時為什么推不開,就是因為兇手所制作的這個機關卡住了門。

3,嫌疑人要在死者回來后在樓里,才能成功作案,可排除石廣生、王鳳白和汪琨泉嫌疑。金肖戔雖然一直在直播,但他還有一個與他很像的哥哥,因為不確定哥哥的行蹤,所以不排除哥哥冒充金肖戔,兩人合伙作案的可能性。
保安說:當時我嚇得用力拍601的門。金老師立刻跑出來問我怎么回事
但保安之前也來敲過門,問金肖戔鑰匙包的事,孩子卻說:8點半準時開始上課,快9點的時候金老師對他說 ‘好像有人敲門,老師去看看’,隨后就離開電腦前,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在此之前金老師一步也沒離開過。
那么 第一次保安來問鑰匙包的事,是誰來回答的?顯然,就是金肖戔的哥哥。
由此可證,金肖戔的哥哥當時在場。

并且,前文所描述的機關十分復雜(我覺得做出這樣的機關是可能的,但我不知道該如何操作),但曹一鳴非常擅長解魯班鎖,想必也能做出類似的機關。所以我認為,是三人合伙作案。

動機:
雖然動機不做要求,但咱還是盲猜一波。
死者與同事之間的小吵小鬧不足以充當構成殺人動機,能讓兇手謀殺他人的,只可能是深仇大恨,或者是被死者知道了不便公之于眾的事情。
動機不做要求說明題目中沒寫出來,而文中特意提到唐學博冒名頂替,我想動機和這個有關。所有人的學歷都知道了,除了唯一沒出現的金肖戔哥哥。那么唐學博很可能是冒名頂替金肖戔上大學。曹一鳴的動機不知道。


還原事件經過:
通過陽臺上的晾衣架我可推測,金肖戔的哥哥經常來金肖戔宿舍,并且在宿舍洗他們倆個的衣服。某一天金肖戔哥哥又來,遇到了頂替他的唐學博,于是起了殺心。
因為唐學博生活規律,所以很好偶遇他,并趁他喝酒后進入他家。
在唐學博喝完酒回來后,金肖戔(或者他哥)進入死者家中,抄起扳手砸他腦袋,砸到了額角,死者變流血邊把鑰匙裝進錢包里,沒昏,之后金肖戔(或他哥)又打第二下,打到他后腦勺,唐學博昏倒了。
金肖戔他哥把他搬到陽臺,給他腰帶上系上登山繩掛起來,把另一頭扔到隔壁,再把藤碟子上的東西拿走,按照曹一鳴教的方法(或者曹一鳴親自)利用那堆散亂雜物安裝好機關,關門走掉,在保安敲第一次門時開門,之后用很長的棍子上面綁一個小刀,把繩子割斷,使唐學博墜樓。之后保安敲唐學博家門,金肖戔出去,和保安一起轉動把手啟動機關(木頭墜地聲),使房門反鎖。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49:35 | 2020-8-6 19:56編輯
兇手:金肖戔
(動機可能和冒名頂替有關)

線索及推斷:

1.
引用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

從右前額的傷可以看出,兇手可能是個左撇子
引用
說著,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

而從此動作可以看出金是個左撇子,因為一般人推眼鏡都用右手。

2.
引用
可能是因為才到學校工作不久,也可能是因為單身獨居,金肖戔的房間看起來空蕩蕩的沒什么裝飾。

金明明有恐高,而且才來不久,宿舍有很多空房,為什么偏偏住602而不住低層,說明他想殺唐是早有預謀的。

3.
引用
“呃……”金肖戔垂下眼:“一般吧。唐老師雖然說話有點橫,但生活還是蠻有規律的。作為鄰居也算是好相處。”

金既然知道唐生活有規律,那他就可以提前擬定犯案時間,在19:40就回房等待。犯案時間就應該是8:15~8:30。

4.
錢包也應該是金放在走廊的,為了引保安過來,以制造不在場證明。但其實他是做了一個延時裝置,早在8:20左右就打暈了唐,做好了密室,設計好了唐的墜樓時間。

5.
引用
被害當晚曾喝過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0毫克。解剖尸體發現死者患有多種基礎疾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壓等
可以推測出,小盤子里裝的可能是抗抑郁的藥。

6.
引用
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
引用
突然,李聃盯著車窗上的玻璃大叫起來:“快掉頭回去!我知道兇手是誰了!”

這兩句可以看出,玻璃的倒影,啟發了李珃兇手是誰,與前文照片內容相照應。




密室分析(作案過程)

1.反鎖的門
用夾子夾住旋鈕,用晾衣架勾住夾子,然后掛在門把手上,門把手扭動的一瞬間,反鎖旋鈕旋住,就形成了從內鎖住的門。當然,為了保證是否鎖上,還可以說多試幾次可以保證密室形成的可能性,因為即使沒成功鎖上不用鑰匙也可以打開門

2.作案手法 兼 過程
首先,金敲響唐的門,唐一打開門,今就用扳手打在唐右前額上,然后再從后腦上把他敲暈。接著,金找來登山繩,一頭系在601陽臺欄桿上,然后一頭拋到自家陽臺上。
然后他先制造出從內反鎖的門,再到自己的房間,把登山繩的另一頭掛在自家陽臺欄桿上,就形成了一個索道。他再把唐通過皮帶掛到索道上去,把他這次的繩子先抬高一點,這時,唐就會滑到601陽臺外面,(這也印證了,為什么會有601陽臺外垂直滴落的血,因為他這時一直被掛在這里,而且由于監控拍不到這兒,所以唐也不用擔心)
因為他知道保安會來巡邏,所以在門口丟了一個錢包, 等保安來詢問他的時候,他再給保安開門前,把系在自家陽臺上的一頭解開,唐就通過索道滑了下去,形成了墜樓現象。通過與保安的交流,金也完美的制造出了他的不在場證明。(當然,也形成了登山繩一頭掛在601陽臺欄桿上的現象,與下文皮帶上有登山繩纖維相照應。)



關于死者
引用
唐學博在壯年時因為婚內出軌與妻子離婚。作為過錯方他凈身出戶,女兒由妻子撫養。從那時起,原本喜歡熱鬧的唐學博變得十分孤僻,不愛與人打交道。

從這里不難看出,唐本來性格不壞,因為離婚才這樣。
引用
對此,他本人略有提起,稱退休后會回遠方的農村老家,買個小房子獨居。

他喜歡罵別人鄉巴佬,但他自己本來也是個鄉巴佬,可以推測結婚期間,妻子或別人可能經常罵他是鄉巴佬。抑郁癥也可能是從此引起的,所以才經常這樣罵別人。
引用
最近校內有傳聞,說他與日前被深挖出來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

而他的死,也應該和這點有密切關系。

綜上,兇手是金肖戔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6:57:42
兇手就是602室的金肖戔
1,動機:他哥哥考上大學,結果被唐教授暗箱操作,冒名頂替給換成了其他人,所以他懷恨在心,并且,唐出言不遜,對他本人也以鄉巴佬相稱。
2,殺人過程:
首先準備好手套,扳手,空錢夾等物品,因為自己明確在周五晚8:30有直播課,可以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所以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
因為與死者住鄰居,所以很容易了解到生活規律的死者有酗酒,晚上幾點到家等細節。所以案發當晚,金等死者到達六樓出電梯后先帶著手套用扳手從背后敲擊了死者后腦勺,然后死者手摸到了傷口流血,便慌忙掏出錢夾找鑰匙開門進屋,因此流下了血手印,進屋后,金強行跟進,并進門后又給死者前額打了一記重擊,隨不致死,但足以使得死者昏厥,然后金開始布置現場。
藤編小盤子里面應該放的是一支有紀念意義的鋼筆,兇手拿走了,并且在警察來詢問情況前,他還在把玩,以至于弄一手墨水。
兇手提前在自己家陽臺安裝了升降衣架,目的就是懸掛打暈的死者,登山繩一頭綁在自家升高的衣架上,一端從自家陽臺扔到死者家陽臺,然后在打暈死者后,將死者拖拽到陽臺,用登山繩穿過死者腰帶,讓死者重心超出陽臺,靠繩子拉住死者不至于直接掉下樓去,因為頭朝外的懸空,使得地面有他頭部傷口滴落的血跡。
至于陽臺上留在現場的繩子,有三個可能用途:1)用來輔助固定被打暈的死者2)用來輔助登山繩的回收(從兇手家陽臺回收)3)迷惑警方視線,制造兇手從繩子往下一層逃脫的可能。
然后在衣帽架上扯下兩件襯衫仍在地上,將一個衣架掛在門把手上;在陽臺取了一個衣夾,夾在門反鎖的旋鈕上,然后在衣夾上穿上衣服縫線,透過門縫,這樣人在門外,也可以通過兩個線頭,帶動衣夾旋轉,使得門在內反鎖,然后抽出縫線即可完成密室;然后用衣架和三折傘制造一個小機關,當人在外旋轉把手時,掛在門內側的衣架會在重力的作用下掉落,觸發機關將夾在反鎖旋鈕上的衣夾彈開或順勢帶掉,這樣才不會讓人開門后直接返現衣夾夾在旋鈕上。
然后兇手將準備好的空錢包,扔在保安巡邏必經之地,這樣可以在保安發現錢包來敲門的時候,佐證自己不在場證明,其次兇手可以引導保安去敲死者的門,自己迅速跑到陽臺放下繩子,讓死者墜樓,在其他保安發現情況前,將登山繩回收。自己再假裝出現和保安一起敲門,轉動把手,使得衣架掉落,觸發機關,使得反鎖旋鈕上的衣夾順勢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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