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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1:01
兇手是金。死者20:15回家,并遭遇擊打,20:58已然遇害。兇手必然是在這一時間和死者有過接觸,而汪、王和石都有非常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可以排除嫌疑,曹老師一看就是打醬油的,不管他。金卻只在20:30之后才有不在場證明,依然有15分鐘可以進行作案。更何況后來調查知道他有一個長相極度相似的哥哥,視頻上課并不足以成為他嚴謹的不在場證明。
作案過程:金某全程佩戴手套。他提前將購買的3m登山繩索的一端系在自家極重的柜子腳,并將繩子順著手搖晾衣架垂下。然后在電梯門口等待著已經喝醉的唐老師走出,上前以爆料王汪之間緋聞的借口(或者其他說辭)跟著唐走進他的房間后立刻用扳手倆下砸暈唐老師。走到陽臺取晾衣桿(或者其他)將自家的登山繩勾過來,穿過唐老師的皮帶系在欄桿上,然后將唐老師扔下去保持懸空的狀態,這期間血滴從傷口處滴落。然后他飛快地撿起地上沾血的鑰匙,把它放進錢包里,以此來表示兇手不是從門那邊出去,上鎖,又把鑰匙滑進來的。這樣大家會以為兇手只能從陽臺跑路,對有恐高癥的他極其有利。接著他使用衣架雨傘和金屬夾子做了一個簡易的反鎖機關,即在外側搬下把手的同時內側完成反鎖。走出門去,把提前備好吸引保安的鑰匙串扔在地上來推動進程。30分時開始上課,到57分保安叫出他。出門對完話,回來解開登山繩的這一側,唐老師就摔下去了。然后急忙出門查看反鎖裝置是否生效,沒有問題后坦然回去。在屋里他突然發現盡管戴了手套,手上還是留下了一點血跡,反復清洗還是不放心,于是取出鋼筆墨水,在血跡處涂上墨水做遮掩。
題目叫作多余的密室,該不會是主人自殺吧(x)。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1:58
兇手:金肖戔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2:13
我來答題啦~~~
首先,兇手為金老師
手法:死者生活規律,因此可得知死者回房時間。死者回房后金老師前去敲門,反正用借口讓死者開門,隨后在門口處或者說在剛進門后立刻敲擊死者,導致死者昏迷。
接下來,將自己所帶的繩子捆綁在陽臺欄桿,同時陽臺外側的繩子一端穿過死者的尾椎部分皮帶,隨后繞回室內(長度。。應該夠?)而再綁在一個衣架上,(綁一個活節,一拉末端繩子可解開的那種,而且那個繩子末端開個小洞,能讓衣架的那個彎頭通過即可)同時這個衣架和另一衣架首尾連接,這個被連著的衣架頭部卡在門把手上。再來一個衣架,頭部穿過那根繩子的末端的洞,尾部緊緊卡在小書柜的邊上等之類絕對不會移動的地方。所以從門外一壓把手,會導致連著門內把手的衣架脫落,而重力使得人帶著繩子和3個衣架一起飛速下滑(向陽臺劃去)。而這時因為我們的第三個衣架(卡在小書柜)無法動彈,所以繩子的移動會導致那個活節末端的繩子被抽開(能明白吧。。。就這時繩子和原來衣架的節沒了,所以衣架留在室內,不會太遠),隨后人落下而繩子留在欄桿上。還有,人的重力雖大于2衣架的承受力,但是可以把繩子看作杠桿,由于阻力臂遠大于動力臂,所以實際上衣架所受的力遠小于人的重力,因此有一定的可行性。
鎖門:金老師可以在進門時除了帶有陽臺上的線再帶有細線,能夠從門縫中出來。室內布置完成后,用細線繞門內的鎖門開關(此時開著豎直狀態)3~4圈,隨后從門縫中出來。這時關上門(關門時所需的力同上杠桿解釋),如果在門外用力拉動細繩,細繩會滑動,但是由于有摩擦力的存在,細繩的滑動會導致門鎖向右旋轉,導致門鎖上,鎖上后再次用力,細繩被抽出,最后將準備好的鑰匙包仍在電梯口等待保安的到來。
原因(細節):首先,無論如何這個犯罪都是有被發現的風險的,尤其是當兇手非死者鄰居時,很容易有聲音被聽到,因此首先金老師嫌疑增大。
其次,死者的右額頭有傷口,如果是我們正常人拿著扳手順手打擊,(面對面)傷口應在死者左額頭,這一點正明兇手是左利手。而金老師推眼鏡用的是左手,寫字也是,這就是較為關鍵的證據了。
還有,文中提到死者和冒名頂替上大學等事有所關聯,而金老師剛好有個兄弟,因此可能和此事有所關聯,可能死者借此要挾,就可能成為動機(純屬猜測)。
同時,文中其實還說了那個小盤子。首先死者輕微潔癖,但是文中說書柜上方有一個灰塵真空區,這就說明這個書柜沒有打掃。要么是設定問題,要么就是這個書柜上的盤子裝的東西代表了一些不愉快或者難忘的事情。本來我以為是照片等,但是實在有點難以放下,而且兇手也沒有必要去拿這個。那我結合我之前的關于冒名頂替一事的猜測,可能就是那只鋼筆,也就是當年的事情的證據等吧,當然確實過于牽強不過我的能力也就這樣了。
最后,就是恐高和晾衣架的問題。恐高。。可能是裝的等,怕過去死者亂說話導致自己的事情泄露。晾衣架。。。沒搞懂,我沒有發現作案手法和此有關。
好吧好吧結束了嗚嗚嗚我好菜,感謝各位大佬的批改,辛苦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3:40
兇手是金肖戔(兄弟倆)
密室:兩根繩子,陽臺上的那根跨到602的陽臺的晾衣桿上,登山繩的一段扣在死者皮帶上,穿過皮帶然后固定,控制晾衣桿升降的同時控制繩子,讓尸體掉下去。
門附近:竹制小籃子放在原位(衣帽架附近灰塵空白區)上面壓上B5筆記本和雨傘,把細線繞在上面(不用太緊)但繃直,連到門口的木衣架上,掛在門口把手上,木衣架橫木上夾塑料衣夾,塑料衣夾夾在鎖上,然后金把門關上,從門縫抽走細線,門就在里面鎖上了。
金肖戔丟鑰匙包在樓道上,等保安上來發現,敲門。之后金的哥哥與保安一起推門的同時不斷轉動門把手,木架不穩,掉落,發出聲響。
金肖戔家陽臺是升降晾衣架,按理說一個人住用不到,很有可能是兩個人住。金肖戔有個哥哥,照片里兩個人長的很像,幾乎一模一樣,那么上網課這件事,可能是金的哥哥在電腦前給學生上網課,制造不在場證明,金肖戔進行殺人。而且李聃最后是看著車窗玻璃,突然想到兇手是誰的,有可能李聃是看到玻璃里另一個自己,想到可能是金氏兄弟。而警察發現他們用的老式鋼筆,可能也許是暗示他們來自鄉下?電梯里唐對金罵鄉巴佬,說一點小事就尋死覓活,唐又和冒名頂替事件有關,猜測也許可能唐冒名頂替了金氏兄弟的父親?
猜測可能也許扳手是曹干的,擊打了唐,曹是化學系的,曹的手上沒有指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3:42
兇手是金肖戔。
在謀殺當日之前,他先進行了準備工作,他觀察到保安每天都會在特定時間例行檢查,并且唐生活非常有規律,每天都在差不多特定的時間回到家里,在這個基礎上,他特地將補網課時間設置在8點半到9點半之間,作為不在場證明補充。同時在之前學校組織登山之時,他故意裝作恐高推脫不去,讓別人知道自己恐高,為后續墜樓機關進行準備。
在案發當晚,金準備好一條登山繩,扳手,靜靜等待著唐回家,8點16分左右,聽到防火門響動,唐站在自己屋子門前掏鑰匙準備開門,這時候金偷偷摸到其身后,在他剛剛打開門拔出鑰匙正在準備進門之時,金舉起扳手擊打了唐后腦勺,因為本能反應,唐伸出拿著鑰匙的右手去捂自己的后腦勺處的傷口,并從右側回身去看襲擊者(正常人下意識轉身都會從右側轉身)回轉身到一半之時,金再次擊打了唐的頭部,正好是他最先轉過來的右側前額,唐在受到這一記擊打后直接被擊暈過去,倒在了地板上。唐進入屋內后,首先將唐拖到陽臺上,在欄桿上綁上一根繩子并從陽臺垂下,將本來掛在升降晾衣桿的衣服,晾衣架,全部拿到客廳門口,然后從上面拿下來了一個塑料衣夾。隨后他把登山繩的一端順著陽臺處扔進自己家陽臺,隨后回到自己家中將之鎖在了自家的晾衣桿上,隨后回到唐家中,將登山繩穿過唐的腰帶后,再從他家的晾衣桿上搭過去,最后將另外一端再次順著陽臺扔到自己家陽臺處,這樣陽臺部分的墜樓機關就完成了。
隨后他回到客廳,首先將塑料衣夾夾在門上的反鎖開關上,準備兩個木質晾衣架,一個掛在門把手上面,另外一個掛在塑料夾子上,隨后將門口的藤編籃子仍在地上,把沾有唐血跡的鑰匙放在他的皮夾里,同時也扔在門口,創造出門口一堆雜物的假象,讓警察不容易找到機關的線索。
都準備好以后,他清清把門合攏走出唐家里,然后在樓道中間扔下唐的鑰匙夾作為吸引,返回自己家中開始給學生上課。
在8點58分,保安看到門口的鑰匙夾,敲開金的房門問是不是他掉落的,應付完保安后,金迅速來到自家陽臺,開始拽動繩子的另外一端,因為繩子運動的緣故,唐的身體被從窗臺上拖下來處于高空懸浮狀態,調整好角度后,金松開繩子,沒有受力點的唐迅速從高空墜下,這時候金將登山繩收回自己家里,并將其藏好,隨后走出房門,保安此時聽到隊長說唐墜樓,想要進入唐家里,他轉動把手的一瞬間,衣架墜落后墜在另外一個衣架上面,重力導致夾在反鎖旋鈕的衣夾將房門反鎖后隨之落地,保安這時候在外面聽到了里面有木質物品掉落在地上的聲音,就是觸發機關后木質晾衣架掉落在地上的聲音。這樣密室就完成了,金通過反鎖房門,在窗臺上系上一根繩子的方法,暗示警察兇手是從繩子爬下,自己恐高所以不可能是兇手,同時案發時間他在給學生補課,自己有不在場證明。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7:04
《多余的密室》解答:
案發現場并不是個完全的密室,陽臺是可以離開的。但是兇手卻用辦法反鎖了門,說明兇手制造“密室”的目的是為了拖延時間。根據保安的證詞,他聽到掉落的聲音類似于木頭掉落,那么根據文中給出的雜物中木衣架變成了最有可能掉落的聲音主要。
死者身上有登山繩纖維,說明兇手從用登山繩綁過死者。而根據在五樓沒有人的房間陽臺和屋有陳舊的足跡,雖然校方也解釋了,但可能是兇手的殺人方法。
死者的兩個傷口分別在頭部的一前一后,可能是兇手第一次沒有砸暈死者,而在逃走時在后部又砸了一下,接下來可能把尸體拖到了501房間。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7:08
兇手是金。
作案手法應該是利用繩索,升降式晾衣架,以及衣架衣夾和落地電風扇等物品,制造可人為操控的裝置。
在門打開的一瞬,唐落下摔向地面,繩索隨著升降晾衣架回到金家,證據就這樣被掩蓋了。

目前不能確定的是,和死者起沖突,用扳手擊打死者的人一定是金。但可以確定的是,金有充分的作案條件,在唐暫時失去意識的情況下,有條件擺布唐,完成這一系列操作。因為在唐與某人起沖突時,一定會發生巨大聲響,金沒理由聽不到。也就是說,金的作案嫌疑是最大的。
猜想與唐起沖突的應該是曹。由于室內沒發現第三人足跡,所以很可能是在室外起的沖突。而之所以懷疑是曹,是因為此人沒指紋,因而沒留下指紋。因為一般而言起沖突的話,都是激情,不會提前預謀還帶個手套啥的,所以沒留下指紋只能是曹。當然也可能是指紋被擦了,但也沒這個必要,因為又不致死,何必呢。

另外,關于金在布置完這一切是如何逃脫的。我的猜想有兩個,1通過陽臺回到自己家中,同時在陽臺掉下繩子,制造迷惑性的假象,讓警察把注意力放在下面,而不是旁邊。2 通過門的縫隙,用細線等將門在外面反鎖。等警察打開門時,再偷偷清理現場。

關于鑰匙包和鑰匙的問題,并沒有思路。另外,謎題中給的信息,比如金還有一哥,而且恐高,用鋼筆,以及曹愛玩魯班球孔明鎖等等。這些信息的設置不知有何用意?
期待作者和大神的解答吧!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7:15
兇手是金肖戔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8:39
先說結論,我們認為打傷死者和殺死死者的兇手都是金肖戔

首先,死者在死之前遭受了襲擊并且處于昏迷狀態,再加上死者有明確的退休之后的計劃,我們傾向于死者死于他殺,而非自殺。
雖然文中沒有明確的提到死者的死亡時間,但是考慮到一個經驗豐富的法醫在驗尸的時候沒理由會因為疏忽而對尸體的死亡時間做出誤差很大的判斷,再結合監控以及嫌疑人和死者的體型差異,可以確定死者的死亡時間就是在墜樓的時候。那么可以確定的是,石廣生有實驗樓的門口的監控作證,汪琨泉以及王鳳白有和案件完全無關的證人作證,所以都有很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所以我們將他們排除,這樣就剩下曹一鳴教授以及金肖戔。

關于死者前額以及后腦勺的傷勢
首先,死者的兩處傷勢分別在右前額以及后腦勺,這說明襲擊者的慣用手為左手,才能在正面造成死者右前額的傷勢。
而嫌疑人中最有可能是左撇子的人就是金肖戔,因為李聃在看到金肖戔和他哥哥的照片時有感覺兩人中有一個是鏡子中的倒影,這說明當時兩人寫作業時抓筆的手是不一樣的,一個人是右手一個人是左手,這樣才會讓人有時鏡像的錯覺。另外金肖戔下意識扶眼鏡時用的是左手,李聃提醒他手上有東西時他下意識看向的也是左手,這說明剛剛他寫字用的手就是左手。

關于曹一鳴
從文中來看,曹一鳴的情況屬于沒有任何有效的不在場證明,但是也幾乎沒有什么疑點,唯一的疑點是他和死者唐學博的仇恨,他明顯隱瞞了一些事情,懷疑與死者陷入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有關,不過動機先按下不表。
已知案發的時候不可能有人在死者的房間內,那么死者的墜樓肯定是使用了某種類似于延時裝置來實現的。那么我們可以先假設是曹一鳴殺害了唐學博并且設計了密室,布置了現場,并且通過某種機關讓唐學博從樓上摔下去。那他為什么不給自己設計一個不在場證明,其實他設計不在場證明很簡單,他只需要和妻子打一個視頻電話,或者以檢查試驗為由要求石廣生在實驗室與他進行視頻通話,甚至他可以在完成布置之后去實驗室找石廣生來給自己創造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他為什么不這么做呢?我們只能認為他并不是兇手,或者說可能性較低。雖然并不能把可能性完全排除,但是在曹一鳴的身上明顯是沒有疑點的。

關于金肖戔
由上面的內容可知,襲擊唐學博并給他造成兩處鈍器傷的很可能就是左撇子的金肖戔。而他身上還有一些很明顯的疑點。
第一,文中提到的他的鋼筆,如文中所說,他是個年輕人,卻用著老款的鋼筆,并且在使用中還把墨水粘在了自己的手指上,完全不像是經常使用這支鋼筆的人,懷疑這支鋼筆并不是金肖戔的,而是死者的,而他冒險從現場拿走東西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死者在掙扎過程中用鋼筆刺傷了他。
第二,金肖戔家中的升降晾衣架,金肖戔如果真是一個人住,那么升降晾衣架的存在是非常沒必要的,懷疑他并不是一個人住,而是有其他人同住。
第三,桌上的黑白照片,金肖戔7歲的20年前應當早就已經有了彩色照片技術,為什么金肖戔和他哥哥的照片確實黑白照,使用黑白照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家庭條件不允許,還有一種是代表著死亡或者有重大傷痛事故,或許兩者都有。
至此,我們認為在所有嫌疑人中,嫌疑最大的是金肖戔。

關于密室
已知在衣帽架也就是房門附近發現幾個衣架,兩件短袖襯衣以及一個小型衣夾。并且在金肖戔和保安試圖進入死者家中時聽到了木質物品落地的聲音。基于這些信息,我們可以如下圖的一個機關。

因為反鎖旋鈕旋至豎直狀態時是關閉狀態,那么反鎖旋鈕處于水平位置時即為開啟狀態,并且一般此類反鎖旋鈕都是順時針轉動可鎖上。那么在室內制造如圖所示一個結構,將小衣夾夾在旋鈕上,1號衣架勾住衣夾上半部分并搭在門把手上,2號衣架用以連接1號衣架和門把手達到一定的穩定狀態,3號衣架勾住衣夾下半部分并在3號衣架上掛上兩件衣服以增加重量,此時關門后未轉動門把手之前處于一個平衡狀態,在門外轉動門把手后,1號,2號衣架順勢滑落,此時受重力影響衣架以及兩件衣服一起扯動衣夾帶動反鎖旋鈕轉動,將門從門內反鎖,反鎖上之后旋鈕處于豎直狀態,此時繼續受重力作用衣架和衣服一起將衣夾從旋鈕上扯下,落地,發出木質物品落地的聲音,其后因為大門是向內開啟,將落在門邊的這一系列東西都推到了靠近衣帽架的地方。如此,密室便完成了。
關于殺人手法

已知信息為,從601垂直下落的血滴,系在601陽臺,下垂至501的登山繩以及尸體皮帶上登山繩留下的痕跡。根據這個,首先構造如下圖的一個結構。

圖中左邊為601陽臺,右邊為602陽臺,登山繩繞過死者的皮帶固定在601的陽臺邊,然后系在602的陽臺欄桿上,等到保安來敲門時,金肖戔離開應門,然后去解開系在602陽臺上的那一端繩子,然后死者便落下,登山繩則被抽離腰帶懸掛在601室的陽臺上,于是不在場證明完成。
考慮到金肖戔有輕微恐高,所以他幾乎沒辦法獨自完成這個機關,而需要一個人在602協助,接住扔過來的繩子,所以懷疑,金肖戔的哥哥是幫兇,但是他哥極有可能行動不便。


關于案發現場

1、死者的手機在書房,說明死者是先回到家打掃完成后在書房辦公時聽到了有人來訪其后遇害。
2、矮書柜旁的藤編小盤子,現場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放入這個小盤子,懷疑是用來放客梯口的鑰匙包的。
3、保安撿到的鑰匙包上沒有任何可疑的生物組織,意味著鑰匙包上沒有任何和死者以及嫌疑人有關的生物組織,可是6樓住著的只有死者唐學博和嫌疑人金肖戔,懷疑是有人清理過鑰匙包后人在了電梯門口。
4、矮書柜附近有筆記本但是沒有任何筆,懷疑鋼筆被兇手拿走,原因可能是死者受到襲擊時用鋼筆刺傷了兇手后,兇手不得不帶走鋼筆。
5、死者的鑰匙沾滿了血放在死者的錢包中,死者在失去意識之前還把鑰匙塞回自己的錢包這一行為非常令人不解,而且鑰匙上沾滿了血液也很奇怪,即使死者在開門時收到襲擊,也不會把整個鑰匙都沾上血液,懷疑是兇手將鑰匙放在了錢包中,原因為鑰匙本來是放在鑰匙包中的,而兇手需要用鑰匙包來給自己制造離開視頻的時機,所以不得不將鑰匙拿出,兇手可能手掌被死者刺傷,在鑰匙包上粘上了一點點自己的血液,為了掩蓋,所以將鑰匙沾滿了死者的血放在了死者的錢包中。

關于密室的意義
通常密室是用來掩蓋他殺的事實或者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的,但是這起案件中的嫌疑人要么沒有不在場證明,要么不在場證明根本不需要密室來證明,而且顯然不可能是他殺,就是說這個密室根本就是多余的,那么密室的作用可能就是單純的鎖住門而已,也就是為了防止保安看到鑰匙包后先去找唐學博確認而在過程中發現端倪破壞兇手的一系列計劃。

關于動機
關于動機,我們認為和唐學博生前和嫌疑人們說的幾句意義不明的話有關。
第一句是對金肖戔說的“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
還有一句是對汪琨泉說的“要是你跟王老師幽會時被發現,只要趕緊朝她身上潑水,別人就肯定分不出你們倆誰是誰了。”以及對王鳳白說的“看你的樣子就是缺少滋潤的汪琨泉。”以及曹一鳴沒有說出口的唐學博對他說的那一部分話。
由這幾句話以及前文提到的唐學博陷于“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的糾紛之中。猜測這群人是一個給有錢人制造“冒名頂替”上大學機會的利益集團,而金肖戔的哥哥就是當年的受害者之一,金肖戔的哥哥比金肖戔早一年高考,可能因為沒有錄取于是心灰意冷給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甚至可能落下了一些殘疾,這就是為什么金肖戔家中用的是手搖式升降晾衣架,一方面兩個人衣服多,一方面哥哥行動不便。
其后金肖戔來到石楠大學后發現了自己哥哥當初應該是錄取了這所大學,于是便開始了一些調查,因為金肖戔和汪琨泉的關系很好,所以可能汪琨泉直接將這件事全部甩鍋給了唐學博,而唐學博因為本身口碑不好,而且也確實不干凈,所以金肖戔相信了汪琨泉的話,其后可能金肖戔帶著自己的哥哥來找唐學博討回公道,但遭到了唐學博的拒絕和侮辱。于是起了殺心,畢竟唐學博是毀了哥哥一生的人。而他之所以選擇用鑰匙包來進行麻煩的操作極有可能是為了不讓哥哥被牽扯進這件事太多。
而唐學博對汪琨泉說的話則極有可能是暗指汪琨泉將冒名頂替的鍋全部甩給自己這件事。對王鳳白說的話則可能是指王鳳白加入了他們的利益集團,將來肯定會變得像汪琨泉一樣了。而金肖戔來之后王鳳白就停止了和他爭吵的理由,極有可能是金肖戔并不愿意加入他們,這也是其他老師不帶金肖戔一起外出,排擠他的理由。
曹一鳴沒有說出的那部分唐學博對他說的話則極有可能就和這件事情有關。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9:18:40
害死唐老師的機關綁在門把手上,保安在門外轉動門把手的時候,雖然沒有打開門,但是開啟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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