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題解答:
一,兇手的確定引用 死者家門門鎖完好,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說明兇手是和平進屋,熟人作案。 據此,可將嫌疑人確定在宿舍樓的曹、金、王、汪、石,以及兩位保安中。
由于室內有搏斗痕跡,無疑兇手是在屋內殺人后布置了一系列裝置,則該兇手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兇手在唐進入宿舍后才進入其宿舍殺人,在此之前不能有不在場證明。
唐進入宿舍:引用 警方發現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此后直至警察到達前,沒有人乘坐電梯到過6樓。 即條件一:兇手的不在場證明開始時間不得早于20點15分引用 石廣生的神情漸漸穩定下來:“昨天晚上8點……我應該還在辦公室。曹教授正在跑一個實驗,我等到快9點結果才出來。然后我就馬上發短信告訴他。”
我們辦公樓里和出入口都有監控,你們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點后才走的。對了!”石廣生掏出手機:“看,這是我當時發給教授的信息。發送時間是晚上8點58分。” 由于辦公樓的監控,可以排除石。
引用 接著,我們一起走去停車場。出校門的時候剛好6點半。
“我們9點左右吃完飯。”汪琨泉替王鳳白解圍:“我提議由我來送對方的母親回家,讓年輕人自己找點樂子。” 相親這事兒也不是兩個人一合謀就可以篡改時間細節的,應該不會作假。汪、王排除。
2.以上排除3人后,再根據案發現場的痕跡調查:
引用 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掃得比較干凈,雖然找到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跡,卻未能進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
金肖戔,男,26歲,身高175,體重66公斤;
曹一鳴,男,45歲,身高170,體重74公斤;
而且以他(指曹)那體形想爬陽臺還真有些難呢 因為曹不滿足1米7以上的身高(他剛好1米7)及中等體重(74公斤,在170高度的男性群體中屬于偏胖)可知與死者家腳印符合的僅金肖戔一人,保安2人未交代體型,這里默認不考慮。
可知:兇手是金肖戔。
輔證A:
引用 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
“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
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由這里可知,金肖戔是左手蹭上墨水才會在推眼鏡時被看見,所以左手是寫字的手,即常用手。引用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 一處傷口在右前額,說明當時死者面對兇手,那么兇手如果是右撇子,掄起扳手來打中死者的左側腦袋會比較輕松,要打右前額就很別扭,所以兇手大概率是左撇子。符合金肖戔。
輔證B:
引用 孟軻清了清嗓子:“你好,我們是警察。”然后伸手準備敲門。
“你好。”門馬上打開,讓孟軻敲門幾乎敲到金肖戔的腦門上。 僅僅是喊了一聲,還沒準備敲門,金肖戔就開門了,可見這人一直守在門口……換句話說,早有預料會被問訊。
如果和曹一鳴當時的情況作對比,會發現金肖戔的戒備感較強。可以作為心理輔證。
此外,還有輔證C,見下文陳述。
二,手法的破解:
1.殺人手法:引用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很顯然死者在死前的一段時間被登山繩之類的東西吊著,位置應該就是陽臺。這當然是兇手設計的殺人裝置,無論是需要兇手在某個時間點人為觸發該裝置還是隨著時間推移裝置自然生效,其目的都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這也是為什么金肖戔會挑在周五晚上殺人的原因,他要給學生上課,這是非常堅固的不在場證明。
接下來談操作,這個手法的切入點在于——鑰匙包。
為什么鑰匙包會放在客梯前面?當然了,死者沒有理由在死前這么做,在兇手入室以后他也沒有條件那么做,結合六樓僅有2位住戶以及兇手是金肖戔的理論,可知放鑰匙包的是金肖戔。
且不談鑰匙包的來源,先考慮這么做的理由。無疑,保安知道603和604無人居住,則撿到鑰匙包后肯定會經過防火門進入平面圖上的左側走廊,第一個到達的肯定是602。
無疑,保安會先敲金肖戔的門。那為什么金肖戔要這么做呢?
引用 昨晚是從8點半準時開始上課,快9點的時候金老師對他說‘好像有人敲門,老師去看看’,隨后就離開電腦前,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在此之前金老師一步也沒離開過。
“視頻上課一般幾點到幾點?”孟軻言歸正傳。“8點半到9點15分。 金肖戔如果想離開直播,必須有一個合適的理由。那么保安的敲門就是這個契機。試想,如果保安沒有發現鑰匙包,就不會敲門,金也無法暫停授課,獲得一兩分鐘的自由時間,那么他有什么事情要做就必須等到上課結束后。
那么金為什么需要在上課途中有這么一段時間的空隙?結合這個時間點與鄭發現的唐墜樓時間極為接近(相差1分鐘以內),可知這期間他實施了犯罪。
案發現場的繩子長度足夠掛到下一層,那么長度想必超過2米了(一般兩層樓之間的距離至少3米計)。
引用 601和602兩家陽臺中間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斷墻。目測陽臺欄桿邊緣相隔超過1米。 繩子肯定是足夠掛到602的,那么如果說在繩子上打個登山用的繩結,將繩子穿過唐老師的皮帶,將唐老師懸吊在601的陽臺外,就可以將其保持在空中。601樓下有垂直滴落的血跡也可作為佐證。
之前,金打暈唐后,將系在602陽臺的繩子扔到601,回到601將唐掛在陽臺外,同時繩子在陽臺系好。而后布置密室,離開601,在電梯前扔下鑰匙包,回到家里。等到晚上八點半開始給學生直播上課。
當保安來敲門確認鑰匙包是否為失物時,前后事件的順序排列如下:
(1)保安敲602的門,金開門,說不是自己的,并請保安去敲601的門,此時學生見證了金的離開
(2)保安敲601持續了十來秒,之后收到了鄭的電話,說有人墜樓
這十來秒的時間,看宿舍平面圖,門到陽臺基本是直線,路程很短,普通人估計5秒就可以跑過去。剩下的時間足夠金肖戔解開系在602一端的繩子,唐墜樓。被發現。
剩下從601室延伸出去的繩子長度也是設計好的,剛剛好到達5層,從而制造出兇手是爬繩逃走的假象,501室的足跡也有可能是他提前布置的。引用 501號房陽臺和屋里各處有大量陳舊足跡。 (3)金殺完人之后再跑出去,和保安一起轉動門把手并推門,假裝不知所措的樣子。
(4)金稱自己幫不上忙,就回去繼續直播了。在學生的口供中,金確實只離開了一次,時間有一兩分鐘,除去一頭(回應保安敲門)一尾(嘗試開601門),中間的時間就是他行兇的時間。
藉此,金肖戔完成了自己殺人的不在場證明,由于他不被目擊的時間極短,且有恐高癥,沒有人會認為他可以殺死唐并爬繩子逃走。
補充:
1.皮帶上的尾椎位置有變形,是因為登山繩套長期捆在那個位置,死者在外面吊了應該有幾十分鐘的時間。死者的重力和繩子的拉力導致。
2.金肖戔使用繩索的目的,也是為了撇清嫌疑,他沒有去登山,自然和繩索相關的事情聯想不到他。
引用 “都有哪些老師去了?”
“好像大部分老師都去了吧……”王鳳白不確定地看向汪琨泉。
汪琨泉想了想:“只有小戔沒去。”
2.密室設計:
很顯然金肖戔是從門離開的,那么他在外部就不可能做到反鎖這件事。唯一在室內的唐此時已經完全昏厥,沒有反鎖門的能力和條件。所以,金肖戔必須通過某裝置來操作。
引用 1)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
2)“我跟金老師試著推門時,聽到里面好像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吳志華有些拿不準地回了句。
“具體點。”李聃有些著急。
“好像是什么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 很顯然,能被聽見說明木頭的東西離門不遠,那就是上述雜物中的一個了。重量材質都符合要求的,僅有木衣架(三折傘未說明傘柄材質,不考慮)。
那么在推門和轉把手的時候木衣架掉落,說明木衣架很可能掛在把手上。
如果要用某物鎖住反鎖按鈕,必定需要先夾住反鎖按鈕然后旋轉,現場僅有塑料衣夾可以滿足此條件。塑料小夾子本應在陽臺,卻出現在了門口,本身也證明了小夾子極有可能與布置密室有關。
如何用木衣架和塑料衣夾完成密室操作?如果再算上備用的線或繩子。
這里提供一種想法,將木衣架下方的空心三角形掛在把手上,使得把手柄部所對的正好是三角形頂點,根據測量與圖上比例尺比較,可知這個空心三角的高度約為11厘米,則下端橫杠大概在鑰匙孔和反鎖旋鈕之間。
用塑料夾子夾住旋鈕,由圖可知,塑料夾子的兩端各有一個小突起,可以將一個繩圈套在這里(下圖會有演示),則在夾住旋鈕期間不容易滑落。
繩子從塑料夾子掛到衣架的橫杠上,這之間的一段繩子一定要松弛,然后繩子通過衣架橫杠的滑輪,一直延伸到陽臺,兇手在601時,將這段繩子扔到602的陽臺,再到602的陽臺,用升降晾衣架絞起這條繩子。用手搖式升降晾衣架回收繩子,是為了讓施力更加均勻。
兇手在602時只需要轉動升降架,繩子自然回收,在601室門鎖附近的繩子就會收緊繃直,直到夾子到衣架橫杠之間的繩子長度達到最短情況,這就可以用來控制夾子的最終位置,達到反鎖的目的。
當轉到繃直位置之后,再如何用力回收繩子,夾子也不會轉到別的方位,所以如果兇手頂住阻力繼續回收,最終夾子會被繩圈拽得從旋鈕上脫落,這樣夾子就閉合了,那么繩圈就會從夾子變窄之后的前端脫落(如圖,就好像一個人腰細了之后褲子滑下來……寫錯字真nm尷尬)。
然后兇手再回收繩子,把繩子收回602
當保安來轉動把手和推門的時候,門把手會使衣架脫落(如圖,把手整個都處于衣架三角形平面內時,再加上有推門的沖力,衣架會向門內方向運動)。
三,作案過程細節:引用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
后腦勺被重擊后若不及時就醫當然有可能會死。 為什么會有兩處傷呢。而且后腦勺這一下更重一些。
如果說先打后腦勺這一下的話,毫無疑問死者當場昏厥,前額其實是用不著打的。所以說,必定是先打了前額,再打后額。但是,兇手的目的肯定是一擊達到昏厥的效果,為什么要打兩下呢?只有一種可能,第一擊產生了效果,但不夠好。可能死者確實昏倒了,但是一段時間后復蘇。
現場的錢包夾鑰匙這一證物是相當奇怪的,但如果考慮兇手的兩次打擊,就可以解釋了:
引用 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 留下這一證據的人是誰?
兇手大概沒有必要把鑰匙別致的夾進錢包里,這么做對兇手沒有任何好處。
鑰匙和錢包上都有死者本人的血指紋,這一點更加證明是死者將錢包和鑰匙湊在了一塊兒。
為什么要用錢包夾鑰匙呢?
死者留下這一莫名其妙的證物,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亡訊息。
先假定死者復蘇后有精力,同時兇手也疏忽了,從而使他可以這么做,那么死者擺出這么個動作的意圖是什么呢?結合到死者的身份是古漢語學家,且他在生活中時常運用漢字類知識。(比如調侃說王是缺少滋潤的汪,說汪和王約會時,把水潑在王身上兩人就分辨不出了)
那么這里很顯然也有他的意圖:錢可以拆分成金+戔,鑰匙可能暗示肖字,同時因為鑰匙是金屬材質,也可能是在暗示兇手的姓氏——“金”。故而夾在“錢”的中間,所以死者留下的死亡訊息是金肖戔。這點可作為輔證C(對標題一的補充)。
引用 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
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發現了一個圓形的灰塵空白區。 已知小盤子是從矮書柜上掉下來的,如果沒有放東西,沒有理由把小盤子空置在那里,而且如果真的沒有放東西,盤子里應該長期不用會積一層灰,現場也沒有這樣的線索,姑且認為是放了東西的。
直徑8厘米能放啥?鑰匙包都嫌大了(看圖,光包身寬度就有8厘米左右),但是放一個鑰匙應該沒有問題。死者布置死亡訊息時使用了鑰匙,則鑰匙是從哪里來的?不太可能是放在錢包里的。結合小盤子的掉落,有理由猜想是如下情景:
在打斗中,盤子掉落了,其中的宿舍鑰匙掉了出來,兇手沒有在意,在擊暈死者后離開去布置陽臺,死者復蘇后看見鑰匙,想到可以用它來寫死亡訊息,于是夾在錢包里。
結合2處傷口,事件狀況就還原了:
金肖戔進入唐的家里后,唐去倒茶或者忙工作,留金肖戔一個人獨處,金肖戔在唐家中尋找到還算趁手的武器——扳手(武器如果自帶,藏在腰后容易被發現,倒不如在現場尋找趁手武器),隨后趁唐不備先敲擊了他的右前額,襲擊過程中唐可能弄翻了矮書柜上的東西,將唐擊倒在地后,金前去陽臺布置繩索,唐沒有如他所想被打到昏厥,一段時間后醒來的唐,可能已經觸摸了頭上的傷口或者是書柜附近的血跡,手上沾血,他想到了一個可以指認兇手的辦法,所以拿出隨身攜帶的錢包和地上的鑰匙,用錢包夾住鑰匙留下死亡訊息。正在這時,兇手回來,發現唐沒有完全昏死,于是再次敲擊,這一次打得更重,目的是保證他短時間不會醒來。錢包是深色的,上面有少量血跡不會被兇手察覺,兇手忽略了地上的錢包,就這樣在布置完現場后離開。
四、動機:
(開始瞎編。。
唐老師與“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有關聯,而金老師家恰好有兩個長相相似的孩子的合照,這不由得讓人猜測,金老師是不是也與“冒名頂替上大學”有聯系。也許那個“哥哥”就是被金老師冒名頂替的,而唐老師正是那個幫助金老師的人。高考的若干年后,那個“哥哥”得知自己并未落榜,自己的人生被金老師竊取了,悲憤之下選擇了跳樓。
這件事后金老師從此患上了恐高,同時也對為自己提供便利的唐老師產生了恨意。直到那天電梯里,唐老師神志不清的說了句“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這徹底的激起了金老師的憤怒,金老師決定用墜樓而亡這一方式害死唐老師,為那個“哥哥”報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