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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6:46:35 | 2020-8-6 17:13編輯
先吐槽:此案和密室有一定關聯,但我不禁吐槽一句,這密室有啥用啊,一般密室是用來誤導別人是自殺,這次似乎咋看也不是自殺啊,可能正如題所寫,是個多余的密室。

正式分析
一、簡單分析
首先判斷一下,在死者墜樓時,兇手是否在601中。因為保安在巡邏時沒有看到有人出來。而陽臺沒有任何攀爬痕跡,也不是從陽臺逃走的,所以兇手一定是在其他地方控制死者掉落或是有延遲裝置。關于延遲裝置:有延遲裝置必定會在現場留下痕跡,而現場沒有在陽臺發現任何東西,故在此判斷應該不是延遲裝置。
關于判斷是在哪里制造并啟動的裝置使死者掉落,因為死者是垂直下落,僅有可能是在各層01房作的案(懷疑是501或701,后面會提到。)

二、手法分析
關于兇手的行蹤:在唐回家一陣子之后,兇手敲門拜訪,在進門之后,在門廊處拿扳手打了唐,將唐打暈,制造裝置(能使兇手不在601將死者弄下陽臺),制造自動上鎖裝置,丟下鑰匙包,來到601以外的地方作案。
關于手法:
1、自動上鎖裝置當時在保安和金一起拍門的時候有木頭掉下來的聲音,在門廊處,散落一地的雜物中,有幾個木衣架(僅此一件是木制的),(如果當時曹在屋里,還有可能是他的魯班鎖,但當時應該沒有人,所以不是)。在哪里,還有一個十分突兀的衣夾子,所以應該是利用了這幾樣東西制造的裝置。
裝置我推測是這樣的:將衣夾子夾在反鎖按鈕上,將木衣架掛在夾子上,然后逐個將木衣架連接掛起來,將重量掛在夾子上。那個藤編小圓盤,是不是有可能掛在木衣架上方鐵彎曲的地方,上面可以放皮夾子什么的增加重量(因為藤編小圓盤有縫隙,所以應該可以成功)。機關如圖(圖略顯草率請諒)

2、關于墜樓所設的機關
首先,死者的腰帶末端有過巨大的拉扯,且有尼龍材質。尼龍材質可能是來自于登山繩。而整篇題目中僅僅提到了1201石老師的家中有一副登山繩,所以我毫不猶豫把兇手定為了石老師(身高,體重也對的上)。而另一個作案地點,我放在了501。(501因為經常有保安巡邏,還有人看房,應該不會經常鎖門吧)(只是推測)
墜樓機關的解釋如下:再將死者打暈后,放到陽臺欄桿上(那幾滴垂直下落的血就是這時滴下來的),將自己攜帶的登山繩的一端被系在死者的腰帶上,將登山繩放下去,陽臺上還有一個從陽臺下垂下去的繩子,來到501將登山繩另一端和繩子另一端連接到一塊。之后,拽一下登山繩,人就掉下來了,腰帶拉扯到極限后就成了所呈現的那樣,自然兩者就脫離了,然后火速收拾,離開現場,后續行動,后面先詳細說明。


三、一些行動與說明
石的證詞中可能撒了處慌,實驗結果可能并不是快九點出來的,可能在八fa點多就出來了,結果出來后立刻離開,然后為了防止被監控拍到,利用一些辦法逃出去,因為他愛好爬山,應該比較熟練,回去進行一系列行動。在實施完行動后,在501發送短信,在警方訊問時,只需要說結果是在短信發送時間出來的就行了。離開后,用相同的方法返回辦公樓(肯定是避開監控的),然后被監控拍到,有了不在場證明。

四、關于其他人是如何被排出的
王和汪兩人一整晚都在外面,不可能作案。
金有輕微恐高,不太可能有勇敢去制造這么一個高空機關。
曹首先是身高體重與現場勘察的另一個腳印得出來的結論不相符,而且他已經買房了,馬上要搬走,用不著生這氣吧。

ps唐和金在電梯里的談話里鄉巴佬應該指的就是石,兩人應該有巨大的矛盾。

題真難啊,求求別零分寫嘴就行。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6:51:39 | 2020-8-5 18:51編輯
兇手是金老師。
作案動機:文中提到金老師有一位大他一歲且長得很像的哥哥,死者又與最近一件冒名頂替的事件有關系,可以猜測這個事件的受害者就是金老師的哥哥,金老師在電梯遇到醉酒的死者時,死者應該是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把金老師當成了他的哥哥,從死者的話“這么一點小事就尋死覓活的”可以推測金老師的哥哥可能因為被冒名頂替而自殺了,而金老師也是因為這次的事知道了自己哥哥的死和死者有關。
作案過程:死者回到家中后,金老師以例如自己的鋼筆沒有墨水了,死者是研究古漢語文學的老教授應該會用鋼筆較多,來找他來借墨水,進屋后趁死者不注意用事先準備好的扳手襲擊了死者,死者有一些反抗,弄掉了那些雜物。之后把繩子拴在陽臺的欄桿上,穿過死者的靠近尾椎部分的皮帶,將已昏迷的死者放在欄桿外懸空,剩下的繩子先在欄桿上打一個結,再將另一頭扔到自家陽臺上,回到家后到陽臺上把后打的繩結解開,把繩子拴在手搖式晾衣桿的手搖手柄的卷線的地方,將繩子收至最緊,尸體周圍有幾滴從601陽臺垂直落下的血滴,說明了尸體有在陽臺上掛著過。然后金老師回到死者家中,用長細繩子把反鎖旋鈕系上,用晾衣夾子固定,把剩余的兩頭從門縫里抽出來,兩邊拽動繩子把反鎖旋鈕鎖上,之后把本來放在藤編小盤的鑰匙包放到樓梯口,回家給學生上課。保安撿到鑰匙包來敲門的時候,金老師先去陽臺解開繩子,讓尸體落下,再去開門和保安說話,在保安開始敲門時再次返回,以此制造自己不在現場的假象。
其他分析:金老師從不去參加爬山活動,是以此來制造自己恐高以及自己不會買類似登山繩這種東西的假象,汪老師和金老師關系很好,金老師應該是告訴汪老師以自己恐高為由幫自己和其他人解釋,從汪老師和警察說時的不自然可以猜測這是假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6:58:15
兇手是金老師
金老師說自己一直在房間,8點半的時候會給別人上課,唐老師回家的時間到8點半這個時間是金老師的作案時間。
金老師應是先進入唐老師房間并且將唐老師敲暈,因為法醫說過唐老師會暈1小時所以金老師用繩子將唐老師固定到陽臺,并將鑰匙包放到電梯附近等到保安檢查時制造不在場證明。
金老師家陽臺的晾衣用具與唐老師家的一樣所以應是用了繩子固定到門上和晾衣用具上等到保安擰動門把,這時應該就可以鎖上門和使唐老師墜亡。

(還有一種可能是所有人都參與殺人,只是假設沒有理由不算答案中)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7:00:31 | 2020-8-6 19:14編輯
本解答將分為若干部分,每個部分重點推理一個大問題,按照邏輯順序逐步還原案件,并在最后的總結部分,梳理整個案件經過。推理過程與最終解答有出入的,還請見諒。

一、部分嫌疑人的排除
       首先,排除唐學博自殺的可能性。原因在于:法醫說,唐學博后腦勺上的傷足以使他昏迷一個小時。門口發現的帶血扳手離陽臺距離很遠,如果自己在陽臺上把自己敲暈,就還要想辦法把扳手轉移到門口,再另外設計一套機械裝置,把昏迷的自己扔到樓下,自殺的話完全不必這么麻煩。因此,排除自殺可能性。
       然后,根據不在場證明,來排除一些人的嫌疑。監控顯示,唐學博在20:15回家,在20:58墜樓。由此可見,兇手的“活動”一定發生在20:15到20:58這段時間之內,并且這種“活動”必須身處現場才能進行,不能遠程操縱。因此,如果有人在這段時間內始終有不在場證明,即可排除嫌疑。
       石廣生:石廣生自稱在晚上8點到9點之間跑實驗,盡管警方還沒有完全證實,但因為辦公樓出入口有監控,要查證也很容易,說謊沒有意義。因此,認為石廣生的證詞可信,他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汪琨泉和王鳳白:這兩人在晚上7點半到9點,在市中心的餐廳吃飯,還有其他人在場作證,因此也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結論:排除石廣生、汪琨泉和王鳳白的嫌疑,將兇手鎖定在曹一鳴和金肖戔之間。

二、兇手的確定
       確定兇手,需要用到現場的一件物證:錢包中帶血的鑰匙。已知鑰匙和錢包上的血指紋,是唐學博的血液和指紋。如果是兇手放的鑰匙,他就需要抓著唐學博的手,在錢包和鑰匙上留下血指紋,這種行為沒有什么意義。因此可以確定,是唐學博自己把鑰匙放進錢包中的。
       當時的情況可能是:兇手在書房第一次擊打了唐學博的右前額,使其昏迷,然后將唐拖到了門口(原因之后再分析)。后來,唐學博醒了過來。他趁兇手不注意,偷偷將鑰匙放進了錢包,并且故意在鑰匙上沾上很多自己的血液,來表明鑰匙是自己放的,引起警方關注。在這之后,他還在門口制造了一片雜物散亂的景象,也起到了隱藏錢包,不讓兇手發現的作用。最后,唐學博被兇手擊中后腦勺,徹底昏迷。
       上面只是還原了案發時的一部分場景,其目的在于分析唐學博這么做的原因。我認為,把鑰匙放進錢包,就是唐學博的死亡留言,這可以從必然性和合理性兩方面來分析:
       (1)必然性:本案中,鑰匙并不能起到實際作用,雖然有密室,但也是通過旋鈕來反鎖的,沒有用到鑰匙。退一步說,如果兇手真的有心想找鑰匙,那么很容易地就能在錢包中找到它,藏也藏不住。因此,唐學博將鑰匙放進錢包,并沒有現實意義,只能往死亡留言的方向考慮。
       (2)合理性:唐學博是中文系教授,肯定對文字很敏感,平時也喜歡玩字謎游戲,這點可以從他曾經開過的玩笑看出來。他曾說過,朝王鳳白身上潑水,就分辨不出她和汪琨泉,還說王鳳白是“缺乏滋潤的汪琨泉”。這就是字謎游戲,也就是“王+水=汪”,“白+水=泉”。因此,唐學博在臨死前,通過類似的字謎游戲來指明兇手,也很合理。
       下面來分析唐學博的死亡留言,即“鑰匙放在錢包里”。鑰匙一般都會用來插入鎖孔,因此鑰匙和銷的工作方式類似,“銷=金+肖”。錢包中有“錢”字,“錢=金+戔”。所以“鑰匙放在錢包里”暗示著兇手是金肖戔。
       結論:唐學博在被殺前留下了死亡留言,即錢包和鑰匙,說明兇手是金肖戔。

三、兇手行動軌跡還原
       現在已知兇手是金肖戔,在此基礎上還原案件。在本部分,將會還原兇手的行動軌跡,而不詳細討論具體的實施細節。現在已知,金肖戔在20:30到20:57之間確實在給學生上課,下面討論他在其余時間段的行動軌跡。
       首先是20:15到20:30,即唐學博回到家,到金肖戔開始上課這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金肖戔正常地拜訪唐學博的家,在書房敲暈了唐。這期間唐學博醒過一次,留下了死亡留言,還弄亂了門口的物品,但又一次被敲暈了。金肖戔在唐家陽臺制造了一個觸發機關,可以在自己家來控制觸發,使唐學博墜樓(詳見后文)。在這之后,金從大門離開唐家,并在門外制造了密室(詳見后文)。最后,金肖戔回到自己家,開始給學生上課。
       然后是20:57到20:58,即保安敲門到唐學博墜樓這段時間。保安敲門后,金肖戔去應門。接著,在保安敲隔壁唐家大門時,金用較短的時間,在自家陽臺啟動了觸發裝置,使唐學博墜樓。再然后,金聽到保安拍門聲,出門查看。之后的事情就如保安證詞所說,不再贅述。
       順帶一提的是,保安在6樓樓梯口發現的無人認領的鑰匙包,應該是金肖戔故意放的。因為在金的計劃中,需要保安這個角色來為自己提供不在場證明。保安在6樓撿到錢包,而6樓只有金肖戔和唐學博兩名住戶,保安自然會去問這兩人。而從樓層平面圖上看,金所住的602室離防火門更近,所以保安大概率會先敲602室的門,這樣就能給金肖戔的行動提供時機。但即使保安先敲的是601室的門,問題也不大,計劃仍然可以順利進行。
       結論:金肖戔當晚行動軌跡如下:
       (1)20:15到20:30,金肖戔正常拜訪唐學博的家,敲暈了唐,這期間唐學博醒過一次,留下了死亡留言,弄亂了門口物品,但又一次被敲暈了。然后,金肖戔在唐家陽臺制造了觸發墜落的機關。最后,金通過大門離開唐家,從門外制造密室,在電梯門口放了鑰匙包,最終回到自己家上課。

       (2)20:15到20:57,金肖戔在自己家給學生上課。
       (3)20:57到20:58,保安敲門后,金肖戔去應門。接著,在保安敲隔壁唐家大門時,金用較短的時間,在自家陽臺啟動了觸發裝置,使唐學博墜樓。再然后,金肖戔聽到保安拍門聲,出門查看。

四、觸發墜落裝置
       之前已經介紹過,金肖戔在唐家陽臺制造了一個觸發機關,可以在自己家來控制觸發,使唐學博墜樓。下面介紹這個裝置結構,如下圖所示:

       簡單來說,只需要在601室欄桿上,用一根繩子系上一個死結和一個活結,兩個結之間穿過唐學博的皮帶,就能把人懸掛在陽臺外。這里的活結有要求:只能從一端被拉開,活結的另一端則需要承受較大拉力而不松開(文中提到的孔明鎖可能就是在暗示這樣一種繩結),不能用一般的蝴蝶結。但畢竟在網上能夠查到各種各樣的繩結,我相信總能找到一種滿足要求的活結打法(盡管我自己沒有去找繩結打法,畫的圖上也是用蝴蝶結來示意的)。繩子末端掛上有一定重量的物體,就能拋到隔壁602室的陽臺上。需要觸發機關時,只要在隔壁陽臺上拉動繩子,解開活結,然后松手,人就會墜樓死亡。
       這樣一來,就可以解釋兩個問題:
       (1)金肖戔為什么要在家里陽臺上裝升降式晾衣架?為了保證計劃順利實施,必須要事先多做幾次實驗,才能知道繩子和繩結是否牢固,以及操作順序等情況。如果在陽臺欄桿上做實驗,難免引起別人注意,何況金肖戔本人還有輕微恐高,不安全。所以,金肖戔安裝了升降式晾衣架,這樣就可以在晾衣架上更加安全方便地做實驗。
       (2)金肖戔為何要將擊暈后的唐學博拖到門口?這是為了換衣服。在兇手的計劃里,需要給唐學博穿上皮帶,才能將唐懸掛在陽臺外。但是,根據唐學博的生活習慣,他每天回到家后會打掃房間,穿著上班的正裝肯定不便于做家務。合理的推測是,唐學博回家后就會脫下西裝、皮帶等正裝,換上襯衣、睡衣一類便服。文中提到的直徑8厘米的藤編小盤子,我想很可能是用來放置盤起來的皮帶的。畢竟唐學博有輕微潔癖,應該不會把皮帶脫下來隨手亂扔,而是盤好之后放在盤子里比較合理。
       所以,為了完成計劃,金肖戔把打暈的唐學博拖到門口,給他換上了皮帶。當然,考慮到唐學博穿的是便服,只換一條皮帶有些不正常,所以金肖戔從衣帽架上拿了正裝,給唐換上。
       順帶一提的是,唐學博在清醒期間,在門口制造了一片雜物散亂的景象,一方面是為了隱藏死亡留言,另一方面,他還把藤編小盤子、木頭衣架和襯衣等打落在地,我想這也是為了引起警方注意,讓警方能推理出他曾經在這個地方被人換過衣服,因此不是自殺。
       結論:金肖戔利用601室陽臺上的繩子,制造了觸發墜落的機關,能夠在602室進行操縱。金肖戔家的升降式晾衣架是為了給觸發墜落裝置做實驗用的。為了完成計劃,金肖戔還給被打暈的唐學博換了衣服,主要是換上了皮帶。

五、密室的制造
       之前介紹過,金肖戔在唐家大門外制造了密室。下面介紹其方法,如下圖所示:

       簡單來說,就是用衣夾夾住反鎖旋鈕,然后用細線穿過衣夾,將細線兩頭都穿過下方門縫,從門外緩慢拉動細線兩頭,就能使反鎖旋鈕旋轉至豎直反鎖狀態。最后,用力拉動細線兩頭,使衣夾脫落,再拉動細線一頭,將線拉出門縫即可。
       當然,這個裝置成功率并不高,很可能出現衣夾提前脫落,或摩擦力太大,拉不動線的情況。針對這些問題,金肖戔可以先用自家房門多做幾次實驗,積累一些經驗。即使正式行動時失敗了幾次,也就是多花一些時間而已,問題不大。
       順帶一提的是,保安推門時聽到的木頭落地的聲音,我認為只是金肖戔設置的障眼法。他事先將木頭衣架掛在內側房門把手上,保安轉動門把手會使衣架落地,發出聲音。金肖戔這樣做,我想只是為了混淆視聽,讓人誤以為當時兇手在房間里,而金肖戔自己則在門外和保安在一起,可以減輕自己的嫌疑。
       結論:金肖戔用衣夾和細線,從門外將房門反鎖,制造了密室。此外,他還用木頭衣架制造了障眼法,減輕自己的嫌疑。

六、動機討論
       到這里,金肖戔的作案過程已經基本還原。作案動機不作要求,但我還是想分析一下,就算分析錯了也沒關系,就當圖一樂。關于金肖戔,還有三條線索沒有用上:他和哥哥的照片、他的老式鋼筆,還有唐學博對他說的莫名其妙的話(“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我認為這三條線索應該是為動機做鋪墊的。
       下面是我根據這三條線索,腦補出來的動機:金肖戔家境不好,他哥哥本來能上大學,結果在唐學博的暗中操作之下,他哥哥的名額被頂替了,人生也毀了。他哥哥一時想不開,就自殺了。后來,金肖戔考上了大學,可能是為了完成哥哥上大學的遺愿,他一直帶著自己和哥哥的照片,還有哥哥的那支老式鋼筆,來緬懷哥哥。有一天,唐學博喝醉了,就把金肖戔誤當成了金的哥哥,說了句“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金肖戔趁機打聽出唐學博就是那個害死自己哥哥的仇人。所以,金肖戔策劃了殺人計劃,他想要趕在唐學博退休之前殺了唐,給哥哥報仇。
       結論:金肖戔的哥哥因為被人頂替上大學而自殺,后來金肖戔知道幕后黑手是唐學博,就策劃了這一切,趕在唐學博退休之前給哥哥報仇。

七、案件總結
       整場事件是金肖戔策劃并實施的。
       當天晚上,在唐學博到家(20:15)后,金肖戔前來拜訪。在書房,金肖戔用扳手敲擊唐學博右前額,使其昏迷。然后金將唐拖到門口處,給唐換衣服,主要是穿皮帶。在這個過程中,唐學博醒來,偷偷把鑰匙放進錢包,留下了死亡留言,還將各類物品散落一地。金肖戔再次用扳手擊打唐學博后腦勺,使其徹底昏迷。
       在這之后,金肖戔用繩子制作了觸發墜落的機關(之前已介紹過),用木頭衣架制造了障眼法,并利用細線和衣夾,從門外制造了密室(之前也已介紹過)。最后,金肖戔把鑰匙包放在電梯門口,然后回到自己房間,給學生上課(20:30)。
       20:57,保安敲門,金肖戔去應門。接著,在保安敲隔壁唐家大門時,金用較短的時間,在自家陽臺啟動了觸發裝置,使唐學博墜樓。再然后,金肖戔聽到保安拍門聲,出門查看。后面的情節不多贅述。
       推理過程難免會有疏漏,還請見諒。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7:56:00 | 2020-8-6 17:21編輯
兇手是曹一鳴,石廣生,金肖伐
死者在8:15——8:57之間受到襲擊
王老師,白老師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曹老師沒有不在場證明,石廣生的有待考證,金肖伐的在8:30——8:57有不在場證明
疑點:
莫名出現的錢包,散落一地的雜物,多余的衣服夾子,皮帶上拉扯的痕跡,沾血的鑰匙,題目(多余的密室)不需要的自動衣架
解釋:
錢包:一頭霧水
雜物:盤子是放衣服夾子的?或者是鑰匙。
衣服夾子:用來夾衣服的?
拉扯的痕跡:是運用登高繩運送體時產生的,所以末端會有登山繩的纖維。
沾血的鑰匙
題目:難道這個密室早就安排好了?死者就沒有回到自己的房間?
不需要的自動衣架
還原:
石廣生與死者發生爭吵,所以死者在罵什么鄉巴佬沒見識。根據死者的規律的作息,金肖伐提前埋伏在死者門口附近,當死者進門之后,乘虛而入,把死者打暈擦掉指紋。運用登高線把死者運到七樓。做好密室后自己也跟著上去。中途不接觸別的地方故不會留下痕跡。死者的皮帶上也會有拉扯的痕跡。之后曹一鳴在合適時機把死者拋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8:05:44
兇手是金肖戔和曹一鳴,唐學博是在6月27日晚20時15分進入電梯的,而他到達六樓也只需20秒左右,保安巡邏的時間是晚上8點半,且基本上是固定的,所以在這期間兇手有15分鐘左右的時間殺害唐學博,而且唐學博墜樓的時間是晚上8點57分左右,保安在八點半到12樓巡邏,唐學博墜樓時保安正在唐學博門前,減去保安敲門問鑰匙串的時間,保安從12樓巡到6樓大約是25分鐘左右,也就是說保安巡樓一層要4分鐘左右的時間,這么說來保安要正常巡到七樓這需要20分鐘左右,巡到八樓則需要15分鐘左右時間,所以,如果兇手在行兇之后到達七樓,殺人后布置房間再返回七樓總共有半個小時左右的時間犯案,如果有同謀,時間還能減少,雖然曹一鳴行動緩慢,但只是從六樓回到七樓半個小時的時間完全可以。6月27日晚唐學博先去他經常去的地方喝了幾杯,然后回到了他的宿舍,在唐學博乘坐電梯到六樓后,先去了他的書房將手機放在桌子上,證據是唐學博書房內沒有血跡的手機,然后唐學博還沒有打掃屋內,金肖戔或是曹一鳴便敲門,待唐學博打開門后,金肖戔或是曹一鳴(金肖戔的可能性較大)便用事先準備好的扳手敲擊了唐學博的右前額,然后又用扳手敲擊了唐學博的后腦勺,錢包外側的血跡是唐學博想要從屋內反鎖門拿錢包時粘到的,至于唐學博右手上的血跡,應該是唐學博用右手捂住傷口時粘到的,然后唐學博被打右前額時用右手拿鑰匙想要反鎖,所以鑰匙上粘有血跡,但第二次被打時唐學博昏倒,所以他來不及反鎖門,然后兇手拿著帶血的扳手前往了唐學博的書房,書房里的零星血跡就是扳手上的唐學博的血流下來的,兇手去書房應該是要找什么東西。唐學博每晚都會打掃屋子,但唐學博門前的矮書柜的藤編籃子周圍卻有灰塵,明顯的灰塵一天不會自然積聚,所以唐學博應該是不常打掃那里或是不打掃那里,至于原因,應該和那個籃子里放的東西有關,而那里面放的東西,應該是曹一鳴的小玩意(魯班球)所以案發后,籃子里的東西才會被兇手拿走,至于然后兇手將屋內打掃后,留下的少量血跡應該是在短時間內兇手打掃不徹底或是未發現而留下的。至于反鎖門的手法,是兇手先將塑料衣夾固定在門內側的反鎖按鈕上,然后用木衣架的勾在塑料衣夾上,再將木衣架的一端固定在門內側把手上,門前的散落的東西則是為了掩飾反鎖門的手法,當時金肖戔和保安在唐學博墜樓后轉過門把手試著推過門,門就是在那里開始反鎖的,而保安聽到的木頭聲響,就是木衣架從門上掉落的聲音。至于唐學博的墜樓,在唐學博陽臺外的欄桿上綁著一條繩子,這條繩子的長度足以延伸到下一樓,既然如此,也可以到達七樓,當晚七樓的共犯曹一鳴先將繩子綁在他陽臺上的欄桿上,將登山繩系在手搖式衣架上,然后將繩子和登山繩落下,在唐學博屋內的兇手便將繩子綁在唐學博陽臺的欄桿上,然后將唐學博是皮帶向外翻折將登山繩以特殊的系法綁在唐學博翻折的皮帶上,將他靠在陽臺上,便離開房間,然后將事先準備好的鑰匙包放在六樓樓道里,等待保安來敲門,就可以制造金肖戔的不在場證明,并將消息傳給七樓的曹一鳴,曹一鳴便吊起唐學博解開以特殊系法系著的登山繩,造成唐學博墜樓,樓下垂直滴落的血跡就是那時候留下的。不過也有可能是金肖戔利用登山繩掛在他陽臺的手搖式衣架上以六七樓之間的繩子為支撐(曹一鳴既然和金肖戔是共犯,將登山繩綁在金肖戔陽臺上也有可能是曹一鳴進入金肖戔的屋子完成,然后利用緊急樓梯上樓就可以了),用手搖式衣架向上拉把唐學博拉下樓,只要事先把唐學博立在陽臺上,也可以造成血液垂直滴落的情況,然后再把特殊系法的登山繩解開回收就行了。因為保安當時敲了唐學博的門大約10秒,如果是金肖戔給曹一鳴發送信息再制造唐學博墜樓時間應該有些牽強。然后門外的保安就能發現尸體,傳話給樓上的保安,金肖戔也就能制造一直在他屋里的證據,金肖戔教的學生說他從八點半開始上課到有人敲門沒有離開過,而且扳手上沒有指紋,如果是金肖戔殺人后布置現場十五分鐘有些牽強,所以敲擊唐學博并且布置現場的人應該是曹一鳴,讓唐學博墜樓的人則是金肖戔。登山繩的系法應該是石廣生教曹一鳴的,學校里大部分道路和教學樓都有監控,石廣生如果離開教學樓或是利用繩子回教學樓和下樓應該不太可能,而且也有被人發現的風險,所以石廣生不太可能是兇手或共犯,而王鳳白和汪琨湶在學校外相親,王鳳白雖然痛恨唐學博但從時間上和證人上來說作案可能不大,至于汪琨湶送王鳳白相親對象的母親,九點左右才回的學校,作案可能也不大,至于汪琨湶和王鳳白的隱情應該是假的,汪琨湶的妻子三月份才去的國外,而王鳳白和汪琨湶鄰居已有七年,如果真的有隱情,汪琨湶的妻子不太可能沒有發現,而且王鳳白也說過汪琨湶的妻子是個好人,所以王鳳白不太可能和汪琨湶有染,至于汪琨湶拍王鳳白的肩頭叫她小白,既然汪琨湶年齡擺在在那里,又和王鳳白做了七年的鄰居,并且汪琨湶叫金肖戔時也是叫小戔,所以汪琨湶和王鳳白有隱情的事可能性不大。然后是金肖戔和曹一鳴的動機,金肖戔的屋子里有一張黑白照片,里面是他的哥哥和他,金肖戔26歲,而照片上的他當時7歲,時隔這么長時間為什么他要擺一張黑白照片,最大的可能是他沒有再和他哥哥拍照片,或是他哥哥已經死亡,而且金肖戔桌子上有一支老舊的鋼筆,校內曾傳出唐學博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而唐學博快60歲,從年齡上來看,唐學博當時冒名頂替的人很有可能就是金肖戔的父親,而那支鋼筆則是金肖戔父親的東西,也有可能是遺物,而金肖戔的哥哥和他父親,也有可能是因為唐學博冒名頂替金肖戔的父親這件事而發生了什么事或是死亡,金肖戔的恐高癥有可能是真的,但之前提過的犯案手法就算有恐高癥也可以做到。至于曹一鳴的動機,如果在唐學博籃子里的那個東西是他的魯班球,再加上之前他和唐學博的爭執而導致唐學博罵曹一鳴,內容卻沒和警察說明就有可能是他被唐學博抓住了什么把柄。當然曹一鳴和石廣生關系特別好,曹一鳴也有可能是為了石廣生而殺害唐學博,但從曹一鳴的生活軌跡上來看這種可能性不大。五樓有陳舊腳印,且保安的鑰匙沒被丟和復制,六樓陽臺也沒有攀爬痕跡,所以五樓陳舊腳印應該和此案無關。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9:16:30
兇手金肖戔
八點半之前行兇將死者敲暈用登山繩掛在陽臺外然后回來上課 錢包是故意放在走廊 等著保安巡樓時來敲門 好借故離開 拉扯并收回登山繩  讓死者摔下去 一兩分鐘的時間足夠了
密室的話 登山繩一端套在自家升降晾衣架的手搖柄部分然后從陽臺甩進死者家,穿過死者褲腰帶,用活扣套在衣架上 衣架的鉤子部分則套在反鎖旋鈕上,然后將死者放到陽臺外,再從門出去就行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19:28:35 | 2020-8-5 20:32編輯
兇手是金肖戔。
首先可以通過線索排除保安吳志華的作案嫌疑,①案發當晚本應是保安鄭大同負責巡樓,但為了跟他老婆商量老家拆遷事宜,讓吳志華臨時幫他頂班;②死者家里沒有除他外的新鮮指紋。通過死者家里沒有其他人指紋可以推測,兇手應該是有預謀行兇,作案時戴有手套,保安只是臨時頂班,顯然不會預先準備好手套這樣的工具。
保安吳既然不參與作案,那么他的證詞就應該真實可信。
接下來,可以通過唐的死亡時間進一步縮小嫌疑人的范圍。
因為死者頭上的上是在生前造成,通過監控我們知道保安鄭看到尸體的時間是20:57:59,而根據電梯監控死者回家時間為20:15左右,也就是說在唐回家到他死亡這段時間期間,擁有充分不在場證明的人基本可以排除作案嫌疑

石廣生→石廣生曾言,昨晚8點還在辦公室,直到9點后才離開,辦公室里和出入口有監控,通過這里,可以斷定石廣生基本不可能撒謊,因為警方可以調取監控核查他的證詞,所以這里排除石廣生的作案嫌疑。
汪琨泉&王鳳白→根據他們的證詞,從晚上7點半~9點,汪琨泉陪王鳳白去銀皇后西餐廳相親。9點過后,汪送相親對象的母親回家;王則和男方看電影and去酒吧,回家已是凌晨!不在場證明很充分,先不論男方和其母親是否會幫忙作偽證,光是他們去的這些地方都會留下消費記錄,所以在這個節骨眼上撒謊顯然是不理智行為,因此王鳳白和汪琨泉的嫌疑也可暫且排除。
至此犯罪嫌疑人范圍可以鎖定在曹一鳴和金肖戔之間。
上面都是瞎bb,現在進入正題分析根據原文線索,死者有輕微潔癖,并且在平時有一回家就打掃的習慣,但作為本案偵探的李聃卻在矮書柜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發現圓形的灰塵空白區,這說明死者在打掃衛生之前就被兇手襲擊了
根據文中分析,兇手是和平進屋襲擊了死者,而行兇的方式,根據門廊處的血跡及死者頭上的創傷可以推測兇手在死者開門的時候,用扳手砸了死者,以致其昏闕。
分析到此處就有個疑問,兇手既然在死者回家時不久就直接襲擊了他,為何偏偏要等到20:57才讓其墜樓呢?實則兇手意圖很明顯,就是要拉巡樓的保安幫他作不在場證明,因為若是沒有保安的不在場證明,那么就無法證實自己的清白,為了吸引保安的注意力,兇手故意將一個鑰匙包放在六樓客梯前地面,
因為曹一鳴住在701,顯然,若是曹一鳴為兇手的話,他應該把鑰匙包放在7樓而不是6樓,因為保安拾到鑰匙包肯定會率先在當前樓層尋找失主,放到7樓讓保安發現后可以讓保安確定其當時在自己家而非六樓死者家,這樣一來再將唐教授拋下樓就不會讓人懷疑到。
因此,可以通過上述分析排除掉曹一鳴的嫌疑,進而確認兇手就是金肖戔
接下來,就是金肖戔如何制作密室。
首先根據601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且金肖戔有輕微恐高,可以排除金肖戔從陽臺離開,因此從死者家正大門離開是唯一的途徑,這樣一來,就必須利用手法從屋外將門反鎖。
通過保安吳志華拍門時聽見屋內有木頭掉落的聲音,猜測是金肖戔制造反鎖大門的方法,而現場發現B6筆記本、木衣架及塑料夾子等物品,推測金肖戔利用塑料夾子夾住了門的反鎖,然后利用重物向下的作用力拉動塑料夾子,使其旋轉,進而帶動反鎖旋鈕旋轉,將門從內反鎖(因為從圖中可見反鎖旋鈕縱向時為關,所以處于橫向位置時就是開,這也說明了給反鎖旋鈕施加重力能導致其旋轉的可行性),但要想實現這種手法控制重物必須要用到繩子來控制重物制造出向下拉的作用力,繩子不可能通過門下縫隙,因為會被發現,所以只有通過死者家的陽臺。
通過警方調查發現金肖戔家陽臺上有自裝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猜測金肖戔是通過以下方法將門反鎖?。?br /> 用一根細繩(足夠長)對半穿過塑料夾子下的鐵環,再從602陽臺通過601陽臺把細繩拉到死者家里,(反正陽臺距離很近,細線弄不過去可以拿根棍子頂過去)用塑料夾子夾住反鎖旋鈕,另一端綁些重物(就是死者家門口發現的那些)擱置在自家陽臺上,因為晾衣架升上去后那些重物的位置臨近天花板,肯定比門鎖位置要高出不少,這樣那些東西就可以通過細繩自動滑向死者家里,到達大門處時,重物會對塑料夾子施加一個向下拉的作用力,從而帶動塑料夾子和反鎖旋鈕旋轉,成功制造密室,完成后,金肖戔回家降下晾衣架,只拉動細繩的一端回收即可。
根據上述手法,當重物到達矮書柜處時,應該是碰掉了那個藤編的小盤子,致使其從矮書柜上掉在了地上。
接下來,就是如何讓死者在保安敲門那個時間點讓死者墜樓?因為金肖戔在跟學生視頻上課,根據警方從學生那里調查到的訊息金肖戔離開的時間只有短短一兩分鐘,也就是說他必須在這短時間內讓死者墜樓,那么就只可能是事先就讓死者處于一個隨時可以墜樓的位置,根據原文提供的兩點線索:
①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②在陽臺上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
通過上述兩點,推測金肖戔事先用登山繩穿過死者皮帶,將其懸于陽臺外,登山繩兩端分別綁在601和602欄桿上,等合適的時機解開自家陽臺欄桿上的登山繩,讓其脫落,因為死者身體重力,登山繩自然抽離,從而懸于601陽臺外。
綜上,金肖戔的大致作案過程就是等死者回家,然后從背后偷襲致暈死者,到其家打掃衛生并布置密室現場,完成之后,將鑰匙包置于客梯前地上,等保安發現鑰匙包并敲門詢問后,解開繩索讓死者墜樓,同時手搖晾衣架讓事先掛在上面的東西通過重力作用滑向死者家,同時再裝作若無其事出門假裝與保安碰頭敲死者家的門,從而有了不在場證明,緊接著回到家回收升降晾衣架上的繩子。
補充說明:
因為文中提到唐學博生活規律,保安巡樓時間基本固定,所以作為兇手的金肖戔基本不用擔心計劃出現閃失,這就是蓄謀已久的殺人計劃;
通過教師宿舍樓層分布圖可以發現,6樓只有唐和金兩人居住,所以唐回家后,金故意丟棄的鑰匙包不可能被其他住戶撿走;
鑰匙和錢包上的死者血指紋應該是金拿捏死者的手開關門造成的;
警方在金肖戔家發現他用的老氣的鋼筆可能是從死者B6筆記本上掉下來的(完成密室反鎖步驟時);
因為動機不做要求,所以猜測應該和文中提到的冒名頂替上大學有關,從文中提到金肖戔家中的他和他哥的黑白照片來看,應該是金肖戔頂替了他哥的位置,那么他殺唐學博的動機就一目了然了!
最后總結一下兇手的作案時間線: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0:18:28 | 2020-8-6 17:43編輯
兇手是金肖戔
他先對外宣稱自己恐高不能爬山,背地里買了一根登高繩放在家里,并改進了自家的晾衣架 。那天下午,唐學博回到六樓后,他先邀請唐學博到自己家,用鈍器攻擊他,先對他前腦一擊,唐學博轉身就跑,又對他后腦一擊,將其擊暈。隨后他戴上手套,從唐學博身上搜出手機和鑰匙,他用鑰匙打開門進入唐學博的房間,把門口弄亂,并在扳手,地板上粘上唐學博的血,把唐學博的手機放回他的書房,營造出這里是案發現場的假象。他自己拿出一根事先準備的繩子,一端系在唐學博家陽臺欄桿上,另一端系在自己家陽臺的伸縮架上。他扭上門鎖,并把木衣架放在門把手上。隨后用繩子爬回自己的陽臺,臨走時他清掃了唐學博的地板,因為伸縮晾衣架,伸長后離陽臺有一段距離,所以沒有在墻上留下痕跡。
回到自己家后,金肖走戔把迷暈的唐學博拉到自己陽臺,用登山繩在他腰上留下痕跡,然后把登山繩處理掉,他把鑰匙粘上唐學博的血,放入錢包,扔在電梯口,然后準備上視頻課。等保安巡邏到六樓時,果然發現了錢包,因為金肖戔靠的近,保安先去問金肖戔,金肖戔回答不知道,當保安猛敲唐學博門時,金肖戔趁機走到陽臺,把唐學博推了下去,然后出門一起敲門,使勁拉門把手,使木衣架落下發出木頭的聲音,隨后等警察來。
因為警察第二天才檢查嫌疑人住處,他有一夜時間清理干凈痕跡。
他本來想把責任嫁禍給其他有登山繩的人,但恰好今晚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而唯一沒有不在場證明的曹一鳴體重不符合。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0:27:35 | 2020-8-6 01:58編輯
打暈人的是金肖戔,造成墜樓的是曹一鳴。
考慮到周五晚8:15死者還健康并正乘坐電梯,晚8:57死亡。因此,將晚8:15-9:00時間段里沒有嚴格不在場證明的人納入考慮范圍。王鳳白、汪琨泉有嚴格的不在場證明,排除。石廣生在實驗室,且監控證明他無外出,晚8:58分還匯報了實驗成果,也有嚴格不在場證明,排除。有作案動機、時間的嫌疑人為曹一鳴、金肖戔。
在警察與金肖戔對話時,發現金肖戔用左手推眼鏡框,且寫字沾墨的手在左手,且黑白相片中兩人動作近似成鏡像,說明金肖戔和他哥必有一人為左撇子,結合上述幾點可判斷金肖戔為左撇子。
而死者頭部兩處重傷,一處在右前顱、一處在后腦勺,為扳手所傷。右前顱傷口形成需要作案人在死者正面從左向右攻擊,說明作案人應為左撇子。金肖戔有足夠時間,是左撇子、死者熟人、知道死者的規律作息,符合警方腳印采集(一米七以上,體重中等),因此可認為金肖戔在死者打掃好房間之后,進入過死者房間并攻擊過死者。

但金肖戔不具備讓死者墜樓的條件。死者皮帶在尾椎骨處有拉痕,且有登山繩痕跡,說明死者墜樓前曾被登山繩吊起來過。而金肖戔由于恐高,沒參加過登山活動,大概率是沒有登山繩這類物品的,而且由于恐高,他很難完成高空作業。
其次,在死者墜樓之時,金肖戔無法抽出身來。在給學生補習,且正好保安來敲門,這段時間里他難以操縱死者墜樓。
而且,制造密室的動機、方法均顯得不合理。金肖戔和保安在按動把手推門時,發現門反鎖了,且聽到有木頭掉落的聲音。顯然這是一個觸發式的機關:將數個木衣架連成“乚”字形,一邊掛在門把手上,另一邊掛在塑料夾子上,而夾子夾在旋轉門鎖上;當門把手向下轉動時,衣架下落,下落的沖力帶動門鎖旋轉使門反鎖,也使得衣架、夾子掉落。(試了十幾次只成功了一次,估計還有更好的方法)。但這個觸發式機關很是莫名其妙,如果真是金肖戔要造密室,為何不讓房門直接反鎖了,而要到了保安來的時候再觸發機關使之反鎖?而且,制造密室往往為了擺脫嫌疑,而這個密室起不了這個作用,他與其造一個密室,不如好好處理一下現場痕跡,這個密室是多余的。
那么為什么有這個密室?是為了栽贓,心虛的金肖戔如果聽到死者墜樓的消息,肯定會想去隔壁驗證一下,此時他便觸動機關完成了密室,作為本就有嫌疑之人,他會更加容易遭到懷疑。
因此,我認為造成死者墜樓的另有其人,即曹一鳴。

對于曹一鳴來說,用衣架勾連做一個觸發式的機關并非難事。因為他擅長玩孔明鎖,而孔明鎖多榫卯、勾連結構。
其次,他有能力遠距離使死者墜樓。死者房間陽臺上有一根繩子,此繩子下落到5樓,反過來說,這根繩子也能上升到7樓,而701正是曹一鳴的房間。曹一鳴先在自己陽臺上系上一根登山繩,再到死者房間將繩子繞過處于昏迷狀態的死者的皮帶,另一端系在死者房間陽臺上,之后將死者推出陽臺懸空。這樣,曹一鳴只要解開自己家里的繩結,就能使死者墜樓。(尸體流下的血跡正好是從601垂直下落;攝像頭拍不到尸體具體從哪層樓下落)
第三,保安撿到了一個鑰匙包,而這個鑰匙包很有可能是曹一鳴的。鑰匙包上沒有生物檢材很可疑,如果它不是新的,它上面至少得有它所有者的指紋。而曹一鳴由于工作原因導致指紋消失了,這個沒指紋的鑰匙包很可能就是他的。

事件還原:死者乘電梯回家并打掃好衛生后,金肖戔做好準備過來串門。死者打開門讓金肖戔進入。隨后金肖戔與死者在矮書柜處發生爭斗,并用扳手攻擊了死者。矮書柜處雜物堆積。其中藤編盤子被打翻,里面的鑰匙飛落在地上實在想不出這個盤子用來干啥的,但我自己平時放在鞋架旁的小盒子是用來裝鑰匙的。鑰匙在打斗過程中,沾染了死者的血跡。死者倒下后用右手撿起鑰匙放在錢包內側,因此錢包外側有少量血跡,而內側有一把鑰匙以及鑰匙狀血跡。金肖戔在擊暈死者后,離開死者家,關好門并慌張地回到自己家中。

這一幕被曹一鳴看到了。曹一鳴打開死者家門,發現了昏迷的死者。于是計從心來準備殺害死者并嫁禍。他先在自家陽臺上系好登山繩,穿好鞋套、戴好手套等以免留下痕跡,然后用登山繩將死者吊在陽臺外。用衣架衣夾布置好房門,自己離開。但慌亂中遺落了一個鑰匙包在6樓(也可能是故意放那吸引保安注意)。隨后,曹一鳴估摸著巡樓人員巡邏到6樓時,解開自家陽臺上登山繩,使尸體墜落死亡。巡樓人員接到指示檢查601號房間,且驚動了金肖戔。金肖戔與保安一同推門,發現房門反鎖。但曹一鳴不知道金肖戔會定時給學生補習,即金肖戔在晚8:30后沒有作案時間。

密室是為了栽贓金肖戔。繩子是為了固定死者,故死者陽臺無攀爬痕跡。在警方問詢當天,曹一鳴佯裝沒聽到敲門,也許是在清洗痕跡(陽臺的繩索捆綁過的痕跡)。

動機:
猜測金肖戔打人的動機是“鄉巴佬尋死覓活,活該”這句話暗示金肖戔哥哥活該。金肖戔家中用手搖晾衣桿,且有哥哥的黑白照片,說明金肖戔以前可能和哥哥住在一起,但他哥哥出了點意外。金肖戔用老式鋼筆,可能是某種紀念物。
而曹一鳴可能與“冒名頂替上大學”這件事有關。死者可能有曹一鳴把柄,并威脅曹一鳴,故曹一鳴想干掉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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