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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15:14 | 2020-8-9 19:28編輯
一共三起死亡事件,按時間順序開始分析:
首先,方青崖的死應該是一起意外(或者說過失殺人)
方子、方女和鄧三個小孩被余驅逐出天臺,并沒有就此離開。雖然方女的供詞是只有方子一人回到天臺玩,但通過張大嬸的說法,應該不只是方子一人回到了天臺,方女的說法明顯是想要推卸責任
引用
在天臺小孩子離開之后,他隱約聽到有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她以為是小孩子又上去鬧了也沒管。后來又聽到有人喊“放開我,你撐不住了”,心里覺得古怪

那么三人就是通過通風口重新爬回了天臺,而方子胸口及手心的傷口很可能就是在這里造成的。然后就發生了“意外”。那么這里就出現了另一個問題,誰該為方子的死負責?在本案中,打鬧的兩個小孩應該很清楚在露臺打鬧的危險性,那么他們的打鬧是不是本身就并非“打鬧”而是某種意義上的“決斗”,而原因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鄧所造的謠。
引用
弟弟知道她一直吃不好也吃不飽,除了這種“嫌棄式”推讓,還經常在學校偷偷給她塞自己的零食,幫她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
引用
他隱約聽到有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
小一點的方子終究敵不過愛打架的鄧,被鄧一個失手打了下去。而這時方女抓住了方子,努力地想要將他拉上來,但終因長期營養不良、身體瘦弱,而未能救起——方子左手手腕上的的環狀淤青就是這么來的。而此時的鄧可能已經嚇呆了,或者已經跑開了。而二者的統一口徑,就是因為鄧害怕承擔責任,而方女害怕父母將弟弟的死全歸咎于自己,于是隱瞞了事實。綜上,不論是“決斗”還是“打鬧”,鄧青云都應對方青崖的死付很大的責任。
其次,方明山的死
方的死最為麻煩,暫時不能妄下結論。先把能推測到的信息梳理一下。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余在那一晚肯定來到過,從腰帶上的指紋推測出。很可能是為阻止方的某種行為,而拉他的腰帶,可能使其摔倒頭磕在倉庫角落有青苔的地方。方的死和余脫不了干系,可能間接或直接導致了方的死,并擦拭腰帶上的指紋掩蓋事實(不會是方磕暈了,他以為方死了吧,應該不會吧QwQ。腦洞有點大)。余來到倉庫的原因可能是倉庫門開著,也可能是倉庫中有燈亮著(當然這個燈應該是方的手機發出的)。可能就是余讓方女先離開的而不是方。但是問題來了,如果是殺人那么就是密室殺人,這個密室的構造難度很大掛鎖這個東西是很難控制的,所以只能傾向于是方自己關的門,這點也可以從他手指的機油可以看出。所以現在只能得出一個不是很令自己滿意的結論——方的死是個意外。在他關上門之后,手機突然沒電了,于是他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卻不幸滑倒摔在了木柜上,木柜上的鉛球砸在方的頭上,方就死了。
最后,孟吳月的死應該源自預謀殺人
方死后,吳對方女的態度已經不能用不好形容了,簡直是糟透了。方女的生活環境已經糟糕到了極點。而如果吳死了,方女的生活可能就因此改變,她很有可能被余領養,從此擺脫這樣的生活。但這樣殺人,不僅不會過上好生活,還會因此入獄甚至而死(十分不值得)。于是方女想到了概率殺人,她知道吳常用筷子尾端當公筷,于是每天早上將老鼠藥涂在吳筷子尾端,等吳將自己碗中的肉?到方子碗中,然后晚上吃到帶毒的肉,便毒發死亡。
(感覺這三起死亡案件就像一場鬧劇。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20:38 | 2020-8-9 19:55編輯
藍色為原文引用,黑色為論述,紅色為重要結論,括號內為補充解釋。
先寫結論:
方青涯是和鄧青云的打鬧中意外墜樓。
方明山是喝酒后不慎被柜子上的鉛球意外砸死。
孟吳月為方白鹿毒殺。
[align=left]一、方青涯案與性侵事件
1、墜樓
出事露臺就在他家的左上方約2米的地方,并且和他通話的譚英洲也隱約聽到了崔媚的聲音,可以證明當時夫妻二人確實都在家里。
證明持有頂樓門鑰匙的佘家兩口,確實在家,沒有上天臺作案。
鄰居張大嬸當時在臥室看書,在天臺小孩子離開之后,他隱約聽到有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
張大嬸作為與本案無關聯人員,其證詞視為真實可信,即 此時方青涯并非一個人在露臺,并且這個人(或多個)在之前和方青涯在露臺進行某件事(打鬧)。
藍衣小男孩和白衣小男孩似乎在打鬧,幾次都堪堪摔到露臺邊緣,大一點的黃衣小女孩雙手從背后抓著護欄觀戰。
他正想要過去阻止,卻發現露臺上的3人正是方家姐弟和鄧青云。
根據上述原文,結合上個推斷結論,在方青涯墜樓時,鄧青云必然在場,方白鹿可能在場。
①后來又聽到有人喊“放開我,你撐不住了”,心里覺得古怪,于是穿上拖鞋去陽臺看看情況。但是當她到陽臺,只看見已經墜樓的方青涯。
②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著了一些灰塵,左手手腕上有環狀淤青。
從上列兩處推斷,方青涯墜樓時,有人拉住了他,并且方青涯自己也很關心這個人。
方白鹿朝著弟弟咧嘴一笑,她知道這是弟弟特殊的關心方式,弟弟知道她一直吃不好也吃不飽,除了這種“嫌棄式”推讓,還經常在學校偷偷給她塞自己的零食,幫她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
方家姐弟感情很好,推斷方青涯墜樓時拉住他的是方白鹿。
而方白鹿和鄧青云一致說他們當天在被佘耀趕出天臺之后就在樓道里玩了一會,方青涯提議再去天臺,但是他倆不同意就沒跟著去,而是繼續再樓道里玩。
上述已有結論方青涯墜樓的時段,鄧青云和方白鹿都在場,而題目原文方白鹿和鄧青云一致說他們沒再去過天臺。系二人說謊,故推斷方青涯墜樓原因和二人相關。
①除了這種“嫌棄式”推讓,還經常在學校偷偷給她塞自己的零食,幫她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
②班主任本意是把這愛打架的差生調到好學生旁邊希望來個“一幫一互助”小組,結果倒成了他每次抄作業的便利。
方青涯曾幫方白鹿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而鄧青云作為方白鹿的同桌,又喜歡打架。推斷鄧青云欺負方白鹿,方青涯知道后和鄧青云在露臺來一場“男人間的決斗”(打架),在打鬧的過程中墜樓。
①這個露臺是建筑用于裝飾性的部分,是個向外延伸1m寬2m的平臺,厚度大概是40cm,沒有任何的防護措施,位于佘耀家陽臺窗戶頂部左側半米再往上一米的地方。
②還拿著新買的竹制撐衣桿的妻子站在一旁驚恐地看著他,許久,終于顫顫巍巍說出一句話——“那好像是方家兒子。”
方青涯未墜下樓時,崔媚就在陽臺,根據上文數據來看,陽臺距離露臺1.3米左右,撐衣桿長度至少為1.5米。
兩手的手心都出現了幾個小傷口,里面還扎著幾根木質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間靠近喉嚨的位置發現了四道一模一樣傷痕,左邊兩個右邊兩個,左右之間相距5cm。每個傷痕長約0.5cm,寬約0.2cm,傷痕不深僅僅造成皮膚表面一些損傷,但是目前還沒有找到造成對應傷口的器械
根據描述,方青涯身上的傷符合撐衣桿頂端特征,方青涯手心的木質倒刺也符合撐衣桿竹制的特征,而崔媚所在的陽臺距離露臺小于撐衣桿的長度。故推斷方青涯身上四道一模一樣的傷痕是由崔媚手中的撐衣桿造成的。
老公你快點過來啊!”
他以為又是陽臺上出了蟑螂,于是慢慢提褲子站起來,但是他剛拉開門就聽到一道沉悶重物砸地的聲音。
如果崔媚是要用撐衣桿把方青涯捅下去,是不會叫佘耀過去的,就算是要叫人,也是在人掉下去以后再叫。崔媚這么急切的叫佘耀,推測是發現方青涯掛在露臺上后,想要救人。
①而在方青涯墜樓的露臺東邊邊緣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墻痕跡和指紋。
②他急忙走過去望窗外看,窗戶正下方有個人形。
從指紋看,方青涯是在露臺掉下去的,本該在露臺正下方,但最終掉落到了佘耀陽臺正下方,一定是有個力把他拉扯了過來。推測是他曾經抓住了崔媚遞過來想救他的撐衣桿。

引用前面結論:方青涯即將墜樓時,方白鹿、鄧青云在露臺,若是崔媚利用撐衣桿使方青涯徹底墜下,便會被方白鹿與鄧青云看見,一個正常人是不會在明知有目擊者的情況下作案的,再次驗證此時崔媚是想救人。
由此推斷:方青涯身上的四道傷痕是在崔媚看到方青涯墜樓的瞬間,下意識的想用撐衣桿做點什么,不小心造成了方青涯身上的四道傷痕。但是顯然,一根撐衣桿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方青涯還是掉下去了。

2、性侵
于是校醫決定誘導性地問她是不是以前被欺負過?不想回答可以點頭或者搖頭。
她點點頭。
...(省略部分)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經過方白鹿同意后,校醫當場粗略的檢查發現,方白鹿的下體確實有撕裂的痕跡。
下體被撕裂,說明方白鹿確實被性侵過。而在這里校醫沒有帶上做出行為的人,所以這時候方白鹿說的性侵她的人未必是佘耀,也有可能是她爸爸方明山。(其他出現的男性角色年紀太小或與方白鹿沒有直接關聯,不予以考慮。)只是方白鹿也不知道,她似是而非的說法,讓佘耀陷入了懷疑中。
那不只是門口小賣部5毛錢一根的普通果味棒棒糖,因為是教數學的佘耀老師送她的,獎勵她這次數學又是全班第一。她也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喜歡那個平時幽默卻嚴厲的數學老師,尤其是他眼中偶爾閃過的一絲溫柔。
從這里可以看出方白鹿對于佘耀是喜歡的,對于用性侵欺負她的人,方白鹿是肯定喜歡不起來的,所以推斷性侵方白鹿的人是方明山。
此時方明山推門進來反手鎖上門,看見女兒對著一根棒棒糖想入非非,徑直走上前去一把奪走。
“還會偷錢買糖吃了?真是個賠錢東西。”
他粗魯地撕開糖紙,一記響亮的巴掌落到了方白鹿的臉上。
“這是...獎勵,我考第一的獎勵。”
“行了別磨蹭,做今天的作業吧。”
如果真的是做作業,何必反鎖門,推測此時方明山是準備性侵方白鹿,而他把這種性侵稱之為“作業”,再次驗證性侵方白鹿的人是方明山。
于是幾個人的第一步就是問方白鹿發生了什么,一開始她就只是哭著搖頭否認中午的一切事情。
驗證性侵方白鹿的不是佘耀。
“你們不要在這里玩,很危險,摔下去會沒命的,我現在就去告訴你們家長。”
聽到要告家長,那個鄧青云有點怕了,準備翻欄桿過來。而方白鹿動作更快,她飛快跑過來,想要搶走手機。
方白鹿只是單純的害怕父母的打罵,更害怕父親特殊的“懲罰”。
加上鄧青云在門外聽到斷斷續續譬如:“欺負你”,“不舒服”,“太大了”,“快點”之類的虎狼之詞。
鄧青云的這段證詞,對照原文佘耀和方白鹿的對話(這里就不復制原文了),確實可以在二人的對話里找到這些關鍵詞,從這里推斷,鄧青云此時是沒有說謊的。
佘耀想了一下,覺得事情差不多結束了,今天早上鄧青云主動找校長說,當時他聽到的是佘老師在鼓勵方白鹿堅持數學競賽,他因為當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滿,就說了謊。當他看到說謊的后果這么嚴重,就決心來說出真相。
鄧青云原本沒有說謊,卻改口說自己說謊了,推斷是被人威脅。結合前面已有結論“方青涯是在和鄧青云打鬧的過程中墜樓的。”;而鄧青云改口時間是在方青涯摔死之后,推斷是方白鹿是以這件事威脅鄧青云改口,還佘耀清白。

案件還原:
再次被方明山性侵的方白鹿,覺得委屈的方白鹿第二天在倉庫和關心自己的佘老師獨處時,忍不住抱住佘耀痛哭起來。佘耀安慰她的話被前來還籃球的鄧青云模模糊糊的聽去。隨后便是鄧青云的大喊引來了師生,在校醫的單獨問詢中,方白鹿只敢說被“欺負”,而不敢說是被她父親方明山“欺負”,大家誤以為是佘耀“欺負”了她。
之后,鄧青云也許是借此事羞辱方白鹿時,被方青涯撞見,很關心姐姐的方青涯就和鄧青云相約在沒大人的露臺打一架。第一次被看見的佘耀阻止,當佘耀說要告訴家長時,方白鹿害怕讓父母知道方青涯為她打架,就去搶奪手機,未果。
在佘耀回家之后,鄧青云與方青涯約定在原來的地方再繼續一決勝負,于是三人又回到了露臺,方青涯不小心落下了露臺,方白鹿趕緊抓住了他,但是還是稚子的她力量是不夠拉住方青涯多久的,方青涯見姐姐也堅持不住了,害怕連累姐姐也掉下來,就讓姐姐放手。這時在陽臺晾衣服的崔媚聽見動靜,發現方青涯快要掉下去了,趕緊叫佘耀出來幫忙,方白鹿卻在此時抓不住方青涯了,慌忙之中,想用手里的撐衣桿做點什么,卻不慎把方青涯戳傷了,在方青涯身上留下了四道傷痕,而方青涯也因為下降的力量太大,沒有抓住撐衣桿,在手上留下了倒刺,最終掉到了佘耀陽臺的正下方。
隨后,方白鹿害怕被父母知道弟弟的死和自己有關閉口不言,而作為方青涯墜樓的直接造就者鄧青云更是害怕,更不會自己說出去(之后還被方白鹿利用這件事威脅鄧青云在佘耀一事上改口);崔媚雖然是救人,但因為方青涯導致她的流產,撐衣桿也造成了方青涯身上的傷痕,害怕別人懷疑是自己為了報復把方青涯捅下去的,也不會對人說這件事。就這樣,方青涯意外墜樓雖然有三人目擊,卻都因為自己的原因不敢說出實情。
二、方明山案
1、方明山之死
在死者后腦勺有三處撞擊傷,在后腦正中及偏右位置,三個受傷部位相距不超過5厘米,與鉛球所造成的傷口吻合。
方明山后腦勺三個受傷部位相距不超過5cm,而5kg重的鉛球直徑至少在9cm以上,故排除方明山后傾倒時腦袋砸到鉛球致死。
①他前額有一大塊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狀與木柜子上的撞擊痕跡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擊痕跡位置上都發現了些許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發現有青苔。
②而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離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個明顯的撞擊痕跡,從木柜下方的灰塵分布來看,它的位置也較原來有些許偏移。
推測是方明山前額撞擊柜子,使柜子位置偏移。
我還要收拾木柜,那群懶蛋又把鉛球放在柜子上了,一會兒砸到人就...
此時柜子上放著鉛球,且可能會掉下來砸到人,佘耀還沒來得及收拾就被鄧青云一聲大喊打斷了。故推測方明山來到倉庫時,鉛球還在柜子上。
結合前面已有結論“方明山前額撞擊柜子,使柜子位置偏移”,推斷,方明山是由于前額撞擊柜子,使柜子位置偏移,從而讓柜子上面的鉛球掉下來,后腦勺連續被砸三下致死。
悄悄把備用鑰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戶的頂處夾縫里,這也是體育老師和音樂老師們都私下知曉的。當然,偶爾來幫忙的佘老師也知道。
有備用鑰匙的事,只有學校部分老師和方白鹿知道,故方明山不會知道,也就不會主動讓方白鹿帶他來倉庫。所以方白鹿和方明山來學校倉庫是方白鹿主導的,至少方白鹿主動告知了方明山備用鑰匙這事兒。
①方明山兩手位于頭前方的地面上,左手還握著他的華為智能手機但已經沒電。
②在木柜子附近的角落里正是方白鹿的發卡。
倉庫沒有燈,如果要在倉庫活動,乃至尋找東西都必須有光亮,推測方明山手機沒電是因為手機的手電筒功能一直開著。而方明山兩手的位置,確實和找東西的姿勢相符,故推斷當時方明山確實在找發卡。
在掛鎖和插銷的桿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紋以及其他一些老師
只找東西的話,沒必要插上插銷,說明方明山除了找發卡,還有別的心思。
①桌子上還擺著吃完的晚飯和方明山喝剩下的半瓶白酒。
②李大爺從他身上聞到了一股子酒味。
③一股子酒味兒直沖面門,他們急忙上前去查看人的情況。
前面已有結論,方明山是因為前額碰到柜子,導致柜子上的鉛球砸下來致死,而他為什么前額會碰到柜子,推測是因為醉意,找東西的時候手一時沒撐住。如果是旁人推的,當晚出入學校,能有機會作案的只有方白鹿和佘耀。若是方白鹿故意推的,她不知道柜子上的鉛球會掉下來砸死方明山,推一下只會方明山沒死,只會招來毒打;而佘耀則完全沒有動機,害他妻子流產的方青涯已經死了。
所以,導致方明山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方明山醉酒后的意外。

2、密室
既然方明山是意外死亡,那么密室又是誰制造的,目的又是什么。
金屬皮帶扣大部分區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在皮帶扣下側意外發現半枚沒被擦掉的屬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紋。
②他拿出隨身攜帶的紙巾幫小女孩擦了一下臉頰上的臟東西。
在原文中,方明山和佘耀沒有過肢體接觸,方明山的皮帶上是不該有佘耀的指紋的,而佘耀隨身帶紙巾也符合皮帶被擦拭過的特征。故推斷佘耀觸碰過方明山的尸體,還擦掉了尸體皮帶上的指紋。
這一看就出事了,他看見木柜子下方地面上趴著一個人,身體下流了好多血,旁邊還散落著6個鉛球。
尸體下有很多血,如果尸體被移動過,一定會有痕跡。故推斷尸體沒有被移動過。  
那么可以推測佘耀只動過方明山的皮帶或者是褲子。
結合前面方明山性侵方白鹿的結論,推測方明山在倉庫又一次性侵了方白鹿,在褲子還沒整理好的時候意外死亡。
抄完競賽題,他走到窗邊望著操場,感覺自己又是當初那個人見人愛的佘老師了。
從地形圖看,倉庫就是佘耀所在補課室旁邊的操場,而佘耀抄完試卷后就望著操場方向,推斷佘耀有看到過方明山和方白鹿走進倉庫。
綜上所述,推測佘耀看到方白鹿走了之后,沒看到方明山出來(或者直接跟了過去),于是去倉庫瞧瞧,發現了死亡的方明山,以為是方白鹿殺的人,想幫她掩蓋,就制造了密室。
3、密室手法
上文已論證密室的制造者為佘耀。
發現在門旁邊的那個通風口上面發現近期的新指紋僅屬于譚英洲和趙佳仁兩人,灰塵痕跡也符合兩人扒通風口時候的動作。另一個通風口常年不用,落了很多灰。
說明沒人從通風口進出過,排除佘耀利用通風口出去。
現場的情況和趙老師在破門前拍攝的基本一致,當時在門口圍觀的學生和老師也作證說沒有看到兩位老師之外的人進出倉庫。
排除佘耀藏在倉庫里,在譚英洲和趙佳仁兩人撞開門后出去。
用于封住窗戶的木條上也落了不少灰塵,木條釘得很牢固,完全無法拆下。
排除佘耀從窗戶出去,再訂上窗戶的木條。
那么就只剩下一種可能:佘耀是從門出去的。

①墻上的門栓擋板有輕微的變形,門上的門栓擋板則是直接飛了出去,上面的金屬門栓的插銷已經有輕微彎曲,鎖片則是完好的被沒上鎖的掛鎖卡在插銷上。
②甚至還有平時修理工用的裝有扳手螺絲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這里
兩邊的門栓應受相同的力,門上的門栓結構上應該更穩固,結果卻是門上的門栓擋板連著鎖片飛了出去,推測佘耀把鎖片上的螺絲和擋板上的部分螺絲卸下來了(螺絲脫離門,還掛在門栓上的狀態)。卸掉擋板上的部分螺絲是為了確保是門這邊的擋板飛出去,不然如果是墻上的擋板飛出去就直接暴露了。

門栓確實是撞門之后飛出去的,但是插銷底部的機油不但有被剮蹭的痕跡,而且從插銷的桿到近門方向還有一些垂直于插銷間隔3毫米左右深淺不一的劃痕。
在鎖片上的螺絲卸下的情況下,插銷是可以左右活動的,佘耀只要出去之后,利用小刀卡片之類的東西慢慢將插銷一點點移進墻上門栓擋板上的孔里就可以了,在過程中會造成題目描述以及題目配圖上的痕跡。
佘耀正在辦公室里用小刀削著鉛筆
再次驗證了是佘耀制造了密室。
①9點40的時候他看見方白鹿單獨離開
快10點的時候方白鹿到家
學校到方家需要20分鐘,佘耀家和方家住同一棟樓,故,佘耀從學校到家也需要20分鐘。[/align]
佘耀則是10點20到家
結合前面已有結論推斷佘耀10點從學校出來。
最終因為失血過多在9月19日21點到22點間去世。
方明山死時是晚上10點之前,佘耀晚上10點才從學校回來,有充分的密室制造時間。

案件還原:
[align=left]方白鹿告訴方明山,自己的發卡可能丟在倉庫里了,想讓方明山和她一起去倉庫尋找,方明山本不想答應,但轉念想到了昨天聽到的方白鹿和老師的那個傳言,就有些不好的想法冒出,于是就答應和方白鹿去看看。
和門衛打完招呼,從方白鹿那里知道了倉庫的鑰匙,打開倉庫門,把鑰匙順手放口袋里,等方白鹿進去以后,關上了倉庫門,而此時佘耀卻在看著兩人進入倉庫,也隨后跟去了倉庫。
方明山插上了插銷,又一次在倉庫里性侵了方白鹿,完事以后,他還是開始幫方白鹿找了找發卡,沒想到手機手電筒隨便一晃,還真找到了,匍下身去撿,沒想到一不留神,手沒撐住,前額撞到了柜子上,他連忙用手撫摸了下額頭,卻不想危險才剛剛來臨,因為他的撞擊,柜子上的鉛球開始一個個滾下來,砸到了他的后腦勺,失去了意識。
方白鹿剛被性侵,情緒還沒穩定,看到這一幕,連忙跑了出去。
而剛剛到來的佘耀進門就看到方明山的“尸體”,以及方明山還沒系上的皮帶。
聯想到校醫對方白鹿的檢查,知道了性侵方白鹿的就是方明山。
他以為是方白鹿殺了方明山,想幫她掩蓋罪行,假裝方明山是意外身亡,于是系上了方明山的皮帶,不會讓人聯想到方白鹿。又用白紙擦掉自己留在皮帶上的指紋,卻沒擦干凈。
隨后利用倉庫里的工具箱。卸下鎖片的螺絲,找出小刀,開始制造密室,做完這一切后回家,等待方明山的尸體被發現。
三、孟吳月案
話音未落孟吳月習慣性將筷子倒過來,用紅色的尾端當公筷把10歲方白鹿碗里的紅燒排骨挑進了6歲方青涯的碗里
孟吳月會用尾端筷子夾菜的事只有方家人知道,而方家人除了孟吳月,就只剩下方白鹿了。
①按照筷子尾端上刻著的名字整齊地擺放在櫥柜中。
②死因是老鼠藥中毒且未及時送醫,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檢測到了微量的老鼠藥成分。
方家人的筷子都有各自的名字,確保孟吳月一定會用到有毒的筷子,如果是方白鹿外的其他人下毒,也只會下在筷子前端,而不是尾端。而一般想要自殺的人,會把藥下在飯菜里,故排除孟吳月自殺。所以從這里可以推斷下毒的是方白鹿。
①一會兒這湯汁就要被廢物利用——混著老鼠藥送給廚房里偷吃的老鼠上西天了。
②這藥就是她家廚房用來藥老鼠的。
老鼠藥是方家就有的,并且方白鹿知道有,再次驗證了方白鹿是殺害孟吳月的兇手。
方明山還在的時候,還能在方明山喝醉偶爾善心大發的時候被施舍一點下酒菜,現在她只能等孟吳月上床睡覺的時候悄悄吃電飯鍋里的鍋巴,吃榨菜喝兩口肉湯,再留一點鍋巴白天吃。
孟吳月在兒子和丈夫死后,不讓方白鹿吃飯,而只要孟吳月活著,自己就不能被其他人領養。方白鹿有充分的殺人動機。
[/align]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21:30 | 2020-8-9 19:53編輯
第一案,方青涯案。

兇手:
崔媚

動機:
報復方家父母,為自己未出生的孩子報仇。

現場還原及疑點解答:
1、由于天臺的鐵門在平日里并不會鎖住,所以天臺上的露臺是孩子們經常玩耍的地方。
所以在9.18日這天,鄧青云和方青涯在露臺之上進行游戲,而姐姐方白鹿在欄桿之后旁觀。直到18:30分佘耀上天臺抽煙,制止了這種危險的行為。
2、佘耀在18:40鎖住門并上傳視頻。
3、在佘耀返回家中,還沒玩盡心的三個孩子返回,并爬過樓梯口南邊的小窗戶到達天臺。(線索:樓梯口南邊的離地1米邊長1尺多的正方形窗戶、死者身上布滿灰塵。)
4、鄧青云向方青涯提議在剛才的露臺上繼續他們的游戲比賽。(線索:鄰居聽到的小男孩聲音。)
5、在游戲中,方青涯意外失足,鄧青云受到刺激被嚇楞。在墜落的瞬間,他被姐姐方白鹿抓住左手手腕
6、由于方白鹿是小女孩,再加上常年的營養不良,使得方白鹿力不從心,甚至連她自己都有可能被拽下去。所以格外關愛姐姐的弟弟方青涯令姐姐松手。(線索:死者左手手腕環狀淤青、鄰居聽到的第二句話。)
7、方白鹿和鄧青云離開天臺急忙下樓尋找成年人幫忙。
8、這時在自己家中準備晾衣服的崔媚拿著竹制撐衣桿來到陽臺,看到了位于自己左側斜上方的正在苦苦支撐的方青涯。(線索:崔媚的證言、竹制撐衣桿。)
9、而在今天,自己的丈夫剛剛被方青涯的姐姐誣陷成強奸犯,再加上自己因方青涯意外流產,新仇舊恨使得崔媚試圖用竹制撐衣桿打落方青涯的手,但方青涯卻依次用左右手將撐衣桿欄住,但方青涯自己也體力不支,只能使用右手單手扒住露臺,只用左手抵擋。(線索:死者雙手手心的木質倒刺、露臺邊緣的死者四指扒痕和指紋。)
10、最終,崔媚用撐衣桿的頂端頂住方青涯的胸口,將他推下樓。(線索:死者胸口的四道奇怪傷痕。)
11、由于鄧青云的懦弱和姐姐無法將自己弟弟親手救回來的愧疚心理,最終使得他們共同說謊。



第二案,方明山案。

兇手:佘耀

動機:為了解救被方明山猥褻的方白鹿,而失手殺人。

現場還原及疑點解答:
1、佘耀經過昨天的“倉庫事件”后,發現方明山才是真正猥褻方白鹿的人。(線索:校醫的詢問并沒有真正提到過佘耀,這說明另有其人。)
2、因為方白鹿的發卡丟失,父女兩個來到倉庫尋找。(線索:門衛大爺的證言。)
3、父女兩人打開手機手電筒經過操場時,被教學樓二樓教室寫題的佘耀看到,為了防止罪惡的再次發生,佘耀決定對父女兩人跟蹤。但由于佘耀穿著黑色長袖衣服,夜色遮掩了他的身形,并沒有被方明山發現。(線索:佘耀抄寫完數學題后,曾望著操場、佘耀在當天穿過一件純黑長袖衣服。)
4、在昨天方白鹿和佘耀曾一起整理過倉庫,她看到佘耀拿備用鑰匙的動作,知道備用鑰匙的放置地點。
5、方明山拿到鑰匙后,順利打開掛鎖,將掛鎖遺留在外,拿著手機打開手電筒進入倉庫。(線索:掛鎖上殘留著死者的指紋。)
6、夜深人靜之時,倉庫地處僻靜之處,方明山再次對方白鹿起了歹意。這之后方明山將內門的插銷插住,鑰匙放在自己的褲子口袋里,防止方白鹿逃跑。(線索:死者右手上拇指和食指的油跡、死者褲子口袋有備用鑰匙。)
7、方明山將方白鹿逼迫到木柜子前,解開皮帶,實施“咬”的猥褻行為。
8、而當佘耀來到倉庫外時,發現了大門只是被插住,為了進入,佘耀拿出自己削鉛筆的小刀,從門縫將插銷一點點的撥開,沒有發出太大的聲音,避免引起方明山的警覺。(線索:插桿上近門方向還有一些垂直于插銷間隔3毫米左右深淺不一的劃痕、佘耀曾拿出小刀削鉛筆。)
9、當佘耀能夠打開倉庫大門時,方明山剛剛完成了猥褻,達到了生理高潮,將精液遺留到了木柜上。(線索:木柜離地80厘米的位置長有青苔。)
10.進入倉庫的佘耀在方明山身后,將其推倒,醉酒的方明山防備不及,跪倒在木柜前,而額頭撞到了木柜剛剛精液遺留的位置。(線索:死者褲子膝蓋和小腿正面沾有灰塵、額頭淤青和木柜均有青苔。)
11、木柜被撞,向后移動,而方明山昏迷。(線索:木柜偏移了幾厘米的距離。)
12、而佘耀將木柜的鉛球拿起來,擊打已經昏厥的方明山的后腦,造成其失血過多死亡。又將鉛球放到地面,血跡的一側朝上,偽裝成方明山意外死亡。(線索:鉛球沾有血跡但與地面接觸的部分無血跡、死者后腦的三處傷口,有兩處完全重合且傷口之間距離不足5厘米,說明并不是鉛球同一時間落下,而是有人持球襲擊。)
13、佘耀將方白鹿救出,為了方白鹿的清白和名譽,佘耀為方明山重新穿好了褲子,系好皮帶,并將皮帶擦拭一遍,但忘記了皮帶下方。(線索:死者皮帶下方有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紋。)
14、晚上9:40,佘耀勸說方白鹿回家,而自己留下來處理現場。(線索:門衛大爺的證言。)
15、佘耀利用之前打結的跳繩解開,得到兩條繩子,將把手拆下。其中一條繩子綁在插銷上,而另一條繩子,綁在掛鎖的鐵環上,并搭在插銷之上。(線索:一根打結的舊跳繩、佘耀很會扎頭發對于結扣很有研究。)
16、佘耀將大門關好,拉動綁在插銷的繩子,拉動插銷,將插銷插好,并將插銷與鎖片重合。
17.最后拉動綁在掛鎖上的繩子,使得掛鎖的鐵環能夠穿好鎖片,完成密室。(線索:通風口并沒有人攀爬經過的痕跡、窗戶木條沒有被破壞的痕跡、掛鎖并沒有鎖上。)



第三案,孟吳月案。

兇手:方白鹿。

動機:殺害自己的母親,使得自己能夠被佘耀領養。

現場還原及疑點解答:
1、孟吳月有著自己不自知的習慣,她在給其他人夾菜時,習慣將自己的筷子尾部倒過來,當公筷使用。
2、方家人的每人筷子尾部都刻有使用者的名字,一目了然。(線索:筷子尾部刻有姓名。)
3、方白鹿在夜深人靜之時,在廚房偷吃食物。
4、父親和弟弟死后,母親孟吳月對方白鹿更加惡毒。
5、當方白鹿在夜深人靜之時,在廚房尋找殘存的食物時,她將老鼠藥涂抹到了刻有孟吳月名字的筷子尾部。(線索:方家廚房里的老鼠藥。)
6、而在吃飯之時,孟吳月會將筷子倒過來,用尾部當公筷使用,把排骨和米飯夾到另外的兩個碗里,筷子上的老鼠藥便慢慢轉移到了飯菜里。(線索:孟吳月的個人習慣。)
7、孟吳月會將三個碗里的飯菜全部吃完,也即將老鼠藥全部吃完,之后中毒而死。

綜上所述。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23:13
1.殺害方青崖的兇手是余耀的妻子,動機是因為流產一事對其懷恨在心。手法是用長衣服桿子逗引獨自一人待在平臺上的方青崖,讓其抓住桿子后再向后拉,使其摔下。“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看出小孩是在玩,而和他同行的兩個小孩都跑了,且可以互相證明,那就只能是和真兇在玩。“放開我,你撐不住了”這句話不是小方說的,而是余耀妻子所說的,她想讓小方放棄抓住桿子,摔到樓下。文中說過桿子是竹制的而小孩手中有恰巧有倒刺,鎖骨以下的痕跡也可以符合衣服桿子的掛住衣服的地方。
2.殺害方明山的兇手是余耀,根據校醫詢問方白鹿以及下體撕裂的痕跡,這都說明方白鹿曾經的確遭到過性侵,再加上棒棒糖的暗示,估計性侵她的正是方明山。當天方明山喝醉后,想對方白鹿實施性侵卻又當著家里人的面,只好去到了學校的小倉庫,借口說幫自己的女兒找發卡。倉庫里方明山的手指上有機油,說明門是他自己鎖的;口袋里的鑰匙說明門是自己開的。這都證明了方明山帶方白鹿到倉庫的意圖。在實施性侵時,方白鹿嘗試反抗使得方明山撞到了柜子上,并借此機會打開了門鎖。余耀聽到了倉庫中的動靜進入倉庫之中,看到此情此景便拿起鉛球想方明山連敲三次,將其敲暈在地。如果鉛球是通過通風口從上向下拋去的話,至少需要三個鉛球才能使方明山受到三次敲擊,也就是說倉庫之中至少有一半(3/6)的鉛球接觸地面的一面可能帶有血跡(因為是先砸到方明山才落的地)而如果是余耀用鉛球敲擊的話,鉛球的著地面是可控的(不會因為掉到地上而滾動),所以可以將未沾上血跡的一面放到地上。且鉛球與地面著地的面沒有血跡也能證明鉛球是在余耀被敲擊后才散落一地的。至于密室怎么造的我是真沒想出來,這題目的重要信息分布很不均勻,讓我看的極其難受,嫌疑人沒說清楚,全程只是在玩梗  = = (提前噴題,我是真的忍不住了,不過我沒把題做出來,的確是我的無能)
3.這個沒什么可說的,方白鹿趁著母親睡覺時在筷子上下老鼠藥就行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23:25
一開始,崔媚想要收養方白鹿,于是竄通方白鹿殺死方家父母。方白鹿在抱佘耀時用橡皮泥復制了器材室鑰匙,并將其重配。并把發夾丟在器材室。

方青涯之死:
佘耀走后,方青涯,方白鹿和鄧青云從天臺樓梯口窗戶進入天臺,方青涯“公平起見,還是從原來的地方開”,當方青涯在露臺玩耍時,正在晾衣服的崔媚用竹制撐衣桿刺中他的喉嚨,方青涯不斷掙扎,結果被甩到露臺邊緣,這時方白鹿抓住了方青涯左手手腕,但方白鹿太瘦小,力氣不夠,方青涯:“放開我,你撐不住了”,最后方青涯墜樓,方白鹿離開,崔媚叫來佘耀

方明山之死:
方白鹿以找發夾為借口,帶著醉酒的方明山用配好的鑰匙進入器材室。方明山看到地上的發夾準備彎腰去撿,結果被方白鹿一推撞上了放有鉛球的木柜子青苔處,接著方白鹿用一個鉛球把其他木柜上的鉛球砸下來,壓到了方明山身上,方明山被壓死。然后方白鹿扳手螺絲刀將鎖拆下,沾上化學試劑,出門關上門,一段時間后鎖便自己固定上。而方白鹿則獨自離開。

孟吳月之死:
方白鹿知道孟吳月有把自己筷子倒過來當公筷的習慣,就在孟吳月筷子尾端沾上老鼠藥。而孟吳月無法接受丈夫和兒子的死,仍然像平時那樣盛三碗飯,用自己筷子尾端給另兩碗飯夾菜。到6點時,再吃下那些已經沾有筷子上老鼠藥的菜,最后死亡。

最后方白鹿便可以順理成章地被老師收養。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23:57 | 2020-8-9 19:58編輯
有三個案子,我就用逐個擊破法吧
引用
紅字為重點,藍字為輔助



一.跳樓
引用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著了一些灰塵,左手手腕上有環狀淤青,兩手的手心都出現了幾個小傷口,里面還扎著幾根木質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間靠近喉嚨的位置發現了四道一模一樣傷痕,左邊兩個右邊兩個,左右之間相距5cm。每個傷痕長約0.5cm,寬約0.2cm,傷痕不深僅僅造成皮膚表面一些損傷,但是目前還沒有找到造成對應傷口的器械。

死者的左手手腕有淤青,說明當時一定有人用手用力抓住他的手腕,而死者是從樓上下來的,說明那個人是想把他拉上來,而不是殺人,在根據手上有倒刺看出當時死者在很用力的抓住什么東西,應該是木棍或者木制的東西,那么身上的傷口,就是因為擦到木棍而造成的痕跡。
引用
在天臺小孩子離開之后,他隱約聽到有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她以為是小孩子又上去鬧了也沒管。后來又聽到有人喊“放開我,你撐不住了”,

說明當時與死者在一起的人一定是剛剛跟他在一起玩的兩人的其中一人,而從死者的話中可以看出那個人堅持不住,說明應該是比較弱小的方白鹿。
引用
而在方青涯墜樓的露臺東邊邊緣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墻痕跡和指紋,

這證實了以上的觀點,死者當時應該是用右手抓住陽臺,左手被人抓住,然后抓的人堅持不住,就用拿來的木棍讓死者抓住木棍。
事情經過:
首先死者邀請方白鹿和自己到陽臺上對戰,并拿上了木棍,而死者在對戰過程中一不小心滑倒,方白鹿立刻丟下木棍抓住死者,然而死者還在往下滑,之后方白鹿用木棍讓死者抓住,但死者知道自己上不去,就讓方白鹿放手,之后因為堅持不住方白鹿松手了。
二.密室
引用
3位值班老師也是11點一同離開學校。學校的圍墻高度將近3米,上面還加裝了防盜鐵刺網和玻璃碎片,想翻越的難度很大。為了以防萬一警方也將圍墻都檢查了一遍,沒有發現攀爬的痕跡。

根據這段話可以知道,當方明山案發生時,由于學校周圍的圍墻很高,且警方也查看了沒有攀爬的痕跡。所以可以確定方明山案沒有除方白鹿和佘耀以外的人參與。
引用
門栓確實是撞門之后飛出去的,但是插銷底部的機油不但有被剮蹭的痕跡,而且從插銷的桿到近門方向還有一些垂直于插銷間隔3毫米左右深淺不一的劃痕他們還嘗試用磁鐵,并沒有吸起來插銷,在掛鎖和插銷的桿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紋以及其他一些老師、學生的指紋。

劃痕部分當時應該是用很大的力摩擦形成的,而吸不起來說明插銷已經很老舊而生銹,或者是因為別的什么原因。
引用
根據現場調查,死者位于前兩天佘老師鬧誤會的那塊墊子上,身邊是6枚掉落的鉛球,而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離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個明顯的撞擊痕跡,從木柜下方的灰塵分布來看,它的位置也較原來有些許偏移。在木柜子附近的角落里正是方白鹿的發卡。墻上的門栓擋板有輕微的變形,門上的門栓擋板則是直接飛了出去,上面的金屬門栓的插銷已經有輕微彎曲,鎖片則是完好的被沒上鎖的掛鎖卡在插銷上。

當時死者應該是撞到了柜子,之后又因為柜子上的鉛球而砸死了自己,總得來說這基本上算是半個意外,不過還有其他事情值得一說。
引用
褲子右邊口袋里是倉庫的備用鑰匙,褲子膝蓋及小腿正面有灰塵,金屬皮帶扣大部分區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在皮帶扣下側意外發現半枚沒被擦掉的屬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紋

聯系一下上文的強奸案,佘耀當時應該是提起死者的褲子,說明死者死前褲子是脫下來到,那么當時我想死者應該是想強奸方白鹿,而方白鹿為了逃避,故意將發卡扔到柜子附近的角落里,并說自己發卡掉了,他去撿是送了他的性命。而佘耀就是來清理現場的,因為半作案的剛好是方白鹿。
事情經過:

首先死者讓方白鹿躺在墊子上,之后他干那啥。方白鹿借口發卡掉至柜子附近的角落里,然后死者再去找發卡。然后死者因為撞到柜子身亡,方白鹿立刻逃跑,佘耀之后路過收拾現場,為了掩飾的像場意外,所以她制作了密室,用線穿過插銷在穿過鎖扣然后綁住鎖扣的前段,之后用線用力一拉,完成密室(好水
三.中毒
這個案子作者沒花大量文筆,應該不重要。
引用
檢查她家之后并沒有發現外人闖入的痕跡,門窗完好,錢物也沒有損失。孟吳月大概是晚上8點死的,死因是老鼠藥中毒且未及時送醫,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檢測到了微量的老鼠藥成分,這藥就是她家廚房用來藥老鼠的。

首先如果有人辦案一定是家里人辦案,而方白鹿有沒有作案時間,說明死者極有可能是自殺或者意外,例如自己下藥自己吃。但自殺的可能性更高,她的自殺動機不一,可能是因為自己的丈夫與兒子身亡,自己無法承受事實,也有可能是她已經知道了方白鹿做的事,擔心自己也遭遇不測,就先自殺了
事情經過:

死者在做晚飯后吃了晚飯,吃完晚飯后將菜下藥,之后自己在把剩菜吃掉,至于是有意還是無意我就不清楚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24:28
①父親是女兒殺死的。而動機是重男輕女的家庭,和來自父親的強奸。還有希望家里對自己好,但未如愿,隨后開始殺人。
按照小女孩家里重男輕女的表現,父親是不會因為發卡丟了這件小事特地回學校幫女兒找。可能是女兒誘導父親,例如:體育器材室有什么或者是體育器材室沒人。
而剛剛喝醉酒的父親禁不起女兒的誘惑。
而路過的佘老師發現了兩人,認為父親對女兒行不軌之事,便上去拉開父親,這才留下了父親褲腰帶上的半枚指紋。
女兒借機把父親推到鉛球的下方撞上木柜去,鉛球掉下來把父親砸死了。父親被殺后,猜測應該是用跳繩加上佘老師靈巧的雙手(會編辮子)鎖住了門。
②母親在兒子丈夫死后傷心過度,依舊準備兩人的飯菜,過一會就會來自己吃完,而女兒就是把老鼠藥下在了那多準備的兩碗飯里,導致母親毒發身亡。
③女兒想起一切痛苦都是弟弟這個男孩子帶來的,鬼使神差的把兒子推了下去,推下去那一瞬,想起弟弟對自己的好,女兒不想弟弟死,兒子對女兒挺好的,所以在他掉下去的時候本能的抓住他的手腕。也就出現了鄰居聽到的那一句話。:“放開我”,因為一直抓著弟弟,女兒也會掉下去。天臺的鑰匙是佘老師給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28:55
本題一共有三個案子,三個案子看似相關卻又各自獨立,現將其分開討論。
一、方青涯墜樓案
在這個案子里,需要捋清楚的問題有以下幾個:
1、方青涯為何墜樓?
2、他手上和胸口上的痕跡是何物造成的?手腕上的淤青又是怎么來的?
3、鄰居聽到他墜樓前的兩句話含義是什么?
首先,根據樓梯口南邊的小窗,我們可以知道,在佘耀鎖上門之后,任何孩子都可以自由進出樓頂。所以,無論是墜樓的方青涯,還是方白鹿、鄧青云,都有進出樓頂的機會。從方白鹿的證詞來看,最后回到樓頂的只有方青涯一個人,但是一個人在樓頂玩怎么可能無緣無故跑到危險的露臺上、最后導致墜樓呢?再根據鄰居張大嬸聽到的話“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我們不難判斷,方白鹿撒了謊。在佘耀驅逐完三人之后,三個人仍跑回了樓頂,鄧青云和方青涯又在露臺上扭打。但是很不巧,方青涯沒能贏過鄧青云,還一不小心失足跌落下陽臺。這就是方青涯墜樓的原因。方青涯衣服上附著的灰塵正是在扭打中造成的。
那么方青涯為何會和鄧青云扭打呢?結合開頭,我們不難看出方青涯會幫方白鹿出頭,教訓欺負她的人。而鄧青云又造謠誣陷了方白鹿最喜歡的老師佘耀,出于這一點,方白鹿讓方青涯替她教訓鄧青云,甚至想置他于死地,所以才特意挑選了露臺作為打斗的場所。這樣,佘耀拍視頻的時候方白鹿氣急敗壞地去搶奪手機、甚至連臉上表情都扭曲了的理由也能得以解釋:因為方白鹿對鄧青云懷有很深的惡意,而她并不想讓鄧青云墜樓的畫面卻被佘耀拍下來了,于是第一時間想去搶奪手機銷毀證據。
那么我們再來看看方青涯打不過鄧青云之后發生的事。方青涯打架輸了所以險些掉下露臺,但是所幸他右手四指緊緊扒住了露臺邊緣,所以才沒有直接掉下去但他為什么不雙手扒住露臺邊緣呢?結合左手手腕上的淤青、以及他姐姐在場的這一現實,我們不難推斷,他姐姐抓住了他的左手手腕,造成了最后尸檢時的淤痕。但是由于開頭提到他的姐姐體重遠輕于他,因此沒能拉住,為了防止姐姐也掉下去,方青涯決定讓她姐姐放手,這才有了張大嬸聽到的第二句話:“放開我,你撐不住了”。
關于鄧青云是否也參與了營救方青涯,我感覺無法判斷,即使他有參與,到最后也是以失敗告終,所以不做討論。當然可能性大一點的情況是:鄧青云發現方青涯因為自己的關系要墜樓了,整個人就愣在了原地、或者直接跑了,沒有管在露臺邊搖搖欲墜的方家姐弟。總之,最終方白鹿和鄧青云害怕家長追究責任,一致撒謊稱自己被趕出來后并未上過露臺。
但如果僅僅是這樣的話,方青涯的手和鎖骨下方不會有奇怪的傷痕,而他的墜樓地點也不會是佘家正下方。(如果方青涯直接從露臺墜落的話,根據露臺和佘家陽臺斜對的位置關系,方青涯墜落地點必定是佘家陽臺的斜下方、并非佘耀所看到的的正下方)所以,肯定還有一個人參與其中,這個人就是佘耀的媳婦崔媚。
方青涯手上的小傷口和木質倒刺、鎖骨上的傷口,都未能在樓頂找到對應的器械,這就表明他并不是在樓頂受的傷,而是在墜樓過程中受的傷。根據謎題里的描述,能造成這種傷口的器械只有一種:崔媚手中的竹制撐衣桿。再根據佘家陽臺和露臺的相對位置,我們可以推測,崔媚試圖用竹制撐衣桿撐住方青涯的胸口將其營救,但是很不巧,他不慎沿著撐衣桿滑了下來,雖然手抓了一下桿子但沒能抓住,只是在手里留下了木質倒刺,最終還是墜樓了。這就是方青涯胸口和手上傷痕形成的原因。
關于崔媚究竟是想幫方青涯,還是想要把他捅下去,其實這里比較難判斷。但是看文中對崔媚的描寫,她并不像是一個會刻意加害別人的人,而且方青涯如果覺得崔媚要害自己應該會大聲呼救,再加上方青涯鎖骨下方的傷痕很淺,不太像是用力捅的,所以我更傾向于,崔媚拿著竹制撐衣桿是想試圖營救方青涯,想給他一個著力點,無奈最終失敗。而在方青涯墜樓后,崔媚怕自己的行為因為之前打胎的事被警方誤解為加害,于是撒謊隱瞞了營救一事。

二、方明山死亡案
在這個案子,有幾處疑問:
1、為什么方白鹿要半夜來找發卡?
2、方明山之死的真相。
3、密室手法。
根據題目線索,方明山的手指上曾有機油痕跡,最主要的部分是右手拇指和食指。聯系剛刷油漆的插銷,得出一個結論,方明山曾經用力碰過門內插銷。他為何這么做呢?能用力碰插銷只有一件事,關上門,插上插銷。問題來了,他跟女兒來找發卡,為何要關上門?這里且賣一個關子。
我們回到前面,看一個與此案無關的東西。在佘耀并未欺侮方白鹿時,方白鹿卻說自曾被人侵犯過,注意,是侵犯,且下身有被侵犯撕裂的痕跡。聯系她父親進入她房間與她說的做作業,得出一個結論,她一直被父親侵犯。
好,回到案子。現在能明顯看出來,她父親關上門,就是為了侵犯她。這里又有一處需要注意,佘耀曾在方明山的皮帶扣上內側不小心留下指紋。那在方明山侵犯女兒時,佘耀到底是在倉庫內,還是在外面趕來?此處顯而易見,方明山的褲子是被佘耀提起來的,所以此時的方明山已經失去了意識。所以,佘耀是在他處聽到動靜,趕了過來,發現被砸暈的方明山以及被侵犯的方白鹿。如果佘耀是有預謀而來的話,他一定會提前準備手套,而不至于事后才擦掉指紋。
那么,其中的過程到底是如何呢?方明山關上門之后,強行侵犯自己女兒。18號的早上,佘耀曾經說,鉛球又被放到木柜上,如果不穩,會掉下來砸到人。而木柜上的鉛球砸下來,只能砸到木柜旁邊,所以,被鉛球砸中的方明山,此時應該是在木柜前面。但鉛球為何會砸下來呢?他的前額又為何會撞上木柜呢?這里需要注意兩個細節,木柜前面的地面,有灰塵,死者的膝蓋處,有灰塵。得出結論,方明山是跪在木柜前面侵犯自己的女兒的,再此時方明山位置,在木柜前面,而且前額的傷口表明他面對著木柜,也就是,他女兒是背靠著木柜在他前面的。而木柜上的鉛球為何會掉下來?這里有另一處線索,木柜曾被移動過,不在原來的位置,再聯系兩人的劇烈運動,應該是他女兒背靠木柜時,不慎推動木柜導致木柜后移,鉛球掉了下來,砸到方明山后腦勺,而且是接連砸中。失去意識的方明山,前額撞上木柜,此時因為是略微前傾倒下撞上,所以木柜的撞擊處離地面八十厘米。
那么,額頭上和木柜撞擊處的青苔,又是怎么回事呢?我們來一一分析。
1、這是方明山失去意識后,人為弄的,這毫無理由,也沒有必要,可以排除。
2、木柜只有這一處長了青苔,恰好被方明山撞上,這概率太低,暫時排除。
3、方明山額頭曾經蹭到青苔,然后粘到了柜子上。
我們來看看,第三種情況。這是什么時候蹭上去的呢?方明山是在家吃完飯,喝酒,喝一半被女兒拉出來找發卡的。他在家的時候,額頭也不可能有青苔,所以只能是來學校的時候弄上,但過程中也沒有任何地方能蹭到青苔。青苔的出現,及其不合理。這時候,我們需要回顧一下,方白鹿為什么來學校?找發卡!對,當時的方白鹿,在倉庫里,摸黑找發卡。摸黑找發卡,當然是用手在地上摸索,她手上蹭到青苔,是非常可能的。那么,方明山又為何用前額去蹭到手掌呢?這說不通。但是反過來,換個說法,如果是方白鹿用手掌去抵住方明山的前額呢?這時候我們再聯系前面的侵犯,得出結論,方明山侵犯自己女兒,做出一些過分動作,女兒極力抵抗,用手抵住他額頭。(需要注意,抵住額頭說明此時方明山是用頭部靠近她上半身,所以她才會下意識用手抵住他額頭)
再來看一個及其略微矛盾之處,方白鹿為何偏偏這個時候來找發卡,而且是在知道自己醉酒的父親可能會借機侵犯自己的情況下。這個舉動不合乎常理,我們有理由懷疑,她另有目的。聯系補習班,佘耀老師在下午曾通知過她,第二天補習班會繼續上課,而且佘耀平日都會在晚上八點到十點在補習班備課。這時候,我們又得出一個結論,方白鹿特地給自己父親機會侵犯自己,就是為了讓佘耀察覺并救自己!根據平面圖,我們可以看到,補習班距離倉庫十分近,如果方明山侵犯自己女兒,佘耀一定能看到他們走進倉庫、可能還會聽到后續的響動。讓佘耀發現并拯救自己,這才是方白鹿的目的。
從這里,我們能得出另一個結論。方白鹿有意誘導方明山過來,是為了讓佘耀發現自己被侵犯,而不是設計殺人。另外,利用木柜鉛球殺人的手法,可操作性太低了。她自己身體瘦弱,更無法決定方明山侵犯她的時候身處的位置,可能是在一旁的墊子上。所以,這個案件是一個意外。
接下來,是關于佘耀發現失去意識的方明山后,處理現場的行為。如剛剛所說,方明山與白鹿的動靜,讓佘耀發現了。他來的時候,看到被鉛球砸中后腦勺的方明山,認為方明山已經死了,于是為了保護自己青睞的學生,他讓方白鹿離開,自己開始處理現場。死者皮帶扣上的指紋,以及有大部分面積曾被擦拭,證明佘耀曾經為死者穿上褲子。(死者額頭上其他地方的青苔可能也被佘耀處理了,只有淤青處沒擦掉,可能是因為沒看到,也可能是怕擦過傷口會被警方發現)
那么死者手上的手機呢?這里有兩種可能:
1、方明山在侵犯女兒時,手里拿著手機
2、佘耀處理現場時特地偽裝的(因為方明山是來找發卡,找發卡的,如果手里沒有拿著照明工具會令警方起疑)
    這里我比較傾向于第二種,即是佘耀偽裝的。因為方明山侵犯自己女兒的時候不太可能手里還拿著手機。佘耀在處理現場的時候把死者的手機拿出來塞到他手里,同時可能還打開了手機的手電筒。(死者智能機的電在一晚上耗完了,可能是一整晚開著手電筒的緣故)
將現場處理完之后,就是設計密室的手法了。
密室手法:佘耀在倉庫中把門關上,然后插上插銷,再用掛鎖鎖好。接下來,他用工具箱里面的螺絲刀,將鎖片的螺絲擰出來。鎖片便不再固定在門上了,因為掛鎖的緣故,此時鎖片和掛鎖都吊在插銷上,插銷也不再固定住了。接下來,佘耀再擰松門上面門栓擋板的螺絲,僅僅是擰松。別人來撞門的時候,門上的整個插銷就會飛了出去,從而掩飾密室手法。出門之后,佘耀又帶出了工具箱中的鉗子或者扳手(一般工具箱中都會有扳手、鉗子、螺絲刀)。接下來,關上門,用鉗子(或扳手)一點一點地夾著插銷移動,將門插上。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此時的插銷吊著掛鎖和鎖片,所以插銷下表面會蹭著門栓擋板下部,所以,插銷下面會有機油剮蹭的痕跡。而劃痕,因為鉗子(或扳手)夾住插銷拖動,必定用力,才會產生劃痕。順帶一提,這里的劃痕之間距離大概是3mm,所以工具的可移動距離是3mm,而門縫不到1cm,說明工具本身不到7mm,鉗子正好合適。將插銷移動到門插上之后,手法就完成了。

三、孟吳月中毒案
這個案子相較于前兩個案子,其實就沒什么復雜的了。嫌疑人只剩下方白鹿一人,那孟吳月案的始作俑者只能是她了。
文章里有提到,孟吳月在方家父子死后,“著魔一般買了排骨在家里燉湯,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飯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飯之后再夾幾塊清燉排骨到另外兩個碗中,仿佛丈夫和兒子馬上就要回家。等到6點半吃晚飯時候,再默默把另外兩個碗里的飯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發呆。”而根據開頭所述,孟吳月有把自己筷子尾端當公筷的習慣,而方家的筷子又是根據尾端刻的每個人名字分開始用的,所以清楚母親這一習慣的方白鹿只需要在母親筷子尾端提前涂上微量老鼠藥,(這個方家廚房里就有,用來藥死老鼠的,入手很簡單)等母親吃飯時用筷子尾端給死去的兒子夾排骨,排骨上就沾了毒藥;而孟吳月最后又吃掉了沾了毒物的排骨,這才造成她的死亡。
那么孟吳月有沒有可能是自殺追隨丈夫和兒子而去呢?我覺得可能性不大。因為孟吳月如果要自殺的話沒必要采取這么間接的下毒方式,直接在飯里下毒不就好了?還能讓自己討厭的女兒跟自己一起死亡。
那么關于方白鹿的動機,應該就是因為自己的母親對自己態度很差吧。她想要正常生活下去,只能選擇殺害自己的母親。而關于孟吳月為什么討厭方白鹿,我覺得原因有以下兩點:
1、方家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只有男孩子才是傳宗接代的
2、孟吳月可能對方白鹿被方明山侵犯的事情有所察覺。她可能覺得是方白鹿主動勾引方明山,方白鹿是錯誤的一方,是低賤的,因此對女兒態度惡劣。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30:50 | 2020-8-9 19:55編輯
殺害方青涯的兇手是崔媚
方明山意外死亡
殺害孟吳月的兇手是方白鹿

        9月18號下午,方青涯、方白鹿、鄧青云在露臺玩耍,佘耀看到后開始拍視頻,方白鹿害怕家長知道了弟弟會被罵便立即阻止,佘耀將三名孩子趕出天臺后,鄧青云和方青涯又回到了天臺繼續爭斗,過程中,方青涯被推到了露臺邊緣,蹭到了露臺上的灰塵,鄧青云抓住了他的左手手腕,留下了環狀淤青,方青涯見鄧青云快撐不住了,讓他放手,自己扒住墻,鄧青云去叫大人了,就在這時,崔媚出來晾衣服,看到方青涯,想起當年方青涯致她流產的事情,恨意生起,一念之間,將晾衣桿頂向方青涯的胸口上方,使其掉落,方青涯先用離晾衣桿較近的左手彎曲著抓到晾衣桿的頂端,掉下去一段長度后彎曲的左手抓不住了,順勢往下,右手筆直伸上來抓住了晾衣桿的頂端,此時方青涯力氣所剩無幾,加上重力影響,以及手心被晾衣桿的刺頂著的痛苦,不慎摔死了。方青涯死后,方白鹿害怕家長追責她沒有看好弟弟,鄧青云害怕眾人追責他害得方青涯摔下,于是兩人串通好做了偽供。
        9月19日晚,方明山酒后借方白鹿發卡掉了為理由(實際上沒掉),和往常一樣威脅著方白鹿和自己發生關系。于是兩人一同來到倉庫。此時抄完競賽題的佘老師看到兩人進入倉庫,心生奇怪,于是下樓想去看個究竟。進入倉庫后方明山拉上門栓,于是右手拇指和食指沾上了機油。隨后方明山獸性大發,脫下皮帶跪在地上想要性侵方白鹿,結果不小心把木柜弄倒了。鉛球首先砸下,在方明山后腦勺形成傷口,方明山本能抬頭想看發生了什么,結果木柜倒下撞到他的前額。佘老師聽到倉庫的動靜,在門外問發生了什么,方白鹿過去給佘老師開門。佘老師聽完來龍去脈,決定偽造現場。他將木柜往外搬動了一段距離,將尸體移到角落,做出雙手朝前的樣子,并將發卡丟到角落,想給人誤以為方明山是撿發卡的時候柜子倒下鉛球掉下不小心致死的想法。同時,他幫方明山把褲子穿上皮帶扣上,雖然后面又擦了皮帶扣,但還是不慎有半枚指紋沒能擦掉。佘老師將插銷稍稍上抬,撥動到門縫的位置,隨后兩人一同走出去,用梳子插入門縫不斷撥動插銷,做出門是從里面鎖上的假象。接著,對半折一張硬性卡紙,插到擋板上方的門縫,用力往下使得插銷進入鎖片。
        9月25日深夜,深夜方白鹿將老鼠藥加到排骨上和肉湯里。9月26日中午孟吳月吃飯時用筷子尾端給兩碗多余的飯夾排骨,老鼠藥進入了碗里,沾上了筷子的尾端,晚上,孟吳月去吃另外兩碗飯的時候,吃到了老鼠藥,洗完碗筷后在床上發呆,許久未就醫,被毒死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9 18:32:22
第一起案件方青涯墜樓案可以說是個意外。
方青涯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關心方白鹿,經常在學校偷偷給方白鹿塞零食,幫方白鹿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說明其實方青涯很關心方白鹿。但是從方青涯害崔媚流產的事來看,他只是因為被崔媚訓斥了不僅推了崔媚還鎖上了門,結合方家重男輕女的家庭環境,可見方青涯有任性霸道,不受教導一面。
崔媚聽到的“放開我”,完整的版本應該就是鄰居聽到的“放開我,你撐不住了”,結合方青涯右手四指的扒墻痕跡和左手手腕的環狀淤青,方青涯掛在露臺邊緣的時候有人拉住了他的左手手腕試圖把他拉上去,但是卻力量不夠無法把他拉上去,可見拉住他的是一個孩子而且是和方青涯很親密方青涯很關心的人。鄰居之前聽到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推斷方青涯墜樓時和他一起在露臺上的人是和他一起大鬧的鄧青云,方白鹿應該也在,而方白鹿應該就是拉住了方青涯左手的人。所以方白鹿和鄧青云說的他們兩個沒有返回露臺是在說謊。結合第二天一早鄧青云去找校長澄清了佘耀被指控的誤會,方白鹿應該是和鄧青云做了交易。方青涯前胸的傷痕應該來自于崔媚的竹制撐衣桿。崔媚發現方青涯掛在露臺邊緣時正在晾衣服,所以試圖用晾衣桿盡量撐起方青涯并趕快喊佘耀過來。方青涯手心的傷口和木制倒刺應該是和鄧青云打鬧時造成的,因為手心受傷,所以方青涯沒扒多長時間就從露臺掉了下去。
方青涯和鄧青云在露臺上打鬧,方白鹿無法阻止方青涯就從背后抓著護欄觀戰。佘耀發現后錄了視頻,方白鹿怕因此被責備所以憤怒驚恐地去搶手機,然后佘耀把他們趕出了天臺并鎖上了門。但方青涯并沒有聽從佘耀的勸說,在佘耀已經提醒過危險的情況下依然闖過透氣窗返回了露臺打鬧。方青涯或鄧青云提出在原來的地方也就是露臺繼續。結果方青涯在和鄧青云打鬧的時候從露臺失足摔了下去,方白鹿盡管抓住了方青涯的左手手腕,但沒能把他拉回來。崔媚聽到聲音用撐衣桿試圖盡量撐住方青涯并趕緊叫佘耀來幫忙,但佘耀慢了一步,方青涯的手心有傷撐不住了,最終掉了下去。方白鹿幫鄧青云隱瞞了他和方青涯打鬧造成方青涯墜樓,鄧青云作為交換去找校長澄清方白鹿和佘耀的誤會。

第二起案件方明山死亡案兇手是方白鹿。
9月18日方白鹿在倉庫抱住了佘耀,悶悶地發出哭聲,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實際上是因為方白鹿喜歡佘耀,想要從佘耀這里獲得理解和安慰。被誤會后校醫詢問時方白鹿的回答和細節描述以及校醫的粗略檢查結果都表明方白鹿確實被強奸了,但是在整個詢問過程中只是說以前,并沒有明確提及強奸犯是誰。實際上可能是方明山,他進方白鹿房間后有反手鎖上門的舉動,而且他認為方白鹿是賠錢東西卻每天輔導她做作業也很不自然。而這應該就是方白鹿殺方明山的動機。但方白鹿卻不能說出方明山,導致佘耀被誤會。所以在方青涯墜樓后,方白鹿和鄧青云達成交易,讓鄧青云去為佘耀澄清,就像她之前說的“能幫到老師的地方我都可以來幫忙”。
9月19日晚上,方白鹿鬧著讓方明山陪她來找發卡,帶方明山來到了倉庫,方白鹿幫佘耀收體育器材的時候看到了倉庫備用鑰匙放在封住的窗戶的頂處夾縫里,讓方明山取下鑰匙打開門進了倉庫。倉庫沒有照明設備,方明山左手拿著手機照明。在方明山發現木柜子角落的發卡準備去撿時,方白鹿從他身后推了方明山,方明山喝了酒平衡感不好,摔倒了頭磕在了木柜子上。方明山前額有一大塊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狀與木柜子上的撞擊痕跡吻合,木柜撞擊痕跡位置上因此沾上了方明山不知道在哪里蹭到額頭上的青苔。方明山褲子膝蓋和小腿正面有灰,也說明他摔倒了。方白鹿聽佘耀說過木柜子上放有鉛球很容易砸下來傷到人。撞擊造成了木柜子位置的些許偏移,使上面放的鉛球砸了下來,6個鉛球中的3個砸到了方明山的后腦勺正中及偏右位置,方明山暈倒了,方白鹿看到以后以為方明山已經死了,就離開了,這時倉庫門是開著的。
佘耀在補習班教室抄完競賽題走到床邊望向操場,補習班教室的位置和倉庫離得很近,可能看到了這一切,到倉庫去查看情況。而佘耀那天晚上穿的是一件純黑色長袖,在周圍很黑的情況下方白鹿并沒有注意到佘耀就這樣離開了。佘耀到達倉庫的時候看到暈倒了的方明山,他把方明山翻過來查看情況,把指紋蹭到了方明山的皮帶扣上,佘耀發現方明山留了很多血以為方明山死了,慌張的擦拭了皮帶扣,但在皮帶扣下側仍留下了指紋。倉庫里放有裝著扳手螺絲刀的工具箱,佘耀用螺絲刀擰松了門上的門栓,又用螺絲刀從外面一點一點移動插銷桿關上門,在撤銷桿上留下了深淺不一的刮痕。上周倉庫重新加固過,將門內的門栓和門外的門環換新并用螺絲釘重新加固,但撞門以后門上的門栓擋板卻飛了出去,可見門上的擋板被人為松動過,為了方便從外面關上插銷。倉庫的門縫不足1厘米,但足夠用螺絲刀一點一點撥動插銷,鎖上門。然后佘耀就離開了,也因為佘耀穿了黑色長袖,門衛大爺并沒有看到有血跡。
佘耀翻動方明山之后方明山逐漸醒了過來,他意識到是方白鹿想殺了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傷勢已經活不長了,最終還是想要維護方白鹿,就自己左手拿手機照明,右手把插銷的桿掛到鎖片上并掛上掛鎖,然后倒在木柜子前面,最終因失血過多死去了。

第三起案件孟吳月被毒殺案的兇手是方白鹿。首先沒有外人闖入的痕跡。其次,方青涯和方明山死后,孟吳月的生活習慣是每天中午盛三碗飯,自己吃一碗,夾排骨到另外兩個碗中,6點半吃完飯的時候再把另外兩個碗里的吃掉。方白鹿在前一天晚上回家趁孟吳月睡著在廚房找吃的的時候,把廚房用來藥老鼠的老鼠藥涂在孟吳月筷子的尾端。方家的筷子尾端都刻著名字,方白鹿之前都幫著收拾碗筷,知道碗筷和老鼠藥放的位置。而孟吳月平時有把筷子倒過來用尾端當公筷的習慣。她中午給另兩個碗里夾排骨的時候毒就沾到了排骨上到了碗里。晚上6點半孟吳月吃掉另兩個碗里的飯的時候也就把毒吃了下去。吃下去以后毒沒有立刻起效。孟吳月吃完飯洗了碗照例躺在床上發呆,最終8點左右毒發身亡。因為孟吳月洗了碗,所以在筷子尾端只檢測到微量老鼠藥。動機應該是因為孟吳月一直重男輕女,在方青涯和方明山死后甚至把方白鹿的碗筷扔掉了,方白鹿認為如果孟吳月死了,就可以被其他人收養,甚至可能會是佘耀,不用再食不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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