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為原文引用,黑色為論述,紅色為重要結論,括號內為補充解釋。 先寫結論:方青涯是和鄧青云的打鬧中意外墜樓。 方明山是喝酒后不慎被柜子上的鉛球意外砸死。 孟吳月為方白鹿毒殺。
[align=left]一、方青涯案與性侵事件 1、墜樓 出事露臺就在他家的左上方約2米的地方,并且和他通話的譚英洲也隱約聽到了崔媚的聲音,可以證明當時夫妻二人確實都在家里。 證明持有頂樓門鑰匙的佘家兩口,確實在家,沒有上天臺作案。 鄰居張大嬸當時在臥室看書,在天臺小孩子離開之后,他隱約聽到有小男孩的聲音說“公平起見,還在原來的地方繼續” 張大嬸作為與本案無關聯人員,其證詞視為真實可信,即 此時方青涯并非一個人在露臺,并且這個人(或多個)在之前和方青涯在露臺進行某件事(打鬧)。 藍衣小男孩和白衣小男孩似乎在打鬧,幾次都堪堪摔到露臺邊緣,大一點的黃衣小女孩雙手從背后抓著護欄觀戰。 他正想要過去阻止,卻發現露臺上的3人正是方家姐弟和鄧青云。 根據上述原文,結合上個推斷結論,在方青涯墜樓時,鄧青云必然在場,方白鹿可能在場。 ①后來又聽到有人喊“放開我,你撐不住了”,心里覺得古怪,于是穿上拖鞋去陽臺看看情況。但是當她到陽臺,只看見已經墜樓的方青涯。 ②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著了一些灰塵,左手手腕上有環狀淤青。 從上列兩處推斷,方青涯墜樓時,有人拉住了他,并且方青涯自己也很關心這個人。 方白鹿朝著弟弟咧嘴一笑,她知道這是弟弟特殊的關心方式,弟弟知道她一直吃不好也吃不飽,除了這種“嫌棄式”推讓,還經常在學校偷偷給她塞自己的零食,幫她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 方家姐弟感情很好,推斷方青涯墜樓時拉住他的是方白鹿。 而方白鹿和鄧青云一致說他們當天在被佘耀趕出天臺之后就在樓道里玩了一會,方青涯提議再去天臺,但是他倆不同意就沒跟著去,而是繼續再樓道里玩。 上述已有結論方青涯墜樓的時段,鄧青云和方白鹿都在場,而題目原文方白鹿和鄧青云一致說他們沒再去過天臺。系二人說謊,故推斷方青涯墜樓原因和二人相關。 ①除了這種“嫌棄式”推讓,還經常在學校偷偷給她塞自己的零食,幫她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 ②班主任本意是把這愛打架的差生調到好學生旁邊希望來個“一幫一互助”小組,結果倒成了他每次抄作業的便利。 方青涯曾幫方白鹿教訓欺負她的男孩子,而鄧青云作為方白鹿的同桌,又喜歡打架。推斷鄧青云欺負方白鹿,方青涯知道后和鄧青云在露臺來一場“男人間的決斗”(打架),在打鬧的過程中墜樓。 ①這個露臺是建筑用于裝飾性的部分,是個向外延伸1m寬2m的平臺,厚度大概是40cm,沒有任何的防護措施,位于佘耀家陽臺窗戶頂部左側半米再往上一米的地方。 ②還拿著新買的竹制撐衣桿的妻子站在一旁驚恐地看著他,許久,終于顫顫巍巍說出一句話——“那好像是方家兒子。” 方青涯未墜下樓時,崔媚就在陽臺,根據上文數據來看,陽臺距離露臺1.3米左右,撐衣桿長度至少為1.5米。 兩手的手心都出現了幾個小傷口,里面還扎著幾根木質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間靠近喉嚨的位置發現了四道一模一樣傷痕,左邊兩個右邊兩個,左右之間相距5cm。每個傷痕長約0.5cm,寬約0.2cm,傷痕不深僅僅造成皮膚表面一些損傷,但是目前還沒有找到造成對應傷口的器械。 根據描述,方青涯身上的傷符合撐衣桿頂端特征,方青涯手心的木質倒刺也符合撐衣桿竹制的特征,而崔媚所在的陽臺距離露臺小于撐衣桿的長度。故推斷方青涯身上四道一模一樣的傷痕是由崔媚手中的撐衣桿造成的。 “老公你快點過來啊!” 他以為又是陽臺上出了蟑螂,于是慢慢提褲子站起來,但是他剛拉開門就聽到一道沉悶重物砸地的聲音。 如果崔媚是要用撐衣桿把方青涯捅下去,是不會叫佘耀過去的,就算是要叫人,也是在人掉下去以后再叫。崔媚這么急切的叫佘耀,推測是發現方青涯掛在露臺上后,想要救人。 ①而在方青涯墜樓的露臺東邊邊緣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墻痕跡和指紋。 ②他急忙走過去望窗外看,窗戶正下方有個人形。 從指紋看,方青涯是在露臺掉下去的,本該在露臺正下方,但最終掉落到了佘耀陽臺正下方,一定是有個力把他拉扯了過來。推測是他曾經抓住了崔媚遞過來想救他的撐衣桿。
引用前面結論:方青涯即將墜樓時,方白鹿、鄧青云在露臺,若是崔媚利用撐衣桿使方青涯徹底墜下,便會被方白鹿與鄧青云看見,一個正常人是不會在明知有目擊者的情況下作案的,再次驗證此時崔媚是想救人。 由此推斷:方青涯身上的四道傷痕是在崔媚看到方青涯墜樓的瞬間,下意識的想用撐衣桿做點什么,不小心造成了方青涯身上的四道傷痕。但是顯然,一根撐衣桿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方青涯還是掉下去了。
2、性侵 于是校醫決定誘導性地問她是不是以前被欺負過?不想回答可以點頭或者搖頭。 她點點頭。 ...(省略部分)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經過方白鹿同意后,校醫當場粗略的檢查發現,方白鹿的下體確實有撕裂的痕跡。 下體被撕裂,說明方白鹿確實被性侵過。而在這里校醫沒有帶上做出行為的人,所以這時候方白鹿說的性侵她的人未必是佘耀,也有可能是她爸爸方明山。(其他出現的男性角色年紀太小或與方白鹿沒有直接關聯,不予以考慮。)只是方白鹿也不知道,她似是而非的說法,讓佘耀陷入了懷疑中。 那不只是門口小賣部5毛錢一根的普通果味棒棒糖,因為是教數學的佘耀老師送她的,獎勵她這次數學又是全班第一。她也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喜歡那個平時幽默卻嚴厲的數學老師,尤其是他眼中偶爾閃過的一絲溫柔。 從這里可以看出方白鹿對于佘耀是喜歡的,對于用性侵欺負她的人,方白鹿是肯定喜歡不起來的,所以推斷性侵方白鹿的人是方明山。 此時方明山推門進來反手鎖上門,看見女兒對著一根棒棒糖想入非非,徑直走上前去一把奪走。 “還會偷錢買糖吃了?真是個賠錢東西。” 他粗魯地撕開糖紙,一記響亮的巴掌落到了方白鹿的臉上。 “這是...獎勵,我考第一的獎勵。” “行了別磨蹭,做今天的作業吧。” 如果真的是做作業,何必反鎖門,推測此時方明山是準備性侵方白鹿,而他把這種性侵稱之為“作業”,再次驗證性侵方白鹿的人是方明山。 于是幾個人的第一步就是問方白鹿發生了什么,一開始她就只是哭著搖頭否認中午的一切事情。 驗證性侵方白鹿的不是佘耀。 “你們不要在這里玩,很危險,摔下去會沒命的,我現在就去告訴你們家長。” 聽到要告家長,那個鄧青云有點怕了,準備翻欄桿過來。而方白鹿動作更快,她飛快跑過來,想要搶走手機。 方白鹿只是單純的害怕父母的打罵,更害怕父親特殊的“懲罰”。 加上鄧青云在門外聽到斷斷續續譬如:“欺負你”,“不舒服”,“太大了”,“快點”之類的虎狼之詞。 鄧青云的這段證詞,對照原文佘耀和方白鹿的對話(這里就不復制原文了),確實可以在二人的對話里找到這些關鍵詞,從這里推斷,鄧青云此時是沒有說謊的。 佘耀想了一下,覺得事情差不多結束了,今天早上鄧青云主動找校長說,當時他聽到的是佘老師在鼓勵方白鹿堅持數學競賽,他因為當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滿,就說了謊。當他看到說謊的后果這么嚴重,就決心來說出真相。 鄧青云原本沒有說謊,卻改口說自己說謊了,推斷是被人威脅。結合前面已有結論“方青涯是在和鄧青云打鬧的過程中墜樓的。”;而鄧青云改口時間是在方青涯摔死之后,推斷是方白鹿是以這件事威脅鄧青云改口,還佘耀清白。
案件還原: 再次被方明山性侵的方白鹿,覺得委屈的方白鹿第二天在倉庫和關心自己的佘老師獨處時,忍不住抱住佘耀痛哭起來。佘耀安慰她的話被前來還籃球的鄧青云模模糊糊的聽去。隨后便是鄧青云的大喊引來了師生,在校醫的單獨問詢中,方白鹿只敢說被“欺負”,而不敢說是被她父親方明山“欺負”,大家誤以為是佘耀“欺負”了她。 之后,鄧青云也許是借此事羞辱方白鹿時,被方青涯撞見,很關心姐姐的方青涯就和鄧青云相約在沒大人的露臺打一架。第一次被看見的佘耀阻止,當佘耀說要告訴家長時,方白鹿害怕讓父母知道方青涯為她打架,就去搶奪手機,未果。 在佘耀回家之后,鄧青云與方青涯約定在原來的地方再繼續一決勝負,于是三人又回到了露臺,方青涯不小心落下了露臺,方白鹿趕緊抓住了他,但是還是稚子的她力量是不夠拉住方青涯多久的,方青涯見姐姐也堅持不住了,害怕連累姐姐也掉下來,就讓姐姐放手。這時在陽臺晾衣服的崔媚聽見動靜,發現方青涯快要掉下去了,趕緊叫佘耀出來幫忙,方白鹿卻在此時抓不住方青涯了,慌忙之中,想用手里的撐衣桿做點什么,卻不慎把方青涯戳傷了,在方青涯身上留下了四道傷痕,而方青涯也因為下降的力量太大,沒有抓住撐衣桿,在手上留下了倒刺,最終掉到了佘耀陽臺的正下方。 隨后,方白鹿害怕被父母知道弟弟的死和自己有關閉口不言,而作為方青涯墜樓的直接造就者鄧青云更是害怕,更不會自己說出去(之后還被方白鹿利用這件事威脅鄧青云在佘耀一事上改口);崔媚雖然是救人,但因為方青涯導致她的流產,撐衣桿也造成了方青涯身上的傷痕,害怕別人懷疑是自己為了報復把方青涯捅下去的,也不會對人說這件事。就這樣,方青涯意外墜樓雖然有三人目擊,卻都因為自己的原因不敢說出實情。 二、方明山案 1、方明山之死 在死者后腦勺有三處撞擊傷,在后腦正中及偏右位置,三個受傷部位相距不超過5厘米,與鉛球所造成的傷口吻合。 方明山后腦勺三個受傷部位相距不超過5cm,而5kg重的鉛球直徑至少在9cm以上,故排除方明山后傾倒時腦袋砸到鉛球致死。 ①他前額有一大塊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狀與木柜子上的撞擊痕跡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擊痕跡位置上都發現了些許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發現有青苔。 ②而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離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個明顯的撞擊痕跡,從木柜下方的灰塵分布來看,它的位置也較原來有些許偏移。 推測是方明山前額撞擊柜子,使柜子位置偏移。 我還要收拾木柜,那群懶蛋又把鉛球放在柜子上了,一會兒砸到人就... 此時柜子上放著鉛球,且可能會掉下來砸到人,佘耀還沒來得及收拾就被鄧青云一聲大喊打斷了。故推測方明山來到倉庫時,鉛球還在柜子上。 結合前面已有結論“方明山前額撞擊柜子,使柜子位置偏移”,推斷,方明山是由于前額撞擊柜子,使柜子位置偏移,從而讓柜子上面的鉛球掉下來,后腦勺連續被砸三下致死。 悄悄把備用鑰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戶的頂處夾縫里,這也是體育老師和音樂老師們都私下知曉的。當然,偶爾來幫忙的佘老師也知道。 有備用鑰匙的事,只有學校部分老師和方白鹿知道,故方明山不會知道,也就不會主動讓方白鹿帶他來倉庫。所以方白鹿和方明山來學校倉庫是方白鹿主導的,至少方白鹿主動告知了方明山備用鑰匙這事兒。 ①方明山兩手位于頭前方的地面上,左手還握著他的華為智能手機但已經沒電。 ②在木柜子附近的角落里正是方白鹿的發卡。 倉庫沒有燈,如果要在倉庫活動,乃至尋找東西都必須有光亮,推測方明山手機沒電是因為手機的手電筒功能一直開著。而方明山兩手的位置,確實和找東西的姿勢相符,故推斷當時方明山確實在找發卡。 在掛鎖和插銷的桿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紋以及其他一些老師 只找東西的話,沒必要插上插銷,說明方明山除了找發卡,還有別的心思。 ①桌子上還擺著吃完的晚飯和方明山喝剩下的半瓶白酒。 ②李大爺從他身上聞到了一股子酒味。 ③一股子酒味兒直沖面門,他們急忙上前去查看人的情況。 前面已有結論,方明山是因為前額碰到柜子,導致柜子上的鉛球砸下來致死,而他為什么前額會碰到柜子,推測是因為醉意,找東西的時候手一時沒撐住。如果是旁人推的,當晚出入學校,能有機會作案的只有方白鹿和佘耀。若是方白鹿故意推的,她不知道柜子上的鉛球會掉下來砸死方明山,推一下只會方明山沒死,只會招來毒打;而佘耀則完全沒有動機,害他妻子流產的方青涯已經死了。 所以,導致方明山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方明山醉酒后的意外。
2、密室 既然方明山是意外死亡,那么密室又是誰制造的,目的又是什么。 ①金屬皮帶扣大部分區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在皮帶扣下側意外發現半枚沒被擦掉的屬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紋。 ②他拿出隨身攜帶的紙巾幫小女孩擦了一下臉頰上的臟東西。 在原文中,方明山和佘耀沒有過肢體接觸,方明山的皮帶上是不該有佘耀的指紋的,而佘耀隨身帶紙巾也符合皮帶被擦拭過的特征。故推斷佘耀觸碰過方明山的尸體,還擦掉了尸體皮帶上的指紋。 這一看就出事了,他看見木柜子下方地面上趴著一個人,身體下流了好多血,旁邊還散落著6個鉛球。 尸體下有很多血,如果尸體被移動過,一定會有痕跡。故推斷尸體沒有被移動過。 那么可以推測佘耀只動過方明山的皮帶或者是褲子。 結合前面方明山性侵方白鹿的結論,推測方明山在倉庫又一次性侵了方白鹿,在褲子還沒整理好的時候意外死亡。 抄完競賽題,他走到窗邊望著操場,感覺自己又是當初那個人見人愛的佘老師了。 從地形圖看,倉庫就是佘耀所在補課室旁邊的操場,而佘耀抄完試卷后就望著操場方向,推斷佘耀有看到過方明山和方白鹿走進倉庫。 綜上所述,推測佘耀看到方白鹿走了之后,沒看到方明山出來(或者直接跟了過去),于是去倉庫瞧瞧,發現了死亡的方明山,以為是方白鹿殺的人,想幫她掩蓋,就制造了密室。 3、密室手法 上文已論證密室的制造者為佘耀。 發現在門旁邊的那個通風口上面發現近期的新指紋僅屬于譚英洲和趙佳仁兩人,灰塵痕跡也符合兩人扒通風口時候的動作。另一個通風口常年不用,落了很多灰。 說明沒人從通風口進出過,排除佘耀利用通風口出去。 現場的情況和趙老師在破門前拍攝的基本一致,當時在門口圍觀的學生和老師也作證說沒有看到兩位老師之外的人進出倉庫。 排除佘耀藏在倉庫里,在譚英洲和趙佳仁兩人撞開門后出去。 用于封住窗戶的木條上也落了不少灰塵,木條釘得很牢固,完全無法拆下。 排除佘耀從窗戶出去,再訂上窗戶的木條。 那么就只剩下一種可能:佘耀是從門出去的。
①墻上的門栓擋板有輕微的變形,門上的門栓擋板則是直接飛了出去,上面的金屬門栓的插銷已經有輕微彎曲,鎖片則是完好的被沒上鎖的掛鎖卡在插銷上。 ②甚至還有平時修理工用的裝有扳手螺絲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這里 兩邊的門栓應受相同的力,門上的門栓結構上應該更穩固,結果卻是門上的門栓擋板連著鎖片飛了出去,推測佘耀把鎖片上的螺絲和擋板上的部分螺絲卸下來了(螺絲脫離門,還掛在門栓上的狀態)。卸掉擋板上的部分螺絲是為了確保是門這邊的擋板飛出去,不然如果是墻上的擋板飛出去就直接暴露了。
門栓確實是撞門之后飛出去的,但是插銷底部的機油不但有被剮蹭的痕跡,而且從插銷的桿到近門方向還有一些垂直于插銷間隔3毫米左右深淺不一的劃痕。 在鎖片上的螺絲卸下的情況下,插銷是可以左右活動的,佘耀只要出去之后,利用小刀卡片之類的東西慢慢將插銷一點點移進墻上門栓擋板上的孔里就可以了,在過程中會造成題目描述以及題目配圖上的痕跡。 佘耀正在辦公室里用小刀削著鉛筆 再次驗證了是佘耀制造了密室。 ①9點40的時候他看見方白鹿單獨離開 ②快10點的時候方白鹿到家 學校到方家需要20分鐘,佘耀家和方家住同一棟樓,故,佘耀從學校到家也需要20分鐘。[/align]佘耀則是10點20到家 結合前面已有結論推斷佘耀10點從學校出來。 最終因為失血過多在9月19日21點到22點間去世。 方明山死時是晚上10點之前,佘耀晚上10點才從學校回來,有充分的密室制造時間。
案件還原: [align=left]方白鹿告訴方明山,自己的發卡可能丟在倉庫里了,想讓方明山和她一起去倉庫尋找,方明山本不想答應,但轉念想到了昨天聽到的方白鹿和老師的那個傳言,就有些不好的想法冒出,于是就答應和方白鹿去看看。 和門衛打完招呼,從方白鹿那里知道了倉庫的鑰匙,打開倉庫門,把鑰匙順手放口袋里,等方白鹿進去以后,關上了倉庫門,而此時佘耀卻在看著兩人進入倉庫,也隨后跟去了倉庫。 方明山插上了插銷,又一次在倉庫里性侵了方白鹿,完事以后,他還是開始幫方白鹿找了找發卡,沒想到手機手電筒隨便一晃,還真找到了,匍下身去撿,沒想到一不留神,手沒撐住,前額撞到了柜子上,他連忙用手撫摸了下額頭,卻不想危險才剛剛來臨,因為他的撞擊,柜子上的鉛球開始一個個滾下來,砸到了他的后腦勺,失去了意識。 方白鹿剛被性侵,情緒還沒穩定,看到這一幕,連忙跑了出去。 而剛剛到來的佘耀進門就看到方明山的“尸體”,以及方明山還沒系上的皮帶。 聯想到校醫對方白鹿的檢查,知道了性侵方白鹿的就是方明山。 他以為是方白鹿殺了方明山,想幫她掩蓋罪行,假裝方明山是意外身亡,于是系上了方明山的皮帶,不會讓人聯想到方白鹿。又用白紙擦掉自己留在皮帶上的指紋,卻沒擦干凈。 隨后利用倉庫里的工具箱。卸下鎖片的螺絲,找出小刀,開始制造密室,做完這一切后回家,等待方明山的尸體被發現。 三、孟吳月案 話音未落孟吳月習慣性將筷子倒過來,用紅色的尾端當公筷把10歲方白鹿碗里的紅燒排骨挑進了6歲方青涯的碗里 孟吳月會用尾端筷子夾菜的事只有方家人知道,而方家人除了孟吳月,就只剩下方白鹿了。 ①按照筷子尾端上刻著的名字整齊地擺放在櫥柜中。 ②死因是老鼠藥中毒且未及時送醫,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檢測到了微量的老鼠藥成分。 方家人的筷子都有各自的名字,確保孟吳月一定會用到有毒的筷子,如果是方白鹿外的其他人下毒,也只會下在筷子前端,而不是尾端。而一般想要自殺的人,會把藥下在飯菜里,故排除孟吳月自殺。所以從這里可以推斷下毒的是方白鹿。 ①一會兒這湯汁就要被廢物利用——混著老鼠藥送給廚房里偷吃的老鼠上西天了。 ②這藥就是她家廚房用來藥老鼠的。 老鼠藥是方家就有的,并且方白鹿知道有,再次驗證了方白鹿是殺害孟吳月的兇手。 方明山還在的時候,還能在方明山喝醉偶爾善心大發的時候被施舍一點下酒菜,現在她只能等孟吳月上床睡覺的時候悄悄吃電飯鍋里的鍋巴,吃榨菜喝兩口肉湯,再留一點鍋巴白天吃。 孟吳月在兒子和丈夫死后,不讓方白鹿吃飯,而只要孟吳月活著,自己就不能被其他人領養。方白鹿有充分的殺人動機。 [/alig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