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夢的解釋引用 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
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
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夏家昊每天晚上都回憶起19年前的事。他躺在木質嬰兒搖籃床上,周圍是動物玩偶,頭頂上是星星和月亮的裝飾品(如吊飾風鈴、流蘇等)。突然,嬰兒床搖晃,夏家昊從床上被抱起來,又放在地面上。一會兒,他的右邊著火了,火焰距離他越來越近。夏家昊又被抱起來距離火焰越來越遠,他被抱離開房間進入黑夜之中。引用 他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每當夢到此處他就會從夢中驚醒,背部因為出汗而濕透。
我也在那場火災之中,可能是上天眷顧吧,我沒有被燒死。但是右半邊身體大部分都被燒傷,嗓子因為吸入了濃煙而變成這樣。
秦天回憶起19年前的事情。他被抱著在夜色中穿梭然后進入屋子,被放在了頭頂是星星和月亮裝飾品的嬰兒床上。慢慢地,秦天的周圍著火了,他還聽到了夏家昊的哭聲。火焰距離秦天越來越近,秦天卻一直沒動燒傷了右半邊的身體和臉,嗓子也啞了。
掉包與19年前的火災引用 火災的起火點就在你家的臥室內,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
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前面對噩夢的分析,說明了1998年4月6日凌晨大火中,夏家昊被兇手從秦家帶走,秦天被兇手從外面帶來替換了夏家昊。由于尸體難以辨認,用秦天的DNA確定死者身份。秦鵬是秦天父親,被燒死的女性是秦天的母親。
引用 夏家昊滿口答應下來,隨后就摟著秦天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而兩人的穿著和半個頭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免讓路過的人們多看幾眼。
房間內一名身高約一米七的男子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
秦天死亡時介紹他身高一米七,夏家昊能摟著秦天,說明夏家昊比秦天高。兩人差半個頭,夏家昊身高在一米八左右。引用 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
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
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
死者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
殺死小柳被拍攝到身高一米七;殺死一米七的秦天時,利器垂直刺入心臟,說明兇手身高和秦天一樣是一米七,兩個案件兇手是同一人,后文分析也就是夏曉鈺。夏曉鈺一米七,顯然不是和秦鵬幽會的嬌小女性,夏曉鈺是秦鵬的妻子余娟。嬌小女性在火災里喪生,19年前不是失蹤而是死了。引用 “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
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
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只可惜他的手機也在火災中被燒毀無法知道短信內容。
秦鵬亂搞男女關系,妻子余娟和嬌小女性同時在1997年5月30日生下男孩。嬌小女性的孩子是秦天,余娟的孩子是夏家昊,這一點從孩子身高能看出。父母高,孩子也高,一米七的余娟孩子夏家昊身高一米八,嬌小女性孩子秦天身高一米七。余娟在1998年4月6日凌晨0點50分時,余娟用秦鵬手機聯系了嬌小女性,讓她帶著秦天過來。使用迷藥或者打暈嬌小女性和秦鵬后,在窗簾處點火燒死兩人。(可以在凌晨0點50分弄暈秦鵬)余娟的計劃是用秦天代替夏家昊,用嬌小女性代替余娟,燒死他們三人,但是秦天只是燒傷沒死。秦天夢境從屋外到屋內是嬌小女性帶到秦家,夏家昊夢境從屋內到屋外是余娟帶著他逃跑。引用 后來他聽人說B市可以賺更多的錢就踏上火車來到了這里,人生地不熟對他來說倒是好事。
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
夏家昊隨母姓,從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母親也從不提起,若是多嘴問了幾句還可能會招來打罵。
為了逃離S市,余娟改名夏曉鈺到了更賺錢的B市,從肥皂廠女工變成了面包廠女工。因為冒名頂替,所以謊稱遭賊丟失證件,直到夏家昊上學利用管理松散獲得了假的身份。余娟因為丈夫秦鵬出軌殺了狗男女,對秦鵬懷恨所以在兒子面前絕口不提。引用 “聽著,我不準你再和那個姓秦的有什么往來!”夏曉鈺進一步指著兒子的鼻子厲聲道。
聽說秦天也有相同夢境、相同生日、來自S市的故事,還姓秦以后,夏曉鈺立刻知道秦天是秦鵬和嬌小女性的孩子,讓夏家昊遠離秦天,同時動了殺害秦天的念頭。
小柳無辜的死引用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過了5分鐘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
“聽說是個勤雜工,和我們年紀差不多。”
小柳符合夏家昊對秦天的描述:和夏家昊年齡相近、勤雜工、戴口罩,因此被余娟誤認是秦天給殺害了。引用 對死者人際關系的排查暫時沒有任何突破,死者來到B市僅兩年,交際范圍幾乎僅限于學校的教職工。如尸體發現者彭衛國所說,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
這里排除其他可能。小柳沒有自殺理由,人機關系良好,不考慮無差別殺人有動機的只有可能是被余娟誤認殺害。引用 湖旁除了樹木就只有一棟每屆校長都說要拆但一直都沒動工的二層小樓,小樓上布滿了爬山虎像是恐怖故事里的鬼屋,平時除了勤雜工為了打掃地面而來這里,其他人是不會來的。
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沒有人出入的痕跡,小樓大門上掛鎖的鑰匙早就不知所蹤,整個掛鎖銹的連找人開鎖都不行只好直接砸了。里面只有厚厚的灰塵和蜘蛛網。
無人湖畔的小樓沒人進入的痕跡,不是犯罪現場。
聽說了秦天還活著,余娟打算殺了他,鎖定了符合特征的小柳。余娟開的面包店在學校附近,學校對外開放經常出入學校也不奇怪,還可以像向學生、老師、勤雜工打聽,孩子也在這里上學,因此知道無名湖能躲開監控拍攝選擇攝像頭少的路線,還可以在沒有攝像頭的地方換掉運動服。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跟隨小柳到無名湖,隨后將其推入湖中淹死。11月13日B市一整天都在下雨減少了證據。如果不是小柳干性溺死,也不會浮上來在2017年11月15日上午9點被發現。但是即使被發現,因為勤雜工很少排班到無名湖,所以發現得也很晚。
秦天之死引用 夏曉鈺回過神來也湊到鍋臺。
媽以后還要送你出國留學的,所以你可不能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會影響你的前途。
要不你把他的聯絡方式給我一個,我看看能不能幫上忙。
余娟聽說秦天的夢境打算殺了他,后來發現殺錯人,愣了神,態度從別跟他混變成介紹認識。余娟要秦天的聯絡方式,可以約出來確定身份殺人。事實上,秦天死前之和夏家昊和余娟聯系,余娟將其約到咖啡店,之后尾隨秦天到旅館殺人。引用 從警局步行約20分鐘,李亙亦和小戴來到了一家名為小昊烘焙的店鋪。
從警局出發,開車約15分鐘便抵達了B市最大的棚戶區。
約會時間就定在晚上7點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我們去星星咖啡廳詢問過店員也查過店內監控,兩人的確在晚上7點左右來到咖啡廳,大概聊了半個小時后一起離開。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夏曉鈺本人則說離開咖啡廳后就開車兜了下風,然后在9點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點下班后才離開。
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而她7點半到9點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是這樣吧?
他捂住鼻子朝屋里走去,這是一個單人房,門上有個貓眼,門鎖則是常見的方形防盜鎖,里外均沒有把手,外側只有一個鑰匙孔。窗戶則是老式的木制窗戶,插銷從里面插上。
警局到面包店步行20分鐘,警局到旅館開車15分鐘,余娟有車,面包店到旅館開車需要約20分鐘。加上處理兇器按照10分鐘計算。7點半,余娟尾隨回旅館的秦天,需要在8:30前完成殺人離開,作案時間充足。案發現場只有門窗出入窗鎖門沒鎖,余娟從大門進入,用(后來丟在面包店后門垃圾桶的)匕首從背部刺殺轉刀造成大出血,無聲迅速死亡,布置現場后,從大門離開。引用 秦天從制服兜里掏出一臺屏幕都裂了一條大縫的智能手機,手機外殼看起來臟兮兮的,運行速度也很慢,操作了一分鐘才打開微信。
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但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房間的鑰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余娟希望偽裝成入室盜竊殺人,所以拿走了手機錢包。但是死者的手機很破舊,真正的圖財害命沒道理拿走。引用 夏家昊捂著自己的左臉,憤而拿起背包疾步摔門而出。
余娟是右撇子。
如何丟棄兇器?引用 因為她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
文中排除了共犯和延時手法,9點后余娟無法丟兇器到垃圾桶,只能是殺人回到面包房9點前扔到桶里。引用 “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余娟提醒垃圾車工人看兩個桶,方便為自己的手法當證人。引用 “是因為垃圾車每天晚上9點左右就會經過我們這里把前一天扔的垃圾都清理掉。但是這把匕首是放在空的垃圾桶里,說明它是在垃圾車清理垃圾桶后再丟進去的,那就是9點以后。”
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
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垃圾車每天9點多一點清空垃圾桶,左右兩個桶都看一遍。陳達浪確認發現兇器這天只有最初位于門右邊的一個桶里有垃圾,但他是在黢黑的小巷子里看到的。小巷子里有兩種燈,日光燈和白熾燈,白熾燈很亮,但是只開日光燈很暗。陳達浪在巷子里檢查時只有日光燈,很暗,加上匕首是墨綠色的和垃圾桶顏色幾乎一樣,陳達浪沒發現最初左邊幾乎是空桶里面有匕首情有可原。倒垃圾把最初右邊滿的垃圾桶倒光,因為在光線充足的地方倒垃圾所以肯定倒光了。然后放進小巷子里時,這個桶放在外側變成了左邊的桶,最初左邊的桶往里推變成了右邊的桶,左右桶交換。因為桶倒光了,李亙亦看向左側的垃圾桶,確實沒有殘余什么物品。余娟只需在9點前把匕首扔到左邊的桶里,保證只打開日光燈,甚至不開燈即可完成手法。引用 “您這讓我們不要把匕首的事說出去,那我們也不想惹事呀。可您拍照這以后要是傳出去,我們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邊這垃圾桶拿走都行。”
余娟不讓拍照是害怕閃光燈會模擬弱光造成照片上看不清匕首,那么手法就暴露了。
至于要冒著被懷疑成兇手的風險,把兇器丟在面包店后門的原因,僅僅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