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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2-18 16:10:21 | 2021-2-19 16:40編輯
第一題答案:
兇手是袁望春。
呂義浩的死亡是意外死亡,是兇手在意料之內的正常死亡,可能治療不積極或者不到位就可以誘發,針孔是去世后袁望春在獨自一人時故意用左手留下的痕跡,(左右手在張月娥處分析)由于呂炳天夫婦二人愛錢,一定會十分注意是否為醫療事故來索取賠償,從而注意到針孔(由于秦霜要價百萬級推測其知曉上月白玲事故賠償120w+)將針孔之事鬧大,迷惑警方;
易暮秋的死是謀殺。
殺人動機:袁望春與易暮秋是秘密情人關系,從其用空的外用避孕藥可知有長期的性伴侶,袁望春出身貧寒(來自甘泉鎮),攀上了院長女兒于是想要結束這段關系,易暮秋在8.9的電話中可能有以懷孕或暴露關系威脅他繼續,于是動了殺機。
手法:由于8.9的電話,兩人可能在晚上約會,(氰化物致死時間短,凌晨1-2點遇害,無打斗痕跡且著睡衣,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大)在兩人晚上一同睡覺中,趁易暮秋熟睡,袁望春摟抱姿勢,用右手持針筒注入毒藥,于是針孔在右肩后方,作案后離開。
*氰化物劇毒難得到,也是兇手為醫務工作的佐證。
張月娥的受襲是為了迷惑警方,因為其受襲地點光明正大,且被逃脫,目的明顯不是真的為了襲擊張月娥,是為了告訴警方兇手為“左撇子”,從而擺脫嫌疑,初始時寫袁望春醒后揉右眼,一般人剛睡醒應常用慣用手,推測其為右撇子;況且針孔一事為案件內情,除了呂炳天夫婦以及醫院中的人無其他人知曉,一定是兇手所為,迷惑警方。
其他:1.袁望春在得知易暮秋死訊時態度并非十分悲傷,不符合及其熟稔的大學同學去世的態度。
2.在呂炳天夫婦鬧事時,易暮秋幫袁望春說話,說明兩人關系及其熟稔,可能有情人關系。
3.夏志雖為左撇子,但缺少殺人動機及作案條件。
4.能得知張月娥離開醫院時間的一定是醫院中的人。
5.之所以選了張月娥是因為她發現了呂義浩死亡有些早,如果未死亡則計劃失敗,有泄憤的意義,當然也有好掌握進出時間、與呂義浩等有關,可以迷惑警方。
6.可以查證袁望春在8.9晚的外出記錄以及是否從醫院提取過氰化物查證兇手。
第二題答案:
郭方和林菀:陳爍東和郭方一同做過高利貸生意,受郭方脅迫起了殺人的心思,在林菀走后去找郭方,身形較小符合手型較小,又身為男人可以制服被鎮靜過的郭方,殺人之后僅將門掩住,在九點左右林菀出門后將門關上;林菀則是為了營造殺人后畏罪自殺,制造現場痕跡(林菀的鞋子、打砸的痕跡);
陳希和燒焦女尸:陳希皮膚白皙瓜子臉,應該是感染后變性的小混混,夏雨詩和陳希去過老頭的地下室,地下室有長發與短發,老頭是強奸男童罪,則地下室的兩名男性精液應當一位是老頭,另一位是身材瘦弱的被囚禁男性,夏雨詩使這位被囚者感染病毒后使其變性,殺害陳希后燒焦被囚者,制造自己已經死亡的假象。
無名年輕女尸:由于夏雨詩的回憶,小混混在強奸她前已經感染病毒,所以夏雨詩攜帶病毒,夏登琦應也攜帶病毒,且后期變性,正是接到中發現的無名年輕女尸,夏雨詩則是為了復仇找上陳希等人。
海面漂浮的男尸應當是陳爍東,夏雨詩變性為男人后下的手。
最后回到下家的夏登琦應當就是變性后的夏雨詩。
至于孔異業、林菀、郭方,應當可能都是以夏雨詩為起點的傳染鏈。
第三題:
王桂芳:兇手是林芝,殺人動機顯而易見,重男輕女常年且要求交出房子,仇恨累積。
在林曉博照看走后林芝就動手殺死了王桂芳,并用藏匿至廚房冰箱中,在22:03外出時,走石拱門小路探查了一次,并拿走一個氫氣球,在22:12時動手將王桂芳裝在氣球中藏至宸少家的木板后,也就是宸少在洗澡時聽到的碰撞聲,在晚上大家都睡下后,她則帶著王桂芳前去天鏡湖拋尸。
胡海燕:兇手也是林芝,是當天的的爭吵刺激了林芝,使林芝動了殺心。
林芝把自己所在房內后,在晚上11-12點,把食用油倒在家中,用3大袋水泥做梯子,爬出了家,去殺死了胡海燕,然后在凌晨1:30左右燒了自己的家,不希望自己的家在死后仍舊被別人占用。
林芝失蹤應當是燒房子后躲避人潮,自己去天鏡湖自殺了,她說過活下去的動機就是離開這里,死亡也是另一種意義的離開吧。
第四題;
疑點:張三冬如果真是夏志所為,在準備了遺書之后殺人,沒必要清除水果刀上的指紋,水果刀上無指紋,就證明并非夏志動手。
且夏志在服用安眠藥后上吊也有疑點,要么服用大量安眠藥致死,要么上吊自殺,服用正常量的安眠藥后上吊自殺非常奇怪;自殺帶手機和出租屋鑰匙也比較異常;由第一題可知夏志是左撇子,遺書放在右側口袋也是異常的。
兇手是黃楊倫。
張三冬:就是夜里拿水果刀直接刺死,抹除指紋。
夏志:在夏志安眠藥喝過熟睡后,先行在房間內勒死夏志,外面下雨前,他先將繩子、凳子放置好,外面一下雨,則帶著傘、自己的鞋、裝水的容器、衛生紙抱著夏志走到位置,把夏志放在椅子上或拿傘兜水澆濕啦什么的把夏志淋濕后,將夏志按著原來勒死的痕跡偽裝成自殺現場,自己沿著樹下尚未濕潤的干地走到最東,走一步就用水將自己的鞋印稀釋再主動用泥來回抹動,加上暴雨下了3個小時,后期鞋印完全消失不見了。然后這個時候回到大門,用雨沖干凈鞋上的泥,用衛生紙擦干,將傘收回,回到自己的房間內。
蔡森:在一個小時中,他約蔡森在娛樂室見面,隨即打暈蔡森,將蔡森用一種不太穩固的結構固定在橋欄上,然后跑回別墅,等蔡森轉醒一活動或者隨著時間、下雨消耗機關,蔡森就掉入小河中。在蔡森掉入河中前黃楊倫出過門且身上濕過就是證明。
殺人動機:在第一題中,張教授手下有一個學生自殺,姓黃,猜測應該是黃楊倫的關系很好的親屬,蔡森又說張教授有對女生動手動腳的習慣,夏志和蔡森可能都是幫兇所以黃楊倫選擇了殺人復仇。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8 16:59:12 | 2021-2-21 06:39編輯
第一題  醫數
這個案子的突破口要從死者易暮秋的垃圾桶中發現的避孕藥盒子說起。這個避孕藥盒子,說明易是確實存在一個未知的關系親密的男朋友;易的死亡明顯不是自殺和意外;而死者死前穿著睡衣,死亡時間又在深夜,周圍鄰居沒有聽見明顯異常的響動,說明很可能是熟人作案;這位男朋友就有了很大的作案嫌疑。這位男朋友是誰呢?從死者身邊簡單的人際關系來看,就只有跟死者關系最近的袁望春袁醫生了。作案動機也很明顯:袁醫生攀上了院長的女兒,為了自己的事業和前途,顯然跟死者分手是最好的選擇,但是死者不同意分手,還想要鬧大,于是袁醫生就起了殺心。
袁醫生在周六晚上來到死者家中,由于當面拿出針狀物會引起警惕和懷疑,袁醫生借著擁抱的機會,用染有氰化物的針扎了死者,并導致死者當即死亡。從袁醫生手表戴在右手可以推測其實際上是個左撇子,因此死者中針處是右肩部分,也是擁抱時最方便扎的地方。
死者死亡后,兇手將死者放在床上,使用平時配好的備用鑰匙鎖好死者家的門離開,偽密室就形成了。
但是,兇手如果使用醫療用的針筒的話,太顯眼,太不方便了。死者很容易發覺注意到,因此兇手可能使用的是豪豬刺之類的,中空又短小的針狀物,這就引出了呂義浩的針孔事件:
兇手為了行兇時的方便,需要試驗一下作案的時候扎針用多大力氣,捏在哪里,防止被刺傷。因此當他遇到呂義浩發病的時候,正是天賜良機,將病人轉移到單獨的病房搶救,趁機試驗了一下兇器,在呂義浩右肩胛骨位置扎了一下,這也是左撇子方便的位置,從側面證明是個左撇子所為。由于是試驗性質,因此兇器上并未沾染任何藥物,這也是為什么最后調查結果沒查出什么來。只不過兇手沒想到呂義浩最后還是死了,還遇到了家屬是醫鬧,把這件事搞大了。
最后,當袁醫生發現警察已經有點懷疑調查他之后,他明白自己需要做點什么轉移警察的視線了,于是就有了張月娥被襲擊事件,襲擊張月娥的那么巧也是個左撇子,由于這個事件主要目的是為了轉移警察視線,兇手精心選擇了被害者,那就是醫院神經內科的病人家屬,讓警察以為這三起事件都是針對神經內科的無差別殺人。使用針筒也是為了掩蓋真正使用的兇器。
綜上所述,袁望春醫生就是本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第二題

夏雨詩年幼時跟哥哥夏登琦相戀,然而有一天不幸被一個小混混強奸,患上了猴王病毒,哥哥為了向小混混復仇,主動染上病毒并服用頭孢變性,找到了混混孫梓閻,打暈他后給他服用頭孢變性,然后殺死了她,并將她毀容。然后哥哥不知所蹤。

2042年4月2日,夏雨詩等六人抵達了海島,遇到奇怪的老大爺,恰巧夏登琦這時就被關在老大爺的地窖之中,他聽到了妹妹的聲音,于是開始想辦法掙扎逃脫。想要見到妹妹。

當晚5:20,林苑帶著放了安眠藥的水進了郭方的房間,被威脅后與他發生關系,感染了病毒,5:30離開郭方房間。5:45孔異業來找郭方還利息,發現郭方已經被安眠藥迷暈,(由于第二天早上8:00,發現郭方尸體時他已經死亡了12小時,故可以推斷郭方的死亡時間就在6:00前后,而當時只有孔異業在郭方房間)于是孔異業掐死了郭方,并在6:32時用郭方的手機短信約林苑9:00來房間面談,想嫁禍給她,孔異業發完短信后離開了郭方房間,但是他6:40在房間里關門發出聲響偽裝離開后,給林苑留了門,并沒有鎖門就離開回自己房間了。
9點多林苑來到郭方房間發現了郭方的尸體,受到刺激。  

可能性一:誤食頭孢,從而引發幻覺,又誤入閣樓在閣樓打砸最終失足落下。
可能性二:就在林苑不知所措時,9:30左右,夏登琦逃出了地窖,翻籬笆來到了妹妹的住處,進入后發現林苑,跟妹妹商量后于是決定幫助她,由于那個逃犯大叔是基佬,在地窖中還有一個他拐來泄欲的男孩子,身高跟林苑差不多,于是夏登琦于半夜12:00左右背著林苑翻柵欄回到地窖隱藏,跟那個男孩子做愛讓他感染猴王病毒后又給他吃頭孢變性,地窖中兩個男人的精液就是逃犯大叔跟這個男孩子的。然后夏登琦穿著林苑的鞋子在閣樓大腦,最后給變了性的男孩子穿上林苑的衣服從閣樓推下,把尸體臉畫花讓人認不出來。男孩子的衣服在灌木叢角落里燒掉。之后林苑去了哪里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晚上,夏雨詩用加了安眠藥的水讓孔異業和陳爍東睡著。伙同夏登琦趴下陳爍東的衣服,將陳爍東殺害后,砍花臉扔進海里。但是中途被陳希發現了,搏斗中夏登琦被殺,最后陳希也被殺。于是夏雨詩只好讓夏登琦穿著自己的衣服,并用汽油燒尸體掩蓋他的真面目。自己吃頭孢變性后偽裝成陳爍東,由于變性后會有48小時聲音沙啞,故很難發覺。

最后夏雨詩以陳爍東的身份回去后,又改換身份,以哥哥夏登琦的身份回到父母身邊。





第三題
真是個全員抑郁病嬌的故事。
從現有線索來看,排除合謀,只有林芝才有足夠的動機和時間去完成這兩起殺人案。
林芝有抑郁癥,一直想逃離這個給她帶來無盡壓抑的環境,為此她準備了很多,甚至在自己住的房子底下挖了地道。
然而,隨著丈夫的意外身亡,她的出逃計劃面臨夭折了。由于林曉博的結婚,她將被迫搬出現在所住的房子,房子下挖的地道就有暴露的危險。暴露的結果肯定是生不如死,所以林芝選擇鋌而走險,計劃殺掉帶給他痛苦和抑郁的王桂芳和胡海燕后逃跑或自殺。

王桂芳一案,兇手要殺人首先要進入萬桂芳的院子,而有鑰匙的只有:林浩、胡海燕、林曉博和林芝,兇手就在這四人之中。
其中林曉博和林浩在死者死亡時間內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排除。胡海燕是之后的死者,也沒有作案動機,排除。兇手只能是林芝。
18:00林芝和林曉博在送王桂芳回家后,假裝分手回家休息,待林曉博走遠后,林芝回到王桂芳的院子,用自己的鑰匙開門,并勒死了王桂芳。由于是勒死的,王桂芳出現了大小便失禁。為了消除氣味也為了減輕重量,林芝將死者剝光,
18:30之后通過石拱門和梅花小路將尸體扛進廚房的冰柜中。然后出現在宴會廳監控下等待尸體冰凍。
22:03分,林芝走出宴會廳拿走了最后一個備用氣球,并去廚房將已經凍硬的尸體套入氣球,把尸體搬出石拱門外。
22:09分回到宴會廳,22:12再次出門拿著氫氣瓶給石拱門外的氣球充氣,充氣過程中,由于地形關系,裝著尸體的氣球從坡上順著道路滾了下來,撞上了宸少房子外面的廣告牌,造成了幾分米的位移,林芝追了過來給氣球充滿了氣讓氣球飛走了。過程中為了房子宸少的窗戶突然打開看見尸體和氣球,林芝將一根小鐵絲塞在了窗戶外的軌道中,卡住了窗戶。
22:23回到宴會廳,22:50離開去找宸少試探他有沒有看見什么不該看見的。 最后回家。
裝尸體的氣球飛上天之后,由于高空氣壓低,氣球很快漲破爆炸,尸體就落在了附近的天鏡湖中。

胡海燕一案,林浩守在林芝房子前,沒有作案時間,林曉博沒有作案動機,胡海燕更沒有自殺的動機。那林芝是怎么出來的呢?
她利用了之前準備好的地道,和堆放在院子里的水泥,為了不讓地道在事后被發現,林芝先放了火,然后用水泥堵住地道的入口,外面的村民為了救火肯定要用水,水跟水泥混合之后硬化,就很難看出地道口了。這也是為什么地面上能看到少許水泥,石階旁邊的挖掘處就是地道的入口。地道的出口應該在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這些是出口的地磚移動的痕跡。
林芝從地道中出來后,進了胡海燕的臥室,使用她家的刀刺殺了胡海燕。
最后林芝可能躲會了地道在里面自殺,也有可能地道有別的出口,躲進了山林之中。




第四題
這題線索真少啊,第一個事件,首先我們能排除夏志殺師之后自殺,因為他體內有安眠藥,不可能殺人和自殺之前還吃安眠藥幫助入睡吧。但是其次我們也能排除最有殺人動機的蔡森,因為楊教授宣布讓夏志接班是在當天突然說的,那么蔡森不可能提前知道,也就不可能提前制定殺人計劃,也就不可能突然掏出一個偽造的夏志遺書出來。2個嫌疑最大的人排除了,又不可能有外人入侵別墅作案,怎么辦呢?
我只能從《悔意的過去》這個標題開始腦洞大開了。誰的悔意?過去發生了什么?
文中提到過去的地方只有那么幾段:“以前他讀博的時候導師也是張老師。他倆還一起搞了個什么研究項目,后來好像因為張老師停職的事,那項目就停了”
“我看他才是一身銅臭沽名釣譽,強迫學生的論文屬他做第一作者,沾沾自喜到處吹噓,還對女學生動手動腳差點被人投訴”
“夏志曾經出門寄了一本書給黃楊倫,在警方的要求下黃楊倫也拿出了那本書。據他所說這是一本絕版的舊書,在和夏志聊天時得知對方有此書,于是提出重金購買,但夏志沒有收他的錢,免費送給了他。”
張三冬教授是一個剝削學生,又好色的學閥,曾經因為什么事情停職。很可能是跟女學生有關。這種人好像很難有什么悔意,反倒是夏志還有幾分書生的書卷氣。結合他曾經免費送給黃楊倫一本絕版舊書,黃楊倫是個虛假的富二代,絕無可能花重金購買,但是夏志卻免費送給了他,說明夏志心里覺得對黃有所虧欠才會這么做。那么這種虧欠的來源是什么呢? 很可能過去張三冬教授因為非禮女學生造成學生死亡而被停職,而之前這位女學生喜歡夏志,夏志也知道她被非禮的事情,卻什么都沒有做。從而產生了深深的悔意,并產生了心理創傷從而需要每月接受心理輔導。而這位黃楊倫,就是那位女學生的弟弟。
想到這里,就好理解了,黃楊倫為了復仇,楊三冬和夏志可能都是他復仇的目標之一。
因此,他為了這次聚會復仇,準備了許多東西,背了一大包東西,還特意跟楊慧換了房間,住進了三樓南側的房間。

來到別墅的第一晚,黃楊倫由于住在三樓,很方便的用討論問題的理由在晚上23:00騙開了楊教授的門,并用廚房的水果刀殺害了他。之后通過落地窗進入了隔壁夏志的房間。在2:30左右將他勒死。并將偽造的遺書放進夏志的褲子口袋(因為黃跟夏志常有聯系,夏志送給他的書上面可能就有夏志的簽名,方便黃臨摹偽造簽名)。之后,為了偽造成夏志是自殺的假象,黃趁還沒下雨,拿著傘、廚房的塑料椅,一端綁在3樓自己房間垂下來的繩索,穿著死者的鞋子站在了選定的樹下,放好塑料椅,用繩索套好選定掛夏志的樹杈。由于天還沒下雨,土地堅硬,不會留下腳印,等到3點下起了暴雨,土地松軟了,黃穿著死者的鞋子倒退回別墅,造出死者的腳印。回到自己房間將鞋子換回給死者,再把死者綁上另一個繩套,從3樓的繩索上滑進選好的樹杈上,夏至尸體上的樹葉就是這時候沾上的。最后回收第一條繩索。自殺現場就偽造完成了。

本來一切都很完美,可惜的是,黃楊倫在偽造自殺現場的時候被半夜睡不著起來到娛樂室抽煙的蔡森看到了,娛樂室南面窗戶的煙頭就是他留下的。蔡森還趁黃不注意拿走了黃楊倫的雨傘,這是個關鍵證據,因為只有凌晨3點~6點才下了暴雨,廚房的用水量又毫無問題,別墅中除了各個人的雨傘再也找不出能遮雨的物品,那么這濕淋淋的雨傘上的水是從哪來的呢?只能是真兇使用的。上面的指紋就能指證犯人。
蔡森本打算用這把傘威脅黃,卻被黃騙到了別墅河邊的小橋上。打骨折后,掏出死者的手機錄下求救聲,在橋上留下蔡森的指紋,然后淹死了蔡森,用繩子穿過死者衣領標簽,纏繞在橋的兩側欄桿,依靠水流的沖力做了一個小的延時裝置。水流會沖刷尸體導致繩索摩擦衣領標簽和欄桿,一定時間后標簽會被扯脫,而繩索也會隨水流沖走。做完這些后,黃楊倫回到別墅,跟其他人一起發現了被上游水流沖下來的蔡森。其實正常人溺水是根本呼救不出的,而之所以他們能聽到蔡的呼救,是因為黃用死者的手機錄下了死者臨死前的呼救聲,偷偷用娛樂室的音響播放制造的假象,從而為他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

所以兇手就是黃楊倫,證據就是那把雨傘。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8 18:15:39 | 2021-2-21 19:30編輯
[font=宋體][size=5]第一題:
[color=indigo]一、呂義浩案[/color]
[color=indigo][color=darkblue]原文:1.袁望春揉搓著右眼從床上一躍而起[/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2.袁望春看了一眼右手的手表[/color][/color]
[color=indigo]推理:左右撇子的區分標準是以生活常用手的多項標準來劃分的,袁望春起床后揉著右眼,很可能是右利手,但是他的手表卻戴在了右手,手表一般都是戴在非慣用手上的,也就是說袁望春也有可能是左利手,像這種兩只手都慣用,常稱之為雙利手[/color]
[color=crimson]結論:袁望春利手[/color]
[color=indigo]原文:[color=blue]1.趕到9號病房時,余冰冰正在解開呂義浩的衣領。[/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2.小文、余冰冰和張澤一起離開了病房,只剩袁望春一手抵著頭一手倚著治療車[/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3.呂義浩案子的詳情,根據法醫的尸檢意見和其他同事的調查結果,看起來應該是自然死亡[/color][/color]
[color=indigo]推理:在袁望春剛趕到18床時,余冰冰在解衣領,這個時候還沒提到有針孔的痕跡。[/color]
[color=indigo]    A.假設剛趕到病房時并沒有針孔,那么有機會留下針孔痕跡而不被人發現的人,第一個可能是袁望春,在病人搶救時支開兩個護士、17床及其家屬后便只剩下袁望春,但是若在此時下手會有一個風險,那就是搶救結束整理死者身上衣物時,針孔有被人發現的風險,第二個時機是在18床死后其他醫護離開時制造的針孔,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制造針孔并不是為了殺害死者,符合法醫死者并非被毒害或是藥物劑量錯誤導致18床死亡這一結論;第二個可能留下針孔的嫌疑人是18床家屬。18床家屬與護士一同到達病房,根據攝像頭并無提前私自留下針孔的可能,加上護士否認針孔是死者家屬所為,在該假設之下,護士并無作案時間,其證詞可信,所以排除18床家屬;第三個是外來人員,由于監控的存在,可排除外來人員的可能(比如夏志等人);張澤由于比袁望春晚到,并且與護士一同離開病房,除非在搶救過程中動手,否則沒有機會,而在搶救過程中一個副主任拿著注射器悄悄扎患者肩膀,是一件極其顯眼的事情,在現實中可能性極低,暫不予考慮。[/color]
[color=indigo]         B.假設趕到病房時已經有針孔,只是眾人沒有發現,那么有機會動手的人就是17床、余冰冰。護士小文由于去通知醫生,并不具備作案時間;一直在病房的余冰冰可以在小文離開至醫生到達的這段時間扎針,具有作案時間;17床可以在通知護士之前可以扎針,不過余冰冰護士有正在解開呂義浩的衣領’這一動作,當時并未發現有針孔痕跡,故暫不考慮[/color]
[color=indigo]無論是誰,在患者身上扎針總是需要動機的,根據法醫的驗尸結果,死者系因腦出血自然死亡,與用藥無關,也就是說在鎖骨上區扎一針不是死者死亡的原因,扎針不為殺人,余冰冰護士并無冒風險的必要,即便是家屬慫恿聯合護士扎一針騙醫院賠償分贓賠償金,也只會讓自己坐實醫療過錯這一罪名,1個月前腫瘤科護士因操作有誤被罰賠償金一事還歷歷在目,會冒這種風險并非正常邏輯,故暫不考慮護士會故意扎針這一可能,最多是意外扎到。[/color]
[color=crimson]結論:袁望春在呂義浩右肩膀扎了一針。 [/color]
[color=indigo]二、易暮秋案[/color]
[color=indigo]原文:[color=blue]1.在死者右肩后方發現一個近期造成的針孔。[/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2.死因確系氰化物中毒[/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3.據其父母所說,死者的安全意識很到位,睡覺前都會將門窗鎖好。[/color][/color]
[color=indigo]推理:假設兇手從前面擁抱式扎針,那么兇手是左撇子,并且是死者親密的人。假設兇手是從死者后方扎針,那么可能是右撇子。[/color]
[color=indigo]    毒物為氰化物,從扎針到死亡所需的時間比較短,所以扎針時間近似于死者死亡時間,約為8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能在這一時間進入一位獨居且安全意識很到位的女性家中可以猜測兇手是易暮秋熟悉的人。扎針是一個近身動作,如果不是親密之人,很難靠近身穿睡衣的易暮秋,還讓案發現場毫無打斗痕跡[/color]
[color=crimson]結論:兇手不僅是易暮秋熟悉之人,還是親密之人。[/color]
[color=indigo] 原文:[color=blue]1.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color][/color]
[color=blue]    2.最下方還有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color]
[color=blue]    3.除了同事的電話外只有外賣或快遞的電話。[/color]
[color=blue]    4.易暮秋以自己已有喜歡的人為由拒絕了他[/color]
[color=blue]    5.與袁望春同為西虹醫科大學畢業的易暮秋幫忙辯解道。[/color]
[color=indigo]推理:現場發現了一組男性鞋印,易暮秋的垃圾桶有外用避孕藥,易暮秋的同事也說易暮秋有喜歡的人雖然調查顯示易暮秋是單身,但這些說明了易暮秋的很可能有一個秘密的交往對象亦或是炮友,而這個人很可能就是兇手警方檢查了手機的通話記錄,除了同事的電話外只有外賣或快遞的電話,其中袁望春是其常見的通話對象,加上在醫鬧事件中易暮秋為袁望春的辯解,有理由認為袁望春就是易暮秋秘密交往對象或是炮友[/color]
[color=crimson]結論:殺害易暮秋的兇手是袁望春袁望春就是易暮秋秘密交往對象或是炮友[/color]
[color=indigo] 原文:1.[color=blue]她是我們院長的女兒,這件事你們可別說出去,我們的關系還沒公開。[/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2.[/color]小文、余冰冰和張澤一起離開了病房,只剩袁望春一手抵著頭一手倚著治療車,他想起了自己父親去世時的場景和最后的叮嚀。[/color]
[color=blue]            3.[color=blue]“啊,我也是甘泉鎮的,上次聽您的口音就覺得有點像。”“哈哈,沒想到這也能遇到老鄉。我是上大學的時候離開鎮子,都好多年沒回去咧。”袁望春在老鄉面前似乎也不顧忌了,直接說起了家鄉話。 “那你可真得找個時間回去看看,咱們鎮上現在搞的可好看咧,不是以前那個窮鄉僻壤。”[/color][/color]
[color=indigo]推理:袁望春是貧窮小鎮出來的人,他的父親臨死前希望他可以出人頭地,于是他攀上了院長的女兒,又害怕自己和院長女兒的關系公開出去以后讓易暮秋知道,已經有女朋友但是卻和別的女性曖昧不清,一旦事情敗露,會讓他失去院長女兒和院長這個大腿,這有可能是袁望春殺害易暮秋的動機。[/color]
[color=crimson]結論:袁望春殺害易暮秋是為了不暴露他們倆的地下情關系,以及維護自己和院長女兒的男女朋友關系。[/color]
[color=indigo] 原文:[color=blue]1.只要有鑰匙,即便房間從屋內上鎖,也可以從外面打開。[/color][/color]
[color=blue]    2.門鎖沒有被暴力破壞的痕跡。[/color]
[color=indigo]推理:民警趙陽到達易暮秋居所時,用房東給的鑰匙打開大門,當時僅是發現門鎖沒有被暴力破壞的痕跡,并不能確定門在打開前被死者從里面反鎖,這是一個心理作用型密室。[/color]
[color=crimson]結論:這起案子并不是密室殺人,兇手行兇之后便關門離開了[/color]
[color=indigo] 原文:[color=blue]1.這件事在周六就已經商定好[/color][/color]
[color=blue]    2.易國強先是按照女兒交代的檢查了一下門口的雜物箱,翻了個底朝天都沒有在里面發現鑰匙。[/color]
[color=blue]    3.死亡時間推定在8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color]
[color=blue]    4.易暮秋和袁望春在周六下午有過一通電話。[/color]
[color=indigo]推理:雜物箱中沒有鑰匙,有兩種可能。第一,雜物箱中原本就沒有鑰匙。第二,雜物箱中的鑰匙被其他人拿走。[/color]
[color=indigo]    星期六商定放鑰匙的具體日期是88日,易暮秋的死亡時間是810日凌晨,也就是星期一的凌晨時分,星期一本是上班時間,按易暮秋的計劃,應該是去上班的時候才會把鑰匙放在雜物箱中,按正常思維來說,凌晨就已經死亡的她應該還沒有把鑰匙放在雜物箱中,排除第二種可能。而兇手和易暮秋是地下關系,為了防止兇手在父母在家時突然來家里過夜,易暮秋應該提前和兇手知會父母要來這件事,可見兇手雖然知道周一易暮秋的父母會過來,但是不知道易暮秋會把鑰匙就給父母(如果知道的話就應該將計就計把鑰匙留在雜物箱,以合理嫁禍他人)。[/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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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indigo]三、張月娥案(未遂)[/color]
[color=indigo]原文:1.在關門的瞬間趙陽注意到他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color]
[color=indigo]推理:夏志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可見他是左撇子。[/color]
[color=indigo]原文:1.她住在我樓上,有一次她家里來了很多人,很吵,我當時找過她[/color]
[color=indigo]推理:易暮秋社會關系簡單,家中來人多是同事,夏志因樓上吵鬧上去找她時,會與在易暮秋家中拜訪的人接觸,這些人可以通過夏志的動作細節發現他是左撇子。[/color]
[color=indigo]原文:[color=blue]1.門后是一個瘦高的中年男子夏志[/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2.各種書籍堆放在地上 [/color][/color]
[color=indigo][color=blue]    3.夏志說:我沒工作[/color][/color]
[color=indigo]推理:從夏志因樓上吵鬧而去理論這點,可以發現夏志是一個怕吵的人,中年男性,沒有工作,喜歡看書,讓人聯想到文中那個因為校園自殺事件而被辭退的博導,夏志有可能就是這位被辭退的博導。[/color]
[color=crimson]結論:左撇子夏志可能是博導,三院的醫護可能知道夏志是左撇子。[/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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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indigo]原文:1.這條小巷并非那種黑燈瞎火的巷子,因為是從醫院通往另一條街道的捷徑,時常會有人路過[/color]
[color=indigo]推理:歹徒帶著注射器襲擊張月娥,明顯是早有預謀,但是從對小巷的描述來看,這并不是合適的殺人地點,極易被人發現,可見歹徒的目的并不是要在此地殺害張月娥,而是簡單襲擊一下便能達到目的,是恐嚇?還是另有目的?明白這一點需要推測歹徒是何方神圣。[/color]
[color=indigo]原文:1.歹徒和張月娥面對面,以右手將其按在墻邊,左手持一針筒預刺入張月娥上身[/color]
[color=blue]    2.我掙扎的時候手碰到他褲子右邊口袋,里面放著手機和一串鑰匙,還有車子用的那種電子鑰匙[/color]
[color=indigo]推理:襲擊張月娥的歹徒左手持針筒預刺入張月娥上身,從這里推測歹徒是左利手。但是褲子右邊口袋放著手機和車子用的電子鑰匙,這里可以推測歹徒可能是右利手,結合上面的推測,兇手可能是雙利手,而文中會雙利手的人,就是袁望春。其次,口袋中放著的電子鑰匙說明歹徒可能是驅車過來的,住在醫院附近的可能性較小,所以暫不考慮作為左撇子的夏志。結合夏志曾經去過易暮秋家中這一點,可以推測袁望春當時發現了夏志是左撇子,然后利用這一點嫁禍夏志,讓人們以為夏志就是那個拿著針筒襲擊別人的人,從而讓人認為就是夏志殺害了易暮秋,所以袁望春才選擇了住在醫院附近的小巷,這一離夏志住所較近的地點。[/color]
[color=crimson]結論:是袁望春襲擊的張月娥,其目的是為了嫁禍夏志,所以選擇了一個不適合襲擊張月娥的地點,讓人誤以為夏志是殺害易暮秋的兇手。[/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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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indigo]綜合上述線索綜合分析:[/color]
[color=indigo]袁望春在呂義浩右肩膀扎了一針,從呂義浩系自然死亡這一點來看,其目的不為謀殺,可能只是單純為了練手,為了殺害易暮秋而做準備。[/color]
[color=indigo]呂義浩頭部的摔傷也是疑點之一,什么時候摔的文中并沒有準確描述,但呂義浩在清醒的時候只要別人稍微磕碰他都會破口大罵,從而引起臨近病房或者巡邏護士等人的注意,而文中沒有類似的信息,所以排除17床把他摔傷的嫌疑,要么摔傷是生前造成的,要么是他病發失去意識后摔的。如果是生前摔傷,有可能是陪護不小心讓呂摔到,從而被脾氣差的呂義浩臭罵,所以醫護等人知曉呂脾氣差這一信息;如果是病發失去意識后摔的,那可能與袁望春相關,有可能是袁望春不小心搬動導致呂義浩出現摔傷(在此過程可能致使死者肩膀被扎一針)也有可能是呂義浩自身病情原因不得已跌倒護士到達現場的時候呂義浩處于半跌倒狀態,可以猜測17床有可能在按響呼叫器時與呂義浩有所接觸,將其稍扶正,但是并非她們留下針孔的痕跡(上文有詳細分析)。[/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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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indigo]奇怪的線索:[/color]
[color=indigo]前兩天不是還好好的(星期六)。[/color]
[color=indigo]張月娥的思緒也回到了4年前,當時她還在西虹大學讀研[/color]
[color=indigo]的學姐母親當場腦溢血,后來雖然救回一命卻半身不遂(可能住過神經內科)[/color]
[color=indigo]袁先生,89日下午5點左右易暮秋給您打了一通電話[/color]
[color=indigo]7·13醫療事故的情況,得出的調查結果是導致事故的護士后續被醫院開除,賠償金的一部分由該名護士承擔,目前該護士已經回老家換了一份工作,像還貸款一樣每月給白玲家屬匯去23000元,日子過得非常拮據。(老家?甘泉鎮?已知小鎮相關的有“易暮秋父母從鄉鎮而來”“袁望春是甘泉鎮”“腫瘤科護士回老家(甘泉鎮?)”)[/color]
[color=indigo]其實沒能搶救回來主要是發現的太晚了,如果家屬陪著及時叫醫生護士.(重復了兩次)[/color]
[color=indigo]第二題[/color]
第二題(【括號內的字為引用原文】)
一、 夏登琦失蹤之謎
要討論夏家哥哥失蹤兩年這件事,就不得不討論小混混孫梓閻第二次遇到的長的像夏雨詩的小姑娘是誰以及孫梓閻殺害的毀容的無人認領的女尸是誰。
按照原文描寫的時間順序來看,夏家兄妹亂倫,雖然原文描寫的極其隱晦,但是不難看出,夏家兄妹其實產生了實質性的性關系。【夏雨詩拉上了臥室的窗簾,一步一步向著夏登琦靠近。】而夏雨詩遇到孫梓閻時,缺少反抗能力與反抗的心,孫梓閻強迫與夏雨詩發生了性關系,這也是為什么夏雨詩回到家中一臉不自然的原因。【“來呀,讓小爺快活快活……”“不……不要……”少女的呼救聲是那么的無力……“雨詩你怎么了?臉色那么的差,不太舒服嗎?”夏雨詩無精打采的回到家,看到夏雨詩有些異樣,夏登琦摸了摸夏雨詩的短發,貼心的走過去抱住了夏雨詩。而夏雨詩只是搖了搖頭就把夏登琦推開了。】
在前文中提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點——那就是“猴王”病毒(后文提到的病毒均指“猴王”病毒)。已知病毒只能通過性接觸傳播,性關系發生后一小時就會感染,感染的癥狀就是腰部有皰疹,會癢【“異性性接觸為該病毒唯一傳播途徑。與感染者進行性接觸1小時內即會感染,出現陣發性腰部皰疹,之后間斷發作。皰疹以瘙癢為主要癥狀。】小混混孫梓閻在出場時就抓了一下腰,這里其實是在暗示孫梓閻也感染了病毒。【小混混撓了撓自己的腰】而被強迫與孫梓閻發生性關系的夏雨詩自然也感染上了病毒,但是夏雨詩并不知道這件事,后期又繼續與哥哥夏登琦發生關系,因此,夏家哥哥也被夏雨詩傳染了病毒。這個病毒早期有個癥狀是發熱,吃下頭孢類藥物就會發生不可避免的性轉【“ ‘猴王’病毒感染者在服用頭孢類藥物后會在1小時內變成相反的性別并永久定型】。夏登琦很可能以為自己只是發熱,誤服帶有頭孢成分的退燒藥,以至于性轉,這也是為什么后期夏雨詩的回憶中,哥哥會對夏雨詩說“現在這樣的我你也喜歡嗎”這種話。【“哥,你今天臉色怎么不太好。”
“有點不舒服,休息休息就好了……”“妹妹,我能進來睡嗎?妹妹,你這個衣服真好看!”
“妹妹,這樣的我,你還喜歡嗎?”】
那么這就很明顯了,孫梓閻第二次遇到的長得像夏雨詩的人其實不是夏雨詩,而是性轉后的夏登琦,因為夏雨詩是短發【小混混將短發少女堵在了墻角,那少女的臉龐正是夏雨詩。】,夏登琦性轉后也是短發,孫梓閻自然會認錯人。【“哎呀,小妹妹,好久不見,又一個人呀?”熟悉的小混混又將少女堵在了墻角,而那少女的臉龐像極了夏雨詩。】
孫梓閻想再次侵犯“夏雨詩”,但這一次的“夏雨詩”是哥哥夏登琦,哥哥奮勇反抗,以至于被孫梓閻殘忍殺害,孫梓閻怕尸體被認出來于是毀了夏登琦的容,讓夏家父母無法認出來,成了一具無人認領的無名女尸。【本地新聞:在街道的垃圾堆里發現一無名年輕女尸,女尸全身多處刀刺傷,面部被銳器毀容,目前無家屬認領。】這也導致了夏家父母一直以為夏登琦是失蹤了。
二、郭方案
在說郭方案時,首先要說一下眾人的房間安排,根據原文描述【按照出發前安排好的居住方式,陳希住在了一樓,林菀不喜歡自己住,就和夏雨詩一起住在了三樓。郭方、陳爍東分別自己住在了二樓。孔異業自己住在了三樓。孔異業的房間在陳爍東的房間正上方。郭方的房間在陳希房間的正上方。】【“陳希你是什么時間聽到的聲音?”陳爍東沙啞的問道。“大概晚上九點半左右聽到了一次,然后后半夜十二點左右又聽到了一次……”陳爍東繼續說道:“昨晚我一直一個人在房間,晚上五點二十左右,五點三十左右外面有房門震動了一下。再就是五點四十五左右震動了一下,然后六點四十多又震動了一下,最后是晚上九點多震動了一次。”陳希點了點頭,“昨晚我確實也聽到樓上這幾個時間有震動聲。”“對了,說到房門震動。”夏雨詩似乎想到了什么,“在林菀回來之后不久我感覺也感覺旁邊房間的房門震動了一下,然后林菀收到消息之后過了一會我也感覺到房門震動了一下。”“你不說我都忘了,確實我感覺到樓上在那兩個時間點也震動了一下,而和你一個樓層的只有孔異業……那么……”陳爍東猶豫的說道。】推理可得下圖:
陳希的房間在郭方的房間正下方,郭方旁邊是陳爍東,陳爍東房間正上方是孔異業的房間,孔異業的隔壁是夏雨詩他們的房間,夏雨詩的房間正下方沒有人住

1、郭方是誰殺的
郭方的尸體是在第二天早上8點發現,已經死了超過12個小時,因此可以推測,郭方的死亡時間是在八點以前,而林苑在5點20分左右給郭方送過一杯水,
2、動機
二、林苑墜樓案
1、林苑是意外墜樓嗎?
是,也不是。這是一起兇手故意設計的意外墜樓案。
林苑從郭方房間找到
三、陳希案
1、陳希房間的女焦尸是夏雨詩嗎?
雖然焦尸穿著夏雨詩的衣服,但是并不能直接認定這具焦尸就是夏雨詩的。首先這具陳希的房間中并沒有火燒的痕跡,這里并不是焦尸的第一案發現場,而是兇手從別的地方搬運過來的。兇手為什么要大費周章的把“夏雨詩”燒焦并搬到陳希的房間呢?其實是因為兇手想要混肴視聽,掩蓋焦尸并不是“夏雨詩”的事實。那么事情就顯而易見了,焦尸就是夏雨詩自己搬過來的。殺害陳希的其實也是夏雨詩。
2、夏雨詩為什么要殺陳希
在原文最開頭,曾經描寫了小混混孫梓閻的長相【一個瓜子臉,臉色白皙,眉毛濃密,右側額頭上卻有著一道疤的小混混將短發少女堵在了墻角】而陳希的長相和孫梓閻頗為相似【陳希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的她濃眉大眼,配上她的瓜子臉感覺異常的嫵媚,唯獨一塊巨大的燙傷在她的額頭上顯得異常的扎眼。】在前文中我們也自己得知孫梓閻已經感染了病毒,那我們就可以合理推測,孫梓閻在殺害夏登琦以后,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吃下了頭孢類藥物,改名換性。所以孫梓閻就是陳希。
在夏雨詩的回憶中,夏雨詩說過無論夏登琦變成什么樣子,都會認出他,喜歡他。【“你變成什么樣子,哪怕化成灰我都會認得你、記得你、喜歡你。”】所以我們也可以大膽推測,夏雨詩早就知道被小混混殺害的無名女尸是她的哥哥夏登琦。而陳希的特征也許孫梓閻能夠對上,遇到陳希的夏雨詩用哥哥死亡的方式砍死了陳希。【房間里滿是打斗的痕跡,陳希的尸體倒在地上,身上滿是被刀砍傷的痕跡】
四、回家的“夏登琦”是誰?
從上文可知真正的夏登琦兩年前就已經死了,那回家的那個夏登琦是誰呢?只有明確知道夏登琦死亡,而且與他長相相似的人才能假扮頂替夏登琦,而知道夏登琦死亡的人有兩個,陳希和夏雨詩,陳希已經死了,那么只有夏雨詩才可能頂替夏登琦的身份回家。夏雨詩和夏登琦是兄妹,兩人本就長相相似,夏登琦性轉后就頗為像夏雨詩,同理也可得夏雨詩性轉和夏登琦相似,父母在明確知道“夏雨詩”死亡的情況下,也不會懷疑夏登琦的身份。
五、浮尸是誰
【2個月后,海面上出現了一具被海水泡的無法辨認的男性浮尸,其周身多處刀傷,臉部也被刀砍得血肉模糊。】一切毀容的尸體都是為了掩蓋其真實的身份。原文中,活著離開島的只有孔異業和陳爍東。而陳爍東離開島以后就再也不見蹤跡【上岸之后,陳爍東突然玩起了人間蒸發。奈何陳爍東并沒有什么親人在世,對陳爍東的尋找一直未果。】,這本身就是一件很詭異的事情,或許和孔異業一起離開的陳爍東不是陳爍東,而是夏雨詩假扮的陳爍東。陳爍東沒有,最熟悉陳爍東的郭方也已經死了【“咱倆認識那么多年,你啥樣我又不是沒見過,你就算化成灰我都能認出來你,你這模樣又嚇不著我,真是的。”郭方搖了搖頭。】,所以夏雨詩要假扮陳爍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晚上,夏雨詩拒絕陪同孔異業,將放了安眠藥的水給孔異業喝【夏雨詩遞給了孔異業一杯水,孔異業一飲而盡。】。因為安眠藥就放在林苑的包中,和他同屋的夏雨詩很容易就能拿到安眠藥。【孔異業和陳爍東連忙到了夏雨詩的房間,在林菀的東西中,找到了一瓶安眠藥,里面還剩大半瓶。幾人確認完畢這個是安眠藥之后,便把安眠藥放回了原處。】喝了安眠藥的孔異業早早就睡了自然也聽不到開門關門的動靜。【“昨晚六點左右,我回房間后感覺很困就睡了。那你呢?”】夏雨詩殺了陳希和陳爍東之后,將陳爍東拋入海中,因為海里多暗流【船舶師傅剛剛也跟我發消息說本來小島周圍暗流就比較多】,尸體入海后很難被發現,海邊帶血的兇器也能印證兇手去過海邊,而浮尸上也有多處砍傷。
布置好一切后,夏雨詩回到陳爍東的房間,吃下感冒藥【“你不是感冒了吧,我這里有感冒藥。”夏雨詩也看了一眼陳爍東。】,有一些感冒藥中是含有頭孢成分的,等待性轉過程過去。在性轉結束后,聲音會有72個小時嘶啞期,而免疫者的聲音本來就是嘶啞的【感染者若發生性別改變時會失語,并且頻發幻覺,該情況持續至性別改變完成后8小時。改變后會聲音嘶啞72小時。”“多地出現突發人員毀容并聲音嘶啞現象,經證實此類人員為感染‘猴王’病毒后免疫者,該變化為突發且不可逆。】陳爍東因為自己免疫者的身份長年把自己的容貌擋住,又是一個自閉的人,夏雨詩只要在鞋子中墊點東西,穿上陳爍東的衣服,包裹住臉,就能跟輕松的假扮成陳爍東,并且不被孔異業發現。【身為免疫者的陳爍東,身高一米七整,有些瘦弱。為了不嚇到大家,整個人的臉都都被口罩和大墨鏡所包裹。】
六、圍欄的三處攀爬印記是誰的
七、地窖的男性精液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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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limegreen]第三題(【藍字為原文內容】)

一、王桂芳案
1、兇手

殺死王桂芳的兇手是林芝。理由如下:
這起案子中,王桂芳家的大門是緊閉的,在有備用鑰匙的情況下,這起案子不屬于密室案件。而王桂芳的鑰匙在屋內,備用鑰匙也沒有被借出去的情況,那么嫌疑人就鎖定在了有備用鑰匙的4個人中,分別是林浩、林曉博、胡海燕和林芝。【王桂芳院子的大門同樣是一旦關上,從外面就需要鑰匙才能開門。房門的鎖是球型門鎖,內部按上按鈕,直接關門就可以鎖上門。由于王桂芳年歲已高,除本人外,林浩、胡海燕、林曉博、林芝均有王桂芳庭院大門的鑰匙。他們的鑰匙均未外借,王桂芳本人的鑰匙在屋內找到。
文末王桂芳的尸體被發現時,推測其死亡時間為婚禮前一天晚上6點到十一點之間,那么我們來看這段時間內四位嫌疑人的時間線。
林曉博自六點送王桂芳回去之后便回到了宴會廳,直到凌晨1點才離開,有監控和其他人能夠證明,所以林曉博沒有時間殺人,而且第二天就是他的大喜之日,他沒有動機選擇這個時間殺人。【林曉博在當天晚上六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便一直待在覽山園宴會廳里,直到凌晨一點才離開,中途上過幾次廁所,不過每次不超過兩分鐘。有多人可以作證。
林浩在晚上18點20分至20點15分和老友通電話,有通話記錄與老友證明,其他時間再宴會廳未離開,有監控和其他人口供證明,所以林浩不是兇手。【林浩于18:20-20:15分接到了老友的電話,老友因疫情不方便來參加婚禮,故打電話致歉,林浩嫌吵特意到了沒有人的地方跟老友閑聊。警方調取通話記錄并與這名老友取得了聯系,這段時間內兩人的確在聊天。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多人能夠證明。
胡海燕在18點40分至19點05分,20點至20點35分這兩個時間段沒有不在場證明,其余時間都沒有單獨行動,在不考慮動機的情況下,似乎她有時間殺人,但是,根據警方的線索尸體至少冰凍了1個半小時,能夠凍人的業只有廚房的冰柜【全村能達到-20℃冰凍效果,且足夠容納下整個人的冰箱只有覽山園廚房里的那個冰箱。這個冰箱的冷藏冰柜部分呈正方體,容積約為一點幾立方米,功率很大。由于疫情原因,覽山園最近停止購買了冷凍鏈的食物,所以冰柜內部幾乎是空的。】而清潔工的證言證實19點30分至20點30分沒有人經過拱門【清潔工岳三戎在19:30-20:30期間例行打掃衛生間和休息室的衛生。他聲稱當晚這段時間內沒有人經過石拱門,否則他一定會看到或者聽到腳步聲。】,同時,發現王桂芳不見的第二天,宸少就檢查了村里所有能裝人的冰柜和柜子,都沒有發現王桂芳的尸體【宸少還留了個心眼,所有的能容下王桂芳整個軀體的木柜乃至冰箱都有檢查。隨后眾人又搜尋了王桂芳可能去到的家人家里,曉博的住處、林浩胡海燕的住處,依然毫無所獲。】這就代表,即使胡海燕有時間殺人,也沒有時間和機會把尸體放進冰柜冰凍1個半小時之后再拿出來。所以胡海燕也不是兇手。
林芝有三個時間段沒有不在場證明,和林曉博送王桂芳回家之后,18點至18點40這段時間,22點03分至22點09分以及22點12分至22點23分。其余時間均有監控和認證證明。【林芝與曉博一同安頓好王桂芳后,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直到六點四十來到宴會廳門口獨自坐著玩手機,盡管林芝存在感低,但宴會廳門口有一個監控,除了在22:03-22:09、22:12-22:23、22:50-23:20(此時間段和宸少待在一起)消失在監控范圍之外,其他時間一直都在監控下。】林芝也就有殺人,冷藏尸體,拿出尸體的時間。同時林芝出生在這樣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中,說她不恨她的奶奶是不可能。林芝是有殺人的動機的,而這段時間恰好是婚禮期間,人多眼雜,林芝可以趁機離開這里。對于殺人,林芝動機最強,也最迫切,錯過這次婚禮,她可能再也沒有機會離開了。【也曾有女人偷偷往外跑……“我們這里偏遠,只有少數男人會開車。村里女人少了,別說已婚的女人,就是未婚的女生,要不是家里同意,他們是不可能載我們出去的。而那個女人,徒步經過鄰村時被熟人發現,家里人抓回來一頓打,就再也不敢出去了。”
所以綜合考慮,林芝就是殺害王桂芳的兇手。
2、動機
全文貫穿的一直是重男輕女和抑郁癥兩個詞,但仔細來看,抑郁癥只是一個輔助、衍生品,真正在講的還是重男輕女。對林芝來說就是這個家里并沒有一個真正的關心她的家人,后媽、奶奶、父親把她當成一個賠錢貨,一個用來換錢的商品,【“這不還有林芝嗎?讓她趕緊嫁出去,我們把彩禮收了就能補上了。”奶奶王桂芳招著手說道。“當初給她安排婚事的時候,她不是鬧著不喜歡對方嗎?喪夫對她能有什么影響。”說這話的中年女性是曉博母親胡海燕,林曉博和林芝是同父異母的姐弟,胡海燕是林芝的后母。“你一說這事兒我就來氣,要不是她喪夫,親家就不會因為晦氣把彩禮的價格提高了。”王桂芳咧著嘴,“而且她下一次肯定也討不了什么好價錢。”】弟弟雖然關心她,但是對于林芝所遭受的痛苦并不能感同身受,甚至心里隱隱有些認同長輩說的“姐姐的利益要為弟弟讓道”的言論。【“啊,那你姐可真慘。”“是啊,所以我們希望她快點再嫁出去。”“為什么你們會覺得嫁出去就能簡單抹平之前的不幸和傷痛呢?”“有丈夫了,組成家庭了啊,生兒育兒,不就幸福了嗎?”曉博解釋道。宸少努了努嘴,沒有說話。“但是這房子只給我姐一個人住有些浪費了,所以我家大人們叫她先搬出來住到小房子里,等她再嫁出去,叫她未來丈夫再蓋一棟房。搬這些水泥進去是打算再改造一下內部結構。不過說句公道話,我要是我姐肯定也不大愿意,所以剛才發生那樣的事情,我也不算太意外。”】在這樣一個環境中。林芝得了抑郁癥,想要殺掉自己,殺掉讓她痛苦的源頭,再逃離這里。
3、案件還原
晚上18點,林芝和林曉博一起把王桂芳送回家。林芝假裝回自己家,等林曉博離開后,返回王桂芳家,用自己那一份鑰匙打開了王桂芳的家門,因為王桂芳沒有鎖房門的習慣【而王桂芳圖方便,平時不會鎖臥房】,所以林芝很容易就進入了王桂芳的房間,勒死了沒有反抗能力的王桂芳【死者是被勒死的】。在勒死王桂芳的過程中,王桂芳大小便失禁,弄臟了衣服,林芝便把王桂芳的衣服都脫了下來。林芝拿出了事先偷拿的氫氣球【林曉博在錄口供時提到了一個不知是否有用的細節,就是當晚本來他和宸少還一同確認了有一個備用的氫氣球,之后上廁所時卻發現不見了。】把王桂芳的尸體裝進了氣球里,因為只有尸體是赤裸的,摩擦力較小,林芝很容易就把尸體裝進去。在白天聽到宸少和林曉博談論氫氣球可以裝下一個200斤的人的時候【宸少見一旁放置工具的桌上放置著未充氣的氫氣球,一看包裝袋上標的規格型號,充滿氣直徑最多能達到兩米······宸少得到允許后,用手指掰著氣球口部擴大,很輕松地將口部撐到了半米······“能裝的下嗎?”“你可別說,兩百斤的人都裝得下。”宸少再次向曉博展示了氣球口部能撐多大。】,林芝便想到了這個計劃。她用一小段細鐵絲扎好氣球口,防止尸體露出來。等到18點30分的時候,林芝通過王桂芳家旁邊的小門進入覽山園,繞到廚房,把尸體放進廚房的冰柜中,冰凍尸體混淆真正的死亡時間。因為6點半之后,廚師都下班了,所以林芝一點也不擔心尸體會被發現。【當晚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員于18:30將碗筷收拾好,隨后便離開了廚房,廚房的門沒鎖,所有人均可進入。】做好這一切,18點40分,林芝進入宴會廳,被宴會廳的監控拍下。
晚上22點03分,林芝離開宴會廳,把冰柜的尸體取出來,再次通過拱門來到王桂芳家,把尸體暫時放在王桂芳家中。22點09分,林芝回到宴會廳,營造自己這幾分鐘只是去衛生間的假象。22點12分,林芝帶著尸體來到村口,因為緩坡村小巷錯綜復雜,非常昏暗,她并不擔心自己的行為會被人發現【夜晚的緩坡村,交錯的小巷空無一人。幸虧這個點還依稀有些燈光,如果沒了燈光,必然是拍攝鬼片的絕佳攝影地。這樣的地方雖然大部分視野被房屋遮擋】她將宸少家衛生間下放著的廣告板平放在地上,因為廣告板很大且厚實【衛生間外部的窗下放了一個廣告木板,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厚度約兩分米,上面印著覽山園的廣告】,不論林芝在怎么小心,廣告板放下的時候難免會發出聲音,這也就是宸少在22點10分之后聽見的碰撞聲【宸少開始洗澡。奔波總是讓人疲憊,摘下了手表,指針指向十點十分···突然出現了一聲碰撞聲,打破了宸少的思緒。宸少通過方位判斷,應該是外面的聲音,不在半夏房間的方向,所以也沒太在意。】林芝解開氣球口上的鐵絲,隨手放在衛生間的窗戶縫上【宸少試著關了關窗,發現窗外的軌道塞了一根小鐵絲】,再把尸體放在廣告板上,由于廣告板印有廣告的那面很光滑,被凍過的氣球表明也很光滑,氣球和廣告板之間摩擦力非常小,林芝很輕松就能推動尸體,也正是因為這樣,尸體也能順利的滾下緩坡,掉進天境湖中。【上山的入口處有一片湖,上山是一條直直的緩坡,一邊是峭壁,一邊是護欄。】覽山園的拱門四周纏繞著帶刺的玫瑰花【院子除了正面的大門之外,側面還有一個寬一米的石拱門,從小門往宸少二人的住處走更近一些。拱門上被彎曲的枯藤所裝飾,枯藤上貼滿一支支玫瑰。“月半夏,小心,別被刺扎到了。”】,林芝搬動尸體穿過拱門時,玫瑰花的刺難免劃破氣球,再加上尸體滾動的過程中氣球一直和坡道摩擦,損壞了氣球,尸體掉進湖里以后,水從氣球口、破損的地方灌進氣球內部,水壓把尸體擠了出來,于是尸體留在了岸邊,破損的氣球則隨著水流飄走了。【隨后警方還得知了王桂芳失蹤的事情,最終在湖里搜尋到王桂芳的尸體。王桂芳全裸,不到六十斤的身體蜷縮,在湖岸邊泡著,得虧岸邊水較淺,露出了一點點肉】推動尸體后,林芝把廣告板放回了原位,但是事情只要發生過就會留下痕跡,雖然是原位,但廣告板的位置還是偏移了一些。【只是宸少感覺木板較白天的位置有些變化,印象中木板最左端和窗戶最左端是齊平的,現在往左冒出了兩三分米。
二、胡海燕案
1、兇手

從時間線來看,不論是林浩還是林曉博似乎都沒有不在場證明,而林芝把自己關在房子里,周圍三米高的圍墻沒有攀爬的痕跡,村里也沒有三米高的梯子,林浩也說自己一直守在門口沒看見林芝出來【林浩堅稱自己一直在林芝大門外守著林芝,直到火災發生。大門從未開過,林芝也沒出來過。但沒有人能為林浩證明。如果林浩沒有撒謊,林芝的嫌疑將變得很低。林曉博雖和新婚妻子同房,但由于新娘不勝酒力,當晚爛醉如泥,無法證實林曉博一直待在屋內。】【林芝家的窗外都有防護欄,而墻體有三米高,一時半會兒也進不去。由于平時用不上,村里也沒有三米多長的木梯。】,這樣看兇手的嫌疑似乎鎖定在林浩林曉博身上。但是,從動機而言,林浩和林曉博和胡海燕沒有利益沖突,再大的矛盾,他們也不至于在新婚之夜殺了自己的老婆,自己的媽媽。而白天林芝和胡海燕再次起了沖突。林芝也消失在了火海中【可是令人吃驚的是,里面別說是林芝,就連一具像樣的遺骸也沒找到】,這反而增加了她的嫌疑。
因此,殺害胡海燕的兇手是林芝。
2、動機
動機其實和殺害王桂芳的原因相似,但又有不同的地方——那就房子。胡海燕作為后媽,又重男輕女,心心念念的都是如何褥林芝的羊毛。胡海燕在婚禮當天,希望通過道德綁架,利用人多逼迫林芝讓出婚房,則成了最后的導火索。【原來是胡海燕想借著大家都在,讓林芝現在就讓出婚房。林芝當然不答應,都這時候了,奶奶還沒找到,還想著婚房的事。
3、案件還原
婚禮當天晚上十一點,林芝翻出圍墻(此處詳見第三大點),來到胡海燕家,用商量婚房歸屬一事讓胡海燕自愿打開門,緊接著,林芝趁胡海燕不備,拿期胡海燕家的刀殺了胡海燕,胡海燕痛苦難忍,握住刀柄想要把刀拿出來,結果沒有力氣,最后只能維持著握著刀柄的姿勢死了,林芝趁夜下山。【胡海燕側倒在床下,胸口插著一把刀,造成了穿透性心臟損傷,應該是躺在床上時刀刺入了胸口,因為疼痛翻轉身體倒在了地上,屋內沒有打斗的痕跡。從刀的插入方向判斷,他殺自殺均有可能。刀是死者自家的刀,由于死者瀕死時因為疼痛握住了刀柄,幾乎覆蓋了其他所有的指紋。死亡時間大約是頭一天也就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
三、林芝消失之謎
1、關于石階周圍被挖的泥土
林芝消失在家中,不見其骸骨,我們可以大膽推測林芝并沒有死,而是翻墻出去了。但是3米高的圍墻,有沒有梯子,她要怎么越過圍墻呢?這里就不得不提到不見蹤跡的3袋水泥和3米長的石階周圍被往下挖了幾厘米的事情。【奇怪的一點是,大約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白天,林芝把自己關在門后,冷靜下來的她想到利用水泥做一把梯子。根據題目給出的林芝家庭院的參考圖來看,石階并不是一整塊長3米多的石階,而是由大小均等的石塊鑲嵌在土里制作而成的石階。林芝把石階周圍的泥土挖掉,做成了一個梯子模樣的模具,再把水泥加水混合在一起,填進被挖空的泥土模具中,庭院中有水泥的痕跡也能證明林芝確實使用了水泥【庭院里水泥袋消失不見,地面雖因為滅火經過了大量水的沖刷,但能觀察到少許水泥。】等到晚上,經過幾個小時的風干凝固,水泥梯子就成型了。
2、廚房的點火裝置
先前因為要林芝讓出新房,林芝家的大件家具都已經搬到小房中了,空蕩蕩的家中只剩下一些雜物。【只可惜所有可移動的桌椅等大型家具都已被搬到讓林芝以后住的小房子里,院中空空如也,只有昨天先運進來的三袋水泥立在大門附近的墻邊。臥房里只有一張床和小的生活用品及雜物。】即使林芝不制作延時裝置,要燒成大火也是需要一定時間的事。等梯子凝固成型后,林芝制作了一個起火裝置,點燃以后,利用水泥梯子翻墻而出。【火災的起因是有人將食用油澆在房內的雜物上點燃導致的。】火燒著了房間的雜物和床,順著食用油燒到了庭院,而庭院的地板是由石階和鏤空木板修建的【庭院內木制鏤空地板與石階相結合,頗有洋風。】,火勢也就大了起來,驚醒了眾人。
3、胡海燕家周圍硬物拖動的痕跡
警方通過勘察發現,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通過上文可知,林芝制作了一個水泥梯子,但是警方并沒有找到任何梯子的痕跡,這就代表梯子已經被銷毀了。通過原文給出的村落的鳥瞰圖可知,胡海燕家后面就是懸崖。水泥梯子對于瘦弱的林芝來說,全程搬著梯子走是不現實的,最大的可能就是林芝拖著梯子走,因此也在胡海燕家周圍留下了硬物拖動的痕跡,水泥梯子與泥土摩擦留下了碎渣,然后林芝將水泥梯子扔下了懸崖。
4、林芝去哪了?
通過婚禮前一天林芝和宸少聊天可知,林芝是想離開村子的,但是她不會開車,徒步離開還有被發現的可能,因此她請求宸少帶她離開,但是宸少拒絕了她的請求。【“你可以幫我一個忙嗎?”“什么忙?”宸少心里有些不安。“載我出去,去外面的世界。”果然。“我很想,但恕我拒絕。”】所以林芝只能在殺了人以后趁夜色離開村子。
原因有兩點:第一,深夜離開,即使是徒步,經過鄰村的時候也不會被人看見,林浩又守在門口,大火燒起來之前,不會有人發現林芝已經不在房子里了,這給她的離開增加了時間;第二,房子燒起來后,村民一團亂,即使不認為林芝死在了大火中,在尋找他的過程中也會發現胡海燕的尸體,轉移了眾人的注意力,再次拉長了林芝逃離村子的時間。
第四題
[align=left][align=left]一、張三冬案
兇手圍觀了蔡森和張三冬爭吵的過程,臨時起意,用別墅的刀殺了張三冬,這樣即使發現張三冬被人殺害,大家都目光也會聚焦在剛和張三冬爭吵過得蔡森身上,轉移焦點,洗脫自己的嫌疑。
二、夏志案
由于夏志死的時候他的鞋子就在他的腳上,而現場只有一串腳印,這也就排除了兇手殺了夏志后,背著夏志到樹下偽裝成自殺,再穿著夏志的鞋子踩著腳印倒退離開現場,再加上找到的夏志寫的遺書,因此我們推測夏志其實是自殺。
三、蔡森案
兇手極為大膽的利用折疊傘設計了一個延時裝置,讓蔡森在眾目睽睽之下死亡。
兇手先把蔡森打暈,掛在橋欄桿邊緣,延時裝置觸發落水,蔡森在水流的刺激下醒來,發現自己在水中時,大聲呼救,但由于下過大雨,水流湍急,蔡森順流而下,溺水而亡。

[/align][/align]

2021-2-20 21:24 上傳

題三,林芝推動尸體示意圖

2021-2-21 18:54 上傳

題二,房間安排示意圖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9 17:17:10
主謀易幕秋的樓下鄰居夏某,從犯護士余冰冰,報復對象袁望春,起因是大學時期的女死者,7月13日的醫療事故是失誤護士背鍋。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9 21:13:40
★兇手:夏志
★依據:①呂義浩和易暮秋的針孔都在右肩,只有左撇子的人才會將針扎在被害人右肩,而線索信息中提到的所有人中只有夏志是左撇子。②夏志是所有鄰居中唯一一個認識易暮秋的。③夏志房間很亂,有黑眼圈,說明他作息不規律,存在殺人的可能。
★推理:推測四年前夏志是西虹大學的導師。與他可能有血緣關系的姓夏的學生與姓黃的女學生發生了矛盾,于是他殺害了姓黃的女學生并將現場偽裝成了上吊自殺。校方雖然懷疑他與此案有關,但并無證據,所以只能將他停職。這導致了他現在的無業狀態。呂炳天夫婦平時并不關心呂義浩,但在呂義浩死后突然變得十分關心,想盡一切辦法要醫院賠款,所以他們的目的只是錢。他們很有可能為了讓醫院賠巨額賠款而指使夏志去殺人。處于無業狀態的夏志此時一定十分缺錢,于是在與呂炳天夫婦商量好賠款分贓后,答應了去殺人。線索信息中有提到易暮秋有一個無人知曉的男朋友,假設夏志就是她的男朋友,那么夏志就可以從跟易暮秋的聊天中得知7·13事件中白玲的死因(推測是死于靜脈被不小心注入了大量空氣),夏志由此獲得了殺人方法,然后再向易暮秋借一套白大褂,假扮醫生,提前潛入病房并躲藏起來。等到半夜所有人入睡,他再出來,用左手拿針筒往呂義浩右肩注入大量空氣,引發了呂義浩腦疝,使其死亡。完成一切后,他再次藏起來,等到醫生過來搶救,病房亂作一團時,他趁亂逃出。在這之后,他擔心易暮秋會因為他借白大褂的事起疑心,所以他深夜潛入易暮秋的房間(如果夏志是易暮秋的男朋友,他可以在取得易暮秋的信任后再去配一把房門鑰匙),用針筒將氰化物注入易暮秋靜脈,使其死亡。在易暮秋死后,他將門窗全部反鎖,制造密室假象,然后再次藏起來,等到警方進入將密室破壞后他再逃出(推測他可以從窗戶爬下也可以半夜從大門逃出)。他可能是潛入呂義浩病房時發現張月娥是四年前大學命案的報案人,懷恨在心想殺了她,也可能是擔心自己在殺呂義浩時被張月娥看見,于是他在大街上偷襲了張月娥,但因被及時發現,未能成功。

2021-2-19 21:12 上傳

2021-2-19 21:12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9 23:45:58
第一題答案
吳斌天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注射空氣而導致腦栓塞,而713醫療事故的錯誤操作也是護士注射了大于20ml的空氣至病人死亡。而注射空氣到死亡有一定的時間。因此兇手可能早就犯案,而監控在附近時間段發現不了異常。該死者的針孔在鎖骨右側,而易暮秋的針孔也在鎖骨又側,假定兇手是騎乘式身位,則應該為左撇子,也符合了王月娥說的黑衣人是左撇子。而在走訪調查時,發現鄰居夏至是左撇子,因為左手的手側部有墨水,推斷大概率為左撇子,同時縫合黑衣人瘦高男人的特征,因此可基本斷定兇手就是夏至。
第二題答案
首先島上本來應該有兩人,一個是老大爺,另一個是老大爺囚禁的男生,暫時稱其為A。當晚由于海風暴雨,老人的腿腳不便,于是A乘機逃出。郭方為被林菀用安眠藥暈倒后,林婉本準備趁郭暈倒拿到證據,沒想到A搶先進入別墅,發現了秘密,在查看郭方有皰疹后本準備背回地下室偷梁換棟,但由于體重太大所以轉而目標向發生過關系的林菀,將郭方扼,在林婉找郭方時將林婉迷暈,并將其背回小屋的地下室,因此在柵欄上從外向里翻的痕跡會很清晰。之后給林婉和自己分別吃下頭孢,準備性別反轉貍貓換太子,讓林婉成為強奸男童老大爺的玩物。在給林婉剪發時,沒想到林婉突然醒來,并將其殺死。由于林婉接受不了自己性別反轉的現實,于是在閣樓里自爆自棄,并自殺。而這一切都被夏雨詩從房間的窗臺上看到。而陳希,其實是當年殺害夏登奇的兇手,在當時夏雨詩被侮辱時,小混混撓了腰,可斷定他為感染者,并且傳播給了夏雨詩,而夏雨詩有傳播給了夏登奇,夏登奇性別反轉,被小混混殺死。而第一晚發生的一切讓夏雨詩心生一記。她殺掉陳希,并將地下室里的已經性別反轉的A的女尸燒掉,將其蓋上自己的衣服,制造自己死了的假象。而海上的浮尸,應該為陳爍東,因為他與郭方都是孔異業的債主。而這一行,讓本就沒有親戚的他是去了大多朋友,因此,沒人會發現他的死,于是孔異業將其殺死并拋尸海中。之后又自首打死老大爺,用意外殺人來掩蓋自己殺死陳碩東的罪行。之后夏雨詩吃了頭孢,性別反轉,化身夏登奇回到父母身邊。并編造了被拐的故事。
第三案答案
結婚前一晚。林芝先在王桂芳睡覺時,將其殺害。并藏于冰箱內。22:03至22:09將其裝入氫氣球并充氣。22:12將其從石拱門沿山坡推下,利用路口的水泥停下,再轉向想湖的方向推去。這時碰到了辰少窗外的木板,造成碰撞聲和木板位移,同時趁辰少洗澡時,將其車鑰匙偷出。之后回到宴會,晚上再駕車前往湖邊,將王桂芳推入湖中,再返回放回車鑰匙。結婚當晚,將屋子門口的石階挖起,鋪成了能協助翻墻的樓梯,并將水泥拋下,跟距I=Ft假定其體重為60kg從三米落下可計算得沖量為462N/s由于有水泥粉這樣的松軟物質,基本造不成傷害。之后前往胡海燕家,趁其昏睡,將其捅死,然后找了個梯子返回,利用水泥袋與梯子疊放達到三米回家,并將梯子收到家里。將地板擺好,凌晨回家后防火燒了家,并將梯子一同燒毀,在陳浩取水滅火時,離家,逃入山林,去往了向往的外面世界。
第四案答案
第一晚黃楊輪前往張三東家內,將其捅死,原因是張三冬離職的背后是黃楊輪姐姐的自殺。而夏至也是目擊者。之后,黃從陽臺潛入夏的房間,將其勒死,并穿上他的鞋將其背往樹林里,制造自殺假象,同時遺書的簽名其實是黃偽造的,因為夏給黃寄過書,而郵件上有寄件人簽名,他獲得了夏的簽名并仿制,為了不引起懷疑,制造了富二代的假象,并為了不錯過機會來到別墅。之后延不同的路返回,由于房間內用水量正常,因此,銷毀足跡應該是趁這雨天沖刷,并用手走一步鋪平一個腳印。第二天,由于蔡森被眾人懷疑。因此黃心生一計,用之前取得的夏至的安眠藥將其在房間迷暈。并將其運至橋邊,把雨傘用繩子掛在其衣服的標簽上。而蔡森的傘里外都有水就可能是操作失敗而只用了自己的一把,作案后回去,并將雨傘放回。在蔡森自己醒來后,被雨傘拖住向下游沖去,先是用腳登住欄桿,在掉落時又用手扒,由此造成了涼面的磨損不一,之后被拖下水,標簽斷開,溺亡,黃成功嫁禍蔡森并制造了自殺的假象,引導破案方向向蔡森報復去,而蔡森死無對證。
匿名
| 發表于 2021-2-20 01:37:13
1.三起案件的兇手均為黃楊倫。
2.黃楊倫與張三冬在同一樓層,作案方便。
3.第三起案件中,黃楊倫在小橋欄桿上做了手腳,使蔡森暫時固定在水流中,延遲其漂流時間,為自己做不在場證明,并留意河流,提醒其他人發現蔡森。
匿名
| 發表于 2021-2-20 06:26:19
1.  角落者篇中死亡的無名女尸是夏登琦,因為對妹妹異常的愛而用猴王病毒異化想報復混混(所以兩次相同的遭遇會產生不一樣的應對,一個不敢反抗,一個勇敢反抗。)而兇手孫鋅閻為躲避追捕而也用猴王病毒異化成后面的陳希(瓜子臉濃眉額頭的疤)所以后面夏雨詩也是為了復仇而登上海島。
2.  郭方是被林宛殺的,17點20分去送下了安眠藥水本來是想找回自己的檔案袋(因為里面有自己的艷照)所以后面郭方的房間才會很亂被到處翻,后面差點被郭方想霸王硬上弓所以21點就懷恨掐死了郭方。
3.  陳樂東21.30聽到的聲音是孔異業的關門聲,陳希聽到出小樓大門聲是孔異業出去辦事的聲音(21.30出門,24點回來),孔異業被夏雨詩握著把柄(高利貸證據,或者是愛著夏雨詩自愿為她做的)孔異業去老人家里救出被囚禁的小男孩順便拿了刀,小男孩的衣服被拿到旁邊的灌木燒了,林宛或許剛好看到這一切(因為房間在3樓視野開闊,老人家的地窖也是這樣被夏雨詩發現的)所以林宛就被夏雨詩關在了隔樓里因為平衡性差不小心摔死了。
4.  陳希之前說過是孫鋅閻,所以夏雨詩為了報復他用從孔異業拿回來的刀砍死了(死法與角落者的女尸一樣)然后給救出的小男孩穿上自己的衣服燒死當自己的替死鬼,所以尸體會弱小(因為本來就瘦小),而陳樂東也被夏雨詩砍死(兩天后海中浮尸應該就是陳樂東)而夏雨詩則利用孔異業傳播的猴王病毒異化偽裝成陳樂東(之前一直用口罩和墨鏡隱藏自己,所以后面孔異業看見的陳樂東不是真的陳樂東而是夏雨詩,而聲音沙啞也是異化72小時有的)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后面陳樂東下船就人間蒸發了。
5.  后面出現的夏登琦就是猴王病毒異化的夏雨詩,這是妹妹為哥哥的復仇之旅。
匿名
| 發表于 2021-2-20 11:08:44 | 2021-2-20 19:50編輯
一、醫數

從已知的線索可以推出一些推論:

1、呂義浩的死亡應該屬于意外。
因為法醫解剖時并沒有發現體內有毒物痕跡,也沒有藥物過量。因此他的死亡應該和后面的案子沒有必然聯系。

2、易暮秋有性伴侶。
因為外用避孕藥的唯一用途就是避孕,并不能緩解痛經,因此她不久前肯定曾在自己的房間內與某人發生過性關系。

3、袁望春可能喜歡易暮秋。
在被問到他們是不是情侶時,他害羞地摸了摸后腦,還說她看不上自己;而被問到怎么沒在一起時他又害羞起來。而他作為一個有女朋友的男人,竟然在問到他和另外一個女子是否是情侶時會害羞,還會說“她哪看得上我”。再考慮到他女朋友是院長女兒,則可以推斷,比起她,袁更喜歡易,和院長女兒在一起可能只是因為她的身份。

4、易暮秋喜歡的人可能是袁望春。
易曾說自己有喜歡的人,而且她的手機除了同事電話外只有外賣和快遞,可以推測她喜歡的人就在同事中。而同事中和她關系最好、通話最多的也是他,再結合推論3,作為一個家教較嚴的女生,她不可能明知(或者隱約感覺到)袁喜歡自己卻一直吊著他,唯一的解釋是她也喜歡袁。

5、易暮秋曾與袁望春發生過性關系。
由推論2、3、4可以知道,兩人很可能互相喜歡,而易的家教很嚴,應該不會單純為了欲望和自己不喜歡的人發生關系,因此他們很可能在不久前發生過性關系。

6、夏志是個左撇子。
這點從他左手下方沾著的墨水痕跡可以推出。因為人在寫字時一般握筆的手很容易壓到新鮮的墨水,因此左手更可能是他的慣用手。

7、貝殼公寓的隔音不好,夏志多多少少能聽到樓上易暮秋的聲音。
因為他聽到了有次她家來了很多人,那很可能就是8月5日那次她請袁、張、彭來做客的時候。

8、襲擊張月娥的人很可能是夏志。
從張月娥的證詞可知,襲擊者右手力量很小,很可能是左撇子,而夏志是此案中出現的唯一的左撇子。

9、易暮秋很可能是在熟睡時被殺害的。
(1)死亡時間在凌晨1點到2點之間,而且房間里的落地風扇和電蚊香都還開著,而兇手沒有理由刻意去打開它們。
(2)尸體沒有表面傷痕,說明她死的時候沒有怎么掙扎。

10、進入易暮秋房間并殺死她的人很可能是夏志。
(1)由推論9和她父母的證詞可見,門在她睡著時應該是鎖上的,那么她不可能是自己去開門的。
(2)她曾和父母說到時把房門鑰匙放在門口堆放的雜物箱子中,而由于隔音不好,這一點可能已被夏志聽到。
(3)她可能不知道父母的具體到達時間,因此周六甚至周五她上班時都有可能把鑰匙放在箱子里,夏志可能就是趁這個時候把鑰匙拿去復印再放回來的。這樣,他就有作案能力了。
(4)夏志很可能聽到過易和袁發生關系的聲音,因此其動機可能是嫉妒造成的情殺。

11、夏志的動機還可能與7·13醫療事故和4年前的黃自殺案有關。
因為王隊就是得知(想起)這兩件事后偵破的案件。

綜上,兇手的作案過程已大致明了。

呂義浩案:應該是意外,與時間無關。

易暮秋案:夏志有最大嫌疑。他通過隔音差的地板聽到她與父母的對話,然后趁夏去上班時去復印鑰匙,最后在她熟睡時偷偷潛入房間,注射氰化物,再用鑰匙從外面鎖上門(應該可以吧),離開現場。

張月娥案:夏志也有最大嫌疑,因為他是相關者中唯一的左撇子。

可能的作案動機:
(1)情殺,他嫉妒袁,覺得“得不到就毀掉”就殺了她。但這樣解釋不了張月娥案。
(2)他因為4年前的朋友(或女朋友)自殺而變成了反社會人格,對某種特定人群產生了憎恨。
(3)他與7·13醫療事故中的那個護士可能有某種關系,想通過自己的方式報復醫院。

二、辜者

1、無名女尸案

此案中,最關鍵的就是死者與兇手的身份。
夏雨詩和哥哥夏登琦發生了關系,而夏雨詩還被小混混孫梓閻侵犯了。
從后來夏雨詩的回憶可以看出,她當時被小混混感染了“猴王”病毒。
后來夏家的父母發現了兒子也患了病,并發現了兩人的不倫,夏登琦也不做兒子了,而是選擇服用頭孢類藥物變成女性。我猜測她們都住在一個房間里,并且對外宣傳夏登琦失蹤,兩人都以夏雨詩的身份生活。
那么那個無名女尸應該是長得很像夏雨詩的夏登琦。因為和第一次不一樣,她遇到小混混時反抗了,而且我猜測她不只是為了自己,她猜出了妹妹當年也被小混混侵犯過,因此她非反抗不可。
還有一個證據就是,夏登琦現在的性別已經固定為女性,而最后回到夏家父母身邊的則是與夏登琦相像的男性,那么那個男性只可能是夏雨詩。因此,無名女尸必然是夏登琦,而夏雨詩也并沒有在那個小島上死去。
而兇手小混混孫梓閻則是逃跑了,他患有猴王病毒,應該也服用了頭孢變成了女性,也就是陳希。證據是兩人的外貌特征都是瓜子臉,臉色白皙,眉毛濃密,額頭上有疤(燙傷)。而這一假設也能解釋后面案子的一些細節。

2、郭方林菀案

首先我們來看看你這六個人的一些特點和關系。
夏雨詩:病毒攜帶者,未性轉。貌似知道其哥哥是被孫梓閻殺的,似乎也知道孫梓閻就是陳希。
陳希:病毒攜帶者,已性轉。據說患有樓梯恐懼癥,真實性存疑。
林菀:非病毒攜帶者,于4月2日晚上被感染。只與孔異業和郭方發生過關系,有夜盲癥。曾甩了郭方,但被郭方用艷照威脅滿足需求。喜歡孔。
郭方:應該是病毒攜帶者(林被他傳染),但是應該剛感染不久(否則林之前會感染)。曾和陳爍東合謀販賣過高利貸。手大,能單手操作大屏手機。
孔異業:病毒攜帶者(曾撓背,而瘙癢是該病主要癥狀),應該是被夏感染的(否則林也會攜帶)。曾賣高利貸,發票被夏拿了一些,還答應了幫夏完成某件事(回憶可見)。欠郭方八萬。
陳爍東:病毒攜帶者,曾發生突變(“臉太嚇人”,戴口罩,聲音嘶啞)。

郭方的死亡時間是晚上8點到9點以前。(早上8點到9點發現尸體,死亡超過12小時)
當晚,孔異業的房門曾經關過兩次,分別在5:30左右(林菀回來)和6:32(林菀收到短信)左右。
而郭方的房門曾經關過五次,分別在5:20、5:30、5:45、6:40和9:00左右。
小樓的大門曾經打開過兩次,分別在9:30和12:00。應該是有人出去后又回來了。
因此,我們可以推出大概的時間表。
5:20 林菀去給郭方送水(含安眠藥,藥效8小時),郭方喝了一大半,想和林發生關系(林回去后臉紅、口子開了),卻被林逃掉了。
5:30 林菀關上郭方的房門,回到自己和夏的房間;孔異業出門下樓找他還利息。
5:45 孔異業來到郭的房間,關上房門,把利息給他。
6:32 林菀收到了郭方的消息,讓她9點下去聊。
6:40 郭方說自己有些困了(安眠藥起了作用),孔異業就離開并關上了房門。過了一會兒,孔異業回到自己的房間,也關上了門。
9:00 林菀赴約來到郭方房內,并關上了門。郭方再次想和林發生關系,說只要做最后一次就把艷照全部刪除。林同意了,也因此感染了病毒。林惱羞成怒,掐住他的脖子,他試圖反抗,卻因為安眠藥變得無力,最終被掐死。林菀把艷照和U盤帶走,意識到自己殺了人,很慌張,想著逃出小樓。
9:30 林菀逃出房門,關上小樓大門。但她突然想到可以改變性別以躲過逮捕,便跨過柵欄進入老大爺的院子(她比1米7的陳爍東高,體重接近成年男人也正常)。她在里面找到頭孢吃下,在尋找剪刀時無意間看到了地下室門口哦的刀。她用刀斬斷自己的頭發,因此地下室里有女性的長發和短發,剪得很亂。當她邁出欄桿時,身體開始變化(可假設其變輕了)。而她沒發現,院子里拘禁的男孩偷偷拿了她掉在地上的刀也逃了出來(體重較輕)。而這些都被夏雨詩看在眼中(她的房間視野很好)。
12:00 林菀因為性轉產生了幻覺,看到了一些可怕的東西(如郭方的鬼魂)。她逃回了小樓并關上了門。因為幻覺,她一直往上逃,逃到閣樓并鎖上了門。因為幻覺她在閣樓打砸東西,留下了腳印。又因為她的夜盲癥,她沒有注意到前面就是陽臺邊沿,一腳踩空摔了下去,臉部著地,血肉模糊。而她全身的骨頭之所以軟趴趴的,是因為性轉還未完成,否則三樓的高度不可能摔成那樣。

3、陳希夏雨詩(偽)案

本案發生前,他們在灌木叢發現了火堆和衣物,這正是那個逃出來的男孩留下的。
而他們發現的柵欄上的攀爬痕跡則如上所述。因為老爺子在海風天時腿疾會發作,因此不可能是他。
案發前,夏雨詩給了孔異業一杯含安眠藥(他六點半就困了)的水,他喝完了。
而當夜幕降臨時,夏雨詩開始行動了。
她先是通過視野從外面找到了男孩,然后和他發生關系(腰上新發的皰疹痕跡),并在院子里找到頭孢喂他吃下。等他性別轉換后,讓她換上自己的衣服,用地下室的汽油把她(就是性轉的男孩)燒成焦尸。她帶著焦尸和刀回到小樓,先是敲開了陳希的門,用刀殺死她(這就是她此行的目的),然后掩上門。然后敲開陳爍東的大門,將他砍死,并把他的臉砍爛并脫下他的衣物并自己穿上。接著把掩上他的門,把陳爍東的尸體和刀帶到海邊,并把陳爍東沉尸海下。回到自己的房間,她吃下頭孢,并發生了幻覺(似乎有人在里面瘋狂的砸過東西)。8小時候,她離開房間,鎖上房門,來到陳爍東的房間睡覺。
醒來后,再和孔異業發現兩人的尸體,離開島上。而由于他的墨鏡和口罩,以及性轉后會聲音嘶啞72小時,他不會被孔發現。
而上岸后,他脫掉口罩和墨鏡,安定下來后,找到了自己的父母,并以夏登琦的身份照顧他們,活了下去。
夏雨詩的動機較為復雜:她殺陳希,是因為想為哥哥復仇(她很可能看到了那則新聞,而由于不想讓父母知道就沒有去認領);她殺死男孩,是因為需要偽造自己的死亡;她殺死陳爍東,一是因為她需要假身份離島,而戴口罩的他是完美的犧牲品,二是因為他曾和郭方一起放高利貸(大概率放給過孔異業),她想讓孔異業這個“傻瓜”能過得好一點,不再負債。
至于那個男孩(或者說體型非常瘦小的男子),他曾被孌童(曾強奸男童)的老大爺拘禁,強奸。而地下室也留下了他試圖撞開大門的痕跡,還有他和老大爺的精液。
而我猜測夏雨詩拜托孔異業的事情,則很可能是安排這一次旅行,也就是說,一切都在她的計劃之中。

推理到這里,就這樣結束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1-2-20 11:11:17 | 2021-2-20 11:45編輯
第一題答案

摘要
第一題部分背景相關內容在第四題中,本題中文章總共涉及5起案件,按時間線如下:
1、4年前的黃姓女生自殺案
       黃姓女生被張三冬欺負后自殺。夏志和張月娥去查看,碰巧發現女生自殺。趁張月娥報警和叫救護車之際,夏志拿走了遺書掩蓋真相。因此張三冬僅僅被停職。
2、7/13護士失職致病患白玲死亡的醫療事故
       7月13號時,第三醫院腫瘤科的一名護士因為誤操作致使一位年僅20歲女生白玲死亡,醫院為了息事寧人賠償家屬120余萬。肇事護士被醫院開除,賠償金的一部分由該名護士承擔,該護士回老家換了一份工作,每月給白玲家屬匯去2、3000元。此事不但受害患者死亡,失職護士也境遇凄慘。
3、8/4呂義浩中風自然死亡
       呂義浩為自然疾病發作死亡。
4、8/10易穆秋被袁望春下毒致死且栽贓夏志案
       大學時代袁望春就認識了易暮秋,在工作之后兩人在一起了,不過暫時沒有公開。而后來袁望春為了前程,和院長的女兒在了一起,為了隱瞞雙方,沒有公開和院長女兒的關系,美其名曰怕人說閑話。并且也隱瞞了易暮秋的關系。而如果事情爆發,袁望春頓時前途無望。袁望春知道易暮秋于是計劃利用這點來殺死易暮秋。8月9日5點,袁望春接到了易暮秋的電話,提到了她的肩膀疼痛。夏志從呂義浩肩膀上的針孔得到了啟發。并且從夏志的左撇子、居住在易暮秋樓上等特點上得到啟發。殺死易暮秋,嫁禍夏志。于是商量袁望春去看她并給她的肩膀打消炎針。8/10凌晨袁望春在易暮秋家里為其右肩注射滲入氰化物的消炎針,注射后偷偷在垃圾桶里扔了稿紙嫁禍夏志,當即借口離開,易暮秋按照習慣鎖門后回到臥室,在床上毒發死去。
5、張月娥被偽裝左撇子的蒙面人袁望春假意襲擊欲栽贓夏志
       袁望春為了落實兇手是左撇子并嫁禍給夏志這件事情,完成嫁禍及給自己洗脫嫌疑。決定制造一場襲擊。
       張月娥在醫院照顧母親,被襲擊那天才好不容易抽空回趟家。袁望春比較瘦小,張月娥正好滿足袁望春的需求。于是知道張月娥離開醫院后,袁望春于張月娥的路上假裝成左撇子襲擊了張月娥,最后偽裝襲擊未遂逃跑。

正文
一、第一題和第四題背景的聯系
    根據文中的背景,四年前,也就是2016年,發現姓黃的女生自殺,但是卻沒有發現遺書。第四題中的線索,第四題中的夏志讀博的時候導師是張三冬。而且也是西虹大學。而第四題中提及張三冬是博導,并且曾被停職。在本題中,提出有一位博導被停職。時間線相符。
    而第四題中夏志居住在西虹市虹山區光明街道248號貝殼公寓304號房,而本題中易幕秋也住在貝殼公寓。且第一題和第四題中背景有多處共同點,譬如西虹市、海圈市等等。
    根據第一題和第四題這些人物基本信息的共同點,推測第一題和第四題是同一背景,

二、四年前的自殺案
1.姓夏的學長、張月娥、張三冬
       4年前的3月份,西虹大學一位姓黃的女生自殺卻沒有發現遺書。當時前往宿舍發現尸體的是張月娥還有一位姓夏的學生,是張月娥的學長。當時張月娥在讀研究生,而根據第四題中的線索,第四題中的夏志讀博的時候導師是張三冬。而且也是西虹大學。而且第四題中諸多時間線及背景與第一題相對應,推斷兩道題來自同一背景。而第四題中提及張三冬是博導,并且曾被停職。在本題中,提出有一位博導被停職。時間線相符,推斷張三冬就是被停職的博導。
       本身夏這個姓氏并不多見,而且文中此部分內容作為線索提出,文中明確的姓夏的人是夏志。文中張月娥的年齡是28歲。對夏志的描述也是中年男人,作為學長,那位姓夏的年齡應該比張月娥大,或者相近。夏志符合描述,推測夏志就是那個學長。也是張三冬的學生。
2.被拿走的遺書
       根據文中的背景,四年前,也就是2016年,發現姓黃的女生自殺,但是卻沒有發現遺書。自殺沒有遺書是一件不太常見的現象。作為報案者和發現者,除了張月娥之外,還有夏志。根據張月娥所述,當時張月娥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之后還休學了半年接受心理輔導。如果遺書存在,當時張月娥的狀態無法拿走遺書,那么有可能拿走遺書的只能是夏志了。
       因為文中線索較少,故此,做一推測,張月娥受人之托去找黃姓女生,張月娥受誰所托?張月娥在讀研究生,那么必然有導師。而夏志又是張月娥的學長,而夏志的導師又是張三冬,所以推測張月娥也是張三冬的學生。
       在第四題中,對于張三冬的為人描寫,什么對女學生動手動腳之類比比皆是,而之后張三冬被停職,這提示了張三冬對黃姓女生做了什么而導致黃姓女生自殺,張三冬被停職。那么委托張月娥的人是誰已經呼之欲出了,就是張三冬。
       而張月娥遇到了恰好去看女生的夏志。但是兩人卻發現了黃姓女生自殺,這是巧合還是意外?張月娥是受人所托,那么夏志為什么去找黃姓女生呢?而兩人又恰好遇見了黃姓女生自殺。而第四題中的線索提到了在張三冬停職那段時間左右,夏志開始越來越自閉,博士沒讀完就退學。
       夏志為什么會變成這樣?結合第四題中的內容,推斷夏志喜歡黃姓女生(或者就是黃姓女生的男朋友),察覺到了不對,前去查看,正好碰到了張月娥,兩人發現了尸體。而夏志拿走了遺書,知道了真相。
       但是結合第四題中對于背景部分的描述,夏志讀博的時候和張三冬導師一起搞了個研究項目。而張三冬在停職了幾年之后也重新東山再起了。如果張三冬真的對黃姓女生做了什么,而導致了黃女生自殺,并且之后女生父母趕來,母親腦出血并出現后遺癥。那么張三冬不僅僅會停職幾年這么簡單。那么夏志為什么把關鍵證據隱藏了呢?
       結合第四題中,張三冬開會的時候,要夏志當新課題負責人。并且第四題中描述夏志對于數學方面特別的熱愛,群里有數學問題的時候幾乎無時無刻不在。并且張三冬給夏志的鞋夏志一直穿著,張三冬也很器重夏志。因此來推斷,夏志當時是張三冬的博士生,為了前程和自己熱愛的數學以及自己的老師,并且,如果張三冬出事了,夏志的數學課題也無法進行了,從而把遺書隱瞞了。但是后來因為張三冬停職,那項目停了。而且夏志不停的經受良心的苛責,從此萎靡不振,后來退學,之后因為家庭還不錯,定期接受心理輔導。而因為這件事情,也導致了之后,夏志對女生拒之千里之外,第四題中,對于楊慧的態度就是因此。
3.四年前自殺案的隱情
       夏志和黃姓女生、張月娥都是張三冬的研究生。夏志喜歡黃姓女生。黃姓女生被張三冬侮辱后自殺。張月娥受張三冬委托去查看,恰好碰到了察覺不對而不放心前來的夏志。兩人發現女生自殺,夏志發現黃自殺前留有遺書,遺書中提及了女生自殺的原因,而張月娥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夏志拿走了遺書知道了真相,但是為了保護自己敬愛的導師,并且為了研究自己熱愛的數學,及研究項目選擇了隱瞞,之后張三冬被停職,項目叫停,夏志心灰意冷,受到打擊,并且因為拿走遺書良心的譴責,開始越來越自閉,博士沒讀完就退學。并且開始刻意疏遠女生。

三、1個月前的醫療事故
1.事件大致經過
       7月13日時,第三醫院腫瘤科的一名護士因為誤操作致使一位年僅20歲女生白玲死亡,醫院為了息事寧人賠償家屬120余萬。肇事護士被醫院開除,賠償金的一部分由該名護士承擔,該護士回老家換了一份工作,每月給白玲家屬匯去2、3000元,生活拮據。
       此為醫療事故,不但受害患者死亡,失職護士也境遇凄慘。
2.這件事存在的潛在影響
       (1)事件會在醫院工作人員內發酵,醫療事故的受害者不僅是死者,也有作為失職人的護士。
    也因此,造成呂義浩針孔的余冰冰在遇到醫鬧時才會表現十分驚嚇,不僅僅是因為她是新人。
       (2)會慫恿居心不良的病患家屬進行醫鬧,此處可能潛在提升了秦霜夫婦為呂義浩之死醫鬧求賠償的動機。

四、.呂義浩之死
1.呂義浩的自然死亡
       呂義浩的所有表現均符合腦出血并發腦疝的表現。以及嘔吐物窒息表現,唯一的疑點在于右側肩膀上的針孔。
       并且,根據證詞,呂義浩雖然行動不便但脾氣卻很暴躁,有時候照顧不周到,哪里磕著碰著就會破口大罵。雖然很招人煩,但是因為這個就殺人,被害動機不強烈。
       根據證詞呂義浩每天晚上9點左右就會睡覺,鄰床張月娥母女則在10點到11點期間會入眠。昨晚在她醒著的時候沒有除醫務人員以外的人進出過病房。病房外走廊的監控也證實她的說法。監控錄像均未發現異常。早上呂義浩死亡醫務人員離開,直到呂炳天夫妻倆趕來期間,沒有任何人進出過病房。神經內科位于醫院大樓14層,窗戶外都安裝有防盜欄,所以排除了外人進入可能。
       文中線索沒有在其體內、血液中發現任何奇怪的情況,死者體內既無毒物痕跡,也沒有任何藥物過量,為此法醫還比對了醫囑。法醫對呂義浩死因的判斷結論完全與袁望春所說的一致。尸體表面除了肩膀上近期造成的一個針孔,就只有額頭上因為摔下床而造成的磕碰。
所以,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呂義浩死亡是謀殺。呂義浩的死亡就是普通的病情進展。
2.余冰冰險些造成醫療事故
       作為唯一疑點的呂義浩肩膀上的針孔。在接到呂義浩搶救的消息后,袁望春很快便來到9號病房,余冰冰看上去正在解患者領口,而呂義浩的針孔就在右肩鎖骨向上位置。
       從呂義浩家屬按鈴的時間8月4日凌晨2點9分,當時護士立馬前去。到袁望春接到消息出發時2點12分。中間至少有3分鐘的時間。這幾分鐘完全是護士在操作的。
       并且袁望春沖進病房與余冰冰發生的對話,顯然不支持她對“嘔吐物堵住氣管”的判斷,并且余冰冰作為新人,臨床經驗匱乏。這隱含了余冰冰正想根據錯誤判斷進行治療的可能。
       在呂義浩死亡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文中描述余冰冰一直都極度緊張,并且在呂義浩兒子來鬧事的時候也異常的緊張,并且極其害怕。這可能不只是因為新人沒見過風浪,而是自知判斷失誤險些造成醫療事故,而前車之鑒歷歷在目,涉事護士下場凄涼。呂義浩的針孔可能就是余冰冰在先行搶救的過程中造成的。

五、易暮秋之死
1.易暮秋的直接死因
       文中法醫線索確認死因確系氰化物中毒,死亡時間在8月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在其血液中檢測出氰化物,但在其胃組織及胃內容物中并未檢測出藥物、毒藥痕跡。尸體表面無傷痕,除了右肩后方有一針孔,大小約為7號針頭的規格,也就是成人靜脈注射所用。因此法醫推測毒藥應該是通過靜脈注射直接進入血液中。
2.熟人作案的可能
       在現場鞋印中除了死者和發現尸體的幾人外還發現了幾枚同屬于一雙鞋的鞋印,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這個腳印的主人,嫌疑最大。那么這個人是仇家、陌生人,還是熟人呢?
       首先易暮秋日常交際幾乎限定在工作同事當中,與公寓鄰居則較少往來。金錢方面無欠款欠債,沒有調查到任何‘仇家’‘債主’。排除了仇殺之類的可能。
       死者的財物包括電腦、手機、現金、銀行卡等均在臥室內未遺失。排除了謀財的可能。
       其次門上有貓眼,門鎖沒有破壞的痕跡。排除了暴力入室。
       最后,死者的安全意識很到位,睡覺前都會將門窗鎖好。這些,陌生人或者不熟的人,作案可能性降低。
那么只剩下了兇手是經過了死者允許進入房間這一種可能。也就是說,熟人作案。
3.易暮秋的男朋友
       首先,調查結果提示易暮秋是單身。但是一個月前有一名在神經內科實習的醫生曾經私下向其表白被拒絕,易暮秋以自己已有喜歡的人為由拒絕了他,文中提及這似乎與單身的調查結果不符。提示易暮秋可能并不是單身。
       并且在現場鞋印中除了死者和發現尸體的幾人外還發現了幾枚同屬于一雙鞋的鞋印,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在上述熟人作案的推理上,這個熟人的身份是什么呢?
       現場物品中有一樣東西,如果是單身的話,不會在這里出現,那就是外用避孕藥盒子。
       所以易暮秋其實是有男朋友的。
       那么她的男朋友的身份是誰呢?而且,和易暮秋關系較好的同性朋友也不知道她有男朋友這件事。這已經不是用低調能夠解釋的事情了。那么到底出于什么原因,讓易暮秋選擇了這種類似地下戀情的方式呢。
       縱觀全文,在8月9日下午5點左右易暮秋給袁望春打了一通電話。而且,文中線索提及,兩人經常通電話。而且兩個人的聯系也很多。并且袁望春和易暮秋是大學同學,兩人相識已久。綜合上述幾點,袁望春很有可能就是易暮秋的男朋友。
       并且,袁望春的正牌女朋友是院長的女兒,而且這兩人的關系還沒公開。袁望春給出的理由是怕有些人會說閑話。畢竟這一眼看上去就是為了名利的組合。但是另一層原因是擔心易暮秋知道。
       就是因為這一點,易暮秋選擇了這種類似地下戀情的方式的原因就豁然開朗了。袁望春還有另一個女朋友——易暮秋。
       而在趙陽和袁望春的對話里,袁望春大學走出了甘泉鎮,而甘泉鎮以前窮鄉僻壤,很窮,結合開篇時候袁望春一手抵著頭一手倚著治療車,他想起了自己父親去世時的場景和最后的叮嚀。叮嚀是什么,結合當時甘泉鎮的情況,不外乎一定要出人頭地。
       因為袁望春為了前途,所以和院長的女兒在一起了。但是之前他其實早已經和易暮秋在一起。為了安撫易暮秋,袁望春沒有公開和院長女兒的關系,美其名曰怕人說閑話。同樣也讓易暮秋保持了隱瞞。但是紙包不住火,易暮秋后來也知道了,多次糾纏袁望春。在這種情況下,最可能的威脅就是將袁望春腳踏兩條船的事情曝光。袁望春剛成為主治醫生,美好前程才剛剛開始,這件事情如果曝光,那么袁望春的前途頓時無望。
       在所有人動機都不強烈的情況下,袁望春這個,成為了最強的殺人動機。
4.易暮秋的死
       從文章可以看出,連張澤都直言易與袁關系最好,兩人又是同學,在秦霜大鬧會議室易還跳出來為袁望春講話,且拒絕實習醫生表白稱有喜歡的人,以及之前的推斷表明袁望春與易暮秋其實暗地里是情侶,并且,易暮春深愛對方,而出身窮苦甘泉村的袁望春已經向警方表明院長女兒是其女友,那易暮秋勢必成為其上升路上的阻礙。   
       在秦霜大鬧會議室時,為袁望春辯解的易暮秋下意識的反應說針孔可能因為打消炎藥,易暮秋的言論可能基于自己的經驗,從其死亡臥室可以看出,其睡覺使用電風扇中檔直吹,極易造成肩周炎。推斷易暮秋患有肩周炎,需要注射消炎藥。身為男朋友的袁望春對比必然知情。也因此提前制定了殺人計劃。
       這時候就要說到8月4日呂義浩的搶救過程了。呂義浩之死唯一的疑點是右肩膀的針孔,這和易暮秋的針孔基本一致。但是呂義浩右肩膀的針孔卻沒有注射藥物。參與搶救的人中,袁望春正在其中。此時袁望春正在掙扎是否真的要殺死易暮秋。在最后袁望春一手抵著頭一手倚著治療車,他想起了自己父親去世時的場景和最后的叮嚀。下定了決心。決定掃除易暮秋這個前途上的障礙。
       易暮秋在9日電話中與袁望春談及自己肩周炎的事情。而易暮秋疼痛的是右肩。袁望春從呂義浩的針孔中得到了啟發。
       并且8月5日文章提到袁望春,張澤等人到易暮秋家玩,而趙陽走訪時,夏志曾表示唯一與易暮秋的交集,就是有一次她房間人多太吵他上去過反應了這個問題,也就造成了夏志與袁的意外相見,夏志屋子里很邋遢,推測平時也不愛收拾,左手的墨水應該很長時間了。并且,第四題中線索給出,夏志常年每月的3日在醫院13樓的心理科復診,而神經內科就在1層,神經內科和心理科離得很近,袁望春見過夏志的可能性很大。而最近的一次見過夏志,很有可能就在8月3日。這些,提示袁望春有充足的機會發現夏志左手墨漬。并推測夏志是左撇子。袁望春注意到了這點。
       因為肩膀的位置自己沒有辦法注射,結合易暮秋的右肩和夏志的左撇子,可以殺死易暮秋,偽裝左撇子,嫁禍給夏志,一舉兩得。所以袁望春選擇去幫助易暮秋肩膀注射消炎針,實際上卻準備痛下殺手
5.易暮秋的密室
       文中法醫線索確認死因確系氰化物中毒。推測從肩膀靜脈注射進入。注射的地方是右肩膀。面對面位置的話,需要用左手來注射。袁望春前往易暮秋家中,將易暮秋進行安撫后,晚上趁其不備注射了毒藥就可以殺死易暮秋。而即便是注射氰化物,從注射后,到發作,也需要一段時間(百度上說了)。
       至于密室手法。從文中線索來看,雖然房東太太只分給每個住戶一把鑰匙。但是文中也提及了,住戶可以自己去復制鑰匙。但是文中線索有提及,易暮秋的房門是從里面鎖上的,即便是復制鑰匙也只能進入到易暮秋的房間中,無法形成從內鎖上的表現。
       那么這個密室是如何形成的呢?
       首先,根據之前的推斷,易暮秋患有肩周炎,需要注射消炎藥,她在9日電話中與袁望春談及此,在8月9日晚上袁望春來到易暮秋家中,為其右肩注射滲入氰化物的消炎針當即借口離開。而之后,易暮秋有睡覺前鎖門的習慣,在袁望春離開后,易暮秋把門鎖上之后,把鑰匙放在了床頭柜。之后毒發身亡。形成了經典的內出血密室。
       而為什么注射藥物的時間在凌晨,首先易暮秋開著電風扇,說明睡覺時候會有吹電風扇的習慣,而肩周炎得人,睡覺時吹風扇會加重疼痛。所以打針才那么晚。
6.嫁禍他人
       易暮秋被注射的地方是右后肩膀。面對面揉抱位的話,需要用左手來注射。目的就是偽造兇手是左撇子,與易暮秋是情侶,且偷偷注射。
       在文中提及,夏志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這提示了夏志是一個左撇子,用左手寫字。夏志無業,根據第四題中的線索,數學方面有著愛好,常用到紙筆。在8月5號,其同事袁望春、張澤、彭暢就曾經來過易暮秋的家里。而夏志的證詞中提及夏至住在死者樓下,有一次她家里來了很多人,很吵,夏志當時找過死者。袁望春得知夏志就在易暮秋的樓上。
       并且,第四題中線索給出,夏志常年每月3日在醫院13樓的心理科復診,而神經內科就在1層,神經內科和心理科離得很近,袁望春見過夏志的可能性很大。而最近的一次見過夏志,很有可能就在8月3日。并且在聚會當時,袁望春看到了夏志。這些,提示袁望春有充足的機會發現夏志左手墨漬。并推測夏志是左撇子。
       8月9日5點,袁望春接到了易暮秋的電話,提到了她的肩膀疼痛。袁望春知道了這件事,從呂義浩肩膀上的針孔中得到了啟發,提前制定了殺人計劃。這時候袁望春想到了夏志。選擇利用左撇子等方式來嫁禍夏志。
       并且,死者家中被丟棄的稿紙與死者的身份與生活習慣不太相符,推測是嫁禍夏志用的。
       另推測袁望春暗示易暮秋當晚會進行房事,而使其使用外用避孕藥(這個需要提早10分鐘操作),最后又托詞離去,故不留下DNA,同時可以形成當晚易暮秋與男人發生過某種親密肢體行為的假象,譬如垃圾桶里的避孕藥盒,加上垃圾桶里的稿紙,右肩的針孔,暗示夏志是易暮秋地下情人,也進一步坐實夏志的謀殺可能性。
       氰化物毒發需要幾分鐘,所以易暮秋送走袁望春后自己鎖門回到床上毒發身亡。所以案發時,熬夜狂夏志未聽到樓上動靜,而易暮秋身上除針孔并無外傷,因為殺人過程并未發生暴力。
       此處提一個夏志不可能是易情侶的佐證,文中提到易的房間非常整潔,而夏的房間格外凌亂,根據描述中易非常愛那個沒有名字的地下情人,如果夏是那個情人,住的那么近,易不可能不幫他整理收拾。
7.案發經過概述
       袁望春出身窮鄉僻壤甘泉鎮,父親臨死前的叮囑他要出人頭地,為此,他有些不擇手段了。大學開始,袁望春就徹底的離開了甘泉鎮。
       大學時代袁望春就認識了易暮秋,在工作之后兩人在一起了,不過暫時沒有公開。而后來袁望春為了前程,和院長的女兒在了一起,為了隱瞞雙方,沒有公開和院長女兒的關系,美其名曰怕人說閑話。并且也隱瞞了易暮秋的關系。
       而易暮秋還是知道了這件事情。威脅袁望春撇清關系,如果事情發生了,袁望春頓時前途無望。
       8月4日搶救結束后,在最后袁望春一手抵著頭一手倚著治療車,他想起了自己父親去世時的場景和最后的叮嚀。下定了決心。
       8月5日。袁望春、張澤、彭暢就來易暮秋的家里,期間見到夏志。發現夏志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知道了夏志是左撇子,并且就住在易暮秋樓上。
       易暮秋睡覺使用電風扇中檔直吹,得了肩周炎。需要注射消炎藥,8月9日5點,袁望春接到了易暮秋的電話,提到了她的肩膀疼痛。袁望春知道了這件事,從呂義浩肩膀上的針孔中得到了啟發,提前制定了殺人計劃。
       這時候袁望春想到了夏志,呂義浩之前在夏志心理科復診的時候就見過夏志,而8月5日得知了夏志就在易暮秋樓上,而且是左撇子。于是袁望春想到了左肩膀上的針孔更能嫁禍給左撇子。于是袁望春要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左撇子犯案,嫁禍給夏志,來洗脫嫌疑。
       8/10凌晨袁望春在易暮秋家里為其右肩注射滲入氰化物的消炎針(這個位置很容易聯想情侶之間的曖昧擁抱,一個左撇子抱住死者在其背后扎針),注射后偷偷在垃圾桶里扔了稿紙嫁禍夏志,當即借口離開,易暮秋按照習慣鎖門后回到臥室,在床上毒發死去。

六、襲擊事件
1.襲擊者對醫院附近很熟
       小巷并非那種黑燈瞎火的巷子,因為是從醫院通往另一條街道的捷徑,時常會有人路過,照明設施也較為充足。所以并不偏僻,而且經常有人走過。一般附近比較熟的人才會選擇這樣一個地方。而且被人呵斥之后,兇手很快消失的無影無蹤,也體現了對附近很熟悉。
2.偽裝的左撇子
       根據張月娥描述,兇手挺高挺瘦的,樣子看不清楚,身形看起來是男的。左手拿著針筒。右手好像沒那么大力的感覺,好幾次都被張月娥掙脫。看起來似乎是左撇子的樣子。
       但是百密一疏,張月娥掙扎的時候手碰到兇手褲子右邊口袋,里面放著手機和一串鑰匙,還有車子用的那種電子鑰匙。那么問題來了。一個左撇子的人,鑰匙和手機放在右口袋本身就是意見違和的方式。所以兇手是右撇子,或兩只手都是慣用手,偽裝成了左撇子。
3.襲擊者的目的并不是襲擊
       張月娥被襲擊的地方并非那種黑燈瞎火的巷子,因為是從醫院通往另一條街道的捷徑,時常會有人路過,照明設施也較為充足。所以并不偏僻,而且經常有人走過。而襲擊過程中因張月娥激烈抵抗加上路人的呵斥,歹徒未能得逞隨即逃向小巷另一頭沒了蹤影。從這一帶你推測,這個地方襲擊很容易被人看到,從而失敗,不是一個好的襲擊地點。所以兇手的目的并不是襲擊。
4.襲擊人是誰
       根據張月娥的證詞,這段時間都在醫院照顧母親,被襲擊那天才好不容易抽空回趟家,沒和什么人打交道。沒有明顯的被害風險在。
能良好把握張月娥行動的人,就是醫院所在科室的人。結合之前的推斷,袁望春就是那個人。
       而根據文中開頭描述,袁望春用右手揉眼睛,表戴在右手,他存在可能是兩只手都是慣用手,偽裝左撇子很容易。
5.襲擊者袁望春的真正目的
       襲擊的目的,不是襲擊,而是把注射器扎人這個事,和左撇子聯系起來。于是,袁望春籌劃了襲擊。
       目的就是為了更明顯的告訴大家,襲擊者是一個左撇子,一個高瘦的男人,以此將左撇子夏志,呂案,易案關聯起來,嫁禍夏志。



第三題答案

摘要
1、重男輕女及抑郁癥
       抑郁癥是躁狂抑郁癥的一種發作形式,以情感低落、思維遲緩、以及言語動作減少,遲緩為典型癥狀。抑郁癥嚴重困擾患者的生活和工作,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約15%的抑郁癥患者死于自殺。自傷也確實是抑郁癥患者常有的表現之一。林芝生長在重男輕女的環境中,長期的壓迫下,形成了抑郁癥,并渴望脫離這個環境。并對把自己不當人看的繼母和奶奶有著極大的恨意。
2、王桂芳被害案
       白天有人把家具從林芝家里拿出來,林芝沒有阻止,但是往里搬水泥的時候,林芝努力的阻止了,以確保冰球路線。
       在林曉博和林芝在當天晚上六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林芝趁著沒有人,借著王桂芳年紀大了,并且不到六十斤,勒死了王桂芳。王桂芳因為勒死而大小便失禁。林芝將王桂芳的衣服褪下。塞到了之前在宴會廳拿走的備用氣球里,并在氣球里灌了水。在六點半看到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人員離開之后,用自己的鑰匙把王桂芳的大門鎖上后,將水球王桂芳運到了覽山園的冰箱里,然后來到了宴會廳門口。
       22:03-22:09林芝前去宸少的住所,動了宸少窗下的木板。利用木板和路上的水泥袋為冰球規劃好了路線。
       在22:12-22:23分。林芝把冰球王桂芳的從冰箱里拿出來,從小路到了拱門,然后把冰球王桂芳放在小路上,推動冰球,利用重力和下坡,冰球滾到了湖里,然后林芝返回宴會門口繼續裝沒事人。
3、胡海燕被害案
       殺死王桂芳后,林芝在和胡海燕和林浩發生沖突鎖上門之后,把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后,把水泥調好之后灌入挖的這個縫隙里,等到水泥凝固之后,形成水泥梯子。用梯子從房間里出來。拖著梯子到了胡海燕家,用梯子翻墻進入胡海燕的家中。林芝知道胡海燕有不鎖臥室門的習慣。來到房間里之后一刀干掉了熟睡中的胡海燕。殺死胡海燕后,林芝回到了家里,計劃之后,將食用油澆在房內的雜物上點燃,然后利用水泥梯子離開,并把梯子帶走。利用火災吸引人的視線,自己趁機前往了山林躲藏。

正文
一、重男輕女與抑郁癥
1.離家出走的月半夏
       月半夏的奶奶疼愛孫子,卻對月半夏無比嚴苛,所有孫子犯的錯誤也一股腦的堆在了月半夏的身上。推測月半夏生長在重男輕女的環境中。這種被壓迫的環境使得月半夏得了抑郁癥,并且需要吃藥。并且誘發了月半夏的離家出走。
2.走投無路的林芝
       林芝的家庭環境中,父親是林浩,奶奶是王桂芳。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林曉博,胡海燕是林芝的后母。
林芝的自述中說過,自己之前的抑郁癥被家人當做了覺得裝矯情,反而還打林芝。提示林芝的成長環境非常不好。
       林曉博要結婚,但是因為疫情,好多人都無法前來,雖然其中大多數會通過微信、支付寶補紅包,但總體收的金額肯定比來現場少了不少。這使得欠的彩禮錢難以還上。
       林芝剛喪夫不久,正是悲傷的時候。但是此時王桂芳卻提出把林芝趕緊嫁出去,以便于收彩禮。而胡海燕也在一旁幫腔。
       以及之后要把林芝從房子里趕出來之類的表現,那個房子是林芝的婚房,林芝的前夫裝潢的。在林芝前夫死了不久,因為林曉博要結婚,便要求林芝搬出去。以及文中多處類似的描寫。都表現了林芝家庭地位的底下。其他的譬如胡海燕對林曉博的新娘說“到時候把生男孩的訣竅告訴你!”之類的話,都提示了家中同樣是重男輕女的環境。并且王桂芳還提出了林芝喪夫使得,親家因為晦氣把彩禮的價格提高。以及其他人的表現,體現出重男輕女這個風氣并不只是林芝一家,而是整個村子的大環境。
3.冤冤相報何時了
       注意文中對于重男輕女的描述,主要苛責月半夏的是她奶奶,而對于林芝冷嘲熱諷,嚴加苛責壓迫的是奶奶王桂芳,以及后媽胡海燕。并且王桂芳還提出了“而且她下一次肯定也討不了什么好價錢。”完全把林芝當做了商品一樣。
       仿佛在這里,女性只是一個等待估價的物品一樣。
       被壓迫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另一種就是把這種壓迫傳承下去。就跟現在很多人說的婆媳矛盾一樣。
       根據之前的推斷,在這種環境下,胡海燕、王桂芳、月半夏的奶奶等人,年輕時候,也必然受到過此類壓迫,而在這種壓迫之下,她們選擇了把這種壓迫作為一種傳統繼承下去。而月半夏和林芝,選擇了反抗。月半夏選擇了和宸少離家出走。而林芝也提出了宸少可否帶她走的問題。
4.抑郁癥
       心理-社會因素是抑郁癥重要的發生因素之一,占約25%。各種重大生活事件突然發生,或長期持續存在會引起強烈、持久的不愉快的情感體驗,都會導致抑郁癥的產生。結合月半夏和林芝的生活環境,兩人的抑郁癥發生在意料之中。
       文中明顯提及抑郁癥的有三個人,宸少、月半夏和林芝。三人都有過自殘行為。雖然提到抑郁癥就說自殘,標簽行為未免太強烈了。抑郁癥是躁狂抑郁癥的一種發作形式,以情感低落、思維遲緩、以及言語動作減少,遲緩為典型癥狀。抑郁癥嚴重困擾患者的生活和工作,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約15%的抑郁癥患者死于自殺。自傷也確實是抑郁癥患者常有的表現之一。
       抑郁癥發展到一定程度,會有傷害性行為,這種傷害性行為有可能是對內的,也有可能是對外的。正如文中對月半夏的描述一樣,把自己自殘的行為暴露給一些親近的人,看看他們的反應,會有莫名其妙的一種爽感。這是一種博得關注和愛的表現。月半夏的表現就是一種對內的表現。而林芝,則是對外,這些具體在后文論述。

二、王桂芳之死
1.王桂芳的大致死亡時間與死因
       王桂芳是在婚禮的當天早上發現失蹤的,當時是十點半,搶親的活動似乎已經結束,新郎新娘已經在坡頂的院門口接待來賓時,林浩發現了不對勁。根據文中的描述,王桂芳平時五六點就起床。也就是說,王桂芳在婚禮當天早上五六點前就遇害了。進一步根據文中線索,死者死后不久被長時間冰凍,至少冰凍了一個半小時,以至于無法精確判斷死亡時間。死亡的大致時間為婚禮前一天晚上六點到十一點之間。所以王桂芳的死亡時間可以鎖定在婚禮前一天晚上六點到十一點之間。
       當時王桂芳的屋子里王散發著一股臭味,王桂芳貼身的衣物褪在床上,上面屎尿混雜,但是王桂芳平時卻沒有大小便失禁的情況。最后在湖里搜到王桂芳的尸體后提及王桂芳是被勒死的,被勒死的表現解釋了屋子里面屎尿混雜的原因——因為窒息而大小便失禁。
2.嫌疑人范圍及不在場證明分析
       王桂芳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年老體弱,并且不到六十斤,想要勒死很容易,而且哪怕兇手是女性,搬運起王桂芳也很容易。
       王桂芳被害的時間是在晚上,即便臥室房門王桂芳沒有上鎖的習慣,但是如果要殺死王桂芳,進入到王桂芳家,也需要打開王桂芳家的大門。由于王桂芳年歲已高,除本人外,林浩、胡海燕、林曉博、林芝均有王桂芳庭院大門的鑰匙。他們的鑰匙均未外借,王桂芳本人的鑰匙在屋內找到。也就是說有鑰匙的這幾個人,就是王桂芳被害案最大的嫌疑人。
       而死者死后不久被長時間冰凍,至少冰凍了一個半小時。并且全村能達到-20℃冰凍效果,且足夠容納下整個人的冰箱只有覽山園廚房里的那個冰箱。結合覽山園最近停止購買了冷凍鏈的食物,所以冰柜內部幾乎是空的。所以王桂芳被冰凍的冰箱,只能是覽山園廚房里的那個冰箱。那么在能進入王桂芳房間的前提下,能夠不被人發現帶著尸體進入覽山園廚房,就是成為兇手的第二個條件。
       當晚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員于18:30將碗筷收拾好,隨后便離開了廚房,廚房的門沒鎖,所有人均可進入。當晚覽山園的兩位管理者于凌晨一點準時關上大門和石拱門,婚禮當天早上六點為幾個廚師打開大門。并且覽山園周圍的圍墻沒有任何攀爬翻越的痕跡。也就是說,兇手只能走覽山園的大門或者石拱門。并且幾個廚師進入后,直接去廚房準備宴會,忙活了一整天。并且,婚禮那天,宸少把所有的能容下王桂芳整個軀體的木柜乃至冰箱都有檢查也一無所獲。也就是說,從放入冰箱冰凍到凍好了取出王桂芳,必須在晚上18:30之后到凌晨一點之前這段時間完成。
       那么兇手需要完成幾個步驟——離開殺死王桂芳、將王桂芳的尸體放到冰箱里、等到王桂芳尸體冷凍好了再拿走。所以,兇手至少要離開兩次(殺死王桂芳并放到冰箱里,可以一次離開的時候完成)。后一次離開的時候,需要取出王桂芳。
       所以,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有鑰匙的幾個人。
       林浩除了18:20-20:15分外出通電話之外,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得到了多人證明。而打電話這一事情也經過核實,沒有作案時間,可以排除。
       胡海燕18:40-19:05消失了一段時間,不知道去了哪里。 20:00-20:35聲稱回家清點明天婚禮需要用到的物品,無人能證明其真實性。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多人能夠證明。而根據之后清潔工岳三戎的證詞,他在19:30-20:30期間例行打掃衛生間和休息室的衛生的。他聲稱當晚這段時間內沒有人經過石拱門,否則他一定會看到或者聽到腳步聲。也就是說,胡海燕的后一段離開時間是無法達成拿走王桂芳的條件的。可以排除。
       林曉博和林芝在當天晚上六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便一直待在覽山園宴會廳里,直到凌晨一點才離開,中途上過幾次廁所,不過每次不超過兩分鐘。有多人可以作證。短短不到2分鐘的時間是沒有作案時間,可以排除。
       最后再來看林芝,林芝與林曉博一同安頓好王桂芳后,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直到六點四十來到宴會廳門口獨自坐著玩手機,盡管林芝存在感低,但宴會廳門口有一個監控,除了在22:50-23:20(此時間段和宸少待在一起)消失在監控范圍之外,其他時間一直都在監控下。也就是說,從六點送完王桂芳之后,林芝有四十分鐘的空白期。這四十分鐘的空白時間足夠完成殺死王桂芳并搬運到冰箱離了。而之后也有22:03-22:09和22:12-22:23兩段空白時間。兩段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村子房屋與房屋間很緊密,鱗次櫛比,相隔均在一至三米范圍內,所以距離并不遠。11分鐘時間足夠完成很多的事情。
       并且結合之前林芝生活環境的推斷,并且在喪夫之后,還被家里人安排打壓,結合抑郁癥的表現,林芝有足夠的動機。所以,只有林芝有條件犯案。
3. 犯案手法
       林曉博和林芝在當天晚上六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林芝說回家休息一段時間。但是在那段時間里,林芝有足夠的條件殺死王桂芳,王桂芳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年老體弱,并且不到六十斤,想要勒死很容易,而且哪怕是女性,搬運起來也很容易。勒死王桂芳之后,因為勒死所導致的大小便失禁的情況。將王桂芳的衣服褪下。
       在這里就有一個疑問,為什么要把王桂芳冰凍呢?而且為什么王桂芳為什么要扔在湖里,畢竟那個湖距離也挺遠的。而就因為湖比較遠,所以才會沒法第一時間發現王桂芳遇害,這樣方便林芝的下一步動作。
       在這里,首先注意到宸少可以洗熱水澡,可以調熱水,這些都表示了村子里有自來水。
       這時候注意題里的線索,文中提及,除了天上飄著的那六個氣球之外,還有多出來的兩個氣球,其中一個被宸少拿去給月半夏弄書包了。多出的一個備用氣球,在林曉博口供中,婚禮前一天的晚上本來他和宸少還一同確認了有一個備用的氫氣球,之后上廁所時卻發現不見了。當晚覽山園里并沒有小孩,照理來說沒有人會偷拿一個氫氣球。而這幾天,飄在空中的六個氫氣球一直都在空中,未被人取下拿走。也就是說,有一個氫氣球,憑空消失了。
       這個丟失的氫氣球起到了什么作用呢?這時候看氫氣球的描述,包裝袋上標的規格型號,充滿氣直徑最多能達到兩米。可以很輕松地將口部撐到了半米。而宸少也說了這氣球塞個人進去沒問題。而王桂芳體重不到六十斤,體型較小。塞到氣球里很容易。這時候再來看冰箱的規格,冰箱的冷藏冰柜部分呈正方體,容積約為一點幾立方米,功率很大。這個容積和功率,塞進王桂芳綽綽有余。
       把王桂芳塞進氣球里可以干什么呢?要知道氣球不光可以充氣,還可以充水。把王桂芳塞進氣球之后,充上水,氣球就變成了水球,可以更方便滾運王桂芳。畢竟林芝只是個女生,體力有限。
       殺死王桂芳之后,林芝用氣球裝著王桂芳,并灌滿了水。六點半看到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人員離開之后,用自己的鑰匙把王桂芳的大門鎖上后,帶著水球王桂芳到了覽山園的廚房,把水球王桂芳放到了冰箱里,然后來到了宴會廳門口。之后在22:12-22:23將尸體運到湖中丟下后返回。
       至于為什么不是到了廚房之后再灌水。因為六點三十到六點四十只有十分鐘的時間,到了覽山園的廚房再灌水,來不及吧……
       宸少所住的位置恰好在村口位置,如果前往湖邊,宸少家是必經之路。從結婚那天晚上凌晨一點十三分發現著火,到十分鐘后消防隊的到來,算上消防隊的整裝出發時間,可以推斷出消防隊從山下過來車程在十分鐘非常以內,而主要路途其實就是文中圖里標準的車程的那一段。但是車程需要幾分鐘,短短的十分鐘時間絕對不夠把冰球運送到湖邊再返回的。
       那么林芝一個女生是如何在短短的11分鐘內做到了把王桂芳尸體運走的呢?文中說了,村子里只有少數的男人會開車,言外之意,就是林芝不會開車。排除了林芝開車的可能性。
       這時候注意地勢的描寫,緩坡村從山頂到平原,整體呈一個下坡趨勢。宸少住在入口處位置,在那里對于半夏接過包的描寫,書包掉落后,有的東西往坡下滾落了一段距離。說明從宸少住的位置到天鏡湖也就是下山方向坡度依然存在。
       而且文中描述了小路地面從兩邊到中間不斷變低,也就是凹進去的。這種情況像什么?答案很簡單,滑梯的滑道。而這就是滑道啊!
       這時候我們再來看對于小路的描述,這部分在林芝蹲在水泥旁邊有過描述。當時宸少經過林芝身前時,林芝禮貌地收了收腿,怕擋住宸少的去路,其實其余地方一米有余。也就是說,路的寬度要高于一米。
       如果是一立方米多的冰箱,那么這個水球,這時候應該說是冰球了。直徑最大也就一米多,完全可以放在路上。
       而且,林芝的前夫是個裝修設計師,對于一些裝潢設計的東西有所掌握,作為他的妻子。林芝對此也耳濡目染。譬如滑梯。
       所以,林芝把冰球王桂芳從廚房取出之后,把氣球剝了下來處理掉。如果走大門會被人發現,那時候只有走石拱門了。而最里面那一條種著一些梅花樹的窄窄的小路,就是最好的選擇。林芝把王桂芳的尸體從小路帶到了石拱門,然后走了出去。
       這時候,只需要把冰球放在小路上,用力一推,在坡度的影響下,冰球就會往下滾動。
       這時候我們再來看一下平面圖,從拱門處出發,冰球重力作用的正常軌跡會到達田地里,無法到達湖邊附近。如圖3-1。


圖3-1 冰球正常軌跡


       但是,這個時候,注意文章線索,在宸少剛到來的時候,發生了人們把林芝家具搬出來,然后運水泥進去林芝阻止的場景。最后多數的水泥堆放到路口處,使得除了林芝身處的那條小路,剛好沒能阻礙岔路口的通行。水泥袋恰好起到了擋板的作用,如圖3-2。而文中描述,眾人在把林芝家具搬走的時候林芝沒有阻止,而往屋里搬水泥,林芝卻努力阻止,就是因為如果水泥都搬走了,就少了改變冰球方向的東西了。


圖3-2 加上水泥袋后的軌跡


       這樣看起來這個球就可以順利的到達山腳,然后利用坡度和護欄作為軌道直接到達天鏡湖。但是這樣卻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宸少的車。
       宸少的轎車有報警功能,文中兩個小孩發生了爭執,推搡間撞到了車,就引起了警報。而在水泥袋改變了冰球路線之后,這個路線下,冰球會撞到宸少的車,引起警報和注意。
       所以還需要再多出來一個設計。那就是木板。
       房屋與房屋相隔均在一至三米范圍內。而木板的規格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厚度約兩分米,這個長度超過了房屋的最大間隔3米,也就是說木板可以輕松地把兩個房物之間的路擋住。
       所以只要把木板推到攔住宸少房間和空房只見的路,就再次的改變了冰球的軌跡。可以不碰到宸少的車的前提下,冰球滾動出村,然后沿著下山的路程來到天鏡湖。(圖3-3)


圖3-3 加上木板之后的軌跡


       這時候注意文中描述,那天晚上10:10宸少洗澡。之后突然出現了一聲碰撞聲。之后發現窗外的軌道塞了一根小鐵絲,所以窗戶很難移動,于是伸出手把鐵絲拔了出來,這才關上窗。馬上洗手,戴手表這時候的時間是十點二十分。
       宸少在十點十分到二十分之間聽到的碰撞聲就是冰球碰到了木板改變軌跡發出的聲音。這個時間恰好位于林芝22:12-22:23的空白時間內。
       這里有一個前提,在推動冰球之前,需要先去把木板擺放好。而林芝還有22:03-22:09這段空白時間。后一段空白時間結合宸少聽到的聲音,是運送尸體,推動冰球,那么前一段空白時間林芝干了什么?
       就是去推動了宸少窗下的木板。把木板擺成圖3-3的樣子。
       在推動冰球后,林芝緊跟著冰球,在冰球撞擊木板后,那么大的動靜,宸少很有可能會來查看,林芝匆忙將木板大致歸位后,便返回宴會廳。所以宸少出來后看到木板似乎被人移動過了。
       而冰球則沿著圖3-3的軌跡,自己滾到了湖邊(里)。
       而因為冰球是滾到了湖里,所以在王桂芳的尸體在最后找到的時候是湖岸邊泡著,而不是在真正的湖底。
       當然也可以直接不先把氣球外皮處理掉,而是等到半夜所有人都結束了之后,林芝再自行前往湖邊處理,但是這樣,林芝外出暴露風險大,故不優先考慮。
4.案發經過概述
       林芝在重男輕女的環境下長大,也因此得了抑郁癥,并且得了抑郁癥還被家里覺得是作妖。后來被家里人強行安排婚姻,在喪夫之后,又被當成了工具人,并且又要趕走自己的房子之類的。讓林芝產生的極大地怨氣,在這里王桂芳和胡海燕又是首當其中的人。所以林芝決定殺了兩個人,第一個殺的就是王桂芳。
       白天有人把家具從林芝家里拿出來,林芝沒有阻止,但是往里搬水泥的時候,林芝努力的阻止了,以確保冰球路線。
       在林曉博和林芝在當天晚上六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林芝說回家休息一段時間。其實是在沒有人之后,趁著王桂芳年紀大了,并且不到六十斤,勒死了王桂芳。勒死王桂芳之后,因為勒死所導致的大小便失禁。林芝將王桂芳的衣服褪下。塞到了之前在宴會廳拿走的備用氣球里,并在氣球里灌了水。在六點半看到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人員離開之后,用自己的鑰匙把王桂芳的大門鎖上后,將水球王桂芳運到了覽山園的冰箱里,然后來到了宴會廳門口。
       22:03-22:09林芝前去宸少的住所,動了宸少窗下的木板。把木板擺成圖3的樣子。
       之后在22:12-22:23分。林芝把冰球王桂芳的從冰箱里拿出來,拔掉氣球外皮,把冰球從小路到了拱門,然后把冰球王桂芳放在小路上,利用重力和滑梯的效果滾動冰球王桂芳到了湖邊,在冰球經過宸少房間碰撞木板后,林芝將木板放回原來的地方,然后林芝返回宴會門口繼續裝沒事人。

三、胡海燕之死
1.胡海燕的死因
       根據文中的線索,胡海燕死在地圖上林浩胡海燕的房間里。死狀是側倒在床下,胸口插著一把刀,造成了穿透性心臟損傷。應該是躺在床上時刀刺入了胸口,因為疼痛翻轉身體倒在了地上,屋內沒有打斗的痕跡。從刀的插入方向判斷,他殺自殺均有可能。刀是死者自家的刀,由于死者瀕死時因為疼痛握住了刀柄,幾乎覆蓋了其他所有的指紋。從死狀來判斷,房間沒有打斗的痕跡,并且刀傷是躺在床上時刀刺入了胸口,因為疼痛翻轉身體倒在了地上的樣子。判斷胡海燕是睡著了之后被人一刀捅死的。至于自殺,胡海燕沒有任何自殺的理由。而且,這一天可是她親兒子的大婚之日,更不可能自殺。
2.兇手的必然條件
       胡海燕的死亡時間文中提示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死者臥房的門沒鎖,村里大多數人都有只關大門。
大門緊閉。大門一旦關上需要鑰匙才能開門。警方后續通過詢問得知,村里很多人都有不鎖臥房門的習慣。也就是說,只要能從院子大門走進去,就能輕而易舉的到達胡海燕的房間。那么最明顯的問題就是如何走進胡海燕的大門,畢竟胡海燕的家可不像王桂芳那樣有那么多的鑰匙了。
       林浩堅稱自己一直在林芝大門外守著林芝,直到火災發生。大門從未開過,林芝也沒出來過。但沒有人能為林浩證明。也就是說林浩不在場證明不成立,但是林浩沒有任何的動機來做這件事情。林曉博雖和新婚妻子同房,但由于新娘不勝酒力,當晚爛醉如泥,無法證實林曉博一直待在屋內。同樣,也沒有任何的動機體現林曉博有什么理由殺死自己的親生母親。
       這個時候,嫌疑最大的就是憑空消失的林芝了。人不可能憑空消失,那么林芝到底哪里去了?
3.犯案手法
       在這里首先看林芝的反應,在王桂芳失蹤后,林芝的家檢查完畢后,胡海燕想借著大家都在,讓林芝現在就讓出婚房。兩人發生了爭執,而之后林芝直接關上了房門,無論如何都不開。表面上看是正常反應,但是無論如何都不開房門,欲蓋彌彰的表現太明顯了。那么問題來了,林芝在自己的家里做了什么?
       林芝想要殺了胡海燕。至于動機,之前已經論述過了,這里就不再說了。林芝家的窗外都有防護欄,而墻體有三米高,村里也沒有三米多長的木梯。門口又有林浩守著。外面的人進不來,里面的人出不去。這時候怎么辦?
       這時候看火災后的描述,庭院里水泥袋消失不見,根據文中描述,一共往林芝家里放了三袋水泥。并且地面雖因為滅火經過了大量水的沖刷,但能觀察到少許水泥。奇怪的一點是,大約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這里需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水泥哪里去了。第二個就是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是干什么了?
       林芝家的布局,木制鏤空地板與石階相結合。根據文中圖示。石階的排列類似于一個個長方形依次排列,那么把這三米多長的周圍泥土挖去像是什么,一個個長方形連在一起,是一個三米多的梯子的形狀。而林芝家的墻只有三米高。
       這就解開了。只需要把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后,把水泥和水混合(之前推斷過家里都有自來水)后,灌入挖的這個縫隙里,等到水泥凝固之后,就形成了一個水泥梯子。三袋水泥,三米長的水泥梯子剛剛好。林芝的前夫是裝修設計師,對于這些東西的設計,林芝耳濡目染下,必然有所了解。
       國家標準規定,硅酸鹽水泥的初凝時間不得早于45分鐘,終凝時間不得遲于390分鐘。普通硅酸鹽水泥的初凝時間不得早于45分鐘,終凝時間不得遲于600分鐘。凝結時間不符合標準的水泥為不合格品。也就是說,5個小時左右,也就是晚上,水泥梯子就會大功告成。地面上的少許水泥就是制作和搬運水泥梯子的時候留下的。
       然后文中也說了,幾個人先守在林芝家門口,也就是說林芝家其他地方沒有人守著。等到水泥梯子做好了之后,林芝用梯子從房間里出來。
       村子里大多數人都有不鎖臥室門的習慣。只鎖大門。作為村子里的人,林芝對此自然知情。有了梯子,不要鑰匙就可以直接翻墻進入胡海燕的家中。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就是林芝拖著梯子過來形成的。水泥可是會掉渣的。
       帶著梯子來到了胡海燕家門口,這天是林曉博新婚,自然會和新娘一起,家里只有胡海燕。林芝來到房間里之后一刀干掉了熟睡中的胡海燕。
3.火災消失術
       胡海燕的死亡時間是十一點到十一點半,而林芝家中起火是在一點半。林芝殺了胡海燕之后家里還沒起火,所以這個時間段推斷林芝回到了自己家里(還是用水泥梯子),但是如果被人發現家里有水泥梯子的話,林芝是兇手的事情必然就會敗露。所以林芝需要脫身。
       文中客觀線索提及,火災的起因是有人將食用油澆在房內的雜物上點燃導致的。也就是典型的人為縱火。而且房間里也沒有林芝,那么縱火的目的,就轉移注意力,讓自己離開。
       點火之后,林芝利用梯子離開,離開之后林芝帶走了梯子并且處理掉。利用火災轉移視線,給自己創造逃跑空間。
正如林芝問宸少可否帶她走一樣,林芝想要逃離這個環境。而之后警方對村里所有的房屋進行了大規模的搜尋,卻沒有發現林芝。宸少的車內和后備箱也被例行檢查了。都沒有林芝的身影。但是由于警力有限,山林里暫時還未進行排查。林芝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山林里。
       其他可能性低的林芝最后去處:
       (1)藏在了半夏的書包氣球里
       文中提到過,月半夏有一個書包,還挺大。而宸少利用了氣球給月半夏修補書包。所以林芝有可能會躲到書包的氣球里,但是題中給出宸少和月半夏類似偵探角色,而且警方對村里所有的房屋進行了大規模的搜尋,宸少的車內和后備箱也被例行檢查了。所以首先,如果書包能裝人的話,可能也會被搜查。如果書包不能撞人的話,那么更進不去了。所以這個方法可能性不大。
       (2)趁著火災跟著消防車離開
       林芝脫身制造了火災,吸引了消防車過來。而林芝想要脫身,完全可以趁亂藏在消防車底部,跟著消防車走。但是首先,藏在消防車底是非常費體力的。并且,藏在消防車底,在消防員返回前檢查物品時很有可能會被發現,所以除外了這個可能- -。
4.案發經過概述
       殺死了王桂芳之后,林芝和胡海燕的沖突加重了林芝殺人并且逃離這里的想法。林芝鎖上門之后,把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后,把水泥調好之后灌入挖的這個縫隙里,等到水泥凝固之后,就形成了一個水泥梯子。
       等到梯子做好之后,林芝用梯子從房間里出來。拖著梯子到了胡海燕家,有了梯子,不要鑰匙就可以直接翻墻進入胡海燕的家中。林芝知道胡海燕有不鎖臥室門的習慣。來到房間里之后一刀干掉了熟睡中的胡海燕。
       殺了胡海燕后,林芝回到了自己家里,計劃之后,將食用油澆在房內的雜物上點燃,然后利用水泥梯子離開,并把梯子帶走。利用火災吸引人的視線,自己趁機前往了山林躲藏。

四、番外
       為什么是冰球,而不是氫氣球升天術。空氣的密度=1.293g/L(標況下) 通常情況下,即20攝氏度時,取1.205kg/m3.直徑為2米氫氣球(裝滿氣后的直徑)體積=V=(4/3)πR^3 =4.19 (立方米) 浮力=1.205x4.19x9.8=5.04x9.8 N≈50N。也就是差不多5千克左右。能干個啥?也就能掛個條幅了- -。而且題里也沒再次提及氫氣罐。默認這玩意沒丟。



第四題答案

摘要
第四題部分背景相關內容在第一題中,本題中文章總共涉及3起案件,如下:
1、張三冬之死
       黃楊倫是當年自殺的黃姓女生的弟弟,因為張三冬的行為和夏志的隱藏證據,使得自己家破人亡。預謀許久決定報復,首先自己努力學習數學,并努力進入張三冬的圈子。張三冬說自己有個新想法想和大家面對面交流。在出發前得知夏志和張三冬都會到來。黃楊倫開始了他的復仇。黃楊倫換到了和張三冬、夏志的同一個樓層的房間,方便作案。在晚飯后,抽空把廚房的水果刀拿走。回房間之后,只找一個借口比如說請教問題,敲開張三冬的房門,刺死張三冬。之后嫁禍給夏志

2、夏志被害案
       在殺死張三冬后,黃楊倫打開了張三冬的落地窗,制造嫁禍給夏志的證據。之后敲開了夏志的房間,當時夏志吃了安眠藥正準備睡覺,掀開被子開了門。之后黃楊倫以請教數學的名義,發現夏志已經吃了安眠藥。后來藥效發作。用繩子吊著夏志,沿著露天陽臺最左邊慢慢順下去就可以。露天陽臺最左邊的下方對應的是娛樂室,沒有人,可以放心順下去。打開音響,把提前錄制好的暴雨的聲音播放出來。把暴雨時間提前,減少了有人走出別墅的可能。之后用傘當做大水瓢一遍遍的去河里打水,把那條疑似夏志的走的路弄濕泡軟。然后穿著夏志的鞋,在被泡軟的路上走一趟偽造腳印。再之后,把繩子綁在樹上,把夏志套進去偽裝成自殺。把從廚房拿來的備用凳子制造自殺踢凳子假象。打印好的遺書用之前從夏志那里要來的絕版書上夏志的簽名偽造夏志簽字。把遺書塞到夏志口袋里。

3、蔡森被害案
       在黃楊倫殺死了夏志和張三冬,并偽造了夏志殺死張三冬之后,在眾人之后的爭執中,發現依然有人懷疑夏志和張三冬被謀殺的可能。而爭執過程中,對于蔡森的懷疑使得黃楊倫有了一個雙重保險的嫁禍目標——蔡森。蔡森不會游泳,這是群里人都知道的事情,所以黃楊倫設計了殺死蔡森的計劃。
在眾人爭執后,蔡森負氣回房間玩手機,而黃楊倫借此提議眾人回房收拾行李,給自己制造了空白時間。
之后黃楊倫給蔡森打電話或者其他方式把蔡森約到了橋上。因為外面下雨,所以蔡森帶了傘,之后黃楊倫制服或者打暈了蔡森之后,利用雨傘設置了機關,把蔡森臨時固定在了橋上。之后火速回到房間。遇到了剛好下來的楊慧。
之后黃楊倫注意著窗外,蔡森掙扎的圖中衣服上面的標簽承受不了力量而撕掉了一角使得蔡森掉了下來。落入水中然后看到蔡森飄下來之后,提醒了眾人。
       之后在等待警方回來的過程中,黃楊倫抽空把之前制造夏志自殺假象的雨傘放到了蔡森的房間。并且把蔡森的煙頭拿了一個放到了娛樂室來嫁禍蔡森。

正文
一、第一題和第四題的背景聯系
       根據第一題中的背景,2016年,姓黃的女生自殺,但是卻沒有發現遺書。本題中的線索,夏志讀博的時候導師是張三冬。而且也是西虹大學。張三冬是博導,并且曾被停職。在第一題中,提出有一位博導被停職。時間線相符。
       再譬如而第四題中夏志居住在西虹市虹山區光明街道248號貝殼公寓304號房,而本題中易幕秋也住在貝殼公寓。
       根據第一題和第四題這些人物基本信息的共同點,推測第一題和第四題是同一背景,

二、張三冬之死
1.張三冬的死因及死亡時間推測
       張三冬的死狀是橫躺在床上,白色的床罩和被子都被從他胸口流出的血液染成黑紅色,心臟位置有一把水果刀刺入。 經過警方鑒定,張三冬死因是心臟被刺穿而致死亡,而且幾乎是當場斃命,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24日23點到8月25日1點之間。兇器是別墅廚房內的水果刀,這點也向當天負責晚飯的吳思彤、楊慧核對過。水果刀上未發現任何指紋。
       文中的線索直白的給出了張三冬被廚房的水果刀刺殺。死亡時間在8月24日23點到8月25日1點之間。
2.嫌疑人及動機
       案發現場類似于暴風雪山莊模式,在這里算上死者,一共是七個人,分別是蔡森、曹瑋、楊慧、吳思彤、黃楊倫、張三冬、夏志。
       首先,張三冬自殺可能基本除外,文中線索給出現場可能存在打斗。而且,張三冬此時正要弄新的課題,并且志向滿滿,自殺動機缺乏。暫不考慮。
       其中文中線索給出,現場看起來很干凈,只有床鋪略微有點凌亂,恐怕是死者被襲擊時打斗造成。也就是說存在了打斗,同樣線索也給出,以死者的年齡和身體,估計除了那兩名女生,他誰也打不過。所以兩名女生吳思彤和楊慧排除,在接下來不做過多討論。
       這時候嫌疑人范圍還剩下四個人分別是蔡森、曹瑋、黃楊倫、夏志。
       曹瑋是海圈市人,并且拉了吳思彤入群,本人也是海圈市人,并且在大三下學期已經獲得保研資格,目前導師人選還未確定,這次是奔著和張三冬套近乎來的。并且和眾人交集不是很多,殺人動機缺乏。
       至于蔡森,撈油水這種事情確實是不對,但是從蔡森私下的抱怨也可以看出來張三冬一直在壓迫著蔡森,至少目前蔡森還在依靠著張三冬,但是,如果蔡森另起爐灶的話,他有把柄在張三冬的手里,確實可能因此殺了張三冬,這也是之后蔡森被害的原因。
       但是從地理位置分析,蔡森、曹瑋的房間在2樓,而張三冬的房間在三樓。這兩人如果前去3樓犯案的話,被人察覺的可能性太大。地理位置天生劣勢。
       至于夏志,在夏志的口袋里確實有自己的簽名的遺書,但是注意,遺書的內容是打印的,也就是說,可以是別人打印的然后偽造的。而且,夏志的遺書在右側口袋,但是根據題目一中的線索,夏志是一個左撇子,遺書放進右側口袋是一個反常的情況。而遺書中的簽名,文中也說了比較像,而不是完全一樣。而如果擁有夏志簽名進行模仿,偽造一份遺書不難。而且文中警方也提出一點疑惑,夏志是單純因為心里問題殺人嗎?
       這時候,就需要來看第一題中的線索了,2016年的3月份,西虹大學一位姓黃的學生自殺卻沒有發現遺書。當時前往宿舍發現尸體的是張月娥還有一位姓夏的學生,是張月娥的學長。當時張月娥在讀研究生,而夏志讀博的時候導師是張三冬。本身夏這個姓氏并不多見,而且文中此部分內容作為線索提出,文中明確的姓夏的人是夏志。文中張月娥的年齡是28歲。對夏志的描述也是中年男人,作為學長,那位姓夏的年齡應該比張月娥大,或者相近。夏志符合描述,所以第一題中夏志就是那個學長。
       但是發現姓黃的女生自殺,卻沒有發現遺書。自殺沒有遺書是一件不太常見的現象。第一題線索中作為報案者和發現者,除了張月娥之外,還有夏志。根據張月娥所述,當時張月娥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之后還休學了半年接受心理輔導。如果遺書存在,那么有可能拿走遺書的只能是夏志了。
       在本題中,對于張三冬的為人描寫,什么對女學生動手動腳之類比比皆是,而之后張三冬被停職,這提示了第一題中張三冬對黃姓女生做了什么而導致黃姓女生自殺,張三冬被停職。而張三冬在停職了幾年之后也重新東山再起了。如果張三冬真的對黃姓女生做了什么,而導致了黃女生自殺,并且之后女生父母趕來,母親腦出血并出現后遺癥。那么張三冬不僅僅會停職幾年這么簡單。而因為少了遺書這樣的關鍵證據,所以張三冬僅僅被停職而已。
       而本題中的線索提到了在張三冬停職那段時間左右,夏志開始越來越自閉,博士沒讀完就退學。
       夏志為什么會變成這樣?結合第一題和本題中的內容,推斷夏志喜歡黃姓女生(或者就是黃姓女生的男朋友),察覺到了不對,前去查看,正好碰到了張月娥,兩人發現了尸體。而夏志拿走了遺書,知道了真相。
       那么夏志為什么把關鍵證據隱藏了呢?但是結合本題中對于背景部分的描述,夏志讀博的時候和張三冬導師一起搞了個研究項目。并且夏志對數學非常的熱愛,群里只要有人談及數學找到他,幾乎是隨叫隨到。結合本題中,張三冬開會的時候,要夏志當新項目的負責人。并且張三冬給夏志的鞋夏志一直穿著,張三冬也很器重夏志。因此來推斷,夏志當時是張三冬的博士生,為了前程和自己熱愛的數學以及自己的老師,并且,如果張三冬出事了,夏志的數學課題也無法進行了,從而把遺書隱瞞了。但是后來因為張三冬停職,那項目停了。而且夏志不停的經受良心的苛責,從此萎靡不振,后來退學,之后因為家庭還不錯,定期接受心理輔導。而因為這件事情,也導致了之后,夏志對女生拒之千里之外,本題中,對于楊慧的態度就是因此。
       從夏志對張三冬的尊敬及張三冬對夏志的器重來說,夏志沒有理由殺死張三冬。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夏志當時屋子里的行李只打開了一點,而且吃下了安眠藥。加入夏志是兇手,那么如果安眠藥吃在殺了張三冬前,那么夏志哪里能殺了張三冬。而如果安眠藥吃在殺了張三冬后,那么他又是如何自殺的。所以夏志是兇手這一論點很難站住腳。
       既然夏志沒有殺死張三冬,那么夏志為什么會被害,夏志平時和人交流也比較少,沒有明顯的被害動機。不像張三冬那樣。但是夏志和張三冬有一個巨大的共同被害風險,就是第一題中自殺的黃姓女生。
       那么就剩下黃楊倫了。看起來黃楊倫似乎和案子沒什么聯系,也沒有動機。但是這個時候注意一點,黃楊倫姓黃,而第一題中自殺的那個女生也姓黃。第一題中黃姓女生的父母從海圈市趕來看到了死去的女生。而黃楊倫也是海圈市的人!推測這兩位,是姐弟關系!
       接下來,注意文中對于黃楊倫的介紹,因為高中時就參加了不少奧數比賽獲得金獎,所以在其軟磨硬泡之下,蔡森就破例準許他入群。也就是說黃楊倫是刻意的向著這個圈子靠近的。
       而且,夏志在群里近乎小透明的存在,只在談及數學的時候才露頭。也只有黃楊倫加了夏志的好友,這些都有明顯的刻意痕跡。也就是說,黃楊倫為了給自己姐姐報仇。才這樣做的。
       而且黃楊倫因為來的晚了,所以房間在2樓,他特意跟楊慧換了房間到了三樓,同一樓層,更方便自己作案,避免了2樓被人發現的風險。
黃姓女生自殺之前,和弟弟說了張三冬的事情。而之后黃楊倫的母親在前來之后被打擊的腦溢血,黃楊倫幾乎說得上是家破人亡的狀態。這種恨意,使得他起了殺心。而包庇了自己導師的夏志,也算是幫兇,也在他的報復范圍內。
       作為群主的蔡森沒想到出發時夏志也會來,報名時明明沒有看到夏至的發言。所以夏志的到來是所有人沒有預料到的。這時候注意,文中提到海圈市的三人集合錢來的時候,見面非常匆忙,午飯都沒來得及吃。和張三冬這一行人的從容大不相符。而之后白玉對黃楊倫詢問為什么黃楊倫沒有傘的時候,黃楊倫也說了匆忙,那么為什么匆忙。因為知道了害的自己家破人亡的人都到齊了。黃楊倫臨時準備了東西。(譬如繩子)
3.殺人手法
       在剛來的時候,黃楊倫背了一個大包,里面有很多書,并且說有很多問題想請教張三冬和夏志,給敲開兩人的房門提前打好了預防針。
       成功換了房間之后,在晚飯后,只要抽空把廚房的水果刀拿走就可以了。
       這時候注意張三冬的屋子,行李袋放在雙人床的另一邊,拉鏈是拉上的。里面包括洗漱用品在內的東西都沒有拿出來,這說明張三冬還沒來得及洗漱休息就遇害了。
       這里沒有4G信號,在這種情況下請教問題,無法像平時那樣網上聊天,當面請教就是最常見的方法了。在回房間之后,只需要找一個借口比如說請教問題,敲開張三冬的房門,就可以了。然后刺死張三冬。文中也提示了,以張三冬的年齡和身體,估計除了那兩名女生,他誰也打不過。
4.張三冬死亡概述
       黃楊倫是當年自殺的黃姓女生的弟弟,因為張三冬的行為和夏志的隱藏證據,使得自己家破人亡。預謀許久決定報復,首先自己努力學習數學,并努力進入張三冬的圈子。張三冬說自己有個新想法想和大家面對面交流。在出發前得知夏志和張三冬都會到來。黃楊倫開始了他的復仇。
首先,黃楊倫換到了和張三冬、夏志的同一個樓層的房間,方便作案。
       之后,在晚飯后,抽空把廚房的水果刀拿走。房間大門內部是旋鈕反鎖的,所以進入房間需要敲開大門。在回房間之后,只需要找一個借口比如說請教問題,敲開張三冬的房門,就可以了。這里沒有4G信號,在這種情況下請教問題,無法像平時那樣網上聊天,當面請教就是最常見的方法了。然后刺死張三冬。之后嫁禍給夏志。具體嫁禍過程見下一段論述。

三、夏志之死
       在之前已經論述了黃楊倫殺死夏志和張三冬的動機。這一部分側重的內容在殺人過程上。
1.誰先誰后?
       首先,張三冬的包沒有拉開,也就是張三冬還沒有怎么收拾東西的時候,黃楊倫就來到了張三冬的房間。而夏至的包已經拉開了,床頭的水和安眠藥,以及體內的安眠藥代謝成分都表示夏志當時準備睡覺了。而且,夏志床鋪上被子被掀開,但沒有打斗的跡象。這提示了夏志當時已經躺下了,然后掀開被子開的門。既然要偽造夏志殺了張三冬之后自殺,那么對于夏志的處理最好是在殺了張三冬之后。
2.夏志死在暴雨前還是暴雨中
       夏志的死亡時間在8月25日凌晨2點半到5點之間。脖子上只有一道勒痕,口腔及呼吸道內未發現異物殘留或損傷,塑料椅的高度沒有疑點,推測為縊死。上吊所用繩索因表面粗糙未能提取有效指紋。
       而暴雨的時間是3點到六點。也就是說夏志有可能死在暴雨前,也有可能死在暴雨中。
       首先,如果夏志死在暴雨中,那么根據腳印的情況,只能是自殺了。但是自殺的可能已經被之前否定了。那么如果是他殺,夏志只能死在暴雨前。
3.偽裝自殺的手法
       殺死了張三冬之后,黃楊倫平時就經常對夏志探討數學問題,兩人算是最熟的了,黃楊倫以請教問題為借口來到夏志房間,這時候發現夏志已經吃了安眠藥。這時候靜靜地等待夏志藥效發作就可以了。二人也比較熟,夏志也不疑有他。后來藥效發作睡著。
       在夏至睡著后,只需要打開落地窗(偽造通過落地窗夏志殺害張三冬),再給夏志灌下一定量的安眠藥(如果夏志吃的量夠大,甚至可以不灌)。然后把夏志運送到一樓。
       接下來需要進行他最大的工作,偽造自殺。
       這個工程量比較大,所以需要有一個前提,就是沒有人大晚上出別墅大門,要不然被發現就GG了。
       這時候娛樂室的音響就派上了用場。只要打開音響,把提前錄制好的暴雨的聲音播放出來。因為大多數人都拉著窗簾,而且大晚上黑乎乎的也看不清楚。把暴雨時間提前,這樣,就減少了有人走出別墅的可能。
       這樣就,面臨著一個問題了,既然地面都跑軟了,那么夏志的腳印如何解釋。這點最后白玉的推斷是正確的。確實用到了大量的水,只不過,這個水來自河里。
       文中描述從別墅周邊鋪設的大理石瓷磚到吊著人的大樹這段是泥土地,原本很硬實,現在則因為暴雨而變得較為柔軟。而此時在這段路上只有一排因踩踏留下的鞋印,是朝著大樹的方向,周圍其他地方都很平坦。也就是說,是水把地面泡軟的。
       這種情況下只要有足夠的水,把那條疑似夏志走的路泡軟就可以達到了目的。文中最明顯的提示一個是白玉的猜測,還有一個就是蔡森房間的雨傘。沒錯,蔡森那把雨傘也是被嫁禍的,他是兇手用的。
       蔡森房間的那把傘摸起來有點濕。白傘拿出還沒完全撐開,就有一灘水從傘內倒出。這說明了傘里面有水,那么傘里面的水是干什么用的。
其實很簡單,就是用來裝水的。撐開的雨傘起到了一個大勺子的作用。而警方調查別墅那兩天沒有大量用水,那么水從哪里來的,就是河里的水。
黃楊倫只需要用傘一遍遍的去河里打水,把那條疑似夏志的走的路弄濕。然后穿著夏志的鞋,在被泡軟的路上走一趟就可以了。
而之后,把繩子綁在樹上,把夏志套進去偽裝成自殺。把從廚房拿來的備用凳子一擺就可以了。
       當然也可以先把夏志吊上去再去倒水軟化地面偽造腳印。但是從夏志死亡時間來看,就算是暴雨前死亡,死的時候也快暴雨了。所以傾向先偽造腳印。
4.嫁禍夏志
       因為房間大門內部是旋鈕反鎖的,所以進入房間需要敲開大門。但是夏志和張三冬的房間,兩人還有一條露天陽臺的通路可以走。
       第二天發現尸體的時候張三冬房間的陽臺落地窗正敞開著,附近地面上還留有不少雨水痕跡甚至樹葉,這些雨水打進室內,把原本精致的地毯都給弄臟了些。這提示著落地窗打開在暴風雨來之前或者暴風雨途中。并且遮陽板沒有打開。黃楊倫只需要在殺死張三冬之后,把張三冬的落地窗打開(如果當時關著的話),在進入夏志房間后,待夏志睡著之后,打開落地窗,偽造成夏志通過陽臺進入去殺了張三冬的假象。
       夏志口袋里的遺書內容是打印的,這完全是提前編輯打印好的。而夏志的那個相似的簽名。夏志很少出門,想要得到夏至的簽名有點難。但是兩個月前,夏志曾經出門寄了一本書給黃楊倫,這是一本絕版的舊書,黃楊倫從夏志那里要到了。這種二手書上一般都是有主人的簽名的。而黃楊倫就是通過這種方式得到了夏志的簽名,方便臨摹偽造。
       但是黃楊倫忽視了一點,就是夏志是一個左撇子,而黃楊倫卻把遺書放進了右側口袋。
5.夏志被害經過概述
       在殺死張三冬后,黃楊倫打開了張三冬的落地窗,制造嫁禍給夏志的證據。之后敲開了夏志的房間,當時夏志吃了安眠藥正準備睡覺,掀開被子開了門。之后黃楊倫以請教數學的名義,發現夏志已經吃了安眠藥。這時候靜靜地等待夏志藥效發作就可以了。二人也比較熟,夏志也不疑有他。后來藥效發作睡著。之后黃楊倫把夏志運到了一樓。
       中途打開音響,把提前錄制好的暴雨的聲音播放出來。因為大多數人都拉著窗簾,而且大晚上黑乎乎的也看不清楚。把暴雨時間提前,這樣,就減少了有人走出別墅的可能。
       之后用傘當做大水瓢一遍遍的去河里打水,把那條疑似夏志的走的路弄濕泡軟。然后穿著夏志的鞋,在被泡軟的路上走一趟偽造腳印。再之后,把繩子綁在樹上,把夏志套進去偽裝成自殺。把從廚房拿來的備用凳子制造自殺踢凳子假象。
       而夏志的死狀和口袋里的遺書,都是像極了當年黃楊倫自殺的姐姐。

四、蔡森之死
1.蔡森被害的原因
       首先因為暴雨及其他情況,別墅里最后加上蔡森,也只剩下蔡森、曹瑋、楊慧、吳思彤、黃楊倫這五人。線索相對局限。
       如果蔡森是自殺。首先,自殺動機上,蔡森死亡是和人爭吵懷疑是殺死張三冬的兇手。但是后續夏志口袋里的遺書,以及其他線索的發現,把蔡森的嫌疑在不斷降低。并且蔡森的房間在2樓,而張三冬的房間在三樓。如果前去3樓犯案的話,被人察覺的可能性太大。地理位置天生劣勢。,并且蔡森還有家需要養,之前也出現過家里困難的情況,如果蔡森死了,家里的經濟情況無疑是雪上加霜,所以蔡森自殺的動機薄弱。
       再從蔡森落水時候的表現來看,蔡森伸著手在求救,并且還發出了救命聲。這不是一個自殺的人應該有的表現。并且蔡森的身上還有房間里也沒有發現遺書。并且別墅內以及河流中均未找到蔡森的手機。這都不是一個自殺的人應該有的表現。并且曹瑋去拿蔡森屋子里拿煙的時候,蔡森的旅行包就放在床尾,說明蔡森已經收拾好了行李準備回去,這都不是自殺的人應有的表現。
       如果蔡森是失足落水,蔡森的身高高出小橋欄桿不少,刑偵隊內部也有人提出可能是失足落水,因為當時還下著小雨,橋面比較滑,就算因為被人懷疑心情不好,跑到橋上并且失足落水的發生率也是極低。就算是意外掉入水中。無論是失足落水,還是自殺,沒有理由手機會找不到,這是一個疑點。并且而文中提到了曹瑋和蔡森搶吃的的時候,差點濺了蔡森一身水,蔡森比較在意,而且提到了衣服是昨天剛買的。可以看出蔡森對這新衣物比較在意,怕新衣服被弄臟,而之后警方到來發現蔡森的傘在房間里,蔡森沒理由出門不帶傘。所以從以上的幾點,蔡森落水有著蹊蹺。
       如果蔡森是被人謀害的。那么謀害蔡森能得到什么?在蔡森被害前,五人發生了爭執,懷疑蔡森是兇手,之后蔡森負氣離開。蔡森因為被張三冬長期壓榨及脅迫,存在殺人動機。那么殺了蔡森,并偽裝成自殺或者,意外,就是張三冬的死最好的嫁禍對象。并且如果是謀害的話,兇手需要與蔡森見面,那么兇手和蔡森極可能有著電話交流,這也是蔡森手機失蹤的原因——被兇手處理掉了。
       雖然之前在夏志的口袋里發現了遺書,造成了夏志殺了張三冬后自殺的表象。但是之后眾人的爭吵到職蔡森回房間玩手機的過程,也提示了,眾人也在懷疑張三冬和夏志的死有謀殺的可能。并且之后夏志的遺書也提到了因為心理問題殺死張三冬,但是這個理由正如之后警方的分析,有一些站不住腳,這時候,蔡森表面上看,存在殺死張三冬的動機,這時候只要進行一定的嫁禍,就可以很好地讓蔡森成為一個背鍋對象了。
       而且蔡森房間床鋪中間的床單以及床鋪左側地面上都多少落有一些煙灰。蔡森的香煙放在左側床頭柜,也就是說,蔡森抽煙彈煙灰,最可能掉落的地方就是左邊,而煙灰掉落,如果是在床上玩手機的話,最可能掉落的地方就是床中間。
       蔡森床鋪左側床頭柜上放著盒普通香煙,里面還剩14根,普通香煙一盒是20根。旁邊煙灰缸里有3根,就是17根。加上曹瑋拿走的2根,和娛樂室發現的煙頭,正好是一盒。而且文中沒有說其他人帶煙了,說明這些煙都是來自蔡森的煙盒的。其他幾人也都沒有提及帶了香煙和抽煙的舉動。唯獨曹瑋抽過煙,還是從蔡森那里拿的。
       首先,如果煙灰是昨晚掉在床中間的話,經過一夜睡眠和早上起來折騰,以及最后回房間收拾行李,煙灰早就折騰沒了。所以床中間的煙灰最可能就是收拾完行李后,蔡森坐在床上抽煙了。根據曹瑋的描述,當時曹瑋安慰蔡森的時候,曹瑋在蔡森房里抽了一根煙,蔡森抽了兩根煙。也就是說,蔡森的房間里應該有至少四個煙頭,但是煙灰缸里的煙卻只有三根,少了一根。雖然娛樂室發現了一根,但是這完全就對不上了。那么那個煙頭只剩下一種可能了,兇手拿到了娛樂室去嫁禍蔡森,因為兇手擔心被人發現娛樂室音響的用途,提前用這個煙頭去家伙蔡森。
2.蔡森的死因及死亡時間推測
       蔡森,男,32歲。西虹市本地人,張三冬的助手,同時也是西虹大學數學研究所的副研究員。租住在西虹大學附近的向陽公寓101室。
       文中線索提及死因是溺死,死亡時間推定與目擊者所做證詞沒有較大誤差,也就是七點三十多。身上三處骨折,表面有多處銳器傷、撞擊傷,衣服也有些撕裂,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似乎被什么東西扯的脫落了一角。但在法醫看來這些都屬于正常情況,因為此處河流流速極快,死者在河水中掙扎時可能與堅硬物品相撞導致骨折或被尖銳的石頭劃傷。也就是說,蔡森正是因為眾人看到的那次落水而死的。并且遭受了堅硬物體碰撞。
3.蔡森被害的嫌疑人
       在蔡森被害時,屋子里只有曹瑋、楊慧、吳思彤、黃楊倫這五人。嫌疑人范圍相對較小。這時候,別墅外側墻壁上也沒有發現任何攀爬的痕跡。提示了兇手是從大門走的。
       蔡森不會游泳,而且在群里說過,知道這點的群里人員都可能是嫌疑人。
       而小橋距離別墅就算用跑的也要2、3分鐘才能到,警方向當時在1樓的三人求證過,在蔡森掉下瀑布后,黃楊倫和楊慧就先回到屋內,一進一出不超過2分鐘。若說是不在場的吳思彤將蔡森推入河中再返回別墅就一定會比黃、楊二人遲,但之后她是從2樓下來的。并且警方取證證明蔡森死亡時間內,楊慧、黃楊倫、曹瑋在一樓客廳互相可以作證,吳思彤獨自一人在自己房間內。也就是說沒有人直接把蔡森推入水中。也就是說四人都沒有作案條件。
       但是別忘了,小橋欄桿上面的刮痕,以及蔡森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似乎被什么東西扯的脫落了一角,這些提示了可能存在延時裝置的可能。
       如果延時裝置存在,那么需要明確一點,誰在眾人回房間之后,蔡森落水之前離開過別墅。
       文中只提到了一個人——黃楊倫。
       再看文中的描述,楊慧七點半左右從樓上下來的時候,剛好聽到大門開門聲,看到黃楊倫正好進門,身上和頭都淋濕了一些。這時候外面還下著小雨,這證明了黃楊倫出去過。而其他人,文中都沒有提及。
       并且蔡森被害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需要一段空白時間。在蔡森回房后,正是黃楊倫提出的眾人回房收拾行李,這恰到好處的制造了空白時間。
       而且,也是黃楊倫率先發現了落水的蔡森,根據文中描述,眾人只能勉強看到河流中好像確實有個什么黑色的東西從上游而來。最后通過手機攝像頭放大才看清是蔡森。那么遠的距離,勉強看到也很可能忽略掉,但是黃楊倫卻提醒了眾人,這也未免過于巧合,頗有些欲蓋彌彰的感覺。
       或者說,黃楊倫是在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證明蔡森落水的時候,自己沒有犯案時間。
4.蔡森的被害手法
       正如之前推斷,蔡森因為眾人目睹的那次落水而死。那么兇手需要提前把蔡森約到橋上之后,將蔡森制服、打暈。欄桿上蔡森的指紋就是蔡森在橋上的時候形成的。
       而文中提到了曹瑋和蔡森搶吃的的時候,差點濺了蔡森一身水,蔡森比較在意,而且提到了衣服是昨天剛買的。可以看出蔡森對這新衣物比較在意,怕新衣服被弄臟,那么出門一定會帶傘。
       而且文中提到楊慧看到黃楊倫回來之后衣服濕的,沒帶傘。說明兩個人最多就一把傘。
       由于后文提到只有夏志房間有安眠藥,而安眠藥只有夏志的指紋,所以暫不考慮迷倒。而且吃了安眠藥總有個發作的時間吧,一共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明顯不夠。
       這時候注意,蔡森的手機不見了。蔡森的手機不見了,并且沒有找到。而且在蔡森回房的時候,文中線索提到了蔡森回去玩手機。那么沒有理由找不到手機,那么只剩下了一種情況,兇手通過手機聯系了蔡森,把蔡森約了出來,之后把手機處理掉了。
       這時候,正如前文所說的,只需要利用一個延時裝置就可以了。對于延時裝置的條件,文中有幾個線索提及。
       (1)地下雜物間,里面堆放的東西非常多,各類常用工具、木板、鋼管、備用桌椅,還有三個沙灘邊常用的遮陽傘。白玉試著打開了其中一把遮陽傘,一層灰塵撲面而來,看來這三把傘已經很久沒有使用。
       (2)而在河流上游寬約60厘米的小橋欄桿上發現了蔡森留下的指紋,兩側欄桿部分位置還有些磨損痕跡,警方推測此處可能是其落水的地點。
       (3)蔡森的尸體,身上三處骨折,表面有多處銳器傷、撞擊傷,衣服也有些撕裂,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似乎被什么東西扯的脫落了一角。
       (4)黃楊倫說他沒有帶雨傘,但是正如眾人所說的,出發前眾人就看過了天氣預報,都帶了傘。黃楊倫的這個理由有些站不住腳,那么黃楊倫帶了傘的話,那么整個現場就少了一把,這個傘,扮演了什么角色。
       雜物間的東西、雨傘、小橋欄桿上的磨損、還有脖頸位置的標簽。這些物品中的幾幾樣東西經過組合,就可以形成一個延遲裝置。
       首先注意小橋欄桿上面的磨損痕跡。兩側欄桿磨損痕跡所處的欄桿間隙一高一低,恰好形成一個坡度。而高的那側間隙,磨損嚴重的地方在上側,而低的那側磨損嚴重的地方在下側,這想到了什么?沒錯,及時類似杠桿那樣的摩擦。
       而且在磨損痕跡上,注意題目中的描述,紅色和藍色描述的是磨損的嚴重程度,而不是壓痕多深。如果說是磨損的嚴重程度,指的是物體和欄桿的摩擦程度,也就是說,發生了相對位移的程度。
       這時候只要按照圖4-1所示。將雨傘打開如圖中所示放置,傘尾掛在蔡森脖子上的標簽上(那里一般是為衣服掛在掛鉤上設置),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而且文中描述了,小橋的寬度在60cm,大多數折疊雨傘打開后都可以輕松超過這個長度(淘寶有一堆)。


圖4-1 掛住蔡森的機關(小橋橫斷面


       裝置布置完畢后,兇手迅速返回,而蔡森掙扎過程中,衣服脖子上的標簽因為掙扎承受不了一個人的重量而撕裂,蔡森落水。而因為這個結構傘的位置相對穩定,所以移動范圍比較小,摩擦范圍比較小,磨損范圍比較少。
       回到房間后,黃楊倫立刻開始關注上游情況,看到蔡森飄過來之后,立刻提醒眾人。給自己制造無辜的假象。
       而在蔡森落水之后,因為傘的重量傘頭重于傘尾,所以會變成如圖4-2所示。因為重力的作用,所以傘會慢慢下滑,最后落入河水中,正如文中提到的水流很急,傘落入水中很快會被沖的無影無蹤。而因為傘下滑過程比較慢,而且傘柄在欄桿上摩擦的相對位移比較長,造成了磨損較前嚴重。


圖4-2蔡森落水后機關的變化(小橋橫斷面)


       但是,這個手法,用的傘也有可能是沙灘傘,正如文中所說的,遮陽傘有三把,但是很久沒用過了。但是有沒有除此之外的第四把沙灘傘。然后被兇手拿來制作機關使用。確實,沙灘傘似乎看起來有可能,但是文中沒有提到有多的傘出現。也提到了雜貨間是后來才發現的。并且題干修改過特意提出了這三把沙灘傘沒人用過。所以,不考慮應用沙灘傘。
       至于其他機關設定。比如。圖3(3)所示,利用蔡森的重量是的傘骨折斷反折達到延時,并且傘落入水中的機關設定。這種情況對于磨損較輕的那兩個點產生的磨損完全依賴于傘骨折斷后傘面翻轉后傘面對欄桿的摩擦。但是這種設定的問題在于,對磨損較輕的那兩個點產生磨損是否有效存在疑問。


圖4-3 被排除的機關示例


       并且這個裝置的成立依賴于傘骨,如果傘骨是穩定的,那么死者即便掙扎也不太容易掉下去,那就尷尬了。而且就算蔡森是因為掙扎了導致標簽撕裂了掉落,那么也不會產生那兩個比較輕的摩擦痕跡了。
       而如果傘骨不穩定,那么很快就會折斷,那么兇手可能來不及回來蔡森就掉到水里了,那就暴露了。
       至于其他機關,譬如利用木板等進行設計,一來機關繁瑣,而來,部分設計需要用到題目中沒有提及的東西,譬如釘子之類的。再有就是這一類機關大多數需要之后回收。而題目中,對于發生蔡森落水后,沒有提到明確的兇手有處理回收機關的時間,所以此類方法暫不考慮。
5.被嫁禍的蔡森
       如之前論述的殺死蔡森的目的是嫁禍。那么嫁禍需要什么?證據!娛樂室的煙頭就是其一,因為娛樂室音響的用途之前論述過了。這樣,拿了一個煙頭放到了娛樂室,如果警方懷疑了音響的用途,那么蔡森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其次,雨傘,如同之前論述,蔡森的衣服是新的,那么這里的雨傘是誰的?是兇手的,黃楊倫那把當做水瓢的雨傘清理痕跡后,放在了蔡森的房間。如果有人破解了黃楊倫的手法,這兩樣證據可以進一步嫁禍蔡森。
6.蔡森的被害案經過
       在黃楊倫殺死了夏志和張三冬,并偽造了夏志殺死張三冬之后,在眾人之后的爭執中,發現依然有人懷疑夏志和張三冬被謀殺的可能。而爭執過程中,對于蔡森的懷疑使得黃楊倫有了一個雙重保險的嫁禍目標——蔡森。而死人是不會說話的,所以黃楊倫決定偽造蔡森自殺。而蔡森不會游泳,這是群里人都知道的事情,所以黃楊倫設計了殺死蔡森的計劃。
       在眾人爭執后,蔡森負氣回房間玩手機,而黃楊倫借此提議眾人回房收拾行李,給自己制造了空白時間。
       之后黃楊倫給蔡森打電話或者其他方式,利用譬如發現了線索或者其他緣由把蔡森約到了橋上。因為外面下雨,所以蔡森帶了傘,之后黃楊倫制服或者打暈了蔡森之后,利用雨傘設置了機關,把蔡森臨時固定在了橋上。之后火速回到房間。遇到了剛好下來的楊慧。
       之后黃楊倫注意著窗外,蔡森掙扎的圖中衣服上面的標簽承受不了力量而撕掉了一角使得蔡森掉了下來。落入水中然后看到蔡森飄下來之后,提醒了眾人。
       之后在等待警方回來的過程中,黃楊倫抽空把之前制造夏志自殺假象的雨傘放到了蔡森的房間。并且把蔡森的煙頭拿了一個放到了娛樂室來嫁禍蔡森。

五、遮陽板
       文中提到夏志和張三冬的房間陽臺有遮陽板,可以應用按鈕操作。但是我們在推斷過程中,沒有發現遮陽板能干啥QVQ。
在發現張三冬死亡時,張三冬房間的陽臺落地窗正敞開著,附近地面上還留有不少雨水痕跡甚至樹葉,這些雨水打進室內,把原本精致的地毯都給弄臟了些。這只是提示了,窗打開在暴雨來臨前,而且沒有打開遮陽板。
       而暴雨之后也有淅淅瀝瀝的小雨。白玉調查時發現陽臺的地面被雨水沖刷了一遍,倒是顯得挺干凈。陽臺變干凈的原因可能與雨水的沖刷有關系。暫不考慮遮陽板有使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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