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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5-4-30 10:00:04 四川| 2025-7-3 12:59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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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周日的清晨,難得有空閑時間在燒烤攤一邊悠閑的吃著早餐,一邊和蔣禹開黑的顧言,被隊長楊鐵民的一通電話,叫回了警局。

連市南郊一處名為郭家村的城中村,發生一起離奇死亡事件。

案發現場位于郭家村西的一座平房里,平房的結構很簡單,由客廳、臥室、廚房三部分組成,洗手間位于平房外院子的另一側。

一個多小時前,早晨7點左右,有人在平房里發現了一具尸體。

報警人是附近鋼鐵廠的司機老孫,而死者是老孫的工友程佑。

程佑,35歲,居住地是河北省唐山市,這棟平房是其租住的。當天早晨,程佑原本與老孫約好,一起去隔壁縣城運貨,老孫早早便來到工廠等待程佑,但等了許久,已經超過了二人約定的時間半個多小時,程佑也沒有來,于是老孫決定,去程佑的住處尋找程佑,去了敲門不應,開始以為他不在家,從窗戶往里一看,卻看見床邊垂下來一只手。嚇得半死,就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程佑身穿背心、睡褲,平靜的躺在床上,蓋著被子,人已經死去多時,身上有鮮艷的暗紅色尸斑,沒有發現新形成的打斗傷、格斗創和束縛傷,屋內雖然有些亂,但是沒有發現明顯的打斗、煩擾的跡象。在客廳的茶幾上發現了程佑的錢包,

偵查員發現,程佑家的房門是從里面反鎖的,門鎖是一種老式球形鎖,客廳、臥室各有一扇窗戶,也是從內側被反鎖的。在距離床不遠的椅子上,發現了程佑的外套和褲子,在褲子口袋里找到了一串鑰匙,其中一把是房門的鑰匙。房門和幾扇窗戶都沒有發現暴力或者技術開鎖的跡象,程佑外套的口袋也保存完好,沒有發現孔洞之類的東西。房間內沒有發現任何暗道。

法醫判斷,程佑的死亡時間,是案發當天凌晨3點到4點之間,死因高度懷疑是一氧化碳中毒。程佑體內沒有發現吞服或注射入包括毒素、麻醉劑、催眠類藥物的情形。

據老孫和程佑單位的同事說,程佑社會關系簡單,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但也沒幾個錢的積蓄。平時好喝兩口,偶爾和人拌嘴,但沒有結下死仇的。最近交了個一個女朋友,但這倆人都屬于有點兒活得隨意的性子,遠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

程佑的女友是隔壁糧食公司的會計,在案發前兩天前往安徽合肥出差,至今也沒有回來。

程佑所居住的房子,早年被鋼鐵廠買下,低價給單身的、外地的工作人員居住,房門的鑰匙只有一把,就是程佑外套口袋中發現的這把。

楊鐵民對整個房間進行了檢查,房屋的門窗密封性還是很好的,而且沒有破壞和外人進出的痕跡。臥室的中間放了個大號的煤球爐子,馬口鐵煙筒通到窗外,屋外煙筒口下面,地上一灘黑色的煙油。(據了解,當地很多平房都會在家里生爐子取暖,而且使用相近的方式排出有害氣體。)
廚房內安裝有煤氣灶和燃氣熱水器,經過檢查沒有發現任何故障,也沒有發現被人動過手腳的跡象。

顧言則對老孫等程佑的工友,以及居住在程佑住處附近的居民進行了詳細的問詢。

“這屋生火幾天了?”
“應該有一個月了。上個月我來和老程喝酒的時候,他就開始生爐子了,當時我還提醒他說,讓他小心點別煤氣中毒了呢”
“程佑住這屋多久了?”
“得有三四年功夫了吧,程佑也是我們廠的老人了,一直對工作挺上心負責的,哎,可惜了。”
“這幾天天氣有什么變化嗎?”
“沒有,和之前差不多,之前不是來了一波大寒潮嗎,而且現在都已經入九了,這溫度就一直在零下四五度就沒升上來過。”
“程佑這幾天有什么行為異常,看過醫生沒有?”
“沒有,一切正常。昨天,程佑還好好的來上班呢,正常時間來的,也是正常時間離開的,沒有什么異常啊。”
“你們今晚看到程佑了嗎?”
“看到了呀,這小子今晚又去村口的麻將室打麻將去了,大概七點多打到十點多吧。”

顧言仔細的看了一下連市的天氣預報,這一段時間,連市的氣溫雖然一直比較低,但是并沒有刮什么風。更沒有刮非常大的風。

技術部門的刑警對爐子和煙囪進行了檢查,煙囪的確沒有安裝風斗,但是,煙囪密封得很好,沒有二氧化碳泄露的危險。
煙囪出口處安裝有一個馬頭“拐脖”,這個裝置的作用就是防止在大風天氣里,煤氣被大風吹回屋內,造成屋內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一氧化碳中毒的。技術人員拆下煙囪外面的拐脖,檢查煙道是否暢通的時候,發現馬口鐵拐脖里金屬锃亮,非常干凈。在煙囪附近,有一家廢品收購點,門外堆放著許多舊報紙、廢紙殼等廢品。
警方在煙囪口所在位置下方不遠處發現了幾枚看起來比較新鮮的足跡,警方比對了程佑的幾雙鞋的鞋印,均與這幾枚足跡不符。足跡尺碼為42碼。

“現在看來,這起案件,確實不太像是意外死亡,而是一起殺人事件。”
現場勘查結束后,顧言得出了結論。

隨后,警方對程佑的關系人員進行了調查,找到了三個可能對程佑具有殺人動機的人。

一、周某(25歲,郭家村村民,無業游民)

程佑平時喜歡打麻將,周某是程佑的牌友。

周某曾經借了程佑2000塊錢,但一直以各種理由拖著不還,有人向警方表示,曾經看到過周某和程佑發生過激烈沖突,周某還放言要程某好看。

周某的足跡為42碼,沒有在其家中找到能與程佑居住地外足跡匹配的鞋子。

案發時間段(凌晨3點到4點之間)沒有明確不在場證明,自稱自己在家中睡覺,但無人能證明。)

二、楊某(33歲,郭家村村民,個體戶,經營一家熱水器銷售網點)

程佑現在的女友,是楊某的前女友。二人分手后不久,其女友便與程佑在一起了。

程佑的女友與楊某分手的原因,是嫌棄楊某工作忙,收入又比較少,還喜歡打麻將,兩個人不是和平分手,楊某一直對女友懷恨在心,也認為是程佑“勾引”走了自己的女友,但是卻沒有與程佑發生過什么沖突。

楊某居住地距離程佑家約200米開外,有人說,案發前一天晚上23:10左右,看到身形與楊某很相似的人,在程佑家臥室的窗戶附近徘徊,但并不能確定這個人是不是楊某。

楊某的足跡為42碼,沒有在其家中找到能與程佑居住地外足跡匹配的鞋子。

楊某自稱自己在案發前一天晚上確實程佑家附近出現過,但其之后就前往一處網吧上網,一晚上也沒有回住處。

網吧的老板證明,楊某是23:30左右來到的網吧,一直玩到第二天早晨7點才離開,期間并沒有離開過網吧。

三、林某(41歲,民辦教師)

幾個月前,程佑在縣城一處飯店外,與林某的13歲的兒子小林發生了沖突,把小林打傷,雖然程佑為小林出了醫藥費,但林某一直對程佑懷恨在心。

林某曾經在案發時間段凌晨3點左右打車前往郭家村,林某自稱,當天妻子和小林一起回了娘家,自己一個人喝悶酒,喝多了,想到兒子被程佑打傷的事情,越想越氣,在酒精刺激下,想去找程佑理論。

林某稱自己確實來過程佑家,狠狠的敲了敲門,但是里面無人應答,他以為程佑并不在家,就打車離開了。

林某打車到達郭家村的時間大約是凌晨2:50,離開時間大約為凌晨3:15。
   
林某楊某的足跡為43碼,沒有在其家中找到能與程佑居住地外足跡匹配的鞋子。


在程佑租住的房屋中,警方發現了周某的指紋(周某自稱自己曾經到程佑家,因此在程佑家留下自己的指紋不奇怪),但沒有發現楊某和林某的指紋,二人均表示從未進過這個房子。

“經典三選一。”楊鐵民笑著說道。“看起來每個人都有嫌疑,但是又無法明確確定到底是誰。”

后來,
警方又聯系上了程佑的女友小宋。

據小宋說,案發前一天晚上,他與程佑微信語音通話了一個多小時,時間大體上是22:30-23:30,在整個通話過程中,程佑沒有任何不正常的表現,兩個人說了許多非常曖昧甚至肉麻的情話,23:30左右,程佑稱自己要第二天要早起送貨,要睡覺了,兩個人結束了通話。
小宋說,
程佑小時候遭遇過一起事故,其右耳的聽覺有些受損,因此每次和自己長時間通話的時候,都會打開手機的免提功能,這一點也得到了程佑親友的證實。

村口麻將室內安裝有監控錄像,錄像顯示,程佑是晚上19:00到達的麻將室,22:15離開,三個嫌疑中,周某沒有在麻將室出現過,楊某曾經在20:00-20:15之間在麻將室看了一會打麻將。
據麻將室其他人說,程佑有在周末打麻將打到凌晨3,4點的習慣。

“這下,就全清楚了。”顧言笑著說道。“我想,我們可以去找那個人談談了。”

顧言是通過什么斷定程佑之死是一起殺人事件而非意外事故?三名嫌疑人中,誰最有可能是制造這起兇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殺害處于密室中的程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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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5-5-3 07:36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8

1 | 發表于 2025-5-2 10:48:28 廣東|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我想的沒那么深,估計殺人的手法就是利用廢報紙舊紙殼把馬口鐵拐脖堵住,非常干凈,應該就是堵的過程中擦干凈了(這里想的比較淺)然后等過段時間再拿走丟回廢品站,題目里面也沒有描述廢品的那些舊報紙,上面有沒有煤灰?至于兇手,這個好,我覺得應該是周某,楊某擁有充分不在場證明,我覺得應該能夠排除,而林某只有25分鐘的時間,想要達到高濃度致人死亡,這短短時間肯定不夠,那就是周某了,首先沒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并且為什么選擇在三四點呢,作為熟悉的牌友知道一般在這個點,他才會一定在屋子,這也是為什么不更早就實施犯罪的原因

此回答在 2025-5-3 07:35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8

1 | 發表于 2025-4-30 10:47:59 北京| 2025-4-30 10:50編輯 發帖際遇
作案手法
從線索中“煙囪的異常干凈”可以推斷使用類似干冰等堵塞??煙囪拐脖即可使得一氧化碳無法散出,因此一定為謀殺而非意外。
口供線索
根據這種延時殺人的作案手法,基本上不在場證明都不太適用。
1. 關于周某,從“在客廳的茶幾上發現了程佑的錢包”得知,大概率不會是周某圖財害命,但是因為作案手法確認,就算是周某想拿也拿不出來。
2. 關于楊某,從“程佑的女友曾是楊某前女友”、“楊某認為是程佑勾引走了自己的女友”等,可看出楊某對兩人比較憎恨,從22:30-23:30期間兩人微信電話免提的情況,猜測楊某在晚上23:10進入死者院落,誤以為兩人在家,想要一起送走。且楊某十分反常去網吧打游戲,略顯刻意。
3. 關于林某,從“2:50打車去程佑家,砸門無應,3:15打車回家”、“程佑打傷林某兒子事件”推斷,本身兒子被扁我覺得不至于引起殺心,畢竟是人民教師,再者林某打車去謀殺顯然不太可能。
關于鞋碼,此處我確實不知道該如何分析,43的腳硬塞也能塞入42的鞋,三者在此條件下同等。
案件還原
作者將案情地點放在唐山市,非常現實的題材,推斷村民楊某使用干冰有點超綱,但是想不到什么辦法能保持煙囪的清潔了。
關于“在煙囪附近,有一家廢品收購點,門外堆放著許多舊報紙、廢紙殼等廢品。”這個線索沒有用到。
楊某在20:00-20:15在麻將館得知死者22:15將會離開(打牌如果比往常提前走,一般來說打的時候會無限復讀),卡好時間來找死者,聽到屋內傳出奇怪的聲音,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掏出干冰塞住煙囪跑路網吧,開好包宿美美的玩一晚上QQ麻將。
1 | 發表于 2025-5-3 07:40:46 浙江|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顧言斷定程佑之死是他殺而非意外的關鍵線索在于以下幾點:

1. 反常的足跡:煙囪口下方發現的42碼足跡與程佑的鞋印不符,說明有人曾在案發時段接近煙囪并動手腳。  
2. 煙囪的異常狀態:拐脖內金屬锃亮、無煙灰殘留,表明煙囪在案發后被清理過,而正常使用必然會有煙油積累。這暗示兇手曾堵塞煙囪導致一氧化碳倒灌,事后又移除堵塞物并清理痕跡。  
3. 程佑的生活習慣:他周末通常打麻將至凌晨3-4點,但案發當晚提前回家,兇手可能利用其作息異常制造假象。  
4. 密室的形成:門窗反鎖且無破壞痕跡,說明兇手無需進入室內,只需從外部破壞煙囪即可完成作案。

犯罪嫌疑人鎖定為周某,作案手法如下:

動機與矛盾:周某欠債不還且與程佑有激烈沖突,具備直接殺人動機。  
作案時間:周某在案發時段(凌晨3-4點)無不在場證明,可趁程佑熟睡時行動。  
手法實施:周某用廢品收購站的紙殼等材料臨時堵塞煙囪出口,導致煤爐燃燒不充分,一氧化碳倒灌室內。程佑因右耳失聰且熟睡中未能察覺異常,最終中毒身亡。案后周某移除堵塞物并清理拐脖,使煙囪看似正常。  
-足跡匹配:周某的42碼足跡與現場一致,雖未找到作案鞋,但可能已銷毀證據。

排除其他嫌疑人:  
楊某:網吧監控證明其整夜未離開,無法實施清理煙囪的操作。  
林某:43碼足跡不符,且打車記錄顯示其離開時程佑可能已死亡,缺乏作案時間窗口。

綜上,周某通過外部破壞煙囪制造“密室中毒”,是唯一具備動機、時機和手段的兇手。
| 發表于 2025-5-14 20:41:17 廣東|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我的判斷三人都有作案動機,誰把煙囪堵住,就是誰干的。
首先,周某不能排除嫌疑,42碼鞋,沒有不在場證明。
其次,楊某最詭異,他離他家才200米,案發前一天晚上11:10,有他相似的身影,楊某也承認了案發前一天晚上出現在程佑家附近,而11點半前,程佑剛好在和他前女友打電話關于這點,他只字不提,11:30,又來到網吧,一直玩到早上7點,200米不回家,去網吧很有可能刻意找網吧老板討要不在場證明?他的鞋碼也是42。
林某更離譜,凌晨2:50,還要找他,敲門無人回應,他以為不在家,直接打車離開了,不是找他嗎?而且他怎么知道他家在哪?周某是牌友,楊某又離他家近,你一個林某家里離他那么遠,打車還要這么長時間,你怎么知道他家在哪?這上面你好像只是在縣城某家飯館里,他和你兒子的矛盾吧,除此之外,好像沒什么關系吧,所以你很有可能是提前踩點過呀,你的敲門敲了20分鐘嗎?這之間干了什么?尸體死亡時間是3點到4點,你2:50到3:10分足夠作案了,一氧化碳十分鐘讓人昏迷,20分鐘休克,30分鐘就有可能心臟衰竭,濃度夠1.28%三分鐘就足夠死亡條件了,他這里也無法判斷,具體濃度多少?
所以誰嫌疑都大。
| 發表于 2025-5-19 11:29:08 上海
很不錯的案件,周和楊都存在嫌疑,但是可以設計成:楊完成了煙囪的堵塞,然后周在3-4點準備去報復的時候發現了這個情況;然后周連環被害,兇手還是楊,但這次楊是在場或者通過某個方式(比如使用了干冰),確保了高濃度毒氣室的達成和犯罪目的的達成(周被害,被‘滅口’)
| 樓主| 發表于 2025-7-3 12:59:39 四川
答案:

首先,顧言是如何確定,這起案件不是意外事故而是一起殺人事件的。

法醫已經確定,死者程佑死于一氧化碳中毒,而案發時間是冬天,程佑的臥室里有煤爐,廚房有煤氣灶和燃氣熱水器,這幾樣東西很可能是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原因。警方對幾樣東西檢查的結果是,都沒有發現明顯的故障,這樣就基本排除了因為機器故障造成的一氧化碳泄漏的可能性。

其次,程佑在這處房間住了很多年,每年冬天也都會使用煤爐,煤氣灶和燃氣熱水器這些東西,而且,連市已經入冬,寒冷天氣已經持續了一個多月,如果是因為機器故障或者使用不當造成一氧化碳泄漏的話,程佑早就應該出事了。
一氧化碳中毒是不可逆的,而且中毒者如果意識清醒,即使沒有立刻察覺到一氧化碳泄漏,也會在吸入一定體積的一氧化碳之后出現頭暈、惡心、嘔吐等反應,
因此程佑也不是因為緩慢的一氧化碳泄漏而死的,換言之,他死于急性中毒,而非慢性中毒。

再次根據與證人的對話,可以發現,案發當天,程佑一直到晚上與女友聊天完畢,都沒有什么異常,正常上班下班,正常和女友煲電話粥,正常入睡。
因此可以確定,其中毒就發生在其入睡的晚上23:30前后到凌晨3,4點死亡這段時間區間內。
更加可以排除,
其死于因為機器故障或者使用不當造成一氧化碳泄漏的意外事故的可能性。
其死亡就是人為造成的。

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殺死程佑的呢?

可以排除犯罪嫌疑人進入程佑房間的可能性。
現場沒發現打斗痕跡,程佑身上沒有發現新形成的抵抗傷等傷痕,也沒有發現中毒、麻醉和催眠的跡象,程佑死亡的狀態非常平靜,穿的就是背心和睡褲,說明,他很可能是在睡夢中“安然”中毒死去的。
其次,案發現場是一個密室,應該是沒有疑問的。
犯罪嫌疑人想進入現場,唯一的辦法就是讓程佑給自己開門進入,
但是一則,三個犯罪嫌疑人中,林某與程佑關系惡劣,且其到達案發現場的時候,程佑已經中毒甚至可能已經死亡了,因此他無法進入程佑的房間。
周某可能以還錢為理由,欺騙程佑,進入其房間,對燃氣灶或者熱水器做手腳,導致一氧化碳泄漏殺死程佑,但是,警方在現場沒有發現燃氣灶和熱水器有什么問題,周某不可能呆在充斥著一氧化碳的房間里等著程佑死亡然后把犯罪痕跡去掉,而其如果離開房間的話,又沒有辦法保證程佑不會中途醒來發現自己的罪行。
楊某與程佑并不熟悉,而且程佑有可能知道他是自己女友的前男友,也不太可能讓其進入房間。
二則,
無論是誰,都沒有辦法在離開房間后,將房門上鎖,再把鑰匙送回到程佑外套的口袋里。

所以,犯罪嫌疑人是在屋外,使用了某種辦法,讓程佑死于一氧化碳中毒的。

案件中提到一個很奇怪的情況。
1、馬口鐵煙筒通到窗外,屋外煙筒口下面,地上一灘黑色的煙油。
2、技術人員拆下煙囪外面的拐脖,檢查煙道是否暢通的時候,發現馬口鐵拐脖里金屬锃亮,非常干凈。
3、警方在煙囪口所在位置下方不遠處發現了幾枚看起來比較新鮮的足跡,警方比對了程佑的幾雙鞋的鞋印,均與這幾枚足跡不符。足跡尺碼為42碼。

根據案件信息,已經入冬一個月,爐子也使用了一個月,黑色的煙油都已經低落到地面了,馬口鐵拐脖里金屬锃亮,非常干凈,顯然是不可能的。
這說明,有人在案發后,清理了馬口鐵拐脖。
而清理馬口鐵拐脖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

其實犯罪嫌疑人作案方式很簡單,順手把廢品站的一張報紙(這里有很多報紙,即使被人拿走一張,也不會有人注意)團成一團,塞進馬口鐵拐脖里。
程佑一直在燒爐子,產生的一氧化碳被馬口鐵拐脖里的報紙堵住,一氧化碳就會回流到房間里,時間一長就會彌漫到整個臥室和房間里。
而處于熟睡狀態的程佑,就這樣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中毒死去。

犯罪嫌疑人應該滿足這樣幾個特征:
1、曾經在程佑住所外的煙囪附近出現過。
2、事先將報紙團塞進煙囪。
3、熟悉爐子、煙道和一氧化碳中毒的機制。

三個犯罪嫌疑人里,符合這些描述的人是楊某。他開著一家銷售、安裝熱水器的店,自然會比較熟悉爐子、煙道和一氧化碳中毒的機制。甚至不排除,程佑住所的熱水器就是他安的可能性。

另外,楊某是本地人,案件中提到,當地很多平房都會在家里生爐子取暖,而且使用相近的方式排出有害氣體,楊某對這件事也是知情的。

楊某在晚上23:00左右,將報紙團塞入煙道,然后去網吧上網(這樣做當然是為了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第二天再來將煙道里的報紙團取走銷毀。

警方沒有在楊某家找到能與程佑居住地外足跡匹配的鞋子,是因為楊某作案后,把鞋子丟掉了。(其丟掉鞋子的原因是,他發現鞋子沾上了一點從煙囪里低落出的黑色煙油。)他發現之后,擔心這件事會被警方發現,就把鞋子丟掉了。

那么,楊某為什么要殺程佑呢?

其實,楊某想殺的人并不是程佑,而是其女友小宋。

根據案情介紹:

1、程佑有周末打牌到后半夜的習慣,楊某喜歡打麻將,大概率也是知道程佑這個習慣的。
2、程佑有在和女友視頻或者語音通話的時候,喜歡打開免提。
3、楊某曾經出現在程佑家臥室窗外,而且對前女友小宋十分不滿。

因此,事情的真相便是。

楊某離開麻將室后,回家休息了一會,外出上網,
在路過程佑居住地的時候,聽到里面傳來女友說話的聲音。
楊某剛剛在麻將室見到了程佑,按照程佑的習慣,今天是周六,程佑會打麻將到很晚。
他聽到了小宋在和什么人說話,而且說了很久,楊某覺得,只有兩種可能,
1、小宋在和程佑視頻通話。
2、小宋背著程佑,趁程佑不在家的時候,在程佑住處偷男人。
但無論哪一種,
都引起了楊某的憤恨。湯某決定,報復小宋。
如果屋里只有小宋自己,那小宋死了,程佑作為房屋的居住者,也會跟著倒霉。
如果屋里是小宋和她的奸夫,那么,程佑不但會跟著倒霉,還會發現他和自己一樣也被小宋帶了綠帽子。
但是,
楊某并不知道,
程佑因為第二天要外出,已經從麻將室回了住處。
而小宋因為出差并不在本地。
屋子里的人是程佑,而不是小宋。

于是,楊某自以為自己殺害的人是小宋,卻陰差陽錯的殺害了程佑。當然,無論他最終害死的人是誰,他都具有殺人的主觀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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