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8-6 19:45 編輯
一、關于韓雅晴的尸體的分析。
首先這具尸體被毀了容,所以要重點分析毀容的原因。
引用 我那天回來是5點多,那女的就站在她家門口,然后就進去了。
引用 我倒是沒見著他老婆。
引用 說起來我跟他一起共事兩年多了,可連他老婆的頭發絲兒都沒見過。有一次我們開玩笑讓他把他老婆帶來給我們看看,是不是真像他說的那么美若天仙,這家伙可就發火了啊。說什么他老婆不是誰想看就能看的,就好像我們多稀罕似的。”
首先從這幾句話里分析,黃光的同事都沒有見過黃光的妻子,而長舍小區的人在黃光剛搬來的時候也都沒講過他的妻子,所以這里我們推測黃光的妻子并不存在。這里說的不存在是指不和黃光在一起,但是如果是離婚的話黃光為什么不給同事說呢?那么可能的推論就是他們并不是離婚了,而是韓雅晴早就死了,當然,如果是正常或意外死亡的話黃光還是沒必要瞞著,所以推測很有可能是黃光殺了自己的妻子。
那么此時黃光的妻子并不存在,那么最終出現的女性尸體,就不是韓雅晴,而是另外一個人。那么為什么要毀容呢?張嫂并沒有見過這個女人的面容,而且就算見過,也并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的韓雅晴,所以毀容的真正目的,應該是防止之后調查的時候被警察調查出這不是韓雅晴。
二、關于黃光的尸體的分析。
引用 因為附近都是一些化工或電機廠,居民區很少,所以過往的行人也不多。就連發現尸體也是在比較偶然的情況
引用 死者身上的錢包內只有證件。
引用 鞋底比較干凈。
尸體發現的地方是一個人很少的地方,所以第一反應應該是不想讓人發現尸體。但是尸體身上卻有證明身份的證件,而且沒有被毀容,這一點又讓人推測兇手是想在發現尸體后很快的確定死者身份。試想一下,如果兇手不想讓人發現尸體,那么就應該想到就算發現尸體,也不能讓人確定身份,但卻留下了證件,這兩種不同的態度,只能有一種解釋,就是其中一種推測是錯誤的,這里我們推測是前一種錯誤,也就是說,尸體放在這個地方并不是為了不讓發現尸體,而是能盡量晚發現尸體。但是這里還有一點,就是發現尸體的偶然性,這種偶然性并不能完全保證尸體很晚被發現,所以我們推測在此之前,尸體應該被放在了另一個地方。這個地方可以保證一段時間不被發現,所以推測這個地方可能就是空著的301房間。
之后兇手將尸體移到此處,等待被發現。
三、關于幾次吵架。
引用 “這個12號晚上呀,是快12點的時候我才知道隔壁在吵架,至于什么時候開始吵我就不知道了。這破房子的墻壁隔音效果不錯,如果不是吵到我家官兒我可不知道他們吵架。”張嬸說,“后來過了好一會就沒聲了,是吵完了吧。我看他們是新來的就沒計較咯。”
“吵架嘛還不就是摔東西,瞎嚷嚷。能有什么特殊的聲音?”
誰知道等到10點多又開始吵了,就和每晚的電視劇劇場一樣。聽起來吵的比12號晚上嚴重多了。隔壁不是有個玻璃茶幾倒了嗎?當時我就有聽到很大‘砰’的一聲。”
我不是說了吵架也就是摔東西和嚷嚷嘛。
我注意到沒聲音的時候已經1點了。吵架的時候聲音也是時有時無的。”
“有呀,就在11點半的時候。我去敲門叫他們別吵。里頭沒有回應,但也沒有聲音了。誰知道我回去之后又開始了。”
這里我們看到12日和13日吵了兩次架。注意這里張嬸說吵架也就是摔東西。而且說兩次吵架都在摔東西,但是我們看現場。
引用 一套沙發、玻璃茶幾、電視。只是茶幾已經是側翻在一邊,沙發上的枕頭和也四處分布。地上有很多陶瓷的碎片,而且大多分布在死者頭部附近。白隊長來到里屋,也是很簡單的布置,床鋪、衣櫥還有一臺電風扇。
地上根本沒有什么摔了的東西,茶幾是張嬸說聽到砰的一聲倒下的(先不論是否真實),但確實沒有摔過的東西。既然要模仿吵架,那么應該要摔一些東西的。這里張嬸還說就像電視劇一樣,這里我們就大膽推測,當時確實是電視里播的吵架的場景。那么為什么要播吵架的聲音呢?那么一種解釋就是真實當中根本無法吵起來,推測當時現場只有一個活著的人。
然后我們分析,如果那名女性真的是黃光殺的,那么在12日的時候,又是誰在場呢?如果只有黃光一個人,那么他沒必要播吵架的聲音。既然要播吵架的聲音,就是為了制造一種吵架的假象,那么制造假象的目的,應該就是此時已經發生了某種行為,比如殺人事件,就是說,在12日的時候,已經發生了殺人事件,那么這名死者是誰呢?在文中不難推出,應該是黃光。因為那名女性死者的死亡時間確定的很明確,在13日晚上8點,而黃光的死亡時間卻是在13日到14日。那么就有可能是在12日晚上12點左右死的。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繼續推測,兇手為什么要制造13日的吵架假象呢?很顯然,是為了輔助證明在13日的時候黃光還活著,并且制造出夫妻吵架的假象來消除自己的嫌疑,這就很容易確定,在12日晚上的時候,現場沒有女性,否則在12日制造這種假象就可以了。
至此,我們進行這樣一種推測,兇手首先要有301的鑰匙,另外,要知道死亡時間的推測,如果不知道死亡時間的推測方法,就無法得知警察是否能查出黃光的真正死亡時間。能滿足這兩點的,只有一個人,就是劉一斌。所以,確定劉一斌是兇手。
四、關于某些細節的推理。
引用 死者就是那對夫婦中的妻子,名叫韓雅晴,二十五歲。
在此之前并沒有人能夠確定302究竟搬來幾個人,但是劉一斌的調查卻顯示了這里是一對夫妻,前面已經推斷黃光搬來的時候是一個人,如果劉一斌不是兇手,那么他是怎么查出那個不存在的韓雅晴的呢?而且,也只有劉一斌,能夠主導死者的身份。從而使得人們認為302來的是一對夫妻。
引用 死因是頭部造重擊導致顱內出血死亡,兇器初步判斷是尸體旁的這塊石頭。
引用 他后腦的傷口是致命傷,這是無疑的。但是那個傷口似乎不完全是現場的石頭造成的,雖然因為腐爛的原因已經無法確定是什么樣的兇器,但確實有另一種傷。
這里傷口是另一種傷,從而說明了這里不是案發現場,再聯系下文說的那臺壞掉的風扇,推測這個傷就是風扇造成的。
引用 原來如此,我還以為能聽到隔壁說話呢。
這里可以知道,墻的隔音效果很好。從而能夠不讓人發覺這個詭計。
引用 他們都是孤兒,沒有親人。他們是在大學認識的,黃光是韓雅晴的學長
調查的時候偶然發現了一件事,劉一斌和韓雅晴是中學同學。
這里應該是暗示了兇手的動機。劉一斌可能一直喜歡著韓雅晴,所以在得知韓雅晴被黃光殺掉之后才憤怒的殺掉了黃光。
引用 我,我根本沒見過啊……除了尸體。我還以為只是同名……上次見面還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這里有個很奇怪的現象,一般如果聽到了自己熟悉的名字,那么應該會去調查一下究竟是不是自己認識的人。這里劉一斌卻說沒見過,以為是同名,所以這里應該是劉一斌故意隱瞞自己見過黃光。
引用 你知道那臺壞掉的電風扇嗎?
有做一些檢查,詳細是電機中一些連接部分被震壞了。大概是被摔到地上給摔壞了。
這里是個關鍵的地方。為什么白天會認為風扇是在地上摔壞的呢?推測當時他看到風扇的時候就是在地上的,而且如果是好好的放著,一般是不會去查看電扇是否壞掉吧(陳瀟恐怕也是因為熱了想開電扇的吧)。所以在白天調查的時候風扇應該是在地上的。之后有人撿起來。那么能夠在警察發現尸體封鎖后還能進入的人,就只有警察了。那么符合的,就只有劉一斌(林叔是沒有什么明顯的動機所以排除的)。
引用 “不,不知道。”劉一斌直鉤鉤的看著電風扇,“我收到的資料都是有關尸體和客廳的情況。”
先這么想一下,這句話有兩個部分,一個是“不知道”部分,一個是“收到的資料……”部分。只有當這兩個部分都真時,整句話才真。那么我們就分開分析。
因為前一部分相當于后一部分的結果,所以我們就先分析后一部分。
如果后一部分是假,即他收到了電風扇壞掉的資料,那么他為什么要說不知道呢?這樣的一種謊話,是很低級的, 他不能保證陳瀟不看資料或者詢問白天,所以說這種謊話根本沒必要。
這樣的話,后一部分應該是真實的,也就是說,他確實只收到了有關尸體和客廳的資料。
這里我們就得出一個結論,即劉一斌是不知道白天的第二次調查的,也不知道白天發現了壞掉的風扇。所以他才會將電扇擺正。
最后總結下。首先劉一斌是知道韓雅晴嫁給了誰。但是之后怎么樣卻不知道。等黃光搬了過來時劉一斌認出了他,然后12日晚上去找他聊天,在聊天的過程中意外得知韓雅晴早就死了,并且知道是黃光殺的,于是劉一斌殺了黃光。然后先將黃光放在301,在第二天找了一個女性過來(這個女性可能是個小姐什么的不容易被人發現失蹤的人),讓人以為這是黃光的妻子,然后殺了她,并毀了容。等幾天之后人們發現這具尸體后警察做出了這番推論,然后劉一斌再將黃光的尸體搬到那個地方,等人們來發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