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是交換殺人…… 首先無聊地排除自殺和意外:題目中很明確地說三人是被戴帽子的快遞員殺死的。 看起來每個嫌疑人至少在其中一場兇殺案中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人在三場謀殺中都無不在場證明,所以不會是單獨殺人。 于是在這里認為戴帽子的快遞員不是一個人,而是三個人即三個嫌疑人共同扮成“黑帽快遞員”的形象。 無聊地排除兩個人交換犯下三場兇殺案的可能: 交換殺人的目的是讓別人殺掉自己想殺的人,并在對方行兇時制造不在場證明。題目中每個嫌疑人想殺的人只有一個,如果是兩個人交換殺人,死者只會有兩個。所以是三人交換。 然后分析三個嫌疑人: 趙大波 希望殺掉的人:曹家樂 動機:慫恿投資股票致使自己血本無歸…… 實際殺人:林曉明 錢津 希望殺掉的人:林曉明 動機:為了部落 實際殺人:李煒 唐木 希望殺人:李煒 動機:①升職②李慫恿錢ex來大鬧…… 實際殺人:曹家樂 以下是關于三人實際殺人的推導: 因為嫌疑人實際殺人時無不在場證明,錢津只有在李遇害時無不在場證明,所以錢殺李。 因為趙大波在林與李遇害時無不在場證明,又因為李遇害時文中提到只有一個兇手而不是兩人共同殺李,所以趙沒有殺李,趙殺林。趙之所以在李遇害時無不在場證明可能是因為剛好無法制造不在場證明或因為不相信警察會在李遇害的案子懷疑到自己,不屑于制造不在場證明。 所以唐殺曹。 下面是比較詳細的案件還原: 不知道趙大波所在的這個公司是不是負責包裝快件……如果負責包裝那么就是趙大波在幫商城包裝時知道曹買了《喬傳》; 如果快遞公司不負責包裝,可能是曹偶然買了一本《喬傳》,由趙大波所在的豐順快遞送,然后趙大波看到地址:這不是那個誰誰誰的地址嗎?然后打聽得知或者拆開快件發現買的是《喬傳》,重新包好,心生一計。他與唐和錢在電腦聊天中商量好,新買一本喬布斯傳涂上氰化物裝作快件包好,給唐制服讓唐送…… 然后曹就中毒死了…… 錢圍觀時知道對方的信用,決定加入。 在林遇害前一天去他家跟他說《喬布斯傳》如何如何好,讓他訂購一本,一月十八日趙大波穿著制服把假快件送來,趁林收快件時將其勒死,掙扎中《喬傳》到了沙發底下。或者趙故意將《喬傳》放在沙發底下讓警察將三個案子聯系起來,認為三個案子是同一個兇手。 最后三個嫌疑人中的一人(大概是熟知李性格的唐木)給李發郵件說促銷就要結束,因為李貪小便宜所以買了一本《喬傳》。然后錢津拿到制服,帶著刀子把假快件給李送過去順便把李捅死。
最后唐清除聊天記錄。錢清除記錄,由于“精通電腦”所以沒留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