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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0:05:41 | 2017-8-1 00:17編輯
第一個密室——威廉
懷疑兇手為迪恩·懷特。
作案動機可能為迪恩發現威廉對公司的內部資金悄悄動了手腳,損害了公司利益甚至影響到他的任職或者威廉發現了迪恩的某些把柄借此威脅私自挪用公司賬款,迪恩忍無可忍決定斬草除根。
理由為
引用
“這個嘛……他最近倒是常常加班,可能最近公司里事情多吧。”
“那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前兩個星期吧,然后他就天天回來的比較晚。”貝麗絲托著腮,“好像前兩個星期就是他最后一次到這邊的別墅里來的時間。”
“唉,真的嗎?”懷特夫人突然發話,“那不就正好是上一次家庭會議的時間嗎?本來貝麗你也要來的。”

威廉從那次家庭會議后開始時常不在家中,并且有提到公司小項目他少撥了2000萬,這里也可能是引起貝麗絲之后心不在焉的關鍵點,讓她開始懷疑起自己的丈夫。
作案方法為借助下午去威廉家的機會,故意落下鋼筆,在書桌附近設置了炸彈,電話引誘威廉靠近書桌下時引爆(或鋼筆中設置了炸彈,拾起時爆炸)
理由為
引用
“父親在達琳他們來之前到了一次,后面因為他們來了就走了,大概是下午三點到三點半吧。”貝麗絲不愧是警察,時間記得一清二楚。
“那么,你們干了什么呢?”
“我不知道了,因為他和威利兩個人在臥室里講了好久,門關著。中途威利出來了一次,我問他在干什么,他說是公司的機密,不方便告訴我。你知道的,威利他在父親的公司里是做會計的,很多內部的資金流向不能外泄。威利自己平常做事也很仔細的。”

迪恩可能過來與威廉進行最后的談判,同時也是讓他動了殺心,趁威廉出來的功夫在房間里設置了炸彈。
引用
“這是真的,我不否認我打過一個電話給路易斯,但是我只是叫他幫我找一下我下午拜訪時落在他臥室的鋼筆。我懷疑掉到書桌底下了。”懷特先生苦笑一下,“晚上才發現不見的,結果打完電話他就死了,真是諷刺啊。”

最終按照計劃,迪恩通過電話將威廉引誘到書桌附近,確保他進入到爆炸范圍內;或者引誘他拾起鋼筆,引發爆炸。

第二個密室——懷特先生
懷疑兇手為懷特夫人
作案動機不清楚。可能是發現懷特先生除了將財產留給了公司外,還把一部分給了私生女。
理由為
引用
他是個小氣鬼,沒有給家里留遺產,雖然在公司里他已經選好了繼承人,不過他向我保密了。

這里“家里”概念很模糊,或許在懷特夫人心里,并沒有將達琳算作家里人?
不過這里也讓人十分懷疑庫珀的真實身份,因為除了迪恩并沒有人知道誰是真正的繼承人。
作案方法這里有兩個關鍵點:
一是密室。由于根據描述,不包含共犯、暗道等因素,較大可能是這是設計的一間心理密室,也就是說房間并沒有上鎖,而是懷特夫人的表演讓兩個警察誤以為房間是鎖上的。
理由為
引用
“他現在在三樓的書房里,我上去叫他。”懷特夫人看了一眼警察,“你們要一起上來么?”

這里懷特夫人可能需要人與她一起發現現場,從而營造密室的感覺。
引用
一陣沉默過后,懷特夫人實在沒耐心等她丈夫開門了。“打擾了。”她從褲腰帶上拉出一串鑰匙,拿出一把,插入鎖孔,慢慢地轉著。

這里換種角度看,完全可能是懷特夫人的自導自演讓這間房間上了鎖。
由于這間屋子只有懷特先生和夫人有鑰匙,因此有很大幾率密室是這樣產生的。如果密室產生推斷正確,又不存在共犯,那么兇手只能是懷特夫人。
二是兇器。根據時間線,進出書房的順序應當是:庫珀(兩點到兩點半)——>貝麗絲&達琳(三點不到一點,達琳三點回到房間,貝麗絲不清楚什么時候離去)——>凱文&丹尼爾(四點不到一點,只停留了兩分鐘左右)——>警察&懷特夫人(四點半,發現現場)
根據時間線,可以確認的是,在三點左右懷特先生還未死亡,但在四點左右凱文去的那時,并不能確認,因為他自己也承認“懷特先生的樣子很像在睡覺”。雖然凱文和丹尼爾同行,但互相都不能作證對方未接近死者,但由于兩人停留時間較短,應排除作案可能。
達琳未有獨自和懷特先生單獨在一起的時間,此外也都和凱文和丹尼爾在一起,因此在此案中也不可能。
剩下的庫珀、貝麗絲和懷特夫人中,傾向于認為貝麗絲或庫珀是翻亂東西的人。貝麗絲身為警察,根據丈夫死前找鋼筆的行為,有理由試圖去父親書桌筆筒那里尋找證據。但如果根據前面密室的推斷,只能兇手是懷特夫人。但作案手法不明,未找到的兇器可能是墨水結冰后作為兇器行兇,結束后在桌上慢慢化去,形成桌上的一灘墨水。根據此推斷的話,案發時間應當比警察說的接近四點更早一些,也就是早于貝麗絲死亡時間。因為盡管是快干墨水,也需要先融化,再浸透紙張。關于懷特夫人的不在場證明,難道是定時殺人???(開腦洞)

第三個密室——貝麗絲
懷疑為自殺
懷疑動機為一方面是發現丈夫和父親之間的秘密。之前提到未參加家庭會議的貝麗絲才得知家庭會議上的一些事情,比如丈夫少撥款了2000萬,讓她懷疑到了資金問題。作為警察的敏感,上午寄信是去查了這方面的問題,并且在中午印證了自己的想法,才會下午去找父親對證。
另一方面(腦洞時間到)文中有不經意提到兩個女兒的名字問題,似乎從名字的寓意上來看對二女兒充滿更多期待和疼愛。難道家里還隱藏了什么關系嘛...
總之根據調查,灼傷一定是近距離開槍,慣用手又有硝煙反應,基本無他殺可能。但是從動機來說,還未找到強有力的可以打擊到貝麗絲使她產生自殺想法的原因。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0:07:34 | 2017-8-1 18:32編輯
【表格】疑點解答可能存在的證據
【單人分析】:表格中提出的某些可能性的排除過程
【過程重現】最終總結的事件始末

Tip:按照順序查看更為清晰  =U=


  
  
  
第一個密室
  
  
第二個密室
  
  
第三個密室
  
兇手
迪恩
貝麗思
貝麗思
死亡時間
20:36
15:00-15:50
15:50
兇器
“小型炸彈”(鋼筆)
死者面前的“書桌”
自配手槍
動機
滅口
沖動犯罪
畏罪自殺
判斷依據①
  
(兇手/動機/作案時間)
①     【迪】存在“手機”遙控爆炸的可能性
②     【貝】接受詢問的反常態度(【澤】的話)
  
①+②
【貝】懷疑【迪】殺【威】特意隱瞞
若幾位嫌疑人證言可信
  
①    最后一次見到擁有意識的【迪】(15:00不到)
②     最后一次見到有意識【迪】時,【迪】與【貝】在一起
  
①+②
兇手為【凱】/【貝】

  
③    【迪】【貝】之間存在間隙(【凱】的證言)
④    2000萬元公司賬務存疑(【莉】早上10:00的證言);最近兩星期【威】的集中加班
  
+④
【貝】推理出真相后與【迪】談話,一言不合沖動犯罪
驗尸報告判定死亡時間15:00-16:00;若幾位嫌疑人證言可信
  
假設15:50“巨響”是槍響;
  
“巨響”發生的時間點,【凱】【達】【丹】三人互有不在場證明(并無串通可能性)
  
【莉】在超市的監控錄像證明不在現場
  
【庫】不在場證明
  
  
假設15:50“巨響”并非槍響,那便無法解釋開槍的時間,因此15:50那聲巨響確實為“槍響”
  
15:00不到【貝】活著(【達】的證言)
  
【庫】不在場證明
  
判斷依據①
  
(兇器)
①     【威】尸體邊上放著椅子&【迪】讓【威】找“鋼筆”【威】當時正好找到鋼筆
②     “手機”在靠門的桌上→【威】掛完【迪】電話后去桌子下找鋼筆
③     爆破范圍以【威】為圓心擴散→爆炸發生時“爆炸物”距離【威】極其近的位置
  
①+②+③  


【威】根據【迪】的囑咐找到“鋼筆”后并進行某種操作(有意/無意)后造成爆炸
①     為何不用鐵棍行兇→使用鐵棍行兇不方便/根本沒有注意到鐵棍的存在
②     兇器的消失
  
①+②
排除將兇器帶走扔掉的可能性,那么兇器很有可能就在現場并且兇手缺乏預謀時間
①     幾乎所有在場人都聽到的一聲類“槍響”的巨響  
②     死者頭部的槍傷與手槍子彈一致
(判斷①&②)疑點
【迪】【貝】主動提到“鋼筆”的原因
【凱】【丹】在16:00不到單獨一人“行兇”的可能性
/
案情疑點
  
①     【迪】與【貝】口中的鋼筆”并未在爆炸現場被找到(謎面文章中)
②     判定非事故的原因  
③     【貝】(可能)隱瞞的事實
①     現場凌亂的原因(鋼筆/白紙/滴在死者鞋子上的墨水)
②     不明鐵棍(用途/來源)  
③     【迪】對待【貝】與【丹】不同態度的原因
  
④    【凱】還書沒有被【迪】發⑤ 的原因;【凱】判斷【迪】16:00睡著的原因  
⑤     【達】所目擊的【貝】與【迪】的談話內容
⑥     沒有遺產的原因
⑦     卡扣在【威廉】那里的2000萬公司款項
①     【貝】所寄“信件”(內容/收信人)
  
密室制造者
死者本人
莉莉
(包庇犯罪并非共犯)
貝麗思
證據猜測
“鋼筆形狀”
的小型炸彈
書桌
手槍


【 個人分析 】
推理
動機
時間
客觀條件
【迪恩】
第二密室的死者,理論上不可能參與第三密室的謀殺,但是不排除作為【第一密室】 的兇手的可能性。假定迪恩是第一密室的兇手,從動機分析,迪恩即將從公司退休,可能曾經對公司的賬目做過手腳,被威廉發現。公司的資金流動是存在問題的,這一點可以從莉莉對話中提及的“公司項目少撥款2000萬”得知,因此合理推測前述結論,【迪恩】的壞賬被【威廉】發現,在要求威廉保密無果后,起了殺心。
【莉莉】
從文中可以得知,【莉莉】和【威廉】和【貝麗絲】之間不存在(矛盾)和(利益)關系。與威廉的接觸止于兩周前的家庭會議,在【貝麗絲】死亡時,【莉莉】在超市并被(監控錄像)拍到,可以推測她與 【第一、第三密室】無關【莉莉】對于【迪恩】是恨意的,在結婚第二年迪恩就把私生女抱回家,這一點可以作為動機,但是從時間角度,同樣因為迪恩死亡時莉莉在超市,沒有謀殺的客觀條件
眾人在四點發現第二密室時,門是鎖著的。鑰匙只有兩把,一把在死者身上,一把在【莉莉】身上。而【凱文】和【丹尼爾】去還書的時候,門是開著的,現場也不凌亂。雖然排除了莉莉殺人的可能性,但是不排除【莉莉】鎖門的可能性。假定門是莉莉鎖的,現場也很有可能是莉莉偽造的,原因是速干墨水在眾人發現尸體是仍在滴。莉莉為什么要做這一切,可能是為了要保護什么人

【達琳】
【威廉】和【迪恩】對于【達琳】的婚事持反對態度,可能使達琳存在動機。對于第一密室,達琳在案發 下午 三點多 就離開了,晚上和家人在一起,不存在行兇時間。第二、第三密室發生時和【凱文】、【丹尼爾】一起打牌,疑似第三密室的槍聲出現后,才和凱文、丹尼爾分開了一會兒。從時間上來說,不存在殺人的可能性。

【凱文】
動機的可能性和【達琳】一致。下午三人打牌,排除了殺【貝麗斯】時間上的可能。唯一不同的是,三點五十左右和丹尼爾去書房還書,并看到了當時的現場。因為是和【丹尼爾】共同行動基本排除(布置現場)的可能性,沒有鑰匙而排除了(鎖門)的可能性。

【丹尼爾】
基本不存在殺人動機,同時,時間上第一密室發生時和家人在一起,第二、第三密室發生時和【凱文】、【達琳】在一起排除布置密室可能性的原因也和凱文一樣,沒有時間和鑰匙

【貝麗絲】
第一密室案發時,貝麗絲準備出門跑步。文中沒有提及【貝麗絲】和【威廉】之間存在矛盾,基本排除動機。
從警方的描述來看,沒有提及(現場爆炸物)的信息。合理推測,第一發現人【貝麗絲】是否隱藏了一些(現場的遺留物)。根據【威廉】生前最后一通電話是【迪恩】打來的,并且提到了“筆”,懷疑爆炸物是筆形物體,并且被【貝麗絲】收走了,同時也引起了【貝麗絲】對于【迪恩】的懷疑
第二天在警方詢問家人的時候,得知公司項目撥款出現問題,更加懷疑迪恩,下午找迪恩對質。根據【達琳】的證詞,下午她離開的時候正好【貝麗絲】去找【迪恩】。在這一過程中,【貝麗絲】失手殺死了【迪恩】。隨后離開書房,回到自己房間,鎖門并飲彈自盡。
關于【貝麗絲】曾經寄出一封(信件),懷疑是【貝麗絲】找到的【威廉】遺留下來的(賬目資料),或者是之前拿走的第一密室現場(爆炸物殘骸)。對象是寄給【艾勒克斯】或者【警方】

【艾勒克斯】
第一密室案發之前沒有和【威廉】有接觸,也沒有到過現場,基本排除嫌疑
第二、第三密室發生時,艾勒克斯在客廳看電視,沒有其他人證明,存在犯罪時間。且由于公司事務,存在殺害【迪恩】的可能性,然而考慮到事件的連貫性,【艾勒克斯】的嫌疑較小


【 過程重現 】
推理
動機
時間
客觀條件
【第一密室】
迪恩 下午拜訪【威廉】和【貝麗絲】的家,將偽裝成鋼筆(推測)的小型爆炸物放在桌子下面。晚上八點左右打【威廉】電話,假意讓他尋找遺落的鋼筆,實則讓他撿到爆炸物,爆炸物的觸發可能與手機信號有關,也可能設計成開關觸發型。從圖中看,爆炸物以【威廉】的尸體為中心,范圍較小,應該是小型爆炸物
動機可能是,【迪恩】在公司內部的資金流上動了手腳或者再項目撥款上出現分歧,推測的依據是威廉負責公司內部資金和賬目,以及之前曾提到在某一個項目上少撥款2000萬。
當時情況可能是,【迪恩】打電話給【威廉】,希望他能隱瞞自己在資金上的問題,并且幫忙補漏,【威廉】不同意,至此【迪恩】下定決心殺死【威廉】。
之后【貝麗絲】趕到現場,發現殘骸中的疑似(鋼筆的遺留物)非常眼熟,懷疑是【迪恩】的,暫時收了起來

【第二密室】
貝麗絲通過多年辦案的直覺懷疑父親與威廉的死有關,推測的依據是威廉死前最后一通電話是父親打來讓威廉找筆,隨即威廉就原地爆炸了。
下午兩點快三點 【貝麗絲】找【迪恩】交談,被達琳遇見。之后可能在交談中【貝麗絲】發現了真相,失手殺死了【迪恩】,根據迪恩的死狀,傷在前額,推測【貝麗絲】將【迪恩】的頭顱猛擊書桌桌面,造成鈍器傷和顱內出血。之后【貝麗絲】離開書房回到自己房間,并自殺
推測由于顱內出血(推測)死亡具有延遲,【迪恩】可能在第一時間沒有死亡,掙扎著用(鋼筆)在(紙)上寫下兇手的名字之后才死亡
三點快四點 的時候,【凱文】等人聽到槍響之后,到達書房,門是開著的死者呈現趴在桌子上的死狀被誤以為是睡著了,也可以得出當時房間內并不凌亂,也沒有打翻的墨水。
四點半 的時候,隨著警官的來訪,再度來到書房,發現門是鎖著的房間內也是一副凌亂鋼筆散落一地墨水打翻并滴在死者腳上。由于墨水是速干型,大約半小時就會干,考慮到貝麗絲已經死亡,而【迪恩】、【丹尼爾】和【達琳】等人不具備偽造現場的條件推測現場是【莉莉】偽造的
莉莉從超市回家,到書房看到死者,推測死者死前留下了死亡訊息,比如在紙上留下的貝麗絲的名字,莉莉猜到了一切,本能地選擇保護【貝麗絲】,于是她打翻了(墨水)掩蓋字跡,并且將(沒有蓋筆蓋的鋼筆)從死者的手中抽走和(其他鋼筆)一起散在地上

【第三密室】
【貝麗絲】在確認威廉的死因和殺死迪恩 后,選擇自殺。第三密室實際上是自殺形成,門是貝麗絲自己上鎖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0:09:12 | 2017-8-1 18:26編輯
對于爆炸案:
兇手是老懷特(迪恩懷特)。
爆炸必然有炸彈的存在,而有機會放置炸彈的就只有案發當天下午與威廉在臥室密談的老懷特了,那支鋼筆是他故意留下的,可能是定時炸彈或者滾珠起爆裝置。從圖中可以看到爆炸的范圍并不是很大,為了保證威廉處于爆炸范圍內,他不得不進行遠程操控,以讓威廉找鋼筆為名使他接近炸彈。動機也很明顯,威廉作為會計,可以做一些經濟犯罪比如制造假帳、偷稅騙稅,懷特夫人口中“公司里一個小項目威廉少撥了2000萬啦”可以看出威廉的財務權力很大。而且他從兩周前開始加班、心情煩躁,說明可能東窗事發或者出了其他意外。這個時候他的岳父老懷特為了毀滅證據決定殺人滅口。
可能存在的證據:老懷特購置炸彈、火藥等器物的購買痕跡、爆炸現場鋼筆殘骸中的火藥等線索。

對于發生在懷特別墅內的兩起案件:首先根據眾人的陳述整理出當天下午的時間軸:
午飯后達琳進入自己臥室休息;達琳、丹尼爾、凱文霍爾三人在二樓達琳臥室打撲克;老懷特在書房
2:00艾勒克斯庫珀來到別墅,懷特夫人為他打開書房門,他直接進入書房,隨后懷特夫人去超市
2:20左右,庫珀離開書房從此一直留在一樓客廳,老懷特隨即鎖門
2:27~3:51懷特夫人在超市,并被監控錄像證明
快3:00時,達琳敲門進入書房借書,貝麗絲同時進入書房,于是達琳退出書房
3:00達琳回到臥室
3:50~4:00之間某時刻,達琳、凱文、丹尼爾、庫珀都聽見了槍聲,之后艾勒克斯打盹直到發現尸體
槍響后,凱文和丹尼爾去書房還書,并未察覺老懷特的生死
4:00左右,凱文和丹尼爾返回二樓達琳臥室,直到發現尸體
4:30左右,懷特夫人回到家,很快兩名警察來訪,共同發現尸體


根據法醫的報告,老懷特死亡時間是兩點到四點,因為三點時借書的達琳明確見到老懷特本人,死亡時間進一步精確到三點到四點,與貝麗絲的死亡時間一致。由于從超市到別墅需要三十分鐘,結合超市監控錄像可知,懷特夫人的有效不在場證明為2:00到4:20,完全覆蓋了兩人死亡時間,因此懷特夫人不是兇手。在離開家前和回到家時她都使用了自己的鑰匙,說明這段時間她的鑰匙也沒有離開過她本人。不考慮共犯,因此兇手使用懷特夫人鑰匙的可能性也沒有。
二樓臥室的撲克三人組可以互相作證,只有兩個時候三人不在一起。第一次是達琳去借書,但是這個時候兩名死者都活著;第二次是凱文、丹尼爾還書時,這時槍已經響過,由于貝麗絲親手握槍而且慣用手有硝煙反應,因此遠程殺人難以實現,故三人都不是殺害貝麗絲的兇手;由于還書的兩個人都在書房,琳達也斷無可能去書房行兇,因此琳達不是殺害老懷特的兇手。綜上所述,琳達也與兩起案件無關
從動機上可以排除凱文霍爾。在所有嫌疑人中,只有他不知道老懷特的遺產并沒有留給家里。這不就意味著他會為了爭奪遺產而殺人么?其實恰恰相反。假如一個人已經到了殺人的地步,必然會盤算一下自己鋌而走險能帶來多少收益。凱文根本不知道老懷特的遺產分配,只能說明他根本不關心那份遺產,至少沒有起過邪念。沒有人會在不明就里的情況下殺人,因此凱文不是兇手。或許阻撓他與達琳的婚事也讓他懷恨在心,但是事實上幾乎懷特一家都在反對,殺死老懷特只會適得其反。結合上面的推論,凱文霍爾也沒有做下兩起命案。
丹尼爾有機會趁凱文不注意溜進書房,但是用這點時間來行兇——制造多次鈍擊——依然是不夠的,何況他也沒有兇器。此外雖然書房很隔音,但是同處一室的凱文未必聽不見聲音。因此丹尼爾殺老懷特無從下手,結合前面的推論,他同樣沒有殺害兩人。
由于嫌疑人眾口一辭確認貝麗絲不會自殺,兇手的人選只剩下死者之一老懷特與庫珀。庫珀宣稱“只見到了懷特夫婦”,而庫珀已經在一樓客廳落座后的三點左右,貝麗絲從一樓去往三樓書房,顯然庫珀并沒有見到她。這表明從一樓貝麗絲房間上樓并不會受到庫珀的注意,反之亦然。但即便如此,槍響之后還書的兩個人立即前往書房,老懷特不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制造密室再從一樓回到書房。這樣一來殺害貝麗絲的嫌疑人只剩下庫珀,然而庫珀只是聽說過貝麗絲此人,根本沒有殺人動機,反倒是殺老懷特的動機充分得很。
于是,我們只能推定貝麗絲是自殺的。這似乎和所有嫌疑人的觀點都矛盾了,但是他們的出發點都是——貝麗絲堅強,樂觀,不會因為丈夫去世而自殺的。但如果貝麗絲是殺了人,她的心理能否承受住就難說了,更何況殺的人還是她的父親!
在僅有的嫌疑人中,倘若庫珀殺了老懷特,那么貝麗絲就是因為丈夫的死自殺的,這種說法站不住腳。可是如果貝麗絲殺了老懷特,她就可能因為心理承受不住而自殺,這就變得合理了。因此雖然庫珀動機很強烈,但他不是兇手,因為貝麗絲必須殺死老懷特。此外,貝麗絲的殺人動機也同樣強烈。從她在上午聽說父親的電話就“心不在焉”,可以看出她已經對父親起了懷疑,這樣最直接的就是與老懷特當面對質。因此,貝麗絲出于為丈夫報仇的心理,殺死了老懷特。


根據警員依靠墨水做出的推理,老懷特死亡的時間接近四點,而槍響也是在那時候,兩人死亡時間不可思議的重合了,然而死亡地點卻一個在三樓一個在一樓,無論兇手是誰都不可能瞬間往返,而且又沒有共犯。因此我們認為老懷特的死亡和墨水背打翻并不是同步的,也就是說三點多一些老懷特就被貝麗絲殺死,隨后貝麗絲于三點五十左右自殺,墨水是在那之后也就是四點左右被另一個人打翻的。貝麗絲有槍卻沒有用槍殺死老懷特,是因為三點她去書房時并沒有帶槍——也沒想到會殺人。后來在言語沖突之下,老懷特拿起鐵拐杖攻擊貝麗絲,沖動之下貝麗絲將老懷特的頭撞在桌子上置他于死地。因此兇手沒有使用鐵拐杖的原因是當時老懷特持有;沒有發現兇器則是因為桌面上殘留的血跡完全被墨水掩蓋,鐵離子干擾無法進行檢測。書房內的搏斗痕跡印證了這種說法。“老爺子對待她弟弟算好的了,不像她姐。有一次她姐姐回家,被老爺子罵個半死。”老懷特與貝麗絲本來不和,存在矛盾。這也解釋了為何老懷特采用爆炸手段而不考慮是否會誤傷貝麗絲,因為他根本不關心這個女兒。
但是這個時候我們發現一個矛盾:如果貝麗絲殺死老懷特后就決定自殺,她是沒有必要多此一舉留下密室的。故布置密室和打翻墨水,都是另一個人出于保護兇手的目的做下的。這個人就是最后接觸死者的丹尼爾。神經大條的凱文沒有注意老懷特是否已死,但神經不大條的丹尼爾發現了。他的第一反應是姐姐所為——不僅因為姐姐與父親一向不和,更是因為他認為除了姐姐沒有別人有機會——他根本不知道庫珀的到來。或許還有別的,比如一份表露心跡的遺書——自殺現場沒有發現遺書之類的東西,因此在老懷特桌上被墨水浸透的紙張很可能就是貝麗絲的遺書。這樣一來打翻墨水可以起到防止遺書被發現和掩蓋桌上血跡的兩個作用,而第三個——導致警察誤判死亡時間——則是丹尼爾也沒想到的。密室的制造方法則是AnotherKey——丹尼爾擁有一把另外配的書房鑰匙,在凱文離去后鎖上了門。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0:24:50 | 2017-8-1 19:08編輯
前提,本案無同謀。

一,威廉·路易斯案件( 第一個密室)
1,現場:
20:36只有威廉一人被炸死在自家臥室中,根據圖中標出的爆炸范圍主要在靠近窗書桌附近。案發時貝麗絲出門跑步時,鎖了門,只有威廉一人在家。威廉家在四樓。爆炸前后一小時除了貝麗絲,警方和消防,沒有人出入過這個小區。

因此,炸藥是在貝麗絲出門跑步前就被布置在臥室書桌附近。

PS,
1,威廉如果是自殺,至少應該留下遺書,如果以自殺嫁禍他人,也會留下指證此人的證據,題目中均未提及有類似的線索。
因此,威廉不是自殺。
2,案發時,懷特家的其他成員在別墅那,有監控為證。排除在威廉家附近遙控起爆炸藥。

2嫌疑人:
1)迪恩15:00-15:30在威廉家。迪恩與威廉關著門在臥室談了許久公司機密,而威廉正是迪恩公司的會計。談話中途,威廉曾出來一次。炸藥爆炸前,威廉接到迪恩的電話,讓他尋找遺落在臥室書桌下的鋼筆。
2)達琳和凱文15:00-15:30在威廉家。
3)威廉妻子貝麗絲。

3,分析
1)達琳和凱文在威廉家,題中未提及二人具體和威廉和貝麗絲在哪個房間談話,因為凱文是不受歡迎的外人,通常不會被邀請到主人的私密空間臥室談話。即使炸死威廉,達琳和凱文的婚事也一樣不被家人認同。
推測,
達琳和凱文并為進入威廉家臥室,也就布置炸藥的機會。因此,達琳和凱文不是兇手。

2)因此,迪恩不是兇手。

2)貝麗絲身份警察,案發前要去跑步,丈夫威廉在自家被殺,她就是頭號嫌疑人,同時她有很多機會可以在自家臥室安裝炸藥,做為有辦案經驗的警察,貝麗絲能準確知道威廉的行蹤,甚者可以控制威廉的行為,比如在飲食中下了安眠藥等,威廉犯困,自然會去臥室休息,而自己就可以確保離開家所在大樓時,威廉在臥室里,再起爆炸藥但是,根據題目所給的臥室圖中標出的爆炸范圍,就在靠窗書桌附近,而非床附近,如果貝麗絲想利用威廉犯困去床上休息,那炸藥應該放在床附近。如果為了嫁禍案發當日到過自己家的人,無論是達琳和凱文,還是迪恩,貝麗絲都沒有得到任何好處,遺產沒有,保險單題目也沒提,唯一的結果就是失去了丈夫和被炸的家。
因此,貝麗絲不是兇手。

3)威廉是迪恩公司的會計,兩周前就開始加班晚歸,在兩周前的懷特家家庭會議上,有談到公司一個小項目威廉少撥了2000萬。迪恩對家人刻薄,一分遺產都沒有留給家人,對大女兒貝麗絲的態度很差。選了外人庫珀做公司的接班人,但具體是誰還對懷特夫人保密了。案發時,只有他去過臥室,有單獨在臥室的時間。但是迪恩無法確認貝利絲的行動,也無法保證威廉一定在臥室,即使他打電話來讓威廉幫他找鋼筆,威廉也可能不在家或者不在臥室,而委托其他人幫他找鋼筆,那就無法確保一定可以炸死威廉。但是,從迪恩書房那些名貴鋼筆,可知迪恩鋼筆的價值,迪恩可以以此為借口要求威廉必須親自去書桌那找出來從來鎖定威廉的行動,爆炸時一定在臥室書桌附近。


因此,
在威廉家臥室布置炸藥的是迪恩,目的是掩蓋一些公司資金問題。迪恩對家人并無很深感情,所以,他可能不顧大女兒貝麗絲死活。

4,案件過程
迪恩在下午15:00 到達威廉家,與威廉單獨在臥室談論關于公司項目資金的問題,趁威廉離開臥室時(迪恩可以找理由支開威廉,比如要喝水之類),在書桌下布置了炸藥機關。將威廉的按鍵手機連接到炸藥啟動裝置上,只要威廉一接聽電話,炸藥就開始倒計時,然后離開威廉見回自己別墅后,20:36前打電話給威廉,讓他去臥室書桌那幫自己找鋼筆,20:36炸藥爆炸,炸死威廉。


二,貝麗絲·路易斯(第三個密室)
1,現場
1)在一樓貝麗絲房間里,貝麗絲仰面躺在床正中央,死亡時間😊15:00-16:00,頸動脈中了一槍,鮮血浸透了整個床單,右手緊握貝麗絲自己的警用配槍,床邊掉了一枚彈殼,配槍只少了一顆子彈,就是打中貝麗絲的子彈,右手擁有硝煙反應。
2)房間整潔,貝麗絲神情安詳,床單鋪得很平整,沒有褶皺,床邊一雙拖鞋整齊地放著,床邊的床頭柜兩個抽屜關得緊緊的,床左邊一扇落地窗,窗簾拉著,房間平時不怎么打掃,貝麗絲房間鑰匙只有一把,就在床頭柜抽屜里的一個帶蓋的小盒子里,和其它鑰匙放在一塊,蓋子蓋得好好的。房門無被撬痕跡,門縫不足以通過該房間鑰匙,床頭柜無針孔,把手是在抽屜下方的一個凹槽,穿不了細線,落地窗從內關上,拉著窗簾,窗框無法整個卸下,因鋼化玻璃,穿孔很艱難,無其他出入口。
3)貝麗絲早上出門寄了一封信。
4)庫珀在一樓客廳時,快16:00時,聽到一聲巨響,當時所有房間門都鎖著,餐廳廚房和衛生間無人。快16:00時,凱文聽到很大響聲。差十分16點,達琳在二樓自己房間聽到很大的聲響,

分析:
(1)死者面容安詳,現場整潔,拖鞋都擺得很整齊,說明無爭斗,平時不打掃的房間,變整齊了。
(2)右手硝煙反應,說明就是貝麗絲右手開的槍。
(3)門上鎖,通不過房間鑰匙,鋼化玻璃窗內鎖,唯一的一把鑰匙在關閉的床頭柜抽屜里的蓋蓋兒的盒子里,無其他出入口,說明除了貝麗絲本人,無人在殺人后出門上鎖,還能把鑰匙放到床頭柜抽屜蓋蓋的盒子里。

因此,貝麗絲是自殺。

2,自殺原因推測
貝麗絲是警察,有警察特有的直覺和觀察推理能力,她根據種種跡象得出炸死自己丈夫的是自己的父親迪恩,威廉曾經少給一個項目撥了2000萬,威廉做為會計還掌握著公司內部資金流的走向問題,在真相和親情面前,貝麗絲只能絕望自殺。

2, 貝麗絲自殺過程
在昨天經歷丈夫威廉在家中被炸死的慘劇后,貝麗絲根據自己的分析得出炸死威廉的是自己的父親迪恩,早上出門寄出自己的舉報信,下午15:00到書房勸父親自首,被拒后,回到房間,收拾干凈自己,16:00前開槍自殺。


三,迪恩·懷特(第二個密室)
案發,無其他人到別墅那里。
1,現場
1)警方到達別墅是16:30,由懷特太太拿鑰匙開的書房門,整個書房凌亂,窗戶內扣外面有防盜窗,毛絨地毯皺了起來,書桌后的書架上的書凌亂地堆著,不少還掉在了地板上,書桌一片狼藉,筆筒中名貴鋼筆全部撒了出來,有一只還碰掉了筆帽,半瓶墨水倒了,墨水流滿了整個桌子,被迪恩靠在書桌上的身軀擋住,向兩邊流去,滴在他的腳上,桌上散亂地放著幾張厚厚的白紙,全部被墨水浸透了,此種墨水為速干墨水,半小時就會干掉。
2)迪恩坐在正中央的書桌前,頭向下耷拉著,歪向門邊,前額靠近頭頂的位置有一塊已經凝固的血跡。死因是迪恩頭頂被鈍器多次擊打。死亡時間14:00-16:00,在書桌旁依靠著一根鐵棒手帳,為迪恩所有,但是家人沒有一個看到他使用過。
3)在迪恩上衣西服的內側口袋里掏出一個錢包,打開一層,書房鑰匙掛在錢包內置的環裝鑰匙扣上,書房門縫可過鑰匙,但無法通過錢包。書房鑰匙只有迪恩和懷特太太擁有,未找到其他備用鑰匙。
4)書房非常隔音,在里面打死個人不容易會被外面察覺到。

2,分析:
1)墨水在不使用時都會扭上蓋子,只有一支鋼筆被碰掉了蓋子,名貴鋼筆不會輕易被碰掉蓋子,除非本來就是打開蓋子或者沒有蓋牢。墨水撒時的狀態是因迪恩尸體阻隔向兩邊流,滴在迪恩的鞋上,根據墨水警方判斷死亡時間接近16:00。迪恩是頭頂被鈍器多次擊打。
推測,
迪恩是在書桌前低頭寫字時,被兇手襲擊。迪恩如果自己拿鈍器敲頭導致死亡,那沾血兇器就該留在現場。

2)書房無被撬痕跡,僅有的兩把鑰匙,一書房鑰匙掛在迪恩上衣西服口袋里的錢包內置的環裝鑰匙扣上,即使用細線把鑰匙送到迪恩口袋錢包里,也無法裝到環裝鑰匙扣上。
因此,
兇手不是使用迪恩的鑰匙鎖制造密室的。

3)如果兇手是通過機關殺死迪恩,,那兇器會必然留在現場,而且,兇手無法預知迪恩的行動。是否一直坐在書桌那里,會不會有別人坐那里。作者也沒有提書架有多高,書有多厚,迪恩不一定會被書砸死吧,書砸的,書上也會沾血,警方不會查不到。

因此,排除機關作案。

3,嫌疑人
1)懷特太太,14:00跟庫珀相遇,之后去了超市,別墅到超市的路上無公交車,無出租車,步行需要至少30分鐘。超市監控表明14:27-15:51還在超市。迪恩死亡時間是14:00-16:00.懷特太太,15:51還在超市,步行16:00之前,是無論如何也趕不回來的。
因此,懷特太太不是兇手。

2)庫珀14:00到達別墅,與正要出門去超市的懷特太太相遇。直接去了書房,一直到待到14:30,出來,去了一樓那里等候,自己看著時間上去找迪恩,無人注意庫珀的行動。。
3)午飯后,達琳,凱文和丹尼爾在二樓達琳臥室玩撲克,快到15:00,達琳去書房借書,還看到了貝麗絲也在書房,有事找迪恩,之后達琳回到自己房間,和凱文丹尼爾在一起。15:50多,丹尼爾和凱文一起去還書,凱文進入了書房,未察覺異樣,丹尼爾在門外等,時間大概2分鐘,說明從14:00-15:50, 書房的門是可以自由進出的,沒有上鎖。

分析:
(1)在無同謀前提下,書房門最后是密室,如果庫珀在14:00殺人后上鎖,那達琳,貝利絲,凱文都無法進入書房了,他又無法預測誰會去書房,殺人后過一段時間再去制造密室,很可能被人發現。同理,達琳殺人后制造密室,凱文就無法進入了,要知道丹尼爾在書房門口,凱文是無法作假的,他確實進入了書房,同時凱文和丹尼爾一同行動,凱文也無法殺人。如果是貝利絲殺了迪恩,那她同樣也必須殺人后就給書房制造密室,凱文和丹尼爾是15:50左右去的書房,那時書房不是密室。已證貝麗絲是自殺,一個殺人后又自殺人的人,是不需要再給殺人現場費勁制造密室的。
更何況,達琳或者凱文殺了迪恩,就等于把自己的生活來源斷了,迪恩是沒有遺產留給達琳的,迪恩活著,才會對私生女達琳有利。

但是,庫珀之所以在14:30離開書房后,還在別墅等候,是因為迪恩讓他看時間再來書房找他,庫珀是可以在凱文和丹尼爾回二樓達琳房間后再去書房殺人,制造密室的。

因此,
達琳,凱文,丹尼爾,貝麗絲不是兇手。

而庫珀才是兇手。

如果迪恩死了,下一任,繼承公司的就是庫珀。

動機,庫珀發現迪恩改變了公司繼承人,才起了殺心。

4,手法分析
1) 迪恩房間毛絨地毯起皺,書架里的書擺放散亂,還有一些掉落在地上。書桌上鋼筆撒了出來,半瓶墨水倒了,幾張厚紙被墨水浸透了。
2)懷特太太是用鑰匙開的門,她自然能感覺到門是不是上鎖了。

推測,
書房經過了某種振動,才使書架里的書變凌亂,還掉落下來幾本,墨水瓶是在迪恩死后靠在桌子上時才倒的,所以會順著迪恩兩側流。案發時,沒有發生地震,爆炸之類,那只有書房本身受到振動。
兇手要制造密室,而鑰匙又必須放在迪恩上衣口袋錢包里,門縫又無法通過錢包,還要一個辦法就是卸門,卸門時由于門拖動,會弄皺地毯,門要鎖上,兇手在安回門時,就需要使勁把門塞回門框中,從而引起振動,而書房隔音很好,不會有人聽到門卡進門框的聲音。
卸門工具,庫珀可以在別墅找到。

3)兇器
書桌旁有個鐵棒,為迪恩所有,書桌上還有厚紙,兇手可以用厚紙包住鐵棒,用它來反復敲擊迪恩的頭頂致死,厚紙可以放在書桌上,推倒墨水,讓厚紙浸透墨水。

5,案發過程
午飯后,達琳,凱文,丹尼爾去二樓達琳房間玩撲克。14:00庫珀來到別墅,遇到正要出門的懷特太太,庫珀去書房同迪恩待了半小時后出來,他發現迪恩改變了公司繼承人,于是起了殺心,在別墅找到工具。快15:00,達琳去書房借書,看到貝麗絲也在,達琳離開后,庫珀這時去了書房,發現迪恩指定公司繼承人另有他人,便趁迪恩不注意,用厚紙包了迪恩的手杖,狠狠地反復地砸了迪恩的頭頂致死,然后擦掉手杖指紋,把厚紙扔到桌子上,庫珀發現有人來書房,凱文和丹尼爾去書房還書,凱文進入書房,丹尼爾在門外,之后二人回到達琳房間。庫珀想到可以嫁禍凱文,于是想到制造密室,去其他地方找來卸門的工具,回到書房,推倒已開口墨水瓶,讓墨水浸透厚紙,從墊著衣服,從迪恩那里拿出鑰匙鎖上門,再放回鑰匙,自己用從別墅找到的工具再去卸門,擦指紋,拖門時,弄皺了地毯,將門卡進門框時,引起書房振動,書架上的書掉落了幾本剩余的也看上去擺放凌亂。庫珀再放回工具,回到一樓。

四,總結
1,爆炸案是迪恩制造的,殺了威廉。
2,迪恩是庫珀殺的,因為迪恩改變了公司繼承人。
3,貝麗絲是自殺,因為她父親殺了威廉。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0:37:55 | 2017-8-1 19:54編輯
紫色字體】為引用原文
紅色字體】為重要結論
第一個密室案兇手是迪恩·懷特,第二個密室案兇手是貝麗絲·路易斯,第三個密室案為自殺。

一、疑點歸納分析。
(一)第一個密室案
    1、“貝麗絲的丈夫威廉困倦地打了個哈欠”聯系之后的“劃破了這個小家寧靜的氣氛”以及“威廉的按鍵機”。
    筆者起初猜測這場爆炸是煤氣爆炸,煤氣使得威廉精神困倦,房間小便于煤氣充滿,按鍵機的火花可能會點燃煤氣,但是根據圖示,爆炸范圍是以死者本人為圓心,一來,爆炸范圍略小,不符合煤氣爆炸的殺傷性,二來手機是放在床頭上,并沒有拿在手里,加之迪恩的證詞,是打完電話后爆炸的,說明不是按鍵機引起的,且待到貝麗絲下樓后才爆炸,時間過長。
    綜上,煤氣爆炸的可能性排除
    2、“你去跑步吧,我畢竟也是個男人,你不需要太擔心。”和“你先走吧,不是什么要緊的事。”。
    從這兩處可以看出,威廉有刻意支開貝麗絲的嫌疑,聯系他和迪恩在房間里密談,也可以得出威廉很可能認為這個電話的內容與公司的事情有關,而他不想讓貝麗絲知道,而威廉對迪恩來電的態度也顯示出他對迪恩或者對公司的事情有不滿情緒。
    3、“威利自己平常做事也很仔細的”和“公司里一個小項目威廉少撥了2000萬啦”。
    這是矛盾的兩句話。說明威廉少撥款并不是失誤,那么就得出兩個猜測:一是威廉污了這兩千萬,說明威廉貪錢,但是他又用著過時的按鍵機,這是矛盾的,因此這個可能性暫時排除;二是公司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債務危機,聯系威廉這段時間加班可以輔證。
    另外,這兩千萬會不會是威廉和迪恩的矛盾所在?
    4、“大姐她自己叫我和小凱去的
    從這一點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貝麗絲寧愿叫妹妹到家里來,也不想回家一趟,加上不參加家庭會議,可以看出貝麗絲對迪恩的那個家也存在著反感情緒
    聯系父親在達琳他們來之前到了一次,后面因為他們來了就走了”,還可以得出一個猜想,會不會是貝麗絲不滿父親的造訪,想盡早勸離父親而選擇讓妹妹過來。
    5、“他說是父親打來的。具體什么事他沒說,但我在門外隱約聽到了‘筆’‘書桌下’‘幫’一類的字眼。威利講電話……一直很大聲……
    首先,貝麗絲回答的態度是“心不在焉”,對于一個隱約聽到的事情,態度應該是猶豫才對,說明貝麗絲在回答的時候想著另外的事情,或許是根據聽到的電話內容想到了什么,也或許是對威廉打電話的音量產生了懷疑,從而對警方有所隱瞞
    其次,本案的背景是一個英語系的國家,幾個關鍵字眼的英文大概應該是“pen”“under the table”“help”,可以推測出,老丈人和女婿的對話,大概會是這樣“我有一支筆可能掉在你的書桌下了,幫我找找。”“好的,是在書桌下么?”這個是比較簡單的回答,而如果女婿的回答中,加入了“筆”和“幫”,整個回答在英文的語序中,就會比較復雜了,再加上女婿打電話的聲音很大聲,大女兒不應該會聽到這樣的字眼。
    最后,根據爆炸現場的還原圖,爆炸范圍并不大,而按照老爺子的陳述,他有明顯將死者往爆炸范圍里面引導的嫌疑,所以老爺子可能與爆炸案有莫大的關系
    6、“要我說,霍爾和達琳結婚只是為了父親的錢”從這里可以看出,貝麗絲是不知道父親沒有留錢給家里的
    7、“中途威利出來了一次
    首先,作為一個仔細的人,如果迪恩是當著威廉的面掉的筆,那么威廉是會發現并且提醒的,因此,可以推測筆是在威廉出去的時候掉落的。其次,當迪恩一個人獨處時,一支筆掉落足以引起他的注意,所以,筆者猜測當威廉出去時,迪恩刻意將筆遺落在桌子下面,或者說威廉的出去也是迪恩刻意找借口指使的。
    8、“貝麗絲穿好運動鞋,鎖了門,下了樓。剛走出大門的時候,耳邊“轟”的一聲巨響。她不經意地抬起頭,看看自己家四樓的陽臺發生了什么,卻驚恐地瞥見自己剛剛和丈夫待在一起的臥室,從窗戶中迸發出火光和深黑色的濃煙……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貝麗絲是有意識知道自己家的情況,但是事實和她的認知有一點偏差,說明要么貝麗絲自己也有謀殺的準備,要么就是她知道某人有謀殺的準備因此一直防范著。
    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可以排除貝麗絲是兇手的可能,而本案排除共犯的可能,因此一直在一起的達琳和凱文也可以排除嫌疑,最后就剩下迪恩。

(二)第二個密室案
    1、由于書房是個密室,那么統計一下下午書房整個的開關情況:
    首先,迪恩吃完飯去書房,但是門把上發現了庫珀,達琳,貝麗絲,霍爾和懷特夫人的指紋”沒有迪恩和丹尼爾的指紋,有兩個可能:一是迪恩進書房是別人開的門,而這個人必定有鑰匙,那么只能是懷特夫人;二是有人抹去了指紋,但是這樣就會順帶抹去所有的指紋,但是抹去指紋的意義在于掩飾自己殺害了迪恩或者翻亂了房間,可是達琳的指紋顯示出此行為只能在達琳進去之前,可是那個時候并沒有異常出現,因此這種可能排除。
    其次,我出門后他就把門鎖上了”,說明之后達琳和貝麗絲進去的時候是迪恩開的門,那么那個時候迪恩是活著的;
    接著,推門進去的時候,老爺子還好好地活著呢”一來,按照迪恩的習慣是不會將門開著的;二來,達琳進去尚且被罵,凱文進去迪恩竟然沒有反應?因此,很可能這個時候迪恩已經死了,只是由于死相太像睡覺,加上凱文不善觀察,沒有發現而已。而在這個時間段有機會作案的只有貝麗絲和庫珀
    但是,兇手并沒有打亂房間,說明打亂房間的另有其人,且打亂房間的人最后能將房門鎖上,或者讓房門看起來像是鎖上,由于沒有共犯的存在,所以這個人只能是懷特夫人
    因此,正確的順序是午飯后夫人開門讓迪恩進去,庫珀去的時候也是夫人開的門,庫珀出去后迪恩鎖了門,之后達琳和貝麗絲進去,達琳出來,貝麗絲殺害迪恩后,出來沒有關門,凱文推門進去,凱文出來關門,夫人去打亂房間鎖門
    2、懷特夫人的異常。
    首先,懷特夫人的作案時間監控顯示下午14:27到15:51懷特夫人一直在超市里。這條路上沒有公交車站和出租車,走路去的話至少30分鐘”,也就是說懷特夫人到家的時候大概是四點二十,殺人是不夠的,但是打亂房間是夠的。
    其次,懷特夫人顯得十分激動”,如果夫人是跑回家加上打亂房間需要體力,激動可以掩蓋生理上的特點。
    接著,我回到客廳,在客廳打盹,就沒有看到懷特夫人回來”所以并不能確定夫人回到家的時間。
    然后,輕輕地敲了敲門”“懷特夫人大聲地喊道”開始輕敲和后面大喊有一定的矛盾,加上在等待之后,也沒有選擇先試著開一下,而是“一陣沉默過后,懷特夫人實在沒耐心等她丈夫開門了。“打擾了。”她從褲腰帶上拉出一串鑰匙,拿出一把,插入鎖孔,慢慢地轉著”直接選擇用鑰匙開鎖,就像知道門已經鎖了一樣。并且在用鑰匙開鎖的時候,并不是迅速轉到開鎖的位置,而是緩緩轉動,就像是擔心轉過了一樣。由此,筆者得出兩種情況:1.夫人知道門鎖了,所以直接用鑰匙開;2.夫人知道門其實并沒有鎖,只是假裝用鑰匙轉了一下,但是并沒有轉到開鎖的位置或者說轉到了開鎖的位置,但是假裝門是鎖了一樣。
    最后,門開啟的瞬間,懷特夫人“啊”的一聲叫了出來”就像似乎知道開門后會看見什么一樣。總之,夫人很有問題,而且已經提前知道了現場的情況。
    另外,房間的凌亂包括地毯皺起都像是在尋找東西,但是也可能是為了掩蓋缺失的某一個東西。
    綜上,筆者認為懷特夫人就是打亂房間的人
    3、“筆筒中的名貴鋼筆全部撒了出來,有一只還碰掉了筆帽
     聯系到威廉案件中的筆,筆者猜想是貝麗絲拿著迪恩殺害威廉的證據去找迪恩,激動中殺害了迪恩。而那個筆中的玄機就是有個微型炸彈,迪恩可以借口幫我看下筆有沒有摔壞而讓威廉拔開筆帽,從而爆炸身亡。
    4、“頸動脈中了一槍,鮮血浸透了整個床單,她的右手緊握著一把警用手槍——那是貝麗絲的配槍
現場找不到兇器,那么兇器會不會就是手槍的槍托,之所以沒有與常規一樣射擊太陽穴,是想射擊頸動脈后,讓自己的鮮血掩蓋迪恩的鮮血。同時,庫珀沒有機會處理兇器,因此貝麗絲殺害迪恩的可能性很大。
    5、“這的地毯厚著呢”加上書房也很隔音,因此,懷特夫人上書房時和在書房都不會被人發現
    6、突兀的鐵棍。首先,它是迪恩的所有物,但是沒有用過;其次,整個書房遭到洗劫,它安然無恙;最后,它是順手的利器,卻不是兇器。這說明了三點:一在兇手注意到鐵棍前迪恩已經死了,換言之兇手不清楚迪恩有鐵棍,那就只有經常不在家的貝麗絲和丹尼爾;二是鐵棍很容易被人忽視,甚至被翻房間的人忽視;三是迪恩很看重鐵棍,不然不會將它放在書桌邊。
    因此,筆者進一步提出猜想,翻亂房間的人真正想找的東西在鐵棍里,可能是迪恩的遺書
    7、“公司里恨他的人不少,但誰殺了他都沒什么好處”按理說迪恩沒有將錢分給家人,應該會留給公司,那么他死后,公司會有很多資金,公司會受益,但是庫珀的話表明,迪恩并沒有將錢留給公司,從側面證明公司面臨債務危機
    8、丹尼爾既沒有在家住,也沒在公司上班,說明對迪恩也有不滿情緒。
    9、“迪恩把剛生下來的她抱回來的時候,我真是震驚了。結婚第二年就給我抱了個小三的孩子”根據年齡計算,大女兒比二女兒大了三歲,說明結婚前就有了貝麗絲。那么誰是小三就不一定了。加上名字的含義,以及迪恩曾經“老爺子對待她弟弟算好的了,不像她姐。有一次她姐姐回家,被老爺子罵個半死。”很明顯迪恩更疼達琳一些,或者說更喜歡達琳的母親一些。那么懷特夫人就會很擔憂遺產最后會不會落在達琳母親頭上,因此會去翻書房
    另外,筆者開個腦洞,庫珀僅僅比貝麗絲小一歲,而小氣的迪恩居然沒有將自己的家業傳給兒子,而是傳給外人,會不會庫珀就是迪恩的兒子呢?只是由于懷特夫人先產下了貝麗絲從而取了懷特夫人。
    10、“半瓶墨水倒了,墨水流滿了整個桌子,被迪恩·懷特靠在書桌上的身軀擋住,向兩邊流去,滴在他的腳上;桌上散亂地放著幾張厚厚的白紙,全部被墨水浸透了”聯系沒有筆帽的筆,會不會迪恩正在寫遺囑,被懷特夫人發現,從而將遺囑用墨水毀掉,從而打亂房間遮掩行動。

(三)第三個密室案
    1、根據現場描述,排除了筆者認為貝麗絲為自殺
    2、貝麗絲上午去寄的信,可能就是認罪書或者遺書,可能會出現在解答篇中。
    3、貝麗絲知道迪恩殺害丈夫,但是證據不足以判處死刑,遂自己動手。

二、動機。
    1、第一個密室案,迪恩為了滅口,因為威廉知道迪恩的遺產流向以及公司債務問題,順便為了解決遺產的潛在競爭者。
    2、第二個密室案,貝麗絲為丈夫報仇,并且不滿迪恩對親人的冷漠。
    3、第三個密室案,身為警察的貝麗絲深知殺人犯法,遂自行了結。

三、證據。
    1、第一個密室案:筆帽
    2、第二個密室案:槍托以及寄出去的信
    3、第三個密室案:寄出去的信

四、案件還原。
    迪恩拜訪貝麗絲家,在和威廉密談時,借口支開威廉,在書桌下放筆,貝麗絲擔心丈夫安危叫來達琳,讓迪恩盡快離開,晚上,迪恩給威廉打電話,讓他找筆,并打開筆試試壞沒,結果引發微型炸彈,被炸身亡。
    貝麗絲洞察真相后,找迪恩對質,而后用準備好的手槍槍托打死迪恩,回房間后自殺,懷特夫人回家后去書房,發現迪恩死去,翻亂書房,而后鎖門離去。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0:46:34 | 2017-8-1 19:54編輯
兇手:貝麗絲 ·路易斯,  凱文·霍特


第一個密室 :貝麗將提前準備好的炸彈(微型)放進威利口袋(可以是各種方式,比如關心的時候可以有一些肢體接觸,趁其不備放入)或者是那支迪恩掉落的鋼筆被貝麗改過變得會爆炸,然后威利在幫他岳父找鋼筆然后放入口袋后一小會爆炸(這個是腦洞),然后以出去跑步為由離開,鎖門。
兇手:貝麗絲·路易斯  動機:懷疑丈夫出軌

第二個密室:莉莉可以跑步回家,路上什么都沒有,也就意味著沒有監控(半個小時的路程,就算按照原先速度,3:51走回家也可以在警方4:30到達前有10分鐘左右時間行兇也就是4:21,但是保險起見,越早越好),然后進入迪恩書房,因為是自己的妻子,迪恩是處于放松警惕的狀態,莉莉就乘機抓住正在寫東西的迪恩的頭就往桌子上猛撞(有一支鋼筆還碰掉了筆帽,其實是迪恩正在拿這支筆寫東西,受到了攻擊還來不及把筆帽蓋上,根據個人拿筆習慣不同,有些人喜歡一只手拿筆另一只手拿筆蓋),迪恩嚇了一跳,由于頭暈,搖晃著站起,莉莉見迪恩似乎想站起身來,于是她將迪恩按回位置,迪恩原本就暈乎乎的,想站起來反抗的,結果失去平衡被強行按回了位子上(書架上的書在迪恩失去平衡時胡亂抓的時候碰翻掉落的,地毯也弄皺了)繼續用迪恩的頭撞擊桌子,直到對方死亡(筆筒里的名貴鋼筆都撒出來了)多次撞擊后桌子也有些撞擊的痕跡,為了掩人耳目,于是莉莉便把墨水打開故意弄倒讓墨水掩蓋痕跡(還有可能是她拿起開蓋的墨水瓶,把墨水到滿整個桌子,然后把墨水瓶放的像是弄倒了一樣),最后離開書房并鎖上(墨水流滿了整個桌子,被迪恩·懷特靠在書桌上的身軀擋住,向兩邊流去,滴在他的腳上;桌上散亂地放著幾張厚厚的白紙,全部被墨水浸透了)。
兇手:莉莉·懷特  動機:不明(可能是因為二女兒達琳的一些問題)
也不排除有另外的情況,比如迪恩被人殺死在書房里,大致手法如上(只是兇手另有其人),隨后莉莉到家后進入書房發現迪恩已死,她擔心是大女兒貝麗殺的,因為貝麗和迪恩的關系一直不好,所以她打算幫女兒掩蓋罪行,便把書房用鑰匙鎖了。
兇手:凱文       動機:為了這個家的錢(原文中得知,凱文并不知道迪恩沒留任何財產給家里人)

第三個密室:貝麗去了迪恩的書房,得知自己的丈夫并沒有出軌而是真的工作太忙才導致晚回家。她回到自己房間后(關門后上鎖,對,是她自己鎖上的)無比內疚和懊悔,然后躺在床上并用自己的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關于貝麗早上出去寄的信:可能是貝麗坦白殺害丈夫威利的罪行。

關于達琳和凱文:達琳說了,是貝麗叫他們那天下午去貝麗家里的。(最無辜的兩個人了)

關于事件1:威利于兩個星期前開始晚歸家,引起了貝麗的懷疑,貝麗詢問威利為何晚歸家,威利說是工作,但是具體什么工作內容卻不愿意說,讓貝麗懷疑丈夫出軌。案發當天下午,迪恩有去貝麗家里找威利,他們在臥室里應該是談有關威廉少撥了2000萬的事,臥室門應該不隔音(不然貝麗也不會隔著門聽到丈夫在幫父親找筆的話),談話內容多多少少被貝麗聽到一些,但是不清楚(貝麗認為丈夫用那些錢包小三了),威廉中途出來,貝麗問他,他也不回答說是機密,這加重了貝麗對于其丈夫出軌的肯定。于是她打了電話叫達琳和凱文到家里來(她早就計劃好了的的,目的是讓凱文成為嫌疑人,因為大家都反對他們的婚事,所以就算殺人,他也有足夠動機,警方會在第一時間懷疑他,或許還會將他逮捕)

關于事件2:由于動機未明,此處忽略.......莉莉·懷特之所以會被懷疑有2個地方:
                   1.“他現在在三樓的書房里,我上去叫他。”懷特夫人看了一眼警察,“你們要一起上來么?”——正常情況下應該是自己去叫丈夫下
                       來,而不是帶警察上去
                   2.門開啟的瞬間,懷特夫人“啊”的一聲叫了出來,因為她早就知道里面的情況,所以才會在門開啟的瞬間叫出聲,正常人應該都要反應一會才會意識到那個人已經死了,根據凱文的證詞,迪恩當時的坐姿就好像睡著了一樣。
  還有凱文:他看到尸體的反應有些過于夸張(嘴巴張的大大的)是裝出來的

關于事件3:【“這是真的,我不否認我打過一個電話給路易斯,但是我只是叫他幫我找一下我下午拜訪時落在他臥室的鋼筆。我懷疑掉到書桌底下了。”懷特先生苦笑一下,“晚上才發現不見的,結果打完電話他就死了,真是諷刺啊。”】迪恩的這句話說明他知道些什么,于是貝麗才會去找迪恩(被剛從里面出來的達琳看到),當從迪恩那里得知丈夫威廉并沒有出軌,她感到無比內疚和懊悔,回到房間里,鎖了門,看到自己的配槍后,有了自殺的念頭,于是她整理了一下,然后躺在床上,拿著自己的配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再次佩服自己的腦洞,哈哈哈哈哈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1:29:06 | 2017-8-1 17:21編輯
第一起案子的兇手是死者的岳父。

炸彈是裝在臥室的,當天下午岳父去過臥室,而且中途有獨處的時候,有時間安放炸彈。而且爆炸范圍有限。從圖中可知,爆炸發生在桌子附近,如果死者停留在接電話的位置就不會被炸死,而促使并能確保死者去到桌子附近的就是岳父那個要求去桌下找筆的電話。岳父大概是使用手機(當然是另一部)之類的遙控裝置來控制炸彈的。

那么再排除下當天同樣去過大姐家的二姐情侶。首先,他們在的時候,雖然沒有交代聊天的位置,但一直是四人一起聊天的狀態,所以他們中沒有人有機會安裝炸彈。其次,炸彈爆炸時他們在郊外的別墅看電視,并不能預知和控制死者所在位置,所以不能讓死者在恰好的時間死在恰好的位置。

岳父殺害女婿的動機應該和公司的事務有關,女婿是會計,難免會涉及岳父的一些不法行為。“很多內部的資金流向不能外泄。威利自己平常做事也很仔細的”,“公司里一個小項目威廉少撥了2000萬”,兩星期以來經常加班晚回家,等等跡象加上女婿對岳父那個疲倦和抵觸的態度,可以推測岳父大概是在用不法手段把公司的資金往外轉移(因為快讓位了想另起爐灶),岳父強迫女婿同流合污,但是正直的女婿大概流露出了不很情愿的情緒,所以多疑且心狠的岳父就殺人滅口。

這個案子的真相在同事向大女兒問話時,作為一名機智的女警,她顯然是猛然間意識到了,吞吞吐吐的回答,以及“有點心不在焉……不像她的做派”都證明了這一點。

第二起案子的兇手是大女兒。

現場速干墨水的狀況說明死亡時間是四點左右。

根據現場的種種跡象以及找不到兇器這一點,可以推測出死者是被倒下的書架給砸死的,多次擊打的鈍器,就是連續掉下來的書,文中歐美富豪背景的設定可以讓我們想象一下那種高大上(厚重硬)的書本。所以可以推測這其實是一次誤殺,畢竟順手的鐵棍都沒用上。

首先夫人的嫌疑可以排除,超市的監控以及超市的距離證明她是沒有作案時間的。其次二小姐的嫌疑也可以排除,她快三點去借書,借完書回到臥室三點整,一直到三點五十沒出過房間(她男友和弟弟可以作證),隨后男友和弟弟去到書房,弟弟還守在書房門前,所以她也沒有機會再進到書房里殺人。而弟弟和男友是一起去還書的(當時門沒有鎖,男友是自己推門進去的),雖然兩人有過短暫的分開時間,但是男友不知道弟弟何時就會進來,弟弟也不知道男友會在書房的哪個位置,本案又無共犯,他們兩個人都不可能當著對方的面冒險殺人(而且還是不用鐵棍,需要推書架用一本書一本書地砸這種殺人方式)。那么是否存在男友或弟弟也是一時手賤推書架誤殺了死者呢?雖然書房是很隔音,但是如果是同在書房里,或者是站在沒有關嚴的門前,書架倒掉書砸下來砸死人,砸翻墨水這樣的動靜還是不可能聽不到的。因此男友和弟弟殺人的可能性也基本可以排除。繼承人庫柏有沒有可能在無人監視的情況下又回到書房殺人呢?首先,如果是謀殺,為什么不用順手的鐵棍,如果是誤殺,為什么殺完人后還能又回到客廳打盹(警察四點半進門時,他還“瞇著眼,像在休息”)?所以從邏輯上分析,庫柏是兇手的可能性也不大。此外,從動機上看,死者雖然令人討厭,但“他死了對誰都沒有好處”。庫柏的繼承人地位已經確定,家里人也沒有遺產可分,男友雖然誤以為會有遺產分,但是他根本能不能和二女兒結婚都很成問題好嗎(全家人都在反對)?犯得著去為那么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殺人?

那么再來看三點時到書房的大女兒(因為不存在共犯,所以被排除嫌疑的二女兒證詞是可信的)。從表面上看,大女兒更是沒有可能殺死父親的。因為眾人聽到“自殺槍聲”后,男友說“我推門進去的時候,老爺子還好好地活著呢”。但是這里有幾個奇怪的地方——

首先是男友進書房時的時候門居然沒有鎖,從幾個人的敘述看死者有隨時鎖門的習慣,所以其他人都是敲門或夫人去開門。而且死者居然沒有罵人,從文中可知死者性格十分地不友好,二女兒進去還被他罵了,那么這個在家中最遭嫌棄的男友,沒有敲門就推門進去,死者如果真是“還好好地活著”,看見為什么一聲不吭呢。這讓人有理由懷疑當時死者已經死了。那男友為什么會沒有發現呢,這里有幾個原因,一是男友自己也說了“我也一直不善于觀察事物”;二是死者的姿勢是坐在椅子上,“他死時候的姿勢真像在睡覺哩”,這容易讓人產生他還活著的錯覺;三是死者性格暴躁,沒人愿意接近,連女兒還書都不肯親自去,兒子站門口都不愿進來一下,所以男友當時應該也是一副唯恐避之不及的姿勢迅速溜進去放完書又溜出來,不敢也不愿多看他一眼,更不用說湊過去和他聊幾句了,這也就錯過了發現他已死亡的機會。關于這個推測,男友對于自己離開時的描述也可以映證——“然后我就出來了,也沒管老爺子是死是活——他死時候的姿勢真像在睡覺哩!我也一直不善于觀察事物。我關門后,她弟弟就已經在等我了。”這段話說明其實男友進書房這一趟根本就沒注意死者當時是死是活,而同時,從這里也可以發現第二個密室是如何形成的了,男友來的時候門沒鎖,但是他走的時候給關(鎖)上了。也就是說,兇手應該是在男友來之前就殺完人離開,且走的時候沒有鎖門。

其次是那聲“巨響”,真的是自殺的槍聲嗎?警察的配槍都是小手槍,這種槍的聲音都不會太大,至少不會讓一個四層樓的大別墅里的人都聽成“巨響”,更何況,大女兒自殺采用的是貼著自己脖子開槍的方式(應該只是發出“噗”的一聲),而她的房間又是一個完全密閉的狀態。所以那聲巨響不可能是槍聲,而更可能是書房書架倒掉的聲音(書房雖然隔音但是也隔不了這么巨大的動靜)。這一點,從二女兒的描述“當時以為是風把某扇門給吹關上了,弄出個那么大聲響”,也能看出這個聲音更接近書架倒地的聲音。也就是說,眾人聽到巨響的時候正是父親被砸死的時間,而不是大女兒的自殺時間。

聽到巨響后,一樓的庫柏“然后我回到客廳,在客廳打盹,就沒有看到懷特夫人回來”,所以他也不會注意到大女兒回到一樓的動靜;而二樓的弟弟和男友“在走廊里好好和他談一下他們倆的婚事”,也耽擱了一段時間,再加上“這的地毯厚著呢”,所以沒有看到和聽到三樓的大女兒回一樓也是完全可能的。

(這里補充一種可能性,即庫柏在一樓聽到的聲音還是有可能是槍聲的,也就是庫柏和二女兒他們所描述的并不是同一個聲音,畢竟這兩撥人距離書房和臥室的距離還是有區別的,另外庫柏聽到聲音的時間不精確,不能確定恰好是二女兒聽到聲音的時間,也接近自殺的時間。不過這種可能性的存在不影響上文的推理結果。)
那么通過對上面幾個疑點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父親其實很可能是死在大女兒之前的。那么大女兒是完全有可能殺死父親(3:50)后再去自殺(3:00-4:00)的。我們可以大致還原出第二個案件的經過:三點鐘,大女兒去書房找父親談話,談話的內容大概是質問父親為什么殺害自己的丈夫,并可能好意勸父親去自首。可能起了一些爭執,聊得太激動,大女兒捶了一下書架(4:50),結果經常鍛煉的女警察低估了自己的力量,書架就伴隨著巨大的聲音這樣倒下了,牛津劍橋大詞典之類的書像磚頭一樣紛紛落在父親的頭上,桌上的墨水瓶也被砸翻。女兒可能開始沒意識到嚴重性,只是慌忙把書架又扶起來,一邊撿書一邊還和父親繼續爭論,但是再去看父親,已經沒氣了。于是萬念俱灰加失魂落魄的大女兒沒有鎖門就迅速離開了(回自己房間自殺去)。

第三起案子是大女兒自殺。

首先現場的勘察說明那個密室是牢不可破的。死者安詳的表情和整齊的現場也讓人相信這不會是外人入侵(畢竟女警察也不是好惹的),再加上握槍姿勢和硝煙反應等,也是無懈可擊。死者死亡時間是三點到四點,這期間有鑰匙的夫人還沒到家,弟弟和男友一直在一起,二女兒只有三點前借書的時間和接近四點的“兩分鐘“獨處,都沒有作案時間。一樓的庫柏甚至和大女兒都不熟,根本沒注意到她也在家,又怎么能準確地找到她的房間和配槍,讓她安詳地被假自殺后再完成一個完美的密室呢。而且,這些人似乎都沒有殺害大女兒的動機。

那么如此無懈可擊的自殺結論,眾人為何一致表示不認可呢。僅僅是因為他們覺得大女兒沒有自殺的動機,而且性格“樂觀,堅強”。

先來看動機。如果自己深愛的丈夫僅僅是意外身亡或者被陌生歹徒殺害的話,那“堅強”的女警確實沒有理由輕易自殺。但是問題是她丈夫居然是被自己父親殺害的,而且這個事實已經被她發現了。自殺那天早晨眾人看到她去寄的那封信,估計就是揭發父親殺人真相的舉報信,可能還有父親轉移資金、虧空公款做假賬之類的犯罪證據(這也是第一個案子,她父親殺害她丈夫的動機)。這個真相的打擊可謂是雪上加霜,再加上下午三點后忍不住又去找父親理論同時想勸父親自首的她一定又遭到了父親的辱罵,盛怒之下的她推倒了書架,親生父親又被自己殺死……那么這一連串的打擊還夠不夠動機呢?

再來看性格,看似富裕美滿的原生家庭是個什么德行呢?父親就不必說了,平時對她就沒好臉,妹妹男友說過,“老爺子對待她弟弟算好的了,不像她姐。有一次她姐姐回家,被老爺子罵個半死。”最后居然能為了自己公司里的丑事殺害女婿滅口,全然不顧及女兒的幸福。而且在臥室安裝炸彈是極有可能傷及親女兒的,這點他也不管不顧。母親呢,其實也不是親媽,因為妹妹剛出生時抱回來是夫人結婚第二年,而大女兒比妹妹大三歲,也就是夫人結婚時大女兒已經兩歲了,而這種體面古板的家庭也不可能玩什么婚前孕育的新潮玩意,所以只能說明母親是后母。而且這個后母連兩個女兒名字的來歷都根本不清楚,在那胡扯一通(具體怎么胡扯的,百度一下就知道了),所以母親對女兒也是毫不關心的,不過是資產階級大家庭女主人維持一下體面裝裝樣子算了,更不用提什么母女之情。妹妹自私霸道,而且心眼多,為了留住男友居然隱瞞了沒有遺產可分的事(有心機這點被后媽看出來了,警察也覺察到了傻白甜男友和她的“不配”),完全看不出對姐姐有什么手足之情,對姐姐的內心也完全不了解,居然把人家恩愛夫妻比作搭檔,簡直是不知我者謂我何求的路人嘛!唯一對大女兒有感情的大概就是小弟弟了,至少比假惺惺的母親(“‘姐——’丹尼爾差點撲上去,不過懷特夫人一把拉住了她的小兒子,雖然她也悲痛萬分。”第一個撲上去的難道不應該是母親嗎?)和冷漠的二姐來說是好很多了。但是他對于這個“一直教他要堅強”的大姐可能也不是很懂,姐姐可能只是一直呵護著他而已,卻并不會把自己苦澀的心事告訴給這個小她很多的弟弟,而現在這個弟弟也獨立生活要找女朋友了,也不再需要她的照顧了。分析這么多,只是想說明,看似樂觀堅強的女警可能有著不為人知的傷心和脆弱的一面。原生家庭的感情殘缺,使得她會更加依賴丈夫和自己后來組織的小家庭,對丈夫無微不至的的關懷,“久久地望著那個承載了她幸福與希望的房間”,這些細節都證實了這一點。所以對于這樣一個人,經歷了前面那一連串的人倫打擊,最后身為警察的她還能失手殺死父親……家沒了,事業也沒了……

總之分析到這個程度了,就會知道大女兒自殺的動機是非常充分了。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1:36:47 | 2017-7-31 18:21編輯
爆炸時間20:36,當時除了迪恩打了電話給威利以外,其他相關嫌疑人并沒有任何其他的異常動作。當天下午迪恩、琳達和霍爾三個人曾經去過事發公寓,如果放置定時炸彈,兇手不能確定公寓里的情況,無法針對特定死者下手,更可能傷及無辜。而我們注意到迪恩打電話給了威利,貝麗絲聽到的和迪恩所聲稱的似乎都一樣,都是尋找筆之類的言語,爆炸現場是在臥室內,手機在床頭的柜子上,而手機處僅有一個鬧鐘,從死者倒下的位置來看,死者已經在尋找筆的過程中了,而爆炸正好是在這時候發生的,也只有這樣的一種可能就是那只筆正是一個爆炸裝置,而當死者尋找這只筆的時候,也許迪恩會讓死者在找到那只筆后檢查上面的標記之類的東西,也就觸發了爆炸的開關。我們看到在爆炸案的調查之后,澤拉就已經看到了事情的真相,也看到了貝麗絲的神情的不對勁,其實那時候貝麗絲應該就已經懷疑自己的父親了,尤其是聽到自己沒有在場的家庭會議上提到了威利的疏忽的事,貝麗絲應該猜到了兇手就是自己的父親。
根據琳達的證詞,在她拿書之后看到了貝麗絲也在書房,要和父親商量事情。也可能是父親主動要求的讓貝麗絲去和自己談事情,所以在被琳達進門時不高興。我們所確定的是在案發的當天早上貝麗絲前去寄了一封信。那封信寫給誰的?信上又寫了什么?當天下午貝麗絲就死亡了?而從貝麗絲的死亡現場來看,貝麗絲的死亡情況除了自殺似乎沒有其他的可能,而從她周圍的所有關系人來看,這個假設似乎都顯得很不可思議。也就是說單純的喪夫之痛并不能作為她自殺的原因。那么有什么原因能讓她需要自殺呢。迪恩的死亡現場一片混亂,而現場的所有嫌疑人都是年輕力壯,只是鈍器致死,恐怕不會出現那么大的混亂。現場是個密室,那么混亂混亂也就可以解釋了,現場的混亂正是由于需要把它變成一個密室,鑰匙雖然是放在錢包里,我記得柯南里面有這樣一集也是同樣的,在魚線的牽引下把鑰匙放進了口袋。而迪恩一案最大的困惑在于沒有找到可以造成鈍器傷的兇器,那么貝麗絲的配槍呢?她作為第三個死者,自然很難有人懷疑她的配槍是兇器了。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1:48:38 | 2017-8-1 19:36編輯
第一個案件
父親要求姐夫作假帳,就是姐夫少撥的2000萬。最后一通電話,貝麗有所隱瞞,如果是父親幫忙找筆的話,幫應該是父親說的,而不應該是姐夫說。所以幫即help應理解為求救。應該是作假帳被發現向父親求救,從兩星期回來很晚來看,應該是想辦法堵漏洞,即將或已經被發現了,然而父親卻先下手使他閉嘴了。

姐姐身為警察,從電話中隱瞞來看應該發現了真相。而名字從希臘文來看是雛菊,由此聯想到貝麗帝絲的故事,象征著為愛情奮不顧身。丈夫的死激發她的復仇怒火。但這并不是完全的原因。她與達琳差3歲,但達琳卻是在結婚第二年抱回來的,說明父親和母親要么是奉子成婚要么貝麗不是父親親生的,總之父母感情不是特別好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婚后不久就要找小三。達琳的名字希臘譯為善良的智慧女神,而希臘智慧女神是維納斯,她的母親被宙斯吞入腹中,她是從宙斯頭顱中而生,這就解釋了從小不知道母親是誰。而維納斯繼承了父親的力量和母親的智慧,深得宙斯寵愛。暗指現實中,父親那么嚴格的人卻能容忍她一無所長混吃混喝。綜上所述,貝麗應該從小不得寵愛而達琳反之。這可能就是殺父的原因。在書房中用槍托敲死父親,翻找父親作假帳的證據。也可能是在翻找證據時起了口角之爭從而誤殺父親。
貝麗雖然天性樂觀。但她當過警察受過高等教育,父親的死的愧疚心理很大 程度上左右了她,再加上對于愛情的至死不渝,她選擇與丈夫共赴黃泉。

她所寄出的信應該就是本件案件的真相,不知道作者大大會不會用它來揭示真相呢?

感覺以上純屬強推23333
就醬紫吧
匿名
| 發表于 2017-7-30 22:24:56 | 2017-8-1 10:46編輯
案件解答:三個密室


第一個密室:


兇手:迪恩·懷特(以下簡稱兇手)


動機:兇手和死者有繼承或者事業上的糾紛,如“威廉的項目少撥了2000萬”,兩者可能有沖突矛盾,而兇手又對錢很敏感。


手法: 兇手下午和死者交談時故意在書桌下留一支鋼筆,鋼筆其實是一種延時炸彈。兇手晚上打電話給死者,叫他幫忙找到鋼筆, 可能之后又誘使死者做出如“打開筆蓋看看是不是我的筆”之類的動作,從而引發炸彈。

兇手并不想殺死自己的大女兒,所以可能也是知道女兒每天有定時跑步的習慣所以等到了這個時間點才打電話給死者。


備注:

1)題主在第一密室的案件中只給了兇手最多的信息,因此誰是真兇比較明顯。其他嫌疑人不具備足夠信息/作案條件證明他們作案。兇手打給死者就發生爆炸太過于巧合,而鋼筆也是這個案件我們讀者唯一得知的不原本屬于死者書房的物品。


2)探案警察在第一密室的尾聲說了,兇手顯而易見,但可惜沒有證據。這正好說明了為何大女兒狀態不對,身為警察的大女兒貝麗絲當然也懷疑自己父親是兇手,但由于沒有證據,她也很清楚無法將父親繩之以法。這一論點在之后兩個密室案件都極為關鍵。



第二個密室:


兇手:貝麗絲·路易斯(以下簡稱兇手)


動機:如前面所提到的,兇手要執行正義,為夫報仇。兇手之所以會選擇知法犯法殺死父親,正是因為法律系統的漏洞,證據不足根本無法讓死者受到正當的法律制裁。兇手本身的正義感和與丈夫的感情不能允許死者就這樣逍遙法外。


手法:兇手去死者的房間找死者對質,而死者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死者要么處于愧疚罪惡感,或者是擔心公司的聲譽受到影響,所以也甘愿兇手殺了自己報仇而不是將他的謀殺傳出去。但正如前面也提到的,死者很愛大女兒,并不希望兇手殺了他報仇后被警察逮捕,于是先把房間弄得雜亂來干擾視線。(或者就是兇手為了干擾視線把房間弄亂)兇手便拿起了桌子上裝滿墨水的墨水瓶朝死者前額猛擊,由于墨水瓶也并不是什么特別適當的殺人鈍器所以反復重擊才殺死死者(反復重擊也可能是出于仇恨)。之后兇手將墨水瓶打開將墨水到處灑出,正好也用來掩蓋墨水瓶上的死者血跡。這也解釋了為何打翻的墨水是從死者身體兩側流下桌子,因為墨水是在死者死后才被打翻的。



備注:以上推理的作案手法可以很好的解釋:

1)為何死者前額被重擊去似乎沒有任何防備/掙扎/反抗(死者自知有罪愿意以死頂罪/死者第一次重擊就暈倒了)


2)為何警方似乎找不到沾有死者血跡的兇器(手杖對于兇手來說可能太沉,真正兇器上的血跡被墨水混合掩蓋)


3)警察說根據墨水干的速度,死者應該死于四點左右,但兇手死亡的時間卻在下午3:50左右,似乎不具備作案條件,但這一點可以很好地被解釋,因為撒出來的墨水是用來掩蓋兇器和周圍的血跡的,血液在常溫大概要60分鐘左右才會干,墨水和血液混合便延遲了墨水干的時間,因此第二個密室的死者很可能是更早前遇害的。而且墨水從死者尸體兩側留下說明是死后才打翻的,不能成為死亡時間的硬性證據。


4)其他人均無明顯殺人動機,所有人除了死者二女兒男友都知道殺死死者并不能帶來任何利益,動機多為仇殺,但死者夫人不具備作案條件,多年夫妻也不太可能突然因為死者當年一個私生子殺人。若是凱文為兇手,死者不可能毫無防備/反抗,而凱文和死者小兒子一起上樓,小兒子就在死者房門外,隔音再好凱文也不可能悄無聲息地殺死死者。但凱文的確撒了謊,他進死者房間時發現死者死了,但他也因為想和死者二女兒結婚而討厭死者,對于死者的死也是求之不得。他也可能為了避嫌所以說謊。凱文若是兇手也大可用更為稱手和致命的手杖。


第三個密室:


兇手:貝麗絲(即自殺,一下簡稱死者)


原因:


可想貝里斯是經過了激烈的思想上和良知上的斗爭才決定要殺了自己的父親來行使正義,但這種所謂的正義又多多少少違背了自己身為警察所奉守的法律。死者回到房間后仍因罪惡感和內心激烈的矛盾而崩潰,或者自己知道自己會受到法律制裁,又或對于自己的行為無法釋懷,于是自殺。現場反鎖緊閉的房間,硝煙測試死者握槍的手的灼傷,以及唯一的彈殼說明了極大可能是自殺。最重要的線索是,死者是射中大動脈失血而死的,若不是自殺大可以留下死亡信息。當然死者家人都認為死者很堅強不會因為丈夫之死而自殺,但可惜他們不知道死者經歷了更加可怕的心靈折磨,為了聲張所謂的正義而犯下了法律上不可饒恕的罪行。

貝麗絲也沒有想過要逃避罪行,所以她自殺了。她早上送出的信件估計就是給她的警察同志的,交代了一切:包括自己的動機,之后估計警察同事們就會收到這封信了。




備注:以上一系列的推理唯致命一漏洞是第二個密室無法解釋房間如何反鎖,且鑰匙在死者衣服的錢包里,這是兇手無法做到的,除非她得到了死者的配合。再者,如果正如上面所說貝麗絲在殺人前就做好了償命的準備,沒必要刻意去除她留下的線索。

特別在此解釋:
凱文大約四點時推門進迪恩房間時密室明顯還未形成。但凱文本人說:““然后我就出來了,也沒管老爺子是死是活——他死時候的姿勢真像在睡覺哩!我也一直不善于觀察事物。我關門后,她弟弟就已經在等我了。” 不論他是撒謊還是真話,他都證明了死者那是已是生死不明,但凱文也不能制造密室,特別是當門外還站著一個尼爾的情況下。

所以唯一的解釋便是凱文進屋時發現死者以為死者死了,基于害怕和以上第二密室的推理所以謊稱自己不知道死者死了沒有。但其實貝麗絲和凱文都沒料到死者并沒有立刻死去,只是收了極大重傷昏迷。迪恩在凱文和尼爾離開后可能醒來,硬撐著將門反鎖并破壞現場,因為他知道自己罪有應得不希望貝麗絲被抓。當他最后打翻墨水后他便認為所有證據被銷毀,安心死去。

所以貝麗絲的確是先對迪恩下殺手,但貝麗絲死的可以比迪恩早。第二個密室中,不希望兇手被抓的反而是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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