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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25:41 | 2017-8-1 20:00編輯
一、時間順序
第一個密室(F小區)

15:00~15:30,迪恩·懷特和威廉·路易斯在臥室密談公司的事務。
約15:30,因為達琳·懷特和凱文·霍爾的到來,迪恩·懷特離開了。
15:30~16:00,路易斯夫婦與凱文·霍爾和達琳·懷特談關于他們的婚事。

20:36前,貝麗絲·路易斯準備去跑步,老懷特打威廉·路易斯手機,貝麗絲剛出門,威廉·路易斯被炸死在臥室。

次日,10:00,警察來訪。(城郊別墅)
隨后,貝麗絲出門一趟,寄信?

第二、三個密室(城郊別墅)
午飯后,老懷特去了三樓的書房,貝麗絲在一樓的臥室休息,達琳、凱文、丹尼爾·懷特在二樓達琳的臥室打牌,懷特夫人昨晚家務準備出去。
大概14:00,艾勒克斯·庫珀到郊外別墅。
14:00~14:30(二十多分鐘),老懷特和庫珀在書房談交接的事宜。
14:30~15:00前?
快到15:00,達琳去三樓書房借書,老懷特不高興;這時貝麗絲也進入書房找懷特。
15:00,達琳回到二樓的臥室。
約15:50,巨大的聲響,可能是槍聲。庫珀、達琳、凱文和丹尼爾都有聽到。之后,凱文和丹尼爾出臥室去三樓還書。
接下來兩分鐘,假設是15:50~15:52,凱文在三樓書房還書,丹尼爾在走廊等。凱文證詞說老懷特進去的時候還活著。
假設是15:52,凱文和丹尼爾回到二樓達琳的臥室。
16:30,澤拉·瓊斯和沃伊·肖恩到達別墅。發現老懷特的尸體(第二個密室)。隨后又發現貝麗絲可能在自己的臥室自殺(第三個密室)。

14:27~15:51,莉莉·懷特被證實出現在商場的監控中,有不在場證明。


二、疑點
1.貝麗絲作為一名警察,從與丈夫的對話中判斷可能有定時鍛煉的習慣,時間大概是晚上8點半,跑步一小時;從爆炸現場來看,爆炸的范圍并不大,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2.從上次威廉最后一次來郊外別墅參加完家庭會議開始,威廉兩個星期來常常加班;在家庭會議上提到一件與威廉有關的事——一個小項目上威廉少撥了2000萬。
3.老懷特和威廉在F小區中談關于“公司的機密”是在臥室中關著門進行的,中途威廉出來一次,但沒有泄露給貝麗絲任何事。
4.貝麗絲在談到威廉在爆炸前接聽的電話內容時顯得心不在焉,可能是在盡量回憶當時的情景,也更可能是在瓊斯的啟發下想到部分內容變得猶豫了;在貝麗絲隱約聽到的字眼中,“幫”可能指“幫幫我”(——“HELP”),“救命”什么的,畢竟語言習慣不直接復述幫別人做什么。
5.在老懷特的現場,書房凌亂不堪,連地毯都皺了起來,像是被人搜過一樣。
6.現場的名貴鋼筆中,有支筆帽還掉了。鋼筆的筆帽蓋得一般比較緊,尤其名貴的鋼筆基本上如此,這支鋼筆可能在老懷特遇襲時是打開的;鋼筆在不用的時候一般都是蓋上的,所以判斷老懷特在遇襲時可能正在起草什么。
7.按照老懷特死時的姿勢,墨水流向身軀兩邊,滴落腳上。說明老懷特的雙腳在身體兩側外,例如盤踞著椅子以支撐身體。不是正常的書寫狀態。
8.桌上的幾張白紙都被墨水浸染了,即使上面寫有什么一時也看不出來。墨水可能掩蓋了一些內容,或許正是為了掩蓋老懷特正在起草的文件。
9.庫珀等公司的人與來懷特的關系都不好,但不至于殺老懷特;老懷特在其家人中也被視為小氣鬼之類的。
0.懷特夫人、達琳和丹尼爾都證明老懷特沒有給家里留任何遺產,那么達琳在老懷特手里是拿不到財產的,達琳和男友凱文的關系這么親密,凱文應該知道的。為什么家里的大多數人都認為凱文和達琳在一起是為了老懷特的錢。
11.接近下午三點時,達琳看到貝麗絲去找老懷特,這時候庫珀應該是在一樓看電視,如果貝麗絲是從一樓的房間去到三樓的書房,那他們應該有比較大的機會碰到。
12.假設接近四點時槍聲響起,是貝麗絲自殺的時刻;之后凱文證實老懷特還活得好好的,那么貝麗絲死亡時間應該比老懷特早,但并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貝麗絲是在一樓的房間開槍的。
13.丹尼爾曾想在走廊上和凱文談下達琳和凱文的婚事,但他們借書之后很快回來了,其中可能發生什么事沒有談成功,或許是因為凱文急匆匆地回來了。
14.貝麗絲勸丹尼爾要堅強,如果是因為威廉的事(第一個密室)則顯得不太合理,畢竟威廉的死對貝麗絲的打擊是最直接的,而對丹尼爾的影響則不如她本人;貝麗絲對丹尼爾的勸說和后來發生的兩起命案(第二個密室、第三個密室)則更相符,好像貝麗絲預知命案還會持續。
15.老懷特的死因是頭部受到多次的鈍物擊打,而不是更保險的一擊致命,對兇手來說,更像是一種泄憤。
16.手杖沒有作為兇器的痕跡,猜測是老懷特在遭受攻擊之后用來支撐身體。
17.關于密室,達琳在接近三點時去書房借書時,是敲門之后就進去了,而兩點半左右庫珀先生離開時老懷特是把門鎖上的,其中這段時間可能有其他人敲開了書房的門;從老懷特對達琳的態度可見老懷特在處理什么重要的事。
18.找不到沾到有老懷特血跡的兇器,該兇器上的血會否與貝麗絲的血混在一起了。
19.懷特夫人在敲門沒反應之后直接有鑰匙開門,而此時書房的門鎖不一定鎖上。
20.門上本不該有庫珀指紋


三、過程
第一個密室:老懷特對財產的分配很看重,因為兩星期前那筆關于2000萬金額的賬目對威廉有所不滿,威廉開始加班以填補過失,在持續半個月的拼搏無濟于事后,老懷特來威廉家下最后通牒。其中在房間里威廉無能為力,威廉中途出了房間,老懷特在桌子位置附近裝了微型炸彈,炸彈爆炸范圍并不大。在晚上,大女兒貝麗絲習慣跑步的時候,通過電話引導威廉到炸彈附近,遠程操控引爆炸彈。由于貝麗絲今晚關心威廉的身體,晚了幾分鐘出門,繼母目睹了整件事情。

在“警察的來訪”中,澤拉·瓊斯初步判斷出“第一個密室”的兇手,苦于沒有證據,相信共事這么久的貝麗絲·懷特也有一定的判斷。她把接下來的行動寫進信封,存了起來。

第二個密室:庫珀在三點前先于達琳去到書房談工作的事宜,隨后達琳也進來了。庫珀躲在某個角落;貝麗絲在推測父親是兇手后,在三點時去與父親對質;在激烈的沖突之后,用配槍的槍口襲擊了老懷特,老懷特昏迷過去,庫珀看在眼里但不聲張;貝麗絲離開后,老懷特在庫珀的幫助下醒過來,內心愧疚,起草新遺囑,用手杖支撐身體以完成工作,最終因年老體弱死亡。庫珀怕陷入其中,謊稱一無所知。凱文在還書時可能發現老懷特已經死了,但想到最后見到老懷特的人是達琳,為了保護女友,稱老懷特還活著,而他并不清楚老懷特是睡著還是死了。他把墨水弄泄是擔心被人看到關于遺囑的紙張會把他卷入其中,以覆蓋遺囑內容。

第三個密室:貝麗絲在離開書房后,鎖閉房間,于15:50左右在房間飲彈自殺。由于正對頸動脈,血流很多,掩蓋了之前襲擊老懷特的血跡。


四、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26:15
從第一個密室開始。從圖中可以看到,爆炸源在書桌附近,而且爆炸范圍只有很小一塊,可知兇手用了某種方法來保證炸彈爆炸時死者在爆炸范圍內,由已知的線索推測只有迪恩可以辦到。他在當天拜訪時將設置有微信炸彈的鋼筆故意遺失,很可能時趁威廉出來的時候藏在書桌下。等晚上到了計劃的時間打電話給威廉,大致意思是讓他找到遺失的鋼筆,此時威廉和鋼筆(微型炸彈)的距離很近,可以保證殺死他。炸彈可以是遙控型也可以是定時型的,我比較傾向于定時型,因為迪恩當時和家人在一起,引爆炸彈一類的操作可能會引起家人的注意。爆炸現場應該可以找到鋼筆的碎片,調查碎片就可以知道爆炸源在鋼筆內部。
從手法上看殺死威廉的只可能是迪恩,動機只是我的猜測。老迪恩把自己的遺產全部留給公司,看得出來他把公司看得比一切都重,而此前公司里一個小項目威廉少撥了2000萬,可能因為這個撥款減少導致項目失敗并讓公司出現了一些問題。由此老迪恩對威廉懷恨在心。貝麗絲應該也注意到這可能是自己的父親干的,所以問到電話的時候有點心不在焉。
關于第二個密室,首先是兇器的問題。一開始我注意到“半瓶墨水倒了,墨水流滿了整個桌子,被迪恩·懷特靠在書桌上的身軀擋住,向兩邊流去,滴在他的腳上”,這說明墨水是在迪恩靠在書桌上之后才打翻的,而且迪恩的身體沒有移動過,所以墨水打翻的時候迪恩已經死了,那么為什么還要故意打翻墨水呢?我們可以看到“桌上散亂地放著幾張厚厚的白紙,全部被墨水浸透了”,所以我猜測打翻墨水應該是要掩蓋和這些紙有關的東西。聯系手杖和消失的兇器,我認為兇手行兇時應該是在手杖上包上厚厚的紙來作為兇器,這樣手杖上就不會留下血跡,而且傷口的痕跡和手杖也會有所不同。弄亂的書房則是為了掩飾打翻的墨水。
我先考慮誰可以布置現場。首先可以排除凱文,當時丹尼爾在門外等他,他沒有足夠的時間布置現場,這樣在凱文之前進出書房的人都可以排除了,所以現場的布置至少是在四點以后,密室也是在這之后制造的。于是考慮誰可以制造密室,可以排除用迪恩的鑰匙鎖門再用機械手法將鑰匙放入密室的可能,文中也說了,沒有發現這方面的痕跡。那么只可能是用備用鑰匙鎖門的了,這里我發現莉莉夫人的一點可疑之處,當四點半夫人帶警察上樓時只是敲了敲門,并沒有轉動門把手就直接拿鑰匙開門了,好像她已經知道門是鎖著的一樣。至此我確定莉莉夫人才是制造這個密室的人,她在警察來之前就已經發現了現場并偽造了密室,但是根據監控,莉莉夫人有不在場證明,所以我推測殺人的和布置現場(或者只是制造密室)的人是兩個人。之后我又注意到莉莉夫人到家至少在4:21以后,這樣她也沒有足夠的布置現場的時間,所以我猜測她只是發現現場并將房門鎖上了。
第三個密室,同樣不可能通過機械手法制作,而且房中沒有打斗的痕跡,傷口的灼傷,貝麗絲手上的硝煙反應再加上現場的一些情況,我覺得貝麗絲很可能是自殺。假設她是自殺,動機應該是她發現自己的父親竟然就是殺死丈夫兇手,她和父親談判(三點時),應該是問了殺死威廉的原因并希望他能去自首,結果應該是失敗了,她覺得自己身為警察,父親卻犯下這樣的罪行而且不思悔改,她認為她應該擔負一定的責任,所以她在愧疚和絕望下自殺了。以貝麗絲自殺為前提,我推測她早上寄的信應該是寄到警局的,內容就是告發自己的父親(可能也會提到自己想要自殺來贖罪)。但是之后又希望給父親一個機會(或者是想了解緣由),所以又勸說父親去自首。
回到第二個密室,用排除法,達琳、莉莉夫人沒有作案時間,凱文沒有布置現場的時間,丹尼爾則沒進過書房,貝麗絲在3:50應該已經自殺身亡(眾人聽到槍響的時候)而前面說了布置現場至少是在凱文離開書房之后,貝麗絲也排除。這樣當時在房子里的只剩下艾勒克斯了。我推測艾勒克斯是殺死老迪恩的兇手,他在四點過后來到迪恩的書房(以下為推測的事件經過),看到老迪恩靠在椅子上睡著了(凱文進入房間的時候老迪恩應該也是睡著的,不然他沒有理凱文有點說不通),于是起了殺心(應該本來就想老迪恩死,因為老迪恩可能還要“在這個位子上多待幾年”),用紙包著手杖打死了老迪恩,之后為了解決帶血的紙,就打翻了墨水把紙染黑,當然整個房間如果只有墨水打翻太不自然了,于是干脆把整個書房都弄亂來掩飾。完成這些他就回到了客廳裝作繼續打盹。莉莉夫人回來后碰巧去了書房,發現迪恩死了,現場一片狼藉,她慌亂之中想起這可能是貝麗絲干的(因為她也猜到或者本就知道威廉的死和迪恩有關),出于保護女兒的心理,她把書房門鎖上了,制造了一個密室。剛好這時警察到了,所以莉莉夫人迎接警察的時候“顯得十分激動”。
關于手杖還有一個疑點,為什么家人都沒見老迪恩用過手杖呢?聯系艾勒克斯是兇手這個假設,我推測手杖可能是老迪恩借給艾勒克斯了(也可能是送給他),這次艾勒克斯來順便還手杖(如果手杖能放進公文包的話),起了殺意以后就順手用手杖當做兇器,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兇手要通過一系列偽裝來掩蓋兇器是手杖,如果艾勒克斯真的使用過這個手杖一段時間,那么肯定會有人看到,如果手杖是兇器,他就會首先被懷疑。
至此,我發現的疑點都有了解釋(可能還有我沒發現的),三個密室兇手不同,第一個是老迪恩殺了威廉,第二個是艾勒克斯殺了老迪恩,最后一個是貝麗斯自殺。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31:40
兇手是懷特夫人。出于某種原因,懷特夫人想要殺死她丈夫,于是乎,將她丈夫的鋼筆調了包,但是她丈夫卻不小心把筆掉在了大女兒家,于是,威廉就那么倒霉的死了,這也是為什么爆炸范圍是以威廉為中心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32:19 | 2017-8-1 19:48編輯
首先用排除法分別確定三個案件的主要嫌疑人。

第一個案件,威廉在自己的臥室因爆炸身亡。

艾勒克斯·庫伯(和死者是同一公司的同事):文中沒有證據顯示他去過死者家中,并且文中在他出場之前,警察已經提出知道了此案的兇手,這時警察并不知道這個人,排除。

凱文·霍爾(死者妻子的妹妹的男朋友):案發當日和死者妻子的妹妹一起來過死者家,但通過文中死者妻子和死者妻子的妹妹的敘述可以得知,他們并不是主動去往死者家中,而是被死者的妻子叫過去,并且文中沒有證據表面他曾經在死者家獨自行動過,由于不存在共犯,所以沒有作案機會,并且沒有作案動機,排除

達琳·懷特(死者妻子的妹妹):理由同凱文·霍爾,排除

丹尼爾·懷特:文中沒有證據顯示他去過死者家中,由于不存在共犯,所以沒有作案機會,并且沒有作案動機,排除。

莉莉·懷特(死者妻子的母親):文中沒有證據顯示他去過死者家中,由于不存在共犯,所以沒有作案機會,并且沒有作案動機,排除。

貝麗絲·懷特(死者妻子):有機會安放炸彈,并且聽見電話,得知丈夫將要去臥室,有引爆炸彈的機會,但文中提到【“威利??!”貝麗絲呆住了,久久地望著那個承載了她幸福與希望的房間……】,沒有作案動機,排除

迪恩·懷特(死者妻子的父親):案發當日來過死者家中,并且有一段時間獨自待在臥室,有安裝炸藥的機會【父親在達琳他們來之前到了一次,后面因為他們來了就走了,大概是下午三點到三點半吧?!俊舅屯麅蓚€人在臥室里講了好久,門關著。中途威利出來了一次】;和死者直接有工作和經濟上的往來,兩人有秘密,存在動機【公司的機密,不方便告訴我。你知道的,威利他在父親的公司里是做會計的,很多內部的資金流向不能外泄。威利自己平常做事也很仔細的?!薄俊竟纠镆粋€小項目威廉少撥了2000萬啦】【兩個星期前開始經常加班】;死者接了父親的電話,去到臥室書桌下,爆炸發生,死者身亡【我不否認我打過一個電話給路易斯,但是我只是叫他幫我找一下我下午拜訪時落在他臥室的鋼筆。我懷疑掉到書桌底下了。】,不能排除。

結論:迪恩·懷特(死者妻子的父親)為此案最終嫌疑人。

案件過程梳理:
迪恩·懷特下午到達死者家中,和死者在臥室里講話,用某個借口支走了死者,自己在臥室的書桌下安裝了炸彈(鋼筆有可能是某個觸發裝置),晚上算好時間,等女兒像往常一樣出門跑步的時候,打通死者電話,要求死者去臥室的書桌下找鋼筆,引爆了炸彈,導致死者死亡。

動機分析:
文中提到【公司里一個小項目威廉少撥了2000萬】,而死者的妻子卻說【威利自己平常做事也很仔細的】,一個仔細的人為何會犯這樣的錯誤?文中和公司有關的只有迪恩·懷特和艾勒克斯·庫伯,此案中艾勒克斯·庫伯已經排除嫌疑,那么這個錯誤,就是迪恩·懷特和死者之間的事了,應該是迪恩·懷特的作案動機。



由于本題第二個案件最復雜,此處先分析第三個案件。

第三個案件,貝麗絲在自己臥室因自己的配槍擊中頸部大動脈而死亡。

這里的前提是文中沒有提到任何消音設備和其他奇怪的聲響,貝麗絲的死因也確定為槍擊死亡,所以3:50大家聽見的一聲槍響就是導致貝麗絲死亡的槍響。

迪恩·懷特(死者的父親):文中提到【不過就在他們倆出我臥室前,我們仨都聽到了槍聲】,按照文中內容理解,槍響之后霍爾和丹尼爾就從二樓去往三樓,并且霍爾在三樓迪恩的房間內見到了他,如果是迪恩殺了貝麗絲,槍響之后他回到三樓勢必會在路上碰見霍爾和丹尼爾,事實是他們并沒有遇見,所以迪恩·懷特不是兇手,排除。

莉莉·懷特(死者的母親):文中提到【另外還有一些情況被證實了。懷特夫人自己說是去超市了,她也被超市的監控拍到了,那個監控是離這邊最近的一個。監控顯示下午14:27到15:51懷特夫人一直在超市里。這條路上沒有公交車站和出租車,走路去的話至少30分鐘?!?,所以莉莉·懷特的不在場證明沒問題,案發3:50她在超市,不可能是兇手,排除。

達琳·懷特(死者的妹妹):槍聲響起時,她和霍爾以及丹尼斯在一起【我們仨都聽到了槍聲】,本案沒有共犯,所以她不是兇手,排除。

凱文·霍爾(死者妹妹的女朋友):理由同達琳·懷特,排除。

丹尼爾·懷特(死者的弟弟):理由同達琳·懷特,排除。

艾勒克斯·庫伯(死者丈夫的同公司同事,死者父親的接班人):在他自己的證詞中提到【我一來就去書房了。除了懷特夫婦之外,我誰都沒有見到】,并且文中莉莉·懷特可以證實庫伯來的時候沒有見到死者【吃完飯我做完家務后,準備去一趟超市。剛出門就碰到庫珀先生】,在庫伯來的時候死者已經待在自己的房間了,而庫伯兩點半之后待在客廳里,經過詢問,在客廳是看不見樓梯和死者房間的,也就是說死者去找父親的時候,庫伯不會知道,文中提到他也不太認識死者,并且【屋子共四層,除四樓是閣樓外,其他三樓都布滿了房間,不熟悉的人非??赡苊月贰?,所以他也不會知道死者在哪個房間,作案機會很小。庫伯與死者之間的聯系其一是死者的丈夫,死者丈夫是庫伯同公司的同事,但第一個案件中已經說到死者丈夫威廉的死亡和庫伯沒有關系,那這就不能成為庫伯殺死死者的動機,其二庫伯是死者父親的接班人,而死者作為大女兒是其父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但是文中已經提到死者的父親沒有把錢留給家人,而是給公司,所以這也不能成為動機,庫伯沒有明確動機殺死貝麗絲,排除。

其他線索:
另外文中始終只出現了一個鑰匙,這個鑰匙不可能從任何縫隙進入這個房間,而房中也沒有穿孔痕跡可以用絲線等東西鎖門,客觀來說作者在寫貝麗絲房間的時候提供了很少的對于密室作案手法的遐想空間,而不斷否定各種可以構成密室的可能,所以我判斷,門只有可能是死者自己鎖起來的。

結論:死者是自殺。

這里案件分析和動機分析暫且不表,在后面對第二個案子的敘述當中會提出。


第二個案件 父親在書房遭鈍器多次擊打致死

莉莉·懷特(死者的妻子):文中提到死者的死亡時間在兩點到四點之間,接近四點,莉莉·懷特的不在場證明成立,排除。

達琳·懷特(死者的二女兒):她唯一可能的作案時間是獨自去父親書房借書的時候,按照她的說法,當時貝麗絲也來到死者書房,她不會作案,另外在這之后去還書的霍爾也說當時迪恩·懷特還活著,這兩點雖然不可盡信,但考慮到二女兒殺人動機不足,暫時排除。

丹尼爾·懷特(死者小兒子):他唯一有可能作案的時間是凱文·霍爾進去還書的時候,但溜進書房可能,在完全不被霍爾注意到的情況下把自己父親打死,可能性不大,并且動機不足,暫時排除

艾勒克斯·庫伯(死者繼承人):由于凱文·霍爾提出三點五十他到達死者房間的時候,死者還活著,而死者的死亡時間在四點之前,凱文·霍爾下樓時也沒有遇見艾勒克斯·庫伯,艾勒克斯·庫伯沒有作案時間,并且作案動機不足,暫時排除。

剩下的貝麗絲·路易斯、凱文·霍爾不能排除嫌疑。

貝麗絲在三點前進入過死者書房并且和死者有過交談,凱文·霍爾在三點五十去還書說死者還活著。

我們的推斷是,貝麗絲已經懷疑她的父親就是殺死她丈夫的兇手,警察提到電話的時候,她顯得有些心不在焉,三點左右,她去到父親書房,兩人發生爭執,過程中導致書架倒塌,砸暈了父親迪恩·懷特,貝麗絲心灰意冷,把書架扶起來,將父親拖回椅子上,自己一人回到了自己的房間,選擇自殺。凱文·霍爾三點五十去到死者房間還書的時候,見到了昏迷的死者,想到死者之前對他和二女兒婚事的反對,或許還和【桌上的紙筆有關】,找出這根手杖打死了死者,這時弄翻了墨水和筆盒。

關于密室:夫人帶警察去開門的時候,敲門無人應答,然后直接拿出了鑰匙,并沒有推門的動作,她為什么知道門是鎖起來的呢?所以推斷,她回家后已經發現丈夫死亡,以為是自己的女兒干的,于是制造了密室。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33:52
第一個密室·威廉爆炸死亡案
本密室的主要疑點在于作案時間、爆炸物的安放、以及兇手。
本案屬于延時作案,案發時兇手無需再在現場,因此晚上的不在場證明無效。
當晚威廉在接到迪恩電話一小段時間后,臥室房內發生爆炸。
而關于爆炸物的安放,根據爆炸現場的示意圖所示,可以看出爆炸范圍不大,與手機有一定距離,發生在位于窗口邊上的辦公桌附近。
可以初步認定,炸彈體積不大,很可能藏于鋼筆之中,死者應該是在接到迪恩的電話之后,放下電話,去辦公桌附近尋找遺失的鋼筆,拔出筆帽或者類似的舉動引發了爆炸。
因此,爆炸物是原本屬于迪恩的鋼筆。本偵探團認為,這只鋼筆是庫珀送給老迪恩想要炸死他,但卻意外遺失在威廉的臥室炸死了威廉。
至于兇手,雖然根據懷特夫人的供詞,擔任公司會計的威廉曾經在一個小項目里少撥了2000萬,并在這件事被提出的家庭會議之后兩周一直在加班,可能存在挪用公款的嫌疑。但挪用公款本身不足以成為強到殺人的動機,即使威廉死亡,對于挪用公款也于事無補。因此,我們排除迪恩故意遺落炸彈鋼筆想要炸死威廉的可能性。
甚至不能排除,威廉才是迪恩先生真正繼承人的可能。
綜上所述,本偵探團認為,本次爆炸案是一起庫珀針對老迪恩,但意外殺死威廉的誤殺事件,依靠爆炸裝置的觸發機制使案件發生時間推遲,形成密室。

第二個密室·迪恩書房被殺案
本案中的主要疑點是,殺死迪恩的兇器是什么、迪恩的書房如何在殺人后成為密室,以及如何隱藏或處理掉兇器。
從時間線上看,根據眾人的供詞,事件的發生順序可以大致概括為:
2:00-2:30,迪恩在書房會見庫珀;
2:30-3:00,琳達來找迪恩,離開時,迪恩還在與貝麗絲談話;
3:50-4:00,凱文和丹尼爾去還書,聽到槍響,此時迪恩還活著;
4:30,澤拉發現迪恩死亡。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貝麗絲死亡的槍響時,迪恩還活著,因此,貝麗絲的死亡時間應當早于迪恩,貝麗絲不是兇手。
在本案中沒有共謀,不存在串供包庇的情況下,4:00-4:30在一起的達林、凱文、丹尼爾也都沒有作案時間,而懷特夫人案發時在超市回家的路上,也可以排除嫌疑。因此,本案中沒有不在場證明,也可能有作案時間的庫珀才是殺死迪恩先生的兇手。
從口供上,所有時間段中庫珀都是獨處,沒有不在場證明,有作案時間。
從動機上,庫珀自稱自己是迪恩的繼承人,而懷特夫人表示連自己也不知道丈夫選定的繼承人是誰。
如果庫珀不是繼承人,那么他有動機殺死迪恩之后,利用自己的口供誤導警方認為自己就是迪恩的繼承人,而謀取公司財產。
而如果庫珀是繼承人,他亦有動機殺死迪恩早日上位。
而常理來說,在公司老板死了女婿之后來商談公司繼承的事情,這個時機也很奇怪。有理由懷疑,是庫珀殺死了威廉,嫁禍給迪恩,以此逼迫迪恩交出繼承公司的權利。
同時,在庫珀的供述中,有這樣一段描述——
【他沉思了一會,突然開口,“對了,我在一樓客廳聽到一聲巨響,但是所有房間都是鎖著的,餐廳、廚房和衛生間又都沒有人,所以我當時還納悶著?,F在想起來,那可能是槍聲。”
“那是幾點鐘的事?”
“快四點,具體時間我不記得了。然后我回到客廳,在客廳打盹,就沒有看到懷特夫人回來?!薄?br /> 庫珀在一樓客廳聽到巨響,按理說不會“回到”客廳,一般來說都應該是之后我又在客廳睡著了。
庫珀的整個表述更像是,在我槍殺了貝麗絲之后,檢查了房間都鎖著,廚房、餐廳等公共空間都沒有人之后,我回到了客廳,準備休息一下,再去殺掉迪恩。此時迪恩,沒有不在場證明。
根據迪恩桌上的速干墨水還在流淌,可以判斷發現死者時,距離死者的死亡時間不會超過半個來小時,而且3:50槍響時迪恩還活著,因此,迪恩的死亡時間應該在4點附近,此時迪恩有充足的作案時間可以殺死老迪恩。
根據凱文的口供,他覺得迪恩死去時的樣子像睡著了一樣,但現場卻十分混亂,像經歷過一場搏斗一樣;而貝麗絲死亡時失血過多浸透了床單也顯得十分安詳,我們有理由認為兩名死者在死前都曾經被麻醉或服食了安眠類藥物。很有可能是老迪恩桌面上散落的鋼筆里,碰掉了筆帽的那一只筆尖涂抹了麻醉類的藥物,在做出簽字之類的動作時,趁被害人不設防,刺入被害人的皮膚,使被害人麻醉。
因此從時間線上,庫珀在懷特夫人為她開啟書房房門的時候,將懷特夫人的鑰匙偷了出來。
在2:30-3:00之間,迪恩與貝麗絲談話時,貝麗絲質問自己的父親為什么他的鋼筆會發生爆炸,而迪恩告知那只鋼筆是庫珀送給自己的,看到貝麗絲走出書房的庫珀認為貝麗絲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因此跟隨貝麗絲到一樓房間談判,在麻醉貝麗絲之后,握住貝麗絲的手對著頸部開了一槍。
之后,庫珀進入死者的辦公室,伺機麻醉了迪恩之后,將桌上的鋼筆掃落在地上,將自己用來麻醉兩位死者的一只混雜在其中,之后將筆筒套在死者的手杖上,對準死者的頭部多次重擊砸死了死者。然后打翻了墨水,掩蓋筆筒上的血跡,同時搞亂整個現場,使得墨水打翻和鋼筆落地顯得不會突兀。
最后回到客廳,假裝自己一直在一樓休息。當看到懷特夫人回來時,又將鑰匙偷偷放回懷特夫人身上。以此造成房間是密室的假象。

第三個密室·貝麗絲槍擊死亡案
本案的主要疑點在于,貝麗絲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如果是自殺,為什么要選擇對準頸動脈開槍的方法;如果是他殺,那么兇手是如何開槍的。
考慮到死亡時間貝麗絲早于迪恩,貝麗絲不可能是殺死迪恩的兇手,如果貝麗絲沒有殺死迪恩,根據全家的供詞,丈夫死亡一件事不足以導致“樂觀、開朗”的貝麗絲自殺,同時自殺瞄準頸動脈亦不合理,因此本偵探團認為貝麗絲死于他殺。
而槍響時,達琳、凱文、丹尼爾三人的口供都有不在場證明,迪恩還在書房,而懷特夫人還在超市,只有庫珀有作案時間。
前一天晚上威廉死于爆炸案之后,貝麗絲認為是自己的父親殺死了自己的丈夫,因此,寄出了一封遺書給警局,想要殺了父親之后再自殺。
而在與父親談過之后才發現,原來那只鋼筆不是父親的,而是來自庫珀,一時不知道該怎么辦的貝麗絲走回了自己的房間,而沒有注意到庫珀跟在他身后。
庫珀從背后刺中了貝麗絲的頸部,麻醉了她之后,布置了一個十分整潔的現場,然后握住貝麗絲的手對準頸部傷口的位置開了一槍,然后離開現場。貝麗絲的盒子中原本有一把備用鑰匙,被庫珀拿走之后,與被偷走的書房鑰匙,一起混入了懷特夫人的鑰匙串中,造成貝麗絲的臥室也是密室的假象。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36:25
首先是第一個密室——威廉·路易斯被炸身亡事件
從題目可以得知剛好在貝麗絲·路易斯出門跑步之后才引爆,我們可以猜想兇手較為熟悉他們的作息活動時間,而且可以說明顯兇手并不想波及到貝麗絲。
文中有可能作案的人為爆炸當天下午到訪的三人中的一人,而只有岳父迪恩·懷特是主動前來的,他的嫌疑最大,而且他和死者單獨呆在房間很長時間,期間更加有死者離開房間只留下迪恩的一段時間,足夠讓他留下炸彈了。
文中并沒有提到爆炸物的詳細情況,但最有可能的是文中提及的鋼筆。
所以我們認為第一個案件的詳細過程為:
兇手是迪恩,他利用案發下午拜訪死者的時候留下一支帶有能夠近距離殺傷力和遠程起爆的炸藥和竊聽器的鋼筆,丟在死者桌子底下隱蔽的地方。根據平時貝麗絲出門跑步的時間,保險起見他還經過竊聽器確認貝麗絲確實要出門了,然后打來電話,誘導死者拿起鋼筆,然后按下起爆按鈕,炸死了迪恩。動機可能是那2000萬的失誤。
第二個密室——迪恩·懷特在書房被殺
當天明確進入過書房的有客人、姐姐、妹妹、妹妹男友,其中排除客人和兩姐妹,因為最遲看到迪恩活著的是妹妹的男友凱文·霍爾,那么兇手是否就是凱文呢,是他說了謊嗎?他并不知道迪恩沒有將遺產留給子女,他完全有可能為了從妹妹那里分一杯羹而殺害迪恩。但是事實并非如此,如果他是兇手的話沒必要揭露自己離開時看到死者“不知死活”。這里他還提到他不擅長觀察事物,就算弟弟溜進去他也不知道。弟弟溜進去之后,用厚重的書本砸死了迪恩之后,簡單用紙擦拭血跡之后放回渺渺書海之中偽裝起來。然后打亂桌面之后,迅速離開房間等待凱文。然后等凱文走遠一點之后用迪恩身上摸到的鑰匙鎖上了門。在后來大家發現迪恩死亡之后前往貝麗絲的房間時他趁大家離開了之后再把鑰匙放回去迪恩的錢包里。
動機偶然聽到了父親殺害姐夫的事情,為了終日以淚洗面的親愛的姐姐報仇。
第三個密室——貝麗絲·路易斯死亡
貝麗絲為自殺,她在之前警察來調查丈夫死因的時候就神色有異,其實已經發現了殺害丈夫的是父親。然后絕望的她不愿意指證父親,接受不了現實的她選擇自殺。她下午外出可能是寄遺書給自己的好友,甚至為了保護父親將殺死丈夫威廉的罪攬到自己身上。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38:21
解謎篇
    整個案件的大綱是  威廉是被迪恩懷特所殺,(貝麗在知道事情之后殺掉了自己的父親,然后自己自殺)
先來看看第一個密室,爆炸當天拜訪的人,有迪恩懷特,達琳和凱文。那么兇手就在他們之中,且由于爆炸發生在臥室,那么兇手必定到過臥室且在里面單獨呆過一段時間來放置炸彈,從文中的描述中只能確定迪恩單獨在臥室呆過,而達琳和凱文雖然也去過,但是他們是四個人一起談達琳和凱文的婚事,沒理由去臥室,也就更不可能有機會一個人呆在臥室,所以說第一個現場的兇手基本可以確定是迪恩。再來看看案發時的晚上8點半左右,貝麗準備出門的時候父親打來了電話。作為父親,對于女兒的生活習慣是非常了解的知道女兒在晚上會出去跑步,這是生活習慣,這樣迪恩就有機會保證爆炸不會傷害到女人貝麗。當威廉看到電話以后很不耐煩,說明最近有很多事情讓他比較煩躁且與父親的關系不是很好。老爸留下的鋼筆就是引爆物體。迪恩用的是名貴的鋼筆,肯定不會隨意的弄掉,并且就算弄掉了打電話來找也不會讓威廉看有沒有在地上,因為一般東西掉在別人家里都是不小心忘記拿走了,如果以打電話來就問有沒有在桌子下的話就代表知道鋼筆掉了下去,既然知道為啥當時不撿起來。所以讓威廉去撿鋼筆只是想讓威廉接近爆炸物,然后再遠程遙控引爆炸彈。再來說說第二天警察的調查,貝麗在說證詞有關電話的時候有心不在焉。說明貝麗很可能從電話中知道了什么,對就是知道了他父親的詭計,知道了父親就是殺害她丈夫的兇手。而警官也從這里知道了兇手與作案手法
動機猜想:迪恩的接班人艾勒克斯說了迪恩就算磨也要在位置上磨幾年,而威廉是公司會計,所以一定是迪恩讓其少撥了2000萬,這2000萬或許是迪恩想借一個空殼的項目為由將其占為己有,被威廉發現要舉報他,這樣迪恩就會被趕下臺,結合威廉最近連續加班,與迪恩討論機密事情,和前面分析的兩人關系不好這幾點來看,有可能是二人合伙造帳,最后分贓不均引起矛盾,讓迪恩起了殺心。
可能的證據:對爆炸現場鋼筆碎片進行分析,可判斷其是否為爆炸物。
接下來分析第二個密室:
    下午兩點后從證詞分析第一個進房間的是艾勒克斯  之后是達琳和貝麗 再后面是凱文。
艾勒克斯下午二點二十出來的  進去之后迪恩鎖了門  之后達琳進去的時候也是敲門進去的,說明死者有著鎖門的習慣,貝麗和達琳一起進去的,達琳回到房間的時間是3點整,貝麗出門的時間不確定。凱文去還書的時間在四點左右 直接推門進去 說明們沒有關上,可是迪恩有鎖門的習慣,凱文為什么能夠一推就進去了么。說明迪恩已經無法鎖門了,只有死人才無法鎖門,這就說明凱文進去的時候迪恩已經死了,那么兇手就是在凱文之前到達第二密室的人,死者的大女兒貝麗。死者的二女兒達琳說:她離開的時候貝麗還在第二密室。這只是達琳的一面之詞,并且貝麗也已經死了無法考證,但是我們可以進行反推,如果達琳說了謊,她走的時候貝麗沒有在書房那么兇手就只有可能是達琳了,因為如果不是她,她沒必要說謊,但是如果是達琳殺了迪恩,就無法解釋貝麗的死。所以可以排除達琳的嫌疑,同理也可以排除艾勒克斯的嫌疑。所以兇手就只有可能是貝麗大女兒。而兇器就是用地毯包裹起來的手杖吧,這就能夠解釋為什么地毯會變得皺皺的了,而地毯上就算發現了血跡也會因為這里是案發現場地毯上有血跡很正常而不會太過注意。
但是既然兇手是貝麗的話為什么凱文為什么會說他去書房的時候迪恩還或者呢?因為迪恩再要被貝麗殺之時留下了死亡訊息有可能他在紙上用鋼筆寫了女兒兩個字,這么就能夠解釋為什么死者的鋼筆有一支的筆蓋掉了出來。而凱文看到了紙上的字后認為兇手是達琳,就想要幫她隱瞞,將墨水打翻把迪恩之前寫的東西掩蓋掉,這也就能解釋為啥警方發現尸體時墨水沒有干,并且在證詞上說了謊,而且他還把死者的鑰匙拿了出來將門鎖上,想找到時機制造密室。最后在警方全部前往第三間密室的時候將鑰匙放回兇手的包里面。
證據:紙雖然被墨水沾上但是應該還是可以檢測出寫過字的痕跡,地毯上檢查血跡和皺痕。死者出去寄的信。
動機:就是為了丈夫報仇。
最后來說說最后一間密室
最后貝麗其實是自殺,第一因為她的丈夫死了,第二就是因為她殺死了自己的父親

   
    從硝煙反應   常用手  現場的整潔程度  傷口的灼傷,完全的密室從這些情況來看都只能死自殺,時間就是大家聽到搶聲的時候。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39:56
第一個案子兇手是迪恩,爆炸物應該是鋼筆,他給死者打電話讓死者幫忙找鋼筆,然后觸發了機關結果被炸死。第二個案子殺死迪恩的是貝麗斯,她是發現了父親的陰謀為丈夫報仇,兇器應該是她配槍的槍柄,這是唯一沒有檢查的地方。第三起案子她是自殺的,應該是殺了自己父親為丈夫報仇后沒有留戀的而自殺了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40:31 | 2017-8-1 19:59編輯
第一個死者,死于爆炸,能夠作案的只有四個人。兩個星期前的家庭會議和他這兩個星期常常加班,隱含著迪恩的殺人動機。而實質出入過現場的應該只有死者、貝麗絲和迪恩。死者接到迪恩電話讓幫忙尋找筆,而死者在書桌附近死去,爆炸源在死者身上。也就是說,迪恩趁著死者離開房間,在書桌下放置了筆和爆炸物,然后晚上在估計女兒出門的時候打電話給死者,使得死者拿出爆炸物,以達到殺人的目的。
第三個死者,死于頸動脈中槍?,F場為密室,鑰匙只有一把,但口供是來自家人的。死者是在外面住的,別墅的房間只是暫時居所,所以可能秘密弄了鑰匙。客人在一樓等著,如果有人出入死者的房間,他肯定是看得見的,但是他并沒有制作密室的辦法,只能說他被利用來成為證人。而這個利用客人的人只可能是把他留下來的迪恩。晚上的時候,死者的表情不對勁,說明死者意識到迪恩打過來的電話有問題。而死者早上送信,可能是舉報信之類的,所以迪恩絕對有動機殺人。
第二個死者,這個密室其實并非真正的密室。凱文進去的時候是直接推門進去的,說明當時并沒有鎖門。而鎖門的這個想法時莉莉制造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7-8-1 19:40:35
第一案:兇手:迪恩 作案動機:可能是因為公司的財產歸屬,威廉雖然是迪恩的親屬,但也每天為了公司沒日沒夜的工作,所以很不理解迪恩會把公司交給一個與家族毫不相關的人。迪恩十分氣憤,可能在這之前就已經起了殺心。
作案手法:迪恩趁威廉從臥室出去時,將是事先已經準本好的鋼筆炸彈放在了書桌底下,此時迪恩心理復雜,焦灼不安,所以等到達琳夫婦來到時,便找借口匆匆離開。待到晚上時,迪恩事先知道女兒有跑步的習慣,或許他在房間布置了一個微型攝像頭,待女兒出去時,便打電話給威廉,讓威廉去撿鋼筆,威廉并沒有疑心,照做后觸碰了小機關,引爆了炸彈。
第二案:作案動機:貝里身為警察,從父親對于丈夫的死不屑的態度以及電話,推論出了父親有可能是殺人兇手,所以才會表現出心不在焉??墒菦]有準確的證據,于是趁早上,將丈夫所有的一些公司機密材料寄給了其他公司,以此逼父親說出真相,在知道真正的真相時,傷心透頂,又因為自己是警察,于是殺害了父親。
作案手法:在第一次去書房時,貝麗與達琳同時進入,父親身為兇手又怕貝麗知道真相,所以先把貝麗叫了進來,貝利離開后,起了殺心,因為自己是警察,有一定反偵查意識,再第二次進入時,偷偷溜了進去,因為不是臨時起意,又為了迷惑警察,沒有用手杖。下用迷藥將父親迷倒,而后有冰塊砸死了父親,造成了案發現場墨水流一桌的假象。
第三案:殺害父親后,痛苦萬分,用手槍自殺萬分,因為手上有硝煙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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