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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8:46:59 | 2017-8-7 19:42編輯
通往“童話山莊”的路只有一條,所以此題中的嫌疑人沒有除了文中描述的其他人。
        6月16日晚八點過,黃倩怡和趙晨說好她要見張學忠的事后就拿上自己的東西匆匆走了,但是她忘了拿自己的手提袋(趙晨知道她的手提袋沒有拿走),而且她的手機也在手提袋里,所以在天鵝城堡時她聯系張學忠用的是天鵝城堡的座機,和張學忠度過一段時間后,她和張學忠吵架,嚇走了張學忠,并喝了大量的酒。
            在玫瑰別墅的趙晨,后來因為某種原因要返回天鵝城堡(可能是想找時間殺人),看到了張學忠出來,她連忙回到玫瑰別墅,用黃倩怡的手機給自己的手機打了一個電話(做出這個推理的依據:第一:黃倩怡打電話給張學忠和張學忠打電話給黃倩怡都是用的別墅的座機。第二:如果一開始黃倩怡就把手機拿走了并且打了電話給趙晨,依照黃倩怡耍酒瘋的習慣,手機不可能會出現在趙晨后來拿過去的手提袋里。),然后拿出早已經準備好的橡膠手套,裝著遺書的信封(這些趙晨早就準備好了,只是在等時機),去了天鵝城堡。到了以后,房間已經被黃倩怡破壞,趙晨設法安撫喝醉的黃倩怡(她跟黃倩怡很久了,知道她的習性),在黃倩怡睡著后,她把黃倩怡搬到床上,放了遺書,開始布置火盆,她想用煤油做助燃劑,點燃了一根煙放在盆里,想以此點燃木炭,把房間封閉好她就回了玫瑰別墅,可能心情挺好,淋浴的時候還唱了歌,因為后來的專輯大多數是她唱的,劉世美沒有聽出不一樣也很正常。
           由于趙晨買的是柴油(她以為是煤油),所以木炭沒有燃起來,這時睡不著的藍昊在外亂逛就逛到了天鵝城堡,他想找趙晨聊聊天,結果發現大門沒鎖,進去以后他被里面的樣子嚇了一跳,然后進臥室發現了熟睡的黃倩怡和沒燃起來的火盆,藍昊就把火盆重新點燃。做完這些后,他怕被查到自己身上,就打電話給趙晨,想做一個不在場證明。
          趙晨的動機應該是長期以來的打罵和代唱,而藍昊是因為長久以來的怨氣和綠帽子,所以不管那時候他認為黃倩怡是自殺還是謀殺,他都點燃了火盆。
         信封上的DNA是趙晨的,她在被審訊的時候很緊張,肯定要喝水,所以信封上的DNA和她喝過水的杯子上的DNA相似度高達99.8%。在她穿的粉紅外套上應該有火炭微粒和被柴油濺灑的污跡。如果黃倩怡打了她,黃倩怡的指甲里應該有她的皮膚殘留組織和衣服纖維,但是只有張學忠的,所以她的證詞不成立。
        張學忠沒來過童話山莊,要完成這一切不可能,另外幾個人沒有作案時間。張學忠后來去找錢包的時候可能發現了已經不對勁在抽搐的黃倩怡(所以第二天臥室門是一推就開,藍昊在走的時候一定是把臥室門鎖上的,說明后來有人又開了門),但是他沒有管她,而是跑了。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8:47:08 | 2017-8-7 19:59編輯
兇手是趙晨
作案動機:趙晨作為助理,一直做黃倩怡的出氣筒,甚至代她唱歌,很是屈辱,她懷恨在心,趁此機會殺害了黃倩怡。
疑點分析:

一、
引用
       
        1)黃倩怡流動電話相關記錄
        用戶電話號碼:012-6788880 (黃倩怡)
        21:44:39 呼出 013-4583345 (趙晨)
        2)天鵝城堡有線電話相關記錄
        20:15:06 呼出 012-4569999 (張學忠)
        20:18:33 呼入 012-4569999 (張學忠)
        3)趙晨私人流動電話相關記錄
        用戶電話號碼:013-4583345 (趙晨)
        21:45:06 呼入 012-6788880 (黃倩怡)
        22:58:47 呼入 010-3344787 (藍昊)
        6)張學忠流動電話相關記錄
        用戶電話號碼:012-4569999 (張學忠)
        20:15:06 呼入 04-5202124 (天鵝城堡)
        20:18:33 呼出 04-5202124 (天鵝城堡)


        1、根據黃倩怡的流動電話記錄和【天鵝城堡】的有線電話記錄,黃倩怡明明有手機卻要用有線電話撥號。
       
引用
        4)【天鵝城堡】有線電話發現指紋屬于:黃倩怡。分別在0、1、2、3、4、5、6和9號鍵盤上。
        5)黃倩怡私人智能手機發現指紋屬于:黃倩怡、趙晨


        2、根據呼叫記錄,【天鵝城堡】的有線電話只打給了張學忠,張學忠的私人流動電話號碼里并沒有“3”這個數字。
        3、黃倩怡的私人手機上有張晨的指紋。

        對于上面這三點,推斷:
        黃倩怡的手機原本在趙晨那里,黃倩怡曾想打電話給趙晨,但是并不記得趙晨手機號碼,根據文章描述,可看出趙晨在黃倩怡心中的地位很低,因此,黃倩怡不記得趙晨的手機號很正常,黃倩怡只撥到013,未到8就放棄了給趙晨打電話。張學忠對于黃倩怡來說是個很重要的人,黃倩怡記得張學忠的手機號碼很自然。
        趙晨用黃倩怡的手機給自己打電話,偽裝成是黃倩怡找她,于是有借口帶著手提袋到【天鵝城堡】找黃倩怡,實施犯罪。

二、
引用
        換句話說,整篇遺書的書寫偏向右上角。還有,眼尖的他發現信封后面沾著一些白色的粉末。
“你也發現了這些粉末?我們在尸體的衣著,靠近腰部的位置也發現類似的白色粉末。我會盡快化驗分析。” 黃雪欣說道。

引用
王子力看過報告后問道:“滑石粉?”
黃雪欣喝了口咖啡后回道:“前天你到案發現場戴了乳膠手套吧,內部表面白色粉末就是了,作用潤滑。”

引用
“非常抱歉,一緊張我手就大量出汗。昨天晚餐時段,倩怡把我帶到她的房間【玫瑰別墅】。她要我留在這里不許出去,倩怡則換上我的外套,到原本分配給我的【天鵝城堡】見一個人。倩怡命令我在這里等待她的電話,隨時接應她。上兩個星期,倩怡被記者拍到她和一位男士交往。為了避免再次被抓包,就施行了這樣的一個計劃。


以下引用自其他網頁
爽身粉的常見主要成分是滑石粉,它不僅能吸收汗液和油脂,讓皮膚清爽,而且有助于止癢,減少痱子發生,保持皮膚舒適

       
        根據趙晨緊張易出汗的描述,這里的滑石粉是趙晨日常用于止汗,另外,滑石粉也有遮蓋指紋的作用。
        黃倩怡在晚餐時段和趙晨商量有關事宜,那么作為助理的趙晨知道黃倩怡的時間安排就不足為奇,這也讓趙晨作案有了合理的時間打算。
        黃倩怡身上的滑石粉出現在腰部,可能是黃倩怡喝醉后被趙晨抱到臥室的床上。根據張學忠的描述,黃倩怡有寫日記的習慣,那封遺書應該只是黃倩怡的日記,因此格式隨意。趙晨看到黃倩怡的日記,就心生一計,將日記變為遺書。因為滑石粉的關系,并沒有在遺書上留下指紋,但卻不小心留下了滑石粉粉末。
       
       
三、

引用
雜物箱那瓶煤油是我買的,譚大哥說這樣生火比較容易。什么?柴油不是煤油!柴油和煤油不是一樣嗎?

引用
燒烤用具是我準備,包括燒烤爐、鋼絲網、鐵叉子和鐵夾子。煤油趙晨負責買,陳經理準備食物。昨天是我們和趙晨把這些箱子從車上搬下來。黃小姐不會幫忙這些粗活,全程她都站在旁邊看著。

引用
我們計劃今晚拍攝完畢,在山莊開個燒烤會慶祝慶祝。王健發準備器具和火炭,而煤油是趙晨負責買。食材方面我們三天前已經拜托陳經理準備妥當。

        趙晨、譚天佑等人一起搬箱子,都放在【天鵝城堡】,而【天鵝城堡】一開始的入住人是趙晨。那么趙晨一定熟悉屋內有什么東西。而且,根據趙晨的口供,她買的煤油其實是柴油,她聽譚天佑說煤油生火比較容易,所以將她以為是“煤油”的柴油灑到炭火上引燃。

四、
        趙晨拿著手提袋去找黃倩怡,說是黃倩怡想吸食大麻,對大麻饑渴難耐。但事實上,黃倩怡并沒有吸食大麻。

        根據以上四點,趙晨作案經過如下:

        趙晨在晚飯時分,偷走了黃倩怡的手機,并了解了黃倩怡的時間安排。
        趙晨作案之前,內心緊張,手心大量出汗,所以她給自己雙手涂上了滑石粉。
        在張學忠離開后,9:45分,用黃倩怡手機撥打自己手機,提著裝著大麻的手提袋到【天鵝城堡】。趙晨敲門進入后不久,黃倩怡在抽煙,過不久就因酒精而昏迷不醒,趙晨將她抱到臥室的床上。然后拿出燒烤爐,倒入炭火,撒上柴油,用剩余的煙星去引燃。關好臥室門,要離開時發現了黃倩怡的日記,心生一計將她偽裝成自殺的樣子,偽造了遺書。遂離開。
        炭火在10:35之后一段時間,被完全引燃。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8:56:09
兇手是藍昊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9:10:02 | 2017-8-7 19:57編輯
貝克街第三題答案:
       
        首先考慮死者是死在了天鵝城堡,先考慮現場留下的遺書:【通常寫書信都是從信紙上方邊緣往下一寸至兩寸之間開始動筆,而左右兩邊的空間是對稱的。可是,黃倩怡從距離信紙上方邊緣下半寸開始動筆,而且左邊留有空間兩寸,而右邊的空間則是一寸。換句話說,整篇遺書的書寫偏向右上角】,
        最關鍵的疑點在于信封是沒有指紋的:【遺書信封:沒有發現任何指紋】,如果死者真的是自殺的話,那么她寫完遺書裝進信封里面必然會接觸到信封,這種情況下是不可能沒有指紋的。而且死者自殺,自然也沒有特意擦掉指紋的必要性。
        但是還有可能性,即之后有其他人來到現場,然后擦掉了信封上的指紋。考慮存在這樣的人,而且不是為了擾亂搜查的暴民行為(這樣本題就沒法找出解了),這個人這樣做的好處也只有可能是將結論引導向他殺,或者包庇某人(但是我們是在死者是自殺的前提討論的),但是這個人卻沒對其他的地方做出更明顯的誤導,同時也不能確定當時其他人的不在場證明的情況下(沒法指定讓誰固定當兇手),引向他殺之后的結論意義不明。
        因此排除死者因為自殺此時寫遺書的可能性,也就是說這封遺書自然應該是某個人準備的,因此信封處才會沒有死者的指紋。再結合遺書本身的格式問題,如果是自殺的話也無法解釋。
        因此考慮如果不是死者本人在當時寫的,可是這個字跡卻是死者的字跡【根據黃倩怡的日記中的字跡,對比遺書中的字跡。遺書的確是黃倩怡親筆書寫。】,首先不考慮日記偽造的可能,因為要完整偽造一本別人的日記,自然需要死者在日記上自然的指紋和相對應的墨水痕跡等,再加上日記本身也是加密的,因此不考慮偽造的可能【啊!還有一本上鎖的日記。】,也就是說,這種情況,死者的確寫過這樣的字+這封遺書不應該是死者在當時寫的。
        當然這里有個問題,在于如果兇手要偽造是死者書寫的為什么也不順便在信封上印上死者的指紋,這樣就會更自然,一方面是因為發現時候可能死者一直就是握拳的,沒法偽造【包在塑料袋的雙手緊緊抓著拳頭】,另一方面在于可能按上去的指紋沒有自然握著的自然,因此在抱著只要有遺書也許就行的可能性,兇手就沒有繼續考慮偽造了。
        因此得出的結論就是這是死者之前某個時候寫的,而有人之后收藏之后用于這次案件。
        考慮原文只提到了兩處可能性:
        【出院三天后,黃倩怡又被趙晨發現昏迷在她的公寓里。記得那一晚,藍昊拉著我開車把她送院急救。黃倩怡胃液檢驗報告發現有酒精和安眠藥,相信她是以酒送藥無意造成的意外。
        【我建議的療法除了定時做心理輔導以外,也建議她把心里不滿的情緒以書寫的方式發泄出來。
        排除后面一種,首先根據遺書內容【你說你愛我,你卻又不肯放棄現在的家庭和我在一起。我要離開你,你又把我抱在懷里苦苦哀求,挽留這段關系。】她和這個人的關系應該是那個人在挽留著死者,而非死者挽留那個人,這和張學忠所說的他們的關系所矛盾:【直到上個月,她開始威脅我,強逼我和妻子離婚。甚至還以死相脅,如果我拋棄她,她會毫不猶疑去自尋短見。】,當然張學忠本人所提也許可能說謊話,當然還有其他旁觀者的證詞:【現在的黃倩怡歌唱事業沒有了,廣告代言很快也沒有了,與藍昊的感情也結束了,大眾形象差至極點;連寄予厚望嫁給醫生做少奶奶也幾乎成泡影。】這種情況下自然不可能是遺書所說的那樣張學忠還想挽留死者,而應該反過來是死者想挽留張學忠。
        而另一方面,考慮第一種可能性,就是兩年前的那次自殺,那次也是和一位有婦之夫搞外遇【大約在兩年前黃倩怡被爆料搭上一名有婦之夫,還被拍到她和那名男士上酒店的照片。】,即使再次出名之后也是藕斷絲連【可悲的是,以前同行告訴我黃倩怡依然和那位有婦之夫藕斷絲連。】,正是和遺書所符合。
        這也能解釋為什么遺書的信紙會變成那樣,根據原文描述,這里的遺書是按寸來描述的而非格子,說明這應該是類似白紙一樣的遺書,因此,這個遺書是可能被經過裁剪之后的樣子。
也就是說,如果考慮上面少了半寸的理由,是因為被裁剪掉了信開頭的收這封遺書的人的名字,而右邊少了一寸,則是因為被裁剪掉了信末的日期,這兩項決定信件的內容是寫給誰的,什么時候寫的關鍵內容,所以才會變成這種奇怪的格式。而這封模棱兩可的遺書,最后就被用在了案發現場。

也就是說,死者本人在兩年前的時候可能已經嘗試自殺一次,而且在現場留下了遺書,而之后當時的某個人來到現場,收走了這封遺書,裁剪掉了開頭的名字和末尾的日期,然后在這次再將這封遺書放在死者房間里。
這也與兩年前的自殺事件的證詞相關:
出院三天后,黃倩怡又被趙晨發現昏迷在她的公寓里。記得那一晚,藍昊拉著我開車把她送院急救。黃倩怡胃液檢驗報告發現有酒精和安眠藥,相信她是以酒送藥無意造成的意外。】
認為是意外的情況正是說明現場沒有發現遺書,也就是可能當時在現場的某個人偷偷拿走了。

考慮判斷能做這種事的人,這個人必然在兩年前的自殺事件中拿走了遺書,考慮這樣的人選,根據上面引用可知,只有可能是以下三個人,藍昊,趙晨,和譚天佑。
但是考慮死者死亡的地點是天鵝城堡,要將這封死者的遺書放在本來不是死者的房間內,說明這個人必然是知道死者當時和趙晨換了前往天鵝城堡的人。不考慮沒有提到的偶然出去亂逛跑到天鵝城堡發現死者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所有人都有可能偶然就跑來案發現場了,還可能來搞破壞,這樣本題也就不需要解了),那么可以排除譚天佑,他從始至終都不知道趙晨和死者換了房間的事情。
一方面,死者是晚飯之后偷偷摸摸和趙晨一起回房準備換房計劃,中間并沒有透露給其他人,這點服務員可以作證:【可惜,黃小姐昨晚在餐廳只逗留一會兒。她連食物都沒碰,就把身邊另外一位小姐拉走了。隱約聽見黃小姐要回房做面膜和染發什么的。】,而死者出去的時候也是穿著趙晨的衣服,帽子壓得低低的,這點保安也可以作證:【大約8點05分左右,我看見一位穿灰色外套的女生往【天鵝城堡】方向走去,手上拿著大包小包。】,因此也是不可能是中途得知的,不可能是見面,通過電話記錄查詢,我們也能肯定死者并沒有利用自己的手機或者天鵝城堡的座機向其他人打過電話,因此也不可能是電話聯絡,因此如果不特意去趙晨房間的話,譚天佑是不可能知道這件事的。
另一方面,譚天佑本人也是開會開到9點半【昨天晚餐后,我和同事共四人開個小會議直到9點30分才結束】,之后和王姓兄弟一起打牌打到凌晨【譚大哥提議打牌解悶,無所事事的我們當然同意。牌局一直進行到凌晨12點40分】,因此也是無法得知死者當時會在天鵝城堡的。
因此除了可能說了有關猜測死者是自殺的言論外,【不過以我了解的黃倩怡,她是不會自殺。她太自私、太自戀了。也許她想故技重施,可是假戲卻真做,造成一場不幸的悲劇。】,而在天鵝城堡門上的指紋則可能是之前搬運器件留下來的【【天鵝城堡】大門內外把手發現的指紋屬于:黃倩怡、趙晨、藍昊、張學忠、王健發、譚天佑和醫護人員。】+【昨天是我們和趙晨把這些箱子從車上搬下來。黃小姐不會幫忙這些粗活,全程她都站在旁邊看著。】,譚天佑沒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因此這種情況下,除非認為他是因為可能喜歡趙晨的緣故【同時,王子力也察覺譚天佑有意無意瞄向藍昊和趙晨的方向,譚天佑臉上的微表情透露著,羨慕與妒忌?】,所以可能在半夜特意跑去別人可能已經睡覺的天鵝城堡,還發現了死者的尸體,但這種可能性很小,而且這種偶然情況他還會特意帶著遺書本身就很奇怪,排除。
        因此可能偽造遺書的只有可能是趙晨或者藍昊。

        考慮偽造遺書放在現場的目的,如果死者真的是自殺或者意外,那么特意留一封偽造的遺書也沒有意義,因為最后警方自然會根據現場偵查出來這是自殺或者意外的,如果死者不是被偽造遺書的這個人所害,那么這個人肯定是之后來到的現場,根據現場,死者應該是在失去意識的時候吸入大量一氧化碳,最后即使醒來也還是死掉了【根據尸體外狀推測,死者在中型一氧化碳中毒后有恢復意識的跡象,包括嘔吐和抽搐。然而身體虛弱和身心不協調讓死者喪失最后求救的能力。】,這種情況下死者應該是不會留下什么對兇手的指控的(有時間指控不如立刻逃脫),而另一方面兇手既然是要用火炭殺人,自然也應該不會在現場留下什么特別大的痕跡,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偽造遺書的之后來到現場的人是怎么判斷出現場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的,如果單純是為了混淆調查將其導向自殺的話,那這個準備遺書的人是如何預測到之后一定死者是會被殺害的。

        總的來說這條路很模糊,對此我們考慮現場的另外一處痕跡:【還有,眼尖的他發現信封后面沾著一些白色的粉末。“你也發現了這些粉末?我們在尸體的衣著,靠近腰部的位置也發現類似的白色粉末。我會盡快化驗分析
        經過鑒定這種白色粉末是滑石粉【尸體衣物發現白色粉末,和遺書信封上白色粉末為相同物質。白色粉末經化驗鑒定為滑石粉。
        【黃雪欣喝了口咖啡后回道:“前天你到案發現場戴了乳膠手套吧,內部表面白色粉末就是了,作用潤滑。”】
        即使考慮信封可能是之前放在某個有滑石粉的地方,但是還是無法解釋為什么尸體身上衣物也會有滑石粉,因此如果只考慮題目給出的一個提示,我們認為偽造遺書的人在當時也戴上了帶有滑石粉的乳膠手套(經過百度一次性乳膠手套內外都有滑石粉)(或者另外一種可能性,就是趙晨把有滑石粉的一面戴在外面,比如原因是因為手容易出汗)進入現場,因此這樣就不會在信封上留下指紋了,這也符合這個人沒有在現場留下可疑指紋的原因。
         也就是說,這個偽造遺書的人戴著帶有滑石粉的手套托著信封放在死者身邊,因此才會在信封背面留下滑石粉的痕跡,同時,這樣推論下去的話,也不太可能存在同時有兩個戴著有滑石粉的乳膠手套的人前后來到現場,因此尸體腰上的滑石粉,也意味著這個偽造遺書的人還曾和死者有過接觸,如果僅僅單純是為了偽造遺書擾亂搜查的話是沒有必要還特意接觸尸體的,因此只能考慮這樣解釋:死者當時還在失去意識的醉酒狀態(失去意識且沒有藥物【初步毒物測試死者體內沒有發現其常見的毒藥、毒品或藥物的存在。”】),而這個偽造遺書的人戴著乳膠手套將死者扶到了臥室的床上,因為是扶著的關系,所以會在死者的腰部和衣服處留下手套的滑石粉的痕跡,那么從此引申出來的結論就是,偽造遺書的這個人來到現場的時候,死者還活著。
        結合之前所說,利用遺書將死者從他殺導向自殺,同時這個人在現場的時候死者還活著,也就是說,利用火炭和柴油殺害死者的很有可能就是一個人。這也與為什么這個人會特意保存兩年前的遺書聯系起來,因為這個保存遺書的人正是已經有了預謀殺害死者的準備了。

        那么考慮死者是否可能是自殺,同樣有幾點不是自殺是他殺的輔助證明:

7鐵質火盆:沒有發現任何指紋8裝柴油玻璃瓶:沒有發現任何指紋】,首先顯然這兩樣東西是一定會有指紋的,因為柴油玻璃瓶是趙晨買來的,而鐵質火盆也是王姓兄弟準備的,所以肯定會有他們的指紋【煤油趙晨負責買】,也就是說這兩樣的指紋被擦掉了,如果死者是自殺的話,自然不會特意擦去這兩樣的指紋。當然存在死者自殺或者意外之后有人來到現場擦掉指紋的可能,不過這個人為什么要特意擦掉這里的指紋也是無法解釋的,故不考慮。

茶幾上有一盒印上【童話山莊】被推開一半的火柴盒。】+【一個白金打火機】如果死者真的要自殺的話,只需要用山莊的火柴或者自己手袋里的打火機即可,沒必要特意使用打火機或者火柴先點燃香煙,然后再去用香煙引燃。
       
        那么死者有可能是偽裝自殺【直到上個月,她開始威脅我,強逼我和妻子離婚。甚至還以死相脅,如果我拋棄她,她會毫不猶疑去自尋短見】,然后由于意外導致悲劇的么?那么問題在于解釋
1)死者的指紋為什么沒出現在關鍵的玻璃瓶和火盆上以及遺書上。指紋最后是誰擦去的。
2)更何況死者死亡之后的尸檢狀態,是失去意識(依據沒有藥物的尸檢很自然推測此時是醉酒)吸收了過多的一氧化碳,如果真的是偽裝自殺的話就應該更謹慎一點,而不是在中間睡去。
對于第一點,如果真的只是死者自己想偽裝自殺最后造成意外的話,那么其他路人自然沒有擦除玻璃瓶和火盆的指紋的動機。如果是其他路人誤以為的這是他殺而想包庇某人的話,這樣子的話恰好選擇擦除掉這兩樣物件從而造成沒有指紋的情況也是不太可能的(畢竟包庇的人不知道有哪些地方有關鍵指紋)。那么可以推演的可能性就自然只可能是死者帶著一個共犯進行偽裝自殺,最后發生意外共犯不得不擦去自己的痕跡逃離現場,但是從全文來看,有這樣的能讓死者放心到醉酒睡著,最后被共犯出賣意外的人選基本沒有。
從另外一個角度,偽裝自殺這種可能性的動機只有可能是逼迫張學忠繼續交往,也就不需要特地點火,即使點火了之后也應該盡快打電話或者發短信給張學忠說自己要自殺(畢竟不可能真吸入一氧化碳住院,這個量又不是能控制的,只能點點炭火嚇嚇張學忠),而從原文的通話記錄來看,之后并沒有這樣的通話記錄了,而且我們也找不到死者偽裝自殺卻還等三個小時多還不叫張學忠的理由。

當然由于條件開放,不考慮以上的理性情況的話,也存在另一種可能:文中敘述我們實驗將淋上柴油的火炭在一分鐘內,用煙頭嘗試點著,結果十次只有四次成功。煙頭屬于暗火,不是燃燒著像是火星或者蠟燭之類的火焰,單單這一點已經不利于引起柴油燃燒。
理論上,點燃的煙頭的確可以點燃揮發后的柴油。不過,被淋在火炭的柴油因本身不易揮發而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形成閃點的條件。
使用煙頭點燃柴油概率是很低的,而且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形成閃點。
按照為了挽回戀情推測的話,死者當時并不知道所用的是柴油,她以為這是煤油。
煤油是我們常見的一種燒烤的燃料,具有火焰明亮,不產生黑煙,無明顯異味的特點
因此實際上她只是想用不是很危險的煤油發出的光亮來偽造出自己即將自殺的假象。她的計劃應該是:點燃木炭和煤油以后,打電話給張醫生,張醫生看到決絕的自己,或許會回心轉意。
可是按上面分析,煙頭是很難引燃柴油的,也需要一定時間。死者連續兩根煙都沒有產生燃著的效果,因此她可能會產生一種想法:利用點燃木炭和“煤油”假裝自殺的方法似乎不可行,這個計劃可能得放棄。
之后由于醉酒的原因,她也不想去把這些“失敗的計劃”收拾好,躺在床上睡著了。
然而,閃點的條件就在她睡著以后形成了,木炭燃燒起來,耗盡了氧氣,最終產生了大量的一氧化碳,從夢中醒來的死者盡管在后來發現了這一切,可惜為時已晚,造成了悲劇。
如果這是一場意外,那么為什么爐火和煤油瓶上沒有任何指紋呢?這里排除死者自己擦除,這毫無意義。所以一定是有人在之后的某一時刻進入房間,擦掉了指紋,也就是說這里原本的指紋會對自己不利,盡管這是一起意外事件。
原文描述:昨天是我們和趙晨把這些箱子從車上搬下來。黃小姐不會幫忙這些粗活,全程她都站在旁邊看著。
可以想象,黃小姐自然也不會動手把這些東西搬進臥室里面,恐怕她是找了別人搬了進去。考慮到木炭的燃燒時間,唯一的可能就是趙晨。
一種可能性為:黃小姐打電話找趙晨過來,為了挽回自己的愛情,她讓趙晨把這些東西搬到自己臥室,之后讓她離開。
趙晨在凌晨聊天結束以后想去看看黃小姐的計劃進行的如何,卻發現她已經死亡,而死亡的原因是自己搬來的木炭和柴油。如果第二天警察過來定然會懷疑自己(在自己住所內死亡且死亡源上有自己的指紋),因此她選擇了擦掉并悄悄離開。
一進臥室,黃小姐身上外套還沒脫下就立刻沖進衛生間。不久,里頭傳出兩響馬桶沖水聲,接著就是淋浴的聲音。
這里去洗澡的原因恐怕就是因為搬運“煤油”,木炭等道具被弄臟,所以需要清理。
文末的檢測也很可能是從她當天穿的那件衣服上發現的。
在現場同樣發現了一封遺書,通過上面分析我們知道這不可能是剛剛寫下的,必然是被某人放在這里的。
能夠拿到遺書且知道黃小姐在這里的一共有2人:趙晨和藍昊。
若是趙晨放置則為偽裝成自殺,減輕自己被懷疑的可能。
若是藍昊放置,則是因為藍昊喜歡趙晨,他可能以為是趙晨干的,所以為了掩蓋真相,放置了遺書。

通過上面對一般合理情況的討論,我們認為死者自殺和偽裝自殺最后意外的可能性很小,同時根據前面對遺書的推理,我們認為利用火炭殺死死者,偽造遺書的犯人是同一人。

這里有個問題在于,既然要擦去玻璃瓶和火盆的指紋,意味著這個犯人要掩蓋自己拿過的指紋,也就是這個犯人可能沒有戴著手套,可是根據之前對于遺書的推測,這個犯人也應該戴著手套,如果認為這是同一個人,就必須解釋這個矛盾。這里也是可以解釋的,關鍵在于滑石粉的用途在于潤滑【前天你到案發現場戴了乳膠手套吧,內部表面白色粉末就是了,作用潤滑。】而根據百度外面有些手套外面也有潤滑粉,因此這種潤滑的情況下戴著手套握著玻璃瓶會十分不穩,另一方面戴著手套打開裝滿煤油的蓋子也十分不方便(怕灑在自己身上就很容易gg),因此兇手應該是脫下手套擰開瓶蓋,然后同樣的沒必要特意摘下手套,于是就徒手搬來了火盆,將兩者指紋擦拭干凈之后再重新戴上手套。

我們可以繼續使用這樣的排除法,首先關鍵在于這個放置木炭的人要能清楚柴油和火盆放在哪個箱子只有一個紙箱里頭的東西特別耐人尋味:一包開封的木炭,一大把燒烤用的叉子,一張折疊的鋼絲網,4雙燒烤用的夾子。這箱子內留下一個蠻大的空間,似乎里面一樣東西被取走了。】,因此排除所有的服務員和保安,他們應該是不知道這項燒烤計劃的,也不知道他們的具體配置情況,知道的只有攝影組的人和安排燒烤烤肉的陳經理【我們計劃今晚拍攝完畢,在山莊開個燒烤會慶祝慶祝。王健發準備器具和火炭,而煤油是趙晨負責買。食材方面我們三天前已經拜托陳經理準備妥當。”
那么同樣的,我們也可以排除當時只是來談判的張學忠,他也是同樣不知道現場會有烤肉計劃的,自然不可能臨時想到這樣的殺人方法。而即使是他想預謀殺人,也是不可能還特意在殺人前和死者進行某些行為,以及在現場留下大量自己曾經來過的痕跡。

繼續考慮,同樣可以考慮之前所提到的換房依據,兇手要能來到天鵝城堡放火,必然是知道死者在天鵝城堡。由此與之前遺書的理由相同,排除譚天佑。
排除王姓兄弟和陳經理,他們和遺書無關。王姓兄弟是最近才進來公司的。我們兩人在4個月前才加入昊星事務所,很多事情還不怎么清楚。
根據火的點燃時間:【火炭在10點35分至10點55分之間開始燃燒
即使考慮柴油的影響,那么兇手點燃也應該是10點55之前。也就是說,兇手在10點55之前知道了死者換到了天鵝城堡這件事(因為他要放下遺書),排除藍昊,因為藍昊按理是11點15和趙晨會面之后才知道的換房一事。的確,11點左右我接到藍昊的電話。他約我15分鐘后,在人工湖邊的小亭子見面。】這樣子是不可能知道的。當然這里也有可能是藍昊晚上散步的時候偶然路過的時候發現的【10點躺在床上,可是不能入睡,只好一人到處走走】,不過那也需要走進死者的房間才能發現,更何況如果根據趙晨的證詞,那個時候死者的門還是從內上鎖的【我被趕出門外了。倩怡把門反鎖后,不理會在外呼喊的我。】,即使能進去那也應該是由于偶然散步所知,因此是不可能提前準備遺書,乳膠手套的。
那么剩下的可能性只有一個人,那就是趙晨。她符合以上的全部情況。

但趙晨可能算是有一個隱藏的不在場證明:
我花了將近10分鐘來到【天鵝城堡】按了門鈴
大約10點30分我就回到了【玫瑰別墅】。
一進臥室,黃小姐身上外套還沒脫下就立刻沖進衛生間。不久,里頭傳出兩響馬桶沖水聲,接著就是淋浴的聲音。
如果算作10點30回到房間,那么從天鵝城堡出發的時間就應該是10點20,那么她自然沒有機會點燃。而如果在洗了澡之后還回去的話,那為什么非得要來回洗個澡還要上個廁所(她是無法預料到劉世美的證詞的,因此這些行為不是裝出來的【忽然我聽見大門處有開門的聲音,情急下我躲進臥室的衣柜里。】)再過去放火。
但實際上這就與之前所提到的為什么不用客廳的火柴點火而非得選擇香煙有關,根據原文描述,火盆里的火種自然應該是香煙【灰燼里頭發現一小團纖維物質,經過化驗證實是用于人造絲或香煙過濾嘴的醋酸纖維素。】(沒有其他火種的痕跡【從剩下的灰燼,現有的技術和儀器找不到其他外來的物質】),也就是說,趙晨去了之后死者已經快失去意識了,然后趙晨先把死者扶到床上,然后把準備好的遺書放在旁邊,之后打開箱子,摘下手套,把火盆和玻璃瓶搬運過去,徒手打開玻璃瓶倒上柴油,之后再在火盆旁插一根濾嘴朝里的剛點燃的香煙,這樣子的話,根據原文描述:
X牌子女士煙直徑小,整體長度達110毫米,除去19毫米過濾嘴,有效吸食長度是85毫米。
因此這樣的香煙是可以持續很久的,按照普通香煙百度到的84mm,平均一根普通香煙點燃時間約10分鐘左右來計算,這樣子只需要在離開前做好這個機關,然后再離開即可。
這樣子的話也考慮到了利用柴油的揮發時間【不過,被淋在火炭的柴油因本身不易揮發而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形成閃點的條件。】,不會出現由于在1分鐘之內的40%點燃的概率情況,10分鐘之后香煙點燃到尾部,從而自然起火,這也就是為什么趙晨不使用火柴而使用香煙的緣故。這樣子的話,趙晨依然是有犯罪嫌疑的。

這也能解釋為什么趙晨會在返回的時候還在浴室唱歌,因為根據她的證詞,她當時應該還是被打了還被死者趕出了房間,第二天還是害怕死者再打她的情況下【忽然,倩怡好像發瘋了似的,不斷的打我。我只好抬起雙臂抵擋她的襲擊,被她打著推著,我被趕出門外了。倩怡把門反鎖后,不理會在外呼喊的我。我拍門將近5分鐘,也逗留一會兒。】+【我昨晚被她打怕了,不敢答應。】,這種情況下的心情結果卻是回去之后還能邊洗澡邊唱歌【接著就是淋浴的聲音。當時我還聽到她在唱歌,那首歌是她上一張專輯的第二主打歌,歌名是“幸福季節”。黃小姐不愧是女神級的歌手,現場清唱比專輯里頭好聽太多。】(趙晨之所以會唱可以根據譚天佑的證詞來看,她在之后兩張專輯都已經負責代唱了:【竟然找趙晨為黃倩怡代唱。相信嗎?到最新的第四張專輯里,大部分都是趙晨的歌聲。】+【黃倩怡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聲帶受損,再也不能飆高音了】)。

此外也能解釋門鎖的問題,如果兇手是其他人的話,那么在死者已經從內反鎖,現場門鎖沒有破壞的情況【王子力繞著小建筑的四周勘察一番。門鎖窗戶完好沒遭到破壞,也沒他人通過窗戶潛入屋內的痕跡。】,而且死者自然應該是在點燃時間之前就已經失去意識了(10點55之前),兇手是如何再次打開門的就無法解釋【倩怡把門反鎖后,不理會在外呼喊的我。】+【我不想見她,嘗試將把手一扭,心里直呼幸好大門沒上鎖。】,但如果兇手就是趙晨的話,那么就很好解釋了,因為她有關這個的證詞都是騙人的,她離開的時候門就沒有反鎖,因此之后張學忠才能夠打開房門。

此外也還能解釋指紋的問題:【黃倩怡私人智能手機發現指紋屬于:黃倩怡、趙晨】,根據原文的通話記錄,在案發時候死者是通過自己的手機打電話給趙晨通知她來的,也就是說死者是隨身帶著手機的,自然不可能是在案件中途有機會查看死者的通話,那么需要查看通話的時候只有可能是在之前或者之后,之后沒有什么特別的意義需要查看,所以很有可能是之前已經查看了死者的手機,畢竟這是預謀犯罪,再加上換衣的行動可能死者和趙晨之前就計劃好了【原來倩怡和情人幽會,又擔心記者偷拍】,所以趙晨通過檢查手機確定了今天死者會和張學忠見面,因此才制定了這樣的計劃。

此外也有關于柴油的問題,關鍵也在于如果是其他人是兇手的話,他們就會將柴油依舊以為是之前的煤油,而根據百度,煤油點燃是需要燈芯助燃,難直接使用香煙等暗火點燃,因此如果真的其他人是犯人的話,他們是不會特意用燒烤的煤油來點燃的,也不會直接使用香煙去點燃,而更應該自己帶燃燒物來,而唯一能夠這樣做的人,只有可能是購買者,也就是說誤買成柴油的趙晨本人。她故意假裝買錯油為的就是實行這次計劃。

此外也能解釋為什么沒有在煙灰缸里找到大麻煙的痕跡,因為死者根本沒機會抽到大麻煙就已經失去意識了,這與趙晨的證詞所矛盾,趙晨提到死者當時就是直接想去抽手袋里的大麻煙【我知道她需要手提袋里的大麻煙

這里也對應到兩年前的遺書,按照發現,是趙晨最先發現的暈倒的死者【出院三天后,黃倩怡又被趙晨發現昏迷在她的公寓里。】最先發現尸體的人,自然是最有可能收走遺書的人,而之后的譚天佑也就自然不會懷疑這是自殺的可能性。

對應到最后的證據,其所查到的唾沫的DNA,可能跟案發現場的玻璃瓶上的DNA進行對比,因為趙晨本人緊張時候容易出汗【非常抱歉,一緊張我手就大量出汗。】,因此徒手擰開玻璃瓶的時候自然會在上面沾上汗液,而且可能還擦不干凈,因此從上面可以查出DNA,這樣就能證明放信的人和擰開柴油瓶的人是同一個人,而另一方面,可以從趙晨當天所穿的那件死者的衣服上提取出火炭和柴油的痕跡,從而以此就能作為關鍵證據定罪。

案件還原:
死者兩年前自殺的時候,趙晨第一個趕到案發現場,之后偷偷藏起來了死者的遺書(這個時候按理應該還沒有起殺心,只是想善意地幫忙掩蓋自殺的情況從而防止媒體炒作,否則那個時候直接看著對面死就可以了),將她送醫,之后兩年后,死者約好了和張學忠在天鵝城堡談判,這件事可能之前就被趙晨偷偷查詢手機得知,之后警方在死者的手機上就查出了趙晨的指紋。當天晚上,死者先和趙晨回房,死者帶著換的衣服,偷偷出門,然后先在天鵝城堡的臥室換成了自己的黑色晚禮服并且化好妝【王子力在整個臥室轉悠一圈,在衛生間發現一件灰色外套,一件女裝圓領上衣和一件牛仔褲。洗手盆旁邊有一袋女性用品,袋子的拉鏈被拉開。】,然后等待張學忠前來,之后和張學忠先在床上發生了那種事,然后喝酒,這個時候對面張學忠用自帶打火機抽了兩根煙,喝完酒之后則進行談判,談判失敗之后張學忠還和她打了一陣,可能還用杯子打了對面,造成死者之后發現的傷痕【尸體找不到其它致命外傷。死者死前曾經與人有過肢體上的沖突,死者的雙手腕有明顯的瘀青,相信被人用力抓住所形成。死者右手指骨有明顯瘀青】,之后張學忠離開,在自己車里大睡,而死者則撥打電話叫趙晨過來。趙晨準備好乳膠手套,立刻前往,然后過去的時候按照情況死者已經醉得不成樣子,然后趙首先戴上乳膠手套扶著死者到床上去,因此在死者身上留下了滑石粉的痕跡,然后拿出自己隨身帶的已經切好的遺書,偽裝成自殺,然后放在桌子上,之后打開箱子摘下手套,拿出其中的瓶子和火盆,搬運到臥室去,然后加上木炭,擰開瓶子倒上柴油,然后點燃一支死者的香煙(有兩支用過了,所以有使用的痕跡),插在火盆上,然后門沒鎖離開,回去之后去洗澡然后計劃完成。而之后張文忠醒來,返回拿鑰匙,由于酒醉而且沒有進入到臥室里面,所以沒有感覺到煙熏的味道,之后立刻返回。之后的事情就很清楚了。

當然,如果考慮案發現場之后還能被破壞的話,我們還能給出其他可能性,比如如果考慮藍昊在發現尸體的時候能夠破壞現場,不過這樣子的話整個推理的前提,到底哪里是沒有被藍昊動過的就不清楚了,因為我們不考慮這種可能性,以上。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9:16:51
死者不是自殺
遺書雖然被證實出自死者之手,但是既然都裝進信封了,怎么可能信封上沒有死者指紋。
現場發現裝柴油的玻璃瓶沒有發現指紋。
沒發現指紋的鐵質火盆也應該有死者指紋。
說明死者并非自殺。因為現場明明到處都是她的指紋,沒必要獨獨擦去這些指紋。而且如果是自殺,既然人都要死了,再做這些事情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再者,死者是自戀到不會自殺的人。


排除王氏兄弟和譚大哥
木炭被點燃時間為10:35-10:55。所以點火之人必須在10:55之前有時間去天鵝城堡。
并且必須在這個時間點之前知道黃是在天鵝城堡。
事發當天開會時間是六點到八點半左右,而譚天佑與王氏兄弟二人從開會結束到晚上12點40分回房睡覺一直在一起打牌,全程沒有作案時間,所以可以排除他們三人的作案嫌疑。

關于煙蒂
在煙灰里面發現了煙蒂的纖維,說明有人將香煙丟入了火里面。這個人顯然不是死者,因為已經說過了死者不會布置木炭裝置準備自殺。
所以這根煙應該是兇手放置的,放置的目的自然是為了點火。
但是,柴油其實并不是很好的燃料,用煙很可能不能點燃。兇手堅持如此做,說明他不清楚柴油的特性,或者說依然認為使用的油就是煤油。

關于電話
通話記錄顯示:死者在21:44用流動電話撥打給了趙晨。按照趙晨的說法,死者要求她送去手提袋。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死者的智能手機被發現在手提袋里。她不可能用手機打這通電話。但拿手提袋可能是事實,因為死者確實用座機打了一通電話給趙。因為在電話按鍵3上也發現了死者指紋。但是如果這部電話按通話記錄只打給了張學忠的話,是不會用到按鍵3的。
所以這個21:44的通話是在拿過包包之后的事情。

關于遺書
遺書因為裁剪的關系,所以看起來位置有些不正常。
這個遺書本來不是遺書,而是死者按照心理醫生的吩咐,把不爽的事情寫出來發泄的。只是不巧被兇手利用了。在案發現場并沒有發現有筆,所以寫作的地點不是案發現場,那么最可能的就是在玫瑰城堡里。只有趙晨一直出現在玫瑰城堡,所以她最可能拿到這樣的文件。
原來寫在B4紙張上,因為是日記格式,上面寫了日期,所以被裁掉了。為了家裝沒被裁剪,偽裝這張紙原來就是A4的,所以側面也被裁掉了。

根據遺書內容

【為什么我不能像正常女生般談一場光明正大、哄哄烈烈的戀愛?在我最需要愛情的時刻,你走入了我的世界。你奪取了我的愛情、我的心、我的一切,可是你卻瞞著我你已經結婚這個殘酷事實。你說你愛我,你卻又不肯放棄現在的家庭和我在一起。我要離開你,你又把我抱在懷里苦苦哀求,挽留這段關系。我不想再見到你,我真得很累】

無論是第一次與富二代的戀愛,還是與心理醫生的戀愛,事實上所有人都是了解的,也就不存在所謂的隱藏著的愛情,所以我們猜測死者遺書中寫的隱藏的愛情,事實上是死者與藍昊的戀情,藍昊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原諒死者出軌,絕不是因為他特別寬容,事實恰恰與我們想象得相反,死者真正愛的人是藍昊,而藍昊一次又一次多次利用死者的身體去籠絡其他人,并許諾將來公司做大了兩人就可以在一起了,于是死者只好因為藍昊的指令不斷的違背自己的本心去做自己根本不想做的事情。

所以遺書中提到的藍昊已經結婚的事實,應該指的就是他和趙晨的關系,其實藍昊和趙晨早已結婚,但是為了事業的發展他們卻不得不一直瞞著所有人。死者偶然得知了這一事實,卻因為藍昊的甜言蜜語一直被他控制著,之后死者歷經車禍,不能再飆高音唱歌,而趙晨順勢在公司內部頂替死者錄制唱片,出了幾張唱片都接連大賣之后,形勢就徹底發生了變化,死者對藍昊來說已經完全失去了價值,即便不靠死者,藍昊也可以靠自己真正的戀人趙晨的聲音繼續發展公司。因此他就設計了一個手法,意圖在童話山莊耗盡死者最后一點資源之后,就馬上將她除掉。

關于滑石粉
很顯然兇手帶了手套行兇,所以現場沒有留下她指紋(比如玻璃瓶)。所以使用大量滑石粉作為潤滑被警察發現。能被發現說明用量很大,比如這個人的手很濕。文中有一個人緊張手就會出很多汗,這個人就是趙晨。

關于火柴
現場發現張學忠的煙蒂,并且天鵝城堡的火柴被打開過。可是張學忠應該是習慣使用自己的打火機,所以使用火柴的人并不是他。使用火柴的人也不是黃。因為黃也有自己的白金打火機,大概她根本不會用那種很low的火柴。然而現場的火柴是被打開的,這個被打開的火柴大概就是用于生火。比如,點了煙,

關于哭泣
人做了錯事,遇見警察那一刻會慌張不安,微表情會暴露許多東西。趙晨是個挺容易緊張的人,為了怕在警察面前露出馬腳,她選擇哭。這樣不必一開始就與警察對視啊。

關于尸體
尸體是仰臥的,雙手緊緊握拳。
醫生說,死者中途醒來過,有過嘔吐和抽搐。若是如此,死者身體應該是蜷曲的,手也不應該是握拳狀。
因此推測當晚死者醉酒不省,兇手怕其半夜醒來逃走將其手腕綁在床上。因為之前手腕被捉過,法醫以為全部是被抓的痕跡。而后等深夜,人死后,才回來解開。綁人的很可能就是撕碎的衣服。

至此,我們想說明的是,執行殺人手法的兇手是趙晨,布置現場所有機關的人是她。在死者與醫生會面時,趙晨一直待在玫瑰花園,等到醫生走了以后,她前去找到死者,然后用酒將她灌醉,之后采用一早就準備好的殺人手法延時殺人。之后,為趙晨設計計劃的藍昊打電話找到趙晨,2人在一起互做不在場證明。

但這個地方出現了一個重大的問題,趙晨買煤油的時候因為分不清煤油和柴油的區別,竟將煤油買成了柴油,一則,她試圖點燃柴油時因為柴油的性質問題多次無法點燃,只好采用了特殊手段,二則,柴油雖然最后確實點燃了,但卻同樣因為性質的問題,造成煤炭燃燒的時間和導致死者死亡的預定時間差了很久,從而沒有真正為她沒有制造出成功的不在場證明。


證據與細節

1.結合上下文推理,劉世美躲在玫瑰花園看到的人應該就是趙晨,趙晨當天表現得非常開心,唱的歌叫做“幸福季節”,可能是此時已經預定了除掉死者的事情,不久兩人很快就可以在一起,所以她這個時候才能夠開心得的唱出聲來。

2.死者之所以對趙晨態度非常差,應該就是因為趙晨和藍昊其實是夫妻,而死者喜歡的人是藍昊,對情敵她當然不會有什么好臉色。

3.當天知道死者換了房間的人只有醫生和趙晨,如果算上藏在暗中的藍昊的話,那也只有三個人,其他人不知曉這個重要的情報,即便想要殺人也無從下手。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9:48:56
火炭22:35到22:55開始點燃,譚天佑、王建豪、王建發22:55前一直在一起排除,21:30會議結束到23:15左右藍晨、趙晨會面期間藍晨沒有不在場證明,如他是兇手
天鵝城堡有線電話3按鍵上有黃倩怡的指紋,但根據來電記錄電話唯一撥出張學忠的號碼沒有3,內線互通只有玫瑰別墅(123)含3按鍵,說明黃倩怡曾通過內線互通打給趙晨,電話沒有打通黃倩怡才用手機才打給趙晨(21:45時)。
天鵝城堡門把上有譚天佑的指紋,他00:40睡客廳沙發后才有單獨行動的機會,那時他可能是想去找趙晨卻發現了尸體,但他隱瞞了下來。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9:50:42 | 2017-8-7 19:59編輯
如果根據口供的證詞:
陳西門(當值經理)
16日
大約16:00,黃倩怡團隊抵達【童話山莊】
17:35左右,對于黃倩怡提出的要求,經得老板同意(電話記錄證實)
大約18:30,團隊在餐廳用餐,休息之后,藍昊一行人借用會議室開會
近20:30,餐廳收拾好后,招待員工解散。

林泊仁(保安)
16日
16:08,黃倩怡及團隊抵達保安亭
17:38,接到關于放行黃倩怡朋友的通知
20:05,看見穿灰色外套的女生往【天鵝城堡】走去
20:16,駕駛紅色房車的30歲男子要求進入【童話山莊】
17日
00:23紅色房車離開

李陽(保安)
16日
22:30開始巡視
23:10,房車停在【天鵝城堡】附近的草叢處,男子在車上
23:25,一男一女在人工湖旁亭子處

藍昊(經紀人)
16日
21:30,會議結束
21:50,回到【浪漫滿屋】
22:00,躺在床上,睡不著,之后決定外出走走
約23:00到電話約趙晨出來聊天
17日
01:20,各自離開

趙晨(兼職助理)
16日
晚餐時段和黃倩怡離開餐廳去【玫瑰別墅】,大概時間在18:30
大約20:00,黃倩怡吩咐趙晨留在【玫瑰別墅】,黃倩怡開始出發【天鵝城堡】
大約21:45,黃倩怡打來電話,讓趙晨送手提袋過去
【玫瑰別墅】離【天鵝別墅】約10分鐘步程,穿粉紅色外套
趙晨被趕出來后,拍了5分鐘門,還逗留了一會兒
22:30,回到【玫瑰別墅】
23:00左右,接到藍昊電話,約在人工湖
17日
01:20,各自離開

王健發、王建豪兄弟(攝影師)
16日
21:30,會議結束
17日
00:40,牌局持續到00:40
05:45,譚大哥電話響
06:00,到餐廳,藍昊去叫黃倩怡
06:20,藍昊回來,帶來黃倩怡出事的消息

譚天佑(攝影師)
除了和王健發兄弟有交集的時間外,無其他詳細消息和證人

劉世美(男招待員)
將近20:00,工作結束
21:00前,和劉世美一起的廚師張義橫回去休息
21:32之后的約莫半小時后,看見穿粉紅色外套的可能是黃小姐的人走向【天鵝城堡】
潛入【玫瑰別墅】一段時間,看見穿粉紅色外套的女生回來,找機會溜了出來,回到宿舍是22:44

張學忠(心理醫生?)
大概20:15到達【童話山莊】
在【天鵝城堡】黃倩怡談了一小時,也包括其他事,逃開
在車上睡了約三個小時后,回【天鵝城堡】取錢包后駕車離開


從口供與通訊記錄和已確定的電子卡出入時間記錄上看,基:本吻合。
推測各人活動過程:16:08,黃倩怡團隊抵達【童話山莊】;18:30左右的晚餐時段,黃倩怡和趙晨離開了,回到【玫瑰別墅】;20:00左右,黃倩怡與趙晨換外套假裝趙晨到【天鵝城堡】等張學忠(保安林泊義看見),張學忠在20:15左右到【童話山莊】;20:30左右招待人員解散;21:30,會議結束,會議小分段回到住處,其中攝影師三人組一直打牌;差不多時間,張學忠拒絕了黃倩怡的要求,黃倩怡發狂,張學忠逃回車上睡覺;21:45,趙晨接到電話給黃倩怡送手提包,穿著黃倩怡的粉紅色外套,被劉世美看見以為是黃倩怡,潛入【玫瑰別墅】;22:00之后,藍昊外出走走;22:30,趙晨回到【玫瑰別墅】,之后劉世美逮著機會離開;23:00左右,藍昊約見趙晨;凌晨01:20兩人離開。
直到第二天,黃倩怡的尸體被藍昊發現。


疑點分析:
①在晚餐時間,劉世美聽到黃倩怡和趙晨要回去染發、做面膜,根據趙晨供詞,她們回到【玫瑰別墅】,而化妝品等大部分東西在【天鵝城堡】箱子里,甚至還是王子力在來的時候打開的。
②在煙灰缸旁發現有推開一半的火柴盒,而張學忠室友打火機的,黃倩怡也有個白金打火機,所以當時可能用到火柴的人是不吸煙的,而且吸煙對嗓子也不好。
③從法醫張侯的反洗,四者曾恢復過意識,但終因余力不足未能求救。
④信封上遺書的排版不太正常,處于右上角,但字跡還是死者的字跡,內容上倒是符合當時死者的心境。推測來自死者的日記,譬如日記的單數頁碼的內容。
⑤白色粉末是滑石粉,作用潤滑。在相關的原油中,揮發之后,粘性增大,潤滑效果變差,滑石粉是否用于減緩柴油的揮發待議。
⑥林國棟副局長在現場聞到第三種不知名的氣味,可能與燃燒有關。
⑦黃倩怡在趕走趙晨后將門反鎖了,而張學忠離開前曾折返去取錢包門卻沒有被鎖上,那么在趙晨離開到張學忠回來的期間有人進入【天鵝城堡】,但門窗都沒有撬壞的痕跡。那就是黃倩怡打開的,如果她要自殺為什么會打開過大門,推測是因為有熟悉的人敲開的;而接待人員的電子卡記錄他們沒有機會用山莊配套的鑰匙打開。
⑧死者黃倩怡右手智谷明顯淤青,有可能是用拳頭襲擊了某人,而且下手很重,可能是在推打趙晨時留下的。
⑨柴油的點燃方式懷疑是通過閃點的特性,畢竟才有有揮發性,而柴油揮發性不強,且可以作為不在場證明的方式。等柴油揮發一定時間后,遇上暗火也能夠引燃,而灰燼里恰有煙蒂。有可能是利用了x牌女子煙的幫助。
⑩在【天鵝城堡】的電話上0、1、2、3、4、5、6、9上都檢測有黃倩怡的指紋,而黃倩怡只用這個座機打給張學忠,張學忠的號碼是沒有3的。另外,也不排除黃倩怡打給其他人時打到一半放棄了,而3在7或8前面的號碼只有趙晨的。
⑪私人智能手機上有趙晨的指紋,但趙晨的指紋不該出現在黃倩怡的手機上,畢竟黃倩怡用了一晚上的手機應該掩蓋了趙晨的指紋。
⑫裝柴油的玻璃瓶沒有指紋,說明兇手可能注意抹去自己的指紋。
⑬信封口的DNA能和現場某處留下的DNA配對,但不是黃倩怡或張學忠的,那么會否和衣服上的DNA配對,如黃倩怡戴過的鴨舌帽可能趙晨時趙晨的或趙晨也用過,里面有頭發;另外,晦澀外套是趙晨的,也可能有相關DNA。


人物關系:
譚天佑在面對懷疑時沒對自己作過多的辯護,反而去保護趙晨。甚至直言可以把它拘留起來,猜測譚天佑對趙晨有較深的好感,但他不知道藍昊和趙晨的關系,難免有所羨慕或嫉妒。藍昊和趙晨是大學同學,有較深的關系;深夜時,藍昊也能約見趙晨,說明他們之間有比較深厚的感情。另外,在黃倩怡“紅”的時候,她是藍昊的對象;在黃倩怡因自殺誤會的事件之后人氣回升,他們又復合了,可能藍昊在利用黃倩怡。畢竟,以趙晨的唱功,要她在幕后也委屈了她。

兇手:
趙晨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9:50:54
兇手是:藍昊
首先因為封口的DNA不是死者和張學忠的,因此先排除自殺和張學忠殺人的嫌疑,另外火炭在10點35分至10點55分之間開始燃燒,那在案發這個時間段有誰會有可能在案發現場呢?根據不在場證明顯示,張學忠,藍昊這兩個人沒有不在場證明。為什么趙晨有不在場證明呢?因為劉世美的證詞,在10點40左右的時間趙晨還在【玫瑰別墅】,因為“一進臥室,黃小姐身上外套還沒脫下就立刻沖進衛生間。不久,里頭傳出兩響馬桶沖水聲,接著就是淋浴的聲音。當時我還聽到她在唱歌,那首歌是她上一張專輯的第二主打歌,歌名是“幸福季節”。黃小姐不愧是女神級的歌手,現場清唱比專輯里頭好聽太多。”這句證詞證明了是趙晨本人,趙晨從【玫瑰別墅】去【天鵝城堡】需要十分鐘,那么就超出了案發時間,因此排除了趙晨的嫌疑。那么前期又排除了張學忠的嫌疑,只剩下藍昊這一個嫌疑人了。藍昊為什么想殺人呢?是因為藍昊有了新歡趙晨,可是死者一直在欺負趙晨,所以去找死者理論。這個時候死者在干什么呢?我們不妨從現場情況考慮,死者吸食大麻后會產生被害妄想癥,因此自己寫下了遺書和點燃了煙準備上演一場“自殺”的好戲,遺書上的滑石粉和身上的滑石粉是死者化妝沾到手上又附著在了紙上。死者以為張學忠會立刻回來找錢包而救下她,門沒有鎖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沒想到張學忠卻醉酒睡在了車里,迎來的是對她有恨意的藍昊。藍昊當時看到這個情況,就想著要把死者置于死地,因此就把遺書放在了信封里,然后點燃了另外一只女式煙,成功點燃了炭火,之后逃之夭夭。而藍昊為了偽造之后的不在場證明,特地叫出來了趙晨夜談。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9:51:22
貝克街第三輪:
6月17日晚8點05分,黃倩怡穿著灰色外套,戴著鴨舌帽,提著大包小包來到天鵝城堡,之后,把外套脫下,拿出準備好的酒,布置成一個比較浪漫的情景,然后靜等著情人張學忠的到來。
20點16分,開著房車來到天鵝城堡,和黃倩怡喝酒私會。情到濃處發生了關系,在見面喝酒聊天的時候,張學忠還抽了兩根自己的煙。黃倩怡卻并沒有抽煙。之后大概9點半,黃倩怡和張學忠攤牌。遭到張學忠的拒絕之后,黃倩怡歇斯底里,和張學忠撕打了起來,但是被張抓住手腕,并推倒在沙發上,之后張就出去了。因為酒品不好,加上心情需要發泄,黃倩怡在里面哭罵,打翻了飯桌,用美工刀把現場的所有裝在塑料袋里的禮服都割破來發泄,并打電話給趙晨叫她拿自己的大麻過來吸食。趙晨21點44左右接到死者的電話,拿著死者的手提袋來到現場。趙晨來到天鵝城堡之后,死者結果袋子,拿出大麻的那個袋子,趙晨去攙扶的時候,引起了她的推打。趙晨拿起東西擋住了死者的攻擊(死者手上的淤青就是這么來的)。但是并沒有如趙晨所說被死者推出門,而是死者自己發泄完之后因為酒精的作用睡著了。趙晨從準備好的燒烤箱子里拿出手套,(在準備東西的時候,因為考慮到趙晨緊張手心就會出汗,所以在手套里面涂上了滑石粉。)把死者抱到自己的床上,拿出燒烤用的鐵盆和火炭,在火炭上淋上柴油。用打火機點上死者包里的女士香煙,把點燃的香煙放在淋過柴油的火炭上。正常香煙一根長84mm,在不吸的情況下,可以燃燒15分鐘。死者的x牌女士香煙,整根長110mm,可以燃燒20多分鐘。因為知道柴油不能提供很好的點燃環境,所以點燃了兩根煙,并且,在香煙的過濾嘴上,也淋上了柴油。完成了這些之后,找到死者因為心理醫生的建議,在信紙上寫出來的心理的不滿,裝進信封里面,并且下意識用唾液把信封封口,作為遺書放在現場。做完這些之后,把臥室的門和房間的門虛掩著,離開天鵝城堡回到玫瑰別墅,(大概是10點20幾左右)外套都沒脫,就先沖進衛生間把手上的手套扔進馬桶里面沖走。然后在衛生間開始淋浴,想到以后再也不用受死者的壓迫,開心的唱出了《幸福季節》,后來十點58接到藍昊的電話,就穿著死者的外套出去和藍昊見面,并說出之前準備好的一番言論,并裝做委屈的樣子。一直和藍昊聊天,聊到1點20,利用藍昊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在天鵝城堡死者房間的香煙燃燒完畢之后,燒到了過濾嘴上的海綿體,在11點50到12點10分之間臥室的氧氣不足開始產生一氧化碳,然后造成死者一氧化碳中毒。在中度中毒的時候,死者因為呼吸困難醒過來一次,有嘔吐的現象,但是中毒太深的她已經來不及救援,就死去了。
文中最后,查出的信封上的dna,和趙晨在錄取口供時,流下的淚水以及和王子力握手留下的汗水,上的dna成分一樣。并且,在死者的粉紅色外套上,檢驗出了火炭微粒和被柴油濺灑的污跡。
那個猥瑣保安,在玫瑰別墅的衣柜里藏著的時候,回來的那個人不是死者黃倩怡,是趙晨。她在開心的時候清唱出來的歌,比黃倩怡唱的好聽,是因為在死者的專輯里面,很多歌都是趙晨代唱的,她的唱歌功底比起死者來不遑多讓,甚至超過死者,所以在不知內情的猥瑣保安聽起來,覺得清唱比專輯里面還要好聽。
天鵝城堡的座機上,在按鍵01234569上都有死者的指紋,但是對比通訊記錄,打出去的電話,應該是沒有378的,說明,死者曾經用座機按過3這個鍵。但是通訊記錄里面卻沒有顯示,如果排除死者按錯鍵的可能,只有可能是死者用天鵝別墅的座機,撥打過內線電話,所以才沒有在通訊記錄中顯示出來。而童話山莊,需要用到3這個按鍵的內線電話,只能是玫瑰別墅的短號123。所以,死者當時用的是天鵝城堡的座機,打給玫瑰別墅的趙晨。而趙晨手機上的通話記錄,是趙晨用死者手機打出去的。
值得一提的是,譚天佑一直喜歡的是趙晨,趙晨喜歡的是藍昊,藍昊喜歡的是黃倩怡。黃倩怡卻不顧自己的男友,各種盼望著嫁入豪門,好飛上枝頭變鳳凰。
趙晨殺人的動機:一是死者平時擺架子,把自己當成丫鬟一樣使喚,卻不知感恩自己對她事業的幫助。
二是趙晨一直暗戀藍昊,因為藍昊和黃倩怡是情侶,就把這份感情隱藏在心里,但是卻在藍昊事業剛起步的時候,義無反顧的過來幫助他。然而,黃倩怡自己卻不知道珍惜,多次辜負藍昊對她的感情,給藍昊戴綠帽子,這次還光明正大的和情人約會,這是她不能容忍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7-8-7 19:56:05
我認為兇手是藍昊。首先通過時間上,還有不在場證明來排除其他人。王建豪和王建發,還有譚天佑,他們在開完會后到晚上12點40在打牌,木炭燃燒的那段時間他們有不在場證明,所以他們三人排除。再者是保安李陽和林泊任,他們都為相互做不在場證明。再者是廚師和招待員,他們都不一定知道黃倩怡的約會,因為這是私密進行的,再加上器材上的,以他們的身份是無論如何做不到這樣的。最后就是趙晨,然檢測信封上的DNA不是她的,所以她的嫌疑也被排除啦。藍昊不僅有充分的動機,而且也有充分的時間和充分的條件。那位心理醫生離開后,他可以以朋友的身份和黃倩怡聊天,等她酒醉睡著之后,就可以開展他的計劃了。首先做好準備讓室內產生一氧化碳,然后離開,去準備他的不在場證明,就是去找趙晨。但他不能馬上去,因為他身上有煙味,要一段時間消散。我馬上去找趙晨,一是怕事后被趙晨識別出來。而且晚一點時間去找她,正好那段時間差不多也是黃倩怡的死亡時間,自己的不在場證明也就成立啦。而且他與趙晨選擇在離天鵝城堡不遠的小亭子見面也是為了自己不會被其他人發現。與趙晨聊完天后,還需要回到天鵝城堡收拾殘局,如果過去的路程太遠,在路上很容易遇見工作人員。為什么他要選擇與趙晨見面呢?我想是因為他她是一個既知道她會秘密約會,又是一個為她安排約會的人,知道趙晨的行動,也好為自己安排作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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