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所有涉案角色之間的關系。 在第一案黃惠茹死亡案中,死者黃慧茹,是法醫陳懷仁和其初戀黃曼娟的女兒。 其中,從法醫陳懷仁家中合照上的題字『永愛,懷仁+曼娟。』可以得知,陳法醫的初戀情人其名叫曼娟,是Y市人,2016年6月發生車禍,之后轉院到S市,然后和陳法醫偶然重逢。 而第一案中的受害人黃慧茹,黃惠茹,身份證姓名陳惠茹,19歲,最后住址是J鎮。根據J鎮中學學生記錄,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2013年7月在Y市偷竊被捕,被口頭警告后釋放。2016年7月9日,黃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 因此可以合理推斷,曼珍和曼娟是姐妹倆的名字,而黃惠茹,身份證姓名陳惠茹,其陳姓應該是跟隨其生父,也就是陳懷仁法醫的姓。 加上陳法醫一直強調自己虧欠其初戀情人太多,可以推斷當年兩人失聯之前很有可能黃曼娟已經懷了陳懷仁的孩子,出于未婚先孕的名聲不好等問題,將孩子交由其姐妹黃曼珍夫婦撫養。再其6月份車禍轉院后,黃惠茹也跟來了S室,結果遇到了張、李、廖三人。 而李勇、張陽、廖啟銘三人和黃慧茹之間存在非自愿的SM的肉體關系,并且是三人直接導致了黃慧茹的死亡。 2016年7月9日,黃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 黃惠茹和三位男生最后一次光顧【藍精靈】,大約在3個月前,即2017年1月30日的三個月前,即2016年10月30日左右。 同時,張陽5個月前被舉報偷竊學校實驗室的藥物,記了一次大過。2017年4月14日的5個月前,即2016年11月14日左右。 在2016年10月底到黃惠茹死亡的2017年1月份之間,黃惠茹沒有再去過藍精靈,同時張陽偷竊實驗室藥物包括麻醉和肌肉松弛藥物,可以推斷該藥物用于綁架控制黃惠茹。 黃惠茹尸檢顯示:“尸體背部有12條鞭痕,7條鞭痕屬于舊傷,其余5條鞭痕是不超過7天的新傷。雙手手腕和雙腳腳踝,有被繩子捆綁的印痕。額頭、臉頰、四肢和身軀有多處瘀傷,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死者處女膜陳舊性破裂。” 加上李勇案在搜查張陽別墅時搜出【不過警察在張陽的臥室內,充公沒收大量有關西方巫術的書籍,以及多部讓人臉紅耳赤的島國愛情動作片。這些影片的內容,尺度大得讓人乍舌。】。 可以合理推斷出,黃惠茹生前遭受捆綁和虐待,并與人發生性行為,很可能是被張、李、廖三人控制,進行SM等過激性行為,并喂食過量搖頭丸后導致死亡,事后三人各在尸體上補上一刀,作為不許背叛共同秘密的威脅,并偽造了邪教現場并拋尸河中。 而在黃惠茹死亡后加入【神秘社】的黃力強,是致使黃曼娟發生車禍的肇事車主。 黃力強是大二插班生,來自Y市。而陳懷仁的初戀情人黃曼娟發生車禍的地點也是在Y市。 而有好心人給黃曼娟留下了30w的醫藥費。黃力強曾牽涉恐嚇和勒索同學,參與群毆的次數也不少,典型的學校刺頭,他的父母很可能不止一次花錢替他平息他闖出來的禍,并且其父母是私營企業高級主管,能夠拿得出這樣一筆費用。 而其父母被派遣往S市工作(2017年4月之前,黃曼娟車禍之后去世之前),導致黃力強的轉學,在時間點上也和黃曼娟出車禍的時間基本一先一后。 加上最后的案件中,兇手(即陳懷仁)用黃力強的手機給張陽發短信,而黃力強本身卻有無懈可擊的不在場證明,不可能是給張陽發短信的人,因此兇手是為了嫁禍給黃力強,但黃惠茹一案發生時,黃力強還沒有認識張、李、廖三人,也就意味著黃力強與黃惠茹被殺一案完全沒有關系。所以,陳懷仁選擇黃力強作為嫁禍對象,必然意味著他和黃曼娟的車禍有關系。 因此,可以得出推論,黃力強就是導致黃曼娟車禍受傷最終死亡的肇事者。 2)推理黃惠茹和李勇的遭遇。 一、黃惠茹的遭遇。 2013年6月,黃惠茹的生母黃曼娟發生車禍,從Y市轉院到S市,黃惠茹隨親生母親一起來到S市。 2016年7月9日,黃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同時在這一段時間,黃惠茹和張陽、李勇和廖啟銘三個男生關系日益密切,并在手臂上紋上了代表水的符號。 2016年10月底,張陽從醫學院實驗室偷取管制藥物,準備綁架黃惠茹。 2016年11月份,黃惠茹和三位男生最后一次光顧【藍精靈】,張陽等人利用從醫學院實驗室偷取的藥物綁架控制黃惠茹后,對其進行捆綁、虐待、強奸(尸體上的繩子痕跡、鞭痕及處女膜陳舊性破裂)等行為,在張陽的別墅實踐他們所看到的“島國愛情動作片”。 期間,黃惠茹試圖逃跑和自殺,在手腕上留有割腕后的銳器痕跡(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但都被三人發現而未果。 2017年1月13日晚上,張陽等三人在別墅進行和惡魔進行交易的獻祭,在這一過程中給黃惠茹喂食了過量的興奮劑,導致黃惠茹死亡(死因是服食過量的興奮劑藥物)。 張、李、廖三人在興奮劑藥效過后驚慌失措,最終決定每人用匕首在黃的尸體上捅一刀(即尸體腹部的三道死后穿刺傷),并將張陽別墅溫室中的草本曼陀羅摘下一朵,放入黃惠茹嘴中,鎮壓黃的冤魂,并在幾日后將黃拋尸水中,偽造出邪教獻祭殺人的假象。 二、李勇的遭遇 2017年3月23日,黃曼娟醒來,告知陳懷仁他們分手之后的點點滴滴,并且告訴陳懷仁,自己和他有一個女兒,跟隨他的姓氏,取名陳惠茹,寄養在姐妹黃曼珍家里。并托付陳懷仁一定要好好照顧他。陳懷仁此時意識到自己辭職前遇到的死者就是自己和初戀情人的親生女兒。 2017年3月26日(2017年4月16的三周前),黃曼娟過世。陳懷仁決定要向張、廖、李三人報復。 2018年4月8日,陳懷仁20:30左右將李勇從藍精靈酒吧中引開,在暗巷中埋伏用含有肌松藥琥珀膽堿扎中李勇的后腰(死者腰部靜脈殘留著琥珀膽堿),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后將其帶走。 然后陳懷仁將李勇捆綁起來(死者雙手被反綁,雙腳踝被繩子捆綁住)后通過右手靜脈點滴持續對李勇施用琥珀膽堿(死者右手靜脈有兩個注射針孔。右手靜脈殘留著琥珀膽堿),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并且將死去的陳惠茹的名字用刀刻在其胸腹前面,并在其胸腹之間刺了一刀,折磨李勇泄憤(胸部和腹部之間發現一個創口,皮膚層刺穿創口、肌肉層刺穿創口、和肝臟創口連成一條直線,這損傷造成了大量的腹腔出血,這是一個生前損傷)。并在之后割下了刻有女兒名字的皮膚(死者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形成巨大的創口,這塊外皮在死前被割去,是生前損傷)。 隨后,陳懷仁通過靜脈注射麻醉劑(右手靜脈未檢出琥珀膽堿的那個針孔)使李勇失去意識,在李勇口中放入一朵自己種植的木本曼陀羅(與黃惠茹案中的草本曼陀羅不同),然后放火燒死李勇,將其拋尸,并暗合獻祭儀式中關于“火”的部分。 3)廖啟銘是自殺還是他殺?說出支持您推理的理由。 廖啟明是他殺。 按照案發的時間敘述梳理事發經過。 2017年4月8日李勇死后,陳懷仁根據折磨李勇得知的信息找到了張、李、廖三人殺死黃惠茹的“老地方”,取走了殺死黃惠茹的匕首。 2017年6月,陳懷仁在【神秘社】安裝監聽器。 2017年8月26日,廖啟明發現匕首失竊。 2017年12月25日,廖啟明收到恐嚇照片(在抽屜找到一張照片,影像是一把特別的古董匕首。匕首握柄刻上許多骷髏頭,利刃上似乎染著黑色的血跡。),心神不寧。 張、李、廖三人相約25日14:00在活動室見面,計劃今晚圣誕夜到迪廳狂歡。 張陽和黃力強在16:45左右離開,當時廖啟銘還在活動室。他們三人約定今晚22:00在【藍精靈】見面。 張陽和黃力強走后,陳懷仁約廖啟明在天臺見面。 根據警方的尸檢報告,死者出現輕微腦水腫、多處內臟出現黏膜點狀出血和灶性出血。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 上述癥狀均符合凍傷乃至凍死至僵硬的特征。 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在廖啟明在被吊死之前長期處于遠低于人體溫度的寒冷狀態下,在完全凍僵后,才被帶入活動室縊死。 凍死過程可分為四期:興奮期、興奮減弱期、抑制期、完全麻痹期。各期之間不是截然分開,是相互連續的。 1.興奮期 體溫在36℃~35℃,寒冷初期,出現寒戰,呼吸、心跳加快,血壓升高,神經處于興奮狀態,此期可產生較多的熱量維持下降的體溫。 2.興奮減弱期 體溫在35℃~30℃,血液循環和呼吸功能逐漸減弱,呼吸、心率減慢,血壓下降。出現倦怠,運動不靈活,并可出現 意識障礙。新生兒和心臟病患者容易死于此期,這個時期持續的時間比較長。 3.抑制期 體溫在30℃~26℃,心率、呼吸和血壓逐漸下降對外界刺激反應遲鈍,意識處于朦朧狀態。此期體表溫度和肛溫有一段時間接近或相等,出現“反常熱感覺”,可發生“反常脫衣”現象。由于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強,間質水腫,內臟淤血,循環血量減少,心血搏出量減少, 心臟傳導系統的不應期縮短,導致 心室纖顫死亡。 4.完全麻痹期 體溫在25℃以下,體溫調節中樞功能衰竭,呼吸、心跳抑制,血壓幾乎呈直線下降,各種反射消失,對外界刺激無反應。最終導致 血管運動中樞及呼吸中樞麻痹而死亡。 因此可以合理推測,當廖啟明被困天臺之后,進入興奮衰弱期之后,選擇服用搖頭丸(死者食道粘膜糜爛及壞死脫落,胃黏膜下彌漫性出血,死者有支氣管肺炎。毒物報告表示死者體內有稍微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借用藥物的體溫升溫效果取暖。 此時在19:00至22:00之間,并且廖在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 而當藥效興奮作用褪去之后,廖啟明進入抑制期,出現“反常熱感覺”,發生“反常脫衣”現象,脫掉外套,身上只穿著室內衣物(死者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 在這一過程中,根據尸檢報告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其中白色漆料碎屑應該是天臺欄桿的油漆,室外灰塵也應該是在這一時間段沾上的。 根據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可以還原出,死者的姿勢應該是背靠欄桿,坐在天臺地上,右手食指試圖在地上比劃劃出痕跡,試圖留下一些信息。 最后,廖啟明由于進入麻痹期,體溫降到25度以下,失去知覺(死者衣著整齊,身上沒有任何的防衛或抵抗傷。)。 因此,可以推斷。 在17:00-18:00之間,廖啟明到天臺之后并沒有人,而陳懷仁在樓道內側將帶著手套天臺門反鎖。 20:13:陳懷仁離開教學樓。 20:30李牧巡邏時,廖啟明處于興奮期,神智不清,沒有呼救。 由于廖啟明被縊死時處于完全麻痹期,其體溫和肛溫約為25°左右,根據早上08:13尸體肛溫16攝氏度。經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其死亡時間應該在(25-16)/7=1.28小時左右,其真實死亡時間應該在一個多小時,也就是6點多左右。 因此,可以合理推測: 26日06:06:陳懷仁進入教學樓,此時廖啟明進入完全麻痹期,失去意識。 陳懷仁打開天臺門,帶著手套(通往天臺的門被上鎖,無法打開。該門配有兩把鎖。球形門鎖被完全破壞,幾乎不可能上鎖。上方還有一把帶鎖扣的插銷門鎖,鎖扣上銬著一把全新的掛鎖。刑偵人員在該球形門鎖的把手發現大量殘缺、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指紋。最奇怪的是,在掛鎖上沒有發現任何的指紋。),將廖啟明搬入活動室,處理掉廖啟明脫掉的外套,并將天臺門再次鎖住,將失去意識的廖啟仁吊在活動室中縊死,打開窗戶保持寒冷的室外溫度使尸體不顯得奇怪(現場的窗戶被打開,戶外冷風不斷吹進室內。)。在抽屜里放入木本曼陀羅花(同李勇案,不同于黃惠茹案。) 06:49陳懷仁完成偽造自殺從樓梯回到教員樓層,并從3F搭電梯上去5F。 07:03~07:15:楊潔梅發現6F某間活動室的門虛掩,打開后發現有學生上吊,她立即跑下樓求救。她在5F的剖解室看見陳懷仁,陳懷仁了解情況后要求她一同上去現場。陳懷仁看見該學生,立即解下來進行搶救。通過搶救行為合理化自己之前搬動失去意識的廖啟明時發生的衣物纖維接觸(死者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從死者衣物成功采集幾項微證物。其中一項衣物纖維,與對死者施救的陳懷仁當天穿的外衣吻合。)。 至此,符合“風”的邪教儀式詛咒自殺現場布置完畢。 4)張陽失蹤后的遭遇。 根據令小法醫張磊恍然大悟的詩歌中:“利爪犁開沙礫,廢棄已久的荒地重現生機。”以及“詭異的情歌獻給,雜草中的女巫……曼陀羅”的暗示,張陽的失蹤應該符合獻祭規律中與張陽的紋身所象征的“土”所對應的死亡方法,也就是被埋在種著曼陀羅的泥土之下。 陳懷仁撬開了黃力強的儲物柜,偷走了他的手機,用黃力強的手機給張陽發短信:“『我發現了一個秘密。李勇、廖啟銘,還有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這秘密值5萬元嗎?今晚9點,藍精靈后巷。只許一個人來哦!』” 張陽看到這條短信,以為是黃力強知道了他們三個合謀殺死黃惠茹的事情,加上黃力強以前就有敲詐勒索同學的前科,認為恐嚇廖啟明的應該也是他,擔心事情敗露,情急之下單身赴約。 張陽開著跑車去了藍精靈后巷,被埋伏的陳懷仁用制服李勇類似的手法帶走,埋在了張陽家種植曼陀羅的溫室的泥土下,也就是他偷走殺死自己女兒黃惠茹的匕首的“老地方”。
至此,復仇獻祭中關于“土”的部分,得以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