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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3:55:37
兇手是龍盈天和齊偉。
動機:龍盈天是因為知道了孫瑜的死是因為孫力功;
齊偉就是spy;
手法:電子機關由齊偉制作,龍盈天昨天將車騎到南山安裝機關并實驗,機關應該是定時啟動,晚上將車騎到崔輯樓下,并在今天早上到崔輯小區讓小孩把其他車騎走,并且自己不騎車過去或在快到的時候把車停下。齊偉昨天中午開始就和孫老師一起,有時間安裝自己改制了的軟件,并且第二天和老師一起到完成掃碼。保證買水后孫老師還是騎那輛車。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10:22 | 2018-8-12 19:52編輯
①孫榆綁架案
   綁匪綁架了孫力功的女兒,為的是讓他泄密,但孫力功沒有照做,所以綁匪撕票。孫力功手腕上的傷痕是他自己造成的,在女兒死后,妻子最終也因病去世,他想割腕自殺,所以留下了這道傷痕。

②spy事件
  2月18日黑掉監控的是齊偉,他的實驗室離保密室很近,黑掉監控很容易。spy對保密室很熟悉,也很注意不讓自己暴露在監控之下,spy就是孫力功自己,由于妻子重病,他將新產品的信息主動賣給了Greeneyes以換取妻子的醫療費。單手破壞針孔攝像頭是因為他的右手手腕上有傷痕,容易被人認出來。

③孫力功被害事件的兇手是齊偉和龍盈天
  齊偉提前將正常的魔派軟件下到孫力功的手機內,在案發前一天,齊偉冒用孫榆的帳號將魔派騎到了崔輯住的小區,并將自行車改裝,并故意毀掉右手大拇指的一部分指紋。在第二天早上用錢請四個孩子將小區內另外的四輛單車騎走,崔輯早上自己將有問題的單車騎到了圖識所門口。第二天早上齊偉騎了自己的自行車來,讓人以為前一天晚上騎魔派的不是他。
  齊偉先假裝詢問崔輯愿不愿意讓出這輛自行車,崔輯自然愿意,然后他再假裝幫助孫力功下載app,實則將異常的5M軟件裝在了孫力功的手機上,龍盈天故意提醒孫力功要調一下坐墊。在買水鎖車的時候,齊偉告訴孫力功可以將他的車放在自己騎來的車旁邊,這樣更好辨認,以此保證孫力功下次還會用同一輛車。在孫力功調整了坐墊之后,電子機關被激活。在買完水之后,孫力功再次掃碼騎車,機關被觸發。
  猜測:龍盈天的犯案動機是為女朋友孫榆報仇。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13:59
我覺得是兩人一起作案,他們是齊偉和龍盈天。條件一:首先大家去買水,不包括齊偉。被害者當時去買水的小賣部附近監控調出來了,雖然那附近有一個監控死角,但幸好他們沒停在那里,可以明確看到當時沒人接近過他們的車。在出發的時候,孫老師的魔派的確是齊偉用他的手機開的,是崔輯從家里騎過來的車。并且毒針裝置可能是掃碼開鎖的手機給電路發了什么指令;可能是定時啟動毒針;也可能是一個震動觸發;也可能是溫度到達一定程度啟動。而且從硬件電路來看,是單片機電路竊取了魔派單車上接受指令的模塊信息,然后去控制電子彈簧,將毒針彈出來,攻擊正在座位上的人。所以只有是齊偉在操作手機時用孫老師的手機發送信號,讓毒針啟用,不可能是別人。條件二:齊偉看過一些推理橋段。而且還知道,我給老師掃碼開車,而直接導致他選擇那輛帶有毒針的魔派的他,一定有最大的嫌疑。他還明白這不是隨機殺人,而是一次針對孫老師的謀殺。他還表示如果這是謀殺的話,那么兇手恐怕就要掌握很先進的技術,必然在我們之中。當程海問他
那么你是兇手嗎?”齊偉“呵,”了一聲,沒說話了,這是他心虛的表現。

引用:孫教授所騎的魔派單車編號為98542333,這輛車昨天中午前被許多不同的用戶使用,隨后被一個注冊名字叫孫榆的用戶使用,路線是從市區到南山,該車從下午1點到晚上11點在南山停留了約10個小時,于今天凌晨12點被孫榆騎到了崔輯家樓下停放。魔派的定位裝置表明,停放的這段時間98542333再也沒有被騎出小區,直到早上9點,被崔輯使用。并且,這個孫榆是孫教授的女兒,而且已經死了。
孫榆在大學期間認識了龍盈天,且兩人一直在交往,感情非常好。
那么只有一種可能孫榆就是龍盈天,龍盈天偷偷把毒針設備裝到共享單車上,在由齊偉操作手機打開,所以崔輯騎車的時候沒有發現這一裝置,龍盈天肯定是怕崔輯發現裝備后報警,也怕警察查出指紋發現是他遺留下來的,所以他擦掉指紋,同時造成不在場證明。龍盈天之所以能像警察說明兇手在他們幾人之中,還是第一個說的,是因為這些結果都是在他預料之中,都是他事前考慮好了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20:01 | 2018-8-12 14:38編輯
藍字表示原文引用,紅字表示重點結論。

一.裝置上的指紋分析
“是否可以判斷,改裝車子的人在改裝后擦過指紋?!薄翱梢赃@么判斷…”
那是一個非常清晰的右手大拇指上半部分的指紋,但是只有上半部分。


在我們技術隊嘗試逆編譯[注釋6]的時候,發現好幾個文件被進行了多次混淆加密
在電路上也有了加密措施,在我們嘗試逆編譯的時候,電路自動將里面寫的代碼全部擦除了
首先,從犯人在app的混淆加密,電路的代碼自我刪除等操作,可以看得出犯人具有很專業的反偵察意識,犯人會考慮到自己的犯罪痕跡在事后如何進行處理。也因此,正常情況犯人在改裝后也自然會仔細擦拭裝置不會留下痕跡,技術組的實際檢查也報告如此。但現實卻留下了一個右手大拇指的指紋,因此這個指紋是犯人有意留下來的。可能用來誤導警方。
首先來判斷這個指紋可能是誰的。
由于之前的推理,這個指紋是犯人有意留下來的,如果是警方完全查不出來來源的路人的話,自然與這個“有意”矛盾(拖延警方辦案時間從而獲得愉悅這種奇怪動機不考慮),因此我們排除這單純是個路人的指紋。
首先考慮比較特殊的過世人員,
而這個指紋和車上發現的指紋都不同。
是。車上只有崔輯和孫教授兩個人的指紋。

“那么,那個在機關裝置上發現的奇怪指紋和所有相關人員對比過了?”
“恩,沒有符合的。”


排除孫力功,這輛車孫教授騎過,而一般人騎車自然右手拇指會接觸到握柄,因此必然會在自行車上留下孫力功的右手拇指指紋,而檢查發現該指紋和車上指紋都不同,因此排除。
由于當時警方的進展慢了些,綁匪在1月19日撕票。
隨后被一個注冊名字叫孫榆的用戶使用,路線是從市區到南山,該車從下午1點到晚上11點在南山停留了約10個小時,于今天凌晨12點被孫榆騎到了崔輯家樓下停放。


排除孫榆,如果這是孫榆的指紋,意味著犯人做了兩件事情:①將裝置先仔細擦拭一遍,擦除掉零件中間流通過程所有可能沾上的指紋。(因為裝置上沒有其他指紋了)②附著上孫榆的指紋。
犯人必定是先①后②(否則裝置上沒有任何指紋),做完①且所有路人指紋都被擦除,很大程度說明了犯人是已經起了殺機(所以才會擦拭指紋準備道具),而②必然是發生在1月19日之前(孫榆之后已經死亡,不可能獲取其指紋,當然這里存在通過生前物品進行指紋轉移的可能,但由于生前物品如何找到指紋存疑,因此不考慮)
也就是說,犯人是1月19日之前就起了殺心。
而另一方面,犯人在行動中特意使用孫榆這個死者作為用戶,很大程度上意味著犯人的動機就起源于孫榆,犯人的動機很有可能是與孫榆有關,所以ta才會使用孫榆來進行暗示。
如果犯人的動機來源于孫榆,那么從原文看只有可能指向孫榆綁架被撕票這件事,也就是動機產生于1月19日之后,但是按照推理,裝置必然是在1月19日之前準備好,矛盾。
孫榆,去年在T大畢業,專業是金融,在B市工作。
當然,這個推理中,犯人的動機在于孫榆這點可能不成立,但是前一個推論,犯人在1月19日之前就起了殺心應該成立,那么他在那個時候留下孫榆指紋的動機也無法解釋,因為犯人如果是為了嫁禍給期望活著的孫榆,但按照裝置的復雜性來看,學金融的孫榆是不可能做出來的,所以不成立。而如果是其他無關原因,反而會讓警方通過查找孫楠的社交圈可能排查出犯人。因此排除孫榆。

“那么,那個在機關裝置上發現的奇怪指紋和所有相關人員對比過了?”“恩,沒有符合的。”
接下來考慮在世人員,排除所有相關且能提供右手大拇指指紋鑒別的人。這里作者描述的“所有相關人員”有點模糊,但我們暫且相信包括研究所的安保隊長等研究室內部的學生與工作人員都應該被采集。
“從剛剛開始我就看見,你的右手大拇指怎么了?!背毯0l現齊偉的右手大拇指有一塊燒痕。
那么剩下的只有一種可能,這個指紋就是相關的不能提供右手大拇指指紋鑒別的人。由于這樣的人比較特殊,因此原文檢查如果發現了應當會被提到,而這樣的人全文來看只有一位,那就是齊偉。亦即,這個右手大拇指指紋是齊偉的,之所以對比不出來是因為齊偉的右手大拇指已經損壞暫時無法采集對比他的指紋。

因為圖識所內有需要指紋識別的門鎖,所以所有研究生的右手食指指紋都有在圖識所登記,但其他手指的指紋并沒有登記。
這里研究所登記的指紋也只有右手食指的指紋,因此沒有辦法利用之前的指紋記錄來查出齊偉的右手拇指指紋,對于齊偉的正常進出研究所也沒有影響,也就無法對比。因此上面的推理是合乎常理的。

那么根據之前推理,這里最自然的結論當然就是:犯人故意將裝置其他指紋擦除,然后將齊偉的右手大拇指指紋印在裝置上,為的是將罪行嫁禍給齊偉。

當然這里可能有反串,齊偉可能利用這樣一種推理思路來排除自己的嫌疑。除了最簡單的判斷邏輯:在于這種操作取決于刑警的腦洞水平,如果刑警直接認定了指紋,那么齊偉也會讓自己陷入不利的嫌疑,所以不太可能這么冒險。此外,我們接下來考慮能否排除齊偉犯案的嫌疑。我們列舉的事實如下:

A. “是。車上只有崔輯和孫教授兩個人的指紋。”
孫教授所騎的魔派單車編號為98542333,這輛車昨天中午前被許多不同的用戶使用,隨后被一個注冊名字叫孫榆的用戶使用,路線是從市區到南山,該車從下午1點到晚上11點在南山停留了約10個小時,于今天凌晨12點被孫榆騎到了崔輯家樓下停放。
他從昨天中午開始就在和齊偉學長在所里邊寫總結,可能熬夜了,該不會他倆還沒醒?
小區內的草地上,一個戴著黑帽子穿著風衣的男子走向了正在玩耍的幾個小孩子?!澳銈儠T車嗎?幫叔叔一個忙,給你們每人一百塊?!?/font>
這里的矛盾在于,車上沒有檢測出之前使用用戶的指紋。根據單車的使用記錄,之前絕對有其他用戶在使用,因此犯人擦掉了單車上原有用戶的指紋。假設犯人是齊偉,而他根據證詞,于案發前一天中午到案發時,都呆在實驗室內部,因此這段時間齊偉一直在實驗室,是不可能去擦除單車上用戶的指紋的以及用孫榆的賬號騎車的。
繼續假設,如果齊偉是在前一天中午之前擦除指紋,這意味著包括用戶孫榆的移動在內,自然都必須是齊偉雇傭的人干的(恰好有一個叫孫榆的路人概率太低),這個人必須保證車輛能夠順利按照路線運行,保證使用注冊賬號為孫榆的手機上的app開鎖,最后還必須準確開到崔輯的小區,而且,這個雇傭的人還必須保證自己的指紋不會沾在共享單車上,因此雇傭的人自然是得戴著手套的——這個工作的要求意味著齊偉自然是絕對信任被雇傭的人。但是根據原文的第零章的上帝視角,雇傭的人就是四個陌生的小孩,而且小孩到最后也不可能再與齊偉見第二次面,按照正常心理如果齊偉真的是犯人,他自然不可能把這么麻煩的任務交給素不相識,以后還不知道能否見到的小孩來辦。因此我們認為齊偉不是犯人。

B.我們可以根據原文附圖的鼠標的放置位置可以判斷出,齊偉是左撇子(右撇子的鼠標應該放在電腦右側)。而根據之前所提到的,留在裝置上的為右拇指的指紋。如果齊偉是左右手拿著裝置的話,那么自然留下來的應該是兩只手拇指的痕跡而非一只手,如果是單手拿著裝置的話,那么自然應該是用左手拿著裝置更自然,因此應該留下來的是左拇指的指紋。因此無論哪種情況,都與當前所呈現的右手拇指指紋有矛盾。

那么由以上所提的事實,我們排除齊偉是犯人

也就是說,得出結論,犯人故意將裝置其他指紋擦除,然后將齊偉的右手大拇指指紋印在裝置上,為的是將罪行嫁禍給齊偉,但是由于齊偉的大拇指被燒傷,暫時無法提取指紋(或者已經好了,但由于燒傷到了真皮層導致指紋有所改變),所以警方暫時沒有逮捕齊偉

他從昨天中午開始就在和齊偉學長在所里邊寫總結,可能熬夜了,該不會他倆還沒醒?
那么我們可以進一步排除嫌疑,在此之前讓我們考慮,犯人是如何獲取齊偉的右手大拇指指紋的。這個是個比較開放的題目了,比如比較高科技的方法,犯人可以使用類似于膠布等的工具,壓緊齊偉觸摸過的地方,之后再轉移到裝置上(原理是因為指紋的油脂等可能被吸附到工具上),這種方法出現在一些影視劇中,看起來比較玄學,而工具的局限也可以解釋為什么指紋只有一半。
我們實際有更方便的方法,根據原文,齊偉等人工作熬夜的話自然會直接在研究所里睡覺,因此犯人只需要趁著齊偉熟睡的時候拿起他的大拇指,往裝置上按壓一下即可。而之所以只有一半也是因為被人控制著接觸裝置,導致受力集中在拇指上部的原因,正常情況一個人主動的拇指姿勢自然是受力正常,才會留下正常的指紋印。

“哦,在前不久和葉來飛燒烤的時候,不小心燒傷了,然后就留下了傷痕。”
按照上面的討論,我們可以排除葉來飛是犯人。因為根據推理,犯人是想通過右手拇指的指紋來陷害齊偉,但是實際上齊偉右手的大拇指在案發前已經被燒傷,因此不可能留下指紋。(犯人正常情況自然是想偽造成齊偉改裝自行車時不小心留下的右手拇指指紋(而不是在燒烤前留下了右手拇指指紋,一直到之后改裝的時候都沒擦掉),而改裝自行車必然發現在前一天之內,因此齊偉是不可能留下右手大拇指指紋的。)如果犯人知道齊偉的右手大拇指已經被燒傷,那么這就與犯人想通過右手大拇指的指紋嫁禍給齊偉矛盾,正常情況犯人應該也會換一根手指,根據上面對于指紋詭計的討論也可以發現,竊取齊偉其他手指的指紋并不難。
因此犯人不知道齊偉的右手大拇指已經燒傷,所以才會繼續留著裝置上的右手拇指指紋。由于齊偉作為所有有名字的嫌疑人中唯一一位研二的,因此可能和研一的平時也不怎么見面,因此同實驗室的犯人不知道齊偉這件事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根據原文,齊偉是跟葉來飛燒烤時被燒傷大拇指的,因此葉來飛是絕對知道齊偉燒烤時被燒傷大拇指,因此葉來飛不是犯人。

以上是對于裝置上的指紋的分析。

二.兇手的判斷與裝置原理推測
“你們每次出游都是騎行嗎?”“并不是,之前也有玩過別的。比如唱K,踏青或者登山,沒有固定的放松方式?!?br /> “我們發現孫教授的華為手機的魔派單車軟件的大小比正常的魔派單車軟件大小要多出5M。”
根據我們之前的排除法,再加上犯人熟知教授的行動計劃(當天會騎自行車出游),能夠在教授手機中安裝自己改造的軟件等,可以認為犯人在教授的項目組內部。

研三的有一個,他去公司實習了;研二的有兩個,另一個和男票去逛街了;研一的有三個,還有個學姐從昨天開始就沒在群里水了,估計是去山里學車了;和我同一屆的其他人還在各自的學校做畢業設計呢?!?/font>
根據葉來飛提供的證詞以及之前的推理,我們可以將嫌疑人排除到只剩下了兩人:崔輯或龍盈天。

孫教授所騎的魔派單車編號為98542333,這輛車昨天中午前被許多不同的用戶使用,隨后被一個注冊名字叫孫榆的用戶使用,路線是從市區到南山,該車從下午1點到晚上11點在南山停留了約10個小時,于今天凌晨12點被孫榆騎到了崔輯家樓下停放。
我把被害者當時去買水的小賣部附近監控調出來了,雖然那附近有一個監控死角,但幸好他們沒停在那里,可以明確看到當時沒人接近過他們的車。

首先根據監控,由于沒有異常,可以側面排除買水后孫教授換車的可能性。此外,如果中途孫教授和其他人換了車,那么就無法解釋孫教授生前所騎的那輛單車的行車記錄有崔輯這個事實了——因為根據共享單車的原理,共享單車本身的編號是不可能偽造,而行車記錄也肯定是記錄在共享單車公司的數據庫內,不可能隨意被外界人士篡改,因此是可信的。
由于共享單車常識上都會有的機制:一部手機一時間只能開一輛單車的鎖,因此即使是崔輯也無法造假(沒法通過事先開兩部鎖,請人和自己一起騎在偽造行車記錄)。因此排除換車。

我們根據之前的推理與原文引用考慮犯人的犯罪流程:犯人在案發之前改裝了車,然后讓車在晚上十二點停放在崔輯家門口。之后車再被崔輯騎到研究所,之后被孫教授騎,然后之后孫教授下車買水再上同樣的那輛車,被毒刺身亡。

小區內的草地上,一個戴著黑帽子穿著風衣的男子走向了正在玩耍的幾個小孩子。“你們會騎車嗎?幫叔叔一個忙,給你們每人一百塊。”
為了排除崔輯或者龍盈天中的一位,考慮犯人雇傭小孩的目的。由于這里是上帝視角的描寫,因此犯人不存在演戲的可能,他是的確因為某種原因需要雇傭小孩幫忙。
考慮小孩能夠幫忙的情況。由于這里明確提到了會騎車,因此幫忙自然就是和騎單車有關的行為。考慮被雇傭小孩子參與的時間點是哪個:
排除在案發前一天下午1點前,這個時候案件相關的單車只有這輛改裝車,但無論對于崔輯還是龍盈天,那段時間他們沒有動機讓小孩子去騎車。
(魔派單車)只要綁定手機號就好了。
排除孫榆參與的1點到12點,這段時間能夠使用的單車自然也只能是改裝車,但是由于綁定手機號的緣故,孫楠從頭到尾只能是一部手機使用,也就是同一批人進行,但考慮雇傭小孩,由于小孩拿著不屬于他自己的手機(上面有賬號孫榆),同時還不一定按照犯人要求的路線進行,或者最后沒有停在崔輯家門,所以犯人為了求穩自然得隨時監控小孩,這與犯人雇傭小孩子矛盾——因為犯人如果能隨時監控小孩子,那他自己來騎顯然更方便。
“這有什么好為什么的……因為我家樓下就這一輛魔派?!薄斑@輛魔派在你昨天回家的時候就停在那里嗎?”“警察叔叔,我家小區門口內每天都那么多輛魔派
由上面的排除,我們只能認為小孩子是在12點至案發當天的9點崔輯來之前騎了車子。很明顯,根據原文記錄,此時改裝車一直停在崔輯家門口,因此小孩子騎的車子只有可能是別的車子,結合原文崔輯的證詞,我們很容易推斷出小孩子被雇傭的任務:趕在九點之前,小孩子們將崔輯家門口其他全部的魔派自行車都騎走到別處(開鎖手機可以是犯人預先購買的)。這樣就能解釋原文崔輯證詞所提到的小區門口很多輛魔派自行車的日常與當天卻只有一輛的反常的矛盾。
因此,我們首先由于是上帝視角,可以判斷:犯人確實是因為需要搬運多余的魔派自行車而需要雇傭小孩幫忙。
但對于崔輯來說,假設他是犯人,他完全可以自己確定自己能坐上改裝的自行車,因此不需要雇請小區的小孩子們搬運魔派自行車。矛盾。實際情況,他也不需要完全只剩一輛自行車的場景,因為他只需要用證詞“我坐上最近的自行車”就足夠。
因此排除崔輯,只剩下一人,犯人就是龍盈天

孫榆在大學期間認識了龍盈天,且兩人一直在交往,感情非常好。
故綁匪提的要求只有孫教授聽到了,但是他并沒有告訴警方綁匪的具體要求,只跟警方說和錢無關且他無法答應綁匪要求。

實際的龍盈天與孫榆的關系也暗示了動機,這也對應了原文中犯人使用孫榆作為手機賬號的理由,因為犯人的動機就是來源于和他感情非常好的孫榆。犯人由于孫榆的被害轉而對于她“見死不救”的父親產生了仇恨。

接下來考慮龍盈天如何殺害孫教授。根據原文對于裝置的描述:
“可能是由什么觸發毒針彈起的?”“可能性挺多,可能是掃碼開鎖的手機給電路發了什么指令;可能是定時啟動毒針;也可能是一個震動觸發;也可能是溫度到達一定程度啟動;
由于作者沒有對該電路進行進一步說明,也沒有提及原理,因此對于我們讀者來說這完全就是一個“黑盒子”(亦即我們完全沒有任何現實理論依據,對其內部構造一無所知),也就是說只要是一個稍微正常能夠實現的啟動方式都應該是合理的。這里的技術組確定了電路能夠做以下事情:①通過掃碼開鎖的手機給電路發指令,②定時功能。③震動或者溫度的感測功能。
根據之前所推斷的改裝自行車在整個犯罪流程中的去向,我們發現要讓孫教授最后被毒針刺死,就得保證崔輯不會在中途觸發毒針裝置。如果單純靠②③這樣的物理條件來判斷的話,是不夠的:因為龍嘯天是無法預測崔輯在騎車的過程中到底是個怎么樣的姿勢,會觸碰到什么樣的條件,因此不可能提前準備出一種物理臨界條件讓崔輯不會觸發裝置而教授則觸發了毒針裝置。

“我們發現孫教授的華為手機的魔派單車軟件的大小比正常的魔派單車軟件大小要多出5M。”“為什么會多出5M?”“原因不明,感覺比正常的軟件多了一些代碼?!?/font>
因此最穩妥的辦法在于①,也就是說毒針啟動的判定條件應該有這樣一條,那就是教授所使用的app中的代碼會向電路發了信號,這個信號是毒針裝置觸發的條件之一。解釋起來,啟動條件之一就是使用教授手機特有的app掃碼開鎖(可能得多次)。
但條件單單只有使用app掃碼開鎖,那么毒針立刻就會在掃碼之后刺出來,因此我們還得有其他條件,這個條件可以從龍嘯天的行動與對話中猜出來:
這次能把他從自習室約出來也是費了龍盈天的九牛二虎之力。
“對了老師”龍盈天提醒道,“坐墊下有一個扳手,把這個扳手扳開的話,可以調整坐墊高度,您和崔輯的身高差挺多的,還是調一下吧。”

(提出買水的)應該是孫老師,他畢竟年紀大了點,當時也騎行了挺久了,大家都輕裝上陣沒帶水,就決定去小賣部買水了。
如果是單純振動或者溫度的話,那么孫教授在第一次騎行后不久自然就會被刺中。因此結合這里犯人龍盈天的對話(很有可能暗示他目標的啟動條件),我們認為啟動條件之二應該為使用扳手抬升坐墊高度。這里的扳手抬升的感測實現可以是壓敏傳感器之類,通過扳手與坐墊高度的調整造成電路板的壓力變化來感知。
”我伸出手拍拍他肩膀,葉來飛比我高不少,我的手要舉得比我的頭還高才能拍到他。
一個體型矮胖,穿著像學生模樣的人騎著共享自行車從遠處過來。
看到一位比我略高的長者和一個健壯的青年從圖識所的電梯中出來。
龍盈天拍拍葉來飛肩膀,龍盈天比我高一些,所以拍葉來飛的肩膀相對輕松些
(齊偉)“好,我自己有單車,就停在圖識所旁邊,我過去取

原文也提及了孫教授的身高,以及周圍其他人的身高,暗示了他們身高都是差不多的高,而齊偉自己有自行車,因此不可能使用這個詭計。因此對于龍嘯天來說,能夠實現這個啟動條件的就只有崔輯。
“沒有,不過在公園那邊還有挺有不少,但是需要走路過去。作為學生,我們自然不應該讓老師走這么遠,所以就把崔輯剛剛騎過來的這輛車讓給老師了?!?/font>
這也就對應了原文為什么龍嘯天拼命邀請崔輯的理由,如果單純僅僅是因為“確保讓孫教授坐上某輛自行車”的目的的話,實際只需要在約定時間前雇人在研究所附近停一輛改裝自行車即可,從原文停車狀況來看,研究所附近沒有什么人來往,所以沒有魔派自行車。因此停一輛的話,按照原文學生的態度,自然也是讓給老師騎。
我們買完水,重新掃碼騎車,大概騎了一兩分鐘吧,孫教授就突然摔了下來。
那么整理下來如下,毒針裝置的啟動條件應該是兩個:一.使用多了5M額外代碼的APP對毒針裝置的單車進行(多次)掃碼。二.使用扳手調整座椅高度。當兩個條件滿足的時候它就會定時一兩分鐘射出毒針。
孫教授在第一次騎車時可能滿足了條件一,沒有滿足條件二?;蛘邼M足了條件二,條件一的多次沒有滿足,而第二次重新上車才讓條件滿足,因此毒針射出。具體細節可能無法完全探究,畢竟由于黑盒子我們無法證明。

以上就是對于孫教授案件的分析。

三.spy事件
于是spy只用了一只手就將攝像頭的電源破壞。”
恩,電源線沒直接嵌入墻壁,不過線被藏在音響底下了,音響和地板之間有一條縫,直接是看不到的,但是伸手可以摸到。因為這個攝像頭的用途在長期監控,如果使用電池,還需要定期更換,造成不便。于是就從音響的電源處引了一路電源過來。隔壁實驗室的老皮就推理,spy當時或許也想到了攝像頭的供電不可能是電池,并且在10s內找到了音響的電源線,成功切斷。
兩個月前發現音響不能正常工作了,查出音響沒供上電,去檢查電源線,發現電源線被切斷了。
“據說完整的影像只有安保隊長和孫老師看過。不過也有幾個學生自稱看過影像的片段,大概是那些學生四處流傳的吧?!?br /> 一般發現有個防盜攝像頭都應該盡快處理掉的吧。而且在破壞嵌入音響的針孔攝像頭時,犯人距離攝像頭會很近,一般都會拍到盜竊犯的體貌特征的吧。

由于現實中的確兩個月前音響不能正常工作了,因此考慮能夠做到的是誰。首先,由于完整的影像安保隊長和孫教授都看過,且他們沒有任何大的舉動,因此可以確定應該沒有發現錄像中spy的線索。(即使孫教授可能包庇自己的學生,但安保隊長按理來說不可能發生殺人案之后還隱瞞著不說(原文沒有安保隊長撒謊的動機,更何況作為安保隊長也能包庇的話,研究所的安保機制本身就崩潰了))
但這與spy的行動是矛盾的。因為spy沒有在破壞電源之后毀壞或者帶走針孔攝影機。這意味著:
A. 即使可以通過智能手機攝像頭判斷出針孔攝像機的位置,但也無法判斷出內部的電線的連接情況,也就不可能判斷出切斷音響下面的電線之后針孔攝影機是否繼續在錄像。因此spy更應該在之后帶走或者破壞針孔攝影機。
B.智能手機也不可能判斷出針孔攝影機的朝向,拍攝角度,拍攝視角大小,而spy沒有帶走它自然是因為很確信針孔攝影機沒有拍到自己,但引用原文程海的吐槽,spy是不可能知道以上這些事情的,因此他也是無法保證針孔攝影機一定拍攝不到自己的。

“放被竊資料的房間,平時都有什么人可以進入?”“因為房間里放著的都是以往的研究成果資料,機密性非常高,所以房間門鎖是需要通過孫教授的人臉識別才可以開門?!?/font>
由上面兩個事實我們可以判斷出:spy很熟悉針孔攝影機的位置與朝向,以及它與電源的內部電路連接情況,因此才能在破壞電源線的情況下還能確保自己不會被拍下來,由于這里門口都需要孫教授的人臉識別才可以開門,因此說明連學生都不可能進入,因此學生自然不可能被透露機密室針孔攝影機的內部情報。
因此,這樣的人只有可能是知道機密室情報的人:安保隊長或者孫教授。

對于國家機密這種程度的研究所,安保隊長的身份自然是經得起考驗的,而且原文對于安保隊長也沒有可能叛變的其他線索。因此暫不考慮安保隊長。
因此破壞音響的人自然只有可能是孫教授。

在今年2月19日的時候,老師在查看工作站的時候發現多了一次匿名的資料拷貝記錄,且內容正好與新產品的技術相同,而這個技術從來沒有公開發表過。
由于這里的資料拷貝的犯人,要查看機密室的資料,必然需要先破壞音響的電源(掐斷針孔攝像機)。(否則犯人被錄了下來,那么看了錄像的安保隊長會做出證詞)因此,對應的,竊取機密室資料的spy,只有可能是孫教授。
當然這里有沒有可能,學生竊取了資料,而孫教授則選擇了隱瞞與包庇??紤]先后順序,①學生先竊取資料,孫教授再破壞音響,這意味著針孔攝影機里拍下了學生,那么對應的,看了錄像的安保隊長自然應該會在殺人案之后提供這個證詞,沒必要隱瞞。②孫教授先破壞音響,學生再竊取資料。無法理解,因為孫教授破壞音響在前,就意味著他知道有學生要竊取資料,但這是常理上說不過去的,排除。

因此我們認為,竊取機密室資料的spy,就是孫教授。而其動機,聯系他之前的作風:
不說窮,但是不富裕,錢不多,所以他花的時候很節儉。他不發表論文,都一把年紀了還只是個副教授,工資自然不多。他也公私分明,科研經費從來算的很清楚,不貪錢財。我們幾個作學生的,都替孫老師鳴不平呢
綁匪的第一通電話警方沒有竊聽,故綁匪提的要求只有孫教授聽到了,但是他并沒有告訴警方綁匪的具體要求,只跟警方說和錢無關且他無法答應綁匪要求。
孫教授的作風看出他不是平常會出賣自己資料的人,因此能夠聯系到的只有1月15日綁架孫教授女兒的綁匪所提出的要求,應該是綁匪要求用孫教授的研究資料來進行交換,孫教授表面上對警方說拒絕,但實際暗地里還是將資料給了對方,但是對方還是撕票了
這里的輔助證據在于安保隊長U盤提供的機密室資料使用記錄,在2014年1月15日,綁架案發生那天,孫力功陸陸續續從機密室中讀出接近46G的機密資料,而在此前后,孫力功教授的正常操作一般都是大量的寫,以及少量數據的讀。因此這并不是一個正常操作,孫力功教授在那天突然讀出這么多數據的理由,只有可能是被用作孫榆的贖金。

按照這個思路繼續下去,由于1月15日孫力功教授是正常地以自己的身份進行讀取,因此那時還沒有破壞音響的必要。而2月18日發生的不明侵入,由于安保隊長沒有對此的錄像做出證詞,因此我們認為錄像沒有拍下2月18日的入侵者,也就是說音響就是在那個時候被破壞。因此2月18日的入侵者也自然只能是被推理出破壞音響的孫教授了。
“那為什么學生之間流傳了那么多關于spy的信息?”“據說完整的影像只有安保隊長和孫老師看過。不過也有幾個學生自稱看過影像的片段,大概是那些學生四處流傳的吧?!薄斑@些學生是孫老師名下的研究生嗎?”“一個都不是。”
程海聽了之后咽了一口口水,“你覺得黑掉那個攝像頭技術上困難嗎?”“不難。”龍盈天擺擺手,“當然,對外行人來說非常難?!?br /> 在今年2月19日的時候,老師在查看工作站的時候發現多了一次匿名的資料拷貝記錄,且內容正好與新產品的技術相同,而這個技術從來沒有公開發表過。

那么孫教授在2月18日那天制造出假入侵的動機,也只有可能是為了掩蓋自己在1月15日那天真正把資料泄露出去的失職行為。同樣的道理,孫教授在不是自己手下的學生間散布了機密室被盜以及spy的信息,為的是將眾人的目光轉移到一個虛構的spy身上,而不會懷疑到能夠自由進出機密室的自己身上。同樣的道理,孫教授也自己把2月18日的監控系統黑掉(他的學生有這個能力,那么他也應該有類似的能力),然后在2月19日假裝發現了匿名的拷貝記錄,同時報警,最后再以沒有結果結束。
對應于上面的推理,我們可以判斷出,greeneye并沒有在研究所內部安插spy,spy都是孫教授自己自導自演的結果。那么greeneye獲得研究所情報的來源只有可能是一個,那就是綁架孫教授的女兒孫榆就是greeneye公司指使的。

以上就是對于spy的全部推測。

案件還原:

1月15日孫力功的女兒孫榆被綁架,綁匪這邊為greeneye雇傭,他們要求孫力功以研究室的機密技術作為贖金交換。孫力功為了不讓警方介入而對警方隱瞞,于當天偷偷前往機密室讀取自己的研究資料,之后通過網絡傳給了綁匪。

1月19日,綁匪撕票,孫力功即使把技術泄露也沒有救回女兒。

2月18日,孫力功為了隱瞞自己泄露研究資料的事實,偽造了一起內部spy偷竊資料的案件。(黑掉監控,破壞音響,用匿名身份讀取機密室資料,在之后散布研究所內部有spy的謠言)

2月19日,孫力功假裝發現技術泄露,報警,最后不了了之。

9月29日前,龍嘯天因為孫榆的死(可能還包括發現了教授監守自盜的事實)對教授產生殺意,準備裝置,并且可能是在教授睡著時拿出教授手機下載了自己改裝過的app。

9月28日,龍嘯天從中午選定好待改裝的魔派單車,用注冊賬號為孫榆的手機開鎖,將其開到南山進行改裝,并擦除了全部指紋,之后于晚上12點停在崔輯家樓下。

9月29日早,龍嘯天來到崔輯小區,雇傭小孩們迅速將崔輯家門口其他自行車全部騎走(他應該觀察過崔輯家的人流量,知道平時不會有其他人騎車),只留下被改裝的車。

9月29日,龍嘯天參與騎行,中途提醒老師記得調整坐墊。老師最后因為滿足毒針裝置的啟動條件被刺而亡。


一些疑點補遺:
1)孫力功教授左手手腕的傷口。
“海隊,關于尸檢有一個新的發現。死者的左手手腕有一個很大的傷疤,像是被人故意用利器切割過?!?br /> 而孫教授的夫人悲痛萬分,生了一場大病,于今年七月初去世。
左手手腕的解釋之一自然就是自殺,孫教授因為夫人的過世,女兒的死亡等打擊,因此考慮過自殺,但最后還是挺過來了。
此外也有其他的解釋,但相對不太合理:孫教授在伸手破壞音響下面的電源線時候,手腕部分被音響的邊緣劃破。但這種情況的傷口應該與利器切割是有區別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22:41 | 2018-8-12 14:28編輯
結論:孫教授策劃殺死間諜龍,不料自己中招身亡。
龍是greeneye的間諜。孫榆的綁架和被害可能也是龍促成的,為了獲得研究信息。孫教授通過那段被spy掐斷的監控查到這一點,準備向龍復仇。他所想到的這個詭計的前提是,孫教授與龍的身高接近。根據原文崔比主角矮,葉比主角高很多,孫教授與龍都是略高于主角,剩下那個學長有自己的車不用考慮。這樣他們的單車高度相同,便于掉包。關于高度調整這一點龍即使不說孫教授也會做的。
于是孫教授開始改造帶有毒針的共享單車。右手拇指半個指紋就是在這時留下,而對比與其他指紋不符的原因是一般騎車姿勢不會再把手上留下拇指指紋。改造完成后,孫教授雇了幾個孩子騎車擾亂記錄,然后把這輛車送還給他,最后他把這輛車停在崔樓下,同時將其他普通單車移開。
孫教授原本的計劃是這樣的,他知道崔平時騎共享單車,那天騎行崔會騎著唯一一輛樓下的改造單車過來。而毒針的開關是他自己手機里app多出來的5m內容,一旦他給該單車掃碼,毒針機關就會被激活,下一次普通掃碼后毒針就會刺入被害者體內。他計劃開始騎行后讓所有人停下去買水,回來的時候調換龍和自己的車。至于調換方法很簡單,從電腦截圖來看鼠標在左側,孫教授是左撇子,左撇子與右撇子停下單車的時候傾斜方向是不一樣的。趁其他人不注意調換傾斜方向相反的唯二兩個同高度的自行車,就可以讓龍坐上改造單車。但這些被龍識破,傾斜方向被調換了回來,于是孫教授再次掃碼之后觸發毒針身亡。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35:01 | 2018-8-12 19:28編輯
先說結論:
殺死孫力功的兇手是龍盈天,動機是阻止我國的圖像識別技術發展,因為龍盈天就是那個受國外勢力支使的間諜。龍盈天還在T大讀本科的時候,認識了女朋友孫榆,由于孫榆的父親孫力功一直是一個非常低調的人,對女兒的教育也非常嚴厲,因此龍盈天一直都不知道孫榆的家世。在龍盈天準備畢業找工作的時候,突然有一個外企出現,并給龍盈天提出了兩百萬年薪的天價offer,龍盈天被金錢迷住了雙眼,立刻答應了,沒想到對方提出的條件則是要龍盈天畢業后到孫力功的門下讀研,伺機盜取圖像識別技術的機密,龍盈天也是從這個外企知道了孫榆和孫力功的真實關系。龍盈天和崔輯去年開始拜到孫力功門下開始讀研,漸漸地龍盈天知道了關鍵技術的所在位置和保密機制,他多番嘗試破解這個保密機制但是一直沒能得手,此時外國勢力開始對龍盈天施壓,要求他盡快拿到關鍵技術,于是龍盈天決定孤注一擲,在1月15日那天綁架了孫榆,并匿名打電話給孫力功,要挾他交出關鍵技術換回女兒的性命,孫力功雖然非常痛心,但是作為一個有節操的愛國人才,他選擇了舍生取義,拒絕了龍盈天的要求。龍盈天眼見威逼失敗,而孫榆又跟他關系如此親密,如果就這樣放走孫榆的話孫榆必然會對警方揭發自己,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于1月19日把孫榆撕票了。龍盈天殺害了孫榆之后,知道自己的密碼早晚會敗露,必須抓緊時間冒險突破掉機密室。經過多番嘗試,2月19日那天龍盈天終于成功進入了機密室,他進入的辦法是,首先黑掉了機密室門口走廊上的攝像頭,用靜止畫面代替了錄像,然后用多張孫力功的面部照片從不同角度進行嘗試,破解了機密室的面部識別,進入房間里以后,用匿名賬戶登錄了工作站將機密數據拷貝帶走了。孫力功知道女兒的死訊后悲痛萬分,孫力功的妻子更是因此一病不起,兩個月前居然含恨而終。妻子死后孫力功更加痛不欲生,于是嘗試割腕自盡,然而在彌留之際,孫力功突然清醒了,他想要為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報仇雪恨,他一定要找出來這個內鬼然后親自復仇!為了找出這個內鬼的真實身份,孫力功一邊不動神色地假裝繼續做研究,一邊暗地里在研究所里散布音響里的隱藏攝像頭可能拍到了spy切斷音響電源過程的謠言,然后暗中觀察到底誰會相信和傳播這些謠言甚至到機密室去查看究竟。龍盈天聽到音響里有隱藏攝像頭的謠言時,他清楚的知道孫力功是想要通過試探找出內鬼,知道被識破身份只是早晚的問題,而此時已經成功得到孫力功研究成果的外國組織也對龍盈天下達了最后殺害孫力功的命令,目的是阻止我國的圖像識別技術繼續發展,于是龍盈天決定殺死孫力功。案發前一段時間剛好一個項目結束了,按照慣例孫力功的團隊會組織外出活動,龍盈天意識到這是一個殺害孫力功的好機會,于是在孫力功要求低年級學生提出放松方式建議時,龍盈天慫恿崔輯一起建議進行繞湖騎行。為了成功實施殺害孫力功并避免自己被懷疑,龍盈天和特別單獨勸說特別宅的崔輯一定要參加這次活動,因為龍盈天對崔輯的生活習慣非常清楚,知道他每天都一定要騎共享單車來學校,因此他的行為模式可以幫助自己完成計劃同時為自己擺脫嫌疑。案發前一段時間,龍盈天下載了魔派單車的APP并進行了破解,在它的正常功能之上增加了一個控制毒針裝置延時10分鐘后啟動的功能(龍盈天本來就精通電子控制,同時為了毒針的方案自學了化學,所以對某些化學知識特別了解),啟動這個裝置的辦法必須按順序執行2個動作,首先是打開坐墊下面的扳手將座位調低,然后是使用改造過的魔派APP掃描車頭二維碼,同時龍盈天找到機會趁孫力功不注意的時候在孫力功的華為安卓手機里安裝了一個可以在后臺運行下載程序的木馬后門程序。在案發前一天,龍盈天使用之前殺害孫榆后留下的孫榆的手機解鎖了一輛共享單車,并把單車騎到了南山進行改造。改造完成后,龍盈天在晚些時候提前來到崔輯所住的小區,用400元人民幣收買了4名少年將小區里僅有的4輛共享單車騎走,確保小區里一輛共享自行車都沒有,然后在凌晨的時候,回到南山將那輛改造好的共享單車騎回了崔輯居住的小區并擦掉了車上所有的指紋,同時因為龍盈天知道自己身高和孫力功差不多,但是崔輯的身高就高很多,所以他事先把坐墊也調高了,這樣毒針裝置暫時就無效了。辦完這件事后,他知道今晚孫力功和齊偉要在所里通宵熬夜寫總結,于是又計算好時間,趁孫力功和齊偉體力不支開始休息的時候遠程調用事先在孫力功的手機里安裝的后門下載安裝了自己修改的可以控制毒針裝置的魔派APP。第二天一早,崔輯發現小區里只有一輛自行車,于是就掃碼解鎖了自行車并騎到學校與大家匯合,齊偉當著大家的面給孫力功演示了如何使用魔派APP的辦法,但是掃碼的時候坐墊還是調高的狀態,所以并沒有觸發毒針裝置,等孫力功準備騎上車的時候,龍盈天這才故意提醒孫力功將座位調低,以確保毒針裝置解鎖完畢。等到孫力功把車騎到小賣部并提議大家一起去買水回來以后,孫力功在自行車坐墊已經調低的情況下第二次掃描了二維碼,此時毒針延時彈出裝置已經被啟動了。10分鐘后毒針刺出,孫力功倒地身亡,而孫力功手機里的改裝魔派APP也在啟動毒針后自動啟動了安全保護和準備自我銷毀的動作。龍盈天之所以可以保證孫力功一定會騎回自己的自行車,主要是因為第一孫力功的車是第一輛,一般同學知道是老師的車都不會去騎的,第二是因為孫力功個子不高,座椅調得比較矮,所以其他人馬上就能認出來哪輛車是孫力功的,自然也不會去搶。另外,警察之所以沒有在學生中比對上毒針裝置上面的大拇指指紋,是因為那個指紋實際上是死去的孫力功的,原因是孫力功聽了龍盈天說的操作建議后去操作了那個用于解鎖毒針裝置的扳手,在進行這個動作的時候孫力功的大拇指摸到了毒針的彈簧上。

分析過程(時間關系不一定來得及寫全):
首先齊偉應該不是兇手,因為案發前一天齊偉還要和孫力功從中午開始就一直在一起,還一起通宵趕總結,這種情況下齊偉沒有對共享單車做手腳的時間。另外,齊偉的傷疤跟自行車毒針裝置的彈簧指紋也沒有關系,因為既然會有傷疤,說明傷痕發生的時間比較早,已經結疤了,所以應該跟本次事件無關。另外孫榆的綁架案和機密竊取事件應該也與齊偉無關,原因是齊偉是孫力功的得意門生,技術上也已經可以獨當一面,這種情況下他應該已經一定程度上掌握了這項技術的核心關鍵,根本沒必要進行竊取。
還在讀大四的葉來飛也不可能是兇手,因為從事件前后關系來看,綁架事件,機密竊取事件和殺害孫力功的事件肯定是有關聯的,而綁架事件和機密竊取發生的時間比較早,當時葉來飛等人還沒有加入研究所,而以研究所的保密安全機制來說,外人沒有作案的可能性。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39:39 | 2018-8-12 15:41編輯
首先回答作案手法:
      孫教授手機上的魔派app是兇手事先安上的,作用是電子殺人裝置啟用后,只有是孫教授的app掃碼打開的單車,在1到2分鐘后裝置就會觸發,從而殺死孫教授。兇手首先將裝有電子觸發殺人裝置的單車停在崔輯樓下,清理掉其余的魔派,確定崔輯只能騎這一輛車前往聚會現場。但是若在第一次孫教授騎上車事機關就觸發了,那么兇手的嫌疑會大大增大,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兇手設定了第二個計劃。在小賣部買水就算孫教授沒有提出,兇手也會提出,在一行人將單車停放在路邊后,事先安排好的四個小孩會將除了孫教授所騎的那輛車外的其余四輛魔派單車替換成具有殺人裝置的單車,并且和spy黑掉攝像頭的方法一樣,小賣部附近的監控也被黑掉了,換成了一段靜止的畫面,所以監控顯示沒有人接近孫教授一行人的單車。這樣不論孫教授是否換了一輛車騎,他都會被裝置殺死。一行人買水回來后重新開鎖,孫教授觸發殺人裝置,最終導致死亡。孫教授死亡后,只有孫教授騎的那輛車被保留下來,其他的四輛單車或許是被那四個小孩騎走了,或許是被其他需要用車的人騎走,證據消失。
具備殺人動機的嫌疑人:
      spy與龍盈天。spy可能因為自己的間諜行為被發現,決定殺人滅口。龍盈天的動機則是孫榆,孫榆被綁架的第一個條件應該與那個圖像識別技術有關,這是一項關乎國家安全的技術,孫教授最終為了國家安全沒有答應綁匪的條件,導致孫榆的死亡,所以孫榆的男友龍盈天會懷恨在心,促成了他的殺人動機。
結論:由于在殺害孫教授的過程中,兇手使用了和spy如出一轍的替換監控的手段,所以可以把兇手和spy的身份重合,殺死孫教授的單車的殺人機關上出現了兇手的右手大拇指指紋,而這個指紋,應該是齊偉的,因為他可以毀掉了自己右手大拇指的指紋,所以指紋對比沒有匹配的結果,而齊偉,應該就是spy,也就是本案的兇手,但是從案發當天的前一天開始,齊偉就和孫教授待在一起寫報告,不具備換車和收買小孩的條件,所以兇手不止他一人,還有一人便是龍盈天,龍盈天因為女友的死對孫教授懷恨在心,是他自己查出spy就是齊偉或是齊偉發現了他的殺人計劃,總之二人決定合謀殺死孫教授,這樣齊偉的身份不會暴露,龍盈天也能報仇,齊偉設計了殺人的機關的布置,包括孫教授手機中的魔派app也是他的杰作,而龍盈天負責計劃的主要實施,換崔輯的車,收買小孩為自己做事等。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47:43
一、案件的題目

我覺得那件的題目本身,就挺值得玩味的。

《別惹學霸·舍生取義》

何為舍生取義?

舍生取義的意思是:為維護正義事業而不怕犧牲生命。犧牲自己,獲取正義。

那么,案件里一共有幾個人死去了呢?

從表面上看是兩個,從廣義上看,是三個。

1、孫力功:死于被改造的魔拜單車的毒殺。

2、孫榆:被綁架后謀殺

3、兇手,暫時稱之為X,故意殺人,有很高概率會被判處死刑。

這幾個人當中,有誰的死,可能會被稱為舍生取義呢?

舍生取義,根據定義,死者是知道自己會死去的,在明知道自己會死的情況下,仍然為了某種崇高的事業選擇去死。

從案情上看,只有孫立功和兇手X符合條件。

二、案件的動機。

這起系列案件實際上,是由三起案件組成的。

第一起:發生在研究所的盜竊案

這起案件的動機,相對最簡單。

出賣國家機密,當然可以賺很多錢,可以理解為圖財。但也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比如說,受到了嚴重的又不可抗拒的威脅。

第二起:綁架殺人案

一般來說,綁架的動機都是圖財。

但案件里明確的說過:

“(孫教授)不說窮,但是不富裕,錢不多,所以他花的時候很節儉。他不發表論文,都一把年紀了還只是個副教授,工資自然不多。他也公私分明,科研經費從來算的很清楚,不貪錢財。我們幾個作學生的,都替孫老師鳴不平呢?!?br />
換言之,綁架殺人圖財的目的性不強,而且從案件看,綁架者對孫立功提出的要求并非贖金。

1月15日孫力功教授報警,說孫榆遭到了綁架。綁匪的第一通電話警方沒有竊聽,故綁匪提的要求只有孫教授聽到了,但是他并沒有告訴警方綁匪的具體要求,只跟警方說和錢無關且他無法答應綁匪要求。由于當時警方的進展慢了些,綁匪在1月19日撕票。

那么,綁架者綁架孫瑜的目的,其實是很清楚的。就是為了孫立功的研究成果,希望他能主動泄密以換取女兒的性命,但孫立功沒有同意,導致女兒遇害。

孫瑜綁架案發生在研究所失竊案一個月以前,這里就存在兩種可能性。

1、綁架孫瑜的人(可能與Greeneyes公司有關)賊心不死,買通了孫教授身邊某個spy,盜取了資料。

但這個假設頗為可疑。

Greeneyes是一家外國公司,即使他是一家間諜公司,他也沒有必要靠綁架、殺人的手段去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

這樣做的結果是雞飛蛋打:既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還犯下了綁架殺人的罪行,而且還把自己暴露在警察的監視下。

而最為奇怪的是,從這家公司的手段看,他們既然有能力直接買通孫立功身邊的人,就根本沒必要去做什么綁架殺人的事情。

所以,這個假設可能并不成立。

2、泄密事件和綁架事件之間沒有直接的關聯。

從“舍生取義”的角度看,孫教授為了不泄露國家機密,失去了女兒,又失去了妻子,可以說是有大義了。

但為什么在一個月以后,研究所還是發生了泄密事件呢?

假如說,綁架事件中,綁架者真的向孫教授明確提出了用技術情報換女兒的命這樣的條件。

那么,孫立功在女兒遇害之后,完全可以把這件事告訴警方,請警方介入保護自己的研究成果。

最不濟,他應該加強防范意識。

但從案件的情況看,孫立功連自己身邊的學生都沒有起什么疑心,在機密文件失竊了幾個月之后,仍然頗有心情的和學生去騎車。這一點是十分可疑的。

第三起案件:孫立功之死。

殺人不同于盜竊和綁架,殺人一般都具有嚴密的動機、計劃和邏輯,特別是對于本案這種高智商犯罪而言。

警方既然在調查中沒有馬上找到兇手,更說明了兇手的縝密。

那么,殺害孫立功的動機是什么?

1、spy發現自己被孫立功懷疑,搶在孫立功舉報之前殺人滅口。

這種動機可能成立。

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兇手為什么要采取改造魔派單車,用控制裝置殺人這樣一種難度極高不容易實現的殺人手法呢?

兇手如果就是孫立功的學生的話,那么,從2月19日到9月29日,大半年的時間,不能說沒有更好的下手機會。

利用摩拜單車殺人,就本案而言,難度是比較大的。

首先,這輛車被兇手X以孫瑜的名義騎走,放在了崔輯的樓下。

今天凌晨12點被孫榆騎到了崔輯家樓下停放。魔派的定位裝置表明,停放的這段時間98542333再也沒有被騎出小區,直到早上9點,被崔輯使用。

加入說,兇手把這輛車改造成殺人工具的話,最好的時間就是這段夜深人靜,也利于躲避監控的時間。

但反過來想。第一,小區的人很多,這是一個極容易被人看到,暴露自己行為的地方。

第二,兇手X根本無法保證,在凌晨0點到9點這段時間,不會有崔輯外的其他人先使用這輛摩拜單車,

第三,崔輯是一個學電子的高材生,他會不會在啟動車的時候,發現車子的異常?

而且崔緝說,他樓下當時只有這一輛魔派,是兇手X把其他魔派都弄走了嗎?那這樣的話,在小區里搞這樣的動靜,大概率會被人發現。

好吧,我們目前認為兇手X運氣很好,以上三點都沒有發生。

然后,兇手X必須保證,孫立功教授會去騎這輛兇器單車。

有很多可能性會打亂兇手的計劃。

比如說,孫教授自己有車,或者研究所樓下停著其他的摩拜單車,

再比如說,孫教授在騎車過程中換車騎。

這些,即使兇手X就在學生當中,他也沒有辦法第一時間去調整策略,反而,這輛被改造的車會成為安全隱患,害死不該殺的人。

從案件的信息來看,孫教授會騎這輛車,是有幾個人在其中起作用的。

齊偉:他提出用崔輯這輛車給孫教授做示范。

崔輯:把自己的車讓給孫教授

龍盈天:提醒孫教授調節座椅,機關就在座椅里,他的話似乎是在引導孫教授中招。

但是,有一個問題擺在這里。

假如說,兇手X就是孫教授的學生,他的spy身份被孫教授發現,而且有可能會被舉報。spy就必須下手殺死孫教授嗎?

案件中明確說了“我們當時報警了,但是除了那個拷貝記錄之外沒有其他的證據。警方也不是特別重視,唉,就算抓到又如何呢,泄漏國家機密也不過坐幾年牢而已。而且苦于沒有證據,再加上破案壓力,最后按照圖識所電腦拷貝記錄出錯來處理了?!?br />
盜竊只是坐幾年牢而已,但殺人是要判死刑的。

所以,我個人覺得,孫教授的死,并不是因為他發現了spy的身份,被spy滅口。

2、財殺、情殺、或者殺死孫教授能得到額外的好處。

從案件來看,這些動機都不明顯。

孫教授沒什么錢,而且也看不出有什么婚外情方面的問題。而孫教授死了,獲益的也最多是他在行業里的競爭者,也不會是自己的學生。

3、仇殺

這一點,其實是最有可能構成殺人理由的。


下面,需要解釋的是案件中的一些疑點:

第一,誰是最有可能的嫌疑人

從案件給出的信息看,最有可能的嫌疑人,毫無疑問是齊偉。

因為他的右手大拇指有傷。

而在兇器單車上,有這樣的發現:

“可以這么判斷。我們在拆開車鎖后,發現上面多了許多連線和一塊微型電路板,坐墊多了一個電子彈簧,那是一個可以通過電路控制而彈起的毒針裝置。而那個裝置上有一個奇怪的殘留指紋?!?br />
“奇怪的殘留指紋?你為什么這么用詞?”

“那是一個非常清晰的右手大拇指上半部分的指紋(補充:題目設定有技術可以分辨是左手還是右手,所以此處確定為右手大拇指無疑),但是只有上半部分。而這個指紋和車上發現的指紋都不同?!?br />
而這個指紋,和所有人都做過對比,都沒有人比中,只有受傷的齊偉,大概是無法去比較的。

最重要的是,案件里給出的信息和齊偉的個人陳述都明確的說了,是他最先提出讓孫教授去坐那輛兇器的摩拜單車的。

但,按照之前的推斷,齊偉并沒有殺死孫教授的動機。

首先,齊偉和孫教授關系很不一般,他是孫教授最得意的門生,兩個人走的很近。

其次,齊偉也好,其他學生也罷,都沒有去隱瞞是齊偉“慫恿”孫教授去騎那輛摩拜單車這個事實,如果警方排查嫌疑人的話,齊偉會是重點目標。

最后,指紋排查,如果真的只有齊偉因為有傷,不便的話,那警方肯定會懷疑他,因為他受傷的部位和發現的指紋太過吻合,這個巧合度有些過分。

而且最重要的是,齊偉是做不到預先改造那輛單車作為殺人工具的,根據案件信息:那輛車在南山以孫瑜的名字借出了很長時間,兇手改造這輛車也應該就發生在這段時間,而齊偉在這段時間里,顯然并沒有長時間離開研究所。

案件給出的明確信息是:齊偉和孫教授一直在寫報告。

他從昨天中午開始就在和齊偉學長在所里邊寫總結,可能熬夜了,該不會他倆還沒醒?

那么,就有一個問題,為什么疑似齊偉的指紋會出現在兇車之上?

答案只能是,有人想陷害齊偉。

案件的參與者都是高材生,偷偷采集別人指紋然后摁在兇器上這種手段不奇怪,奇怪的是,為什么被陷害的不是別人,而是齊偉。

第二,為什么齊偉被陷害。

齊偉是孫教授的得意門生,得意到什么程度?

兩個人可以徹夜呆在一起,而且其他學生根本不了解齊偉和孫教授之間的關系。

齊偉的業務能力非常強,在國內外的圖像識別領域上已經可以獨當一面。

陷害齊偉的人,只是因為嫉妒嗎?齊偉倒了,自己就可以成為研究所頭牌?

這個理由很牽強,因為齊偉倒了,孫教授也死了,這種殺雞取卵的做法很蠢。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齊偉的背后有其他的事情。

會是什么事情呢?

我們來看機密失竊事件吧。

1、盜竊機密的人非常厲害:不但非常了解實驗室的各種保衛配置,甚至知道實驗室里針孔探頭的位置,做事滴水不漏。

2、盜竊機密的人非常精通人臉識別系統,知道用孫教授的照片就可以打開實驗室的門。

3.盜竊機密的人知道U盤里的藏著文件。

4、最重要的是,為什么從U盤顯示的信息看,spy盜竊文件的當天,孫教授還使用過U盤,寫入過東西,卻沒有發現U盤被人使用過,甚至讀取過東西。

5、案發已經大半年了,為什么一直spy的事情只在非常小的圈子里風言風語的傳,甚至在國外公司已經發布產品,基本實錘泄密以后,依然不報案。

而且連不是內行的警察都知道:“如果這項技術被國外的軍方得到的話,把這個技術運用在無人機上,運用在步槍甚至導彈上,后果不堪設想?!?br />
這至少說明,孫教授對失竊事件是心里有數的,但因為某些原因,在一而再再而三的隱瞞。

為什么要隱瞞呢?

只有兩種可能:一,他有什么把柄落在了竊密者的手上。

案件中一直反復提到一個疑點,為什么孫教授有這么多貢獻,但還只是個副教授?

真的就如案件所說:由于評職稱需要多發表論文,但是孫老大幾乎不發表論文。因為他做的東西都太高大上了,國家不希望他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發表公開,一旦被國外的研究單位閱讀學習,就失去了國內技術的領先優勢?

我覺得不見得。

二、為什么孫教授的女兒會無故被綁架,而且孫教授一直隱瞞綁匪綁架他女兒的要求直到女兒被殺?

最大的可能性是,齊偉其實就是真正的spy,是被外國公司買通的人,而他一直在刺激懷才不遇又清貧的孫教授,孫教授一時被貪念左右,和齊偉在背地里策劃著出賣某些機密給外國公司牟利這樣的行為,為什么一直沒有人發現,甚至沒有人真正抓到spy,當然是因為齊偉是孫教授身邊的心腹,兩個人基本形影不離,外人很難抓到把柄。而也沒有人比齊偉更了解實驗室的各種設備了。

但就在孫教授和齊偉籌劃盜竊機密行為的時候,他們被女兒孫瑜發現,孫瑜為了救父親,準備報警,這時齊偉或者收買情報的外國公司買通人綁架了孫瑜,威脅孫瑜忘記她知道的一切,在遭到孫瑜拒絕后將孫瑜殺害。孫教授猜到了綁架女兒的人,但是貪念、虛榮心,還有害怕名譽掃地的想法讓他沒有為警方提供真實的情況,也許孫教授也沒有想到,自己的女兒這么堅強,不為所動,也沒想到,齊偉和他背后的人真的如此狠毒,殺害了自己的女兒

而孫瑜的死刺激了很多人,一個是他的戀人龍盈天,他一直在暗中調查女友遇害的真相,在通過一些技術手段得知了真相之后,他決定報復。

一個是孫瑜的母親,氣病,后去世。

一個是孫瑜的父親孫教授。

當他在事后知道真的是齊偉和齊偉背后的組織殺害了女兒的真相之后,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會害死女兒,會害死妻子,家破人亡,但是他已經有把柄落在了外國公司手里,為了名聲也好,為了錢也好,他不得不一直忍著,他在等待機會,用自己的方式去報仇。

直到案發。

案件中有一個重要疑點:為什么兇手X要冒充孫教授女兒孫瑜的名義去租車,誠然,孫教授女兒被綁架殺害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但兇手X會利用她的名義去作案,則必然兇手X與孫瑜有某種關聯。

從竊密事件開始,有兩個人就一直在等待著機會。

一個是龍盈天,他知道自己的老師伙同齊偉和外國公司盜取資料,害死了自己的女友,他決定殺死孫教授和齊偉,然后把他們的行為曝光出來。

一個是孫教授,他知道龍盈天想報復自己,女兒、妻子的死,名譽掃地也讓他痛不欲生,他決定用自己的死去救贖,去告訴所有人真相,揭發齊偉,揭發外國公司的罪行,給自己贖罪,還有就是保護自己的學生。

相互注意的兩個人,在行為上終于達到了一個一致點。

龍盈天用孫瑜的名字租車,然后對車子進行了改造,在機關上留下了那個疑似齊偉的指紋,他在一步步的引導孫教授騎這輛車。

這一切,都在孫教授的眼里,他知道自己的學生要為了跟自己女兒的感情去殺人,去毀掉自己的前途,他在想怎樣才能阻止龍盈天,或者說,既能保護龍盈天,還能報自己女兒和妻子的仇。

孫教授其實是有非常多的機會不坐這輛車的,他是老師,他只要說我不想騎這輛車,或者中途換車騎,作為學生他們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

一旦孫教授這樣做,那龍盈天的計劃就會破產,甚至傷及無辜。

但孫教授的選擇是,毅然決然的坐這輛車,一直不換車,按照龍盈天的吩咐去調整座椅,啟動機關,直到遇害。這一切都是一場救贖。

只有這樣,所有不利證據都會指向齊偉(殘缺的指紋,齊偉第一個慫恿),齊偉的身份,參與綁架、殺人,盜竊機密都會曝光。

只有這樣,自己才能得到救贖,去見自己的妻子和女兒。

只有這樣,龍盈天才會無辜。雖然龍盈天說了那句暗示孫教授去調座椅靠背(實際上是讓孫教授去觸碰機關啟動裝置)的話,但孫教授的行為,無疑是在把嫌疑往齊偉身上引的。

這就是孫教授所謂舍身取義的意思,以自己的死贖罪:揭發齊偉,揭發外國公司,揭發他們綁架、殺人、威脅自己的事情,自己可以在女兒妻子面前贖罪,還保護了自己女兒心愛的人,自己心愛的學生。

孫教授因為一時貪念,掉進了萬劫不復的黑洞,但在失去親人之后,他終于決定,用自己的性命去告訴世人一切。

他也許不是一個好父親、好男人,但他是一個好老師,一個最終還是堅守底線,舍生取義的人,他犯過錯誤,也為這個錯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那么,孫教授是什么時候發現龍盈天要利用摩拜單車去行兇的呢?答案在一開頭:

小區內的草地上,一個戴著黑帽子穿著風衣的男子走向了正在玩耍的幾個小孩子。

“你們會騎車嗎?幫叔叔一個忙,給你們每人一百塊?!?br />
一個蹩腳的方言。

孩子們面面相覷。

男子把手從上衣口袋中取了出來。

朝陽下的四張毛ze東更顯魅力……

這個黑衣人就是龍盈天,他不是本地人,而是T大畢業生,他給小孩子錢讓他們把崔輯樓下其他的單車都騎走,孫教授就明白,他一定會利用最后那輛單車了。

當龍盈天提醒他座椅的時候,孫教授就知道,一切即將結束了。

我猜測孫教授在選擇舍身取義以前,肯定已經把整件事的真相都寫下來,發送給了警方或者學校。

他用自己的命,告訴所有人真相:貪念,哪怕是一時的,都會毀掉一個人一生。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4:53:10 | 2018-8-12 17:46編輯
1、你真的——和所有相關人員都對比過了嗎?/這句話代表警方還漏了某個人未調查
“死者的左手手腕有一個很大的傷疤,像是被人故意用利器切割過&起碼有兩個月了吧?!?原文無線索有關孫副教授曾經被襲擊過,所以這個傷痕是他自己造成的。據此我認為教授曾經想自殺,但后來不知何因放棄了。
綜上所述,這是教授的計劃,所以那個指紋是教授自己的。另外他放棄明顯的自殺而選擇偽他殺形式的自殺,所以他是想向眾人表述一件事。結合原文應該是想以自己的死亡來引導警方將自己和間諜事件和綁架聯系起來。
2、關于針孔攝像頭拍到的影像文件,在前不久丟失了。
一位比我略高的長者和一個健壯的青年從圖識所的電梯中出來。
兩者遲到且從圖識所出來而且文件丟失,另外從后文看出齊偉應該是值得信任的,所以應該是齊偉發現了教授的異常并猜到了真相,于是教授一面跟他說了自己的目的一面把錄像刪除了。其實還有一點,“最大的謊言就是選擇性地透露真相”,所以說我認為齊偉極有可能幫助教授隱瞞了一些事。
3、(此處為原文概述)不是教授的學生卻對于錄像內容略知一二/我猜測是教授想以此試探出spy的身份于是便把錄像內容公開。
4、【0】清晨男子讓孩子們騎車,而后教授已故的女兒的賬號被用來將車帶到了南山然后再帶了回來,所以我認為這是教授自己騎車到了那邊然后返回,我想他應該是為了工作的事情。by the way我覺得這里有關教授的行蹤也有被隱瞞部分,應該是齊偉幫助教授隱瞞了他的行動。
5、綁架案中綁匪的要求不是錢,應該是教授正在研究的那個項目信息,教授深知這個研究的重要性就拒絕了。另外盡管這起案件的偵破以失敗告終,教授并沒有放棄偵破,且對手也沒有放棄尋找文件。
過程還原:教授的研究生之一泄密說教授的新研究課題,教授的女兒遭到威脅,綁匪要求教授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換取女兒的性命但教授拒絕后綁匪撕票。事后那位研究生收到外公司的委托幫助他們竊得相關研究信息。教授已經大致知道自己的學生出賣了自己于是便決定放棄自殺而使用假裝遭他殺的方式引起警方注意并重新調查那些案件。從齊偉對教授的態度來看,他絕對會盡量讓教授活動方便所以如果發現有人使用sharing bike就會婉言讓此人把單車讓給教授(事實證明教授反邏輯成功)教授的機關應該是設置成這樣:把車停到一個學生家樓下并移走其它共享單車使該學生只能騎這輛車,然后設置成自己的手機掃碼即可觸動機關成功殺人。他中途提議買水也是為了能啟動機關。
另外我認為綁架教授女兒&竊取資料的是龍盈天,因為只有他和教授女兒走得近而且成績很好,擅長IT領域。
匿名
| 發表于 2018-8-12 15:03:04
孫立功作為科研人員,為了國家機密放棄女兒,因為綁架孫榆的可能是Greeneyes的人,因為 綁架孫榆的人的目的和錢無關,但孫立功拒絕了,他為了國家榮譽,放棄了女兒,對應名字舍生取義,而且 ,他對象死后他曾想過自殺 ,但并未如他愿,因為他左手有疤。
而龍盈天的動機就在這兒,他很愛孫榆  無法理解孫立功的所作所為,所以將孫立功設計殺害,而且龍盈天的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對口,動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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