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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7:00:58 | 2019-8-12 19:59編輯
藍色字體為原文引用,紅色字體為重要推論。

周睿博 男 30 創始人 老板 獲得源碼
【死者】林霄 男 30 開發組組長 加班 獲得源碼
陳俊峰 男 25 服務器后端工程師 加班 獲得源碼
李羽天 男 22 服務器后端工程師 加班 獲得源碼
趙連鵬 男 27 安卓工程師 加班 獲得源碼
陳凱  男 24 安卓工程師 獲得源碼
張晨 男 26 IOS工程師 NPC 加班 獲得源碼
包志 男 23 IOS工程師 獲得源碼
關官 男 28 WEB前端工程師  ××
黑一瑋 男 26 UI設計師 ×× 不在場證明
王木斯 男 29 產品經理 ×× 不在場證明
徐青敏 女 24 推廣運營

【6月18日】
03:13 U盤資料創建
【6月19日】
18:10 回到公司加班
20點左右 周睿博回到收費站
21:40 趙連鵬出去買宵夜
21:55 趙連鵬回來公司
22:07 林霄離開辦公室
22:09 二樓員工離開辦公室
22:11:58 林霄在微信回話
22:13:05 走廊燈關閉,張晨出去抽煙
22:30 全員下班回家


首先,我們討論一下為什么林霄要到2樓的衛生間。
林霄是在3樓的辦公室上班,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按照張晨的說法,林組長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排泄,所以林霄出去理所當然地去3樓男衛生間。我們可以大膽推測,3樓的兩個衛生間都被鎖上了,所以林霄才會在3樓男衛生間之后選擇了3樓女衛生間,因為3樓字節躍動公司只有1個女生,而這個女生當天晚上是沒有加班的,所以才會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因為林霄在急需上廁所的情況下會首先考慮隔壁的女衛生間。可是女衛生間也被鎖上了,由于4樓往上要么還沒公司入駐要么還在裝修,所以林霄會去2樓的衛生間。

倒賣數據的肯定是陳俊峰,但是他不一定是兇手。除去死者林霄,能夠獲得源碼的還有7人,這7個人都是嫌疑人。對,連創始人老板周睿博都有嫌疑!很明顯張晨是NPC,通篇大幅都是他說的話,他要是作假這題還怎么破。這樣下來,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就剩下周睿博、陳凱、包志。陳凱只是離公司比較近,是公司最早發現死者而已,并沒有殺人動機。包志是在3樓男衛生間留下指紋,但是林霄并沒有進入3樓男衛生間,所以也和包志沒有太大的關系。所以嫌疑人就剩下老板——周睿博!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可能都會是一定。周睿博是有作案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而且銀行轉賬也有貓膩。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7:32:08 | 2019-8-12 18:23編輯
殺死林霄的兇手是周睿博。
一,死亡時間的分析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林霄的死亡時間。他是22點07分離開的辦公室,死亡時間是22點07到0點之間。這棟樓23點就關門,所以在23點以前,林霄就已經死亡。具體死亡時間是什么時候呢。我們不妨先看看已經掌握的線索。
三樓男衛的電燈開關,最上層的指紋,是包志的指紋,當晚他是不需要加班的,并且也沒有出現在辦公室。所以,三樓男衛電燈開關上的指紋,確確實實就是包志上周五晚上加班留下的。
廁所的燈,一般情況來說,晚上加班上廁所肯定會順手打開,而上面卻沒有出現本應出現林霄的指紋,說明,當天晚上,林霄并沒有進入過三樓男衛。當晚三樓加班的人員中,沒有女性,所以,迫切想上廁所的林霄,在進不去男衛的情況下,一定會去女衛解決問題,但是發現,女衛也沒辦法打開。
這種情況下,四樓沒有人使用,他必然會來到二樓上廁所。而二樓主要做女性產品,自然女性工作組多,所以他想當然得會進入二樓的男廁所去解決問題。這就是在三樓男衛,女衛,以及二樓男衛均留下林霄指紋的原因。
因為林霄死亡地點就是在二樓男衛,雖然出現過移尸的痕跡,但是可以確定死者就是死于二樓男衛中,所以,林霄的死亡時間,就是22點7分到22點10分之間。(因為林霄是被人從身后捂住了嘴巴,捅到了背后心臟,5秒之內迅速死亡的。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兇手肯定是優先埋伏在二樓男衛中,然后從背后對林霄進行襲擊,才能造成這一擊必殺。)

二,兇手的分析
前面已經說了,兇手需要知道:一是林霄腸胃不好的習慣二是趙連鵬到了這個點會買宵夜的習慣,那么兇手一定是這個公司里,當晚沒有加班的人。可以輕松移動尸體,那么兇手一定不是女性(體力排除)。要鎖衛生間的門,并且躲在二樓男衛,那么,只能是周睿博

三,案發過程
當晚,本來說好周二回來的周睿博提前從鄰市回來。先準備好雨衣手套這些東西,把三樓兩個廁所的門鎖住,并埋伏在二樓的廁所中。22點07分,林霄出來上廁所,按照兇手的思路,打開門來到二樓上廁所時,關上門,從背后捂住他的嘴巴,一刀殺了他。這個時間大概是22點08分左右。(從三樓男衛到二樓男衛大概30秒,算上嘗試打開門的時間,也就一分鐘左右。)
兇手殺人之后,為了避免血太多,流到門口讓人發現端倪,把尸體翻轉往里拖了一點。之后,兇手把雨衣脫掉,外層手套脫掉,在準備離開時,聽到了千度公司下班的聲音,于是他在男衛門口等著她們離開,22點09分,在二樓加班的千度公司三人下班,22點10分,三人一同離去。兇手在二樓男衛確認三人離去,22點11分,兇手拿林霄的手機,在群里給大家發微信告知自己要先行離開,在拿手機的時候,發現了林霄那個u盤,兇手也知道有內鬼的事情,于是想出了嫁禍于人的計謀。
他先去樓上的男衛,把男衛女衛的門依次打開,時間應該是22點12分40秒,聽到躍動公司辦公室中有人走出來,兇手迅速往會議室方向走去,(女衛到會議室門口9秒,出2號燈區域4秒,而張晨看到1號燈比2號燈多亮了5秒,這5秒,就是兇手去往會議室的時間。
這棟樓的隔音效果很差,原因有二:一是案發當天17點30下班時,在男廁所摸魚的李羽天在其他幾個人出來的時候正好開門,說明他聽到了別人的腳步聲。二是在上樓梯的時候,能聽到敲鍵的聲音。正因為隔音效果差,所以兇手在打開女衛的門鎖時,聽到了腳步聲,于是迅速來到會議室,防止和人碰面而暴露。
在會議室中,用u盤接上電腦,清除了u盤中的數據并刪除了當天的開機記錄,恢復現場時,因為沒燈加上內心的慌亂,忘記了投影儀和電腦連接線的原始情況,于是就把線接上了(他沒有參加星期一白天的會議,不知道會議的具體情形,更不知道公司的人當天把投影儀連接了別的電腦同時還沒有把投影儀接回會議室電腦。也有可能他以為是自己接的時候,把接線弄掉了,所以恢復現場時,他還是想當然得把連接線連接上去了)。之后在門口,通過小窗戶,觀察在走廊抽煙的張晨的情形。等到張晨回辦公室之后,兇手又來到二樓男衛,把u盤的標簽撕掉,貼在死者手機上,用帶著手套的手指,在手機背面留下血痕,偽造成林霄留下來的死亡訊息。(但是卻忘了偽造林霄的右手手指的血跡。)在完成這些之后,離開現場。
四,其他
周睿博的左手應該受了傷,而且會議室的門把手上,那個紅色的痕跡,是周睿博自己的血跡。另外,周睿博是個左撇子,從背后襲擊,要捂住對方嘴巴的同時,還要捅進背后心臟,右手無法用力。
周睿博是個迷信的人,從他在各個地方擺觀音像,還有戴著觀音像可以看出,所以離職前每個月取1888,是想求神拜佛祈求自己能創業順利。前段時間取4888,是祈求自己app上市順利。(這個是彩蛋么。。。)
五,動機的猜測
周睿博找了個算命的算算自己的工作,算命先生告訴他,要拋棄現在的合作伙伴才能衣食無憂,于是他殺了林霄。
好吧,上面是我編的。
因為源代碼被泄露,市場競爭力有限。所以周睿博殺了合作伙伴之后,想可以單獨把投資吞了,然后跑路。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7:49:46 | 2019-8-12 19:54編輯
紅色為重要結論;
藍色為原文引用’
兇手是周睿博

2017年6月19日
17點30分          字節悅動準時下班,林霄、張晨、陳俊峰、趙連鵬、李羽天五人去全福樓吃晚飯
18點10分          五人回到辦公室加班
21點40分          趙出去買宵夜
21點44分          趙到達燒烤攤
21點55分          趙回到辦公室
22點07分          林急匆匆跑出辦公室
22點11分58秒   林發微信
22點13點00秒   張到走廊吸煙,看到走廊的感應燈關閉,5秒后樓梯前的感應燈也關閉,4、5分鐘后回到辦公室繼續工作
22點30分          張、陳、趙、李收工回家

(一)為什么林霄要去2樓的男衛生間?
      根據張晨的敘述,“這個……林組長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張晨想了一下措辭,“排泄?哎呀,反正這個是經常有的事,昨天我們還沒吃完晚飯他就在人家飯館當場去了趟衛生間,當時看他那么急還捂著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們就沒有多問了。”,在22點07分的時候林霄確實是去衛生間的,而且極為匆忙,但是等他跑到男衛生間門前時,發現男衛生間的門竟然已經鎖住了,可是還沒到下班鎖門的時間,為什么男衛生間的門就鎖住了呢?于是他又試著去開了一下旁邊女衛生間的門,也被鎖住了。當時的情況容不得他多想,只能急忙跑去2樓千度的男衛生間。這也是為什么在提取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
      下班前15分鐘的時候,李羽天就在男衛生間里摸魚等下班,在下班時,李羽天又是直接從衛生間里走出來然后和張、陳、趙一行四人一起到了餐館。所以這時候的男衛生間的門是正常的。因為公司里有人加班,不會鎖衛生間的門。他們五個人回來后到林霄去衛生間之前一直在辦公室工作,中途除了老趙去買宵夜沒有人出去。“衛生間的鑰匙誰有?”“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吧。”張晨的語氣有些不太確定,好在旁邊的幾名同事也給出了相同的結論。因為衛生間的鑰匙只有保潔員和公司老總有,老趙是不可能鎖衛生間的門的。然而字節悅動的創始人周睿博在19號的晚上8點就回到了本市,完全擁有作案的條件。

(二)林霄如何被殺害?
       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剛剛我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這么說來……”李本亦自言自語到。林霄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了2樓的男衛生間,然后開門進入。但是他不知道這個衛生間的隔間里早就埋伏了一個他意想不到的人對他守株待兔。2樓千度公司的三位女員工出來時,一位去了女衛生間,另外兩位在門口兩天玩手機,當時的時間是22點09分,去衛生間的女員工很快就出來了,“離開前我去了一趟衛生間。”名叫顏瑩穎的女生接了話茬,“但是很快就好了呀,也就1分鐘吧,接著我們就走樓梯離開了。”所以可以把時間推測為22點08到22點20分這段時間,所以林霄早在她們走去辦公室前就進到了男衛生間,關上了男衛生間的門,而且那時感應燈已經熄滅,所以她們沒有看到走廊上有異常和男衛生間里有人。在衛生間里的人可以聽到外面的人的動靜,這點從李羽天摸魚出可以得知。兇手等外面的人走了,這時林霄也上完了衛生間準備出去,早已全副武裝的兇手右手捂住了林霄的口鼻,左手拿匕首刺向了林霄后背心臟的部位,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林霄失去行動力后,兇手雙手抓住林霄的肩膀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至尸體被發現位置。兇手迅速拿出林霄的手機和U盤,用手機發送了微信消息,此時時間是22點11分58秒。因為手機是林霄新買的,也沒有設置鎖屏密碼,所以十分容易。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李亙亦繼續翻看著關于這個U盤的資料,U盤是和死者的手機一起被發現,均放在尸體上衣外側右側口袋中,手機上部朝著口袋外。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發現時U盤粘在了手機屏幕上,后續檢查確定U盤上只有林霄的指紋,手機背部有林霄與其女友的指紋,正面則沒有任何指紋。U盤黏著的部分原本應該貼著標簽,標簽被撕掉后殘留的黏著物使得U盤粘在了同樣放在口袋里的手機上,手機機身除了這兩樣痕跡外沒有其他任何痕跡,據死者女友及同事說這部手機是上周四剛買的。因為兇手拿過手機,所以放回去時手套上沾上了血跡,所以內門打手上也沾上了死者的血跡。手機正面沒有任何指紋時因為兇手擦過手機的正面。
       兇手做完這一切后,立即從樓梯跑上3樓,用鑰匙打開3樓兩個衛生間的門,然后跑向會議室,用員工卡開門進入。
三個感應燈之間有重疊區域,李本亦測試了一下,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根據張晨在22點13分看到的現象:
“那你記不記得后來燈是什么時候關閉的?”
“這個嘛……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你到走廊后是先抽煙還是先看手機?”
“先看手機,我就是拿著手機出來,然后剛拿起來按了一下屏幕就看到手機時間變化以及 旁邊的燈關閉了。”

      推理出觸發走廊感應燈范圍的時間在22點12分45秒,所以兇手在11分58秒的發信息后在一分鐘不到的時間里快速完成了跑上樓,打開亮劍衛生間的門,進入會議室。(感應燈重合時間最多為11秒,若走的慢些,就是少于11秒)
從會議室左側的墻上則掛著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墻頂端安置了一排封閉的玻璃窗,高度約30cm。兇手從玻璃窗上觀察得知張晨又重新回到辦公室繼續工作(看走廊里的光線變化),然后打開了連接了電腦和投影儀的線,插上U盤,把里面的證據刪除了。然后把u盤放回林霄身上。因為兇手開過會議室的門,所以門上沾有血跡。接著李本亦再次要求去會議室,大家也都跟了過去看戲。但是到會議室后李本亦并未詢問什么而是在門內把手上仔細查看,張晨忍不住也湊近看了一下,門內把手上什么都沒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視的位置仔細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為什么周睿博要刪除U盤里的證據?可以起到誤導警方視線,栽贓陳俊峰。公司內部有內鬼的事情,林霄和早就察覺了,他私下里調查搜索證據,這件事件作為公司創始人兼林霄多年摯友的周睿博肯定是知曉的。

(三)、周睿博的動力
“你們還信佛啊?”李本亦在辦公室內游蕩了一圈后指著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前面的香爐里還插著剛燒完不久的香火。程序員還信這些的嗎?”
“這是周總弄來的,會議室和周總辦公室也有一個,而且周總辦公室的墻上還貼著符咒什么的。不過他說這只是為了圖個心安討個吉利,反正也不礙事。”

會議室地面全部鋪著紅色地毯,就算是穿著高跟鞋走過也是悄無聲息,在門對面的角落里放著一個觀音像,
李本亦第一次見到了這個曾經是一名程序員的創業公司老板——周睿博。剛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來有著與年紀不相符的沉穩,脖子上還掛著一個與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觀音吊墜,身上還有一股香火的氣味。
不過警方注意到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當初辭職的原因他說是因為厭倦了給別人打工。

       周睿博信佛,而且好像信的佛還不是很正規的那種,極有可能是邪教。他開始信佛可能是從他從前公司辭職前半個月開始的,他每個月都會固定取錢去供奉,以求他能夠賺錢。字節悅動公司歷時三個月研發短視頻APP,卻被另一家公司竊取了成果搶先發布,自己公司的APP發布了但是成果不好,進度十分艱難。于是一周前他取了比以往更多的錢去供奉,并從那里得到了一個迷信血腥的辦法,那就是殺掉一個人,于是周睿博選擇殺掉了自己多年的摯友——林霄。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7:54:42
藍色字體為引用 黑色字體為分析
殺死林霄的兇手是周睿博
“因為后來他發了微信。”說著張晨就拿出手機把聊天記錄打開給李亙亦看。后續檢查確定U盤上只有林霄的指紋,手機背部有林霄與其女友的指紋,正面則沒有任何指紋。U盤是和死者的手機一起被發現,均放在尸體上衣外側右側口袋中,手機上部朝著口袋外。與企鵝公司聯系后確定該賬號自從上周四開始就在該手機登錄,并未在其他設備上登錄過。微信聊天記錄的準確發送時間是22點11分58秒。林霄的手機并未設置鎖屏密碼可以直接使用
林霄告訴大家自己已經回家了這條微信應該是兇手發的,手機沒有設置屏鎖密碼,兇手可隨便使用,手機正面沒有指紋,是兇手發完以后把自己指紋擦掉了,從手機放置方向看上部朝著口袋外,說明是別人使用完放入口袋的,自己放置的話右手口袋一般都是上部朝口袋里面。另外兇手知道死者在加班,還在工作群里發信息,說明跟死者很熟很可能是同事。
上面原本貼著一個愛心標簽,上面寫有四個字:愛的證據,之后警方將白色膠布撕下,確定了白色膠布下正是寫有“愛的”兩個字的標簽上半部分,與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標簽位置也對的上。
U盤進行檢查后確定該U盤曾被人手工改裝過,無法修改和寫入任何數據,但可以進行格式化。U盤內被復原的文件是一個壓縮包和一張圖片,創建時間均為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愛的證據,“愛的”用白色膠帶粘對住了,那剩下那倆字就是證據,U盤被動過手腳,只有專業人士才有這技能,周睿博曾經是一名程序員,所以完全可以做到。
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從尸體情況來看,是林霄上完廁所往外走,被藏在廁所的兇手從背后插刀進心臟致死的,一刀致命,看來兇手是懂點醫學知識的。
尸體被發現時仰面朝上,雙腳朝向門口,兇器被遺留在尸體右手邊,兇器上未發現任何指紋。在衛生間的垃圾桶中發現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線手套,手套材質與死者口鼻中的纖維一致。
“你們還信佛啊?”李本亦在辦公室內游蕩了一圈后指著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前面的香爐里還插著剛燒完不久的香火。程序員還信這些的嗎?”
“這是周總弄來的,會議室和周總辦公室也有一個,而且周總辦公室的墻上還貼著符咒什么的。不過他說這只是為了圖個心安討個吉利,反正也不礙事。”

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毛線手套兇手為什么不扔到辦公樓外面的垃圾桶里呢,那樣不是更安全,難道就不怕在這些東西上找到毛發等線索嗎,還有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毛線手套可能是因為不方便往外攜帶,所以沒有扔到單位外面的垃圾桶,那兇器為什么沒有一起扔到垃圾桶里而是在尸體右手邊。這里推測可能是跟迷信事件有關,這樣擺置是有特殊意義的,從觀音像,符咒之類東西看出周是比較信這個的。
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剛剛我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這么說來……”李本亦自言自語到。“衛生間的鑰匙誰有?”
“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吧。”張晨的語氣有些不太確定,好在旁邊的幾名同事也給出了相同的結論。
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經詢問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時曾去過衛生間。而6月20日當天提取指紋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沒去過衛生間,因為發生命案后大家對上衛生間似乎有些恐懼和抵觸。
分別是早上8點開啟與晚上23點關閉。為了保障各家公司內的財產設備安全,每家公司的辦公室門鎖均為政府免費提供的特制電子鎖,需要該公司的員工卡才能打開。離開辦公室時是一起的,然后瑩穎馬上就沖去衛生間了,我和文思就一邊聊一邊走到女衛門口等她。”

三樓男女衛生間外把手上都有林霄的指紋,但女衛生間內把手上只有徐青敏指紋,男衛生間內把手最上面是李羽天指紋,因為去吃飯以前李羽天在衛生間,也就是說在那以后林霄沒有進去到衛生間里面,林霄因為腸胃不好吃完飯著急上廁所,按了三層男衛生間門以后發現鎖著,因為著急當天也沒女同事加班,所以想去女衛生間上廁所,但是女衛生間也被鎖了,所以他不得已借用二層上男衛生間,周睿博有衛生間鑰匙完全可以做到。
那林霄是怎么進入二層衛生間的呢,正常只有千度公司員工卡掃卡開門后才能進入走廊進到廁所,這里懷疑是瑩穎幫他開的門,因為瑩穎是最先沖在前面的沒有與其他倆人一起,開門只需一秒鐘,時間上也吻合。這樣看來瑩穎很有可能跟周睿博是一伙的。
地上的血跡和死者的衣服肩膀處褶皺顯示兇手曾經雙手抓住尸體肩膀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根據圖示,兇手是把死者往衛生間里面拖了拖,應該是因為他聽到走廊里有人說話,但又不確定有沒男性,擔心有人進來發現死者。門把手上血跡應該是兇手戴著血手套探聽外面情況,后來擦拭過不小心疏忽的。
不過警方注意到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當初辭職的原因他說是因為厭倦了給別人打工。
為什么要每月定期取錢呢,有可能是給瑩穎的工資,一周以前多給3000是需要她幫忙所以多給的,數字可能是因為迷信圖吉利。
現在講究節能,所以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
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你們公司有人是左撇子嗎?”
“啊?”張晨一頭霧水,“據我所知應該沒有吧……”
“那有人右手或者左手受傷不能用嗎?”
“沒有啊。”

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衛生間感應燈和走廊感應燈亮,說明一定有其他人存在,通過時間來看,應該是在張晨去吸煙以前從衛生間到了會議室。兇手以為帶著手套,沒意識到稍許血滲透到了手上,在二層衛生間和會議室門把手上蹭上血,從位置來看是左右,猜測是因為兇手右手拎著電腦之類的東西。
他父親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不過其實他昨晚8點左右就駕車回到本市,在收費站有記錄。他說是因為父親病情大有好轉,而公司APP要上線新版本事務又多所以就連夜趕回,只是沒有通知其他員工。”我們昨天上午在這里和投資商開會,當時連接線拔下來連到了林組長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而且會議結束后也沒有插回去,今天因為林組長的事公司的晨會取消了,沒有人進來過。這怎么會又插上了……”
周睿博是周五中午回老家的,周一晚上回來的,所以并沒有參加投資商的會議,也不知道連接線的問題,應該是周從衛生間跑到會議室,查看U盤內容,之后刪除開機記錄,走時看到連接線掉下來了,以為是自己不小心所為,為了不被人發現,又插了回去,沒想到畫蛇添足。
關于殺人動機:周睿博應該是做了對公司不利或者違法的事情,懷疑林霄知道了,以為林霄貼有“證據”的U盤里是自己的犯罪證據,所以計劃殺死他,周睿博從之前公司辭職應該也不是不想給人打工,是另有原因的。但他沒想到林霄一直在找的是出賣公司機密的陳俊峰證據,是為了公司好并不是針對他。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7:55:25 | 2019-8-12 19:56編輯
兇手:周睿博
趙俊峰是出賣公司代碼的人,但人不是他殺的,而且U盤格式化是為了嫁禍。

原文:
引用
1:其余加班人員除死者外在22點~22點30分這段時間內只有張晨離開過辦公室,他聲稱自己是到走廊抽煙,時間不超過5分鐘。在時間上得到另一位加班員工趙連鵬的證實,雖然趙連鵬的座位看不到張晨離開辦公室后的行動,但張晨離開和回來座位他是可以看到的。其他兩人也是互相可以看到,下班前均未離開過座位,因為專心工作以及座位的擋板導致視野遮擋,所以他倆并未注意張晨曾離開。


根據原文:除了張晨離開過,其余人都沒有離開過。
根據文中描述的樣子:張晨并不是兇手。


原文:
引用
2:“這個……林組長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張晨想了一下措辭,“排泄?哎呀,反正這個是經常有的事,昨天我們還沒吃完晚飯他就在人家飯館當場去了趟衛生間,當時看他那么急還捂著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們就沒有多問了。”
3:第二天早上10點還在宿舍賴床的李本亦被兄長的電話叫醒,指紋比對的結果已經出來,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經詢問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時曾去過衛生間。而6月20日當天提取指紋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沒去過衛生間,因為發生命案后大家對上衛生間似乎有些恐懼和抵觸。
4:“衛生間的鑰匙誰有?”
“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吧。”張晨的語氣有些不太確定,好在旁邊的幾名同事也給出了相同的結論。

5:原文點外賣燒烤圖


根據原文得出結論(1):林組長的腸胃不好,吃完東西會立馬去排泄,并且大家都是知道,三樓的男女廁所門外都有林霄的指紋,但內部卻沒有林霄的指紋,也沒有擦拭的痕跡,只留下廁所最后離開的人的指紋。這個說明當時三樓的兩個廁所門是關著的,林霄迫不得已只好去三樓上廁所。
再根據原文4得出結論(2)   廁所的鑰匙除了保潔員外只有老總有。而三樓廁所的老總為周睿博。
根據原文5得出結論(3):當時點外賣燒烤時是在總群里發的,所以群內的每個人都知道他們會吃外賣。

原文:

引用
6:“這個我們也有注意,據他說是因為他家是離公司是最近的所以習慣每天都最早來,不過雖說是最近但也要30分鐘的車程。”

根據原文6得出結論(4):陳凱的家離公司最近但也要30分鐘的車程,而從趙連鵬發燒烤圖為21.44,到林霄發說要先走的消息為22.11,期間為27分鐘,就連最近的陳凱也無法趕過去,除了準備預謀殺林霄在公司附近游蕩又或者臨時起意又正好在附近的人才能趕過來。

原文:
原文:
引用
7: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昨晚22點13分也就是吃完宵夜后不久我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
“你怎么對時間記得這么清楚?”
“當時我正好拿出手機,看到手機屏幕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燈所以我特別有印象。”
“你們走廊這個燈晚上不亮嗎?”
“當然了,現在講究節能,所以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
8:“這個嘛……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9:李本亦測試了一下,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剛剛我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這么說來……”李本亦自言自語到。“衛生間的鑰匙誰有?”
10:原文信號燈示意圖。

根據原文得出結論(5):張晨在離開辦公室后看到的是走廊的燈是亮著的(文中沒有準確提到3號燈是不是亮的),得出可能性一:沒有人來到辦公室,那么便是進來了周睿博辦公室,但根據燈的變化,明顯不是進來,而是離開。可能性二:有人準備去往辦公室,但卻離開想了下又離開了。
   結論(6)   如果3號燈并不是亮著的,因為張晨的位置在辦公室門口,那么3號燈亮起來他肯定會知道,所以可以假設3號燈當時是不亮的,只有1,2號燈亮著的,按這樣的假設,根據原文燈的關閉速度,得出當時有人不是往辦公室的方向進來,而是往樓梯的方向離開。

原文:
引用
11:林霄,男,30歲,于6月19日的22點~6月20日0點遇害 ,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12:尸體被發現時仰面朝上,雙腳朝向門口,兇器被遺留在尸體右手邊,兇器上未發現任何指紋。
13:原文門把手圖
14: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
15:拖痕示意圖
16: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根據以上原文在結合結論(1)得出結論(7):林霄是被人從門口殺死然后拖入廁所內,因為只有外門把手有林霄的指紋,而內門把手則沒有,另外兇手是在林霄的背后襲擊的林霄,先用右手捂住林霄,然后左手捅入林霄的心臟,待林霄休克后,關上門,將林霄拖入廁所內,。并用左手打開了手機發了先走的信息。所以偵探認為兇手是左撇子。


原文:
引用
17:“這個……噢,當時我有給男朋友發了一條短信,我看看。”丁蕾拿出手機翻出短信息,“就是這條。”她指著昨天22點09分發送的一條短信說。
18:但死者離開辦公室的時間是22點07分,差不多是同一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員工下班

根據原文17,18,千度公司的三位女性22.09時分是在廁所門口,一分鐘后離開也就是22.10離開,而死者是22.07離開的辦公室,那么說死者只有在22.08來到廁所,或者22.10后來到廁所。
根據極限操作,死者應該是在22.08來到的廁所,但進去就被人殺死了。

原文:
引用
19:原文3樓示意圖

根據原文:會議室正好在樓梯的正對面,而會議室的電源線被人連接過,那么說明,張晨當時看到燈關閉的順序,是有人從廁所方位離開去樓梯下,或者去往會議室,尤其開門簡單,只需要一秒就行了。


原文:20:聊天圖
根據原文20,關心下屬的林霄不可能在林羽天回復安全到家后不回復什么,所以只有那時林霄已死才會不回復。


根據以上的結論得出:周睿博從老家D鎮回來后便預謀準備殺了林霄,在駕車來到b市后便來到了科技園附近(預謀或者臨時起意暫時不知道,只能知道他當時正好在附近),在總群內看到趙連鵬發的燒烤圖后,便是想出了這么個詭計,知道林霄排泄的習性。
周睿博在趙連鵬買了燒烤回來后,便跟隨來到3樓,待時間差不多,將3樓男女廁所門鎖上(公司老總有鑰匙),便來到二樓廁所內等待。
22.07:林霄因為腸胃不好需要排泄,起身離開辦公室來到3樓男廁所前,往下旋轉門把手卻發現門已經鎖上,之后來到女廁所門前,發現門也已經鎖上(所以門把手上都有他的指紋)。沒有辦法的他,只有走樓梯來到二樓廁所。
不料,他剛把門打開,準備將燈打開,便被周睿博偷襲了,周睿博右手捂住林霄的嘴巴,左手拿匕首刺入林霄的心臟部位,之后立馬將門關上,把林霄拖入廁所內,放下。
因為左手拿匕首,所以在周睿博放下兇器時,也是在林霄的右手邊。
之后,周睿博拿了林霄的手機在總群發了先走的消息。
周睿博脫下雨衣手套之類的東西將其放入垃圾桶內,后拿走林霄的U盤,在聽到外面有動靜后,便在廁所內等待了些許時間,等外面三位女性走后,趕到了三樓將上鎖的男女廁所門打開,便是進去了會議室(2秒進)。而當時張晨正好走出辦公室,所以看到了走廊上的燈是廁所口先關閉,然后樓梯口。
會議室內周睿博連接上投影,插上U盤,將U盤內的內容格式化,為的是嫁禍趙俊峰,因為程序員都不是電腦小白,知道警方有能力將內容恢復,尤其如果不是嫁禍,為什么不直接拿走U盤。
做好一切后,周睿博離開會議室,從樓梯離開去往二樓,將u盤放入林霄的兜內,離開。
(動機,以為林霄出賣的?又或者看林霄不爽?又或者自己信了邪教(觀音像什么的,又定期打錢)

另外根據室內擺放和投影之類的擺放,從而知道周睿博是左撇子,或者雙手使用者(這個有點牽強)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8:02:35 | 2019-8-12 18:07編輯
排除陳俊峰

陳俊峰雖被證明是公司內鬼,有倒賣公司信息的行為,但他并不會是兇手。原因是:
1 他并沒有作案時間。
吃完晚飯后,他加班期間并未離開過。下班后他跟大家一起離開,且不說下班后折返時間是否充足,如果折返,他需要約林霄在2樓男廁等他,以兩人之前的緊張氣氛看,很難想象林接受他這種詭異地點的邀請。此外,死者脖子上還掛著員工卡。一般離開公司后,員工卡會拿下。開樓下的門并不需要卡,如果約在2樓衛生間,死者無必要再掛回員工卡。掛員工卡更合理的理由是死者當時還處于上班狀態。

2 兇手不會在現場留下明顯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如果兇手是他,那絕不可能留下死者衣兜里的U盤。U盤上原本有“證據”2字(“愛的證據”中,愛的被貼住,剩下證據2字),兇手做賊心虛,怎可能對此視而不見。作為資深程序員也不應當天真到只是簡單格式化里面的內容就以為不會被發現。
除非兇手并未發現U盤的存在,但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U盤與死者手機在一起,死者手機屏幕上沒有死者指紋說明屏幕被兇手擦拭過,兇手既然動過手機就一定會發現U盤。
所以,如果他是兇手,應當拿走U盤。


排除張晨

張晨只離開五分鐘,時間上未必足夠殺人,因為兇手事先還需要全副武裝。其它情況與陳大致相似不再重復。此外也有諸多無法解釋的疑點,見后面分析。


兇手為周博睿

鎖定兇手的理由是——兇手鎖住了3樓廁所的門,而只有公司老總才有鑰匙。

兇手行兇得益于一些客觀條件——
1 加班表固定,所以當日有誰加班是可以預知的
2 趙每次加班都會給大家買宵夜,已成慣例
3 林脾胃不好,吃完經常去洗手間

在此基礎之上,大致案情如下——

因為趙在買宵夜的時候,在群里有說明(有12人說明是公司群,老板自然是在的),所以周即便不加班,也可以大致判斷鎖上廁所門的時間。這是因為,如果上鎖時間太長,如果有其他人要上洗手間就會立刻發現廁所上鎖一事。

很快,林因腸胃問題要去洗手間,可是3樓洗手間均被上鎖,4樓以上都還未裝修,于是只得前去2樓上廁所。兇手在2樓男廁某隔間埋伏,當死者解手完畢準備離開時,從后襲擊將其殺死。而后,兇手故意用死者手機發送微信,偽裝成死者已經離開,后被約回的假象。這么做的目的是隱藏犯罪手法,即利用了林如廁的習慣。


需要解釋問題如下:

為何說3樓洗手間均上鎖?
因為在3樓2個衛生間外側門把上均發現死者的指紋,結合其捂腹離席,應該是要上廁所的。但是內側卻沒有,說明死者并未進入過3樓衛生間。想進入卻不能,只能是衛生間上鎖。(因為男廁被鎖住,所以就近選擇女廁,當日加班并無女生,所以去女廁應急并無大礙,只是女廁也被鎖住)

為何偵探知道2樓有人加班?
因為如果2樓沒人加班,那么死者完全可以就近選擇2樓女廁所。之所以沒有選擇,就是因為發現2樓有人加班,而2樓以女性員工為主,林怕被撞到尷尬。

可是,女生加班的時候木門是關著的。也許并不能看到里面的光線?
2樓女生22:09之前下班,與林離開時間相差不多,許是林下來后聽到了2樓辦公室傳出人聲。另,若非如此,兇手應該事先確認過千度確有人加班。如此,為了防止被千度撞破計劃,會暗示林2樓有人,這樣林依然會因為2樓有人加班而去男廁。暗示方法可以是讓林注意到走廊燈是亮的。或者在林快來的之前飛快進廁所沖水等。

可是離開女生未發現異常?
因為樓道的燈亮也就15秒的時間,此時死者已經進入男廁是有可能的。未聽到男廁沖水聲許是因為此時尚未沖水。所以謀殺應發生在他們離開之后。

為何尸體被拖行?
因為兇手是在林預開門離開時襲擊,距離門很近,如果不拖,擋住門兇手無法離開。

為何說短信是兇手發的?
因為死者手機屏幕被擦拭干凈,沒有指紋。兇手帶了2雙手套,并不必擔心不小心留下自己的指紋,刻意擦除說明兇手刻意使用過死者手機。既然已經確定死者當時并不是真的要離開公司,那發消息說先走自然是假的。

如果死者去2樓時使用電梯,兇手計劃不就曝光了?
文中并未給出電梯有異常情況,如:在某個高樓層開門但是無人乘坐等。且認為電梯未動手腳。
走樓梯下樓只需要約30秒,坐電梯未必快很多,所以死者未必選擇電梯。如果死者選擇坐電梯,兇手也是可以從外面觀察到的,那他終止犯罪計劃即可。


林霄U盤

張晨在出來抽煙的時候發現外面走廊的燈是亮的,說明曾有人經過。根據前面的推理,此時林已經被殺,所以只能是兇手造成的。兇手必須要回到3樓打開2個洗手間的門。

根據原文:

“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
“用員工卡碰一下掃描器鎖就打開了,1秒都不用”

這兩個時間說明,兇手打開女衛生間的門之后,并沒有下樓離開,而是去了會議室(如果下樓,兩燈熄滅間隔應不到5秒,如果等電梯,錄像當有記錄)。

U盤屬于林,且被動過手腳無法寫入,U盤里有密碼圖與家中相同,U盤中內容與林下午吃飯時表現異常相符,說明U盤內容確實是林寫入的,此后做過禁止寫入的設定。兇手沒有時間做特殊設置,最多格式化。

兇手在使用拿死者手機時,發現帶有“證據”2字的U盤。出于好奇或者做賊心虛,他決定查看U盤的內容。去會議室的目的是使用那里的電腦查看U盤。之所以沒有選擇自己辦公室的電腦,是因為辦公室的門對著公司的門,容易被人發現(“工位就在辦公室門旁邊的張晨注意到李亙亦兩兄弟后第一時間迎上來開門”,說明他們辦公室是玻璃門,而且張晨剛好加班)。

辦公室的插線板旁邊有插線板的壓痕,說明插線板被人移動過。移動原因可能是因為摸黑不小心踢到線,因為不能開燈都是摸黑的... 他要使用電腦需要走到電腦一側而非投影儀一側,很可能是走經過接線的路徑的。

投影儀連接先被人插上也說明在此只有有人動過電腦,開機記錄被刪除所以未顯示此次開機(因為無法聯網,所以也不能從入網設備入手看到開機記錄)。

因為密碼圖的存在,兇手與死者關系親密,或許較為容易就獲知了壓縮包密碼。在得知U盤內容指向陳俊峰時,兇手決定格式化U盤并放回,目的是嫁禍。前程序員的他自然明白格式化的數據可以恢復。此外,兇手也希望曝光陳的內鬼事件。

查看U盤并不需要投影儀,但他離開時插上投影儀插口許是習慣性動作(比如,他在抹黑的時候絆到了線,以為自己把接線拽了下來,于是安裝回去... 亦或者U盤插口就在投影儀插口旁邊,插入U盤會阻擋插投影儀。兇手離開的時候下意識以為自己因為U盤插口被擋住了,所以就把投影儀插了回去...)

因為會議室在較遠位置,窗戶在高處而且很小,所以并不擔心外面的人會注意到。


證據

說明兇手進入過會議室的另一個有力證據是門把上的紅色痕跡。這應該是血跡,與案發現場的相同。

圖中門把手打開用左手比較方便,一般會用左手開門,相應的原文是——
“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

所以,兇手也應是左手開門。
但是,兇手是右利手(因為全公司都是,且鼠標位置可說明),所以殺人時應該是左手捂嘴右手持刀,(輔證1:兇器掉在死者右側,兇手背后襲擊,則也是順手丟在自己右側,輔證2:手機背部的橢圓形血跡為手指,拿取手機時留下),在帶了2層手套的情況下,左手上本不應該粘上血跡。死者背側中刀,前面無血跡,所以而已不會是殺人時噴濺到的。那么血跡從何而來?

推測血跡來自兇手的觀音掛墜。其殺人時掛墜上沾到血跡,后來其預離開,但不確定門外是否有人,于是貼在門上聽外面動靜,在此時吊墜上的血蹭到門把,其在開門的時候則形成擦蹭痕跡。3樓會議室的血跡同理。

所以周的掛墜觀音上沾有死者血跡,乃犯案鐵證。

如果員工卡開門有記錄的話,亦可查看會議室開門記錄作為證據。



動機

“他們公司內除了老板周睿博以外有機會獲得源碼的人有林霄、陳俊峰、李羽天、趙連鵬、陳凱、張晨、包志7個人。”
周也可以獲取源碼。

動機大致猜測如下:
周在離職前每月都取出一些錢來,實則沾染上賭博陋習,在這個過程中欠下巨款,加上家中老父病重,他也需要一大筆錢。他雖然是公司老總,但是產品變現難度大,花費時間長,所以他也選擇了出賣產品的快速變現方式。恰好林發現公司有內鬼,遂告訴了周,周以為林指的是自己,遂殺之。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8:07:12 | 2019-8-12 19:52編輯
1、嫌疑人及死亡時間
嫌疑人為出場且有名字的人,即:字節躍動全體12名員工,千度公司3名加班女員工(丁蕾、顏瑩穎、崔文思),死者女朋友,2名偵探

2名偵探,在案發前與死者及所有相關人員不認識,應無動機,排除
千度公司3名加班女員工,加班及離開期間基本互證,且警方已確認千度公司與本案無關,排除
死者發現內鬼和證據,還未報出,排除自殺

死者手機背部染血,只能為事發后染上;手機上部朝外,且血跡向上摩擦(口袋內也有),應為染血后很快放入口袋,且不是死者自己放入(自己放一般會下部朝外);正面屏幕指紋被擦去,僅能為兇手摘下手套,裸手點按屏幕(一般手套不感應觸屏)
故兇手應戴手套操作過手機,再放回死者口袋,結合手機操作情況,僅能為發送22:11的微信消息;故判斷死亡時間為22:07(死者離開)-22:11間
(輔證為拖拽尸體的原因,應為拖離門口并關門,避免被22:09到隔壁女廁上廁所、及門外等的女員工發現)
死者口鼻有手套纖維,背后一刀斃命,應被捂住口鼻直接插刀,排除機關殺人,僅能為現場殺人;故排除加班4人組
同理可排除死者女友(不在場證明完備)

兇手可以繞過監控,上樓梯,不排除從外部進來
最終嫌疑人范圍:字節躍動非加班的7名員工(含老板),非嫌疑人(加班4人、樓下女員工)所說的話可視為沒有說謊

2、兇手及殺人方法
死者為什么沒有去3樓洗手間,而去了2樓?
3樓男女廁外門把手均有死者完整指紋,即死者是最后觸摸者,應為昨晚觸摸;但男女廁內門把手均沒有死者指紋,只有上一個進廁所的人指紋,可知死者應未進廁所;結合2樓男廁僅外門把手有死者指紋(電燈也沒有),故推斷兇手使用某種方式阻礙了死者進入三樓廁所,讓死者只能下到二樓上廁所,開門立即被殺
使用的方式,可能性有二:
1)有人在廁所內堵門(沒有發現可堵門的物品),如果加上殺人者,此法至少需3人合謀,不優先考慮;
2)鎖上廁所門,此法需有鑰匙的人完成,按嫌疑人范圍,兇手僅剩字節躍動老板(周睿博)

選擇2樓男廁為行兇地點,原因應為2樓千度女員工多、且近半年無加班,晚間男廁被使用可能性極小;相對的,3樓當晚另有4男加班(提前排班,兇手應知道),使用頻率高;選2樓男廁可拖延尸體被發現時間,避免暴露自己

3、兇手殺人后的動線
盤點其他和兇案直接相關的主要痕跡:
1)2樓男廁內門、3樓會議室內門把手均有摩擦狀血跡:
       應為沾血物品摩擦觸碰過,題述無繩索或其他可能沾血物品,僅能為沾血的毛線手套,開門時留下痕跡;故兇手應來過3樓會議室
2)u盤被撕掉標簽、粘在手機上:
       標簽“愛的證據”中,“愛的”被白膠布貼住,故撕掉部分為“證據”;掰開再粘無法粘上,故u盤放入口袋的時間應不早于手機(不然會粘在口袋),且標簽僅能為放入前剛剛撕掉不久;故為兇手用完手機后,再拿走u盤做某用,使用后撕掉“證據”二字,放回口袋
3)張晨22:13所見的走廊燈光:
       此時樓下女員工已走、死者已死、加班人皆在公司內、周圍沒有動物,故此燈光僅能為兇手走過而留下;兇手先去2號燈區(閑置房無提及,故應去廁所,此時廁所還被鎖著,故應是去廁所打開兩個廁所鎖著的門),再去3號燈區(可能為會議室或下樓);離開2號燈區邊緣到會議室門恰好會用5秒,張晨見到燈熄也相隔5秒,最可能去了會議室
(輔證:門上血跡表示兇手必然去過會議室,如果上樓時先去會議室,再去廁所,22:13下樓,算上來回,在會議室最多2分鐘,只夠開電腦,會議室又基本做不了除電腦以外的事;故僅剩22:13是剛進會議室,這一種可能)
結合上述痕跡,基本可推斷,兇手殺人后出門,來到3樓先解開男女廁的門鎖,再帶著u盤進入會議室(進入時間為22:13差10秒),做完一些事情后離開,撕掉“證據”二字,將u盤放回死者口袋

4、會議室內的行動
至此,會議室內、電腦附近的痕跡,可以認為大概率也是兇手留下(公司員工均未動過),與兇案相關

會議室沒有其他可用物品,僅電腦;但會議室靠走廊有窗,在走廊的張晨并未發現異狀(亮光),故兇手進入后暫時沒有打開電腦
推原因:兇手進入后,應也能看到走廊亮光情況;走廊1號燈馬上亮起(張晨抽煙),此后兇手自己感應的2、3號燈相繼熄滅,1號燈卻過了幾分鐘才熄;結合這些所見,兇手應能知道:1)張晨在走廊待了幾分鐘(因而暫時沒開電腦),2)張晨可能發現有人剛剛經過,感應了2、3號燈

至此,兇手的行為呈現出明顯的矛盾
1)兇手在2樓男廁行兇時,無人發現,尚且處處極為縝密(甚至戴2層手套);在3樓會議室、且可能被走廊的人發現時,卻遺留了大量明顯痕跡,如沒有拔投影連接線、移動了插排位置、在門內把手留下血跡
細看的話,這些行動還有進一步的矛盾:
2)開電腦不需要使用投影(也找不到其他使用投影的理由),卻插上了投影連接線
3)毛線手套脫在2樓男廁,一般會選擇行兇后立即脫掉,那么出男廁時開門、到達及離開會議室的開門,本可以不沾血跡;兇手有多層手套,如果怕后續的行動留下指紋,不脫掉內層手套就行,兇手卻連外層也沒有脫
兇手撕毀了u盤表面“證據”字樣,看似不想讓人發現,卻沒有直接帶走u盤銷毀(除了內鬼陳俊峰,應不會有人想毀掉證據)
怎么看都覺得,兇手是在已知可能被人發現的情況下,故意制造一些痕跡;再分析u盤的矛盾,推測兇手應是想要制造痕跡,嫁禍公司的內鬼陳俊峰,但根據前文分析,陳俊峰并無殺人嫌疑

基于上述分析,再看將u盤格式化的人,有兩種可能:
1)死者自己格式化,原因可能為保護數據,怕被人發現銷毀;但如果這樣,兇手在打開u盤后,看到內容為空,并不容易發現它是被格式化過、知道以前的文件名字(會議室電腦慢且不能上網,很難做到),而不知道“出賣的證據”這個名字,僅憑u盤表面“證據”二字,難以確定這是內鬼的證據,因而也不存在嫁禍,排除此可能;
2)兇手進行格式化(老板曾經是程序員,會做這些),表面刪除、實際可恢復,為嫁禍給內鬼的手段;
不過,兇手應也未能破解壓縮包密碼(警方尚且花了一天,會議室電腦慢、不能上網、又沒有破解軟件),不知道內鬼是誰,只能根據壓縮包名字,知道死者在調查內鬼,

因此,加上行為邏輯,推斷會議室內行動全程:兇手進入會議室,發現走廊亮燈,等燈熄滅后打開電腦(開機記錄可消除),發現u盤里的文件,想嫁禍給內鬼,于是格式化u盤,留下會議室里的若干痕跡,再將u盤撕掉標簽、放回死者口袋

5、其他細節
1)沾血的手套應為左手手套;在使用手機時,沾血在中央偏左下方(右手沾不到那里);后續男廁內門把手、會議室內門把手,均為使用左手的位置(盡管大家都是右撇子,但通過看把手及平面圖,這兩處門把手的方向應都是從左邊往下,用右手會很別扭);這點兇手做的很謹慎
2)兇手知道趙連鵬加班有給大家買夜宵的習慣,而死者吃了東西很容易拉肚子,去廁所的概率很大(不過死者胃中食物已基本消化,今天應該并沒有吃夜宵)
3)一周多前,兇手(老板)額外取錢4888元,上周四死者換新手機,可能存在聯系
4)兇手的計劃原本可以嫁禍別人,只是沒有料到3樓廁所的指紋還保存完好、且被警方調查了,才導致邏輯上可以鎖定他

6、動機
此處動機可能無完整實證,僅能從已有線索、背景事件等試推

錢包還在,排除劫財;死者與人無恩怨,排除一般性仇殺;死者容易鬧肚子去廁所,殺人用到這點,也排除誤殺;此外排除自殺和意外……

分析死者、兇手情況和背景事件:
1)大背景:公司被競爭對手搶先(可以通過反編譯,知道有內鬼),競爭對手有雄厚資金支持,快速發展;公司因此融資困難,雖然今天談成了一筆,但兇手(老板)還不知道
2)死者情況:家中獨子,父親為成功商人,可以繼承家族企業但目前沒去;與兇手(老板)是從小的朋友,公司建立時,辭職加入,出錢出力
3)兇手情況:程序員出身,辭職創業,父親病重;為人比較迷信(不是單純信佛,從取錢數字看,是迷信各種發財法);從前一家辭職的原因比較隨便(可能不是個嚴謹、努力的人)

試推動機:兇手(老板)通過反編譯發現公司有內鬼,而因為死者的個人情況,認為他是為父親的家族企業,來這里做商業間諜,故意大力支持項目,竊走代碼(沒有嚴謹地去找證據);此外也可能有一些迷信的方式,輔助他的這項判斷
但在發現死者的u盤文件“出賣的證據”之后,發現自己殺錯了人,因此繼續設計,想害死真正的內鬼,故有了嫁禍行為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8:12:22 | 2019-8-12 19:55編輯
藍字為引用
紅字為分析




兇手是周睿博
“這個……林組長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排泄?哎呀,反正這個是經常有的事,昨天我們還沒吃完晚飯他就在人家飯館當場去了趟衛生間,當時看他那么急還捂著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們就沒有多問了”
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
三樓男女廁所均有死者指紋,說明死者當時想進進廁所,但不知怎么回事,廁所門打不開,所以只能去2樓廁所

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
說明包志是左撇子

現場門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紋及部分掌紋,門內把手沒有。
說明死者剛打開廁所門就遇害了,然后兇手把尸體拖進廁所,把門關上

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尸體被發現時仰面朝上,雙腳朝向門口,兇器被遺留在尸體右手邊,兇器上未發現任何指紋。在衛生間的垃圾桶中發現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線手套,手套材質與死者口鼻中的纖維一致
說明死者剛進衛生間就被兇手從身后捂住口鼻,防止發出聲音,然后一刀致命

“衛生間的鑰匙誰有?”
“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吧。”
周睿博有可能將3樓廁所門鎖住,導致死者去2樓

林霄與字節躍動公司的老板周睿博更是多年的摯友兼中學、大學同窗,在周睿博從原公司辭職打算自己創業時林霄也一并辭職加入周睿博的團隊并在公司創立時出錢出力,算是公司的半個老板,不存在上下級矛盾
U盤內被復原的文件是一個壓縮包和一張圖片,創建時間均為2017年6月18日3點13分。
周睿博昨天去哪了?他父親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不過其實他昨晚8點左右就駕車回到本市,在收費站有記錄
周睿博作為死者摯友,最有可能從死者哪兒獲得消息。而且,他本是周二回來,為什么在死者創建好文件傳入U盤后第二天就回來了。可能是死者告知了周睿博該消息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昨晚22點13分也就是吃完宵夜后不久我到走廊去抽煙順便玩了一下手機,當時走廊的燈是亮著的
當然了,現在講究節能,所以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
“這個嘛……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衛生間前的燈是在22點13分45秒亮的,樓梯前的燈是在
22點13分50秒亮的


顏瑩穎昨天22點09分去了一趟衛生間也就1分鐘吧,接著我們就走樓梯離開了。”沒有什么異樣呀
死者在22點07分去了廁所后立即遇害,被拖進,然后兇手在顏瑩穎門離開后用死者手機給同事發了條信息。然后,上樓,確保沒人后進去會議室,將優盤格式化,然后出來,確保沒人后跑到廁所,把廁所門開了,然后下樓走了

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
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

插排旁邊的地毯上還有一塊被按壓的痕跡,大小與插排差不多。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8:21:34
嫌疑鎖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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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步鎖定的嫌疑人有三個加上案件的一個嫌疑人總共四個分別為:
謝琳芳:因為不在場證明和U盤的名稱令我懷疑,但已排除,因為沒有動機以及作案的要求等。
陳俊峰:我并沒有懷疑他,但因為他是盜取源碼的小偷,所以懷疑過,但我認為另有他人,暫時排除。
周睿博:讓我懷疑過一會兒,但是沒有過多證據,排除。
李羽天:重點懷疑對象,因為他留在門把手上的指紋是左手,而林霄是被人從背部左邊(心臟的位置)刺入,所以我懷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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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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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羽天與陳俊峰同為服務器后端工程師,所以可能是兩人合力盜取源碼,但被查出只有陳俊峰。而林霄知道了陳俊峰的犯罪事實,并且擁有證據,李羽天怕林霄將陳俊峰告發后,自己也會被陳俊峰告發,因此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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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手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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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經吃過宵夜,所以大家精神會更加注意在工作,所以不是很會在意門口和人數的變化,而且犯人如果是爬出去的,更難發現。所以李羽天借此在張晨出去的前一會兒偷溜出去,而李羽天也躲進了男衛,從而有了機會與林霄談話,可能是說了“你想知道關于源碼泄露”等話題吸引林霄去了二樓男衛,可能是事先打探好了,所以選擇這個時間段。當林霄進入男衛時便刺殺他然后又逃了回去。證據:林霄上完廁所后,并沒有人再去,但是上面卻有李羽天完整的左手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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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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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抖手發布以后,林霄覺得很奇怪,于是便開始尋找原因,然而他發現了陳俊峰盜取源碼的證據,并且向陳俊峰告明了他已經掌握了證據,而此時與陳俊峰一起的李羽天便慌了,所以計劃了這次的殺人案。而陳俊峰深知如果林霄死了,事情敗露,那么嫌疑人必定是他,所以他應該沒有參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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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沒時間了,好多都沒分析,只好了了結束,請見諒
匿名
| 發表于 2019-8-12 18:21:52
兇手是周睿博
動機和殺人手法的猜測只有一定的可能性,但從目前已知的線索里,我的推斷是誤殺。
殺人兇手的動機就是自己一直被勒索,可能在前公司做了什么錯事被人要挾了,但離開公司了這種威脅還在。而兇手的好友林組在最近買了新手機,還可能跟他提到了出賣的證據。因為是好友,還是工作上的伙伴,一般來說會告知此事。畢竟其他人聽到是俊峰賣了代碼,會不相信也會憤怒。
首先我排除了刑警們,排除了林組的女友,排除了廁所有指紋的人,青敏,羽天和包志。如果是張晨想混淆時間,沒必要提燈的事情讓大家發現還有人進了會議室,如果是他作案,從進入二樓男廁所到穿上防水鞋雨衣手套,死者不會乖乖等他穿,畢竟是林組先出發到達約定地點的。
當天在加班的人俊峰,老趙,也沒有機會提前一步到達二樓男廁。如果是俊峰想殺人在飯桌上就不會說自己是擔心之類的話,而且也沒必要22.7分約林組出去,更可能是林組約俊峰在下班后談談,但地點怎么也不可能選在二樓男廁。只能說約林組的人,是林組足夠信任的人。
所以最后就只剩下了周睿博和陳凱,陳凱提前到達確實可疑,可他和林組的關系并不親密,很難約出來談俊峰出賣的事情。

我的推測是兇手懷疑是自己的好友一直在作弄自己,所以在回來的路上準備行兇。準備好了一次性雨衣和防水雨鞋還有手套,采用后心殺的方式也是不想讓他提到自己回來的事情。
所以22.07分到達約好的二樓男廁,林組沒想到自己的好友拿著刀站在那里,準備逃脫,卻被捂住口鼻失去求救能力,再一刀刺入心臟。但不巧的是兇手行兇后準備出去,卻碰上了二樓女員工下班,就把尸體拖到中間位置,不讓血液流出過早發現。然后摸索到死者的手機,用左手劃開刪除了和自己的聊天,并在微信群發出消息讓大家減少懷疑。在22.12分發送消息之后,上樓。這里我還推測不出為什么兇手和死者都去過女廁,可能是死者把u盤藏在了女廁所里,因為這層樓只有男的,所以女廁不會有人進入。兇手去尋找,找到后前往會議室,在會議室里查看內容,并把u盤格式化,重新回到廁所,把u盤放入死者口袋中。
但他發現自己誤殺了,于是去做香火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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