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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00:24:12
第一起案件
兇手殺了秦蕓 但因為鄭利拿了另一把水果刀朝兇手沖去 看的出來兇手并沒有想要傻鄭利 他的行兇目標很確定 兇手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反握捅入秦蕓身體里 但是因為鄭利是正握與兇手搏斗刺傷兇手 在鄭利走后被刺傷的兇手醒來 因為并沒有傷及要害所以沒有導致死亡 他用鄭利對他行兇的那把刀刺入秦蕓體內 多次刺入 兇手擦拭了兩把刀上自己的指紋或者是兇手帶有手套 第一把刀上受害者的指紋應該是兇手故意按照自己刺入時的樣子把受害者的手上的指紋留在兇器上或者是受害者在被刺時的生理反應用手握住刀柄 因為兇手用鄭利的那把刀多次在受害人身上刺入 所以警方在檢驗時得到兇器是沾有鄭利指紋的那把 把水果刀放在尸體手上是兇手故意而為之 虛則是制造犯罪現場兇手為鄭利 是其與妻子發生矛盾失手殺害了其妻子 實則是為案子增加疑點為鄭利辯解 兇手明明可以不被人發現從而進入 但他選擇了正門被門口大爺看見也是他故意為之 鄭利之所以又答應王恭的邀請是想做一個不在場證據 讓王恭的證詞幫助自己 這一切發生完之后他去大排檔見了王恭 并且與王恭說怕妻子罵他晚上未歸 與王恭第二日早上回家發現者一切并且報警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00:40:48 | 2020-2-1 13:34編輯
主篇純屬愚見,若有不周,請改正。
殺害徐凱的兇手:周澤濤    周澤濤于21點四十幾分將徐凱約到甲板上與他談論有關《地浴》的問題,可能因為當年關于《地浴》的內情及白念雪的死實發生爭執,便殺害了他
手法:將繩套套于尸體脖處,另一端綁上石塊,爬上桅桿拋過煙囪,后加大于尸體重量的重物,用滑輪原理吊起尸體,綁上結。后躲藏起來!
接著。趁慌亂混入人群,返回房間。
殺害周澤濤的兇手:張旭明,
趁周約徐出門時,趁機溜進屋內。
動機:可能他了解白念雪死因真相與周,徐有關,因愛生恨。
手法(脫逃):利用繩索,逃到上(下)甲板。
消失的尸體:其實繩索上只是沾了血的充氣人,只要事后用某種手法,放了氣即可。真尸早已拋入海中。
之后的尸體:從張旭明和向悅樂的交談可知,張旭明是個樂觀,向上的人,可能無法負罪一生,便了解了自己。??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07:32:58
第三起案件到第一起案件的發生有13年
我懷疑第一起案件第二起案件和第三起案件可能不是同一個人殺的
第一起第二起案件兇手是包志凱
第三起案件我反而認為兇手是王恭
王恭是鄭利關系最好的一個人
他們也會經常喝酒
我懷疑可能在喝酒之后,鄭利把黑衣人的事情告訴給了王恭
所以兇手會選擇行兇之前故意穿著黑衣服讓鄭利看到吧
而死亡時間是在8點到10點
這可能是蓄謀已久的吧
所以兇手殺完人后會匆匆離開,要么是趕去和老朋友見面也就是包志凱,要么就是趕去喝酒的地方也就是王恭
emmmmmm我也不能確定,兇手確認為王恭和包志凱其中一個吧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08:49:08 | 2020-1-25 08:50編輯
兇手是鄭利,最開始某個周末包志凱回家的路上遇到鄭利被林援朝欺負,與是見義勇為但失手殺了林援朝,因為他是軍人心理素質很好所以并沒有感覺。第二次蒯駿也和林援朝一樣被包志凱殺了。
時間回到現在,因為長期被欺負和兩次被救的經歷所以鄭利漸漸的產生了第二個人格,為了保護自己所以這個人格和。包志凱一模一樣包括左撇子,晚上秦蕓和鄭利爭吵后出門抽煙,心中氣憤,所以第二人格分裂回去殺了秦蕓,秦蕓雖然有抵抗但是還是被殺大的(接近八點,那時候可能秦蕓只是昏迷),意識清新后被眼前的一切嚇到了,于是打電話和包志凱商量,包志凱不肯,情急之下鄭利就用之前救他的事威脅,包志凱無奈的答應,讓他自己把身上弄干凈先走他來斷后,于是鄭利就離開了并于九點和朋友喝酒,而包志凱在后不久進入小區幫其善后。。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09:22:01
1973年,15歲入學高中的鄭利遇到了初中三年一直在欺負他的林援朝,他依舊被林援朝繼續欺負。在1973年10月15日這天。林援朝江鄭利叫到學校旁的巷子中,對鄭莉進行毆打。在鄭利昏迷的前一刻,他向路過巷子旁的包志凱呼救。而從小見義勇為的包志凱,聽到呼救聲走到了巷子中。看見已經昏倒在地渾身是血的鄭利,以為林援朝將其打死。充滿正義感。包志凱,決定懲惡揚善。撿起路邊的板磚向林援朝打去。而林援朝作為一個學生打不過身為軍人的包志凱。在扭打過程中,背包志凱打致死亡。清醒過后的包志凱。將板磚扔到路邊,然后離開了現場。卻沒有想到鄭利并未死亡。而最后警方有找不到證據。判鄭利三年有期徒刑。后來的包志凱了解到了這個案件。自覺心中有愧,默默關注鄭利,決定在鄭利有危難之時伸出援助之手。
    1976年,包志凱退役。在1976年8月2號,包志凱又發現了鄭利被蒯駿欺辱,鄭利由于身材矮小反抗不了,被打在地。包志凱又上前將蒯駿制服。將蒯駿按在水中按死后離開。這時候的鄭利發現了這就是三年前救他的恩人。他詢問了包志凱名字,卻只得到了一個包字。包志凱轉身離開了現場。但卻同樣鄭利被認為是殺人犯。
      1986年。繼續關注著鄭利的包志凱在得知鄭利家情況之后,終于在1986年4月5號鄭利兒子鄭安平不在家的情況下,覺得自己找到了準確的時機。在晚上八點,他喬裝好之后進入了鄭利所在的小區。在路過時,被鄭利看見。包志凱從鄭利家旁的樓梯進入到了鄭利。與鄭利妻子秦蕓發生扭打。在這過程中,秦蕓想用水果刀去襲擊包志凱,但卻被包志凱奪走水果刀殺害。還未來得及離開現場時遇到了回家的鄭利。與鄭利發生扭打,但包志凱并未過多反抗,在中刀之后,假裝自己死亡。以為自己將人殺死的鄭利在驚慌失措下將刀放在妻子手中,轉身離開家。去赴朋友的約。在鄭利離開家后包志凱從地上起來 ,將自己的指紋抹去,將水果刀放到秦蕓手中。并用鄭利家的電話給自己家里打了一個電話。以包志凱朋友的口吻約包志凱出去。然后離開現場。
     六號上午9:53。與同事王恭一同回到家的鄭利發現尸體。本想利用同事制造不在場證明的鄭利,卻發現男子尸體消失。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13:50:54
包志凱見完朋友,其實是聽說鄭利和秦蕓吵架,從8點鐘左右開始上來,鄭利剛好去樓道抽煙抽煙的過程3-5分鐘,包志凱進入家門,帶上手套右手反刀致死把秦蕓殺死,鄭利抽完煙回來看見穿著風衣的包志凱,左手握刀砍包志凱,之后叫來王恭,報警,包志凱并沒有死亡乘不注意逃走。9點回到家妻子見他臉色不對
林援朝的是,把他約出來并不知道林援朝是要干嘛,林援朝對他進行暴打之后,包志凱出現在了面前。包志凱的出現要從3個月也就是1973年7月時說起,那個男孩應該就是鄭利。包志凱就這樣認識了鄭利。
蒯駿的是,包志凱認識鄭利后,鄭利在工廠上班,他被主任賞識后,蒯駿心里不舒服,想要教訓一下鄭利,撐著鄭利的生日給他一個驚喜,把他約出來,叫大便。他們打了起來,包志凱拯救他。并告訴他我姓包。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15:13:46 | 2020-1-30 18:44編輯
雖然王崢有很強的作案動機,但是他應該沒有辦法作案,畢竟有監控看著,整個案件中最不起眼的應該就是梁冰,但他卻屢次出現,一開始是他把十年前的事情提出來的,結果馬上就出事了,不覺得很巧嗎,而且和警方溝通的時候就說自己本來不喜歡班主任,但后來看見班主任很負責,有點像是在給自己開脫責任,把嫌疑推給了王崢,后來還打聽案子的進度,我認為梁冰的嫌疑僅次于王崢,雖然沒有什么作案動機,但兇手應該就是梁冰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16:39:26
小鄭是一名會因為別人的欺負而感到自卑,而包志凱是一名經常出現在報紙上的大好人形象,于是在小鄭感到自卑后會產生一個他認為的像包志凱那樣的第二個幫他殺掉欺負他的人的好人形象的黑衣人形象,于是在小鄭小時候被欺負的時候因為小林的父親和爺爺是軍人而產生自卑感,他的第一次雙重人格出現,幫他殺掉了小林,而小鄭殺完人后恢復了第一人格。第二件事件,小鄭在工作時被人嘲笑,導致他的第二次雙重人格再次出現,殺掉了嘲笑他的人后,因為他的雙重人格是由包志凱而分裂出的,所以他想起神秘男子姓包,而最后一次,他因妻子的擠壓被再次逼到自閉,所以雙人格再次出現,殺掉了妻子,可能因害怕.所以未從小賣部經過,以至于案件最后,小鄭說,兇手可能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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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表于 2020-1-25 16:50:38
“我”的爸爸
匿名
3 | 發表于 2020-1-25 20:06:49 | 2020-1-31 20:24編輯
生而為人答案

鄭利患有人格分裂障礙
其癥狀為鄭利存在兩個獨立的人格
1、生活中的鄭利:右利手,沉默寡言,懦弱老實,工作努力
2、受到致命傷害時的人格:左利手,黑色風衣,軍人,攻擊性強,出現時伴有幻覺
兩種在不同特定時間階段先后交替出現,表現出不同身份狀態。兩個身份之間不能意識到另一身份的存在,在另一身份活動時,該身份感到好像失去一段時間的存在。從身份1到身份2的轉換是突然的,由“受到致命傷害”促發,伴發幻覺。

三個案件的兇手都是鄭利(第2人格)


鄭利生活中的性格

【我根本不敢抬頭】
【我不敢反抗他,也反抗不了他,只能繼續忍受著他的欺負。】
【因為表現良好,我提前半年出獄。盡量不跟別人交談】
【只有我還在繼續干活…因此受到了表彰】
【他輾轉多地,每個地方都干不長久,大家總排擠他】
【好孩子啊,人又老實心地又好,工作也很努力】
【他不肯(離婚),他說兒子不能沒有媽媽,就算只是為了孩子他也得忍著】


鄭利父母

【我聽到了父母的聲音從人群外傳來,他們正在跟什么人道歉。】
【父母并沒有像我想象中那樣高興的迎接。母親的手中抱著還不懂事的弟弟,他是在我入獄后一年出生。因為父母都覺得我沒救了,他們需要一個新兒子養老。】【這一周父親沒有展露過一絲笑容。他們不讓我出門】
【從那以后直到現在再沒有回過家】
【偶爾和母親打幾通電話了解家里的情況】
【他們第一次來S市,為了把孫子搶回去。】


鄭利父母對鄭利冷漠忽視缺乏關愛,鄭利父母關系疏遠,無法從父母處得到安全感。



關于“我”
根據【備注:第一視角描述的是“我”的記憶】章節13579描述事件為“我”的主觀感受和認知,并非客觀發生的事實。

第一案:1973年10月15日 B市

【初中時我被他欺負了整整3年...周圍的人都在笑...老師也在笑】
【在新生介紹會上他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說我的外號叫倭瓜】
【我不敢反抗他,也反抗不了他,只能繼續忍受著他的欺負】


鄭利初中高中長期遭受同學林援朝欺凌,老師同學的嘲笑,父母對其成長問題的忽視。由于長期處于被虐待的環境,得不到應有的關心愛護,安全依戀被破壞,缺乏培養自我防御策略的行為模版,在應對人際侵犯時存在困難,長此以往形成多重人格障礙。

【沒有任何征兆開始對我拳打腳踢。我被打的動彈不得,但他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因為之前的創傷,導致鄭利產生了精神分裂和人格分離的防御方式,在受到生命威脅時觸發該防御機制。

【我的意識開始模糊?!?br /> 【那人停下了腳步。他朝我們走來,他很高,比林援朝還高。那人揮出左手將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隨后那人離開了,我看到他的樣子,像個軍人?!?/font>

本段敘述是鄭利意識模糊之后的記憶。
“他朝我們走來,他很高,比林援朝還高…他的樣子,像個軍人?!笔青嵗烁褶D換時出現的幻覺。
“那人揮出左手將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是鄭利轉換為第2人格后的行為。

【第一起發生在1973年10月15日,死者叫林援朝,是鄭利的同學。發現林援朝尸體時,鄭利就倒在他旁邊,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案發地點在鄭利所在高中旁邊的小巷中,這條小巷平時只有學生放學時會經過】

案發現場沒有發現其他人涉案的證據。鄭利回憶中“自己”沒有攻擊過林援朝,林援朝被磚頭砸后“自己”也沒有接觸過林援朝,而在調查中鄭利手上卻有林援朝的血。

第二案:1976年8月2日 C市

【他們背地里都管我叫啞巴】
【他把我踹倒在地將一桶屎尿灌到我頭上,嘴里喊著“死啞巴”。...我起身反抗,但還是不敵?!?br /> 【鄭利的頭上和身上被淋了許多糞便和尿液,蒯駿的身上同樣也有。】


鄭利在1973年出現人格分裂癥狀后,沒有被關注,也沒有得到及時的干預和治療,生活環境與人際交往沒有得到實質性改變,依然處于被欺凌狀態,多重人格障礙未能改善。

【這時,3年前的男人又出現了,他把蒯駿拉到河岸邊用左手狠狠按進水中,任憑蒯駿怎么掙扎都無法掙脫。過了一會兒,蒯駿不再動彈,他死了。我目送著那個男人離開,許久才想起報警?!?br /> 【他便和蒯駿扭打起來,自己被打倒在地。這時有一名高大男子路過將蒯駿按進河中,最終致其死亡,隨后高大男子離開現場?!?br /> 【同時因為鄭利(1m6)與蒯駿(1m8)體型和力量差距較大,判斷鄭利不具備將蒯駿強按進水中的能力】
【自己還問了他名字,他姓包】


在受到同事蒯駿的欺凌,被打倒在地,體型和力量處于劣勢的情況下,觸發了第2人格的防御機制。
“3年前的男人又出現了…目送著那個男人離開…還問了他名字,他姓包”是鄭利人格轉換時出現的幻覺。
“把蒯駿拉到河岸邊用左手狠狠按進水中,任憑蒯駿怎么掙扎都無法掙脫”是鄭利轉換為第2人格后的行為。

【警方未能在現場發現更多線索指認鄭利,按照鄭利的描述也未能找到那名神秘男子?!?/font>

案發現場沒有發現其他人涉案的證據,也未能找到鄭利記憶中的殺人實施者。兩人身上都沾有糞便和尿液只能說明鄭利和蒯駿有發生過扭打,沒有鄭利殺人的決定性證據,是否具有殺人能力成為定罪關鍵。警方未知鄭利具有攻擊性較強的第2人格,根據鄭利第1人格的狀態判斷為不具備殺人能力。而鄭利當時處于第2人格狀態,攻擊性強,具有殺人能力。

【我目送著那個男人離開,許久才想起報警?!?br /> 【但是我沒有說自己還問了他名字,他姓包。】
鄭利內心理解認同第2人格殺掉蒯駿保護自己的行為,所以接納了他的存在,沒有攻擊第2人格,沒有馬上報警,事后對警方也有所隱瞞。

第三案:1986年4月5日 S市

現場情況
尸體仰面躺在右邊臥室的木板床上,右手放著一把水果刀,正面胸口及腹部共有8處刀傷
床單正面幾乎都被血液浸透,經過一晚上仍然沒有完全干透,濃濃的血腥味即使在臥室門外也能聞到。
床單較亂,上面還有另一把沾滿血跡的水果刀。
從傷口的方向以及死者身上的一些傷痕可以推測死者和兇手曾發生搏斗,隨后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傷口很深。

死因:多處臟器破損失血過多
死亡時間:1986.4.5晚上8點~10點之間
報警人:死者的丈夫鄭利以及鄭利的好友兼同事王恭
報警時間:1986.4.6早上9點53分通過家中的固定電話報警,接警后30分鐘警方抵達現場。
在此期間(鄭利、王恭)兩人一直呆在屋外的走廊。


秦蕓

【妻子秦蕓原本也是1號車間的女工,兩年前因多次遲到、早退、曠工被辭退,之后一直在家待業?!?br /> 【梳妝臺上放著不少化妝品,其中有幾盒全寫著英文?!?br /> 【姥姥家有了新電視機,那臺電視機比我們家里的大,還是彩色的】【妻子2年前下崗…迷上打麻將,經常通宵?!?br /> 【原本就不愛我,妒忌使得不愛變成了厭惡。每次輸了錢,她都會把火撒到我的頭上,我握著刀的手上有一條疤,就是一個月前她輸了200塊后我們爭吵時留下的?!俊舅裏o端地開始罵我…罵我的家里人…】

秦蕓娘家富裕,秦蕓下崗后沉迷麻將,生活花銷較大,可能從娘家獲取經濟支持或有其他經濟來源。
秦蕓性格惡劣,厭惡鄭利,對鄭利有身體上和精神上的家庭暴力。


包志凱

【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挺高的,長得也不錯,看起來40多歲。他走路的樣子像個軍人包志凱年輕時曾在部隊當兵】
【臥室的衣架上掛著一件干凈的黑色風衣。】

推斷包志凱就是出現在宿舍被門衛大爺和小賣部大媽看到的黑衣男子。

【包志凱的家,距離紡織廠的員工宿舍有十多分鐘的車程?!?/font>
包志凱可以在8:20接到電話后出門,8:30趕到紡織廠員工宿舍。

【“他離開的時間和他來的時間差不多…他進了樓里,然后沒過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薄?/font>
包志凱在宿舍樓停留時間很短,不具備殺人時間。

【宿舍樓外有一圈2米多高的墻,墻頂上是用玻璃碎片和鐵絲組成的防盜“設備”?!?br /> 【圍墻唯一的入口原本有一扇鋼制的大門。在入口旁邊有一個傳達室,每天晚上10點會將大門關上,早上6點再打開。】
不能翻墻,只能在早6:00-晚10點通過大門進入宿舍樓,進出宿舍樓會被門衛看到。


【他接到電話后就出門了,說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點的時候就回來了,就是臉色不太好。】
臉色不好,可能是遇到了麻煩事兒。

【他沒有絲毫遲疑,馬上說自己在家附近和一個老朋友見面敘舊,并且主動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電話?!?br /> 【龔長張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實,對方說自己的確和包志凱在4月5日晚上見面?!?/font>
過了幾天之后被問到4月5日晚上的事,不需要回憶思考,而是毫不遲疑的回答,說明包志凱知道很可能被提問,早已經想好了回答。包志凱朋友證實了4月5日見面的事實,但沒有表明自己8:20給包志凱打過電話,有可能當天是包志凱為了印證自己出門的原因,主動去找朋友見了面。

【上班地點離家很遠,工作日他都住在宿舍里只有周末才會回家】
【最近在家里呆的時間越來越少】
【“我呢也只好做一個賢內助,幫他料理好家里的事”】

包志凱在家時間少,包志凱妻子對他平時的生活不是很了解。

【穿著華麗…女人介紹自己是包志凱的妻子】
【(包志凱)十年前轉業在本地一家國企當干部】

包志凱家境富裕,可能在秦蕓結婚前與其相識

4月5日晚上8點20分鄭利家的固定電話曾經有一通呼出,對方的開戶名是包志凱。
這通電話是誰打的?
排除包志凱,包志凱在家接電話。
排除王恭,王恭約了人在大排檔。
排除鄭利,如果包志凱和鄭利認識,或者包志凱了解鄭利的真實情況,可以在案發后如實向警方反映,沒必要隱瞞。
推測電話很可能是秦蕓打給包志凱,兩人早就認識。(婚外情或者包志凱因為某些事情被秦蕓要挾,包志凱是秦蕓額外經濟來源)包志凱不想讓妻子知道他和秦蕓的關系,所以有所隱瞞。

【很多份不同報紙的剪報,上面都印著相同的新聞:“包志凱同志見義勇為,受到省長嘉獎”,還附有包志凱抱著一個小男孩的照片,時間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凱身著軍裝氣宇軒昂,相貌英俊,與鄭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頗為相似?!?/font>
1973年鄭利15歲,不是照片中的小男孩。
有可能在“林援朝案”發生之前,包志凱見義勇為的新聞,登載在很多報紙上,鄭利很可能多次看到包志凱的事跡和照片,受到了潛移默化的影響;也有可能鄭利目擊了包志凱見義勇為的場景,對包志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生命受到威脅,需要自我保護時,分離出包志凱形象的第2人格。

案件還原

8:20秦蕓給包志凱打電話約在宿舍見面。
之后鄭利和秦蕓吵架,秦蕓又拿起水果刀想再次對鄭利實施暴力,促發鄭利第二人格,二人打斗中,鄭利用左手持刀殺害秦蕓,并將刀丟棄在床上,刀上留下鄭利左手正握指紋和秦蕓血跡。隨后鄭利脫去行兇衣著,走出房間,恢復到第1人格。第1人格無殺人記憶,記憶停留在忍住秦蕓的謾罵,出門抽煙。
8:30包志凱到達宿舍,從右側樓梯上到2樓,穿過走廊來到鄭家門前,包志凱本來以為鄭利不在家,結果卻聽到吵架聲,本想在鄭家旁邊二樓到三樓之間的樓梯等待機會,但聽到了開門聲,只好先上到三樓,從三樓看到鄭利在抽煙,可能還在鄭利身上看到一些殘留的血跡,包志凱覺得一時半會兒沒有談話的時機,可能還出了事兒,只好匆忙從鄭家旁邊的左側樓梯離開,所以右側樓梯一層小賣部大媽沒有看到包志凱離開。為了日后萬一真出什么事兒,有人問起不會留下破綻,離開鄭家后匆匆約見了朋友,將近9點到家。

【我忍住了,離開家到旁邊樓梯口坐著抽了一會兒煙。抽煙的時候有個穿著黑色風衣的高大男子從樓下上來經過我面前,那風衣看著就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抽完煙我回到家中,一開門便看到桌旁邊的凳子倒在地上】
【我往臥室走去看到“黑色風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妻子渾身是血。我拿起家中的另一把水果刀沖了上去。】


鄭利在走廊里看到黑衣男子包志凱,回到家看到翻倒的椅子,產生幻覺“看到了”第2人格自己的殺人行為,而鄭利第1人格對秦蕓種種惡劣行為始終包容忍讓,無法接受和認同第2人格的殺妻行為,不能接納第2人格的存在,否認逃避,最終使兩個人格產生巨大沖突,互相傷害。

【我是殺人兇手。我殺死了一個男人,那個男人殺死了我的妻子。兩具尸體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我的手中還握著一把水果刀,上面滿是血跡?!?/font>

鄭利的第1人格殺死了第2人格。

之后鄭利認為自己殺了“黑色風衣”,擦掉自己殺黑色風衣所用刀上的指紋,把刀放到了妻子手中,想制造妻子和“黑色風衣”持刀打斗錯手殺人的假象。所以刀上只有秦蕓右手反握指紋,由于秦蕓出血量很大,刀上也沾有秦蕓血跡。而這把刀其實沒有殺人。

【警察如果能查出床單上有那男人的血跡,我也不用背負殺人的罪名?!?/font>

單獨放置的刀,鄭利認為是“黑色風衣”使用,想讓“黑色風衣”承擔殺人罪名,未作處理,刀上留有鄭利第2人格慣用手左手正握指紋和秦蕓血跡,是本案兇器。

“4月5日……”刁大爺瞇著眼睛思考了一會兒,“有的有的,那天晚上快9點的時候他出去了,手上拿著一個包裹,他還跟俺打了個聲招呼?!?br />
他本來說不來的,但是9點的時候還是來了。我們一直喝到深夜,大家都喝醉了,就一起到我這個單身漢的出租屋里睡了一夜。第二天阿利說他徹夜未歸,怕秦蕓生氣,讓我陪著他一起回家好解釋一下?!蓖豕ьD了頓,“一開門我就聞到奇怪的味道,很臭的血腥味。我和他一起走到房間,看到了秦蕓躺在床上,身上和周圍全是血。我們都嚇壞了,根本不敢靠近,好在阿利家里新裝了一臺電話,我就馬上報了警。在你們來之前,我倆一直在走廊,誰也沒離開過。阿利他很害怕,他整個人都呆住了,那不可能是演的,這樣的人他怎么會殺人呢。”


鄭利隨后將自己沾血衣物收入包裹中,換上干凈衣物,帶著包裹出大門,與門衛大爺打了聲招呼,處理掉包裹后,到大排檔與王恭等人喝酒,喝醉后到王恭處留宿,直到第二天早晨,制造不在場證明。第二天鄭利怕一個人回家報案會增加自己的作案嫌疑,找借口讓王恭和自己一起回家,一起發現尸體。發現尸體后,鄭利一直和王恭在一起沒有再接觸過尸體和兇器。說明兇器上的指紋是作案時留下的。

【那個男人的尸體不見了。我分明殺了他,然后還把我的刀放到了妻子手中??墒菫槭裁矗瑸槭裁粗挥幸痪呤w!難道那個男人沒死,他醒來后離開了?】

鄭利與王恭一起回到現場時,沒有出現幻覺,看到只有妻子的尸體,沒有記憶中“黑色風衣”的尸體,驚訝的反應是真實的。

可憐人只能自救,其他人是幫不了他的。
多重人格患者必須先靠自己的意志作出改變,認識自己,接納自己,勇敢的面對生活中的問題,尋找解決方法,積極配合醫學治療,努力做好自我心理治療和日常生活管理,才有可能在他人的幫助下逐漸康復。
也許,我不是兇手。
鄭利很可能已經開始意識到自己的狀況。
也許,他可以自救。

命運之輪答案

殺害林雪華的兇手是門衛王崢
門衛王崢不是當年的學生王崢


【“聽說女孩自殺后他生了一場大病,成績一落千丈沒考上大學,再后來就不知道去哪了?!薄?/font>
學生王崢高中畢業后沒有明確的消息。

【王崢,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戶籍從S市遷到本市,民政部門里記錄他是被收養的,2年前養父去世了。1999年高考失利后離家前往多地打工,先后在工地、快遞公司、小吃店、手機店、殯儀館、貨運公司等地工作。2008年在S市遭遇車禍,在當地第一醫院住院半年,醫藥費由貨運公司和國家醫保負擔。今年1月底出院,來到B市進入三中當門衛。】
18歲時外出打工輾轉多地,2年前養父去世,目前沒有對王崢非常熟悉的人可辨別其身份。

【王崢在第一醫院住院時期的主治醫生對于王崢的失憶癥也做了說明,是由于車禍撞擊使得腦部里積壓的血塊壓迫到腦神經導致失憶。】

【據三中的其他門衛說,王崢平日少言寡語,文化水平也不高,他們完全沒想到他原來是這所學校的學生?!?br /> 【王崢的身份證照片還是高三時拍攝的,再過5天就要到期更換。照片中的王崢與現在相比臉上還沒有那么多疤,膚色也比較白,五官倒沒有非常大的變化。】

【王崢是三個月前才來的。他的臉上有很多疤,我本來不想聘任他,怕會嚇到學生。可他跟我說了他的遭遇,去年夏天他遇到車禍,在醫院里躺了大半年,臉上的疤就是那時候留下。他的腦子也受到嚴重的撞擊,醒來后他連自己是誰都不記得。好在衣服里還有證件,后來他的公司補償了一些錢給他就把他辭退。】

【果然如校長所說臉上有許多疤痕,這副樣子也使得他特別顯老,看不出他還不到30?!?/font>

車禍失憶不會導致文化程度的改變。車禍嚴重傷到了臉,在醫院時臉上纏有繃帶,正能憑證件判斷其身份。

【“他看到周敏珉的照片時眼神一點變化都沒有,就像在看一個陌生人,興許是真的失憶了?!薄?br /> 【看到王崢并不顧忌的樣子龔長張便打開日記隨便翻了幾頁“哦……那你們拿去吧,沒關系?!薄?/font>
日記是個人隱私,也是失憶的人和過去自己的直接聯系,王崢卻并沒有很在意,因為日記并不是他寫的,他也不想找回記憶。

“他有前科嗎?”
“啊?”被突然一問,小郭有些走神,“沒有啊,雖然干過那么多工作,可是都挺奉公守法的?!?br /> “總覺得在哪見過?!?br /> …
短信內容是:龔叔,已找到車和尸體。看到去年的案子終于了結,


2008年出車禍其實是王崢和某逃犯,逃犯傷勢較輕,臉部受多處皮外傷,王崢傷勢較重或當場死亡,逃犯毀掉王崢的尸體和自己的車(比如讓車帶著王崢的尸體掉下山崖,難以搜救確認),再利用王崢的證件冒名頂替,出院后照著證件照片整容,到學校當門衛。


動機:林雪華發現門衛王崢是冒名頂替

【“死者林雪華,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歲,市第三中學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語老師。早年喪夫,女兒十年前自殺身亡,現在一個人居住在校內的職工宿舍中。”】
【“根據死者的同事描述,死者是個非常嚴苛的人,無論是對自己的學生還是其他老師,一些年輕老師甚至還挨過她的罵。因此老師和學生都不太喜歡她?!薄?br /> 【1999年5月15日,一名她班上的高三女學生周敏珉在這間教室上吊自殺,后續調查的結果是女孩因為家庭變故、成績下降遭到死者當眾辱罵以及一些個人感情的原因而自殺。后來學校給了女孩家長一些賠償并對林雪華做出停職一年的處分。一年后林雪華離開前往S市一中任教,去年離職重回本校?!薄?br /> 【“其實林老師只是比較嚴格,并不是隨便侮辱學生的人。只不過那段時間她家里出了些事,難免情緒上有點起伏……去年8月重新聘請了她。她這個年紀一直孤身一人,每天深居簡出就在教室、辦公室、宿舍、食堂來回,周末就一個人關在房間里準備課件,有時候看到也是令人唏噓啊?!薄?br /> 【班主任一直很嚴厲,比其他班的班主任都要嚴厲?!?br /> 【“林老師是一個很負責任,很認真的老師】


【“林雪華5月14日請的半天假查的怎么樣?”
“沒什么眉目,學校大門監控拍到她早上8點出去,11點回來。至于去哪了,沒人知道。”小郭向龔長張匯報?!拔覀儾榱怂粋€月內的短信和固話、手機通話記錄,只有其他老師、校領導或者學生的家長……”】


案發前一天,林雪華偶然得知自己曾經的學生王崢受傷失憶,現在學校當門衛,林雪華因為周敏珉的事對王崢也有一些愧疚,所以想辦法了解到王崢校外的宿舍,在王崢休息時間前去探望。王崢事先不知道真王崢的老師林雪華也在學校,更沒想到林雪華會來找他。通過他人的描述可知,林雪華是一個認真負責非常嚴苛的老師。交談中,雖然王崢自稱受傷失憶,但是林雪華還是發現了一些端倪,懷疑現在在學校當門衛的王崢不是當年自己的學生,并且很可能流露出了想告發王崢的意思。
王崢感受到了身份暴露的威脅,約林雪華第二天,也是周敏珉祭日,到高二(1)詳談,并開始計劃仿照周敏珉死亡現場,殺害林雪華。

【5月2日那天是兩人約定高考前最后一次看電影…很明顯日記本還沒有用完,王崢就停止了記錄,個中緣由不言自明,日記中也沒有寫下有關女孩的死?!?br /> 【“沒有……宿舍里只有一本?!薄?/font>
可能還有另外的日記本或者紙張(比如重要的電影票背面),提到過周敏珉的死亡的細節。

犯罪過程及手法

【夜班,晚上10點到早上7點?!?br /> 【晚自習是到晚上9點,10點關校門的時候學生們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點學生宿舍也熄燈了不讓外出,所以不可能還有學生在學校里逗留。”】
【學校唯一的缺點就在于安保措施上,路上幾乎都沒有監控。每個教室內雖然安置了一個監控攝像頭,可實際上只是擺設用于嚇唬學生并沒有真正啟用,學校里的員工都知道這件事?!?/font>
王崢夜班便于作案,不會被學生目擊,也不會被校內和教室內的監控記錄。

【據他所知,班上的門鎖鑰匙由班主任林雪華、班長常茂凱和女同學薛琪掌管,因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來得都比較早,所以老師把鑰匙也交給她一份,晚自習結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負責鎖門?!?br /> 【前后門的門鎖及插銷上最新的指紋都是學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紋。課桌、黑板、窗戶、椅子上的指紋都是本班學生或老師們留下?!?/font>
案發當天晚自習結束后薛琪照常鎖了前后門

【根據監控,昨晚22點王崢和負責白天值班的大鵬在警衛室門外說了幾句,隨后大鵬從小門離開學校,王崢將小門插銷插上回到警衛室,之后伸縮門也被關上。學校內的職工宿舍主要是供教職人員居住,所以門衛或清潔人員都住在校外。22點53分,王崢推開門衛室的門往畫面左上角方向走去。22點56分,他回來打開門,門關上之后就再也沒有他出去的鏡頭。】

【吊著林雪華的麻繩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質纖維,而逸夫樓一樓的倉庫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正方形瓷磚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隨處可見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來捆住水泥袋的麻繩。】

【逸夫樓是介于高一、高三教學樓和高二教學樓之間的樓,高二的學生可以從逸夫樓下方的大廳直接穿過來到學校另一側而不必再從大門處繞一圈。】



王崢提前準備好作案工具,大鵬離開后,王崢在門衛室事先布置好關門機關:鐵絲和繩子繞在一起,一端綁在門上,一端穿過正對著門的老鼠洞。
22點53分,王崢推開門衛室的門往攝像頭畫面左上方走去,制造不在場證明,22點56分返回,打開門后,趁門遮擋住監控視野時,迅速繞到門衛室另一側的老鼠洞處,拉動機關,門衛室門關閉。王崢繞過攝像頭,穿過逸夫樓大廳到達高二(1)班,并提前帶好手套,防止留下指紋。王崢作為門衛對監控視野較為熟悉,短時間可以想出作案手法。


【一樓的監控里顯示5月15日晚22點56分,林雪華獨自一人拿著手提包(與案發現場發現的一致)離開宿舍樓。按普通人行走的速度和最短路程從宿舍樓走到1班教室大約需要10分鐘左右。】

【手提包、打火機及包里的鑰匙上只有林雪華的指紋】

林雪華22點56分出門,在王崢前到達教室,用鑰匙打開前門,準備好悼念周敏珉的用品,兩根蠟燭和打火機是兩人為周敏珉燒紙錢時使用。

【下午2點,龔長張、小郭和牛清泉一起來到出租屋,開門的是一個一米六出頭的男人, 身上穿著保安制服?!?/font>
王崢身高不高,直接用繩子勒殺林雪華有一定操作難度

【尸檢的結果已經出來,法醫推測林雪華是在昨晚22點30分~23點30分之間遇害,尸體無搬運跡象。死因是被人掐住頸部導致的機械性窒息,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跡,但未能找到與兇手相關的線索。】
【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和一道勒痕,尸體的腳距離桌子有約20cm的距離,很明顯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br /> 【尸體腳下的桌子上放著一個女士手提包、一個小鐵盆、兩支蠟燭和一個打火機,鐵盆里還有燒剩的殘渣,看起來是紙錢。手提包里面放著一串鑰匙,其中兩把是教室前后掛鎖的。除此之外只殘留著一些紙錢上的錫箔和蠟?!?br /> 【講臺桌上放著教室前門的掛鎖?!?br /> 【周敏珉上吊的位置,與林雪華一模一樣的位置?!?/font>

林雪華本來就對王崢的身份有所懷疑,對王崢有所提防。王崢很可能最開始想偽裝成林雪華因為導致了周敏珉的死亡愧疚自殺,但是沒有尋找到合適的時機用繩子勒殺林雪華,交談之間,林雪華越發確定王崢假身份,情急之下王崢與林雪華打斗,林雪華反抗強烈,最終王崢掐死林雪華。
王崢布置現場依然按照事先的計劃,仿照當年周敏珉自殺現場,將林雪華布置成上吊的狀態。如果用門衛備用鑰匙鎖住前門,會讓人直接認為是兇殺,也會加大自己的嫌疑。尸體雖然有掐痕,但還是可以借由當年周敏珉自殺事件干擾視線制造恐慌,讓人覺得是自殺或者亡靈復仇。自己“失憶”的真實反應也可以減弱作案動機,減小自己的嫌疑。

【“警察先生,怎么樣了?是自殺嗎?”牛清泉額頭冒著汗?!?br /> 【“好吧,真拿你沒辦法,是他殺,而且很可能是仇殺,就和我上個月告訴你的那個上吊的女孩有關?!薄?/font>
校方或者聽說過當年自殺事件的學生甚至警察都很容易被兇手布置的現場誤導。

【門竟然完全沒有鎖。教室的門鎖用的是插銷加掛鎖,可眼下連插銷都沒插上。?門卻紋絲不動。他又推了幾下,聽到一些摩擦聲,這聲音他聽過,大掃除挪動桌子時就是這個聲音。】
【后門是完全鎖住的,插銷掛鎖一個不落?!?br /> 【學校內所有常用教室的講臺都被替換成了多媒體講臺,即內部可以放置電腦、幻燈機等設備?!?/font>講臺很重
【雙人桌椅,很重,即便是成年人也無法很輕松的抬起搬運,但若是兩個人抬應該會輕松不少。】
一個人無法輕易搬運桌椅,挪痕基本可以說明桌椅移動軌跡。
【窗戶的插銷是老式插銷,只要手速快一點就能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但是每個窗戶都有豎著的欄桿,欄桿的間隙即便是嬰兒的頭都無法通過?!?/font>

隨后王崢開始布置密室,挪動后兩排兩張桌子堵住后門,此時后門在正常狀態下已經上了插銷和掛鎖。接下來王崢先將第二排的桌子挪動到門邊,空出第一張桌子的位置,再利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制作了一個繩圈,一頭圈住第一排的桌子,繞過多媒體講臺,把剩下的繩子從窗戶扔出去,把第一排的桌子挪動到盡量靠近墻,但不完全堵住門的位置,王崢從前門出去,拉繩子,直到桌子完全堵住門。松開繩圈的一頭,從另一頭把整條繩子拉出來,再迅速關窗完成密室。隨后把繩子混在逸夫樓裝修用品里。
【直到早上5點29分他從門衛室出來打開小門的插銷,然后回門衛室,之后伸縮門打開?!?/font>
從教室出來后,王崢找了一個不容易被發現的地方躲到了早上,之后避開監控到門衛室老鼠洞處,用機關推開門(鐵絲和繩子繞在一起,有一定硬度,可以“推”開門),再迅速繞到門口,假裝剛從門口出來。
之后處理掉開門機關,拆開繩子和鐵絲,藏在身上,找機會混進逸夫樓裝修用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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