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有使用過的condom...但沒有留下任何體液.如果兇手是用那幾個condom對死者進行性侵犯.那么一定會留下體液的(包括兇手與死者的).但卻沒有,為什么呢?用水洗干凈了?這樣能確保留在上面的DNA被完全清洗嗎?不一定.那倒不如把它毀掉,沖進廁所或怎么樣的...為什么要留在現場呢?
上面的問題讓我考慮到:condom一定是在發生性行為的時候才能用嗎?我看未必...
龍騎士說的"死者死于4:30左右,雨停止于6:00。也就是說,兇手在4:30——6:00的時候拋的尸,而6:00過后又來現場丟掉死者的提包。"我對這一觀點不太認同,因為這沒有必然性(雖然我的理由也不必然)...兇手完全可以在雨后即6:00之后棄尸...怎樣把尸體弄得渾身濕透?自然有辦法...
其實老王完全有殺人并且棄尸的可能,我只是說可能...以下是我猜測:
前一天晚上把死者強奸了,把她放進車尾箱(老王早上兩個鐘就到了雞場,說明他有車),然后在醫院呆著制造他的不在場證明.到了4點左右,隨便找一個借口(去洗手間之類的).打開車尾箱,用一袋裝滿米糠的袋套在死者頭上,這就造成死者死亡原因的手法,目的當然是為了讓人覺得第一案發現場是雞場.死者當時的手是被綁住的.透不過氣當然要掙扎.于是在手腕上留下了傷痕.到了差不多6點的時候老王離開醫院.開快一點就能在7點之前到達棄尸地點.然后把尸體丟在雜草中.現場發現的那幾個condom派上用場了.老王事先在每個condom中裝滿水把它綁住,一個condom至少能裝1升的水(其實我跟我的同學好奇試過一下,condom裝水的最大值一定不止1升).把水倒在死者身上(目的是為了讓人以為尸體是在4:30到6:00之間被拋棄的,為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在把提包丟掉.我想完成這幾個動作不需要10分鐘.之后再若無其事地看車去雞場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