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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期謎題答案提交貼

樓主: 7 | 查看: 8222 | 回復: 17

| 發表于 2013-1-31 10:56:06
是周荃吧,因為一般最沒有嫌疑的就是兇手!
| 發表于 2013-1-31 12:08:29
本帖最后由 魔偵探杜賓 于 2013-1-31 16:21 編輯

犯人是周荃,由死者被殺的手法看,犯人是有準備的,地方也選得很好,但死者右手被砍掉是在犯人預料之外的,兇器是殺雞的刀,死者右手上應該有限量版的戒指,被兇手帶走。作案那天是下雨的,另外兩個嫌疑人都是很粗心的,不帶傘,而周荃很細心,他很有可能在作案時把自己的傘弄壞了,看到很珍貴的戒指就想占為己有。犯人的性格與周荃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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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2-1 00:12:45
    額。。。新人第一次答謎。首先呢是殺雞人的刀丟了,那么死者的右手就應該是那把刀砍下的。之后對嫌疑人的判斷的話,我首先排除的是黃強,因為第一:三名嫌疑人都是那里的常客,那么黃強與李明的刮車事件就會被另外兩人所知,可以作為利用點(但也可能黃強利用這點逆向思維作案)但第二:文章中提到:“…之前的車事件差點鬧到上法庭了。就剛在黃強覺得松了一口氣的時候”這里應該說明了此時黃明的心理狀態是不想再和李明有什么糾葛。第三:黃強是在李明喝了一段時間的酒后出現的,排除了酒精作用下的沖動作案。那么現在就只剩下吾勒和周荃了。周荃在銀行工作在銀行工作的人的話一般做事較為嚴謹,不會把刀丟在離大排檔的不遠處,再加上10號傍晚的一句話:“哎,還真下雨了。”顯示出他現在的心情是很苦悶的,并且如果他是犯人那么他得到了死者的財物,發了財.不應該是這樣的心情,同時也就不會再搭理什么女同事。最后就只剩下吾勒,在電臺多次預報下,還在下雨天穿短袖,說明了此人對生活上的事不太上心,也就說在商業大廈中是個小職員,之后再聯想在夜店的行為,看出此人做事隨性,符合了利用當天夜里李明與黃強的口角,刀被丟到不遠處的犯罪特征。所以當天晚上的情況是這樣的:吾勒和往常一樣在那喝酒,看到了黃強和李明的口角之爭,之后看到李明去了廁所,利用口角作為嫁禍的依據進行了作案,同時利用黃強說:“你過來干嘛,我跟你這種富二代沒什么好說的,看你留得一手漂亮的指甲就知道你就是個小白臉一點事都不會做。”這句話用刀砍下了李明的手。之后做完案,離開作案現場時,將刀丟棄到了不遠處。所以我認為兇手是吾勒。新人第一次答謎啊!!請前輩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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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2-1 12:51:04
      看這次這個不知道是不是要通過分析性格來看呀。。。。
      還是簡單說一下吧。殺人案似乎沒有多大的疑問,關鍵的一點在于為什么兇手要把死者的手砍下來。這里有兩個猜想,第一,就是死者右手上的戒指,可能兇手想要死者的戒指,從財物都被拿走這方面考慮的話兇手可能是想要死者的戒指,但是為什么不直接拿下來而要將手砍掉呢?可能是怕戒指拿下來后手上有印跡從而引起警方懷疑,如果警察知道有戒指的存在的話或許會通過追查戒指的下落來找兇手。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死者右手上沾有兇手的印跡,比如血跡什么的,所以兇手要把手砍下來,防止被查到。但不管怎么說綜上可以看到兇手是個很謹慎的人,包括繩子上沒有留下指紋,先迷倒然后絞殺都可以看出兇手的謹慎。
      再來看三位嫌疑人,我也看不出究竟是什么性格的。但是能看出來第二個嫌疑人是個很沖動并且很自大的人,所以應該不會那么謹慎,第三位嫌疑人比較內向也比較自卑,這樣的人應該不敢殺人的。第一個人通過和女生的對話可以看到這個人很工于心計的,所以可能也是很謹慎的。這么來看的話,兇手應該是第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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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2-2 16:37:34
        作者真的很懂星座啊,但是星座破案太牽強了吧。所以我就不用星座了
        以下正文:
        引用
        因為之前呢李明有一次喝醉了就打的士回家,聽說第二天回來的時候發現他的車身上有一條刮痕,后來好像有人傳說是強哥刮的但又沒有證據喔,強哥又拒絕承認。
        有人傳說,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真兇,
        引用
        沒辦法沒帶傘啊。黃強只能頂著風雨一直在街上狂奔回家,
        黃強為什么不坐車?因為沒錢,再次證明他并不是搶錢的真兇。以及他當時剛剛和李明吵架,再走過去未免太顯眼了吧。
        | 發表于 2013-2-3 19:00:14
        兇手應該是吾勤
        有氯仿的毛巾代表兇手有預謀,黃強與死者發生口角便不能成為動機。
        砍掉右手是為了掩蓋什么,或許跟那個戒指有關。偷殺雞用的刀也許是因為他起初不打算用刀,不然會自己帶。
        吾勤把死者迷暈并勒死后(戴著手套),搜刮了財產,因為死者開的是豪車,很容易被找回,所以他沒動車鑰匙。當他摘掉手套要把錢收起來時看見了戒指,把它取下時不慎在死者手上留了指紋,就用殺雞的刀把死者的手砍掉。并用尸體頂住門,以免過早被發現。
        至于證據,殺雞刀上應有與死者血型相符的血,負責殺雞的員工應該看到過兇手。
        動機:1.死者的財物  2.吾勤對富二代有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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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2-3 19:51:35
          兇手是周奎
          首先是刀的問題,死者為窒息死亡為何還要用刀,殺雞人失蹤的刀難道存屬偶然?大概是死者右手抓住什么東西不放,沒辦法兇手便將其右手砍下,否則沒必要多此一舉。從周奎的話可以知道當天他應監視著死者,因為他無意間說出了電臺的事,再加上其舉動和言行。大概說一下吧,當天死者來到店里之后醉酒,進去了廁所,周奎隨后進去,將其弄暈,殺害時發現死者手緊抓他的傘,于是找了把刀將其右手剁下,將刀還回,偽裝成搶劫然后逃離。
          通過后文其余幾人的言行發現王強并不知有雨,而且并無充裕的時間。剩下的那人,如是犯人應不會故意找事引起警方注意吧。→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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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3-2-3 19:54:19
            首次在這里發貼,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格式要求。
            首先,案子發展的經過個人認為是這樣的:(動機為謀財害命)
            兇手在酒吧看見了李明,但由于人多,故無法下手。
            趁李明去廁所之際,兇手跟過去用涂了氯仿的毛巾麻醉了李明,然后拿走其財物。但戒指戴得太緊無法取下,于是兇手偷拿了殺雞人(誰知道這職業叫什么名字)的刀,將帶有戒指的右手也一并剁了下去。然后將所得物藏好(或硬塞進衣服內快步奔出餐廳,或藏進隨身帶著的像提袋、提箱這樣的東西里)離開餐廳,并用死者那得來的車鑰匙打開車門,將車內洗劫一空,然后卷著財物逃跑。從氯仿可以看出是預謀殺人,至于兇手怎么得知死者今天要來的,可能是跟蹤前來,或是每天都來餐廳等候(既然是常客想必知道李明一周肯定要來一兩次)。
            現場留下的線索似乎不足以確定兇手,而最后的三段敘述又似乎與案情無關,那么(從題目也能大致看出)就該分析一下嫌疑人的心理特征了。先看第一則材料:周荃說的話明顯只是對那個女生的敷衍。對自己不喜歡的人都一讓再讓,最后還不小心請她吃了一頓飯,這樣的人,恐怕是沒什么膽量殺人——縱然殺了人,恐怕也沒膽量冒著被發現的風險去偷刀,更沒膽量砍掉死者的一只手了。從材料二可以看出吾勤脾氣十分暴躁,率性而為,有殺人的可能性。而既然黃強敢和李明爭吵,說明也是有一定的攻擊性的,暫時不能排除。然而,既然是預謀殺人,(假設黃強是兇手)黃強在案發當天自然要避免與李明爭吵以減輕嫌疑,可他卻坐在了李明的對桌——一個很明顯的位置(注意當時李明還是喝醉了的),而且還與其發生了沖突,將自己的嫌疑加到了最大,這是一個有預謀的兇手干的事嗎?顯然不是。而從材料三中可以看出黃強很無奈——如果他是兇手就應該有這種被調查的心理準備。另外,戒指是李明當天才買到的,戴得不會太緊,黃強是搬磚工人力氣自然不小,應該還是可以將戒指摘下的,而不必去偷刀。所以,兇手是吾勤。特別注意一點,吾勤
            去了城中最有名的一間夜店,收費肯定不少,而他的經濟卻“不容樂觀”,還裝富,這難道沒有什么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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