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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期謎題答案提交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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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7-3-25 21:19:38 | 發自安卓客戶端
本帖最后由 神怒九幽 于 2017-3-25 21:30 編輯
報仇的應該是李垢丹。首先去找葉的男人不是李,那很可能是范,并且范失去了一只左手,一年時間用右手,倒車應該很習慣,留下一大筆錢說明有悔過之心,想要補償。而葉失憶了,所以再興殺范的可能性不高,文中沒看出恢復記憶。第二將箱子托管給舉報者的人被描述40歲左右,葉怎么看也不像吧,而且如果是葉殺得,干嘛還讓人舉報自己。再者葉是黑帶跆拳道,體能過硬,搬個人應該不會表現太累的跡象。所以兇手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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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3-25 23:42:16 | 來自小霸王手機
    沈在路上殺的小女孩就是李的女兒,所以李要復仇。葉后來再找到沈并且奪回了刀,追著他一路到河邊砍斷了沈的左手(葉右手受傷只能用左手持刀而沈背對著葉所以被砍的是左手),然后沈回擊將葉打暈了,葉倒在地上身上沾了很多沈流下來的血。沈發現李跟了過來殺他所以逃跑了,一年來因為一直在躲避李的追殺所以警察沒找到尸體。葉半夜醒來走回家被車撞了失憶。后來來看葉的人是沈(只用右手開車,因為只有右手啊),李也早就知道葉隱居在B村,他可能找不到沈所以守在葉的附近。當沈來看葉的時候,李終于找到沈,然后殺了他。讓人報警舉報,以為警察會抓捕葉。然而從沈的身材魁梧而李的身材中等來看,沈在葉失憶之后還沒死還去探望了他,而殺死沈將裝有他尸體的袋子存放在村民家中的身材中等的人,只可能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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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3-26 00:45:40
      本帖最后由 鶴邦。 于 2017-3-26 13:52 編輯
      引用
      不過那人開車技術還真好,倒車都只用了右手呢。

      兩個月前來看葉圣的人只用右手倒車,不是因為他車技好,而是因為他沒有左手。而失去了左手的是范季安,所以來人不是李垢丹不是葉圣的舅舅而是范季安,他并沒有死只是失去了左手。
      引用
      尸體上爬滿了密密麻麻的蛆蟲,早就將尸體吃的差不多只剩下了骨頭,內臟也全部被掏空

      尸體成了這個樣子,想必也難以確認就是范季安的尸體,而兇手明明已經把尸體藏在了箱子里,要拋尸藏尸什么的應該是很容易并且也很正常的,但是他卻把裝著腐爛的尸體的箱子交給了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保管,還委托她舉報葉圣的下落來引起官方的注意,這樣豈不是更容易使尸體被發現嗎?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兇手的意圖根本不在藏尸,相反,他就是想要尸體被發現,因為他想要讓警方根據之前范季安斷手的前提,在這樣一個思維定勢下確認死者是范季安,李垢丹完全沒必要這樣做,而且這種做法對他也相當不利。所以之前的推斷應該正確,范季安并沒有死,這個尸體應該是李垢丹的,而范季安才是真正的兇手并且也是這場博弈最終的勝者。
      下面進行案件回溯
      2014年4月15日
      葉圣決定了要殺死范季安,他無心再等待下去,一旦掌握到范季安的行蹤他就動手。他沒有回家,而是在盡一切力量尋找著范季安。此時李垢丹也在尋找著范季安,他的心中同樣也有著一個復仇計劃,并且他發現了葉圣和自己擁有相同的目的,于是決定加以利用。兩人展開了合作。
      2014年4月23日
      夜已深了,范季安走在河邊,思考著接下來的對策。不料黑暗中突然殺出了一個人,是葉圣。兩人扭打在了一起,葉圣帶了一把匕首,不過他的傷還沒有好,優勢略微減弱,范季安成功將葉圣打傷,但葉圣突然爆發出一股力量,手起刀落就砍下了范季安的右手。范季安因痛苦而倒地昏厥。葉圣還想上前將范季安殺死,李垢丹直到這時才出現了,他以為范季安已經死于葉圣之手,于是決定將葉圣也滅口,葉圣與李垢丹交手沒多久,葉圣自知沒有勝算于是沖上馬路想要求救,結果被車撞到,車主錢大爺將葉圣帶回了B村,李垢丹沒有辦法只得再找機會(他并不知曉葉圣最終的去向),便離開了,他不用收拾范季安的“尸體”,反正是葉圣“殺”的。
      然而范季安并沒有死,他從昏迷中醒來后,發現葉圣不見了,于是大呼幸運,去尋找治療去了。
      2015年3月
      范季安終于發現葉圣就在案發地不遠的B村中,他詢問錢大爺得知葉圣已經失憶,便不需要再去殺他了,反正也是個沒用的人了,殺他反倒容易把自己關進大牢。但是李垢丹這個人,卻是非殺不可。以假亂真,讓警方以為范季安已經死了,用李垢丹的尸體簡直是兩全其美。
      擬定好計劃后加以實施,過程不多敘述,總之范季安成功殺死了李垢丹,并且砍下了他的左手。現在范季安要做的只是等待,等到尸體腐爛到辨別不出身份,就是他行動的時機。
      2015年5月
      尸體已經貯存了足夠久,范季安來到A村,托馬小姐保管好箱子(里面有尸體但馬小姐不知道),并給了她舉報的建議,之后范季安便揚長而去。
      ————————————
      范季安等待著馬小姐舉報,然后警方發現,重新審理這個案子。自己只要不回去取箱子,再加上警方的威逼利誘,馬小姐一定會把箱子給警方看,警方發現尸體后想當然地以為是范季安的,然后就會去尋找嫌疑人李垢丹的下落,而他,不會被懷疑,因為他已經是一個“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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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3-26 15:41:38
        兇手是李垢丹,錢大爺碰見的那個四十歲男子,其實是范季安,范季安左手沒了,所以只能拿右手開車,又因為當時錢大爺又聽那人說,他很可能會被綁架,跟季范安有仇的只有葉圣和李垢安,葉圣已經失憶了,所以只有李垢安才能侵害季范安,如果這樣推理,那么給錢大爺看的照片里面,沒有那個四十歲男子也是很正常的,因為照片里面沒有季范安,為什么季范安要去找葉圣呢,因為他根本不知道他殺的那個小女孩是李垢丹的女兒,他以為是葉圣,所以他來找了葉圣,但是發現他失憶了,為了逃命,帶上一個廢物沒有什么幫助,所以沒有帶走葉圣,葉圣的確是失憶了,碰見錢老爺子那天,是去年晚上,剛好是葉圣在地下停車場見范季安的夜晚,村里的婦女也說了,葉圣那天晚上來的時候手臂有傷,所以葉圣不是兇手,賣水果的馬桑,她說讓他舉報的那人四十來歲,正是李垢丹,為什么會是李垢丹呢,因為他找到了范季安,發現范季安在找葉圣,知道了這一切的李垢丹,開始密謀,他殺了范季安,然后讓馬桑舉報葉圣,想讓警察誤認為是葉圣殺的,這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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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3-26 22:27:50
          本帖最后由 雨宮瑛介 于 2017-3-26 22:29 編輯 《誰的復仇》解答:

          去B村找葉圣的那個40歲左右的男子不是李垢丹,只用右手開車,所以可能性最大的就是范季安了。去B村找葉圣的那個男子身材健碩,而去A村讓馬桑舉報葉圣的男子中等身材,不是很強壯的那種,所以兩個人不是同一個人。既然推理出了去B村找葉圣的那個男子是范季安,僅僅兩個月的時間尸體不可能腐敗的那么快,所以箱子里的尸體不是范季安的。兇手想讓我們以為箱子里的尸體就是范季安的尸體,自己就可以脫身了。去A村讓馬桑舉報葉圣的那個男子想必就是兇手雇傭的,兇手讓他叫馬桑舉報葉圣而且讓馬桑保管箱子,同時拋了兩個線索給警方,就是想讓警方發現箱子。“而更令人作嘔的是,尸體上爬滿了密密麻麻的蛆蟲,早就將尸體吃的差不多只剩下了骨頭,內臟也全部被掏空,但因為封閉的太長時間,蛆蟲也只就成了扁扁的尸體。然而尸體成了這樣一副光景,也就啥也檢驗不出來了。”尸體只剩下骨頭,警方是如何一下就辨認出那具尸體就是范季安的?因為范季安沒有左手了,那個箱子出現了一具沒有左手的尸骨,警方自然而然地就會認為那個就是范季安的尸體。兇手雇傭一個大約四十歲的男子去做那件事,也是想讓我們懷疑李垢丹,因為李垢丹42歲,并且有殺范季安的動機。但是兇手不可能是李垢丹,因為李垢丹并不知道葉圣在B村。

          李垢丹為什么要殺自己老婆?李垢丹的女兒真的是范季安殺的嗎?那么恨范季安,而且叫范季安為畜生,殺了自己老婆,可能性最高的就是老婆跟范季安偷情被李垢丹發現,所以李垢丹才會殺自己老婆,才會那么恨范季安。

          李垢丹一年前就失蹤了,應該那個時候就已經死了。時間是在2014年4月14日晚上,河邊當時有三個人,葉圣當時受傷,不太可能砍掉范季安的左手,而范季安也不太可能為了嫁禍李垢丹而砍掉自己的左手,比較有可能的是李垢丹砍掉的。葉圣跟范季安兩人打斗的時候,李垢丹從后面襲擊范季安,范季安失去左手,而李垢丹卻失去了生命,葉圣作為唯一的目擊者,兇手肯定不會放過他。兇手追葉圣追到了B村,葉圣跑到馬路中間突然被卡車撞到,所以范季安才會知道葉圣是在B村,因為當時他就在現場目睹了錢大爺把葉圣撞到并帶走的。而在一年前后才把葉圣和尸體拋給警方是因為尸體要腐爛到只剩下尸骨無法辨認,是需要那么久的時間。范季安要讓警方誤認為那具尸體就是自己的,必須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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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3-26 23:18:13 | 2017-3-31 19:15編輯
            2004年,范季安深夜行兇,殺害了葉圣的父母,為妻子報仇。殺人過后范季安心情十分慌亂,在逃跑的路上碰見了李垢丹的女兒(小姑娘大半夜在街上亂逛,實在是父母的疏忽),為掩蓋行蹤將她也殺害。葉圣和李垢丹都對范恨之入骨,欲殺之而后快。范季安被捕后獲十年有期徒刑(居然不是死刑也不是無期),2014年刑滿釋放。李垢丹知道范季安未受死刑,心頭之恨難平,必欲手刃仇敵。(李殺死妻子,也只判了小于等于十年的徒刑,看來確實不在地球上。而他之所以殺妻,有可能就是怪罪妻子沒看好女兒,也有可能是為了進入監獄接近范季安,不得而知。)李垢丹和范同天出獄,出獄后就搜尋范的所在,尋找殺他的機會。而范季安則打探到葉圣的消息,他要解決后患,防止葉圣找他復仇,一種方法就是先殺死葉圣。2014年4月14日,葉圣帶著刀去赴范季安的約,在打斗中刀被范季安奪走,葉圣右臂受了傷。僥幸逃脫后,葉圣去警察局報案。之后葉圣一直在尋找范季安的蹤跡,因此沒有在家停留。4月22日,葉圣終于找到了范季安,尾隨他一直到B村附近的河邊。而此時,一直在找范季安的李垢丹也尾隨至河邊,躲在200米外的草叢中,準備伺機而動。范季安掏出他上次從葉圣處奪來的刀,因為之前輕易傷了葉圣,以為跆拳道黑段只是唬人的,不由輕敵,結果在打斗中被葉圣奪回刀、砍斷了左手。范季安慌忙逃跑,葉圣乘勝追擊,誰知B村道路泥濘、沒有燈光,葉圣突然被錢大爺駕車撞倒(錢大爺半夜開車不開燈?)。范季安趁機逃脫,夜色太黑,錢大爺沒有發現其他人。錢大爺將葉圣帶回B村,李垢丹這次沒有得手,繼續追蹤范季安。
            范季安雖然僥幸逃脫,但是痛失一臂,不得不躲起來養傷。李垢丹也一直沒找到范季安。傷好之后,范季安出來繼續找葉圣了結后事。2015年3月,范季安開車到B村,在錢大爺處找到了葉圣。健碩的身材,倒車只用右手,以及錢大爺看照片排除了李垢丹等人這些線索暴露了他的身份。他發現葉圣已經失憶,把10年前的殺父弒母之仇忘得一干二凈,也就談不上找范復仇了。既然后患已除,范也用不著再殺人了,當初他殺葉圣父母也只是為給妻子報仇而已。他殺了葉圣父母,對葉圣畢竟有愧,之前想殺他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被反殺,于是范季安留下一筆錢就走了。
            李垢丹卻一直沒有放棄找范季安報仇。他已經發現葉圣在B村并且失了憶。當范季安再次出現在B村時,李終于發現了他。在范季安進入B村后,李偷偷潛入范的車上,等范季安駕車離開時殺死了他。只剩下一只手的范季安面對李垢丹的偷襲毫無招架之力,一命嗚呼。B村地方偏遠,沒有被人發現。李垢丹將車開到偏僻處,將范季安肢解。后來他又將尸體裝進箱子里封起來。2個月后,尸體已經腐爛殆盡。2015年的5月17日,李垢丹開車把箱子帶到120公里外的A村,交給賣水果的馬桑,并讓馬桑舉報葉圣在B村。李垢丹本想讓失憶的葉圣替自己背黑鍋,沒想到A村距離B村太遠引起了警方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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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于 2017-3-26 23:57:36 | 2017-3-30 23:52編輯
              草稿:
              此人對葉圣友好,給他錢
              李女大半夜在路上走來走去

              似乎沒什么時間了,就隨便回答一些吧
              由于裝范季安尸體的箱子來自于那個大約40歲的男子,那么兇手大概率就是該男子。
              且該男子讓馬桑報案,則此人知道此時葉圣的所在地,與錢大爺那邊的信息關聯,很容易得出此人正是兩個月前找過葉圣的那名40歲身材健碩男子的結論。
              根據范季安的尸體情況,那天晚上的時間點符合范季安的死亡時間推測,可以判斷范季安的死亡時間是一年前。
              接下來看分尸地點,從河邊發現了范季安的手和地上的大量血跡來看,分尸地點就在河邊,那里正是搏斗的地方,旁邊也有水源,可以清洗自己身上分尸的血跡。
              既然確定了地點,那根據現場腳印來看,五個人:
              范季安和葉圣的打斗痕跡,李垢丹的圍觀腳印,以及發現者路人甲乙的腳印。
              路人甲乙都是老人,年齡不符,且二人是同行的,實在不想盤他倆作案的邏輯了。
              那么,兇手就在葉圣和李垢丹之中。
              接下來在分析分尸的工具,如果是那把15cm的刀的話,上邊的指紋僅有葉圣,所以兇手是葉圣的可能性很大。
              建立在葉圣逃離醫院能再次找到范季安是因為范季安再次聯系了葉圣的邏輯下,葉圣能提前知道再次要對戰范季安,那么,這時他很有可能自己攜帶武器。加上15cm的刀在范季安手上,故分尸兇器不是15cm的刀。(15cm的刀分尸,那得多累啊)
              在兇手的范圍縮小至葉圣和李狗蛋之間之后,由于探望葉圣的40歲男子擁有范季安的尸體,故李狗蛋才是那個看望葉圣,并且報案舉報葉圣的人。
              正邏輯是李狗蛋就是那個殺人兇手。
              然而,轉折點在于以下幾個線索:
              1.當時搏斗的是范季安和葉圣,但是葉圣其實并沒有被范季安殺死,結合葉圣是那種受傷了也不會逃跑,也要復仇的人,故如果是李狗蛋殺了范季安則葉圣的行為解釋不清
              2.
              引用
              走之前還給了我一大筆錢,要我幫忙好好照顧,還說如果警察找來不要說有人來找過葉圣。

              李狗蛋和葉圣除了有同一個仇人之外并沒有其他關聯,李狗蛋給葉圣那一大筆錢是反常的。

              結合以上兩個反常現象,可以考慮推翻之前那個40歲中年男子(李狗蛋)是殺人兇手的結論。
              提出另一種命題:他擁有范季安的尸體,或者是分尸,但殺害范季安的并不是該男子。

              案件還原:
              當晚,葉圣擊敗并殺死或者擊昏、擊傷了范季安,可能分尸,也可能直接放棄尸體而逃跑。慌張逃跑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身后草叢里有動靜(李狗蛋)以為是警察,再加上自己之前受了傷,體力不支。于是遭遇車禍而失憶。
              隨后,李狗蛋得到了范季安的尸體,可能補刀,可能進行了分尸。并且把尸體裝了起來。
              一年后找到葉圣的下落,出于封口費和對葉圣殺害自己仇人的感激,給了照顧葉圣的大爺一筆錢。
              事后想到,由于自己仍然有“殺人”的嫌疑,故需要把葉圣“賣”給警察,于是讓范季安尸體重見天日,并且讓馬桑報案。

              細節、解釋
              1.李狗蛋的女兒大半夜跑出來。
              本可以強行解釋和葉圣一家有什么關系,但在這里感覺像是作者隨手寫的一個動機。
              2.倒車只用了右手。
              作者想令人聯系起那只釣上來的左手,但其實只是炫車技。如果40歲男子是斷臂的話,這么顯著的特征不會兩個涉案人都沒提到。
              3.給大爺看李垢丹,葉圣的舅舅和其他大約40歲左右的刑警的照片。
              連刑警的照片都看了,那總歸把葉圣身邊人給排除了,并且連刑警們都給排除了。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7
                | 發表于 2017-3-27 01:21:03
                本帖最后由 聽尸者 于 2017-3-28 10:31 編輯
                還沒開始推理前,請容許我在此吐槽:
                1)發現的人手在水里浸泡超過4小時以上后,套取指紋需要很復雜的工序、人力和時間;不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鑒定身份。鑒定指紋也是蠻花時間的活(從兇器套取指紋,數據化后再進行對比),很難在如此短的時間完成。
                2)警方通過現場腳印辨識在場的有關人士,很好奇是如何辦到的。腳印會留下和指紋一樣獨有無二的特征?
                3)搜索現場范圍可以距離至200米外的一個腳印,假設案發現場沿著河邊進行半圓范圍進行搜索,搜索的范圍為至少62840平方米。10位警員地毯式搜查,5秒一步,一分鐘相等于搜查了120平方米;62840平方米需要將近9小時,20位警員4.5小時,40位警員2小時多一點。每個腳印和偽線索的分析需要花更多的時間。
                4)假如警方在現場搜索的范圍如此廣,離現場200米處的腳印也能夠鑒別,為何也是距離現場200米的B村卻沒派人調查并發現葉圣?
                5)15公分的刀屬于小型,重量也輕,要砍斷人手非常的難。可以找個尺寸相近的豬前肢,然后用15公分的刀試試看就懂了。

                還沒開始推理前,請容許我先理清線索。
                A) 2014/4/14的十年前
                范季安為了報復喪妻之痛,謀殺主診醫師葉圣爸爸,以及葉圣媽媽。范季安殺人后潛逃路上也殺了李垢丹的女兒。范季安相約葉圣在C商城停車場見面時,發生沖突。范季安以鐵棍擊打葉圣右臂,得到葉圣帶來的刀后刺傷葉圣右肩。葉圣報案后,范季安在2014/4/15開始被全國通緝,同時后葉圣也失蹤。
                B) 2014/4/14
                范季安出獄已經有一段時間,他不斷騷擾葉圣為了報復十年前的喪妻之仇,報復仇人的兒子。
                C) 2014/4/23
                葉圣和范季安在4月22日晚上10點至4月23日半夜3點這段時間在河邊打斗,而范季安打斗失去左手后生死不明。李垢丹在現場200米處出現過,沒有到過現場更沒參與打斗。沾血的刀發現葉圣和范季安的指紋,案發現場土地有大量的血跡。葉圣在2014/4/23開始被全國通緝。
                D) 2014/4/24
                河邊打斗的腳印只有范季安和葉圣。李垢丹,42歲,與范季安同一所監獄,同一天出獄。李垢丹在2014/4/24開始被發現失蹤。
                E) 2015/5/17
                距離B村120公里外的A村有人舉報,葉圣在B村。葉圣頭部曾經受創而失憶。2014年4月份,某個晚上的半夜1點,錢大爺在B村附近路上撞倒葉圣。錢大爺沒報案,照顧葉圣整一年的時間。B村位置偏僻,沒什么人經過。錢大爺告知,有一位健碩大約40歲的男人找過葉圣但不帶葉圣回去,留下一筆錢之余還不要被人知道他的存在。這名男士倒車用一只右手。錢大爺確定這名男士不是李垢丹,也不是葉圣親屬。
                F) 2015/5/18
                A村舉報人馬小姐告知,一名40歲以口罩蒙面男指示她這么做并留下一個密封的箱子。警方打開箱子,里頭是范季安被肢解后,高度腐爛的尸體。

                還沒開始推理前,請容許我先理清疑點。
                A) 錢大爺口中的那個40歲健碩、以右手倒車的男士是范季安。當時范季安左手被斷后,在打斗現場外沒有發現血跡。很可能范季安受傷后是隨著河流離開現場而不是步行。潛逃這一年內,他對報復葉圣的念頭沒有消減并積極尋找葉圣的下落。
                B) 錢大爺的供詞十分值得懷疑。范季安發現葉圣不久后就遇害(尸體分析陳明),兇手是李垢丹。范季安的行蹤被李垢丹知曉,一是李垢丹長期蹲點,二是錢大爺報信,三是錢大爺是李垢丹。第一點不可能,因為偏僻小村對陌生人很警惕。第二點可能性高,錢大爺撞倒人被抓辮子,在這一年供養葉圣的花費有李垢丹資助;然而李垢丹失蹤整年很難解釋。第三點可能性中,李垢丹撞傷葉圣(還要是失憶那種),在案發現場附近住下供養葉圣只為了等待范季安出現報復葉圣,而他黃雀在后;然而警方當面不認得李垢丹又說不過去(帶照片認人)。
                C) 家蠅在尸體下卵后,卵在24小時孵化為幼蟲,幼蟲長成蛆大約7~9天就到蛹的階段。5月的氣溫大約20攝氏以上,假設家蠅的生命周期沒有明顯的延誤或增長。如果條件良好(食物、氧氣、溫度),家蠅在尸體可以不斷進行重復性的生命周期,所以從卵、幼蟲、蛆、蛹、和成蟲數量等資料可以推斷死亡時間。箱子被寬膠布密封后里頭的氧氣有限,箱子里只有看見蛆而沒有其他形態,尸體被蛆吃的差不多只剩下了骨頭;在短短不到10天內尸體被吃到這個程度需要成千上萬、甚至幾十萬只的蛆(封閉空間只有一個周期)。假如范季安在一年前被殺害肢解又曝露在空氣,尸體該已白骨化;但文中提及的卻不是這種情形。綜合這兩點,范季安在尸體被發現前3個月內被肢解后,內臟掏空,在裝進箱子內并有家蠅產下大量的卵,大約9天以內蛆把尸體啃至見骨。由于箱子密封,氧氣耗完后蛆還沒到蛹這個階段已經陸續死亡。

                還沒開始推理前,請容許我先理清與案情沒什么相干疑點。
                A) 范季安和葉圣在C商場地下停車場的打斗中,發現“范季安的鐵棍打在了葉圣的右臂上”,“范季安撿起了地上的刀向葉圣的要害刺去,葉圣閃身一躲,但右肩還是被深深刺了一刀“這兩項描述,范季安很有可能是個左撇子。在面對面的情況下,范季安右手握著鐵棍擊打葉圣的右臂只會是反手攻擊;范季安右手拿刀刺向葉圣最短的路線該是葉圣的左肩。但是如果范季安是左撇子,鐵棍以正握攻擊為最有力打向葉圣右臂(拿刀的手),刀刺向葉圣的右肩為最短的攻擊路線。這可以解釋在河邊當葉圣砍向范季安,而范季安感到安全被威脅而一定要抵擋葉圣的攻擊時,左撇子的范季安反射條件下會舉起左臂抵擋,造成左手被砍下而掉落河中。

                推理案發過程:
                2014/4/23日,范季安與葉圣相約在距離B村距離200米的河邊,李垢丹跟蹤范季安至此處并在附近監視。面談中途雙方打斗,葉圣把范季安的左手給砍下來后;范季安失足掉進河里,沒死。葉圣驚慌失措下跑出馬路被錢大爺撞傷,李垢丹也目睹一切。事后,李垢丹找到葉圣發現他已經失憶了。李垢丹深知范季安一定會回來找葉圣,為了報殺女之仇,李垢丹不惜買通錢大爺有朝一日范季安回來后立即聯系他。2015/3月,失蹤整一年后范季安出現了,某些原因不再報復葉圣,但是行蹤卻曝露了。李垢丹利用錢大爺引出范季安,把它殺害肢解后裝箱密封,2015/5月初后把箱子移交給A村馬小姐并舉報葉圣。

                后記:
                我寫到這里,不知道自己在推理什么了;文中很多細節形容不夠清楚,有點出乎常理。最后的推理案發過程,我都是整理后較清楚的線索依據。不知道結果如何,但是我盡力了。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9 腦洞 +1
                  | 發表于 2017-3-27 09:17:53 | 2017-3-30 16:17編輯
                  這道題還蠻難的,就不寫故事型了,直接寫解答篇吧。
                  ————————————解答篇————————————
                  先來兩個比較重要的推論吧。
                  大膽推論一:兩個月前,前往B村看望葉圣的就是范季安。
                  來看望葉圣的人是個40多歲,開著車,只使用右手的人。與范季安的特證高度符合。而且在給錢大爺指認嫌疑人之后,并不在李垢丹等人之中。因此不難推測,那人就是范季安。
                  引用
                  我突然想到兩個月前有一名大約40歲、身材很健碩的男子也來找過葉圣。
                  引用
                  不過那人開車技術還真好,倒車都只用了右手呢。
                  引用
                  爸媽的臥室門口站著一個魁梧的男子,頭上戴著一個鴨舌帽,手里好像拿了一個尖銳的東西,上面還順流下來了液體滴在地板上。
                  引用
                  草警官接到電話說給錢大爺看的照片里的人并沒有他那天見到的人(照片分別是:李垢丹,葉圣的舅舅和其他大約40歲左右的刑警)。
                  大膽推論二:李垢丹在B村蟄伏一年之久的所在地就是李大爺的家。李大爺很可能就是李垢丹的父親。
                  根據文中的描述,發現范季安左手的小河邊有5處腳印,其中一處腳印距河邊200米,是李垢丹留下的。而我們知道這條小河就在B村的200米外,也就是說,李垢丹很可能就躲在B村中觀察小河邊的搏斗。既然李垢丹能夠安然的躲在B村中,顯然他在B村一定有住的地方,結合B村的李大爺,我們大膽的猜想,李大爺很可能就是李垢丹的父親。
                  也許李大爺本來確實是想置身事外的,但李垢丹很可能早就告訴李大爺,范季安就是殺死他孫女的兇手。一心想為孫女報仇的李大爺便也乖乖配合李垢丹,將其隱藏在家。
                  引用
                  現場還有五個不同的腳印,其中兩個分別是張大爺和李大爺的,還有一個就是范季安的,并且可以看出范季安和嫌疑人進行過打斗,不過還有一個腳印距范季安的腳印大約200米。
                  引用
                  警隊接到了一個來自A村的舉報電話,說在B村(距案發地點——河邊只有200米遠,路很爛,且無路燈)看到過嫌疑人葉圣。

                  一邊整理故事一邊推理吧。
                  2014年4月14日
                  范季安入獄十年后出獄,找到了葉圣,向他說明當年殺害葉圣父母的真相。葉圣雖是跆拳道黑帶,但畢竟年紀只有16歲,而且自從父母被殺后已經無心學習,葉圣無法力敵范季安,被其打傷。所幸保安及時趕到,范季安逃走,葉圣在警局包扎傷口后也不知去向。
                  引用
                  6歲的葉圣本該進入了夢鄉才對,
                  引用
                  然后擺弄了幾個今天在課外班學的幾個跆拳道動作,
                  引用
                  4月14日晚上葉圣包扎完傷口到警察局報了案后就消失了,電話打不通,住處也沒人。
                  2014年4月22日晚上
                  葉圣找到范季安,在B村200米的小河邊兩人展開搏斗,葉圣戰勝范季安后用小刀將其左手砍下,以示報復。而后范季安負傷而逃,葉圣緊追不舍,卻被錢大爺的車撞傷,昏迷不醒。
                  引用
                  警方很快就趕到現場打撈起了那個左手,之后送到法醫那確定了這正是警方們苦苦尋找的全國通緝犯范季安的。
                  引用
                  大概是去年四月份一個晚上,是我們村的錢大爺帶他來的,當時我們看他身上到處是血,手臂上還有傷就將他留下照顧,
                  這一切都被暗伏在小河邊200米外的李垢丹看在眼里。李垢丹的女兒在10年前也被范季安所殺,故李垢丹同樣記恨范季安,并且一路跟蹤至B村。但范季安逃走后,李垢丹也無法追上,只得繼續留在B村中,監視葉圣。因為李垢丹知道,盯著葉圣,范季安就一定會出現。
                  引用
                  李茍丹曾經對他們說過等他出獄后一定要把范季安那個畜牲殺了。
                  引用
                  十年前范季安夜里殺害葉圣父母逃走之后好像在路上殺了一個小女孩,
                  2015年3月的某一天
                  范季安驅車來到B村,在錢大爺家發現了失憶的葉圣。心知葉圣失憶已經忘卻了痛苦,便決心不再打擾他,自己離去。但范季安終究還是被守在B村一年的李垢丹發現。李垢丹趁范季安不備,偷偷襲擊范季安,并將他殺死,以報殺女之仇。
                  殺人后,李垢丹還將范季安殘忍分尸,以此泄憤。隨著尸體的存放,尸臭越來越重,實在無法隱瞞尸體,李垢丹決定鋌而走險,聲東擊西。
                  引用
                  我突然想到兩個月前有一名大約40歲、身材很健碩的男子也來找過葉圣。
                  引用
                  箱子里的正是范季安的尸體——當然是被分了尸后放進箱子的。
                  2015年5月18日前幾天
                  李垢丹將范季安的尸體層層打包,裹得嚴實,不讓尸臭外泄。而后開著可能是范季安的車子,來到距離B村120公里的A村,將箱子交給水果攤主馬小姐。為了讓馬小姐深信不疑,李垢丹還把葉圣的線索告訴馬小姐,以此將警方的視線從自己的身上移開。
                  引用
                  那是一個紙箱子,被寬大的膠布裹的嚴嚴實實,
                  引用
                  最可疑的還是舉報電話呢,竟然是距B村120公里的A村打來的,
                  引用
                  他是開車過來的,不過他也就是中等身材,不是很強壯的那種,搬的時候和你們一樣吃力,當時還戴了工作手套。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9 腦洞 +1
                    | 發表于 2017-3-27 10:17:53 | 發自安卓客戶端
                    本帖最后由 人人必殺所愛 于 2017-3-27 10:28 編輯
                    范季安殺了李茍丹,左手可能是搏斗被砍掉了(自己砍是真狠)。葉看見范季安殺人,逃跑被車撞了。
                    兇殺案發生的時候,范已經被通緝;而看照片的時候,唯獨沒有范的照片;尸體已經驗不出來線索。金蟬脫殼。
                    腳印那邊,都知道是誰的腳印了,就不能把嫌疑人跟200米外那個腳印是誰的說出來嗎?
                    一個村子,200米距離,一個腳印200米距離。都能查200米的腳印了,200米村子進了陌生人查不出來嗎?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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