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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28 09: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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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貝克街出來的~ 于 2017-3-28 15:31 編輯
李茍丹殺死了范季安,葉圣并沒有殺死范季安。
打斗那晚葉圣砍斷了范季安的左手,沒有殺死應該是范季安跳入河里逃了。當時范季安沒死從B村錢大爺處可知,單手右手倒車(范季安么找到葉圣的,不清楚,李茍丹怎么找到范季安也不清楚),之后李茍丹殺死范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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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28 17: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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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億萬年 于 2017-3-28 19:23 編輯
小孩是草警官為了保住自己的職位而殺的,孩子是他與李垢丹的妻子偷情生的,李垢丹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憤怒之下殺了妻子,范季安與葉圣的停車場會面也是草警官安排的,目的是讓葉圣殺了范季安,這就可以把孩子的死推在范季安身上,河邊三人都在也是草警官安排的,多出的腳印就是他的,這次葉圣又沒殺掉范季安,把李垢丹叫去也是為了讓人以為他為了孩子去殺范季安,現場他并沒有參與打斗,之后失蹤應該與草警官有關。后來去B村的是單手又健碩的范季安,葉圣見了他記憶受沖擊,失憶瞬間好了,于是尾隨殺了范季安。兩個月后去A村的是草警官,謝大爺撞人后見到了草警官,草警官怕報警后暴露自己便勸謝大爺把葉圣帶回家逃罪,葉圣的動態就是謝大爺向草警官匯報的,所以范季安一去,草警官就知道。草警官等葉圣殺了范季安便藏好尸體等兩個月去A村。拖這么久是為了磨掉尸體的一切痕跡。疑點就是警察怎么放過這個送尸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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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28 19: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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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季安與葉圣拼命并被葉圣砍斷左手,之后被張大爺開車撞傷也被范季安看見。而之后范季安來找葉圣估計是來尋仇,而由于葉圣失憶,由于種種原因暫時不想復仇所以給張大爺錢封口,可來的時候恰好被李狗蛋跟蹤,由于口罩手套,所以范季安在回去的路上被殺害并被裝在箱子里(預謀),并將箱子放在水果店說來拿也是幌子(身材判斷)。所以,殺了范季安的是李狗蛋,葉圣只是砍斷了范季安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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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29 10: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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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完全不明白就是為什么范季安要給錢大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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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29 16:36:44
好吧,我想說這起案件的兇手的確是高手啊,但是還是在最細節的地方犯了錯誤(廢話不犯錯誤怎么抓他!)
答案分成兩個部分:解疑部分和答案部分
題目是誰的復仇,也就是說兇手和死者范季安是有仇的,仇恨分成顯性和隱性的,隱形的姑且不談,顯性的仇恨:和葉圣的殺害父母之仇,和李垢丹的不明私仇,和某個人的殺女之仇。
案件的相關人員:張大爺、李大爺、范季安、葉圣、李垢丹、錢大爺、馬桑、神秘男子A(出現在錢大爺處)和神秘男子B(出現在馬桑處)
一、案發“第一現場”在河邊,死者范季安曾經與嫌疑人發生過打斗,但依據現有證據,可以確定,分尸現場并不在河邊(一把只占有血跡的匕首,并不能實現分尸),但嫌疑人將死者范季安的一只左手丟棄在現場,目的是能讓警方盡快、盡早的發現這只手。兇手的目的可能有二:一、兇手非常自信有辦法將案件嫁禍給其他人。二、干擾警方的調查,尤其是對死者死亡時間的調查。
對于葉圣和李垢丹而言,只要警方確認死者遇害,這兩個人就是最明顯的嫌疑人。
案發現場存在的疑點:
一、在中心現場200米外發現李垢丹的腳印,但李垢丹并未進入中心現場。案發時間是22:00到凌晨3:00期間,且案發地點是照明條件不理想的河邊,李垢丹從何得知葉圣和死者會在河邊決斗,以及決斗發生的時間呢?
二、本案的兇手一定是預先得知葉圣和死者會在河邊決斗,以及決斗發生的時間的人。
這里存在三種可能性
1、兇手通過葉圣或者死者本人知道了這件事
2、兇手恰逢其會,路過中心現場
3、兇手一直在嚴密跟蹤葉圣或者死者本人
從李垢丹和葉圣以及死者的關系看,如果李垢丹涉及此案的話,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可能性3:
李垢丹一直在跟蹤死者本人,伺機下手,并且抓到了機會。但是如果兇手是李垢丹的話,他既然有時間有耐心去分尸,想辦法處理葉圣,自然有時間處理現場,他既然可能清理掉中心現場和自己有關的痕跡,也應該清理掉中心現場外圍自己的腳印。
因此,本案的兇手,并非李垢丹。
另外,李垢丹和死者之間的仇恨,并不是殺女之仇,如果李垢丹真的因為兇手害死他的女兒對死者復仇的話,兩個人在一起關了那么多年不動手,出來以后搞事情?面對面不是更容易殺死他嗎?
二、葉圣與死者有殺害父母的血仇,并曾經報案遭到過死者的襲擊。但從葉圣與死者的第一次沖突來看,雖然葉圣是跆拳道黑帶,但面對窮兇極惡,身負血案的死者,葉圣一個人可能無法獨立制服死者。
三、從案件所反映的信息看,雖然葉圣和李垢丹均與死者有仇,并揚言殺害死者,但二人并不相識,不存在顯性的合謀殺人的證據。此外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看,兇手在河邊這樣一處相對空曠,相對人流不算稀疏的場所作為“第一現場”,且將死者的殘肢丟棄在河邊,讓第二天垂釣的老人發現并報警,說明兇手不僅對作案十分自信,相信警方不可能找到自己,而且兇手行事精謹縝密,這也不是李垢丹一個粗人(名字暴露一切)能做到的。
四、案發現場發現了葉圣、李垢丹兩人的腳印,但葉圣之前(或之后)已經被錢大爺的卡車撞擊而重傷失憶。李垢丹則下落不明。案件進行到這里,兇手可能想呈現給警方的面目是:李垢丹在河邊發現了葉圣和死者在扭打,隨后他控制了葉圣和死者,將葉圣打昏或迷暈后放在B村附近的公路上,以期葉圣被人撞死。隨后將死者殺害分尸,最后為最逃逸。但顯然,案件的真相不是如此,這種面目至少存在以下疑點:
李垢丹本人的腳印出現在河邊,沒有處理,加上他案發以后就失蹤了,警方會第一時間將與死者有嫌隙的李垢丹作為本案重要嫌疑人。
李垢丹無法確認葉圣是否一定會被撞死,一旦葉圣開口說話,會對李垢丹非常不利。
神秘男子A后來出現在錢大爺家,如果錢大爺的證詞屬實,則此人是知道葉圣下落的。神秘男子A自稱“聽說”葉圣在錢大爺家,但錢大爺說神秘男子A并非李垢丹。
所以我懷疑李垢丹包括葉圣在這出戲里,不過都是真兇的棋子,河邊的現場是有人刻意偽造(或者說留給)給警方的。
這也是兇手為什么要砍掉死者的手丟在現場讓人發現的原因,時間長了,所有痕跡會消失,他精心設計的這出戲就唱不起來了。
這里其實可疑再次懷疑案件是葉圣或者李垢丹所為,如果是這兩個人的話,把死者殺死之后,應該越晚讓死者被發現才對他們越有利,就像前面說的,只要確認死者出事,這倆就是頭號嫌犯,別想跑。
五、葉圣的交通事故非常可疑
如條目四所說,神秘男子A后來出現在錢大爺家,如果錢大爺的證詞屬實,則此人是知道葉圣下落的。神秘男子A自稱“聽說”葉圣在錢大爺家,首先,錢大爺的行為屬于交通肇事,但沒有報警,本身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錢大爺自己不會也不敢把此事公布出去。其次,即使錢大爺或者錢大爺的家人無意把這件事透露出去,其流傳范圍也不會很寬。而案件里反映:B村只是案發河邊的一個村子,一般這種事情村子里面傳傳就好,怎么會讓神秘男子知道。
神秘男子A能夠第一時間獲知葉圣的下落而且找到錢大爺,這里只有三種可能性:
1、錢大爺在說謊,這樣他就是涉案嫌疑人。(可能性微乎其微)
2、神秘男子A一直在案發現場附近,打探葉圣的下落,并且從村民口中得知此事。
這里先不去分析可能性1,只分析可能性2。
神秘男子A找到了錢大爺和葉圣后,并沒有加害葉圣和錢大爺,只是告訴錢大爺如果警方來找不要說出他曾經來過。
這又是一個重大疑點:錢大爺本身和神秘男子A素昧平生,且神秘男子A的行蹤和話語非常可疑,試問錢大爺為什么要替其保守秘密,如果錢大爺對警方說出了神秘男子A曾經來找過葉圣的事情,神秘男子A又有什么應對方式。
而一個重要的細節就是“神秘男子A一直在用右手倒車,一只手。”
這里案發所希望展現出的面目是:神秘男子A只有一只右手而沒有左手,從案件所反映的信息看,葉圣顯然不是殘疾,而李垢丹案件沒有說他是傷殘人士(所以暫時就認為他不是殘疾人士吧),所以沒有左手的神秘男子A只有可能是死者范季安。但是范季安找到了葉圣,為什么不索性將其殺死,而是讓一個和自己毫無關系,毫無往來的農村老漢,替其保守秘密,此處頗為可疑。
另外,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如果錢大爺的證詞屬實的話,葉圣在遭到錢大爺撞擊以前應該頭部就已經遭到重創,處于重傷頻死狀態了。
交通事故是一種極難預先設計的犯罪,兇手如果真的只是把葉圣控制放在路上的話,是無法保證一定會有車撞死或者撞傷葉圣的,即使有車把葉圣撞傷,葉圣還能夠有意識,能夠回憶并開口說話的話,那兇手將無所遁形。這樣兇手還不如自己動手殺死葉圣。
兇手應該是在現場目睹了錢大爺撞傷葉圣,將他裝上車以后離開的過程,并且我覺得他應該對錢大爺這種農村老漢,遇到這種事情后的處理心理和想法至少有預見性的人。
六、同樣可疑的馬桑
按照馬桑自己的交代,神秘男子B只是把一只箱子給了馬桑,承諾事成以后她可以10000塊錢作為報酬,讓馬桑報案。
這件事情同樣疑點重重:
1、馬桑為什么要幫神秘男子B做這件事,如果是為了錢的話,神秘男子并沒有給馬桑錢,只是口頭承諾,甚至連定金都沒有給。
2、神秘男子B是否考慮過馬桑會違背協議:比如說不報案,甚至打開箱子看里面的東西。
按照案情所給出的信息看,馬桑和神秘男子B也是素昧平生的,二人完全是契約關系,而且還是松散的契約關系。所謂的“事成之后得到10000”并不等于“事成以后給你10000”,試問一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這樣的許諾,馬桑這樣一個擺水果攤的生意人,為何要相信并且答應?
兇手所需要具備的特征:
1、40歲左右,身材健碩
2、能夠了解葉、李、范三人之間的矛盾和關系
3、能夠了解葉、范二人的行蹤
4、能夠一只手開車
5、能夠了解錢大爺交通肇事沒有報警的情況,并且把握他的心理,掌握他的行為(比如說沒有報案,為了不惹事一直照顧葉圣等等)
6、能夠把握馬桑的心理
7、最重要的是,能夠在錢大爺和馬桑沒有照他說的做而選擇報警和警察說實話的情況下,依然有應對的方案
而所有特征都共同指向的唯一一個人,就是負責辦案的警察,也就是草警官或者寸頭警官之一(我個人心目中兇手是草警官)
案件推理如下:
十年前,草警官的女兒被死者范季安殺害,但范季安竟然沒有被判處死刑,且在獄中“表現良好”被釋放出獄,草警官為了給女兒報仇,深入了解了死者的一些人際往來關系,設計了一套殺死死者的方案。
首先,葉圣和死者有殺害父母的血仇,且在死者出獄以后經常遭到死者的騷擾,草警官找到了葉圣,承諾愿意和他一起報父母的被殺之仇。而葉圣和死者第一次在C商場停車場的那次沖突,草警官應該也在遠處觀望,他要充分了解葉圣的能力,死者的能力,他發現葉圣在關鍵時刻知道了父母死亡的一些真相,然后頭腦發蒙,即將被死者暗算,立刻想辦法讓保安趕到現場(比如摁下警報器后者打匿名電話給物業,說有人在停車場打架等等),制止了死者。
隨后,草警官告訴葉圣,無論真相如何,你父母的仇也必須要報,而我的女兒也不能白死,范季安必須得死,草警官告訴葉圣,再約死者出來決斗,找一個沒什么人的時間和地點。如果你沒辦法解決死者,我會替你解決掉他,殺人之后你立刻失蹤,我會替你把現場全部搞定,而且我已經幫你找到了一個替罪羊,就是和死者有仇,而且有案底的李垢丹。
案發之前,草警官事先綁架、控制甚至直接殺了李垢丹,讓其“失蹤”。(我認為草警官將李垢丹殺死的可能性不太大,他只是要為女兒報仇,并不是濫殺無辜?而且這種劇情一般的結局是某天李垢丹出現被抓,然后草警官去審問他,利用某些你懂得規則,最后做成李垢丹殺人鐵案才對),提取了李垢丹的鞋子,作為作案工具。
案發當天,死者和葉圣如約決斗,二人都兩敗俱傷的時候,草警官出現,襲擊了死者和葉圣。草警官是專業的警察,他是知道什么程度的襲擊可以使人失憶且不至死亡的。襲擊二人后,草警官用刀砍掉了死者的左手,丟棄在河里。在刀上刻上葉圣和死者的指紋。清理了中心現場除了死者和葉圣二人外的足跡和痕跡(這一點對于專業警官而言很基礎),只在中心現場外圍200米留下了李垢丹的一枚鞋印,干擾警方的判斷。
隨后,草警官把死者轉移到其他地方藏匿,把已經頭部受傷昏迷不醒的的葉圣轉移到案發現場附近的公路上。為了成功做成此案,草警官肯定做了長時間的調查和現場觀察,他知道每天晚上到了這個時間,這段鄉村公路上還會跑的,只有錢大爺的小貨車,而且基于路況、昭明以及錢大爺年紀的考慮,他開車的速度不可能快,這樣他至多只會撞到葉圣,而不至于將他撞死。草警官親眼目睹錢大爺把葉圣撞到,然后帶走的過程后,返回藏匿死者的地方,將他殺死后分尸。
草警官為了實現自己報仇且不暴露自己身份的想法,準備了葉圣和李垢丹兩套方案:
第一,葉圣決不能死,但也決不能開口說話。
第二,李垢丹不能被警方找到,可以把很多事情栽贓到他的頭上。
隨后草警官冒充李垢丹(因為李垢丹和草警官身形相似,年齡應該也差不太多,這樣就只存在穿著和變妝問題了,又是一個對專業警官而言很簡單的東西,糊弄農村老大爺和婦女,easy),神秘人物A和神秘人物B都是草警官冒充的,即使錢大爺和馬桑對他有疑心,不按照他說的去做,把這些事情匯報給警察也沒關系。因為去采集證據的人就是他,他在處理這些證詞的時候,可以把事情模糊化,或者直接嫁禍給李垢丹。(當然他也要現場確認一下葉圣是不是真的失憶了)
而馬桑和錢大爺作為農村居民,可能對于陌生人的面目特征就沒有太多留意的本能,加上草警官做過精心的偽裝,加上他對錢大爺以及馬桑心理的把握(一個肇事沒有報警心存畏懼,一個做小生意可能比較貪財,心理學啊)。這件案子就再無紕漏。
可惜的是,在最小的細節上沒有留意,就是一只手倒車,暴露了自己。
其實讓我對草警官起疑的除了他用一只手倒車外,還有他在破案過程中似乎一直在有意的把案件往命案,往李垢丹和葉圣身上去引。
比如說:
剛發現死者的左手,他就說“什么!那小子真的把范季安殺了?”。而寸頭說的很對,發現一只手不足以斷定手的主人已經遇害。
而看到警員的懷疑,他馬上又說:“你腦子長了干嘛的,這種問題用腳趾頭想都能知道范季安已經死了,尸體找到只是時間問題,還有,現在大家都知道那小子和范季安有多大仇,不是他殺的還能有誰。”
加上他犯暈、夸張的肢體語言和動作,讓我很是懷疑。
還有后面:
“他女兒?我記得……他女兒十年前就死了,而他是因為殺了他老婆才坐牢的……啊,十年前范季安夜里殺害葉圣父母逃走之后好像在路上殺了一個小女孩,該不會……”
這與他所謂這兩件案子不是他辦的本身是矛盾的,不是他辦的,但是他又知道的比較清楚。
而他后來和錢大爺還有馬桑接觸的時候,感覺也在進行一些心理暗示,無論是顧左右而言他式的還是威脅式的。
我覺得案子的結果應該是草警官按照自己的犯罪計劃把罪行推給失蹤的李垢丹,但是寸頭警察或者其他人揭穿他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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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30 2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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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范季安一開始沒有死,只是被葉圣砍掉了左手,因為有說葉圣是學跆拳道,那么范季安自然打不過他,只能逃跑,而葉圣在追范季安的時候被錢大爺撞了,導致失憶。而李垢丹在一開始便在一旁看著他們二人糾纏,所以會有一個距離范季安200m的腳印。在之后的日子里,范季安則被李垢丹抓到分尸而死。而之后為了洗脫自己的罪名,李垢丹特意全程用右手開車去看葉圣的情況,就是為了轉移警方視線,讓警方懷疑范季安還沒死。同時又讓馬桑去舉報葉圣,使自己擺脫嫌疑,然后又將范季安的尸體交給馬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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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31 0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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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卓客戶端
傻逼,四月份收留葉圣,五月17說兩個月前有個男的來找過葉圣,他媽會穿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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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31 10: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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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推測是范季安的復仇。范季安和李茍丹的老婆有事,搞不好女兒也是范的。李的女兒不一定是范殺的,而是李自己下手。所以范想復仇。范說服了葉,殺死李之后砍了自己的左手。殺害李之后二人合作,范隱姓埋名,葉借機裝瘋賣傻。所以開車的右手男是范,身材健壯。葉搬運尸體找了A村女,看起來費力因為肩膀受傷。范復仇殺了李,犧牲一直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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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31 14: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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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31 16:45編輯
案件真相還原:
本案的涉案人員其實只有3個:范季安,葉圣,李垢丹。
文中河邊現場的描述如下:
警方在河邊的草叢里發現了一把沾有血的約15cm的刀,土地上也有大量的血跡,現場還有五個不同的腳印,其中兩個分別是張大爺和李大爺的,還有一個就是范季安的,并且可以看出范季安和嫌疑人進行過打斗,不過還有一個腳印距范季安的腳印大約200米
。
其中和范季安打斗的是葉圣,那么剩下在200米外的則是李垢丹。
首先李垢丹的腳印在距離現場200米外,而案發時間正是深夜,除非李垢丹拿著紅外狙擊槍,否則是不可能在200米外殺死范季安的,所以李垢丹只可能看到現場的情況而無法殺人。
接下來是葉圣,在案發前一天,葉圣右肩受到重創,在這種情況下,葉圣殺死范季安的可能也基本是0.
那么范季安究竟是怎么被殺死的呢?在河邊的兩個人似乎都無法殺死他,那么剩下的解釋就是范季安并沒有在河邊被殺死,警方雖然發現了一條左臂,然而
僅僅失去左手照樣也是可以活下去的
,無法判定其死亡。
文末關于范季安尸體這樣描述:
而更令人作嘔的是,
尸體上爬滿了密密麻麻的蛆蟲,早就將尸體吃的差不多只剩下了骨頭,內臟也全部被掏空,但因為封閉的太長時間,蛆蟲也只就成了扁扁的尸體。然而尸體成了這樣一副光景,也就啥也檢驗不出來了
。
此時案發已經一年,尸體的狀態似乎并非死去一年,而
什么都檢查不出來也就意味著無法推斷真正的死亡時間
。
由此做出一種假設:
范季安并未死在河邊現場,而是后來被人殺死
。
按照上面的思路,范季安是后來被人殺死的。不妨先看看葉圣的狀態,葉圣在四月的某日被車撞到并且失憶過上了隱居生活,因此不存在犯案的可能。而據老司機陳述:當時時間是凌晨一點,葉圣渾身是血也與河邊現場狀況相同,故可以確定為同一天。
老司機同時陳述兩個月前曾經有人自稱葉圣的朋友來找過葉圣并且不希望別人知道他來過這里。
此時我們不妨來判斷一下這個人是誰。
文中交代草警官接到電話說給錢大爺看的照片里的人并沒有他那天見到的人(照片分別是:李垢丹,葉圣的舅舅和其他大約40歲左右的刑警)
再加上老司機所說不過那人開車技術還真好,倒車都只用了右手呢。
那么顯而易見,
倒車只用了右手并非是技術好,而是這個人只有右手
(這里的話老司機應該見過這個人,如果少了一只手肯定就發現了,所以安裝了假肢可能性較大)
聯系到河邊發現的范季安的左手,判定
這個人就是范季安
。
接下來是b村事件,b村發現的箱子里裝有范季安的尸體,那么黑衣男子根據文中相關嫌疑人只能夠是李垢丹。
完整推測:
范季安和葉圣在河邊打斗,范季安打敗了本就受傷的葉圣。打斗中,或是意外自己的手被葉圣砍斷,亦或是自己早已想到了利用斷手假死的想法,布置好所謂的河邊殺人現場。之后將葉圣放在公路上,因為路上很黑且每日夜里都有車過往,范季安的想法是讓警察懷疑葉圣殺了自己,然后如果一輛車撞死了葉圣那么一切都死無對證。
然而事情出現了戲劇性的意外:1.葉圣沒有死,只是失憶了。
2.李垢丹在200米外的地方發現了這個計劃
葉圣失憶,對自己已經沒有威脅,最重要的是不要讓他回到城市,萬一被警察發現或者治療好了失憶,那就很麻煩。所以,范季安給了老司機錢不想讓葉圣回去,繼續隱居。
李垢丹知道了范季安的陰謀,決定將計就計,跟蹤范季安,發現了葉圣失憶,決定繼續嫁禍。
李垢丹殺死了范季安后將其分尸并且對尸體進行處理,使警察無法發現真正的死亡時間,同時舉報葉圣,把一切都推給葉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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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3-31 16:23:04
警方很快就趕到現場打撈起了那個左手,之后送到法醫那確定了這正是警方們苦苦尋找的全國通緝犯范季安的。
“領隊!已經確定了案發時間是在昨晚10點至凌晨3點之間,匕首上驗出有范季安和葉圣的指紋。”
可知:2016年4月22日晚10點至凌晨3點之間范季安失去了他的左手。
河周圍立即被封鎖了起來,警方在河邊的草叢里發現了一把沾有血的約15cm的刀,土地上也有大量的血跡,現場還有五個不同的腳印,其中兩個分別是張大爺和李大爺的,還有一個就是范季安的,并且可以看出范季安和嫌疑人進行過打斗,不過還有一個腳印距范季安的腳印大約200米。
領隊,現場的腳印檢驗結果已經出來了,與范季安進行過打斗的是葉圣的,還有一個是與范季安同一天出獄的李垢丹的,出獄時是42歲。可知:當天晚上在河邊一共有3個人,范季安和葉圣在河邊打斗,并在地上留下了大量血跡,李垢丹在200米外,并沒有參與打斗。
是的,范季安就是十年前殺害葉圣父母的兇手。那天夜里,葉圣所在的兒童房里的夜光時鐘顯示12:30,6歲的葉圣本該進入了夢鄉才對
可知:葉圣2014年時是16歲。而葉圣父母死亡時是2004年左右的深夜。
那腳步聲很慢但聽起來很重,葉圣以為是爸爸,可是想了想爸爸比較瘦弱,平時的腳步聲并沒有那樣重,媽媽就更不用說了。如果不是爸爸媽媽,那會是誰呢?葉圣感到越來越不對勁——他想到可能會是小偷。他靜靜地聽著門外的腳步行走的方向,隨著那聲音越來越近,葉圣感到越來越不安,難道他要進我的屋?正當他這么想著,那腳步突然變了方向,越走越遠,然而那個方向是葉媽葉爸的臥室。葉圣還是一動不敢動,隨后傳來了一些拉抽屜的聲音。也許他偷錢之后就會走吧,他這樣想著咽了咽口水,可是之后的聲音就有些混亂了,大約持續了10分鐘才安靜下來。葉圣認為那小偷已經走了,就將門開了一小縫看了看門外的情況,爸媽的臥室門口站著一個魁梧的男子,頭上戴著一個鴨舌帽,手里好像拿了一個尖銳的東西,上面還順流下來了液體滴在地板上。那男人還在喘著大氣,可馬上就向門外走去了。也許是太慌張了,他并沒有注意一扇門的背后有一個小男孩正盯著他。不知為什么,葉圣覺得那身影好像在哪見過。
可知:當晚進到葉圣家的人腳步聲很重,因此會比較魁梧,他在往葉圣房間走的時候突然改變方向,去了葉圣的父母臥室,從后文的葉圣的回憶來看,這個人的確是范季安沒錯。但是范季安的目的是殺人報仇,葉圣卻聽到了拉抽屜的聲音,這并不合理,而范季安突然改變方向也是不合理的,因此猜測當晚還有一個人也在葉圣家里,這個人是個小偷。范季安準備行兇時小偷也動手了,驚動了范季安,所以他改變了方向,隨后發現了葉圣父母,并將他們殺害,而小偷也在這個過程中逃跑了。
“啊!”葉圣一聲慘叫,范季安的鐵棍打在了他的右臂上,他手中的刀也掉落在地上。“不是跆拳道黑帶嗎,怎么這么弱!早知道之前就應該把你解決掉!”說著,范季安撿起了地上的刀向葉圣的要害刺去,葉圣閃身一躲,但右肩還是被深深刺了一刀。就在范季安準備刺第二刀時保安來到地下車庫查看,“哼,算你小子今天走遠。”說著就帶著刀逃離了現場。
可知:葉圣的刀子被范季安帶走了,因此案發現場發現的刀子上有這兩個人的指紋是正常的事,并不能證明是葉圣將范季安的手臂割斷的。
據說倆人在獄期間關系非常不好,同獄的其他人還說李茍丹曾經對他們說過等他出獄后一定要把范季安那個畜牲殺了。
“他女兒?我記得……他女兒十年前就死了,而他是因為殺了他老婆才坐牢的……啊,十年前范季安夜里殺害葉圣父母逃走之后好像在路上殺了一個小女孩,該不會……”草警官有不好的預感。
可知:在2004年范季安殺害葉圣父母的那個晚上逃走之后在路上殺害了一個小女孩,但是葉圣父母死亡的時候是深夜十二點多快一點的時候,這個時候為什么會在路上出現一個小女孩呢?這個疑似李垢丹女兒的小女孩在深夜一個人在外面父母不管么?那么是否可以猜測是李垢丹帶出來的呢?比如李垢丹出來偷東西,但是孩子沒地方放,于是一起帶了出來,李垢丹在里面偷東西,小女孩在外面玩,但是卻撞上了了行兇現場于是被殺紅了眼的范季安殺死,甚至有可能當做葉圣被殺死。
“啊,等等,兩位,我突然想到兩個月前有一名大約40歲、身材很健碩的男子也來找過葉圣。”錢大爺趕忙起身說道。
不過那人開車技術還真好,倒車都只用了右手呢。
在路上,草警官接到電話說給錢大爺看的照片里的人并沒有他那天見到的人(照片分別是:李垢丹,葉圣的舅舅和其他大約40歲左右的刑警)。
可知:找到葉圣的人不是李垢丹,且其體貌特征符合范季安,即40出頭,身材健碩,只能用右手(因為其左手被砍掉了)。
“別……別,我說,是一個大約40歲的男子來我店問我想不想賺錢,然后就告訴我去舉報一個人就能拿到10000元。”馬桑慌亂地解釋道。
“臥槽這箱子還真重,領隊,您也幫幫忙啊!”寸頭很吃力,路都走不穩了只好向草警官求助。
“讓你平時多鍛煉,看吧,到了關鍵時刻一個箱子都抬不動。”草警官對寸頭翻了個白眼說道,但搬著箱子后皺了皺眉頭,這箱子確實很沉。
“那個男人還真是有力氣誒,這么重的箱子一個人搬到這來。”寸頭呲牙說道。
“是的,他是開車過來的,不過他也就是中等身材,不是很強壯的那種,搬的時候和你們一樣吃力,當時還戴了工作手套。”
可知:實際的舉報人在40歲左右,因此不會是葉圣自己,年齡上明顯不符,而他身體不是很強壯,又有很明顯的搬箱子的動作,所以不可能手有殘疾,因此不可能是范季安,因此只能是李垢丹。
箱子里的正是范季安的尸體——當然是被分了尸后放進箱子的。而更令人作嘔的是,尸體上爬滿了密密麻麻的蛆蟲,早就將尸體吃的差不多只剩下了骨頭,內臟也全部被掏空,但因為封閉的太長時間,蛆蟲也只就成了扁扁的尸體。然而尸體成了這樣一副光景,也就啥也檢驗不出來了。
可知:箱子里是范季安的尸體,那么也就再次確認了只可能是李垢丹殺害了范季安并舉報葉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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