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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龜湯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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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1 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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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卓客戶端
這個謎題是三個人分別作案。
但導致死者死亡的兇手應該是的未婚妻。
張晗知道死者有胃病。需要安眠藥來助眠于是就在藥里做了手腳。(根據原文)而后上樓確定死者是否喝了那杯酒。如果死者沒喝,她也可以灌下死者喝。殺機應該是那樁婚姻。
第二是鋼琴線。
在聽見死者喝下安眠藥后,高云成就開始起了殺機。于是在牌局中提出要去上廁所。趁機勒死死者,死者也不會起來。然后,還細心的剛好被子以免被發現。只是他不知道死者已經死亡
。殺機就是林子新家里條件好以及張晗是他的未婚妻。
第三。
從前文蕭蕓做的菜以及死者吃了那么多可以看出死者與她的關系不一般。以及前文中她的一系列舉動可以看出她喜歡死者死者也有可能喜歡她,卻又為自己與張晗的命運感到不公。我猜測。在知道死者喝了安眠藥后,蕭蕓決定殺死者,在這之前。應該對著已經死亡(蕭蕓不知道)的死者說了很多話。(所以燈才會亮那么久。正常人不會對著睡著的人匯報情況吧?)然后用刀刺入死者胸膛。
后文中有說的,蕭蕓承認了自己的罪行。那么這里她可能是殺了人不安。(當然這里也有可能是她為了替張涵頂罪。她不知道高云城也去過死者房間。)
胡亂猜測…推理能力差到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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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積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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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1 14:38:42
發帖際遇
人物:騰飛凡和我(警察)
四個年輕人:林子新(省里一家公司少爺) 蕭蕓(林公司的秘書) 張晗(林的未婚妻) 高云成(林的朋友)
勒了脖子,捅了刀子,還被下了毒的先后順序,因為根據法醫檢測,死者是死于毒殺,所以兇手就沒有必要做三重殺人,也就是說,分別是三個人干的事情,先后順序是:毒殺——勒了脖子——捅了刀子,這點我稍后會在整個推理中進行解答,并且會說出每個人對應的兇器。
我對原文的概述和推理:放完東西后,我們閑聊了一會,之后我和兩個姑娘去了廚房,高和林在客廳聊天,騰在沙發上玩手機。我們三個在廚房干活的時候張小姐無意中提到了“那份婚約”。
推理:也就是說張有可能不想跟林結婚,可能是因為家族原因才簽下了那份婚約,是被逼迫的。
此后,張晗回到了二樓房間,客廳里的三個人應該會注意到,或許本來就注意到了,然后廚房就剩我和蕭蕓了,之后一直到烹飪結束。
六個人在我們烹飪結束后來到了大廳里吃飯,在準備開吃時,張晗讓林子新吃藥,特別囑咐的是飯后飯前都要吃,林子新便聽了她在自己身上找藥并說了句:唉,我的藥呢?
推理:從林子新在自己身上找藥的行為,和飯后飯前都要吃,我們可以推理一下,林子新有可能以前提前把藥放在了自己的身上,但是這回有人給他拿走了,為什么要拿走,有可能要陷害他,并且高云成說出他知道林放在哪放的藥,非常可疑。
此時,高云成上了樓幫忘記藥在哪的林拿藥,并且下樓時拿了一個小藥瓶,倒了一粒給林,林就這酒喝了下去,在這里張晗還特意囑咐了不讓林對著酒喝藥。
推理: 他上樓很有可能去下毒了,但是在下來給林藥的時候,他并沒有給的是毒藥,而是林吃的藥,從打開藥瓶,倒了一粒和不敢在大眾面前下毒,我們推理出林上樓是下毒的,這點稍后說,拿給死者的藥就是他吃的藥,只不過他知道林的行為,就是對著酒喝藥,所以提前舉杯給大家敬,就是為了讓林對著酒杯喝下去藥,之后方便按自己的下毒計劃來。張晗不讓林對著酒喝藥,說明張晗是不會用下毒這種方法的,因為后面她屢次提到過紅酒,所以從這我們也可以推理出紅酒里面的毒不是她下的。
打牌的時候,林時常按自己的肚子,然后就準備回房間時,張晗又囑咐了他:記著吃藥。
推理:此時林胃疼了,有可能跟之前的吃的多和藥有關系,但絕對不是毒藥,因為兇手不會真么傻,張晗又囑咐他吃藥,我們在可以結合后面推理出,毒藥不是她下的,因為她沒必要說這種話讓自己陷入被認定作為“下毒兇手”的行為。
林子新走了之后,我們又玩了一會,張晗說不太放心,想過去看看林子新,他倆同住在二樓的一間雙人房里,張晗上樓了,眾人于是暫停了牌局等她回來。
因為別墅是“L”型的,從大廳右側的窗戶剛好能看見二樓張晗和林子新的房間,張晗上去之后,二樓房間里的燈亮了起來,沒過一會,燈熄滅了,很快,張晗也回到了大廳,看上去有點擔心,“欸,都怪我不好,把自己放了安眠藥的紅酒就那么擺在床頭。”
“怎么,林少又用酒吃的藥嗎?”高云成問道。
“可不是,現在可好了,躺在床上叫都叫不醒,估計是要一覺睡到早上了。”張晗抱怨著說。
“嗨,多大點事”高云成安慰張晗道,“正好林少鬧胃病,吃了藥一覺睡到天亮估計也就好了。”
“嗯,希望如此吧。”張晗說著拿起自己的牌。
推理:張晗上去時,林少爺的燈是關著的,燈是在張晗上去后才打開的,并且燈就亮了一會,就滅了,從這我們可以推理出什么事實呢,張晗上去看了下林子新,為什么要看下林子新,因為她想知道林子新到底有沒有睡著,并且根據燈亮了一小會就滅了,可以推斷出當時林子新已經在床上“睡著了”,又根據張晗說的安眠藥紅酒的話,再次可以推理出下毒的兇手不是她,她反反復復的說出這句話根本就會把自己的下毒嫌疑提升上去,所以下毒不可能是她,并且她說道把放了安眠藥的紅酒就擺在了床頭,然后還去叫他,怎么叫都不行,我們再次進行推理,下毒的不是她,她上去不是為了專門要看望他一下,而是要看他到底有沒有睡著,以至于后邊的行動能不能成功,我們都知道,安眠藥兌紅酒,如果兩者都是少量,那就是嗜睡的癥狀,如果是過量——那就是“眼睛一閉不睜……”,所以說再結合張晗的話,當時林子新或許就死于了“毒殺”,半杯紅酒里檢驗出了安眠藥和某種神經性毒,為什么張晗要說把自己放的安眠藥的紅酒放在那里,因為她一定要讓林子新喝下去,這樣之后才能進行自己的“殺人”,一定要讓林子新處于一種“嗜睡”狀態,當然,安眠藥和毒酒在張晗的計劃中沒有能讓林子新致死,但是結合高云成在飯桌上提前上樓,還有法醫在紅酒里檢測出來的神經性毒,我們可以推理出高云成在紅酒里面下的毒,原先的半杯紅酒陪少量安眠藥并沒有導致林子新死,但是高云成的毒讓林子新喝下去導致了林子新的死亡,所以說張晗上去時,林子新已經死了,而不是在昏昏欲睡,為什么這樣說,因為如果說當時沒有死,后面下毒就沒有那個時間了,就會出現矛盾了。并且張晗和高云成都希望林子新一覺睡到天亮,但是張晗知道他已經死了。
這里結合一個證詞:之后,高云成要去廁所,沒過一會,騰也跟著去了,蕭蕓接到一個電話然后去了于客廳相連的陽臺,此時,大廳里只有我和張晗,沒過一會,我看到了窗外林子新的房間燈又亮了起來,但是很快就熄滅了。不一會蕭蕓回來了,從背包里拿出一臺小巧的筆記本電腦操作了一番,合上筆記本電腦站起身來,“公司突然有一份緊急文件要林少爺過目,我先失陪了。”
說著蕭蕓抱著筆記本就要往外走,正好和從洗手間回來的騰飛凡和高云成擦肩而過,高云成神色如常,騰飛凡卻一臉疑惑,兩人回到座位上都沒有再說話。
窗外,二樓那間房間的燈第三次亮了起來,這次時間比前兩次長一些。
我進去的時候林少還好好的……”高云成雙手交握在桌子上,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我去洗手間之后順便上了趟樓,那時候……林少還好好的。”
“是嗎?”我問他。
“是的,騰飛凡,不,是騰警官應該可以為我作證,他后來也過來了。”
我看了一眼坐在旁邊的騰飛凡,小伙子惡狠狠地盯著高云成,聽了他的話之后不情愿的點了點頭。
推理,我和張晗在大廳,蕭蕓也在我們的視線之內,所以林子新房間的亮燈是高云成上去的時候,再結合滕警官的證詞,第二次的亮燈是高云成開的,并且結合當時滕警官所說他進去時親眼看見的林子新脖子上沒有勒痕,所以說,這符合亮燈和很快又滅燈的行為,也可以推理出騰是隨著他上的樓,并且當時不可能是下毒的時間,再結合當時脖子上沒有勒痕,可以推理出當時某人還沒有進行勒他,但是騰警官為什么那么確定他沒有死呢,因為當時滕警官的主觀思維沒有看到他死于“毒殺”,當然,那時候,滕警官并不知道他死于毒殺,但是勒痕這個是明顯能看出來的,某人也沒有必要勒完后,再拿走,所以說,當時某人并沒有進行勒他,而是在之后,所以說,我們在這里可以推理出兇手的下毒是在這之前,因為下毒后不可能在進行勒他,所以說下毒和勒他是兩個不同的人完成的,如果說勒他在前,但是兇手沒有必要勒完后下毒,不可能,并且以三種方式讓他“死”,就可以推理出是三個人不同的行為,那么毒殺就是在之前,因為毒殺過后,第二個人并不知道他已經死了,所以才要進行勒他,再根據蕭蕓接完電話后,然后拿出電腦準備讓少爺過目,我們可以推理出第三次亮燈的時間是蕭蕓所為,當時她要上去殺死已經死去的“林子新”,當然,她并不知道他已經死了,所以說,當時她當時對他進行勒,那為什么勒了他是在捅了他之前呢?因為如果說捅了一刀,并且根據現場我們得知血染滿了床單和被子,如果說先捅了他之后,另外一個人上來后發現了已經被捅了,還要去進行勒了他的行為干嘛,這不是給自己制造麻煩么,所以,我們要以三個人完成的不同的行為進行推理才可以得出相應的結果,因為兇手沒有必要做沒必要的行為,所以說是——毒殺——勒了他——捅了他,所以我們可以繼續推理,當時的蕭蕓上去是對他進行勒的行為,想要給他“勒死”,從蕭蕓進去的時候,然后打開燈,如果說當時有刀的話,她不妨會看到有血跡,所以說血跡是在她勒完之后才被某人捅了一刀,所以說,當時蕭蕓只進行了勒。
之后,高云成不想打牌了,然后上樓,之后蕭蕓走了下來,此時,客廳只剩我們幾個,我,騰,張,蕭。在之后,我們約好明天之后,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但是,在我準備打開1樓的房門是卻聽到了二樓的慘叫,然后我們就來到了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房間里的燈已經打開了,林子新躺在床上,胸口插著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床單和被子被染成鮮艷的紅色,流了這么多的血,十成十是沒救了。房間里只有床單和被子上有大量血跡,刀子是隔著被子插進去的,死者的錢包和手表都還在,床頭柜上有一小瓶藥和半杯紅酒。死者不止胸口有刀傷,脖子上還被一根細細的鋼琴線緊緊的勒著,只不過剛才被被子蓋住了沒人看見。
每個人的證詞 蕭蕓在被問到的時候,一直在說自己殺了林少爺,并且隱隱約約的的要幫某人包庇罪名。
在問到高云成的時候,高云成的證詞說他上去時林還是好好地,并且騰警官也做了說明,當時他們兩個人進去時,看到的是林躺在床上,而且當時被子并沒有蓋住脖子,所以當時沒有出現勒痕。
接著就是張晗,在張晗第一進去時,她說林子新睡著了,第二次進去時,看到的是林子新已經死掉的場面。
最終解答之逆轉:好了,現在所有的線索已經呈現到了我們面前,既然這起案件的不同導致了出現很多矛盾,那我們就來一一進行解釋,首先,我要從騰警官的證詞出發,首先,騰警官和高云成上去時,發現死者的脖子上沒有勒痕,也就是說,當時的某人還沒用進行勒他,但是,我要說的一點就是從張晗第一次進屋看死者時,死者是一直持續睡眠的,并且張晗對他進行了搖晃,怎么喊都不醒,這是個事實,但是死者在張晗上去后已經死了,所以說張晗知道了死者已經死的事實,所以說后面的刀傷不是張晗所為。從被子可以推理出,被子蓋住脖子明顯被動過了,也就是說,我們來到案發現場時,被子是蓋住脖子的,但是騰警官和高云成進去時,脖子上面沒有勒痕,所以說,勒痕是在騰和高出來后——我們進入案發現場后那段時間,那這段時間誰進去過呢,蕭蕓進去過,蕭蕓在那時接到一個電話,然后去陽臺打電話,之后又說要上樓讓死者看一個重要文件,當然,那通電話不是假的,當然是真的,這只需要警方調查一下就可以了,而且,當蕭蕓過去時,因為她有背包,所以說鋼琴絲就是她勒死的死者,為什么這樣說,因為她要包庇一個人,那就是張晗,因為三個人之間本身就在我們視線范圍之內,并沒有進行過多的交流,也就是說,蕭蕓在勒林之前,他確實有一個重要的文件要讓林去看,但是他發現,怎么搖都叫不醒他,她又看了看紅酒,又聯想到了張晗之前的行為和話語,再結合她在廚房多次幫她的行為,我們可以推理出蕭蕓摸了下林的呼吸,然后以為林是被張晗下了毒,所以說蕭蕓要包庇張晗,那只能用一種方法了,就是用鋼琴線勒他,讓他死于“被勒死”的假象,然后用被子蓋住了鋼琴絲。但是捅了一刀的行為就不是她了,因為她沒有必要多此一舉。根據毒殺——勒他——刀他,我們接著繼續推理,之后我們在聊天的時候,高云成說要回自己的房間,但是他的房間的燈光我們是看不到的,我們又沒有看到死者房間的燈光,但是高云成是毒殺了林子新,當然就是拿藥上樓的那段時間放的毒,是在酒杯里放的毒,然后林喝了下去,就中毒身亡了,根據這一點,我們得知高云成去死者房間時可以不用開燈,因為他知道林已經死了,所以他只需不開燈,在哪個時間段捅了他一刀就行了,因為被子的厚度,血跡是不會噴濺的,所以高云成大可放心,那為什么高云成要多此一舉呢,因為他也要包庇張晗,從他們之間的關系,我們不難推理出原來張晗和高云成之間的戀情,所以高云成為了包庇張晗,為什么要包庇,因為張晗屢次提到了紅酒和安眠藥,這樣如果說警方檢測的話會把疑點都指向張晗,所以說張晗必須在捅一刀,那為什么說林子新不是張晗捅的呢,因為我的房間在一樓,當我準備打開房門的時候,我們聽到了慘叫聲,這時間差太短了,張晗根本就完成不了一系列的事情,在這段時間內,并且床單和被子上有大量的血跡,這不符合,因為刀是一刀插進去的,血跡不可能會在那么短時間內分布那么快,不可能會有大量血跡,在那么短的時間內,所以說刀是前一段時間捅的,也就是高云成捅的,只有他有那個時間,并且我們根據勒痕和刀傷,可以得知這是兩個人不同的行為,所以說勒痕是蕭蕓,刀是高云成捅的,都是為了包庇張晗,并且高云成在沒有開燈的房間內捅他,他是看不到鋼琴線的,因為他知道他已經死了,并且他那時候還不知道“鋼琴線”已經在死者脖子上了,所以說高云成并沒有看到鋼琴線,也恰巧的證明了鋼琴線是在那之前就被勒在死者脖子上了,并且還蓋上了被子,所以說高云成在房間一片漆黑的情況下,只需捅了一刀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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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1 14:49:19
死者死了3次,第一次是被毒殺,第二次是被鋼琴線勒死,第三次則是被刀刺死。
過程應該是這樣的:死者在吃藥的時候喝酒,導致病情加重,出現胃痛等狀況。死者回到房間后,張晗緊接著回到了房間,把安眠藥換成毒藥并讓死者服下。(動機應該是和婚約有關的)
第二個進入到房間的是蕭蕓,她被死者叫到房間檢查文件,然后可能和死者發生了沖突,隨即用鋼琴線勒向死者的脖子。但死者并沒有被勒死,而蕭蕓卻慌慌張張的走了,連鋼琴線都沒有回收,死者應該是在被勒的這段過程毒性發作而死亡。
第三個進去的是高云成,他說不想玩回到房間休息其實是去了死者的房間,拿著小刀隔著被子向死者刺去,其實那是死者已經死亡。隔著被子刺是怕死者的血沾到高云成的衣服,所以用被子擋著。犯案后再若無其事的回到自己的房間。因為房子是“L”型的原因,所以他去死者的房間的時候沒有被其他人察覺。(動機的話不用說也是知道的,太明顯)
順便解釋一下房間亮了3次的原因:1.張晗去的時候開的燈;2.是死者為了打電話給蕭蕓自己開的燈;3.死者被蕭蕓勒后,為了引起樓下的注意而開的燈求救,后來經過一段時間后,高云成上去犯案,犯案后并把燈關掉了。
就這樣吧,兇手是張晗,是她毒死林子新,而蕭蕓勒,高云成用刀子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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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1 16:27:24
兇手是大小姐張晗,幫兇便是秘書蕭蕓。從一開始張晗就在紅酒內下了毒,上樓就是再次制造二起傷害(勒脖子),之所以排除高云成,因為后面有騰非凡跟著。他短時間內很難作案。最后一次登樓的用刀捅死的便是秘書蕭蕓。關于他們的關系我就忽略不說了。就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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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1 16: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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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1 19:15編輯
發帖際遇
這道題說了那么多人物關系的事,結果到頭來題目對殺人動機不做硬性要求
這種情況下,那就先從手法和經過出發,最后再去合理腦補動機吧
開始盤邏輯
“勒了脖子,捅了刀子,還被下了毒”
殺人只需要滿足這三者中的一者就已經足夠了,既然死者同時經歷這三種謀殺方法,即可得出結論:
是三個不同的人,不謀而合,對死者進行的謀殺
雖說不考慮動機,但擁有動機且在現場的只有三人:張晗、蕭蕓、高云成
即可得到二次結論
張晗、蕭蕓、高云成分別完成了三種謀殺
下一步,就去尋找人和謀殺方式的對應關系
首先來看謀殺方式的特性:
手法
攻擊方式
需要準備材料
明顯程度
勒脖
物理攻擊
需要準備鋼琴線
相對明顯
捅刀
物理攻擊
需要準備刀
非常明顯
下毒
化學攻擊
需要準備并放好毒藥
不明顯
由攻擊方式分析:實施下毒的方式對實施者的武力值要求最低的,換言之,下毒者的武力值很有可能是最低的。而兇手是兩女一男,下毒的是女性可能性極大,且不會做菜的張晗的武力值可能比秘書蕭蕓還要低。
由準備方式分析:勒脖和下毒均要求提前準備,并不像是即興殺人。而捅刀則存在即興殺人的可能性。
由明顯程度分析:首先得承認“如果兇手在謀殺前,已經得知了死者死亡了,則自己不會再去冒險實施謀殺了”這個前提。那么,被捅刀這么明顯的場景,一定是最后才發生的。否則,在最后進行的謀殺手段前,發現了死者被捅了一刀,一定會停止繼續謀殺。而其中,下毒和毒發是有延時性的,也就是說,下毒可以是任意時候,而毒發則是死者喝下后,而死者可能在任意時候醒來,且樓下的人無法察覺。
得到結論:
謀殺順序為:下毒、勒脖->捅刀
再結合人的進入順序:張晗->高云成->騰飛凡->蕭蕓->高云成
再結合騰飛凡的證詞:“……能,而且我清楚的記得當時他的脖子上并沒有勒痕。”
雖然不知道為什么騰飛凡這么神通廣大可以跑到人家熟睡的人的床前去檢查脖子,但是暫時采用他的證詞“沒勒痕”和“能確認活著”。
即可得到結論
死者中毒和被勒都是在騰飛凡進入之后發生的。
根據進入順序來看,在騰飛凡之后進入的只有高云成和蕭蕓,也就是說,他倆分別造成了勒脖和捅刀的傷害。
在根據順序來判斷,則高云成刀捅,蕭蕓勒脖。
手法
實施者
順序
下毒
張晗
1
勒脖
蕭蕓
2
捅刀
高云成
3
案件回放
張晗在自己床頭的紅酒里下了一顆安眠藥,給死者喝下。隨后以關心未婚夫為名,上樓去找死者,在剩下半杯中下了毒。隨后高云成和騰飛凡進入房間,確認了此時死者仍然生存。之后,死者醒來,模糊中喝了紅酒,毒發身亡。蕭蕓上樓,勒尸體,下樓。高云成提前上樓,捅了尸體幾刀,回房。
注:
1.如果騰飛凡的證詞“……能,而且我清楚的記得當時他的脖子上并沒有勒痕。”只是指沒有勒痕的話,而其實無法判斷死者是否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很可能張晗在一開始就在紅酒里下了毒,而不是中途死者醒來將酒喝下。其他部分的推理相同。
2.死者不舒服提前上樓,可能是高云成給死者下藥,時機是拿藥給死者的時候。
接下來開始腦補動機:
1.高云成:殺害死者,重新獲得追求張晗的機會。
2.張晗:并不想和死者結婚,但迫于其家庭壓力,殺死者是解救自己的一個途徑
3.蕭蕓:她背后的故事可能很多,還可能可以扯出一個神秘組織給蕭蕓打了一個電話,巴拉巴拉的,大概是接到了一個電話,所以決定選擇殺害死者。
最后最后,如果一個人已經因中毒“心臟等器官逐漸衰竭而死”了,再用刀刺破尸體的胸口,真的會像題目中描述的那樣,流了“這么多”血,且有“大量血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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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2 10:21:33
發帖際遇
經法醫鑒定,死者是死于中毒,而這一點捅刀子的人未必可知。
之所以蕭蕓承認自己殺了林子新,正是因為她在第三次以公事為由進了房間,捅了林子新一刀。
蕭蕓回來后神色不對這一點也進一步證明了這一內容。
那么疑點就是高云成拿來的那一盒藥丸,以及兩次亮燈。真正兇手也縮到高云成和張晗之中。
騰飛凡說他去的時候還沒有勒痕,所以他認為當時林子新還活著,但是當時他還不知道林子新的真是死因,又不太可能親自去確認呼吸,所以這一判斷可能是錯的,當時林子新已經死了。
本案的一大疑點是胃藥里沒毒素,而安眠藥和紅酒里有毒素。那么毒素可不可能是酒里的,抑或是。。。
從時間上來說,張晗是第一個進入房間的人,沒有人能證明她所說的話。所以她是有可能將毒素加入酒中,勸林子新喝下毒藥,殺了林子新的人。不過若她是兇手,早就把酒倒了,毀滅證據。
但是這里有個疑點,高云成是把一片藥片遞給林子新,瓶子之類的應該還是在自己的手中,為什么在死者床頭柜上發現了藥(這是憑自己的一點疑問提出的,或許不合理)。高云成拿的東西是什么?
眾所周知,林子新喝藥喜歡兌酒喝。在腹痛的時候,他會吃藥。那在酒中下毒自然是容易多了。而高云成是有描述的第一個進入死者房間的人(拿藥)。他有這個機會。
并且,再明知道林子新熟睡的情況下,進房間本就是一個可以的點。蕭蕓進房間是因為要殺林子新,那高云成呢?他進房間是為了將有毒的紅酒倒掉。
所以,綜合所有分析,高云成是真正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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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3 1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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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11:09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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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自
安卓客戶端
兇手:張晗
死者:林子新
第一重死亡
加害人:張晗
案件還原(包含動機、手法):
張晗與蕭蕓互相喜歡,卻被與林子新的婚約束縛。蕭蕓作為林子新的助理,卻并沒有獲得優待。于是張晗為了擺脫林子新,特意計劃了這次旅行以便實施殺人。
明知林子新患有胃病,張晗卻囑咐蕭蕓晚飯做臘肉炒芹菜、洋蔥等不利于病情的食物。她借口回房休息,實際是在創造殺人機會,將被下藥的酒放在床頭,畢竟林子新以酒送藥的習慣大家都了解。而且她知道林子新由于胃病忌口,很少吃油膩的食物,這次肯定會多吃,從而引發胃病。果然,林子新飯后開始不適,提前上樓休息。之后她假借上樓看望林子新,以確定他真的喝下毒酒。安眠藥既是借口,也是防止林子新反應過來后呼救。雖然中間出現意外,即蕭蕓突然上樓,但她知道蕭蕓不會告發。
第二重死亡
加害人:蕭蕓
案件還原(包含動機、手法):
蕭蕓以林子新助理的身份與張晗相識,之后卻與張晗相戀。她知道兩人不可能,所以只是偷偷與張晗交往,打算等林子新與張晗結婚后就放棄。
這次,張晗突然組織旅行,本以為只是普通的散心。晚飯時,張晗讓她給林子新做“特定”的飯菜,猜想是張晗對林子新不滿,想整蠱一下。直到有臨時文件需要林子新查看,蕭蕓不得不上樓才發現林子新已經死亡,她懷疑是張晗所為,而事實也的確如此。為了掩護張晗,她故意找根琴弦偽造林子新被勒死的假象,并蓋上被子掩飾。后來事發看到林子新中刀,只以為是張晗所刺,于是甘愿頂包。
第三重死亡
加害人:高云成
案件還原(包含動機、手法):
高云成與林子新為同父異母的兄弟,只不過林子新從小生活優渥,家庭美滿,而高云成則一直被人嘲笑單親家庭。高云成大學追求張晗被拒后,發現他與林子新竟是親兄弟,而張晗卻與林子新有婚約。于是他故意接近林子新,想借機報復,而且林子新死后,與張晗履行婚約的很可能就是他。
沒想到機會來的如此快,張晗組織這次旅行,而后林子新吃了安眠藥昏睡不醒。他借口上廁所想趁機動手,結果騰飛凡跟了上來,只能另找時間。之后他提前上樓休息,實際偷偷跑到隔壁給了林子新一刀,來不及查看的他不知道林子新早已死亡。
1人評分
推理積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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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3 21: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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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09:46編輯
發帖際遇
角色關系分析
林子新 VS 高云成
1)你們在廚房里做飯的時候他和死者在大廳里有過爭吵,林子新說他父親想見見高云成,高云成突然情緒特別激動,但是很快又拒絕了,林子新不太滿意追著問了幾句,但高云成卻把話題岔開了。……高云成是個單親家庭的窮小子……林氏家族的獨子。
分析
:本謎題中,林子新和高云成的關系只是朋友/隨扈,那么高云成沒有理由會有殺人動機。假設高云成是私生子,和林子新是兄弟關系,那么高云成的殺人動機就成立。林子新的父親想要和高云成相認但是高云成抗拒,很可能是從小在單親家庭長大,飽受社會歧視眼光成長的他對素未謀面的父親心里產生怨恨吧!還有一個關系比較不怎么可能,高云成和林子新是情侶關系,謎題并無描述這點。
高云成的殺人動機也許是為財產,林子新是獨生子,只要他死了高云成有機會成為林氏的繼承人。高云成殺人動機也許是為了報復,林子新是獨生子,只要他死了,林子新父親會痛不欲絕。如果高云成的殺人動機是感情,那么是為了報復林子新在感情上的背叛。
2)“我記得你給打在行李箱里了,我去看看。”高云成說著走上了二樓。不久高云成就回來了,手里拿著一個小藥瓶,倒出一粒藥片一起遞給林子新,“來,林少。”
分析
:高云成和林子新的關系十分親密,他幾乎知道林子新的生活習慣。作為朋友/隨扈,這幾乎有點過火了,但是不排除能達到如此了解林子新生活細節的程度。
3)“林少你真是的,這又不是應酬。”高云成笑著跟林子新打趣,“林少現在年少有成,替我們舉杯也是應該的,但是現在畢竟不止咱們幾個老朋友在,來,我代我們林少敬兩位先生一杯。”說著高云成向我和騰飛凡這邊舉了舉杯。
分析
:高云成的語氣有點奉承的味兒,在林子新的朋友圈中,以林子新為首。
4)“我進去的時候林少還好好的……”高云成雙手交握在桌子上,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我去洗手間之后順便上了趟樓,那時候……林少還好好的。”
分析
:廁所設在一樓。高云成趁著上廁所這段時間,竟然會上樓到林子新房間看看林子新。這么關心林子新,加上這不會是順路經過看望唷!假設,高云成那時已經動了殺心,聽見張晗說林子新誤服帶有安眠藥的紅酒,到林子新的房間探清情況后進行殺害。或者,如果高云成和林子新是情侶關系,純粹是關心?我比較偏向前者。
張晗 VS 蕭蕓
1)小姐您怎么能干這種事,我來就好了,切洋蔥搞不好容易弄到眼睛里的。”張晗無奈地嘆了口氣說:“蕓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切個菜還是能做的。”……(省略字數,兩者廚房的對話)
分析
:蕭蕓作為林子新的秘書,幾乎是貼身丫鬟,身為未婚妻的張晗一點也不吃醋,甚至之間的關系還很不一般。張晗身為大戶的小姐,竟然稱蕭蕓為“蕓蕓”?對話中,張晗對這段安排的婚姻很不滿意,似乎如果不是婚約的約束,她能自由戀愛。蕭蕓對張晗特別上心,感覺上關心張晗因為林子新的吩咐(職責所在),理由有點牽強。最后蕭蕓以洋蔥味沖為由,似乎偷偷在流淚,而張晗賭氣離開廚房。張晗和蕭蕓是情侶?蕾絲邊?
2)蕭蕓看了看張晗,又看了看林子新,什么也沒有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分析
:蕭蕓當時的心情很復雜吧!一個是她的老板,對她很好,一個是她的情人。兩人將要結婚,唯有獻上無奈的祝福。
林子新 VS 張晗
1)就在大家正準備開吃的時候,張晗拽了一下身邊的林子新,“子新,你還沒吃藥呢,”張晗一副擔心的樣子說,“醫生可是囑咐了,飯前飯后都要吃,不然你的胃又要鬧毛病了。”……“子新!”張晗瞪了林子新一眼,說:“醫生特意說過不讓用酒灌的。”
分析
:不滿婚約關系,但是卻會關心未婚夫。到底張晗是真心關心林子新還是在設局?
2)張晗說不太放心,想過去看看林子新,他倆同住在二樓的一間雙人房里、
分析
:如上。她進入房間可以做很多事,包括消滅證據等。
兇案過程分析
1)登記過之后, 四個年輕人上樓去安置行李。
分析
:林子新和張晗共一間房,高云成和蕭蕓每人各一房。
2)六個人又都聚到了大廳里。
分析
:吃飯前,沒人回過房間,都在大廳里。
3)就在大家正準備開吃的時候,張晗拽了一下身邊的林子新,“子新,你還沒吃藥呢,”張晗一副擔心的樣子說,“醫生可是囑咐了,飯前飯后都要吃,不然你的胃又要鬧毛病了。”
分析
:林子新有胃病,需要飯前飯后吃藥。熟悉這個習慣的,顯然三人(張晗、蕭蕓和高云成)都可以利用這點在藥物動手腳。
4)“我記得你給打在行李箱里了,我去看看。”高云成說著走上了二樓。……不久高云成就回來了,手里拿著一個小藥瓶,倒出一粒藥片一起遞給林子新,“來,林少。”……“謝啦。”林子新接過藥片,就著杯子里的酒灌了下去。
分析
:高云成第一個進入林子新的房間,可以在紅酒下毒藥。高云成第一個接觸藥物,可以用假藥調包,引發林子新的胃病。然而,這兩點身為共處一室的張晗也可以辦到。高云成和張晗可以是共犯,但是謎題中看不見任何利益或動機能把他們倆聯系在一起,合作殺死林子新。
5)“子新!”張晗瞪了林子新一眼,說:“醫生特意說過不讓用酒灌的。”
分析
:林子新有以酒送藥的惡習。如果中毒是通過房間的紅酒,相信只有張晗和高云兩人成能辦到。
6)林子新打著打著牌卻開始頻繁地按壓自己的腹部。
分析
:按時吃藥但是失效?如果毒殺是一個陷阱而沒有巧合,那么林子新吃的胃藥是假的。只要林子新胃病發作,就會回去房里休息,再順手以最靠近他的紅酒送藥。奇怪一點的是,張晗記得提醒林子新飯前吃藥,但是卻不記得提醒他飯后服藥。故意的?還是忘記?
7)林子新擺了擺手,強顏歡笑,“就是有點不舒服,我先回房間了,你們繼續。”
分析
:林子新獨自一人回房休息。要他帶在身上?好奇飯前的藥瓶在誰的手中。假使假藥在林子新的手里,兇手需要找機會把假藥換掉。
8)“子新,記得吃藥”張晗叮囑道。
分析
:張晗在事后才提醒林子新吃胃藥,真是在關心還是提醒林子新吃藥是以房里的紅酒送藥?
9)“知道啦”林子新捂著肚子走上了二樓。
分析
:林子新進入案發現場。沒有人知道在張晗進入前,是否他已經喝了紅酒。假設一,紅酒早被下毒,林子新在張晗進入之前或之后喝紅酒,沒有意義。但是紅酒本無毒,張晗把有毒的紅酒喂給林子新,就是謀殺。可是一點,張晗的殺人手法未免太笨粗了吧?根本無法洗脫嫌疑!
10)林子新走了之后,我們又玩了一會,張晗說不太放心,想過去看看林子新,他倆同住在二樓的一間雙人房里,張晗上樓了。
分析
:有理由林子新在之前吃下的胃藥是假的,張晗進入房里偷龍轉鳳把藥換會原本的藥。紅酒加安眠藥這是一個偏方,醫生根本不會建議這么做。無論如何,在張晗之后進入林子新房間的“兇手”,林子新都是在昏睡的過程。如果他們先要灌下毒酒,基本上是辦不到的事。所以,張晗以毒殺人的嫌疑是成立的。假如鋼琴線和刀子是另外兩人的手筆,那么聯合殺人的假設可以推翻,高云成以毒殺人的嫌疑可以排除。
11)因為別墅是“L”型的,從大廳右側的窗戶剛好能看見二樓張晗和林子新的房間,張晗上去之后,二樓房間里的燈亮了起來,沒過一會,燈熄滅了,
分析
:確定張晗進入林子新的房間,做出了殺人布置。
12)很快,張晗也回到了大廳,看上去有點擔心,“欸,都怪我不好,把自己放了安眠藥的紅酒就那么擺在床頭。”……“可不是,現在可好了,躺在床上叫都叫不醒,估計是要一覺睡到早上了。”張晗抱怨著說。
分析
:張晗下毒后,毒物需要時間發作,引起內臟衰竭的藥物通常是慢性的。加入安眠藥的紅酒只是一個幌子,是要人誤以為林子新在昏睡,而不是中毒。
13)不知道第幾局結束的時候,高云成站起來說要去趟廁所,他剛出大廳沒多久,騰飛凡也站了起來,說他也想去一趟,徑直走出了大廳。
分析
:如關系分析說明,高云成上廁所后,特意上樓關心林子新的舉動很不自然,非常刻意。動了殺心,兇手不可能會有“關心”這種復雜的心情。唯一可能的是,他要確定林子新在昏睡,好讓他接下來的行動方便,殺人過程不被識破。但是,高云成殺人的手法太過笨粗了吧!根本無法讓自己洗脫嫌疑。
14)這時我往窗外看了一眼,林子新房間的燈不知何時又亮了起來,然而很快就熄滅了。
分析
:高云成和騰飛凡進入林子新房間。林子新當時只是昏睡,脖頸處沒有鋼琴線,也沒有被插刀。所以鋼琴線和插刀是在事后才發生。
15)說著蕭蕓抱著筆記本就要往外走,正好和從洗手間回來的騰飛凡和高云成擦肩而過,高云成神色如常,騰飛凡卻一臉疑惑,兩人回到座位上都沒有再說話。
分析
:高云成離開林子新的房間后,蕭蕓才進入房間。
16)不一會蕭蕓回來了,從背包里拿出一臺小巧的筆記本電腦操作了一番,合上筆記本電腦站起身來,“公司突然有一份緊急文件要林少爺過目,我先失陪了。”……窗外,二樓那間房間的燈第三次亮了起來,這次時間比前兩次長一些。
分析
:蕭蕓進入房間的時間有點長。很大機會她發現林子新已經死了,呆在那兒,思路十分混亂的在找兇手。相信當時蕭蕓察覺林子新是毒死的,那么她第一個想到的兇手會是張晗,也只會是擔心張晗被捉。人物關系分析,張晗和蕭蕓很可能是蕾絲邊。蕭蕓為了讓張晗脫罪,決定再讓林子新再死一次。那么問題來了,到底她是用鋼琴線還是刀子呢?
用刀子的話,意味著下一個進來“殺死”林子新的兇手是用鋼琴線。現場滿了血跡,第三位兇手沒理由不粘一滴血,而且纏脖頸時沒有任何察覺。雖然,女子殺男子的手法,根本不會考慮用以體力為條件的工具(蕭蕓身形瘦小),通常選擇刀具這短時間內產生巨大殺傷力的兇器為主。但是在推理下,蕭蕓以鋼琴線布置兇殺現場的可能性很高。
17)高云成說不太想玩了想回房間休息,說罷走上了二樓,他的房間就在林子新隔壁,但從大廳的窗戶看不到。
分析
:高云成獨自一人上了二樓,在一段不短的時間內,沒有人知道或能夠證明他究竟干了什么事。假設,他在這段時間趁機進入林子新的房間行兇,林子新的房間是漆黑一片,沒有燈光。如同以上的推測,如果高云成是用鋼琴線,在蕭蕓用刀“刺死”林子新之后,在漆黑中高云成用鋼琴線纏上林子新的脖頸,沒有染上血跡是一件有點不可思議的事。雖然,高云成的身體條件更適合用鋼琴線,運用氣力把林子新勒死。所以,高云成是依靠之前的記憶,在漆黑中大概判斷林子新的位置后,用刀隔著被子刺入林子新的身體。
18)只見蕭蕓、張晗和高云成都圍在林子新和張晗的門前,張晗正捂著嘴痛哭,高云成攔在門前不讓兩個女生進去,房間里的燈已經打開了,林子新躺在床上,胸口插著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床單和被子被染成鮮艷的紅色,流了這么多的血,十成十是沒救了。……我和騰飛凡仔細勘察了現場,房間里只有床單和被子上有大量血跡,刀子是隔著被子插進去的,死者的錢包和手表都還在,床頭柜上有一小瓶藥和半杯紅酒。
分析
:看見這段描述,我幾乎要推翻我之前我的推理。假設林子新是中毒身亡,蕭蕓發現林子新已經死了,用鋼琴線補刀背鍋,再輪到高云成在黑暗中插刀子。意味著林子新中刀時,已經死了,心臟也不再跳動了。人死后才在身上形成的創口,因為沒有血壓的關系只會流少量的血。加上刀子還留在創口沒拔出來,會進一步阻止出血量。雖然人死后血液不會出現凝固現象(血小板不再運作),但這個出血量也太多了吧?
高云成進入時沒有刀和鋼琴線,蕭蕓進入后才出現刀和鋼琴線。這么大量的出血,是林子新還沒死亡才能夠形成。然而,死因卻是中毒,而不是失血性休克(法醫能夠輕易辨認遇害前或遇害后形成的傷口和淤痕)。所以我假設作者在描述上有點偏離實際。
19)房間里唯一的窗戶從大廳里就能看到,而想要上二樓就必須經過我們所在的大廳。
分析
:排除不經過樓梯上二樓行兇的可能,房間開燈在大廳的人可以察覺。
20)然而最令我和騰飛凡驚訝的是,死者不止胸口有刀傷,脖子上還被一根細細的鋼琴線緊緊的勒著,只不過剛才被被子蓋住了沒人看見。
分析
:不顯眼的鋼琴線,似乎也瞞過了用刀子的兇手。
21)“這么問也許不太合適,你見到林子新的時候,他還活著嗎?”……蕭蕓沒有很快回答我,房間陷入了沉默,就在我打算重復一遍問題的時候,蕭蕓突然抬起頭來看著我,或者說,瞪著我:“是我殺了林少爺。”
分析
:從心理角度看,一個已經承認殺人的兇手,幾乎沒理由隱瞞他的行兇手法和過程。除非他的行兇手法警方破不了,好讓他在談判中增加籌碼。然而蕭蕓忽然把罪攬在自己身上,又不交代殺人手法,這舉動似乎為某人頂罪/背黑鍋。唯有她根本不知道林子新是怎么死的,所以保持緘默。
22)“那么你后來有進過林子新的房間嗎,我是指你說要回自己的房間之后。”……“沒有,我上樓后一直在房間里待著。”
分析
:高云成很大機會在說謊。
23)“……進去的時候林子新還活著嗎?”……能,而且我清楚的記得當時他的脖子上并沒有勒痕。”
分析
:騰飛凡的證供幾乎是兇案過程的分水嶺,刀和鋼琴線是在他和高云成離開后才出現的。
24)張晗抽泣了一下,回答說:“他喝了我的安眠藥,我最近一直都把臨睡前的安眠藥放進紅酒里,他應該知道的……”“所以說,你進去的時候林子新正睡著。”
分析
:其實我很懷疑紅酒加安眠藥,是張晗之前沒有的習慣。這只是為了布這個局才用的手段。正常情況下,不會在酒加入安眠藥,更不會知道酒含有安眠藥還喝下去。
25)張晗眼圈一紅,“我……我當時就打開門,然后開燈,然后……然后就……”說著女孩又痛哭了起來。
分析
:假設張晗在開門和開燈后,趁機殺了林子新才叫喊,可能性低。第一,她沒有這樣的時間可以實行,插刀或者勒死林子新需要一定的時間。第二,她下毒后沒理由冒險再殺林子新一次。
26)問詢結束后,案發現場的取證也結束了,新來的法醫秦臻走過來告訴我和騰飛凡一個石破天驚的消息:林子新死于中毒。
分析
:這代表刀創傷和機械性窒息,不是導致死亡。在蕭蕓“殺害”林子新前,林子新已經死亡。
27)而房間里的半杯紅酒里檢驗出了安眠藥和某種神經性毒素——正是林子新所中的毒,這種毒服下之后人會由于心臟等器官逐漸衰竭而死,床頭柜上的一小瓶胃藥經檢驗不含有毒成分
分析
:這問題又到回來原點,到底誰在紅酒下毒?張晗在紅酒下毒,設計讓林子新自己喝下毒藥身亡,這方法也太笨了吧?高云成在紅酒下毒,設計讓林子新喝下毒藥的可能性低,特別容易出意外。
兇殺過程還原
1)三人(張晗,蕭蕓和高云成)分別各自行動 (可能性最大)
吃晚飯前,所有人都在大廳里,沒人回過房間。林子新有胃病,需要飯前飯后吃藥。熟悉這個習慣的張晗、蕭蕓和高云成都可以利用這點在藥物動手腳,然而蕭蕓沒有喂毒酒的機會。
種種線索支持,最大可能張晗是毒殺林子新的兇手。事先她把真正的胃藥給調包了,然后在房間留下有毒藥和安眠藥的紅酒。在吃晚飯前,提醒林子新吃下沒有效的藥后。林子新在飯后胃病發作,獨自一人回房休息吃藥。林子新吃胃藥需要飲料送藥,則隨手喝掉最靠近他的毒酒。之后假裝關心林子新,進入房內調換回假藥。
(疑點:飯前的藥瓶最后在誰的手里,作者沒交代。是否有一瓶以上的胃藥。張晗下毒的手法過于明顯。不吃藥也可以引起胃痛,張晗為何提醒吃藥?)
高云成和騰飛凡進入房間探望林子新,不確定當時林子新是否活著,但是很大機會他還有呼吸。接下來蕭蕓進入房間嘗試喚醒林子新過目文件時,她發現林子新沒有氣息了。蕭蕓知道下毒的是張晗,而她和張晗的關系是情侶,所以選擇替張晗背上殺人罪。蕭蕓用鋼琴線纏上林子新的脖頸,布置現場為林子新死于機械性窒息,被人勒死。
(疑點:臨時即興的殺人計劃,盡然有準備鋼琴線?)
高云成接下來獨自一人上樓休息,其實是摸黑進入林子新的房間用刀把他殺害。在黑暗中他無法得知林子新當時的情況,是生是死,就把刀一把插在林子新身上就離開了。
(疑點:沒有之前的毒殺和鋼琴線,冒然用刀殺害林子新是否過于明顯?)
張晗要進入房間打開燈一看,發現林子新的尸體。
其他假設包括
1)張晗和高云成合作毒殺林子新,蕭蕓為情背黑鍋
疑點:1)沒有線索顯示張晗和高云成有合作的可能性,2)臨時殺人計劃有準備鋼琴線,3)用刀進行第二次的殺害為多此一舉。
2)林子新自殺后,尸體遭到“殺害”,張晗是無辜。
疑點:1)林子新沒有自殺的理由和留下遺書,2)臨時殺人計劃有準備鋼琴線。
3)三人合作置林子新于死地,為了擾亂警方偵查,判斷不了兇手。
疑點:1)謎題中他們之間的關系有縫隙,表情和舉動形容不和諧。
4)高云成拿胃藥時在紅酒下毒(為了報復張晗),林子新誤服毒藥身亡。蕭蕓誤以為張晗殺害林子新,用鋼琴線“殺害”林子新布置案發現場,包庇張晗。張晗設計林子新喝下安眠藥后刺殺,在進入房間內殺人后高聲呼叫引起注意。
疑點:1)臨時殺人有鋼琴線,2)張晗殺人過程時間不允許。
后記:
這幾乎不是推理,而是用猜的。
謎題有很多不怎么合理的地方,線索也缺乏指向性,后頭有極大的想象空間和各種可能。覺得,作者想要顯出三重謀殺的懸疑,卻在巧合下同時被三種多破綻的手法殺害。
如果答案全錯,我一點也不意外。
感謝作者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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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4 08: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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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卓客戶端
犯人應該是高云成,他在拿藥時在酒里下毒,隨后又讓凡為他做證明,蕭應該是用刀殺的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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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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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7-10-25 13: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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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自
安卓客戶端
未婚妻知道死者會用酒吃胃藥,自然有機會且下藥讓死者中毒。根據騰與高去洗手間回來并未發現死者脖子的嘞痕與刀,故此時死者只可能喝了藥死亡(騰后面種種舉動都有理由懷疑此時死者已經死亡)。而在此之前只有高與張進過房間,但鑒于下的藥是在張的紅酒里故高排除下藥可能,只能是張下藥。然后秘書蕭假借公司之名進房行兇但是因為隨身無法攜帶刀具(會被看見),所以蕭只能是那個勒死者之人。二人確認死者死亡(毒,勒)即沒有必要再補一刀(增加自己二次作案被發現可能)。此時僅剩唯一關系人高會用刀給死者最后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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