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所有涉案角色之間的關系。
死者黃惠茹,與陳懷仁是父女關系。
支持依據有以下幾點:
黃蕙如身份證上姓陳,但是姓黃,文中提及黃飛和黃曼珍時,說的是黃蕙如的監護人而不是父母。推測黃蕙如應該與黃氏夫婦是收養關系,黃蕙如親生父親應該姓陳。
陳懷仁的女友叫曼娟,黃蕙如的養母叫曼珍,名字十分相近,疑似兩人為姐妹關系。
黃蕙如17年19歲,初二(一般是14歲)輟學時應該是在12年,而后13年在Y市有犯罪記錄,這個時候曼娟也在Y市。曼娟16年6月車禍后轉移到S市住院。黃蕙如在16年7月也在S市群毆被捕。黃蕙如和曼娟在所在城市上存在一致性。
文中提到黃曼娟在去世前3天蘇醒,推算出大約是在3月23日左右蘇醒,曼娟在死前把真相都告訴了陳懷仁,由于陳懷仁知道黃惠茹被害一案的詳情,所以開始了復仇。
陳懷仁為后面幾起案件的兇手(后續會進一步說明)。從文中看,他殺人的動機只可能是復仇。若不是為女友的車禍復仇,就只能是為第一個被害者復仇了。而文中并未明確說明車禍的線索(除了張陽有一輛跑車,但這不能說明他就是肇事的人)。因此他是在為黃蕙如復仇,那么兩人關系非同一般。后面會說明李勇,廖啟銘,張陽是導致黃惠茹死亡的兇手。
黃惠茹,李勇,廖啟銘,張陽的關系
黃蕙如身上有水符紋身,與張陽等人的紋身屬同類。而且其死后神秘社的新人也有與黃蕙如身上相同的紋身。再加上黃蕙如本身與3人走的很近,這說明黃蕙如原本是神秘社的第四位成員。神秘社根據五芒的4種元素,要維持4人的組織,所以后來添加了黃力強。
黃惠茹和李勇,廖啟銘,張陽表面上是一個社團的成員。實際上有著金錢交易的關系,曼娟轉到S市是為了治療,但是高昂的醫療費用,一直是沒法手術的障礙。作為曼娟女兒的惠茹,自然想盡一切辦法去湊錢。李,廖,張三人經常出沒于藍精靈酒吧,而黃惠茹參與了7月9日藍精靈酒吧的群毆,有理由認為惠茹是在那個時候認識他們三個的,由于惠茹之前有過偷竊記錄,所以群毆的起因可能是偷竊。
群毆之后惠茹認識了李,廖,張三人,知道他們是富二代,為了湊錢所以和他們達成了某些約定,張陽在天臺上有提到這個交易,就是他們三人出錢給惠茹,而代價就是惠茹自愿被他們三個凌虐。從尸檢報告可以看出惠茹長期被全身毆打,捆綁,性侵,注射興奮劑,吸毒?;萑惚成闲屡f的傷痕,以及張陽房間里發現有這類的島國愛情動作片就是很好證據。而惠茹加入社團和刺青應該也是他們三人要求的。
為了湊集給曼娟手術的30萬元手術費,惠茹長期遭受他們三人的性虐(張陽家中發現大尺度島國片可說明),最后導致興奮劑攝入過量意外死亡。
關于黃力強,從行動上有在試探打聽之前發生的事情的,但無法證明他和黃惠娟是否有關系。
2)推理黃惠茹和李勇的遭遇。
張陽等人在天臺對話時,只提及了李勇的死,而對同為神秘社成員且死狀詭異的黃蕙如的死沒表示任何的疑問,說明他們了解黃蕙如的死亡情況。對話中提及的匕首也與黃蕙如身上的3個創口相對應。
黃惠茹和李勇的死存在很多共性,死前都受到過虐待,口中都有曼陀羅花,都帶有宗教色彩。但依然存在很大差異性。
黃蕙如被虐待的傷痕是長期累計形成的,李勇是一次性形成的。
黃蕙如和李勇的死都能聯系到五芒星的元素,但是黃蕙如并非因為水元素死亡,死的時候也不在水中,她是服用興奮劑死的。而李勇直接是被火燒死的。
結合以上兩個方面推知:
黃蕙如是由李勇3人殺死的。而李勇是由其他人殺死的。
同時,由于兩位死者死亡具有西方巫術的共性,說明兇手一定是了解第一起案件的人。此外,殺害李勇的人具有非常深厚的醫學功底,對藥劑用量等把握的恰到好處,聯系到大學半年內藥品被偷事件,兇手應該就是醫學院的人。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人屈指可數,除了陳懷仁,其他人都在后續案件相繼身亡。
黃惠茹的遭遇:
張陽在天臺上提到的那個交易,就是他們給黃惠茹錢,而黃惠茹自愿供他們凌虐,滿足他們的刺激。由于長時間的凌虐,惠茹的身體狀況應該不是很好,在一次凌虐過程中,由于用藥量沒控制好,惠茹意外地死了。由于他們三個人受到西方巫術的影響,想通過巫術儀式來壓制惠茹不來找他們,所以那3個刺傷,和掉水里都是儀式的一部分。因為是三個人每人刺了一下,所以尸體上的3個刺傷有很大差異。這同時告訴我們,涉案的一共有3個人。剛好對應后面3個死者。
李勇的遭遇:
李勇被兇手陳懷仁以火元素模式處以極刑,十分殘忍地殺害。火與其手臂上的紋身相符。
死者背后的腰子部位發現一個疑似針孔的傷口,第二輪尸檢的新發現,死者右手靜脈有兩個注射針孔。三個針孔附近的肌肉組織經過化驗分析,腰部和其中一處右手靜脈殘留著琥珀膽堿。死者體內發現麻醉劑硫噴妥鈉 (sodium thiopental),和肌松藥琥珀膽堿(succinylcholine)。這兩種藥物沒有過量使用,兇手擁有醫學這方面的學識。符合陳懷仁的法醫身份。
死者口中的花是木本曼陀羅,陳懷仁家有溫室,而且了解第一起案子,知道曼陀羅花的存在??梢允孪葴蕚洹?br />
3)廖啟銘是自殺還是他殺?說出支持您推理的理由。
廖啟銘是他殺。
不是自殺的理由:
廖啟銘沒有任何自殺的理由,雖然惠茹的是他們三個人造成的,但是他們除了有點害怕外,沒有任何的愧疚。
廖啟銘沒有留下遺書。
廖啟銘選擇自殺的時機地點都非常奇怪。如果他是在活動室呆了一晚上決定自殺,身上也不應出現不屬于現場的灰塵和油漆。
如果廖啟銘不是自殺,那么最有可能殺害他的人是陳懷仁,因為這天只有他長時間逗留在教學樓,又是最遲走最早來的,而且他在發現尸體的時候表現詭異,可以說他是唯一能完成謀殺的人,最重要的是陳懷仁卻有著強烈的動機殺廖啟銘,為女兒報仇。所以需要證明的就是陳懷仁是怎么殺的廖啟銘。
但是法醫檢測的死亡時間卻是在05:00至05:30之間,若時間準確,那么理應沒有人有機會殺害死者的。這里兇手使用了一個混淆死亡時間的詭計,要破解這個詭計,我們需要先注意這樣一個問題:
根據大樓視頻,當晚只有廖啟銘沒有出過大樓。當晚最晚離開和第二天最早進入的都是陳懷仁。
那么廖啟銘整個晚上都在哪?
保安李牧20:30巡邏的時候沒有發現廖啟銘,陳懷仁也不可能把廖啟明迷暈藏到實驗室貨其他地方,因為要偽裝成自殺,不能被檢測出任何其他打暈或者迷暈的痕跡。而實驗室都是旋鈕鎖,無法從外面把人鎖在屋內。廖啟銘更不可能自己在教學樓躲一晚上等陳懷仁第二天一早來殺他。
那么,剩下唯一的可能就是天臺,自從有人自殺后,天臺假裝了鐵絲網,幾乎不可能翻出去。而通往天臺的門上有掛鎖,如果把廖啟銘約到天臺后,鎖住門,那么廖啟銘就會被困在天臺出不去。
陳懷仁將廖啟銘鎖在天臺的時間應該是7點以后,如果太早,廖啟銘就可以呼叫,別人會聽見。而8點以后,只有保安李牧在,而且李牧聽力極差,基本上聽不到。李牧記得門好幾天都沒鎖,而且鎖也不是校方。很明顯是陳懷仁準備的,用來把廖啟銘鎖在天臺。
廖啟銘被鎖在天臺后,呼叫沒人應答,就這樣以室內衣著在天臺度過了一夜,感到非常寒冷(室外夜里溫度達0度),因此會選擇蜷縮在墻角,他背后的戶外漆料和身上的灰塵,都是在這個時候沾到的。他服用了興奮劑MDMA,俗稱搖頭丸(惠茹就是死于這個),或許也是希望能幫助自己抵御寒冷。不過藥效過后,廖啟銘應該是處于昏睡及意識不清狀態。
兇手為什么要這么大費周章?
因為這樣可以混淆死亡時間。文中雖然明確指出依靠空調無法改變死亡時間,但是,如果法醫推斷死亡的環境都不對的話,就另當別論了。吊死死者只需要短短幾分鐘,可是在這之前漫長的夜晚,死者是處于0度的環境。而法醫推斷死亡時間時使用的是室內5度的氣溫,這顯然是會產生偏差的。尸體溫度的起點低于法醫預測,因此,真實的死亡時間比推斷靠后。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同時死者死狀同時也符合寒冷條件狀態。
陳懷仁差不多6點一開門就進了樓,有將近一個小時的作案時間。他來到天臺打開門,把處于昏睡或者意識不清中的廖啟銘,搬到他們活動室。之后陳懷仁便利用他強大的法醫學知識,把廖啟銘偽裝成上吊自殺。所以真實的死亡時間是6點以后。
此后,陳懷仁先是假裝為上課做準備,潛伏在5樓。這樣做的目的是讓清潔工在第一時間發現自己,自己有機會提前接觸尸體。他于是利用這個機會把尸體取下來還裝模作樣做心肺復蘇。身為高階法醫,居然分不清一個人的死活,還搞10分鐘的心肺復蘇,本就費解,何況他也沒有叫救護車。他這么做的目的當然是破壞尸體環境,誤導搜查。比如,這樣接觸尸體的話,他在死者身上留下的衣服纖維就會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了。或許移動尸體還有涉及尸檢的因素,咱不專業也就不瞎扯了。
活動室的窗大開著,冷風不斷灌入。廖啟銘的死也與他身上的刺青相同,代表氣/風,死于窒息。
另外活動室的監聽器應該是陳懷仁放的,用來確認他們就是殺害女兒的兇手并監視他們的活動。
4)張陽失蹤后的遭遇。
以上已經說明了李勇和廖啟銘是陳懷仁所殺,目的就是為了惠茹報仇,那么張陽的失蹤必定是陳懷仁所為。
引用 她在空中飛舞,流星劃過的火焰形成灰燼。
瞳孔無盡漩渦,深邃藍色的旋風帶來混沌。
口中呢喃呻吟,停滯靜止的淵水不斷翻騰。
利爪犁開沙礫,廢棄已久的荒地重現生機。
這首詩涉及了四種元素。
惠茹對應的是水,尸體在水中發現;李勇對用的是火,是被燒死的;廖啟銘對應的是風,是在寒風中窒息而死。而張陽對應的是地,尸體又遲遲沒被發現,那么張應該是被埋在地下。
引用 她喜歡郁金香,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你有空可以常來找我聊天啊。
引用 2018年5月10日,初夏。張猛向警方報案。張陽失蹤已超過48小時,張猛懷疑有人綁架他的兒子。
張陽失蹤的時間和陳懷仁計劃擴大溫室的時間相符,可以認為陳懷仁是早就計劃好,要把張陽的尸體埋在自家的溫室或者附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