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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19:59:23 | 2018-8-6 19:55編輯
本文系列案件時間線
2013.7黃惠茹Y市偷竊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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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黃曼娟車禍
2016.7.9,黃惠茹S市迪廳群毆
2016.10,黃惠茹最后一次與3位男生出現在迪廳
2016.11,張陽因為偷竊藥品被舉報
2017.1.13,黃惠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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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31,黃曼娟手術
2017.2.1,陳懷仁調入K校
2017.3.23,黃曼娟醒來,與陳懷仁對話
2017.3.26,黃曼娟死亡
2017.4.9,李勇被燒死
2017.4.16,張磊拜訪陳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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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活動室開始被監聽
2017.8.26,天臺談論李勇死因
2017.12.26,廖啟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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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7,張陽失蹤

答題
一、分析所有涉案角色之間關系

結論1、第一案的死者黃惠茹為前法醫陳懷仁和其初戀情人曼娟的女兒。黃惠茹的養母黃曼珍和其生母曼娟是姐妹關系。
理由:
a、黃惠茹身份證姓名是陳惠茹,說明她原本姓陳。
b、黃曼珍和曼娟的名字本身有非常明確的相關性。
c、陳懷仁認為自己對曼娟虧欠過多,曼娟在死前三天蘇醒,對陳懷仁說出了往事。
結合起來,我們可以做出以下的推理:陳懷仁當年和黃曼娟相戀,后因故兩人分手,當時曼娟已經懷孕,未婚產女后,生活不便,于是把女兒讓姐姐(或者妹妹)黃曼珍加以撫養,女兒隨后改為母親家黃姓。而陳懷仁不知此事(證據是在調查黃惠茹案子中十分如常),隨后曼娟在去世前,告訴陳懷仁他女兒一事。

結論2、黃惠茹加入張陽、李勇、廖啟銘成立的社團。
在2016年7月黃認識了三人后,漸漸變得熟悉并且經常一起混跡,也一起參加社團活動,具體見“二”里面的黃惠茹案分析。

結論3、廖啟銘母親劉梅香作為s市神經外科權威,而車禍傷者正是在神經外科接受治療。劉梅香很有可能就是黃曼娟的主治醫生和手術的主刀醫生。而陳懷仁是在s市醫院“看老朋友”時偶然發現初戀情人的,那么這個老朋友應該就是劉梅香了。

開一下腦洞:陳懷仁曾經說過“對黃曼娟虧欠過多。”“名份都來不及給她”。陳浩曾經開玩笑稱陳懷仁“陳大情人”,那么是不是可以進一步想象,當時兩人沒在一起的原因是不是就是因為這個劉梅香呢?

結論4、
黃惠茹離家出走后去了Y市(有盜竊被抓為證),黃力強也生活在Y市,兩人曾經有一段時間同在Y市生活的經歷。加上兩人一個不良少女,一個不良青年,理論上也有交集的可能性。甚至可能早就認識而黃離家出走去投奔他。

結論5、神秘社原本的4名成員:張陽(發起和組織者、刺青符文:荒地)、李勇(刺青符文:火焰)、廖啟銘(刺青符文:旋風)、黃惠茹(刺青符文:淵水),黃惠茹死后,插班而來的黃力強被發展為新的第4名成員,頂替了黃惠茹的位置(同樣的刺青符文:淵水)

結論6、黃力強來自Y市,有證據顯示黃惠茹2013年出現在Y市,且黃力強也是黃姓,有可能黃力強和黃惠茹有親戚關系,或者在Y市產生交集(具體關系未知),但我們推斷,黃力強與各起命案還有張陽的失蹤均無直接關聯,理由如下:
        1) 黃惠茹一案,案發時是春節前,當時黃力強應該還沒有來到S市插班,也還沒有加入神秘社(4月份時被調查紋身是新的),所以此案與黃力強無關。
        2) 李勇一案,與張陽、廖啟銘一樣,有多名目擊者證實黃力強等三人在李勇離開后,滯留藍精靈迪吧到凌晨2:00,因此三人均無作案時間,黃力強也不可能是此案兇手。
        3) 廖啟銘一案,監控顯示張陽與黃力強在16:48分離開了案發地點所在的教學樓,直到第二天發現尸體之前都沒有可能進入教學樓,因此黃力強也不可能是本案的兇手。
        4)張陽失蹤一案,雖然約張陽去藍精靈后巷的短信是從黃力強的手機發出,但黃在張陽失蹤事件段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和隊友踢球與吃火鍋),且火鍋店距離藍精靈20分鐘車程,黃力強不可能分身去綁架張陽。

以上4點可推斷,在3起命案及張陽失蹤一案中,黃力強均不可能是直接兇手。假設黃力強與真正的兇手合謀,為兇手提供情報,以幫兇的身份涉案也有兩點說不通的地方

        1)證據顯示神秘社的活動室在6月份被人安裝了竊聽器,可推測是兇手為了掌握神秘社成員行動情報所安置。但黃力強在4月份之前已經加入神秘社成為神秘社成員,如果他是兇手的幫手,可以為兇手提供更詳細的活動情報,那么兇手就大可不必費周折在神秘社活動室安裝竊聽器了。
        2)在張陽失蹤一案中,最后給張陽發信息的短信,使用了黃力強的手機,如果黃力強是幫兇,兇手應該會避免他成為警察調查的目標。實際情形應該是兇手為利用了黃力強的身份來迷惑張陽,而盜走了黃力強的手機。

綜上所述,我們推斷黃力強無論與黃惠茹存在什么關系,他應該沒有直接涉案。(包括幾起命案和張陽失蹤案)

二、推理黃惠茹和李勇的遭遇。

黃惠茹案。
結論:黃惠茹在吸毒過量去世后,張陽、李勇、廖啟銘三人對她進行了巫術儀式,并棄尸水里。
推理過程:
a、驗尸結果表明,黃惠茹死因是“服食過量興奮劑”,她服的是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也就是俗稱搖頭丸的毒品。
b、黃惠茹生前受到捆綁虐待,有很多傷口。但是有三處刀傷是同一把刀具在死后形成。
c、張陽家搜出大量島國片和巫術相關書籍。
d、在天臺上,張陽和廖啟銘對話時提到“老地方”以及“那場交易”。而黃惠茹和三人最后一次出現在藍精靈是三個月前,那場交易很可能是三個月前達成的。而差不多時間,車禍住院的黃曼娟收到了一筆30w的治療款。
e、草本曼陀羅只能通過溫室培養,而張陽家溫室就有。
f、2016年7月,黃惠茹已經在藍精靈出現并有參與群毆的記錄。當年6月她親生母親車禍,7月就出現在S市迪廳,判斷她是因為母親轉院到S市,才過來的。
案情還原:
由以上幾點,可以推測他們很可能在2016年7月的群毆事件中認識了黃。黃和他們混熟了以后,加入了他們的社團,并在手上畫了刺青。
而張陽他們幾個人看島國變態片看多了,想玩囚禁性奴性虐啥的,黃苦于母親缺少治療和手術的費用,2016年10月,和張陽三人達成交易,張陽他們花了30萬買了她關起來淫樂,所以她身上的傷有舊有新,而三個月內她本人也就并未在藍精靈出現過。
當晚,三人再次對黃惠茹進行性虐,并模仿島國片實施了sm行為,而且他們還灌她吃搖頭丸,但是,沒有想到黃惠茹因為毒品過量而猝死(和幾個經常吸毒的人吸同樣的量,平時吸毒少的人很容易有此情形)。三人慌亂之下,又擔心黃會化為冤魂索命,巫術相關知識豐富的張陽建議把她帶到“老地方”進行了巫術儀式,鎮壓冤魂。為了大家守住共同的秘密,按照每個人都有份的原則訂立攻守同盟,三人分別用刀刺了她的腹部, 因此會出現“腹部三個傷口是同一刀具但角度力量大相徑庭”的情況,并把張陽家里帶來的草本曼陀羅放到她嘴里用來“鎮壓冤魂”。最后三人把尸體丟到水里棄尸,因為黃的手上的刺青符文含義是“水”,所以拋尸水中作為巫術儀式的一部分,之后對警方集體作偽證稱一晚上都在張家別墅。

李勇案
兇手:陳懷仁
動機:在知道女兒的事情后進行復仇
推理過程
a、如上所述,黃曼娟去世前對陳懷仁說出了女兒的事情。作為黃惠茹案的驗尸法醫的他對此案件的資料十分了解,而且認定“又多了一件冤案”。因為陳發現張陽、李勇、廖啟銘三人的家世背景,很難通過法律手段來伸張正義。所以陳懷仁交接到黃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之后,決意自行采取手段,找出女兒被害的真相并對兇手進行復仇。
b、黃曼娟去世是三月,李勇案發生是在四月。
c、李勇案中,兇手具有醫學知識,一個法醫,顯然是符合條件的。
d、根據死者胃部消化情況看喝了大量啤酒和食物兩個小時,而死者八點半離開,那么死亡時間在他20:30到22:30之間,可以排除在藍精靈逗留到2:00的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三人。
e、本案中運用到的管制藥物,雖然在黑市雖然可以買到,但警方查了很久一無所獲,概率并不大。“而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在最近半年期間,報失一小批管制藥物,其中包括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作為講師的陳懷仁有機會偷到藥物。陳最可能偷到藥物的時間是在3月知道女兒情況以后,但實驗室報失范圍是半年也很正常,他們并不知道什么時候丟失的藥物。
f、李勇當晚一個人離開,陳通過案卷了解到三個人經常混跡藍精靈,于是在藍精靈附近盯梢,抓住李勇落單的機會下手綁架了他。

案情還原:
結合上述推理,我們認為,陳懷仁為了替女兒復仇,伏擊了李勇,在背后用針偷襲李勇把他放倒后運到案發現場(文中并未提到案發現場何處)。先通過偷襲腰部注射讓他暈倒,然后靜脈補了一針(互聯網查到琥珀膽堿肌肉注射效果只能持續五分鐘左右)。

隨后對李勇進行拷問,了解到女兒被害的過程。知道了這個他非常憤怒,所以采取了殘酷的虐殺的手段報復,并把李勇活活燒死。
注射麻醉藥進行割腹、捆綁等制造巫術現象是為了讓警方聯系起黃惠茹案進行并案偵查,一方面不甘心自己女兒案子就這么結束,另一方面和黃惠茹案無關的自己也相對安全。

拷問李勇之前,陳并不知道黃惠茹是怎么死的。只知道跟他們三個有關。所以他的第一步計劃,應該只是隨機抓他們三個其中之一來拷問而已,正巧是先碰到了李勇。知道了李勇對應的是火,然后他才采取了火燒的方式。陳是很有耐心的,從他復仇前后經過了1年,就可以看出來。


三、廖啟銘是自殺還是他殺?說出支持您推理的理由。
結論:他殺。
兇手:陳懷仁。
動機:為女兒復仇
推理過程:
a、按照尸檢報告,廖死亡時間是5:00-5:30。而根據監控報告,這段時間里樓里只有廖一人,誰也不可能作案。

b、當天早上8:13,法醫確定死亡時間的3個依據
(1)肛溫16攝氏度。經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
(2)尸僵 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但還在合理范圍時間內(尸僵在死后2~4小時出現)。
(3)尸斑 死者在2至3小時以內遇害(尸斑在死后2~4小時出現)。
這三個依據確定死亡時間比較精準的依據就是肛溫,尸僵和尸斑的判斷范圍都要更大一些,更多是輔助判斷。這里的肛溫是根據室內氣溫判斷的,并假定前提是死者死前肛溫是正常的37度左右。
但如果尸體死亡的時候溫度不滿37度的話呢?這樣死者的實際死亡時間推定要更朝后。
“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這條線索可以佐證實際死亡時間可能比法醫推測時間要晚。

c、尸體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的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說明死者曾經去過戶外,而唯一的可能就是樓上天臺。而通往天臺的門上,掛鎖上沒有指紋,且這個掛鎖也不是校方所為。而劇中有分析如果是他殺兇手全程戴著手套,可以推理出兇手鎖住天臺的目的,就是把廖困在天臺上。

d、文中張磊否認了案發前天晚上被殺死的可能性,但忽略了他實際死亡時間更晚的可能性。如果死亡時間更晚,那么6:00前后到場的陳懷仁和李牧也有殺人的機會。李牧年紀較大,又沒作案動機,可以排除。而陳懷仁本身是資深法醫,精通法醫學,知道法醫判斷尸體死亡時間的依據,有能力讓張磊對死亡時間產生誤判,從而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e、7點過后,清潔工發現尸體,找到了正在實驗室的陳懷仁求助。陳懷仁假裝救人并把尸體放下,以掩蓋他作案時可能留下的微量證據,比如讓尸體身上出現自己的衣物纖維合理化。
這里陳懷仁的行動是很不合理的,作為一個資深法醫,居然判斷不出已經死了至少一個小時的尸體的生存狀況,還對他進行搶救,這是他的破綻。這里我們推理為陳懷仁要表演自己發現學生上吊,情緒非常激動,忘記了法醫專業的準則的樣子。既然情緒很激動,連著施救10分鐘可以體現他的救人心切,這樣忘記了法醫的專業原則破壞現場就比較容易被人諒解

f、現場發現至少裝了半年以上的竊聽器,推測為陳懷仁作為,并以此了解三人的行蹤。而匕首照片也是陳懷仁所寄,廖發覺有人察覺到了這個秘密,所以一整天才會“心神不寧”。

結合上述推理,我們可以還原出以下的案發經過:
12.25日,陳懷仁通過竊聽器了解到三人晚上要在藍精靈酒吧見面,等陳陽和黃力強走了,他看準時機,大約在晚上19:00以后,陳懷仁就約了廖上了天臺抽煙,煙里下了迷藥(廖有上天臺抽煙的習慣),因為陳懷仁和廖母是老朋友,又是廖的老師,廖對他毫無防備。隨后廖被迷倒,陳懷仁把廖靠坐在天臺的臺階上,因此廖沾上了戶外漆料和灰塵,并給他喂了毒品興奮劑。(少量迷藥會被興奮劑中和),隨后關上天臺門,用一把自己買的新掛鎖,鎖上插銷鎖。在毒品的影響下,廖就和普通癮君子那樣,降低了對外界環境的敏感度并一直保持興奮狀態到半夜兩點。等藥力過后,興奮劑副作用以及被凍了一晚上的廖已經無力破門離開天臺。而就算他放聲求救,在一樓,聽力又很差的保安李牧也不會聽到。
昨晚這一切,陳通過樓梯回到自己辦公室,并于20:13離去。

26號上午6:06,陳懷仁來到大樓,乘電梯到了自己三樓辦公室,并走樓梯避開監控上了天臺,把廖背到六樓案發現場,拿廖的鑰匙開了門,凍的半死的廖已經沒有抵抗能力,加上廖長時間吸毒,身體不會健康(文中介紹黃力強一對二會很輕松)。陳懷仁很容易把他吊死,偽裝成自殺并布置了現場。對他一個專業法醫來說,這簡直易如反掌。
保安李牧本該一小時巡邏一次,但他年紀大了,做不到這點,所以走樓梯是十分安全的。
同時由于廖凍了一個晚上,這個時候他的肛溫一定比正常時候要低很多,陳懷仁又打開窗戶,加速降低他的肛溫,以至于后來檢查尸體的法醫得出了錯誤的死亡時間,為自己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之后陳順便把匕首的照片和木本曼陀羅花放進了抽屜,這是是想讓警方和張陽以為廖是殺李勇的兇手,然后畏罪自殺了,把李勇案栽到他頭上。
(當時陳懷仁已經不是法醫,無從了解警方的調查情報。徒弟張磊雖然曾經拿案卷請教于他,但他并沒有看,所以陳懷仁在栽贓的時候并不知道廖在李勇被殺的時候有不在場證明)

布置完一切,陳虛掩了案發現場的門,鎖上了天臺門(為了讓人以為案發當晚天臺上了鎖上不去),把案發現場房間鑰匙放在死者口袋里,通過樓梯回到三樓,并以備課的名義與6:49分乘電梯來到五樓實驗室。在他的計劃里,清潔工發現尸體會驚叫呼救,他就可以聽到聲音后迅速上樓進入現場查看。但沒想到清潔工下樓來找他求救,但實際效果一樣的。
來到房間,陳假裝救人,放下了尸體,借著近距離施救的時候,接觸尸體我是因為吊上去可能碰到衣服纖維,所以他有必要以發現人的身份在現場再碰一次尸體。



四、張陽失蹤后的遭遇。
結論:被陳懷仁設計誘出,埋在他家溫室的地下。

陳懷仁既然了解了案子的情況,并殺了李、廖,也沒有理由放過首惡的張陽。根據曼陀羅歌的提示,現在水火風都有了,最后一案就應該是“地”。根據陳懷仁一年前對徒弟張磊所說:“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你有空可以常來找我聊天啊!” 所謂的明年擴大溫室,我們大膽推斷,張陽的尸體就被埋在溫室的地下。

張陽是收到了黃力強的手機發來的信息的。兇手之所以要盜取黃力強的手機來發這條敲詐短信,是因為敲詐短信如果來自其他人,張陽很有可能會警覺是殺害李勇和廖啟銘的兇手想要伏擊自己而不敢去赴約,因為兇手也是知道曼陀羅秘密的人。只有黃力強這個神秘社成員,既有機會獲知張陽的秘密,又不可能是兇手(黃力強在幾次命案中均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才符合一個敲詐者身份,張陽才可能去赴約。

當天,陳懷仁先是乘黃力強踢足球的時候撬開了他的柜子,拿走了手機,用手機給張陽發了消息。張陽以為黃力強這邊可以花錢解決,于是不疑有他,被陳懷仁伏擊綁走。

五、補充

1、逼供
陳懷仁之所以能找到那個“老地方”,并拿走匕首(作為法醫他能判斷出就是刺黃惠茹那把),可能通過竊聽偷聽到了來源,更可能是對李勇進行過逼供。隨后一把火,也燒掉了逼供的證據。

2、草本和木本曼陀羅草
黃惠茹意外死后,張陽等人之所以舉行儀式,就是怕冤魂索命,所以才用草本曼陀羅鎮壓的。而李勇的儀式如上面分析,更多的是為了讓警方并案偵查。但草本曼陀羅草由于在本市生存條件苛刻,陳懷仁一時找不到,只好用木本曼陀羅草加以代替。

3、布置自殺的理由。
廖點案子之所以要弄成像自殺,除了麻痹警方,也有為了麻痹張陽的原因,以免張陽逃走(比如逃出國去)。因為李和廖都死了,張如果不傻就會知道兇手下一個目標是自己。所以需要弄得像是廖殺了李勇之后自殺。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19:59:48 | 2018-8-6 17:37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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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事件的幾個重要時間:
2016年6月,曼娟遭遇車禍
2016年7月,黃惠茹現身S市藍精靈,真名陳惠茹,監護人無法取得聯系
2016年11月,張陽偷竊K校存儲的藥物,和他們最后與黃惠茹在【藍精靈】見面的時間接近
2017年1月13日,黃惠茹死于興奮劑攝入過量,尸體旁發現草本曼陀羅
2017年1月30日,陳懷仁了解案情
2017年2月1日,陳懷仁以講師身份進入K校
2017年3月下旬,曼娟手術失敗去世。離世前陳懷仁了解到她的近況
2017年4月8日,李勇死亡,胸腹部部分外皮被割去,尸體旁發現木本曼陀羅
2017年6月左右,活動室開始被監聽
2017年8月初,廖啟銘發現匕首丟失
2017年12月26日,廖啟銘死亡,尸體附近發現木本曼陀羅以及匕首照片
2018年5月7日,張陽失蹤

曼娟車禍和黃惠茹死亡事件
車禍事件與主線看似沒有直接的關系,但考慮到黃惠茹的真實姓名為陳惠茹,且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至今無法聯絡上,記錄的父母可能并不真實存在。且黃惠茹在S市現身的時間與曼娟遭遇車禍后轉移到S市的時間吻合,我們在此傾向黃惠茹和曼娟乃母女關系的可能性。再加上姓氏因素和后續劇情,我們認為黃惠茹很可能是陳懷仁的親生女兒

聯系以下三條線索
1、黃惠茹于2017年1月30日死亡的情形。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死者處女膜陳舊性破裂。死因是服食過量的興奮劑藥物。
2、張陽等給出的信息。不過警察在張陽的臥室內,充公沒收大量有關西方巫術的書籍,以及多部讓人臉紅耳赤的島國愛情動作片。這些影片的內容,尺度大得讓人乍舌。“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
3、從天而降的巨額善款。她已經昏迷將近7個多月了,幸好有位大善人留下整30萬的醫藥費。明天會動手術,但醫生坦言醒過來的機會渺茫。

因為家庭中沒有父親以及黃惠茹2013年7月在Y市偷竊被捕,被口頭警告后釋放,黃惠茹和母親并沒有大量的存款,她需要大量的資金來幫助母親手術。一時間她沒有找到更好的方法,決定通過“交易”和張陽等人換取資金。交易的內容大致是大尺度的性關系和金錢的交換,考慮到30萬是一個巨大的金額,他們要進行的可能是長期的、其他人不接受的性交易。再聯系黃惠茹的死亡情形,基本可以認定黃惠茹被長期虐待。最終1月13日因為尺度過大導致黃惠茹死亡。根據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也可以印證死者死后被三個人用刀具刺割,可能是張陽對西方巫術有了解,所以三人效仿某種儀式鎮壓鬼魂時留下了刀傷。

李勇死亡事件:
注射孔:在李勇的身上發現了三處注射孔,其中兩處包含琥珀膽堿,一處應包含硫噴妥鈉(根據死者體內殘留判斷)。因為多次注射并沒有產生注射過量的情況,所以判斷三處注射為同一個熟悉醫理的犯人為之。張陽等人雖然可能私藏這兩種藥物,但是由于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且不懂醫理(黃惠茹死因),排除張陽等人作案。考慮到硫噴妥鈉能夠在審訊中作為吐真劑使用,犯人可能是先以【新型的興奮劑】為理由勸誘李勇注射了部分琥珀膽堿和硫噴妥鈉,將李勇進行限制后審問出自己想要的情報。然后由于死者雙手被反綁,雙腳踝被繩子捆綁住,犯人選擇了不解開拘束而第三針從后背上注射

胸腹部表皮:根據死者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形成巨大的創口。基于火燒過的緣故,創口肌肉變硬而導致扭曲變形,割創傷的表面不好判斷。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塊外皮在死前被割去,是生前損傷。犯人切割外皮、焚燒可能是為了掩蓋刀具的特殊性。考慮犯人是精通醫理的人,使用的可能是手術刀

犯人:兇手是陳懷仁。3月下旬曼娟在離世前告訴了陳懷仁他有一個名叫陳惠茹的親生女兒,希望陳懷仁能夠照顧好她。而陳懷仁已知曉陳惠茹已經在兩個月前被殺害了,兇手很有可能就是張陽等人。憤怒驅使之下,他追蹤并在這天鎖定了落單的李勇,利用藥物審問利用并且在了解到案件全貌后將他殘忍殺死。另一方面,陳懷仁利用曼陀羅和殺人的儀式感,有將偵破向【兩案的兇手可能一致】的方向引導。根據S市四季氣候不適宜種植曼陀羅,在野外很難見到它的蹤影,只能通過溫室培植“她喜歡郁金香,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陳懷仁有能力獲得曼陀羅。但由于欠缺專業知識,兩案中曼陀羅的屬性并不相同,陳懷仁所持有的是木本曼陀羅。根據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在最近半年期間,報失一小批管制藥物,其中包括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以及雖然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是管制藥物,但在黑市的貨源一點也不少。只要有錢,在黑市你能買到任何東西。許多犯罪集團利用琥珀膽堿制服名犬再轉手,連市政廳獵殺野狗都濫用琥珀膽堿。至于硫噴妥鈉,則是黑市醫生的最愛。陳浩追查這條線索數日,一無所獲,犯案使用的兩種藥品很可能都是從K校偷取的。

廖啟銘死亡事件:
死亡時間:法醫的死亡時間斷定存在被操縱的可能。綜合尸斑、尸冷、尸僵情況:
1、尸僵3個半小時出現,最多可后移1個半小時。所以死亡時間在5:00~7:00之間都能夠滿足尸僵形成條件。
2、根據文中說明,尸斑印證死亡時間應當在4:13~6:13之間
3、尸冷存在被操控的可能性。由于今年的圣誕節真夠冷!全日溫度最高8攝氏度,最低只有0攝氏度,如果使用空調控制室內與室外同溫度或更低,那么尸體溫度下降幅度會更大。并且關閉溫度控制一段時間之后,房間溫度會恢復到正常室溫。所以尸冷印證死亡時間是有可能在6點左右。
綜上所述,死者是有可能在6點之后不久才被殺害的。

灰塵與天臺的門:根據原文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死者曾經在一個室外環境靠坐在某個涂有戶外漆料的地方。根據監控視頻,死者沒有離開過教學樓,所以猜測死者曾坐在天臺上。天臺的門有兩把鎖,其中只有一把全新的掛鎖是真正阻斷通行的。而最奇怪的是,在掛鎖上沒有發現任何的指紋。,這與關于通往天臺的門鎖,校方多次更換新的球形門鎖和掛鎖,但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就被學生破壞產生不協調。再加上張陽等人當天去過天臺,我們推斷掛鎖是在張陽、黃力強離開后才出現的。且因為李牧記得該門沒上鎖好幾天,該掛鎖也不是校方購置,這把鎖很可能是兇手因為某種目的掛上的。

自殺的可能性:盡管死者曾服用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可能有藥物服用過量的自殺傾向,但興奮時間最晚保持到凌晨2:00,與死亡時間5點之后相距甚遠,在清晨時死者徹夜未眠,應當陷入深度疲勞,所以排除致幻自殺的可能性。而由于監控僅在電梯和前后門存在,所以通過樓梯的上下樓移動不會被監控拍下,兇手可以不通過電梯而使用樓梯移動到死者所在樓層。

犯人兇手是陳懷仁。他利用安裝在活動室內的監聽器鎖定了落單的死者,并且通過匕首的照片將死者引導到天臺,然后使用全新的掛鎖將死者鎖在天臺外。由于死者無法從天臺逃脫,且李牧年紀大,聽力極差,沒有做到每個小時巡邏的工作。也許李牧在當值期間遺漏任何重要的線索,可能遺漏了死者的求救,所以只能在天臺度過一晚,靠坐時身上沾上特有的灰塵。陳懷仁可能了解到死者有隨身攜帶毒品的情況,明白死者無聊之余會服用藥物,所以第二天6點06分左右在死者陷入死睡時將他吊死在活動室之中,并且通過空調操縱了死亡時間的推斷,然后在6:49分左右上樓時找機會關閉了空調。由于在將死者移動到活動室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身體接觸和物質交換,在發現尸體之后陳懷仁才刻意將尸體放下,嘗試救援。除陳懷仁之外不存在其他人和死者有身體接觸產生的物質交換,所以他殺只可能是陳懷仁完成的。在現場留下的新鮮木本曼陀羅也進一步說明此案兇手與上一案相同。

張陽失蹤事件:
短信:這條短信說明黃力強可能原本對張陽等人之前的所作所為并不了解。所以犯人才能夠假借黃力強的口吻,將張陽約至藍精靈后巷。也是由此我們可以完全排除原文中發生的案件與黃力強有關

詩歌:由于原文關于張陽失蹤的描述極少,我們需要對詩歌進行揣測。
她在空中飛舞,流星劃過的火焰形成灰燼。
瞳孔無盡漩渦,深邃藍色的旋風帶來混沌。
口中呢喃呻吟,停滯靜止的淵水不斷翻騰。
利爪犁開沙礫,廢棄已久的荒地重現生機。
火焰、旋風、淵水、荒地,她的莢裂開,爆出黑色的生命

神秘社社員有著各自的紋身,紋身的圖案在巫術中表示某種元素。
黃惠茹被發現浮尸水中,和她的【水】符文相關。
李勇死后被火焰焚燒,和他的【火】符文相關。
廖啟銘被吊死在空中,和他的【風】符文相關。(可能也指尸體的死亡推斷時間被【風】影響)
因為整個案件中大量出現儀式、曼陀羅等元素,張磊可能得到啟示,死亡發現的情景將和社員所持有的元素記號相關
利爪犁開沙礫,廢棄已久的荒地重現生機則是張陽遭遇的提示。根據陳懷仁與張磊的對話“她喜歡郁金香,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時間上吻合(失蹤在2018年5月7日,是18年初夏),猜測張陽可能已經被埋在陳懷仁的溫室中。郁金香開放之時,即對應著荒地重現生機的詩句。

犯人:兇手是陳懷仁。陳懷仁利用黃力強足球訓練的空檔,偷走了他的手機并且給張陽發送了敲詐的短信。因為黃力強原本不應該知道這個事件,張陽未能判斷出短信的實際發送人并非黃力強。之后,急于解決事件的張陽在小巷中被陳懷仁綁架(或直接殺害),并且被埋到了陳懷仁房子的溫室地下

作者的提問
分析所有涉案角色之間的關系。
曼娟黃惠茹的母親,黃惠茹需要手術的治療費而與張陽、李勇、廖啟銘進行交易并且被意外殺害。張陽、李勇、廖啟銘為了保持社團成員的完整性,邀請了黃力強加入社團。陳懷仁曼娟的情人,并且是黃惠茹的親生父親。得知女兒是被張陽、李勇、廖啟銘三人殘忍蹂躪致死后,陳懷仁對三人進行了復仇
非案件直接相關的人員:第三案中學校的工作人員楊潔梅、李牧雖然曾在敏感事件臨近案發現場,但根據上述章節的推斷得知他們不可能犯案

推理黃惠茹和李勇的遭遇。
參見《曼娟車禍和黃惠茹死亡事件》段落與《李勇死亡事件》段落。

廖啟銘是自殺還是他殺?說出支持您推理的理由。
他殺。參見《廖啟銘死亡事件》段落。

張陽失蹤后的遭遇。
參見《張陽失蹤事件》段落。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19:59:54 | 2018-8-6 17:34編輯
綠字為引用,黑字為分析

五芒星符文暗示了死者的死亡(暗示死因/死位置/祭祀某個符文)
兩星期前,某路人在池塘發現一具無名浮尸。
死者死在水上,其刺文為水符文。

死者身上衣服碎片,有濃烈的汽油味,相信是蓄意縱火。死者雙手被反綁,雙腳踝被繩子捆綁住。
死者死在火中,其刺文為火刺文。


張陽(圖3)、廖啟銘(圖4)和黃力強(圖1)的右手臂都有刺青。
1是水,2是火,3是土(地),4是風(氣)

有一名學生在教學樓6F上吊身亡。張磊趕到現場,發現尸體平躺在地上。這意味有人解開繩索,并移動過尸體。
死者死在地上,其刺文為地死者死于上吊,窒息而死,其刺文為氣。
四-張陽遭遇:其符文為土(地),有以下可能。
1.遭遇泥石流
2.地震
3.被活埋
4.被埋葬,腦袋在土里,身體豎立,用以祭祀
5.偷渡到未知地域,被土著人殺死。


一-人物關系:張陽,李勇、廖啟銘,還有黃惠茹,關系密切,朋友之類的。
張陽,黃力強 ,李勇、廖啟銘,K私立醫學院的同學,也是【神秘社】成員。
陳懷仁,K私立醫學院的講師,也是張陽等人學校的老師。
楊潔梅,K私立醫學院的清潔工,

二-黃、李遭遇:曼陀羅花置入死者口中,寓意鎮壓冤魂。第三起卻沒有,而這第三起,與陳懷仁有關聯。

第一第二起,認為是張陽等人以此為祭品。


此案與這件相似,興奮劑中毒身亡?

廖啟銘擔憂的喃喃自語:“會不會和那件事有關?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
“你給我閉嘴!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你別TMD給我再提起那件事,不然老子狠狠地揍你一頓。” 張陽的逆鱗被觸犯,激動得和廖啟銘拉扯起來
。分析:這到底是什么事件,讓他們如此害怕?而黃慧如的死亡后,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尸體被人死后又用刀,扎了三下。這也很奇怪。
尸體背部有12條鞭痕,7條鞭痕屬于舊傷,其余5條鞭痕是不超過7天的新傷。雙手手腕和雙腳腳踝,有被繩子捆綁的印痕。額頭、臉頰、四肢和身軀有多處瘀傷,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  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至今無法聯絡上。死者在七月份就打過架,身上的傷在一月份應該都已經好了,可是她身上還有虐待的傷口,加上父母又聯絡不上,這就說明家人也不要她了。
黃慧如遭遇:在2017年1月13號,死者在與張陽等人相約的地方磕了過多的興奮劑,然后,張陽等人將其捆綁起來,進行了奸污;然后,借此他們用黃慧如,來進行邪教儀式,進行到一半,黃慧如死了,大家慌張,但還是要繼續,而且,儀式可能還要見血,所以,每個人用骷髏刀扎了一下,儀式舉行完,張陽等人心里慌張,害怕黃慧如冤魂來找他們,根據邪教書上記載的,在死者口中放一株曼陀羅可以安息冤魂,于是就放了一朵,來安心;但他們都對過口供,一旦有人問起,就說當天晚上大家在張陽別墅里。

李勇遭遇:在四月八號晚上,張陽等人與李勇在藍精靈喝酒,李勇可能單獨跟張陽談起黃慧如,表明他受不了了,要去自首之類的,張陽心里慌張了,而從文中“你覺得是誰殺了李勇?” 廖啟銘抽了一口煙讓自己鎮定下來,向張陽問道。
李勇被冷血殺害已過了4個月,警方至今還未逮捕任何嫌疑人,對外公布尚在調查中。李國民不滿警方未找出兇手,高調批評警方辦案效率慢。他經常開記者招待會炒作此案,不希望李勇一案漸漸冷卻后成為懸案。
“我怎么知道誰是兇手?也許李勇是短命相,運氣不好遇見變態殺手。” 張陽對李勇的死冷漠看待。“我們沒有得罪任何人,也沒有為非作歹做些喪心病狂的事。”
這第二起案件只有張陽一個人知情,可能他就是兇手,張陽以后還要繼承家里的家業,不能有這些污點,于是,他在與廖他們回到別墅后,可能給他們下了安眠藥,然后自己偷偷把李勇約出來,從后面注射自己在五個月前偷得麻醉劑,然后,將其身上倒上汽油,知道李勇要被自己殺死,就進行了邪教儀式,可能需要割掉腹部表皮,來祭祀,然后點火,殺了李勇,在裝作不知道回到別墅,第二天廖他們起來什么都不知道,就以為張陽跟他們一樣喝醉了,一直在別墅里。
作案時間:
死亡時間是4月8日晚上20:00至4月9日凌晨03:00。
他3人在迪廳逗留至凌晨02:00,【藍精靈】很多人可以作證。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離開后,三人在張猛的別墅過夜。這兩種藥物沒有過量使用,兇手擁有醫學這方面的學識,
,第二起案件,死者被人從后面襲擊,那么就是熟人,且張陽還是有時間作案。文中說到兇手有醫學文憑,張陽就是學醫的。


插入第三起案件分析。
這個案件和骨語中類似。曼陀羅只有在溫室中有,一個是小混混家的,還有一個就是陳懷仁家的,還有他出入教學樓不正常(走樓梯可以去6樓殺人。)
『永愛,懷仁+曼娟。』
則陳懷仁在第三起案件有作案嫌疑,并偽裝成與前面一樣邪教儀式的樣子,廖啟銘,父母在他4歲時離異。母親是劉梅香醫生,S市醫院的神經外科權威,這也可能是陳懷仁殺人的動機,自己的初戀來到這里治療,手術失敗了,而他可能認為是廖的母親不盡力,于是,殺掉廖來消除自己心中的仇恨。


2007年VBS電視臺紀錄片《哥倫比亞惡魔的呼吸》(Colombian Devil’s Breath)所描述的那樣,哥倫比亞的罪犯從“天使的號角”中提取 東莨菪堿并制成強效藥,這種強效藥會讓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即使他們處于完全有意識狀。
木本曼陀羅,別名大花曼陀羅、天使的號角。



三-廖的死:如果是第一起案件和二汽案件的兇手所做:曼陀羅花置入死者口中,寓意鎮壓冤魂。第三起卻沒有,而這第三起,與陳懷仁有關聯。
首先,在現場找到的監聽器 是半年前放的,這很明顯不是張陽等人放的;再接著,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而現場沒有這些,那是哪來的,說明這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是有人移動過的,制造自殺假象;現場的窗戶被打開,戶外冷風不斷吹進室內。今年的圣誕節真夠冷!全日溫度最高8攝氏度,最低只有0攝氏度。估計死者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在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現場平均溫度溫度5攝氏度,當天早上08:13,尸體肛溫16攝氏度。經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現場溫度竟然如此之高,在窗戶被打開的情況下,現場溫度還有五℃,肛溫高達16℃,,還有死者服用了興奮劑,在2點左右自殺的話,過了六個小時,下降35℃現在的尸體溫度卻又高達16℃,尸體溫度太高了,那么死亡的時間應該還要在推遲。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0:12 | 2018-8-6 16:17編輯
黃惠茹一案兇手:張陽,李勇,廖啟銘
之后三起事件兇手均為:陳懷仁

紅色為原文,黑色為推理過程,加粗為重要結論

一:神秘社關系分析
1.神秘社成員主要特點是右臂上又刺青,目前神秘社有四個成員,張陽,廖啟銘,李勇,黃力強,而黃力強的刺青是剛剛刺上不久,說明黃力強是后來加入,文中第一個死者黃惠茹右臂也有刺青,說明黃惠茹黃惠茹也加入過神秘社,而文中神秘社是一所私立醫學院的社團,而黃惠茹只是一名初中二年級輟學的人,所以黃惠茹是神秘社的外部成員。

2.廖啟銘問張陽是誰殺了李勇,并且提到了‘那件事’
我不知道你們倆在打什么啞謎。兄弟之間講的是義氣,我不會袖手旁觀。李勇的死和什么事扯上關系?
從黃力強的口中可得知他根本就不知道有這么一件事,所以這件事發生在黃力強加入神秘社之前。
張陽三人之討論了李勇的死亡,卻沒有討論同樣有刺青的黃惠茹的死亡,這里有兩個可能:
1.黃惠茹的死亡跟張陽三人完全無關系。2.黃惠茹的死亡就是廖啟銘提到的‘那件事’。
在這里我認為是第二個的可能性非常的大,黃惠茹為神秘社外部成員,他們必然一起參與過什么巫術召喚事件,而黃惠茹的死廖啟銘并沒有聯想到‘那件事’,說明‘那件事‘跟黃惠茹根本沒有關系,如果黃惠茹的死跟張陽三人沒關系的話,黃惠茹就是死于小混混之手,但是黃惠茹的口中有草本曼陀羅,這顯然不是小混混所謂,而題中曼陀羅置于死者口中寓意為鎮壓冤魂,說明行兇之人對于巫術是存在迷信的。綜上:這件事就是廖啟銘提到的‘那件事’,黃惠茹的死和張陽三人必然脫離不了關系。

二:黃惠茹死亡之謎
某路人在池塘發現一具無名浮尸
者臂上刺青是西方巫術(witchcraft)五芒星,所代表的【水】符文
上面已經得出結論,黃惠茹的死跟張陽三人存在莫大關系,死者身上的刺青代表‘水’,而死者尸體卻出現在池塘,結合死者嘴里的草本曼陀羅,兇手必然對巫術有著十分了解。

訪查過張猛(張陽父親)的別墅,旁邊溫室種有幾盆草本曼陀羅。
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
張猛別墅有草本曼陀羅,而死者嘴里恰好也是草本曼陀羅,死者死后腹部有三個刺割創,既然人已經死了,為什么要這么做,結合死者嘴里的花還有尸體出現在池塘,沒錯!這也是巫術的話,那么兇手所做的這一切就理所當然了,為什么三個創傷,而且刺入角度力度大相徑庭,因為這三個刺割創是三個人分別一人一下刺入的,兇器是什么?
會不會和那件事有關?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
張陽三人就是用這個匕首一人一下刺了尸體的腹部,所以他們感到害怕!

而死者身上的其他傷痕,必然是被張陽三人玩巫術虐待所致。

三:李勇死亡之謎
從李勇腰部的針孔痕跡來看,李勇被兇手約出去后沒過多久就被注射琥珀膽堿襲擊了。
琥珀膽堿具有肌肉松弛效果,被注射后失去反抗能力,符合文中描述。
文中李勇身上被反綁,傷痕眾多,兇手為什么不立即燒死李勇?那是因為兇手需要審問李勇。
硫噴妥鈉是一種吐真劑,正好證明了審問這個結論
為了審問出自己需要的東西,兇手還眼睜睜的讓死者看到自己胸部的一層皮被割下

兇手審問了李勇什么?
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
前面得出結論,這個匕首刺了黃惠茹,所以審問內容就是李勇三人虐待黃惠茹的地方在哪里!
在得到了結果后就像題中描述那樣,再次向右手靜脈注射琥珀膽堿,搬到案發現場活活燒死了李勇,因為琥珀膽堿的緣故,因此現場沒有死者掙扎的痕跡,兇手完事之后留下了木本曼陀羅。

四:廖啟銘死亡之謎
1.廖啟銘是否為自殺?
廖啟銘和張陽他們有約定,晚上22點在【藍精靈】見面,這樣一看廖啟銘不像是會自殺的人。如果是自殺,為什么不直接吃下過量的迷魂藥呢?興奮只持續到了2點,為什么偏偏在5.00-5.30自殺呢?因此,死者自殺的可能性完全可以排除

2.那么是被人吊死嗎?
從文中的尸體檢測結果來看,被人吊死是完全沒可能的,而且死亡時間在5點-5點30,根據文中描述,這個時候教學樓里面跟本就沒有其它人了,能在這個時間段吊死廖啟銘的人根本不存在。
假設這起案件是他殺,兇手全程帶著手套干案,和擁有異于常人的謹慎。
但是文中明確表示他殺也不是不可能。

在案發現場搜出2枚蓋上一層塵埃的監聽器,估計該活動室在半年前開始被某人監聽
死者有對活動室長期監聽,并且持續半年之久,而當時是12月,那么半年前是6月,這個時候李勇已經死亡,說明兇手準備對下個目標動手,并且有充分時間準備。

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
廖啟銘沒有離開過教學樓,那么白色碎屑是怎么來的?說明他上過天臺。
李牧記得該門沒上鎖好幾天,該掛鎖也不是校方購置。
從李牧的話中可以得出當時天臺的鎖是沒有鎖上的,因此廖啟銘完全可以在張陽他們走后去天臺。為了緩解心情。

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
估計死者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
最奇怪的是,在掛鎖上沒有發現任何的指紋。
以上原文說明死者晚上坐在過天臺上面,因此褲子臀部也有灰塵,而右手手指有灰塵是為什么?那是他在天臺上無聊的畫著什么。他為什么要坐在天臺上?明明晚上有約,他為什么還要吃興奮藥,掛鎖為什么會沒有指紋,只能這么解釋,兇手動過掛鎖,所以掛鎖留下了兇手的指紋!兇手通過監聽發現廖啟銘后來鎖上活動室已經去了天臺,于是兇手將死者鎖在了天臺上面,這種鎖只要把插銷插進去就鎖上,不需要也把鎖上。
廖啟銘發現自己被鎖上了,于是只能苦等到第二天,但是由于天氣太冷,他撐不住,于是在19點的時候服下了迷幻藥,讓自己保持興奮狀態,無聊的靠著墻坐在地上,用手指畫著什么,但是整個晚上實在太冷了,他沒有體力堅持一個晚上,于是興奮狀態過后他就睡在了天臺上。
如果兇手要吊死廖啟銘,必然最早來的這個人,兇手是誰也就不言而喻了,陳懷仁!
死者一個晚上都在天臺,身體已被凍僵,必然沒有反抗的力氣,因此偽造成自縊是可以實現的。
文中明確教學樓前后門和電梯內有監控,因此陳懷仁乘電梯到三樓后完全可以走樓梯上去,布置完死者身體后在抽屜里放入了草本曼陀羅和骷髏刀的照片

3.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死亡時間的解釋。
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
為什么尸僵會延時,那是因為死亡時間并不準確,文中張磊并不知道死者曾在天臺待過一個晚上,那么死者體溫必然與正常人不同,而張磊以正常情況進行死亡時間分析,自然會有所出入。因此死者真正的死亡時間在6點以后。

活動室窗戶大開的目的也就清晰了,看上去好像正應著旋風的死亡,實際上是為了快速降低活動室內的溫度,以達到跟天臺一樣的室外溫度。

4.陳懷仁發現尸體后第一時間把尸體解下的目的也很清晰了。
其中一項衣物纖維,與對死者施救的陳懷仁當天穿的外衣吻合
由于尸體經過移動
陳懷仁搬運過廖啟銘,廖啟銘身上必然有移動過的痕跡和陳懷仁的衣物纖維,所以陳懷仁第一時間把尸體解下就是為了掩飾相應的證據。


五:張陽失蹤
張陽接到來自黃力強5月7日18:34的短信,但是黃力強有多雙眼睛看著,并且儲物柜被撬開,所以這個事件跟黃力強毫無瓜葛。
不過警察在張陽的臥室內,充公沒收大量有關西方巫術的書籍,以及多部讓人臉紅耳赤的島國愛情動作片
從張陽房間內發現的東西來看,張陽無疑是黃惠茹事件的始作俑者

張陽失蹤后會發生什么?
很想讓會像李勇那樣先被琥珀膽堿放倒,然后根據詩句:利爪犁開沙礫,廢棄已久的荒地重現生機。
張陽最終的結果就是被活埋。

六:補充
1.兇手的動機是什么?
去年5月,她不幸遇上車禍。Y市的醫療設備沒有本市先進
者黃惠茹,身份證姓名陳惠茹
J鎮警察局常客,有多次離家出走的記錄。20137月在Y市偷竊被捕
我連名份都來不及給她,她已離我而去
前面已經得出殺死李勇和廖啟銘的兇手為陳懷仁。
陳懷仁說過自己的情人醒過來跟自己說了話,并且自責沒有來得及給她一個名分,明明只是情人關系,何來的名分一說?我們發現第一個死者黃惠茹的身份證上是陳惠茹,并且陳惠茹曾經居住Y市,而陳懷仁的情人曾經也在Y市,因此可以推測陳懷仁的情人在很久以前就已經懷上陳懷仁的孩子,她在死前才把這一切告訴了陳懷仁,巧合的是這個孩子居然就是黃惠茹。因此陳懷仁是在為女兒復仇,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李勇的死在陳懷仁情人醒來之后。

2.陳懷仁為什么要模仿巫術?
小磊!老師累了,要休息一段時間。她喜歡郁金香,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
從這段話可以表明陳懷仁如果沒有被證明為兇手,那么他根本就沒有想過自首,因此他做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降低自己嫌疑。
模仿巫術有兩個目的:
1)為了讓張陽三人自食惡果。
2)為了搭便車詭計,如果所有殺人事件都跟巫術有關,由于慣性思維,自然會以為兇手只有一人。

3.李勇的死亡補充。
李勇身上被割了一塊皮,加上兇手對使用藥物劑量的控制,說明兇手在醫學方面十分專業。

4.木本曼陀羅之謎
黃惠茹的死嘴里的曼陀羅是草本,而接下來兩個死者,案發現場發現的曼陀羅均為木本,這樣可以證明三起殺人事件是兩個兇手。
木本曼陀羅是哪來的?文中提到過陳懷仁家有個養殖的溫室,因此除了張猛,陳懷仁也符合曼陀羅花這個條件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0:44
占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1:04 | 2018-8-6 19:48編輯
火焰、旋風、淵水、荒地,她的莢裂開,爆出黑色的生命.(黃惠茹的尸體是在水中被發現的,而之后李勇是被火燒死,廖啟銘是被吊死,窗戶開著,冷風不斷吹過,該3名死者的死法都如詩歌中“火焰 旋風 潮水”一般,因此第四個死者張陽的尸體應符合“荒地”,被埋在了地里。)
黃惠茹死亡時間介于1月13日晚上20:00至23:00。
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尸體背部有12條鞭痕,7條鞭痕屬于舊傷,其余5條鞭痕是不超過7天的新傷。雙手手腕和雙腳腳踝,有被繩子捆綁的印痕。額頭、臉頰、四肢和身軀有多處瘀傷,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因為三個窗口刺入角度、力度很不相同,所以推測是有3個人拿刀刺入死者的傷口,根據后文死者經常和李勇等三人玩類似儀式的和惡魔交易的活動,可以推測黃惠茹身上的新傷鞭痕是游戲中召喚惡魔的儀式時被打的,而舊傷則是以前進行游戲時被打的,黃惠茹的死因是服食過量精神藥物,之后廖啟銘也說這是意外,說明是服用過量藥物后在儀式中意外死亡,廖啟銘說害怕真的召喚出了惡魔,所有人都會死,這便是他們三人每人對死去的黃惠茹捅一刀的原因,他們害怕惡魔報復,想用這個方法殺死以黃惠茹為媒介降臨的惡魔。)
“死者黃惠茹,身份證姓名陳惠茹,19歲,最后住址是J鎮。根據J鎮中學學生記錄,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至今無法聯絡上。黃惠茹2013年7月在Y市偷竊被捕,被口頭警告后釋放。Y市的醫療設備沒有本市先進,她被轉來S市進行治療。(陳懷仁的初戀情人叫做曼娟,黃慧茹母親叫做曼珍,再加上黃惠茹原名姓陳,可以推測黃曼珍便是陳懷刃的初戀情人曼娟,而黃惠茹就是他們二人的女兒,黃惠茹有離家出走的習慣,原本住Y市,而陳懷仁的初戀情人曼珍也住Y市,可以證明這個關系的正確。)
S市四季氣候不適宜種植曼陀羅,在野外很難見到它的蹤影,只能通過溫室培植。(張猛(張陽父親)有溫室,陳懷仁有溫室,可以推測第一起黃惠茹死亡的案件是張陽拿的曼陀羅花,因為儀式中的步驟需要,而之后的案子都是將儀式補全完整的模仿犯,之前的分析死者黃惠茹是陳懷仁的女兒,那擁有溫室的陳懷仁便擁有作案的動機和能力。)
陳懷仁默默不語,全神貫注查閱三人的資料和口供。
1月13日晚上22:00直到第二天07:00,三人在張猛的別墅里,哪里都沒有去。他們沒有隱瞞警方,三人認識黃惠茹。(三人在黃惠茹死后躲進了別墅。)
陳懷仁默默不語,全神貫注查閱三人的資料和口供。“又一起冤案啊!” 陳懷仁搖搖頭感概地說。你確定要到K私立醫學院當講師?(這里陳懷仁已經看出是張陽三人害死的黃惠茹,他執意辭去法醫工作的原因便是進入學校,接近3位兇手掌握他們的行蹤伺機為女兒報仇。)
死者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形成巨大的創口。胸部和腹部之間發現一個創口。經過探針測量,皮膚層刺穿創口、肌肉層刺穿創口、和肝臟創口連成一條直線,這損傷造成了大量的腹腔出血。腹腔內血液蓄積需要一小段時間才形成,這是一個生前損傷。死者曾遭受折磨,活活被燒死。死者背后的腰子部位發現一個疑似針孔的傷口。可能兇手從后方偷襲把他放到,這才能將失去反抗能力的死者,運至案發地點。(死者被針孔偷襲喪失反抗能力,以及刺穿傷都表明兇手是對醫學相當了解的人,陳懷仁正符合這個條件,死者李勇被折磨、剝皮一方面是對害死女兒的李勇的憎恨,另一方面陳懷仁雖然知道他們是在進行某種儀式,但是并不知道當時具體的情況,所以以此進行逼供。陳懷仁作為知名法醫自然也可以輕松獲得需要的藥物。張陽等人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無法犯案。)
黃力強的父母是私營企業高級主管。(黃力強一來便加入張陽集團,可以推測他是帶著目的來的,根據他的姓可以分析他是黃曼珍的兒子,黃惠茹同母異父的哥哥,他來肯定是為了調查害死妹妹的人是誰,由此進一步分析曼珍是得知女兒死訊是不小心出的車禍。)
黃力強的父母是私營企業高級主管。(黃力強的父親肯定知道曼珍轉送別的城市治療,他是有錢人,陳懷仁說的好心人給的30萬治療費可以判斷是黃力強的父親給的)
會不會和那件事有關?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可能是陳懷仁通過拷問李勇得到的位置拿走的匕首,捅黃惠茹的匕首)
小磊十分抱歉。我看見學生上吊,立即把他解下進行急救。(陳懷仁故意移動尸體有特殊用意,結合之后說到的尸斑,可以推測他是故意移動尸體使得尸體產生尸斑的轉移以此讓死亡時間的判斷變得困難,同時可以讓死者的衣服上順理成章的粘上自己衣服的纖維。)
通往天臺的門被上鎖,無法打開。該門配有兩把鎖。球形門鎖被完全破壞,幾乎不可能上鎖。上方還有一把帶鎖扣的插銷門鎖(圖6),鎖扣上銬著一把全新的掛鎖。刑偵人員在該球形門鎖的把手發現大量殘缺、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指紋。最奇怪的是,在掛鎖上沒有發現任何的指紋。(兇手故意擦除天臺鎖的指紋就是不想讓人注意到天臺,他故意給天臺門換新鎖不讓人上去可以推理得知他的殺人手法是依靠天臺的。)
25日20:13:陳懷仁從3F搭電梯離開教學樓(電梯+前門監控),他是最后一個離開教學樓的教員。26日06:06:陳懷仁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3F(前門+電梯監控)。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輕微腦水腫、多處內臟出現黏膜點狀出血和灶性出血。毒物報告表示死者體內有稍微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估計死者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在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
(根據監視器和楊潔梅的口供可以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以上述原文分析陳懷仁的作案手法,他根據教室里的竊聽器掌握廖啟銘的行蹤,首先他坐電梯到3樓,走樓梯到案發現場誘騙死者吃下MDMA,讓他進入精神恍惚的興奮狀態,然后制服死者,將其關鎖在天臺上,死者衣服上的白色漆料就是這時留下的,同時打掃用來吊死死者的教室清除痕跡,接著離開學校,由于MDMA讓死者處于興奮狀態,審題發熱比較快,因此寒冷的天氣并沒有一開始便凍壞死者,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廖啟銘吃的MDMA藥效過去了,便在寒風中被凍得奄奄一息體溫逐漸下降,待到早上6點陳懷仁第一個來到學校坐電梯到五樓,走樓梯到天臺將死者帶會教室吊死,接著打開窗戶,等到警察來了以后由于死者一晚上在寒冷的環境中,肛溫已經下降尸體尸檢中水腫、內臟粘膜點狀出血等癥狀表明了死者經歷過長時間的凍寒,再加上陳懷仁故意造成了尸斑的轉移使得死亡時間判斷錯誤,年紀大的保安聽力不好,無法準確的掌握發生的事情。)

問題1:黃曼珍是陳懷仁的前情人曼娟,黃惠茹是他們的女兒,黃力強是黃惠茹同母異父的兄弟。
問題2:黃惠茹在他們召喚惡魔與惡魔的交易的游戲中扮演媒介的角色,她身上的新傷、舊傷都是在儀式中被打的,死亡當天因為服用了過量的藥物死亡,死亡后李勇等人認為是真的召喚出了惡魔,每人用刀捅了黃惠茹希望以此殺死惡魔讓他們不受惡魔的傷害。李勇被陳懷仁叫出,然后被陳懷仁從背后偷襲用藥物制服后剝皮、穿刺進行折磨、報復,還被強制注射藥物,最后在陳懷仁拷問出自己想要的信息后被活活燒死。
問題3:他殺,兇手陳懷仁。廖啟銘身上沾的白色漆料說明他曾經被關在教室外面,因此排除自殺。陳懷仁先依靠裝的竊聽器掌握廖啟銘等人的行蹤,然后以儀式等理由叫廖啟銘留在學校,之后自己來到案發的教室騙廖啟銘吃下MDMA,讓其陷入神志不清的興奮狀態,且可以保持一定時間的興奮讓廖啟銘不被早早凍死,此時陳懷仁將廖啟銘關進天臺,并用自己準備好的鎖鎖住門讓保安無法進入天臺,接著他稍微打掃教室避免線索泄露便離開了,當早上6點他第一個來到學院,此時廖啟銘已經被凍的奄奄一息,陳懷仁便這時將他吊死,由于一夜的寒冷肛溫已經下降,再加上陳懷仁主動移動尸體造成尸斑轉移導致死亡時間誤判,也讓自己衣服的纖維順理成章的粘在廖啟銘身上。
問題4:惠茹的尸體是在水中被發現的,而之后李勇是被火燒死,廖啟銘是被吊死,窗戶開著,冷風不斷吹過,該3名死者的死法都如詩歌中“火焰 旋風 潮水”一般,因此第四個死者張陽的尸體應符合“荒地”,張陽在失蹤后被埋在了地里(極有可能活埋),很有可能是陳懷仁的溫室的泥土里。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1:34 | 2018-8-6 19:47編輯
藍色為原文引用
紅色為重要結論或重要線索

時間表
2013年07月            黃慧茹在Y市偷竊被捕
2016年06月            曼娟(張懷仁的初戀情人)在Y市出車禍
2016年07月09日        黃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
2016年10月08日        黃慧茹與張陽、李勇、廖啟銘最后一次光顧【藍精靈】
                      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在最近半年(2017.04.14的半年前)期間,報失一小批管制藥物
2017年01月13日        晚上20:00-23:00黃慧茹死亡
                      晚上22:00-07:00 張陽、李勇、廖啟銘在張猛的別墅里
2017年01月30日        路人在池塘發現黃慧茹尸體
2017年03月23日        曼娟告訴陳懷仁他們分開后的點滴
2017年03月26日        曼娟過世
2017年04月08日        晚上20:00-03:30李勇死亡
                      案發晚上,李勇、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四人在【藍精靈】狂歡。李勇20:30左右獨自一人離開,其他3人在迪廳逗留至凌晨02:00                        
2017年04月10日        張磊解剖李勇
2017年04月14日        李勇的尸檢報告
2017年04月16日        張磊拜訪陳懷仁
2017年06月08日        有人在活動室放監聽器
2017年12月25日        張陽、李勇、廖啟銘14:00在活動室見面,張陽和黃力強在16:45左右離開,廖啟銘還在活動室
                      約定22:00在【藍精靈】見面,廖啟銘卻爽約,張陽和黃力強在23:45離開,攜帶兩位女生到張猛的別墅過夜
2017年12月26日        發現廖啟銘死亡
2018年05月07日        張陽在21:00外出后失蹤


一、黃慧茹案與其他三人死亡是否為同一人/團伙所為
       黃慧茹與張陽、李勇、廖啟銘最后一次光顧【藍精靈】是在2016年10月,與此同時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被盜藥劑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
       黃慧茹不是溺水窒息死亡,所以池塘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所以關于張陽三人的不在場證明并不成立。
1.   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黃慧茹死亡時,身邊至少有3人。
2.   黃慧茹口中的是草本曼陀羅花,李勇口中與廖啟銘口中的都為木本曼陀羅花
3.  李勇身腹部外表皮被割掉,皮膚層刺穿創口、肌肉層刺穿創口、和肝臟創口連成一條直線,體內發現麻醉劑硫噴妥鈉 (sodium thiopental),和肌松藥琥珀膽堿(succinylcholine)。這兩種藥物沒有過量使用,兇手擁有醫學這方面的學識。這與三人不學無術的紈绔子弟身份不符,所以李勇不是被張陽、廖啟銘以及黃立強殺害的,雖然他們偷了藥,但藥的來源很廣。
綜上,黃慧茹案與其他三人死亡不是為同一人/團伙所為。


二、黃慧茹案(淵水)

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
尸體背部有12條鞭痕,7條鞭痕屬于舊傷,其余5條鞭痕是不超過7天的新傷。雙手手腕和雙腳腳踝,有被繩子捆綁的印痕。額頭、臉頰、四肢和身軀有多處瘀傷,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
死者處女膜陳舊性破裂。
死因是服食過量的興奮劑藥物。
曼陀羅花常出現在西方巫術的獻祭儀式,而死者臂上刺青是西方巫術(witchcraft)五芒星,所代表的【水】符文。曼陀羅花置入死者口中,寓意鎮壓冤魂。
訪查過張猛(張陽父親)的別墅,旁邊溫室種有幾盆草本曼陀羅。
警察在張陽的臥室內,充公沒收大量有關西方巫術的書籍,以及多部讓人臉紅耳赤的島國愛情動作片。
廖啟銘擔憂的喃喃自語:“會不會和那件事有關?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
“你給我閉嘴!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你別TMD給我再提起那件事,不然老子狠狠地揍你一頓。”
『我發現了一個秘密。李勇、廖啟銘,還有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這秘密值5萬元嗎?今晚9點,藍精靈后巷。只許一個人來哦!』
回翻在張陽臥室查收的一本西方巫術,張磊被一段歌頌曼陀羅的詩歌給吸引住了。

       在李勇被殺后,廖啟銘與張陽曾談起了一場“交易”,說是一場意外,這是否在指黃慧茹的死亡?《達芬奇的密碼》里說 “祈禱是一種高潮”,性的結合是男人與女人借以感知上帝存在的行為。黃慧茹身上的紋身,代表的是“女性”“水”,應是神秘社入會的標志,但她不在K私立醫學院,所以學校內無記錄。黃慧茹死于過量興奮劑,應是在進行“儀式”時的助興用品,但由于三人嗨過頭了就吃多了。也有可能是在3個月內多次服用,體內沉積爆發。身上被繩子綁的痕跡與鞭痕也是助興的(助誰興就不知道了)。雙眼瞼球結膜蒼白,面部肌肉痙攣。四肢皮膚見擦傷、挫傷二十多處,雙肺淤血急性肺水腫,心肌肌漿溶解(溶解性壞死),肝脾淤血,這些是嗑藥的現象。
案件還原:
      黃慧茹與三人時常一起嗑藥,三人都是富家子弟有錢給黃慧茹買藥。某天張陽同他們說起了西方巫術書中的“性儀式”或者說是“性愛party”,便找了黃慧茹承諾給她某些好處(錢、藥之類的)他們達成了交易。然后他們就在張猛的別墅里開了三個月的sm大會(周末去嗨)。某天嗨過頭了,給黃慧茹的藥吃多了,在猛烈的xxoo中黃慧茹死去。清醒后慌了神,便別墅旁的溫室摘了之前培養的草本曼陀羅,企圖鎮壓死去的黃慧茹的靈魂。隨后開車拋尸池塘。

三、李勇案(火焰)
        李勇死亡時間為4月8日晚上20:00至4月9日凌晨03:00,他于20:30分獨自離開【藍精靈】。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在有人證的情況下一直呆到了凌晨02:00。但在張猛別墅過夜則無人證,題中并沒有說別墅離案發地點有多遠。若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離開迪廳以后再去李勇家綁架李勇,然后帶到案發現場作案,不但時間不明確,動機不合理,就憑兇手給李勇注射藥劑所體現出來的醫學專業素養,便不是這幾個游手好閑的大三醫學生能擁有的。所以不可能是三人殺害了李勇。
        兇手是蓄意謀殺,他弄清楚了李勇的規律(周末去迪吧),發現李勇落單(或者是兇手制造的落單),從后方偷襲李勇,在其后腰注射琥珀膽堿,使其肌肉松弛,加上李勇喝了大量的啤酒已經醉醺醺了,根本無力反抗。然后就被帶到案發現場這樣那樣了。被割皮膚之前又被打了一針,放火時又一針。哦,忘了放花了。
       前面說到琥珀膽堿很容易在黑市買到,硫噴妥鈉是黑市醫生的最愛,沒有點醫學知識的人一般都不會用這兩種藥,所以兇手所從事的職業應與醫生有關。


四、張陽案(荒地)
       根據開頭的詩:火焰、旋風、淵水、荒地,她的莢裂開,爆出黑色的生命。火、風、水都有其對應,便只剩下“荒地”。 利爪犁開沙礫,廢棄已久的荒地重現生機。張陽應是被埋在了土里,不知道有沒有露頭出來,這樣可能還活著。
兇手在18:34敲開了黃力強的手機給張陽發短信:『我發現了一個秘密。李勇、廖啟銘,還有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這秘密值5萬元嗎?今晚9點,藍精靈后巷。只許一個人來哦!』引誘張陽去往【藍精靈】。當張陽來到后巷,發現有人鬼鬼祟祟跑開,手機都忘了拿便跑了追了過去,然后就被埋伏了(可能想李勇一樣被注射琥珀膽堿)。兇手開車帶著昏迷的張陽來到某處荒地,埋了。

中間的小總結:根據上邊的三個案件,可知黃慧茹案與李勇案、張陽案不是同一個兇手,既然不是同一兇犯所為,后兩起案件明顯是模仿作案,為的就是與將警方調查方向與第一起案件混淆,且兇手是一個有一定醫學知識并能夠接觸到詳細案件調查信息的人。那么可猜測廖啟銘案也是這位兇手所為。

那么兇手便只能是陳懷仁了。



五、廖啟銘案(旋風)
排除自殺: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在【神秘社】活動室并未發現戶外油漆與灰塵,什么樣的活動能只讓右手食指粘有灰塵,我們猜測是拖拽。死者曾去過某個地方,在那里站了一段時間,然后背靠這涂有戶外漆料的地方坐下,兇手通過某種使死者失去意識,然后拖拽(半拖半抱)下樓,來到活動室,吊死。
關于尸檢,法醫給的是:
1.   現場平均溫度溫度5攝氏度,當天早上08:13,尸體肛溫16攝氏度。經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法醫測量的是當時的室溫,案發現場的窗戶是開著的,當天的最低氣溫到達了0℃,冬日最低氣溫是6:00左右,用當時的室溫來計算,是不準確的。由于直腸的溫度比較穩定,測量直腸溫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較簡便,所以一般都是從直腸里面測定尸體溫度。在環境不變的1和3小時后測量直腸溫度,用測定冷卻的方法確定尸體溫度的下降速度,可取得良好的結果。肛溫需要測3次,但好像也沒有。
2.   溫度越低,尸僵越晚出現。6℃情況下尸僵在死亡3小時后出現,由于死亡時間判斷出錯,所以這里也就跟著錯了。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平時的縊死也不會在這么低的溫度下啊。

案件還原:
        兇手給廖啟銘發了一條短信,大意是讓他等在活動室,他來告訴廖啟銘匕首去哪了之類的。由于廖啟銘比張陽更害怕被殺,更害怕被暴露,所以他選擇了聽話。(不得不說,兇手的心理學非常好,從而又佐證了陳懷仁是兇手)廖啟銘先是在活動室里等,開著空調,所以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兇手將其引上天臺(不準他拿手機)。天臺的門是打開的,所以上面沒有廖啟銘的指紋。兇手鎖上事先裝好的掛鎖,離開,留廖啟銘一人在天臺等待吹風受凍。陳懷仁25日20:13離開學校,25日20:30李牧開始巡查樓層,由于聽力不好,聽不到天臺上面廖啟銘的呼救。
廖啟銘穿著單薄在天臺吹風,饑寒交迫下想起了自己身上的迷幻藥,便在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按時間算應該是20:30之后)。他背靠著涂有戶外漆料的某樣物品坐下,所以鞋底、褲子臀部粘有了天臺的灰塵。
       26日06:06:陳懷仁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3F,然后走樓梯到7樓,去天臺把凍暈的廖啟銘拖下來,廖啟銘身上便有了陳懷仁外衣的纖維,右手食指由于垂地,也粘上了天臺的灰塵。陳懷仁將廖啟銘拖回活動室,“幫助”他上吊,偽裝成自殺。并且打開窗戶,關閉空調,讓尸體快速尸僵。
陳懷仁給廖啟銘做心臟復蘇的原因有兩點: 一個就是使廖啟銘身上自己衣服的纖維有一個合理的解釋,一個就是把那個尸斑給轉移,干擾法醫判斷。因為張磊是他教出來的,陳懷仁對張磊的水平有了解,另一個法醫張小艾經驗尚淺,兩人都比不上經驗豐富的陳懷仁。
       然后陳懷仁再走樓梯下來。


六、人物關系推理
       黃慧茹真名陳慧茹,黃慧茹則應是化名(常用名),為什么改成“黃”姓呢?因為曼娟姓“黃” 。她們之前都在Y市。許是陳慧茹偷到了曼娟家,曼娟憐憫她并未讓警察送她去少管所,隨后二人相依為命??曼娟出車禍后,陳慧茹將其送往S市治療,自己承擔醫藥費(曼娟父母呢??)。
2016年07月09日星期六,陳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隨機認識了富家子弟李勇、張陽、廖啟銘三人(他們都是周末去玩),他們三人時常接濟陳慧茹。某日,他們提出了xp的想法,并承諾給陳慧茹錢去治療曼娟,廖啟銘媽媽還是S市醫院的權威醫生。所以陳慧茹答應了。但在這個過程中嗨過頭死了(周六),所以三人便一人給了曼娟10W,這便是幸好有位大善人留下整30萬的醫藥費的緣由。
       在陳慧茹死后,張陽應沉迷西方巫術,害怕枉死的陳慧茹來找他們,便進行了某種鎮壓儀式。三人一人給了陳慧茹一刀,將草本曼陀羅放入陳慧茹口中,(刺青可能是死后弄的,也可能是xp之前就弄的),將尸體拋棄在池塘,匕首也藏在了“老地方”。
曼娟去世前三天將自己的點滴都告訴了陳懷仁,陳懷仁發現自己的初戀情人居然過得那么凄慘,自己的“小姑子”居然是那個枉死的19歲小姑娘。后來更是發現小姑娘為了曼娟做出了那么大的犧牲,便決定解決那幾個紈绔。
隊友覺上訴太狗血了,又補充了一個:陳慧茹是陳懷仁的女兒。曼娟還是姓黃,女兒和媽媽姓。曼娟和陳懷仁分開后舊情難忘,隨后發現自己懷孕了,便未婚先孕生下了陳慧茹,將女兒掛名給親戚(應該是親戚吧)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讓女兒同自己一起生活,因為是不光彩的家庭,所以陳慧茹便化名為黃慧茹。曼娟出車禍后的事情同上訴一樣,不同的就是曼娟臨死前對陳懷仁說:“其實,你有個女兒…”然后陳懷仁就開始了復仇。

七、其他
1. 陳懷仁CHR 陳慧茹CHR 不是父女不可能!!!(但我還是不想去掉第一個人物關系
2. 陳懷仁提過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color=red]溫室[/color],說明他是有培養曼陀羅的條件的。
3.  割李勇肚皮可能是為了拷問他們是如何害死陳慧茹的,也是這時候知道了匕首在哪里,然后陳懷仁便拿走了。這也是為什么知道詩的原因,隨后選擇放火殺人,照應詩句。
4.  刑警隊長陳浩40歲,作為他的老搭檔陳懷仁應該也差不多,19歲的陳慧茹是他和初戀的女兒很合理。
5.  同詩聯系在一起,是為了用同樣的作案方式(巫術中提及的)報復害死黃惠茹的兇手,同時將所有案件掩蓋為同一兇手所為的連續殺人案件。
6.   隊友說,放根冰棍降低肛溫,忍不住想和大家分享下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3:17 | 2018-8-6 19:55編輯
以下推理藍色是引用原文,黑色是基本分析,紅色是重要結論。
全文時間線整理:
二零一六年六月曼娟出車禍
二零一六年七八月份張陽被舉報偷竊學校藥物
二零一六年九月黃慧茹認識廖啟明張陽李勇三人,最后一次出現在藍精靈酒吧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黃慧茹死亡死亡時間是晚上的二十點到二十三點
2017年2月1號,陳懷仁到k醫大任教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號曼娟從昏迷中醒來并與陳懷仁見面,分享離開后的點點滴滴
二零零七年四月八號晚二十點到四月九號凌晨兩點李勇死亡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號張磊拜訪陳懷仁看見照片中年輕女子就是蔓娟
2017年8月16號上午十點張陽、廖啟明、黃立強討論李勇死亡,
2017年12月26號,廖啟明在社團教室上吊死亡,死亡時間是26號凌晨五點到凌晨五點半之間



一,分析所有涉案角色之間的關系①②③④
1.原文:①“死者黃惠茹,身份證姓名陳惠茹,19歲,最后住址是J鎮。根據J鎮中學學生記錄,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至今無法聯絡上。
推理:死者日常用名是黃惠茹,但是身份證姓名卻是姓陳,加上文中是這樣子描述的“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此處用的是監護人而不是父母來描述,讓人懷疑黃飛和黃曼珍是否為黃惠茹的親生父母。按這個方面來思考,也能解釋作者為什么設置 “涉案角色的關系” 這一問題,背后應該隱藏著可推理的合理解釋,并解釋文中的一些疑點。
小結:黃飛和黃曼珍很可能不是黃惠茹的生父生母,只是作為監護人存在。
 
2. 原文:①S市刑警隊長陳浩對節慶不敏感,年約40依然光棍一名。
②陳懷仁是S市的首席法醫
③“倒是你今天這么閑?陳大情人和失聯多年的初戀情人相遇,怎么不多花時間陪她?” 陳浩忽然轉了話題,關心起陳懷仁的私事。
④我想多點時間陪伴在她身邊,我對她的虧欠,實在太多了。

推理:按上文“一,1”所分析,二黃夫婦很可能不是黃惠茹生父生母,那便可沿著這個結論尋找。其中,黃惠茹身份證上的姓氏是一個線索,一般小孩跟父親姓,所以她的父親很可能姓陳。文中姓陳的有兩個,一個事陳浩,另外一個是陳懷仁。其中陳浩不是涉案人員,并且是光棍一名,按全文的其他表述,陳懷仁有過初戀情人,所以陳懷仁是黃惠茹生父的可能性較陳浩大,再加上陳懷仁說對曼娟虧欠的太多,暗指的就是曼娟獨自扶養黃惠如一事。下文也有印證以上解釋的細節點。
小結:陳懷仁更有可能是黃惠茹的生父。
 
3.原文:①監護人是黃飛和黃曼珍夫婦,至今無法聯絡上。
②張磊被墻上一張舊照片給吸引住。一對年輕男女靦腆并肩合照,年輕男子的輪廓和陳懷仁有七分相似。『永愛,懷仁+曼娟。』“這年輕女子就是師母?” 張磊好奇地問。“實在太慚愧了!我連名份都來不及給她,她已離我而去。” 陳懷仁非常傷心。“ 手術失敗后,醫生估計她活不過3個月。感激蒼天有眼!她過世前三天忽然醒了過來,告訴我們分開后的點點滴滴。她……三個星期前過世了。”

推理:文中的一個表述略微有點奇怪,那就是“我連名份都來不及給她”,一般在中國說到給名份一般是生了小孩后的說法,避免生了小孩后無名無份,會盡快婚娶。從這點推測曼娟可能是黃惠茹的生母,因為某些原因曼娟離開了陳懷仁,此時陳懷仁并不知道曼娟懷了他的孩子。那為什么曼娟的孩子的撫養權會是黃飛和黃曼珍二人呢?這里我們不難從共性發現黃曼珍和曼娟名字中都有一曼字,在中國取名字的時候,兄弟或姊妹間往往有同樣的一個字,例如我父親一輩是“忠”我哥一輩是“學”諸如此類。所以推測曼娟和曼珍是姊妹關系,而在曼娟出事后,孩子的撫養權便交給了姊妹。
小結:曼娟是黃惠茹的母親,曼珍和曼娟是姊妹。

4.原文:①去年5月,她不幸遇上車禍。Y市的醫療設備沒有本市先進,她被轉來S市進行治療。她已經昏迷將近7個月了,幸好有位大善人留下整30萬的醫藥費。明天會動手術,但醫生坦言醒過來的機會渺茫。
②黃力強是大二插班生,來自Y市。黃力強的父母是私營企業高級主管,因工作遣派而舉家搬遷到S市。

推理:上文有一疑點,平白無故之下,那就是30萬是誰留下來的?上文還有兩個共性,那就是曼娟從Y市轉來S市,而黃力強也是從Y市過來的,第二點是黃力強也姓黃,那黃力強是不是和曼娟,黃曼珍有某種關系?如果黃力強的父母是黃曼珍和黃飛的話,30萬就可以解釋了,因為黃力強的父母是私營企業的高級主管,收入是很可觀的,加上曼娟是曼珍的姊妹,曼珍把30萬留下也情有可原。
小結:30萬可能是曼珍留下的,黃力強可能是黃曼珍和黃飛的孩子。
 
:關于三十萬來源還有另一種可能:
線索a黃惠茹身上有大量遭受虐待痕跡且處女膜陳舊性破裂,且常常和張李廖三人一起出現。
線索b廖啟銘擔憂的喃喃自語:“會不會和那件事有關?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
“你給我閉嘴!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你別TMD給我再提起那件事,不然老子狠狠地揍你一頓。” 張陽的逆鱗被觸犯,激動得和廖啟銘拉扯起來。
這里提到老地方,和交易二字。

那么就有可能黃慧茹知道自己的母親是曼娟,在2016年6月出車禍,在巧合下認識了張李廖三人,和他們協議愿意錢交換自己做性奴并加入神秘社,也就是這筆整30萬的醫藥費。而拿出三十萬的那位善人就是黃慧茹


二, 黃惠茹一案的分析
直接兇手:無,為意外死亡,而且無動機
間接兇手:張陽、李勇和廖啟銘
①②③④
1.原文:死因是服食過量的興奮劑藥物。
死者不是溺水窒息死亡。
兩星期前,某路人在池塘發現一具無名浮尸
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
推理:此處指出一處疑問,死者黃惠茹在池塘被發現,卻不是溺水死亡,那死者為什么會出現在池塘呢?此處有兩個可能性,一是死者主動掉入池塘的,二是死者被動掉入池塘的。如果死者主動掉入池塘,可能是因為服用過量興奮劑而誤入池塘,那這樣會有兩個矛盾,第一個是服用興奮劑后死者還未死就掉入池塘,那應該會有窒息的表現,但是文中描述死者并不是窒息死亡,這個假設與原文顯然有矛盾;第二個矛盾是難以解釋死者死后是如何被人刺傷腹部的。綜上排除第一個‘死者主動掉入池塘’的可能性。死者是被動掉入池塘的話,由于不可能活著被動掉入池塘(肺部會有溺水痕跡),所以只能是死后被動掉入池塘的,這與文中的描述相符合。因為死因是服用過量興奮劑死亡,所以具體情況是,死者向服用興奮劑死亡后,被人刺割腹部,最后被人扔入池塘。
小結:死者生前服用興奮劑并被虐待,因為興奮劑過量死亡,被人刺割腹部,最后被人扔入池塘
 
2.原文:①廖啟銘擔憂的喃喃自語:“會不會和那件事有關?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你給我閉嘴!那場交易,只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你別TMD給我再提起那件事,不然老子狠狠地揍你一頓。” 張陽的逆鱗被觸犯,激動得和廖啟銘拉扯起來。
在旁的黃力強連忙勸架。黃力強接近6尺高的魁梧身材,強行分開扭打在一塊兒的兩人,是輕而易舉的事。“我不知道你們倆在打什么啞謎。兄弟之間講的是義氣,我不會袖手旁觀。李勇的死和什么事扯上關系?”

【神秘社】是張陽在K私立醫學院建立的社團,會員只有他們四人而已。比起張陽和廖啟銘,黃力強的刺青剛刺不久。
黃力強是大二插班生,來自Y市。
推理:首先分析黃力強,按原文描述,他所不知道的“意外”是指哪一件事?文中出現的事件有黃惠茹一案,李勇一案,廖啟銘一案,李勇一案時黃力強的刺青剛刺不久,并且知道這一事件,而后在李勇和廖啟銘兩案黃力強都參與了問供,也是熟知的。剩下另外一個案子就是跳樓一案,這件事情發生在3年前,按原文描述黃力強是大二插班生,再加上按刺青來看黃力強又是剛入神秘社沒多久,和廖啟銘他們一樣都是大二生,所以可推斷黃力強剛轉學沒多久,廖啟銘他們也才待了兩年左右(文中沒有提及留級,暫時視為無)所以2014年跳樓事件這幾個學生都還沒入學,不符合廖啟銘和張陽知道而黃力強不知道這個基本點,和他們也談不上有什么關系,故排除跳樓一案。排除到最后,只剩下黃惠茹一案,所以黃力強所不知道的的事情就是黃惠茹這件事情。繼續分析,按原文中張陽的話,那只是一場意外,由于這幾人是嫌疑人,可信度通常應該有所保留,但是按他們的這個情景對話,還是有可信度的,加上在現實情況下,有過量服用興奮劑時更多是當事人沒控制好藥量而意外死亡的,所以黃惠茹意外死亡的可能性最大。
小結:黃力強后期才加入神秘社不知道黃惠茹一事,廖啟銘和張陽之間的對話說的是黃惠茹一事,按他們的對話黃惠茹為意外死亡,和他們有某種交易,并且在老地方丟失了匕首。
 
3.原文:①尸體腹部有三個刺割創,都在死后才形成。經過鑒定,這三道創口源自同一把刀具,但是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
黃惠茹和三個男生關系特別密切。他們分別是張陽、李勇和廖啟銘,這三人是迪廳的常客。
廖啟銘擔憂的喃喃自語:“會不會和那件事有關?前幾天我回去老地方,那把匕首不見了!”
不過警察在張陽的臥室內,充公沒收大量有關西方巫術的書籍,以及多部讓人臉紅耳赤的島國愛情動作片。這些影片的內容,尺度大得讓人乍舌。

推理:黃惠茹和張陽、李勇和廖啟銘三人關系密切,根據廖啟銘的話語,丟失的匕首和黃惠茹有關,而黃惠茹的腹部剛好又有三個創口,這不難推測黃惠茹腹部的傷口是匕首所造成的,至于三個刀傷‘刺入的角度和力度大相徑庭’是因為張陽、李勇和廖啟銘三人各刺了一刀,確保他們每個人都參與了這件事情共同守護秘密。
小結:黃惠茹腹部三個刀口為張陽、李勇和廖啟銘三人所為。結合上文‘二、1和2.’中的分析,事情應該為:黃惠茹和三人有交易,這個交易應該是和毒品有關(或三十萬有關),如三人給黃惠茹毒品就可以虐打黃惠茹進行sm此類,在黃惠茹不小心吸食過量毒品死亡了之后,眾人各補一刀確定每人都有責任會共同守護秘密,或者是西方巫術的祭祀行為,然后拋尸池塘。
 
4. 原文整理:
2017年1月13日晚上20:00至23:00 黃惠茹死亡。
2017年1月13日晚上22:00直到第二天07:00,張陽、李勇和廖啟銘三人在張猛的別墅里。
推理:從時間來看,在20:00-22:00期間,張陽、李勇和廖啟銘三人沒有不在場證明,具有實施的時間。
 
5. 原文:①黃惠茹右手手臂有水符的刺青。
S市四季氣候不適宜種植曼陀羅,在野外很難見到它的蹤影,只能通過溫室培植。
張猛(張陽父親)的別墅,旁邊溫室種有幾盆草本曼陀羅。
曼陀羅花常出現在西方巫術的獻祭儀式,而死者臂上刺青是西方巫術(witchcraft)五芒星,所代表的【水】符文。曼陀羅花置入死者口中,寓意鎮壓冤魂。”
推理:從文中可以看出神秘社的眾人比較相信西法巫術,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是將黃惠茹扔入池塘中,因為黃惠茹手臂上水符的刺青,并且用曼陀羅花置入死者口中防止黃惠茹的冤魂去找三人。其次,張陽家的溫室種有草本曼陀羅,有曼陀羅花的來源。后續調查可以驗證溫室內是否有已被摘除的曼陀羅。
 
6.原文:①尸體背部有12條鞭痕,7條鞭痕屬于舊傷,其余5條鞭痕是不超過7天的新傷。②雙手手腕和雙腳腳踝,有被繩子捆綁的印痕。額頭、臉頰、四肢和身軀有多處瘀傷,雙手腕有多處新舊的銳器傷。死者生前遭受毆打或虐待
③黃惠茹和三位男生最后一次光顧【藍精靈】,大約在3個月前

推理:在三個月前,黃惠茹最后一次到藍精靈,并且再也沒去過,身上又有舊傷痕,并且有被捆綁的痕跡,再加上黃惠茹和三人有‘交易’,按這些線索分析,不難推測三個月前黃惠茹和三人約定了某種協議,然后被三人捆綁于某個地方,并且被三人(或三人中的部分)虐打,并且在死前的七天內也添了新傷。


三,李勇一案的分析
1.原文:①死者身份,李勇。死者體內發現麻醉劑硫噴妥鈉 (sodium thiopental),和肌松藥琥珀膽堿(succinylcholine)。這兩種藥物沒有過量使用,兇手擁有醫學這方面的學識。
推理:巴比妥類加膽堿是麻醉藥組的一對搭檔,但是硫噴妥鈉卻有著獨特的特點,調查如下:硫噴妥鈉,小劑量鎮靜,大劑量使意識喪失但無鎮痛作用。可致腦血流量降低,氣管縮小。其中最獨特的特性是沒有鎮痛作用。作為一個擁有醫學方面知識的人,選擇硫噴妥鈉可謂是意味深遠,特地選擇沒有鎮痛作用的藥, 讓李勇痛苦,兇手不是心理變態就是有復仇情節,這一點推斷和原文描述也不謀而合(兇手不是反社會人格,就是對死者充滿怨恨)。其次,硫噴妥鈉也印證了兇手醫學知識的扎實功底。
皮膚因高溫作用嚴重碳化。死者胸腹部表面,大約25厘米X20厘米的外皮被割掉,形成巨大的創口。基于火燒過的緣故,創口肌肉變硬而導致扭曲變形,割創傷的表面不好判斷。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塊外皮在死前被割去,是生前損傷。
胸部和腹部之間發現一個創口。經過探針測量,皮膚層刺穿創口、肌肉層刺穿創口、和肝臟創口連成一條直線,這損傷造成了大量的腹腔出血。腹腔內血液蓄積需要一小段時間才形成,這是一個生前損傷。
口鼻腔、支氣管里和肺部發現煙塵存在。身上著火時死者當時還是活的,有呼吸就會吸入燃燒過程中的煙塵。在死者口腔發現一朵花,已經送去S市大學植物系教授鑒定。

推理:兇手在死者身前割掉他的皮且切口整齊,造成大量失血卻需要一定時間形成,活著燒死死者,說明兇手不僅醫學知識豐富而且折磨死者欲望很強。
小結:兇手醫學知識(特別是藥理學)扎實,心理變態或者對李勇有復仇情節。

2.原文:①我在死者背后的腰子部位發現一個疑似針孔的傷口。可能兇手從后方偷襲把他放到,這才能將失去反抗能力的死者,運至案發地點
“死者身份,李勇。死者體內發現麻醉劑硫噴妥鈉 (sodium thiopental),和肌松藥琥珀膽堿(succinylcholine)。這兩種藥物沒有過量使用,兇手擁有醫學這方面的學識。
第二輪尸檢的新發現,死者右手靜脈有兩個注射針孔。三個針孔附近的肌肉組織經過化驗分析,腰部和其中一處右手靜脈殘留著琥珀膽堿。

K私立醫學院實驗室在最近半年期間,報失一小批管制藥物,其中包括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
小結:李勇系被人偷襲麻醉放到。兇手可能在k私立醫學院偷走藥物。

3.原文:①警方在張猛的別墅搜索半天,沒有發現任何血跡或焚燒痕跡,也沒有找到相對的兇器。
李勇20:30左右獨自一人離開,其他3人在迪廳逗留至凌晨02:00,【藍精靈】很多人可以作證。
小結:張廖黃三人沒有作案動機也沒有相關作案線索。

4.原文:①2017年4月16,一個風和日麗的早晨。“實在太慚愧了!我連名份都來不及給她,她已離我而去。” 陳懷仁非常傷心。“ 手術失敗后,醫生估計她活不過3個月。感激蒼天有眼!她過世前三天忽然醒了過來,告訴我們分開后的點點滴滴。她……三個星期前過世了。”
“去年6月,她不幸遇上車禍。Y市的醫療設備沒有本市先進,她被轉來S市進行治療。她已經昏迷將近7個多月了,幸好有位大善人留下整30萬的醫藥費。明天會動手術,但醫生坦言醒過來的機會渺茫。
推理:曼娟三月下旬去世,死前三天曾經醒過來告訴了陳懷仁分開后的點點滴滴。如果黃惠茹是兩人的女兒,那么陳懷仁想必是十分怨恨李張廖三人。
陳懷仁有殺李勇動機且有豐富醫學知識,。

5.原文:黃惠茹口中是草本曼陀羅,而李勇是木本曼陀羅

“小磊!老師累了,要休息一段時間。她喜歡郁金香,明年的夏天我會擴大房子旁的溫室,讓里面開滿郁金香。你有空可以常來找我聊天啊!。
陳懷仁家中也有溫室,具備種植曼陀羅條件

小結:李勇遭陳懷仁(為女陳蕙茹復仇)報復性殺害。在李勇口中放曼陀羅是為了模仿之前黃惠茹的案件干擾偵察。火燒也和西方巫術對應。

關于兇手如何讓李勇單獨出現:
猜想1、是兇手用信息或者其他的手段保證他自己出來,并且還不會告訴其他人
猜想2、兇手無意看見李勇獨自離開了酒吧,故而拿出來提前準備好的藥劑,下手偷襲
猜想3、兇手一直跟蹤他們,看到李勇獨自離開,自己抓住機會下手

三  廖啟銘案
廖啟名系被陳懷仁設計殺害(逼迫其自縊)。
1.原文:“小磊十分抱歉。我看見學生上吊,立即把他解下進行急救。我魯莽的舉動給大家帶來諸多不便,真的很對不起!” 陳懷仁非常內疚。“怪我進入現場的那一刻,腦袋完全空白,多年的刑偵經驗都丟下了。”
推理:陳懷仁是老警察,為何做出破壞現場的事?

2.原文:他們三人相約25日14:00在活動室見面,計劃今晚圣誕夜到迪廳狂歡。雖然張陽和黃力強覺得,廖啟銘案發當日的情緒和舉動與平日有異,但他們倆沒多問。
張陽和黃力強在16:45左右離開,當時廖啟銘還在活動室。他們三人約定今晚22:00在【藍精靈】見面,然而廖啟銘卻爽約。張陽和黃力強在23:45離開,攜帶兩位女生到張猛的別墅過夜,直到明天早上。

推理:廖啟銘二十五號當天神色有異,且他為何沒有和張黃二人一起離開活動室?聯想到張陽后來所收到的短信,廖啟銘可能也收到類似威脅。比如抽屜里那張窟窿刀的照片,兇手讓廖在某某時間見面。

3.原文:在案發現場搜出2枚蓋上一層塵埃的監聽器,估計該活動室在半年前開始被某人監聽
半年前也就是六月份,屆時黃力強還沒有轉學過來,因此裝竊聽器的應該是想要為女復仇的陳懷仁。

4.原文:和尸體上的縊溝位置和方向,是典型的前位縊死。縊溝的寬度、深度、皮損和數目符合現場用于上吊的麻繩。縊溝有生活反應,外表傷痕符合自縊體位。死者衣著整齊,身上沒有任何的防衛或抵抗傷。
廖啟銘尸檢結果顯示是典型的縊死且沒有他殺痕跡,因此廖啟銘應該是自縊。

5.原文時間線整理:
25日14:03~14:17:張陽、廖啟銘和黃力強陸續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6F。(前門+電梯監控)
25日16:15:陳懷仁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3F(前門+電梯監控)
25日·16:48:張陽和黃力強從6F搭電梯下樓,離開教學樓。(前門+電梯監控)
25日18:34:楊潔梅下班離開教學樓。(前門監控)
25日19:00:李牧開始當值。(前門監控)
25日20:13:陳懷仁從3F搭電梯離開教學樓(電梯+前門監控),他是最后一個離開教學樓的教員。
25日20:30:李牧搭電梯至6F(電梯監控),開始下樓梯在每一層巡邏。李牧十分確定【神秘社】活動室是鎖上的。巡到GF,把后門上鎖。接著坐在對著前門的柜臺,開始守夜(前門監控),前門也上鎖了。期間李牧沒有再上樓巡邏。
25日22點,廖啟銘沒有去藍精靈酒吧。
25日23點45分,張陽,黃立強離開酒吧,攜帶兩位女生到張猛的別墅過夜,直到明天早上。
26日5:00-05:30廖啟銘死亡
26日06:00:李牧把前門打開。(前門監控)
26日06:06:陳懷仁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3F(前門+電梯監控)。
26日06:32~06:45:楊潔梅和4位清潔工陸續進入教學樓,楊潔梅在06:43才出現在前門監控。
26日06:49:陳懷仁從3F搭電梯上去5F(電梯監控)。根據陳懷仁的口供,他提前到實驗室為了08:00的人體剖解學課程備課。
26日06:57:楊潔梅手里提著洗潔工具,從GF搭電梯至6F。
26日07:03~07:15:楊潔梅發現6F某間活動室的門虛掩,打開后發現有學生上吊,她立即跑下樓求救。她在5F的剖解室看見陳懷仁,陳懷仁了解情況后要求她一同上去現場。陳懷仁看見該學生,立即解下來進行搶救。根據楊潔梅的口供,陳懷仁對死者進行了將近10分鐘的心肺復蘇術,確定死者無任何反應后才停下。報案中心在07:15接到陳懷仁的求救電話。
26日07:15~07:36:陳懷仁離開6F到GF求救(電梯監控)。通過大門監控畫面,陳懷仁要求李牧把前門鎖上,不讓其他人進入教學樓。接著,陳懷仁撥打數通電話。經過查證后,都是撥電給校方管理層的職員。
26日07:37:2名警員進入現場,在陳懷仁陪同下搭電梯直達6F進行封鎖(前門+電梯監控)。根據警員的口供,當時只有楊潔梅一人在7樓案發現場外的走廊守著。楊潔梅也證實在這期間,沒有見過任何人。監控畫面(前門、后門和電梯)排除任何可疑人物在這段時間進出教學樓。

廖啟銘死亡時間是26日早上五點到五點半,也就是說廖啟銘是在這個時間縊死,而此時整棟樓里應該是沒有人的,那么廖啟銘是為何會選擇自縊呢?

開始下樓梯在每一層巡邏
教學樓是有樓梯的,也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通過走樓梯來躲過電梯監控,但是樓里走道不可能藏人。

6.
25日20:13:陳懷仁從3F搭電梯離開教學樓(電梯+前門監控),他是最后一個離開教學樓的教員。
26日06:06:陳懷仁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至3F(前門+電梯監控)。

陳懷仁正好最后一個走第一個來?是巧合還是他需要做什么?

7.死者食道粘膜糜爛及壞死脫落,胃黏膜下彌漫性出血,死者有支氣管肺炎
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但還在合理范圍時間內(尸僵在死后2~4小時出現)

根據百度結果,死者該癥狀具有明顯凍傷癥狀,尸僵出現晚也符合凍死癥狀

時間緊迫,此處不在分條列述,直接進行系統分析。
天臺門鎖被換而且上面沒有指紋,也就是說除了掛鎖的人(戴手套)沒有任何人去觸碰過。這個掛鎖人很可能就是陳懷仁。
廖啟銘有凍傷癥狀且
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從死者衣物成功采集幾項微證物。其中一項衣物纖維,與對死者施救的陳懷仁當天穿的外衣吻合。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

現場的窗戶被打開,戶外冷風不斷吹進室內。今年的圣誕節真夠冷!全日溫度最高8攝氏度,最低只有0攝氏度。
案發當天天氣十分寒冷,而凌晨想必是0度左右。
因此死者生前可能在一個戶外的地方而且衣衫單薄,十分寒冷卻不得進入室內。
由于天臺掛鎖被換,而且四周有鐵網,廖啟銘可能是被兇手鎖在天臺。而可能被兇手要求磕了藥的廖啟銘在嗑藥狀態下神志不清,可能隨意被兇手帶上天臺而不反抗,當藥效逐漸過去,他在天臺感受到了極端的寒冷,而此時教學樓只有門衛一人且門衛聽力極其差,沒有人聽到他的呼救,在逐漸絕望中, 選擇了用兇手設計好的繩子自縊而亡。
(注:廖啟銘也可能是被陳懷仁鎖在寒冷的解剖室,但是題目沒有相關線索故此選擇天臺)

而第二天一早,陳懷仁早早走樓梯去天臺將尸體挪到活動室(活動室鑰匙死者身上有,裝竊聽器時陳可能早就有打開門的方法了)掛好,放好曼陀羅,然后回三樓坐電梯上五樓,為的就是能讓保潔阿姨發現尸體后第一個找他(活動室六樓)。陳懷仁去取下尸體假裝搶救以移動尸體,因為之前移動過所以尸斑有變化,因此必須移動,而且死者衣物有自己身上的纖維。

四。張陽的遭遇
她在空中飛舞,流星劃過的火焰形成灰燼。
瞳孔無盡漩渦,深邃藍色的旋風帶來混沌。
口中呢喃呻吟,停滯靜止的淵水不斷翻騰。
利爪犁開沙礫,廢棄已久的荒地重現生機。
火焰、旋風、淵水、荒地,她的莢裂開,爆出黑色的生命

老婦人不斷攪拌沸騰的破釜,
她!幻化成空中的飛鳥,游在沼澤的烏尾魚。
她!隱藏在黑暗的夜鷺,看見秘密的貓頭鷹。
是的!這群有翅膀的女人,一整夜不歇在明月旁飛翔。
聆聽蘆葦歡呼聲,香蒲草的美妙吟唱。
詭異的情歌獻給,雜草中的女巫……曼陀羅!

張陽應該時被活埋在荒地。按照這段話會發現黃惠茹的死是水(拋尸池塘),李勇是火(燒死),廖啟銘是風(凍,開窗子),而張陽就是荒地(土)。因此應該是被陳懷仁埋在荒地。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3:47 | 2018-8-6 19:53編輯
一,廖啟銘案件

1, 死者情況
1)死者 廖啟銘 私立醫學院大二學生,大學社團: 神秘社社員
2) 死因:  縊死
        引述題中法醫描述
    "死者頸部縊溝位于舌骨和甲狀軟骨之間。著力點壓迫頸項,導致閉塞了咽腔和壓住喉頭,引起呼吸障礙。勘查了現場,和尸體上的縊溝位置和方向,是典型的前位縊死。縊溝的寬度、深度、皮損和數目符合現場用于上吊的麻繩。縊溝有生活反應,外表傷痕符合自縊體位。死者衣著整齊,身上沒有任何的防衛或抵抗傷。
死者眼球出現點狀出血、肺水腫、脾臟貧血,肺部、右心和靜脈系統高度淤血都是機械性窒息的常見癥狀。輕微腦水腫、多處內臟出現黏膜點狀出血和灶性出血。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但還在合理范圍時間內(尸僵在死后2~4小時出現)。由于尸體經過移動,尸斑出現尸斑轉移的現象。尸體上出現的尸斑呈暗紫紅色,估計死者在2至3小時以內遇害(尸斑在死后2~4小時出現)。
死者食道粘膜糜爛及壞死脫落,胃黏膜下彌漫性出血,死者有支氣管肺炎。毒物報告表示死者體內有稍微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估計死者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在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判斷死因為縊死。”

2,廖啟銘是他殺
  1)廖啟銘是在12月25日14點03分-14點17分與張陽黃力強進入教學樓,雖然廖啟銘當天情緒和舉動與平日有異,但還是張陽等約定當晚22點在藍精靈見面,當晚爽約,一個下決心想要自殺的人通常不會再與人約定。
  2)毒物報告表示廖啟銘體內有稍微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估計廖啟銘曾在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在12月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廖啟銘口袋中有一個裝有三顆迷幻藥的小塑料袋。說明廖啟銘在死亡前服用過毒品,既然要自殺為何不一次性服用大劑量毒品,最后還要用上吊自殺,如果是計量錯誤服用毒品沒有死成,服用毒品后,在經歷過興奮期后,身體將出現極度疲乏無力再去采用費力的上吊方式自殺。
  3)案發現場未發現廖啟銘留下的遺書,并且廖啟銘似乎被恐嚇,案發活動室內還發現了安裝了半年的竊聽器,一個大學社團會有用什么值得竊聽的信息,除非針對這個活動室的成員,比如因某事要殺掉該活動室人員而裝的竊聽器。
  4)12月25日晚20點30 保安李牧在6F巡邏,十分確定神秘社活動室是鎖上的,該教室的門鎖無法把人反鎖在房里,離開前想要鎖門,必須先把門由內反鎖后再拉上門,而清潔工楊潔梅發現廖啟銘尸體時,活動室的門市虛掩的,在廖啟銘的口袋里發現該活動室的鑰匙,根據監控廖啟銘并沒有離開過教學樓,廖啟銘要自殺為何還要在教學樓逗留這么長時間,還沒有被巡邏的李牧發現,如果廖啟銘因在天臺沒有被發現,那天臺掛鎖上應該有廖啟銘的指紋,都要自殺了,沒有必要隱藏指紋。


     因此,廖啟銘不是自殺,是他殺。



3 死亡時間推斷:
  1) 題目中法醫以及現場描述 如下:

    " 現場平均溫度溫度5攝氏度,當天早上08:13,尸體肛溫16攝氏度。經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
     尸僵在死亡后3小時半才開始出現,比平時縊死的案例遲。

   現場的窗戶被打開,戶外冷風不斷吹進室內。今年的圣誕節真夠冷!全日溫度最高8攝氏度,最低只有0攝氏度。"

    死者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

   肛溫不是唯一判斷死亡時間的依據,受到環境等因素影響,再根據尸僵和尸斑等,尸僵一般在死后1-3小時開始出現,根據題中,法醫給出的尸僵出現時間3小時半,要遲于其他縊死案,而尸斑也由于搬動出現了遷移,案發時在圣誕節期間,溫度最低0攝氏度,案發活動室窗又是敞開的,尸溫降溫速度要快于以外。

  因此,推斷題目中法醫對廖啟銘死亡時間5點-5點30分的判斷并不十分準確,應該再往后延遲。

2)傳統推斷死亡時間方法

       傳統上推斷早期死亡時間的客觀依據,主要是尸體現象(尸僵、尸斑、尸溫等)、環境的溫度、尸體的體格、運動程度、是否飲酒、是否用麻醉劑,胃內容的消化程度以及尸體周圍、植物的生長變化規律。尸僵一般于死后1~3小時開始出現,最初出現在顏面部和眼肌,隨后擴散到軀干的上下肢。12小時后,尸僵達到全身。尸僵持續6小時左右開始緩解,尸體恢復變軟。尸斑的出現也有一定的時間規律,死后血液循環停止,最快半小時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墜積于尸體的底部血管,該處皮膚顯出紫紅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紅酒,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時內出現。它的顏色持續時間很長。如果一個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時,尸斑應在他的背部,如發現尸斑在身體的前部,說明尸體被移動過。第三方面是通過尸體的溫度來判斷死亡時間。死后體內停止產熱,尸體的溫度大約每小時會下降1度。肌肉組織和環境對尸體溫度影響很大。胖子的尸溫比瘦子的尸溫降低得慢;溫暖室內的尸溫比寒冷室外的尸溫冷得要慢。

計算公式:
死后經過的時間=37-尸體直腸溫度/0.83*系數 (系數:春秋為1,夏季為1.4,冬季為0.7)

事實上,如前所述由于影響尸溫的因素很多,采用單一的計算公式推斷死亡時間所得的結果誤差必定很大。 國內常用的根據尸冷推斷死亡時間的原則和方法: (以春秋季節為準)
顏面、手足等裸露部分有冷卻感,為死后1~2小時或以上,著衣部分皮膚有冷卻感,在死后4~5小時; 死后最初10小時,尸體直腸溫度每小時平均下降1℃;10小時后,每小時平均下降0.5~1℃; 肥胖尸體在死亡后最初10小時,尸溫每小時平均下降0.75℃,消瘦尸體每小時平均下降1℃。 夏季尸體溫度下降率較春秋時節慢1.4倍,冬季快0.7倍。

上面提到的方法不是百分之百的精確,它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只能推斷大致的死亡時間。


在本題中,現場平均溫度溫度5攝氏度,當天早上08:13,尸體肛溫16攝氏度。經過計算,尸體溫度平均每小時下降7攝氏度。由此斷定,死亡時間介于05:00至05:30之間。

案發時間為冬季,發現尸體在12月26日早上
根據公式
死后經過的時間=37-尸體直腸溫度/0.83*系數 (系數:春秋為1,夏季為1.4,冬季為0.7)
37-16/0.83*0.7≈37-27.5≈9.5小時  
根據公式推斷死者死亡時間應該在12月25日晚11點43分左右。

但題目中還給出毒物報告表示廖啟銘體內有稍微過量的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估計廖啟銘曾在12月25日19:00至22:00服食該藥物,在12月25日20:00至26日02:00保持興奮狀態。
也就是說,廖啟銘在12月26日凌晨2點還活著。
因題目未給出實際案發地點,而判斷尸體死亡時間受環境因素影響很大。

  3)綜上,題目中法醫推斷的廖啟銘死于12月26日早5點-5點半,并不是準確時間,廖啟銘實際死亡時間晚于5點半,根據尸僵其他縊死案例晚半小時,再加上環境因素,冬季開窗,廖啟銘死亡時間需要向后延遲半小時到1小時。
廖啟銘死亡時間在5點30-6點30之間。


4,排除嫌疑人,鎖定兇手
天臺有很高鋼絲網,無法從外面攀登進入天臺再進入教學樓,必須通過教學樓門進入教學樓。
   1)已推斷廖啟銘是他殺,并且法醫對廖啟銘死亡時間判斷不準確,廖啟銘體內只含有稍微過量的毒品,現場測量上吊的繩子,上吊前站立的椅子,根據死者身高,沒有他殺跡象,說明兇手是具有一定刑偵和法醫學知識的,知道如何干擾警方對案件做出準確判斷。
   2)根據監控,案發時在現場出現的人,除了無關人員之外,只有保安李牧,清潔工楊潔梅和原首席法醫現解剖系主任陳懷仁,6F所有活動室無其他人。
3)廖啟銘12月25日19:00至22:00服食過毒品,直到2點都處于興奮狀態,之后應該出現極度疲勞,真正死亡時間晚于5點半,廖啟銘衣著整齊,身上沒有任何防衛或者抵抗傷,現場又無機關,說明兇手親手吊死了廖啟銘。。
李牧
根據監控,李牧從12月25日巡邏完畢直到12月26日早上6點都在前門,之后也未上過6F,李牧無作案時間,不是兇手。

楊潔梅
根據監控,12月25日18:34離開教學樓,直到12月26日6點43分進入教學樓,7點03分-7點15分發現尸體,楊潔梅無作案時間,不是兇手。

陳懷仁
1>根據監控12月25日20點13分從3F搭電梯離開教學樓。12月26日6點06分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到3F ,6點49分,從3F 搭電梯去5F。在6點06分-6點49分之間的行蹤時脫離監控范圍的,陳懷仁可以利用樓梯從3F到達6F 殺人,再從6F下樓梯回到3F ,再從3F 搭電梯去5F。

2>原首席法醫,現解剖系主任,熟悉刑偵,懂得法醫學。
3> 7點15分,報案中心接到陳懷仁的求救電話,陳懷仁再給死者做了10分鐘心肺復蘇,卻撥打120急救電話,作為曾經的法醫他破壞了現場,他理應第一個時間判斷出廖啟銘是否還活著,之后,又做出理智判斷,要求保安李牧關閉前門,給校方管理層職員打電話,前后行為模式不一致。廖啟銘身上沾有陳懷仁當天外衣物纖維,陳懷仁可以通過急救時掩蓋自己殺害廖啟銘接觸其的痕跡,而陳懷仁在5F可以第一時間知曉6F 的動靜,從來立刻跑去現場。
只有陳懷仁有作案時間。

因此,陳懷仁是兇手。



5,案發過程推斷
題目只提到四處監控,前門,后門,兩部電梯,那么樓梯是沒有監控的。
1)死者廖啟銘身上衣物是室內的穿著,死者衣服背部黏著白色漆料碎屑,這是一種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活動室處沒發現匹配的灰塵。
李牧證明天臺門沒有上鎖好幾天了,而新掛鎖也不是學校購置的,由于李牧年齡大,聽力差,天臺門12月25日巡邏時,未提及天臺門狀態。

  而球形鎖已被破壞,上面發現大量殘缺無參考價值的指紋,而掛鎖上沒有指紋,現場也沒有發現鑰匙,正常鎖門沒有必要隱藏指紋。

      因此,推斷,天臺門掛鎖是兇手掛在門上的,目的是為了阻止有其他人進入天臺。

案發時在冬季,最低溫度在0度,一般人不會只穿室內服到外面去,而廖啟銘從進入教學樓后就沒離開過,那只有教學樓的天臺,衣服背部黏著的戶外漆料,在右手食指、死者鞋底、還有褲子臀部發現帶細沙的灰塵,鞋走路鞋底可能在其他地方粘有灰塵,但鞋底與褲子粘有同一種灰塵,就只能是在天臺上粘上的,廖啟銘不是自己去天臺的,背部粘涂料,褲子臀部粘細沙灰塵,這兩個位置判斷廖啟銘是在天臺靠著墻坐在地上。

因此,推斷,兇手將廖啟銘藏在天臺,用自己的掛鎖鎖上天臺門,躲過李牧的巡邏,再將廖啟銘搬回6F 案發神秘社活動室,再鎖上天臺門,目的是讓警方認為,天臺在案發時是上鎖的。
天臺有很高鋼絲網,廖啟銘無法離開,就是呼叫,保安李牧在GF ,聽力又不好,毒品的作用下,他也根本無力反抗。
3)案發現場抽屜發現一張染血古董骷髏匕首照片和一朵木本曼陀羅花,廖啟銘張陽等曾提起過有一把匕首不見了,他們還舉行過邪教召喚儀式,出過事,而張陽失蹤時收到一條短信勒索,黃惠茹加一把骷髏匕首。
   因此,推斷,廖啟銘跟黃惠茹的死有關。

6,案發過程
1)因黃惠茹被殺,陳懷仁在半年前開始監聽6F 的神秘社,得知了一些信息,于是決定殺掉廖啟銘,事先隱瞞身份威脅了廖啟銘,約他在12月25日的神秘社見。
2) 廖啟銘做賊心虛,只能聽從對方安排。12月25日,張陽,廖啟銘,黃力強在14點03分-14點17分陸續電梯到6F。陳懷仁16點25分進入教學樓搭電梯到3樓,在16點48分張陽,黃力強,18點34分清潔工楊潔梅離開后,陳懷仁戴著手套和MADA毒品,照片和一朵剛采摘的木本曼陀羅花,從3F上樓梯去了6F ,到了神秘社見到穿內服的廖啟銘,在19點威脅其服下毒品,在廖啟銘口袋中留下一小袋裝有三顆迷幻藥的小袋,在其毒品發作神志不清時,搬到天臺,讓他靠墻坐在天臺,拿走廖啟銘的神秘社門鑰匙,用自己帶的掛鎖鎖上了天臺大門,在神秘社抽屜里放下了一張古董刀染血骷髏匕首照片和一朵曼陀羅的花朵。從樓梯由6F回到3F 。
3)20點13分,陳懷仁從3F搭電梯離開教學樓。20點30,保安李牧搭電梯去6F 開始樓梯一層層巡邏教學樓,之后到GF 鎖了后門前門,就一直在對著前門的柜臺守夜,再沒有上樓巡邏。
4)12月26日 6點06分陳懷仁第一個進入教學樓,搭電梯去3樓,戴著手套拿著繩子,從3樓走樓梯去天臺,打開天天天臺門,將神志迷糊的的廖啟銘搬到神秘社,套上繩子吊死了廖啟銘,下面擺好踢翻的椅子,把神秘社的鑰匙放回廖啟銘口袋,收拾干凈自己的痕跡,虛掩神秘社的房門,用自己的掛鎖鎖上天臺的門。再從樓梯下到3F 。
5)6點32分-6點45分,楊潔梅和4位清潔工進入教學樓,其中,6點43分清潔工楊潔梅進入教學樓。
6點49分陳懷仁從3F搭電梯去5F 。
6點57分,楊潔梅手提清潔工具從GF搭電梯至6F ,
7點03分-7點15分楊潔梅發現6F神秘社門虛掩,打開發現廖啟銘尸體,立即跑下樓求救,在5F解剖室看見陳懷仁,陳懷仁要求同他一起去6F ,之后陳懷仁從繩子上放下廖啟銘,對其進行心肺復蘇將近10分鐘。
7點15分撥打報案電話。
7點15-7點36陳懷仁離開6F到GF求救,要求保安李牧鎖上前門不讓他人進入教學樓,接著撥打校方管理層職員電話。
7點37分,2名警員進入現場,由陳懷仁陪同搭電梯到6F ,只有楊潔梅在案發現場外的走廊守著。


7,結論

1)廖啟銘是他殺,兇手是陳懷仁。
2)案發現場的抽屜里的那張一把古董染血骷髏匕首,和一朵剛采摘不超過一天的草本曼陀羅花,都說明同之前黃惠茹和李勇的死有關系,同張陽被綁架有關。根據張陽同廖啟銘在天臺對話可知,廖啟銘提到了匕首不見了,這把匕首就是照片中的骷髏匕首,而黃惠茹的死同張陽,李勇,廖啟銘三人有關。


因此,陳懷仁先殺了李勇在殺廖啟銘之后綁架了張陽,這些都同黃惠茹的死有關。

二,涉案角色之間的關系
1,涉案人,黃惠茹,張陽,李勇,廖啟銘,黃力強,陳懷仁,陳懷仁的初戀女友。

其余警方人員,陳浩,張磊。
張陽父親張猛,李勇父親國民,廖啟銘母親劉梅香。
保安李牧,清潔工楊潔梅。

2,黃惠茹
身份證上的名字是陳惠茹,監護人黃飛和黃曼珍夫婦都姓黃,說明黃惠茹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黃惠茹的死同廖啟銘,李勇,張陽有關,陳懷仁殺了廖啟銘,陳懷仁姓陳,他有一個離別多年的初戀情人,在2016年6月遇到車禍,昏迷7個多月才機緣巧合被陳懷仁遇到,2017年4月8日李勇遇害,4月16日,張磊去拜訪陳懷仁,得知其初戀女友在三周前過世了,臨死前三天醒過來跟他說了分開后的點滴,此時,應該告知陳懷仁他有一個女兒陳惠茹也就是黃惠茹的事,也就是3月27日左右過世,黃惠茹是2017年1月13日遇害。
符合陳懷仁報仇時間。

   因此,陳懷仁時黃惠茹親生父親。

3,李勇,張陽,廖啟銘是大學同學,黃惠茹手臂都有五芒星的刺青,而這是神秘社的特征,黃力強是大二插班生,刺青剛剛刺上同黃惠茹刺青一樣。
因此,李勇,張陽,廖啟銘,黃惠茹是神秘社的成員,黃惠茹死后,黃力強加入,頂了黃惠茹的位置,也成為神秘社的成員。
  張陽失蹤,5月7日傍晚18點34分,張陽說到從黃力強手機發出的一條勒索短信,內容是: 我發現了一個秘密。李勇,廖啟銘,還有黃惠茹,再加上一把骷髏匕首,這秘密值5萬嗎?今晚9點,藍精靈后巷只許一個人來哦!
之后張陽失蹤,但5月7日傍晚17點-19點30分,黃力強在操場練習足球,有20多人作證,黃歷強在19點45分才發現儲物柜被撬開,丟了手機之后同6名隊員在附近火鍋店吃火鍋至22點30。
張陽的失蹤同黃力強無關,既然陳懷仁殺了廖啟銘,同理也是陳懷仁綁架了張陽,偷黃力強手機發短信,引張陽出來的就是陳懷仁。

因此:
   陳懷仁殺了廖啟銘,從而說明,李勇,張陽,廖啟銘是導致黃惠茹死亡的兇手,李勇也是陳懷仁殺的,張陽是陳懷仁綁架的。
黃力強只是后來加入的,與案件無關。

三,黃惠茹和李勇的遭遇

1,黃惠茹 19歲
死亡時間2017年1月13日晚上20點-23點
黃惠茹被黃姓夫婦收養,但未被好好扶養,多次離家出走,初二就輟學在社會上廝混,2013年7月在Y市偷竊被捕,口頭警告釋放,2016年7月9日黃惠茹在S市藍精靈迪廳涉及群毆,被扣留一晚。黃惠茹同張陽,李勇,廖啟銘關系密切。最后一次同三人出現在藍精靈是在被殺三個月前。
黃惠茹手臂刺了五芒星水的符號,這是加入神秘社的標志,是張陽等人欺騙黃惠茹入社的手段。

黃惠茹尸體在池塘被發現,死因時服食過量興奮劑藥物,生前長期遭受過虐待,處女膜陳舊性破裂。四肢有被繩子捆綁的痕跡,雙手腕多處新舊銳器傷,身上12條鞭痕,7條舊,5條新不超過7天,腹部三處刺割創,死后形成,創口來自同一個把刀具,就是那把古董骷髏匕首,但刺入角度和力度卻大相徑庭,說明是不同的三人所刺,而相關的正好三人,張陽,李勇,廖啟銘。
黃惠茹口含草本曼陀羅花,在張陽別墅溫房里有種植,1月13日22點-第二天7點,張陽,李勇,廖啟銘都在張猛別墅內,互相作證,三人等于沒去時間證人,之后李勇案件中, 在張別墅搜出大量有關西方巫術書籍和淫穢影片。

因此,
   黃惠茹是被張陽等人囚禁在張的別墅內,被三人虐待,并以舉行巫術召喚儀式為名割傷鞭撻捆綁黃惠茹,給其喂食毒品,最后一次,給黃惠茹的毒品劑量過大,害死了黃惠茹,但三人繼續了儀式,在黃死后用骷髏匕首分別刺入其腹部,又將一朵曼陀羅花放入其口中,已鎮壓亡魂,最后將尸體拋棄到池塘,在張陽之后同廖啟銘在教學樓天臺的對話中可知,他只當做這是意外。

2,李勇
2017年4月8日李勇被殺,死因被活活折磨燒死的李勇手臂也有五芒星的符號刺青。
陳懷仁殺害廖啟銘的兇手,同理他先殺了李勇。最近半年間,K私立醫學院丟了包括體內硫噴妥鈉和琥珀膽堿的小批管制藥,而陳懷仁就在此大學任教,有機會盜取這些藥品。

   2017年4月8日死前腰部被針刺麻醉劑硫噴妥鈉和肌松藥琥珀膽堿放倒,反捆綁其雙手拖到案發處,之后活著在胸腹部割掉外皮25厘米*20厘米,胸腹部創口深達肝臟,造成腹腔在一段時間大量出血,從而失血性休克,再在其身上淋上汽油活活燒死,口中放入一朵曼陀羅花死亡時間在4月8日晚上20點-4月9日凌晨3點。

四,張陽失蹤后遭遇
   陳懷仁折磨活活燒死了李勇,設計吊死了廖啟銘,而黃惠茹是被長期虐待,最后還被毒品害死,死后還要被刀刺傷,拋棄在池塘。
那張陽是最喜歡西方巫術和舉行召喚儀式的,陳懷仁不會讓他輕易死去,必然讓他在失蹤的日子里遭受比黃惠茹更惡劣的虐待,鞭刑,割傷,捆綁,毒品折磨,剝皮,用那把古董骷髏匕首折磨他,一個法醫有的是辦法直達讓他生不如死的感覺,最后讓他痛苦死去,口含一朵曼陀羅花,棄尸。

五,另外的推測

陳懷仁的初戀女兒為了找女兒才出了車禍。


六,結論
1,黃惠茹是陳懷仁和初戀女友的女兒陳惠茹。
2,黃惠茹是被張陽,李勇,廖啟銘虐待,喂食過量毒品而死。
3,廖啟銘是他殺,兇手是陳懷仁。
陳懷仁為給女兒報仇,殺了李勇,廖啟銘和綁架張陽極大可能也殺之。
匿名
| 發表于 2018-8-4 20:06:09 | 2018-8-6 19:59編輯
最近很忙,時間緊迫,簡單寫寫

1.人物關系: 黃惠茹是陳懷仁的女兒,黃惠茹和張陽是情人,黃力強是黃飛夫婦的兒子,曼娟是黃曼珍的姐姐或者妹妹。黃惠茹,張陽,李勇,廖啟明經常聚眾嗑藥,性關系復雜,不過應該與李勇最相好。

2.黃惠茹: 被捆綁,虐待,嗑藥過量死亡,為了掩蓋死亡原因,張陽,李勇,廖啟銘每人在尸體上捅一刀,并合力將其拋尸。
李勇: 被陳懷仁所殺,攻擊,麻醉,捆綁,虐待,燒死。

3.廖啟銘: 他殺,兇手陳懷仁,走樓梯,行兇后開了空調,低溫,使得張磊誤判死亡時間。陳懷仁道行比張磊高,況且只是微調死亡時間,移動尸體,更是使得尸斑不典型,影響判斷。

4.張陽: 被殺后分尸,水煮,拆分,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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