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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0:37:17
第一起殺人案件:
1、一周前韓亞風與死者戴倩倩拍好假視頻
2、案發當晚,20:00韓亞風在家開直播
3、20:24,借上廁所之機切換成視頻,自己則去殺人(互動是提前錄好的。當天以小號發彈幕造成假象。證據是有人打賞去并未回應)

  這之間完成殺人,并返回工作室

4、20:41   聶雨萌來借音箱,敲了兩次門但無人回應
5、41分至46分之間,韓亞風回到工作室
6、20:46播放完殺人視頻,切換成直播
7、21:05 警察進來。

第二起殺人案件:
動機:聶雨萌明白第一期殺人案件當晚韓亞風并沒有在工作室,借此要挾韓亞風幫她進斗貓直播平臺。因此,韓亞風殺人滅口

案發當天:
1、韓亞風約好大排檔。
2、00:00 聶雨萌下播。
3、韓亞風找借口進來,殺人。
4、00:09,用聶雨萌手機下單外賣。
5、00:10,出門去大排檔,帶著聶雨萌手機。
6、00:15,到達大排檔。
7、00:33,外賣送到。韓亞風接電話(用變聲器。播放背景音。)
8、00:34,回復粉絲消息。
按電腦上歌單時間回溯,可以發現,歌單最初播放時間是:
15:54:1
14:41:32
13:29:3
12:16:34
11:4:5
9:51:36
8:39:7
7:26:38
6:14:9
5:1:40
3:49:11
2:36:42
1:24:13
0:11:44
21:46:46
而外賣聽到的歌曲回溯:
歌單開始時間是:23:46:44
兩者時間并不一致,證明外賣員聽到的歌曲并不是電腦播放的歌曲.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1:10:56 | 2019-8-3 14:14編輯
熊貓tv19號關閉,然后前五天就是14號,14號當天風哥20:00開始直播,然后播放殺人畫面,20:46分警局接到報警,這時也為殺人直播停止時間,兩分鐘后風哥重新回到畫面(20:48),視頻為3分12 秒,所以大概在20:43分開始播放殺人視頻,前后大概有5分鐘未知時間。警方在21:05敲門,所以韓亞飛必須在找個時間回到直播間,回來一趟時間為10分鐘,所以20:55時殺人應結束。韓亞飛在重回畫面后并沒有切換鏡頭的表現,所以應該沒有作案時間。后文當日聶雨萌在19:33開始直播,1小時7分后bgm停下,出去借音響(20:40分),文中說他一會就回來了,應該小于20分鐘(從直播間出去殺人再返回的時間),當時借音響對象為宋君,但宋君證詞為前幾天,并不確定是不是3月14號。綜上這倆人中如果有人要殺戴倩倩應該偽造了不在場證明,文中有段20:48分后風哥就只有一句刺不刺激,但交代風哥一直在畫面中,所以不在場證明偽造可能較小,聶雨萌則在20:40消失,如果風哥在殺人直播開始時到聶雨萌房間幫忙播放錄像,而聶雨萌則去韓亞飛家殺害戴倩倩,憑聶雨萌可能殺不了戴倩倩,所以韓亞飛可能在20:00之前就將戴倩倩打昏,由于房間的門沒有撬鎖痕跡,韓亞飛很可能給了聶雨萌鑰匙,所以戴倩倩可能是兩人聯手殺害。動機:可能為韓亞飛被戴綠帽子,而聶雨萌則是韓亞飛提出可以幫他轉去逗貓TV。
第二起案子發生在3月19日,直播間的門沒有破壞,而聶雨萌也是一個十分注意安全的人,說明她可能和犯罪者認識,19號00:09外賣接到訂單,風哥則在00:15才有不在場證明并且出租車到場時間小于5分鐘,所以00:09時風哥很可能還在直播處,再殺了聶雨萌后拿走手機訂外賣,然后出去吃飯,利用上廁所的幾分鐘播放聶雨萌的錄音(可以從以前的直播中轉錄),所以聶雨萌在風哥出去之前就死了,大概是為了殺人滅口。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1:11:16 | 2019-8-3 18:44編輯
關于戴倩倩一案的推理:
首先,殺害戴倩倩的嫌疑人如下:
① 韓亞風
② 白皓柏
③ 聶雨萌

      根據李本亦的室友錄制聶雨萌3月14日19點33分54秒的視頻,視頻總長有四個小時,也就是說在19點33分54秒——23點33分54秒,聶雨萌有著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A:戴倩倩的死亡時間為3月14日20點——21:20分,在警方21:05分沖出去且來到戴倩倩的家時,也是不超過22:00的——即聶雨萌不可能有作案時間和事后返回案發現場的時間,所以完全排除聶雨萌殺害戴倩倩的可能。
至此,殺害戴倩倩所剩嫌疑人如下:
      ① 韓亞風
      ② 白皓柏

根據調查,韓亞風在3月14日20:00已經在直播間了,能證明他不可能為殺害戴倩倩的證據為——
      1:20:00,觀眾正在和韓亞風互動,因為互動主播必須根據觀眾說的話做出回應,所以并不是錄像,也證明了當時他在小樓里面自己的直播間。
      2:21:05分,警方闖入韓亞風直播的房間,證實了那個時候確實是在房間,而在案發時間內,韓亞風消失的時間才有5分半左右,而從工作室到他家最快需要10分鐘,所以韓亞風不可能有時間殺害戴倩倩。
      3:戴倩倩尸體沒有被移動過的痕跡,證明戴倩倩死的時候就是在她家臥室的床上,那么也就是說兇手是在臥室作的案。
      4:水果刀上沒有發現任何指紋,如果是韓亞風殺的人,那么完全沒有必要抹去指紋,因為水果刀上本來就有自己的指紋。
綜上,通過1,2,3,4。可以確定3月14日20:00——21:05分內,韓亞風沒有機會去殺害戴倩倩。那么就只剩下一個嫌疑人了——白皓柏。
關鍵性證據——知道視頻的只有三個人:白皓柏,戴倩倩,韓亞風。據以上排除法,只有白皓柏符合,白皓柏當天晚上的直播只說了雜七雜八的內容且偶爾說一下游戲內容,并沒有跟觀眾互動,完全不能證明他在直播,并且只有聲音,沒有露臉。據以上推理,白皓柏為殺害戴倩倩的兇手。

關于殺害戴倩倩的動機結合刀具的推理——
      首先,文中說到如果不是韓亞風殺害戴倩倩的話,那么就是有人想把“殺人直播”嫁禍給韓亞風,那么從細節出發就可以排除是這個原因——
      1:水果刀上沒有任何指紋——首先,水果刀是放在刀架上的,那么假設在此之前,戴倩倩或者韓亞風用過水果刀切東西并進行了清洗,那么無論如何在放回刀架上之后,都是有指紋的,因為清洗的時候雖然可以把指紋清洗掉,但是還是要放回刀架上,所以無論如何刀架上的刀都是會留下指紋的,但是經檢測,水果刀上并沒有任何指紋,那么只有以下一種可能——
      A:通過案發時間提前錄制好的錄像,3月7日韓亞風是沒有帶著手套拿著刀的,但是刀具上卻沒有他的指紋,按邏輯,無論如何刀具上都會有他的指紋,但是卻沒有發現任何指紋,所以兇手在殺害戴倩倩的時候是沒有帶著手套的。
      B:首先,韓亞風有不在場證明,可以推測兇手并沒有從不在場證明讓韓亞風有嫌疑,根據時間,韓亞風沒有機會往返,所以從不在場證明這一塊兇手并沒有陷害韓亞風。
      C:兇手作案用的是戴倩倩家里的水果刀,根據線索,兇器和當時韓亞風和戴倩倩演戲那個視頻所用的水果刀為同一把刀——即演戲的刀即殺害戴倩倩的刀,那么說明兇手是有預謀的作案,根據邏輯,兇手既然用了錄像視頻里的那把刀,那么只有一種可能才能知道那把刀——白皓柏看過視頻。
      D:因為韓亞風擁有了不在場證明,排除了作案嫌疑,那么他放的那個視頻必定為3月7日提前和戴倩倩錄制好的,以這個視頻為前提,他當時是沒有帶手套的,但是這卻和水果刀上沒有任何指紋存在矛盾,既然兇手選擇擦拭了指紋,那么兇手殺害戴倩倩的時候也是沒有帶手套的,但是兇手既然看過視頻,如果想要把殺人嫌疑嫁禍給韓亞風——
      ① 兇手作案沒有戴手套,所以擦拭了指紋,兇手既然看過了視頻,那么兇手如果想要嫁禍完全可以通過指紋,但是兇手卻沒有帶手套,所以與殺人嫌疑嫁禍給韓亞風存在矛盾。
      ② 通過不在場證明,韓亞風完全沒有時間殺人,如果兇手想要嫁禍,那么不在場證明就與之矛盾。
綜上,兇手不是想把殺人嫌疑嫁禍給韓亞風,而是另有其因,而白皓柏殺害戴倩倩的動機有以下幾個——
      A:白皓柏和韓亞風之間存在著不少嫌隙,但有矛盾也不在同一家直播平臺,所以此動機極小,不構成殺害動機。
      B:本案的關系——
韓亞風殺——聶雨萌
白皓柏殺——戴倩倩
      如果本案存在交換殺人的話,那么韓亞風想殺戴倩倩,白皓柏想殺聶雨萌。本案不符合交換殺人的條件有——
      1:警方在排查戴倩倩一案時,最后把目標轉向了白皓柏,文中并沒有提到白皓柏跟聶雨萌的關系,如果是交換殺人,應該是白皓柏去殺聶雨萌,因為文中提到了韓亞風跟聶雨萌的關系,并且警方在戴倩倩一案最后把偵查方向轉向了白皓柏,所以不符合交換殺人。
      2:第二案雖然只提到了韓亞風,但是韓亞風是殺害聶雨萌的兇手,按照交換殺人,警方是不會察覺到自己的嫌疑的,但是第二案只有提到了他,所以不符合交換殺人。
      C:先來看第一個案子,本案的被害人是韓亞風的女友戴倩倩。而且殺人直播和戴倩倩被害都是同一天,我不認為這是單純的巧合。如果不是巧合,那就是刻意安排的了,那么這種安排是否是兇手所為?顯然不是,因為戴倩倩被害的情景和那個小視頻一模一樣,很明顯,兇手是要去嫁禍韓亞風。但是韓亞風在同一天也進行了所謂的“殺人直播”,那么播出這種內容,很容易想到,警察自然會上門,因此韓亞風就有不在場證明,那么此時的嫁禍就毫無意義,所以這不是兇手安排的,兇手不知道當天韓亞風會“殺人直播”。既然不是兇手安排的,那么能夠這么做的就只有一個人,那就是韓亞風他自己。韓亞風和白皓柏之間是有矛盾,所以韓亞風叫了戴倩倩去套取白皓柏代打的證據,所以白皓柏才說是戴倩倩“勾引”他。如果是這樣,戴倩倩完全沒必要告訴白皓柏“殺人直播”的事,但是如果連“跟白皓柏透露殺人直播”這件事都是韓亞風指使的,那么一切都解釋得通了。從之后的也可以看出,韓亞風在女友死后還聯系其他女生,也可以猜測韓亞風對戴倩倩沒有了感情。韓亞風借戴倩倩之口,告訴白皓柏,是韓亞風預料到戴倩倩套取證據失敗后可能會被殺害,然后白皓柏會嫁禍于自己。所以韓亞風給了白皓柏一個現成的嫁禍工具,也就是“殺人直播”。但是韓亞風在同一天進行殺人直播,這就是為什么“殺人直播”一定要是視頻而不是韓亞風和戴倩倩現場表演,因為當時戴倩倩身上有“任務”,而且韓亞風反過來利用“殺人直播”,引來了警察,為自己做了一個不在場證明,而且還能讓警察盡快發現戴倩倩被害,增大白皓柏的嫌疑。如果戴倩倩成功,就能套取證據,如果戴倩倩失敗后被殺害,自己也是對她沒感情了,還讓白皓柏成為殺人犯,而且還不會傷到自己。
所以第一個案件的動機很簡單,兇手也只是被韓亞風利用。






因戴倩倩的尸體沒有發現有移動痕跡,所以可以斷定為第一案發現場。那么假設當時戴倩倩是在睡覺——
      1:戴倩倩死的時候是躺在床上并且蓋著被子,但是穿著牛仔褲,中袖衫與睡覺矛盾。
      2:戴倩倩的妝沒有卸,女生睡覺前都是先卸妝的,但是戴倩倩卻沒卸妝,所以與睡覺與之矛盾。

綜上,戴倩倩死亡時間內不可能在睡覺。當天白皓柏來到了她的家里,他把她推到床上,然后用被子蓋著她,緊接著就用刀行兇。

關于韓亞風錄制那個視頻——
      1:首先,我不認同他錄制這個視頻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因為視頻是3月7號拍攝的,3月14號在直播間發布,不在場證明唯一能結合的就是殺人,在聶雨萌一案,韓亞風是兇手,如果韓亞風在14號就想殺掉聶雨萌,那么就存在兩個問題——
      A:3月14號和3月19號相差5天,從時間上來看,只能是出現了意外才導致14號晚上沒殺成,但是線索并沒有指出當天出現了什么意外——即制造不在場證明不成立
      B:黑屏的時間為3分鐘,韓亞風如果想利用這三分鐘來制造不在場證明是不成立的,因為錄像的地點不是在他直播間,這是第一個漏洞,第二個漏洞是3分鐘根本制造不了不在場證明。
綜上,直播當晚把錄制視頻發上去并不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
     2:韓亞風當晚并不是為了火而去發布錄像視頻,因為本身他都是一步一步爬上來的,已經有很大的粉絲基礎,并且還要轉到人氣更旺的斗貓TV,但是經過這個視頻,很多節奏狗就帶起了節奏,并且影響非常不好,有很多粉絲都選擇了離開,所以韓亞風發布這個視頻另有其因。
綜合上述推理,推測韓亞風知道戴倩倩和白皓柏的奸情,而韓亞風也是利用了戴倩倩勾引白皓柏,但是戴倩倩卻跟白皓柏偷情,因白皓柏發現了戴倩倩為了揭穿他代打,所以白皓柏必須殺害戴倩倩。




關于聶雨萌一案的推理分析——

   聶雨萌一案的一個疑點引發的一個推論,推論如下:
   外賣小哥是在0:33到的聶雨萌家門口,而且聽到了popstart的歌,而李本亦是在同一天(3月19號)16:02看到了播放器的畫面,而這個畫面中一首名為bomba的歌曲正在播放,播放了1分32秒。(圖2)
   那么0:33-16:02之間,由于0:33和16:02都沒有精確到秒,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我以極端情況(上下各取一分鐘和不偏差)來看,進行分類討論,分別是:
情況一: 0:33-16:02
情況二: 0:32-16:02
情況三: 0:34-16:02
情況四: 0:33-16:01
情況五: 0:33-16:03
    我以情況一作為基準,其他情況作為誤差來進行計算,便于說明。第一種情況下,時間間隔有15小時29分,換算成秒就是55740秒,歌單是聶雨萌當晚直播的歌單,整個歌單有二十首歌曲,播放模式為列表循環。(圖2)所以我為了便于計算,將歌單的二十首歌曲各自的時間換算成了秒,歌曲序號沿用歌單中的歌曲序號,整理如下:
一: 224 s
二: 163 s
三: 166 s
四: 224 s
五: 365 s
六: 221 s
七: 195 s
八: 271 s
九: 367 s
十: 185 s
十一: 274 s
十二: 191 s
十三: 226 s
十四: 243 s
十五: 230 s
十六: 212 s
十七: 198 s
十八: 165 s
十九: 90 s
二十: 209 s
   算得二十首歌的時間總和是4419秒,4419*12=53028,4419*13=57447,53028<55740<57447,所以0:33-16:02之間,歌單從popstart開始循環了12次但小于13次。53028-55740=-1707,57447-55740=2717
  外賣小哥聽見的popstart是序號十二的歌曲,但是由于我并不知道當時歌曲播放到第幾秒,所以在這里我任然取極端情況作為計時起點,分別是:popstart第0秒時,popstart最后一秒時。
  當取0秒時,應該從第十二首的0秒開始,向上或向下計數。
  若向上計數:274+185+367+271+195+221=1513
              274+185+367+271+195+221+365=1879
      1513<1707<1879,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最后歌曲應該停在365秒的那首歌上,也就是第六首。
  若向下計數:191+226+243+230+212+198+165+90+209+224+163+166
+224=2491
              191+226+243+230+212+198+165+90+209+224+163+166
+224+365=2856
      2491<2717<2856,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歌曲還是應該停留在第六首。
  當取最后一秒時,應該從第十二首的最后一秒開始,向上或向下記數。
  若向上計數:191+274+185+367+271+195+221=1704
              191+274+185+367+271+195+221+365=2069
      1704<1707<2069,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歌曲還是應該停留在第六首。
  若向下計數:226+243+230+212+198+165+90+209+224+163+166
+224+365=2715
              226+243+230+212+198+165+90+209+224+163+166
+224+365+221=2936
      2715<2717<2936,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歌曲應該停留在第六首的下一首,也就是第七首歌。
      但是我們看到的圖2,上面的歌曲卻停留在了第三首歌,我把情況一以外的其他情況作為誤差都算上,那最多也只有上下兩分鐘,根本不夠彌補第三首到第六首甚至是第七首歌中間的時間,所以顯然,按照這種情況計算,歌單正常播放,到16:02時,不可能是第三首歌在播放。
   
綜上,聶雨萌在0:33分的時候已經死了,外賣員那個時候聽到的歌曲不應該是POP/STAR,即外賣員聽到的歌曲是兇手提前錄制好的——
      1:兇手真么做的原因是偽造0:33分之后聶雨萌才身亡的假象
      2:聶雨萌訂的外賣飯盒打開了,但一次性筷子沒有打開,前文分析道聶雨萌在0:33分之前就身亡了,那么飯盒就是兇手打開的,原因是為了制造聶雨萌在打開飯盒的時候被某件事情打斷了。
      3:兇手制造了幾個月前強奸犯搶劫入室的假象,但很明顯這不是所謂的那個強奸犯犯下的案子,因為兇手又返回了現場,把飯盒放了回去并打開,并且還放了錄制的聲音——這些都是有預謀并且制造不在場證明的,即兇手是想制造聶雨萌在打開飯盒的時候被敲門聲打斷了,想把罪名嫁禍給強奸犯那個神秘人身上。
      4:兇手既然想制造0:33分之后聶雨萌才身亡,那么兇手必定是在這段時間內有不在場證明的,而在0:00——0:33分之內沒有不在場證明,那么又分為兩種可能——
      A:外賣是聶雨萌訂的
      B:外賣是兇手訂的

      首先,外賣如果是聶雨萌訂的,那么有一個疑問——據粉絲的證詞,聶雨萌都會選擇在深夜直播的時候訂外賣,并且還要讓外賣員把外賣放在門口,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防范,那么我只認為有兩種可能聶雨萌會選擇在直播的時候訂外賣——
      1:因為深夜直播的時候會有觀眾,外賣到了也比較安全
      2:聶雨萌有一個很高檔的麥克風,傳聲會很大

而聶雨萌選擇在下播后才訂外賣,這與之矛盾。所以我推測外賣不是聶雨萌訂的。假設外賣是聶雨萌訂的——
      1:下播后訂外賣不安全,聶雨萌有很強的防范心理,與之矛盾
      2:兇手是通過外賣來制造0:33分聶雨萌沒死的假象,那么無論是音樂還是聶雨萌的聲音都是提前錄制好的,即兇手是有預謀的犯罪,為了制造那個時候的不在場證明,既然是提前都弄好的,那么如果是聶雨萌訂的,結合之前的推論,我們把“飯盒的蓋子是聶雨萌打開”進行反證,那么就會得出聶雨萌在0:33分之后還沒有死,但是這就和兇手制造不在場證明矛盾了。
綜上,外賣是兇手訂的,因為是指紋解鎖,兇手必定知道聶雨萌是哪個指紋——為熟人。那么聶雨萌的死亡時間則為—— 0:00——0:09分,即兇手這個時間段沒有不在場證明。
根據文中線索,嫌疑人如下:
      1:白皓柏(但是文中根本沒有提到這個人在這起案子的不在場證明和其他,所以排除)
      2:韓亞風

      根據以上推論,只有韓亞風符合,韓亞風在0:15打車之前來到聶雨萌的直播房間,因為在3月16號韓亞風和聶雨萌聯系過,推測他們之間是熟人,那么也就是5個人之一,并且根據線索證實了韓亞風介紹聶雨萌去斗貓TV,所以他們兩個人的關系密切。韓亞風在0:09分之前,通過敲門進入她的房間,此時直播間已經關了,韓亞風就動粗錘她,順便強奸制造是強奸犯進入現場,在0:15分之前,韓亞風都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在0:15分——2:00,韓亞風都有著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符合上述推論,即韓亞風是殺害聶雨萌的兇手,韓亞風在凌晨兩點多散伙又來到了聶雨萌的房間,把外賣盒拿進去,打開制造是聶雨萌被敲門打斷,從而讓警方誤以為聶雨萌是在0:33分之后死的。

關于兩案的動機推理——
   
      再來看第二個案子,我們第二個案子的死者是聶雨萌,在本市里的人人際關系很簡單。聶雨萌和和韓亞風有聯系,而且聶雨萌換平臺的契機都是韓亞風給的,但是結合第一案中韓亞風對戴倩倩已經沒有感情,所以推測韓亞風早已出軌了,出軌對象正是聶雨萌。推測聶雨萌以為這是幫助,而韓亞風把這作為交易,韓亞風在幫助完聶雨萌后,想和其發生關系,但是因為聶雨萌連對觀眾都不賣肉,所以拒絕了,于是韓亞風心生怨恨,將其殺害,所以聶雨萌臉上有被毆打的痕跡,因為她“不聽話”,所以為了發泄,韓亞風又性侵了聶雨萌。
      這就是第二個案子的動機。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2:05:21 | 2019-8-2 14:39編輯
兩次殺人兇手均為韓亞風。
第一案中的嫌疑人有兩個。韓和白。因為死者毫無戒備的打開門,所以一定是熟人作案。白在十九點到二十三點一直處于直播狀態,并且聲音伴著直播的內容進行,就算代打,但不可能在犯案時死者的聲音不傳出一點。因為尸體上有打斗痕跡,說明死者是被硬按入被子中,雖無力反抗,但聲音還是會發出的。而韓如果單從直播殺人開始才去作案,時間遠遠不夠。但其其實從20:24離開前去廁所開始,就已經是處于視頻替換的狀態了。如此,直到殺人視頻結束,他最少有28分鐘作案時間。(因為殺人視頻一定會造成轟動引來警察,他是無法預估警察到來時間的,所以我認為他應在殺人視頻之前已經回來了。)且大部分兇手第一次殺人作案時一定極度緊張,可水果刀上的指紋是擦除的,卻丟在一旁,這并不符合常理。但如果這次殺人此前經過一次預演的話,那就是在正常不過的經過了。故一案中應該是韓了解到戴倩倩與白的關系心生恨意借此殺害了戴。
二案中,外賣小哥從點餐到送達用了24分鐘。可此時播放的音樂確是列表中按順序播放要44分鐘的音樂。這說明這次對外賣小哥所敘述的聲音應該是聶雨萌直播時訂外賣的聲音。但兇手不知道的是音響的聲音在聶雨萌下播后事關閉的。這恰好說明了這是兇手事先錄下聲音的鐵證。而聶家中門鎖,窗戶未被破壞。說明聶是聽到熟悉的聲音才敢大膽開門(這是最近案發的兇手不可能做到的)。而聶在這個地方熟悉的人寥寥無幾,其中一個便是韓亞風。(證據是簽約的事情只有她和韓亞風知道,且直播時音響壞掉先找韓亞風再找的宋君[敲門聲是先近再遠,而主播的房間有隔音。說明先敲對面的韓亞風,再敲宋君])外賣小哥00:33分打來,此時兇手一定得回復,同時在接完外賣電話時恰好看到粉絲留言,就順手回復過去。我認為死者應是在下播后就與韓亞風在一起,而韓亞風早有預謀地殺了死者(偽造成近來發生的入室搶劫強奸案),并提前約好了朋友去大排檔吃飯,且出門之前用死者身份定了外賣付了錢,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而殺聶雨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與韓關系親密的聶雨萌在不經意間知道了一些關于戴倩倩死亡的線索,但她并不知道這是線索且可能與韓聊天時透露出去,引發韓仇恨害怕導致殺人。外賣應該是韓吃大排檔后回到聶的房間放進去的(衣服撕破導致兇手時間不多,但又有時間強奸毆打對方,一是預謀偽造案件,二是對對方懷有仇恨。)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2:15:44
兇手是韓亞風
動機 韓亞風知道女友出軌了,而且出軌給他的對手,他很氣憤,殺了女友并想順便嫁禍給對手。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一直缺少人氣缺少錢,想紅。她便打起韓亞風的主意。正巧,韓亞風此時女友出軌,加上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也很漂亮,便答應要幫他轉平臺并憑借自己的人氣給她拉人氣,并告訴她要殺死女友的事。(這也是第二起案件受害者說她可能要爆紅的原因)。在韓殺死女友后 ,擔心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泄露此事,便殺人滅口并偽裝成入室搶劫,正好嫁禍給那個搶劫犯。

手法  第一起案件:20:24時韓去廁所,其實從這時他便播放了提前錄播的視頻(其中包括了他拍攝的殺女友那段。也就是從這之后到他殺完人回家播放的都是錄播,這也解釋為什么之后直播中他只說了一句話。畢竟話越少,破綻越少。),兩地往返20分鐘,由于是殺女友,較為容易。先可假借親熱之名,將其撲倒在床上,趁機殺人。此過程,完全可以在警察來之前,即21:05前完成,并且時間還會有剩余。在駕車回來路上他便可以告訴管理員他殺人的視頻是提前錄制好的(當然文章里是管理員打的,效果一樣。如果管理員不打,他便會選擇合適時機打電話)。這樣他即使來到家后,便坐等警察來再解釋。

第二起:受害者在0:09時訂了外賣此時,受害者已死。訂外賣的是兇手韓亞風。訂外賣前,他把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并強奸受害者。后,他拿走手機。坐出租車回到大排檔,用六分鐘足夠了(文中提到單程最快五分鐘)。他可把受害者手機調成靜音,等待送外賣的打電話。然后,他借上廁所之名,回電話,用的是從他自己手機里播放的受害者之前直播中回外賣的聲音(背景音樂是pop那首,正好解釋了為什么后文中她電腦歌單中放的是另外一首。靜音是之前殺人時就弄好的。受害者回答粉絲的提問也是韓操縱受害者手機弄的。因為他知道受害者會轉到斗貓,畢竟是自己幫助的。)。外賣放在外面后,韓便可以和狐朋狗友吃喝到兩點。后,再回到現場把外賣拿進屋,放回手機(當然無指紋)再回家。一切便可結束。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3:03:17 | 2019-8-3 18:27編輯
首先將幾個關鍵結論列出:
1.兩個案件的兇手都是同一個人:韓亞風/風哥/風·殺神。
2.戴倩倩案,韓亞風從開始直播到“殺人直播”結束都是在放錄像。
3.聶雨萌案,韓亞風殺死聶雨萌后帶走她的手機,通過播放聶的錄音制造不在場證明。
4.韓亞風殺戴倩倩的動機是她出軌,殺聶雨萌的動機是她掌握了自己的把柄并威脅自己。

接下來對題目進行分析,原文標為綠色,重要結論標為紅色。

一、戴倩倩案
原文1:
戴倩倩的尸體就躺在臥室的床上,身上蓋著被子,雙目圓睜,身上被隔著被子捅了十幾刀,血流的滿床鋪都是,還有一些流到了地上。
……
戴倩倩,女,25歲。死亡時間在20點到21點20分,死亡原因是身上十多處刀傷導致的失血過多,兇器就丟在床邊地上,根據韓亞風的指認那是他們家的水果刀,廚房內的刀架也確實少了一把。兇器上沒有任何指紋。被褥和床單、地面均有血跡,行兇手法殘忍。房屋的門沒有撬鎖的痕跡,現場沒有打斗痕跡但尸體身上有一些傷痕,屋內的財物沒有丟失,尸體沒有被移動的痕跡。確認臥室為第一案發現場。戴倩倩的手機里有兩個未接來電,是之前韓亞風當著警察的面打的那兩通。除此之外的的通話記錄沒有發現異常。尸體上身穿著中袖衫,下身穿著牛仔褲,臉上的妝容還沒有卸。


推理:
門沒有撬鎖的痕跡,說明兇手是正常進入房間的,則進門行兇的,是死者的熟人;死者穿著和妝容都說明她本來沒有在睡覺,可是她卻躺在臥室的床上,蓋著被子,且臥室是第一案發現場,說明她是自愿躺在床上的。兇器是從廚房拿過來的,可是現場卻沒有打斗痕跡,說明即使兇手拿著兇器來,死者也認為這是正常的事情。結合“殺人直播”視頻可推知,兇手是以再錄一次“殺人直播”視頻為由,騙死者放棄警惕,再假戲真做殺死了她

還原場景:兇手進門后跟死者說再錄一遍“殺人直播”視頻,死者到臥室躺下,把被子蓋上,兇手則從廚房拿來菜刀對著被子開始捅,死者醒悟兇手真想殺死自己而拼命反抗,可是沒能成功,在這個過程中留下了一些傷痕。最終死者被刺死在床上。兇手將兇器上的指紋擦掉,扔到地上后離開。


原文2:
“原來如此。但是不會那么巧吧,戴倩倩的死法正好跟他拍的視頻一樣。”李亙亦稍加思索,“會不會是有人事先知道他要做‘殺人直播’,想嫁禍給他。”
“小李腦子動得很快嘛。據他供述,這件事他沒有告訴過任何人,除了女友,因為需要戴倩倩配合演出。不過我們現在已經鎖定了一個嫌疑人,也是一個游戲主播。”
“叫什么?”
“白皓柏,斗貓TV的主播,id叫老白。”
韓亞風的經紀人(對,主播也有經紀人)表示對“殺人直播”并不知情。


推理:
知道這個殺人手法的,只有三個人,一個是死者,另外兩個分別是韓亞風和白皓柏,則該二人為嫌疑人。


原文3:
“警察同志,你們誤會了,我沒有殺人啊!那些是假的,都是演的!”
……
視頻最后以黑屏結束。視頻總長3分鐘12秒,創建時間是一周前。
……
“你為什么要做這么做?”
“我……我只是,唉,這個小熊貓TV不是要關了嗎?我想臨走前弄個大新聞最后拉一波人氣而已,這樣我到新平臺比較好混。”


推理:
“殺人直播”視頻創建于一周前,說明戴倩倩確實配合韓亞風完成過視頻錄制。上文分析到,現場無打斗痕跡,說明兇手是以再拍一次“殺人直播”為由蒙騙死者的。錄制視頻是為了弄個大新聞拉一波人氣,白皓柏已經是“冠軍聯盟”直播圈的一哥,根本不需要錄制這種視頻,無法蒙騙死者。視頻由韓亞風錄制,儲存在韓亞風電腦里,所以白皓柏應當不清楚視頻內容細節,無法做到案發現場與視頻一致。此外,戴倩倩是出軌白皓柏,所以他們不可能將錄制視頻公開,則錄制視頻無意義。所以兇手只能是之前與戴倩倩錄制“殺人直播”視頻的韓亞風


原文4:
“有什么辦法,戴倩倩的死亡時間是從當天20點到21點20分也就是最后發現尸體的時間,而這個時間段內他要么在直播要么已經被我們控制。”
“他播放那個‘殺人’視頻的時候不就沒在直播。”
“那么短的時間哪夠來回殺人,從工作室去他家至少也要10分鐘。我們檢查過直播平臺當晚自動錄制的直播視頻,把‘殺人’視頻播放的前后黑屏時間也算上,總共才5分半左右。而且他的直播是非常流暢的,中間沒有過信號中斷,所以也不可能是先在別處直播然后再換到工作室電腦上。”


推理:
“殺人直播”視頻算上前后黑屏時間才5分半左右,而韓亞風從工作室到家至少要10分鐘,僅視頻前后這5分半是不夠他殺人的,他在戴倩倩死亡時間20點到21點20分,一定有20分鐘以上的自由時間來進行作案,同時不能被直播間觀眾察覺異常。


原文5:
后來在警方的要求下,韓亞風在自己直播室的臺式電腦上演示了一遍整個過程,他先拿起無線攝像頭往門走去,接著用衣服把攝像頭蒙上,畫面變成黑屏狀態。然后他本人再返回電腦,將直播畫面來源從攝像頭窗口切換到視頻播放窗口,點擊播放,就變成了“殺人直播”。
一名號稱電腦白癡的警員也照著做了一遍,但是他的衣服有些透光,所以遮上攝像頭時畫面并不是完全黑屏,到了切換窗口時畫面從灰色瞬間變黑色,違和感滿滿。除此之外在操作上他倒是完成的很好。


推理:
韓亞風演示流程的時候,在切換直播畫面來源時,需要先將畫面來源從攝像頭窗口切換到視頻播放窗口,再點擊播放。這個過程總會有從切換到點擊播放的一段時間。
警員將直播畫面來源從攝像頭窗口切換到視頻播放窗口時,畫面從灰色瞬間變黑色,說明在切換直播來源時,直播間會黑屏。則在正常直播時切換來源,直播間必然會黑屏一段時間


原文6:
李亙亦調出當晚韓亞風的直播錄像。韓亞風在開始“殺人直播”前一直在和觀眾互動聊天,雖然20點24分時離開說去廁所但還不到半分鐘。20點43分黑屏開始,接著就是“殺人”的那3分鐘。“殺人直播”結束后韓亞風一直沒有離開鏡頭除了剛回到鏡頭前說了一句“刺不刺激”外就沒有開口說話,一直到21點05分警方敲門闖入(與警方所記的敲門時間一致),強行結束了直播。當時留守警局觀看直播的同事表示視頻的后半段(從“殺人直播”結束后開始)與自己看到和錄制的完全一致,不少警局的同事還成功上鏡了。

推理:
韓亞風當晚直播錄像中僅出現過兩次黑屏,就是“殺人直播”的前后,前文分析他在20點到21點20分必須有一段20分鐘以上的自由支配時間,但當晚他從20點開始一直在直播,則至少有20分鐘他只能播放錄像
從“殺人直播”結束后到21點05分警方敲門闖入,韓亞風一直沒有離開鏡頭,可知直播間沒有黑屏,說明這段時間沒有切換直播畫面來源,因為警方闖入不可能事先錄像,則這段時間是真正的直播
從20點開始直播到20點43分黑屏開始,可知中間沒有其他黑屏,說明這段時間沒有切換直播畫面來源,假如這段時間為直播,則韓亞風只有5分半的自由支配時間,不可能完成殺人,所以這段時間不是直播而是事先錄制好的視頻
因為從20點到20點43分都是錄制好的視頻,所以20點韓亞風開播時,就已經將直播畫面來源設定為視頻播放了,他可以由此獲得至少43分鐘的自由支配時間,足夠來回加殺人了。
之所以說至少43分鐘,是因為他既可以錄制兩個獨立的視頻,在43分鐘的視頻結束前回到工作室,視頻結束后再點擊播放3分12秒的視頻;也可以將這43分鐘的視頻與3分12秒的殺人視頻剪輯在一起,在中間插入半分鐘的黑屏,3分12秒的視頻另外保存一份。


原文7:
因為小熊貓TV即將關閉,主播們自然都開始找下家,主播們的粉絲都很關心這件事。風哥沒有藏著掖著,直接告訴大家自己已經和斗貓TV簽約,過幾天會轉到斗貓去直播。
……
屏幕上剛從廁所回來的風哥開始和大家聊起自己以前剛當主播那會兒的事,時不時還回應一下彈幕的提問。
……
他自己也是熬了很多年才終于火了,所以特別珍惜支持自己的粉絲。
或許是被風哥的這番話感動到,id名叫風哥頭號粉絲的大佬馬上給他刷了5個“佛跳墻”相當于5000人民幣。可惜現在刷禮物的意義不大,畢竟平臺都要倒閉了,沒得分成,所以風哥沒有說什么。


推理:
因為是預先錄制好的視頻,所以韓亞風必須引導彈幕的提問方向,這對一個主播來說并不難,尤其是在小熊貓TV即將關閉的時間點上,彈幕肯定會大量提問這方面的問題
他在錄制視頻的時候,根據話題的走向假想一些彈幕,然后回答假想彈幕的問題,在當晚直播播放視頻時,假如沒有彈幕進行提問,他也可以在路上通過手機觀看直播,自己在對應的時間點提前發彈幕。
但他能假裝觀眾發彈幕,卻無法回應不在預計內的互動,比如送禮。剛說完“特別珍惜支持自己的粉絲”,面對大佬刷的相當于5000人民幣的禮物,居然無動于衷,這是直播間實際在播放視頻的強有力的佐證


原文8:
此時直播間已經快被擠爆,慕名而來看戲的人數以十萬甚至百萬計。直播id風·殺神的直播間畫面一如半小時前剛開播時候那樣,只不過這會兒風哥沒有侃侃而談只是左手抵著下巴右手不知道是不是在操控鼠標,一直看屏幕時而還傻笑一下。

推理:
韓亞風從20點到20點43分的直播為錄像,20點43分黑屏后的5分半里,有3分12秒的視頻也是錄像,韓亞風在“殺人直播”后沒有逃跑,則他一定對警察的到來已有預料,假如他還保留著43分鐘這段錄像,警察到來必然會識破他的詭計,所以他必須預先把這段錄像刪除,右手不知道是不是在操控鼠標,就是在刪除錄像
另外,假如韓亞風播放的是單獨的兩段錄像,則他在播放第二段錄像時就已經可以刪除第一段了,而實際上,韓亞風在“殺人直播”結束后才開始刪除錄像,所以他將兩段視頻剪輯在了一起,另外保存一份3分12秒的視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二、聶雨萌案
原文9:
因為直播類型不同,不同主播的設備配置也不同,游戲主播看重的主要是電腦配置,娛樂主播則是配備了高清攝像頭以及高檔的麥克風和耳機。李亙亦對這些數碼產品不是很了解,但是自己的弟弟曾經說過像這樣高保真的麥克風少則幾千多則上萬。
……
李亙亦推測這應該是入室搶劫強奸。類似這樣的案子前幾個月就已經開始,犯人針對的都是年輕貌美的女性,手法老練不留痕跡。
……
電腦桌上放著臺式電腦、鍵盤、鼠標、無線攝像頭、音箱以及一架看起來就不一般的麥克風。
……
兩人都表示曾經借錢給聶雨萌,還拿出了借條,一個是1000另一個是2000,都是一個月前借的,因為兩人也了解聶雨萌的現狀所以沒有一直催還。


推理:
聶雨萌經濟狀況并不好,對于搶劫強奸犯來說,選擇她為作案目標并無多少利益可言。聶雨萌所用的麥克風價值不菲,看起來就不一般,如果是之前搶劫強奸案里的犯人作案,他不可能看不出麥克風的價值,一定會把麥克風拿走。相反,犯人并沒有拿走麥克風,說明這只是模仿作案,兇手不是之前的搶劫強奸犯


原文10:
每個房間都配備了防盜鎖,只要關上從外打開就只能用鑰匙,從內則可以直接開門。另外用鑰匙還可以再上一道保險鎖,無論內外都需要用鑰匙先關閉保險鎖再開門。門上沒有貓眼,每個主播只有自己房間的鑰匙。
……
房間的窗戶從內鎖著,上面落了不少灰塵看起來已經很久沒打開過。門鎖僅靠肉眼就可以看出沒有被破壞過,技術人員簡單的查看了一下,鎖芯也很正常。估計兇手是通過正常方式進入房間。
……
“一開始我也覺得奇怪,但后來我們找到了聶雨萌的粉絲群問了問,他們說聶雨萌經常會在深夜直播時點宵夜,然后為了安全都會讓外賣先放在門口再自己去拿。”


推理:
窗戶和門都沒有可疑痕跡,說明兇手是通過正常方式進入房間,死亡時間是在0點到2點,在這個時間段,聶雨萌為了安全,連外賣都只讓放門口,兇手能正常進入房間,說明是熟人作案


原文11:
阿呆哥正好有一套多余的便宜音箱就送給了這個有禮貌的小美女。
……
因為鼠標的移動,顯示器上重新出現了畫面,其中最為顯眼的是畫面中央的音樂播放器(如下圖)。屏幕右下角顯示目前電腦音量50%,但音箱的聲音旋鈕被轉到了靜音,所以沒有聽到聲音。李本亦試著輕輕轉了一下音箱上的旋鈕,音樂聲瞬間爆發,把在場的人都嚇了一跳。
……
李本亦剛一打開寢室門,室友甲就急忙將電腦音量關閉插上耳機再打開音量,一套操作行云流水,因為大家都知道李本亦很討厭在寢室公放聲音。


推理:
播放器還在播放音樂,但現場音箱旋鈕被轉到靜音,說明聶雨萌一開始在聽循環列表中的歌曲,但后來出于某種原因關上了聲音
從李本亦室友甲的行為可以看出,有禮貌的人在他人在場時會主動關閉外放的聲音。而在借音響時便非常有禮貌的聶雨萌,在熟人敲門進入房間前也會將旋鈕轉至靜音。
因為沒有放出聲音,兇手也沒有發現,所以歌曲列表就這樣一直循環下來


原文12:
兩種主播的共同點就是都對網絡有所要求,畢竟直播如果卡頓會影響到觀眾,影響到觀眾就會影響到收入,所以這里的網速都非常快且穩定。
……
李本亦不顧阻攔又動了一下鼠標將歌單往上拉,這是一個私人歌單,名字是“超長搖滾曲組新挑戰”,看起來很有中二氣息。接著他又抬起左手看了一眼手表,16點02分。
“那個外賣員打電話時有聽到其他聲音嗎?”
“這個嘛……我讓他們再問問。”李亙亦拿著手機離開房間過了一會兒又回來了。“問了,他確實有聽到其他聲音,是一首很吵的音樂,叫什么……破撕……哎呀我記不清楚。”
“POP/STARS?”
“應該是吧。他還說因為那首歌是他很喜歡的游戲也是你平時玩的那個冠軍聯盟推出的最新單曲,所以他特別有印象。”


推理:
直播間網速非常快,可以推斷歌曲只要處在循環播放的狀態下就不會停下,也不會卡頓
將播放器中的20首歌曲時長相加,得1小時13分鐘29秒,這是列表全部歌曲循環一遍需要的時間。
16點02分,播放器正在播放Bomba這首歌,處于1:32秒的位置,從該位置還需要經過36分鐘6秒,才會開始播放POP/STARS這首歌,則POP/STARS將在16:38:06-16:41:17播放。
熟人作案,則外賣小哥的證詞可以認為真實。據他所說,他在0點33分時將外賣送到聶雨萌的房間外,打電話時聽到了POP/STARS這首歌。
從16:38:06-16:41:17向前推,減去13次列表循環的時間,在0點以后POP/STARS實際應該在0:42:49-0:46:00播放
因此,外賣小哥在0:33打電話時聽到的不可能是聶雨萌房間內播放的歌曲,所以不會是聶雨萌在房間內與他對話,進一步可以推知,他打電話時聽到的不是聶雨萌本人的回答,而是兇手從聶雨萌的往期直播中錄制的對外賣小哥的回答。而在錄制當時聶雨萌房間內沒有其他人,音箱開著,正好在放POP/STARS這首歌,于是作為背景音被錄了下來


原文13:
“不過其中有一名粉絲在0點15分私聊她詢問接下來的直播動向,后來0點34分得到了回復。你猜聶雨萌怎么回答的?”
“不想猜。”
“好吧我直接說,她回復粉絲接下來要去斗貓TV直播!過幾天等開播了就會通知大家!知道這件事后我們馬上聯系了斗貓TV,還真有!斗貓TV的一位負責人說兩天前經由韓亞風介紹,他已經跟聶雨萌達成了平臺簽約意向,定好3月22日正式簽約。而這件事連聶雨萌的經紀人都不知道!”
……
按慣例我們也查了一下這個負責人,他昨天傍晚下班后就坐動車去隔壁市參加死黨的婚禮然后直接在酒店住宿一晚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我們聯系他時他人還隔壁市。


推理:
0:33外賣小哥給聶雨萌打電話時,接聽并用聶的錄音做回答的就已經是兇手了,則0:34分回復聶的粉絲的必然也是兇手,從回復內容可知,兇手知道聶雨萌接下來要去斗貓TV,而這件事連聶雨萌的經紀人都不知道,知情的只有斗貓TV的一位負責人和韓亞風。該負責人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則兇手只能是韓亞風


原文14:
“聶雨萌那天晚上還有直播嗎?”
“粉絲們說18號晚上有,然后0點下播,緊接著聶雨萌在粉絲QQ群里和大家說了兩句感謝的話就沒有再出現。
……
宵夜是韓亞風23點多約的,大排檔老板表示大概0點15分的時候韓亞風來到大排檔先點菜,之后他的朋友才陸陸續續來。幾個人一直吃菜喝酒到凌晨2點半才散伙,期間最多只有上廁所離開了1、2分鐘。
……
“從大排檔到小樓要多久?”
“走路的話大概5分鐘,開車算上啟動時間也差不多。不過韓亞風當天是坐出租車去的,所以沒必要考慮開車時間。”


推理:
3月19日0點小熊貓TV服務器關閉,在此之前聶雨萌都在直播,則韓亞風作案時間在這之后。0點15分韓亞風出現在大排檔,一直到凌晨2點半,期間最多離開1、2分鐘,沒時間返回,則作案時間在這之前。小樓到大排檔要5分鐘,則0點10分他必須出發。0點9分,有人用聶雨萌的手機點了份外賣,可推知此時兇手已經將聶掐死,訂外賣時再拿著她的手指進行指紋支付


原文15:
這棟小樓只有兩層,每層各有7個房間,被一個1m寬的走廊分隔,一邊4個房間另一邊3個房間。
……
聶雨萌的房間就在一樓走廊的盡頭,巧的是她對面就是韓亞風的房間。
……
兩人都表示曾經借錢給聶雨萌,還拿出了借條,一個是1000另一個是2000,都是一個月前借的,因為兩人也了解聶雨萌的現狀所以沒有一直催還。不過其中一人提到3月16日晚上自己與聶雨萌聊天時對方說三天后就能還錢,而且還很興奮地說馬上就能爆紅,但為什么能爆紅沒有細說。
……
小樓的其他主播與聶雨萌都不太熟,或者說每個人互相都不是很熟,有幾個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基本上都是一問三不知。只有聶雨萌房間隔壁的游戲主播宋君(id阿呆哥)說到前幾天晚上直播時聶雨萌來找他借了音箱。
……
“雖然聶雨萌的手機我們沒找到,但是用手機號我們從電信公司查到她與韓亞風有過一次通話記錄,時間是3月16日下午3點。可惜通話內容不知道,我們問過韓亞風,他說是聶雨萌希望他能幫助自己轉到斗貓TV。不過我覺得事情并不簡單,這個韓亞風剛死了女友,就有個年輕貌美的女孩聯系他,這也太不正常了。不過我們查了半天,兩個人之前確實不熟。”
……
室友甲從一個名為“喵喵醬學習小組”的文件夾里點開一個名為“2017-03-14 19-33-54”的視頻,兩人一起看起來。
……
視頻播放到1小時7分鐘時BGM突然停了聶雨萌也停下了舞蹈湊到攝像頭旁邊,然后傳來了一陣敲打聲,接著她說自己音箱壞了聽不到聲音讓觀眾等她一下就從畫面左側離開了拍攝范圍,之后隱約傳來三次敲門聲,前兩次聲音稍大第三次聲音較小,沒過一會兒聶雨萌就拿著兩個音箱回來將它們連上電腦繼續跳舞。


推理:
聶雨萌之前與韓亞風并不熟,可是在他從拘留所出來的那天下午卻主動打電話給韓亞風,當晚就跟借自己錢的人說馬上就能爆紅,可見其非常有信心完成既定目標。據此可以推測聶雨萌掌握了韓亞風的把柄,并以此來威脅他幫助自己
那么她掌握了什么把柄呢?室友甲的視頻“2017-03-14 19-33-54”表明這是3月14日,也就是韓亞風“殺人直播”當晚錄制的,開始錄制的時間是19:33:54,在視頻播放到1小時7分鐘時,當晚直播正處于20:40:54這個時間點上,這剛好是韓亞風“殺人直播”開始前的幾分鐘
此時聶雨萌的音響壞了,她出門借音響,之后隱約傳來三次敲門聲,前兩次聲音稍大第三次聲音較小,之后她拿回來兩個音箱,而這兩個音箱是隔壁的游戲主播宋君的。因為每個人互相都不是很熟,所以借音箱也應該先敲離自己近的門。據此可推斷,第三次聲音較小的那次,是她在敲宋君的房門,而前兩次聲音較大,可知敲的是對面的韓亞風的房間,但敲兩次都無人回應,于是聶雨萌認為韓亞風不在,轉而求助隔壁主播
但是當“殺人直播”炒起來后,聶雨萌發現,韓亞風當晚居然在直播,這引起了她的懷疑,在進一步觀看韓亞風的錄播時發現,當晚20:41分左右并沒有自己的敲門聲。根據錄播最后有警察的敲門聲可知,在房間內是可以聽到敲門聲并且會被直播錄制記錄下來的。看到錄播中20:41沒有敲門聲,聶雨萌知道了韓亞風實際上沒在直播,據此推測出了他的手法,并以此來威脅他幫助自己跟斗貓TV簽約。而被威脅的韓亞風則策劃了這一場謀殺。



案件還原

三個月前,韓亞風的女友戴倩倩出軌,韓亞風得知后,心生怨恨打算殺死她。恰好3月1日,小熊貓TV發布關服公告,于是韓亞風策劃了一場謀殺。
他先是在3月7日以制造人氣為由,與女友拍了一段3分12秒的“殺人”視頻,又在3月14日前的某段時間,自己錄了時長43分鐘的告別視頻,并將這段視頻與3分12秒的“殺人”視頻剪輯在了一起,中間插入半分鐘的黑屏。3月11日,他以某種手段破壞了小區的監控,導致維修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3月14日20點,韓亞風開播,直接將直播畫面來源設置為視頻播放窗口,播放時長43分鐘的視頻,之后離開工作室前往自己家。在路上,他用手機觀看自己的直播,不時發送預設的提問彈幕。
韓亞風進門后,跟戴倩倩說再錄一遍“殺人直播”視頻,戴倩倩沒有懷疑,到臥室躺下,把被子蓋上,韓亞風則從廚房拿來菜刀對著被子開始捅。戴倩倩醒悟韓亞風真想殺死自己而拼命反抗,可是沒能成功,在這個過程中留下了一些傷痕。最終戴倩倩被刺死在床上。韓亞風將兇器上的指紋擦掉,扔到地上后離開。
在回去的路上,他繼續用手機看直播,發送預設的提問彈幕。
20:41左右,聶雨萌來敲門借音箱,可是韓亞風還在回來的路上,沒有開門,或者已經回來,但卻怕開門讓自己放錄播的事情暴露而沒有開門。聶雨萌敲了兩下房門后去管宋君借了音箱。
20:43視頻的前半段播放完成,最后一幕是韓亞風往房門走去的畫面。半分鐘黑屏后,視頻的后半段,3分12秒的“殺人”視頻繼續播放。
20:46“殺人”視頻播放結束,超管打來電話詢問韓亞風,共通話了半分鐘。
20:48韓亞風將直播畫面來源從視頻播放窗口切換到攝像頭窗口,在問大家“刺不刺激”后就不再開口,操作鼠標將含“殺人直播”的46分鐘的視頻從電腦中刪除,僅保留單獨的“殺人直播”視頻。
21:05警方敲門闖入,將韓亞風按倒在地。
21:20警方來到韓亞風家,發現戴倩倩尸體

3月16日,韓亞風從拘留所釋放,發現了他的秘密的聶雨萌,在當天下午3點給他打電話,威脅他幫助自己轉到斗貓TV,否則就向警方披露這一細節。韓亞風嘴上答應,心里又驚又怕,決定除掉這個隱患。

3月18日23點,韓亞風約了幾個朋友到大排檔吃宵夜。3月19日0點,小熊貓TV服務器關閉,聶雨萌剛在群里說了兩句感謝的話,就聽到了敲門聲,于是把音響聲音關閉,在得知是韓亞風后將他放進來。韓亞風進來后突然發難,將聶雨萌毆打到躺在地上,將其強奸并掐到窒息而死。在0點9分時,韓亞風用聶雨萌的手機訂了河粉,用聶的指紋進行了支付,之后帶上聶的手機、鑰匙、錢包離開了房間并關上了門,離開小樓坐出租車前往大排檔。
0點33分,外賣小哥來到小樓,在聶雨萌房間外打她的手機,在大排檔的韓亞風借故離開兩分鐘,用事先錄好的聶雨萌往期直播對外賣小哥說的話作為回答,之后外賣小哥將河粉放在地上離開,而韓亞風則借機又回復了粉絲留言。
凌晨2點半,韓亞風等人散伙,在回到小樓后,韓亞風打開聶雨萌房間門,將河粉放在桌子上,打開蓋子,之后離開房間,并未關門。
19日早晨,負責走廊清掃的保潔大媽發現了聶雨萌尸體。


其他
原文提及,聶雨萌尸體有遭受性侵痕跡,但無發現男性體液。
造成此情況可有兩種可能:
1.?使用可防止留下體液痕跡的工具進行性侵,例如避孕套。
2.?使用外物性侵,如形似男性生殖器的物品。
理論上兩種可能性都有,本文推測兇手為韓亞風,他是一名男性,因此普遍情況下第一種可能性比起第二種可能性要大得多。
然而從原文可知,白皓柏與戴倩倩的關系是互為炮友,這說明戴倩倩的出軌更偏向是為了肉欲而非愛情,由此可進一步推測作為戴倩倩男友的韓亞風無法在肉欲方面滿足她。
由此可大膽推測韓亞風在性能力方面并不正常,甚至可能不舉,故而第二種可能性更大。
即,兇手是利用了外物對聶雨萌進行性侵,而現場中那個看起來就不一般的麥克風,也形似男性生殖器,根據網上搜索資料得知該物普遍規格長19cm,最寬處達5cm,被兇手用來作為性侵的工具亦無不可。
結合"性侵無男性體液"和"戴倩倩出軌只為肉欲"這兩個點來考慮,韓亞風性功能不正常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本文采取第二種可能作為解釋,即,韓亞風是使用現場那個麥克風來性侵聶雨萌的。

(說句題外話,謎題暗含的梗應該是【看起來就不一般的麥克風】)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4:32:22 | 2019-8-2 15:56編輯
紅色是原文

首先是聶雨萌的案件

從李本亦16:02發現播放到第三首歌曲的1:32秒推算,整個歌單20首歌曲的總長是73分29秒,播放2論的時間大概是147分鐘,
下面的表示: 時間  歌曲序號/歌曲時間

16:02  3/1:32
15:54  1/0:0
13:27  1/0:0
11:00  1/0:0
08:34  1/0:0
06:07  1/0:0
03:40  1/0:0
01:13  1/0:0
00:00  1/0:0

所以整個歌單開始播放第一首歌的時間是0點,也就是從聶雨萌結束直播后開始播放的歌曲(也有可能歌曲一直在播放,只是正好直播結束,歌曲也正好從頭開始),那么按照外賣小哥的說法,0點33分和聶雨萌通話的話,歌單前面9首歌曲總長37分26秒,所以外面聽到的歌曲應該是第九首Fresh'n'Sexy ,而不應該是第十二首POP/STARS,所以外面當時電話里面聽到的不是房間內的聲音,而且兇手之前通過直播錄好的聶雨萌的聲音,因為有粉絲說,聶雨萌經常會在深夜直播時點宵夜,然后為了安全都會讓外賣先放在門口再自己去拿。兇手提前錄好了聲音,當時的BGM正好是POP/STARS。而且從這點也能說明聶雨萌是一個非常小心謹慎的人,輕易不會讓陌生人進入房間,因此兇手一定是聶雨萌認識熟悉的人。



人際關系上比較簡單,算上經紀人,聶雨萌在B市認識的熟人恐怕還不超過5個人,其中有兩個是她的高中同學,在本地的大學讀書。
小樓的其他主播與聶雨萌都不太熟,或者說每個人互相都不是很熟,有幾個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基本上都是一問三不知。

不過其中一人提到3月16日晚上自己與聶雨萌聊天時對方說三天后就能還錢,而且還很興奮地說馬上就能爆紅,但為什么能爆紅沒有細說。
從電信公司查到她與韓亞風有過一次通話記錄,時間是3月16日下午3點。
斗貓TV的一位負責人說兩天前經由韓亞風介紹,他已經跟聶雨萌達成了平臺簽約意向,定好3月22日正式簽約。而這件事連聶雨萌的經紀人都不知道!

聶雨萌作為一個人生地不熟的新人,還問他的兩個同學借了錢,憑什么說三天后能還錢,而且還能很快爆紅呢?更奇怪的是為什么韓亞風會介紹她進入斗貓TV,根據調查他們兩個之前確實不熟,所以由此猜想聶雨萌的有錢爆紅,是不是都和韓亞風有關,而韓亞風會不會就是殺害聶雨萌的兇手。

根據前面的推論,外賣小哥接到的電話只是聶雨萌的錄音,因此對于聶雨萌的死亡時間就不再是電話之后,很有可能之前就已經死亡,兇手利用錄音,偽造了她還或者的假象,為自己偽造了一個不在場證明。兇手就是韓亞風。

從韓亞風事先錄好音,23點多約好燒烤,吃到凌晨2點多,都說明韓亞風是有預謀的殺人,當天凌晨他在聶雨萌結束完直播后,借口和她談合約或者給她錢,趁機就殺害了聶雨萌,并利用聶雨萌的指紋點了外賣,隨后拿走了聶雨萌的門鑰匙和手機,鎖好門后離開現場,再走到了大排檔。在吃的過程中接到外賣小哥電話后,他借口離開,利用自己手機里面聶雨萌的錄音,讓外賣放在門口。韓亞風在吃完燒烤后進入聶雨萌的房間,將手機,鑰匙放回原位,并強奸了聶雨萌的尸體,戴套。至于0點34分聶雨萌的QQ回復,也是韓亞風利用聶雨萌的手機進行的回復,在拿到聶雨萌手機的時候,韓亞風就利用聶雨萌的指紋取消了手機的屏保密碼,便于隨時操作手機。在第二次回到現場的時候,再利用死者的指紋重新恢復屏保的指紋密碼。

動機:室友甲3月14日晚上的直播視頻,視頻的開始時間是19:33,但是1小時7分鐘后音響壞了,當時的時間是20:40分,當時聶雨萌出去借音響,之后隱約傳來三次敲門聲,前兩次聲音稍大第三次聲音較小,沒過一會兒聶雨萌就拿著兩個音箱回來將它們連上電腦繼續跳舞。聶雨萌的房間就在一樓走廊的盡頭,巧的是她對面就是韓亞風的房間。
所以前兩次聲音大的應該是對面房間和旁邊房間,但是都沒有人,最后才借到了音響。這個視頻最大的問題就是聶雨萌對面房間的韓亞風房間在14日晚上20:40分的時候是沒有人的。但是韓亞風當時直播了殺人,正是因為他的不在場證明他才無罪釋放,所以聶雨萌利用這點敲詐威脅韓亞風,最開始韓亞風也是想息事寧人,所以幫她介紹去了斗貓,但是隨著聶雨萌胃口的增大,韓亞風才起了殺心,最終殺害了聶雨萌,并奸尸泄憤。

接著是戴倩倩的死亡

因為之前證明了韓亞風在直播的時候并不在自己的直播房間,因此兇手就是韓亞風。

從頭梳理當天的視頻

20:00 開始看直播,直播畫面上只顯示攝像頭正對著他拍攝的畫面
20點43分黑屏開始
之后直播殺人全過程,視頻時間3分12秒
畫面全黑持續約2分鐘,把‘殺人’視頻播放的前后黑屏時間也算上,總共才5分半左右。
之后畫面亮起,風哥神情自若的出現在屏幕前,甚至還問大家“刺不刺激?”此時時間應該是20:46,也就是大家報警的時間
21點05分警方敲門闖入

由于整個直播是非常流暢的,中間沒有過信號中斷,所以也不可能是先在別處直播然后再換到工作室電腦上,但當時直播的房間卻是沒有人的(之前證明過了),所以所謂的直播都是播放的視頻,韓亞風是在第二次黑屏后才出現在房間,并進行直播,直到被抓。錄播有以下證據:
1、因為無法直播,所以攝像頭只能正對著他拍攝,如果是游戲的話就無法作假。因為談論的都是他剛出道的事情,所以扯東扯西,總會答到一些問題,大家就以為是在互動。
2、大佬給他刷了5個“佛跳墻”相當于5000人民幣,他卻沒說什么,一般直播遇到這樣都會感謝,所以因為是錄播,所以沒有互動。

作案過程:韓亞風事先和女朋友一起錄制殺人視頻,只是韓亞風在之前加上了大段聊天的視頻,所以兩段視頻之間有一段黑屏,喬彬從20:00看直播開始看到的都是韓亞風事先錄好的視頻,包括殺人的視頻,直到第二次視頻結束的20:46分,韓亞風本人才出現在了直播的房間,還問大家“刺不刺激?”20:46分之前的韓亞風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而此時他就在殺害戴倩倩。由于小區和道路都沒有監控,所以沒有拍到韓亞風的行動,替他完成了這次不在場證明的殺人。

案件重演:韓亞風在知道戴倩倩出軌白皓柏后,就有了殺掉戴倩倩的想法,正好利用這次小熊貓TV關門,韓亞風提出了直播殺人,戴倩倩也表示會配合,因此兩人錄制了3分12秒的殺人視頻,也就是警察看到的那個視頻,但是韓亞風又私下錄制了一段說話的視頻,主要就是介紹出道的過程,他將兩段視頻合成,并在中間留了一段黑屏,并確保20:43開始播放殺人視頻。當天韓亞風首先在直播間播放談話和殺人接一起的視頻,并離開直播間,回家后殺害了戴倩倩,處理完殺人現場后回到直播間,此時正是殺人后的第二次黑屏,此時時間是20:46,接著他就在屏幕前問大家“刺不刺激?”最后被警察抓住。但是合成的那段視頻肯定被徹底刪除了。

唯一的破綻就是聶雨萌當天晚上在20:40的時候,敲韓亞風門,但韓亞風當時并不在直播房間內,因此聶雨萌以此要挾韓亞風,要求韓亞風幫她加入斗貓,韓亞風也幫了,她還問韓亞風要錢,估計超出了韓亞風心理承受能力,韓亞風就決定殺了聶雨萌,他們約好在聶雨萌0點結束直播后交易,因此韓亞風才能順利進入聶雨萌房間并殺害聶雨萌。為了準備殺人,韓亞風事先錄好了聶雨萌讓外賣房門口的語音。當天凌晨他在聶雨萌結束完直播后,借口和她談合約或者給她錢,趁機就殺害了聶雨萌,并利用聶雨萌的指紋點了外賣,隨后拿走了聶雨萌的門鑰匙和手機,鎖好門后離開現場,再走到了大排檔。在吃的過程中接到外賣小哥電話后,他借口離開,利用自己手機里面聶雨萌的錄音,讓外賣放在門口。韓亞風在吃完燒烤后進入聶雨萌的房間,將手機,鑰匙放回原位,并強奸了聶雨萌的尸體,戴套。至于0點34分聶雨萌的QQ回復,也是韓亞風利用聶雨萌的手機進行的回復,在拿到聶雨萌手機的時候,韓亞風就利用聶雨萌的指紋取消了手機的屏保密碼,便于隨時操作手機。在第二次回到現場的時候,再利用死者的指紋重新恢復屏保的指紋密碼。

關于白皓柏
李亙亦又調出了白皓柏的直播錄像,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打游戲,伴隨著白皓柏的聲音。不過白皓柏只有偶爾說一下游戲內容其他時候都是東拉西扯,怪不得坊間傳言他是找人代打高端局。白皓柏的直播是從晚上19點開始一直持續到23點,中間沒有斷播

雖然有搶手代打,但是由于需要隨時說一下游戲內容,所以白皓柏萬全沒有離開游戲直播間的機會,所以他的不在場證明是完整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4:54:07
兇手是:韓亞風,聶雨萌

作案動機:韓亞風被綠報復女友,韓利用聶雨萌將女友殺害順便嫁禍給白主播,聶雨萌殺害戴倩倩后威脅勒索韓亞風,被韓亞

風殺人滅口以除后患


作案過程:3.14日晚韓利用熊貓TV平臺即將關閉清除數據之便哄抬人氣,設計與聶合謀殺女友戴,

當晚韓在直播間20:24去了躺洗手間,這時候是去通知對門也在直播的聶可以下手了,聶收到通知可以下手后于是去了隔壁宋的直播間借音響制造不在場證明,敲門的時候應該也敲了韓的門,通知對方要下手了,然后拿到宋給的音響后回到直播間切換已經錄好的視頻,自己則出門去殺戴。

韓則待在直播間,繼續直播殺人,但直播的是提前和戴演好的視頻, 這樣就制造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20:30左右聶打車10分鐘趕到韓家有充分的時間可以操作,并且不被懷疑,帶了韓家說服戴躺下后直接用刀捅入 ,戴雖然反抗,

但是傷勢太重已回天乏術,死在了聶的手里。清理指紋后聶離開現場,趕回直播間,戴的死亡時間是20:00--21:20,除去路上來回20分鐘,有半個小時左右時間足夠。
事后韓利用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排除了自己的嫌疑,也沒有人會懷疑到聶, 利用關系外的人來殺人是最能排除嫌疑的方式。

韓和聶應該是有交換條件的, 推測是韓幫助聶跳槽去斗貓TV或者是金錢上也給予幫助之類的交換條件。16號下午聶打電話給韓

讓其兌現或者是敲詐威脅韓,韓感覺自己會暴露,于是準備動手殺聶。


18號23點突然約朋友在直播室附近吃宵夜,韓在0:15之前已經達到聶的直播間將其殺害 ,并偽裝成強奸偷盜的現場混淆警察偵查方向。0:09分時用死者聶的手機點外賣,用死者指紋解鎖付款下單,然后帶著死者手機離開現場,這也是為什么在現場沒有找到死者手機的原因。

0:33分時外賣小哥到達聶的直播間,但并沒有開門,于是打電話給聶,這時候接電話的是已經拿著死者手機在宵夜店的韓,韓把自己手機里提前剪好的聶的音頻對著聶的手機接電話,外賣小哥于是把外賣放在門口離開,韓利用吃宵夜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后在0:34分利用死者手機回復平臺粉絲留言。

線索:時間點重合,作案時間吻合,動機充分

證據:韓的手機里應該有剪輯聶的音頻或者視頻,查找聶的手機,不在韓家里就可能被處理掉了,查聶的電腦提前錄制的視頻

和直播播放記錄,查兩人的其他聯系方式銀行流水等等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5:07:06 | 2019-8-2 21:21編輯
關系整理

1.        韓亞風和白皓柏有嫌隙。  白高端局找人代打,但沒有實錘。
2.        戴倩倩三個月前出軌白皓柏。
3.        聶雨萌曾向別人借錢,3月16日晚上與對方說三天后就能還錢 ,而且還很興奮地說馬上就能爆紅。
4.        3月16日下午3點,聶雨萌和韓亞風通電話。韓亞風幫聶雨萌與斗貓TV搭上關系。
5.        3月19日,0:09,聶雨萌用手機外賣下單。外賣小哥到達時聽到冠軍聯盟的最新歌單。而韓亞風剛好是一個主要做“冠軍聯盟”游戲直播的主播。
6.        后來,白皓柏被發現高端局找人代打,而且網上出現了白和戴的傳聞。

死者情況

死者1  戴倩倩  
死亡時間:3月14日 20:00---21:20
現場:死者中刀傷,兇器應為韓亞風家水果刀,被丟棄在床邊地上,行兇手法殘忍,房屋的門沒有撬鎖的痕跡,現場沒有打斗但尸體身上有一些,屋內的財物沒有丟失,尸體沒有被移動的痕跡。確認臥室為第一案發現場。尸體上身穿著中袖衫,下身穿著牛仔褲,臉上的妝容還沒有卸。

死者2  聶雨萌
死亡時間:3月19日  0:00---2:00
現場:聶雨萌的尸體位置就在床鋪與電腦之間的地上,旁邊的地上散亂著聶雨萌的衣物,看起來像是被人直接撕破后脫下。現場沒有發現錢包和手機一類的貴重物品,李亙亦推測這應該是入室搶劫強奸。

綜上可以看出中心人物是韓亞風,他的女朋友死了,他的對手幾乎身敗名裂,和他有利益關系的聶雨萌也死了。所以韓亞風是唯一受益方,所以他肯定與兩起案件有直接關系。

案發情況

案件1的具體過程:
直播開始時間是20:00,這時韓亞風還在和彈幕互動,存在信息交互說明剛開始韓亞風肯定在直播間里。
接下來說到韓去了廁所,時間大概在20:24,回來后和大家聊起自己剛當上主播時候的事,時不時還會回應彈幕的問題,其實這里大致一看也沒什么問題,但是仔細想想,也可能會存在畫面是事先錄播好的情況,在聊回憶的時候,猜中幾個別人提出的問題也是常有的,而且彈幕一直在滾動,別人前面提到的在后面又出現也屢見不鮮,所以韓想到可能的問題后回答了,剛好和彈幕對上的情況也存在,另外主播在直播時收到禮物,一般會對刷禮物的粉絲表示感謝,而韓卻無視了粉絲刷的價值在5000左右的禮物。并且文中后半段說樓里的網絡快且穩定,在去廁所期間,鏡頭對準的是沒人的房間,這時來切換錄播視頻也比較好操作。【所以我推測,從韓亞風離開去廁所之后的畫面同殺人畫面一樣都是早已經錄好的。
那么將兩個視頻從黑屏處剪輯一下,就能連上。也就是說,從20:24---20:46,韓亞風在期間回到公寓殺人了,根據單程10分鐘的時間來算也合理。殺人視頻結束后,韓亞風已回到直播間,他沒有侃侃而談只是左手抵著下巴右手不知道在干什么,這時他應該在刪除第一個錄好的視頻和剪好的合并視頻,只保留下殺人視頻。再后來,警察到達。
補充:文章后來有提到,3月14號晚,聶雨萌直播時音響壞了,出門去借,之后傳出三次敲門聲,前兩次響后一次聲音小,說明前兩次聶是向她的對門韓亞風那敲,在沒有回應后再向隔壁去借。這似乎也說明了韓亞風當晚確實有一段時間沒在直播間
動機:明顯是韓亞風早已發現戴倩倩出軌了,精心謀劃后將其殺害。兩次作案手法都很血腥暴力,顯示韓亞風似乎存在性格缺陷,暴躁陰摯,報復心重。

案件2的動機和過程:
3月14號的事情發生后,聶雨萌似乎意識到自己去韓亞風那敲門而沒有人回應的事似乎可以讓韓亞風享受牢獄之災,但她并沒有那么做。
聶雨萌缺錢,她想通過直播賺錢,但是光在設備上所花費的錢就讓她幾個月的努力沒了影,而且她還欠了同學一些債務。所以她選擇拿這件事來威脅韓亞風,所以在3月16號下午3點,聶雨萌打電話給韓亞風,經過一番交談,聶讓韓將自己介紹到斗貓TV。文中說到,3月16號晚上,聶與同學聊天有提到自己三天后就能還錢而且能爆紅,由此推測,在3月19號0點,在下播后,聶與韓約好讓他交出封口費,并之后要幫助自己宣傳
所以那時韓亞風可以順利進入聶雨萌的房間,并將其強奸毆打最終掐死。后來提到,韓在0:15到達大排檔,減去乘車時間,作案應發生在0:00---0:10,將其殺死后,韓將聶的手機用指紋解鎖,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特意打開外賣平臺按照以往訂單上的東西點了一份,也用指紋支付,為了后續使用方便,韓特意修改鎖屏密碼,并拿走一些其他貴重物品造成入室搶劫殺人的假象。
做完一切,韓迅速坐上預約好的出租車來到大排檔。直到兩點半散伙前,韓期間只花了1,2分鐘去廁所,就是這兩分鐘,應該是韓接到外賣員的電話,他用自己手機里早已錄音的聶的聲音指示外賣員將食物放在門口。接完電話,韓就看到聶的手機里發來了粉絲的私信,為了進一步證實自己在大排檔期間聶還活著,就回復了粉絲。
補充:從聶雨萌的歌單里可以看出她喜歡搖滾歌曲,而且直播間的音樂放得很大聲,可外賣員在打電話的時候卻聽到了冠軍聯盟的最新歌單。音樂聲太吵,一般人都會關掉聲音再接電話,而且冠軍聯盟的歌單一般也是玩這款游戲的人會聽。所以推測,是韓亞風在自己的房間用手機對以往聶雨萌在直播時和外賣員的對話錄音了。

最后總結

韓亞風是兩起案件的兇手,兩起案件的共同點是他都采用了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的方式來行動,兩起案件都是較為殘忍暴力的。殺戴倩倩,是因為她出軌白皓柏;殺聶雨萌,是因為她識破不在場證明并威脅他。而白皓柏找人代打高端局,與戴倩倩的關系被曝網絡,也是韓亞風的手段,是報復白皓柏給自己帶綠帽子。
匿名
| 發表于 2019-8-2 15:24:46 | 2019-8-3 19:59編輯
貝克街大賽第七屆第一題《殺人直播》解答:

1)第二案聶雨萌分析
就不按照順序來一一來推理分析,就從本案的切入點也就是第二案聶雨萌來看線索推理分析。

首先先從案發現場和尸檢報告來看。
引用
原文:
A:旁邊的地上散亂著聶雨萌的衣物,看起來像是被人直接撕破后脫下。現場沒有發現錢包和手機一類的貴重物品,李亙亦推測這應該是入室搶劫強奸。類似這樣的案子前幾個月就已經開始,犯人針對的都是年輕貌美的女性,手法老練不留痕跡,犯案時間不定,警方至今還沒抓到此人,不少市民對此頗有怨言。
B:門鎖僅靠肉眼就可以看出沒有被破壞過,技術人員簡單的查看了一下,鎖芯也很正常。估計兇手是通過正常方式進入房間。
C:“一開始我也覺得奇怪,但后來我們找到了聶雨萌的粉絲群問了問,他們說聶雨萌經常會在深夜直播時點宵夜,然后為了安全都會讓外賣先放在門口再自己去拿。”
從C處可以看出聶雨萌的警惕性較高,尤其在深夜連外賣員都不開門,要等外賣員走才開。在從B外可以知道兇手要么有鑰匙,要么聶雨萌開的門。不管哪一種(至少文中聶雨萌沒有丟鑰匙或鑰匙被偷的描寫可能性,所以可以排除)都可以證明能讓聶雨萌開門或拿鑰匙的人應該是聶雨萌認識的人。在看A處,而案發現場雖丟失了錢包和手機這一類貴重物品,但是不排除兇手是故意的,又從C和B剛才分析來看,兇手應該是熟人。所以兇手應該是故意偽裝成入室搶劫強奸,但拿走聶雨萌的物品不排除兇手想拿走聶雨萌某樣東西。
引用
原文:
D:人際關系上比較簡單,算上經紀人,聶雨萌在B市認識的熟人恐怕還不超過5個人,其中有兩個是她的高中同學,在本地的大學讀書。兩人都表示曾經借錢給聶雨萌,還拿出了借條,一個是1000另一個是2000,都是一個月前借的,因為兩人也了解聶雨萌的現狀所以沒有一直催還。不過其中一人提到3月16日晚上自己與聶雨萌聊天時對方說三天后就能還錢,而且還很興奮地說馬上就能爆紅,但為什么能爆紅沒有細說。
E:“雖然聶雨萌的手機我們沒找到,但是用手機號我們從電信公司查到她與韓亞風有過一次通話記錄,時間是3月16日下午3點。可惜通話內容不知道,我們問過韓亞風,他說是聶雨萌希望他能幫助自己轉到斗貓TV。不過我覺得事情并不簡單,這個韓亞風剛死了女友,就有個年輕貌美的女孩聯系他,這也太不正常了。不過我們查了半天,兩個人之前確實不熟。”
從D處來看死者人際交往很少,雖欠聶雨萌錢,但實際上那些高中同學并不討厭死者,也應該不會為一兩千塊而殺人(至于爆紅的原因等一下推理動機時一起推)。從E處我們可以看出聶雨萌與韓亞風有著聯系,根據推斷韓亞風可能因為聶雨萌人美聲甜而喜歡她。這可能就是亞風的動機。(等會具體推理動機)
引用
原文:
F:宵夜是韓亞風23點多約的,大排檔老板表示大概0點15分的時候韓亞風來到大排檔先點菜,之后他的朋友才陸陸續續來。幾個人一直吃菜喝酒到凌晨2點半才散伙,期間最多只有上廁所離開了1、2分鐘。
G:“走路的話大概5分鐘,開車算上啟動時間也差不多。不過韓亞風當天是坐出租車去的,所以沒必要考慮開車時間。
我們聯絡了那名外賣小哥,他說當晚0點33分時他將河粉送到聶雨萌的房間,敲了門但是沒人應答。隨后他打了聶雨萌留下的電話,接通后聶雨萌表示將外賣放在門口就行。外賣小哥就照做然后離開了。
外賣平臺的記錄顯示下訂單的操作都是在聶雨萌常用的設備也就是她的手機上進行,買的也是她常點的河粉,聶雨萌平時都是用掃指紋的方式進行網上支付。
我們讓他回憶了聲音,也上網搜了一些聶雨萌粉絲的直播錄像進行比對,他確定是同一個人,聶雨萌的聲音還是比較有個人特點的。”
從G處來看如果兇手是韓亞風,那么這是一起不可能犯罪了!在時間(如果外賣小哥沒有撒謊的前提下)上0:33外賣小哥確認與他打電話的人是聶雨萌,那么可以證明0:33聶雨萌還活著,而韓亞風從0:15之后便有了不在場的證明。
那么,我們就來嘗試可不可以推翻他的不在場證明。

第二案的關鍵切入點我覺得是在歌單身上,從歌單上來看,一共收藏二十首,每首歌應該是一,二,三,四,五……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二……這樣子進行一個循環播放。從警察的手表來看,第三首歌正在播放的時間是:16:02,那么我們可以進行倒算。第一首歌+第二首歌+正在播放第三首歌的時間,這個算式也就是:03:44+02:43+01:32=07:59,也就是7分59秒。
再16:02-00:07:59=15:54:01,也就是循環完后又開始一遍的最近時間。20首歌(只是大致的計算了一下,如果算的有一點誤差,純屬失誤)一共的時間大約是73分29秒,用15:54:01-X(未知數)·1:13:29(也就是73分29秒)算出來的數最接近于零。后得出我取了X為13,則15:54:01-13×1:13:29(通過草稿計算)=15:54:01-15:55:17=23:58:44。
進一步計算,要播放冠軍聯盟需要44:05分。也就是說明23:58:44+44:05=00:42:49。那么我放這首歌的時間應該是最起碼至少得0:40分
引用
而原文中:
“這個嘛……我讓他們再問問。”李亙亦拿著手機離開房間過了一會兒又回來了。“問了,他確實有聽到其他聲音,是一首很吵的音樂,叫什么……破撕……哎呀我記不清楚。”
“POP/STARS?”
“應該是吧。他還說因為那首歌是他很喜歡的游戲也是你平時玩的那個冠軍聯盟推出的最新單曲,所以他特別有印象。”
通過上面的計算與外賣員證詞我們發現外賣員不正確,可以得知以下幾種可能性:
一)外賣員撒謊了,是兇手的同謀。
二)兇手故意播放這首歌,來擾亂時間或者以此制造不在場證明。
三)與死者毆打過程中不小心點亂的歌單。
四)本身歌單發生了改變。
我覺得三的了可能是較小或者可以被排除掉,因為文中沒有描寫死者電腦混亂的片段,其次在四呢,我覺得如果本身歌單發生改變對兇手什么也有什么好處。而第一種可能性也相對很小。其原因就在于如果清楚想殺掉死者那么肯定會帶兇器但是這場案子當中兇手是直接掐死死者并且也有強奸痕跡,說明這可能不是一起預謀殺人反而是一起沖動殺人,還有一點如果外賣員是幫兇,他大可以說:“我沒聽見”,“只聽到很吵的音樂,不清楚是哪個音樂。”等等,但是他卻是說出了具體的音樂,是一可能第二種可能性更大。

對于第二案分析暫時告一段落,我們把目光回到第一案。

2)第一案戴倩倩分析
引用
原文:
①:那么短的時間哪夠來回殺人,從工作室去他家至少也要10分鐘。我們檢查過直播平臺當晚自動錄制的直播視頻,把‘殺人’視頻播放的前后黑屏時間也算上,總共才5分半左右。而且他的直播是非常流暢的,中間沒有過信號中斷,所以也不可能是先在別處直播然后再換到工作室電腦上。
②:兇器上沒有任何指紋。被褥和床單、地面均有血跡,行兇手法殘忍。房屋的門沒有撬鎖的痕跡,現場沒有打斗但尸體身上有一些,屋內的財物沒有丟失,尸體沒有被移動的痕跡。確認臥室為第一案發現場。戴倩倩一此一?上一參玉的手機里有兩個未接來電,是之前韓亞風當著警察的面打的那兩通。除此之外的的通話記錄沒有發現異常。尸體上身穿著中袖衫,下身穿著牛仔褲,臉上的妝容還沒有卸。
從①來看,明顯韓亞風又有了不在場證明。等一下一起嘗試推翻一下兩案的不在場證明。從②可以看出房屋的門沒有撬鎖,要么有鑰匙,要么是熟人,所以這是一起熟人作案,死者應該也不是在睡覺的時候被人刀捅的,因為衣服和臉上的妝都沒有弄好。

3)不在場證明手法
我們先假設兇手就是韓亞風。那么我們就來嘗試推理一下他不在場證明的手法。
在第一案中我們從韓亞風的時間可以知道他上過廁所,但是他當時肯定是真人,因為在文中描寫了他時不時的還跟彈幕互動。推算8:00到黑屏還未開始之前,肯定是真人在直播間里錄制。那么可以制造不在場證明的時間調整黑屏的時候。
原文:
后來在警方的要求下,韓亞風在自己直播室的臺式電腦上演示了一遍整個過程,他先拿起無線攝像頭往門走去,接著用衣服把攝像頭蒙上,畫面變成黑屏狀態。然后他本人再返回電腦,將直播畫面來源從攝像頭窗口切換到視頻播放窗口,點擊播放,就變成了“殺人直播”。
一名號稱電腦白癡的警員也照著做了一遍,但是他的衣服有些透光,所以遮上攝像頭時畫面并不是完全黑屏,到了切換窗口時畫面從灰色瞬間變黑色,違和感滿滿。除此之外在操作上他倒是完成的很好。
可以得知兇手穿的衣服肯定是不透光的,但其實我們也可以得的事情:在切換視頻的時候,觀眾是看不到,說明未必切換的是殺人直播。假設殺人直播為A視頻,另一個視頻為b視頻一視頻里面的內容是包含A視頻的,B
視頻里面的內容就是:切換殺人直播然后向觀眾問一句刺不刺激?然后一直想傻笑。20:43至21:03兇手來回并殺人,然后再切換成直播內容之后,然后連接做B視頻里面的動作,在警方來之前刪掉B視頻,保留A視頻。之前換殺人視頻直播,兇手之前肯定打過草稿。
第二案的手法:
這大概率是一起預謀殺人,之前我做出沖動殺人的沖動,我想反駁。理由如下:
1.提前約了宵夜,那為什么兇手還要去死者房間呢?明
顯已經做好了不在場證明的準備。
2.殺人動機(案件還原的時候說)
兇手先提前約好夜宵,然后去死者房間,并不是想跟死者求歡因爭執沖動而殺,是兇手故意偽裝成了一起搶劫強奸入室殺人。(因為在死者體內并沒有精液),于是在利用剛死不久的尸體的指紋進行外賣下單(查了一下百度,好像剛死不久的尸體的指紋,還是可以有效的),然后我認為是兇手拿了死者手機,利用麥克風錄音或者其他的視頻視頻(因為死者經常在夜里直播的時候購買夜宵所以當時肯定有關于她跟其他外賣員打電話內容),然后利用這個已經錄好的聲音回話了外賣員,至于外賣員聽到的那首歌是對的,應該是兇手后來2點半多返回案發現場給關了音響之后又調了一下歌單,但萬萬沒有想到是外賣員能知道里面放的歌的名字。
當然關于歌單的可能是這個可能性比較小,我個人認為兇手如果拿了死者的手機,他可能是利用死者以前直播的視頻回復外賣員,其實這歌單的時間是為了證明當時死者房間里根本沒有手機!這個聽到的音樂是大排檔里的,也有可能是死者以前跳舞的視頻里的放的音樂,可能當時那個時候也是給外賣員回話。
對了還有一點,就是QQ回復【0:34回復】,兇手拿了死者的手機所以回復的不是死者,是兇手本人
4)案件還原本案的最后一點,就是動機,其實我也是剛開始反應過來,所以上面剛開始的推理可能有些不成熟。

原文:
室友甲從一個名為“喵喵醬學習小組”的文件夾里點開一個名為“2017-03-14 19-33-54”的視頻,兩人一起看起來。這個視頻總長有將近4個小時,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跳舞以及和觀眾互動,背景與李本亦在現場看到的相同,粉色的墻面和少女情懷滿滿的床鋪,跳舞時的BGM都是搖滾風格而且聲音不小,偶爾休息時會喝喝水和大家聊幾句。視頻播放到1小時7分鐘時BGM突然停了聶雨萌也停下了舞蹈湊到攝像頭旁邊,然后傳來了一陣敲打聲,接著她說自己音箱壞了聽不到聲音讓觀眾等她一下就從畫面左側離開了拍攝范圍,之后隱約傳來三次敲門聲,前兩次聲音稍大第三次聲音較小,沒過一會兒聶雨萌就拿著兩個音箱回來將它們連上電腦繼續跳舞。
關鍵點就在這個敲門聲跟敲打聲,我個人認為我大膽的假設一下,我們把第二案的死者稱為死者二(聶雨萌),死者二去借音響,我大膽假設,她可能不是先去敲隔壁的門,她先是去敲了韓亞風的門,敲了兩下所以聲音很大,接下來他又去敲隔壁的門所以當時阿呆在家所以及時開門了,所以聲音很小。至于這個敲打聲很有可能是兇手去案發現場的時候,撞到了死者二的門。(19:33:54+1小時7分=20:40:54)其實差不多就是兇手切換黑屏的時間。
后來案子一出來,死者二便知道了兇手的不在場證明是假的,所以以此來威脅兇手,這也是死者二為什么說自己很快就能紅起來的原因。
兇手受不了這個威脅,策劃了一起預謀殺人。
我斗膽推斷:兇手其實不喜歡死者二,只是受到了死者二的威脅
殺人手法,我也不必多言。
還有白為什么不可能是兇手,主要原因是他的動機,如果他殺掉了這兩個死者反而會讓自己代打的事情錘實。
所以綜上所述,兇手就是韓亞風。
至于那個麥克風,可能就是為了提醒是那個錄音,還有就是死者二為什么房間上會很多灰塵?她明明是住在直播間的吧?好像是這樣。
一開始認為可能是換房間后來那個裝修這徹底推翻了我的換房間詭計。
兇手殺死者一,也就是第一案的死者,其實應該知道了自己綠帽的事實,所以就殺害了死者一。
偽裝成入室強奸搶劫是為了偽裝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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