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害詠楚的兇手是管家顧邢,槍殺老爺和鄭彥的兇手是鄭家淮。
我們小組的能力有限,無法還原完整的案情真相,非常慚愧,但我們會答一部分的推理點和推理猜想。
案件推理 關于槍支:從登船開始,每個人都要過安檢。管家身上沒有槍,老爺身上有一把自己隨身帶的槍,家梧、鄭采兒身上的槍是詠楚搜出來的,家淮主動拿出槍放進袋子,鄭彥身上的槍由詠楚搜出。一共四把槍放進袋子,除了家淮的槍只有自己的指紋外,其他槍支均有詠楚的指紋。 4:00,詠楚在房間記錄槍支名單。名單的表格是提前打印好的,以往家宴鄭彥缺席,所以名單上少了鄭彥的名字,詠楚沒有記錄他的槍支情況。 在7點以后的案發現場老爺的書房中,鄭彥身上有一把底下有白色記號筆的只有詠楚指紋的槍支。詠楚的房間中只有黑紅藍綠色的筆各一支,故這把槍底下的白色記號筆是在上船之前提前做好的,他知道上船要過安檢,為了拿回自己的槍,早有一些預謀和計劃,這個人就是鄭彥。他的偷槍時間可以推理出來:從6:20到6:40在宴會廳和眾人一起吃前菜,6:40后老爺叫他去書房,之后就是案發了。所以鄭彥偷了一把槍,是自己提前做好白色記號的槍,時間是6:20之前。 我們知道,袋子里有四把槍,少了倆把槍,一把在6:20之前被鄭彥偷走,而另一把呢,根據文中這一段,我們推理是家淮也從袋子里偷走了槍,6:40后,詠楚的房門內鎖,故推理:另一把槍是家淮于6:20之前偷走的,且時間在鄭彥的后面,他偷槍時知曉有人在他前面拿走了一把槍,但是鄭家的槍支是一樣的,也就是說此時袋子中有三把完全相同的槍,他沒有給槍做記號,所以他隨手從袋子中拿了一把。 案發過程中,除了詠楚和鄭曉月沒有帶白色手套,其他人都有手套,槍支上不會有其他指紋,所以家淮可以毫無顧忌地隨便拿走剩下三把槍中地任意一把。 詠楚身上的槍是[color=blue]失蹤的第三把。由前文提到詠楚今日穿的衣服是西裝,他在廚房時,廚房很悶熱引用 廚房內彌漫著煙熏火燎的悶熱,負責準備晚餐的顧管家有先見地脫去了外衣,可白色襯衫還是濕透了一大半。
詠楚脫去了外套,外套中有他常帶的手槍,有人趁機將他的手槍偷走了,很有可能是鄭采兒。
[/color] 關于毒藥:前菜是管家和船上的三位女性一起做的,做好以后擺在盤子里,每一盤都放在桌子上,詠楚隨機地選擇一盤用特質試毒刀叉切開扇貝食用。桌上地所有菜沒有毒,因為6:20的宴會上并沒有人中毒。[color=blue]然而唯一試吃扇貝的詠楚卻中毒身亡,他們唯一的不同在于,詠楚使用了特質試毒銀質刀叉。福爾摩斯說,排除一切的不可能,剩下的就算再不可能也是正確的答案。所以推理:[/color]毒物下毒在刀叉上,詠楚用刀叉切開扇貝吃下,扇貝上就沾了毒藥。刀叉沒有變色的原因在于,刀叉全身均變完顏色,接觸任何東西都不會再變色。 刀叉使用后,放在了自動清潔槽中,事后只要清洗掉就不會有人發現。有毒的扇貝一半在死者腹中,一半在廚余垃圾桶中,均檢測到毒物,這會讓人以為是扇貝上有毒,混淆了作案手法,查不出真兇。所以下毒者是熟悉試毒流程,且保管著特質試毒刀叉的管家顧邢。 每個人的殺機:
顧邢:引用 顧邢喉嚨深處發出了動物般的低吼,他竟然就這么侮辱了自己最心疼的女兒!他竟敢!
顧邢眼前不禁浮現他若把這消息告訴女兒時她絕望痛苦的眼淚,他堅信自己的女兒是真的愛上了家梧,而家梧也完全不介意自己女兒的身份,可偏偏老爺子竟然如此不可饒恕地猜疑自己女兒的動機!這是對他女兒和她的愛情的褻瀆!!
女兒的愛情受到了阻礙,他認為老爺侮辱了自己最心愛的女兒。他想鏟除阻礙,讓自己的女兒獲得幸福。
鄭彥:引用 爸,你真的要這樣嗎? 我已經犧牲了太多,我對公司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此時我更是只能一路走到底來贖罪,可你卻偏要在這個時候奪走我的一切?我又要如何向她們交代?
鄭彥與父親的關系破裂在十年前,可以推測,他以前是鄭家集團的高管,為公司和家族企業殫精竭慮,以至于無法關心家人。父親擔心他走自己的老路,辭掉了他的工作,讓他有更多的精力來照顧自己得病的妻子和可愛的幼女。但他不能理解,懷恨在心,十年不與家族聯系。
鄭家淮與鄭家梧:
為奪財產兄弟倪墻。
鄭采兒:引用 可惜現在這個叫做父親的人,是站在她的幸福面前的絆腳石。父親后來也知道了,將二人臭罵一頓,父女倆為此事差點大打出手,斷絕情誼。而詠楚也深怕冒犯老爺,更加對她避而遠之。自己的幸福,終究要靠自己。
她對父親沒有很深的感情,此刻父親成了她面對愛情的絆腳石,她決定要做些什么,靠自己來獲得幸福。
其他線索:
1.鄭曉月的舊玩具布偶熊:引用 鄭彥帶著兩個人的洗漱用品和衣物,而曉月默默地尾隨在鄭彥身后,右手抱著一只看似有些年代的玩具熊布偶。
雖有些懷疑,詠楚一眼便可以看出這熊布偶內并不能藏什么可疑物品,布偶的表面更看不出任何新開的縫線,于是他并沒有深究。
可以推理:布偶熊中有東西,是十年前縫進去的,所以沒有新開的縫線。
2.鄭彥和鄭展的死亡現場:
引用 鄭展仰面倒地,身上目前看得出有兩處槍傷,分別在胸口和小腹,身旁也倒著旋轉辦公椅,看來是中槍后便倒地。比較詭異的是,鄭展的身上竟壓著同樣中槍身亡的鄭彥,鄭彥似乎只中了一槍,槍傷在后心處。
鄭展當場死亡,鄭彥的血跡凌亂展現出四處走動的痕跡,最后趴在了父親的身上,說明他當時急著去找的是鑰匙,他找了一圈沒有找到,后來去父親的身上去找,但是來不及了,于是用血寫下了兇手的名字。
3.血字符號:他寫的血字符號不是給別人看的,是給鄭曉月看的,圖案很像猴子撈月的故事,他認為,只有給講過猴子撈月的睡前故事的女兒才能看懂他在最后時刻表達的意思。(他女兒的名字暗示了他的愿景,曉月)
4.書房窗外欄桿上的痕跡:兇手逃走時,鄭彥從窗口看到了兇手的樣子,用手槍射擊沒有打中,留下痕跡。
5.書房中密室殺人案的時間:兇手利用在放煙花的10分鐘內,7:00至7:10,槍殺了兩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