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先來逐個分析每個案子,并且順便提到前面的事。
第一案:密室殺人
引用 王岳的包里沒有什么特殊物品。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這時我注意到土雞看著王岳的尸體,眼神復雜。
引用 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引用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首先是案發現場,有蠟燭淚,說明現場的引火裝置正是蠟燭,然后是背對著“我們”的王岳,實際上是王岳的尸體,所以沒有露臉,而尸體消失是因為門上的線。
作案手法:
兇手先在吃飯后去找他,然后將他殺死,并分尸。然后倒上汽油,之后再在門把手上繞線,綁住蠟燭以及尸體的上半身(只用得著上半身),在用線穿過鑰匙,繞過床腳,之后當鑰匙剛好在床底時剪斷線,把線取出,之后讓我們去叫他,去叫他時,我們一定會扭動把手,而把手上的線就會把蠟燭牽倒,然后引發火災,之后尸體也會因此散架,掉到窗戶邊上。
第二案:土雞墜樓
引用 孫梓閻過去看了一眼,搖了搖頭,對我們說已經死去好久了。土雞的骨頭都摔碎了,原本還算好看的臉也摔得稀爛,看起來似乎是從高處墜落。
女生都住在2樓,而且旅店都有防盜護欄。那么唯一可能的地方,只有閣樓。
莫鄧琦在土雞的口袋翻到了兩把鑰匙。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這里有東西。”孫梓閻的話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引用 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引用 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
引用 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引用 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
根據上面的證據,這一場應該是個意外,畢竟土雞很容易就摔倒,而拿到檔案袋需要探大半個身子(細節在作案手法中詳講)
作案手法:
首先,王岳在大家不注意的時候在閣樓把東西粘在墻上,所以留下腳印,再在吃飯時,當土雞打開液氮時,給土雞條子(所以土雞沒有生氣,就去看條子),當晚土雞并沒有跟大家在一起,她是要去拿檔案袋,然后上閣樓,之后在拿袋子的時候一不小心摔了下去,意外身亡。(文中有寫他很會摔跤)
第三案:尸體消失
引用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引用 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
引用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color]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color]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引用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
“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經過分析,唯一無法用硬證確定死亡的只有孫,我估計孫就是兇手,在這次辦案中,他用的應該是莫的血,他當天去獻血,應該是向莫要了很多,所以會虛,而莫和孫當天應該都去獻血了,他倆互換名義,以孫的名義獻莫的血。
作案手法:
首先兇手在屋子里撒滿莫的血,給他們紙條,再到樓梯的自己房間門口,裝模作樣,之后帶著莫的血一步一步走下去,行程有人上樓的錯覺,實際上起點才是屋子。在撒血的時候拿走鑰匙串。后來在三樓燈光的時候,在七號房間隱藏。
第四案:取肉窒息(順便把第五案解決了)
引用 只是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color]手上還拿著一塊肉。[/color]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引用 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總得來說,就是兇手用繩子(孫偽造自殺的時候用的是繩子,這里推測他還有繩子)把找東西吃的莫勒死走人。(這個時候兇手藏在廚房對面的房間,估計是知道有人要來吃東西)夏出去尋找一些真相,估計是暴露了兇手的一些行蹤或者不利的線索。故將夏殺害。
最后的細節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兇手,也就是孫,應該在自己的包里準備了很多東西,鞋子特地用了與自己不同的鞋子,雨衣和鞋子都是他帶來的,那些血都是莫的,因為只跟獻的血做對比,所以沒看出來。讓自己假死后就藏在第七個房間里,所以有住過的痕跡,還有他應該是用定時發送給老板的,畢竟島上沒信號,只能放在家里,而他自己藏在箱子里等人運走,完成逃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