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結論:孫梓閻是殺害島上王岳、張土姬、莫鄧琦、夏雨詩的真兇。他提前準備好了兇器(割王岳脖子和捅夏雨詩)、鍘刀(分尸)、繩子(自己假死和勒死莫鄧琦)、不符合六人鞋碼的鞋(嫁禍)、雨衣(遮擋血跡)、血包(偽裝自己被害的痕跡)、十字繡(用于王岳密室)等等放在自己準備的大登山包中;并且他提前了解了地形才定下了這個島,比如所有窗戶都是南向(目擊王岳密室和自己假死)、一樓有電子鈴(聚集眾人)、廚房外有房間(埋伏)等;提前得知了王岳威脅土雞,并獲取了照片,偽造了字跡(土雞的死嫁禍給王岳);提前做了定時的短信和轉賬,叫快艇師傅來運走裝著自己的木箱子。在島上做完一切后,他被快艇師傅運走,并等待著重新出現在世人面前,重新運作借著這個事件大火的探閱APP的機會。
答案編輯順序是按推理的順序來一步步切入,先判斷計劃者,再分析每個案子的兇手。答案主要由引用及推理2部分組成,引用中重點證據為藍字,推理中比較重要的思路和推論為橙字,最后的階段性結論為粗體紅字。全文最后會給出一些未能解釋的疑點,希望在解答篇中看到合理解釋。
一、神秘消失的兇手是誰?
引用 快艇師傅案發期間不在場證明明確,他靠運送這些客人掙點外快,只有他一個人負責接送客人到那個小島上。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首先排除外人登島作案的可能性,并且兇手也無法按常規方式離開島嶼。引用 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估計是以前放器械用。
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 木板間的縫隙是供人呼吸的,木箱運到郊區后,兇手可自行逃離。故兇手是躲在木箱子里,被當做貨物被快艇師傅運走的。引用 上了快艇,駕駛師傅說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
我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學生,有一些編寫簡單程序的能力。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島上是沒有信號的,由前述推理可知兇手就在6人之內,所以兇手必須要在登島之前就做好延時發送短信和支付的程序。在場人中只有李大美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并且也有實例證明二人有這個能力。由于李大美最后精神失常,且留下的日記可信性較高,故孫梓閻就是島上事件的計劃者,并且所有事均為孫梓閻安排,也有許多佐證,見原文:
引用 孫梓閻又說,金主爸爸為了評估我們團隊的能力,要我們2周后交一個中篇推理案件,他們以此為藍本幫我們宣傳。
孫梓閻擔心我們大家已經生疏了,提議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體驗一下野外生活的感覺,收集素材以進行謎題的創作。
孫梓閻聯系了旅店的老板,愿意把旅館對我們開放。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故神秘消失的兇手就是孫梓閻。
二、計劃的目的是什么?引用 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從去年開始,App活躍用戶量開始逐步下降,到了現在下降已經超過了30%,現在已經2個多月都沒有接到廣告也沒有收入了。 孫梓閻將“探閱app”當做他畢生的事業,但現在app的情況卻每況愈下。
引用 土雞家里很有錢,她也常常說來和我們一同創業相當于磨煉,等磨煉夠了,她就回她家里的公司上班去了。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 幾個同伴的話也讓孫梓閻很寒心。
引用 孫梓閻說去一趟外地看看能不能找他朋友想想辦法,這幾天都沒有來辦公室。
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讓人心疼。
“1年之后我們要獨立運轉,原創和獨家內容比例超過50%,實現正盈利,盈利的部分,他們要抽成30%。”孫梓閻想了想說道。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 明明說談成了合作卻滿臉憔悴的樣子,回答問題時的思索都讓人懷疑實際上根本就沒有談成,這也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孫梓閻決心做一場計劃,獻祭所有伙伴的性命,讓投入自己所有未來的app上一次熱搜。
(實際上我更心水的展開是,孫梓閻自己假死,并造成尸體失蹤的假象,同樣可以上熱搜,讓朋友們繼續經營app,也許在計劃中出了什么偏差才導致“無人生還”,但后續推理中排除了該思路。)
三、案件:孫梓閻(推理順序為三、實際案發順序在王岳案后)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孫梓閻是一個非常強壯的漢子,經過一次獻血后卻顯得很虛弱,結合后續島上的證據,他除了獻血外,還抽了一些血用于在島上偽造痕跡,才會導致他虛弱。獻血的目的一是為了用于比對(或許他沒有家人),二是為了順便抽血用于偽造現場。
引用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既然孫梓閻就是神秘的消失的兇手,那么這場案件顯然就是一場假死的戲碼。莫鄧琦等人所看見的畫面,只是孫梓閻的自導自演。
引用 莫鄧琦跟我們解釋說,他和孫梓閻一直一起在自己的房間,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己人之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就走了出去。
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首先先在半個小時之內,孫梓閻用他大包里帶的繩子、血包等布置了他自己的房間(三樓從東向西第6個房間)現場,偽造成被害現場。引用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偏西側的房間,我們當中只有孫梓閻的房間在3樓偏西側!
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之前旅店的老板來了一回,應該是聽說我們要入住,來這里簡單布置一下當天就返回了。 走500米后已經無法仔細辨認旅店的房間,只能看得出是偏西側,但從東到西第7個房間同樣有人待過,島上沒有來過其他人,老板來布置后當天返回,所以最可能的就是兇手在兩個房間待過,兇手可以躲在一樓,去三樓第七個房間的原因暫時存疑。
引用 快到晚上十一點了,急促的鈴聲響起,我的心突然變得很沉很沉。
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按鈴后2樓、3樓的人都會下來,所以孫梓閻只能躲到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此時旅店地上還沒有血跡,說明血跡是孫梓閻通過貓眼看到莫鄧琦等人走出旅店后,再出來布置的。有兩種推論,第一種:孫梓閻是在自己的第6個房間演戲,在大家回程半途看到關燈后,孫梓閻從房間門口往一樓大廳走,反向布置血跡,由于后來警方參與了案件,所以我們按照血跡滴落方向可以鑒別來判斷,這種推論不成立,且這種推論在時間上也并不完美,很可能被趕回來的人發現。那么就是第二種推論:孫梓閻在大家離開后拿走了鑰匙串,從1樓走到第6個房間門口沿路布置血跡,已知房門口血跡沒有被破壞,因此孫梓閻并沒有進入第6個房間,而是轉身走入第7個房間演戲,關燈后就一直躲在第7個房間里,所以第7個房間里留下了痕跡。
至此可以確認孫梓閻指示其余人走500米的目的,其一是給自己滴血爭取時間,其二是模糊他自作戲的地點是第7個房間而不是第6個房間。
引用 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莫鄧琦的手機沒有找到,只能是被兇手拿走了孫梓閻故意讓大家走到500米遠,除了上面兩個原因,還有一點就是他知道只有莫鄧琦的手機有長焦功能,由于當時距離較遠,大家一定會用莫鄧琦的手機查看亮燈的窗口。同時孫梓閻也知道手機的拍照能力,拿走手機可能是因為孫梓閻殺人后一時無法解開手機鎖,為防止莫鄧琦拍下他在第7個房間的證據,拿走了手機。
孫梓閻借口讓莫鄧琦躲在第2個房間,自己去了第6個房間,花了半小時用血包和繩子布置了房間內的案發現場。然后他下到1樓,在電子鈴邊留下字條,指示他們遠離旅店。按下電子鈴后,他躲進廚房對面的房間,等眾人離開旅店,他拿走鑰匙串,滴著血,從1樓走到了3樓第6個房間門口,并偽造了房門口的血跡。然后他轉身進了第7個房間,將另一個繩子套在頭上,臉上糊上血,打開燈表演被人勒的樣子。看到遠處眾人移動后,關了燈,躲在第7個房間里,事后(還有別的案件)拿走了可能拍到了證據的莫鄧琦的手機。
四、案件:王岳
由于王岳的尸體是燒焦的,已經看過諸多推理小說的我們,首先需要考慮是否有假死即尸體并非王岳本人的可能。
引用 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隨著火的熄滅,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已經看過諸多推理小說的我們,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場景也不由得膽戰心驚。王岳死了!
大家強忍著惡心查看了一下王岳的尸體,雖然尸體被焚燒,但是還能看到王岳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刀口。
幾具尸體經過與死者家屬的DNA對比,確認為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
王岳尸體被焚燒,且被分尸,初步判斷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
但是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1.眾人所見“王岳”符合王岳的身體特征,但這些身體特征是可以偽造的。
2.眾人所見“王岳”尸體位置以及傷口與警方探查的王岳尸體位置及傷口吻合,但由于時間可能存在誤差,也是可以先假死后補同樣的尸體過去的。
存疑,但是:
引用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關了燈我下樓看到了孫梓閻正在那一臉壞笑的摁著鈴。“吃飽喝足了咱們一起去夜探一下這個小島吧。”
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如果王岳為假死,由于沒有合謀,也就是他自作戲假死。但其一,鍘刀是通過孫梓閻所提議購買的大包才能帶過來的,且假死的尸體或人體道具哪怕是大包也很難帶上島;其二,在沒有合謀的情況下,提議下樓并且主導見證不可能犯罪的步驟的人是孫梓閻,這些行動線是王岳自己無法預判的;其三,王岳缺少假死的動機,假死如果是為了殺人他后續還是需要繼續生活,他也沒有什么劣跡必須要假死。
所以,王岳并非假死,眾人在旅店外看見的王岳是真的。
引用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首先看動機,除了孫梓閻的已經分析過之外,土雞由于被威脅也存在一定的動機。土雞在“液氮事件”的反應,以及土雞手里的字條說明在王岳死之前她已經看到了紙條,對王岳的殺機降低,其他人的動機無體現。
引用 孫梓閻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王岳是一個比較高的男人,能夠與他搏斗,在脖子上砍了一刀,孫梓閻作為一個有八塊腹肌的男人比“真的虛”的莫鄧琦以及其他女性顯然可能性更高。另外,由于是孫梓閻聯系的旅店(掌握地形)、買的大包(攜帶作案工具),且主動按鈴召集大家見證不可能犯罪。因此,推測孫梓閻是殺害王岳的兇手。
引用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王岳的登山包在門后,并沒有被尸體起火波及。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
王岳的包里沒有什么特殊物品。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密室殺人事件,現場殘留的痕跡有蠟燭淚、線頭和汽油,而這些道具也是之前大家帶到島上來的:
引用 我試著開了一下一樓走廊的電燈發現居然有電,看來我們之前準備的蠟燭是派不上用場了。
我們準備了一些木炭和汽油帶著生活用。
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color=royalblue]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color]。 由于此前已經推理過,島上并無其他人,所以眾人一開始在樓下時看到“王岳背靠窗臺”到第二次在樓下看到“王岳消失且著火”完全是靠機關作用的。此處有2種可能,1種是延時裝置,單靠計算蠟燭燒完的時間來控制著火;第2種就是機關,結合現場情況,孫梓閻應該沒有太多演習的機會,而且時間更難控制。所以推測為第2種可能。
由于大家離窗口比較近,一開始又并未發現“王岳”有何一樣,推測孫梓閻分尸后,將手臂和身體縫在了一起靠在窗臺上,然后在尸體上淋上汽油。定時起火的機關關鍵在于門把手,來開門的人必然會試圖轉動門把手,只要將線纏繞在把手上,另一頭綁在尸體身上繃緊,這樣大家轉動門把手時就會拉動尸體,靠在窗臺上的尸體向下滑,碰到了中央點著的蠟燭,蠟燭一碰到汽油就燃燒起來,燒焦尸體的同時,燒斷了縫著的線,形成了斷肢。
引用 但莫鄧琦馬上給我們科普汽油著火不能用水撲滅的,應該用沙子。
于是我們又急忙趕到廠房附近——那里有幾個沙堆——用沙子將火撲滅。窗戶從屋子里被鎖的嚴嚴實實,萬幸整個房間里沒有什么助燃物,不至于燒得面目全非…… 接下來還有鑰匙的問題,密室鑰匙之謎有多種方法,暫時沒有頭緒的情況下進行一一排除。
1.復制鑰匙。已知鑰匙只有一把且之前只有老板上過島(老板不可能是孫梓閻不然快艇師傅會在載他們的時候認出來),所以孫梓閻沒機會復制鑰匙。
2.機關。盤點現有道具:①線;②手機(進行某種操作導致最后沒電?);③鐵架床;④冰(用液氮冰,且莫鄧琦科普了,汽油著火不會被水影響,所以最后冰化了之后水蒸發沒有痕跡);⑤門把手;⑥尸體。由于沒有描寫門底下有沒有門縫,窗戶緊閉,且貓眼按常識來看是無法從外面拆卸的,如果要使用機關,需要達到效果:鑰匙從里側插在門上,關上門后,轉動,被拔出,然后落到床底下。但經過多輪頭腦風暴,現有的道具我們認為無法做到并且不留痕跡。如果留下痕跡需要后面大家一起發現現場后處理,那不如直接第3種方法。
3.直接進去扔。當時大家看到著火都急著去廠房找沙子,只要有心,稍微落后一步將口袋里的鑰匙扔到床底下并非難事。而且最后夏雨詩是在滅火后才看到的鑰匙,因此推測為孫梓閻趁大家找沙子的時候落后一步扔掉了口袋里的鑰匙。
晚飯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孫梓閻來找王岳,在房間里被孫梓閻襲擊,由于男生住的房間都互相隔著空房間,因此莫鄧琦沒有聽到聲響。孫梓閻回房拿鍘刀到王岳房間分他的尸,穿著雨衣防止血液噴濺到身上(可以一開始就穿著,雖然王岳會覺得奇怪但也不會對計劃有什么影響)。然后孫梓閻用準備好的針線將尸體重新縫合,并靠在窗臺上,為它擺好姿勢。從1樓拿了一些汽油淋在尸體上,用線綁著尸體的腳,另一頭繞在門把手上并保證繃得較緊。然后點了一支蠟燭放在房間中央,因為王岳身高較高,孫梓閻量過尸體倒下后可以碰到蠟燭。然后他關上門,拿著從王岳身上搜到的鑰匙鎖上了門。確定身上沒有痕跡之后,他下樓按鈴開始了表演。在大家發現尸體去找沙子滅火時,落后一步將鑰匙扔到了床下。
五、案件:張土姬引用 為了方便,女生都住在2樓,男生都住在3樓,土雞、夏雨詩、我在2樓由東到西第4、5、6個房間,莫鄧琦、王岳、孫梓閻在3樓由東到西第2、4、6個房間。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
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
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李大美晚上聽到隔壁房間開門的聲音,李大美的隔壁是自己房間以及土雞房間,那天李大美整晚抱著夏雨詩,孫梓閻和莫鄧琦整晚沒睡可以互相作證,王岳已死(四階段推理結果)且島上不存在其他人(一階段推理結果),所以可推斷聲音就是土雞從自己的房間出去。王岳死后,眾人去探查閣樓只看到了大腳印,而沒有張土姬的小腳印,也就是說張土姬晚上還活著,自己出門到了閣樓并摔死。
引用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除了閣樓因為有陽臺無法安裝護欄之外,所有房間的窗戶上都安裝了護欄。 閣樓陽臺沒有護欄,土雞身高較矮且小腦不發達,平衡性差,如果探出身子去夠檔案袋導致了她墜樓。大家認識多年彼此了解,都知道土雞的特征,所以是有人故意提前把檔案袋貼在閣樓窗外,要害死張土姬,所以當天李大美、夏雨詩、孫梓閻、莫鄧琦的不在場證明都沒有意義。
引用 那個人的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
在學校的時候張土姬和王岳兩個人曾經談過戀愛,后來似乎是因為性格實在不合的原因兩個人分手了。 從土雞死時手里的檔案袋和紙條不難推出土雞深夜獨自去閣樓的原因:取回自己的艷照。與艷照有直接聯系的另一個人就是已經死亡的王岳,紙條的字跡、腳印以及艷照的來源都直指兇手就是王岳。先假設王岳因愛生恨設計了殺死土雞的詭計,那么他為什么不口頭轉告土雞而是留下紙條作為證據,另外王岳真的恨土雞嗎?
引用 身為學生會部長的王岳瀟灑帥氣,我們這些小女生都很喜歡他,在他和土雞在一起之后,不少小姑娘都黯然神傷。當初他倆在一起的時候,王岳對土雞百依百順。后來即便兩個人分手了,王岳也沒再找女朋友。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廚房的角落里有幾個看起來像是煤氣罐的東西,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 王岳瀟灑帥氣,喜歡他的女孩很多,但他只對土雞好,即便分手也沒有再找女朋友,甚至不惜用艷照威脅土雞和自己在一起。在看到土雞差點誤碰液氮罐時會擔心她,一個怕土雞受傷的人又怎么可能要殺死她呢?所以推測王岳并不是殺死土雞的人。
引用 但在兩人分手后很久,我一個人在街上逛街的時候看到兩個人一起走進了一間酒店,只是當時土雞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
我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學生,有一些編寫簡單程序的能力。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孫梓閻的話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如果王岳真的想把照片還給土雞,并不需要準備U盤和照片,只需要徹底刪除并告知土雞就可以了。因此字條也是有人偽造的,艷照也是兇手準備的,兇手準備了U盤還要打印了照片是為了讓其他人直接看到照片是艷照并相信紙條的內容,嫁禍王岳才是殺人兇手。既然李大美可以看到王岳和土雞分手后去酒店,其他人也可能發現。兇手就是注意到這一點之后,有心地查探了,并用黑客或者計算機技術弄到了土雞的艷照,所以兇手只能是計算機系的孫梓閻。
引用 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由于此處的腳印并非是泥腳印或者雪地腳印,只是灰塵被鞋底帶走之后留下的痕跡,因此很難判斷是否是小腳穿大鞋。所以孫梓閻計劃殺死所有人,他完全可以提前準備一雙大號的鞋,或者殺死王岳后用王岳的鞋偽造腳印。因為昨天王岳死亡之后去檢查就已經看到了較大的那串腳印,而之后大家都一起行動,所以孫梓閻布置閣樓的時間就在晚飯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的時候。
孫梓閻某次偶然發現張土姬還在和前男友王岳去酒店,決心計劃殺死所有朋友后他就開始想利用這件事,于是調查清楚并偷到了土雞的艷照。他拿到了王岳的手書,由于知道地形,提前寫好了字條,在上島后吃飯前就找機會放在了土雞房間。晚飯后大家回屋休息的時候,他殺了王岳后,帶著檔案袋、膠帶,穿著王岳的鞋子上閣樓將檔案袋貼在窗外,然后回屋等待事情的發生。
六、案件:莫鄧琦、夏雨詩、李大美
引用 大家餓了一天,也累了一天,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
只是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 莫鄧奇死的時候手里還拿著肉,說明他是去廚房時吃東西或做菜被兇手殺害。兇手躲在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房間的門上有貓眼,通過貓眼看到有人進廚房后便出來偷襲。
引用 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我一覺醒來,我的肚子不爭氣的響了起來。看著似乎被我抱著都沒有睡好的夏雨詩,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大美和夏雨詩有不在場證明,兇手就只能是假死的孫梓閻。莫鄧奇身體弱,不是強壯的孫梓閻的對手。
引用 “大美,現在你回我的房間,把門鎖好,沒有警察來敲門一定不要打開門。聽話。”
“我要去求證一件事情。大美,相信我。”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
我們連忙上了樓,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 夏雨詩的死比較簡單,兇手就是假死的孫梓閻。在莫鄧琦死后,夏雨詩猜到了孫梓閻假死的事,一直像大姐姐一樣照顧大家的夏雨詩為了保護李大美,讓她躲在房間里,自己出去求證,結果被孫梓閻捅死。李大美把房門鎖上,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且門鎖上以后一個男生無法撞開,所以孫梓閻把夏雨詩的尸體放在大美能看到的地方,并用鈴聲引李大美出去殺死她,但是李大美不敢出去,一直躲在房間里(可能此時已經精神失常)。
引用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 孫梓閻用編程設定了定時短信,讓師父5月2號晚上8點來接貨,貨也就是他自己,島上沒有信號也無法修改時間。李大美一直躲在房間不出來,孫梓閻一個人無法撞開門,又必須在晚上8點離開,所以只能放棄殺李大美。
孫梓閻在眾人發現自己的第6個房間血淋淋的現場,以為自己已死、尸體失蹤、躲回自己房間后,悄悄地下到1樓,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通過貓眼窺探著廚房的動靜。夜晚,莫鄧琦忍受不住饑餓,到1樓廚房拿起了一塊肉準備做菜,這時孫梓閻便出來勒死了他,之后再次躲回1樓廚房房間。夏雨詩懷疑孫梓閻假死,囑咐李大美躲在自己房間,出來到1樓準備找孫梓閻對峙,但孫梓閻見她一人便沖出來用刀刺死了她。孫梓閻久等李大美都不下來,將夏雨詩的尸體放在大門外,又按鈴引李大美,誰知李大美因為多重刺激已經精神失常。孫梓閻無法打開她的門,只能放棄殺她。布置了礁石上的血跡,燒掉了雨衣和用于嫁禍的鞋子之后,他躲在木箱子里被快艇師傅運走了。
七、后續計劃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懷疑孫梓閻可能被害之后被拋尸海中。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由之前的推理得出孫梓閻是殺死所有人的兇手,所以衣服和鞋子也是他燒掉的。他焚燒的衣服是分尸和殺人時穿的,防止他人的血跡濺到自己身上;但鞋子是與6人鞋碼均不符合的,所以他是想將島上的事情都嫁禍給一個不存在的第七人。
孫梓閻曾有過借助兇案上熱搜的想法,而“探閱APP員工團建-現實版無人生還”這一新聞一定可以讓APP上熱搜,實現孫梓閻的愿望。他在礁石上留下自己的血跡,讓人以為他被兇手扔進海里生死未卜,就像警察現在推測的那樣。也許他之后準備假裝自己并未被殺死,被人從海里撈出來獲救,借著熱搜的架勢繼續運營他的探閱APP。
未能解釋的疑點:
1.如果尸體是王岳本人,為什么一定要費時費力地分尸?
2.如果土雞確為孫梓閻害死,孫梓閻是如何偽造的筆跡;如果不是,王岳為什么會用字條?
3.如果后續殺害莫鄧琦和夏雨詩的確為孫梓閻一人,為何先用繩子后用刀,更換兇器?
4.如果正常情況下襲擊莫鄧琦,他無力反抗也必然會掙扎,扔掉手中的肉去抓繩子,為何最后肉還會抓在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