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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8-1 1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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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1 20:00:05 | 2020-8-3 18:39編輯
“ ”此符號代表原文

*此色以及加黃部分代表分析
*此色代表重點和還原

Part1_概括



兇手:孫梓閻
動機:通過此次事件獲得App在社會上的關注度


Part2_案件一、二

疑點
眾人從窗口看到的以及地上的燒焦物都是王岳的尸體。
1.我們先看密室:
引用
我們連忙上了樓,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大家顧不上看這肢體都是什么,手忙腳亂的到樓下準備拿水撲滅火勢。但莫鄧琦馬上給我們科普汽油著火不能用水撲滅的,應該用沙子。于是我們又急忙趕到廠房附近

以及
引用
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我們可以發現,其實從撞開王岳房間的門到發現鑰匙,之間隔了很長時間,而且滅火過程十分混亂,所以不存在什么密室,只是孫殺害王岳后拿走了他的鑰匙并用鑰匙鎖門,在眾人急忙滅火過程中他又將鑰匙扔到床下,以此偽造出“密室”。
2.現在看另一個問題,尸體如何在這么短的時間里被解體?其實尸體早就已經被分尸,并被涂上了汽油。只不過孫將尸體的肢體用線簡易縫合,偽裝出完整的尸體。而且我們知道,普通的縫線可能達不到這種強度,所以孫很有可能偷走了莫的魚線,用魚線來縫合尸體。孫縫好尸體后,將尸體放在窗臺上,而且為了防止尸體傾倒,他用一根線把窗臺上的尸體和門把手連在一起,如圖:

但是縫好的尸體好端端的怎么又裂開了?為什么屋內突然就起火了?
這都和地上的蠟燭有關,這是孫做的延時裝置。一跟蠟燭燃燒的時長是可以知道的,當蠟燭燒盡時,會接觸到地上的汽油,汽油直連到尸體,所以當蠟燭的火焰接觸到汽油時,汽油燃起,并一直燃到尸體(由于蠟燭不夠高,可以排除是蠟燭的火焰燒斷了繩子)。而這時眾人正在趕來房間的路上,當眾人趕來時,火焰已經燒掉了尸體上的魚線,并燒斷了與門把手的連線。由于汽油的作用,火很快就將尸體燒焦。眾人沖進屋內時只能看見燃燒的肢體,在火被撲滅后,則就出現了文中描述的那樣。
3.土雞的死是怎么造成的?也是孫計劃的嗎?將照片貼在高處讓土雞失足脫落,這是一種風險很大的殺人方式,先不說孫是否知道艷照的事、是否能拿到艷照,他肯定是不會用這種方式來殺人,更何況土雞手里還有王岳寫的紙條。所以,應該是王岳自己有想法。王岳要離開土雞過自己的生活,但是他怕土雞泄露自己曾勒索她這件事,這對他來說是個很大的威脅,所以他打算除掉土雞。王岳讓土雞晚上去拿照片,他可能是打算從背后推她,并且在她墜樓后拿走艷照。但是王岳沒有想到自己會被殺害,孫殺了他打亂了計劃。但是由于土雞在平地走路都能摔跤,她在拿照片的時候還是墜樓了。土雞的死應該由王岳背鍋。
Part3_案件三、四、五


Part4_還原

雨傘、鞋子:
孫為什么要把雨衣和鞋子燒掉?
首先,因為焚燒物里有雨衣,我們可以判斷,火堆是5月2日(雨天)點燃的。這時候我們就會發現,在5月2日,孫用刀殺害了夏雨詩。那么問題來了,孫的身上沒有被濺到血嗎?答案是肯定的,孫的身上被濺到了血。
當時他準備離開,由于下雨,他穿著雨衣,但是他卻被夏雨詩發現,這樣一來他不得不殺夏滅口。而殺人過程中血跡噴濺,噴到了孫的雨衣上,所以孫的上衣和褲子沒有沾到血,但是鞋子卻沒有被雨衣護住,沾到了血。
在島外處理帶血衣物肯定要比島上處理危險,所以孫找了一個偏僻的地方用酒精燒掉了自己的雨衣和鞋子。

脫身:
“島上沒有手機信號和網絡信號”,那么支付必須是在離島的地方。兇手上島之前已經謀劃。孫就像以前給對女朋友做的那樣,用自己的定時消息和轉賬完成了支付。

“木箱子長寬1米”“找到了箱子,里面什么也沒有。”孫將自己藏在木箱子里,被快艇師傅送出了島。

這就是本案的全部過程以及全部的疑點解釋。
匿名
3 | 發表于 2020-8-1 20:00:05 | 2020-8-3 18:48編輯
藍色表示原文引用,紅色表示重要結論。

1.對于王岳案件的分析。
兇手是孫梓閻
分尸兇器是鍘刀,死法則是擊中脖頸之后被分尸再進行焚燒。
起火的原因在于事先放在房間中央的蠟燭將尸體上澆有汽油引燃。
這起案件中存在的疑點頗多。
第一個疑點: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這里的確是王岳的房間,但是他們發現的時候王岳還沒有分尸,再加上此時天已經黑了,哪怕房間開著燈,也會因為光線看到晃動的影子,所以著火到“分尸”這一過程都是在眾人從一樓上到三樓這期間完成的。而在這短短的幾分鐘內,其余5人是沒有機會去將他分尸的。
所以分尸一定是在兇手召集大家之前就已經完成。
那么問題就轉到了如何讓大家目擊到一個完整的王岳,從題目中可以看出大家認為窗邊的背影是王岳的原因有二,一是體格,二是紋身,這兩件東西都可以找到其他的東西替代例如蠟像、模特、十字繡,而且之后兇手會按照計劃會放火焚燒證據,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但現場并沒有相應被發現的灰燼遺跡,所以可以排除。
那么分尸手法的核心就一目了然了:
如何將已經分解的殘肢固定在一起。
從題目已知的線索考慮可以使用魚線或十字繡線把斷肢做一個簡單的縫合,之后連同大火燒掉繩子毀滅證據。但這種手法在尸體倒下時不能起到讓斷肢散落的效果,還會跟著軀干一起,所以可能性不高。
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
如果有液氮的存在,可以得到另外一個一個合理的解釋:
王岳在之前已經被分尸了,只不過通過液氮進行了短暫的冷凍使得尸塊依舊連接在一起。
第二個疑點: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我們感覺有些不對。連忙跑下樓去,試透過窗戶判斷一下王岳屋里的情況。窗戶上王岳的身影已經不見,但是透過窗戶似乎能看到著火了!

敲門之后尸體已經散開了,如果讓液氮自行氣化,尸塊會堆在一起而不是散開。
這必然有一個手法是在轉動門把手之后讓尸體倒地,然后進行燃燒。
那問題就出在門把手上了,而文中對于門把手的描寫只有以下幾處:
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從這里我們可以得出兩條結論:
1)兇手有把握控制好起火的時間;
2)兇手設置了密室并拿走了鑰匙;
1)放火手法
如何在眾人上樓期間放火,提起放火首先可以聯想到的就是定時裝置,題目中也出現了蠟燭痕跡,利用蠟燭做定時裝置的手法屢見不鮮,但實際上要使用這種手法對時間的要求非常精確,從兇手召集大家到發現現場要求時間嚴絲合縫對兇手而言承擔的風險太大,因此兇手會使用更精確的手法來控制起火的時間,也就是手動操控。
結合現場門把手上纏有線頭這一點來看,兇手在布置現場時用到了線,那么就很容易還原出這樣的一個手法:
先測量好窗戶到門把手的距離,再將固定好的尸體靠在窗邊,把繩子的一頭系在尸體上,另一頭系在們把手上,在尸體上澆上汽油,并在前方放上蠟燭,之后關上門。這樣一個現場就完成了,轉動門把手時線被拉緊尸體跟著受力前傾倒下,觸碰到蠟燭之后起火,是一個合理并且可行的手法。
而有這條縫線的,只有唯一會縫紉的孫梓閻。
2)密室手法
密室的主要功能有二
1.偽裝自殺。本題顯然不是
2.為了完成犯罪所必須,本題中如果沒有上鎖眾人直接進入房內,那分尸焚燒的手法會當場敗露,所以密室并不是兇手關注的重點,兇手只需要讓眾人處于暫時無法進入房內的狀態即可。因此這里排除復雜的機械密室,只是兇手趁大家不注意把鑰匙丟在房間內的簡單手法,從題目線索來看,大家發現起火后去了工廠拿沙子滅火,兇手有足夠的時間乘亂丟鑰匙。
最后,是對于這起案件動機的分析: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
結合王岳留給張土雞的紙條,他已經徹底心灰意冷準備退出合作了。
而對孫梓閻來說,他費盡心力做這個APP,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王岳的做法,等于是讓孫梓閻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未來被自己的好朋友所毀滅。
案件經過:
孫梓閻披上雨衣(這個在后面會解釋)殺死王岳并分尸,用液氮冷凍尸體使得尸塊不至于分散,然后將尸體澆上汽油,將固定好的尸體靠在窗邊,把繩子的一頭系在尸體上,另一頭系在們把手上,在尸體上澆上汽油,并在前方放上蠟燭,之后關上門。這樣一個現場就完成了,轉動門把手時線被拉緊尸體跟著受力前傾倒下,觸碰到蠟燭之后起火,引燃汽油造成的高溫加速液氮氣化,尸塊分散,縫線也會被燒掉,之后孫梓閻下樓叫大家出來,然后就是題目中所寫下的一幕,此時,孫梓閻趁眾人不注意將鑰匙丟到床下。

2.對于張土雞案件的分析
從動機來看,這是王岳準備好的一起謀殺。
首先,我們可以排除掉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
土雞墜亡是在王死后,兩男兩女處于互相監視的情況下發生的。而李大美的日記沒有說謊,所以可以證明土雞死亡的案發時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
自然,不會有人推土雞下樓。
先看對于閣樓的描述:
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從這里,我們可以知道王岳在被殺之前有去過閣樓。
而聯系前后文可以得知兩者的關系:(太長了,就不引用了
王岳和張土雞之前談過戀愛,后來分手了,王岳心有不甘就用張土雞的艷照來威脅張土雞繼續和自己在一起。
再看一下土雞手里的字條: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可以確定陽臺就是王岳在被殺之前布置的。
土雞看到了紙條才決定上閣樓,那土雞拿到紙條的時間點就只有眾人目擊王王岳事件之前,
假設是孫梓閻給土雞的紙條,那么孫梓閻只有在殺了王岳之后檢查王岳的背包才會獲取這些資料,也就是土雞看到這張字條的時間點在王岳死后,因為王岳目擊事件后大家都在一起之后便各自回房沒有機會再給土雞。
如果是這樣,孫梓閻在殺了王岳之后不但要布置分尸焚燒現場還要給土雞送信,去閣樓藏艷照,時間顯然過于倉促,而且如果是在這個時間段內收到紙條,土雞在發現王岳的尸體時很容易會得出王岳在xxx時間還或者的推論,但是題目中沒有看出這一點,因此土雞在獲得紙條就是更早之前。
再看看這句話:
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可以看出土雞對王岳發火是常態,但是這次確很反常,也就是說這期間發生了一件讓土雞足以改觀的事,那么就很有可能是王岳良心發現放土雞自由這件事了。
再看看檔案袋的位置:
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
看起來王岳把檔案袋用膠布粘在了陽臺的外壁上。
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身為人家的前男友,自然不會不了解她的身高,那為什么要放在這樣一個困難的位置?
如果一個人的大半個身子都探到外面去夠東西,極容易因為失去平衡墜落。
我們再結合一下前面得知的一條線索:
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我們可以知道張土雞小腦有問題,對身體的平衡并不是很能掌握。
明知張土雞身高矮且不擅長掌握平衡,還把檔案袋放在一個對于張土雞來說十分危險的位置,他的想法昭然若揭。
王岳想趁這個機會殺死張土雞。
而從結果去分析,王岳的計劃顯然成功了。
我們再理一下4月30日的時間線:
下午4點前的某個時候,王岳去布置了現場,然后將紙條和鑰匙交給張土雞。
吃完晚飯后的某個時段,王岳被孫梓閻殺害。
深夜,張土雞去拿東西,然后墜樓死亡。


3.對于孫梓閻案件以及之后的分析
首先,孫梓閻沒有死亡。
5月2日,莫鄧琦與夏雨詩的尸體被發現,而在5月1日晚上孫梓閻失蹤時兩人還活著。
李大美的日記沒有撒謊,而前面可以確定王岳和張土雞已經死亡,那么殺死這兩個人的要么是不知去向的孫梓閻,要么是早就存在于這個島上的第七人。
而根據下面的分析,足以排除掉第七人的存在:
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根據這段說明,如果有人后來利用船只登陸小島會被發現,而通過游泳的方式也會遇到激流,理論上無法實現。至此,可以排除掉第七人后來登陸的可能性
那么第七人是否在六人抵達這座島之前就已經在了呢?
”按理說應該沒有,因為上島的途徑只有接我們的那個快艇,他說已經好久沒有人來這個島上了,就之前旅店的老板來了一回,應該是聽說我們要入住,來這里簡單布置一下當天就返回了。”孫梓閻想了想說道。
之前除了快艇師傅和旅店老板已經很久沒有人來過,當時快艇師傅有嚴格的不在場證明,如果兇手是旅店的老板,當時回去的是誰?再者,孫梓閻完全沒有必要在這件事情上撒謊。
孫梓閻建議大家再仔細的搜查一遍小島。我們幾人一起仔細的搜查了小島和工廠的每一個角落,可是都沒有什么收獲。
5月1日,人們搜查過這個小島,但是沒有其他人居住的痕跡。
再根據以上的分析,也不存在原本就在島上的第七人。
至此,第七人的存在已經徹底排除。
殺死其余兩人的兇手,就是孫梓閻。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前面已經確定第七人并不存在,而在5月1日搜索島嶼的時候并沒有發現這些痕跡,那只能說明這些痕跡是5月1日之后出現的。而制造這些痕跡的自然就是當天晚上失蹤的孫梓閻了。他偽造了第七個人的存在。而那件雨衣,則是為了防止殺死王岳時血跡濺到身上。
而孫梓閻是如何逃脫的?
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這說明,孫梓閻在制造血跡之前沒有下樓,也沒有進入自己的房間后離開,而在孫梓閻的房間里并沒有發現他的存在。
人不可能憑空消失,窗戶的結構前面有說過,有護欄,縫隙也只夠一個女生伸出手臂,他自然不能就這么跳下去。
唯一能夠解釋的說法,當時他在另外一個房間里。
而從后面也發現了證據: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正常來說,這兩個房間應該都沒有人居住過才對,只能說明有人進去過,而我們再看一看當時孫梓閻“失蹤”的那一幕:
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
偏西側的房間,我們當中只有孫梓閻的房間在3樓偏西側!

當時距離500米外,分辨不清楚房間的具體位置,李大美也沒有看清亮燈的房間是否就是孫梓閻的房間,
而當時鑰匙串也不見了。
那我們是否可以做出這樣的假設:
當時孫梓閻并不在自己的房間,而是在他隔壁的房間里。
這樣就能夠解釋,為什么孫梓閻的房間里沒有人。
當晚李大美看到的景象,全都是孫梓閻在演戲。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
后面說過孫梓閻的確有獻血,那么血跡的形成,可能是孫梓閻獻完血之后自己保留了一些血樣。
現在我們梳理一下當時的案發經過:
孫梓閻離開莫鄧琦的房間,回到自己房間里布置現場。
孫梓閻來到樓下,拿走鑰匙串,按下電鈴之后躲到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到眾人離開的時候,將血跡滴落在樓梯上,上樓,來到自己的房間門口,然后停止滴血,回到隔壁的房間去,將血涂抹在自己的雙手和臉上,偽裝成被人從背后勒住脖頸的樣子。
眾人回到孫梓閻的房間進行檢查,一無所獲,而孫梓閻正躲在隔壁。
眾人回到各自的房間。

5月2日發生的一切
5月2日的天氣是晴轉雨,所以偽造的第七個人的痕跡是在5月2日下雨后出現的。
孫梓閻5月1日晚上失蹤了,到5月2日早上這一段時間他在干什么?
接下來他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他必須要保證這段時間其他人不會出來尋覓小島。
要達到這個目的,只要能夠保證沒人會離開自己的房間。
那就需要利用大家心中的恐懼,造成一種只要離開房間就會被殺死的錯覺。
前面我們知道,這幾天一直是莫鄧琦在做飯,因此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是伏擊的最佳選擇,再加上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對孫梓閻來說勒死他輕而易舉。
因此,這天晚上,孫梓閻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到莫鄧琦下來拿食物的時候將其勒死。
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
正是因為拍照清晰,孫梓閻害怕自己的表演被拍照認出破綻才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
“我要去求證一件事情。大美,相信我。”
夏雨詩要求證的事情,就是孫梓閻是否還活著。
這對于孫梓閻來說,是一起意外。
從他沒有去殺李大美來看,他并沒有打算殺掉所有的人。如果他一開始就打算殺死所有的人,自然會想方設法把李大美騙出來。
他殺死王岳,是因為王岳準備退出的行為等于是摧毀了自己的未來。
他殺死莫鄧琦,是為了恐嚇其他人不要離開房間。
而殺死夏雨詩和李大美的動機,完全沒有。
他要留下幾位觀眾把島上發生的事情如實的供述出去。
因此出門去求證事情的夏雨詩反而成了孫梓閻計劃之外的事。
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孫梓閻亂刀捅死了夏雨詩,看不出事先的計劃感反而多了一絲倉促。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
按下鈴聲的是孫梓閻,他在試探,李大美會不會真的出來。
確定了李大美不會出來之后,孫梓閻離開了這里,并去小島的角落偽造了第七人的痕跡。
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
這片血跡,是孫梓閻倒掉了自己留下的血樣。
最后,孫梓閻的逃離。
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

當時孫梓閻在處理剩余的三個人,自然沒空發消息轉賬,這個消息是用到了前面的定時轉賬短信小程序。
隨后,孫梓閻自己躲在大箱子里,等著快艇師傅把自己送到廢棄工廠,然后離開。

最后梳理一遍所有的案件
4月30日下午4:00之前,王岳去閣樓將檔案袋用膠布粘在陽臺外壁,再將鑰匙和紙條遞給張土雞。
吃過晚飯后,孫梓閻來到王岳房中披上雨衣將其殺死,分尸之后用液氮固定并在房屋中央放上一支蠟燭,澆上汽油將繩子的另一端套在門把手上并多纏繞幾圈,保證把手到尸體的縫線是伸直的,之后轉動把手就會縮短尸體與把手間的距離,尸體就會被拉倒。此時蠟燭引燃尸體上的汽油將線系在尸體上的一段燒掉。液氮氣化,因為尸體被焚燒,看不出痕跡。
4月30日深夜,張土雞去拿檔案袋時墜樓身亡。
5月1日,孫梓閻告訴莫鄧琦自己有想法,接下來的半小時去自己房間偽造現場。再來到樓下按電鈴,拿走鑰匙串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到大家離開后,打開獻血時留下的血樣滴在樓梯上,并讓血樣一直滴到自己的門前,再來到自己隔壁的房間上演失蹤的戲碼。等眾人都入睡后,他來到樓下的廚房對面。
5月2日,孫梓閻提前設定好的轉賬小程序提醒快艇師傅,莫鄧琦下來做飯被孫梓閻殺死并拿走了手機。
夏雨詩懷疑孫梓閻未死,離開房間走出宿舍樓后被孫梓閻殺死。
孫梓閻來到大礁石旁邊,倒掉剩余的血樣偽造被棄尸海中的假象,再換上另外一雙鞋,走到島邊的角落燒掉雨衣和這雙鞋子,隨后躲到大箱子里,被快遞師傅拉到廢棄工廠,打開箱子離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00:06 | 2020-8-2 23:00編輯
【人物】
紫色死者,灰色嫌疑人,棕色證人,粉色下落不明。
孫梓閻(下落不明)
張土姬
夏雨詩(最后一個死者)
莫鄧琦
王岳
李大美

【兇手】
引用
“快艇師傅案發期間不在場證明明確,他靠運送這些客人掙點外快,只有他一個人負責接送客人到那個小島上。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但是,”說到這里錢川突然頓了一下,“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中途沒有人可能登上島嶼,但是卻有人可以離開島嶼。島上所有人,張土姬、夏雨詩、王岳、莫鄧琦都已經確認死亡,李大美精神失常,孫梓閻下落不明。木頭箱子里顯然裝的是兇手,憑借這個逃了出來,從這一點來看,只有可能是孫梓閻;另外木頭箱子是匿名交易,島上沒有信號,所以兇手一定擅長計算機,計算機系畢業的只有兩個人,而李大美又沒有借此逃走(況且已經被排除可能),所以兇手只能是孫梓閻(名字里還帶著閻王的閻,一看就是兇手:Billd_pao: )。
【動機】
引用
孫梓閻還給我們每人發了五千元作為慶祝。開玩笑似說,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徹底被我們掏空了

孫梓閻上學時期積攢了不少獎學金,但是因為App和眾人的夢想的原因不僅花光了所有積蓄,而且斷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他一時殺心一起,以創作謎題為由,帶大家來到了島上,卻已經計劃好了所有計劃。
【王岳案】
引用
我們連忙上了樓,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大家顧不上看這肢體都是什么,手忙腳亂的到樓下準備拿水撲滅火勢。但莫鄧琦馬上給我們科普汽油著火不能用水撲滅的,應該用沙子。于是我們又急忙趕到廠房附近——那里有幾個沙堆——用沙子將火撲滅。窗戶從屋子里被鎖的嚴嚴實實,萬幸整個房間里沒有什么助燃物,不至于燒得面目全非……
引用
“所有人都在一起,窗門緊鎖我們還看到了靠在窗上的王岳,短短幾分鐘里被人分尸焚燒。這么短的時間,這是怎么完成的。而且我們所有人都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王岳的登山包在門后,并沒有被尸體起火波及。王岳的包里沒有什么特殊物品。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這時我注意到土雞看著王岳的尸體,眼神復雜。

王岳死在一個看似絕對的密室里,但是注意到門鎖可以從內或從外面用鑰匙鎖上,所以能夠造成密室的手法就是從外面把門鎖上,大家滅火時趁亂再把鑰匙丟回現場。在幾分鐘之內分尸不可能,大家也都在一起,所以沒有人在里面偽裝王岳,所以大家看到王岳靠在窗臺上當時王岳就已經被殺害分尸,兇手用縫線或者繃帶一類的東西將尸體合在一起,用縫線纏在門把手上繞過一根蠟燭牽住尸體,這樣蠟燭燃燒點燃縫線之后可以順著縫線引燃尸體,以此燒掉用來線合尸體的縫線或者繃帶。事先把縫線(繃帶)浸過汽油再用液氮冷凍,即使是燭焰也可以瞬間引燃并且達到高溫。線合尸體的縫線(繃帶)被燒段之后,四肢就已經散開,大家又在這時被引出去取沙子,回來的時候線合的殘骸已經被燒盡了。因為用的是縫線,而且案發第一天大家都自己在自己房間里,所以兇手確實是孫梓閻,把大家叫去外面就是為了讓所有人看到靠在窗邊“完好無損”的王岳,從而使其看起來像一起不可能犯罪。
【土雞案】
引用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也就是夏雨詩吧,換成其他人可能都受不了我這樣傲嬌還黏人的脾氣。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

從這里看出當晚四個人都沒有作案時間,而且只有王岳和土雞的腳印通向閣樓,結合后文的線索進行腦部,土雞確實死于意外(前面也提到土雞愛摔跤)。
【孫梓閻案】
引用
距離比較遠,模模糊糊能看見3樓那個亮燈的窗戶上似乎有一個人影,可是距離實在是太遠我們看不清楚。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趕緊回去!”夏雨詩說了一聲。我們三人連忙返回走。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可是,我們非常確定看到窗戶上孫梓閻那猙獰的臉。孫梓閻憑空消失了,生死未卜。
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結合上述信息和前面的推斷可以分析,那個點狀血跡應該是孫梓閻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留下的,并不是有人殺了孫梓閻,而是孫梓閻讓眾人認為自己已經死了,注意到4月25日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應該不是去獻血而是去抽血(獻血庫應該是以前的),抽出來的血液都裝在一個瓶子里,瓶口開一個洞,這樣就可以一邊上樓一邊滴血了。孫梓閻先留下紙條,按下電鈴,然后躲在一樓廚房斜對面三號房間,等三人出,去之后出來帶走鑰匙串,上樓作假,然后躲在隔壁三樓七號房間,等三人都回了房間之后再回到一樓廚房對面,伺機而動,這一次他把所有自己要用的東西都留下了。
【莫鄧琦和夏雨詩兩案】
引用
我和夏雨詩決定去廚房找點吃的和水。我們小心翼翼的打開了房門。只是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引用
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一個人被勒死的時候手上拿著的東西應該會自然會掉落,但是莫鄧琦依然拿著那塊肉,所以那個應該是死亡訊息:Billd_paidupi: 。胡猜一下,肉類在膳食平衡金字塔上是從上往下數第三層,所以這玩意應該是指兇手躲在對面三號房間,夏雨詩看到之后立馬反應過來,讓李大美躲起來,自己去孫梓閻和對峙,然后被孫梓閻殺害。
【后續操作】
從警察的報告來看,孫梓閻做案之后穿著雨衣和鞋(鞋號和所有人都不一樣,為了造成沒有人離島假象)去了岸邊,在礁石上處理掉剩下的血,然后生火燒了雨衣和鞋,去工廠找來一個箱子躲在里面,等快艇來帶他離開浮墨島。
【隊員問答】
Q:為什么孫梓閻不殺了李大美?
A:因為他讓李大美留在島上幫他背黑鍋,都是計算機出生應該都會寫定時轉賬代碼(她自己也承認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00:08 | 2020-8-3 19:54編輯
第八屆貝克街杯推理大賽第一題
《李大美的日記》
一、兇手
       兇手是孫梓閻。   
     (一)兇手所需準備和鎖定

                來浮墨島是孫梓閻的提議,他還給大家每人配置了一個大型登山雙肩,按理說要去放松,應該會選擇在一個條件好有網有設施的地方,而不是 這樣一個還未規劃好的島,2.5W拿去旅游不香嗎?其他人不熟悉島上情況,只有孫梓閻有機會提前去島上布置。而他準備的過大是背包便可以方便他帶殺人的鍘刀。且帶有長線的只有繡十字繡的孫梓閻,和釣魚帶魚線的莫鄧琦,但莫鄧琦后來也死了,只剩下活不見人死不見尸的孫梓閻。下文將還有關于兇手的分析。
     (二)排除外人出入殺人
                根據船夫的證詞,在案發期間是沒有人登島的。若有人提前埋伏在島上,等待獵物上門,那在殺死王岳并焚尸后,眾人檢查小樓并沒有發現兇手。土雞死后檢查了整個島也沒有任何收獲。這幾位淫浸在推理多年,應該不會發現不了別的房間有人住過的痕跡,所以可以排除外人出入殺人的可能
    (三)排除多人非合謀殺人
                本案不存在合謀,但不排除有多個兇手的存在,故仍需分析。李大美作為線索人物沒有說謊,所以不是兇手。而被李大美抱著睡、后面又被殺的夏詩雨,也不可能是兇手。
                不會是王岳想殺土雞,故意把檔案袋放那么危險的地方。他沒有提前考查過地形,不知道哪里容易殺土雞,包里也沒有什么特殊物品。且他確確實實打算回老家,他是真心想放過土雞的,且檔案袋里是原件,如果他只是想要殺人,完全沒必要帶上原件,甚至口頭威脅都足以約出土雞,所以不可能是王岳殺了土雞。               
               王岳很壯,土雞不會是他的對手能一刀割喉。莫鄧琪和他們之間沒有明顯的恩怨,也不會痛下殺手。
               綜上,可排除非合謀的多人殺人。

二、案件
     (一)王岳&土雞案
               1、王岳案

                                                                         1.1密室         
引用
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所有房間的窗戶上都安裝了護欄,欄桿之間的縫隙也就僅僅夠我伸出一只胳膊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門怎么這么熱。”夏雨詩摸了摸門突然說道
“所有人都在一起,窗門緊鎖,我們還看到了靠在窗上的王岳,短短幾分鐘里被人分尸焚燒。這么短的時間,這是怎么完成的。而且我們所有人都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由于欄桿之間的縫隙只能通過一只手臂,所以不會王岳在別的地方被分尸后,通過縫隙將尸體送入房間,手臂進得去軀干進不去。所以王岳是在自己房間中被殺的。兇手將王岳分尸擺好后澆上汽油,如圖所示布置現象。汽油是做飯時發現少的那部分,線是“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的線。線的一段在尸體上,一端纏繞在內側門把上。轉動把手時,地板上浸了有的線被拉直縮短(把手處有很長的線),尸體被拉散架,蠟燭燃燒到線,點燃地上的汽油,便能引起大火,焚燒尸體。所以當眾人旋轉把手后,下發現門板是熱的。門是在外部被鎖住的,當撞門和滅火時兇手才趁亂丟鑰匙到床底

                                                                    1.2分尸
               在描述王岳房間狀況的時候可以發現,并沒有關于血跡、血腥味等東西的描寫,王岳又確實是在自己房間內被殺且分尸的。但分尸又怎會沒有血跡呢?我們能想到的只有“液氮”。兇手一刀將王岳割喉后,快速地用液氮噴射王岳,使血液不會大規模的噴濺,可能王岳沒死透也被凍死了。尸體冷凍后就容易被肢解,也不會有血液噴濺,凍硬的尸塊也方便在窗戶上凹造型。液氮使用不當兇手自己也會被凍傷,那他肯定有穿有防護用具,而在島上發現了“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這便是兇手殺人時穿的,為了防止血液的噴濺也可以保護自己不被凍傷。                        
               分尸的原因,大致是像夏雨詩所說的,制造不可能犯罪,排除兇手在他們之間的可能性。用火再燒一次尸體的原因也是給所有人制造不在場證明,防止有人看出尸體被液氮凍過而懷疑死亡時間。提出分尸很可能只是單純為了制造案件的“不可能性”:常理來說分尸極為困難、一片狼藉且耗時;分尸后不可能擺出造型靠在窗臺;這些都造成好像是上一秒還是活人待在上鎖的房間內,下一秒就在眾目睽睽下,另有其人進屋將其截肢焚尸的荒謬手法。而真正的兇手只是利用液氮解決了分尸的困難和分尸后尸體如何還能撐住造型的看似無解問題
               2、土雞案
                                                                    2.1死因
引用
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孫梓閻搖了搖頭,看了看莫鄧琦,“不介意我今晚到你那里去住吧。”
            孫梓閻在王岳死后,主動提出要去莫鄧琦房間睡,就是為了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土雞是摔死的,那時候李大美抱著夏雨詩睡,孫梓閻和莫鄧琦互相瞪到天亮,且島上沒有其他人,所以土雞是自己摔下去的。但這屬于人為的意外,先前說過,王岳真的想放過土雞,所以他放的是原件,若是土雞因此死了他也脫不了干系,應該沒那么蠢。而且他之前還阻止土雞去碰危險的液氮,證明他是關心心疼土雞的。所以是殺死王岳的兇手將檔案袋放在容易使土雞摔出陽臺的地方。兇手在殺死王岳后,看到了王岳打算留給土雞的字條,把原本放在陽臺上的檔案袋貼在陽臺外側,由于土雞很容易摔跤,而且還探出了身子,所以很大的幾率會死。土雞不想和姐妹們呆一塊可能是想來找找王岳手機里有沒有她的照片(王岳房間的門只是虛掩,可以隨便進出),想刪了,結果看到字條就上樓了。
              3、二人被殺的原因
引用
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聽完他這句話,所有人都沉默了。
今天土雞說,她家里的人不看好我們App,拒絕給我們進行投資。
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讓人心疼。
            孫梓閻賭上了自己的未來,但是其他人卻要走,這激起了他的憤怒,故而制造了一系列的案件。按理說如果有了一線希望,孫梓閻都應該興高采烈地回來,而不是滿身煙味很頹廢的樣子,而且寫個謎題也不是沒難事。只有一只可能他并沒有找到金主爸爸,并且被投資方不看好,因為他們沒有熱度,沒有能吸引人眼球的東西。那么什么東西最吸引人呢?案件,不可能犯罪,這種最能激起廣大網友獵奇、當福爾摩斯的心理。所以孫梓閻決定劍走偏鋒,沒熱度沒有人脈看案件,就自己創造案件,創造不可能犯罪。而當案件在網上發酵,他們這些處于案件中心的人的曝光度就會劇增,APP也會被更多人看到,要是他們能借機發表自己的看法和推理,說不定能大火一把,成功找到金主爸爸。抱著這種心理,孫梓閻規劃了這次“旅行”。
             要被獻祭的人是最早提出放棄的王岳,而王岳手中土雞的把柄,又讓孫梓閻看到了增加案件難度的方法,多死幾個人才會更轟動。于是,家里不看好不投資的土雞死了。本來孫梓閻最開始是想法是“創造”一個外來殺手,給所有人制造不在場證明,這樣他們才能在網上以知情人的身份夸夸其談,而不被jf抓起來。孫梓閻這句但是不能排除有人自行利用漁船上島。”就是想誤導大家,他帶著所有人搜房子搜島,為的是讓所有人都知道沒有別人在島上,制造不可能犯罪的假象。但是隨著他殺了土雞,事情開始脫離他的掌控。

    (二)孫梓閻案
       每個人都有退路,只有把全部獎學金和未來壓在App上的孫梓閻沒有回頭路可言。孫梓閻并沒有死,而是想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的形象,方便以后在網上造勢。一個死里逃生有傳奇色彩的受害者設計的偵探App你不想玩玩嗎?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
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可是,我們非常確定看到窗戶上孫梓閻那猙獰的臉。孫梓閻憑空消失了,生死未卜。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孫梓閻的血跡到處都是,按照這種失血量一定死得透透的,而人不會一直流血,這么多的血是孫梓閻事先準備好的。他為了讓jf相信他也遭受到了襲擊并消失在島上,所以去獻血,在血站留下了他的血液信息,方便jf確認他的身份,增加他后期出現造勢的可信度。同時他自己也保存了大量血液,放在大登山包里。大廳、樓梯、房間里的血跡都是預先抽取保留的,并非是孫梓閻受傷流出形成的。
             孫梓閻自導自演,將繩子套在自己脖子上涂上血液,打開房間的燈,吸引大家的注意,制造有人在謀殺他的假象。在眾人折返的期間,他用繩子粘上血液,站在門口亂甩,使血液飛濺再把繩子丟在房間里,隨后關燈。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下到一樓拿鑰匙,在客廳布置血跡,上樓梯用注射器之類的滴血,這樣就形成了,上樓的血跡,一直布置血跡到自己房間的門口。然后躲到了三樓的某個空房間里面。拿走鑰匙的理由很簡單,就是為了避免島上再拿鑰匙去搜其他房間,這樣孫就露餡了。而且證明孫梓閻布置完血液之后躲在三樓很重要的一點是,一旦下樓了他所布置的血跡就破壞了,更何況當時時間可能來不及了。兇手殺人都不嫌麻煩,所以即使當時要先下樓再上樓布置不會覺得麻煩。在孫梓閻“死亡”后就再也沒人提出過搜島,這又可以佐證孫梓閻是兇手,而先前搜島都是為了制造不可能犯罪的假象。
             真人演戲原因有:1.手機像素很好,眾人都看清了孫梓閻的表情;2.十字繡在包里,且縫了一半;3.莫鄧琦被殺了
    (三)莫鄧琦&夏雨詩案
               前面說過,這次旅行是孫梓閻的孤擲一注,前二人被殺的原因是為了有案件制造熱度,而莫鄧琦和夏雨詩的死并不在他的計劃之中。但他們確實死了,原因是他們發現了孫梓閻的秘密。
              1、莫鄧琦被殺的原因
引用
廚房在一樓的北面,斜對著由東到西第3個房間。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
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
我強忍著恐懼摸了一下莫鄧琦的頸動脈,已經涼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莫鄧琦死因為窒息。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可見孫梓閻死遁后是躲藏在廚房對面的房間內,通過貓眼,看到了來廚房找吃的莫鄧琦,又或者莫鄧琦聽到三號房間里有動靜,去查看,然后就被孫梓閻殺害了。莫鄧琦是坐在地面上,被人一碰就倒了手里還抓著一塊肉。如果是從后背在廚房直接勒死,應該不會坐著還拿著肉,正常情況都應該放下肉去搏斗,所以這肉是死后才放上去的。也許是莫鄧琦去廚房找吃的聽到三號房里有動靜,被躲在房間里的孫梓閻通過貓眼看到,孫梓閻用八塊腹肌制伏勒死了莫鄧琦,離去。
              3、夏雨詩被殺的原因
引用
“我要去求證一件事情。大美,相信我。”我傻傻的點了點頭。回到房間,將房門鎖的嚴嚴實實。可是我卻沒有等到夏雨詩回來。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夏雨詩發現了端疑,根據蛛絲馬跡找到了孫梓閻,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孫梓閻也殺了她。
和前兩起案件比較,莫鄧琦和夏雨詩的死就顯得平平無奇,不像王岳的那么復雜離奇,只是李大美太恐懼了看不清事情的全貌。因為她粘人又愛撒嬌,性格沒有多堅強,且好朋友一個個死去,所以就精神分裂了。

三、孫梓閻行動順序
       (一)前因
                  孫梓閻找金主爸爸失敗,蹭不到熱度找不來流量,那便放手一搏。加之朋友已萌生退意,壓力和仇恨促使他計劃了本次旅行。
       (二)準備
                   1、地點的選擇
                  這是孫梓閻深思熟慮后選擇的地方,如同暴風雪山莊模式一樣,旅行的地點荒涼、沒網、無法聯系外界,只能等外界來找他們。這種地方在現代社會已經很少了,但才適合進行犯罪。孫梓閻通過小道消息知道有個島很封閉,他事先應該讓老板發了照片,看到廚房里的幾罐液氮有縫隙可通氣可藏身的木箱子,這些應該是旅館本身就有的,如果是孫梓閻事先放過去的,船夫必然有印象。而沒人、沒網、有液氮、有木箱正是孫梓閻選擇浮墨島的原因。他看到這些他便設計了案件。
                   2、準備道具
                  孫梓閻需要的道具有:定時給船夫發短信讓他來島上拿箱子的場外手機、偽造身份證的賬戶、防止血液噴濺和液氮凍傷的雨衣、試圖偽造第七人存在的不合腳的鞋子、提前抽取的血液、十字繡的長線。而且孫梓閻的背包很空,說明有多余空間,很可能就是用來裝各種作案工具(繩子,鍘刀,雨衣鞋子等)的。題中只有孫梓閻和李大美有能制作定時發短信和轉賬的軟件,但已排除李大美的嫌疑,所以給船夫發短信和轉賬是孫梓閻的手法。
      (三)實施
                                                                           4月30日
                   吃完零食后眾人在島上逛了半小時----為的是先讓他們確定島上沒人。晚上七點,吃完回房休息,在孫梓閻摁鈴之前,他已經搬液氮上樓換上雨衣殺死分尸了王岳。并看見了還未給出去的紙條,布置好線、蠟燭、汽油、和尸體,鎖上房門下樓摁鈴,讓大家和他一起發現王岳。
在孫梓閻提出有外來人的可能時,土雞建議搜樓,搜樓的結果自然是一無所獲,這就讓孫梓閻“外來人&不可能犯罪”的計劃泡湯了。眾人開始確定,兇手在他們之中,偏離了孫梓閻的預期,本來只要死一個人就好,但土雞的破壞讓孫梓閻決定把她也殺了。(誰讓你話多,誰讓你加不看好不投資
                  于是孫梓閻把原本只是放在陽臺上的檔案袋,貼在了陽臺外側。眾人搜樓時看到過較大的腳印,是王岳自己的,他可能走了一圈才確定放哪,而比他腳小的孫梓閻則刻意印著王岳的腳印去拿檔案袋并貼在外側。燒了之后再脫鞋好像有點不太可能...膠布可能是大型十字繡用來固定送的。
                  晚些時候土雞去王岳房間翻找,可能王岳之前告訴過她會給她自由之類的話,總之看到了字條,然后上陽臺摔死了。因為不確定孫梓閻是否知道王岳手中有土雞的把柄,也不知道他是否知道王岳帶了原件想放過土雞,所以不能判定孫梓閻一開始就有想制造土雞墜樓的事件
                                                                            5月1日
                  22:30 孫梓閻和莫鄧琦說要外出驗證發現,其實就是在3樓的7號房間里準備接下來的表演道具,不在自己房間是怕莫鄧琦來找他,也怕準備的聲音被莫鄧琦聽見,所以跑遠點。等他準備好后
                  23:00 孫梓閻下樓摁鈴,把眾人引下樓看他的字條,等他們出去后他在上樓,在7號房間涂血之類的再回自己房間開燈,吸引眾人看他表演。莫鄧琦的手機像素很高,看到了表演,但莫鄧琦用手機不在孫梓閻的計劃之內,他怕像素太好的手機拍照留下破綻。而手機像素則證明了,最好說無論如何,用高像素手機排除了假人、十字繡或照片一類的操作。他們走到半路時,孫梓閻已經布置好了房間,關燈躲在樓7號房間。
                                                                            5月2日
                  兩個妹子發現了莫鄧琦的尸體,孫梓閻昨晚看到莫鄧琦用像素很好的手機對著他,他怕暴露些什么,正好莫鄧琦半夜餓了去廚房找吃的(或者莫鄧琦發現了什么)就把他給殺了,并且拿走銷毀了手機。孫梓閻可能自己也餓了去廚房找吃的,正好莫鄧琦也來找吃的,就躲起來偷襲殺人。
夏雨詩去求證一件事,是她發現了些蛛絲馬跡,可能她還撞見了孫梓閻,所以孫梓閻只能把她殺了。既然到了這一步,他可能也想過殺掉李大美,所以他再次摁響了鈴,但是李大美沒有出房間,殺不了。之后又下雨了,也不能放火燒房子,所以李大美才能幸存
       (四)善后
                  先前的計劃是4月30日殺了王岳后,5月1日孫梓閻死遁,5月2日上午船夫收到不在島上的手機發的延時信息和轉賬,5月2日晚上八點把已經躲在木箱里的孫梓閻先一步送出島,5月3日船夫再來接剩下的四個人。
                  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孫梓閻的計劃并不完美,當土雞提出搜樓的那一刻,就注定了這是一場無法終止的殺戮
                  孫梓閻還想保全自己,于是按計劃把血灑在大礁石上,他穿著雨衣和不合腳的鞋在島上逛,試圖再次制造第七人的假象,最后燒掉雨衣和鞋子,把手機丟海里,躲進有縫隙可呼吸可容納人的箱子,等船夫來帶走他,晚上船夫也不會注意到箱子里有人。最后逃之夭夭。

結尾匆匆,沒時間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00:09 | 2020-8-3 19:32編輯
兇手,孫梓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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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犯罪動機
引用
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孫梓閻說去一趟外地看看能不能找他朋友想想辦法,這幾天都沒有來辦公室。雖然我們已經幾乎不抱希望了,但是對于孫梓閻,我們總是有著莫名的信任。從在學校開始,他就有一種特殊的魅力,成立社團,將我們這些人聚到一起。從開發App開始,他總能在關鍵時刻找到最正確的方向,帶領著我們走過一個又一個的難關.

這個app對于他來說極為重要,他付出了相當多的心血。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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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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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土雞說,她家里的人不看好我們App,拒絕給我們進行投資。

這兩個不合作不配合的先死了。可以認為就是因為他們要離去,孫梓閻無法忍受在這種關頭他們離開,app要憋,動了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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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

制造殺人事件蹭熱度順便搞死不合作的,雖然自己偽裝死亡以后無法生活在光天化日之下,有犧牲。但為了app,值了。活下了的成員一定會讓app發揚光大。(至少一開始是這么想的)

消失的4.19日日記沒有記錄的原因可能是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如爭吵之類。總之激化的矛盾促進了孫梓閻的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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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詩列了一個清單,在沒有人愿意去的情況下,莫鄧琦出去采購了東西回來。

這時候關系已經很差了。
補充:一開始只打算殺死土雞和王岳倫,但計劃有變不得不殺了其它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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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索及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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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兩人分手后很久,我一個人在街上逛街的時候看到兩個人一起走進了一間酒店,只是當時土雞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

這里是用艷照脅迫開房,確實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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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哈哈

兇手就是利用這點搞死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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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

這是在為自己的犯案做準備,以獻血的名義趁機抽取一袋血,在島上檢測到的他 流的血 都是這時候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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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所以島上說最強戰斗力就是他了,砍了王岳,勒死莫很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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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莫鄧琦那個數碼狂人手機換的比較頻之外。我們用的都是學生時代的手機,出去拍照像素都不夠。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兇手一開始沒打算殺死莫,但因為高清攝像頭拍下了他犯案的線索才打算殺他的。所以他的手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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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

他有針有線,這是犯罪必不可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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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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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兇手藏身木箱中,通過這種方式逃脫。島上無信號,兇手即使想通過發匿名信的方式讓人運走自己藏身的木箱也不可能,但是,孫會編程寫程序,通過在島外的手機定時發送就可以實現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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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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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兇手可在此藏身,監視。莫就是這樣被蹲點伏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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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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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

王岳其實在七點前就死掉且被分尸了。工廠的液氮派上了用場---把已經分開的肢體凍硬靠墻擺好,并特地露出紋身制造他還活著的假象。在房屋中間倒汽油,在尸體上也涂點,在汽油旁邊放上蠟燭計算好長度用十字繡的線鏈接在門把手上,帶上鑰匙出門,關門,反鎖。之后只要有人轉動門把手,蠟燭就會倒在汽油中起火(有沒有人轉不重要,孫自己轉也是正常行為)。凍硬的尸體受熱軟化倒在地上,一起燒焦。救火時孫趁亂把鑰匙扔進床底,誤導別人這是個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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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雞案
土雞的小腦不好,這讓她極易摔倒。王岳在未死之前已經將文件放到了陽臺上,但并沒有設下陷阱。根據“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看得出他們倆還是有感情的。但拿文件這件事被孫得知了。于是他用十字繡的布包住鞋,并且踩在王岳原先留下的腳印上(王岳腳最大),這樣就看不出有自己的腳印了。把文件用膠布粘在陽臺墻壁上,土雞小腦又不好使,這樣在她探出窗臺外就極易摔下去。但這樣還不夠,為了增大她摔死的幾率,孫在土雞探身下去時頭部,眼部或者腹部等敏感地帶對應的位置插上了十字繡的針,拿文件時被戳一下,腦子又不好使,幾乎必死。下去時臉摔爛了,找不到戳的痕跡,針又是細微物體,發現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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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梓閻案
殺了倆人,自己該裝死了,要不會惹人懷疑。寫個字條讓人看自己表演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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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這實際上是個很簡單的誤導。通過拉燈制造黑暗讓人緊張,迷失方向感,并且故意撒血引路,在門口撒上大量血。實際上一開始我們在樓下看到的那個房間根本就不是孫所住的那個房間,而是隔壁間---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孫躲在隔壁,自導自演有人要殺他(找個桌子啥的固定住繩子,套自己脖子上自己勒死自己就很有演技),待我們目擊后拉燈自己躲在房間內,別人順著血跡來到灑滿血的居住房間當然找不到他,居住間當然提前安排好了。在這里莫用了高清的手機,到底拍沒拍照孫自己也不清楚,但只要有拍照的可能莫就必須死,因為有可能通過照片識破他的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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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莫和夏,莫已說過,被蹲點勒死了。夏想要去找線索,而且她貌似知道什么東西(最有可能是她識破了房間的詭計),孫當然不允許她這樣做,就殺她自保。另外,所有“外人犯案”的“證據,線索”都是孫自導自演的。
引用
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引用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大型雙肩包能多裝幾套衣服鞋子和雨衣不奇怪。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00:22 | 2020-8-3 16:45編輯
兇手為孫梓閻。作案動機為App即將面臨倒閉,團隊成員又萌生了退出的念頭,他要用一次華麗的謀殺案來創造App最后的輝煌。

推理的切入點是快艇師傅運回的沉重木箱。島上沒有什么貨物可運,木箱【一立方米大小,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能夠容人藏身,可見兇手是通過木箱逃離小島的。警方調查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能登陸小島,逃離的兇手只能在六人中間,【幾具尸體經過與死者家屬的DNA對比,確認為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李大美還在島上,故兇手是失蹤的孫梓閻

1、前因
探閱App到了難以維繼的地步,王岳說他爸讓他放棄App開發,回老家找工作,不要耽誤自己。張土姬說家里人不看好我們的App,拒絕進行投資。孫梓閻外出拉投資也失敗了(孫梓閻在回答土雞投資方要求時有一個考慮的過程【孫梓閻想了想說道】,可見是臨時編的),只是為了穩定軍心,謊稱拉到了投資。
孫梓閻不甘心APP就這么無聲無息的消失,他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想到如果可以有一場現實中命案的話,app會收到極大關注,從而起死回生。現實中他已無力為繼,同伴也陸續有退出的念頭讓他感到失望,因此他想在最后搏一把,用制造一個連續殺人的方式,用同伴們的生命來為【賭上了自己的未來】的夢想達成一個完美的結局
他以海島野炊收集素材進行謎題創作為由,將大家集中在海島上。將小鍘刀拆解以后裝入背包(背包是他提供的【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有足夠的空間放入拆解后的小鍘刀),并帶上了刀子、十字繡針線等作案工具。汽油和蠟燭則是為了野炊必須準備的東西。4月25日,孫梓閻特意去獻血,留下自己的血液樣本以方便自己偽裝被殺通過血跡核實身份。

2、第一起案件:殺害王岳
A1.根據李大美的日記,在王岳一案中,眾人第一次從窗戶目擊到王岳房間時,房內尚未著火,但敲門和轉動門把后,眾人回到樓下再次目擊王岳房間時,發現房內著火。據此可以推論:兇手設定了引火的機關,定時引火或者利用敲門或轉動門把的動作觸發式引火。結合撞門進入現場后的調查,門內手把上纏繞著未被燒掉的縫線,可以進一步推論:引火機關是通過轉動門把手來觸發的
A2.根據現場調查的結果,王岳的尸體的確遭分尸。但從眾人在樓下第一次從房間窗戶目擊王岳的背影到眾人撞開房門之間時間只有幾分鐘,這么短的時間內兇手是不可能完成分尸的。推論:兇手用了某種手段,將已經分尸后的尸塊重新組合,讓眾人目擊,再利用機關引燃大火讓尸塊自行分離
A3.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房間中央地上有殘留【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推論:引火機關使用了蠟燭

案發經過還原:
孫梓閻于4月30日晚上7點后,大家吃完晚飯回房之后,孫找借口進入王岳的房間,先用刀架在王岳脖子上,逼迫王岳寫下給張土姬的字條,然后直接抹脖子殺死王岳,再用鍘刀切下四肢分尸,之后用浸泡過汽油的十字繡線縫上右臂和頭部,再用化工廠遺留下的液氮噴上尸體,將尸體凍硬后澆上汽油,在窗臺邊擺出背靠窗戶右臂撐在窗臺上的造型,露出紋身方便確認身份,其余尸塊也澆上汽油扔在窗臺下。然后,用一根十字繡線綁在尸體上,另一端綁在門把手上,十字繡線中間垂下接近到地板上方。在垂下線的位置同一水平線旁邊點燃一支蠟燭(所以房間中央會出現蠟燭淚),這樣當房間外有人轉動門把手的時候,繡線會有一個水平位移,正好被蠟燭點燃。之后孫打開房間的燈并鎖好窗戶和房門。完成另一件事后(與第二期案件有關,后文詳述)到樓下按鈴叫大家起來去夜探浮墨島。大家跟著孫梓閻走出大門,確認王岳的身影靠在窗戶邊。眾人返回到王岳門口敲門并轉動了門把手,出發了引火機關。已經浸泡過汽油的縫線和尸體迅速燃起大火,尸體被液氮冷凍的效果消失,縫線也被燃燒殆盡,被縫合固定的尸塊自動分離掉落到窗臺下。另一方面孫梓閻趁著大家撞門進去以后滅火的混亂場面,找機會將房間鑰匙悄悄扔在床底下,完成密室殺人。

第二起案件:殺害張土姬
B1.根據李大美的日記,張土姬的平衡感非常差,平時走平地都會摔跤。
B2.根據張土姬尸體上找到的紙條和檔案袋被放置的位置,可以推論:兇手利用張土姬急于拿回對自己不利把柄的心理和她平衡感缺失的生理因素,人為制造了張土姬意外墜亡的結果。
B3.根據警方事后調查,島上發現了焚燒鞋子的殘留物。推論:有人帶了第二雙鞋上島,并在時候焚燒滅跡。在旅店閣樓上發現的鞋印并不是王岳本人,而是兇手穿著預先準備的與王岳大小一致的鞋子所留。

案發經過還原:
孫梓閻在此前已經暗中了解到王岳用艷照威脅張土姬的事實,來島之前,他事先從王岳的電腦或手機中竊取了王岳用于威脅張土姬的艷照保存在一個U盤里,并洗出部分照片,一起裝進檔案袋。在殺害王岳前,他威脅王岳寫下給張土姬的紙條,并在殺害王岳布置好現場以后,把字條放在張土姬的房間門口,敲門后躲在暗處,確認張土姬拿走紙條回房間后,他穿上事先準備好與王岳鞋子款式號碼一致的鞋來到閣樓陽臺,將檔案袋用膠布粘緊在陽臺外側張土姬必須踮腳伸手才能夠到的地方【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紙條上注明了“晚上趁他們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因此孫梓閻在當天晚上建議所有人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張土姬才會明確表示反對。孫梓閻為了洗脫嫌疑,主動提議到莫鄧琦房間去睡覺。5月1日李大美的日記里記載昨晚模模糊糊聽到隔壁開門的聲音,即張土姬半夜開門去閣樓取檔案袋。因為孫梓閻是穿著王岳尺碼的鞋子去的閣樓,所以閣樓上只留下王岳和張土姬的鞋印。而張土姬性格直接,喜歡采取最簡單明了的方式來處理事情。可以預想到她會踮著腳、大半個身子探出陽臺外用力扯檔案袋。這時候,因為平衡性差,在兇手的設計下墜落陽臺外死亡。

第三起案件:孫梓閻憑空消失
C1.孫梓閻的尸體一直沒有被發現,只找到他的血跡。孫梓閻失蹤時還活著的李大美、莫鄧琦、夏雨詩三人也沒有真正見到他的尸體,只目擊了他被襲擊的場景(沒有目擊到襲擊者)
C2.根據警方事后的調查,快艇師傅在5月2日晚上,按照匿名信息的要求從島上帶走了一個沉重的大木箱(1立方米大小),運送到郊區指定位置后離開,警方前去調查時木箱是空的。
C3.根據李大美的日記【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孫具備設置定時短信,定時轉賬給指定對象的能力。
從上述3條線索可以推論:孫梓閻就是真正的兇手,他偽造并引導存活幾人目擊自己被襲擊的場景,自己躲在暗中,殺死其余人后,藏身于大木箱之中,用預先設定好的發送短信和轉賬程序,讓快艇師傅5月2日把自己運離開了島,到了指定廢棄廠房后再悄然離開。

案發經過還原:
5月1日晚上十點半左右,孫梓閻跟莫鄧琦說要去驗證自己的想法,在一樓電子鈴旁留下紙條,然后回到三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潛伏(即孫梓閻3-6房間隔壁),莫鄧琦等半天孫梓閻不回來,出門查看,在一樓發現紙條以后,按照紙條上的指示“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按電子鈴把大家都叫出來,因為旅店房間朝向都是南向,所以往南走隨時可以看到房間情況,至于讓大家走500米的距離是稍微拉遠點距離,以免孫梓閻偽裝被人勒脖子的現場出現破綻。等大家出門以后,孫梓閻拿走了鑰匙串,并用事先準備好的自己的血液,從大廳灑到自己的房門,打開房間燈,并且用沾血的繩子假裝自己被人勒住,臉貼在窗戶上,偽裝被人攻擊。等從窗戶上看到大家往回走的時候,關掉房間的燈,繼續潛伏在隔壁,因為鑰匙串在孫梓閻手里,他只要鎖好房門,沒人能進3-7房間確認他的存在。并且大家被現場誤導,都以為有外人潛入進來攻擊孫梓閻。

第四起案件:殺害莫鄧琦
案發經過還原:
趁著大家害怕慌亂各自回房鎖好房門以后,孫梓閻從3-7房間出來,穿上了雨衣,潛入到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埋伏,因為這段時間接連發生案子,大家都沒有吃好睡好,所以莫鄧琦半夜因為餓了,去廚房找吃的,被孫梓閻從背后偷襲,用繩子勒死了。孫梓閻身體健壯【八塊腹肌】,莫鄧琦身體比較虛,所以孫梓閻偷襲莫鄧琦,莫猝不及防,來不及反抗即遇害。因為在場的人里面只有莫鄧琦的手機可以拍攝高清照片,他們在確認孫梓閻被人勒住的時候,莫鄧琦拿出手機進行確認的,所以孫梓閻擔心他拍照下來可能暴露自己偽裝被殺害現場的破綻,因此拿走了莫鄧琦的手機

第五起案件:殺害夏雨詩
殺害莫鄧琦以后,孫梓閻繼續回到廚房對面的房間潛伏,他能看到夏雨詩讓李大美回房(因為每個房間都有貓眼),所以等夏雨詩落單以后,用刀子殺害了她,將她陳尸在大門外張土姬的尸體旁。并按響了電子鈴,企圖引李大美下樓以后也殺死她,造成無人生還一般的全員團滅效果。但是夏雨詩事先交代李大美無論如何也不要開門,李大美通過窗戶看到夏雨詩的尸體后,始終沒有開門走出房間,最后逃過一劫。
注:孫梓閻知道李大美有寫日記的習慣,為了讓島上發生的事,自己設計的各種迷惑目擊殺人場景被記錄下來,他準備將李大美留到最后殺害,但最后他沒有等到機會,因為按照預定的安排,他需要在5月2日晚上約定的時間之前躲入大木箱,否則就無法按計劃離開島,無奈只能放棄殺死李大美,讓這期“無人生還”的迷案留下一個遺憾。

最后:孫梓閻逃脫浮墨島
孫梓閻在案發前,利用自己編程的能力,寫出定時發送短信并且轉賬的小程序,提前預訂了快艇老板5月2日晚上8點來島上取貨并付款。他在完成殺人以后,在海邊的大礁石上留下自己的血跡,并來到島上一個偏僻的角落,點燃火堆,燒掉身上沾了血的雨衣和鞋子,處理掉了莫的手機,土雞手里的紙條等證據。然后將木箱放在跟快艇師傅約定的地方,自己躲進了木箱,因此逃離了浮墨島。島上發現的不屬于這些人的足跡是快艇師傅的足跡。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00:22 | 2020-8-3 19:57編輯
紅字為重要推論
藍字為引用
加粗為比較重要的說明




并沒有所謂的“第七人”

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
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
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我們拿著鑰匙串一個個房間進行查看,但是一直到了閣樓也沒有發現一只活物的影子。

(雖然復制得多你們可能不看,但
文中通過那么幾段說明了這一點

故島上的所有案件所行者皆在島上六人之中
接下來的推理我也 不 會 再 列舉出「犯人在六人之外」的可能性


本題不存在敘述性詭計,不存在合謀。
日記內容可以理解為李大美的證詞。
李大美的日記沒有撒謊。

由于備注的幾點,李大美完全可以排除




一:孫梓閻的陰謀

孫梓閻沒死
有線索佐證


線索一:木箱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指快艇師傅)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后文所述為大木頭箱子),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
化工廠里基本被搬空,廠房也基本都拆了。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
木箱在化工廠,并且是空的,并不是匿名消息中「挺沉」「之前登陸的那個位置」
島上的人給快艇師傅發的消息,并把木箱搬到了「登陸的那個位置」

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
手機在島上不能發消息
日記中提到李大美和孫梓閻能寫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

李大美早已被排除。
發匿名消息的是孫梓閻,用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形式(小程序)。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
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

裝在裝在箱子里的東西正是孫梓閻自己,他通過箱子離開了小島。


線索二:火堆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
因為日記中的人都在旅店,而且并沒有所謂的「第七人」,所以火堆一定是不明死活的孫梓閻搞的。

線索三:背包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而王岳房門內側門把手有縫線纏著,此事到「王岳之死」再細講
十字繡和縫線剛好對上,背包的空和占空間的鍘刀剛好對上。


由提前弄好發匿名信息的小程序,帶鍘刀,準備鞋來看,這一切都是一場孫梓閻有預謀的案件
動機:為了讓app有轉機,為了讓app上熱搜,排行榜(突現的離奇案件)

制作推理app的人員集體慘死,離奇案件的樣子肯定會有熱度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

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開玩笑似說,他上學期間攢的獎學金已經徹底被我們掏空了。

對孫梓閻來說,探閱app就是他的未來,獎學金也都快用光了
所以這個動機完全可行



并沒有什么金主,一切都只是為了騙他們去小島。
因為孫梓閻殺人與所謂金主的要求違背,原創和獨家內容還不是要大家一起努力嗎


關于孫梓閻的其他,
孫梓閻是在有網絡,也就是不在小島的時候搞的定時發消息的程序,但他知道那里有箱子
所以他以前來踩過點





二:王岳之死

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

僅僅是上下樓的時間,王岳就完成了完整到不完整的轉變。

那時除王岳以外的所有人都在一起,沒人可能在房間里并用上下樓和撞門這么短的時間割四肢
王岳也在這么短時間不可能自己割自己


兇手用了延時裝置。
手法:兇手殺死王岳,并分尸后(吃完飯到提出夜探小島的這個時間段),用線將四肢和身體縫起來。
然后把線延伸到門那里,房間中間放一根蠟燭(使把手轉動時線可以碰到蠟燭的火焰)在線和死者身上澆汽油,蠟燭到死者那部分房間地上澆汽油,離開后用王岳的鑰匙鎖門

如圖


第一次轉門把,敲門,線碰到火焰,汽油澆的線燃了起來,掉到地上使地上的汽油燃了起來,使尸體燃了起來,燒沒了四肢與身體連接的線,于是變成了四肢和身體分散的情況,文中也提到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
于是下樓看一次再上樓時,可以感受到門后的熱。撞開門后,去拿沙子滅火的期間,兇手把鑰匙丟到了床底下。

如此兇手也顯而易見。
你們這些糙老爺們和大小姐都不會針線活,上島之后需要補衣服可別找我哦
除孫梓閻以外的五個人都不會針線活,而手法需要縫合四肢和身體。
殺死王岳的是孫梓閻





三:土雞之死

張土姬是自己把自己搞死的(自殺或者類似于自殺)

他們(孫梓閻和莫鄧琦)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
我(張大美)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

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

其他四人男女分倆組都在一起,并且閣樓的腳印也證實了除了放檔案袋的王岳和拿檔案袋的張土姬,其他人都沒來過閣樓

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

大半身子探外面再加上土雞平地摔的本事,自己摔死很有可能。


有人穿王岳的鞋上去推一把是不可能的
按文看,只有夏雨詩能在李大美睡著的時候出門。
王岳的登山包在門后,并沒有被尸體起火波及。

夏雨詩聽到隔壁開門時,李大美正處于「迷迷糊糊」的狀態,若所抱之物掙脫的話,李大美[會意識到
并且夏雨詩沒有這么做的動機
所以不可能





四:孫梓閻之“死”

孫梓閻是“裝死”

手法:
在對莫鄧琦說有想法要證實后,孫梓閻去樓下等了一會兒,寫下紙條后然后狂按鈴,然后在一樓某處躲著,待其他三人走出旅店后,拿走大門前桌子上的鑰匙
拿出準備好的自己的血(之前說去獻血,可以換地方找方法抽自己的血,所以身強體壯的他會“虛”)立馬上樓,一邊上樓一邊滴。
把血滴弄到3樓由東到西第六個房間門口,拿出繩子搞點血,在臉上涂血。然后去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七個房間(所以三人看過去是西側,然后慣性思維去了3樓由東到西第六個,也就是孫梓閻被分配的房間),打開燈,在窗戶上表演被繩子勒脖子。
看他們往回走,關燈。然后去開3樓由東到西第六個房間的鎖,在門口把剩下的血往房間撒,繩子丟地上。
然后躲回3樓由東到西第七個房間(由是否有人住的痕跡可知)把鑰匙拿走了其他三人無法探查房間)




五:莫鄧琦與夏雨詩之死

看著似乎被我抱著都沒有睡好的夏雨詩
二人互相證明,殺死莫鄧琦的不言而喻:孫梓閻

手法:
孫梓閻在廚房對面房間等待人去廚房(因為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為找食物遲早得到廚房去,有人來聽到聲音直接出去拿繩子勒了。然后拿走手機


殺死夏雨詩的是孫梓閻
李大美早已排除,剩下的一個兇手,一個死者,沒什么好說的

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死者或因為驚訝死不瞑目(看到孫梓閻)

夏雨詩要去求證的事:①島上有沒有第七人。②孫梓閻是否還活著(一切的源頭)

最后的電子鈴是孫梓閻干的。




六:其他

孫梓閻拿走莫鄧琦手機的原因: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
莫鄧琦的手機出場也只有這里。
孫梓閻裝被勒時發現莫鄧琦拿著手機,而他“裝死”的手法,需要誤導房間,若是警察拿手機錄像照片位置對照很容易發現。故拿走手機


由四月三十日和五月一日晚李大美和夏雨詩一起來看。(經歷過一切后的記錄,只能在那個時間段)李大美沒有刻意隱藏自己記日記的習慣
何況大學時李大美和孫梓閻還是同是計算機系學生。并且同社團。
孫梓閻知道李大美記日記,所以一直在營造恐怖氛圍,好讓警察看到日記后愈發覺得是離奇的案件(或故意留張大美一人把島上的故事告訴警方)(無論哪種島上的離奇事件都會傳播出去)
無論孫梓閻的“消失”還是假扮有第七人,還是王岳的離奇死亡,都是為了使日記(或張大美的記憶)恐怖,


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王岳在死前就去放了檔案袋

孫梓閻建議我們所有人都在一起行動包括晚上休息。土雞表示了明確的反對,然后甩著臉回自己的房間了。
土雞早在王岳死前就收到了王岳的紙條,要去拿檔案袋,所以反對。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
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上面也說過,火堆是孫梓閻搞的。
在「孫梓閻之“死”」后,孫梓閻就換上了另一雙鞋子。把自己當作「第七人」,使日記更為恐怖
后在5月2號把雨衣和鞋子燒了
(燒雨衣是因為自己早就“死了”,雨也是在所有人死到只剩張大美之后才下的,突然出現一件雨衣,不管有沒有自己的指紋,都會懷疑生死不明的孫梓閻的存活情況(或雨衣上有會暴露的痕跡,比如血跡)
燒鞋子為了防止留下“已死之人”的足跡)



關于案件銜接處的地方:
◆五月一日晚,孫梓閻從3樓由東到西第七個房間移動到了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為了食物遲早會有人去)



感謝評委們
排版和分布并不好,還請諒解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00:25 | 2020-8-3 09:46編輯
寫在前面的話:
1、        原文引用放在“”內。
2、        每一起兇案都會單獨分析,因此答題過程中涉及的“案發前”、“案發后”等用詞指的就是正在分析的這一例案件。
3、        本文涉及人名較多,作答時會以簡稱代替。
李大美:下文簡稱大美
孫梓閻:下文簡稱小孫
張土姬:下文簡稱土雞
夏雨詩:下文簡稱小夏
莫鄧琦:下文簡稱小莫
王  岳:下文簡稱小王


一、        案件分析
(一)        王岳之死
1、        案發前,眾人走出大門后,看到“只有3樓從東向西第4個房間的燈亮著。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他們立刻上樓去找小王,但發現“房間門鎖的,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之后就是撞開門后發現“地面上有幾處散著的肢體正在著火”。而小王的尸體“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從看到小王到進入房內,這一過程間隔的時間很短,可見兇手是在眾人看到小王“身影”前就已經將小王殺害了。
2、        小王的 “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刀口”,“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而且“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既然兇手已經將小王殺害又為什么要分尸呢?文中提到每個人的房間“除了一個鐵架子床外啥都沒有”,結合前面的分析我們可知分尸是為了起到助燃的作用,畢竟屋內任何可燃的東西都沒有。所用的汽油根據小莫所說,“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用的就是廚房里做飯的汽油。
3、        案發現場“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大美提到他們“之前準備了蠟燭”,可推測兇手是這樣布置現場的,即兇手殺害 死者后分尸,把軀干和具有明顯特征的手臂擺在了窗臺上,之后在門把手上系了一圈線,線的另一端系在了軀干和手臂上。地上放著斷的胳膊、腿,線通過肢體上方,用一小段蠟燭把線壓在肢體上。所有肢體上都淋了汽油。這樣就做成了一個延時裝置。文末配了個小圖。
4、        小王房間的門是緊鎖的,鑰匙在床底下。“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由于房門一定要在外面上鎖,因此可推斷兇手鎖門后拿走了鑰匙,在大家撞門進屋的一片混亂中,隨手把鑰匙丟在了現場
5、        殺害小王的兇器是“一個小型的鍘刀”,“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可見兇手是有預謀犯下這起兇案的,而他“恰好”又有一個夠大的登山包
小結:殺害小王的兇手事先有預謀,帶了足夠裝下兇器的登山包,帶了設置延時裝置用的“縫線”,并且要第一時間進入現場放回鑰匙。

(二)        土雞之死
1、        土雞的死因是“高處墜落傷”。“女生都住在2樓,而且旅店都有防盜護欄”,“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可見她是從沒有防護欄的閣樓陽臺落下的。
2、        死者死時“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不遠處一個手機落在地上。”“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因此可推斷土雞來到陽臺上是為了取回小王放在陽臺上的檔案袋。
3、        閣樓的情況是,“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已知前一天王岳死后,眾人為了找兇手逐個房間看過,當時他們在閣樓上見到了比較大的這行腳印。這行腳 印是王岳親自留下的嗎?根據文件袋所放的位置,即粘在了陽臺的外側,王岳如果有心要還檔案袋給土雞,應該沒有必要把檔案袋放在那么難拿的地方。因此可推斷當時所出現的腳印不是小王的,而是殺害了小王的兇手的腳印。他在燒死小王前脫走了小王的鞋子,在小王死后,穿著他的鞋子去了閣樓。
4、        這個兇手去閣樓的目的是什么呢? 從大美的日記中可知,“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可見土雞平衡方面的能力較差。從前面可知檔案袋是粘在了陽臺外側的墻上,“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結合來看土雞很可能就是在伸手去夠檔案袋的過程中跌落下去的。因此,兇手去閣樓的目的就是在殺害小王后,見到了小王寫好的字條和檔案袋,臨時起意設計了這么一個讓土雞因意外而墜樓的陷阱
5、        但兇手怎么知道土雞一定會來呢?案發后,我們都看到“孫梓閻……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可見土雞死前是拿著這張紙條的,畢竟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應該不是小孫故意塞到土雞手里的。由于確定這是前一天已死的小王的字跡,那么就有兩種可能性。(1)小王到了島上后就把紙條交給了土雞。那么土雞去閣樓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她還有什么必要拿著這張紙條呢?這種可能性不大(2)小王死后有人把他生前寫的紙條給了土雞。正因為土雞是在小王死后收到的紙條【可能是被塞到了門里】,所以她當時心里應該很驚訝,這樣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就拿著紙條去了閣樓。

小結:兇手在殺了小王還沒毀尸前,看到了檔案袋和紙條,于是去放了檔案袋,布置陷阱。當晚在眾人尚處在小王慘死的驚慌中時,偷偷塞紙條到土雞房間。土雞拿回檔案心切,從樓上意外墜落。

(三)        小孫的失蹤
1、        小孫失蹤前讓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除了一樓大廳之外,整棟樓一片漆黑”,之后“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大廳在樓的正中間,因此可以根據它來判斷樓上亮燈的方位【即是東邊還是西邊】。但在案發后我們已知小孫所在房間的西側,緊鄰小孫的房間有人為活動的跡象。因此亮燈的具體房間在遠處是無法判斷出來的。
2、        案發時,“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鮮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幾人見狀后立刻折返,但來到小孫房間時“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由于“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可見有人上了樓之后并沒有下來
3、        小孫的房間內部“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已知人不可能憑空消失,加上已知該房間西側的空房有人為活動的痕跡,我們可推測小孫房間是被人故意布置成這個樣子,小孫一直未在房內
4、        案發后,眾人發現“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由于沒有備用鑰匙,大家就不能再逐一檢查各個房間,因此也給了兇手藏身在某個房間內的機會。
小結:兇手把眾人引出小樓,從一樓拿了鑰匙串,再從一樓滴血跡到樓上,布置了小孫的房間【無人為破壞的血跡分布、繩子等等】,大家差不多離小樓很遠后,在小孫房間西側的房間內“勒死小孫”,最后就一直躲到西側的空房內鎖好門。

(四)        小莫之死
1、        小莫的死因是窒息,“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死時的狀態是“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可見他是來做飯的時候遇害的,因此可知兇手熟悉每個人的作息及行動規律,知道小莫是負責每天作飯的。
2、        由于廚房斜對面的空房間也有人為活動的痕跡,因此可推斷兇手事先躲在這里【半夜從三樓潛伏到一樓】,趁小莫來廚房不備時動手。所用的工具推斷為小莫帶來的魚線。
3、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我們可推斷小莫的手機很可能拍下了與找出兇手有關的證據,畢竟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兇手要帶走這部手機,免得事后被人發現自己的秘密。
小結:兇手知道小莫每早要來廚房,并且小莫的手機曾對著兇手進行過拍攝。


(五)        小夏之死
小夏死前要去驗證一些信息,但最終因“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而死,從行兇手法上可見兇手和小夏處于正面交鋒的情況。殺死她的兇手同樣是之前殺死其他人的。


二、        嫌疑人分析及確定兇手
(一)        嫌疑人分析:
由于本案設定在小島上,“快艇師傅案發期間不在場證明明確……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因此可判定所有案件的兇手都存在于上島的6人組之中
1、        小王一案的嫌疑人:
根據上面的分析,小王案成立需要兩樣東西和一個條件,即一個足夠裝下兇器的登山包,一個用于設置延時裝置的“縫線”,并且要第一時間進入現場放回鑰匙。
(1)        案發時,由于門鎖上了,“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可見小孫和小莫是第一個進入現場的人,他們也是最有機會趁亂放回鑰匙的。
(2)        眾人上島前,“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
(3)        小孫失蹤后,大家發現他“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可見他包里有縫線。
因此,小王一案中最有嫌疑的人就是小孫
2、        土雞一案的嫌疑人:
(1)        前文分析過,土雞案的兇手就是王岳一案的兇手,是他故意制造了一個陷阱誘使土雞墜樓。
(2)        兇手既然制造了一個陷阱,當晚他就要為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已知當時小孫主動提出大家晚上呆在一起,并且當晚小孫和小莫呆在一起,大美和小夏在一起。
(3)        案發當晚大美睡在小夏的房間,她聽到隔壁【即土雞的房間】有開門的聲音,并無其他聲響,可見土雞是一個人去了閣樓,并沒有受到其他人當場的脅迫。

因此,土雞案的嫌疑人同樣是小王案的嫌疑人,即小孫

3、        小孫一案的嫌疑人
(1)        基于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案發時小孫的房間并不是真正的案發現場,只是兇手事后的布置。
(2)        兇手拿走了樓下鑰匙,可以進入任意空房間。而小孫房間西側的空屋才真正是大家看到的小孫“遇害”的地方。
(3)        小孫據說在幾天前去獻過血,假設他在說謊的話,他可以把自己的血提前抽出來【這里需要冷藏備用,題目中應該假設血液不會被分析出來提取的時間】,這樣才可以布置現場。
因此,小孫的失蹤是他自導自演的。畢竟如果是其他人所為,沒必要制造出一種憑空消失的效果。

4、        小莫一案的嫌疑人
案發時,樓內僅剩大美和小夏,她們又睡在一起,又是一起發現的小莫尸體,因此可以排除二人的嫌疑。
那么最有嫌疑的就是之前失蹤的小孫。他拿著樓內的鑰匙可以躲到一樓的空房間之內。

5、        小夏一案的嫌疑人
案發前,樓內活人僅剩大美,當時大美又在房內,因此嫌疑人就是失蹤的小孫

(二)        確認兇手
1、        本文犯下數案的兇手就是小孫。他的動機可以說是為了自己的事業。因為在創業前,“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隨著事業低谷的到來,他想效仿“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讓自己的APP得到更多的關注,從而迎來事業上的春天。
2、        小孫之所以選小王作為第一個死者,因為“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在身形上他略勝一籌,關鍵是小王手臂有明顯好認的特征。殺掉土雞就是利用了她平衡感不好的弱點。他拿走小莫的手機是因為手機高清,當時小莫可能拍下了小孫偽造遇害時的情景。殺掉小夏就是因為小夏在最后關頭可能發現了隱藏著的小孫。
3、        小孫構思好如何讓“自己和伙伴”上熱搜后,假稱去外地找朋友想辦法,實則選擇了一個適于下手的地方。他為了計劃實施,提前抽取了自己的血液。由于島上無法通訊,于是他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術,設計了一個可以“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到了時間就會自動發信息給快艇師傅。
4、        他們剛到島上時看到“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可以呼吸】。小孫就是利用其中一個箱子,在殺害了除大美以外的所有人后,躲在里面,由快艇師傅把他帶離小島。
5、        小孫之所以沒有殺掉大美,因為他們都“是計算機系的學生,有一些編寫簡單程序的能力”,小孫是準備讓大美作為自己的替罪羊

三、        案件還原
六個人在上學時,小王用之前拍下的土雞裸照威脅土雞與自己繼續偷偷交往。
畢業后,小孫一心創業,為了事業設計了一系列的詭計。
他邀眾人一同去小島住一段時間,特意為每人配備了一個大的雙肩包,他在包內放了自己的血液、鍘刀、十字繡及線等。并且設定了一個自動發送的短信,在約定時間內躲到木箱里,讓船家到時候過來取走木箱。
4月30日
晚飯后,小孫到了小王房間,用鍘刀弄死了他,并且肢解,設置延時裝置。同時發現了小王寫給土雞的字條以及檔案袋,正好可以被他拿來直接利用,于是取走了小王的鞋,到閣樓上布置了一個陷阱。
當眾人發現小王屋內著火后,小孫和小莫撞門進去,小孫趁亂把鑰匙丟到床下。然后在大家慌亂之際把小王的紙條塞到了土雞房內,之后主動提出當晚和小莫呆在一起。
土雞看到紙條,拿著紙條去了閣樓,當時用手機照 明,在取檔案袋時不慎掉到了樓下。
5月1日晚
小孫利用和小莫分開的半小時,提前布置了旁邊的空房間,之后到了一樓,按響電子鈴,拿了鑰匙串,然后躲到一樓的空房內。
眾人離開小樓后,小孫從一樓把血灑到自己屋內,并布置現場,之后來到隔壁開燈,在眾人眼前偽造自己被害的情景。然后就一直躲在了隔壁房間。
5月2日
趁眾人熟睡時小孫躲到了一樓,早上小莫來做飯時勒死了小莫,并拿走小莫相機。之后躲在一樓屋內。
小夏到一樓查看時,小孫出來數刀弄死了小夏。之后小孫到海邊灑了自己的血,又把小王的鞋子燒掉了。
之后躲到木箱中,等快艇師傅來接“貨”,從而離開了小島。

作答完畢。

2020-8-2 15:13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 20:00:31 | 2020-8-3 19:35編輯
最終結論:孫梓閻是殺害島上王岳、張土姬、莫鄧琦、夏雨詩的真兇。他提前準備好了兇器(割王岳脖子和捅夏雨詩)、鍘刀(分尸)、繩子(自己假死和勒死莫鄧琦)、不符合六人鞋碼的鞋(嫁禍)、雨衣(遮擋血跡)、血包(偽裝自己被害的痕跡)、十字繡(用于王岳密室)等等放在自己準備的大登山包中;并且他提前了解了地形才定下了這個島,比如所有窗戶都是南向(目擊王岳密室和自己假死)、一樓有電子鈴(聚集眾人)、廚房外有房間(埋伏)等;提前得知了王岳威脅土雞,并獲取了照片,偽造了字跡(土雞的死嫁禍給王岳);提前做了定時的短信和轉賬,叫快艇師傅來運走裝著自己的木箱子。在島上做完一切后,他被快艇師傅運走,并等待著重新出現在世人面前,重新運作借著這個事件大火的探閱APP的機會。

答案編輯順序是按推理的順序來一步步切入,先判斷計劃者,再分析每個案子的兇手。答案主要由引用及推理2部分組成,引用中重點證據為藍字,推理中比較重要的思路和推論為橙字,最后的階段性結論為粗體紅字。全文最后會給出一些未能解釋的疑點,希望在解答篇中看到合理解釋。

一、神秘消失的兇手是誰?
引用
快艇師傅案發期間不在場證明明確,他靠運送這些客人掙點外快,只有他一個人負責接送客人到那個小島上。案發期間沒有其他人通過他到達那個小島。如果有別的船要到那個小島,快艇師傅家住的那塊區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首先排除外人登島作案的可能性,并且兇手也無法按常規方式離開島嶼。
引用
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估計是以前放器械用。
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
木板間的縫隙是供人呼吸的,木箱運到郊區后,兇手可自行逃離。故兇手是躲在木箱子里,被當做貨物被快艇師傅運走的。
引用
上了快艇,駕駛師傅說自從化工廠倒閉后幾乎沒人再去“浮墨島”了,島上沒有手機和網絡信號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
我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學生,有一些編寫簡單程序的能力。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島上是沒有信號的,由前述推理可知兇手就在6人之內,所以兇手必須要在登島之前就做好延時發送短信和支付的程序。在場人中只有李大美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并且也有實例證明二人有這個能力。由于李大美最后精神失常,且留下的日記可信性較高,故孫梓閻就是島上事件的計劃者,并且所有事均為孫梓閻安排,也有許多佐證,見原文:
引用
孫梓閻又說,金主爸爸為了評估我們團隊的能力,要我們2周后交一個中篇推理案件,他們以此為藍本幫我們宣傳。
孫梓閻擔心我們大家已經生疏了,提議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體驗一下野外生活的感覺,收集素材以進行謎題的創作。
孫梓閻聯系了旅店的老板,愿意把旅館對我們開放。
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故神秘消失的兇手就是孫梓閻。


二、計劃的目的是什么?
引用
作為之前社長的孫梓閻用自己存下的獎學金租了一個房子開始我們的起航。用孫梓閻自己的話說就是他賭上了自己的未來
從去年開始,App活躍用戶量開始逐步下降,到了現在下降已經超過了30%,現在已經2個多月都沒有接到廣告也沒有收入了。
孫梓閻將“探閱app”當做他畢生的事業,但現在app的情況卻每況愈下。
引用
土雞家里很有錢,她也常常說來和我們一同創業相當于磨煉,等磨煉夠了,她就回她家里的公司上班去了。
“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
幾個同伴的話也讓孫梓閻很寒心。
引用
孫梓閻說去一趟外地看看能不能找他朋友想想辦法,這幾天都沒有來辦公室。
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讓人心疼。
“1年之后我們要獨立運轉,原創和獨家內容比例超過50%,實現正盈利,盈利的部分,他們要抽成30%。”孫梓閻想了想說道。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
明明說談成了合作卻滿臉憔悴的樣子,回答問題時的思索都讓人懷疑實際上根本就沒有談成,這也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孫梓閻決心做一場計劃,獻祭所有伙伴的性命,讓投入自己所有未來的app上一次熱搜。
(實際上我更心水的展開是,孫梓閻自己假死,并造成尸體失蹤的假象,同樣可以上熱搜,讓朋友們繼續經營app,也許在計劃中出了什么偏差才導致“無人生還”,但后續推理中排除了該思路。)


三、案件:孫梓閻(推理順序為三、實際案發順序在王岳案后)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
孫梓閻是一個非常強壯的漢子,經過一次獻血后卻顯得很虛弱,結合后續島上的證據,他除了獻血外,還抽了一些血用于在島上偽造痕跡,才會導致他虛弱。獻血的目的一是為了用于比對(或許他沒有家人),二是為了順便抽血用于偽造現場
引用
莫鄧琦打開了手機,透過手機攝像頭的長焦畫面,我們看到在那個亮燈的窗戶上,孫梓閻正臉貼在窗上面目猙獰,滿臉是血,一根繩子正纏繞在孫梓閻的脖子上,孫梓閻雙手緊緊地抓著脖子上的繩子,好像有人正在他的背后用力的勒著他。
既然孫梓閻就是神秘的消失的兇手,那么這場案件顯然就是一場假死的戲碼。莫鄧琦等人所看見的畫面,只是孫梓閻的自導自演
引用
莫鄧琦跟我們解釋說,他和孫梓閻一直一起在自己的房間,大概半個小時前,孫梓閻突然說他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讓莫鄧琦除非確認是自己人之外不要隨便開門,然后就走了出去。
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線還沒用完的十字繡。
首先先在半個小時之內,孫梓閻用他大包里帶的繩子、血包等布置了他自己的房間(三樓從東向西第6個房間)現場,偽造成被害現場。
引用
我們到了一樓,見到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個字條,字跡正是孫梓閻的。“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
這時候旅店3樓偏西側的房間的燈突然亮了。偏西側的房間,我們當中只有孫梓閻的房間在3樓偏西側!
我們接著還發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之前旅店的老板來了一回,應該是聽說我們要入住,來這里簡單布置一下當天就返回了。
走500米后已經無法仔細辨認旅店的房間,只能看得出是偏西側,但從東到西第7個房間同樣有人待過,島上沒有來過其他人,老板來布置后當天返回,所以最可能的就是兇手在兩個房間待過,兇手可以躲在一樓,去三樓第七個房間的原因暫時存疑。
引用
快到晚上十一點了,急促的鈴聲響起,我的心突然變得很沉很沉。
走到半路,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按鈴后2樓、3樓的人都會下來,所以孫梓閻只能躲到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此時旅店地上還沒有血跡,說明血跡是孫梓閻通過貓眼看到莫鄧琦等人走出旅店后,再出來布置的。有兩種推論,第一種:孫梓閻是在自己的第6個房間演戲,在大家回程半途看到關燈后,孫梓閻從房間門口往一樓大廳走,反向布置血跡,由于后來警方參與了案件,所以我們按照血跡滴落方向可以鑒別來判斷,這種推論不成立,且這種推論在時間上也并不完美,很可能被趕回來的人發現。那么就是第二種推論:孫梓閻在大家離開后拿走了鑰匙串,從1樓走到第6個房間門口沿路布置血跡,已知房門口血跡沒有被破壞,因此孫梓閻并沒有進入第6個房間,而是轉身走入第7個房間演戲,關燈后就一直躲在第7個房間里,所以第7個房間里留下了痕跡
至此可以確認孫梓閻指示其余人走500米的目的,其一是給自己滴血爭取時間,其二是模糊他自作戲的地點是第7個房間而不是第6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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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次活動我們都要帶上莫鄧琦,雖然他不怎么說話,但是他的手機拍照清晰啊。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莫鄧琦的手機沒有找到,只能是被兇手拿走了孫梓閻故意讓大家走到500米遠,除了上面兩個原因,還有一點就是他知道只有莫鄧琦的手機有長焦功能,由于當時距離較遠,大家一定會用莫鄧琦的手機查看亮燈的窗口。同時孫梓閻也知道手機的拍照能力,拿走手機可能是因為孫梓閻殺人后一時無法解開手機鎖,為防止莫鄧琦拍下他在第7個房間的證據,拿走了手機

孫梓閻借口讓莫鄧琦躲在第2個房間,自己去了第6個房間,花了半小時用血包和繩子布置了房間內的案發現場。然后他下到1樓,在電子鈴邊留下字條,指示他們遠離旅店。按下電子鈴后,他躲進廚房對面的房間,等眾人離開旅店,他拿走鑰匙串,滴著血,從1樓走到了3樓第6個房間門口,并偽造了房門口的血跡。然后他轉身進了第7個房間,將另一個繩子套在頭上,臉上糊上血,打開燈表演被人勒的樣子。看到遠處眾人移動后,關了燈,躲在第7個房間里,事后(還有別的案件)拿走了可能拍到了證據的莫鄧琦的手機。


四、案件:王岳
由于王岳的尸體是燒焦的,已經看過諸多推理小說的我們,首先需要考慮是否有假死即尸體并非王岳本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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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
隨著火的熄滅,一具燒焦的尸體出現在了我們面前,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已經看過諸多推理小說的我們,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場景也不由得膽戰心驚。王岳死了!
大家強忍著惡心查看了一下王岳的尸體,雖然尸體被焚燒,但是還能看到王岳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刀口
幾具尸體經過與死者家屬的DNA對比,確認為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
王岳尸體被焚燒,且被分尸,初步判斷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
但是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1.眾人所見“王岳”符合王岳的身體特征,但這些身體特征是可以偽造的。
2.眾人所見“王岳”尸體位置以及傷口與警方探查的王岳尸體位置及傷口吻合,但由于時間可能存在誤差,也是可以先假死后補同樣的尸體過去的。
存疑,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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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梓閻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方便大家裝物品。
關了燈我下樓看到了孫梓閻正在那一臉壞笑的摁著鈴。“吃飽喝足了咱們一起去夜探一下這個小島吧。”
一個小型的鍘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邊,它的大小剛好拆分后可以放進我們的登山包里還能余下很多空間
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如果王岳為假死,由于沒有合謀,也就是他自作戲假死。但其一,鍘刀是通過孫梓閻所提議購買的大包才能帶過來的,且假死的尸體或人體道具哪怕是大包也很難帶上島;其二,在沒有合謀的情況下,提議下樓并且主導見證不可能犯罪的步驟的人是孫梓閻,這些行動線是王岳自己無法預判的;其三,王岳缺少假死的動機,假死如果是為了殺人他后續還是需要繼續生活,他也沒有什么劣跡必須要假死。
所以,王岳并非假死,眾人在旅店外看見的王岳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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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但是土雞居然沒發脾氣,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開了。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首先看動機,除了孫梓閻的已經分析過之外,土雞由于被威脅也存在一定的動機。土雞在“液氮事件”的反應,以及土雞手里的字條說明在王岳死之前她已經看到了紙條,對王岳的殺機降低,其他人的動機無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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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梓閻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王岳是一個比較高的男人,能夠與他搏斗,在脖子上砍了一刀,孫梓閻作為一個有八塊腹肌的男人比“真的虛”的莫鄧琦以及其他女性顯然可能性更高。另外,由于是孫梓閻聯系的旅店(掌握地形)、買的大包(攜帶作案工具),且主動按鈴召集大家見證不可能犯罪。因此,推測孫梓閻是殺害王岳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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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王岳的登山包在門后,并沒有被尸體起火波及。
我們到了王岳房間門口,房間門似乎被鎖上了,可以轉把手但無法打開,敲了好幾遍都沒人開。
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隨后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
王岳的包里沒有什么特殊物品。王岳的手機扔在登山包里,看起來似乎沒電了。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密室殺人事件,現場殘留的痕跡有蠟燭淚、線頭和汽油,而這些道具也是之前大家帶到島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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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著開了一下一樓走廊的電燈發現居然有電,看來我們之前準備的蠟燭是派不上用場了。
我們準備了一些木炭和汽油帶著生活用。
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做飯的時候發現汽油比昨天做完飯的時候少了一些
我們翻了翻孫梓閻的背包,背包里略有點空,沒有太多的東西,包里還扔著一幅縫了一半[color=royalblue]線還沒用完
的十字繡。[/color]。
由于此前已經推理過,島上并無其他人,所以眾人一開始在樓下時看到“王岳背靠窗臺”到第二次在樓下看到“王岳消失且著火”完全是靠機關作用的。此處有2種可能,1種是延時裝置,單靠計算蠟燭燒完的時間來控制著火;第2種就是機關,結合現場情況,孫梓閻應該沒有太多演習的機會,而且時間更難控制。所以推測為第2種可能。
由于大家離窗口比較近,一開始又并未發現“王岳”有何一樣,推測孫梓閻分尸后,將手臂和身體縫在了一起靠在窗臺上,然后在尸體上淋上汽油。定時起火的機關關鍵在于門把手,來開門的人必然會試圖轉動門把手,只要將線纏繞在把手上,另一頭綁在尸體身上繃緊,這樣大家轉動門把手時就會拉動尸體,靠在窗臺上的尸體向下滑,碰到了中央點著的蠟燭,蠟燭一碰到汽油就燃燒起來,燒焦尸體的同時,燒斷了縫著的線,形成了斷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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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莫鄧琦馬上給我們科普汽油著火不能用水撲滅的,應該用沙子。
于是我們又急忙趕到廠房附近——那里有幾個沙堆——用沙子將火撲滅。窗戶從屋子里被鎖的嚴嚴實實,萬幸整個房間里沒有什么助燃物,不至于燒得面目全非……
接下來還有鑰匙的問題,密室鑰匙之謎有多種方法,暫時沒有頭緒的情況下進行一一排除。
1.復制鑰匙。已知鑰匙只有一把且之前只有老板上過島(老板不可能是孫梓閻不然快艇師傅會在載他們的時候認出來),所以孫梓閻沒機會復制鑰匙
2.機關。盤點現有道具:①線;②手機(進行某種操作導致最后沒電?);③鐵架床;④冰(用液氮冰,且莫鄧琦科普了,汽油著火不會被水影響,所以最后冰化了之后水蒸發沒有痕跡);⑤門把手;⑥尸體。由于沒有描寫門底下有沒有門縫,窗戶緊閉,且貓眼按常識來看是無法從外面拆卸的,如果要使用機關,需要達到效果:鑰匙從里側插在門上,關上門后,轉動,被拔出,然后落到床底下。但經過多輪頭腦風暴,現有的道具我們認為無法做到并且不留痕跡。如果留下痕跡需要后面大家一起發現現場后處理,那不如直接第3種方法
3.直接進去扔。當時大家看到著火都急著去廠房找沙子,只要有心,稍微落后一步將口袋里的鑰匙扔到床底下并非難事。而且最后夏雨詩是在滅火后才看到的鑰匙,因此推測為孫梓閻趁大家找沙子的時候落后一步扔掉了口袋里的鑰匙。

晚飯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孫梓閻來找王岳,在房間里被孫梓閻襲擊,由于男生住的房間都互相隔著空房間,因此莫鄧琦沒有聽到聲響。孫梓閻回房拿鍘刀到王岳房間分他的尸,穿著雨衣防止血液噴濺到身上(可以一開始就穿著,雖然王岳會覺得奇怪但也不會對計劃有什么影響)。然后孫梓閻用準備好的針線將尸體重新縫合,并靠在窗臺上,為它擺好姿勢。從1樓拿了一些汽油淋在尸體上,用線綁著尸體的腳,另一頭繞在門把手上并保證繃得較緊。然后點了一支蠟燭放在房間中央,因為王岳身高較高,孫梓閻量過尸體倒下后可以碰到蠟燭。然后他關上門,拿著從王岳身上搜到的鑰匙鎖上了門。確定身上沒有痕跡之后,他下樓按鈴開始了表演。在大家發現尸體去找沙子滅火時,落后一步將鑰匙扔到了床下。


五、案件:張土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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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女生都住在2樓,男生都住在3樓,土雞、夏雨詩、我在2樓由東到西第4、5、6個房間,莫鄧琦、王岳、孫梓閻在3樓由東到西第2、4、6個房間。
我昨晚抱著夏雨詩睡著了,迷迷糊糊的我似乎聽到了隔壁開門的聲音。早上我醒過來看到夏雨詩正無奈的看著我
我和夏雨詩打開房門正看到孫梓閻和莫鄧琦兩個人紅著眼睛從樓梯上下來。問了他們兩人才知道,他們就坐在床上互相睜著眼睛瞪了一宿,這也太拼了。
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李大美晚上聽到隔壁房間開門的聲音,李大美的隔壁是自己房間以及土雞房間,那天李大美整晚抱著夏雨詩,孫梓閻和莫鄧琦整晚沒睡可以互相作證,王岳已死(四階段推理結果)且島上不存在其他人(一階段推理結果),所以可推斷聲音就是土雞從自己的房間出去。王岳死后,眾人去探查閣樓只看到了大腳印,而沒有張土姬的小腳印,也就是說張土姬晚上還活著,自己出門到了閣樓并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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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
除了閣樓因為有陽臺無法安裝護欄之外,所有房間的窗戶上都安裝了護欄。
閣樓陽臺沒有護欄,土雞身高較矮且小腦不發達,平衡性差,如果探出身子去夠檔案袋導致了她墜樓。大家認識多年彼此了解,都知道土雞的特征,所以是有人故意提前把檔案袋貼在閣樓窗外,要害死張土姬,所以當天李大美、夏雨詩、孫梓閻、莫鄧琦的不在場證明都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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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的右手還緊緊地抓著一個檔案袋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
在學校的時候張土姬和王岳兩個人曾經談過戀愛,后來似乎是因為性格實在不合的原因兩個人分手了。
從土雞死時手里的檔案袋和紙條不難推出土雞深夜獨自去閣樓的原因:取回自己的艷照。與艷照有直接聯系的另一個人就是已經死亡的王岳,紙條的字跡、腳印以及艷照的來源都直指兇手就是王岳。先假設王岳因愛生恨設計了殺死土雞的詭計,那么他為什么不口頭轉告土雞而是留下紙條作為證據,另外王岳真的恨土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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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學生會部長的王岳瀟灑帥氣,我們這些小女生都很喜歡他,在他和土雞在一起之后,不少小姑娘都黯然神傷。當初他倆在一起的時候,王岳對土雞百依百順。后來即便兩個人分手了,王岳也沒再找女朋友
張土姬的手機里找到了幾條王岳曾以艷照威脅張土姬與其保持關系的短信。王岳的手機里找到了部分張土姬的艷照。
廚房的角落里有幾個看起來像是煤氣罐的東西,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這時候我們才看到,那個罐子上寫的液氮。
王岳瀟灑帥氣,喜歡他的女孩很多,但他只對土雞好,即便分手也沒有再找女朋友,甚至不惜用艷照威脅土雞和自己在一起。在看到土雞差點誤碰液氮罐時會擔心她,一個怕土雞受傷的人又怎么可能要殺死她呢?所以推測王岳并不是殺死土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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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兩人分手后很久,我一個人在街上逛街的時候看到兩個人一起走進了一間酒店,只是當時土雞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
我和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學生,有一些編寫簡單程序的能力。
我們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居然都是土雞的艷照。
孫梓閻的話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只見他費力的扳開了土雞的左手,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
如果王岳真的想把照片還給土雞,并不需要準備U盤和照片,只需要徹底刪除并告知土雞就可以了。因此字條也是有人偽造的,艷照也是兇手準備的,兇手準備了U盤還要打印了照片是為了讓其他人直接看到照片是艷照并相信紙條的內容,嫁禍王岳才是殺人兇手既然李大美可以看到王岳和土雞分手后去酒店,其他人也可能發現。兇手就是注意到這一點之后,有心地查探了,并用黑客或者計算機技術弄到了土雞的艷照,所以兇手只能是計算機系的孫梓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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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灰塵能夠看到腳印,有些還重疊在一起,看起來應該是有2個人的腳印,我們比對了一下,所有人當中,因為土雞最矮,只有土雞是34號鞋,而王岳的腳最大,是45號鞋,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這兩個腳印應該是王岳和土雞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由于此處的腳印并非是泥腳印或者雪地腳印,只是灰塵被鞋底帶走之后留下的痕跡,因此很難判斷是否是小腳穿大鞋。所以孫梓閻計劃殺死所有人,他完全可以提前準備一雙大號的鞋,或者殺死王岳后用王岳的鞋偽造腳印。因為昨天王岳死亡之后去檢查就已經看到了較大的那串腳印,而之后大家都一起行動,所以孫梓閻布置閣樓的時間就在晚飯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的時候

孫梓閻某次偶然發現張土姬還在和前男友王岳去酒店,決心計劃殺死所有朋友后他就開始想利用這件事,于是調查清楚并偷到了土雞的艷照。他拿到了王岳的手書,由于知道地形,提前寫好了字條,在上島后吃飯前就找機會放在了土雞房間。晚飯后大家回屋休息的時候,他殺了王岳后,帶著檔案袋、膠帶,穿著王岳的鞋子上閣樓將檔案袋貼在窗外,然后回屋等待事情的發生。


六、案件:莫鄧琦、夏雨詩、李大美
引用
大家餓了一天,也累了一天,莫鄧琦又默默地做了些吃的。
只是剛到了一樓,我們就看見莫鄧琦正背對著我們坐在廚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鄧琦,結果莫鄧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一塊肉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所有房間門上都有貓眼
莫鄧奇死的時候手里還拿著肉,說明他是去廚房時吃東西或做菜被兇手殺害。兇手躲在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房間的門上有貓眼,通過貓眼看到有人進廚房后便出來偷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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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我一覺醒來,我的肚子不爭氣的響了起來。看著似乎被我抱著都沒有睡好的夏雨詩,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大美和夏雨詩有不在場證明,兇手就只能是假死的孫梓閻。莫鄧奇身體弱,不是強壯的孫梓閻的對手
引用
“大美,現在你回我的房間,把門鎖好,沒有警察來敲門一定不要打開門。聽話。”
我要去求證一件事情。大美,相信我。”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
我們連忙上了樓,房門一個男生用力撞不開,最后兩位男生一起合力撞開了門。
夏雨詩的死比較簡單,兇手就是假死的孫梓閻。在莫鄧琦死后,夏雨詩猜到了孫梓閻假死的事,一直像大姐姐一樣照顧大家的夏雨詩為了保護李大美,讓她躲在房間里,自己出去求證,結果被孫梓閻捅死。李大美把房門鎖上,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且門鎖上以后一個男生無法撞開,所以孫梓閻把夏雨詩的尸體放在大美能看到的地方,并用鈴聲引李大美出去殺死她,但是李大美不敢出去,一直躲在房間里(可能此時已經精神失常)。
引用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
孫梓閻用編程設定了定時短信,讓師父5月2號晚上8點來接貨,貨也就是他自己,島上沒有信號也無法修改時間。李大美一直躲在房間不出來,孫梓閻一個人無法撞開門,又必須在晚上8點離開,所以只能放棄殺李大美

孫梓閻在眾人發現自己的第6個房間血淋淋的現場,以為自己已死、尸體失蹤、躲回自己房間后,悄悄地下到1樓,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通過貓眼窺探著廚房的動靜。夜晚,莫鄧琦忍受不住饑餓,到1樓廚房拿起了一塊肉準備做菜,這時孫梓閻便出來勒死了他,之后再次躲回1樓廚房房間。夏雨詩懷疑孫梓閻假死,囑咐李大美躲在自己房間,出來到1樓準備找孫梓閻對峙,但孫梓閻見她一人便沖出來用刀刺死了她。孫梓閻久等李大美都不下來,將夏雨詩的尸體放在大門外,又按鈴引李大美,誰知李大美因為多重刺激已經精神失常。孫梓閻無法打開她的門,只能放棄殺她。布置了礁石上的血跡,燒掉了雨衣和用于嫁禍的鞋子之后,他躲在木箱子里被快艇師傅運走了。


七、后續計劃
引用
孫梓閻的尸體至今沒有發現,我們在海邊的一塊大礁石上發現了血跡,經過和血庫孫梓閻的獻血血樣比較,正是孫梓閻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孫梓閻房間的血跡經對比也是孫梓閻的。懷疑孫梓閻可能被害之后被拋尸海中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
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由之前的推理得出孫梓閻是殺死所有人的兇手,所以衣服和鞋子也是他燒掉的。他焚燒的衣服是分尸和殺人時穿的,防止他人的血跡濺到自己身上;但鞋子是與6人鞋碼均不符合的,所以他是想將島上的事情都嫁禍給一個不存在的第七人

孫梓閻曾有過借助兇案上熱搜的想法,而“探閱APP員工團建-現實版無人生還”這一新聞一定可以讓APP上熱搜,實現孫梓閻的愿望。他在礁石上留下自己的血跡,讓人以為他被兇手扔進海里生死未卜,就像警察現在推測的那樣。也許他之后準備假裝自己并未被殺死,被人從海里撈出來獲救,借著熱搜的架勢繼續運營他的探閱APP。


未能解釋的疑點:
1.如果尸體是王岳本人,為什么一定要費時費力地分尸?
2.如果土雞確為孫梓閻害死,孫梓閻是如何偽造的筆跡;如果不是,王岳為什么會用字條?
3.如果后續殺害莫鄧琦和夏雨詩的確為孫梓閻一人,為何先用繩子后用刀,更換兇器?
4.如果正常情況下襲擊莫鄧琦,他無力反抗也必然會掙扎,扔掉手中的肉去抓繩子,為何最后肉還會抓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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