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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2 12:04:27
兇手是孫梓閻。
王岳死因應該是先將王岳弄暈過去,然后分尸在用線來固定尸體,蠟燭是用來把線燒斷讓尸體開始焚燒,內容提到廚房的汽油少了應該就是用汽油來焚燒。孫梓閻召集大家也只是制造不在場證明王岳沒來是他提出,走出旅店也是他帶領。
土雞死因應該是孫梓閻發現艷照的事情并用紙條來讓土雞以為是王岳寫的而來到閣樓被孫梓閻推下去。沒有發現腳印應該是穿了王岳的鞋。
孫梓閻讓莫鄧琪自己在房間,后又用1樓鈴聲召集先讓其余三人走出旅店后讓3人發現3樓的自己,其余三人發現的血應當是之前孫說過去獻血這時候自己準備的血,后來3人來到3樓孫應該躲在附近的房間,繼續準備殺其余人。
莫鄧琪被勒死后孫應該躲在廚房對面的房間,夏雨詩后讓李大美回到房間可能是發現這點而去找到孫卻被殺死。
李大美沒死應該是孫知道她有記日記的習慣,這可以讓人認為孫也被殺死。
孫消失應該是在5月2號晚上被船家拉走的箱子里,因此逃脫。
殺人動機應當是孫認為app是自己的未來,他把自己的一切都交到這里,可現在app也在面臨關閉的結果讓他很傷心才導致想到既然app即將關閉有責任的人都應該消失,我認為孫去找客戶應該只是個借口。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2:27:09 | 2020-8-2 22:30編輯
兇手:孫梓閻

目的:策劃一場驚奇惹眼的謀殺,讓這件事上熱搜,救活探閱APP。

側面證據:① 2019.4.25 ,孫梓閻說去獻血了,回來后身體很虛。按理說擁有八塊腹肌的成年男性身體狀況不會太差,獻血的量都是有規定的,除非他在短時間內流失了太多的血液才會造成身體虛弱。也就是說他除了去獻血,還額外抽出了一袋血液
                ② 2019.4.26 ,孫梓閻準備的登山背包剛好可以將鍘刀拆分后放進包里,在 5.1 孫梓閻消失后,其他人翻看他的背包時發現里面很空,或許就是因為里面曾經放了這把鍘刀還有偽造島上還有其他人出沒所用的鞋和雨衣等物品。
               ③ 2019.4.28 ,孫梓閻炫耀說自己新買了一副十字繡,說實話大老爺們出去玩還特意帶上十字繡就很奇怪。難不成在王岳房間里連在內側門把手上的線就是十字繡所用的線?
               ④ 2019.4.29 ,提到了孫梓閻會編寫定時發送消息及轉賬用的小程序。這與后面提到的快艇師傅在 5.2 早上收到的消息和轉賬不無關系。

具體詳情:① 王岳之死------在4.30 晚上7點集體解散后,孫梓閻來到王岳房間,趁其不備用刀砍向頸部,隨后用鍘刀將其分尸。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他先用液氮將尸塊冷凍,再用十字繡線將尸體纏繞起來靠在窗臺上。但是尸體上的線不能被其他人發現,所以他將線的另一頭綁在門內側把手上,在房間中央,線的低垂點下方點燃一根蠟燭,在尸體上和蠟燭附近澆上汽油,待蠟燭的焰火逐漸將線燃斷,線上的高溫觸及汽油引起火災便可以將尸體焚燒,尸體在沒有了線的支撐后散落在窗臺邊,而線也被燒成灰燼,液氮在高溫下也自然氣化。所以這就是一個延時裝置。至于說這個房間是密室也沒有必要,因為王岳怎么看都不是自殺的,另外當時這一群人都被火勢嚇到忙著找東西撲火,場面混亂,兇手完全可以乘亂將房間的鑰匙丟在床底。所以兇手是直接從王岳身上找到鑰匙,布置好現場后用鑰匙鎖好房門。
隨后孫梓閻用電子鈴召集其他人,為了防止尸體坍塌,在看到王岳沒到場后,他立馬帶領其他人走出旅館看向窗臺,而不是直接去敲王岳的門。這就為他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②張土姬之死------她應該是意外墜樓。畢竟當時孫梓閻和莫鄧琦可以相互佐證,李大美和夏雨詩可以相互佐證。如果是意外墜樓的話,那應該就是王岳在晚上7點前的集體吃飯時間將紙條交給了張土姬,之后王岳也應該沒有想到自己先死了。那個檔案袋被貼在閣樓陽臺如此靠外的地方,或許王岳心中也住著一個惡魔,期盼張土姬意外墜樓吧。
③孫梓閻假死------5.1 晚上,孫梓閻離開莫鄧琦的房間,來到自己的房間將登山包里的血袋、雨衣、鞋子等物取出來,來到大廳將鑰匙串拿走,躲入了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到了晚上11點,他按下電子鈴并留下字條將其余人引出。隨后戳破血袋營造出血滴濺落的假象一路來到三樓樓梯口,止住血袋進入自己房間撒上血跡后退出并補齊樓道與房門口間的痕跡。隨后進入隔壁房間,將繩索套上自己的脖子,開燈。其余人由于在深夜并且距離很遠,看不清房間的具體情況,只有莫鄧琦的手機對準光源后其余人才看到孫梓閻營造的假象。后來莫鄧琦的手機不見了,應該是孫梓閻怕留有照片,被別人發現燈亮著的房間并不是自己的房間而露出破綻所做的防備之舉。
④莫鄧琦之死------在沒有發現孫梓閻尸體后一行人回到房間,孫梓閻則偷偷躲在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看到5.2號早上莫鄧琦落單后趁其不備將其勒死,拿走手機。
⑤夏雨詩之死------同理,看到夏雨詩落單后將其砍死。
⑥李大美為什么沒有死------在處理完其他人后,孫梓閻按下電子鈴想引誘李大美下樓,但李大美沒有開門。想到或許可以讓李大美背上殺人嫌疑犯的罪名而轉移警察的注意力,他就沒有管她了。隨后孫梓閻偽造了島上還有其他人的痕跡后,將鞋子雨衣等物燒了(避免被檢測出毛發?)。隨后將旅店前一立方米大小的箱子搬到指定地點,把自己裝進去逃之夭夭。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2:28:07 | 2020-8-3 15:08編輯
兇手:孫梓閻

案情疑點分析
王岳之死

疑點一:當時門無法打開,門把手非常熱,人們下意識的認為一定是從里面反鎖,然而超高的溫度完全可以使門鎖變形,無法打開,另外,當時大家都忙著用沙子滅火,兇手完全可以趁機將鑰匙放在床下,也就是說兇手完全可以在行兇后從將正門鎖上,制造密室的假象。
疑點二:尸體被肢解,在房中間有融化的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門把手有縫線纏繞,末端有燒灼的痕跡,可折疊的鍘刀可放進背包,
這些線索都指向了帶有十字繡和針線的孫梓閻,每個人隨身是帶著蠟燭的,后來查看孫梓閻背包時有很大的空間,說明這個鍘刀很有可能是他帶來的,后來發現汽油也少了很多。

張土姬之死

疑點一:張土姬手里攥著王岳親筆寫的紙條,說今晚要把艷照還給她,讓她去閣樓拿,首先這個紙條很有可能是在王岳死之前寫的,而兇手在殺害王岳時意外得到的
疑點二:閣樓上只有王岳和張土姬的腳印,兇手很可能是穿著王岳的鞋再作案,王岳死亡現場一片狼藉,尸體都殘缺不全,偷走一雙鞋不足為奇
疑點三:在閣樓墻外和檔案袋上粘有膠帶,想要拿到需要將身體懸于閣樓外,前文曾提到張土姬小腦似乎有毛病,平地都會摔跤,當時兇手一定是躲在閣樓的角落,待張土姬拿檔案袋時沖出來將她推下樓,兇手做到這一點可以說易如反掌。

孫梓閻失蹤

疑點一:樓下鈴響,孫梓閻留下紙條說我有新的發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等大家走到那里時,卻發現孫梓閻在自己房間被行兇,這里本身就很不合情理,第一,這個讓鈴響的人是誰,如果是孫梓閻為什么他不等其他人一起來,而是著急的走了,孤身犯險,如果是其他外人,為什么孫梓閻會出現在自己房間,第二,紙條的內容也很可疑,孫梓閻一定是在去之前寫的紙條,然而他是怎么知道大門往南500米會有發現,而且還如此精確。
疑點二:血跡是從一樓大廳一直滴到三樓孫梓閻的房間,如果有人下來一定會被破壞,其它房間鑰匙丟失,如果假設這次襲擊是孫梓閻自導自演的,那他一定是從一樓大廳將血液一點一點滴到三樓,而不可能是從3樓往一樓滴的,首先雖然從上往下滴血不會破壞現場,但是從關燈到一點一點從三樓往下滴血需要大量時間,當時其他人已經在半路上了,所以沒有充足布置現場的時間,其次當時孫梓閻弄響鈴時一定是在一樓,從一樓往上滴血明顯會節約大量時間。其它房間鑰匙的丟失可以讓他安全的躲在3樓旁邊的第7個房間內而不被發現,事后也發現在第7個房間內有人呆過的痕跡,值得一提的是前文曾提到孫梓閻在幾天前獻過血,而這里的血液很可能是當時他儲存起來帶到小島上的。

莫鄧琦之死

疑點一:廚房對面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當時活著的人只有三個人,一男兩女,而兇手很有可能待著廚房對面的房間,莫鄧琦由于饑餓到廚房找吃的(心真的大),兇手趁機從背后將其勒死,假設兇手是孫梓閻,他殺一個饑餓的莫鄧琦可以說是易如反掌,前文也提到莫鄧琦很虛,孫梓閻雖然個子不高,卻有八塊腹肌。
疑點二:莫鄧琦手機丟失,這個手機不止可以看到很遠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它很有可能拍到了孫梓閻“被害”的一幕,現代的偵破手段十分發達,如果手機落在警方的手機,勢必會漏出很多破綻,所以孫梓閻有很大的嫌疑

夏雨詩之死和李大美瘋掉

疑點:夏雨詩之死沒有什么特別的,就是被兇手亂刀砍死,但是夏雨詩曾讓李大美除了警察來,任何人叫門都不要開,這對于兇手來說很難辦,然而兇手在遠處通過莫鄧琦的手機看到二樓的李大美已經失心瘋,對自己沒什么威脅了,也就沒有強行殺她了

快艇師傅的供詞

疑點:有人曾在5月2日早上發來短信,讓他去小島運走很重的木箱子,雖然小島沒有信號,看起來這個短信不是小島的人發的,然而前文曾提到孫梓閻給女朋友發個定時轉賬的短信,也就是說孫梓閻很有可能在來小島前就把短信寫好了,設置在5月2日發出,而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把自己裝在木箱里運出去

警方的發現

有人在小島的角落里焚燒過雨衣和鞋,當時正好下過雨,地上有除六人之外的陌生腳印,但這并不能說明有陌生人來過這個島,很有可能是孫梓閻提前帶來的鞋,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讓警方確定兇手是陌生人,他焚燒的一定是這雙鞋和王岳的那雙鞋,雨衣很有可能是它作案時穿的衣服


作案動機:孫梓閻曾到其它城市去談合作的事,雖然他回來時說談到了生意,但他卻并沒有很開心的樣子,反而滿臉胡茬,滿身煙味,這就說明生意并沒有談成,前文也提到孫梓閻賭上了自己的前程,此時的孫梓閻絕望到了極點,慢慢的由絕望到仇恨,想著工作室的人用光自己的獎學金,他決定報復

作案過程:孫梓閻號召大家到小島游玩,實則暗藏殺心,他在背包里裝上折疊的鍘刀、自己的血漿、繩子、針線和十字繡、其它型號的鞋、雨衣、砍刀等物品,并提前給快艇師傅設置5月2日發送的短信,4月30日晚飯后,他偷走一些汽油,敲開王岳的房門,出其不意用快刀將其殺死,然后用鍘刀將他肢解,用針線將他們縫起來,將尸體靠在窗前,再用很長棉線綁在門把手和尸體上,在房間中間放上一小截點燃的蠟燭,將穿堂而過的棉線壓在下面,然后在尸體上淋上汽油,然后孫梓閻用鑰匙將房門鎖上,回到一樓大廳,敲響鈴聲,蠟燭燃燒殆盡,點燃棉線,引著滿是汽油的尸體,縫住四肢的棉線被燒斷,四肢散落在地,等大家破門而入時,都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孫梓閻在大家用沙子滅火之時,將這個門的鑰匙放在床下,制造密室的假象。
在殺害王岳時孫梓閻發現了王岳寫給張土姬的紙條,于是他到達閣樓找到了有張土姬艷照的檔案袋,用膠帶將它黏在閣樓外側的墻上,半夜,他來到張土姬門前,將紙條放在地上,敲門然后離去,回到閣樓藏了起來,張土姬開門發現紙條,出于好奇到達閣樓果然在外墻發現檔案袋,但由于個子很小,需要踮腳并將身體懸于門外,此時孫梓閻從黑暗竄出,將她推下樓,他跑到一樓,待確定張土姬死亡后才離開
5月1號晚,孫梓閻拿走其它房間的鑰匙圈,寫下紙條引三人離開旅店,然后將事先準備好自己的血從一樓滴到三樓樓梯口,三樓開燈,用繩子勒住自己的脖子,將血涂在身上,然后熄燈,在房間內向房間外滴血,直到與樓梯口的血滴連接,然后打開旁邊的七號門,躲在里面。
當晚,待三人睡熟,他下樓走到廚房對面的房間等待機會,果然,莫鄧琦由于饑餓到廚房找吃的,孫梓閻趁機從后面勒死對方,拿走手機,然后回到對面的房間
第二天,夏雨詩獨自一人來一樓找線索,李大美被要求待在屋里,孫梓閻從房間沖出來,用刀砍死夏雨詩,對方倒在門前,此時的李大美驚嚇過度,狀若瘋癲,孫梓閻本想進房間殺掉李大美,然而房間反鎖,他只好到旅館外,用莫鄧琦的手機觀察,李大美已經失心瘋,這才放心離開
然后天下起了雨,道路泥濘,孫梓閻將早已準備好的雨衣和鞋穿上,走出腳印,然后在島上角落焚燒了這雙鞋和王岳的鞋,還有雨衣,然后將剩余的血漿滴在礁石上,將自己裝在大木箱里,快艇師傅早已收到短信,將大木箱運走,孫梓閻逃之夭夭。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2:36:20 | 2020-8-3 17:37編輯
張土姬為意外墜亡。莫鄧琦、王岳、夏雨詩為孫梓閻所殺。且孫梓閻沒有遇害,最后逃離了“浮墨島”。

首先利用排除的方式推出兇手,有兩種可能:
1.兇手在“我們”六人之中
2.兇手是“外人”

我們調查了附近的人,都說沒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島。海島周圍并沒有發現其他的船只登陸痕跡,而且如果說游泳過去,那附近湍流比較多,理論上不能實現。”
這句話表明沒有外人在案發期間進入該島,那么排除假設2,即兇手在“我們”六人之中。


1.夏雨詩死亡
李大美的日記沒有撒謊,也不存在合謀,即(每案)兇手只有一個。倒推,夏雨詩死亡時,可能仍然活著的人只有兩個,李大美和孫梓閻,且李大美沒有撒謊,則夏雨詩死亡只有兩種可能性:
1.夏雨詩自殺
2.孫梓閻兇殺

電子鈴聲再次響起。可我已經沒了開門的勇氣。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邊,向窗外看去。只見在土雞的尸體旁邊,夏雨詩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經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這句話表明,夏雨詩死亡倒地后,電子鈴再度響起。電子鈴肯定需要人為觸發,這說明夏雨詩死亡后,除李大美外,仍然有人活著。從李大美的角度看,六個人中似乎除了自己,其他人都已經身亡。而五個人中,王岳遭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身亡(尸體可見),張土姬墜亡(尸體可見),孫梓閻被綁架(下落不明),莫鄧琦窒息而亡(尸體可見),夏雨詩休克死亡(尸體可見)。
那么殺死夏雨詩的人,只能是孫梓閻。
孫梓閻兇殺了夏雨詩。

2.莫鄧琦死亡
莫鄧琦死亡時,李大美和夏雨詩都身處屋內,且李大美沒有撒謊,則同理,通過排除可以確定兇手孫梓閻。而且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住過的痕跡,所以孫應該是打開了廚房里的液氮,然后躲在了廚房對面的房間里等待莫鄧琦。大量的液氮轉化為氮氣,使廚房內氧氣濃度降到可以置人于死地的程度。莫進來尋找吃的,隨后窒息昏迷。最后孫再在莫的脖子上留下勒痕,偽裝成勒殺。
因為莫死時手里還拿著肉,若為他人勒殺一定會有所反抗,那么手上不應該拿著一塊肉;且孫由于放血過多(后文進行解釋),力量減小,勒殺莫沒有絕對的可能達到目的,所以出此策。
孫梓閻兇殺了莫鄧琦。

3.張土姬死亡
張土姬死亡,同樣有兩種最基本的可能:
1.意外墜樓
2.他殺(將張推下樓頂)

另外現場有一些線索:
1.張死亡時手里攥著一張紙條(確認是王岳的筆跡)
2.張的另一只手拿著檔案袋,袋子里裝著她自己的艷照
3.陽臺外沿一處有膠帶的痕跡,而膠帶來自于檔案袋
4.現場只有一大一小兩串腳印
再根據王岳的紙條來看,案發的經過應該是:王岳遞了一張紙條給張土姬,表明自己要給兩人之間的關系做一個了斷,將張的艷照放在陽臺上,自行來取。為了不讓其他四人意外發現,于是王岳將檔案袋黏在了陽臺外沿,隨后離開。不久后王岳遇害。張在半夜拿到鑰匙打開閣樓的門進入陽臺取照片,結果意外墜亡。(上文說過,土雞小腦不發達,平衡力差)
當然此案還有其他可能性,如“紙條是由他人人為模仿寫出”。但案發當晚,王岳已經身亡,莫鄧琦和孫梓閻同處一間房間都沒有睡,而李大美也和夏雨詩同處一間房,一起睡覺。所以張土姬墜亡時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這解釋了李大美半夜聽到隔壁房門打開的聲音,是土雞上樓取照片。

至于張土姬為什么會意外墜亡,李大美先前的日記早有伏筆: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達。哈哈。
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李大美半夜聽到隔壁有房門打開的聲音,是孫土姬打開房門去閣樓時造成的。所以張極有可能在拿取照片時墜亡。
張土姬意外墜亡。

4.王岳死亡
王岳是第一個身亡的,那么除了李大美,其他人都有可能兇殺王岳
若為土雞所殺。土雞在王岳死前就拿到了他給自己的紙條,顯然沒有充足的動機再殘忍殺害王岳。并且三個女生顯然不可能有這么大的力氣殺死王岳并進行分尸。同樣的,瘦弱的莫鄧琦也沒有能力,沒有動機作案。
這么看來,也只有孫梓閻有能力(上文提到孫有腹肌,那么他的體格應該和王岳不相上下),有動機兇殺王岳,再加上孫有十字繡的線,現場也有針線。
孫梓閻兇殺了王岳。

5.孫梓閻下落不明
在孫梓閻“失蹤”前,孫梓閻兇殺了王岳;而在孫梓閻“失蹤”后,孫梓閻兇殺了莫鄧琦和夏雨詩。前后他不斷地兇殺只能說明他并沒有被人綁架,他失蹤時現場所有的面貌都是他有意為之,自導自演。

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李大美的設想是:有人綁架了孫,因此如果這是孫的血跡,一定會被人破壞。但還有另一種可能:孫自刀后故意留下了這些血跡。
他在準備好一切后返回大廳,在電子鈴邊留下紙條,將除他以外的所有人支開,然后開始自己的表演:先是突然將燈打開,假裝被人勒住,在窗戶上留下猙獰的面孔,使眾人以為他被人劫持。隨后立刻“自刀”,帶上一些必要物品后離開旅館,在樓梯和繩子上留下自己的血跡。假裝“下落不明”。至于他是如何出來的,他一開始就不是在自己的房間演,而是在三樓從東到西第7個房間,李大美等人順血跡去他房間時,他就有機會溜出去,這樣就像被殺后又突然消失

這一幕顯然需要孫進行充分的準備,而在李大美的日記里也已提到: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孫梓閻早有準備,利用獻血這一契機來“試驗”自己在失血較多的情況下會不會出現不良反應,所以案發時他有把握,自刀后將血液一直從旅館撒到了海邊的礁巖上。


接下來分析【王岳的密室】和【孫梓閻離開浮墨島】

6.王岳的密室

兇手來到死者王岳房間,將其殺害,(身穿雨衣防止血沾到身上)割其喉造成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然后分尸并用針線將尸體連在一起,擺好姿勢,靠在窗臺邊,并澆上汽油。然后用線的另一端綁住門把手,蠟燭擺在房間中央,然后離開,把門鎖上,此時鑰匙還在兇手身上。然后孫在假裝下樓按鈴聲,將所有人吸引下來,并故意讓所有人看到王岳在窗臺邊上。然后所有人上樓,擰動門把手時針線緊繃,將尸體松開,尸體的四肢散落一地,地上的蠟燭被繩子放倒,引起了火。(地上是從廚房里拿的汽油,所以才會發現汽油少了)所有人之后下樓又再次上樓,又再次上樓推開門,再所有人滅火的時候,孫趁機將鑰匙扔進床底,偽造成一出“密室不可能犯罪”。

孫梓閻今天跟我們炫耀說自己買了一副新的十字繡。我也真是佩服他,一個大老爺們居然會喜歡繡十字繡這個東西。
并且為了兇殺,制造密室時萬無一失,他還提前準備了針線,為作案做準備。門把手上的紡織線也屬于他。

7.孫梓閻離開浮墨島
孫梓閻為了假造自己已死的場面,必然需要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浮墨島,而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現在別人的視野里,則必須要借助于一些“工具”。

只有地上剩下幾個一立方米大小的木頭箱子。我們好奇的打開箱子看了一下,木頭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間有些小縫隙,里面是空的,估計是以前放器械用。
這個箱子,就是孫梓閻離開所使用的“工具”。
5月2日早上除了李大美以外的其他四人均已遇害,而那通匿名消息也是在5月2日發出,顯然不是偶然。
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1.有人(匿名)委托師傅把這個箱子送到陸地上。
2.箱子在一行六人到達時還是空的,師傅運送箱子時卻是沉的,而在警方發現箱子時箱子卻是空的。
此時島上除了孫梓閻和李大美沒有其他人,外人不可能提如此古怪的要求。因此孫梓閻就是那個委托師傅運箱子的人,他把自己裝在箱子里,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浮墨島”,并讓警方誤以為他已被拋尸海中。
島上沒有信號,按常理來說孫梓閻無法發出信息,但李大美先前的日記提到: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他的手機沒有信號,但他能夠寫一個定時發信息的程序。
但眾人發現箱子是在登島以后,信號已經沒有了。再加上孫對整個場面的了如指掌,推測這整場謀殺他早有準備,為此他做了精心準備。
而此前分尸王岳所用的雨衣(防止血液滲入衣服),偽造有其他人登島的鞋子,都被孫在海邊焚毀。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調查此案時,孫的手機還在旅館里,而莫的手機不見了。這只能解釋為孫在兇殺了除李大美以外的其他人后,使用了莫的手機。因為莫的手機性能更好,對孫來說更實用(比如說手機像素高,能充當一個“遠視鏡”)。他在“消失”的那一晚還帶了一些必要的東西,所以“我們”發現,他的包比較 空。

最后,闡述一遍案發過程:
4月30日,六人登島。
晚上7點多,孫梓閻帶著兇器借口進入王岳的房間,王岳通過貓眼觀察,發現是孫梓閻,將他帶入屋內。孫梓閻趁其不備使用鍘刀攻擊其脖子,導致王岳失血過多身亡,隨后孫拿出雨衣穿上,對王岳進行分尸并制造密室,隨后引來眾人,制造“不可能犯罪”。
凌晨,張土姬拿著王岳先前給他的紙條去樓頂取照片,結果意外墜亡。
5月1日
晚上,孫梓閻利用紙條支開眾人,隨后演一出被人劫持的戲碼,消失在眾人面前。
5月2日
早上,孫梓閻事先來到廚房,打開液氮。隨后莫鄧琦進入廚房尋找食物,卻因窒息身亡。孫梓閻再把其尸體偽造成人為勒殺導致的窒息。
接著李大美和夏雨詩進入廚房,夏雨詩認為兇手是孫梓閻,于是去“印證自己的想法”,并讓李大美回到房間。孫梓閻隨后兇殺了夏雨詩。
下午孫梓閻來到岸邊,將偽造的鞋子和下雨,分尸時所用的雨衣焚毀,躲進箱子。
20點,師傅將箱子轉運離島。
5月3日,師傅返島,發現異常,隨后報警。李大美被解救。

孫梓閻的作案動機:
1 王岳的父親,張土姬的家人都不支持,不看好他們的APP和合作項目。
2.最新的合作公司需要他們在2周推出獨家推理案件。所以他制造這起兇案。
故孫下此毒手,兇殺四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3:05:08
孫梓閻殺了王岳(使用縫線)
夏雨詩殺了張土姬(用照片等物要挾,使用與王岳相似的鞋,使張土姬誤以為王岳沒有死)
孫梓閻寫紙條騙莫鄧琦,后詐死,引夏雨詩懷疑莫鄧琦
夏雨詩殺了莫鄧琦
孫梓閻殺了夏雨詩后逃亡
李大美不知情,瘋掉。
石頭上的血跡是孫假意撒的,使警方誤會孫已經死無對證。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3:06:31 | 2020-8-3 13:05編輯
兇手孫梓閻。
過程推理:
首先最容易想到的,文中提到該案件沒有合謀,那么兇手必然是一人,然而在土雞和孫梓閻的事件中,紙條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切都是本人字跡,內容甚至涉及隱私,因此推翻是外人作案的可能。又因為有四人經DNA檢測已被確認死亡,這個沒法作假。
引用
幾具尸體經過與死者家屬的DNA對比,確認為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
張土姬死因為高處墜落傷。夏雨詩為多處刀傷失血性休克。王岳尸體被焚燒,且被分尸,初步判斷死因為頸部傷口所致失血性休克。莫鄧琦死因為窒息。

因此:兇手為大美和孫梓閻之一。又因為,王岳是遭人砍斷四肢,需要巨大的力氣,大美是女生很難做到,并且作為一個膽子不是很大的人,大美似乎從未單獨行動過。而且文中提到,孫梓閻有八塊腹肌,應該經常健身很有力氣。結合尸體并未找到不能確定死亡,加上末尾快艇師傅的證詞,易得出孫梓閻還活著。
至此,可基本確定兇手就是孫梓閻。






下面還原過程及因果:已知孫梓閻幾乎押上了所有決定最后一搏,然而投資方需要他們出一個中篇推理作為藍本,借力最近的兇殺案,使他們上熱搜榜,以此來使APP度過危機,如果失敗,孫梓閻已經失去了所有,在這種沒有很大把握情況下,他還把自己的獎學金都拿出來,是否從側面說明他已經有了計劃,勝券在握?我認為,他是要自己制造案件,來獲得一個有絕對話題度的離奇案件——也就是制造一場現實版的《無人生還》這就是最好的爆點。





說說殺人過程,以下:(內含疑點,用序號標出)

首先孫梓閻給每人配了相同的大型登山包,這樣就能放下鍘刀而不會因為包特別大而引起注意懷疑。大家在26號知道要去小島,30號才動身,結合后來說廢舊工廠基本搬空,只留一個木頭箱,東西都自己準備,汽油和助燃木炭是大家帶去用來做飯的, ①那液氮的存在就很沒有意義了,合理推測,孫梓閻在大家一起上
島前提前去過,準備好了自己作案要用的工具。
首先第一夜,他建議大家夜探小島,是為了踩點和為自己尋找撤退路線做準備,一起行動同樣為了避免懷疑。繞了一周只用半小時,說明小島不大,也側面體現,要到岸邊有水的地方很容易。第一個遇害的王岳,與孫梓閻只隔一個空房間   
引用
一股帶著汽油味的熱浪迎面而來。尸體四肢都被切斷,散落在窗臺底下,看起來是先被分尸后被焚燒的樣子。
②至于大家看到的王岳的尸體景象,可能是將其殺害后用鍘刀分尸,再用液氮急凍(再或者先用液氮急凍,在分尸切割,再凍住),擺作人形原樣靠在窗上,并用繩子等制造定時點火簡易裝置(蠟燭點燃排列延伸至王岳,王岳身上提前淋汽油(這是后面莫發現汽油少了的原因),蠟燭燃燒引燃縫線,應該是孫梓閻十字繡里的),高溫使凍住的尸塊融化,不留痕跡。
接下來是土雞的死。③王岳在閣樓的腳印可知王岳的腳印4.30已經出現而土雞的則是更晚,我與夏詩雨睡在一間房時半夜聽到隔壁開門,就是土雞出去的聲音。王岳已經死了,應該是孫梓閻拿到了王岳的手機,和檔案袋,又匿名發短信約見土雞  ④至于短信發送方式雖然孫與莫互相看了一晚,都有不在場證明,但前文提到孫梓閻計算機系,會設計小程序發送定時消息。小孫特意將紙條放進檔案袋,再將它黏在外面,誘使土雞去夠,他知道土雞小腦不發達平衡差,經常平地摔,然后他趁機推土雞,使其墜亡。
然后是孫梓閻的死”,實屬自導自演。
引用
3樓的燈突然關了。一進旅店大廳我們就看到了地上有著點狀的血跡,順著樓梯一直往上。血滴的形狀看來就是一個人一邊滴著血一邊上樓形成的。如果有人下樓這些血跡一定會被破壞。
我們沿著血跡到了三樓,血跡的終點正是孫梓閻的房間。房間門沒鎖,屋里一片漆黑,打開燈,只見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一根沾著血跡的繩子正扔在地上。孫梓閻的手機扔在了一邊。可是屋子里并沒有看到任何的人影。
按照孫梓閻房門前地上血跡的分布來看,如果要從孫梓閻的房間出去,地上的血跡一定會破壞。
⑤血。孫梓閻出發前稱自己去獻血,實則可能他偷偷抽血保存在針筒,抹在臉上,同時在樓梯口滴血造成假象。紙條是故意將大家引出房外,避免漏出破綻,以為自己爭取時間。勒住自己的線可以是十字繡里的,針也可以用來扎破取血⑥孫梓閻消失。文中提到等突然關了,他應該是趁黑先藏進了隔壁的7號屋并鎖上門,這樣也就解釋了為什么血跡沒被破壞,而孫梓閻仿佛人間蒸發。另外大家當時都很恐懼和慌張,沒顧上看一樓的鑰匙,其實那時候就已經被孫梓閻拿走了,只是后來大家又返回一樓才發現而已。

莫鄧琪。他晚上去廚房拿吃的,孫梓閻從貓眼看到后跟下去,用魚線勒死他,然后離開廚房,藏進斜對面的房間(這是那兩間房被發現有生活痕跡的原因)。

夏詩雨要求證的事。她意識到不可能是外人,而大美又一直跟自己在一起,他開始懷疑死不見尸的孫梓閻是否真的死了,她懷疑孫梓閻就是兇手,于是她重返莫鄧琪死亡現場,卻被孫梓閻透過貓眼看到,決定滅口。
夏應該是在一樓廚房被斜對面的房間發現孫梓閻后被其殺害⑧死前向外逃跑時按響鈴聲。

只有大美活著因為大美房門緊鎖,無法對其下手,切他需要一個替罪羊,所以留大美一條生路。再或者,他可能試圖殺大美但失敗,這樣也可以更好解釋大美因恐懼而精神失常。
孫梓閻到海邊處理證據毀尸滅跡。留下雨衣讓警方誤認為他被拋尸海里,。
然后孫梓閻通知船夫來接貨,其實他就藏在一平方米的木箱里。把自己運會去 ,在趁沒人逃跑。
莫鄧琪的手機:被孫梓閻拿走,后來的短信就是用這個發的。
11不屬于六人的腳印因該是快艇師傅接貨時留下的。




以上便是以我有限的能力能想到的全部推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3:16:35 | 2020-8-2 18:42編輯
本解答將分為若干部分,每個部分重點推理一個大問題,按照邏輯順序逐步還原案件,并在最后的總結部分,梳理整個案件經過。推理過程與最終解答有出入的,還請見諒。

一、兇手的確定
       在分析這個案件時,我想首先確定兇手。這里所說的“兇手”,指的是策劃了整場“無人生還”,并殺害多人的兇手,也可以理解為本案的大BOSS。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我認為本案中可以稱為“兇手”的其實不止一人,具體的會在后面部分進行分析,而本部分只討論“大兇手”的人選。
      本案中,確認死亡的人依次是:王岳(割喉并分尸)、張土姬(高處墜落)、莫鄧琦(勒頸窒息)、夏雨詩(多處刀傷)。經過分析,可以排除這4名死者的嫌疑,將兇手范圍鎖定在3個人之中:孫梓閻、李大美,以及文中所暗示的“第七人”。
       李大美:由于李大美的身份是“我”,如果李大美是兇手,就會變成敘述性詭計,如阿婆的某部著名作品。本題聲明沒有敘述性詭計,因此排除李大美的兇手嫌疑。
       “第七人”:“第七人”是兇手的說法看似站得住腳,其實漏洞百出。能證明“第七人”存在的線索,其實都是可以偽造的,并且在文章中都有伏筆。例如給快艇師傅發送短信和付錢,完全可以通過編寫定時小程序的方法實現,這在4月29日的日記里有伏筆。至于燒毀的雨衣和鞋,以及特殊大小的腳印等,都可以輕易偽造。
       孫梓閻:這里從必然性和合理性兩方面,來證明孫梓閻是兇手。(1)必然性:策劃整起案件的兇手,必須對島上情況、房間配置等有充分了解,并且對相關物品進行準備,如逃離時會用到的箱子、冷藏血液用的液氮(具體后面會講)等。孫梓閻作為旅行活動的發起者和組織者,只有他才能是兇手。(2)合理性:看似能說明孫梓閻不是兇手的證據,其實都可以偽造。例如出現在樓梯上、房間里和礁石上的大量血液,可以事先從身體中抽取,并放在液氮中冷藏,這在4月25日的日記里有伏筆。給快艇師傅發送短信和付錢,完全可以通過編寫定時小程序的方法實現,這在4月29日的日記里有伏筆。
       結論:孫梓閻是策劃整場事件的兇手,他事先抽取自己的血液并用液氮冷藏,從而制造自己被殺的假象。在計劃完成后,他利用事先編寫好的定時小程序,給快艇師傅發送短信和付錢,最后躲在箱子里逃出了小島。

二、王岳被殺一案經過
       在確認策劃者是孫梓閻的前提下,下面按照時間順序,梳理各起案件經過。
       孫梓閻第一個殺害的人是王岳,其原因在4月25日的日記里有伏筆。在6人之中,3名女生的戰斗力都比較弱,莫鄧琦雖是男生卻很“虛”,唯一能給孫梓閻的計劃帶來障礙的人,只有比他高的王岳。因此,必須趁所有人都沒有防備的時候,首先殺掉王岳。
       孫梓閻殺掉王岳并且進行分尸是比較容易的,關鍵在于如何制造密室和不在場證明。
       密室的制造:只需要用鑰匙從外側將房門鎖上,然后在眾人破門而入,手忙腳亂滅火的時候,偷偷將鑰匙隨便扔在房間某處即可。這里我無視了門上纏繞的絲線,如果將它作為一條線索的話,似乎暗示著機械密室的存在。但文中也沒給出門鎖結構、房間布局等信息,如果強行要說是機械密室的話,就需要腦補很多東西,沒有推理依據。因此我放棄了機械密室的想法,而采用了之前所說的更加簡單的方法來制造密室。
       不在場證明的制造:要制造王岳活著靠在窗臺上的假象,可以用十字繡的針線,將尸塊縫合成完整的人的形狀,再穿上衣服,就能將尸體靠在窗臺上。在房間內灑上汽油,并使用蠟燭作為延時裝置,就能夠在眾目睽睽之下引燃大火。在大火之下,尸體身上的衣物和縫合尸體用的絲線都會燒掉,尸塊失去支撐,從而散落一地。
       結論:4月30日晚上,孫梓閻殺掉王岳并分尸,然后用針線縫合尸塊,將尸體靠在窗臺上,再在房間內灑上汽油,用蠟燭制作延時裝置,最后用鑰匙從外側鎖上房門。在這之后,孫梓閻按響電鈴,集合眾人,和眾人一起見證王岳被殺。在眾人手忙腳亂滅火的時候,孫梓閻偷偷將鑰匙扔到了床底下,制造了密室假象。

三、張土姬被殺一案經過
       張土姬一案中,最關鍵的線索是她手中的字條。文中指出,字條上的文字是王岳的字跡,那么可能性無非兩種:字條是王岳寫的,或者字條是他人偽造的。這里我認為字條確實出自王岳之手,理由如下:
       (1)字條上的內容是符合邏輯的。4月20日的日記里提到,“我”看到過王岳和張土姬進賓館。案發現場的檔案袋中有張土姬的艷照,案發后在王岳手機里也發現了威脅張土姬的短信和艷照,這些可以證明王岳用艷照要挾張土姬是確有其事的。另外,字條里提到,王岳要回老家了,這在4月21日的日記中也有鋪墊。
       (2)如果要偽造字條,偽造者必須對王、張二人之間的關系十分知情,并能模仿王岳的筆跡,這些在前文中都沒有鋪墊,而且在計劃實施過程中也會有很多說不通的地方。根據“奧卡姆剃刀”原則,可以排除字條偽造的可能性,用一種更加簡潔的答案代替:字條就是王岳寫的。
       已知字條是王岳寫的,再結合閣樓陽臺外側的膠帶痕跡,不難得出結論:王岳故意將檔案袋粘在陽臺外側,想制造出張土姬意外墜樓的假象。這個方法是可行的,因為張土姬平衡性不好,走路經常摔跤,這在4月22日的日記里有伏筆。從這個角度看,王岳才是殺害張土姬的兇手,但他和孫梓閻并不是同謀。對于孫梓閻來說,張土姬的死不在計劃之中,但對自己的計劃也沒什么壞處。
       順帶一提的是,4月30日夜里李大美在夏雨詩房間里聽到的隔壁開門聲,應該就是張土姬出門時的聲音,因為夏、張二人的房間是相鄰的。
       結論:張土姬一案兇手是王岳。4月30日,王岳偷偷將檔案袋粘貼在閣樓陽臺外側,并給張土姬寫字條。夜里,張土姬獨自去拿檔案袋,因為平衡性不好而墜樓。

四、孫梓閻“被殺”一案經過
       現在已知孫梓閻是整場案件的策劃者,那么他的“被殺”就是自導自演的。從這一前提出發,可以還原5月1日晚上事件經過。
       5月1日晚,孫梓閻以“有想法要證實”為借口,離開莫鄧琦房間。在大廳里,他拿了1樓廚房對面房間的鑰匙,然后寫下字條。字條上讓眾人向南走500米,這有兩個用意:(1)在深夜的樹林里前進500米,需要耗費一定時間,這有助于他完成現場布置;(2)在500米外,即便用莫鄧琦的高清攝像頭,也無法看清現場細節,這有助于他蒙混過關。
       晚上11點時,孫梓閻按響1樓大廳電鈴,然后躲進了廚房對面的房間(文章末尾有提示)。等到眾人根據字條指引離開大樓后,他開始了現場布置。他拿走了1樓的鑰匙串,然后將事先準備好的、保存在液氮中的自己的血,從1樓大廳灑到3樓自己房間,再在自己房間里灑滿血,制造兇案假象。
       等到眾人走到了500米外的預定地點,孫梓閻打開電燈,用繩子勒住自己脖子,讓眾人看到自己被勒頸的場面。在眾人趕回大樓途中,他關上燈,然后躲在了3樓從東向西第7個房間(文章末尾有提示)。
       順帶一提的是,孫梓閻最后帶走了莫鄧琦的手機,這是因為他考慮到手機里可能會拍到自己被勒頸的畫面,如果仔細分析的話還是會發現破綻,所以干脆銷毀手機。
       結論:5月1日晚,孫梓閻自導自演了“被殺”事件。在這一過程中,他用事先準備的自己的血布置兇案現場;利用眾人在遠處看不清自己的優勢,偽造了自己被勒頸的假象;并且使用1樓和3樓的兩個空房間,來進行周轉,躲避眾人。

五、莫鄧琦和夏雨詩被殺經過
       這2個人的被殺經過比較簡單,無非是孫梓閻抓住了他們落單的機會,憑借自己體格上的優勢(八塊腹肌,4月25日的日記有提及),強行殺害了這2個人,沒什么技術含量。其中,莫鄧琦可能確實是夜里去廚房找東西吃,結果被殺。夏雨詩則可能是推理出了孫梓閻的兇手身份,想去證實,結果送命。
       殺害這兩人之后,孫梓閻利用事先編寫好的定時小程序,給快艇師傅發送短信和付錢,最后躲在箱子里逃出了小島,這在第一部分已經詳細分析過。

六、動機討論
       這里要討論的動機有兩方面:(1)王岳殺害張土姬的動機;(2)孫梓閻策劃整起事件的動機。我認為這2人的動機都不是出于物質利益上的,而是某種程度上的心理變態。
       王岳殺害張土姬,可能是出于心理上的占有欲,大概就是“得不到就摧毀”的變態心理。從文中可以看出,王岳和張土姬不是門當戶對的,張土姬家里有錢,這讓王岳感到自卑。在兩人分手后,王岳還是不斷糾纏張土姬,也說明他心理有些變態。因此,王岳在要回老家之前,殺死張土姬,不讓其他人得到她,也算“情理之中”。
       孫梓閻策劃整起事件的動機,可能是出于對推理的某種執念。他并沒有拉到所謂的贊助,所以想要在夢想破滅之前,創造一場“無人生還”的完美犯罪,來滿足自己對于推理的狂熱心理。為了讓自己的“壯舉”能被后人知曉,孫梓閻需要一個記錄者,這個人就是李大美。
       仔細分析一下李大美的日記,不難發現,許多線索都是孫梓閻主動給出的,如獻血、定時小程序、十字繡等等。我想,孫梓閻之所以沒有殺李大美,也是想讓她作為整場事件的見證者,看看是否有人能根據他提供的線索,推理還原案件經過,成為“安樂椅神探”。這樣的動機出現在推理小說中,也算合情合理。

七、案件總結
       整場事件是孫梓閻策劃并實施的。
       4月30日晚,孫梓閻殺害了王岳并分尸,詭計相對復雜,之前已經分析過。同一天夜里,張土姬墜樓死亡,這是王岳生前安排的,不在孫梓閻計劃之中。
       5月1日晚,孫梓閻制造了自己被殺的假象,其間用到了先前準備好的自己的血。同一天夜里,孫梓閻殺害了找東西吃的莫鄧琦。
       5月2日,夏雨詩推理出兇手是孫梓閻,想去證實,結果送命。晚上,孫梓閻利用事先編寫好的定時小程序,給快艇師傅發送短信和付錢,最后躲在箱子里逃出了小島。
       總的來說,本案是“暴風雪山莊+安樂椅偵探”的模式,是我比較喜歡的類型吧。推理過程難免會有疏漏之處,還請見諒。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3:43:56 | 2020-8-3 11:15編輯
兇手:孫梓閻
推理過程

王在房間內,孫進去了,用刀把王給殺死了(王因為頸部傷口處失血過多死亡),王死后,孫用刀將王的四肢切的快要斷開時,把王的背靠在了窗臺上,并用右手撐在窗口,此后,只要等汽油燃燒的火將王的四肢斷裂處燒斷便可營造出王先被分尸后焚燒的假象。
孫走前先在地中央放了一根正在燃燒的蠟燭,然后用細線捆住蠟燭,細線另一側繞著門把鎖,最后孫在地上撒了汽油,并在門外側用鑰匙鎖上,(要么是他現在通過門的縫隙處將鑰匙摔倒床底下,要么他是在用沙子撲火的過程中,趁別人不在時將鑰匙扔到床底下)
所以,當其他五個人去敲門和試圖開門時,門把鎖上的力促使蠟燭倒下,然后引燃了地上的汽油。
(細線便是孫用來做十字繡的線)

張晚上去閣樓拿檔案袋,因為張容易平地就摔跤,所以當張將大半個身子探出去拿黏在陽臺外邊的檔案袋時(粘的應該是比較穩的,因為檔案袋四角和陽臺的外側面有殘留的膠布),所以張也就因此墜樓身亡。閣樓里較大的腳印其實是孫穿王的鞋子留下的。

孫假死
孫先引誘其他人到大門外500m找他(目的:1、讓大家看到他被所謂的人勒住 2、有充裕的時間從自己的房間去到隔壁的房間呆著,也就是三樓由東向西的房間),其實,此刻的他呆在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當等他預估到大家快到達目的地時,他拿著旅店的鑰匙從旅店大廳上滴著血上樓,去了自己的房間,然后開燈,給其他人營造出他被人勒住的假象,等其他人往回跑時,他便走出門外,用莫的釣魚用具,將類似于裝了他的血的血袋弄破,營造出房間里四處都是飛濺的血滴的情形,然后用釣魚鉤把血袋拿走,接著便去了三樓由東向西的第七個房間呆著。(!!孫也算好了他現在的一幕,然后再4月25日去獻了血,為的就是給警方提供他的血來做血跡對比)


莫回到自己房間后發現自己的釣魚用具不見了,便開始懷疑孫,然后莫拿著手機出了房門,卻被呆在第七個房間里的孫注意到了,孫知道莫會發現釣魚用具不見然后起疑心,所以孫便跟著莫的后面走著,等到了一樓時,孫用繩子把莫勒死了,然后將他拖到一樓的廚房處,把莫偽裝成是出來找吃的時候被殺害的,然后孫回到了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里。孫看到了莫用手機放大焦距來看他,擔心他的手機里有他假裝被人勒住的證據,所以把莫的手機拿走了,這也就是為什么莫的手機不見了。


去求證事情時被孫殺了,然后拖到張的尸體旁邊

本來孫按了電子鈴聲是想引誘李出來的,因為房門除了用鑰匙以外是開不了門的,但李沒有出來,孫也只好作罷。因為孫在來小島之前,設定了一個定時轉賬發消息的小程序,也就是快艇師傅在5月2日早上收到的匿名消息以及費用,快艇師傅看到的大木頭箱子里面裝的便是孫,因為木頭箱子的木板之間有縫隙,所以可以呼吸。
此外,孫還在海邊的一塊礁石上留下了血跡,營造出他被拋尸海中的情形,然后他又去了島上一個偏僻的角落里將雨衣和鞋給燒了,孫當時5月2日穿的鞋是其他尺碼的,目的是讓別人誤以為小島除了他們六個人以外還有其他人來過的錯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4:14:50
兇手應該是旅店老板。
  快艇師因為只有他一個從事接送工作,而且他家周圍所有人正好可以看見船只去往小島。而案發期間快艇師有明確不在場正面并且如果他是兇手沒必要告訴警察箱子的事情。
過程:孫提前向旅店老板預約住宿,給明了旅店老板準備時間。既然案發期間沒人登島,那么案發前在島上就可以了。孫一行人到島上,而旅店老板拿走了備用鑰匙留下了一串鑰匙,所以他們只有沒有其他鑰匙。第一天趁一行人出去游走時候,旅店老板躲在王岳的房間里,待晚飯吃好在房間里將王岳分尸,而王岳尸體靠在窗戶那是兇手對樓下的人進行觀察,避免暴露。并且在之前偷偷把孫一行人帶來的汽油裝了一些這也解釋了后面有人說汽油少的原因。兇手用先纏繞在門把手,另一頭幫這蠟燭并點燃,關上門拉動蠟燭與汽油接觸燃燒,再用鑰匙鎖住門,把王岳的鑰匙丟在床底,刀丟在一邊。因為有鑰匙又是老板自然很熟悉旅店,所以不容易被人們發現存在。案發后因為之前土雞和王岳有信息交流得知檔案袋在陽臺,所以半夜就前往陽臺,解釋了李大美在睡覺時聽到開門的聲音。而土雞在陽臺遇到了兇手,兇手跟在土雞的后面,導致腳步有點重疊,但被人誤認為是王岳的腳印,但此時王岳已經死了,兇手把土雞推下去致死。第二天晚上桌上鈴聲響起,是兇手按下的,讓他們誤以為是孫找到了線索,支走了他們并在房間里殺害孫,如果是在外面對孫進行殺害,與后文的血跡有矛盾,因為兇手不可能憑空使被害人消失且不破壞血跡。而且他們距離孫有一定距離,兇手可以從樓上把被害人送到下面,這樣也不會造成血跡破壞,使人誤以為是孫上樓被害的假象并且兇手拿走了鑰匙。第三天凌晨下起了雨,在兇手處理完尸體后因為雨天淤泥留下腳印,回到旅店躲在廚房里,遇到來找食物的莫,將其勒死后躲在一樓房間,等到夏出來的時候再次遇到兇手緊急情況下按下了鈴聲,但李大美因恐懼沒有出來。而這天正好是快艇師來接他們的日子,時間緊迫所以沒對李大美動手,之后兇手回到島上角落將雨衣等物品焚毀。
匿名
| 發表于 2020-8-2 14:29:07 | 2020-8-3 12:36編輯
兇手是張梓閻,理由如下:
殺人動機:獎學金耗完,app沒有資金運轉(隊伍成員中有的家中不支持,有的默默無聞,沒有新資金的進入),外地朋友的幫助一言可能是假的。
殺人地點:小島上
殺人經歷:殺死王岳,因鑰匙不在手上,所以兇手用十字繡上的線插入門鎖打開(具體的方法不細說),用鍘刀殺死王岳后,將從廚房里拿來的汽油,和在上島前買的蠟燭,借助氧氣助燃,完成后用門內的線拉緊房門,快步離開,因為房內沒有其他的助燃物,且是一個封閉的房間,所以火燒的很慢,而在這期間內他將其他人聚集在一起,造成不在場證明。
殺死張土姬,穿上王岳的鞋,偽造了王岳的筆跡寫了紙條(兇手通過王岳的手機知道王岳與張土姬的私事),將紙條交給死者,并與她一起走上閣樓,在她去取檔案袋時,將她推了下去,導致墜亡。
5月1日退場,兇手特意寫下紙條,告訴莫鄧琦出去半個小時且在自己出去期間不要開門,然后布置好自己遇害且失蹤的現場(樓梯上點狀的血跡和自己屋內染血的繩子和血跡,是自己的血),拿走了其他鑰匙和背包里的有用的物品和帶來的另一雙鞋,在將其他三人引出樓后,特意將臉劃傷,把繩子勒在脖子上做出有人要殺死自己的場景讓樓外的人看見后用鑰匙打開3樓第7間房屋的門并躲在里面(躲之前換上了另一雙鞋),等待三人回樓察看并回自己的房間。
殺死莫鄧琦,在三人待在自己房間期間打開7號房門下樓,卻聽見其他人(找吃食的莫鄧琦)下樓的腳步聲,急忙走到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內,將房門關上,在貓眼里觀察是誰,發現是莫鄧琦,見他拿了一塊肉并坐下后,拿出繩子將他勒死,并拿走了他的手機后又重新躲進之前的房間并匿名給快艇師傅發了一則消息,并用事先做好的程序在網絡上付了錢,看見其他二人的前來和回去她們自己的房間。
殺死夏雨詩,準備離開房間時突然見到夏雨詩在樓門外,拿走了廚房里的刀具,殺死了夏雨詩,后按響了電子鈴,卻沒有見李大美出來,便急忙離開。
事件后續:搬走了工廠內的一個木箱,來到之前登陸的地方,不小心將自己擦傷,血跡留在了礁石上,不料又下起了雨,急忙披上了雨衣和與自己鞋碼并不相符的雨靴,找到了小島的一個偏僻的角落生火并燒毀了雨靴,雨衣,穿上之前的鞋,盡管并不合腳,在今天(5月2日)20:00前藏進木箱里,被快艇師傅送到一個廢棄工廠后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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