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
在當今發達網絡的普及下,許多人都知道“斯德哥爾摩”,該詞甚至一度成為網絡流行,寫作素材,但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癥到底是什么,感興趣可以往下詳細了解。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又稱斯德哥爾摩效應,或稱為人質情結等。
癥狀是指被害者對于施害者產生一種特殊情感,對施害者依賴,服從,崇拜,甚至反過來幫助施害者的一種情感。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也是說是施害者馴服了被害者。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是人在求生欲和自保意識作用下的本能反應,他們認為自己與劫持者同生存、共命運,把施害者的前途和安危視為自己的前途和安危。
雖然是一種本能反應,但并不是所有受害者都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癥,具體可以觀摩07年李玲老師發表的《淺談斯德哥爾摩綜合癥》,文獻詳細指出可能產生斯德哥爾摩的前提條件,我認為總結的很到位。
引用 總結來說是四點:
第一,受害者認為施害者對自己的生死有絕對的掌握權。
第二,受害者能在極度恐慌的情況下分辨出施害者給予的恩惠。
第三,受害者處于思想封閉的情況下,接觸不到任何的外界思想。
第四,受害者認為自己必定逃不出施害者的手掌。
綜上,受害者出于本能,對施害者會產生一種依賴,服從的情感,對掌握自己生死的施害者產生崇拜,最終誘發斯德哥爾摩綜合癥的產生。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可能導致情緒、性格、行為發生改變,甚至出現有違道德或違反法律的行為,一旦出現問題,需要及時就醫干預。被害者可以進行自我調整,或者接受家人朋友的幫助,但最好接受專業心理醫生的治療。
由于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患者情況特殊,日常恢復需要患者自身的努力,還有警方、醫院和家屬的配合和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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