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身裸體,可能是正在行房事時被殺;死亡時間在下午一點到三點,午睡時間,也可能是死者在午睡(裸睡的習慣)
2.身中26刀,有仇殺的可能,還可能是一些扭曲的心理引發的行為,加上死后6刀,沒有生前的多,可能是為了施暴,為了看到死者痛苦的表情、掙扎的動作以及無助的呼喊以滿足快感,這是一個心里極其變態者。26刀中有25刀在腹部,一刀在頸部,位置差異較大,不過也說明這一刀是有很強的目的性。兇手可能先一刀在頸部,再進行捅腹得到快感,以至于死者死亡后還捅了6刀。自己沒有發覺。當察覺到死者不再掙扎后停手。
3.虐待結束后,死者已死,兇手進行猥褻。死后才進行猥褻,兇手可能有些戀尸癖,以及性功能喪失以至于心理上沒有自信在人還活著的時候猥褻。(或者性功能未完善)
4.死者虎口有刀傷,說明死者曾與兇手進行搏斗過,想要奪下兇手的刀
5.房門沒有破壞痕跡,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也可能是翻窗(題目沒有給出死者家所在樓層,存疑)
6、8.翻動痕跡不明顯,且臥室翻動的痕跡在衣櫥,一般人會藏在衣櫥?就算真藏在衣櫥,兇手只翻動了衣櫥說明兇手熟知死者的情況。
7.引用 痰盂,就是指盛痰用的器皿,有許多人為此寫過文章。這種盛痰用的器皿,多為低矮的圓形、敞口容器。現代的痰盂多用搪瓷、塑料等材料制成。
這樣的容器,碰巧滴進去明顯不能解釋量和態的問題。所以可能有兇手的行為蘊含其中。兇手可能放血進了痰盂并稀釋(題中沒有特別說明,默認是用水進行稀釋),目的不明
9.收音機不關,正常情況,兇手在行兇時對外界的聲音應該會有一種不安全感,會關掉才對,沒有關掉,可能兇手不怕這個東西,或者對此很熟悉,亦或是無知的膽大
11.留下了大量物證,兇手沒有經驗
綜上:兇手男性,年齡13至20,心里扭曲,性功能可能喪失或不完善,與廠里的人都比較熟悉,住在廠附近,輟學,血衣可能在家,也可能在廠附近被丟棄(和兇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