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草国产成人av片免费/香港三级日本韩国三级专线/国内自拍在钱/天堂国产女人av

2 | 發表于 2021-8-28 10:26:36 | 發自安卓客戶端
謀殺,我認為是秘書。

如果是自殺,就沒必要把現場的錢銷毀,富豪肯定是干不好的勾當很多年了,不可能說今天突然覺得黑錢不好就銷毀然后以死謝罪。

談合作的B不可能把現場的現金全部找到并帶走,他不熟悉金錢存放地如果是多處存放必定花費大量時間,中途不能保證不被發現;如果是一處存放必定有保險箱之類的需要密碼打開,他不可能知道這些。

他的妻子我認為沒有動機,她最后一個進去發現死者嫌疑最大,好像是在告訴“前兩位進去什么事也沒有,我進去他就毒發身亡了。”這種手法太拙劣,而且妻子可能并不知道錢的來源,就算知道在如此巨大的利益之下我不認為她能大義滅親。

秘書每天去匯報工作,就算富豪掩蓋得再怎么好他也會多少了解到富豪的財案發當天匯報工作時,應該有了解到會有人來和他談合作富來源是不干凈的,同時他對富豪有足夠的了解能按照他的思維方式打印出遺書,在案發當天匯報工作時,應該有了解到會有人來談合作,秘書會負責端茶送水的工作,借此能在水里下毒,也可以嫁禍給談合作的人,當談話結束之后,毒性開始發作,這時秘書才出來威脅富豪簽訂遺書蓋手印,否則就不給解藥,如果他不知道現金的位置,這時候也可以逼問,但顯然沒有給他解藥。
作案動機可能是觸碰到了秘書的利益,比如富豪知道秘書查到他的黑錢之后,想把他炒魷魚,或者以前富豪在貪黑錢的時候坑了秘書家之類的?
| 發表于 2021-8-29 00:14:42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判定為謀殺的原因是打印需要連電腦或者手機,不會是找不到遺書的原件吧?打印機如果需要連手機的話,不用觸碰打印機也可以直接打出來拿走吧?再說公司里這么多人打印采集起來費時費力應該不能當場就判出是謀殺的吧?不知道對不對,瞎說的。
| 發表于 2021-8-29 11:59:15 |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兇手:A
案件分析:
首先是三人的順序,老板召見秘書A是沒必要倒兩杯水的,那么水應該是B來談合作時倒的,如果是談合作中中毒的話,合作一黃那么B的公司還是要倒閉的,所以排除,妻子的話更是沒必要,因為富豪死不死,財產有很多的黑錢,所以財產都會和自己有關,沒必要下毒,所以也排除,所以整個案件應該就是,富豪叫來秘書寫自己死后財產給誰之類的,因為現在還放著大量現金,所以等到老板和B談合同準備結束的時候,給兩人倒水,在老板的水中下毒,等B走后,老板毒素爆發,拿走現金
| 發表于 2021-8-29 12:34:52 | 發自安卓客戶端
沒有打印機?
1 | 發表于 2021-8-29 12:42:13 | 發自安卓客戶端
他殺,富豪身份不愁錢,有妻子不為情自殺不大可能
b作為談合作的人,不知道他有很多黑錢,排除
c作為妻子,如果富豪死了,他的黑錢敗露,妻子也會受連帶責任,他倆屬于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排除
a作為富豪的秘書,對公司業務應該是比較熟悉的,也是知道這個黑錢的,而且作為富豪秘書,他應該經常協助富豪處理公司事務,更能得到富豪信任,更容易讓富豪簽字畫押
綜上我認為是a
還原一下大概就是
b急需用錢來找富豪談合同,暫時沒談妥,b走了。a秘書進來,對富豪說覺得自己最近狀態不好,聽取老板意見,富豪讓他去倒杯水慢慢聊,然后秘書伺機下毒,在毒性復發的期間,由于和老板暢聊使他放松警惕,獲得信任,簽秘書手里的了“合同”然后秘書離開,不一會毒性復發,秘書來把錢拿走。妻子來找富豪,發現死亡,報警
| 發表于 2021-8-29 18:51:25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兇手是B
動機:急需一筆錢,而且富豪的錢是黑錢,說不定就是富豪把B搞垮,全是B的錢,B報仇。

現場有兩杯水,富豪的杯里有毒,和秘書談不用倒水,妻子沒有動機(就算妻子是兇手,聰明的裝作第一發現人,卻把兩個杯子留在現場,兇手不會這么蠢),所以兇手就是第二個進開的B,只有談工作的時候才會倒水喝,B找機會下毒就行了,并拿走了錢 周轉資金。
| 發表于 2021-8-29 19:53:44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妻子吧,因為現金不見了,助理不大可能會知道現金的存放地點只有自己最親近的人才會知道現金的存放地點
| 發表于 2021-8-30 08:57:07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兇手是B
一般來說,遺書上是不需要用什么簽名手印之類的,就算需要取其一就好了,這是一種拙劣的偽裝,刻意的讓別人認為這就是遺書,所以警方一來就判斷是謀殺案
B的公司瀕臨破產,這與現金失竊有關聯,他瀕臨破產,急需合作,此外,他對富豪錢的來源很清楚,猜測是富豪拒絕了他的合作,嫉妒,憎恨,便殺了富豪,偽裝成自殺
(個人觀點,作者大大嘴下留情)
| 發表于 2021-9-1 08:29:24 | 發自安卓客戶端
B兩杯水證明死前在談生意接待客人
| 發表于 2021-9-1 11:21:07
兇手是妻子。現金是秘書偷的。

警察發現富豪的死是他殺,是因為富豪的桌上有兩杯水。如果富豪是自殺,那么桌上只能有一杯水。但是桌上有兩杯水,這就說明富豪是在與別人談事情的時候被毒死的。可見,富豪的死是他殺。

B積蓄與富豪合作,不可能殺死富豪。并且B不可能知道富豪的現金藏在哪里,沒有偷錢的可能。因此,B的嫌疑排除。

富豪不會傻到給秘書或者來談合作的人立遺囑,因此遺囑是給妻子立的。妻子得到了遺囑,一定會希望富豪早點死掉,以使自己能夠繼承遺產,因此妻子具有殺死富豪的動機。妻子將富豪的遺囑留在桌子上,目的是為了制造自殺的假象。那兩杯水一定是被妻子忽略了。因此,妻子就是殺害富豪的兇手。

妻子既然有富豪的遺囑,就不必偷走富豪的現金,等待繼承遺產就行了。如果妻子急著用錢,直接偷錢就是了,不必要富豪立遺囑。而且,妻子不可能常來富豪的辦公室,不可能知道富豪藏匿現金的地點。因此,富豪的現金不是妻子偷的。

B只是來談合作的,也不可能知道富豪藏匿現金的位置。所以,富豪的現金也不是B偷的。

這樣,偷竊現金的嫌疑人就只剩下秘書了。對于富豪藏匿現金的地點,秘書一定知道的十分清楚。而且,秘書有理由隨時進入富豪的辦公室。在富豪死亡之前,秘書可能沒有偷錢的機會。但是富豪一死,秘書就可以支開富豪的妻子,獨自進入富豪的辦公室,將錢偷走了。更何況,富豪的錢大部分是黑錢,富豪賺這些黑錢的時候,秘書一定有所參與。因為參與了賺黑錢,秘書一定很想得到豐厚的回報;因為富豪死了,秘書更不想因為黑錢的事情而蹲監獄。可見,秘書具有強烈的偷并逃跑的動機。因此,富豪的現金是秘書偷的。

綜上所述,兇手是妻子,現金是秘書偷的。
返回版塊
12345
尚未登錄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