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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知識整理[轉]很長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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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于 2022-6-1 15:01:58 | 2022-9-17 12:38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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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知識匯集整理

半費之訟——反二難推理   
    要駁訴一個錯誤的二難推理,除了指出其推理形式上的錯誤,還可以指出其內容上的錯誤,本文要談的是第三種方法,就是另外再去構造一個與原來的二難推理相反的二難推理。  
    名字和內容我簡寫吧,大致如下:  
    古希臘著名詭辯學者A招收了一名學生,名叫S,師生商定學費分兩期付,一半學費在S畢業后付,另一半在S出庭第一次勝訴后付。但是S遲遲沒有出庭,與是A向法庭起訴,要S付另一半學費。  
      
    A的推理如下(A對S說):  
    如果這次你勝訴,就應按約定付款;如果你敗訴,就必須依照法庭的判決付款;你或者勝訴,或者敗訴,總之你都得付款。  
    S的推理如下(S對A說):  
    如果我勝訴,則依照法庭判決我不應付款;如果我敗訴,則依照約定,我不應付款;所以,不管勝敗,我都不應付款。  
    老師用一個不合邏輯的二難推理來為難學生,學生也用一個相反的同樣不合邏輯的二難推理來回敬老師。據說,當時就難倒了法官,無法作出判決。  
    根據矛盾律,兩個相反的思想不能同真,只能同假。這兩個不合邏輯的二難推理就屬于不同真而同假的情況。  
傳統邏輯里一類有3個前提的演繹推理。其中一個前提是選言命題,另兩個是假言命題。古希臘辯論中常用這類推理,原意為雙重假定,并無“難”意。二難推理有以下4種形式:①簡單構成式。A或者B,如果A則C,如果B則C,所以,C。②簡單破壞式。不B或者不C,如果A則B,如果A則C,所以,并非A。③復雜構成式。A或者B ,如果A則C,如果B則D,所以,C或者D。④復雜破壞式。不C或者不D,如果A則C,如果B則D,所以,不A或者不B 。這類推理很容易推廣到所謂二難推理、四難推理以至多難推理。  
在日常的辯論中,運用二難推理往往很有說服力。辯論的一方提出一個表明有兩種可能性的選言命題,再由這兩種可能性引申出對方難于接受的結論,由此組成一個推理,故這類推理漢譯為“二難推理”。二難推理的形式是有效的,它的結論是否難以接受則不是思維形式方面的問題。  
二難推理的假的結論總是來源于假的前提。傳統邏輯里常討論反駁結論假的二難推理的各種方法。主要有:①指出那個推理的選言前提為假;②指出那個推理的某一假言前提為假;③提出一個相反的二難推理,即提出和原推理相反的兩個假言前提,并由此導致不同結論。相反的二難推理同樣可能包含有假前提,因而可能導致假結論,但這與推理的有效性無關。   

本格推理的相關知識   
一、本格推理的概念  
  字典定義1:以解開復雜的犯罪技巧和搜尋犯人為中心,展開故事情節的推理小說形式,與硬漢派、間諜小說相對。  
  字典定義2:近代司法警察制度完備以后,推理小說的一種基本形式。提出謎團,然后通過各種方法、理論解開謎團(也可能是意外地解決了問題),此為本格推理的特點。  
  進一步說明,作為本格推理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要有謎團:僅僅是有殺人事件,不能稱其為本格推理。犯人是誰、所用犯罪手法為何,讓人困惑。然后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逐漸撥云見日,謎團也漸漸解開,這才是本格推理應有的姿態。   
用正確的方法解開謎團:這一點極為重要。推理、推論的方法必須嚴密清晰,來不得半點模棱兩可之處。(很少有作品能做到這一點。)在推理中,用了靠不住的方法,就不是本格,充其量也只是犯罪小說。   
  “因為如此如此,所以得到這個那個,所以罪犯就是你!”諸如此類,是本格推理中常用的解謎方式。  
二、本格推理的樂趣:  
猜測尋找罪犯:本格推理的解謎是建立在嚴密準確的理論基礎上,并以此來構筑全文的。所以只要你能找出文中隱含的證明罪犯的證據,就能相當準確地找出罪犯。當然……此外,在本格推理作品,有時作者還會“明目張膽”地向讀者發起挑戰書。凡是接受挑戰的讀者,必定會憋著一股子勁發誓要找出真相的吧!   

窺破罪犯的作案技巧:其樂趣與尋找罪犯相當。要是能找出罪犯精心設計的作案技巧,那一定會讓你激動得……,唉,恕我難以用語言表達了。(有些夸張,西西!)   
精彩絕綸的解決篇:“哇,我總是猜不出罪犯是誰。”這種時候,千萬不要上火。要是能這么簡單地就被人看破的話,花了錢的讀者們也不答應啊。(這好像有點矛盾,呵呵。)不過不要緊,讀者一愁莫展之時,自有名偵探登場,完美地為我們解開一個個謎。這時,你也許會情不自禁地脫口而出,“原來如此!”,這何嘗不是一種樂趣呢?   
意外的結局:在本格推理中,結局大出讀者之意料者所在多有。有時,還會與自已的想像完全相左。這時,你捧著書,也許會有一種神游物外,夢游仙境之感。然后你可以扔下書,去做一個真正的美夢吧!   
三、與其他推理流派的區別:  
  推理的范疇很大,比如有犯罪小說、社會派推理、硬漢派。本格推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現將本格推理與其他推理的不同點做個簡要說明。  
本格推理是在理論指導下的解謎過程。  
這在本格推理的概念中已有涉及,也是與其他推理的一個主要區別。  
其他的推理,比如社會派,并不重視解謎,而是以現實社會中真實的人類生活為中心,寫作推理小說。   
本格推理大多不符合現實:  
在本格推理作品中,有大量的密室、像惡魔一般任意妄為的殺人狂、聞所未聞的不可思議的殺人事件此起彼伏,還有頭腦聰敏、智商高不可攀的名偵探天才的推理……。這樣的作品數不勝數。  
實話實說,這些案件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機率幾乎為零。也就是說,本格推理作品中,展現給讀者的多半是非現實的世界。在這一點上,它與社會派推理區別明顯。    
  此外,近來有島田莊司、綾十人等為代表的新本格派出現。名為新本格派,實為新格派。有很強的戰前變派格的味道。解決案件的方法往往也很牽強,已經背離了本格派的基本特征。  
  從我的理解來看,本格和當時的西方正統推理很接近,變格則在科學理論及推理的嚴密性上做得不夠,并且故事離奇、怪異,更加脫離現實。有人認為江戶川亂步的作品更像變格,可能也是指情節方面比較詭異。不過對照一下本格推理的重要特征,相信有助于大家理解兩者的區別。  
  
  
  
推理基礎(conanwangsui)   
如果你學會了怎樣把推理拆分成前提和結論的同時,你已經用了自己的話來復述這個推理。  
每一道題都可以分成兩部分:題干 (包含推理的那部分) 和問題(如"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an assumption of the paragraph above?")。當你讀完題干時,應該想想將其推理記在腦子里(即記住前提,結論和假設)。 題干的大部分推理錯誤你都能識別,比如假設錯誤。當你能用自己的話復述推理時,即使你還沒讀問題,你通常也能臆測到問題會問什么。用自己的話復述能幫你理解題干的意思。一般說來,題干經常將很簡單的問題描述得很復雜以增加難度;用自己的話來復述能幫你理解文章的意思。  
以下是一個例子:  
Apartment building owners argue that rent control should be abolished. Although they acknowledge that they would increase rents in the short term, owners argue that in the long term the rent increases would lead to greater profitability. Higher profits would lead to increased apartment construction. Increased apartment construction would then lead to a greater supply of residences and lower prices as the potential apartment residents have a better selection. Thus, abolishing rent control would ultimately reduce prices.  
     怎樣用自己的語言來表達復雜的推理呢?很簡單。 Abolishing rent control will increase the supply of housing (premise); greater supply leads to lower prices (premise); and thus abolishing rent control leads to lower rents (conclusion). It is a supply/demand argument.  
一旦你用自己的話復述,問題就變得很容易理解。  
2. 用三段論思維評價這個推理的有效性  
既然你已經能識別推理和邏輯錯誤,你就可以評價這個推理是否有效。  
     用自己的話復述作者推理之后,你還得評價這個推理的有效性。 積極地閱讀題干。閱讀時一定不要忘了尋找推理的假設。事實上,每一篇文章都會有邏輯錯誤。你所做的是找出這些錯誤或者缺口。  
3. 看選項之前,想想答案是什么  
假如你能識別推理和分析評價其有效性,那么在讀完題干時想想正確答案應該是什么?(注意:在讀選項之前)   
     在你讀完題干和問題之后,你可能在腦子里對答案有了一個概念。不過這只完成了一半,5個選項中你必須找出一個和你臆測中最相似的那個選項。這些選項經常用復雜的語言表述而且充滿陷阱。當然,讀選項也能幫你較好地理解文章推理,特別是你讀完題干后仍然不解時。  
    即使你對正確答案沒有概念,也別泄氣。找出明顯錯誤的選項,排除它,就能提高你正確的概率。  
4. 注意陷阱  
即使你已經理解甚至把握了推理,在尋找答案時,注意千萬別踩進陷阱。  
    即使對于專門從事考試出題的ETS來說,出題也是一件頗費時間的事情。5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正確,而其它4個選項都是“垃圾”選項。怎樣才能使這些“垃圾”選項迷惑考生,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呢?編一個錯誤的選項容易,但要迷惑考生卻是不易。ETS有一個一箭雙雕的辦法,那就是在范圍上做文章,這樣不僅可以迷惑考生,出題也不用花很多時間。所以,你在考試中經常會碰到一些乍看正確,認真仔細讀后又不對的選項。這些選項的特點是:和正確答案很相近,但范圍寬了或者窄了,或者干脆就和正確選項正好相反。不熟練和沒經驗的考生很容易上這個當,特別是機考時時間有限,而且考題不少,即便是有經驗的考生也會踩進陷阱。所以千萬注意這些意思相反或者范圍相近的選項。  
    有幸的是,有經驗的考生很容易就能繞過這些陷阱。在語文部分,大部分錯誤選項都是屬于這兩類中的一種(范圍太窄太寬和相反)。只要你能識別這些“垃圾”答案,排除它們,就可以提高你的正確率。請看以下例子:  
a)“相反”陷阱  
     這種陷阱是ETS慣用的伎倆,出題者只要花一點點的時間就能提高考試的“質量”。例如:  
1). "All of the following may be inferred from the passage EXCEPT," 然后給你4個選項和一個絕對能從上文推出的選項。有些考生很自然就選擇這個絕對正確答案,而忘了”EXCEPT”這個詞(如果這個選項是A,相信會有更多的考生上當)。  
2). 問題問及推理中的一個假設,卻給出一個概括題干的選項。  
3). "Which of the following weakens the argument above," 然后卻給出一個絕對能支持(strengthen)的選項  
      這些陷阱迷惑的是那些考試粗心的考生。如果你能用這個戰術,保持清醒的頭腦,仔細認真地閱讀選項繞過這些陷阱的話,卻可以成為你考試的優勢。記住,一旦發現這些陷阱,果斷地排除它,即使你找不到滿意的選項,也能提高正確的概率。  
b) 范圍陷阱 (這部分是閱讀理解“范圍陷阱”的重復,如果在閱讀理解部分你就掌握了它,請跳過)  
    當你必須界定文章的范圍時,你就有必要先知道一下我們所指的“范圍”。 其實,你在總結文章主題的同時也在界定范圍。一旦你知道了文章的主題,你也已經界定了文章的主題。比如說,這篇文章到底是在談graduate school admissions, MBA admissions, 還是談如何helping international students get into the business school program of their choice? 每一步都是在界定范圍  
     范圍,在verbal部分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概念,特別是對想取得高分的考生來說。 為什么呢?想象一下把自己當成GMAT的出題者。他們必須出一些難題。而在5個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其他的都是“垃圾”選項。怎樣才能使這些“垃圾”選項迷惑考生呢?利用“范圍”來混淆考生便能一舉兩得:出題者不但能輕易地寫出難題來,這些考題還能迷惑很大一部分考生。大部分的邏輯題和閱讀題都包含了這種超出范圍的“垃圾”選項。  
     典型的“垃圾”選項不是范圍太寬,太窄就是與文章毫無相關,或者干脆就與正確選項意思完全相反。做題時,你可以尋找那些極端的選項,然后排除它。極端的選項經常包含這樣的詞:all, always, never, none. 而折衷一點的選項經常是“準正確”選項,包含如usually, sometimes, probably等這樣的詞。  
例:  
Some scientists believe that carbon dioxide-induced global warming may increase the number of hurricanes in the future and their severity.  
關于上文,有人可能會做出這么一個推論:  
All of this season's severe hurricanes were caused by global warming.  
這句話超出了原文的范圍。原文沒有這么強的語氣。再看下面一個推論:  
Some of this season's storms may have been caused and exacerbated by global warming.  
這個推論和原文相符,因為它在原文的范圍之內。  
一般說來always, never, none等這些詞語氣太強。在GMAT中,一般不會出現這些極端的語言,也就是說,如果某個選項中包含這些詞應該首先排除它。   
而包含如usually, sometimes, probably這些詞的選項則更有可能是正確選項。.   
策略: 如果問題問"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an assumption of the argument" 或者 "which of the following does NOT describe an argument made in the passage above", 正確的答案經常是那些帶有極端詞匯的選項。  
替代策略: 有些考生喜歡先讀問題再回頭讀題干本身. 這樣做可以讓你事先知道題型,即題目問什么,從而有的放矢地閱讀題干,并快速地找到答案。如果你覺得這種方法適合你的話,盡管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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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發表于 2022-6-1 15:03:42 發帖際遇
推理種類
推理的邏輯性和結論正確的條件  
1.推理的邏輯性  
我們有的時候說,某種推斷是合乎邏輯的或不合乎邏輯的,這里所說的合乎邏輯就是推理的邏輯性的問題,具有邏輯性的推理被視為有效的推理。那么所謂邏輯性,就是推理的過程符合前提和結論之間的推斷規則,這些規則正是形式邏輯所要向我們提供的內容一個推理如果符合推現規則,就是具有邏輯性的,即形式有效的推理:如果違反推理規則就是不具有邏輯性即形式無效的推理。  
例如:  
1.三好學生都學習好。  
 李華是三好學生。  
 所以,李華學習好。  
2.三好學生都學習好。  
 白玉不是三好學生。  
 所以,白玉學習不好。  
例1的推理具有邏輯性。因為“三好學生都學習好”,斷定了所有“三好學生”都具有“學習好的屬性。而”李華是三好學生”又斷定了“李華”屬于“三好學生”、因此,推出“李華學習好”的結論是合乎邏輯的,是符合推理的規則的。  
例2的推理沒有邏輯性,因為“三好學生都學習好”,并不排除在“三好學生”以外,還有學習好的學生存在。所以,由“白玉不是三好學生”必然斷定“白玉學習不好”是不合乎邏輯的,是有違于推理規則的,其結論也是錯誤的。  
2.推理獲得正確結論和條件  
一個推理要想獲得正確結論,必須首先符合推量規則即具有邏輯性。但不是只要具有邏輯性就一定能獲得正確結論。  
 例如:3.三好學生學習都不好。  
    李華是三好學生。  
    所以,李華學習不好。  
例3與上面的例1的形式是一樣的。都是具有邏輯性,是符合推理規則的。但是例3的結論是錯誤的。原因在于,例3的前提“三好學生學習都不好”,本身就是虛假的。  
  由此可見,要通過推理獲得正確的結論。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即推理的邏輯性和前提的真實性,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具備兩個條件的演繹推理能必然獲得正確的結論,不具備這兩個條件或只有其中一個條件,都不能保證必然獲得正確的結論。  
一)推理的一般概念  
    推理是指從一組具體事物經過分析綜合得出一般規律,或者從一般原理演出新的具體結論的思維活動。前者叫歸納推理,后者叫演繹推理。歸納推理過程由假設形成和假設評價兩部分組成,概念形成過程實際上研究的是歸納推理。歸納推理的結果受個人的知識經驗影響,有很大的不一致性。演繹推理的結論是從前提推出來的,即從一般的規則推導出來的,其結論應該是一致的,在本質上它屬于問題解決的范疇。下面我們主要介紹一下認知心理學對演繹推理的研究。
(二)三段論推理  
    三段論推理由三個命題構成,其中兩個命題為假定真實的前提,另一個命題為結論,該結論可能符合這兩個前提,也可能不符合。所有這三個命題都帶有直接陳述的性質。例如:  
    所有的A都是B。  
    所有的B都是C。  
    所以,所有的A都是C。  
    人們的很多認識是用邏輯量詞表達的。在三段論推理中,也根據命題中的邏輯量詞將命提分為全稱肯定命題,即包含"所有...... "的命題;全稱否定命題,即包含"沒有...... "的命題;特稱肯定命題,即包含"某些...... "的命題;特稱否定命題,即包含"某些......不...... "的命題。  
    人們如何進行三段論推理呢?心理學上主要用氣氛假說來解釋。這一假說是由武德沃斯和塞爾斯(Woodworth &Sells,1935)提出的。他們認為人們在進行三段論推理中使用的是氣氛探索法。他們在研究中給被試呈現各種三段論推理題目。在這些題目中,三段論的結論除包含一個正確的結論外,還包括許多錯誤的結論。然后讓被試根據前提選擇結論。結果發現,被試的推理往往受三段論中所使用的邏輯量詞("某些"、"所有"、"沒有"、"不")的影響。即三段論中所使用的邏輯量詞產生了一種"氣氛",促使被試容易接受包含有同一邏輯量詞的結論。一般情況下,被試會根據肯定性前提接受肯定性結論,根據否定性前提接受否定性結論。如果肯定性、否定性前提都有,則被試情愿接受否定性結論,例如:  
    沒有A是B。  
    所有的B都是C。  
    所以,沒有A是C。  
    此外,對特稱陳述(帶有"某些"、"某些......不"的句子)和全稱陳述(帶有"所有"、"沒有"的句子)的反應。氣氛假說認為,如果前提為全稱,則被試會接受全稱結論;如果前提為特稱,則被試會接受特稱結論;當一個前提為特稱,另一個前提為全稱時,被試寧愿接受特稱結論。使用氣氛假說的方法,被試可以在80%以上的三段論問題上獲得正確的答案。對于這么粗疏的一種探索方法來說,這種結果是不壞的。  
(三)線性推理  
    線性推理也叫線性三段論,是依據有序事物間的關系進行的推理,它給出的兩個前提說明了三個邏輯項之間的可傳遞性的關系。例如:A比B長,C比B短,A比C長嗎?  
    進行線性推理時,人們是怎樣表征前提從而進行認知操作的呢?有人提出是以表象的形式建構起一個垂直的空間序列,再按照建構起來的心理位置進行合乎邏輯的推論;也有人認為轉換推理過程是用命題的方式來表征三段論的前提的;20世紀80年代以后,斯騰伯格(Sternberg,1980)將上述兩種理論結合,提出了語言一表象整合模型。人們在線性推理時,首先對前提中的信息以命題的方式進行表征,繼而將表征的命題建構成一種心理表象上的空間序列。依據這種命題的空間序列進行認知加工-從而推論出合乎邏輯的結論。  
(四)條件推理  
    條件推理又稱假言推理,它是指人們利用條件性命題所進行的推理。例如:"如果球滾向左邊,則綠燈亮","現在球滾向左邊了","所以,綠燈亮了"。  
    在條件推理中,人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人們傾向于去證實某種假設或規則,而很少去證偽它們,這種現象稱為證實傾向。沃森(P.C.Wason)所做的實驗很好地說明了這個問題。  
    在實驗中,沃森把寫有下列符號的四張卡片擺在被試面前,告知被試,每張卡片的一面印有英文字母,另一面印有數字。他給出的問題是,如果要從這四張卡片證明下述規則是否有效,即"如果卡片的一面印的是一個元音字母,則它的另一面必然是個偶數",被試者最少必須翻看哪幾張卡片。  
    實驗結果發現,46%的被試翻看了E和4,這種選擇是錯誤的。E是必須翻看的,而4卻不必翻看,因為不論它的另一面出現元音還是輔音,都不能證明這條規則無效。只有4%的被試做出了正確選擇,翻看了E和7,因為無論是E的另一面出現奇數,或是7的另一面出現元音都會使這條規則失效。此外有33%的被試只翻看E。其余17%的被試做出了其他的錯誤選擇。  
    根據這一實驗,沃森等人認為,在檢驗規則或假設的過程中,人們有一種強烈的對規則加以證實的傾向,后來的研究者認為沃森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他使用的實驗材料過于抽象所致,如果把卡片中的內容換成被試熟悉的內容,被試正確選擇的比例就會提高,有實驗證明了這一說法。  


二、問題解決的定義  
    問題是指尚未被人們解決的某種思維任務。解決問題時,你所知道的與你所需要知道的之間往往存在著差距,這個差距就是問題空間。解決一個問題,就是消除這個空間。這需要通過發現和取得必要的信息來完成。一道幾何題目就是典型的問題。  
    以信息加工的觀點來看,一個問題可分為三個部分。(1)初始狀態:接受問題,所擁有的信息不夠完整;(2)目標狀態:確定所希望達到的狀態; (3)認知操作:從初始狀態到目標狀態的過程中必須采取的步驟。這三個部分共同界定了所謂的問題空間。在證明一道題目的時候,題目中的已知條件即為這一問題的初始狀態,目標狀態是證明的結果,中間的一系列證明過程就是為了達到目標所采取的一系列認知操作。可以認為,思維過程就是采取有效的策略和方法不斷縮小問題空間,以至問題解決的過程。  
    在認知心理學中,可以把問題解決定義為具有一系列目標指向性的認知操作,它應具備以下三個特征。  
(1)目標指向性。即問題的解決活動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問題解決就是通過一系列認知活動有目的、有意識地把初始狀態變為目標狀態。  
(2)操作系列性。問題解決必須包含有一系列的心理操作才能稱為問題解決活動。能夠自動化完成或只有單一操作的不能構成問題解決過程,比如,回憶昨晚上吃的菜,通常不被看成是問題解決活動。  
(3)認知性操作。問題解決這種目標指向性活動是依存于認知性操作的。不具備認知性操作的活動,不被看作是問題解決,例如,當你學會了騎自行車之后,騎自行車的活動不被認為是問題解決。  
三、問題解決的策略和方法  
    解決問題需要運用一系列的認知性操作來從初始狀態達到目標狀態。這些認知性操作也稱為算子,問題解決的過程就是利用算子使初始狀態逐步到這目標狀態的過程。怎樣在問題空間中搜索出必要的算子呢。心理學家研究發現,搜索算子(也就是問題解決)可以使用不同的策略與方法。這里介紹幾種主要的途徑和方法。  
(一)算法式  
    算法式就是依照正規的、機械性的途徑去解決問題。具體做法是將各種可能達到目標的方法都算出來,再一一嘗試,確定哪一種為正確答案。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是過于費時、費力和缺乏效率。  
(二)啟發式  
    在問題空間的搜索過程中,在目標傾向性的指引下,通過觀察發現當前問題狀態與目標狀態的相似關系,利用經驗而采取較少的操作來解決問題的方法稱為啟發式的方法。啟發式方法看上去是直觀判斷,其實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經驗。使用這種方法并不保證能夠準確地找到答案,但作為一種大略的粗算,通常都能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人們在處理日常問題上大部分都使用啟發式。雖然它在準確性上不及算法式方法,但卻無需去探討所有的可能性,因此效率上大為提高。用啟發式方法并不見得必定能找到答案,但經驗的積累將會逐漸教導我們在何時以及如何去使用這種方法,使我們成為較好的問題解決者。下面是幾種常用的啟發式策略。  
1.手段一目的分析法  
    手段一目的分析法就是先有一個目標(目的),它與當前的狀態之間存在著差異,人們認識到這個差異,就要想出某種辦法采取活動(手段)來減小這個差異。例如,目標要到火車站,而我們在校園里。首先想到學校與火車站之間有差異,主要是距離上的差異。然后思考用什么操作手段去縮短這一空間距離。我們可以乘公共汽車去或者出租汽車去,也可以騎自行車去。如果行李較多時間又緊迫,就決定乘出租車,但是下一步還要考慮如何能乘上出租車。這里又產生了一個"距離",要縮短這個"距離",首先要確定是打電話叫出租車到宿舍,還是走到校門口去乘出租車。  
    手段一目的分析法的一個核心是將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分解為幾個較簡單的子問題。其要點是:(l)比較初始狀態和目標狀態,提出第一個子問題:如何縮小兩者差距?(2)找出縮小差距的辦法及操作。(3)如果提出的辦法實施條件不夠成熟,則提出第二個子問題:如何創造條件?(4)提出創造條件的辦法及操作。(5)如果(4)中提出的辦法實施條件也不成熟,則提出第三個子問題,如何創造條件?-------如此螺旋式地循環前進,直至問題解決。  

2.爬山法  
    爬山法是指經過評價當前的問題狀態后,限于條件,不是去縮小,而是去增加這一狀態與目標狀態的差異,經過迂回前進,最終達到解決問題的總目標。就如同爬山一樣,為了到達山頂,有時不得不先上矮山頂,然后再下來-------,這樣翻越一個個的小山頭,直到最終達到山頂。可以說,爬山法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方法,往往具有"退一步進兩步"的作用,后退乃是為了更有效地前進。  
3.逆向工作法  
    我們前面講的方法,都是循序漸進,逐級逼近目標。與上述相反的還有一種目標遞歸策略,也稱逆向工作法。這種策略是從目標狀態出發,按照子目標組成的邏輯順序逐級向初始狀態遞歸。例如下面的幾何證明題:已知長方形ABCD,求證兩條對角線相等(如圖5.1)。要證明AD=CB,從目標出發逆向推理,即首先要證明△ACD全等于△BCD。要證明這兩個三角形全等,就必須從這個子目標出發,搜索證明三角形全等的定理。在這個題中,可以利用邊角邊定理解決子目標,然后再進入下一個子目標,把最后一個子目標解決了,整個問題即得到解決。   
圖5.1 目標遞歸策略解題法示例  

    總之,無論是從初始狀態逐級向目標狀態遞進,或是從目標狀態逐級向初始狀態回歸,都是適用于相應條件的問題解決策略。
1 | 發表于 2022-6-1 15:05:12
影響問題解決的因素  
    心理學家發現有一些情況經常阻礙人們的問題解決,如問題表征的方式,對無關信息的注意,功能固著性,心向和不必要限制的設立等。下面我們分析一下這些經常出現的不利因素,以有助于提高我們的解題能力。  
(一)問題表征的方式  
    解決問題首先要對問題加以理解。所謂理解問題,用認知心理學的術語來講,就是要以最佳的方式對問題加以表征。表征指客觀事物在頭腦中的呈現方式。同一事物或問題由于表征的方式不同,在理解上會出現很大差異。以下面的問題解決為例,一個殘缺的國際象棋棋盤,它有兩個角被切掉了,現只剩下62個正方形。假若你有31張骨牌,每一張恰好可以遮蓋棋盤上兩個正方形。你是否能夠用骨牌把這個棋盤上的所有部分蓋住呢?請用幾分鐘時間試試看。  
    研究證明,絕大多數的人,對于這個國際象棋棋盤問題,會用很長時間在頭腦中嘗試著去擺,但總找不到答案。可是,如果你不是用視覺形象方法去考慮,而改用推理的方法:明確每一張骨牌都必須蓋住一個白格子和一個黑格子,而去掉的是兩個白格子,那么你馬上可以發現,既然剩下的是32個黑格子和30個白格子,顯然無法用31張骨牌全部蓋住圖中的棋盤,這個問題原來是無解的。  
(二)無關信息的干擾  
    看一下下面兩個問題:  
    A.小王家兄弟五個,都未婚,他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姐妹,如果把王媽媽也算在內,試問他們家有幾個女人?  
    B.某城市有15%的人不把電話號碼放人電話簿上,如果你從該城市的電話簿上隨機抽取200個號碼,問其中有多少人是不把電話號碼放人號碼簿上的?  
    這是兩個很簡單的問題。但你是否都能很快地得出了答案?在A題中,答案是兩個女人,兄弟的數目是無關信息,但它卻使多數人費了許多思考。在B題中,人們傾向于注意15%和200個人數,而實際上這兩個數字都是無關信息,因為所有200個人都取自電話簿,答案應該是0。研究發現人們經常錯誤地假定:問題中的所給出的條件或數字在解題中都有用。因此,總是想辦法去利用這些信息。了解了這個普遍傾向,我們在解題時就應該先注意考慮一下哪些信息有用,哪些沒用。  
(三)功能固著性  
    另一個常見的解題障礙是格式塔學派研究知覺時發現的,即人們在知覺一個物體時,傾向于只從它的一般性功能上認識它,稱為功能固著性(functional fixedness)。例如,在圖5.3顯示的問題a是利用給定的工具將兩根懸掛在天花板上的繩子接在一起,對于這個問題,惟一的解決方法是把桌上的鉗子拿起來,捆在一根繩子的尾端,像鐘擺似地使之晃動,然后再抓著另一根繩子,走到房間中間,等捆著鉗子的繩子晃到眼前,再將它抓住,這樣就可以將兩根繩子接在一起了。曾有人用這個問題進行實驗,發現只有39%的被試可以在10分鐘內找到答案。問題的癥結就在于被試只把鉗子視為一種功能固定的技術工具,沒有想到鉗子也可以用它的重量當擺來使用。同樣地,問題b是利用給定的工具將蠟燭固定在墻壁上,對于這個問題,只有你不僅僅把火柴盒看作是裝東西的盒子,而換一個角度看成是一個平臺,你才能想出解決辦法。導致上述兩個問題不能順利解決的關鍵,都是因為被試在表征物體時總是按照物體的傳統功能,不會變通,在問題解決時不能用新的方式來表征問題情境。這種功能固著現象有時會限制人們的思維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心向  
    首先請你試解上面那個水罐問題:現有容量固定的三個水罐和無限量的水,請你以三個水罐為工具,逐一取得每一行中最有方指定的數量。并且試用公式的形式表明你所用的方法。  
    如果一個人屢次成功地以相同的方法解決了某類問題,會使他機械性地或盲目地以原有的方式方法解決類似問題,而不去尋求新的、更好的方法。這種堅持使用原有已證明有效的方法解決新問題的心理傾向,稱為心向或心理定勢。水罐問題就是心向問題的一個典型事例。如果你已發現前5個小題要求相同的解題方法,即(B-A-2 C)時,則你可能在第6個小題上也套用相同的公式,盡管它用更簡單的方法(A一C)就可以解決;只有到對第7個小題仍套用公式(B一A一2C)卻發現行不通時,一部分人才會去思考、去嘗試,并發現更為簡便的公式(A一C)。但也有些人竟會認為它無解。那是因為心向太強烈,在經驗中的有效方法不起作用時,不會轉換  
(課程完)   
  
推導樹推理方法  
     對于一個偵探而言,掌握相關的偵探推理專業知識無疑是從事此類工作的基礎與前提!但要真正從紛繁蕪雜的表象中一舉發現問題的關鍵,把握事物的要害,那就還須掌握一些相應的分析與推理方法!這里我就介紹其中一種:推導樹法。也希望對這方面感興趣的朋友共同探討! 在撲朔迷離、紛繁蕪雜的案件中,有經驗的人都知道:最困難的不是如何去發現問題,而是如何把已知的各種現象、疑點拼接起來,形成一個有內在關聯、能對已發生的事件作出較完滿解釋的假說體系!推導樹法中的倒樹法就是這樣一種有效的能化不確定為確定的回搠式推理方法。其要領是:  
    1、有針對性地盡可能多地收集有關的各種原始資料,發現相關疑點,通過初步的驗證后,將這些資料一一列舉出來!   
    2、根據這些情況所涉及的領域,從其功能、構成、特征等方面將其相互關聯因素一一列舉,再嘗試將其進行多項排列與組合。   
    3、 通過不同的排列與組合及相互的印證,最后形成若干較深入的判斷。 其推導特征: 1、 從現象到本質,從不確定性到確定性! 2、 由較低層次的事實相互印證、限定、結合,形成較高層次的事實判斷。 運用實例:在六十年代古巴導彈危機中,美國中情局僅從古巴人在其國內反常地修建若干足球場這一點上就看出蹊蹺。通過一系列推理結合其它偵察,最后發現蘇聯人企圖在古巴建立導彈基地這一重要情報。  
    其推理過程如下: 基本事實:(1) 古巴人在其國內突然間同時修建若干足球場。(2) 古巴人原來不踢足球。 假設1:古巴人對足球感興趣是內部原因。——經驗證未發現有明顯變化!(排除)假設2:古巴人對足球感興趣是外部原因——有外國人要來! 事實3:古巴當時處在被半封鎖狀態,只跟蘇聯、東歐國家關系較好! (假設2)+(事實3)=(判斷1)蘇聯、東歐國家人可能要來! 事實4:足球場周圍有機場,經進一步偵察發現:足球場周圍還在動工建設一些其它經過保密的設施。根據常規,只有軍事設施才須如此保密。 (判斷1)+(事實4)=(判斷2)蘇聯、東歐集團在協助古巴人建設保密的軍事設施。  
    事實5:根據情報,蘇聯有一批導彈部件在運往某軍港后便消失查不到去向了。事實6:根據飛機拍下的偵察圖片,有多艘蘇聯大型運輸船抵達古巴。時間與導彈部件消失加上途中時間的日期基本吻合。 (判斷2)+(事實5)+(事實6)=(最后的判斷3)蘇聯在協助古巴人建設針對美國的導彈基地! 從以上推理過程可以看出,只要情報收集全面,善于分析推理,往往可以由小見大,發現一些很重要的事實!因此,掌握一些有用的推理、分析策略對于偵探而言是很有意義的! 此外,如決策樹、決策表、矩陣分析、多指標屬性評估分析等專業方法與策略對于偵探在評估各類案件可能性、方案可行性方面也往往有特別重要的作用!不過這些方面我只是略有涉獵,真正專業的介紹恐怕就得fan、大力、樂陽等理科好的朋友多盡心了!我想:如果能把這些方法結合實例加以介紹,不但對網友們能夠起一個開闊視野的作用,而且對于網友們以一種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增強自身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是大有益處的
| 發表于 2022-6-1 15:05:19 | 來自小霸王手機 發帖際遇
感謝分享
長就多發幾篇(
1 | 發表于 2022-6-1 15:07:13 發帖際遇
偵查破案的一般程序與方法  
  現代刑偵的專業分工越來越細,涉及學科門類眾多,其操作程序不但受犯罪特點、偵查工作自身特性規律的影響,也受到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很大制約,頭緒實在繁多。但是大體了解一下總會對自己的偵探事業有所幫助,最起碼不會在遇事時方寸大亂  
  現代刑事偵查不但在具體方法手段上越來越多地加大了科學技術的成份,其操作程序、規則也大量地借鑒了系統工程理論、決策學、認知科學、對策論的一些前沿成果(雖然這些在我國還不明顯,但也能看出一些端倪),而且由于刑事偵查究其本質是一種從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結果去發現原因,由事件發掘出人的一個過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斷逼近目標真理的假說驗證排除法,其面臨的主要困難也就是如何從紛繁蕪雜的表象下發現事物的內在聯系,如何把一個個支離破碎、真假難辨的線索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地形成一個較完整的、有關于犯罪的性質、動機、過程、手段、嫌疑人特征的假說體系!(類似于情報分析中的綜合拼塊方法)  
一、基于此,從認知過程的邏輯角度而言,以一般典型案例的偵查為例(指須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措施、手段的專案偵查),其一般程序如下:  
  1、初步了解案情-----即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具體說來就是對案件的下列要素作一個基本的了解:究竟是在何時、何地、由何人基于何種目的、動機使用何種工具對何種目標造成了何種后果。簡稱為案件的“七何要素”。這“七何要素”并不是一開始就能弄得很清楚,但它卻是我們分析認識案情的方向,我們一切的工作都應當以其為目標。  
  2、初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各種線索,如現場痕跡、遺留物品、被害人基本情況、作案手法工具特征等,其主要方式是:  
  a、現場勘查:通過細致地發現、提取各種現場痕跡、遺留物證,加之廣泛地運用科學手段,盡量獲取有關犯罪過程、手段、工具、作案人個人體貌(身高、長相、血型、指紋、聲紋、DNA分子等)、職業、經歷、行為等方面特征的情況,以為下一步確定偵查方向、劃定偵查范圍提供依據。  
  b、調查訪問:在現場訪問的基礎上,通過進一步走訪證人及其它有可能了解案情的各類人員,從中發現各種可能的利害關系、犯罪嫌疑人的各種特征,為下一步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身份提供依據。  
  c、廣布線人,獲取線索:罪犯也是人,也生活在各種現實社會關系中,他的蛻變也需要一個過程、一個空間,需要群體、“前輩”的引導,需要“道中人”提供必要的情報、工具。這就為我們特情的工作提供了廣闊的天地。  
  3、匯總案情,綜合分析,作出判斷(提出假說)  
這是整個偵查工作中很關鍵的一個環節,是確定偵查方向,制訂正確偵查計劃的前提。其間的方法也就是毛主席說的“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將各方面掌握的情況按照“七何要素”的要求加以分類,剔除那些虛假的、重復的信息,在具備豐富辦案經驗的基礎上(對各類相關案件的一般動機、行為過程、對象特點充分了解),提出對本案案情的若干基本假設,其核心內容主要是:本案性質、動機,犯罪過程(進入的時間、路線、主要動作等)、使用的何種工具、犯罪嫌疑人的個人特征等。  
  以上的若干基本假設,經過與會人員的充分問難置疑加以補充完善后,就可以作出對案件性質、基本過程、嫌疑人特點作出比較準確的判斷,在此基礎上就能比較客觀地確定偵查方向、范圍,制訂偵查計劃,合理地安排、分配偵查工作任務。  
  4、確定偵查方向、劃定偵查范圍,安排分配偵查力量展開進一步地具體偵查(假說的驗證排除過程)  
(略)  

  二、從實際工作的角度來看,還是以一般典型案例的偵查為例,其程序中最關鍵的就在于以下兩個環節:  
現場勘查與案情綜合分析會。之所以只提出這兩個環節,并不是說諸如查證、緝捕等環節不重要,(恰恰相反,正是調查、緝捕等環節的難度才構成了真實破案與推理小說中破案中最大的區別:有時你找不到人就是找不到人,取不到某份材料就一籌莫展,而不是象偵探小說里一樣,碰到此類問題作者就能幫筆下的神探制造種種奇遇巧合來解決問題。楚魂就有過這樣的體會:我畢業實習安排在市局刑偵支隊重案大隊,一起販毒案要傳一個關鍵性的知情人,這家伙犯過事,行蹤不定,我和帶我的老刑警在他家守了兩次,每次都是兩天兩夜,煙整整抽掉一條,可他一直就沒露面,結果到我實習結束這個案子就只好一直掛著。后來,這樣的事多了,搞得我把煙都戒了----一聞煙味就反胃)而是對于我們的偵探迷來說,后者可能太瑣碎、粗野,與純推理也有一定距離。   

1、 現場勘查:  
  在有現場的案件中,現場勘查可以說是一切其它偵查工作的起點與前提。在我們國家現場勘查是由刑偵與刑技部門共同進行的,一般刑技人員負責現場勘驗,主要也就是發現、提取、收集、記錄各種犯罪的痕跡、物證;刑偵人員則負責現場的調查訪問與緊急情況下的追緝堵截。  
現場勘驗的主要對象是:BCDE  
  A、 犯罪場所:主要須查明犯罪分子作案、潛伏觀察的地點、進出現場的路線、侵入方式、現場的活動過程、在現場附近隱匿處理贓物、兇器,拋棄、掩埋尸體的地點,并在以上基礎上對犯罪分子是否熟悉現場、作案動機、時間、手段、人數、個人職業生理特點作出判斷。  
  B、 犯罪痕跡:手印、腳印、齒印、唇印;鞋印、刀槍棍斧鋸鋤等破壞痕跡;車輪印、爆炸、燃燒、腐蝕痕跡。根據以上痕跡可以對作案的時間、人數、犯罪分子的性別、年齡、身高、體重、職業特點作出比較接近的判斷。  
  C、 犯罪遺留物:如人體分泌物、文件、票證、紙張、泥土、頭發、血跡、汗斑、花粉顆粒、布纖維等。  
  D、 尸體檢驗;應查明死因---正常死亡亦或非正常死亡?是中毒死、窒息死、還是機械性損傷致死;自殺、意外事故死還是他殺?死亡的時間、致死的工具?  
  E、 人身檢查:對受害人、嫌疑人身體特征、傷害情況或生理狀態的檢查。  
  現場勘驗的步驟:說起來很簡單,也就是先整體巡視,再局部觀察,然后個別勘驗。但要真正運用純熟,還需要通過不斷地在實踐總結提高。  
  現場的調查訪問沒有什么巧,就是一要思路清晰,在對案情還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也能抓住重點,知道該問些什么;其次就是要會作思想工作,能讓心情緊張、有顧慮、對警方不信任的知情人能大膽提供線索。這里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大陸的其它警種我不敢說,但刑警在真正偵破大要案時都是相當慎重也比較講文明的,對于某些要犯甚至客氣得過了份!所以有時在家里一看到HBO臺與鳳凰衛視里某些東東就氣不打一處來,大陸警方技術裝備、人員素質相對落后一點是事實,對人權的尊重也需要逐步提升,但這幫家伙損人也實在太沒邊了。  
  2、案情綜合分析會:(對于某些案件而言,現場勘查后的現場會議實際上就取代了正式的案情綜合分析會,特此說明)  
在我國現行的刑偵破案體制中,案情綜合分析會是一個最具決定性的環節,首先它是對現場勘查、調查訪問、初步摸排所獲線索情況的一個匯總,然后就要對案件性質、作案時間、地點、動機、工具、過程、嫌疑人個人特點作出判斷,有了全面、經得起推敲的案情判斷,就可以比較有針對性地確定偵查范圍、劃定偵查方向、制定偵查計劃,確定落實具體偵查途徑措施了。  
其具體內容如下:ABCDEFG  
  A、 分析案件性質:通過現場的具體環境、被侵犯的人或物等情況確定究竟是哪一類犯罪行為構成的案件。  
  B、 分析作案時間:通過被害人、目擊證人、其它知情人反映的情況;現場痕跡新舊程度、血跡顏色、雨、雪足跡;尸體現象、胃內殘留物;電視廣播播放節目的時間等情況對具體作案的時間進行推斷。  
  C、 分析作案地點:主要是判明是第一現場還是關聯現場。  
  D、 判斷作案工具:主要根據工具所形成的痕跡、遺留物品、微量物質等展開推斷。  
  E、 分析作案動機:根據被侵害的對象性質特點、現場態勢、被害人平時人際關系、戀愛、婚姻、經濟狀況、仇怨等可能的因果關系進行分析挖掘。  
  F、 分析作案人數:通過現場指紋腳印、損失物品重量、體積加以推斷。  
  G、 分析犯罪分子個人生理、職業經歷特點:(略)  
  H、 分析作案手段:  
  (1) 預備手段:如事先潛伏踩點、配制或竊取鑰匙、預啟門窗、聲東擊西調事主離開現場等。  
  (2) 侵入現場手段:如撬門、踹門、挖洞潛入等  
  (3) 破鎖手段:(略)  
  (4) 偽裝滅跡手段(略)  

(5) 欺騙手段:冒充身份、以假充真、金錢、名利引誘、異性引誘等。  
  (6) 偽造手段:如制版、描繪、復印、涂改、摹仿等。  
  通過以上對案情要點的分析判斷,也就可以把懷疑的對象縮小到某一區域、具有某一共同特點、某類專業技能的對象群體上,再通過對時間、地點、工具、因果關系等方面條件的摸底排查,就能更進一步地確定重點懷疑對象,加之以二十四小時跟蹤守候、電話通訊監控、密搜密取及條件成熟后的全面訊問就有可能從嫌疑人撕開口子,一舉破案。  
三、刑事偵查的一些常用方法:  
  刑技那一塊主要就是痕跡檢驗、文件檢驗、刑事照相、司法彈道檢驗、物證的提取與檢驗、法醫檢驗等,這方面內容博大精深,技術性與實踐性要求很強,不過想當一名業余偵探的人只需了解即可  

偵探的戰略思維訓練  
說起偵探的戰略思維,很多人會覺得離自己很遠,離國內現在民間偵探業的現狀更遠。其實不然,正因為國內目前民間偵探業尚沒有完全取得合法的地位,正因為此行業目前還很稚嫩,所以就尤顯出偵探應具備戰略思維的重要性!  
比方說,國內現在民間偵探業的發展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在具體操作中也存在很多現實的困難,那么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分析現在的形勢?如何從行業整體的高度看到行業自身加強規范管理對于贏得社會各界的認同與好感,如何才能切實有效地提高自身核心能力,以更好地為企業、為當事人、為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服務?這些不具備一定的戰略思維品質是很難得出正確答案的!  
還不僅于此,在經濟全球化的當代世界,各種各樣的矛盾、沖突密切相聯,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種種問題交織在一起!偵探作為一個極敏感的行業,難免會跟這樣那樣的人和事發生聯系,若不具備一定的宏觀戰略思維品質,不但很難完成客戶交給的任務,甚至還有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預料的麻煩。  
因此,從長遠來說,一個優秀的偵探要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要積極地介入現實生活,他們就應該要具備從戰略上思考當代的重大問題、從行業整體來分析把握形勢的氣魄與思維高度。  

戰略思維能力的訓練途徑:  
戰略思維說到底就是兩個問題——思維的向度與思維的程序、方式。  
1、所謂向度也就是指思維的高度、深度與廣度:  
思維的高度實際上也就是能否站在上級的角度思考問題。一個優秀的下級或任何一個想有一番作為的人,不管他的具體職務或地位如何低下,但他至少要在精神上敢于與他的上級或比自己地位高得多的人看齊!我剛辭去公職入職到南方一家企業集團時,它的行政總裁講過一段讓我印象很深的話:當你是一個員工的時候,你至少應該知道你的部門負責人在想什么?當你成為一個部門負責人時,你應該知道總裁或這一行業的領袖在想什么?你成了一個企業的負責人,那么有些時候你就應當知道國家領導人在想什么?  
這實際上就是所謂思維高度的最生動范例!若平時按照這一思路去規劃自身,開展工作,不要多久你一定會發現你就會發現:自己不但能把事情做好,更重要的是自己總是在做“正確”的事!  
思維的深度與廣度:  
這就主要取決于自己的知識面與具體思維能力了!一般來說,注意關心社會生活中的各類熱點、矛盾、問題,通過參加研討會、社團,了解流行的各派思潮、各種政策主張的要點、異同——是擴大思維統攝面,將思維引向深入的有效途徑!  
2、宏觀戰略思維程序與方式的掌握:  
宏觀戰略思維由于其所具有的全局性、長期性,其程序區別于一般的思維謀劃,一般都有一個形勢分析、目標確立、制定多個備選方案——擇優選用、分階段實施、反饋、調整的過程。要養成一樣一種思維方法,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多研讀一些前人的戰略計劃方案范例,以自己之思度古人之思,以自己之揣摩遙想當年形勢之虛實,站在古人的角度謀策建議,再與前人之所思相印證,然后反復揣摩把玩,這樣就有可能較快地掌握此類思考的要領了!  
2、自我態度  
鏡相自我  
自我 理想自我—>自我態度  
真實自我  
自我態度:是指關于自己的知識和信念,包括對感情關注或自尊的態度。  
在犯罪(越過)行為中關于自我態度方面存在三種理論觀點:  
-良好的自我態度是抵御犯罪行為的絕緣體  
-消極的自我態度是標簽的結果  
標簽理論  
-良好的自我態度來源于獲取成就的能力、信心以及在社會關系中的認可。  
林文瑛 王震武(輔仁大學應用心理系 )黃富源(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青少年犯罪形成歷程的學校因素探討 》比較一般青少年和犯罪青少年的自我態度量表(自尊量表)的得分發現: 違法犯罪青少年的得分遠遠低于一般青少年  
四、人格(Personality)  
1、人格的定義   
生活中對人格的了解:“沒有人格”、“人格高尚”,這與心理學上的概念大不一樣  
生活中的人格概念  
-聲望  
-產生聲望的內部過程  
心理學中,“人格”一詞的英文是personality,這個英文詞來自拉丁語的Persona,而persona是指古希臘、羅馬時代的戲劇面具。當時的戲劇演員常在一部劇中扮演好幾個角色,因此需要戴著表示特定角色的面具上場。 這樣,personality之為“人格”,就有了“把一個人同其他人區分開來”的基本意思。  
2、反社會型人格與犯罪(重點與難點)  
案例:羅杰是州立監獄中年僅27歲的囚犯,他被監獄精神病專家診斷為慣常的反社會者,有社會病態人格障礙。他上小學二年級時就經常違反校規,用東西砸老師,不服從老師管教,攻擊其他同學,12歲時已被3所學校開除過。之后進了安息日圣經學校,他依然毆打傷害教師,經常逃學,又被開除。14歲時他被開除出所在城市的整個學校系統,后來父母送他進一所私立學校,他又毆打女管家,以致其他同學拒絕讓他進自己的房間,兩個星期后他又被除名。  
類似羅杰這種反社會傾向的人格,即反社會型人格,是各類變態人格(人格異常)中最容易違法犯罪的。反社會型人格一般自兒童期就開始有表現,其主要特點是智能尚正常,行為受原始欲望支配,脾氣暴躁、情感冷淡、不誠實;無道德心和社會責任感,因而缺乏羞恥心,對是非善惡缺乏正確判斷;極端自私和自我中心,冷酷無情,對他人的痛苦無動于衷,不通人情,無自知之明,不重視人際關系,愛幻想;常違反社會規范。由于反社會型人格者智力一般都正常,有社會責任能力,所以盡管人格異常,但他們違法犯罪仍要負法律責任。  
  導致反社會型人格的環境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不當,學校管束無力和歧視等。有些家長對子女過分苛責,隨意打罵,或趕出家門,使孩子產生對抗心理,有意無意地模仿大人的強力、攻擊行為;或者在不良青少年團伙影響下,形成各種不良習慣和越軌行為模式。若學校教育得不到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是不能取得預期效果的。而且,有的教師視差生和違紀學生為不可救藥,動輒嘲諷,隨意處罰,從而加深了這些青少年與社會環境和教師的對立情緒,實際上起到了強化其反社會傾向的負面作用。
1 | 發表于 2022-6-1 15:09:46 發帖際遇
福爾摩斯的推理方法淺析  
   
   聲明:本文部分內容節選自《福爾摩斯和科學方法》,作者為日本京都大學教授。   
   自從《血字的研究》發表以來,福爾摩斯便成為了最出名的偵探人物。福爾摩斯迷們狂熱的追隨著他,即便在21世紀的今天,福爾摩斯的故事仍然被人們津津樂道。福爾摩斯最具吸引的應該是他的演繹法。以下我舉了一些福爾摩斯推理方法的例子,供大家探討。  
    排除法  
   (例1) "我就是利用這種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設的辦法,終于得到了這個結論,因為其他任何假設都不可能和這些事實吻合。"(群眾版三卷本(下同),上卷,《血字的研究》,P121)  
   (例2) 他搖頭說道:"你總是不按我的理論去研究。我不是曾經和你說過多少次嗎,當你把絕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多么難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實情嗎?"(上卷,《四簽名》,P161)  



   讓我為諸位舉個簡單的例子。在《四簽名》開頭,當福爾摩斯推斷華生去郵局拍電報時,華生很驚訝。他的推理可能基于以下的形式:  
(1) A、B、C三種論斷(這是由其他的原始資料證明出來的)  
(2) 去掉A(通過觀察的證據)  
(3) 去掉B(通過觀察的證據)  
(4) 因此C(結論)  
    讓A、B、C分別代表"去郵局為了寄信"、"為了買郵票或明信片"、"為了拍電報"。  
    里我們可以看到,排除法是基于任何可能的和不可能的猜測的組合。如果能方方面面都考慮到的話顯然非常困難。  
   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福爾摩斯在講解他的方法時幾乎不說"歸納",而用"假設"來代替。下面我們就來談談假設。  
   假設法  
   (例3) "我曾設想過七種不同的解釋,每一種都適用于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知的事實。但它們當中那一種是正確的只能在得到無疑正在等著我們的新消息后才能做出決定。"(上卷,《銅山毛櫸案》,P516)  
    (例4) "那么,馬在哪里呢?"  
    "我已經說過,它不是到金斯皮蘭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現在不在金斯皮蘭,那一定在梅普里通。我們就按這個假想去辦,看結果這么樣。(中卷,《銀色馬》,P17)  
    假設有點像是排除法的前提環節。到目前為止,甚至一個外行人都能很清楚的懂得福爾摩斯所說的方法。但是要能真正弄懂以下的方法我們可能需要較好的哲學知識了。  
    分析法、綜合法(回溯推理、向前推理)  
    (例5) "我已經對你說過,凡是異乎尋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礙,反而是一種線索。在解決這類問題時,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夠用推理的方法,一層層的回溯推理。這是一種很有用的本領,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過,人們在實踐中卻不常應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用處大些,因此人們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這一層。如果說有五十人能夠從事物的各個方面加以綜合推理的話,那么,能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過是個把人而已。"  
    "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實對他們說明以后,他們就能把可能的結果告訴你,他們能夠把這一系列事實在他們腦子里聯系起來,通過思考,就能得出個什么結果來。但是,有少數人,如果你把結果告訴了他們,他們就能通過他們內在的意識,推斷出所以產生這種結果的各個步驟是什么。這就是在我說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時,我所指的那種能力。"(上卷,《血字的研究》,P119)  
    眾所周知,笛卡兒分析法的程序是:假設一個問題要被解決,我們去找出解決它的條件,并將它們化解成一些更加簡單的適于解決的條件(笛卡兒是這樣解釋的"把每一個困難的條件盡可能的分劃成若干最佳的最可能解決的")。在哲學和數學上經常需要用到這種分析法。前面的例子里顯示,福爾摩斯也采取了較為類似的方法。順便說一句,排除法與這里說的分析法也有些近似。  
接下來我們談談最重要的方法:  
    可能性比較法  
   (例6) "啊!這還算僥幸,我只是說出一些可能的情況,并沒想到會這樣正確。"  
"那么你并不是猜想出來的了?"  
"對,對,我向來不猜想。猜想是很不好的習慣,它有害于作邏輯的推理。你所以覺得奇怪,是因為你沒有了解我的思路,沒有注意到往往能推斷出大事來的那些細小問題。"(上卷,《四簽名》,P133)  
    (例7) "現在,我們簡直胡猜起來了。"摩梯末醫生說道。  
"嗯,不如說是在比較各種可能性,并將其中最于實際相接近的選擇出來;這就是科學的運用想象力,可靠的物質根據永遠是我們進行思考的出發點。"(中卷,《巴斯克維爾的獵犬》,P569)  
     科學的運用想象力  
     (例8) 同例7  
      我們注意到福爾摩斯的推理方法里有些形成鮮明對比的地方,一方面他通過比較基于"猜測"的可能性來做出結論,另一方面他對于破壞邏輯推理的行為極其反對。他說他的方法是邏輯的、科學的,盡管在華生和摩梯末之類的外行看來有些靠不住。  
不在場證明
一、“時間性”不在場證明  
1、撥塊手表  
說明:找個證人陪在你身邊,伺機把他(她)的手表撥快,然后在適當的時候找藉口離開行兇并回來,這樣這位證人便能給出你在那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據了。這是現實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識破。  
2、錄音  
說明:把能代表時間的某人或物的聲音錄下,并設置在某個時間自動播放。但現實可行性一般不高,畢竟人的耳朵是沒那么容易被錄音跟真人說話聲混淆的。  
例子:金田一《歌劇院殺人事件》,在這個事件中由于錄音是從遠處傳來,所以不容易將之與真人聲音分辨出來,而且它的巧妙之處更在于用厚布幕隔音這一點上。  
3、證物  
說明:若某物品在犯罪現場的出現能代表某一時間段(例如兇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時兇案尚未發生,粉碎了則是案發之后),那么設法在這個物品上用點小詭計就能混淆時間判斷了。  
例子:金田一短篇《誰殺了女神》,將一個女神像切成兩半,分別用其左、右側面來偽裝成兩個女神像。金田一小說《邪宗觀迷案》,一本書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實只有厚厚的封套而已,里面的書頁已被撕下了!  
4、“一天前的此時,一年前的今天”  
說明:兇手似乎的確有在犯案時間的不在場證據,但其實只是利用了某樣隔一段時間就會重復出現的事物作證而已。  
例子:柯南《前夜祭殺人事件》中每年都會有的前夜祭;金田一《速水玲香誘拐殺人事件》中每天都會響起的正午鐘聲。  
5、從“死后硬直”去作文章  
說明:利用某些方法改變尸體的死后硬直程度,從而影響法醫的死亡時間判斷。  
例子:柯南《小五郎同學會殺人事件》、《福爾摩斯愛好會殺人事件》。  
二、“地點性”不在場證明  
1、隱藏的捷徑  
說明:兇手離開眾人的時間比在兇案現場往返所需的最短時間更短,因而取得不在場證據,但事實是兇手利用了一條隱藏的捷徑。這個思路很多人都會想到,但要將這一捷徑徹底隱藏,不為人知卻不是那么簡單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雪夜叉傳說殺人事件》中的冰橋,堪稱完美。還有《天草財寶傳說殺人事件》是把“捷徑”反面利用的極佳例子。  
2、事后轉移的尸體  
說明:兇手取得不在場證據的理由同上——不夠時間往返兇案現場。但那卻是偽造的兇案現場!尸體是事后才被運到那里的。  
例子:金田一《悲報島傳說殺人事件》,用雞血代替人血制造的滿墻壁滿天花板是血的“現場”,最后還用一把火毀尸滅跡。《怪盜紳士殺人事件》的精彩之處則在于運送尸體的方法。  
3、改變殺人距離  
說明:看起來是被近身殺害的死者,其實卻是兇手從遠處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從遠處被射殺,其實兇手卻是在身旁下的手。  
例子:柯南《電視臺殺人事件》是似近實遠,而《名偵探之死》、《工藤新一紐約事件》則是似遠實近。  
4、“認錯房間”  
說明:密室殺人當中常見的高級詭計“認錯房間”在制造不在場證明里同樣可以大派用場。  
例子:偵探學園Q《開膛島的慘劇》,利用細線牽拉的死者肢體及腳印來使人認錯房間。  
三、“人物性”不在場證明  
1、證人說謊  
說明:現實中最常見的情形,兇手只要事先買通證人作假證詞便行了。但這一低級手法推理小說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則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例子:阿嘉沙·克里斯蒂的經典之作《東方快車謀殺案》,你永遠也猜不到一共有多少個人說了慌!  
2、法醫說謊  
說明:“法醫”這一角色在推理劇當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其判斷的死亡時間直接決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場證明,因此,在傳統推理中法醫一般是不許說謊的。但偶爾也有法醫作假證,甚至法醫本人就是兇手的情形。  
例子:柯南《月影島殺人事件》。  
3、“認錯了人”  
說明:推理小說中最常用的詭計之一。低級實用一點的手法有兇手事先買通了一個人裝扮成他(她)的樣子在別處露面;高級手法則有兇手與死者互易容貌、將兩個死者互易容貌、肢體拼接這樣大膽的心理詭計。另外,推理小說中一般不允許雙胞胎的出現。  

例子:柯南《好賺的跟蹤》、《小學教師殺人事件》,金田一《異人館村殺人事件》、《飛閳機關宅殺人事件》。最經典的要數克里斯蒂《陽光下的罪惡》了。  
4、苦肉計  
說明:兇手先偽裝受傷、無法行動而取得不在場證明,趁醫生還沒趕到的時間里完成兇案,回到“受傷”處再真的把自己弄傷。  
例子:柯南《怪獸哥斯拉殺人事件》、克里斯蒂《尼羅河上的慘案》。  
5、假裝被殺  
說明:我個人給予最高評價的手法!因為只要眾人都以為你“已死”,就形成了我在暗,眾人在明的極其有利的環境。之后再殺人時,若想嫁禍給某人,就專挑他(她)一個人沒有不在場證明時下手;若想引起眾人恐慌,則可找一個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的時間動手。操縱大局,得心應手。人們肯定不會懷疑到一個“已死”的人頭上的!只是要怎樣讓別人確信你“已死”卻是一件極難辦到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悲戀湖傳說殺人事件》、金田一小說版《鬼火島殺人事件》、克里斯蒂《無人生還》。  
6、“人稱陷阱”(僅限于小說)  
說明:這是作者故意誤導讀者的小花招,像金田一小說《幽靈客船殺人事件》,那本“船長日志”里口口聲聲說什么“女兒啊”,一開始就把我們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小說中的第一人稱“我”會犯案嗎?在克里斯蒂及橫溝正史的作品中均有著這樣的例子,另人拍案叫絕!為免降低大家閱讀時的趣味性,我就不說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四、“機械式”不在場證明  
所謂的“機械式”詭計其實不應獨立成一類手法,它們是大量地滲透在“時間性”、“地點性”不在場證明當中的。  
1、自然力型機關  
說明:利用冷、熱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動發生。  
例子:柯南《二十年的殺意》里的煙頭、《小學教師殺人事件》里的用低溫使橡筋斷裂,金田一小說《新歌劇院殺人事件》里的蚊香,還有《上海人魚傳說殺人事件》里的用鎂光燈照射使得冰塊溶解。  
2、絲線型機關  
說明:利用不起眼的、堅韌的細線如釣魚線等,實施遠程操控的機關。  
例子:柯南《魔術愛好者殺人事件》、《上野出發的北斗星3號》、《意味深長的音樂盒》……  
3、電氣化機關  
說明: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電器的特性(自動運行、遙控等)而制造不在場證明。  
例子:柯南某深山里的事件中,用預設好運行時間的空調來制造短路停電。新出醫生家里的殺人事件中,兇手利用電話主機與分機的切換來制造自己不曾離開的假象。  
4、“自殺型”機關  
說明:讓死者自行開啟的殺人陷阱。不過這種詭計是最容易識穿的。  
例子:柯南《福爾摩斯愛好者殺人事件》當中,兇手把汽車的油放掉,再誘使被害者在車里點著打火機。《錄像機殺人事件》中,利用錄像機彈出錄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頭上。
| 發表于 2022-6-1 15:11:35 發帖際遇
結束了《緩更》別忘了給個贊
| 發表于 2022-6-1 15:39:39 發帖際遇
感謝分享已點贊!
| 發表于 2022-6-1 15:57:55 | 發自安卓客戶端
感謝分享!
| 發表于 2022-6-1 1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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