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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2-6-5 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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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7 12:37編輯
本文內容涉及危險物品及行為,僅作為推理小說創作時參考之用,請勿模仿。
化學檢驗在偵破案件中的作用
伴隨現代社會生活的進步,犯罪手段趨向高技能化,案件的偵破越來越困難。其難點主要表現在證據的發現與認定。在若干解決難題的方法中,現代化學檢驗 的方法是偵查工作不可或缺的。
一、指紋檢驗
指紋是每個人特有的生物表征。這個表征具有穩 定性。個體6個月形成指紋,此后終生不改。但是,指 紋不能用肉眼看出。即使罪犯在器物上留下指紋,如何還原它就成了一個問題。化學手段借助于手指在器物 上的殘留物質,如油脂、鹽分及氨基酸的排列與指紋凹 凸及走向是對應的,以此來指認指紋。
利用化學原理的有三種:
(1)碘檢驗顯示指紋。
檢驗時選取蒸發皿一只,注人少量碘酒,將蒸發皿置于酒 精燈上加熱然后將曾經在某處粘取了指紋痕跡的白紙 置于蒸發皿上,以碘酒蒸氣微熏,稍后,白紙上顯示指 紋。這是由于碘易溶于油脂等有機溶劑中。碘蒸氣與 紙接觸時,紙上黏附的油脂吸收了澳。已吸收的碘凝結 形成紫黑色條紋這就是明顯的指紋。這個方法能檢測 出數月前的指紋。
(2)硝酸銀檢驗顯示指紋。
將硝酸銀 溶液謹慎涂在粘取了指紋痕跡的紙上,硝酸銀與指紋痕 跡中殘留在汗跡里的氯化鈉作用,生成氯化銀和硝酸 鈉。氯化銀在光照下分解,并轉化為微粒銀和Cl2,銀粒 呈灰黑色,隨著反應進行,銀粒逐漸增多,從棕色漸變成 黑色,它在白紙上顯現出黑指紋線。這個方法比碘蒸氣微 熏更好,能檢測出更久以前的指紋。
(3)有機檢驗顯示指 紋。
指紋印含有多種氨基酸成分。氨基酸能跟氫茚三銅 反應,在刑事化學檢驗中,檢驗者將粘取在白紙上的殘存 指紋用氫茚三銅處理,利用其反應時產生的紫色物質,就 能還原指紋,用此方法可檢出一兩年前的指紋。
二、紙張、油墨、墨水、印泥的檢驗
紙張檢驗前先進行物理性能檢驗,它包括外觀檢察 (色澤、透明度、網紋等)、熒光比較、厚度測量、天平稱 重。進行成分檢驗,包括用顯微鏡觀察紙張纖維結構, 用化學染色法檢驗紙漿種類,再用化學方法檢驗紙張的 膠料、填料。
油墨類型較多,可分為膠印油墨、鉛印油墨和謄寫 油墨三類。其顏色通常有黑、藍、紅三色。油墨一般由 顏料、填料和油墨脂組成。其檢驗方法是先進行外觀檢 驗,主要在白光、紫外線或在立體顯微鏡下觀察,以判定 油墨類型,再用透射電子顯微鏡區別謄寫黑油墨和鉛印 油墨。一般根據炭黑形態及碳酸鈣的外貌特征區別謄 寫黑油墨和鉛印黑油墨。謄寫黑油墨碳粒粗,含碳酸 鈣。鉛印黑油墨碳粒細,不含碳酸鈣。其他顏色的油墨 可用薄層層析法進行檢驗。
墨水檢驗前先根據化學知識對一定色澤的墨水種類 進行判定。例如,鞣酸鐵鹽墨水與藍色染料墨水寫在紙上 后都呈藍色,但一日后,鞣酸鐵鹽墨水變成藍黑色,而藍色 染料墨水仍為鮮艷的藍色。堿性染料配成的墨水顏色深 鮮,用它書寫的字跡也是如此。但堿性染料墨水字跡易溶 于水、酒精。日光曝曬和紫外線照射后易褪色。
印油可分為水溶性印油(即打印墨水)與油溶性印 油(印泥)兩種。印油檢驗主要用光線檢驗、溶解度試 驗、薄層色譜法和儀器分析等方法進行,在白光、紫外光 下觀察其顏色和熒光加以區別。以溶解度試驗判別水 溶性印油還是油溶性印油。薄層色譜法可以區別印油 的種類,以及所加油脂的性質。
三、炸藥
化學噴霧顯色法是一種通過對接觸過炸藥的物件 檢驗查出微量炸藥基本成分的方法。炸藥還可以在實 驗室檢驗。先應對物件進行預處理,通過外觀檢查、鏡 下檢査、過篩、提純以后,再用各種方法進行化學分析。常用分析方法有點滴反應實驗,即對樣品進行定性鑒別 的基本化學分析法。點滴分析方法用來檢驗無機離子 的存在。此外還有顯色法。不同的炸藥,在不同溶液中 和紫外光下呈現不同的顏色,利用此種方法,可初步判 斷可疑炸藥是何種炸藥。再就是薄層層析法,它可用于 分析混在塵土或其他物品中的微量炸藥成分。它不僅 用于定性分析,也用于定量分析。氣相色譜法是一種用 于有機炸藥檢驗比較理想的方法,它的特點是靈敏度 高、速度快、分析精確。
紅外吸收光譜能描繪任何炸藥 的重現性是較高的圖譜,所以在檢驗中有一定的權威 性。色譜一質譜法也是一種重要的檢測方法。這是一 種檢測方法聯用的檢測方法。色譜、質譜聯用分析,能 同時得到色譜分析圖和質譜分析圖,這樣得出的分析結 論有較高的權威性。除此以外,離子選擇電極技術也是 一種便于掌握的檢測方法。此方法適用的待測離子濃 度范圍特別廣,而且儀器簡單,很適合用來對爆炸塵土 中無機離子定量分析。掃描電鏡分析法也是一種非常 重要的檢驗方法,掃描電子顯微鏡和x射線能譜儀聯 用,能用于分析爆炸物證,例如對爆炸污染后的玻璃、金 屬、塑料等物品表面進行x射線能譜分析,可以發現氮 元素含量明顯增加。對導線、燈絲斷口在掃描電鏡下進 行形態分析,可以發現爆炸引起的斷裂與一般力作用下 形成的斷裂有明顯不同。
四、油脂
在案發地,棉花、紙張、衣服、物品、土地等物常附著 油脂。對油脂進行甄別,則需要一定的檢驗。檢驗前先 用適當方法將油脂從這些物件上分離下來,然后根據油 脂的理化性質以萃取法、水蒸氣蒸餾法、吸附劑分離法 分離油脂。油脂分離完畢后,即可用各種方法進行檢 驗。區別礦物油與動植物油,需用熒光檢査法、丙烯醛 試驗法、阜化試驗法、薄層色譜法。對礦物油中的汽油、 煤油、柴油,可用氣相色譜法進行鑒別。對動、植物油可 用三氯醋酸飽和水溶液進行顯色反應試驗,還可以用薄 層層析法等分別對動物油、植物油的品種進行檢驗。
五、植物檢驗
刑事犯罪中,加害人、受害人、實施犯罪所用工具、 原犯罪地之間都可能發生植物物質交換。現場的植物 葉、種、花粉等可能黏附于加害人或被害人身上。刑偵 中,如果能查明嫌疑人處所采集的植物物證與原行為地 的植物相同,就能揭示犯罪事實。對植物葉片、種子等 可采取肉眼、顯微鏡觀察其形態結構,觀察植物葉的表 皮細胞形態,以及表皮細胞變化的氣孔,以鑒定植物種 類。植物表皮細胞形態和變化的氣孔如同人的指紋一 樣具有植物種類的特異性,可以進行植物種類同一性認 定,還可用儀器分析方法,測定其化學成分,也叫采用血 清學的沉淀反應方法、電泳分析方法、紫外光譜法等。尤其電泳分析植物中蛋白質、酶的差別,鑒別相似植物 的品種。孢子、花粉的檢驗,主要是應用顯微鏡觀察和 掃描電子顯微鏡觀察的方法,觀察袍孢子、花粉之形態 結構特征。
DNA分析法常常是植物檢驗非常重要的一種方法。植物DNA檢驗主要有限制性內切酶片段長度多態性 (RELP)、聚合酶鏈反應(PCR)、隨機引物擴譜(PAPD) 等技術。目前,多數植物DNA序列尚不明確。RAPD檢 驗技術最適宜檢測植物DNA多態性。它能用于鑒定不 同種類的植物和同株植物。如,美國亞利桑那州曾發生一起兇殺案,警方用RAPD技術對采自嫌疑人處的紫荊 樹豆夾殼進行DNA分析,分析后認定,它與現場一棵紫 荊樹的豆夾殼DNA完全一致,但與林中其他紫荊樹上 的豆夾殼DNA不同,從而確定嫌疑人即行為人。
各種植物有其自身的生長發育和繁殖周期,這是當 地季節、氣候等要素促成的。案件發生能導致有的植物 體脫離母體而終止生長。據此,偵査員可通過確定植物 物證的生長情況揭示發案時間。如,冬天在一個水塘發 現一具尸體,身上緊綁石塊,己高度腐爛,用普通方法根 本不能確定死亡時間。但偵查員從綁死者的繩子中采 得少量野草碎片,經鑒定為禾本科植物假稻。根據此植 物生長規律,偵查員確定發案時間為九月份。
六、毒品
鴉片、大麻、古柯是當前被濫用的三種天然植物毒 品。植物檢驗能幫助偵查員查出種植區。天然毒品都 是用植物提煉獲得的,檢驗這些毒品的DNA型,并與已 建立的毒品來源地植物DNA數據庫比對,便可查出種植毒品的地區,從源頭上消滅毒品老巢。美國康涅狄克 州法醫實驗室的科學家們正在建立一個大麻族DNA數 據庫。他們已收集了幾百種來自康涅狄克州的大麻植 物樣本,正在將樣品源的收集范圍擴展至全美,并邀請 世界各地的大麻專家為數據庫提供更多的樣品。該數 據庫建立后,偵查人員可追蹤任何一種大麻樣品的源 頭。借助于DNA數據庫從一小包大麻找到其“母體”,進而找到吸食者、販賣者和種植者。
另外,在農業生產中,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販用偽劣 糧食種子、蔬菜種子、果樹苗充當優良品種坑害糧農、菜 農、果農的案件頻繁發生。認定這類案件性質需要用植 物檢驗技術對送檢樣品進行形態學、組織學、分子生物 學的檢驗,確定某品種優劣。LEKHA等人用PCR技術鑒 別四種紅辣椒,為農作物假冒案的認定提供了依據。
傳統醫學主要依靠中藥治病。中藥大多數來源于 植物。不同品種的植物有不同價值。同一品種植物由 于產地不同,其藥用價值也不同。有些不法商販為了牟 取暴利,制販假藥,以蘿卜冒充人參,以土豆冒充天麻。
偵破此類案件的關鍵在于植物樣品形態學、組織學、藥 用成分、分子生物學等檢驗,以確定真偽、產地等。
細微痕跡的化學檢驗是非常有效的刑偵途徑之一。
無論案發地情況多么復雜,偵查員總能在化學檢驗原理 的指導下找出合適的檢驗方法,認定關鍵證據,最終發 現疑犯。
常見毒品與易制毒化學品基本知識和識別方法
一、常見毒品基本知識
(一)毒品的概念。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它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前我國規定管制的這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共237種,另外針對近幾年來麻醉藥品“氯胺酮”在我國的泛濫,也已被列入管制藥品的范疇。
(二)毒品的特性。毒品之所以與其它藥品、毒物有所不同是在于毒品。四個屬性(特性)即毒品具有毒害性、依賴性(成癮性)、濫用性和被管制性,這四個屬性缺一不可,缺一而不能成為毒品,而毒品的依賴性是基礎,它決定了毒品的其它三個屬性。
(三)毒品的分類。毒品有很多類型,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分為不同的類型,例如:根據藥物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兩大類:
1、麻醉藥品:包括阿片類(6種)、嗎啡類(3種)、鹽酸乙基嗎啡類(3種)、可待因類(5種)、可卡因類(2種)及合成麻醉藥類(6種)等129種。
2、精神藥物:包括鎮靜催眠藥和抗焦慮藥,如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三唑侖等;中樞興奮劑,如甲基苯丙胺(“冰”毒)、亞甲二氧甲基丙胺(MDMA)(“搖頭丸”)等和致幻劑,如麥角酰二乙胺(LSD),苯環利啶 (PCP)等。根據來源不同可分兩大類: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天然毒品是自然界動、植物中本身就存在的,可直接吸食或經提煉、精制后被濫用,不需要通過化學反應過程,這些毒品包括大麻、鴉片、嗎啡、可卡因等;合成毒品是指人們利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化學品(毒前體)經過化學反應而制造出來的,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類如冰毒、
LSD、PCP等。不管怎么分類,不管是麻醉藥品還是精神藥品,是天然毒品還是合成毒品,他們的提煉和合成均與易制毒化學品有關,是易制毒化學品的產物。
(四)毒品的危害。毒品是全球性公害,是人類共同的敵人。它嚴重威脅人類的健康與社會安全。靜脈注射阿片類毒品的危害最大,后果嚴重而且是多方面的:吸毒導致家破人亡、吸毒貽害后代、吸毒誘發刑事犯罪、吸毒誘發貪污、吸毒盜竊搶劫、吸毒加速死亡、吸毒縱火殺人、吸毒殺人搶劫、吸毒為害社會、吸毒敗壞社會風氣、吸毒導致自傷自殘自殺。
1、吸食毒品的雙重依賴性
(1)身體依賴性。身體依賴性是指由于反復用藥在身體內所造成的一種強烈的依賴性。毒品作用于人體,使人體體能產生適應性改變,形成在藥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狀態。一旦停掉藥物,生理功能就會發生紊亂,出現一系列嚴重反應,稱為戒斷反應,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藥者為了避免戒斷反應,就必須定時用藥,并且不斷加大劑量,使吸毒者終日離不開毒品。
(2)精神依賴性。毒品進入人體后作用于人的神經系統,使吸毒者出現一種渴求用藥的強烈欲望,驅使吸毒者不顧一切地尋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現精神依賴后,即使經過脫毒治療,在急性期戒斷反應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復原有生理機能往往需要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更嚴重的是,對毒品的依賴性難以消除。這是許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復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醫、藥學界尚待解決的課題。
2、毒品對人體機理的損害
我國目前流行最廣、危害最嚴重的毒品之一是海洛因,海洛因屬于阿片燈藥物。人在吸食海洛因后,長期吸食海洛因者,在毒品作用影響下,會顯得昏昏欲睡,對周圍事物表現出漠不關心,不愿交際,缺少興致,常常毫無表情地望天呆坐;眼睛渾濁,瞳孔呈針尖狀。當到了接近下一次注射或吸食時,停止吸食的癥狀會令其相當難受,輕微的是眼中充滿眼淚,流鼻涕、疼痛、發癢、大呵欠、生雞皮疙瘩、忽冷忽熱、瞳孔放大,變的煩躁不安和神經質;重者還無法入睡、出汗、四肢疼痛、惡心和腹瀉等。我國目前流行最廣、危害最嚴重的另一類毒品是安非他命類毒品,包括“冰”毒和“搖頭丸”在內的安非他命類毒品有幾十中之多,在藥理作用上屬中樞興奮藥,毀壞人的神經中樞。服用后表現為:活動過度、情感沖動、性欲亢進、嗜舞、偏執、妄想、自我約束力下降以及幻覺和暴力傾向。另外,苯丙胺類興奮劑還會產生很強的精神依賴性,使用數次后即可成癮,過量使用會產生急性中毒。毒品對人體的危害總的來說包括對人的生理和組織器官的危害: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心血管、骨骼、肌肉等造成直接的危害,對胎兒和幼兒等會造成危害。
3、毒品的社會的危害
(1)形成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吸毒與犯罪是孿生兄弟,吸毒必然引起各類犯罪的大幅增加,這是毒品泛濫的必然結果。由于吸毒人員難以承受長期高額的毒品消費,大部分都以販養吸、以娼養吸或是參與“兩搶”、盜竊和綁架勒索等犯罪活動。廣東省2003年登記在冊吸毒人員有18.9萬名,消耗的毒資近62.1億元人民幣。按照國際統計規則,一名吸毒人員周圍至少有3名隱性吸毒人員,一年至少需消耗毒資186億元人民幣。這些毒資直接影響到吸毒人員的家庭和其相關家庭經濟,有時導致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為謀取毒品,不少“隱君子”鋌而走險,進行搶劫、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而且這些“隱君子”極易形成反人生、反社會的絕望心態,成為造成社會不穩定的一個主要因素。
(2)“隱君子”是傳播疾病的一個重要途徑。1999年至2002年,我省公安監管場所共發現感染艾滋病的人員1037人,其中吸毒人員874人,占84%。另據衛生部統計,全國70%以上的艾滋病患者是因吸毒共享針頭而交叉感染的。女性吸毒人員為了籌集毒資淪為暗娼,更是加大了艾滋病的傳播范圍,加快了艾滋病傳播的速度。因注射毒品而感染上艾滋病的吸毒人員大量流散在社會上,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3)嚴重威脅著青少年的健康成長。2003年,我省登記在冊的18.9萬吸毒人員中,35歲以下的青少年吸毒者就占了80%。吸毒者不顧一切尋求和吸食毒品,絲毫不盡父母的責任,子女從小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接受不了正常的培養和教育;有的子女流落街頭,誤入歧途;有的甚至被販賣而慘遭非人待遇。青少年是毒販子瞄準的首要目標。在歌舞娛樂場所內大肆販賣搖頭丸、氯胺酮等毒品已成為我省各大中小城市公開的秘密,毒品正逐漸侵蝕著我省相當部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在嚴重削弱我省經濟發展的后備力量。 “搖頭丸”已經在中小學出現,并成為中小學生相互攀比的一種時尚物質。由于中小學生對毒品認識的模糊,而“搖頭丸”在社會上易于買到,中小學生很容易得到這種藥丸。濫用搖頭丸群體從12歲至61歲,絕大多數在18—30歲之間。
(4)對吸毒者本人及群體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例1:2002年某日,某男性從某娛樂場所購得自稱“搖頭丸”的藥丸10粒,邀女友回住處同居,為了增強
性欲,當晚兩人各食1粒,爾后,又將剩余8粒倒入紅酒中。性關系后,女友喝下大半紅酒,將剩余的酒給男方全部喝完。1小時后,感到口渴,接著長時間極度興奮,大聲喊叫。大約在凌晨8時,兩人逐漸安靜,但感覺寒冷和渾身顫抖。清晨9時,女友呼吸困難死于室內。男吸毒者被送進醫院,經10余天搶救脫險。
對女死者血液進行檢驗,血液中含有MDMA和氯胺酮成分;例2:2000年某日凌晨,某女在某Disco舞廳喝啤酒時,將1粒可以藥物放入酒中飲完,后回宿舍睡覺,于當天早上出現抽搐等癥狀,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對其血液進行檢驗,血液中MDMA含量為0.17ug/ml。對娛樂場所中,可疑人員尿液進行快速定性分析,
大多數情況下,抽取對象中2/3呈陽性。
(五)常見毒品。包括鴉片類(鴉片、嗎啡和海洛因)、安非他命類(“冰毒”、搖頭丸等)以及大麻、可卡因、LSD等毒品。
1、鴉片類毒品
(1)鴉片(Opium),即阿片,俗稱大煙;另有烏煙、大土、雅片等名稱。它為一種1年或2年生罌粟科植物草木。鴉片含兩類主要生物堿:芐基異喹啉類和菲類。前者主要為罌粟堿;后者包括嗎啡,可待因和蒂巴因,共計約占不純鴉片含量的10%。鴉片的藥理作用大部分是由其主要成分嗎啡所致。鴉片屬
初級毒品,因產地不同,或呈黑海,或呈褐色。其氣味強烈,有氨味或陳舊尿味,令人作嘔。味芳,一般經燒煮和發酵,便成了可供人吸食的熟鴉片,并被制成了條塊狀或餅狀,此時它呈棕色或金黃色,吸時會有香甜氣味。
(2)嗎啡(Morphine),從非法市場繳獲的粗制嗎啡,根據制造方法不同在質量上有很大的差別。嗎啡純品為短菱形柱體,其水合物為白色結晶性粉末,通常以鹽的形式存在,一般從鴉片中提取而得,提取方法在后面我們將會講到。一般不會在非法市場上進行嗎啡交易。
(3)海洛因(heroine), 海洛因可以抽吸、鼻吸、皮下或靜脈注射。兩種海洛因品的物理狀態沒有完全相似的。由于不連續加工、交易、轉運以及摻入物等情況,導致非法海洛因出現各種不同形態。海洛因主要類型:西南亞海洛因、中東海洛因和東南亞海洛因,東南亞海洛因主要有兩種類型:“吸食海洛因”即“中國3號”和 “注射海洛因”即“中國4號”。
(4)其它合成鴉片類毒品和嗎啡代用品 :①美沙酮(methadone) ②度冷丁(meperidine) ③丁丙諾啡(buprenorphine) ④埃托啡 ⑤芬太尼
2、安非他命類毒品及其衍生物
安非他命類毒品種類很多,包括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即“冰”毒、二甲基安非他命等,其衍生物種類更多,主要有:亞甲雙氧安非他命(MDA)、亞甲雙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即“搖頭丸”(有時將MDA和MDMA統稱為“搖頭丸”)等。此類化合物1932年作為治療支氣管痙攣和鼻部充血的藥物首次登場,1937年作為用于治療嗜睡的膠囊問世,后來也作為減肥藥廣泛使用。
(1)甲基安非他命(Methylamphetamine)甲基安非他命(甲基苯丙胺),又稱“冰”毒、艾斯,去氧麻黃堿,為中樞興奮劑,可以抽吸或注射。是世界上濫用最多的毒品之一,其成癮性比海洛因強,有一次成癮的可能。純品為無色油狀液體,通常以白色結晶性晶體或塊狀的鹽酸鹽形式存在,鹽酸鹽純品外觀似“冰”,故有“冰”毒之稱,在我國,主要用麻黃堿脫氧而得,故又稱去氧麻黃堿。甲基安非他命鹽酸鹽的水溶液俗稱“金水”,在不同國家多以粉末狀、塊狀、膠囊、藥片等形式非法使用和出售。 冰毒可作用于末梢神經、中樞神經,出現血壓上升、心跳加快、情感沖動、性欲亢進、嗜舞、偏執以及幻覺和暴力傾向。使用數次可成癮,過量服用產生中毒現象。 ? 冰毒的輕度中毒表現為:話多、頭痛、惡心、心悸、失眠等癥狀。重度中毒表現:嘔吐、腹瀉腹痛、精神混亂、偏執性幻覺和驚恐癥狀,有的會產生自殺或殺人行為。慢性中毒會出現腸胃功能障礙,如口干、厭食、乏力等;還會出現精神異常,患安非他明精神病,經常處于幻覺、妄想狀態。
(2)3,4亞甲雙氧甲基安非他命--- (3,4-Methylenedioxymetamphetamine)(MDMA) MDMA俗稱“搖頭丸”、“忘我”、“快克”、“亞當”,可以口服、抽吸、鼻吸或注射。純品為無色油狀液體,通常以鹽酸鹽形式存在,以粉末、藥品或膠囊等形式非法出售,多為片劑,直徑0.7—0.8厘米,重量在0.3克左右,顏色有白色、粉紅色、橘黃色、藍綠色等等。市場上交易的未經加工的樣品純度一般在75-99%之間,走私樣品通常用碳水化合物(葡萄糖、果糖、蔗糖、甘露糖醇等)、硫酸鎂、咖啡因、麻黃堿等進行稀釋,純度在40%以下。搖頭丸屬中樞神經及交感神經興奮劑,早期用于治療嗜睡癥,可減輕焦慮心情,但服后易對陌生人采取較友善態度,警惕能力降低,較易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從而感染性病或艾滋病等。濫用MDMA除具有快感外,主要表現為精神亢奮,情緒沖動,口惹懸河,滔滔不絕,服用后作用時間一般為8小時。吸毒者一般開始小劑量口服,服后出現興奮失態,聽到音樂即會如醉如癡,搖頭不止,丑態百出;且可會出現幻覺和沖動,造成行為失控。隨著機體產生耐受性,服藥劑量愈用愈大,進而為求得初用時的效力與快感,竟服用初始劑量的100倍,每天達數百毫克,這樣的劑量對于一個未曾用過的人來說,將是致死量。目前,非法市場上泛濫的“搖頭丸”片劑很多,片劑的顏色和形狀各異,一般在藥片的兩面均刻有各種圖案,而且圖案的種類也是多種多樣的,大多數為“88”、“CIC”、“P”等字樣或鉆石、心型、動物標本等形狀的圖案。
(3)苯丙胺及其衍生物安非他命類毒品除甲基安非他命(冰毒)、MDMA(“搖頭丸”)外,還有很多,如安非他命、二甲基安非他命及其衍生物非他命(Amphetamine)及同系物,安非他命,別名苯齊巨林,為中樞興奮劑,可以抽吸或注射。純品為無色、流動、緩慢揮發性液體,通常以粉末狀或塊狀的硫酸或磷酸鹽形式存在,在不同國家多以片狀、膠囊、藥片、糖漿和配劑等形式非法使用和出售。
3、大麻(cannabis)
俗稱“火麻”,為精神興奮劑,主要成份為大麻酚類和大麻酚酸類,其起精神作用的藥物部分為“四氫大麻酚”(THC),主要分布在大麻果實和花粉中。大麻樹脂是從大麻植物中提取出來的大麻產品,主要集中在世界上兩個地區:圍繞東部和南部地中海地區和南亞地區(印度次大陸)。由這兩個地區生產出的大麻樹脂產品分別稱為第一類大麻樹脂產品和第二類大麻樹脂產品。
4、可卡因類
(1)可卡因(Cocaine) 別名:古柯堿,為白色薄片狀的結晶體粉末,味略苦而麻,在水或酒精中極易溶解。以前使用的可卡因是可卡因的鹽酸鹽,黑市名稱還稱之為“可口”(coke)、“雪”(Snow)或“金粉”(golddust)等。吸食可卡因最常用的方式是鼻吸也有少數人將鹽酸可卡因溶解于水中,然后進行靜脈注射。可卡因一般從古柯科植物可卡葉或古柯葉中提取,屬于天然毒品,是最強的天然產中樞興奮劑,也是一種強效局麻藥。
(2)合成的可卡因類麻醉劑
①普魯卡因(procaine)普魯卡因又名奴夫卡因(novocaine),是一種白色細微狀結晶或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而麻。為局部麻醉藥品,用于浸潤局麻。普魯卡因常用于毒品摻雜劑,在海洛因、“搖頭丸” 等常見市售毒品中常常能檢出這種藥物。
②利多卡因 (lidocaine)利多卡因又名塞羅卡因(xylocaine),鹽酸鹽是一種無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而麻,極易溶于水和乙醇,可溶于氯仿,不溶于乙醚。游離的利多卡因為白色結晶性粉末,有特臭。該品局麻作用較普魯卡因強,維持時間也比其長,主要用于強阻滯麻醉及硬膜外麻醉。利多卡因常用于毒品摻雜劑,在海洛因、“搖頭丸”等常見市售毒品中常常能檢出這種藥物。
5、常見制幻劑
(1)麥角酰二乙胺(LSD)麥角酰二乙胺(Lysergide),是最有效的致幻劑。通常使用時是在不同基質中滴加1滴LSD溶液在吸附材料上,常用基質為糖塊、吸墨紙或其他吸附紙上或制成粉末形膠囊。目前在非法市場上發現的重要LSD劑型一般也都是紙型劑量(“郵票”)或膠囊。 LSD被認為是當代最驚奇、最強烈的迷幻藥,吸毒者通常服用的劑量為50~300微克。60年代是LSD大爆炸的時代,當時在美國風靡一時。目前流行LSD迷幻劑被制成了無色無味的粉劑、片劑、膠囊、溶液。除口服外,也有灑在煙草上以抽吸方式吸入,或用靜脈、皮下注射。
(2)苯環己哌啶(PCP)苯環己哌啶(phencyclidine)于1956年合成,1957年推薦到臨床作為麻醉藥試用,后發覺麻醉術后有許多很嚴重反應,1965年停止使用。PCP作為毒品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在歐美流行,由于其制作簡單、價格低廉,成為至今仍在泛濫流行的致幻劑。PCP具有興奮、抑制、致幻和鎮痛
等多種特性。作為毒品,進入人體后,在人體內均勻分布,即使它使人失去反應進入完全麻醉狀態時,病人的眼睛仍然睜開,就象醒著的樣子。 PCP有“天使塵”、“粉末天使”、“廉價可卡因”、“黎明曙光”、“無聲霧”、“和平丸”、“噴氣機”、“火箭燃料”、“蜜蜂忙”、“超級可樂”等稱呼。長期濫用可產生慢性中毒,會導致腦功能損傷,清醒時也會出現記憶空白、視覺障礙、講話困難、易沖動、易發生車禍和進行刑事犯罪活動。
(3)麥司卡靈(mescaline)麥司卡林,化學名為三甲氧苯乙胺,俗名美色卡,又因是從美國南部與墨西哥的威廉斯仙人球中提出,又稱北美仙人球毒堿。粗提取物為仙人球膏,又稱皮約特(peyote),其中所含生物堿中約3%是麥司卡林,其次還有苯乙胺、N-甲基-三甲氧基苯乙胺、去甲基三甲氧基苯乙胺、大麥草堿等,共30余種。麥司卡林是強致幻劑,沒有醫藥用途,非法藥物市場上常常以鹽酸鹽或硫酸鹽的形式存在,其鹽為結晶體,制劑有丸劑和溶液劑。麥司卡林會引起獨特的精神效應和感知強化作用、視幻覺等,導致心動過速、瞳孔散大、肢體反射亢進、震顫、惡心、嘔吐等,長期服用可導致器官損傷。
6、巴比妥類安眠藥巴比妥類(Barbiturates)藥物很多,已有50多種用于治療,但目前在我國生產和使用并被國家管制的卻只有巴比妥、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速可眠)、環己巴比妥、戊巴比妥、阿洛巴比妥、甲苯巴比妥和仲丁巴比妥。巴比妥類安眠藥多為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無臭、味
苦顯弱酸性。
7、苯二氮卓類安眠藥苯二氮卓類(Benzodiazepine)安眠藥也稱安定類或弱安定類安眠鎮靜藥物,主要用于治療神經官能癥,屬于精神藥物。
8、其它常見毒品
(1)氯胺酮(Ketamine)氯胺酮(Ketamine),俗稱K仔或K粉,為非巴比妥類靜脈麻醉藥,可選擇地阻斷痛覺傳導,是一種較好的鎮痛藥物。純品為白色結晶狀粉末,無臭。氯胺酮常常和苯丙胺類毒品,例如氯胺酮 “冰”毒、MDMA及其衍生物等制成各種藥丸一起使用,這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廣泛意義上
的“搖頭丸”。目前,國內“搖頭丸”藥丸中九成以上均含有氯胺酮成分,而且氯胺酮本身具有致幻作用,加上獲取氯胺酮的途徑和方式很方便,多數制毒者在藥丸中大量摻入氯胺酮,導致氯胺酮泛濫。
(2)咖啡因(Caffine)咖啡因,俗稱咖啡精,為質輕、柔韌、有光澤的針狀結晶或粉末,無臭、味苦,因系從天然植物中提取的生物堿,又稱咖啡堿。大約有60多種植物中含有咖啡因。通常咖啡因有吸食和注射兩種,其興奮刺激作用及依賴性和安非他命類毒品近似。安鈉咖為常用咖啡因制劑,安鈉咖又名苯甲酸鈉咖啡因,是苯甲酸鈉和咖啡因以1:1的比例配制而成。咖啡因為常見毒品的摻雜劑,常與安非他命類毒品、海洛因等制成混合毒品。
(3)安眠酮(methaqualone)安眠酮,又稱海米那(hyminal)、眠可欣、甲喹酮,化學名甲苯喹唑酮,是喹唑酮衍生物。安眠酮純品為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系低毒性催眠藥,一般較安全,但大量服用仍可中毒致死。
二、常見易制毒化學品的基本知識
(一)易制毒化學品的概念
易制毒化學品是指用來非法生產或合成被控制的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的化學藥品,它不是毒品,但和毒品有著密切關系,包括用來非法制造毒品的原料、試劑、溶劑、催化劑、摻雜物、稀釋劑、添加劑等。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即“88公約”規定了22種易制毒化學品,我國根據當
前緝(禁)毒工作的需要,增加了6種常見的易制毒化學品。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識別和處理
1、易制毒化學品的一般識別
(1)觀察包裝物。包裝化學品的容器形狀各異,大小不同,所用材料也不同,有大桶、玻璃瓶、塑料桶及編織袋等。
(2)查看標簽。對可疑化學品首先看有無標簽,無標簽或標簽模糊的要認真調查其來源及盡可能證實物品性質,;如有標簽,要確認標簽與內容物是否一致,是否為易制毒化學品。
(3)可疑行為。走私或販賣易制毒化學品的犯罪分子經常隱藏易制毒化學品的運輸方法和目的地,并用多種方法將其偽裝成合法物品,當遇到運輸保存化學品時要注意以下可以幾下可疑跡象時,要注意跟蹤調查:
①亂貼標簽、新標簽蓋住舊標簽、沒有標簽或標簽內容不明確;
②非正常方法保存化學品,如用水桶等;
③攜帶化學品的人不能提供供應者或收貨人的有關信息;
④商業文件如交貨單、發票或收據中發現錯誤或可疑點,如數量不對、化學品名稱不符或無名稱、現金購買、供應者或收貨人、收貨地點可疑等。
(4)對生產設備進行勘察。由于各地條件不同,設備和儀器也會有很大差別。不同制毒工藝其工具和設備也不相同,因此要因地而異、因物而異、因時而異。
2、易制毒化學品的處理
大部分易制毒化學品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有的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如強酸、強堿;有的易燃易爆,如高錳酸鉀、丙酮、乙醚等,有的具有刺激性,如醋酸酐、哌啶、胡椒基甲基酮等,所以要慎重處理或銷毀。
(1)不要隨意開啟瓶蓋,不要使容器泄漏或使其破壞,不要用鼻或口直接聞或口嘗;
(2)運輸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碰撞和震動;
(3)遠離熱源、火源和防止光線直接照射;
(4)處理化學品時嚴禁吸煙;
(5)注意容器上標簽的標志:劇毒、有毒害、腐蝕、易燃、易爆等。
三、非法合成毒品方式方法變化趨勢
1991年,在廣東江門發現全國第一例應用麻黃素非法合成“冰毒”的地下加工場后,由于市場問題,此后3年未發現類似個案,但1995年在廣州增城再次發現應用麻黃素生產“冰毒”,隨后幾年,非法合成“冰毒”個案直線上升,到1998年,已經在廣東省內全面開花,個案總量達到頂峰,但合成原料基本是麻黃素,非法合成“冰毒”的總量也只是數十公斤至幾百公斤,合成的地方也基本在一個地區,方法比較簡陋。 1999年7月,廣東警方破獲了一起跨越寧夏、陜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某、廣東、上海等十省、直轄市的聚制、販、運、藏等于一身的巨大毒品犯罪團伙,繳獲“冰毒”近12噸,這也是我國第一宗應用P2P為主要原料非法合成“冰毒”的實案,同時也揭開了用P2P非法合成“冰毒”的序幕,此后出現了“5·24”、“7·4”等一系列用P2P非法合成“冰毒”的毒品犯罪案件,一次合成“冰毒”數量均在噸以上,在大的達到17噸多。生產場地也比較分散,幾個或數十個地方分別完成不同的工序。數量從數十、數百公斤幾噸作坊、手工小批量生產走向工業、程序化、大批量合成。合成的場地有偏僻的山村、荒野走向了城市鬧區、出租屋或廠房 1998年后,隨著“搖頭丸”的泛濫,由于國外進口“搖頭丸”價格昂貴,對“搖頭丸”的主要藥物成分MDMA的需求量大副上升,2001年1月19日,廣東警方在廣東佛山破獲全國第一宗非法合成MDMA的毒品地下加工場,繳獲MDMA粉末近1噸,從而揭開了我省大力打擊非法合成“搖頭丸”序幕。此后我省成功破獲了“5·22”、“10·17”等制、販“搖頭丸”毒品案件,分別繳獲以MDMA為主要藥物成分的藥丸38萬多粒和7萬多粒,在“5·22”案件中還繳獲以安眠酮為主要藥物成分的藥丸27萬多粒。 2001年廣東警方在廣東東莞繳獲咪噠唑侖500公斤; 2002年,廣東警方在廣東肇慶破獲全國第一宗用N-乙酰氨基苯甲酸為主要原料非法合成安眠酮的地下加工場,繳獲安眠酮粉末2噸多; 2003年5—7月,廣東警方分別在深圳、東莞、珠海、廣州等地破獲用醫院處方藥物“鹽酸氯胺酮注射液”提取氯胺酮晶體的毒品犯罪案件,繳獲氯胺酮近1噸,酮案繳獲安眠鎮靜藥物“咪噠唑侖”和“三唑侖”各數箱; 2003年11月廣東警方在廣東陽江破獲全國第一宗用鹽酸羥亞胺為主要原料生產氯胺酮的毒品犯罪案件,繳獲氯胺酮粉末420公斤非法種植和運輸罌粟案件重新出現:1997-2002年間,我省公安機關分別在梅州市大浦縣、五華縣和韶關樂昌市州市先后發現3起少量非法種植罌粟案件。2002年12月,公安機關在陽江陽西縣繳獲的活體罌粟種子590多公斤,罌粟殼1600多公斤;2003年4月又分別在清遠連州市和韶關樂昌市查獲并鏟除非法種植的罌粟9850株和2520株,繳獲已經熬制過的罌粟果以及鴉片膏1.6公斤。2002年以后,隨著“搖頭丸”主要藥物成分MDMA和氯胺酮的非法合成成功,“搖頭丸”中的主要藥物成分主要為“冰毒”或MDMA和氯胺酮。
四、如何識別地下毒品加工場
(一)外圍特征:有明顯特征和無明顯特征
1、有明顯特征:
(1)環境特征:由于制造安非他命類毒品的方法很多,不同的方法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不同。如應用紅磷/碘還原法制造“冰毒”,由于紅磷降解會產生磷化氫氣體,這種氣體具有很大的毒性,對周圍環境會造成一定影響,如植物無故枯萎甚至死亡,樹葉、花草變黃,周圍蔬菜、瓜果無故死亡等現象。利用這一點,我們充分發動周圍的群眾,發現制毒第一現場。而制造毒品時要用到大量酸、堿和有機溶劑,而這些液體最后必須向外排放,因此必定造成周圍環境和水源的破壞,例如漁場的魚無故死亡、排水溝有刺激性氣味,而這種氣味又與物質腐敗變質所散發的臭味有很大區別,利用這些,均可發現某些毒品加工場的初始現場。
(2)工作性質特征:由于制造毒品一般是在非常隱蔽的情況下進行,由此決定了生產毒品的工作時間通常是在別人休息的時間段中進行,如晚上作業,白天休息,或利用生產正當產品做掩護,掛羊頭賣狗肉,以達到隱蔽合成毒品的目的。或者采取封閉式生產,所有工作人員全部封閉在廠房內,足不出戶,也不許其他人進入或靠近。甚至排污水都在半夜排除,而且沒有明顯的排污管。
(3)工作要求特征:由于大規模合成毒品時,一方面為了盡量不影響周圍環境,另一方面達到封閉各種可能的氣體或液體外瀉,現在很多毒販都采用大型設備進行大規模生產,這樣就對其電源、水源有一定的要求,特別是生產“搖頭丸”。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使用380V的工業電源,有時在現場或周圍能發現簡易變電器,而且用水量明顯加大,而排污有不明顯。
2、無明顯特征:
隨著打擊制販毒品力度的加大,毒販也采取了更隱蔽的手段,毒品加工場外圍并沒有明顯的特征,或很難發現特殊的特點。
(二)內部特征:是判斷是否毒品加工場的主要依據,毒品加工場內均有其獨特的特點,根據原料和方法的不同,特征也不相同。
1、環境特征
(1)通風設備:由于在毒品加工過程中,除有大量的有機溶劑揮發外,還有大量的酸氣,內部環境要求必須有很好的通風設備,包括墻的四周均有排風扇外,可能還有其它的通風設備,如電風扇等。
(2)氣味特征:這是初步判斷毒品加工場的最有效的依據。由于毒品加工場的隱蔽性和對外封閉性,通常在毒品加工場均有各種刺鼻的氣味,而這種氣味和一般的化學品生產廠完全不同。這種氣味在很長時間內都不會消失,這也為我們判斷制毒第一現場提供了方向。
(3)地面和墻面遺留的特點:毒品加工場由于生產毒品的工作人員往往不知道自己是在制毒,而且對制毒原料和試劑的性質不了解,只是按照老板或技術員的交代做,因此,在制毒現場的地面往往會留下很多痕跡,甚至有的還會留下主要原料或配劑,給我們搜查是提供很多有用的物證。特別是用麻黃素/紅磷/碘合成“冰毒”時,往往在地面或墻上留下長期燒烤或其它煙痕,為我們判斷第一制毒現場提供參考。有時在地面上我們可直接找到毒品成分,為最后案件的定性提供法庭證據。
2、工作特征
由于生產毒品的工作人員不知道自己天天接觸的物質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和毒害性,自我保護意識不夠,甚至完全沒有自我保護意識,但一經出事,又不知如何處理,一般會去醫院或私人診所治療,這也給我們提供了一些線索。生產毒品的配劑和試劑的強烈的腐蝕性,會使生產廠房的門窗腐蝕,而為了不使有毒氣體外瀉,毒販有會采取將門窗封閉的做法,使門窗更快地腐蝕,這往往也是線索來源之一。
3、遺留物特征制毒現場由于其封閉性和隱蔽性,現場各種物品和工具擺放均比較亂,沒有一定的規律性。如:容器、試劑、藥品到處都有。由于制毒現場的特殊環境,一般在現場都會有防毒面具、手套、酸堿試紙等留下。制毒現場一定會有一些試劑、配劑或輔助原料以及盛裝這些試劑的容器或鐵桶等。
(三)制毒工具和設備
由于制毒方法和途徑不同,所用的工具和設備也不同,一般來說,大批量生產時要求的設備比較復雜,技術要求也比較高,如P2P合成“冰毒”、非法合成“搖頭丸”都要求有較好的反應釜,要求有真空設施和冷凝裝置,在這種情況下,一般要求有固定的廠房,而且對水電也有一定的要求,但由于這種方法往往和其它化工生產有相似之處,加上生產的隱蔽性和封閉性,一般很難發現。發現這種加工場往往是在破案后案販交代或由于加工場出現意外事故才暴露出來。但只要我們平時留心觀察,再加上其它一些因素,還是有可能提前發現的。而在一些小批量的毒品加工過程中,由于量小而要求的設備較簡單,有時甚至在家庭中就可以合成,它對水電、地方、人員、設施等要求都很低,例如用麻黃素合成“冰毒”,但一般來說這種方法對環境的影響較大,所以很多情況下,用這種方法加工毒品的第一現場是在野外,甚至是山里。用這種方法合成毒品,一般需要加熱裝置,而且一般伴隨著有毒氣體的散發,所以,周圍群眾很容易發現,這給我們發現制毒窩點提供了線索。總之,在非法合成毒品的地下加工場內有時可發現:反應器(配套)、加熱器(配套)、脫水、過濾器、冷凝、結晶裝置、干燥裝置、各種容器、其它雜務等:包括防毒面具、溫度計、試紙、玻璃器皿、手套、口罩等。非法生產“搖頭丸”除要合成毒品外,還要有成型(即將藥物壓成藥片)的工藝,在這個過程中要使用粉碎機、混勻機、壓片機等,而且還需要烘干箱等其它輔助設備,一般要在固定地方生產,即應有一定的廠房,也會具有一定的規模。但對廠房要求比較簡單,一般的出租屋內即可完成。
(四)制毒試劑和原料
一般來說,應用不同的制毒方法和途徑,需要不同的試劑和原料,在制毒現場,很難靠眼睛去直接辨認出制毒的主要原料,即易制毒化學品,辨認這些主要原料主要依靠化驗,當然依靠經驗,從這些原料的形狀、顏色、氣味、包裝等可以初步確定,如麻黃素一般用蛇皮袋包裝,白色細小晶體;而P2P為大、中鐵桶裝淺黃色有苦澀味刺激性液體;但最后認定還需要化驗。但制毒現場一般多會遺留很多其它有機或無機試劑,如:無機酸或堿如鹽酸、氫氧化鈉、氨水等;有機溶劑如丙酮、乙醚、酒精、氯仿、甲苯、還己烷等;催化劑或氧化還原劑如氯化鈀、氯化亞砜、鋁片、紅磷、碘、氫氣瓶、雙氧水等;有機試劑如甲胺、甲酰胺、乙酸(醋酸)、乙酸鈉等;摻雜劑或黏合劑如淀粉、醫用纖維素、醫用葡萄糖等,這些一般可直接從標簽或留下資料上發現。
五、現場的證據意識和抽樣方法
(一)現場的證據意識
1、隨身攜帶毒品:現場從身體或攜帶物件中搜查出來的可疑物品:注意可疑物品的出處、盡可能地固定物品,臨時無法固定的,一定要得到見證人和事主的確認,記錄好可疑物品的數量,作好記錄并讓見證人和事主簽名;當場抓獲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除作好上述工作外,還要注意現場的現金和交易價格等。
2、體內藏毒:注意可疑物品從體內取出時物證的固定方法和取出物品的重量。
3、現場遺留毒品:對現場遺留物品注意提取物品包裝物上的指紋,注意清點物品的數量并詳細記錄物品的包裝方式、方法及理化特征。
4、毒品加工場內毒品和原料:由于毒品加工場內物品繁多而且雜亂,有很多物品是有毒或強腐蝕性的,還有很多試(溶)劑是易燃易爆的,因此,對與可疑毒品加工場內物證的提取應由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進行提取。提取時注意提取樣品的代表性、全面性和法庭證據的科學性、提取程序合法性。
(二)毒品樣品的提取方法
由于實驗室中檢驗毒品的多數方法(包括定性定量檢驗),需要的試樣較少,完成一個毒品試樣的鑒定,一般來說,最多只需要1克樣品足夠,而且經多年的辦案實踐證明,緝查的可疑毒品多數為混合物,所含成分復雜,如鴉片中含有嗎啡、可待因、蒂巴因、罌粟堿、那可丁等幾十種生物堿,海洛因除含嗎啡衍生物外,還含有咖啡因、撲熱西痛等摻雜劑,“搖頭丸”的成分更加復雜,包括苯丙胺類毒品及其衍生物,大部分還含有氯胺酮、咖啡因的藥物。因此,能否合理取樣,使其有較理想的代表性,關系到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對采取的樣品的鑒定結果能否代表緝查繳獲的可疑物品的全部,從而直接影響鑒定結果的法律意義。
1、同包裝情況樣品的取樣方法
(1)單一包裝取樣法:繳獲的可疑物品僅有一個包裝,取樣時,首先除去外包裝物,將樣品轉移到干凈、牢固的器皿中,稱重并記錄其凈重量,然后將物品充分混合均勻,采取錐形取樣法取樣,即將充分混合均勻的樣品置于一平面上壓平并作成錐形,然后在樣品上劃“+”字,將樣品分為四個部分,取其中任意兩個對角部分的樣品作為采集樣,這種方法也叫錐形四分法。如果需要再次縮小樣品取樣量,則按上述操作方法再進行一次或多次取樣。
(2)多包裝取樣法:先目視檢查各包裝及其包裝物的外觀、顏色等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先將外觀、顏色一致的樣品分類,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先用化學法逐包進行篩選并將其分類,再按如下一致的方法進行取樣: ①少于10個包裝,逐個樣品分析檢驗; ②10—100個包裝,隨機選取10個包裝物進行檢驗; ③多于100個包裝,隨機選取包裝物總數的開平方根數的最大整數的包裝物進行檢驗。
2、不同形態物品的取樣方法
(1)粉末取樣:混合均勻后,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2)帶顆粒的粉狀:顆粒壓碎成粉狀,過篩混合均勻后,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3)塊狀樣品的取樣方法:
①對于全重低于500克的塊狀物,首先盡可能地將其攪碎后,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②對于1-2千克的塊狀物,外觀顏色、氣味都比較一致,磨碎較困難,將樣品十字切開,觀察其表層與中心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取各面小塊,合并作為采取的樣品。否則,應磨碎后混合均勻,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③對于2千克以上的塊狀物,外觀顏色、氣味都比較一致,將樣品井字切開,觀察各表層與內部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取各面小塊,合并作為采取的樣品。否則,將不一致的部位處理均勻后再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4)粘稠膏狀物或西糊狀物的取樣:首先將樣品于混合裝置中,將樣品攪拌均勻后取樣。對于粘稠膏狀物或西糊狀物的樣品,毒品分析人員一方面對原樣品直接取樣進行定性定量分析,一方面定量采取樣品于110℃下恒重,求出樣品的失重情況,記錄在案,也可在將樣品烘干后再分析一次,并加以比較。
(5)藥片或膠囊的取樣:首先將外觀、顏色、氣味等物理特性都比較一致的樣品篩選出來,按以下方法分開取樣。
①1-10粒:測平均重量后,碾碎過篩,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②11-100粒:任意提取10粒,測平均重量后,碾碎過篩,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③超過100粒,按總樣品數的平方根數最大整數個數提取,測平均重量后,碾碎
過篩,以錐形四分法取樣。
(6)液體樣品的提取:以不少于10毫升為基本單位按上述原則進行提取。
(7)如果一個案件中,遇到的檢材是各種形態的混合物,應盡量用機械法或化學篩選法分類之后在進行采樣。
3、采樣后樣品的包裝
(1)將提取好的毒品樣品,裝入統一的物證包裝袋或盒中,密封后注明提取人、提取日期、提取時間、檢材數量等相關信息。
(2)包裝袋外面填寫好送檢單位、送檢人、案件名稱和編號、存放方式等基本情況。
4、采樣和包裝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采樣應注意具有代表性。特別是固體檢材,如類似的塊狀物,同一樣品,顏色不一致,這時就該特別注意到所采取樣品的代表性。
(2)對多包物品采樣時,特別注意首先要從樣品的物理形態上進行分類之后,再按多包采樣原則取樣。
(3)毒品的取樣以物質的本質為原則,所取樣品盡可能代表這些樣品的屬性,必要時可多次取樣,平行檢驗鑒定,并對鑒定結果進行比較,以判斷取樣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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