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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2-11-16 09:44:07 四川| 2022-11-19 20:37編輯 發帖際遇
未經作者同意,禁止轉載本篇謎題
夜晚,伸手不見五指的巷子里,一個男人,離奇消失。
人跡罕至的橋邊,黑影將男人的尸體,丟進河里,
他獰笑著,把一些特別的東西,丟棄在了橋邊。

“你們,是無論如何,也破解不了我設下的謎局的。”



“這個男人,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潘泓宇向蔣禹指了指,審訊室里的那個中年男人。

男人大約35歲上下,長著一副看起來桀驁不馴的臉,正沖著對面負責審訊的刑警冷笑不止。

“根據我們的調查,他是10.15晉安河殺人拋尸案的唯一嫌疑人,而且,他從剛被我們拘押到現在,一直在用惡毒的語言咒罵死者,說他是罪有應得,死的好,但是他又堅決不承認是他殺害了死者。”潘泓宇嘆了口氣,無奈的說道。

而且,最重要的是 ,他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

2020年10月15日清晨,榕市晉安河松子橋段,垂釣者在河灘上發現一具男尸,尸體只穿著背心和三角褲,沒有發現任何能夠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

一開始,110出警的刑警認為,死者是在晉安河游泳過程中,不幸溺水身故的。但后來法醫的鑒定結果是,死者是先被人用電擊棒電暈,然后用繩索勒死,最后拋尸河中的。死亡時間應該在10月14日晚上20:00-21:00之間。

后來,警方確定了死者的身份:李恒,37歲,榕市融發集團副總經理,是榕市小有名氣的商業新星。

警方后來經過調查后發現,李恒這個人雖然是一個商人,但是為人圓滑事故,幾乎沒有什么仇家,唯一一個所有人都認可的仇家,就是他曾經的同事:也就是現在被關押在審訊室的男人,宋知誠。

宋知誠,33歲,曾經在融發集團工作過兩年,李恒用非常卑鄙手段,霸占了宋知誠大學時代的女友,也是榕市工商大學著名的校花陳薇,最后,陳薇成了李恒的妻子,而宋知誠卻遭此打擊,就此頹廢不堪,大病一場,兩年前,他被李恒行使權力開除離開融發集團,后來,就染上了酗酒的毛病,終日游手好閑,以送外賣,打零工為生。

宋知誠自己說,他無一日不對李恒有咬牙切齒的仇恨,恨不得親手把他撕成碎片。

“后來,我們在距離松子橋上游大概2公里的張莊橋附近走訪的時候,找到了死者穿的西服、西褲,以及死者的錢包、手機。”潘泓宇說道。

“死者的這些東西,怎么會在那里被發現?”蔣禹有些疑惑不解。

“張莊橋附近,是榕市西區最大的棚戶區,現在正在進行拆遷改造,那里是我們這邊最大的一個流浪漢的聚居地,我們可是廢了好大力氣,才從那些流浪漢手里,征集回這些東西的,據他們說,這些東西最早,是10月15日凌晨的時候,一個流浪漢在張莊橋附近的一棵樹下發現的,后來,很多流浪漢蜂擁而至,把東西全拿走了。我們還從流浪漢手里追繳回了死者錢包里的部分現金、身份證和幾張銀行卡。”潘泓宇說道:“我們初步懷疑,兇手殺人和拋尸的第一現場,應該就在張莊橋附近,兇手很熟悉那一代的環境,用死者身上的東西勾引流浪漢們去瘋搶死者的東西,這群人破壞了現場的腳印、車輪胎印記等相關證據,張莊橋附近晚上人跡罕至,也沒有監控,我們幾乎沒有采集到什么有價值的線索。”

看來,兇手是一個很有反偵察意識的人。

后來,警方得到了一個有意思的消息,融發集團最近一直流傳一個傳聞,李恒和陳薇的感情,正在遭遇嚴重的危機,李恒是一個非常花心的男人,在外面沾花惹草,而陳薇也不閑著,李恒已經明確知道,陳薇有一個地下情人,兩人正處于熱戀中,為此,李恒與陳薇發生了很多次激烈的爭吵。

10月14日晚18:40分,李恒下班,走到公司門口的時候,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是用黑號撥打的,無法查證號主信息。)然后表情十分的憤怒,打了一輛車,前往5公里外的光大路,18:50分下車后在一個位于監控盲區的,沒有公共照明非常昏暗的巷子里失去了蹤跡。大約19:25分的時候,光大路附近一個路口的監控,拍到了一個身高、穿著和李恒極為相似的人,戴著口罩,匆匆從路口經過的畫面。(監控像素不高,拍攝的不太清晰。)可以確定此人前行的方向是張莊橋方向。不久后,此人又消失在監控盲區里。

“那看來,你們是懷疑,宋知誠和陳薇舊情復燃了,然后李恒知道了這件事,去找宋知誠理論,宋知誠就把李恒殺害了。”蔣禹想了想說道。

“目前看來,這是唯一一種可能性了。”潘泓宇說道。

“那不在場證明,是怎么回事呢?”蔣禹問道。

10月14日晚上,宋知誠所屬的榕市工商大學工商學院2009級,在位于齊虹路的明德公館,舉行校友聚會(參會人數大概在70人左右,但陳薇沒有參加。)。明德公館距離光大路步行大約需要7分鐘時間,距離李恒被殺害和拋尸的張莊橋,開車大約需要30分鐘時間。

據宋知誠的室友,也是參會人之一的孫楚哲的證詞,19:40分,他趕到會場的時候,剛好遇到了宋知誠,兩個人寒暄了大概20多分鐘,孫楚哲的證詞得到了部分其他參會人(大約五、六人)的證實,他們都不約而同的說在20:00左右,看到過孫楚哲和宋知誠在會場里的一個沙發附近聊天。

“這不能說明什么吧,也許,宋知誠趁人不注意,從會場溜到張莊橋去殺人了。”蔣禹不置可否。

“但是,還有其他的證據,有參會人(大約八、九人)證實,在20:25分,20:48分,在會場里看到了宋知誠一個人在喝悶酒,看起來心情非常糟糕,另外,孫楚哲說,21:20分,他在會場里洗手間外的走廊上,看到了正坐在地上神志不清的宋知誠,當時宋知誠喝了很多酒,嘴里不停的咒罵李恒和陳薇。后來,孫楚哲擔心宋知誠出事,就打車帶著宋知誠回了自己的住處,一直陪著他到他醒酒。(孫楚哲家居住的小區門口的監控錄像拍到了孫楚哲打車帶宋知誠回到住處,扶著他下車走進小區的畫面。這一信息也得到了出租車司機的證實。)”

他們都能確定,喝酒的那個人就是宋知誠本人,而且,他是獨生子,并沒有什么孿生兄弟。

潘泓宇一邊說,一邊把公館的監控分布圖,遞給蔣禹。

明德公館有前、后兩個門,前門安裝有監控,而后門因為臨近一條偏僻的窄巷,因此沒有監控。

案發當天,前門的監控拍攝到了19:20分,宋知誠進入公館的畫面,19;38分,孫楚哲進入公館的畫面,以及21:40分,孫楚哲扶著宋知誠離開公館的畫面。

“宋知誠當天是打車去的明德公館,他自己沒有車,我們查閱了當天晚上19:30到21:30之間,明德公館附近主要道路的監控錄像,也沒有發現宋知誠的身影,也沒有出租車和網約車司機表示接過宋知誠前往張莊橋。而且,據在會場里見過宋知誠的大約六個人的證詞,宋知誠當天的情緒并不好,而且一直在喝酒,后來喝到神志都不清楚了,這樣的狀態,能去殺人嗎?”潘泓宇說道。

另外,會場的工作人員也證實,21:15分,孫楚哲曾經向他詢問過,宋知誠去了哪里,并對他說自己這個朋友可能喝多了酒,擔心他會出事。后來,工作人員和孫楚哲一起,在洗手間附近找到了醉酒的宋知誠。

孫楚哲對警方表示,陳薇雖然是大學時代很多男生愛慕的女神,但是陳薇這個人卻并不靠譜,是一個典型的拜金物質女,宋知誠的前途就是毀在陳薇手里了。(但有證據證明,孫楚哲和陳薇也曾經有過一段感情經歷,因此學生時代孫楚哲和宋知誠的關系并不十分和睦。)

孫楚哲會開車,但是據他說,當天因為要喝酒,他沒有開車前往公館。

“這個案子,到真有點意思,這么說來,宋知誠的確是完全不可能去殺害李恒了。有沒有買兇殺人的可能呢?”蔣禹笑著說道。

“就宋知誠那點家底,掏干凈了也雇不起兇手吧。”潘泓宇搖了搖頭。

“那么,你們有查到,案發當天有司機,拉著李恒去張莊橋嗎?”蔣禹問道。

“這個,暫時沒有查到,但是,張莊橋那一代的黑的很多,所以也不好說。”潘泓宇想了想。

蔣禹想了想,豁然開朗。“李恒消失的那條巷子里,是不是存在一個,管理不嚴,監控覆蓋率不高的地下停車場。”

潘泓宇非常吃驚:“你是怎么知道的?那個巷子里的確有一個停車場,在弘德大廈樓下,因為弘德大廈的所有人破產了,所以停車場沒人管,監控也不能使用了,因此停了很多七七八八的社會車輛。”

蔣禹:“我已經知道,兇手使用的詭計了。”


清根據以上材料對案件進行分析。(注:本案不存在合謀殺人、雇兇殺人和收買證人作偽證的情況,所有目擊者的證詞均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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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2-11-16 15:07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10

1 | 發表于 2022-11-16 12:58:08 寧夏| 2022-11-16 15:07編輯
兇手:孫楚哲
首先,來幾句廢話,兇手將死者的錢包等有價值的物品全部丟棄,引起流浪漢瘋搶,說明這起案件不是為財殺人或臨時起意殺人,兇手必然認識死者李恒,這是一起謀殺案。(掉個書袋,話說紫金陳某本小說里也有這個類似情節,電擊棒也是

其次,分析尸體。李恒死亡時間在14號晚上20點之后,說明17點左右李恒還沒死,有可能是昏迷狀態。至于線索,可以查詢一下李恒的手機最后信號消失的地點和時間。
由監控知,李恒進小巷沒戴口罩,出了小巷戴上了口罩,這人不可能是憤怒地去小巷里聽了一節關于防疫重要性的課,突然大徹大悟決定以后出門都要戴口罩。所以出來的這人雖然與李恒身高相仿、衣著相似,但必然不是李恒。很有可能是扒了李恒衣服換上的兇手。也就是說李恒本來壓根就不想去張莊橋,警方沒有查到李恒打車去張莊橋的線索也證明了這點,李恒不是自愿去的張莊橋,而是被兇手運過去的
那么,20點,非常早,大部分人這時還沒睡覺,所以不能保證沒有夜生活剛剛開始的年輕目擊者,加上光大路的小巷離張莊橋有30分鐘車程,要從光大路的小巷運一個完全沒有行動能力的人到張莊橋附近,是不可能推個小推車或者騎個小電驢運過去的,打車更是不可能,只能運用現代最方便的運尸工具—兇手自己的私家車。這樣能最大程度減少目擊者目擊到運人過程的可能性。所以蔣禹會問小巷附近有沒有那種監控少沒人管的停車場,結果不但有,還是地下停車場,這種停車場簡直就是為殺人兇手量身定做一般。

接下來,分析嫌疑人。嫌疑人有兩個,宋知誠和孫楚哲。因為宋孫二人都和陳薇處過對象兒,這兩人才會因為陳薇的老公守著家里的鮮花還要去外面采野花而生氣,說白了,這倆都視李恒為情敵,有作案動機
先看宋知誠,別看這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破解起來非常簡單。為什么,因為根本不需要破解,宋知誠的不在場證明確實是真的。
19:20分、19:40分、20:00分左右、21:20分、20:25分、21:40分、20:48分,宋知誠要么被人目擊到在明德公館,要么被監控拍到在明德公館,之后又被孫楚哲打包帶回家守著。明德公館離光大路的小巷近,意味著離張莊橋也十分遠,來回一個小時的車程加上殺人拋尸的時間,宋知誠就是飛也不可能20分鐘左右搞定。(當然如果這個世界存在魔法,那就不好說了 )不在場證明都是真的了,宋知誠也沒有買兇殺人的錢,他自然不是兇手,排除。
所以,兇手就是有自己的車的孫楚哲!
孫楚哲的破綻就在于,他和宋知誠之間明明有罅隙,哪兒這么好心還把宋知誠一個醉鬼帶回自己家?眾所周知,照顧醉鬼非常容易高血壓,孫楚哲的性向又不是男性,所以這根本不是好心,而是揪著宋知誠當自己的擋箭牌!

作案手法:
第一步,事先踩好明德公館、光大路小巷和張莊橋棚戶區的點。將自己的車停到那個監控少沒人管的弘德大廈地下停車場。
第二步,10月14日這天,用黑號打電話將李恒約到光大路的小巷,內容當然是諸如“你老婆的裸照在我手上”此類的。
第三步,18:50分,當李恒到達后,孫楚哲用電擊棒將李恒電暈放到自己的車里。扒掉李恒的衣服帶著,前往明德公館參加同學聚會。
第四步,19:20分,到達明德公館找到倒霉鬼宋知誠,提起宋知誠的傷心事,比如告訴宋知誠:陳薇結婚了,新郎不是你,陳薇出軌了,情人不是你等等......成功將宋知誠灌醉。之后,孫楚哲從明德公館的后門出去,在后門趁機躲著監控換好李恒的衣服,戴好口罩,裝扮完畢后,19:25分,去光大路小巷附近晃一圈,假裝往張莊橋附近走,確保被監控拍到。但其實繞過監控,回到了弘德大廈地下停車場確認李恒依然昏迷后換回自己的衣服,從后門回到明德公館。
第五步,20:00分左右,繼續找宋知誠喝酒聊天,讓同學們都看見。然后立刻從明德公館后門離開,前往弘德大廈地下停車場,用繩子勒死昏迷的李恒,之后開車載著尸體前往張莊橋棚戶區,在沒有監控的棚戶區拋尸,再將李恒的錢包手機衣物等隨便丟在附近。開車回到弘德大廈地下停車場。
第六步,21:00分左右,孫楚哲回到弘德大廈地下停車場,停好車,21:10分左右,躲著監控從后門回到明德公館。
第七步,21:15分,找個服務員陪自己一起找到宋知誠。之后一直照顧著喝醉的宋知誠,拉上他一起回自己家即可。

警方需要做的,是調查孫楚哲近期的洗車記錄、案發時間點光大路到張莊橋的沿途車輛監控是否拍到孫楚哲的車、李恒的手機最后信號消失的地點和時間、弘德大廈地下停車場和明德公館后門附近案發時間點目擊到孫楚哲的目擊證人、張莊橋棚戶區附近案發時間點目擊到孫楚哲的目擊證人以及 李恒的衣服。
分析完畢。

吐槽:工商大學工商學院的畢業生,怎么能如此精通反偵查手段,屬實令人吃驚。
3 | 發表于 2022-11-16 22:14:22 內蒙古| 發自安卓客戶端
感覺有點像大山誠一郎的絕對的不在場證明里的一篇,把死者帶到兇手的聚會地點殺掉,之后再拋尸偽裝不在場證明。
1 | 發表于 2022-11-17 18:05:54 河南| 發自安卓客戶端
對時間的把握很精準
| 樓主| 發表于 2022-11-19 20:36:21 四川
我的答案:

“其實這個案子,從一開始,我們就想錯了。”蔣禹嘆了口氣說道。

什么意思?

潘泓宇被蔣禹的話,搞得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我們對這個案件的判斷,是基于這樣的邏輯:李恒用陰謀手段把陳薇從宋知誠手里搶了過來,宋知誠對李恒懷恨在心,宋知誠利用陳薇對李恒沾花惹草不滿的機會和陳薇舊情復燃,宋知誠和陳薇的事情被李恒發現,宋知誠在與李恒對峙的時候殺害李恒。我說的沒錯吧。”蔣禹說道。

“大概是這樣吧,難道這個邏輯有什么問題嗎?”

有。

蔣禹在紙上,畫了一個邏輯樹,然后在邏輯樹的一個地方,畫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有任何證據證明,陳薇的地下情人是宋知誠嗎?我們只是根據,積習,去判斷,宋知誠曾經是陳薇的男友,而且一直對陳薇賊心不死,所以陳薇在外面有了男人,就一定是宋知誠。但是,積習,會欺騙我們。你想,有很多人證明,宋知誠在同學聚會的時候喝醉了酒,不停的咒罵陳薇,喝醉的人是不會說謊的,他酒后真言表達的意思是,他不僅憎恨李恒,也非常憎恨陳薇,而且孫楚哲也說了,陳薇其實是一個物質拜金女,所謂的李恒霸占陳薇,很可能也有陳薇自己投懷送抱的原因,宋知誠怎么會和陳薇破鏡重圓呢?而且如果陳薇真的和宋知誠破鏡重圓,宋知誠恐怕高興還來不及,又怎么會心情低落到在同學聚會上都喝的酩酊大醉呢?”

潘泓宇驚訝的,說不出話來。

“李恒在案發當天下班,接到了神秘人的電話,一臉怒氣的去了光大路,我想,應該是兇手打電話告訴他,看到他的妻子和情人在一起,比如說看到他們進了某家賓館之類的,讓李恒去捉奸。把李恒騙至小巷中的監控盲區,襲擊了李恒。”蔣禹繼續說道。

“等下,殺人第一現場,不是在張莊橋嗎?”潘泓宇問道。

這是兇手給我們設下的第一個圈套。

“實際上,殺人的第一現場,就在光大路弘德大廈樓下的停車場里,兇手之所以,把死者的衣物、財物丟棄在張莊橋,一方面的原因就是為了讓我們相信,那里是殺人拋尸的第一現場,但實際上,那里只是一個拋尸現場而已。”

“等下,我完全糊涂了,你的意思是,李恒在消失在巷子后不久就遇害了?那監控拍到他朝張莊橋方向走是怎么回事?而且死亡時間也對不上啊?”潘泓宇有些糊涂了。

“首先,我沒有說,李恒在消失在巷子后不久就遇害了,其次,監控拍到的那個人,并不是李恒,而是兇手,兇手為了讓我們誤以為李恒去了張莊橋,換上了李恒的衣服,兇手和李恒身高、身材相仿,加上監控昏暗,所以看不出來也是正常的。從光大路到張莊橋開車要半個小時,李恒怎么可能會走路去呢?”蔣禹笑著說道。

聽到這里,潘泓宇似乎意識到了什么。“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兇手是那個人?這,這怎么會?”

兇手給我們設下的第二個圈套,是殺人時間。

“沒錯,就是他,其實,他并沒有在小巷里伏擊李恒的時候,就殺死他,他只是電暈了李恒,把他找個地方暫時藏起來,然后利用聚會的空隙,從后門溜出會場,在20:10分前后,回到停車場,勒死了被電暈的李恒,然后開車,前往張莊橋拋尸。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他用來作案的那輛套牌黑車,可能還停在停車場里,但是,我想我們也很難能在車里找到什么證據了。他之所以要把李恒的衣服、財物都丟在張莊橋,讓流浪漢哄搶,除了為了誤導我們,讓我們認為張莊橋是殺人第一現場之外,還有一個目的,就是掩蓋尸體曾經被塞在車的后備箱里,衣物上可能沾上了車里的一些東西這件事。李恒的衣服,被流浪漢搶走,再經過幾輪手,幾個地方,早已經面目全非了,這些證據大概率也被破壞掉了,”

“那,不在場證明呢,他也有。”

潘泓宇的話還沒有說完,就意識到,自己做出了一個極其錯誤的判斷。

這是兇手給我們設下的第三個圈套,兇手和證人身份的錯位。我們所懷疑的兇手,其實是真正兇手的“不在場證明證人”,而為我們所懷疑的兇手做不在場證明的證人,才是真正的兇手。

“本案真正的兇手,陳薇的地下情人,其實是孫楚哲。”

孫楚哲知道,當天晚上,他們大學的校友要在明德公館舉行聚會,而且也知道,他的室友宋知誠會來赴會,于是,他就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計劃,利用兇手和證人身份的錯位,把宋知誠和公館里的其他人,變成自己的“不在場證明”證人。

孫楚哲在小巷附近,伏擊了上了他的當前來捉奸的李恒,把昏迷的李恒,鎖在地下停車場自己用來作案的那輛車的后備箱里,然后偽裝成李恒的樣子,故意在光大路附近的監控留下影像,把李恒的衣服換下,再穿回自己的衣服,走進明德公館。

他故意主動和宋知誠攀談,給宋知誠和會場里的很多人,留下自己在20:00左右,正在參加聚會的印象,然后,從沒有監控的后門離開,回到停車場,殺害李恒,然后前往張莊橋拋尸。他計算好了時間,在21:15左右,從張莊橋返回地下停車場,換了衣服,再從明德公館后門進入會場。他肯定提前就計算好了時間,甚至還模擬過幾次,時間剛好夠用。(當然即使他回到公館的時候再遲一點,也沒什么關系。)

你要知道,會場里有70多人,這么多人是不可能對某一個人“什么時間不在會場”這件事留下“群體印象”的,但是其中一定會有一部分人,對某個人或者某幾個人,特別是某些表現奇怪的人“什么時間在會場,做了什么。”產生深刻的“群體印象”,孫楚哲利用的就是人們在認知上的這個特點,為自己做了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讓這起案件變成了不可能犯罪。

孫楚哲殺人拋尸后,趕回會場,故意找服務員,打聽宋知誠的下落,然后帶著酒醉的宋知誠回家,這樣,在很多人的認知里會形成這樣的認識,孫楚哲一直在會場里玩,在去洗手間的時候發現了醉酒的宋知誠,然后把他帶回了自己家。

即使有人看到,孫楚哲曾經從后門出過會場,但只要這個人沒有注意到,孫楚哲有沒有返回,或者什么時間返回,也沒有辦法指正孫楚哲犯罪。

參加聚會的人,是來敘舊、歡娛的,有誰會特別注意某個人在某個時間段在不在會場里呢?

但是,他們當中肯定會有很多人會對,一直在喝酒,表現頹廢,口噴蓮花的宋知誠有比較深的印象。

于是,孫楚哲就利用了這種集體認知的盲區,表面上看,是他為宋知誠做了不在場證明,讓這起案件看起來像是不可能犯罪,但實際上,如果你把孫楚哲是兇手這個想法代入案情,就會發現,案件有另外一種可能了。

“想不到,我們居然從一開始,就掉進了真兇設置的邏輯陷阱里。”潘泓宇苦笑著說道。“我們把所有的懷疑都集中在了宋知誠的身上,怎么看怎么都是一場不可能犯罪,卻沒有想到,真正的兇手其實一直潛伏在我們身邊,享受我們被他愚弄的過程呢。”

“現在,我們要盡快去停車場找到那輛車,然后應該就可以查到那輛車在案發當天晚上的行車軌跡,孫楚哲就無話可說了,但是,要快,我想孫楚哲肯定也想著盡快去處理那輛車。如果被他搶在前面,我們可能就真的拿他沒有辦法了。另外,我們還要找到當天晚上拉孫楚哲來到明德公館的司機,詢問他孫楚哲到達明德公館附近的時間,如果我沒有猜錯,他一定很早就已經到了這里。還有就是,要詢問那個服務員,孫楚哲找他詢問宋知誠下落的時候,孫楚哲是一個什么樣的狀態,我想,他當時的狀態應該是氣喘吁吁,甚至滿頭是汗吧,要在20:00到21:15這段時間,完成殺人,開車去張莊橋拋尸,再返回的全過程,時間也就是剛剛好罷了,需要一刻不停的去執行計劃。”

這起案件里,我們的最后一個邏輯誤區:孫楚哲自稱自己喝了酒,不能開車。但是,喝酒就一定不能開車嗎?以孫楚哲的反偵察意識,他一定已經提前謀劃好了,怎樣繞開可能會有交警巡查的大路,從小路從光大路開往張莊橋了吧。

這對于他這樣一個,把細節都計算到如此地步的犯罪者而言,真的不是什么困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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