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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3-1-29 08:19:11 四川| 2023-2-15 08:54編輯 發帖際遇
未經作者同意,禁止轉載本篇謎題
2月15日,周四,情人節第二天,榕市110指揮中心接到報案,思南區永康路華潤天都小區,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

蔣禹和中隊長李博陽趕到案發現場。

華潤天都是榕市一個比較有名的高檔小區,總共有八座高層住宅,地下有一座大型停車場,每一棟樓都有兩部電梯和安全樓梯,均可以到達地下停車場。

命案發生在3號樓302室,死者李蕙,42歲,也是302室的女主人,發現尸體并報警的是居住在301室的一家人,據他們反映,他們晚上21:20從外面聚餐回家,發現302房門虛掩,覺得有點奇怪,推開門就發現李蕙的尸體頭朝里,腳朝門倒在玄關地上。

李蕙死于鈍器擊打導致的頭骨骨折,死亡時間是晚上19:30至21:00之間,兇器是扳手一類的鈍器。客廳的一些抽屜有被人翻動的跡象,李蕙的手機,隨身佩戴的幾件首飾不見了(鑰匙和門卡還在),李蕙并沒有沒有被性侵犯的跡象,初步懷疑為搶劫殺人,但是警方在李蕙家床下一個鞋盒里,發現了超過兩萬元的現金。根據小區內和3號樓電梯的視頻,李蕙是晚上18:20回的家,然后就再也沒有在小區內的任何監控中出現過。(包括3號樓兩部電梯內的監控。)

現場沒有發現兇器,也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指紋、腳印線索,李蕙家的房門上安有門鈴,以及可以和門外進行視頻、語音通話的電子監視系統,但是該系統不能錄像和錄音。

李蕙尸體的旁邊,有一個側翻的小的禮物盒子,里面裝著一款榕市某著名手工香水品牌店出品的情人節限量款香水。(據警方對李蕙的調查了解李蕙是一個中年戀愛腦,但是對陌生人又比較警惕的女人。)

“華潤天都的安保一直做的很好 ,怎么會發生這種事呢?”李博陽覺得有些奇怪。

華潤天都小區有東、南兩個門,門口均有物業辦公室,小區住戶需要刷臉或刷卡進出小區,非小區住戶,除了送餐員、快遞員、物業工作人員和警務人員外,都需要進行登記,物業工作人員工作認真負責。

兩個門口的值班工作人員均表示,案發時間段并沒有可疑人員進出小區。(小區的總體入住率不高,工作人員對大部分業主都有印象。)

據居住在李蕙家樓下201的李阿姨說,晚上20:10分,她下樓丟垃圾,從安全樓梯上樓的時候,隱約看到一個,身穿黑色夾克衫,頭戴鴨舌帽,臉上帶著口罩的可疑男子,匆匆沿著安全樓梯上樓,而且他手里似乎拿著一件類似扳手的工具。但李阿姨對男子的身高、長相并沒有留下什么印象。

根據李阿姨的證詞,警方進一步把案發時間進一步定義為20:15-20:20之間,并把這個身穿黑色夾克的可疑男子列為嫌疑人。

但是奇怪的是,蔣禹對案發時間段前后19:00到21:00小區里所有的監控錄像進行了仔細搜索,卻沒有發現符合李阿姨描述的可疑男子的身影。小區的工作人員和業主也表示,沒有見過這個身穿黑色夾克衫頭戴鴨舌帽的可疑男子。

這些監控包括:小區兩個大門進門處的監控,小區每一棟樓進門處的監控,小區每一棟樓兩部電梯里的監控,小區地下停車場的監控。


但蔣禹也注意到,小區里存在一些監控盲區,一:小區地下停車場,因為面積很大,監控無法覆蓋全部區域,存在比較多的監控死角。但是,人是無法通過小區的車輛出入口進出小區的。(如果強行闖入會觸發報警裝置,小區物業人員會第一時間接到報警,小區圍墻也安裝了類似的報警裝置,無法通過翻進出小區,圍墻沒有缺口。)二是,小區兩個大門口外側,有專門用于臨時存放外賣、快遞的桌子,有一些送餐員和快遞員會把餐和快遞放在這里,由業主自行取走,小區門口監控無法拍到這一區域。

案件嫌疑人有兩個。

一、李蕙的丈夫賈志國

48歲,榕市某知名企業主要負責人,身價3000萬以上的富翁。

賈志國和李蕙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李蕙早年生病手術,不易懷孕,兩個人沒有子女),兩個人各玩各的,之所以沒有離婚,是因為李蕙獅子大開口,要賈志國三分之二的家產,兩個人曾經發生過比較嚴重的沖突,賈志國曾經當眾揚言要李蕙好看。

但是賈志國似乎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案發當天19:00-21:00賈志國一直在公司開會,這是他們公司每周一次,固定時間舉行的高層例會。在場的有賈志國公司的十幾個中、高層管理人員,根據他們的證詞,賈志國除了上過一次洗手間,外出大約十分鐘外,一直沒有離開過會場,從賈志國公司到華潤天都開車需要至少二十分鐘時間。(賈志國開完會后,并沒有馬上回家,而是加班到了22:00,但沒有人能證明其21:15到22:10的行蹤。)

后續調查發現,李蕙尸體旁邊發現的香水,是案發當天上午賈志國預定的,根據香水店老板的證詞,她上午收到了尾號為1739(賈志國常用手機號)打來的電話,電話里,一個聲音有點沙啞的中年人要購買一瓶香水,并留下了李蕙的名字和華潤天都的地址,大約二十分鐘后,一個自稱買主司機的中年男人,來支付了香水錢后離開,香水店按照賈志國電話里的要求,安排外賣員,把包裝好的香水在晚上19:40分之前送到華潤天都小區。

賈志國堅決否認自己曾經給李蕙買過香水。也否認自己曾經委托司機去香水店付款。香水店視頻監控只拍到了前來付款的男人的背影,香水店老板也表示,對方帶著口罩、墨鏡,自己沒有看清他的長相。

負責送快遞的快遞員孫某,26歲,非本地人,與賈志國、李蕙夫婦沒有人生交集,為人老實本分,據他交代,他19:35分的時候到達華潤天都,把裝有香水瓶的禮物盒放在小區東門外的快遞外賣桌上就離開了。孫某說自己在離開的時候,給店里打了電話,香水店老板隨后打電話給了賈志國,卻顯示對方已經關機。(根據賈志國公司的人的證詞,賈志國有開會的時候關機的習慣。),小區內部監控沒有拍到李蕙外出去取快遞的影像。香水店老板表示,是買主要求把禮物放在小區東門外的快遞桌上的,理由是要親自把香水送給自己的妻子,給她一個驚喜。

二、李蕙的情人鄒毅

35歲,某國企中層管理人員,家境富有,華潤天都小區居民,住在5號樓201室。離異。

鄒毅是李蕙的地下情人,二人秘密交往已經兩年,經常在賈志國晚上加班或開會的時間幽會。掌握了李蕙、賈志國夫婦的很多秘密。但近半年來,李蕙移情別戀,包養了某大學一個大二的小奶狗,準備踢鄒毅出局,為此兩個人發生過激烈的爭吵。

警方找到鄒毅的時候,鄒毅正在和單位的兩個男同事在家里聚會,聲稱自己并不知道李蕙遇害的事情。

鄒毅在上周就已經約了兩個同事,今晚聚會,據兩個同事(均與賈志國、李蕙無交集)說,他們晚上18:00就到了鄒毅家,一直在一起打游戲,看電影,吃燒烤,喝酒,聊天。

期間,鄒毅只外出過兩次。

第一次:19:40,鄒毅外出去東門外的超市買了兩扎啤酒,5號樓兩部電梯監控,5號樓一樓入口處的監控,小區東門外監控拍到了鄒毅外出和返回的身影。鄒毅返回家的時間是19:55分,李蕙居住的3號樓一樓入口處、兩部電梯監控沒有拍到鄒毅的身影。鄒毅沒有穿黑色夾克,也沒有戴鴨舌帽,出門的時候兩手空空,回來的時候提著兩扎啤酒(鄒毅購買啤酒的行為有超市老板證詞和掃碼交費憑證為證)。

第二次:20:06分,鄒毅定的一份燒烤外賣送到,鄒毅兩個同事看到鄒毅給外賣員打開了房門,看到了一個帶著黃色頭盔的外賣員把餐遞給鄒毅,鄒毅把燒烤提進房間之后,說他有一點事情要和外賣員溝通,順便抽一支煙。然后又離開了房間,兩個人都表示有聽到鄒毅在外面和什么人說話的聲音(兩人均確定是鄒毅本人的聲音,且鄒毅一開始的語調聽起來似乎有些生氣),大約十二、三分鐘后,鄒毅返回,在家門口和外賣員打了個招呼后進門,然后直到警方到來,期間再也沒有出過家門。兩個人表示20:05分鄒毅離開、返回時沒有帶除了香煙和打火機之外的任何東西。而且,也沒有發現鄒毅返回的時候有什么神色反常的情況。(比如氣喘吁吁或者神色緊張。)

20:05分前后,5號樓電梯和一樓入口處監控均未拍到鄒毅下電梯和離開5號樓的影像。(從鄒毅家到李蕙家跑步的話只需要五分鐘。)

鄒毅的手機顯示,他在傍晚18:30的時候在一家名叫小劉燒烤的燒烤店訂了一些燒烤,要求19:50送到,顯示送出的時間是19:30,送餐完成的時間是20:18分,燒烤店到華潤天都小區騎電動車大約需要20分鐘,送貨員劉某,21歲,非本地人,與賈志國、李蕙、鄒毅均無交集,他表示自己送餐到華潤天都小區5號樓201的時候,出來接餐的人就是鄒毅本人,但鄒毅覺得送餐的量比他點的要少,而且送餐時間晚了十分鐘,因此有些生氣,兩個人在樓道里溝通了一段時間,鄒毅被說服不對劉某進行投訴后,劉某在樓道里稍微休息了一下后截單離開。(劉某給出的送餐遲早原因是路上電動車發生了一點故障。)

以下是監控記錄的劉某進出華潤天都小區的時間:

19:58 提著一帶東西從小區東門進入
20:03 進入5號樓
20:05 上電梯
20:23 從電梯下來,離開5號樓,手里的東西已經不見了。
20:27 從小區東門離開

這段時間內,李蕙居住的3號樓一樓入口處、兩部電梯監控沒有拍到鄒毅或劉某的身影。幾個視頻拍到的劉某全程帶著頭盔,并沒有拍到劉某的樣子。另外,劉某穿的外賣員外套似乎有點過于臃腫。(據警方對劉某的調查了解,劉某是一個膽子很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但前段時間他的父親重病住院,經濟情況較為窘迫。)

在鄒毅家中,沒有找到兇器和李蕙家遺失的物品。也沒有找到黑色夾克衫和棒球帽。

“看起來,完全沒有頭緒啊,也行兇手就是一個搶劫犯?但是,他是怎么進出安保如此嚴密的小區的?又是怎么敲開李蕙家的家門的呢?”李博陽有些疑惑。

蔣禹又仔細的把案發當天晚上華潤天都小區各個監控的視頻看了一遍,忽然,他注意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我想,我已經知道兇手是誰,而且也破解了他使用的詭計了。證據,就在那個人身上。”

請根據以上信息對案件進行分析,找出兇手并還原案情真相。

注:兩個送餐員孫某、劉某均未主動和直接參與殺害李蕙的罪行。
1人評分
破案經驗 +1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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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3-1-31 20:22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7

| 發表于 2023-1-30 10:57:12 寧夏| 2023-1-31 10:10編輯 發帖際遇
此題排除藏身份的敘詭。
兇手:鄒毅
動機:情殺
分析:
首先分析尸體。李蕙的尸體頭朝里,腳朝門倒在玄關地上,沒有提及有挪動尸體的痕跡,所以可以認為302就是第一案發現場,李蕙就是在302門口被襲擊的。李蕙死于鈍器擊打導致的頭骨骨折,死亡時間是晚上19:30至21:00之間,兇器是扳手一類的鈍器,題中的法醫就是個龍套沒有名字,也未提及和嫌疑人們有關系,可以認為法醫的判斷是準確可信的,題中也未提及李蕙的尸體經過加工(冷凍,煮沸等),所以法醫判斷的死亡時間是較為準確的重要的是分析晚上19:30至21:00之間嫌疑人們的行蹤

其次分析現場。李蕙的手機,隨身佩戴的幾件首飾不見了,但床底下鞋盒里的大量現金并未被拿走,說明這是一起偽裝成入室搶劫的謀殺事件。兇手必定和李蕙有關系。發現尸體時302的大門是虛掩的,大門鑰匙和門卡就在李蕙身上,兇手卻沒拿走,說明兇手不需要李蕙的大門鑰匙和門卡進出小區,也說明兇手行兇之后并不在意尸體是否會被發現,也不在意尸體被發現的時間,不處理尸體,說明兇手需要“李蕙被發現死亡”這個事實,如果不是李蕙的死對兇手有利,就是兇手準備了不在場證明。302現場發現了香水,快遞員孫某證詞證明香水確實在19:35分送到了華潤天都東門的快遞外賣桌上,香水店老板證明李蕙不知道這件事,李蕙晚上18:20回家后并未出門,所以不存在李蕙路過快遞桌發現有送給自己的香水于是順手拿回家這件事,也就是說香水不是李蕙自己取的,只能是兇手或者幫兇送到302的

最后分析嫌疑人。案發當天19:00-21:00賈志國一直在公司開會,賈志國除了上過一次洗手間,外出大約十分鐘外,一直沒有離開過會場,從賈志國公司到華潤天都開車需要至少二十分鐘時間,快遞員沒有主動殺害李蕙,所以殺李蕙只能是兇手親自動的手,如果沒有瞬移魔法,就說明賈志國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所以兇手只能是鄒毅。
接下來分析鄒毅的不在場證明,先列出時間線:
19:35 孫某將香水放在東門的快遞桌上
19:40 鄒毅外出去東門外的超市買了兩扎啤酒
19:55 鄒毅回家(從出門到回家,所用時間為15分鐘)
19:58 劉某提著一袋東西從小區東門進入
20:03 劉某進入5號樓
20:05 劉某上電梯
20:06 劉某將外賣送達鄒毅家
20:10 李阿姨目擊到可疑男子從安全樓梯上樓
20:23 劉某從電梯下來,離開5號樓,手里的東西已經不見了
20:27 劉某從小區東門離開
從時間線可知,鄒毅只有兩次外出的機會殺掉李蕙:買啤酒的15分鐘和后面出去與外賣員聊天抽煙的13分鐘。
先看買啤酒的15分鐘。劉某提著東西進入小區東門到進入5號樓單元門的時間是5分鐘;劉某從5號樓離開到達小區東門的時間是4分鐘,也就是說鄒毅買啤酒的15分鐘,扣除5號樓到小區東門的往返時間9分鐘后,還剩6分鐘,更別提鄒毅回來的時候還提著兩扎啤酒,速度會更慢,如果鄒毅確實走了這么來回的一趟,他是沒有時間殺掉李蕙的。
再看后來出去與外賣員聊天抽煙的13分鐘。從鄒毅家到李蕙家跑步的話只需要五分鐘,必須跑步才有可能殺掉李蕙,但鄒毅兩個同事沒有發現鄒毅返回的時候有什么神色反常的情況,而鄒毅確實只出去了13分鐘的時間,所以這段時間內鄒毅也不可能殺的掉李蕙。
但是,買啤酒的15分鐘內并非無空可鉆。買啤酒時鄒毅沒有穿黑色夾克,也沒有戴鴨舌帽,監控是可以拍到鄒毅的,說明鄒毅確實走出了小區東門。剩下的5、6分鐘這點時間還要買啤酒,超市老板和掃碼交費憑證也證明鄒毅確實在那段時間內去超市買了啤酒,出了人命的案件,鄒毅也無法買通超市老板做偽證,說明鄒毅確實去超市買了啤酒。然而回來的是不是鄒毅本人?不確定!題中只說鄒毅出去買啤酒的時候,沒有穿黑色夾克,也沒有戴鴨舌帽,但是沒提鄒毅戴沒戴口罩墨鏡之類的其他偽裝物。
題中有三個疑點:
1.因為劉某戴著頭盔,監控未拍到劉某的正臉
2.劉某穿的外賣員外套似乎有點過于臃腫
3.兇手是怎么將香水從東門快遞桌轉移到302的
燒烤的送出的時間是19:30,燒烤店到華潤天都小區騎電動車大約需要20分鐘,也就是說劉某應該在19:50到達小區。但如果劉某在撒謊,他早一點到達華潤天都小區,那么劉某會和買完啤酒的鄒毅剛好在小區東門碰見,快遞員進出華潤天都小區是不需要登記的,所以鄒毅可以和劉某換衣服,然后鄒毅穿著快遞員的衣服戴著頭盔拿著香水進小區殺人,而和鄒毅互換衣服戴著同款口罩等偽裝物的劉某則負責正常進門坐電梯把啤酒搬到5號樓201門口。
鄒毅偽裝成快遞員跑到3號樓正常進門坐電梯上樓,以必須本人簽收等理由騙李蕙開門后,先用扳手將其打暈,之后脫下快遞員的衣服和頭盔再殺掉李蕙,防止血濺到快遞員衣服和頭盔上。最后將現場簡單偽裝成入室搶劫之后,處理一下扳手和自己身上的衣服,確保正常之后花5分鐘跑回自己家,再和劉某換回衣服,在19:55將啤酒提回家。
而劉某則穿著換回來的自己的快遞員衣服和頭盔下樓出門,再在19:58提著燒烤再次進入小區。后面的那13分鐘,劉某確實坐在樓道內休息,鄒毅借口抽煙,走進安全樓梯,穿上早已準備好的黑色夾克,戴上鴨舌帽和口罩,拿上扳手去3號樓晃一圈,確保李阿姨看到自己之后返回自己家即可,13分鐘時間足夠,所以鄒毅回來的時候沒有異樣。
為什么鄒毅如此清楚李阿姨扔垃圾的時間?因為鄒毅和李蕙經常在賈志國晚上加班或開會的時間幽會,他肯定碰到過李阿姨。
在劉某看來,他只是幫鄒毅搬了趟啤酒,借鄒毅穿了次衣服而已。鄒毅借衣服的借口肯定是想給女友一個驚喜之類的,也很正常。至于監控為什么會拍到劉某外套過于臃腫,里面有可能是鄒毅給劉某的錢。
至于香水,不是賈志國買的,是鄒毅買的,理由如下:
1.鄒毅是李蕙的地下情人,二人秘密交往已經兩年,他掌握了李蕙、賈志國夫婦的很多秘密,自然也能知道賈志國的手機號和賈志國有司機的信息。
2.一個聲音有點沙啞的中年人要購買一瓶香水,鄒毅35歲,可以被歸類為中年男人。
3.香水店視頻監控只拍到了前來付款的男人的背影,香水店老板也表示,對方帶著口罩、墨鏡,自己沒有看清他的長相。這個司機完全有可能是鄒毅的偽裝。
4.如果賈志國有鬼,他沒必要用自己的手機號訂香水,留賈志國的手機號明顯是鄒毅嫁禍賈志國。
分析完畢。
| 發表于 2023-1-29 09:07:55 上海
鄒毅殺的人,先假裝老公買香水,第一次出門買啤酒的時候把香水取了藏好,買通第二個外賣小哥劉某,讓他多穿了一件夾克衫再帶鴨舌帽和扳手,所謂的在走廊溝通不是錄音就是在打電話讓劉某外放,期間從地下停車場去死者家里,哄騙打開門后迅速殺害返回,先前的裝備讓外賣員再帶走。
| 發表于 2023-1-29 09:30:10 浙江| 發自安卓客戶端
兇手應該是鄒毅。
前面提到鄒毅掌握了李蕙夫婦的很多秘密。那么肯定知道賈志國每周固定會議的時間,所以特地提前一周邀請朋友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然后用和賈志國手機尾號相同的電話號碼訂了香水,所以那個自稱司機的中年男人應該是他。19點35香水送達東門,19點40鄒毅借買啤酒為借口前往東門,順便拿走了香水。20點05前后燒烤送達,鄒毅借此為由出門,應該利用安全樓梯直接前往停車場,在停車場換好提前準備的衣物后,從安全樓梯前往李蕙家中。以送她情人節香水為由使李蕙開門,然后用扳手迅速擊倒李蕙后離去。再通過安全樓梯到達地下停車場,脫下衣物通過安全樓梯返回家中。最后讓外賣騎手穿上衣物離開,所以外賣騎手外套里看著臃腫(猜測)。推理完畢,如有錯誤請指出。
| 發表于 2023-1-29 11:41:11 廣東|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猜一個兩人都是兇手
| 發表于 2023-1-30 22:12:33 黑龍江| 發自安卓客戶端
情人手機時間是不是有問題呀
| 樓主| 發表于 2023-2-15 08:53:34 四川
答案:

一、這起案件是一起蓄謀已久的殺人案,而不是普通的搶劫殺人案

證據有以下幾點:

1、華潤天都小區安保非常嚴密,一個對小區環境完全不熟悉的搶劫殺人犯,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無論是被監控探頭拍到,還是被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注意到,概率都是很大的。

2、如果這個搶劫殺人犯,在作案前來進行過踩點的話,他應該不會選擇在這樣一個小區作案。

3、如果兇手真的是一個搶劫殺人犯,那他沒有理由去搜索李蕙家臥室,不會錯過床下鞋盒里的大量現金,因此他的真正目的是殺人,而不是搶劫。

4、兇手沒有去搜索李蕙家臥室,沒有發現床下鞋盒里的大量現金,說明他對死者家并不是特別的熟悉。

因此可以確定,兇手的目的是殺死李蕙,偽造了一個搶劫殺人的現場。

二、兇手是一個對小區環境非常熟悉,對李蕙夫婦的生活習慣,特別是特殊的日程安排非常熟悉的人。

兇手知道如何避開小區的監控探頭,進出小區,進出死者所居住的3號樓,這說明他對對小區環境非常熟悉。

兇手知道周四晚上,賈志國公司有舉行中高層會議的習慣,賈志國不在家,而李蕙會在晚上18:00前后回家。

三、兇手非常了解李蕙,知道應該有什么樣的方式叫開李蕙的家門。

兇手是如何騙李蕙打開房門的呢?秘密就在那瓶作為禮物的香水。

兇手偽裝成送貨員,在門外通過視頻或者語音,告訴李蕙,有人給她買了一瓶限量款的香水,兇手能報出李蕙的名字、手機號,以及送她香水人的名字(兇手告訴李蕙,是她新近包養的男大學生給她訂購的香水),然后在視頻里把香水給李蕙看。
李蕙是一個戀愛腦的中年女人,自己喜歡的男生給自己送情人節禮物,開心不查之下,打開房門,接過香水,隨后被兇手襲擊殺害,兇手簡單、快速的對客廳進行了搜索,搶走了李蕙的手機和隨身攜帶的手機,偽造了搶劫殺人的現場,然后迅速逃離現場。

兇手選擇以最快的方式作案,有一個重要的思考是,盡可能的不被人發現,但是這一點是不完全可控的,所以兇手也進行了一些偽裝,比如戴棒球帽,戴口罩等等,因此李阿姨雖然看到了兇手,卻無法對兇手進行非常細節性的描述。


表面上看,賈志國、鄒毅兩個人,都有比較明確和可靠的不在場證明,為他們作證的人都不止一人,也不存在串供的可能性,但實際上,兇手的不在場證明只需要加一個條件,就不再成立了。

即,兇手不止一個人。

這起案件的兇手有兩個人,一個是負責制定計劃的兇手,一個是負責執行殺人的兇手。

本案的兇手:

鄒毅,鄒毅雇傭的兇手A。

鄒毅與李蕙交往了兩年,經常在賈志國加班或者開會的時間,和李蕙幽會,因此他知道賈志國周四晚上會參加中高層例會這件事,而且也知道賈志國有開會的時候手機關機的習慣。

于是,鄒毅就策劃了一場殺害李蕙,嫁禍給賈志國的陰謀。

鄒毅通過暗網,收買了一個亡命徒A作為殺人執行者。

案發當天上午,鄒毅先是用改號軟件和魔音軟件,把自己的手機號改為賈志國的號碼,以賈志國的名義定了一瓶香水,然后A去香水店付款。

鄒毅之所以要香水店的快遞員把香水放在小區東門的快遞桌上,是因為,香水會是他殺人計劃里的一個重要道具。

為了給自己制造,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鄒毅主動約了兩個和自己沒什么利益關系的同事,來家里聚會。

隨后,就是案件的最精彩的部分。

鄒毅預定了一份燒烤外賣,要求外賣員19:50左右送到,鄒毅19:40那次出門,真正的目的,并不是去買啤酒,而是去等燒烤店的外賣員把外賣送到小區。

劉某并沒有如他所說20:05分送餐到了鄒毅家,見到了鄒毅和他的兩個同事,實際上,劉某并沒有去過鄒毅家,也沒有遲到送餐,而是在19:50之前,就已經把外賣送到了小區東門,在那里遇到了鄒毅。

鄒毅的計劃里,最重要的環節是,收買外賣員做偽證。

剛好,他遇到了父親重病住院,比較缺錢的劉某。

鄒毅對劉某說,自己的妻子懷疑自己在家里和有夫之婦幽會,并且報了警,自己希望劉某能在警察面前作證,自己并沒有和女人幽會,而是和兩個男同事在家聚會。鄒毅對劉某說,如果警察問起的話,劉某就說自己送餐之間比鄒毅要求的時間晚了一點,不僅見到了自己,而且見到了自己的兩個同事,還因為送餐時間晚這件事,發生了一點小摩擦,劉某需要把截單時間定在18:20左右,自己不會因為送餐時間延遲而投訴劉某。

鄒毅給劉某幾百塊錢,劉某覺得這件事又不違法,就同意了。(這件事,只有劉某和鄒毅兩個人知道,只要兩個人都不說,一般而言警察不會查到,而且,兩個人溝通是在監控盲區,即使被目擊者看到,也會理解成收快遞和快遞員之間在溝通什么事情,一般是不會在意的。)

鄒毅買通劉某后,劉某離開小區,而鄒毅則去買了啤酒,把啤酒提回了家。(劃重點:他沒有把放在桌子上的燒烤和香水帶走)

隨后,打扮成外賣員模樣的A,在外賣桌上取了鄒毅定的燒烤(由于外賣桌周圍是監控盲區,因此不會拍到A的行為。即使有目擊者,也不會對外賣員放下、拿走快遞的行為產生什么懷疑),以及鄒毅以賈志國名義買的香水,香水是一個比較小的物件,放在上衣口袋里,而A的外套之所以顯得臃腫,是因為外套里面藏著一個包裹,包裹里有作案用的黑色夾克衫、棒球帽以及兇器扳手。

因為A是帶著頭盔和口罩的,因此監控并沒有拍到他的真實樣貌,小區的工作人員也沒有對A的真實身份產生懷疑,把A放進了小區。

A進入小區后,徑直來到鄒毅家門前,故意讓鄒毅兩個同事看到他和鄒毅交接外賣,發生不愉快的場景,鄒毅離開家,A迅速脫下了外賣員的衣服和頭盔,換上作案時穿的夾克、棒球帽,拿著香水禮盒和兇器,從5號樓安全樓梯下到停車場,沿著鄒毅之前就已經規劃好的可以完全避開監控的路線,前往3號樓,作案后原路返回。

鄒毅則在樓道里佯裝和外賣員溝通,故意偽裝出一些腔調和脾氣,為的是讓兩個同事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證明鄒毅一直沒有離開過樓道。

A作案完畢返回3號樓,告訴鄒毅已經得手,再換回外賣員的外套和偷窺,把作案工具和衣服裝回袋子里,放進外套,匆匆離開現場。而鄒毅則佯裝已經和快遞員溝通清楚,和外賣員打了招呼,返回家里。

這樣這兩個同事就成了鄒毅的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證人。劉某則因為貪財成為鄒毅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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