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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3-2-17 00:14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12

| 發表于 2023-2-12 11:09:17 天津| 2023-2-12 11:15編輯

首先是三年前的墜機案。這起墜機案最大的疑點就是飛機外被燒焦的尸體,我們可以知道除了尸體戴著的金鐲子和尸體旁邊的日記本外尸體本身不能提供任何生物依據證明這具尸體的身份。同時我們注意到尸體的位置是在飛機外被發現的,如果尸體是飛機墜落解體過程中被甩出來的紙筆妹妹,那么日記本也應該同樣是被甩出來的,這樣造成了一個問題,如果兩者(尸體和日記本)同時被甩出來,不應該呈現一個完好一個被燒焦的狀態,如果兩者不同時被甩出來,那么兩者剛剛好好落到如此緊密的旁邊的可能性基本沒有,不難看出,日記本是被故意放到被燒焦的尸體旁邊的,這么做的目的就是讓人以為紙筆妹妹死了,那么這個舉動想掩蓋的就是紙筆妹妹其實沒死。不難想到在游輪上半邊臉有火燒傷的女孩應該是紙筆妹妹。這樣一來一些疑問也能得到解決,例如原文“因為過于無理的結案,大家都認為死者的親屬會異議。結果,紙筆什么都沒說,只是沉默。”“他似乎有種莫名地驕傲,但絕不是對自己能力的信心。”紙筆的沉默是因為他知道自己妹妹沒死,在糾纏下去警方可能重啟調查,這是他們不希望看到的。紙筆的驕傲但對自己能力的不自信來自于《墜》這篇小說不是出自自己的手筆——這便是不自信的來源,而出自自己的妹妹,所以令紙筆感到驕傲。而且《墜》給讀者女孩獨有的哀愁也暗示了這篇小說可能來自于女性之手。還原墜機后紙筆妹妹的行動如下:她(紙筆妹妹)幸存了下來,為了掩蓋這一事實,她利用了淮甄的弟弟的尸體,淮甄弟弟的尸體完全燒毀了,她想到了把自己手上的金鐲子脫下來給尸體戴上,同時把自己的日記本丟在尸體旁,如她料想的一般,警方草草結案,紙筆妹妹從此死了。
       接下來又產生了一個新問題,就是動機。作為墜機事故的幸存者,一般來說完全沒有假死的必要。但是紙筆妹妹可能做了如下考量,首先死了能賠錢,其次我們看到游輪上的女孩半邊臉都毀了,毀容對于一個年輕女孩來說也是非常可怕的情況,有些人可能覺得毀容了還不及死了,紙筆妹妹可能也是這樣,寧可要隱姓埋名過完一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偽裝成紙筆妹妹的尸體,也就是實際上淮甄弟弟的尸體,身上有刀傷。如果紙筆妹妹不裝死,這具尸體可能會被認為是淮甄弟弟,其家屬可能會不依不饒的要求警方繼續調查,這樣一來淮甄弟弟的社會關系會被排查,最后發現淮甄弟弟和紙筆妹妹是情侶,發現的炸到變形的小刀也可能指向紙筆妹妹。不難推測淮甄弟弟和紙筆妹妹因為種種原因分手,但淮甄弟弟想要復合,可能借著乘務員身份之便把紙筆妹妹帶到清凈地方兩人好好談談,但兩人言語失和,爭執中紙筆妹妹用小刀失手誤殺了淮甄弟弟。因此無論如何紙筆妹妹都需要自己裝死同時讓哥哥不再深究換取警方早早結案。
       最后一點,飛機爆炸究竟是誰的責任。首先明確有三樣東西損毀最嚴重,一個扳手,一把小刀,紙筆妹妹(淮甄弟弟)的尸體,還原此次空難如下:飛機發動機卡住后引發爆炸,飛行員無力回天最終墜機。那么在爆炸現場的東西就是上述損毀最為嚴重的三樣,一般來說,飛機的發動機艙位于機翼下方或飛機尾部,這里由于尸體應該在遠離眾人的地方,所以認為發動機艙位于飛機尾部,這樣也滿足前述淮甄弟弟找一個清凈地方求復合。但是,我們知道紙筆妹妹對飛機完全是個門外漢,如果是紙筆妹妹想要故意破壞飛機使飛機墜毀來掩蓋淮甄弟弟的尸體,也很難對發動機艙動手,因此推斷紙筆妹妹和淮甄弟弟在發動機艙附近的爭執最多只能算是誘因。根本原因還是扳手卡住了發動機艙,而扳手,一般是維修人員的標配,在本案中就是韓玖靈。原文“不過是個人組織的檢修,因此當時的檢修質量和專業人員還是有一定差距的”也暗示了韓玖靈可能不夠專業,會犯下把扳手忘在發動機艙里的錯誤,而這把扳手正是飛機墜毀的罪魁禍首。至于飛機的設計有沒有缺陷,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沒有,因為之前也沒出過事,沒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墜機案總結如下:韓玖靈把扳手忘在了發動機艙埋下了禍根,淮甄弟弟為了求紙筆妹妹復合利用職務之便把紙筆妹妹領到了沒人的發動機艙附近,但兩人言語失和,紙筆妹妹用小刀誤殺了淮甄弟弟,紙筆妹妹把尸體和小刀留在了發動機艙附近,恰好發動機艙卡了一個扳手,導致發動機爆炸飛機墜毀,現場的扳手小刀尸體均面目全非,后紙筆妹妹如前所述裝死,加上哥哥配合,警方不再深究。
       接下來一案就是郵輪的密室。首先是四米的高度,加上窗戶邊沿的手印,可以想象一個健壯的人,可以用手拉住窗戶邊沿把自己垂下去,這樣實際下落高度并不高,加上可以練習一下緩沖動作,兇手毫發無損的可能性很高。而嫌疑人中,最有得天獨厚的條件的就是林以鑫,他將近一米九,同時我們知道高個一般都有更長的臂展,但這不足以鎖定林以鑫是兇手。不妨再看看四個嫌疑人,左依璐以為四個人都有動機殺害死者,其實不然。首先我們知道紙筆妹妹沒死,而紙筆也知道這事,因此紙筆很難對死者起殺心,其次我們認為飛機墜毀的真相是因為維修人員韓玖靈把扳手遺落在發動機艙,這件事韓玖靈心里應該是清楚的,她慶幸自己沒被清算都來不及,不會對死者起殺心,接下來是淮甄,中國人講究活要見人死要見尸,這淮甄弟弟尸體沒找著,淮甄也有可能覺著自己弟弟還活著,殺心不夠強烈。只有林以鑫,一不知道墜機的真相,二他爸死的透透的,懷有對死者的恨意理所當然。此案還原如下:林以鑫敲開了死者的門,死者開門后面對的是體型上占優的林以鑫的突襲,來不及做出反抗就一命嗚呼。死者身中數刀也象征著林以鑫對死者深重的仇恨。刺死死者后林以鑫就抓住窗戶邊沿讓身體自然下垂,然后平安落地。地面的凹痕和窗戶邊沿的手印都可以證明這一點。
       以上就是兩起案件的全部內容。

| 樓主| 發表于 2023-2-12 12:01:05 浙江| 2023-2-12 12:04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我就是L. 的答案(第5名,44/85分):
三年前</font>:
坐在輪椅上的女孩很有可能是紙筆的妹妹,那三年前那副尸體大概率是淮甄弟弟。尸體上有刀傷,可能是紙筆的妹妹殺害的,然后把將金色鐲子給了淮甄弟弟,偽裝成自己死亡,而紙筆在事件發生后保持沉默可能是跟妹妹取得聯絡了,飛機墜機的原因可能淮甄弟弟分手了,然后不想活了?????用扳手把飛機的發動機艙卡住了,后來怕了,用降落傘時與紙筆的妹妹發生爭執,然后被殺

那應該是林以鑫刀了李,然后從這里下去,可能用輪椅作緩沖
| 樓主| 發表于 2023-2-12 12:05:14 浙江|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石川敬介 的答案(第4名,46/85):
1.先是盲猜,紙筆妹妹和淮甄弟弟是男女朋友關系,“如果不是這次飛機失事,他恐怕還想著和自己的女友復合呢。”中的女友即指紙筆妹妹。“弟弟在飛機上給自己打電話時說到自己分手了。”即指弟弟和妹妹在飛機上分了手。

2.焦尸有刀傷,既然能看出刀傷,說明尸體并非只有骨架,哪怕真的只剩骨架,也是能分辨男女的。但是既然警察廢物到“只想完事,幾乎沒做什么調查和取證”,因此就當作無法辨別性別。

在上述前提下,根據“一個已經幾乎認不出模樣的扳手,應該是檢修飛機用的,以及一把炸到變形的小刀”,以及1.中的盲猜,猜測紙筆妹妹因感情問題殺了淮甄弟弟,殺完人之后她往發動機艙扔扳手導致飛機墜毀,自己則在墜毀前跳傘逃跑。

另外有兩點:
①載客飛機上是不會配備降落傘的,從這點上會推導出殺了焦尸的兇手是計劃殺人,降落傘是提前帶上去的。但也有可能是打算帶到目的地去的,與飛機失事及殺人無關。再加之戴上鐲子便棄之不顧意圖偽造身份與在“當場墜落”的飛機上嘗試成功率不知道多低的跳傘這兩種智障般的行為來看,這是沖動殺人,只是兇手恰巧隨身帶了降落傘。這也是“妹妹因感情問題殺弟弟論”的依據之一。

②一般客人能隨便進發動機艙往里面扔扳手怎么想也覺得扯淡。所以提出另一種說法:妹妹與弟弟分手之后,弟弟一怒之下殺了妹妹,這樣就可以避免焦尸性別的問題。接著弟弟自己跳進了發動機艙,雖然還是不能避免可能隨便進發動機艙的問題,但好歹避免了跳傘。弟弟打電話的平靜就是打算去死時絕望的平靜。

當然也可以說就是一場意外,這樣就可以避免所有問題。

3.再來盲猜,借乘游客——坐輪椅的女孩就是紙筆妹妹,此說法建立在2.中“妹妹逃跑論”的基礎上。

4.密室贊成那位沒私發的朋友的說法。窗戶上也有手印,沒問題。但既然作者說會瘸,那就按照會受傷考慮。明顯能看出有受傷的是林以鑫,他說完話“他揉了揉自己的后腰”。

5.“在現場并未發現行兇所用的刀具。不過根據刀口形狀和大小來判斷,大抵是每個房間都有的水果刀”,兇手是戴了手套的,按理說刀上也不會有指紋,沒有必要把刀帶走。而且文中沒有說明現場有沒有水果刀。所以有兩種情況:

⑴兇手用自己房間的水果刀行兇。如果自己房間的刀沒了,很容易被懷疑。這能解釋兇手帶走兇刀的必要性。

⑵兇手用死者房間的水果刀行兇。還是分兩種情況:

Ⅰ不小心帶走的。這個沒有討論價值。

Ⅱ故意帶走的。提出猜想,兇手在行兇時自己也被刀劃傷了,刀上留下了自己的血液,此時與其在現場處理刀具,不如帶走扔進海里更方便。至于劃傷的地方,如果刀口很小可以就地包扎,不至于逃跑的時候留下血跡。死者“身體中數刀”,所以現場應該有大量的死者血跡,文中也的確寫了“血泊”,所以就算剛劃傷時滴下幾滴混進去應該也問題不大。

6.最后是兇手的問題。按4.來說,兇手是林以鑫。但這解釋不了凹陷。所以提出另一種猜想:兇手是坐輪椅的游客,此亦以“妹妹逃跑論”為基礎。行兇完畢后,妹妹翻窗逃跑,凹陷是輪椅砸的。我不是很清楚人坐在輪椅上能不能一起跳下去,也有可能妹妹先把輪椅扔下去,自己再跳下去。甚至她坐輪椅也是裝的,你又沒說,誰知道呢。不過她是兇手的話動機就很模糊了。

7.綜上所述,有以下幾種結論:
㈠妹妹逃跑論+林以鑫兇手論
㈡妹妹逃跑論+妹妹兇手論
㈢弟弟自殺論+林以鑫兇手論
㈣弟弟自殺論+妹妹兇手論
㈤全是意外論+林以鑫兇手論
㈥全是意外論+妹妹兇手論

總該中一個吧
| 樓主| 發表于 2023-2-12 12:06:08 浙江| 發自安卓客戶端
@路西法lucifer 的答案(第6名,35/85):
先說現在的案子,兇手應該是林,他的身高有一米九,高度只有四米,他做個緩沖問題應該不大,而且他的后腰受傷了,合理懷疑是離開現場的時候踩到那個凸起滑倒了,也有殺人動機,之前的案子我再盤一下

甄的弟弟和李的妹妹是一對兒分手了,弟弟因愛生恨,想殺了李,讓所有人同歸于盡,沒想到被李反殺了,但是飛機事故無法避免,便選擇了用甄的尸體代替了自己的尸體,完成了假死大計
| 樓主| 發表于 2023-2-12 12:07:06 浙江| 發自安卓客戶端 發帖際遇
@來一杯冰可樂 的答案(第3名,49/85):
從三年前的飛機失事案說起吧。
從結果上來看,存疑的死者只有兩個,一個是疑似生還的準甄弟弟,一個是出現在飛機殘骸以外的紙筆妹妹。
再從紙筆所寫的文章《墜》中可以得到信息,紙筆妹妹的心情可能并不如文章中所寫,但有一個客觀事實是,她是第一次坐飛機。
那么可以做出推理,是什么原因讓一個從未坐過飛機,且在工作生活中都被灌輸著“不要坐飛機”的女孩登上了這架飛機呢。
結合準甄弟弟的電話,他提到和女朋友分手。所以我想答案就是因為乘務員男朋友的原因,女孩登上了飛機。
再結合女孩尸體位置,以及那個作為憑據確認尸體身份的金鐲子,我不認為在飛機失事以及墜落的爆炸中金鐲子和日記本沒有被毀壞,所以大概率尸體曾被移動,并被“打扮”過。
所以紙筆妹妹也可能在飛機失事中生還。
假設小情侶都從飛機失事中生還,那么問題就在于為什么沒有第一時間回到親人身邊,我想是因為二位中的一位受傷了,畢竟是飛機失事,且在沒有相關知識和經歷的前提下使用降落傘,再加上如果是二人都生還,那么一個降落傘是無法支撐起兩個成年人的重量的,所以大概率二人的其中之一,腿部骨折,大概率在那個情況下得不到及時的救治,或是二人正是飛機墜落的始作俑者,所以不敢等待救援。
那么說回當天的案子,本身并不是一個密室,因為有窗戶可供逃生,所以問題的難點在于,如何在跳窗逃生的時候不摔傷腿。
所以也就聯想到了了門口的凹陷,如果兇手是一個遺傳了高個子基因的準甄弟弟,加上女孩腿部受傷后乘坐的輪椅,答案呼之欲出。
再聊到兇手身份,我認為還是在失事飛機上生還的小情侶二人,也就是當天登船的10人中,那兩個親密的不認識的游客。且已得到提示,那二人中女孩坐著輪椅,臉上有疤痕。
做以上推理的依據類似于排除法,首先主角二人是被邀請至船上,且和三年前的飛機失事案無明顯關聯,故排除嫌疑。
其余組織本次活動的5個人,的確是有明顯動機,但如果真的計劃在當天殺人,就不會邀請身為JC的依璐。
所以兇手大概率還是逃出生還的小情侶二人,那么新的問題又出現了,作案動機,以及飛機失事的真正原因。
二者顯然是有關聯的,但如果把動機設立在“因為飛機失事,所以想謀殺研究開發飛機的人”,我看來這再牽強不過了。
所以飛機失事的真正原因大概率還是和那道刀傷和扳手有關,但如何與今天發生的謀殺案產生聯系,以我目前的推理,不得而知。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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