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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講義(褚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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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講義(褚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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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資料]
推理講義(褚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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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 15:21:50
第一講 天才創世——推理鼻祖埃德加•愛倫•坡的創造
“一名推理創作者前行的道路上,總會看到坡的腳印出現在前方。”
——阿瑟•柯南•道爾
今天,我們能夠品上一杯清茶,與三五知己愜意地談論推理小說的樂趣,必須要感謝偉大的推理創世者——埃德加•愛倫•坡——一位出生過早的天才,一位用性格與命運斗爭的傳奇。
一八〇九年一月十九日,埃德加生于美國波士頓,本名埃德加•坡,是三兄妹中的第二個孩子。父親戴維•坡和母親伊麗莎白•阿諾德•坡是同一個劇團的演員。祖籍英國的戴維•坡是一位著名的主角演員,其母伊麗莎白•史密斯•阿諾德在早期美國戲劇界也很出名。由于家庭生后的壓力,埃德加的父母經常吵架。在一次爭吵后,戴維•坡竟離家出走,不知所終。所有的重擔都落在了伊麗莎白一個人的肩膀上。一八一一年十二月八日,伊麗莎白在弗吉尼亞州里士滿去世。三兄妹分別由三家人收養監護。埃德加的養父母是弗朗西絲和約翰•愛倫夫婦。約翰•愛倫生于蘇格蘭,當時是里士滿一位富裕的煙草商。這對無兒無女的夫婦雖然沒從法律上領養埃德加,但仍替他改姓為愛倫,并把他當作自己的兒子撫養。成年后的坡桀驁不馴。他先是在大學肄業,隨后又被著名的西點軍校開除,最后和養父約翰•愛倫反目,宣布和家庭脫離關系。一八三六年五月,他與未滿十四歲的表妹弗吉尼亞•克萊姆結婚。
愛倫•坡一生漂泊。他做過編輯,辦過雜志、報紙,創作了大量詩歌、小說以及評論文章,被后世許多類型文學奉為鼻祖。一八四九年十月三日,有人在巴爾的摩一個投票站外發現了處于半昏迷譫妄狀態的坡。十月七日他死于“腦溢血”,終年四十歲。
在這里,我們無須一一列述埃德加•愛倫•坡的豐功偉績,只談談他在推理領域的不朽貢獻。
我們把時間回拔一百六十六年。在一八四一年,愛倫•坡時任美國費城一家叫《葛雷姆》的雜志的文字編輯。在那年四月,坡在《葛雷姆》雜志發表了一篇名為《莫格街兇殺案》的小說——從此,“推理小說”橫空出世。
在其后的幾年里,愛倫•坡先后創作了《瑪麗•羅熱疑案》(一八四二年)、《金甲蟲》(一八四三年)、《你就是殺人兇手》(一八四四年)和《失竊的信》(一八四五年)。
這五篇作品是愛倫•坡一生創作的全部推理作品。和他創作的詩歌、評論以及其它類型的小說相比,這區區五篇作品是微不足道的。坡自己也不只一次地公開宣稱,自己是一位詩人,是一位文藝評倫家,是一位科幻小說作家,但絕不是一位推理小說作家——因為那五篇作品根本不能稱之為“作品”,充其量只是“游戲之作”。
但是,無論性格怪異的愛倫•坡表現出怎樣的不屑,都無法掩蓋這五篇作品對于后世推理小說的巨大影響。坡在這五篇作品中創立的諸多模式,在其后至今的一百六十六年中被無數次模仿、演繹,但卻從未被超越。在今天我們被許許多多經典的推理作品震憾,其實用心想一想,都不過是在模仿愛倫•坡的模式之一罷了!
《莫格街兇殺案》是推理小說的開山之作,講述的是偵探奧古斯特•杜賓破獲了一起母女兩人在密室中被殺的命案。在小說中,坡塑造了文學史上第一個偵探形象——落魄的法國貴族杜賓;邏輯推理第一次成為文學作品的主導因素;事件偵破也第一次成為了文學作品中的主體內容——正因為此三點,才將“推理小說”這一全新的文體與其它體裁小說區別開來。
除此之外,為了突出杜賓異于常人的思維能力,坡還為他設計了一位呆頭呆腦、反應遲鈍的同伴——無名氏——“我”。從此,“天才偵探+傻瓜助手”的模式成為后世推理創作的經典模式,而那個“傻瓜助手”也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了向讀者講述故事的義務。不要小看這一設計。仔細想想,如果以偵探的第一視角講述,很難隱藏其偵破思路,會令真相過早曝光;如果以局外人的第三視角講述,則很難展示行文線索,對讀者有失公平。而正是由于愛倫•坡的這一天才的設置,才會解決了推理小說敘述上的最大障礙,推理小說也才會在以后的百余年中飛速發展。
愛倫•坡在《莫格街兇殺案》中將兇殺現場的氣氛渲染得淋漓盡致、入木三分。母親脖頸被割斷,幾萬根頭發被連根拔下;女兒遍體鱗傷,尸體更是被倒插入壁爐的煙道中!小編當年讀到此處,不由得感覺頭皮發麻、手腳冰涼。從此之后,事件現場的情境及氣氛刻畫成了推理小說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成功地刻畫會為推理小說添色不少。
在《莫格街兇殺案》之后,偵探杜賓又先后在愛倫•坡的兩部推理小說——《瑪麗•羅熱疑案》和《失竊的信》中亮相。這對于推理小說而言,又是一個偉大的創造。一個全新的概念被愛倫•坡注入讀者的大腦中——“探案集”——即同一位偵探連續偵破不同案件。無論偵探具有多么深不可測的智慧,如果僅僅“曇花一現”,是不可能“名垂千古”的。主人公不能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這種文學類型的發展也就無從談起。所以,當我們如醉如癡地閱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布朗神父探案集”、“思考機器探案集”以及波洛、奎因等神探的系列故事時,當我們將一位又一位偵探的名字牢記于心時,絕對不應忘記,是埃德加為我們創立了這個利在千秋的“探案集”模式。
再有,在《失竊的信》一文中,愛倫•坡為偵探杜賓創造了一位對手——奸詐狡猾的“D大人”。這是推理小說歷史中第一次出現明確的反面人物。一部成功的文學作品,必須擁有勢均力敵的矛盾雙方。尤其是推理小說,“一邊倒”式的處理是無法被讀者接受的。偵探不能處于一種“孤獨求敗”的地位,沒有人會花時間看一部幾百頁的“貓捉老鼠”的故事。“D大人”的出現使得推理小說的矛盾被凸現,情節更加緊張,結局也更加不可預知。這種“黑色人物”的設置,出現在以后所有的推理小說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阿瑟•柯南•道爾爵士作品中的“詹姆斯•莫里亞蒂教授”。
當然,和下面談到的五大模式相比,愛倫•坡上述的創造還不是最偉大的。
愛倫•坡不愧是創世天才,在他的第一篇推理小說《莫格街兇殺案》里,便創造出一種令后世千萬推理大軍魂牽夢繞、神魂顛倒的模式——密室殺人。
文中死去的母女身處一間少有人至的閣樓密室中,房門緊鎖且有人把守,兩扇窗子也牢牢地被釘死在窗框上,而狹窄的煙道又連一只貓都難以通過——兇手究竟是如何行兇,又是如何瞬間逃走的呢?
自愛倫•坡的《莫格街兇殺案》起,以“密室殺人”為代表的不可能犯罪模式成了“推理小說創作王冠上的寶石”。只要是熱愛推理,只要有著最基本的好奇心和進取心,每個推理小說的創作者都以能創作出一篇完美的不可能犯罪作品為終身理想,譬如說我們的落魄撰稿人杜撰,再比如說小編本人。
以“密室殺人”為代表的不可能犯罪之所以在百余年里令作者“失魂”、讀者“落魄”,以根本上講是抓住了人心理中的弱點,創造一個事件表象與理性矛盾的共存體。“越是不可能做成的,就越是感興趣試著要做”,人的本性使得這種模式永遠不會失色。由此可見,愛倫•坡不僅是位天才的創作者,更是一位天才的心理學大師。
一八四二年,坡的第二篇推理小說《瑪麗•羅熱疑案》問世。坦白的說,這篇篇幅冗長,充滿了邏輯分析的作品令小編我這樣的超級推理迷都有些“是可以忍孰不可忍”。但拋開作品冗長的篇幅和愛倫•坡賣弄般的分析不說,這篇小說向我們展示了一種完全不同于《莫格街兇殺案》的模式——天才的杜賓在《莫格街兇殺案》中尚且要親赴現場,屈駕勘察;而在這篇《瑪麗•羅熱疑案》中,杜賓公子則完全是穩坐家中,僅憑手中幾份報紙的報道(還是失實的報道),就解開了案件的真相——這就是傳說中的“安樂椅探案”模式。
“安樂椅探案”模式是推理小說中的一種最為理想的模式,它將偵探的能力理想化,將偵探的形象完美化,這種模式自誕生以來一直飽受爭議——此類作品一旦成功便會成為經典,而一旦弄巧成拙就會貽笑大方。
《金甲蟲》問世于一八四三年。時至今日,我對這篇文章依然“耿耿于懷”——因為文中含有大量“亂碼”般的信息。當然,這不能怪愛倫•坡,因為這正是他創造的第三種模式——密碼解析。
天才的愛倫•坡是個狂熱的密碼破譯愛好者,他曾經在報紙上刊登過廣告,專門接受為人破譯密碼的工作。在《金甲蟲》中,法國人威廉根據一張羊皮紙卷上的密碼指示,找到了百年以前海盜留下的巨額寶藏。后來,柯南•道爾爵士將這篇小說一分為二,衍生出《跳舞的小人》和《馬斯格雷夫典禮》兩篇作品——連衍生品都如此如雷貫耳,坡的“密碼解析”模式魅力可見一斑。
一八四四年創作的《你就是殺人兇手》是一篇“奇文”。在作品最后,真兇在被害人“復活”且“開口講話”的情境下,心理完全崩潰,主動說出全部罪行——誰都不曾想到,真兇竟然是這個人!
這篇《你就是殺人兇手》抓住了推理小說最本質魅力所在——即誰是兇手。無論作品中擁有多么不可思議的設置,能帶給讀者最大心理沖擊的,始終是兇手身份的出乎意料。愛倫•坡展示了出對人類心理把握的精準與獨道之處,利用兇手身份給讀者制造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從而使得小說久久不能被人忘卻。
看看后來的經典推理作品,無論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羅杰疑案》,還是埃勒里•奎因的《希臘棺材之謎》,或是約翰•狄克森•卡爾的《三口棺材》,都是在“誰是兇手”這一點上做足了文章,是要讓所有試圖提前“預知”真兇的人眼鏡落地。可見,愛倫•坡的創立的這種“不可能真兇”模式是多么的不可逾越。
某種程度上講,“不可能真兇”模式是一種心理作用的產物。而在一八四五年發表的《失竊的信》,更是將閱讀者的心理揣測的通通透透——人們往往格外重視細枝末節,卻通常忽略近在眼前的最最平常的事物——由此,愛倫•坡創立了“心理盲區”模式。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近在咫尺”——這句話是愛倫•坡“感官盲區”模式的最好注解。在《失竊的信》中,偵探杜賓受委托尋找一封誰也無法找到的信件。在杜賓輕松完成任務之后,緩緩說道,別人肯定無法找到信件,因為它被放在了一個過于明顯的位置,所以誰也不會注意到。
聯系一下現實中的經歷,我們不得不承認,愛倫•坡一針見血地指出了一個再簡單不過的真理。在回想讀過的推理小說,有很過時候,真相就發生在眼前,但人們往往被一些看似復雜的表象蒙蔽,忽略了簡單的真理。阿瑟•柯南•道爾的《波殺來亞丑聞》、G.K.切斯特頓的《隱身人》都是這一模式的經典代表作品。
好了,我已經嘮嘮叨叨地講了不少。愛倫•坡的五篇創世之作所創造的“密室殺人”、“安樂椅探案”、“密碼解析”、“不可能真兇”和“心理盲區”這五種模式不知你記清沒有。今后不論看到多么冗長、復雜的推理小說,都不用撓頭,將這五大模式或對號入座,或組合出擊,就一定會理出頭緒的。因為迄今為止,沒人能逾越天才的愛倫•坡創立的“五大模式”。
正是愛倫•坡的諸多天才的創造,推理小說的星星之火才漸成燎原之勢。而當今推理領域的最高榮譽,就是以這位天才命名的“埃德加•愛倫•坡獎”。我們在享受推理小說的種種樂趣時,不惜銘記,這是埃德加•愛倫•坡的恩賜。
[發帖際遇]:
貝克街→天羽考上貝克街大學,獲得獎學金英鎊7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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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
說不完的福爾摩斯
傳奇
“親愛的華生,我們應該把‘不可能的’和‘不常見的’嚴格區分開,不能混為一談”。每當頭戴獵鹿帽,手持大煙斗的福爾摩斯這樣教導他的同伴時,我們知道,又一樁奇案被解決了。
十九世紀的大英帝國,就如同國微上描繪的那樣,是一個“獨角獸”與“獅子”的結合體。一方面,帝國像“獨角獸”一樣靈異,有預見性,有想象力,超然脫俗;另一方面,又像“獅子”一樣傲慢,專橫,主張大工業化和全球殖民化。
偉大的阿瑟·柯南·道爾巧妙地將這種有些自相矛盾的性格賦予了自己筆下的人物。于是,我們在一百二十年后的今天看到了聰明、神經質、超脫于一切事物之外的“獨角獸”福爾摩斯和忠誠、勤奮、務實、頭腦有些簡單的“獅子”華生大夫。
這對租住在倫敦貝克大街221B的伙伴就如同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和霍雷肖,就如同塞萬提斯筆下的堂吉訶德和桑丘,早已超越了文學休裁的束縛,成為人們心中的經典。
不管時間過去了一百二十年還是一千二百年,經典永遠都是經典。
形象
這位身高六英尺,異常瘦削,鷹勾鼻子,下顎方正而突出,目光銳利的偵探,頭戴獵鹿帽,身披寬松外套,手持煙斗,縱橫馳騁在所有讀者的完美意識之中。
但關于福爾摩斯的形象,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陰差陽錯的誤會。
福爾摩斯的故事主要刊登于《海濱雜志》,這個雜志非常熱衷于為故事繪制插圖。雜志社把繪制插圖的任務交給了一位名叫帕杰特的年輕畫家。但帕杰特家族有兩位成名的畫家——哥哥西德尼·帕杰特和弟弟沃爾特·帕杰特。《海濱雜志》本打算把插圖的繪制工作交給弟弟沃爾特,但約畫的稿件卻不知為何傳到了哥哥西德尼的手中。
西德尼接到任務后,把弟弟沃爾特作為原型模特——本來的畫家卻變成了作畫對象。今天的福爾摩斯迷們必須感到幸運——沃爾特是個儀表堂堂的帥哥——否則,我們不知道流傳到今的天的福爾摩斯會是個什么樣子——長著滿臉絡腮胡子也說不定!
原型
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原型,百余年來一直是人們研究的熱點話題。
絕大多數認為,大偵探的原型是柯南·道爾大學時的教授——約瑟夫·貝爾。貝爾教授經常鼓勵柯南·道爾對前來就診的病人進行觀察和分析,從而在診斷之前就對病人的情況有一個初步的判斷。貝爾教授曾經從一個人的外褲磨損程度推判出這個人是個皮匠;還從一名英國士兵患上的象皮病得出了他曾經駐扎在西印度群島。柯南·道爾做了大量有關貝爾教授的筆記,為以后福爾摩斯的創作奠定了基礎。
但柯南·道爾的家人卻一直認為,福爾摩斯的原型就是爵士本人。柯南·道爾的邏輯分析水平非常高超,不僅在虛構的小說中,就是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名聞天下的。柯南·道爾一生里破獲了許多案件,為很多人洗脫了不白之冤。在他的小兒子阿德里安·柯南·道爾明確指出:“福爾摩斯的原型,就是我的父親——偉大的阿瑟勛爵。”
當然,讀過福爾摩斯故事的人一定不會忽視一個人——愛倫·坡筆下的杜賓。柯南·道爾曾反復地仔細地愛倫·坡的作品。在《莫格街兇殺案》中,杜賓運用一系列邏輯推理,分析出同伙心中的想法;在柯南·道爾創作的《住院的病人》中,爵士把這一情景復制到福爾摩斯身上,讓偵探一語道破了華生醫生的內心世界——由此可見杜賓這一形象對柯南·道爾的影響。
福爾摩斯曾對華生說過:“你一定以為把我和杜賓相提并論就是稱贊我了。可是,在我看來,杜賓實在是個微不足道的家伙……他有些分析問題的天才,但決不是愛倫·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盡管充滿了諷刺,在不難讀出柯南·道爾對愛倫·坡的崇拜之情。也許爵士一直認為,自己筆下的福爾摩斯,才是愛倫·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關于福爾摩斯的原型,遠遠不讓以上三個選擇。但不管當初爵士的創作原型是誰,福爾摩斯成為經典是不可改變的。
生平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初次亮相于1886年,這就是大名鼎鼎的《血字的研究》。幾經周折,這個故事在1887年發表于《比頓圣誕年刊》。
《血字的研究》發表之后,《利平科特雜志》主動邀請這位大偵探二次出山。于是,第二篇故事《四簽名》于1890年問世。在這個故事里,我們第一次知道了福爾摩斯是個癮君子。
1891年,福爾摩斯幫助焦頭爛額的波希米亞國王擺脫了《波希米亞的丑聞》,并結識了生平最為敬重的對手艾琳·艾德勒女士。這個事件后來被《海濱雜志》無情披露,幾乎在一夜之間,福爾摩斯成了家喻戶曉的人物。面對讀者不斷高漲的需求和《海濱雜志》不斷上漲的報酬,福爾摩斯連續解決了二十余起事件,這些故事后來被收錄于《冒險史》和《回憶錄》兩個合集里。
之后,福爾摩斯偵探遭遇了一生中最大的危險。在《最后一案》中,他與生平最大的敵人詹姆斯·莫里亞蒂教授墜入瑞士萊辛巴赫瀑布中,世界上最偉大的偵探告別了他的擁躉們。人們當然不會接受這個結局,表示出了強烈的憤怒和不滿。一位偵探竟會有如此巨大的魅力,讓一向以理智著稱的英國人為之瘋狂。
在1902年,福爾摩斯早期解決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事件公布于眾,重新喚起了讀者對這位偵探的熱情。在1903年,在《空屋》一案中,福爾摩斯死里逃生,最偉大的偵探復活了!以《空屋》為首的一組新故事問世,在1905年以《歸來記》為題集結出版。1915年,福爾摩斯又成功地解決了《恐怖谷》案件。
由于歲月的原因,福爾摩斯退居二線,隱居在蘇塞克斯郡,以養蜂為樂。讓人高興的是,他已經遠離了可卡因;更讓人高興的是,他沒有遠離推理。1917年的《最后致意》和1927年的《新探案》,告訴了讀者福爾摩斯先生在世界大戰期間為國效力經歷。至此,六十個有關福爾摩斯的推理故事全部展現在世人面前。這些故事無一例外地成為了記載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豐功偉績的“圣經”。
助手
在福爾摩斯身邊,永遠會站著一位恪盡職守的醫生——約翰·H·華生。他不僅僅是福爾摩斯的助手,更是福爾摩斯與讀者溝通的橋梁。
相對于智力超乎尋常、能洞察一切真相的福爾摩斯,華生的腦筋不甚靈光,永遠慢福爾摩斯至少一拍。但正因如此,小說的情節才更有樂趣。不夸張地說,華生的思維就是讀者的思維,而福爾摩斯的思維則是天上的思維。如果沒有華生的引導,福爾摩斯會顯得飄緲虛假,好像是作者主觀臆造的產物;正是有華生的存在,福爾摩斯才會“從天而降”,成為讀者頂禮膜拜的神明。
華生并不是推理小說中第一個助手,但一定是最成功,最知名的一個助手。就像福爾摩斯說得那樣:“華生,你也許本身并不能發光,但你卻可以成為光最好的引導者!”
“華生”已經超越人物本身,成籽 “得力助手”的代名詞。
對手
評價一個人的地位與成就,看看他有著什么等級的對手是個很客觀的數據。
福爾摩斯的問世,帶動了一大批作家投入到了推理小說的創作中。他們無時無刻不在崇拜著福爾摩斯,卻又無時無刻不在夢想著超越福爾摩斯。所以,一批“福爾摩斯對手”的存在也就在所難免。
在柯南·道爾自己創作的故事里,福爾摩斯最大的對手其“犯罪界的拿破倫”詹姆斯·莫里亞蒂教授莫屬。這位教授幾乎策劃了倫敦市內所有的犯罪、就邊偉大的福爾摩斯也只得采用“玉石俱焚”的方式才能將其徹底擊敗。
當然,我們無法忘記福爾摩斯的另一個對手——美麗的艾琳·艾德勒。能讓以理智著稱的福爾摩斯發出由衷的贊嘆,這個漂亮的美女怎么不令人刻骨銘心。
拋開爵士自己創造的對手,在其他作家的筆下,也創造了許多形象鮮明、思維超群的“勁敵”。
亞森·羅賓,福爾摩斯所有對手中最囂張的一個,由法國人莫里斯·勒布朗創造。神探與怪盜——這本身就是一對天生的冤家,何況是最偉大的偵探和最神奇的怪盜。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風靡全球后自負的法國人決不能容忍英國人在推理領域獨領風騷。于是,勒布朗創造出了亞森·羅賓。在羅賓的故事,他幾次與福爾摩斯直接過招,把這位世界第一偵探耍得團團亂轉,大長法國人的志氣。不過,在羅賓幾次得勝之后,他總不會忘記對福爾摩斯表露出由衷的敬意——也許莫里斯·勒布朗最清楚,沒有福爾摩斯,就不會有亞森·羅賓。
美國人杰克·福翠爾是福爾摩斯瘋狂的崇拜者。他將福爾摩斯的思維進一步理想化,塑造出了有“美國福爾摩斯”的“思考機器”凡杜森教授。這位教授的名言是“二加二等于四,不是絕大多數時等于四,而是永遠等四。”凡杜森利用邏輯推理,在三十步內擊敗了國際象棋世界冠軍;他經過嚴謹的思考,可以自由出入完全封閉的十三號牢房;他堅信思維可以解決一切問題,而實際上他的確做到了……”
凡杜森教授是世界上純思維能力最強的偵探。坦白地說,在這方面,他似乎真的超越了福爾摩斯。但事實上是,我們只會把凡杜森稱為“美國福爾摩斯”,永遠不會把福爾摩斯稱為“英國凡杜森”。
和福爾摩斯作對的不僅僅是外國同行,柯南·道爾的同胞們也不會放棄超越福爾摩斯的嘗試。
柯南·道爾的“雙重同行”(都是醫生轉職為作家)奧斯汀·費里曼創造了“科學偵探”桑戴克。桑戴克醫師是一位科學狂人,他有著一顆超前的科學頭腦,是第一個將科學化驗系統地、正式地作為偵破方法的偵探。桑戴克醫師有沒有超越福爾摩斯,這個沒有定論;但美國紐約警察局依照桑戴克的故事,設立了世界上第一間警用化驗室到是確有其事。
柯南·道爾的另一位同胞也沒有給爵士留一絲情面。G·K·切斯特頓筆下的布朗神父也用獨特的觀察視角和思維方式挑戰了一把福爾摩斯。這位身體肥胖,長著土豆腦袋,手拿一把大傘的神父一生共處理了51個事件,其中包括《隱身人》這樣的帶有哲學、神學、心理學性質的高難度事件。后來,黃金時代的卡爾筆下的基甸·菲爾博士就是以切斯特頓為原型塑造的。一個黃金三大家的偶像,成為福爾摩斯的對手,不應該有任何異議吧?
除了上述幾位,福偵探的對手還有很多,如阿瑟·莫里森筆下的保險調查員休伊特;布拉瑪筆下的盲人偵探卡拉多斯等等。正是因為諸多福爾摩斯的對手——而且是如此優秀的對手的存在,推理小說才會朝著多元化、輝煌的方向大步前進。福爾摩斯的魅力與不朽,也才會更加淋漓盡致地展現在世人眼前。
主人
毫無疑問,歇洛克·福爾摩斯的主人是阿瑟·柯南·道爾。直到這位醫生的出現,推理小說一切的一切,都隨之改變。
1895年5月22日,阿瑟·柯南·道爾出生在英國愛丁堡。1885年,柯南·道爾獲愛丁堡大學醫學博士學位,開始經營私人診所。推理小說有今日之成就,必須要感謝當時大英帝國公民之強健體魄。柯南·道爾經營的診所門可羅雀,長長數日無一人就診。生活所迫,柯南·道爾不得不另謀出路。自幼熱愛文學,視愛倫·坡為偶像的他選擇了創作推理小說。從此,醫學界少了一個蹩腳的落魄博士,推理圈多了一個劃時代的不朽英才。
1902年,阿瑟·柯南·道爾被大英女王賜封為“爵士”。我們不知道,在這個封爵的過程中,福爾摩斯的影響力究竟發揮了多大的作用。我們只知道,第一篇福爾摩斯的故事只值25英鎊;而在經過60個故事的“洗禮”之后,爵士的稿費是一個字一英鎊。
除了推理小說,柯南·道爾在其他文學領域也頗有建樹。歷史小說是他的最愛,而在科幻小說上的成就則更為突出。其中,《失落的世界》已經成為了經典科幻之作,被后世無數人崇拜、模仿。
柯南·道爾有過兩次婚姻。結發妻子名叫路易斯·霍金斯,兩人在1885年結婚,婚后路易斯一直患肺結核臥床。路易斯為柯南·道爾生下了一兒一女,可惜兒子金斯利不到三十歲便去世。1906年,路易斯去世。1907年,柯南·道爾與珍妮·萊基結婚。萊基為柯南·道爾生下了小兒子阿德里安·柯南·道爾。父親非常寵愛阿德里安,把所有的財產和著作權都留給了小兒子。
1930年7月7日,偉大的阿瑟·柯南·道爾爵士與世長辭,享年71歲。在爵士的墓碑上,清晰的字跡準確地概括了他的一生:“真實如鋼,耿直如劍。”
功績
據不完全地、保守地統計,至今為止,福爾摩斯的仿作大約有一萬篇左右,其中不乏有名家大家;而有關福爾摩斯的各種資料、評論,更是難以計數,形成了風靡全球的“福爾摩斯學”。爵士的小兒子阿德里安與“密室之王”約翰·狄克森·卡爾是好友,兩人曾合著《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成就》一書,而卡爾自己則收集的大量資料,寫成柯南·道爾傳記《阿瑟·柯南·道爾爵士的一生》——這些都是與爵士和福爾摩斯相關的最珍貴的研究資料;至于有關福爾摩斯的舞臺劇、廣播劇、影視劇等,恐怕只能用不計其數來形容。
在歐洲,在美國,在日本,在世界每個角落,都有福爾摩斯迷俱樂部活動的身影。在這些福爾摩斯迷中,有著丘吉爾、羅斯福這樣可以決定世界命運的超級人物。有了以上這樣強力的支持,偉大的柯南·道爾爵士和福爾摩斯當然可以把推理的火種播撒到全世界。
福爾摩斯的成功絕不是偶然的,早在1841年,美國人愛倫·坡便創立了推理小說,但這種文體在其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被束之高閣,無人問津。福爾摩斯的出現,徹底激活了推理小說這一文體,用簡潔流暢的文筆喚醒了平民百姓內心深處對公平正義的渴望,將推理文學推向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如果說愛倫·坡是推理小說的耶酥,那么柯南·道爾和他筆下的福爾摩斯就是將推理教義傳播到全世界的圣·保羅。
我接觸到的第一篇推理小說就是《血字的研究》。從那時起,我便完全被福爾摩斯俘虜,被推理小說俘虜。我相信,許多朋友的經歷與我是一樣的。福爾摩斯的故事,標志著推推理文學第一次高峰的到來。它直接開啟了推理小說短篇黃金時代,并引領了二十世紀二十至四十年代推理小說長篇黃金時代的到來。我敢斷言,后世的所有推理大師,沒有一個人不是柯南·道爾與福爾摩斯的信徒。沒有福爾摩斯,就不會有今日之推理小說。
福爾摩斯誕生已有一百二十年了。在這段不短的時間里。推理小說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永遠不會改變的,是柯南·道爾爵士的偉大與不朽,是福爾摩斯的神奇與唯一,是我們對爵士和他筆下偵探的崇敬與懷念。
年表
1847 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出生,比弟弟歇洛克·福爾摩斯年長七歲
1852 約翰·H·華生醫生出生
1854 歇洛克·福爾摩斯出生
1873 歇洛克·福爾摩斯進入大學學習,住校兩年,沒有獲得學位便退學了
特雷佛是福爾摩斯大學時期的唯一好友
1874 解決《“格洛里亞斯科特”三號桅帆船》案件
1875 福爾摩斯來到倫敦,寄居在大英博物館旁邊的蒙塔格街
1878 華生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
1879 福爾摩斯解決《馬斯格雷夫禮典》案件
發表《論不同種類煙草、煙灰的區別》
1880 成為軍醫華生在第二次阿富汗戰爭中的邁旺德戰役中受傷
1881 回到倫敦的華生與福爾摩斯相識,合租下貝克街221號乙
福爾摩斯發表《生活寶鑒》
解決《血字的研究》案件
1883 解決《斑點帶子案》
1886 福爾摩斯發表《論人類耳朵的變化》
解決《綠玉皇冠案》
1887 因過度疲勞病倒,在鄉下休養,解決《賴蓋特之謎》
解決《住院的病人》案件
解決《五個橘核》案件
解決《黃面人》案件
解決《希臘譯員》案件,福爾摩斯的哥哥邁克羅夫特初次登場
解決《硬紙盒子》案件
解決《貴族單身漢案》
解決《四簽名》,華生與摩斯坦小姐結婚,離開貝克街
1888 解決《波希米亞丑聞》案件
解決《身分案》
解決《駝背人》案件
解決《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案件
解決《恐怖谷》案件
解決《海軍協定》案件
解決《第二塊血跡》案件
1889 解決《歪唇男人》案件
解決《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解決《工程師大拇指案》
解決《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案件
解決《臨終的偵探》案件
解決《藍寶石案》
1890 解決《紅發會》案件
解決《銅山毛櫸案》
1891 解決《最后一案》,福爾摩斯與莫里亞蒂一起墜入萊辛巴赫瀑布
1892 解決《威斯特里亞寓所》案件
1894 福爾摩斯回到倫敦,解決《空屋》案件
華生的夫人已經去世,福爾摩斯托人買下了華生的私人診所,兩人又重新回到貝克街221號乙居住
解決《金邊夾鼻眼鏡》案件
解決《諾伍德的建筑師》案件
1895 解決《三個大學生》案件
解決《孤身騎車人》案件
解決《黑彼得》案件
解決《布魯斯——帕廷頓計劃》案件
福爾摩斯受到維多利亞女王的嘉獎
1896 發表《論拉撒斯的多音經文歌》
解決《帶面紗的房客》案件
解決《吸血鬼》案件
解決《失蹤的中衛》案件
1897 福爾摩斯再次因疲勞病倒,來到康沃爾休養,解決《魔鬼之足》案件
解決《格蘭其莊園》案件
1898 解決《跳舞的小人》案件
1899 解決《退休的顏料商》案件
解決《米沃爾頓》案件
1900 解決《六座拿破侖半身像》案件
1901 解決《修道院公學》案件
解決《弗蘭西絲·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蹤》案件
解決《雷神橋之謎》
1902 解決《肖斯科姆別墅》案件
解決《三個同姓人》案件
解決《三角墻山莊》案件
解決《顯貴的主顧》案件
解決《紅圈會》案件
1903 解決《皮膚變白的軍人》案件
解決《王冠寶石案》案件
解決《爬行人》案件
華生第二次結婚
福爾摩斯宣布退休,來到蘇塞克斯研究養蜂
1907 退休的福爾摩斯在蘇塞克斯的海邊解決《獅鬃毛》案件
1912 福爾摩斯加入一個秘密組織,同時在美國各地旅行
1914 福爾摩斯出版《養蜂實用手冊,兼論隔離蜂王的研究》
八月回到倫敦,解決《最后致意》案件,活捉間諜馮·波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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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 15:23:18
第三講 我思我在——推理小說的短篇黃金時代
阿瑟勛爵創作的六十篇有關于福爾摩斯的故事將推理小說這一文學形式推向了一個全新的高度。在這位最偉大的偵探的引領下,推理小說的第一個高峰期來到了——這就是短篇黃金時代。
福爾摩斯最為人稱道之處莫過于他那獨步天下的邏輯思維能力。在爵士眾多信徒的眼中,這種“超能力”僅僅用于推理“你來自阿富汗”、“你是一名軍曹”、“你剛剛從倫敦西面散步而歸”等等實在是暴殄天物,這種能力理所應該有更加重要和神奇的作用。于是,爵士的信徒們在推理小說的創作過程中,進一步突出了“邏輯思維”能力的作用,將其理想化、絕對化,以取得更加不可思議的閱讀效果和心理落差。以這種近乎于神奇的“邏輯思維”為主要標志的推理小說,從十九世紀末開始大行其道,創造了一個“奇事天天有,神探遍地走”的輝煌時代。
在英國,大師吉爾伯特•基斯•切斯特頓創作了51篇“布朗神父”故事。這些故事就像一塊塊模版,對推理小說中設置、誤導、逆轉的高端技巧起到了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是推理小說中先知式的精品。
和柯南•道爾同為職業醫生的奧斯汀•弗里曼也同樣很不“安分守己”。他創作的“宋戴克醫師系列”在短篇推理小說中占據著很重要的位置。弗里曼在推理小說中首先使用了“反敘述式推理”,并把科學因素融入了案件的偵破過程——這比《CSI》整整早了一百年!《CSI》是不是從宋戴克醫師的故事里獲得了啟迪我并不知道,但美國刑偵局的確是在讀過弗里曼的作品之后,才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科學檢測刑偵小組!
奧西茲女士并非柯南•道爾的同行,但卻擁有和柯南•道爾相同的爵位。這位女男爵的經典之作《角落里的老人》包含了12個短篇,是“安樂椅神探”模式的最高水平之作。故事的主角是一位無名老者,他總是足不出戶,一邊喝著咖啡一邊就可以解決一切令警方束手無策的案件。我讀奧西茲女士的《角落里的老人》時,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另一位老者——金庸大作《天龍八部》中的掃地神僧——一樣的世外高人。
美國人當然不愿看到自己一手創造的推理小說被曾經的占領者獨占。于是,我們看到了美國人杰克•福翠爾創造的教授神探凡杜森——一個推理史上思維能力最強的偵探。這位相貌古怪、不修邊幅、不懂禮貌的教授曾在15步內擊敗了國際象棋冠軍;曾毫無預兆地從戒備森嚴的牢房中逃脫;曾憑一己之力找到了一筆巨額遺產;曾坐在實驗室里揭穿了一樁看起來無懈可擊的占星術騙局……凡杜森的口頭禪是:“二加二等于四,不是在絕大多數時間里等于四,而是永遠等于四!”在這個老頭眼中,一切表象都是邏輯的必然產物。只要運用邏輯,沒有什么事情是無法解釋的。在推理世界里,思維強大的偵探我見得多了,但強大到能被人稱為“思考機器”的,凡教授絕對是前無古人,恐怕也難有后來者。
但不管怎么說,以上的幾位起碼算得上“四肢健全”,而歐內斯特•布拉瑪筆下的偵探馬斯•卡拉多斯就更不可思議了——雙目失明的盲人偵探!不必大驚小怪,對于這個時期的偵探來說,只要有一顆大腦,其他的“零件”都是無關緊要的。卡拉多斯由于雙目失明,所以其他感官變得異常發達。他可以感受到人類最不明顯的情緒變化,對自己所處空間的改變也超乎尋常地敏感。所以,當一位盲人可以“看到”我們正常人看不到的真相時,我們絕對不會大呼歐內斯特•布拉瑪胡編亂造——用佛學的觀點來解釋:心眼要比肉眼強大得多。
好了,還有很多奇人出現在這個時期。比如A.B.李夫筆下的科學神探,比如梅爾維爾•戴維森•波斯特筆下的“阿伯納叔叔”,比如阿瑟•莫里森筆下的銀行職員馬丁•休伊特……
在這幾十年里,無數天才作家創作了幾萬篇經典的短篇推理小說;幾千位“奇形怪狀”、個性鮮明、能力超群的偵探誕生了(我前面介紹的幾位只是冰山一角);而這些偵探偵破的事件,也是件件都值得大書特書的。
當然,任何時代強大的本質都是其精神的強大,短篇黃金時代同樣如此。它的繁榮不是因為作品數量龐大或是偵探的奇形怪狀。精神——強大的心靈——才是短篇推理小說繁榮的原因。
在福爾摩斯時代,爵士創造的“物證推理”模式盛行天下。何謂“物證推理”?簡單地說,就是一切以客觀物質證據為依據的推理方式。指紋、腳印、證物、證人、證詞……這些東西不可缺少,否則真相和正義便無從談起。所以,我們看到,即使如福爾摩斯一般料事如神的偵探,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勞動大駕,甚至多次舍身犯險收集證據——他研制了檢驗血跡的化學藥品,他利用獵犬追蹤兇手的腳印,他為了拿到一張紙條差點被兩個惡棍擰斷脖子,他為了確定一個犯罪手法而在自己身上進行了毒氣試驗……我們在六十個故事之后還能見到一個完整健康的福爾摩斯,實在是太幸運了。
沒辦法,“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就一定是真相”,既然福偵探自己都沒有說什么,那么除了一次次地辛勞奔波,還能有什么更“運籌帷幄,決勝千里”的方法呢?
漂亮解決事件,偵探毫發無傷——短篇黃金時代的天才們真正解決了問題。福爾摩斯最大的魅力莫過于機器一般的大腦,而一切行動只是為了驗證思維的正確性。所以,短篇黃金時代的信徒們將這種過人的思維能力進一步絕對化、戲劇化,并忽略了其他一切偵破因素。這種“唯思獨尊”的推理作品被稱為“心證推理”。這種推理利用偵探的思維能力和心理分析能力,直接“窺測”涉案者的內心世界。不管兇手如何狡猾,心是永遠不會說謊的。
所以,在“心證推理”的作用下,不必把什么“排除所有不可能的”當作解決問題的必要條件。在同時面對很多種可能性時,利用分析,單刀直入,直指真兇的內心。所以,布朗神父不必精于擒拿,思考機器可以終日不出實驗室,角落里的老人只需要在咖啡館里吃蛋糕喝牛奶,而馬斯•卡拉多斯更是連眼睛都不用“睜”一下……相比于前輩福爾摩斯,這些偵探真正實現了李太白的夢想——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這就是推理小說的短篇黃金時代,“心證推理”與“物證推理”此時已比肩而立,成為了推理文學中的兩大流派。柯南•道爾晚年創作的福爾摩斯故事,已經被明顯地打上了“思維絕對化”的烙印——這表明短篇推理小說已經完全走出了爵士的光環,來到了一個屬于自己的黃金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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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 15:24:00
第四講 黃金之光
“沒有哪部作品能和黃金時代抗衡。”
——著名作家、評論家朱利安•西蒙斯
在上一講中,在下為您介紹了推理小說短篇黃金時代的一些天才的“思維偵探”。可以這樣說,大腦的威力在這個時期被發揮到了極致,后世的推理小說創作者很難逾越這些“思考機器”創造的豐功偉績。
但讀者的需求永遠不會停止。在品嘗過短篇黃金時代的一道道珍饈美味之后,讀者的口味愈發挑剔。他們渴望看到更絕妙的詭計、更曲折的情節、更豐滿的人物和更意外的結局。
很明顯,當經典的詭計都被短篇推理小說搜刮干凈之后,這種篇幅有限的形式已經不能滿足大眾的需要,不能令推理小說繼續閃爍光芒。
于是,長篇推理小說開始繁榮起來;于是,推理文學最偉大的“黃金時代”到來了。
這個偉大時代的到來,是從一個偶然的玩笑開始的。
在短篇黃金時代的后期,偵探大量出現,推理小說質量難免有些參差不齊,魚目混珠。面對這樣的局面,有人對推理小說的前景產生了擔憂和質疑。英國作家E.C.本特利就是其中之一。
本特利最好的朋友便是大名鼎鼎的G.K.切斯特頓。
切斯特頓創造的布朗神父是短篇黃金時代最偉大的偵探之一,一時風光無限。本特利經常開玩笑似的對切斯特頓說:“推理小說毫無現實意義,那些神一般的偵探是不可能出現在生活中的。”切斯特頓自然對本特利的揶揄很不高興,他對本特利說:“除非你能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對的,否則只能理解為這是你對我的布朗神父心存嫉妒。”
這本來是朋友之間開的一個玩笑,沒想到本特利真的認真起來,提筆寫出了一部反推理小說——《特倫特最后一案》。
這部洋洋灑灑14萬字的長篇小說,講述了名偵探特倫特運用高超的思維能力和嚴謹的邏輯推理,偵破了一樁富翁被槍殺的案件。一切都是那么完美,只是最后得出的結論是錯誤的——由此可證,推理無用,偵探無用。
小說名為《特倫特最后一案》,其實是本特利的第一部推理小說。可見這的確只是兩個天才在開玩笑,本特利并沒有打算繼續從事推理小說的創作。但神明同樣跟本特利開了一個玩笑——這部意在反推理的推理小說成為了經典中的經典,拉開了推理小說黃金時代的序幕。
大眾在閱讀了《特倫特最后一案》之后,猛然意識到,推理小說并沒有因為短篇黃金時代的結束而失去活力,增長小說的篇幅,復雜小說的情節,豐滿小說的人物,再加入愛情元素和多重解答——就可以令推理小說重放光彩。
《特倫特最后一案》發表于1913年,它像一位先哲導師,啟迪了后世無數天才作家。1920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發表了處女作《斯泰爾斯莊園奇案》,比利時小個子偵探赫爾克里•波洛首次登場亮相;同年,“女王”的老鄉F.W.克勞夫茲發表了《桶子》——以此兩部長篇推理小說為標志,偉大的“黃金時代”正式到來!
“黃金時代”一詞最早出自希臘神話,是用來形容神話時代世界的美好狀態——物質繁盛,成就斐然。這個詞用來描繪當時的推理文學再恰當不過。
“黃金時代”的時間范圍說法不一,大體是指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在這一時期里,推理小說人才輩出,佳作不斷。1926年推理小說的出版量是1914年的五倍,到1939年則是十倍。縱觀這二十年的歲月里,推理文學領域涌現出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約翰•狄克森•卡爾、多蘿西•賽耶斯、S.S.范達因、奈歐•馬許、安東尼•伯克萊,羅納德•諾克斯、約瑟芬•鐵伊等不計其數的天才作家,而這些作家的《無人生還》、《羅杰疑案》、《三口棺材》、《希臘棺材之謎》、《紅屋之謎》、《主教殺人事件》、《時間的女兒》、《毒巧克力命案》都成為了絕世經典。
可以這樣說,“黃金時代”已經不止是一個時間范疇的概念,它是一種精神,是一種象征,是一種境界。我以為,“黃金時代”之所以如此輝煌,以下幾個特點不可忽視。
一、解謎至上;
“黃金時代”亦被稱為“古典解謎推理時代”。“解謎”是這一時期推理作品的最高目的。匪夷所思的犯罪手法,無懈可擊的掩蓋方式,真假難辨的證詞……各式各樣的謎題在“黃金時代”大行其道。人都有著本能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解謎”正是抓住了這一人的本性,從而大鳴大放。相比于后來歐美硬漢派和日本社會派對社會黑暗和人性丑陋的深刻揭露,以古典解謎見長的“黃金時代”優勢無疑是巨大而明顯的。不論何時,“解謎”都是一個永不褪色的主題。
二、情節曲折;
篇幅的增長,必然帶來情節的復雜,讀者不再滿足于短篇黃金時代寥寥數語、在三五個對象中尋找真兇的模式。他們渴望在一個更漫長、更復雜的過程中從十余位嫌疑者中探尋真相。情節變得曲折,使得創作者可以更加從容地安排詭計、謀劃布局,從而使得結局更加出人意料,產生轟動效果,提升作品境界。
“黃金時代”的代表人物阿加莎•克里斯蒂是情節設置的第一高手。她擅長的“17+3”模式最突出地代表了“黃金時代”作品情節的特點——即一部有二十章的小說,前十七章在平靜中鋪墊情節,最后三章一鳴驚人地爆發,讓讀者跌碎眼鏡。幾乎所有的讀者都會沉迷于“黃金時代”的曲折情節之中,無法自拔。
三、敘述性詭計;
“敘述性詭計”是“黃金時代”的一大創舉。所謂“敘述性詭計”,是作者利用文章結構和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實刻意地對讀者進行隱瞞或誤導,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讓讀者感受難以想象的驚愕。那些被隱瞞的真相并不一定是“兇手是誰”、“行兇動機”或“行兇手法”,可能只是“兇手的性別”、“被害者的職業”等等,甚至可能是和偵破主體無直接關聯的事情。總之,一切都是為了迷惑讀者。
具體形象地說,情節中的詭計是小說內部的,“敘述性詭計”是小說外部的;情節中的詭計是兇手使用的,“敘述性詭計”是作者使用的;情節中的詭計是為了欺騙偵探,“敘述性詭計”是為了欺騙讀者。
“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仍然是使用“敘述性詭計”的第一高手,其巔峰是于1926年出版的《羅杰疑案》。在“黃金時代”的作品中,讀者每每被作者的“敘述性詭計”欺騙,但樂此不疲。
四、多重解答;
“多重解答”是指對同一事件做出的不同解釋,從而得出不同的結論。
前面提到的《特倫特最后一案》開啟了“多重解答”的先河,用“三重解答”完美地闡釋了事件;埃勒里•奎因的最高成就《希臘棺材之謎》是一個層層嚴謹的“四重解答”;而“多重解答”被發揮到極致的,是推理領域的天才安東尼•伯克萊于1929年創作的《毒巧克力命案》,這部奇書是史無前例的“六重解答”!
當讀者一次次地試圖找出謎底,又一次次被推翻時,那種失落之中的刺激,怎能不讓作品久久留在大腦的最深處?
五、“暴風雪山莊——孤島”模式;
這是一個在“黃金時代”被發揚光大的模式。隨著這一時期小說篇幅的增長,情節的復雜化必然會使嫌疑者數量增加,因此“暴風雪山莊——孤島”模式應運而生。
這種模式是指連續的命案發生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里,如被暴風雪封鎖的山莊、海上孤島等,救援無法到達,而兇手就在被圍困的人員之中。面對一個又一個人的死去,讀者會有一種被逼迫得快要崩潰的感覺,由此產生的效果必然是轟動的。
“暴風雨山莊——孤島”模式的代表人物依然是“女王”克里斯蒂(婆婆真是太厲害了)。1939年,“女王”一生創作的最高成就——《無人生還》出版,“暴風雪山莊——孤島”模式創立并被演繹到了極致,成為后世無法超越的經典。
六、挑戰讀者;
“挑戰讀者”是埃勒里•奎因的偉大發明(奎因是我的最愛,前面幾點有很多是克里斯蒂的發明,現在終于有一項榮耀屬于奎因了)。
在奎因的作品中,每每在謎底揭曉之前,都會有一章“挑戰讀者”出現。驕傲的奎因會自信地對讀者說:“一切線索都已經擺了您的面前。誰是真兇?有勞您費一下腦筋吧!”
面對這樣赤裸裸的挑戰,試問有哪位讀者可以毫不動心?“挑戰讀者”是奎因兄弟個性張揚的體現,也是奎因對自己作品嚴謹的邏輯結構的自信。只有將每個細節都非常清晰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時,“挑戰讀者”才有意義。可以這樣說,“挑戰讀者”是“黃金時代”繁榮、自信的象征,是絕對實力的體現。
七、公平至上;
提到“挑戰讀者”,就不能不講到“公平至上”。“公平至上”是“黃金時代”最大特點和基本原則,正因為公平,“黃金時代”才會成為一個無法復制的經典時代。
關于“公平至上”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清的。對于這個“黃金時代”的最高原則,我將在下講中為您專門論述。
請聽下講——《弗厄潑賴》。
[發帖際遇]:
貝克街→天羽幫地瓜撰寫論文,獲得學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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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 15:24:37
第五講 弗厄潑賴——黃金時代的“十誡”與“二十條”
“我發誓,決不向讀者隱瞞任何線索。”
——黃金時代的創作最高原則
在上一講中,小編為您列舉了黃金時代的幾個特征。正是這些特征,使得黃金時代熠熠生輝,不可復制。小編最后將話題落在了“公平至上”的特征上,因為公平原則是黃金時代所有作品創作的基礎,也是黃金時代極盛的象征。
任何事物,失去公平,就會失去存在的意義(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國足球)。黃金時代的所有創作者都銘記這一點,在作品中和讀者始終保持在同一起跑線上,向讀者展示所有的線索,決不以欺詐取勝。仔細想想,阿加莎•克里斯蒂總是把每個人物都不厭其煩地介紹給讀者;埃勒里•奎因更是把挑戰讀者放在了明處——在如此公平的游戲規則之下,在如此透明的游戲過程當中,當游戲結束的時候還能戰勝所有讀者,怎能不令人心服口服?怎能不令黃金時代流芳千古?
可以這樣說,沒有公平,就沒有黃金時代;只有黃金時代,才有資格赤裸裸地如此炫耀公平。“公平至上”不是隨口說說而已,這一原則最直接最徹底的體現,莫過于羅納德•諾克斯的“十誡”和范達因的“二十條”。
羅納德•諾克斯,英國人,1888年出生于萊切斯特的—個宗教家庭,父親是曼徹斯特主教。年輕的諾克斯就讀于大名鼎鼎的牛津大學,曾擔任英國國教牧師,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任職于陸軍情報局。諾克斯在1917年改變了信仰,皈依天主教會,從1919年起任天主教神父,直至晚年退休。
諾克斯和眾多推理作家一樣,本來無心于推理小說的創作(真是服了這些天才,個個都是在玩笑之間就成了推理大家)。在1925年,一直將推理小說視為茶余飯后消遣之物的諾克斯一時性起,提筆寫下了自己的第一部推理小說——《陸橋謀殺案》。這部無心之作馬上成為經典,一個推理天才又誕生了(為什么要說“又”?因為這種成名模式在推理世界里太俗太濫了)。在《陸橋謀殺案》中,諾克斯創造了一位名叫麥爾斯•布萊頓的業余偵探。這位在保險公司任調查員的先生風趣幽默、敏感睿智,將諾克斯特有的搞笑風格演繹得淋漓盡致。
諾克斯在這之后又發表了《閘邊足跡》、《筒倉陳尸》以及短篇《密室里的行者》等作品,都成為了黃金時代的經典作品。除了創作推理小說之外,諾克斯還在《藍皮書》雜志上發表了《福爾摩斯文學研究》一文,從而贏得了“福爾摩斯學之父”的頭銜。此外,諾克斯編著的《1928年度最佳推理故事選》也暢銷一時,成為很有價值的推理小說文集。
諾克斯還是英國偵探俱樂部的骨干成員之一。該俱樂部是1928年由另一位偉大的推理作家安東尼•伯克萊組建的,由G.K.切斯特頓(這個名字很熟悉了吧)擔任主席。隨著推理小說的發展,俱樂部日益壯大,聚集了世界上最優秀的推理人才,對推理小說的創作和發展起到了極其重要的影響。英國偵探俱樂部歷史上只招收過兩位非英籍作家人會,一位是海史密斯,另一位就是“密室之王”約翰•狄克森•卡爾——俱樂部的影響和魅力由此可見一斑。而諾克斯作為骨干成員,地位和貢獻自然不言而喻。
但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羅納德•諾克斯被后世譽為“推理小說教父”,主要是由于他創立的“十誡”。1928年,諾克斯撰寫了一篇文風輕松的小論文,題目叫“偵探十誡”。在文中諾克斯以近乎于開玩笑的口吻提出,推理小說要講究公平,不能隱藏線索,不能依靠運氣,不能借助怪力亂神,不能監守自盜,兇手不能是一閃而過的無名之輩……總之,諾克斯制定了一個所有推理創作者都必須遵守的戒律,規定推理小說的唯一核心只能是“邏輯解謎”,其他所有的元素不能干擾這個核心。
推理小說是愛倫•坡于1841年創立的,但就連坡自己也不認為這種文體會有什么前途;以柯南•道爾為代表的一批作者雖然創作了許多經典的推理小說,但也只是一種具象的展示而已。直到諾克斯的“十誡”問世之后,我們才從理論上認清什么樣的小說是推理小說,推理小說應該怎么寫。所以,我們即使不把諾克斯尊奉為“上帝”,至少一個“教父”的稱謂是毋庸置疑的!
但凡事總是很難十全十美的。諾克斯這種在推理界看來是功德無量的創舉,卻引起了天主教會的不滿(也難怪,凡人隨隨便便就制定了神才能制定的“十誡”,教會當然不能容忍)。在諸多外界因素的干預下,諾克斯不得不放棄推理小說的創作與研究,專心教務工作。晚年的諾克斯將拉丁文的《圣經》重新翻譯為英文,這就是著名的“諾克斯版”《圣經》——“教父”之稱,實至名歸。
黃金時代開始于歐洲,發展于美國。在諾克斯制定“十誡”的同時,大洋另一端的一位美國作家也正在做著相同的工作。他就是“美國推理教父”S.S.范達因。
范達因本名維勒-亨廷頓-萊特,1888年出生于美國弗吉尼亞州,畢業于哈佛大學,25歲時就擔任了當時極為暢銷的《巧置》雜志的總編輯,是一位紐約知名的藝術評論家。
在一次生病住院期間,范達因讀了大量推理小說(自稱讀了兩千多冊),從而萌生了創作推理小說的念頭。出院后,范達因帶著三本推理小說的寫作大綱找到出版商。出版商對此非常感興趣,立即支付給范達因3000美元的預付版稅。但范達因擔心創作通俗的推理小說會影響自己的名聲,于是決定使用筆名創作。“S.S.范達因”這個筆名才由此誕生——“S.S”是“輪船(Steam Ship)”的縮寫;“范達因”則是一個古老貴族的姓氏。
1926年,范達因的第一部小說《班森殺人事件》出版。藝術收藏家、擁有貴族血統的業余偵探菲洛•萬斯登場。小說銷量輕松突破百萬,美國推理小說的黃金時代由此開始。
范達因的貢獻主要有三點。
其一,開啟了美國推理小說的新時代。
自愛倫•坡之后,推理小說的光環便被歐洲據為己有,美國本土的推理創作一直沒有亮點。范達因是一個先哲式的人物,他的出現使得美國推理小說正式進入了長篇時代,直接鼓舞和影響了后來奎因、卡爾等推理大家的創作之路。
其二,遵照“六字母法則”創作小說。
范達因是一位完美主義者。他一生共創作了12部推理小說,都是遵照“六字母法則”創作的(《葛蕾絲•艾倫殺人事件》也可以看作是“六字母”作品)。范達因的作品名稱都叫做《xx殺人事件》,英語原文寫作《The xxxxxx Murder Case》。名稱中的“xxxxxx”都是一個由六個字母組成的單詞(如Benson、Bishop、Canary等),這就是所謂的“六字母法則”。
這個有些變態的法則是歷史上第一次使用系列標題創作推理小說,后來奎因創作的不朽之作“國名系列”和“悲劇系列”都是受到了范達因的影響。這個法則是范達因強大實力與絕對信心的體現,是大師最好的注釋。
其三,制定“二十條”。
和諾克斯的“十誡”一樣,范達因也在1928年編寫了“偵探小說寫作二十法則”,簡稱“二十條”。“二十條”比“十誡”更嚴謹、更全面地規定了推理小說的創作原則,更明確地強調了“公平至上”的精神,將古典本格推理小說的魅力發揚到了極致。
在諸多大師的共同努力下,推理小說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際創作中都已經相當完備。這個偉大的黃金時代,必然會為讀者留下無數天才的傳奇和天才創作的經典。
在下一講中,小編將為您介紹諸多天才中最耀眼的一位,一位作品產量僅次于莎士比亞的偉大女性。
請聽下講——《女王萬歲》。
附錄1 羅納德•諾克斯的“十誡”
1. 兇手須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路;
2. 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
3. 不許有密室、秘道;
4. 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藥、以及太復雜需要長篇解說的犯案工具;
5. 有色人種中不可有中國人(當時的人認對中國的了解還是相當的少,大多數的人都認為中國人一定會功夫、奇門遁甲等技能,所以才訂下此誡);
6. 決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
7. 偵探不能犯罪;
8. 偵探不應把焦點集中在無關案情的線索,避免誤導讀者;
9. 偵探身旁的忠心朋友,思維應該坦白,其智商最好在一般人之下;
10. 除非先寫出有雙胞胎,否則兇手不準是雙胞胎。
附錄2 S.S.范達因的“二十條”
一、 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
二、 除兇手對偵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該刻意欺騙或以不正當詭計愚弄讀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愛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緒干擾純粹理性的推演。我們要的是將兇手送上正義的法庭,而不是將一對苦戀的情侶送上婚姻的圣壇。
四、 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變為兇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錢銅板,說它是五元金幣一樣,這是不實的陳述。
五、 控告兇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動機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無異是故意驅使讀者到一個不可能找答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敗回來之后,才告訴他們答案從頭到尾在你口袋之中,這樣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
六、 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偵探不偵查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探。偵探的任務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線索,再根據這些線索找出那個故事一開始時犯下惡行的人。如果偵探不能經由線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終結論,那就如同偷看算術課本書后解答的小學生一樣,不算真正解決了謎題。
七、 推理小說中通常會出現尸體,尸體所顯露的疑點愈多愈妙。缺乏兇殺的犯罪太單薄,份量太不足了,為一樁如此平凡的犯罪寫上三百頁也未免太小題大做了。畢竟,讀者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必須獲得回饋。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于人性,因此,一樁兇狠的謀殺案會激起他們的報復之念和恐懼心理,他們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當一個“惡毒”的謀殺案發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懷抱滿腔正義熱忱來追捕兇手。
八、 破案只能通過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說而言,魔術、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禁忌。一個根據理性的推理故事,讀者才有公平的機會參與斗智,但若和神異的世界競爭,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緝兇,讀者等于在起跑點就注定輸了。
九、 偵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說,負責真正推理緝兇的主角,就像古希臘戰爭劇中的解圍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為解決一個謎題而搬來三、四名偵探,只會分散閱讀的樂趣,打亂邏輯推理的脈絡,更會不當剝奪讀者和偵探公平斗智的權益。偵探人數超過一名,讀者會弄不清誰才是他真正的競爭對手,這就像讓一名讀者單挑一支接力賽跑隊伍一樣。
十、 兇手必須是小說中多少有點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說,兇手必須是讀者有興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說進行到最后一章,才將罪名加在一個陌生人,或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無能,不配和讀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說管家、腳夫、侍者、管理員、廚師等等,不可被選為兇手。因為這樣的兇手太明顯了,太容易被找出來,這樣的處理實在無法令人滿意,讀者也會覺得浪費時間。兇手必須是值得花時間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懷疑的那個。要是兇手果真是某個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實在沒必要把這種故事寫成書,讓世人銘記于心。
十二、 就算是連續殺人命案,兇手也只能有一名。當然,兇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謀,但務必只讓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責任,讀者的所有怒火必須集中于單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組織、幫會或黑手黨之類的犯罪團體,否則作者等于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一件完美而懸疑的謀殺案,若被這么一大批人馬攪和的話,那可就無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當然,推理小說中的兇手仍應該有他正當的逃命機會,但如果讓整個龐大秘密組織為他撐腰(如無所不有的藏匿地點或大批人馬的保護),那顯然又太過頭了。相信一個有自尊心的一流兇手,在與偵探對決時,不會讓自己披上一身無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場。
十四、 殺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須合理且科學。也就是說,推理小說不允許采用偽科學、純幻想或投機的機關裝置,舉例來說,謀殺案的死者被才發現的新元素如超鐳所殺,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極其罕見,甚至是作者憑空想象的毒藥害死,這也不行。一個推理小說作家必須限制自己在毒藥方面的想象力,所用的毒藥不得逾越尋常藥典的范疇,如果作者天馬行空于想象世界,漫無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時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說的界限了。
十五、 謎題真相必須明晰有條理,可讓有銳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發現,破案的關鍵始終擺在他眼前,所有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兇手。如果他跟偵探一樣聰明的話,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當然了,這樣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于推理小說所持的基本理論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平合理的話,要讀者無法自己發現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預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靈。若是作者有足夠的運動精神,犯罪的計劃和線索都在書中誠實描述出來的話,這些敏銳的讀者就可以和書中的偵探一樣,經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將嫌犯指認出來,而這正是這場游戲的趣味所在,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學的讀者,對于看推理小說不會感到臉紅的原因
十六、 過長的敘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過度的氣氛營造或是對于一些旁枝末節玩弄文字,都不應該出現在推理小說里。這些在犯罪的記錄和推理的過程中完全不重要。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陳述問題,并經由分析將問題做出圓滿的推論。而這類文字只會阻礙情節的發展,并將不相干的事情加進主題里面。當然,必要的敘述和人物的描寫可以使小說更為逼真。當作者將故事描寫得非常引人入勝時,可使讀者的情緒完全投入在劇情的發展和人物的刻畫上,就這一點而言,他已經將純文學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備的真實性和相容性發揮到同等的境界了。寫推理小說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讀者看它并不是為了華麗的詞藻和風格,也不是為了絢麗的敘述和情緒的投射,而是為了刺激腦力所作的心智活動——就像是他們去參加球賽或玩拼字游戲一樣。若在一個棒球比賽中,在換場時間對球員講述球場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麗,這如何能激勵球員們想要贏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戲里的字匯摻雜著語言學的學術論文中所使用艱澀的字眼,這樣只會使猜謎者在玩游戲的時候變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讓職業性罪犯負擔推理小說中的犯罪責任。至于那些闖空門的小偷惡棍所做的壞事則是警察的責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業余偵探的事,這類犯法的事是屬于刑事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應該出自教堂中某個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聞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說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絕不能變成意外或以自殺收場,這種虎頭蛇尾的結局,等于是對讀者開了一個不可饒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買了這本書,發現里面的內容全是騙人而要求退錢的話,任何公正的法院都會站在他那邊,而將這位欺騙了忠實讀者的作家予以嚴懲。
十九、 推理小說里的犯罪動機都是個人的。至于國際陰謀和戰略的政治游戲是屬于另外一種小說,舉例來說,像是特務組織之類的故事。謀殺的情節,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讀者的日常生活經驗,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緒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幾項常用的方法(順便也把我這些規定湊個整數),這些方法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于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了。誰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認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創意。
(A) 從案發現場所留下的煙頭,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煙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兇手。
(B) 假裝受害者的鬼魂顯靈,嚇得兇手自己招認。
(C) 偽造指紋。
(D) 用假人來制造不在場證明。
(E) 因為狗不吠,表示闖入者是熟人。
(F) 一個無辜的人被認定是兇手,結果原來他是兇手的孿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長相極為酷似的親戚。
(G) 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料中放入。
(H) 警察破門進入一間上鎖的房間之后,謀殺才真正開始。
(I) 用相關字來測試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碼或密語,最后被偵探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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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 15:25:09
第六講 女王萬歲——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傳奇
“請播一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偵探小說吧!”
——英國瑪麗皇太后80歲壽誕向BBC電臺索要的禮物
1:一生傳奇
阿加莎•克里斯蒂,一個偉大的姓名。她代表著黃金時代的榮耀,代表著推理小說的輝煌。她是當之無愧的“女王”。
女生陛下1890年9月15日出生于英國德文郡托基小鎮,本名阿加莎•瑪麗•克拉麗莎•米勒。父親是一位軍官,在一次騎馬時不幸墜馬受傷身亡,母親將阿加莎和其他三個孩子撫養成人。
當時的英國是個盛行“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國家,女孩子沒有必要也不被允許進入正規學校接受教育。阿加莎的一切知識都是母親教授的。母親對文學的熱愛使得阿加莎自幼便大量閱讀各類書籍,也才有日后女王的成就。
16歲時,阿加莎進入巴黎一所女子學校學習音樂。1914年她24歲時嫁為人婦,并在隨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擔任志愿者救護傷員。也是在這場戰爭的末期,阿加莎創作了自己的第一部推理小說。
1920年,這部名為《斯泰爾斯莊園奇案》的小說出版。從此,阿加莎的創作一發而不可收拾。在其后的幾十年里,阿加莎創作了80部推理小說、19部劇本、一部自傳以及6部以“瑪麗•維斯特麥考特”為筆名的小說。她的作品被翻譯為百余種文字,銷售量累計超過20億冊。阿加莎是僅次于莎士比亞的世界第二高產作家。
1952年,她創作的劇本《捕鼠器》正式上演,空前火爆,久演不衰,至今依然在世界各地亮相,創下了世界戲劇史上空前的紀錄。
1971年,阿加莎被英女王正式冊封為爵士。
1975年,英格麗•褒曼憑借根據阿加莎小說《東方快車謀殺案》改編的電影一舉奪得奧斯卡桂冠。而《尼羅河上的慘案》、《陽光下的罪惡》等也是電影史上不朽的經典之作。
1976年,女王永遠告別了熱愛她的讀者,享年86歲。
2:兩次婚姻
在現代社會,婚姻的坎坷程度往往與事業的成功是成正比的。而在阿加莎•克里斯蒂身上,這一有些八卦的定律似乎也很靈驗。
1914年,天真得有些幼稚的阿加莎嫁給了軍官阿奇博爾德•克里斯蒂。至此,“阿加莎•克里斯蒂”這個偉大的名字才正式誕生。
這次婚姻給兩個人都帶來了好運——阿爾奇(昵稱)不久便升任皇家空軍團團長;阿加莎也開始了輝煌的創作生涯。
但好景不長。1926年,阿加莎深愛的母親去世。接著,阿爾奇有了一個名叫蒂莎•尼爾的情人,意圖與阿加莎離婚。兩個最愛的人接連遠離自己而去,阿加莎的心情可想而知。在1926年12月,女王離奇失蹤。
“國寶”丟失,英國上下舉國震驚。有五百名警察出動尋找阿加莎的下落,就連柯南•道爾也親自出面參與了調查。在十二天之后,警方終于在一家酒店找到了女王。阿加莎當時竟然使用情敵“蒂莎•尼爾”的名字登記入住酒店!后來她解釋,自己在那幾天患上了失憶癥。也許完全的忘記,是阿加莎對阿爾奇唯一能做的。我們在女王的許多作品里,都能看到這樣一組人物關系:天真幼稚的少女、風流多情的丈夫、陰險狡詐的第三者。從中我們不難看出這段婚姻對阿加莎終身的影響。
好在一切都將過去。1928年,阿加莎與阿爾奇正式離婚。1930年,她與考古學家馬克思•馬洛萬結婚,開始了第二次婚姻。
這次婚姻給阿加莎帶來了幸福和安定。她跟隨馬洛萬來到中東考古,開闊了視野,愉悅了心靈。以這些經歷為題材,阿加莎創作了《古墓之謎》、《鴿群中的貓》、《他們來自巴格達》等小說及游記《情牽敘利亞》。但值得一提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這個筆名一直被女王使用,從未有過改變。
也許那個英俊的空軍上校,永遠在阿加莎內心的最深處占據著最獨特的位置。
3:三位導師
正如前面講到的,母親克拉拉•貝摩爾是阿加莎人生的第一位導師。
阿加莎的母親是一位思想開放的女人,很喜愛文學,信仰英國國教。她把不能上學的阿加莎留在身邊,給她講解世界名著中的故事,幫助她汲取文學營養。阿加莎年幼時最喜歡讀狄更斯和簡•奧斯汀的作品,這完全是受母親的影響。阿加莎可以說是世界上文學素養最高的推理作家之一,這也很大程度上歸功于母親。
女王的第二個導師是英國推理作家G.K.切斯特頓。這位先哲式的人物所創作的“布朗神父”系列作品對后世的影響極其深遠。阿加莎行文中布局、誤導、逆轉等技巧,都是從切斯特頓的作品中受到的啟發,其影響是不可忽視的。
第三個導師就是大名鼎鼎的柯南•道爾。爵士是阿加莎走上推理小說創作之路的引導者。阿加莎自幼喜愛福爾摩斯的故事,其筆下的波洛與黑斯廷斯的組合就是福爾摩斯與華生的翻版。爵士也對阿加莎的才華非常贊許,還曾經在阿加莎失蹤期間預言:“克里斯蒂決不可能自殺,我相信她在一個月內會出現在讀者面前。”由此可見,柯南•道爾非常了解阿加莎,兩人是亦師亦友的忘年交。
4:四大創舉
女王在推理小說的創作上可謂貢獻良多。其中有四點不可不提。
其一,情節的設置。黃金時代推理小說的最大特點就是人物眾多,情節曲折。在這一方面,至今無人可居阿加莎其右。
從處女作《斯泰爾斯莊園奇案》開始,阿加莎就形成了這樣的創作特點:要么嫌疑人有八到十二人,要么謀殺案有三到五起,要么兩者兼而有之。這樣的處理使得小說懸念陡生,情節由線狀變為網狀,讀者的解謎難度猛增,使得作品擁有無窮魅力。
隨著情節的復雜化,阿加莎根據創作需要發明了“敘述性詭計”,利用文字功力隱藏線索,誤導讀者,以造成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作品升華。1926年她的成名作《羅杰疑案》正是“敘述性詭計”的最好代表。
阿加莎的作品通常有二十多章,其中前十七章往往平淡無奇,最后三章卻突然掀起波瀾。這種設置被稱為“17+3”模式,是女王的標志,也是黃金時代的標志。
其二,心理的刻畫。阿加莎不僅是一位文學大師,更是一位心理專家。她對人物心理的刻畫妙到毫顛,就像是一位長者面對一群小孩,一切反應都盡在預料之中。
心理刻畫不僅應用于人物上,更被運用到推理中。阿加莎筆下的波洛、馬普爾等偵探都是心理專家,可以敏銳地發現嫌疑人的心理弱點,加以突破,揭示真相。現在的推理小說愈發注重心理因素,可以說都是受到了阿加莎的影響。
其三,舒適推理。舒適推理是黃金時代一種典型的創作模式,而阿加莎是其中最好的代表。
舒適推理是這樣的一種模式:故事通常發生在上流社會,背景是古老宅院。故事中的每個人物都是談吐高雅,舉止不凡,偵探更是標準的安樂椅神探。故事里沒有血腥,沒有暴力,謀殺始終像個意外。而結局往往是成全了一對有情人,世界依舊美好……
阿加莎通過舒適推理的模式,制造出了復雜的情節和人物關系,烘托出了背景的神秘氣氛,增加了懸念,突出了偵探的思維能力。更重要的是,這一模式體現出了女王特有的理想主義色彩和呼喚安寧的需求,使作品始終遠離血腥,格調高雅。
其四,挖掘犯罪模式。阿加莎首創或發展了許多經典的犯罪模式,這些模式被后世無數次使用,魅力依舊。下面幾個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
暴風雪山莊:首創于1939年的《無人生還》,至今無人逾越:
角色替換:典型范例是《人性記錄》;
密室:代表作品為《古墓之謎》和《波洛圣誕探案》;
不在場證明:代表為《斯泰爾斯莊園奇案》;
互相制造偽證:經典案例為《死亡約會》;
不可能真兇:這是女王最擅長的模式,制造了無數經典,代表有《羅杰疑案》、《尼羅河上的慘案》、《東方快車謀殺案》等不朽之作。
5:五大名探
阿加莎筆下塑造了很多位名偵探,其中有五組偵探是必須向大家介紹的。
首先登場的自然是赫爾克里•波洛。這位比利時小個子偵探長著一個土豆腦袋,留著搞笑的八字胡,舉止風趣,有輕微的強迫癥,總喜歡整理東西。波洛總是把自己的推理天賦稱為“小小的灰色腦細胞”,每當他開動這些腦細胞時,真相就要浮出水面了。
阿加莎很崇拜福爾摩斯。為了避免不自覺的模仿,她有意把波洛的性格、外貌以及舉止設計得與福偵探完全相反,結果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波洛初次登場是在《斯泰爾斯莊園奇案》中,《帷幕》則是他的最后一案。
簡•馬普爾小姐是女王筆下另一位大腕。她一生未嫁,是個老處女。她最喜歡做的兩件事是打毛衣和嘮叨。
馬普爾小姐是筆者見過的所有偵探中心理分析能力最強的,也是直覺最準的。她有著極強的好奇心,喜歡打聽瑣碎的小事,然后把這些細節末節串聯起來,案件就被解決了。
可以說馬普爾小姐是阿加莎式推理小說最好的代言人——在平淡的瑣事中,依靠心理和直覺,一針見血地刺破真相。
湯米和杜本絲是女王筆下的一對夫妻搭檔。湯米長相并不英俊,有一頭紅發;杜本絲身材苗條,大眼黑發,是個古靈精怪的女人。
兩個相識于一戰期間,于戰后重逢。和傳統的私人偵探不同,夫妻二人經常受到政府雇傭,為國家出力。在二人的一生中,抓到的間諜要比抓到的罪犯多得多——這也難怪,生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為國出力義不容辭。
和平之后,賢伉儷歸隱田園,怡然自得。偶爾偵破幾件案子全當鍛煉身體;享受弄孫之樂才是最大樂趣。隨便提一句,湯米和杜本絲有一對龍鳳胎(真是羨煞旁人),而在夫婦晚年,再得個大胖孫兒也就不足為奇了。
還有巴特爾探長,也是女王筆下的系列偵探之一。巴特爾探長表面呆頭呆腦,但內心卻十分精明。他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賢惠的太太和五個孩子。
這位探長戲份不多,但在《名苑獵兇》、《七鐘面之謎》和《零時》里都有出色的表現。
最后登場的奧利弗夫人。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奧利弗夫人就是女王本人的化身。一樣的推理作家,一樣的灰色頭發,一樣的酷愛蘋果,一樣的精明睿智——這些都是阿加莎的真實寫照。女王在構思小說時,總是不停地吞噬著蘋果——幾個蘋果下肚,偉大的推理小說就誕生了。
女王借助奧利弗夫人之口,向讀者講述了許多創作推理小說的苦與樂。比如詭計的構思、人物的刻畫、成功的喜悅和靈感枯竭時的窮途末路。可以說,奧利弗夫人雖然是小說中的人物,卻又是一個更加真實的、觸手可及的女王化身。
阿加莎筆下的偵探遠不止以上幾位,像派恩、奎因這樣的“短篇英雄”這里就不過多提及了。他們都是女王華麗家族中的重要成員,為女王的作品增添了無盡的光輝。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生是傳奇的,絕不是1、2、3、4、5這五個數字可以涵蓋的。這種傳奇只能用心從她近百部作品中體會,體會女王的偉大,體會推理的偉大。
在下講,我將為大家介紹一位,不,準確地說是兩位風格與女王截然不同,卻和女王同樣偉大的推理作家。如果說阿加莎是“女王”,那么他們就是名符其實的“皇后”。
請聽下講——《紅心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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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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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 15:26:13
放國慶假了,大家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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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 15:27:10
好多啊。。。全是講推理小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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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2 08:56:57
LZ辛苦了。。。好多啊
[發帖際遇]:
言言的小說出版,vencent組織大家一同助陣,獎勵學分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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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3-10-5 18:19:21
樓主就是褚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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