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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4-4-19 10:26:17 四川| 2024-5-31 20:18編輯 發帖際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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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周六清晨,正在和周公會夢的顧言被支隊長楊鐵成從被窩里抓了起來。

連城一棟高檔小區內發生了一起離奇的案件,一個60歲上下的老者,死在了自家的浴室里。

顧言和楊鐵民趕到現場的時候,尸檢工作已經結束,死者名叫鄭良斌,61歲,連城宏業制藥集團的前董事長,非常富有,家產至少有3000多萬元,兩年前,罹患小腦萎縮癥后,漸漸隱退,把公司業務委托給了總經理,自己在家垂簾聽政。

“死亡時間是在昨天晚上,大約19:30到21:30之間。死因是后腦上遭受了致命的撞擊。”法醫說道。“從現場的情形看,死者可能是在準備去浴室洗澡的時候,不慎滑倒,頭部磕碰在浴缸外沿,重傷而亡的。”

法醫指了指,浴缸上的一處看起來有一點破損的地方,破損處附近還殘留有一些血跡。

“奇怪,看這里破損并不特別厲害,這說明,撞擊力度應該并不特別大,至于把死者磕死嗎?”顧言小心翼翼的問道。

“每個人體質不同,死者是一個生病的老人,而且看起來很瘦,這都是不好說的事情。”法醫笑著說道。

顧言不置可否,在浴室門口隔著警示帶,向里張望。

浴室的門已經被破壞,剛才,刑事鑒識部門的同事已經給楊鐵民出示了脫落出來的插銷,這是一種很普通的插銷,還很新,雖然已經變了形,但據估計,在正常情況下,它似乎不需要很費力就能插好。
浴室的地面鋪著白色瓷磚,地上現在還留有很多水,據刑事鑒識部門的同事說,當他們接到報案趕到現場的時候,水龍頭還是開著的,現在當然已經關上了。水龍頭安裝在盥洗臺上,龍頭還接著一根不太長的皮管子。
盥洗臺在門邊上,從門口進去,算是右手邊。上面也是一些尋常的洗漱用品,并無特別之處。盥洗臺的另一邊靠著墻,墻角通著一根自來水管,從上面垂下來,又橫著過去了。水管朝里的那半圈有些銹跡,有些灰塵,平時似乎不大清洗到。在水管轉折的地方,顧言發現上面還有一絲被什么纏繞過的痕跡。
一只塑料水桶倒在地上,里面還有一些積水。水桶的旁邊也倒著一張小椅子,木制的,看上去非常牢固。另外地上還有一張木板,像是搓衣板的樣子,長約一米,寬約二十厘米。

“這起案件,有兩個報案人,據他們的證詞,當他們趕到現場的時候,浴室的門是被用插銷從里面插死的,他們合力撞開門之后,發現了躺在地上的死者。死者當時穿著背心和短褲,尸體旁邊還有一條毛巾。”

不知道為什么,顧言隱隱的感覺到,這個現場什么地方似乎有點奇怪。

顧言走到客廳,結合刑事鑒識部門的調查筆記,對客廳也進行了一番調查。

客廳正中放著一臺電視機,前面圍著幾張沙發,沙發上還扔著一件尚未織完的毛衣(毛衣為乳白色毛線織成)。沙發前面是一張玻璃矮桌,有在地上明顯拖動過的痕跡,沙發上上面疊著幾本編織書,以及別的什么,都是很尋常的東西。靠墻邊有一張茶幾,挨在沙發邊上。顧言將脖子探長了看去,卻見一只磨砂玻璃煙灰缸正掉在沙發邊上,干凈的地面上沒有一點煙灰。鄭良斌本人不抽煙,這只煙灰缸原本放在茶幾的下層,平時很少使用。煙灰缸上未發現血跡和毛發。

“這個房間,看起來還真是挺干凈的。”顧言自言自語的說著。
奇怪,總感覺哪里不太對勁。

另一邊,楊鐵民對死者鄭良斌的情況進行了一番了解。

鄭良斌雖然很有錢,也是一個頗有能為的企業家,但是其家庭生活,卻是一團亂麻。鄭良斌重男輕女,其前妻吳某與他結婚20多年,只為他生育了一個女兒鄭迎娣,后來,鄭良斌以其沒有給自己生兒子為由,與吳某離婚。贏取了第二個妻子關某,關某為其剩下了唯一的兒子鄭曉柯。但幾年前,其后妻關某又因為鄭良斌整日在外沾花惹草,彩旗飄飄一怒之下與其離婚。
鄭良斌對自己的子女也非常苛刻,女兒鄭迎娣37歲,一直對鄭良斌很好,但是鄭良斌卻對鄭迎娣非常不好,小時候不給贍養費,長大之后不幫襯其生活,現在,鄭迎娣和丈夫兩個人合伙經營一家小飯店,生意只夠填飽肚子,而鄭良斌很早就已經定下遺囑,自己的家產不會分給鄭迎娣一分一毫,鄭迎娣對自己的父親怨氣很大。
兒子鄭曉柯,23歲,大學剛畢業,從小被鄭良斌寵愛長大,是一個標準的花花公子,在自己父親面前裝的恭敬老實,在外面就是一個高級混混。鄭良斌生病之后,把公司董事長的位置留給了兒子鄭曉柯,但鄭曉柯沒有什么管理能力,導致宏業制藥集團虧損嚴重,為此鄭良斌不止一次當眾訓斥羞辱鄭曉柯,鄭良斌生病后,脾氣越發暴力,還曾經對鄭曉柯大打出手。
鄭良斌為富不仁,三年前,鄭良斌外出的時候,開車不慎撞傷了一個女大學生,導致其二級傷殘,勞動能力嚴重受損,鄭良斌被判處賠償女大學生的各種費用70萬元,但鄭良斌卻一直拖著這筆錢不給,大學生的母親趙阿姨是一個48歲的中年婦女,是一個聾啞人,丈夫早年去世,女兒全靠趙阿姨給人做保姆養大,鄭良斌拒絕支付其女兒的治療、康復、贍養費,趙阿姨無奈之下,選擇給鄭良斌打工,做他的傭人,來換取女兒的治療、康復、贍養費,鄭良斌對趙阿姨百般刁難,趙阿姨每天工作非常辛苦,但工資卻被鄭良斌各種克扣、拖延,趙阿姨對鄭良斌也有極大的怨言。
發現尸體的人,是鄭曉柯和趙阿姨,據趙阿姨說,早晨8:30分,她照常來到鄭家工作,但反復摁了門鈴、敲了門,卻沒有人應答,撥打鄭良斌手機也無人接聽,趙阿姨沒有鄭家家門的鑰匙,便發短信給了鄭曉柯,大約二十分鐘后,鄭曉柯來到現場用鑰匙打開房門,但房門并沒有用鑰匙上鎖(但是只要關上從外面就必須用鑰匙才能打開),二人進屋后,很快發現了浴室的異樣。他們發現浴室門被從里面插死,鄭曉柯示意趙阿姨退后,自己使勁撞開了浴室門,發現鄭良斌躺在浴室的地上,頭部有血跡,鄭曉柯便沖到父親身邊,趙阿姨在其身后進入浴室,看到這一場景嚇的渾身發抖,在確認鄭良斌已經死去后,鄭曉柯和趙阿姨離開浴室,保護好了現場,并撥打了110和120。其后二人并未離開鄭家。
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的同時,對鄭曉柯和趙阿姨的隨身物品,以及房間內的物品進行了搜查,沒有發現疑似兇器的可疑物品。

以下,是三個相關人士的證詞,和案發當天的行蹤。

鄭曉柯:警察同志,雖然我父親對我不夠好,但是畢竟給我留了很多錢,我為什么要去害他呢?再說了,案發現場不是很清楚嗎,我父親是意外身故,你們怎么會覺得我父親是被人害死的呢?
我承認,昨天早晨起來,我確實和老頭子大吵了一架,然后摔門而去(吵架時間為案發當天上午8:30,鄭曉柯離開家時間為10:10),但是我好歹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再怎么樣也不會殺自己的父親吧。
你們倒是應該去調查一下我那個姐姐,她對我父親可是恨了至少三十年呢,要說誰最有可能害死我父親,大概就是她了。
不在場證明?你們是在懷疑我嗎?
好吧,昨天晚上19:30到今天早晨1:00,我和幾個朋友在大學城那邊的一個聚會別墅里喝酒、玩桌游、看電影,一直到凌晨1:00我離開聚會別墅之后,就回我自己的住處了。(鄭曉柯名下有一處單身公寓,只有鄭曉柯一人居住。)不信你們可以去調查,我的朋友,別墅附近的監控,應該都可以為我作證吧。
再說了,我沒記錯的話,趙阿姨是每天晚上20:30分下班,我有沒有去回過家,找老頭子麻煩,趙阿姨能為我作證的吧,你們不會覺得,趙阿姨是我同謀吧。

鄭曉柯提到的別墅區,距離案發地點開車需要25分鐘(鄭曉柯的朋友表示,他們確實在昨天晚上19:30到今天早晨1:00聚會,鄭曉柯全程沒有離開過別墅),鄭家所在小區正門口有一處高清監控,未在案發時間前后發現鄭曉柯進出小區的影像,但小區還有一處側門,屬于監控盲區。其離開鄭良斌居住小區的時間,是上午9:15分,


趙阿姨(證詞為手寫):太可怕了,我都嚇壞了,鄭董怎么會,我昨晚離開的時候他還是好好的啊。
我是昨天晚上20:35分離開的鄭家,在離開之前,我照例把房間認真的打掃了一遍,鄭董表示說他要洗澡,不用我留下幫襯了,我就收拾了東西離開了鄭家。
嗯,柯少爺的確在上午,和鄭董大吵了一架,我看他們爺倆,吵得還挺厲害的,少爺離開之后,我看到鄭董氣的還把放在古董架上的一個玻璃制大花瓶當著我的面摔碎在地上,他們爺倆這都是常有的事情,見怪不怪了。嗯,晚上,在我離開之前,我的確沒有見到曉柯少爺來。
對了,昨天中午的時候,鄭小姐也來找過鄭董,兩個人好像吵了一架,當時我在廚房收拾廚具,沒注意到他們在吵架,后來我看到鄭小姐氣鼓鼓的摔門走了的,嗨,我估計左不過就是那些破事兒唄,錢錢錢,還是錢,鄭小姐走得時候,是一臉怒氣離開的,哦對了,鄭小姐進門的時候,還和我說今晚她要來鄭董家一趟,和鄭董有事要商量,讓我正常下班,不用等她也不用特地準備什么了。
說起來,我離開小區之后,在離小區不遠的地方,好像見到了鄭小姐,當時她行進的方向是鄭董家的方向,不過,當時是黑天,那個地方照明條件又不太好,我看的不是特別清楚,警察同志可別因為我這句話,誤會了鄭小姐。
對了,警察同志,鄭董幾天前曾經把保險公司的人請到家里,簽了一份什么人身意外保險來著,不知道這件事是不是和鄭董的死有關。

相關監控顯示:
早晨8:25,趙阿姨來到死者居住的小區,身上背著自己平時背的一個雙肩書包。
20:35分:趙阿姨離開死者居住的小區,手上拎著一帶垃圾,依然背著雙肩書包,看起來比早晨來的時候偏重。
21:10,趙阿姨一路步行,返回家中。
背包內魯米諾檢測結果是未發現血跡


鄭招娣:既然你們已經懷疑到我,我也沒什么可隱瞞的,確實,老爺子前陣子說,為了補償我拿不到遺產,以他的名義買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險,保額是200萬元,被保險人是他,獲益人是我,如果你們覺得是我為了這200萬把老東西殺了,我也沒辦法反駁。
呵,什么補償,就他那個從小重男輕女的德性,那個小三給他生的兒子才是他的寶貝呢,意外,就他這種整天疑神疑鬼,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人,到哪去意外去,我呸,不就是空頭支票嗎?錢?我還沒下賤到為了錢去殺人,我都已經被他折磨幾十年了,現在好不容易生活穩定了,我何苦去找他麻煩。
吵架,是啊,我能不和他吵架嗎?害苦了我們母女,現在病了,快下不了床了想到用空頭支票惡心我了?
晚上,是的,我承認,我21:00左右,從飯店來找過老東西,但是我并沒有見到他,為什么?別提了,我到了老東西家門口才發現,我放在挎包里的鑰匙找不到了,我敲了半天門,也摁了門鈴,老東西不知道是不是睡著了,也沒有給我開門,我想了下,趙阿姨這個時間已經下班了,老東西大概是睡著了或者就是故意不給我開門惡心我,我就離開了。為什么不打電話問問,我忙得很,既然他不想見我,我還要貼著臉去求他嗎?

相關監控顯示:
上午10:30 鄭招娣從死者居住小區正門進入。
11:10 鄭招娣從死者居住小區正門離開。
然后直接步行回了其開的飯店

20:25,鄭招娣離開自己開的飯店
20:50,鄭招娣從死者居住小區正門進入。
21:15,鄭招娣從死者居住小區正門離開。
在小區附近上了一輛公交車。
21:37,鄭招娣返回自己家中。

整個過程,鄭招娣都沒有表現出什么緊張、步幅加快的可疑之處,只背了一只挎包。挎包內魯米諾檢測結果是未發現血跡。


其他線索:

1、房門鑰匙只有三把,鄭良斌自己的鑰匙,在其尸體的短褲口袋內發現(短褲口袋沒有發現小孔等可疑情況),鄭曉柯一把,鄭招娣一把。鄭招娣表示自己保存的鄭良斌家房門鑰匙已經遺失,其昨天中午前后去鄭良斌家的時候,鑰匙尚在,進門后她把鑰匙放進挎包就再沒有使用,但晚上去的時候,發現挎包里的鑰匙已經遺失,回其工作的飯店尋找也未找到。鄭招娣表示自己中午前后去鄭良斌家的時候,挎包放在玄關的儲物柜上,自己徑直去了書房,和父親鄭良斌交談、吵架,大約三十分鐘后離開。趙阿姨沒有鄭良斌家房門的鑰匙。
2、沙發上的毛衣,是趙阿姨給女兒織的,尚未織完。
3、鄭良斌家古董架上的確少了一只高約30厘米的大厚玻璃花瓶。

“我想,案件的真相我已經知道了,證據就在那里。”


請根據以上材料,分析案件的整個過程,并找出重要證據。(本案不存在合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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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4-4-21 14:15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3

1 | 發表于 2024-4-21 04:48:21 日本| 來自小霸王手機
密室手法

現場很明顯是用水桶不穩定擺放,持續灌水導致翻倒,從而制造一個定時裝置。

但毛線的回收很成問題,如果是用那種使勁就能拉開的繩結綁在插銷上然后從外面回收,那定時裝置就是多此一舉

所以應該是毛線在插銷和水管都是纏幾圈的狀態,然后兩個線頭都在室外,繃緊。靠水桶倒塌的能量合上插銷,再拉動一端線頭回收。

從本格推理角度有幾個小問題。保姆的文化水平和密室手法不匹配。使用毛線的失敗率高,在現場留下纖維可能很大。密室手法可能性太多,用鐵絲明顯更好。

用毛線也有更好的辦法,就是上邊說的纏幾圈在插銷上,兩個線頭都在門外,同時拉兩個線頭鎖門,然后拉一端來回收

此回答在 2024-4-21 14:15 被選定為謎題答案,獲得破案經驗 3

1 | 發表于 2024-4-20 15:52:19 山東| 發自安卓客戶端
淺推一下
兇手:趙阿姨
過程:趙阿姨在知道了鄭小姐晚上還要來以后,她把鄭小姐放到包里的鑰匙偷走了(防止在行兇的時候,或過早發現死者)。在死者不注意的時候,用少了的花盆(在客廳(因為死者穿著背心和短褲并不符合開開水龍頭以后要洗澡的情景)從后面擊打死者頭部,死者倒地血濺到桌子和桌子底下,然后她把死者拖到了浴室,用手將死者的頭磕向浴缸并為造成了地上水太多很滑意外死亡現象以嫁禍給鄭小姐。為了清理地上的血,趙把桌子移開(也就是為什么會有移痕),不小心撞到了茶幾把煙灰缸碰到了地面,但因為是聾啞人所以聽不到落到地上聲音,就沒有注意到煙灰缸掉了。把地面清理干凈以后,把廁所水龍頭打開,鄭用織毛衣的線繞過水管一段握手里,一端掛在插銷上,從門外把門反鎖。把垃圾放到背包里,用塑料袋包著花瓶
走了。
1 | 發表于 2024-4-19 14:39:57 廣東 發帖際遇
猜一下
兇手:大姐
過程:大姐9點左右到達死者家中,剛好遇到洗浴出來的死者在爭執過后,死者在客廳意外昏厥。大姐決定偽造浴室密室,用死者頭砸了個浴缸的坑,又用毛衣線套過插銷繞水管門外鎖死。等插銷回落收回線(插針密室)。
| 樓主| 發表于 2024-5-31 20:17:56 四川 發帖際遇
答案:

首先,鄭良斌之死并不是意外死亡,而是謀殺。

證據有幾點:

1、浴缸上的破損較小,說明撞擊力度不大,出血量有限,說明死者并非因為頭部撞擊浴缸致死。

2、浴室地面上有大量的水跡,水龍頭并沒有關,如果是死者在洗澡之前遭遇意外的話,水龍頭就是死者自己打開的,如果死者看到水已經漏到地面上,就應該去把水龍頭關上,而且,死者也不會坐視浴室地面到處是水,還能坦然的進去洗澡。

3、鄭招娣說過,她晚上還會來找鄭良斌,一般情況下,鄭良斌不會在鄭招娣造訪離開前洗澡,否則會有一些麻煩。

其次,對三個嫌疑人證詞的分析,

1、鄭曉柯基本沒有作案的可能。

關于鄭曉柯在案發當晚整晚都沒有來過,即使鄭曉柯朋友的證詞不可信且鄭曉柯可以通過沒有監控的后門進出小區,那么至少趙阿姨或者鄭招娣二人某一個人的證詞是可信的,而按照趙阿姨和鄭招娣的證詞,在趙阿姨離開后不久,鄭招娣就來到鄭良斌家,如果鄭曉柯作案的話,基本上必然會碰到趙阿姨或者鄭招娣當中的某個人。而鄭招娣離開鄭良斌家是21:15分,鄭良斌死亡時間是19:30-21:30之間,時間只剩下15分鐘,對于作案和處理現場是不夠用的。

而且鄭曉柯殺害父親鄭良斌的動機并不那么“強烈”,鄭良斌已經把家產、公司都給了鄭曉柯,鄭曉柯哪怕受到來自鄭良斌的侮辱和暴力,也沒有必要殺死鄭良斌,被警方破案,自己就只能蹲監獄甚至償命,一分錢遺產都得不到,遺產還會被判給姐姐鄭招娣,鄭曉柯雖然是個有些不學無術的富二代,但是并不蠢。

2、鄭招娣作案可能性也可以排除

首先,鄭招娣和鄭良斌的關系非常不好,鄭良斌對鄭招娣必然是警惕的,鄭良斌案現場從表面上看,非常整潔,沒有明顯的打斗跡象,說明兇手大概率是一個鄭良斌比較信任,能出現在距離其非常近的地方突下殺手的人,這一點鄭招娣是不符合的。

其次,鄭招娣當然有殺父騙保的動力,但是,鄭良斌購買人身保險的事情,應該是一樁機密,鄭良斌和鄭招娣吵架的時候,應該不會輕易說出口,畢竟隔墻有耳,而且,鄭良斌在購買意外保險后不久就死于非命,受益人鄭招娣案發當天還兩次去過現場,并和鄭良斌發生了沖突,警方無疑會把調查重點放在鄭招娣的設上,鄭招娣是一個從小被父親拋棄的女孩,又是一個商人,她不會愚蠢到這種程度的(即用如此暴力和粗鄙的方式殺人,然后讓自己第一時間成為頭號嫌疑人。)

3、同樣存在一個時間不足的問題,

如果鄭招娣是兇手,那么她作案時間只能是案發當天晚上,去造訪鄭良斌的時候,也就是20:50-21:15之間,只有25分鐘,時間同樣很不寬裕。

鄭招娣是一個女人,殺人想必需要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可能相對需要更長的時間。

4、鄭招娣案發當晚的表現

如果是鄭招娣殺死了鄭良斌,以她從小遭遇鄭良斌冷遇、欺壓數十年的事實來看,她的情緒應該是激動地、亢奮的、甚至是瘋狂的。

但案發當晚,出現在鄭良斌家小區門口的鄭招娣,神情自然,步伐平穩,沒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當然,她可以花時間平復自己的心情之后,再離開鄭家,如此以來,時間應該更不夠才對。


排除法之后,本案的兇手就是趙阿姨。

趙阿姨是鄭良斌的傭人,自然相對而言可能更容易得到鄭良斌的信任,而且可以頻繁活動在鄭良斌周圍,伺機對其動手。

現場有兩個證據,把兇手身份指向為趙阿姨。

1、掉在沙發后的煙灰缸。

案發現場被趙阿姨清理過,但是趙阿姨卻完全沒有注意到這只煙灰缸,這是為什么呢?

有兩個原因,第一,趙阿姨殺人后,非常緊張,忘記了還有茶幾下層還有一個煙灰缸。

但是煙灰缸摔在地板上,是會發出聲音的。趙阿姨即使沒有留神有煙灰缸的存在,為什么也完全沒有注意到煙灰缸發出的聲音呢

因為她是聾啞人。

煙灰缸就是趙阿姨趁鄭良斌在擺弄古董架上東西的時候襲擊他,鄭良斌在倒地的時候,不慎碰下然后滾落到沙發后面的。隨后,趙阿姨把鄭良斌的尸體拖進衛生間,偽造了其沐浴時不慎跌倒摔到頭部致死的假現場。

2、那只消失的玻璃擺件

按照趙阿姨的說法,玻璃擺件是鄭良斌自己摔碎的,那么,摔碎掉的擺件碎塊哪去了?

為什么,趙阿姨晚上離開的時候,雙肩包的重量比來的時候要重。

我覺得,是因為里面裝著那只玻璃擺件。

而玻璃擺件,就是她殺害鄭良斌用的兇器。

趙阿姨之所以選擇鄭良斌家的東西作為兇器,是因為,她可以利用鄭良斌脾氣暴躁,而且剛和兒女吵完架這個借口,編造出一個鄭良斌自己砸碎了東西的理由,讓兇器消失在警方那里有一個很合理的解釋。

再用玻璃擺件殺人后,趙阿姨用塑料薄膜把擺件或者擺件碎塊包起來,裝在雙肩包里帶離現場,找個地方處理掉,兇器就消失了。

如果警方問起,她只要解釋自己在丟垃圾的時候,把被鄭良斌摔碎的擺件裝在垃圾袋里丟掉了即可。

案發已經過去了大半個晚上加幾乎一個上午,垃圾早就已經被收走了。

最后,密室形成之謎

這是一個雙重密室。

對于房門而言,趙阿姨沒有鑰匙,但是沒關系,房門只要關上就必須用鑰匙打開,因此只要這扇門關掉,就形成了第二重密室。

而案件的重點,是浴室那個密室。

現場有這么一些東西:流了滿地的自來水,一只塑料桶,一張小木凳,還有一張類似于搓衣板的木板。把這些東西合理地組合起來,就可以得到一股自然的力量,從而推動插銷正常的工作。

將搓衣板擱在盥洗臺上,露出半截。里面的一端壓著小木凳,伸出的一端則放著塑料桶子。只要擺放合理,就可以使塑料桶穩穩得立在半空。

將皮管伸進塑料桶,往里面慢慢地加水。塑料桶逐漸增重,最后超過小木凳的重量,啪地一聲掉了下來,同時也順帶著小木凳和搓衣板掉到了地上。

這就得到了那股驅動的力量,然后只要把它轉化到插銷上就可以了。用一根細繩系在插銷的頂上——也就是讓人握手的地方,不用系得很緊,再順著插銷工作的方向拉過去,繞過墻角那根水管,(于是水管上留下了那個纏繞的痕跡。)再綁到塑料桶上。

一切布置停當。只要塑料桶開始往下掉去,就必然扯動那根細繩,從而將插銷輕松地插上了。

對于一個長期在鄭家做工,熟悉鄭家浴室結構的人而言,設計這樣一個機關,所需要考慮的,只是繩子的適當長度。

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是:當浴室門被撞開的時候,插銷上的那跟繩子也會受力脫落下來。只要先前系得不是很緊,就可以脫落下來,因為前后兩次受力的方向是不一致的。因此,必須取走那根細繩。

那么,趙阿姨又是什么時候,把浴室里那根用作機關關鍵部件的細繩取走的呢?答案是第二天她和鄭曉柯發現尸體的時候。

趙阿姨故意發短信給鄭曉柯,讓鄭曉柯來到現場,兩個人一起撞開門口,鄭曉柯率先沖了進去,鄭曉柯被尸體吸引過去了,而且,以他紈绔公子的脾性,也不會想到別的細微的東西。而這個時候,趙阿姨就可以從容地處理掉還連在塑料桶上的繩子。

那么,趙阿姨在尸體被發現后并沒有離開現場,而且第一時間警方對其隨身物品進行了搜查,為什么沒有發現那節細繩呢?

這是因為,趙阿姨使用的控制機關的細繩并不是一根繩子,而是一根乳白色的毛線。

乳白色的毛線掉在白色瓷地面上,非常的不顯眼,是一個很好的能讓鄭曉柯無法發現的“兇器”。

此外,這個兇器是非常容易藏匿的。

趙阿姨在趁鄭曉柯不注意回收了毛線之后,再趁機把毛線縫進毛衣里,就可以把這件“兇器”也毀掉了。

此外,趙阿姨還為讓警方把懷疑焦點集中在鄭招娣身上,做了很多的設計。

比如,有意無意的放出鄭氏父女的矛盾,并告訴警方那份人身意外保險的事情。

再比如,在得知鄭招娣晚上回再來找鄭良斌的時候,偷走鄭招娣挎包里的房門鑰匙,然后在鄭招娣來之前下手殺死鄭良斌,這樣警方就會得到這樣的信息,

在鄭良斌死亡時間段內,與他有很深夙愿,而且案發當天還發生過爭吵的女兒,來過案發小區,并且呆了一段時間,再加上那份蹊蹺的人身意外保險,鄭招娣就會成為警方眼里最大的嫌疑人。

誰說一個身有殘疾的家政阿姨,就不會是一個犯罪高手呢?

她基本上算到了所有,但是卻沒有想到,還是敗在自己是聾啞人這件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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