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殺案件
政治性報復殺人:犯罪人由于個人生活上遭受挫折,認為社會對自己不公,將自己的不如意或某些私憤向社會發(fā)泄,其所殺對象與犯罪人本人并無利害沖突,甚至素不相識,主要根據(jù)作案的需要和實施的可能來選擇,具有隨機性。
私仇報復殺人:犯罪人與被害人有直接的厲害沖突,犯罪人殺害的對象明確,主要針對被害人,有時也殃及家人和朋友。被害人與犯罪人關系密切,他們的矛盾多為人所知。
圖財殺人案件
盜竊殺人案件:犯罪人殺人的行為方式是秘密的,犯罪人是在實施盜竊活動中,被事主或其他人發(fā)現(xiàn),或脫離現(xiàn)場被追趕而殺人。
搶劫殺人案件:犯罪人殺人的行為方式是公開的,往往是先先傷及被害人,后劫取財物。
謀財殺人案件:犯罪人在殺人時并不立即獲取財物,現(xiàn)場上沒有明顯的財物短少,但犯罪人可以獲得潛在的收益,如擺脫債務,獲得保險金,獨得繼承權等。
強奸殺人案件
犯罪人在強奸過程中因因被害人不從而殺人,或實施強奸后因畏罪而殺人滅口。
奸情殺人案件
犯罪人多是為了掩蓋通奸關系而殺人。殺人者可能為婚外戀當事人,也可能是他們的配偶或親屬。
尋釁滋事斗毆殺人案件
多為犯罪團伙之間為爭地盤,顯勢力,互相斗毆而殺人。
戀愛,婚姻糾紛殺人案件
犯罪人因戀愛,婚姻關系發(fā)生變化,或因他人干涉和破壞而殺人。此類案件殺人目標比較明確,引起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雙方沖突往往眾所周知,所以犯罪人殺人后常偽裝現(xiàn)場,掩蓋其真實性目的.
遺棄殺人案件
犯罪人為了推卸法律和道義上的責任,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采用殺人的方法甩掉"包袱"。被害人多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的老、弱、病、殘者,殺人者多是有照顧義務的親屬。
精神病殺人案件
行為人因喪失正常思維判斷能力,對自己的行為不能正確分辨而導致殺人。雖然法律規(guī)定對這類人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在未查明案件作案人之前,仍然需要立案偵查。
迷信殺人案件
犯罪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為治病求壽等相信"巫婆神漢"的邪說而殺人。有的因迷信而結仇殺人,有的是維護封建宗族習慣或所謂的"家法"而私設刑堂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