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imnicho 于 2011-7-2 19:31 編輯
從題面來看 只交代了兇手 其他都很朦朧 這說明本題主要考查難點的是劇情的推理 換句話說這種情況通常犯罪手法都比較簡單 廢話不多說進入正題
這個謎題最讓人想知道或者是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兇手的不在場到底是什么(其實這只是表面現象,只要理清了人物關系與事件經過,不在場證明會非常簡單的被擊破)
先說兇手 當然就是陳覺民
動機就是因為那份收購合同 由這個合同引起的殺人動機我有兩種猜測:
一:因要要出售公司的話 必然涉及到股份的問題 而死者作為合作人 又出售自己的房產來維持公司 可見公司中一定有他不少的股份存在。
雖然死者后來離開了公司,可他離開的時候公司正處在非常困難的時期,在加上他和陳覺民是多年的好友,所以很有可能是沒有兌現股份便離開了公司,也就是說他雖然離開了,但還是持有公司股份的。(其實就要想套現,公司也沒錢給他啊)
對于一個已經離開了的落魄朋友,其妻兒也已經改嫁,沒有了合法的繼承人,再加上兇手陳覺民正處在事業的低谷期,這一切的一切催生了陳覺民殺人的動機,出售公司的時候可以得到死者的那部分股權。我甚至都懷疑他們兩人之間有沒有股權協議。這是我認為的第一種動機,可能性也最大。
二:合同中有寫收購公司的條件是 必須由死者來擔任分公司經理 總公司才同意收購,這樣就嚴重威脅到了兇手的利益。這個可能性小,但也不能被排除,不過這兩種情況都可以作為兇手的殺人動機了,從他拿著多年的鋼筆中可以看出,他已經做好要行動的準備了。
兇手和動機都有了 下面我們說說犯罪手法
這就又回到了困難的不在場證明問題上 既然JC調查了那么久還是不發破解不在場證明 那說明了什么問題呢?
說明了這個不在場證明確實是真的!(當然這個不在場證明只是證明了 兇手當時不在死者的公寓而已)
不在場證明既然是真的 如果兇手還是陳覺民的話 那唯一的可能就是 死者的公寓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應該是在陳覺民不在場證明的相同地點附近.
案發時間到發現尸體的時間時隔一天多! 兇手有很充足的時間做一些別的事情(比如移尸)
如果公寓不是第一現場 兇手又是如何讓警察以為公寓是第一現場的呢? 這就是整個案件的關鍵 : 兇手給了警察一個擾亂信息 并且這個擾亂信息很難讓警察察覺到.
這個擾亂信息便是:房東表示7月26日晚上曾經有一個陌生男子來到公寓,這一點會極大的加大jc以為公寓是第一現場,而這個陌生男子正是受到了兇手的利用,這個陌生男子就是那個哭泣的捂著臉的無名警察!
并且兇手很確定這個警察不會說出自己就是那天晚上的陌生男子,這也就成就了兇手的不在場證明.
兇手應該是約死者去的外地 并且在外地把它殺掉后 與推測的死亡時間之后 也就是應該是27日把死者尸體帶回到死者公寓的
這樣推理的核心來到了這個無名警察身上 他為什么會在案發當晚去到死者的公寓? 去了之后沒有見到死者,可在后來的調查中又為什么不說出來自己當天來過這里和這里當時沒有死者呢?
這就要說說這個無名警察的身份了, 我有兩種不同的身份推測,當然這兩種不同推測不會妨礙到我推理的進行
一 : 爆出我的第一個推理點 哭泣的無名警察應該是死者的孩子(男女不知 反正是個小警察)
二 : 一個被兇手利用了的搶劫或者盜竊罪犯 (我也成想過會不會是被利用的笨蛋警察,可現有的劇情來看這個可能性很小很小,并且有兩點不成立,我就不說這點了)
這兩種推測 我更傾向第一種 隨母改嫁后的孩子 失去了與父親的聯系. 可是被兇手找到發現了這個孩子 并告訴了這個孩子他爸爸的公寓地址 騙他說什么什么時間去 這個時間也正是兇手在外地犯罪的時間
孩子去了沒有發現父親便回去了(不管他是愛父親還是恨父親,雖然我偏向愛) 兩天以后得知父親被人殺害的消息與犯罪事件 馬上便明白了自己被人利用了 可是他還是沒弄明白兇手是怎么做到了不在場證明 應為他沒有想到這里不是犯罪現場的可能(憤怒沖昏了頭腦或者還有別的什么原因) 他之所以沒有交到當天夜里的事情 是因為怕自己成為嫌疑人 被人以為是因為父母離婚的怨恨而殺了父親一類 這就是兇手抓到的他的弱點
第二種推測更簡單 本人利用的笨蛋 不敢告訴警察 因為自己本來就是罪犯(但從他敢再次回到現場 而且多次落淚來看 還是第一種情況更可信)
屋內的混亂應該是兇手所為 為了假扮普通的入室搶劫殺人 只是為了給JC更多的煙霧 讓他們糾纏于陌生男子和這里就是案發地點上 或許確實是兇手翻亂的是為了找到當初的股權協議也有可能(話說誰會跑到窮人的出租屋里去搶劫...腦殘兇手)
路人是誰?
一:兇手與死者當年的導師
二:高手了...(不管是偵探還是警察還是打醬油的)
通過路人的話 可以看出他已經完全明白了事件的經過
如果是第一種身份 他對于兩個學生的情況都很了解 包括那個小警察的事情 他之所以站出來和小警察說話 就是想點撥他 讓他勇敢的站出來 自己去解決這個問題
證據
路人繼續點撥也好 自己去和警察說也好 只要說服了小警察站出來說明當晚的情況 就很容易調查出是誰讓他那時候去的 出于第一種情況再讓小jc和死者做個親自鑒定
調查死者是否有過外出的跡象 調查一下兇手在外地可能犯案地點也應該會有收獲 還有調查一下公司的收購合同
總之想到了公寓不是案發地點的話 這個案子就很好解決了
第一次來貝克街 第一次解題 說了一大推不知道會不會很羅嗦
還有就是不知道還要說些什么嗎? 期待高人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