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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期謎題答案提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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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1-6-12 21:26:46
謎題地址如下: http://www.njjzkj.com/thread-18759-1-1.html
答案直接在此帖內回復,不用加任何代碼。

請根據題目中給出的線索對整件案件作出合理的推理。

另,答案請盡量詳細,推理依據很重要,只有結論沒有推理過程的答案是不可能高分的。

若要修改答案請直接點擊[b]編輯二字,若發帖修改答案,則取最后一次回帖為你的答案。[/b]

截題時間:2011-07-03 20:00 屆時將放出第27期答案和第28期謎題。(回答期限為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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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11-6-12 21:39:07
本帖最后由 黑羽 于 2011-6-24 17:56 編輯

我了個去,上午剛考完下午忙換護照晚上收拾東西明天回家 - -
然后今天是周五...
周五..
五...
| 發表于 2011-6-12 22:09:28
本帖最后由 影子の手法 于 2011-6-20 22:42 編輯

我是覺得死者的死亡地點不在他家,小偷進來偷完東西,他第二天再把尸體運回來...........先占上板凳的說..........回頭再編輯
好了
我回來了啊
兇手的手法是把陸叫出去,然后在他地殺了陸,之后他的警察朋友進了他家,證據就是他家里被翻亂了,但是血跡不是按照常規的軌道流下來的,關于不能說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那個去他家的人是警察...........
好牽強的說..........
| 發表于 2011-6-13 21:17:46
看起來好像這個不在場證明很嚴密。像這種處于外地的不在場,有這么幾種可能:
1、雙生子詭計。不過題目并沒有這種提示,可以排除。
2、提前或滯后死亡時間。可以通過某些裝置達到,但這樣肯定能查出痕跡。
3、自殺。不過如果是自殺的話現金不好處理。就算是扔了也會被查出來,燒了也有痕跡。或者是送人,但這很冒險,另外由題目說是陳覺民殺的,也可以排除。
4、雇兇殺人。這個我覺得是最有可能的。只要找個與陸黨生毫無關系的人,警察也很難查到。另外因為這種手法很難確保不會被人發現,所以陳覺民說擔心被警察發現。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雇兇殺人。
另外互聯網這一點也讓我難以釋懷。
| 發表于 2011-6-13 23:06:29
本帖最后由 woshouge 于 2011-6-14 00:36 編輯

貪婪丑惡的人性
  我先講個故事吧。在我國的一所大學里有二個大學生(陳覺民,陸黨生)他們有著相同的愛好:互聯網。兩人都認為將來互聯網這個行業一定會大有前途,相約將來一定要在這個虛擬世界干出一番事業。雖然畢業后,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城市。但是,但兩人仍然時有聯系。每當提及當年的夢想陳覺民都躍躍欲試,希望能馬上付諸實踐。雖然是年少輕狂,兩個人也明白創業需要本錢。所以陸黨生賣掉了自己的房產終于在2007年和陳覺民共同創立了名勝電子。公司一開始運營的不錯,但是后來由于種種原因(決策失誤,金融風暴,壞賬等等)公司舉步維艱,很難再維持下去。這時候由于當初為籌錢而賣掉房產的陸黨生,妻兒也離他而去。為此陸黨生心灰意冷,決定離開名勝電子另謀出路,于是他向當初的合伙人陳覺民決定要回當初自己的股份(當初賣掉自己房產得錢)。可是,陳覺民一再挽留陸黨生,他和陸黨生說我們創業不容易,希望在這個緊要關頭希望陸黨生可以留下來,幫助他一起度過這個難關,另一方面陳覺民又說即使你要撤股公司由于經營狀況不良又有很多壞賬也不可能有那么多錢給陸黨生。為此陸黨生左右為難,一時難做決定!
  一個偶然的機會,陸黨生得知了陳覺民在考慮讓其他的大公司來收購名勝電子的消息,于是他又向陳覺民提出了撤股的要求,但是陳覺民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希望陸黨生可以留下來再繼續一起奮斗。可陸黨生卻覺得收購的事情不靠譜(投資商們都自顧不暇了,哪還有心思管我們啊)為此他們之間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最后,盛怒下的陸黨生扔下辭職信,甩門而去!最終陳覺民還是簽署了收購名勝電子的合同!
  然而,現實是殘酷的。離開名勝電子的陸黨生卻整整一個月沒有找到工作,很快身邊得錢也花的差不多了。無奈之下,陸黨生只有一次次的上門(名勝電子公司所在地:商場)找陳覺民討要屬于自己的股份,為此陳覺民感到十分頭痛,十分害怕。因為名勝互聯的發展出乎了陳覺民的預料,他沒想到總公司會如此看重他。不僅派來許多技術人員負責網站運營,還花大筆廣告費進行宣傳。他突然覺得似乎沒有了陸黨生,自己反而更能發揮潛力。由于自私他十分害怕好不容易事業上出現的轉機因為陸黨生的撤股而前功盡棄,由于貪婪更害怕失去這筆數目不小的金錢!為了徹底清除這個心病,更為了侵吞名勝電子本屬于陸黨生的另一半。于是一個陳覺民自以為天衣無縫的罪惡的計劃誕生了!
  7月26日晚8點,陸黨生在家里等待陳覺民的到來(陳事先打電話給陸,說我想通了還是把本該屬于你得錢還給你吧)。果然陳覺民準時到達,趁陸黨生不備殺死了他,同時翻箱倒柜找到了當初成立名勝電子的股份協議或則合同之類的文件(現場也有翻找過的痕跡,現金什么的都沒發現呢)然后離去!之后為了偽造不在場的證明,陳覺民找到了自己的警察女朋友(與路人對話愛哭的警察),讓她證明說7月26日的晚上8點后陳覺民一直和自己在外地游玩!當然,深愛著陳覺民的她實在無法拒絕......同時身為警察的她一直很自責,內心很矛盾,即使是看出了現場的疑點也無法說出。難道愛情中的女人真的很愚蠢的嗎???
  推理完畢,謝謝!
| 發表于 2011-6-14 10:18:44
本帖最后由 尼尼L 于 2011-6-14 10:23 編輯

兇手當然是林覺民
26日晚的陌生男子并沒有意義
林覺民在26日之前將陸黨生殺死,并在室內布置大量冰塊,減緩尸體腐爛
再布置入室搶劫的假象
房東發現尸體時,冰塊已消融不見
而此時,林覺民身在異地
| 發表于 2011-6-14 10:50:59
本帖最后由 夏洛克·德 于 2011-6-14 10:52 編輯

聽猴子說這謎底很雷人,那我也就猜猜。。首先先把最后警察哭著說不能是話解釋了,不能這么想和說是以免讓其他人認為成入室搶劫。。。
而在這段時間內,陳覺民卻被證明身處外地。   這是說被證明,也沒說是被什么證明,被電腦??所以 有了這個可能。而陳覺民是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不熟,所以說這證明應該是被電腦或有關技術的東西證明,因為他認識的人不多,而他出差在外,也只能是這類事務證明他不在現場了。
而后來的重用應該是公司發現了他這樣的技術,所以才重用了。
而最后段話,明顯路人和警察有點認識,如果沒有這段話,文章也可以很順利結束。但是就是有了,所以最后一段話也是重點。路人一直在給警察灌輸是入室搶劫的思想,于是這路人應該是陳覺民或者是陳覺民派來的人。而那些入室搶劫的痕跡,明顯就是制造讓警察懷疑是入室搶劫的案件!路人和警察的對話是很大聲,并且還有路人,目的就是讓路人知道這所謂的內幕,讓他人以為這就是入室搶劫殺人案!
補充下以免認為我說了一堆,沒說兇手。。題目都說了陳覺民是兇手!
| 發表于 2011-6-14 12:13:43
本帖最后由 殺手G 于 2011-6-14 12:20 編輯

。。。
這種題目主要在于可能性的推斷
一、本來數十人的公司已經只剩20人了
    這是作者打錯,不予考慮。
二、動機
        很明顯陳覺明不是白癡,一個公司已經淪落到這種地步了,就算殺了陸黨生也沒有作用
    并且,如果失敗,那么就過就是蹲大牢。所以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那么為什么他要去
    做這么危險的事呢(依據題目意思,陳覺明就是兇手)?
    那么重點就在回報方面,有下面幾種可能:
              1.收購他公司的總公司要求他那么做。
                因為名勝互聯是由于陸黨生的決策失誤而造成的,并且公司在失敗后,他馬上選擇了
                離開公司。很明顯,總公司是不會要這種人的,那么又為什么要殺他呢?
                既然他在公司要倒閉的時候選擇了離開,最后又沒有找到工作,
                那么當他知道名勝互聯被收購時,肯定又會回去找陳覺明,但是這么一個人是總公司
                不需要的,可是陳覺明與他關系又很親密,結果肯定是會給一個工作給他。
                并且如果陳覺明殺了人,那么總公司就可以依據這一條來永遠控制他,也可以讓他證明想加入
                總公司的決心,同時也可以除去一個不需要的人。
                真可謂是一石三鳥啊!
              2.陳覺明自己不想讓他來煩自己(可能性不大)。
              3.陳覺明自己以殺了陸黨生作為條件加入公司(有這種思想的人,也不是好惹的~~)
     可能性最大的是1可能。因為在陳覺明是兇手的情況下,2、3概率太小。并且從最后那作者莫名
     其妙的提示下,很可能總公司也在幫助陳覺明進行善后處理。從文中知道了陳覺明的公司已經被
     收購,但是文中沒有提到他的情緒波動情況,但是肯定有一個契機來促使這件事的發生,那么就
     是殺人了(僅僅是確認兇手,不過似乎沒什么意義)。
三、手法,在此題中也即不在場證明。
              1.在作者這么懶,連房間都沒有任何的描述的情況下,機關不用考慮。
              2.買兇殺人不用考慮(因為這樣會無解的,看作者還要他的小命不)。
              3. 合謀不用考慮(就兩個主角、、、)。
              4.死亡時間的推遲,并且陸黨生的住所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尸體放在空調房里面(陸黨生現在住不起空調房,從他還要到商場里面吹空
調就知道。)冷凍會將時間推遲,那么死亡時間應該往前推,那么陳覺明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成立了。
四、兇器
    是那只萬寶龍鋼筆吧,不過似乎這樣設計沒什么意義。
五、題目連貫性很差
    是作者太懶了、、、

[發帖際遇]:  殺手G積極參加學院的版殺活動, 獲得學分20分.
| 發表于 2011-6-14 14:25:39
[b][/b]你么編輯的太糙了把···原先的場景一下子就跳到了案發后老久老久,太糙了···還有那個陳黨生出差的時間也沒著名···很容易讓人的推理出錯的啊···還有啊,你直接把犯罪人逗了出來,但證據都沒有,情節也很遭·指正不了啊  沒吸引力啊···
| 發表于 2011-6-15 07:56:43
本案的兇手無疑就是陳覺民,兇器我想就是那支鋼筆!
破案的關鍵是那個警察跟路人的對話!根據對話來判斷,警察跟路人,陳覺民,陸黨生應該是認識的,并且此警察應該為女性,跟陳覺民有某些關系.
案發當晚,房東看到那個陌生人就是陳覺民.陳進入陸家,勸其回公司堅持下去,陸不肯,陳趁其不備用鋼筆刺死了陸.而這些是陳早已預謀好的,他根本就知道陸不會回頭,之前因為陸而讓公司陷入困境的事實又一次刺激了陳,在殺死陸之后,陳將陸的公寓翻了一邊,把錢財帶走,偽裝成入室搶劫致死的假象!
再說說陳的不在場證明.身處外地的事情文中并沒有給出確實的證據,比如是誰證明,或者是車票旅店方面提供的線索顯示陳不在本地~!如果不是這些線索來支持他的不在場證明那就是陳自己創造的虛擬的事實~! 陳跟陸一樣都是電腦高手,想要在網絡上創造一個無懈可擊的登錄IP或者電話錄音,打給熟悉的人或者留下痕跡,應該不難,這無非是陳最得意的了,因為他擅長網絡,所以設置這個迷局應該一點也不難,而且會讓警察無可否認的認為在案發時他不再案發現場. 此后,他得知警察將尋找另外的嫌疑人的消息,我想也是那個女警透露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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