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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從來都是小說創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作為小說的一個門類,推理小說也不例外.一部好的推理小說,除去其推理性之外,應兼顧人物刻畫、藝術感染力、以及主旨的表達------這些無疑都與情節息息相關.但對于入門寫手來說,情節也同樣是影響成敗的關鍵,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節奏把握.
大多人嘗試推理創作時,常常是心中先想好了一個trick,再用一個故事將其支撐起來,形成小說.此時,入門寫手常常出現兩種情形:其一是故事較為粗糙簡略,如同流水賬,只求拋出trick了事;其二是長篇累牘的無關情節或對白,最終都使讀者覺得讀之無味.這兩種情況,都是對節奏把握的欠缺.
所謂節奏把握,通俗地講就是”詳略布局”.但”詳略”二字意象較為沉悶,而”節奏”則能凸顯出這里所強調的動感與韻律性.何處應該馬不停蹄噴涌直下?何處應該深思苦吟盤折迂回?這些都應該服務于推理小說的可讀性,而不同路數的推理小說,其可讀性有不同.眾所周知,黃金時代有三巨頭:阿加莎,奎因,卡爾.這三位的作品就十分鮮明地代表了三種常見的路數:重故事性,重邏輯性,重懸疑性.常見的本格小說大多落在其中,我們的原創也不例外.一般來說,每個人都只會選擇其中一種作為自己的代表風格(特別是在文風成形之后).對于選擇故事性的,節奏把握顯然是長期面臨的重要課題,非三言兩語所能盡道.是故在這里,筆者只對后兩種路數中的節奏把握做一點簡要的分析.
對于邏輯流來說,其作品的精華往往在于真相揭曉前偵探的一番滔滔不絕口若懸河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天聞天變色鬼見鬼流涕的演繹推理,而此前的部分常常流于慢熱或沉悶-----奎因的作品就是非常好的例子.因此,創作這種風格的作品時,應注意鋪陳和發展部分長度的控制.如果上萬字的情節都在平淡的取證中度過,讀者很難不睡著.一個很有用的辦法是,適當地抖出一些包袱.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包袱起到的是一種”脈沖式喚醒讀者”的作用.亦即在適當長度的平淡之后,設置一兩個”突破性”的進展,讀者感覺到自己離真相突然近了好大一步,似乎答案就呼之即出了,于是便會加倍投入加倍興奮地繼續讀下去.因此,這里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突破性”進展的定位.很多新手看到這里會想,這不是很容易么,把原本全部留在解答部分的推理取出一小節,提前拋出就行了.筆者認為,這是最不高明的做法,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當解答篇推理秀被如是分段蠶食逐步掏空后,常常就失去了它原本驚天地泣鬼神的力量-----也就是說,這是一種舍本逐末的做法,應該盡量避免.另一個原因是,即便大分量的推理仍保留在最后,但考慮到被移花接木的部分的”突破性”,它們必然是一些較為關鍵的部分,這樣就大大降低了trick的難度,很多聰明的讀者直接就猜到結局.這一方面也會使最后的推理秀在風中凌亂,另一方面,我想大部分作者還是很享受難倒讀者的樂趣的吧?
于是這里就說說筆者推薦的做法.既然不能拆真相的東墻,那就只好”憑空編造”了.換言之,所謂的”突破性”進展未必需要是真的進展,或許它們與真相是南轅北轍了,但不要緊,能吊讀者胃口就算完成了它們的使命.一些看似頗有可挖掘之處的離奇線索就是常用的一種,在特定的情景下突然殺出時會使讀者以為情節逆轉,到最后才發覺它其實并不很重要.其他的離子很多,需要通過創作慢慢摸索.當這種手法達到登峰造極之境時,估計就成功轉型暢銷君了.(暢銷君很多作品其實都有這種套路,一個比一個真的”真相”層出不窮,最后還能來一個漂亮的終極逆轉,爐火純青啊有木有.)
對于詭計流-----筆者個人正是此派-----其作品的靈魂顯然在于詭計.這種作品中常見的新手問題就是渲染不足.新手往往懶于渲染,也不屑隱瞞線索(對詭計非常自信),所以行文速度健步如飛,三兩千字直奔解答.然而,每一個詭計都是有尊嚴的.對于一個好的詭計,三兩千字實在辱沒.再說,設計一個詭計不容易,就寫這么一點點,您值么親?但是,很多人會說,我就賣一詭計.您就賣一詭計,您咋不去投每迷啊親?推理小說,再怎么著也得是小說吧.況且,咱不能向底線看齊,應該精益求精才對.但是要寫長,也是很不容易的.其實很多新手并非自己喜歡寫短,而是覺得除現場線索嫌疑人之外無話可寫,或是覺得硬撐著編故事讀者恐怕不待見.筆者的建議是,別主觀臆想了親,自己讀讀看吧.客觀地從讀者的角度去審視自己的作品,往往能得到很多啟發.無話可寫?想想讀者喜歡看什么.怕讀者不待見?您自己讀著覺得如何?當然,這些都是最入門的問題,就說這么多.
節奏把握體現在詭計流中,最典型的就是氣氛渲染.當一個華麗麗的犯罪被拋出之后,不趁熱打鐵大肆吹捧一番怎么行?別忘了您是詭計流,您的大招就是詭計,吹得越神詭計越值錢,如果不讓讀者覺得匪夷所思玄之又玄,那您的詭計直接就貶值了.最次的,如果一點渲染都沒有,搞不好讀者都沒意識到您這是個不可能犯罪.再者,詭計流的可讀性大半在乎懸疑色彩,這是非渲染不能為之的.
那,具體要怎么做呢?難道是每隔一行加一句”這簡直是匪夷所思””安娜覺得毛骨悚然””貝拉跪倒在地瑟瑟發抖””卡洛琳大喊這一定是幽靈作祟”?那您不如直接寫”全場拜倒高呼作者牛掰千秋萬代”算了親.這種陳述性、無實質的句子,是起不到渲染作用的.檢驗方法前面已經說過了,假設您是讀者,您覺得呢?讀者都知道,這是推理小說,沒有超自然因素,作者能寫出來就肯定有解.所以光說”這是鬧鬼””這無解”是起不了作用的.真正言之有物的渲染是”諄諄善誘”型的------如果第一人稱不妨用心理描寫,第三人稱也可以通過線索或對話誘導------和藹可親有條有理地告訴讀者,你看,我們可以這樣去分析,可是呢,此處省略千把字,哎呀這行不通,那我們也可以這樣去推理,不過啊,此處省略千把字,還是行不通.”這簡直是無解啊”---這句話就別跟出來了.理想的狀態是,整個事件具有濃厚的靈異色彩,而具體到細節還是有很多可以下手的地方,不過每條路都是死路.至于應該被大力渲染應該被反復強調的事物,則應該是所有死路中最堅不可摧的那一堵墻.
筆者認為,在詭計流中,渲染不足等于挖掘不足.如果您只從作者的角度看問題,自然覺得線索交代完畢無話可寫,充其量是不痛不癢地照顧一下靈異氣氛.而從讀者的角度看 ,可以做的功課就非常多.”如果自己不知道答案,會如何分析”,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深入地推敲這個問題,您會發現還有很多東西沒有寫,還有很多可以被挖掘.
于是關于節奏把握的問題就暫且說這么多.昨天和靜靜討論了一小會兒小說創作,于是就誕生了這篇文章.倉促成文,一孔之見,請諸位看官海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