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轉自未完全偵探推理論壇。
密室講義 1 約翰•狄克森•卡爾——《三口棺材》第17章
卡爾在這部書中將機械密室和心理密室完美融合,精心打造了一間完美的密室。在全書第17章,他還借基甸•菲爾博士之口,發(fā)表了“密室”講義,將古今往來的百余年的密室一一評點解析,可謂集古今之大成。以下是卡爾的經(jīng)典的“密室講義”:
“嗯!哈!現(xiàn)在,你的包廂有一個門,一扇窗戶,以及堅固的墻壁。在門窗皆關閉的前提下,要討論逃脫的方法之前,所謂有秘密走廊通往密室這類的低級伎倆(而且,現(xiàn)在已經(jīng)很少見了),我就不提了。這種故事設計,讀者是無法接受的,因此凡是自重的作者,甚至不需聲明絕無秘密通道之事。至于一些犯規(guī)的小動作,我們也不討論了,像是壁板間的縫隙,寬到可伸進一只手掌;或是天花板上的栓孔,居然被刀子戳過,塞子也神不知鬼不覺地填入栓孔,而上層的閣樓地板上還灑了塵土,布置成似乎無人走過的樣子。這動作雖小,卻同樣是犯規(guī)行為。無論秘密洞穴是小到如裁縫用的頂針,或大到如谷倉門,基本準則決不改變,通通都是犯規(guī)。關于合理的類型,你們隨便抄下來就好,佩特斯先生……”
“很好,”露齒而笑的佩特斯說道,“請繼續(xù)。”
“首先,有一種密室殺人,案發(fā)現(xiàn)場的房間真的是完全緊閉,既然如此,兇手沒從房間逃出來的原因,是因為兇手根本不在房里。解釋如下:一、這不是謀殺,只是一連串陰錯陽差的巧合,導致一場像謀殺的意外。先是,房間尚未上鎖之前,里面可能發(fā)生了搶劫、攻擊打斗,有人掛彩受傷,家具也遭到破壞,情況足以讓人聯(lián)想到行兇時的掙扎拼斗。后來,受害人因意外而被殺,或是昏迷于上鎖的房間內,但所有事件卻被當作發(fā)生于同一時間。在這個例子中,引起死亡的方法,通常是腦部破裂。一般的推測是棍棒造成的,實際上卻是家具的某個部位,也許是桌角或是椅子突出的邊緣,不過最常見的對象,其實是鐵制的壁爐罩。總之,自從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故事《駝背人》問世以來,這個殘忍的爐罩,著實殺害了不少人,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死亡事件都貌似謀殺。此類型的情節(jié)中,包括解開兇手之謎在內,解答部分最令人滿意的作品,要屬加斯頓•勒魯?shù)摹饵S色房間的秘密》,堪稱是史上最佳的偵探故事。
二、這是謀殺,但受害人是被迫殺他自己,或是誤打誤撞走入死亡陷阱。那可能是一間鬧鬼的房間所致,也可能被誘引,較常見的則是從房間外頭輸入瓦斯。不管是瓦斯或毒氣,都會讓受害人發(fā)狂、猛撞房間四壁,使得現(xiàn)場像是發(fā)生過困獸之斗,而死因還是加諸于自己身上的刀傷。另一種從中延伸的變體范例,是受害人將樹枝形燈架的尖釘穿進自己的腦袋,或是用金屬絲網(wǎng)把自己吊起來,甚至用雙手把自己勒死。
三、這是謀殺,方法是透過房間內已裝置好的機關,而且此機關難以察覺,它隱藏在家具上頭某個看似無害的地方。這個陷阱的設計,可能是某個死去多年的家伙一手完成,它可以自動作業(yè),或是由現(xiàn)任使用者來重新設定。它可能是現(xiàn)代科技所延伸的邪惡新發(fā)明。譬如說,話筒里面藏著首~槍機械裝置,一旦受害人拿起話筒,子彈就會發(fā)射,并貫穿他的腦袋。還有一種首~槍,板機上面系著一條絲線,一旦水結冰凝固時,原先的水就會膨脹,如此隨即拉動絲線。我們再舉鬧鐘為例,當你為這個鬧鐘上緊發(fā)條時,子彈便會射出來;或者(鬧鐘是受人歡迎的兇器),我們有另一種精巧的大型掛鐘,它上端安放了可怕的鏗鏘鈴聲裝置,一旦吵鬧聲響起,你想要靠近去關掉它時,只要你一觸碰,便會擲出一把利刃,當場劃破你的下腹。此外,有一種重物,可從天花板擺蕩下來,只要你做上高背椅,這個重物的威力,包準敲得你的腦袋唏巴爛;另有一種床,能釋放致命的瓦斯;還有會神秘消失的毒針、會——”
“你們明白了吧,”費爾博士以雪茄指著每個人,“當我們研究了這些五花八門的機關陷阱之后,才真正進入了‘不可能犯罪’的領域,而上鎖的房間可就算是小兒科了。這種情況可能會永續(xù)發(fā)展,甚至還會出現(xiàn)電死人的機關。置于一排畫像前的細繩,可以接上電;棋盤可以充電;甚至手套也可以讓人通電致死。家具之中的任何對象,包括茶壺在內,都能置人于死地。不過這些伎倆,現(xiàn)在似乎沒人用過。所以,我們接著說下去。
四、這是自殺,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謀殺。某人用冰柱刺死自己,然后冰柱便融化了!由于上鎖房間里找不到兇器,因此假定是謀殺。或者,某人射殺他自己,所用之槍縛系于橡皮帶尾端——當他放手時,槍械被拉入煙囪而消失不見。此伎倆在非密室的情形下,可改成槍枝系著連接重物的絲線,射擊后槍枝被迅速拉過橋梁欄桿,隨即墜入水中;同樣的方式,首~槍也可以猛然拂過窗戶,然后掉入雪堆里。
五、這是謀殺,但迷團是因錯覺和喬裝術所引起的。譬如,房門有人監(jiān)視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謀殺橫尸于室內,但大家以為他還活著。兇手裝扮成受害人,或是從背后被誤認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門口現(xiàn)身。接著,他一轉身,卸下所有偽裝,搖身一變,換回原本的樣貌,并且立刻走出房間。由于他離去時,曾走過別人身邊,因而造成了錯覺。無論如何,他的不在場證明已成立;因為后來尸體被發(fā)現(xiàn)時,警方推定的案發(fā)時間,是發(fā)生在冒牌受害人進房之后。
六、這是謀殺,兇手雖是在房間外面下手的,不過看起來卻像是在房間里犯下的。”
“為了方便解釋,”費爾博士中斷分類的話題,“我把這種犯罪歸類,通稱為‘長距離犯罪’或‘冰柱犯罪’,反正不管它們怎么變化,都是基本雛形的延伸。我剛說過冰柱的案例,你們應該都明白了。門是上鎖的,窗戶小到兇手無法穿過去;但受害人顯然是在房間內被刺殺,而且兇器也下落不明。好啦,冰柱仿如子彈一般從房間外面發(fā)射進來——然后它融化地無影無蹤。我相信,AnnaKatherine Green(1846-1935,美國推理女作家先鋒)是偵探小說中使用此詭計的第一人,她的那本長篇小說名為《Initials Only》(1911)。(順便一提,某些詭計會發(fā)展成各支流派,她的確是居功厥偉。五十多年前,她發(fā)表的首部推理小說中,就創(chuàng)造了兇殘秘書殺死雇主的故事,而且我認為,從今日的統(tǒng)計資料可以證明,秘書仍是小說中最常見的兇手。而當今最受歡迎的推理作家,正是有樣學樣,也以‘好人’來稱呼他的兇手角色。不過這些時日以來,只要有大宅存在,秘書仍然是最危險的人物。)
繼續(xù)冰柱的話題。它的實地運用,得拜麥第奇(Medici,十五至十六世紀中,意大利佛羅倫斯市望族,對文藝、美術的保護頗有貢獻)之賜,而且在一篇令人贊賞的《Fleming Stone》故事里,引用了一首關于戰(zhàn)爭的諷刺詩,內容提及第一世紀的羅馬衰亡路,冰柱在其間提供了亡國的原因。藉由十字弓的助力,冰柱被發(fā)射、投擲、拋出,在Hamilton Cleek(《Forty Faces》書中的迷人角色)的冒險故事里,也有異曲同工的元素,可溶解的投射彈、鹽塊子彈,甚至還有凍結血液所制成的子彈。
冰柱犯罪理論證明了我的觀點:屋內的兇案,可以是屋外的某人干的。這里還有一些其它可能。受害人被刺,兇器可能是內藏薄刃的手杖,它可以穿過夏季別墅周遭盤繞的編織物,一擊得手就收回;或者,受害人可能被刀刃所刺,由于刀身過于細薄,因此他毫無知覺自己受傷,然后當他走入另一個房間時,才猝然倒地斃命。抑或是,受害人被引誘探頭出窗;從下面無法爬到這扇窗戶,但是從上方呢,冰塊卻能夠下墜,并狠狠重擊他的頭。腦袋被砸得開花,但兇器卻找不到,因為它老早就融化了。
在這個標題之下(其實放到第三項標題之下,也很合適),我們還可以列舉出利用毒蛇或昆蟲來殺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隱匿于衣柜和保險箱,也可以靈巧地躲藏在花盆、書堆、枝形吊燈架以及手杖中。我記得一個非常夸張的個案——
把琥珀制的煙斗柄,刻成古怪得蝎子形狀,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里,雕刻物居然活過來,變成一只活生生的蝎子。不過,若說到上鎖房間命案中最驚人的長距離謀殺手法,各位,我向你們推薦一篇偵探小說史上最精采的短篇故事(事實上,還有幾篇非常出色、同樣齊名的第一流杰作,如Thomas Burke的《The Hands ofMr Ottermole》、切斯特頓的《通道上的男人》、雅克•福翠爾的《十三號囚房的難題》。)它就是Melville Davisson Post《The Doomdorf Mystery》——這位從長距離之外行兇的刺客,即是太陽。太陽光穿過上鎖房間的窗戶,照射在都多爾夫擺于桌上的酒瓶,由于瓶內裝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鏡(即集中陽光而生熱的凸透鏡),而掛在墻上的槍經(jīng)由光線一射,正好點燃了雷館: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家伙,胸膛自然被轟的血肉模糊。還有……且慢!阿哈,我最好適可而止了;現(xiàn)在,我就以最后一個標題,來為分類工作劃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這是謀殺,但其詭計的運作方法,剛好和第五項標題背道而馳。換句話說,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時間,比真正案發(fā)時間早了許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藥,但沒有受傷)在上鎖房間里。所以用力撞門,也叫不醒他,這時兇手開始裝出驚恐的模樣,先強 行打開門,接著一馬當先沖進去,刺殺或切斷被害人的喉嚨,同時讓其它在場的人覺得看到了其實沒看到的東西。發(fā)明這種詭計的Israel Zangwill,應可獲得無上的榮耀,因為后人仍舊在沿用他的創(chuàng)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這種詭計曾用在(通常是刺殺)船上、陳年老屋、溫室、閣樓,甚至是露天戶外。在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絆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煙囪嘛,抱歉得很,”費爾博士繼續(xù)說道。一旦專注精神,他便恢復原本的神氣模樣,“抱歉,在偵探小說中,煙囪是不受到青睞的逃脫途徑;當然,秘密通道除外。我來舉一些重要的例子。例如中空的煙囪后頭,有個秘密房間;壁爐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樣展開;或是壁爐可以旋轉打開;甚至在砌爐石塊下,藏著一間密室。此外,許多帶有強烈毒性的玩意兒,都能穿過煙囪管掉下來。不過,兇手爬上煙囪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見。一來是幾乎不可能辦得到,二來是這種舉動比起在門窗上動手腳,還更加卑鄙無恥。在門和窗這兩種首要類型中,門顯然是較受歡迎的。我們來舉一些經(jīng)過變造,以使門像是能從內反鎖的詐術案例:
一、將插于鎖孔里的鑰匙動些手腳。這種傳統(tǒng)方法相當受到歡迎。但是到了今天,由于其各種變化的手法都廣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只鉗子夾住鑰匙柄,并且轉動它;我們就用過這種方法打開葛里莫書房的門。還有一種非常實用的小技巧,只需一跟兩吋長的細薄金屬條,某一端系上極長的結實細繩。在離開房間前,先將金屬條插入鑰匙頭的小孔,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杠桿作用;細繩垂落于地,然后從門底下拉至房間外頭。接著從門外關起房門。只消拉動細繩,在杠桿原理的作用下,鑰匙被轉動而將房門上鎖;這時再抖動細繩,使金屬條松脫,一旦等它落地,你就可以從門底下把它拉出來。于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應用,但細繩絕對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壞鎖和門栓的情形下,輕松移開房門的鉸鏈。這種手法干凈俐落,大部分男學生都熟悉個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鎖櫥柜里的東西時,便可派上用場;不過,前提是鉸鏈得裝置在門外才行。
三、在門栓上動手腳。細繩再度出場;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夾和補綴用針,衣夾附著于房門內設計成杠桿裝置,藉此在門外關上門栓,這時再從鎖孔拉出細繩即可。我得像費洛•范斯舉帽致敬,他為我們做了最佳示范。還有一些手法比較簡單但效率不高的方式,但一條細繩是少不了的。你可以在長細繩的一端打個不牢固的結——只要猛然一拉,繩結就會松脫——并且扣成一個環(huán)套。此環(huán)套纏繞于門栓的握柄,細繩部分則向下垂落,且穿過門底下。此刻房門已被關上,這時,往左右兩邊任一方拉動細繩,即可閂上門栓。接著再使勁抽動細繩,繩結便從握柄上脫落,然后就可以拉出細繩。埃勒里•奎因也曾示范了另一種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這一招。但是,他的迷團解說過于簡單枯燥,聽起來又太離奇古怪,因此對精明的讀者來說,此詭計的安排著實不公平。
四、在可滑落的栓鎖上動手腳。通常做法是,于栓鎖的下方墊著某樣東西,然后從門外關上房門,在抽 掉墊在里頭的支撐物,讓栓鎖滑落且上鎖。說到這個支撐物,隨時能派上用場的冰塊,顯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塊撐起栓鎖;等它溶解之后,栓鎖便會掉下來。另外,在某個案例中,光憑關門的力道夠大,都足以讓門內的栓鎖自己滑落。
五、營造出一種錯覺,簡單卻有效。兇手殺了人之后,從門外將房門上鎖,并把鑰匙帶在身上。然而,大家還以為鑰匙仍插 于房內的鎖孔里。兇手就是第一個裝出驚慌失措、并且發(fā)現(xiàn)尸體的人,他打破房門上層的玻璃鑲板,把鑰匙藏于自己手中,然后‘鑰匙’插 在鎖孔上,再藉此打開房門。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門上的壁板時,這種伎倆也行得通。
密室講義2 克萊頓•勞森——《死亡飛出大禮帽》
(A)案件的確發(fā)生在絕對密封的房間之內,沒有兇手從密室中逃出來,因為兇手根本就不在密室里;
(B)案件發(fā)現(xiàn)在看起來像是密封的房間內,但的確有某種辦法逃出;
1.是事故,但看起來以為是謀殺
2.自殺,但被以為是謀殺
3.遠程控制的謀殺,在這種情況下,兇手看似殘忍暴力的死于某人之手,實則是被毒殺,煤氣窒息,甚至是自己的雙手,或者其他的外界力量
4.被某些機械裝置所殺,這常出現(xiàn)在某些愚蠢的偵探小說中
5.被某種動物所殺,一般是蛇,昆蟲或者猴子
6.被密室之外的某人所殺,但看起來兇手一定是在密室內作案;比如用空air槍從窗戶外射入匕首――這類的
7.跟印象或時間順序有關的密室謀殺,這種密室沒有鎖或者門閂,而是被某些人的眼睛監(jiān)視著。兇手殺死被害人后走出房間,接著觀察者就位,他因為某些原因得出了死者依然活著的印象。接著當發(fā)現(xiàn)尸體的時候,不可能性就產(chǎn)生了。
8.就是7的反例。被害人在被發(fā)現(xiàn)的時候還活著,兇手在一齊進入房間的時候,沖在其他人前面下手
9.被害人在別的某處受了重傷,但一直勉強撐著,直到回到密室中,鎖上拴上才斷氣。
10超自然力量的謀殺,包括那些該死的心靈控制,還有沃垂斯的亂七八糟的理論,
B類型,被監(jiān)視的密室,還有就是兇手對門、窗戶做了手腳,比如滑動暗門或者秘密通道。這種太猥瑣了,我們不討論。關于門和窗戶
1.在門外轉動插在門內鎖孔的鑰匙,用鑷子或者絲線。門閂和窗戶的插銷也是同理
2.從門鉸鏈側離開,跟鎖無關,只需要替換幾個螺絲釘
3.取下窗戶上的一塊玻璃,到房間外,再替換玻璃
4.用特殊的雜技技巧,比如用嘴咬住屋檐掛在窗外,或者是走鋼絲
5.從外面關上門,接著替換了鑰匙,或者是趁別人沖進來盯著尸體的時候,撥下鎖上的門閂。
(C)類是謀殺的確發(fā)生在封閉的密室中,而且沒有兇手從中逃出,不是因為兇手不在那兒,而是因為他躲在某處,直到破門而入之后和徹底搜查之前的那段時間。
密室講義3 二階堂黎人——《惡靈之館》
1.特殊關門類型密室。
a.由被害者自行關門上鎖。
b.利用慣性、彈性或偶然的緣故,物理上自動的上鎖。
c.利用兩支不同鑰匙的相互掉換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狀況
d.從外面上鎖,然后在破門入內時再把鑰匙放進室內。
e.從動作或說話的暗示作成看似上鎖的狀態(tài),然后在破門入內時再真正的上鎖
f.利用線、磁鐵或其他工具從外面上鎖。
g.利用不同的鎖相互掉換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狀況。
2.特殊行兇手段類型密室。
a.偽裝成被殺的自殺
b.看似被殺的意外事件
c.由被害者本人導致死亡。
d.利用窗戶的間隙等,利用飛刀等工具從外面行兇。
e.從外面直接殺害室內的人。
f.利用室內的機械裝置殺害室內的人。
g.利用其他動物或植物殺害室內的人。
h.讓兇器從室內消失而作成看似兇手在密室內行兇的狀況。
3.特殊遁逸類型密室。
a.兇手隱藏于室內,等待別人破門入內以后再離開。
b.行兇的真正時間比推測的更早。
c.行兇的真正時間比推測的更遲。
d.別人破門入內以后再把尸體移入室內。
e.兇手利用并非通常使用的進出口或秘道。
f.兇手經(jīng)由特別的間隙(如位于高處的窗戶)把尸體移入室內。
視線密室講義 我孫子武丸——《8之殺人》
1.目擊者的證詞是謊言。
a.目擊者便是兇手。
b.目擊者為了維護兇手而說謊。
2.兇手在目擊者看不見的期間進出。
3.早在行兇之前兇手便已經(jīng)進入。
a.行兇之后,兇手以其他方法離去。
b.行兇之后,兇手仍然隱藏起來。
c.行兇的真正時間比想的更早,兇手在行兇之后便離去。
4.兇手在目擊者看不見的位置行兇,然后離去。
a.使用遙遠操控的裝備行兇。
b.使用定時啟動的裝備行兇。
c.死者在密室以外被殺,事后兇手把尸體放進密室內。
d.死者在密室以外被擊至重傷,然后自行無意或被迫至密室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