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告訴你,在小朋友10周歲之前,就能判斷出他今后是否容易犯罪,估計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他在胡說八道。的確,人的成長道路上有很多變數,和后天的教育與境遇密切相關,“三歲看老”不過是句夸張的老話。然而,最近發表的一項研究,卻表明這種說法在特定領域是有一定道理的。
那些患有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俗稱多動癥)的兒童,如果在少年時代得不到科學有效的治療,那他成年后,走上犯罪道路的比例要比普通人高得多。
ADHD是犯罪基因?
ADHD 是一種多見于兒童的神經方面疾病,在12周歲以下兒童中,各國統計的發病率都在5%左右。美國疾控中心數據顯示,4歲-17歲未成年人的發病率高達9%,也就是每20個兒童中就有一個患者。在世界衛生組織的《世界通用疾病分類手冊》中編號為F90,又稱為“過度活躍癥”。患者多表現為注意力無法集中、好動而行為無目的性、與他人溝通困難等癥狀。
不過2009年發表于《矯治保健醫學雜志》的一項研究數據很驚人:美國當時在押囚犯中,高達25%的人患有ADHD;那些刑期較長的重刑犯,罹患ADHD的比例則高達30%-40%,遠遠超過了人群中平均罹患ADHD比例;更糟糕的是,這些人出獄后再次犯罪比例也很高,大約2/3的人在被釋放后的3年內再次被捕。[1]
而2008年出版的《成年ADHD患者:科學告訴了我們什么》一書分別對小時候就被診斷出ADHD的患者組(55人)、成年后才被診斷出ADHD的患者組(80人)、同社區同年齡段的對照組(73人)進行了研究,發現前兩組在盜竊、蓄意攻擊他人、持槍犯罪、販賣違禁藥品、被捕、坐牢等項目上的概率都顯著高于對照組,尤其以第一組為高。[2]
這些研究,似乎都在說:ADHD,就像是一個隱藏的“犯罪基因”,ADHD患者比普通人觸犯法律的概率更高。但事實并非如此,ADHD患者的行為模式與那些仇視社會、漠視他人生命與權利、甚至以他人的痛苦取樂的反社會人格,或者是那種貪婪無恥、不勞而獲的投機心理,還是存在很大差別的。
?易沖動,難以控制自己的行為;
?大腦過度活躍,讓患者難以保持安靜、無法放松、沒法休息;
?注意力渙散,無法注意到周圍的人的反應并作出調整。
以上3點是ADHD這種疾病所導致的ADHD患者的主要問題,從這些問題可以知道,ADHD患者遵循的是“我突然想要做某事,所以我就立即去做了”的行為模式。雖然在周圍的人看來無異于公開挑釁,很容易引發沖突,但是,ADHD患者根本沒有意識或不能完全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即便意識到也不能有效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反社會人格及投機心理則是明知問題的嚴重性卻依然固我,其主觀危害性顯然要大得多,從司法公正的角度上,是有必要作出區分的。
更重要的是,ADHD患者在社會生活中,會遭遇到很多實際困難,使他們的處境雪上加霜。2012年發表在《普通精神病學紀要》的一篇報告在在對紐約市的三百多名兒童進行了33年的跟蹤研究之后指出, ADHD患者失學的比例比普通人高7倍,平均年收入也要低約4萬美元,離婚率高一倍。[3]這些生活上的窘迫遭遇,也會讓他們更容易自暴自棄,走上犯罪道路。
身患ADHD,但法不容情
少兒時曾患有過ADHD而成年后癥狀消失的,并不會被視為精神病患者而免責。即便是那些成年后依然罹患ADHD的人,在進行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時往往也不會顯示出人格分裂或智力低下的特征,不符合法定的免除、減輕刑罰的規定。
ADHD患者很難納入其中:他們常常可以正確的認知自己的行為,似乎也可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絕大部分事情(比如坐車、購物等等),看起來和普通人并無差異,自然很難讓精神病學醫生承認他們缺乏完整的刑事責任能力。
換句話說,他們一方面實實在在的承受著ADHD帶來的痛苦,另一方面又不能以患有ADHD為由要求免除刑罰懲處。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的遭遇更加令人同情。
ADHD并非不可治療
在12周歲后,一部分患兒的癥狀會自動減輕,而另一些患兒甚至從來就沒有被診斷出ADHD,而是被說成“調皮搗蛋”、“不愛學習”,這兩者都導致了許多ADHD患者在少年時期并未得到規范、持續的治療。
新近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雜志》(NJEM)的一研究結果給ADHD患者及家屬帶來了新的希望。這項研究是瑞士卡羅林斯卡學院(Karolinska Institutet)的保羅.利希藤斯坦(Paul Lichtenstein)和亨里克.拉爾松(Henrik Larsson)兩位學者,利用瑞典國家統計局的資料,歷時4年,對2.5萬名被確認的患者進行調查分析后完成的。
研究顯示,對于患有ADHD的人群而言,如果給予科學的、完整的藥物治療(從兒童時期被診斷后一直到其成年不中斷給藥),那治療組的犯罪率,比不接受治療的對照組明顯下降,分別減少了32%(男性患者組)和41%(女性患者組)。考慮到前面提到的犯人中患有ADHD的比例,這一結果無疑是相當令人鼓舞的。[4]
但是,一方面,目前用于治療ADHD的藥物通常都伴有各種副作用,對生長發育期的兒童而言影響很大,利弊權衡讓人很為難,而且很多ADHD患者在12歲之后癥狀自動緩解,再加上藥物價格因素,治療非常容易就被中斷。另一方面,在一些落后地區,許多ADHD患兒甚至根本就沒有被診斷出來,只是被家長認為是“調皮搗蛋”,完全沒有接受過藥物治療。
當然后果也是顯而易見的:這些ADHD患者以及他們的家屬,甚至整個社會,都會為此買單,付出了慘重得多的代價。是時候來正視ADHD問題了。要么投入更多的醫療資源來對此進行治療,要么放任這些實質上是被社會所拋棄的ADHD患者成年后帶來更高的犯罪率,整個社會,都必須做出選擇。
參考資料:
[1] Eme R. 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nd correctional health care. J Correctional Health Care. 2009, 15: p5-18.
[2] Barkley RA, Murphy KR, Fischer M. ADHD in Adults: What the Science Says. New York, NY: Guilford Press; 2008: p313.
[3] Discontinued Treatment of ADHD Could Impact Emotional, Social Well-Being, Study Finds
[4] Paul Lichtenstein, Linda Halldner, Johan Zetterqvist, et al. Medication for Attention 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nd Criminality. NJEM. 2012, 367: p2006-14
[5] Adults with ADHD commit fewer crimes when on medication
[6] Wiki: ADHD
[7]http://www.medscape.org/viewarticle/719862
[8] Justice and ADHD: ADHD and crime general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