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是研究行為和心理活動的學科。19世紀末,心理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到了20世紀中期,心理學才有了相對統一的定義。
心理學作為一門科學,是從1879年德國學者馮特受自然科學的影響,建立心理實驗室,脫離思辨性哲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開始的。
1879年德國學者馮特受自然科學的影響,在萊比錫大學建立第一個心理實驗室,標志著科學心理學的誕生。
2應用編輯
描述發生的事情
心理學的第一個任務是對行為進行精確的觀察。心理學家一般把這種觀察稱為他們的數據。行為數據(behavior data )是關于機體的行為和行為發生時環境的觀察報告。當研究者進行數據收集時,他們必須選擇一個適宜的分析水平,并且設計出能保證客觀性的度量行為的方法。
解釋發生的事情
描述必須忠實于可知覺到的信息,而解釋卻謹慎地超越了能夠被觀察到的現象。在心理學的許多領域中,中心目標都是找到行為和心理過程的常規模式。心理學家希望發現行為是如何工作的。
心理學的解釋通常承認大多數行為受到一些因素的共同影響。一些因素在個體內部起作用,比如基因構成、智力水平或自尊。行為的這些內部決定因素叫作機體變量(organismic variables )。它們是關于機體的一些特殊內容。就人類而言,這些決定因素是所謂的秉性變量(dispositional variables )。而有一些因素在外部作用。對行為的外部影響是環境變量或情境變量。
一個受過良好訓練的心理學家,可以通過用他或她對人類經驗的洞察力和以前的研究者對同一個現象已經發現的事實,來解釋觀察到的現象。許多心理學家都試圖確定幾種解釋中的哪一種能最精確地解釋一個特定的行為模式。
預測將要發生的事情
心理學中的預測是對一個特定的行為將要發生的可能性和一種特定的關系將要被發現的可能性的陳述。對一個潛伏于特定形式行為下的原因的精確解釋,常常能讓研究者對未來的行為做出精確的預測。
研究方法
心理學研究方法是研究心理學問題所采用的各種具體途徑和手段,包括儀器和工具的利用。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很多,例如自然觀察法、實驗法、調查法、測驗法、個案法等。
自然觀察法
自然觀察法是研究者有目的、有計劃地在自然條件下,通過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學儀器,對社會生活中人們行為的各種資料的搜集過程。
從觀察的時間上劃分,可以分為長期觀察和定期觀察;從觀察的內容上劃分,可以分為全面觀察和重點觀察,前者是觀察被試在一定時期內全部的心理表現,后者是重點觀察被試某一方面的心理表現;從觀察者身份上劃分,可以分為參與性觀察和非參與性觀察,前者是觀察者主動參與被試活動,以被試身份進行觀察,后者是觀察者不參與被試活動,以旁觀者身份進行觀察;從觀察的場所上劃分,可分為自然場所的現場觀察和人為場所的情境觀察。
觀察法的優點是保持了人的心理活動的自然性和客觀性,獲得的資料比較真實。不足之處是觀察者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帶有被動型。另外,觀察法得到的結果有時可能是一種表面現象,不能精確地確定心理活動產生和變化的原因。為了克服觀察法的弱點,就出現了有控制的觀察,即實驗法。
實驗法
指在控制條件下操縱某種變量來考查它對其他變量影響的研究方法。是有目的地控制一定的條件或創設一定的情境,以引起被試的某些心理活動進行研究的一種方法。
1.實驗室實驗
這是指在實驗室內利用一定的設施,控制一定的條件,并借助專門的實驗儀器進行研究的一種方法。探索自變量和因變量之間的關系的一種方法。實驗室實驗法,便于嚴格控制各種因素,并通過專門儀器進行測試和記錄實驗數據,一般具有較高的信度。通常多用于研究心理過程和某些心理活動的生理機制等方面的問題。
2.自然實驗法
這是在日常生活等自然條件下,有目的、有計劃地創設和控制一定的條件來進行研究的一種方法。
自然實驗法比較接近人的生活實際,易于實施,又兼有實驗法和觀察法的優點,所以這種方法被廣泛用于研究教育心理學、兒童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的大量課程。
調查法
調查法是指通過書面或口頭回答問題的方式,了解被試的心理活動的方法。
調查法的主要特點是,以問題的方式要求被調查者針對問題進行陳述的方法。根據研究的需要,可以向被調查者本人作調查,也可以向熟悉被調查者的人作調查。調查法可以分為書面調查和口頭調查兩種。
測驗法
即心理測驗法,就是采用標準化的心理測驗量表或精密的測驗儀器,來測量被試有關的心理品質的研究方法。例如常用的心理測驗有:能力測驗、品格測驗、智力測驗、個體測驗、團體測驗等。在管理心理學中的研究中,心理測驗常常被作為人員考核、員工選拔、人事安置的一種工具。
臨床法
用實驗方法去研究抑郁精神錯亂等精神障礙問題是很困難或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實上,很多心理學實驗在道德上令人難以接受,或者是在操作上是不可行的。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個案研究來獲取信息或許是最好的方法。
個案研究有時被認為屬于自然臨床檢驗,也就是對能夠提供心理學數據的偶發事件或者自然事件的檢驗。
個案研究缺少正規的控制組,是臨床觀察所獲得的結論受到限制。然而,在研究罕見事件時,比如研究非同尋常的心理障礙、天才兒童時,臨床方法具有特殊的價值(Harding ,Fox,&Mehta,2002)。對心理治療的個案研究也已經提供了治療情感問題的許多有用的建議(Hersen ,2004)。
一般來說,其他研究方法都無法像臨床法那樣對個案進行深入研究(Edwards,1998;Mirsky et al.,2000)。
研究任務
描述心理事實
從科學心理學的角度對各種心理現象進行科學界定,以建立和發展心理學中有關心理現象的一個完整的、科學的概念體系。這涉及到大至對整個心理現象、小至對某一具體心理現象的概念內涵和外延的確定。
揭示心理規律
科學的心理學不能只限于描述心理事實,而應從現象的描述過渡到現象的說明,即揭示某些現象所遵循的規律。
一方面,研究各種心理現象的發生、發展、相互聯系,以及表現出的特性和作用等。另一方面是研究心理現象所賴以發生和表現的機制。它包括心理機制和生理機制兩個層面上的研究。前者研究心理現象所涉及到的心理結構組成成分間相互關系的變化;后者研究心理現象背后所涉及到的生理或生化成分的相互關系和變化。
指導實踐應用
指導人們在實踐中如何了解、預測、控制和調節人的心理。例如,可以根據智力、性格、氣質、興趣、態度等各種心理現象表現的情況,研制各種測試量表,藉以了解人們的心理發展水平和特點,為因材施教和人職匹配提供依據。
研究原則
客觀性
發展性
實踐性
系統性
倫理性
研究目的
一、認識內外世界
學習心理學,可以加深人們對自身的了解。通過學習心理學,你可以知道自己為什么會做出某些行為,這些行為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樣的心理活動,以及自己的個性、脾氣等特征又是如何形成的等等。例如,學習了遺忘規律,你就可以知道自己以往的背單詞方法存在哪些不足;了解了感覺的適應性,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了。
同樣,你也可以把自己學到的心理活動規律運用到人際交往中,通過他人的行為推斷其內在的心理活動,從而實現對外部世界的更準確的認知。例如,作為教師,如果你了解了學生的知識基礎和認知水平,以及吸引學生注意力的條件,你就可以更好地組織教學,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了。
二、調整和控制行為
心理學除有助于對心理現象和行為做出描述性解釋外,它還向我們指出了心理活動產生和發展變化的規律。人的心理特征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但同時也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因此,我們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對自身和他人的行為進行預測和調整,也可以通過改變內在外在的因素實現對行為的調控。也就是說,可以盡量消除不利因素,創設有利情境,引發自己和他人的積極行為。例如,當我們發現自己存在一些不良的心理品質和習慣時,就可以運用心理活動規律,找到誘發這些行為的內外因素,積極地創造條件改變這些因素的影響,實現自身行為的改造。再如,獎勵和懲罰就是利用條件反射的原理,在培養兒童的良好習慣和改造兒童的不良行為與習慣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三、直接應用在實際工作上
我們上面已經提到,心理學分為理論研究與應用研究兩大部分,理論心理學的知識大部分是以間接方式指導著我們的各項工作的,而應用研究的各個分支在實際工作中則可以直接起作用。教師可以利用教育心理學的規律來改進自己的教學實踐,或者利用心理測量學的知識設計更合理的考試試卷等;商場的工作人員利用消費和廣告心理學的知識重新設計櫥窗、陳設商品,以吸引更多的顧客,如街上流行的"打折風"就是一個應用實例;再如經理利用組織與管理心理學的知識激勵員工、鼓舞士氣,等等。這方面的應用很多,各位讀者可以在自己的工作中有意地加以體會和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