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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6:28:1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59 編輯
本案包括4次殺人案,分別分析如下:
1、秦之之死:死亡時間(“我們在房間里聽到了尖叫聲,大概是8點半,那時候你們都在做什么?”葉蕭問。)聽到尖叫聲,并迅速跑下來,時間很短,故可以確定死亡時間是8點半之前(即使尖叫聲是錄制的或偽造的,那死亡時間也應該是8點半之前。)
嫌疑人:(最后,秦之、溫言、葉蕭不去,回房間休息。而林瑾,因為要收拾一下二層的浴室,所以也沒有去。)以及從附圖路程耗時上看,外出的其他人,不具有作案時間。故嫌疑人只能是沒有外出的人,分別是溫言、葉蕭、林瑾。
尸體和兇案現場信息:葉蕭點頭,兩人連撞幾下,終于將房門撞開。 里面的景象讓葉蕭驚呆了。(門確實被鎖)
在門打開的瞬間,里面的景象一覽無余。房間里一片凌亂,各種物品散落一地,在正對著門大概7、8米的白墻上,赫然出現了兩個血紅色的大字:天罰。在墻旁邊穿著白色禮服的人背對著門側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刻著201門牌號的銀色鑰匙泛著幽冷的光,掉落在旁邊,而與白色產生對比的,是禮服旁一灘鮮艷的紅色,氣氛格外恐怖。(鑰匙在尸體旁邊,下文得知,天罰兩字并非血,而是紅色涂料,這里創造了恐怖的氣氛,意在掩飾什么東西。)(鑰匙雖然只有一把,但偽造一把同樣刻著201的假鑰匙,在葉蕭離開后,再真鑰匙替換原來的假鑰匙,也是可以的。故“密室"可以不是密室。也存在另一種可能,就是窗戶只是關上并沒有鎖死,等葉蕭離開后,再去鎖死)(由于葉蕭并未立即進入查看,所以”密室“有很多可能)
“秦之!”葉蕭大喊著想要沖進去,卻被溫言一把攔住。

夏馳道:“這可是一個封閉的密室,門窗都已被從里面鎖了,唯一的鑰匙還落在了現場內,再加上墻上的字,這簡直就是……”

“拜托,你好好看看窗外。”夏馳走到窗子前,頭向外探去,外面是一望無際的沙灘,“周圍十米以內連個痕跡都沒有,你說我怎么可能從十米外的地方不留痕跡地過來,這外面是沙地,稍碰一下都會留下點什么。”

秦之的身上一共有兩處足以致命的傷痕,一處是后腦受到劇烈撞擊,較少量出血,第二處是腹部的刀傷,出血量比較大,經詳細判斷,后腦的傷比腹部的傷早一些,另外在秦之尸體中,檢測到某種可能導致頭痛的藥物。
注釋:1.旅館的門底部門縫很小,幾乎插不進任何東西(否定了從外鎖上,再用線引回來的可能)
           2.一覽無余的含義指房間內無視覺死角 (否定了兇手藏于室內,等葉蕭離開后再出來的可能)
           3.每個房間的鑰匙僅有一把(否定了備用鑰匙)
從以上文字來看,葉蕭是警察,排除嫌疑。林瑾是主人,對各個地方熟悉,加上使用油漆(一般旅客不可能帶著個),而聽到喊聲時溫言與葉蕭在一起。而密室的形成離不開溫言,故兩人協同作案可能性很大。
案件還原:林瑾在晚餐上做了手腳,對秦之用藥,導致他不能外出,后林瑾(可能和溫言)敲門進入秦之房間,將他打暈,將其制服造成第一次受傷,溫言上樓與葉蕭一起,林瑾布置好現場,計劃好時間,殺人,并將假鑰匙放在尸體傍邊,用真鑰匙鎖門離開。(或從窗戶離開)葉蕭、溫言干到,葉蕭離開,溫言再將真鑰匙換回來(或將窗戶鎖死)。
2.林瑾之死。()
死因:意外,本來準備毒殺王杰,但出現意外(許藝換冰)
案件還原:林瑾本來準備給王杰下毒,本來兩杯有毒的拉菲,一杯普通的無毒的酒,當王杰說要和別人喝時,林瑾只好再去拿個杯子,但是許藝來偷喝一杯普通的,并將冰放在了有毒的拉菲里,溫言來拿走了那一杯有毒的拉菲(林瑾告訴她的),林瑾回來,倒一杯無毒的拉菲,將有冰塊的喝掉。(本以為無毒,卻被調換了,她區分不了拉菲和普通紅酒,所以叫溫言來)
3.王杰之死,果酒中有辣的調料或是芥末。或者水中有。
4.林一之死,是秦之和王杰害死的,背包是秦之的(里面有隊服)鑰匙是王杰偷家里的。
溫言是那個老警察看到的逃走的女孩,是林一的女友。
三人可能最初只是想放火,為了保衛小島,但出了意外。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6:32:4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20 編輯
秦之之死:
尸檢報告中,有說道頭疼的藥物。這樣看來,他回房間的原因就是這個了。而放藥的話,因為超大餐桌,而且只有林瑾有機會接觸菜和食物,最大嫌疑人為林瑾
現場是一個密室。從內部用鑰匙上鎖(且鑰匙是唯一的),有兩種情況:
1、兇手在屋子里。
2、死者給兇手關門
現場并沒有發現滴落移動的血跡,且如果這樣,死者不必大叫。第二種情況可以排除。
現場一覽無遺,死者沒有可以藏匿的地方。但是死者的姿勢有問題,他為什么是側躺背向門的?
以此推理得出:
1、叫聲并不是死者發出的,而是兇手。
2、密室中的人并非死者。
3、后腦部受過重擊,留下少量的血。說明尸體受到過搬運,后來受到致命一刀。
4、根據發現密室的情況,有幫兇掩飾
進一步推理:
1、秦之回房后,沒有回過旅館的不是兇手之一。
2、出去沙灘,也有可能是兇手之一。
所以不可能是本案兇手的是(即不在場證明成立):宋垣(體型較胖,難以偽裝)、許藝、王杰
叫聲響起時,不在場證明不成立的有:林瑾、夏馳。
實際上兩個人都有嫌疑。林瑾從外貌來看像個男的,可能性也有。可是,叫聲發出,連3樓都聽到了,在浴室的林瑾不可能聽不到。如果夏馳是偽裝者搬運尸體是,就會有被看見的可能。而且從時間上來看,夏馳犯案時不存在的,假設他直奔旅店,一直沒走,那么大家就會注意到沙灘少了個人,而在旅館出現了,就算夏馳偽裝后再趕回去,也來不及。
所以偽裝者為林瑾,幫兇為溫言(這個不解釋了,她一直看著密室,且拖著葉蕭。)
秦之回房后,林瑾敲響門進入了他的房間,在秦之沒有警惕的情況下,敲暈他把他人運到隔壁溫言房間。換上他的衣服,用顏料寫上天罰,把門鎖好。慘叫一聲(通過多次練習是可以做到的或用食物刺激喉嚨),用顏料做血。葉蕭與溫言發現,溫言阻止葉蕭接近”尸體“,葉蕭看見明顯的白色禮服,下意識認為是死者,然后叫他去找人,把秦之搬回來,擺好姿勢,殺害,清理現場。

林瑾之死
本案值得注意的是為什么只有一杯紅酒加冰?不是全部紅酒加冰?這應該是個信號,方便人辨認拉菲和普通紅酒。
這樣推理,毫無疑問,幫兇就是溫言。毫無疑問,林瑾和溫言就是復仇的,那么王杰帶酒就是個偶然(畢竟林瑾沒出過島)。所以這個計劃是臨時起意,林瑾在43分離開廚房,告訴溫言計劃,所以耽誤了許久。,后來她又去倉庫拿了個杯子。林瑾之所以會變顏色,是因為她沒想到另一杯酒是給許藝的。所以他又拿了個杯子去呈拉菲酒,就是為了不想殺死許藝(證據是拉菲和普通紅酒的有毒和無毒)。,可現在那個杯子又有了毒,所以她把它扔掉。事后,她怕冰引人懷疑,打算喝了之后,把冰倒掉,再倒一杯。只是,她萬萬沒想到,半路殺出個宋垣,死的是自己。她有喝紅酒的愛好,本可以,卻因為一時太過欣喜,喝下了那貝有毒的酒。
如果這個信號是給幫兇溫言的,那么林靜不會死。


王杰之死
林瑾死后,溫言獨自行動。她往果酒里放芥末或其他重辣的東西,導致王杰過敏而死。喝完咳嗽、臉紅、喉嚨嘶啞還有最后的眼淚都是證明。
全部喝完是為了掩飾這一點。
而且一般人中毒想的是如何吐出來,可溫言想的是喝水,這樣一來,如果是毒,就喝進去了,除非她知道是重辣,知道王杰的感受,靠喝水來緩解,不過喝進去了,自然沒救了。
而溫言知道可能被檢查出死因,就這樣離去了,也許是自首。

林一之死
林一的背包中有衣服,說明他打算在那個倉庫中住過一段時間。極有可能是他在哪用木頭搭了一個臨時居所,方便更溫言見面,所以后來著火時,被壓在木頭下。但是秦之和王杰很熱愛這島,王杰從他爸那拿鑰匙,秦之進入用了慢性起火的方式(比如,蚊香、燈泡),讓倉庫著火,制造不在場證明,不穿隊服是為了不引人注目。

動機
李伯曾說過林一與一個女孩牽過手,應該就是文章的幫兇溫言。與林一的姐姐合謀為林一報仇。也許是溫言知道林一是為了她搭建的木頭屋,所以推理知道林一死亡的真相。與林瑾商量,一同復仇。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7:09:52
這起案件要從2005年7月17日說起,當時的開發商的倉庫其實是人燒的,原因大概是不想恭明島被開發。而當時可能縱火的是秦之,與王杰。原因是秦之他沒穿隊服,那可是他很喜歡的,除非發生什么不得不穿的情況,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不見了和洗了,但因為他們早已約好,所以洗了的情況基本排除,當時火災現場發現了一個背包,里面有書、衣服和手電筒,所以很有可能是秦之的。王杰的父親講,每天晚上六點鐘倉庫鎖門時,他都會檢查,當天并不記得里面有這個背包,所以書包是在鎖門之后放進去的。唯一的鑰匙只有王杰父親有,倉庫的門鎖沒有被撬開的痕跡。而王杰的父親晚上回家以后會掛在客廳的衣櫥里,很久沒有人來到他們三口之家做客了,所以只有王杰能拿到鑰匙。當時起碼有他們倆個,林一可能是也是,也可能不是,只是好奇而進入倉庫導致意外發生背燒死。
2015年7月17日他們回到島上來打開時間膠囊。于是為林一復仇就開始了。
第一起案件是在海灘玩耍的時候,因為秦之吃了某種可能導致頭痛的藥物不舒服沒有去海灘。兇手來到秦之的房間用重物敲擊秦之后腦,兇手以為秦之死了,就在墻上用紅漆噴了天罰二字,就離開了,沒想到的是秦之沒有死,只是暈了過去,他猜測到兇手是為了林一報仇,他想自己是時候為林一償命了,但為了保護兇手,就用鑰匙鎖好門,給自己腹部一刀,因為太疼叫了出來引來了還在旅館的溫言、葉蕭和林瑾
第二起是意外,檢測到桌上的兩個瓶裝酒色完全一樣的拉菲和普通酒都是無毒的,在垃圾桶中找到的杯子中拉菲殘漬是有毒的,為何杯子在垃圾桶里,基本死者應該是就地死亡,不可能把酒杯扔到垃圾桶里的,因為10點44分,宋垣進入了廚房喝了一杯加冰的普通紅酒,冰里是有毒的,而他沒有吃所以沒有中毒,然后在另一杯中加了冰。接下來離開后,林瑾回來那時她拿這一個杯子那是給自己準備,因為她愛酒,想嘗嘗。到廚房看見拉菲加了冰,怕冰影響口感,于是把杯子扔到垃圾桶里,這就為什么垃圾桶里有粘著拉菲殘渣的毒酒杯。她回來因為拿杯子用了6分鐘很熱,就吃了冰,死亡了。
第三起,溫言取出一瓶黑加侖果酒,并帶上了兩個杯子。想要和王杰一起喝,其實這瓶酒是沒毒的只是加了辣的東西,讓王杰感到不適,于是為了他能吐出來就給他喝水,其實水才是有毒的,溫言就這樣死了。夏馳懷疑她時,她喝了王杰的酒,順便清理痕跡,她和酒時的咳嗽就是因為太辣了。
所以兇手是溫言,她和林一互相喜歡,殺秦之、王杰是為了提林一報仇。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8:00:26
兇手是林、許、溫
第一個死者是林下手殺的。
第二個死者是偶然。因為杯子被弄亂。
紅酒是為了殺王杰,報復當年的害死弟弟的仇。
第三個紅酒里放了讓人咳嗽的藥,真正的毒放在水里。

剛開始合伙的是林和溫,許是林死后入伙的。

沒時間好好的去推理啊。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8:09:1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8:54 編輯
答題前,我們想吐槽一下房間的圖……空地比房間大上十倍都不止,蓋這旅館的人是有多任性!!!!

首先,秦一案。由于門牌號是直接刻在鑰匙上的,所以使用爛大街的換鑰匙牌詭計應該是不可行的,當然,不能排除只是做了一把同樣記刻著“201”的鑰匙丟地上,之后再換回去。另一個做法是,兇手假扮成秦之躺在里面,等撞開門后,再把真正的秦拖回來,一刀捅死。從作者描述中只看到死者背對著門這點來看,應該是想讓兇手假扮成秦之來制造這個密室,等溫支開葉后再殺人。當然了,不管哪一種做法,溫不讓葉接近秦,還支開他去找其他人這一點,已經將她出賣,即便不是兇手也是幫兇,這一案還需要另一人的協助。那么,從各人的不在場證明來看,只夏馳和林瑾有機會來完成這個密室,但是,如果是夏的話,時間未免有些緊張,而且沒辦法預計在打掃的林會何時出現,所以另一人應該是林瑾。
至于那一聲慘叫,結合秦身上有使人頭痛的藥物,不禁讓人想起卡爾的小說《反鎖的房間》,其中的受害者正是服下了大量的米奇芬,導致頭痛如被人猛擊一般,發出慘叫,暈倒,之后再由兇手補刀。
因此,秦之一案的過程應該是,林先給秦之準備了下了藥的飲料,溫跑去找葉聊天,一方面是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一方面是防止葉到處跑,從現場的描述上看,沒有其他地方可以藏人,要在死者慘叫后迅速布置好現場寫下字再把秦拖走,又自己鎖門躺下扮死尸明顯時間不夠,所以,只能是讓秦在其他地方(比如溫的房間或二樓的浴室)喝下藥物,打暈他(直接打暈怕沒叫聲?),然后林鎖上門,把房間弄亂,寫上“天罰”,自己預先穿好白禮服背對門躺在地上,倒點紅色的液體假裝是血,等葉撞門進來看到現場又被支開后,起來跟溫合力將秦搬回來,一刀捅死。

然后,林瑾中毒一案。由于從第一案可以知道林和溫是同謀,且接下去一案是要殺害王杰,所以這一案是意外的可能性更高。從監控上各人的進出記錄上來看,幾乎每人都有下毒的機會,但是,有毒的酒,只是林喝下的一杯,兇手根本沒法控制林會喝哪一杯,更加肯定是意外。那么,從王告訴林要兩杯紅酒是想請許一起喝之后,林雙出來找多一個杯子可以推斷,林一開始是在兩杯拉菲中下了毒,而另一杯普通酒沒下毒,并且在里面放了冰塊做為標記。但是,在她離開的時候發生的了意外,宋進去把加冰的喝掉了,并且重倒了一杯,又給拉菲加了冰,即現在變成兩杯有毒的拉菲且其中一杯有冰,而普通酒里沒有冰。在林回來后并沒有發現異常,認為兩杯沒冰的都是有毒的,所以把沒有冰的一杯扔掉了,剛好是扔掉了有毒的拉菲,接著重新倒了一杯拉菲,這時就變成一杯無毒的拉菲,一杯有毒有冰的拉菲,一杯無毒無冰的普通酒,但林記憶里的是,有冰的無毒,所以為了使自己冷靜下來,她先喝了那杯有冰的,結果就被自己毒死了……現場剩下的兩杯酒就如最后檢查的那樣,一杯拉菲一杯普通,而且無毒,扔掉的那杯拉菲是有毒的。各人的證詞都是可信的,溫進去應該也是想確認一下計劃,但發現人不在,只好走了。至于林第二次找杯子為何那么久,主要是因為,下毒的杯子其實已經準備好了,一分鐘就拿了,而另外再找杯子比較麻煩,或許這中間還加了跟溫商量重新制訂計劃的時間。

接著,王杰一案。實在想不起來是借(chao)鑒(Xi)哪里的了。溫把兩杯酒和酒瓶的都喝過了,證明毒不是下在酒或酒杯上,而是下在了水里,要控制王喝水的話,只需要在他的酒里放入芥末之類的辛辣食物,文中有提到王對這一類東西過敏會有劇烈反應,結果讓人以為是中毒了,而王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會找水喝,這時遞給他一杯一早就準備好的下了毒的水就大功告成了。溫喝酒往外跑的時候,葉看到了眼淚,其實是因為芥末辣到了……

最后,林一被燒死一案。明顯就是秦和王干的啦……倉庫的鑰匙只有王能搞到,結合秦沒有穿隊服,也沒有帶最重要的推理小說,只是帶了一張紙,而現場的背包里有書和衣服,李伯看到的林一沒有帶東西,可以知道,那個書包其實是秦的。那么,如果秦和王是有預謀要殺死林的,肯定不會匆忙丟下那么多東西跑掉,也應該會計算會合的時間,所以,林一應該是不小心發現了秦想縱火燒,發生了爭執,被推倒壓在木材下面,秦驚慌中逃走,但現場的火種之類也沒有帶走,最終發生了火災。至于縱火的動機應該是為了制造惡靈的事件,燒毀開發商的倉庫,嚇退開發商,秦、王二人都非常明確地表示要保護小島。
溫就是李伯看到的和林一在一起的女生,在調查出真相后與林瑾聯合起來復仇,不然可就沒動機了呀~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8:16:5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8:17 編輯
推理分析(【】內為原文):

這次的案子共有三個,一共有三個被害人
①        秦之
②        林瑾
③        王杰

其它生還的人:葉蕭、許藝、宋垣、溫言、夏弛
根據文中的敘述來看,排除葉蕭的作案可能性,那么嫌疑人就是在剩下的4個人之中。

先從第三個案件來看,作為本案的突破口:
【“啊——”王杰才喝了一口,突然猛吐了一口,捂住自己的嘴,大口地咳嗽起來。】
王杰只是喝了一口果酒,并且馬上就吐了出來,隨后劇烈的咳嗽。王杰根本沒有攝取到大量的毒藥,果酒也只是在口腔中轉了一圈就被吐了出來,結合后面其它人的討論中可以看出,早餐準備有麻婆豆腐和壽司,并且王杰不能吃辣和芥末,甚至有些過敏。
經過這些地方我們推理得出,果酒中被摻入的是芥末,并非是毒藥,這才導致王杰只喝了一口就馬上吐了出來。
【許藝慌忙拿起茶幾上的水杯,趕快遞過去,“給——”
王杰接過水,表情依舊糟糕,他大口地喝下去,直接喝掉一整杯,卻絲毫沒有好轉。突然,王杰開始吐血,身體不斷抽搐起來。】
從這里可以推理得出,真正的毒藥其實是在茶幾上的水杯里,王杰喝下去之后馬上就吐血身亡了。
而溫言之所以把剩下的果酒全部喝完,不僅僅是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在果酒里面下毒,而是為了不讓大家發現自己在果酒里面摻入了芥末,并且葉蕭看到溫言喝完果酒后眼中閃動,是溫言忍受不了芥末的味道,要流眼淚,并且急急忙忙的跑了出去。
而之所以茶幾上有一杯水,應該是溫言提前就準備好的,而茶幾上應該只有這一杯水,當案情發生的時候,溫言喊道王杰可能中毒了,拿杯水給他喝,這個時候不管是誰都會把這杯有毒的水遞給王杰。

從第三個案件中,我們就可以鎖定兇手就是溫言。

那么再回來看第一個案件。
【這和葉蕭是同一種感覺,葉蕭剛要說什么,突然樓下傳來了一聲男人的慘叫。
“啊——”
溫言和葉蕭趕緊跑下樓,轉到樓下,他們敲起秦之的房門。】
從這里來看,溫言在去找葉蕭之前就已經去過秦之的房間將秦之殺死,并且將現場布置得很混亂,還在墻上寫下了天罰,企圖偽裝成惡靈殺人。并提前用手機或其他東西錄制好慘叫聲,設置好播放時間(手機鬧鐘),然后去葉蕭房間找葉蕭,跟葉蕭聊天以此來證明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當慘叫聲響起后,跟葉蕭一起去敲秦之的房門。
【“秦之!”葉蕭大喊著想要沖進去,卻被溫言一把攔住。
“你瘋了嗎葉蕭?!這里是犯罪現場,你現在進去會破壞線索的,你體力比我好,你快去把大家找回來,我在這里守著。”溫言此時看起來比葉蕭鎮定了許多,語氣像命令一樣。】
秦之的尸體是背對著門,側躺在地上,然后地上一灘鮮血,而溫言卻僅僅只憑這些就說這是犯罪現場,不第一時間確認秦之是否死亡,而是支開葉蕭去把大家都找回來,言下之意就是秦之已經死了,這里也證明了溫言就是兇手。
這里的疑點就是怎么完成的密室手法,【刻著201門牌號的銀色鑰匙泛著幽冷的光,掉落在旁邊】從這里可以看出,鑰匙掛得有一個門牌號,而鑰匙本身在當時發現尸體的時候,是不能僅靠外表就判斷出這事201房間的鑰匙。鑰匙就是被溫言掉包了,掛了自己的上去,然后扔在了死者的旁邊,然后用真正的鑰匙出門并反鎖上了房門,以此來完成密室手法。
隨后溫言再支開葉蕭,趁這個時間回收播放器材,還有就是把真正的鑰匙換上去。
這里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在同層樓打掃浴室的林瑾也是在聽到慘叫聲后過來的,然后趕過來看到溫言站在門口,于是便一直和溫言在一起。

這里比較有疑問的地方就是林瑾是否和溫言同謀殺死秦之,畢竟林瑾是在二樓,而葉蕭和溫言是在三樓,在聽到慘叫聲后從三樓下來的溫言和葉蕭都趕到了現場,而同在二樓聽到慘叫就過去的林瑾卻說她過來的時候只看到了溫言一個人,從時間上來看,溫言已經換好了鑰匙。這里雖然有疑問,但是并不能說明林瑾是和溫言同謀殺死的秦之。

然后在后面的尸檢中,發現秦之的尸體中檢測到可能導致頭疼的藥物,這恐怕是為了讓秦之留在旅館,不讓秦之跟大家一起去海灘玩,才下的藥。

那么現在再來看第二個案件:
王杰要了兩杯紅酒,要自己帶來的那瓶拉菲;
夏弛要了一杯紅酒,只要普通的就行。

按照這個分析來看,廚房里面的三杯紅酒應該就是兩杯拉菲,一杯普通的。
然后根據宋垣進到廚房的描述來看,宋垣喝的那邊是帶冰的,并且宋垣的職業是美食專欄的記者,宋垣也說自己喝的那杯并不是拉菲,只是普通的紅酒。
宋垣喝完紅酒后,清洗完了杯子之后,又倒了一杯普通的紅酒進去,并且為了不讓別人發現自己用了這個杯子,在另外一杯里面加了冰塊。
而普通的紅酒和拉菲從酒色并不能區分開,只能靠對酒有一定研究,然后用氣味分辨。

根據以上線索來看,一開始的兩杯拉菲有毒,普通的紅酒無毒,而之所以在普通的紅酒里面加了冰塊,恐怕是為了區分開加了毒的拉菲和普通的紅酒。
而要紅酒的有三人,夏弛一杯普通的,王杰兩杯拉菲,可是林瑾還去取了一個杯子,這一杯,是林瑾準備自己要喝的。
還原一下廚房發生的案件過程:
林瑾在在廚房準備了兩杯拉菲和一杯普通的紅酒,然后在兩杯拉菲里面放了毒,為了區分開無毒的普通紅酒,于是林瑾在普通的紅酒里面加了冰塊。
而王杰去廚房找林瑾的時候,林瑾問了一下王杰為什么要兩杯拉菲,而王杰說道自己是要和許藝一起喝,隨后林瑾覺得不能害了許藝,因為兩杯拉菲都有毒,于是再去取了一個杯子,前文也提到紅酒能讓林瑾在遇到事情的時候冷靜下來,讓自己安靜的思考一些事情。這也是林瑾聽到王杰要和許藝一起喝紅酒的時候,林瑾臉色特別難看的原因。
之后宋垣進來了,把加了冰塊的無毒的普通紅酒喝了,然后把冰塊倒掉,然后又倒上一杯普通的紅酒,在有毒的拉菲里面加上了冰塊,然后離開了廚房。
林瑾之所以要出去拿一個杯子回來,是為了將其中一杯有毒的拉菲換掉,然后打算換一個方式將王杰毒死。回到廚房后,林謹拿起其中一杯未加冰塊的紅酒,聞了一下,正好是有毒的那杯是拉菲,隨后將拉菲倒掉,將杯子扔到了垃圾桶,然后用新杯子倒上了一杯無毒的拉菲(后面的檢測報告提示瓶裝的拉菲和普通的紅酒無毒),然后為了讓自己冷靜思考一下問題,打算喝那杯一開始加了冰塊的無毒的普通的紅酒,結果因為宋垣的陰差陽錯,林瑾喝下了有毒的拉菲,于是被毒死了。
這也是林瑾死的時候臉上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的原因了。

經過以上的分析:這次的案件兇手是溫言和林謹合謀殺死了秦之,然后林謹在打算殺死王杰的時候,被宋垣陰差陽錯的調換了紅酒,導致自己喝下了有毒的拉菲。而后第二天溫言繼續殺死了王杰。

而動機就是十年前死亡的林瑾的弟弟林一;
倉庫沒有被撬開的痕跡,那么打開倉庫的方式只能是用鑰匙打開了,而鑰匙只有王杰的父親有,王杰應該是偷拿了鑰匙,并且和秦之將林一帶到了倉庫,而林一是被壓在木材下面,可能秦之和王杰見死不救吧,才害死了林一。
而溫言就是當年跟林一在一起的那個小女孩,了解到當年真相的溫言和林瑾就計劃殺死秦之和王杰為林一報仇。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8:34:0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30 編輯
老板啊,題目圖掛了,是沒圖也能破案的意思么?
前面三題情理上都能說通,然而這題基本達到了隔壁夢推的水平。邏輯混亂,手法奇葩啊少年。

秦之事件

【 “秦之!”葉蕭大喊著想要沖進去,卻被溫言一把攔住。】
【“你瘋了嗎葉蕭?!這里是犯罪現場,你現在進去會破壞線索的,你體力比我好,你快去把大家找回來,我在這里守著。”溫言此時看起來比葉蕭鎮定了許多,語氣像命令一樣。】你確實是瘋了。被演員一叫就不敢動了。
【葉蕭點頭,轉身跑了出去。】所以這葉蕭確認自己是警察?咱能自己保護現場,讓屁民去召集群眾?然而,后面還有高潮:
【10分鐘后,所有人聚集在了2樓房間前。葉蕭走近那人,探了探鼻息和脈搏,搖了搖頭,嘆氣說:“不行,秦之他死了。”】臥槽,不帶這么玩的,都出去10分鐘了,回來想起看人死了沒有這葉蕭是零時工吧。
        作案手法,估計大家都是看一眼就知道了吧:【刻著201門牌號的銀色鑰匙泛著幽冷的光,掉落在旁邊。】看見鑰匙不保護起來或者當場試了,離開10分鐘回來,估計除了鑰匙扣沒換,鑰匙早就被掉包了吧。原諒我懶得分析每個人行動時間,一來你們圖掛了,二來這鑰匙太扎眼,一看就明了。至于男人的叫聲,林瑾在2樓都沒聽到,明顯是用錄音機之類播放的了,東西應該放在倉庫。兇手也明了:溫言好么。所以,這菜13警察直接導致了后兩人的死亡,最后還一副看穿一切的造型,想想也是醉了。

林瑾事件
        秦之事件將就圓一下也就過去了,這林瑾事件,作者完全走上了不歸路,為毛林瑾拿第四個杯子就不用分析了吧,本來林瑾以為王杰是要和自己約炮,誰知道別人看上的是許藝【“我進去的時候,她問我我怎么一個人要了兩杯酒,我說,我約了許藝一起聊聊天,要和她一起喝的,然后,我就發覺,不知林瑾病了還是其他,臉色特別難看。”】不自己拿個杯子,連酒都別喝了,所以第四個杯子出現。為毛用了6分鐘?中間被溫言引開了唄。
        接下來出現本案第二個高潮:林瑾拿了杯子回來,本來想喝點酒壓壓驚,由于王杰都沒邀請自己,也不好意思喝別人的拉菲了,正好夏馳要的酒還沒送去,而且放了冰塊這么解渴,先喝了,再用拿來的第四個杯子給夏馳倒吧。沒想到一喝,我勒個去,拉菲啊!還沒想清楚怎么回事,肚子開始痛起來了,這酒被人動了手腳吧?于是酒倒掉,扔垃圾桶了。考慮到開始裝了兩杯拉菲,另外一杯也難免出問題了,只好把拿來的第四個杯子重新裝進了拉菲;剩下一杯之前的拉菲,拿起來準備倒掉后洗洗杯子,還沒來得及,毒藥發作,人掛了。所以,都™這么痛了,咱能先求救,非要堅持把杯子洗了?
        前面已經確認過溫言是兇手了,所以下毒的自然是她,下毒數量兩杯,溫言大概也認為王杰會和林瑾一起喝吧,想一次解決兩個。某種意義上講還得多虧了胖子的神輔助,要不就要殺錯人了

王杰事件

        這就更沒什么看點了
【“啊——”王杰才喝了一口,突然猛吐了一口,捂住自己的嘴,大口地咳嗽起來。】臥槽?味道這么沖?
【許藝認真思考了一下,“嗯……我記得王杰很討厭辣的食物或是芥末,他完全不能吃,甚至還有些過敏。”】好的,許藝和王杰確實有一腿......
【她劇烈地咳嗽起來,許藝忙去扶,卻被她直接甩開。溫言沖出了房間,帶起了一陣風,從葉蕭身旁經過。在那一瞬,葉蕭看到溫言的眼中閃動著什么,那是眼淚嗎?】確實是被芥末嗆出來的眼淚
        的確,酒里是沒毒,都看出來了酒里放的是芥末啊,一口干這么多能不留淚么?毒藥自然是放在茶杯里的了。

動機

        10年前掛掉的不是林一吧【我看男孩的身形挺像林一,就叫了一聲,他回過頭來,看到我,像老鼠見到貓一樣,拉著那個女孩就跑掉了】?秦之策劃,王杰輔助,林瑾知情。目的是保住小島不被開發。死的不知道是溫言的誰呢?島上應該是沒人失蹤的,遠方親戚吧。

        不行了,林瑾那段太奇葩了,是參照上次那個大學生中毒后洗了飲水機才去醫院么,要不要這么逗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8:41:29
剛開始應該是林瑾,開始她應該得知她弟弟的死與秦之有關,應該就寫在十年前埋的那張紙中,她為了報仇,殺了秦之,接著又想殺了王杰,因為當年看管倉庫鑰匙的就是王杰的父親,她想在酒里下毒,但聽說王杰是要與許藝一起喝酒,放棄了這個想法,怕誤傷了許藝,但她不知的是宋桓中途來到廚房調換了酒的位置,結果導致林瑾誤喝了毒酒。
只能推理至此了。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8:47:5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9:59 編輯
首先從2015年的三起案件入手。
第一起案件:
留在旅館里的人:林瑾、溫言、葉蕭、秦之
去沙灘的人:許藝、宋垣、王杰、夏馳
溫言、葉蕭趕到時,現場很明顯是一個密室。注釋中提到“旅館的門底部門縫很小,幾乎插不進任何東西”以及“房間內無視覺死角”分別否決了魚線鎖門(魚線送還鑰匙)方法和兇手藏在現場的手法。因此密室是完整的,只能是屋里的人自己鎖了門。但是秦之連受兩處傷,不太有可能把兇手趕出房間并且用鑰匙反鎖上門。所以唯一的可能性是這是一個障眼法,當時地上的人并不是秦之,也沒有死
佐證:1“突然樓下傳來了一聲男人的慘叫。”是“男人”的慘叫聲,不是秦之的慘叫聲。
2“在墻旁邊穿著白色禮服的人背對著門,側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這個背對著門的角度,來的人并不能看見臉,躺著的完全可以是其他人。葉蕭認為是秦之的理由只是因為白色衣服罷了。
這一手法就要求兇手或是從犯至少一人在8:30出現在秦之的房間并且發出聲音引人前來,且當時真正的秦之尸體被移往他處。在沙灘上的人中,許藝、王杰在8:25被宋垣目擊,根據地圖分析,五分鐘時間僅夠單程到達旅館;宋垣在8:20在便利店,十分鐘也僅夠他單程到旅館。因此這三個人都不可能。夏馳在8:20到8:30的不在場證明缺失,但是十分鐘僅夠他往返于旅館和沙灘之間一次,不可能殺人或移尸。綜上所述,沙灘四人可以排除。嫌疑落到溫言與林瑾身上。
對于溫言,她有從8:10到8:30的不在場證明,但是隨后她支走葉蕭顯得不符合常理(倒地不代表就死了,沒確定死了還保存著救活的可能,這時不該阻止葉向前)。葉蕭走后,溫言完全可以進行現場偽造,但是根據林瑾的證詞“‘我的話,一直在打掃浴室,突然聽到了尖叫聲,就跑出來,正好看到了守在那里的溫言,于是和她一起等你們回來。’林瑾道。”可知溫言能夠行動的時間其實很短,遠遠小于從葉蕭離開到回來所用的十分鐘。另外如果溫言在進行現場偽造,林瑾看到的就不會是“守在那里的溫言”。故而如若溫言是兇手(之一),林瑾必定至少知情(或參與)。根據手法得出,八點三十分時必有人在秦之房間內扮演秦之,因為除了秦之、當時出現在門口的溫言和葉蕭之外,旅館里面只有林瑾一個人,所以林瑾的嫌疑成立,就是她在扮演秦之。
佐證:1根據“‘我的話,一直在打掃浴室,突然聽到了尖叫聲,就跑出來,正好看到了守在那里的溫言,于是和她一起等你們回來。’林瑾道。”,可知林瑾到達的比葉溫二人要慢。但是林瑾當時在二樓。葉溫在三樓,林瑾既然說聽見了尖叫聲就跑出來,肯定比二人要快的。故推想她當時有事纏身而無法出現在門口,這件事就是她在扮演秦之。
2這個手法成功的前提是秦之不能去沙灘。而他當時的理由是“不舒服”。秦之尸體中,檢測到某種可能導致頭痛的藥物,就是這種藥物導致了秦之沒去游泳留在旅館。根據“林瑾從廚房里搬出八套餐具,分別給每個人放好。”這里看出,林瑾有機會給且僅給秦之的餐具上放頭痛的藥物。
3根據“現在的林瑾一頭男士短發。穿著一件格子襯衫,完全一副男人的樣子”可知林瑾完全有可能假扮秦之騙過葉蕭。躺的角度看不見面部,而由于躺著無法分辨身高,加之場景恐怖,葉蕭的判斷力也受到影響,很容易誤認為秦之。
4溫言為演員,經過她的指導林瑾更可能演得惟妙惟肖。
手法:
晚上早些時候,在溫言和林瑾(很可能是兩人分別進行攻擊,造成兩處傷口)殺害秦之之后,溫言于8:10上樓去找葉蕭聊天,創建不在場證明;林瑾藏匿起秦之的尸體(當時可能血跡已干,故而沒有留下移動的血痕),并換上秦之的衣服,用紅油漆寫好字,用鑰匙鎖上房間(構建密室)后將鑰匙也放在一邊,躺在背對著門地方。準備好后,播放提前錄在手機里的男性叫喊聲,吸引葉蕭前來查看并且發現“密室”。
    在葉蕭離開之后,她和林兩人將真正的秦之尸體換回白色衣服,放到現場的位置,等候眾人前來。
可能留下的證據:換過衣服留下的毛發;藏秦之尸體地點留下的血跡。(證發現任意一點都可以證明林瑾犯案,而林瑾犯案必然有溫言協同,二者相輔相成,證明任意一個作案都可以推出另一個)
第一案結論:林瑾、溫言二人合謀

第二起案件:


時間軸:
10點36分,林瑾捧著一瓶拉菲紅酒走進廚房。
10點38分,許藝捧著一瓶普通紅酒走進廚房。
10點39分,林瑾離開,不到30秒后許藝離開。
10點40分,林瑾手里拿著2個杯子回到廚房。
10點41分,王杰進入廚房,一分鐘后離開。
10點43分,林瑾離開廚房。
10點44分,宋垣進入了廚房。
10點47分,宋垣離開了廚房。
10點48分,溫言進去廚房,但不到十秒鐘就離開了。
10點49分,林瑾回到了廚房,手里還拿著一個杯子。
林瑾死因:喝了加冰有毒拉菲
案件分析:
根據“林瑾確實是喝了下了毒的拉菲死掉了,在垃圾桶中找到的杯子中拉菲殘漬是有毒的,桌上的兩個瓶裝酒色完全一樣的拉菲和普通酒都是無毒的,桌上其他杯子和杯子里的酒也都是無毒的”可知一共有兩杯拉菲是有毒的,其中帶冰塊的一杯是林瑾喝的(根據“林瑾死時喝的應該是加冰塊的拉菲的”)。
要紅酒的三個人之中只有一個人(夏馳)要的是普通,由此可以推測宋垣來的時候除了他喝的加冰紅酒之外都是拉菲。從宋垣的做法“冰塊在我洗杯子時扔掉了,倒好酒后,我不太想讓別人注意到這個被我用過的杯子,于是在另外一個杯里放了冰,放回原來的位置,反正三杯里還是和原來一樣有一杯加了冰”可知,宋垣來前后的變化就是,冰塊從一杯普通紅酒進入了一杯拉菲。結果后來林瑾恰恰喝了這杯帶冰塊的,就死了。這就說明宋垣來之前至少有一杯拉菲是有毒的。
根據時間軸,王杰進入廚房并且跟林瑾展開對話之后,林瑾就去取了第四個杯子。根據后面王杰之死,可以判斷王杰是兇手的目標。因此,王杰要的拉菲里面必定被兇手下了毒。但是,根據“我進去的時候,她問我我怎么一個人要了兩杯酒,我說,我約了許藝一起聊聊天,要和她一起喝的,然后,我就發覺,不知林瑾病了還是其他,臉色特別難看”可見,林瑾當時并不知道兩杯酒不都是王杰喝的,并且因此而感到驚訝(臉色難看)。這就表明她之前當成兩杯拉菲都是王杰所喝,在兩杯拉菲里都下了毒。這樣的話,許藝就會被毒死,而王杰可能反倒沒事。因此林瑾馬上想找一個補救措施,但是她不管找什么補救措施,都必須先拿到一個干凈的無毒的新杯子(因為根據“酒瓶中的酒都無毒”,毒下在杯子里)。這就是她去取第四個杯子的原因。佐證:由“在第一次取杯子時,林瑾只用了一分鐘,第二次卻用了足足六分鐘”可推知,林瑾第一次取杯子并沒有去三樓倉庫,因為一分鐘實在太短——但是到達同在一樓的自己房間卻是完全可以的。前面證明過毒下在杯子里,把毒杯子到處亂放也太危險,放在自己房間里也符合兇手心理。而第四個杯子因為需要取無毒的,才真正去了三樓。由此也可以逆推出當時裝拉菲的杯子都有毒。
宋垣到的時候,尚有三杯紅酒。因此那杯紅酒(有毒拉菲)被扔掉只能發生在宋垣到達之后。林瑾帶回第四個杯子之后,扔掉那杯有毒拉菲,然后用新杯子倒上一杯拉菲——這個時候新的問題出現了,就是雖然現在拉菲一杯有毒一杯無毒,當時讓王杰選到有毒的也是個問題。林瑾很傷腦筋,根據“她常說喝紅酒能讓她鎮定下來,可以安靜地思考一些事情”,她現在打算喝一杯紅酒,選擇了帶冰的,被毒死。
林瑾選擇加冰塊的是巧合么?不是的。因為后文提過兩種酒顏色一致,所以只有冰塊是判斷究竟是拉菲還是普通的依據;在這一情況下冰塊就是普通的標記,因為宋垣喝了沒事,進一步冰塊也就是無毒的標記。因此她選擇了“普通的”,依據就是冰塊。可是萬沒想到,冰塊已經被宋垣無意中換了位置
可能留下的證據:杯子上的指紋;
結論:林瑾下毒,想殺王杰,卻誤喝毒酒而死。
佐證:結合林瑾死前的“難以置信”表情,可推知她知道哪個有毒。

第三起案件:
案件分析:
溫言喝了酒瓶里面的酒與王杰杯子的酒,證明這兩處的酒都不致命。但是王杰還喝了許藝遞過來的一杯水,之后才吐血身亡的。因此唯一的下毒之處是那杯水,而酒只是讓大家誤以為他中毒了而已。因為水是一直放在那里,且根據““王杰,他不會中毒了吧?!”溫言看起來有些驚慌,“這……這……,快點拿杯水過來,讓他吐出來。””是溫言建議給王杰喝水,因此許藝跟此事沒有關系。她給王杰遞水可能是因為他們關系很好(根據一起喝酒聊天),所以更加關心。
還有咳嗽的問題。王杰跟溫言換了杯子,這一點溫言可能料到,因此最保險的辦法就是兩個杯子都做手腳。杯子中放入的是芥末(或者是其他導致咳嗽的東西),因為王杰對辣的食物過敏,因而反應劇烈,而對于溫言來說并無大礙,但是喝到王杰杯子時,相當于喝了兩個杯子里面的芥末(況且芥末的辣是后反勁的),因此還是被辣的咳嗽了,后面被葉蕭看到的眼淚也是辣出來的。
可能留下的證據:水杯上殘留的毒藥;酒杯中殘留的芥末;
結論:兇手是溫言

十年之前的案件:
案件分析:
根據現場留下的書包,里面有書和衣服。李伯回憶說當晚林一沒帶任何東西,而秦之沒有穿平時非常看重的隊服,也沒有在時光膠囊中埋下推理小說而是一張紙,可推知書包是秦之遺留。因此秦之一定到過火災倉庫。推測事件如下:
秦之當晚來到倉庫,拿出自己背包里即將被埋藏起來的書和林一一起分享(可能是和林一約好),來消磨時間。倉庫鑰匙是王杰幫他們偷來的,可能三人都到過這里。后來發生意外,林一被壓在了木頭下,秦之花很長時間拉他出來(遲到的原因),但是沒有成功;他可能也出去喊救命,可是人們都早早的去參加祭祀了,沒人聽到。他回來和林一說去找人來救他,但是當他離開之后,倉庫意外起火(可能是因為天干物燥自燃起火,也可能是慶祝用的照明彈落下了火種引燃)。秦之沒有勇氣再回去援救,于是倉皇離開,也忘了拿書包。他為了掩蓋見死不救的事實,只得仍按照原約定去與同伴碰面。他埋藏的紙很可能就是懺悔書或是林一的絕筆書。
結論:此事成為2015案件的動機。
總結:通過李伯“ 應該是個挺好的孩子,很善良,還很靦腆……正好看到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手拉手在我前邊走,我看男孩的身形挺像林一,就叫了一聲,他回過頭來,看到我,像老鼠見到貓一樣,拉著那個女孩就跑掉了”的回憶,可知林一有一個非常要好的女性朋友,而且不是林瑾。又根據“林一!林一!怎么會這樣,怎么會……”身為姐姐的林瑾哭得和淚人一樣,撕心裂肺。”可知林瑾非常疼愛弟弟。這兩個人都有充分的作案動機——即為林一報仇。這兩個人的配置(女生+林瑾)與推理出的“溫言+林瑾”也吻合。至于二人如何得知事情真相,可能是林瑾挖出了秦之的時光膠囊。至于王杰那部分,可能溫言有機會從林一處得知,也可能是二人推測。
因為突然叫大家前來顯得突兀,秦之會心存戒備,因此等待十年——這也是林瑾一直沒有搬走的原因。待溫言到達之后,林瑾告知溫言(身為姐姐當然知道弟弟的事情)這一切,溫言遂同意與林瑾合作,為林一報仇。因此整體來看,是林瑾、溫言二人合謀欲殺秦之、王杰;然而林瑾中途就玩火自焚,誤喝毒酒而死。溫言繼續她的計劃,最終致王杰于死地。兩人罪行有輕有重,這也是僅僅秦之房間寫上“天罰”的原因。
匿名
| 發表于 2015-8-12 19:02:50
秦之被殺案
當然不是死者自殺。先吃藥再撞頭最后切腹,墻上寫字裝神弄鬼。行為奇葩不說,關鍵也沒看出他哪里有自殺的動機。
所以,這是一起密室謀殺。
鑰匙只有一把說明只能在屋內上鎖。
門鎖由偵探確認上鎖,且是偵探參與撞開門,說明確實門上了鎖。
門窗無法通過鑰匙排除把鑰匙送入室內的機械手法。
進門時一覽無余排除兇手仍然藏于室內。
但是,偵探撞開門后,并未對死者的身份進行確認。大家只是看到一個白色衣服的人背對著門側躺而已。所以這個密室的核心手法是:偵探撞開門時看到的并非死者,而是兇手假扮的死者,在他離開找人的時間里,兇手把跟死者進行了掉包。
具體流程是:兇手先引出死者,將其擊暈(捂住嘴或在隔音處進行攻擊),然后換上死者相同的衣服去死者房間布置現場(如刷墻)。而后鎖門,在屋內播放慘叫聲,假裝成死者倒地。
如果你認為不能播放錄音的話,那就是引死者出門后有比較好的理由拖住他,然后趁此機會去布置房間。然后再回來敲擊死者,讓死者發出叫聲。但相對來說,顯然前一種方法更靠譜一點。因為裝扮死者穿的衣服未必事先就有,很可能是從死者身上扒下來的,那樣的話,如果死者依然清醒就做不到了。

知道了手法再來確定兇手的話就簡單多了。
首先,一直守在門口的溫言自然脫不了干系。因為在偵探離開后,發生死者掉包的過程,她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所以她必然參與其中。而溫在發現死者時首選“保護現場”而不是“救人要緊”本身也是不合理的行為。實際上,溫叫住偵探的是為了防止他去查看死者,找理由支開了他是為了完成后續掉包。所以其實這個密室手法能成功,溫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溫也不可能一個人完成這個手法。因為前面說過了,必須有一個人來代替死者躺在那里冒充死者。這個人是誰?
從圖中的時間上,已經可以把范圍縮小到林瑾了。
夏:8:20去上廁所去了10分鐘的話,8:30已經從廁所回到沙灘了。
許:一直在游泳,沙灘上的人可見。
王:如果夏8:30返回沙灘的話,王此時也必須在沙灘。
宋:在8:30之前已經回到沙灘。
更簡單的排除法是:偵探在見到假尸體之后立刻沖向了沙灘去召集眾人,那么這個假尸體是不能在偵探之前抵達沙灘的(因為他不但要在偵探后離開,還必須在離開前完成掉包)。但是顯然偵探去沙灘的時候并未發現少人現象(否則必須指明)。所以這個假尸體不會是沙灘的4人。
林瑾可以完成扮演死者的重任嗎?
可以。因為林瑾已經是一副男人扮相了,扮演一個男人貌似不成問題。
謀殺契機是巧合嗎?比如死者若是也去了海灘怎么辦。
不是巧合。死者體內發現導致頭疼的藥物,這必然是兩位兇手的杰作。在這個藥力下,他自然會想去休息的。另一方面,一直怕水的偵探也是被挑選好的目擊證人。

兇手:林瑾 和 溫言。
證據:查看死者衣服里有無林的皮屑毛發。
查看刀上的指紋,如果有的話。

林瑾之死
首先,一般正常兇手并不會采取無差別殺人,無意義且無效率。所以除非實在無法得出特定目標,否則不考慮無差別殺人。
林是被毒死的。因為喝了拉菲。而拉菲是王帶來的,本來也是準備盛給王的。
所以首先必須要明確:下毒的目標究竟是誰?
葉的確愛喝紅酒,但是未必在當天晚上真的會喝紅酒。當晚王和夏一共要了3杯酒,而林發現廚房只有一個杯子的時候,只說去拿2個杯子。也就是說,杯子并沒有林的一份。就算她拿最后一個杯子是給自己用的,但在她回來之后并沒有人再出入過廚房,所以對于進入過廚房的人來說,廚房依舊是3個杯子的狀態,沒有林自己的杯子。在這種情況下,篤定林會喝酒下毒是非常不靠譜的事情。相對來說,反正如果下毒目標是王的話,就比較容易理解了。因為只有他要了拉菲。現場發現兩杯有毒的拉菲(一杯林喝了,一杯在垃圾桶),若是將這兩杯酒呈給王,必殺之。
確定了毒殺目標,再回頭來看這個案件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因為外面沙地的關系,從窗戶進入已經排除。那么有下毒機會的,即曾單獨在廚房呆過的只有:
林,許,宋,溫。
許如其所言,當時林離開只是意外,所以排除。
溫進入時間過短,所以排除。
宋雖然進入時間很長,但是他若是下毒,并不能解釋為什么他會倒掉一杯有毒的拉菲。
相對的,如果林是兇手,那么所有的情況都能得到解釋。
一開始,林在兩杯拉菲里面都下了毒,目標當然是毒死王。她在另一杯普通紅酒里面加了冰塊,目的是為了區分毒酒。而后王來到廚房,告訴他不單他要喝酒,許也會喝酒,林臉色不好是因為若她按原計劃把兩杯毒酒呈上去,那許也會被誤殺。于是她選擇再去拿一個杯子來裝許的酒。這次去的時間長是因為她在思考如何能夠只讓王一個人中毒,所以想挑選一個略有差異的杯子讓自己不至弄錯。回來后,她先倒掉了一杯有毒的拉菲,扔掉了杯子,并在新的杯子里盛滿酒。而后她自己想喝酒,就喝了加冰塊的那杯酒。因為這杯酒原本應該是普通紅酒。她準備喝過后洗洗杯子再給夏重新倒一杯。順便一提,之所以沒有只是倒掉毒酒洗洗杯子再給許裝酒一方面是因為不確保毒能洗凈,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她需要一個能區分的杯子。
所以林中毒其實只是意外,她并不知道宋曾經來過廚房,并且無意間幫她把冰塊掉包了。所以她中毒而亡,死的時候還一臉難以置信。

兇手:林瑾。
證據:這個只能想辦法在屋里找找毒源。


王杰被殺
王杰在得知他很可能是兇手目標的時候,就開始提心吊膽。處處戒備。但是他還是死了。不過正是由于他處處戒備,所以能接觸的毒源十分有限,這也讓本案的排查變得簡單了很多。
他直接出了兩樣東西,點果酒和水。
點果酒里肯定沒有毒,因為溫喝了并沒有中毒而死。所以毒下在水里的。
兇手事先準備了有毒的水放在桌上,等王杰咳嗽了就遞給他使其中毒。不難發現,王吐了并且咳嗽了其實是遞給他水的一個前提,如果不喝酒就不會吐,如果不遞給他喝酒他就不會喝酒。所以兇手只能是讓他喝酒的溫。
因為王對芥末辣椒過敏,所以溫只是在點果酒里加了些芥末或是辣椒東西。溫喝過酒之后臉紅紅的,嗓子啞啞的,甚至還流淚,其實就是因為喝了辣椒水的關系。

兇手:溫言。
證據:檢查一下果子酒就知道了。


王跟秦被殺顯然與10年前的案件有關。
林瑾和林一是姐弟關系,自然會為他報仇。
而溫言很可能是林一的女朋友。由這句話得出:“記得有一次我走在路上,正好看到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手拉手在我前邊走,我看男孩的身形挺像林一,就叫了一聲,他回過頭來,看到我,像老鼠見到貓一樣,拉著那個女孩就跑掉了,你說啊……”

10年前發生了什么?
很明顯,林一當時是為了保護小島,決定去燒開放商的倉庫。
在倉庫里發現了燒了的書包,而這個在倉庫管理員下午檢查時還未發現,所以書包只能是后面有人帶進來的。但是當天下午李伯曾見到過林一,當時他手里并沒有拿什么東西。所以還有人去過倉庫,這個人就是書包的主人。書包里有手電筒是為了照明,與燒倉庫行動相符。書包里有衣服的話,那能聯系到的只能是秦之。因為他非常愛心偵探團的衣服,所以舍不得在燒倉庫的時候穿,怕弄壞弄臟,所以裝到書包里的。因此當天晚上聚會他并沒有穿這件衣服。
另一方面,倉庫門沒有破壞,是用鑰匙打開的。能拿到鑰匙的只有王杰,他趁著父親把鑰匙掛到家里的時候偷到的。
所以王杰也是事件參與者。

但是只有林一死了。應該是另外兩個人看到汽油著火嚇壞了,直接逃離了現場,對被木材壓住的林一見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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