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12 17:01 編輯
林瑾和溫言合謀殺害了秦之,林瑾被自己誤殺,溫言殺害了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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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1. 登場人物
通過文中描述,本文一共出現主要人物10人,分別為葉蕭(葉)、許藝(許)、夏馳(夏)、溫言(溫)、秦之(秦)、宋垣(宋)、林瑾(林)、王杰(王)、李大爺、林一。
2. 秦之案2.1 案件性質引用 “可惡!”葉蕭轉動著門鎖,但門被從里面反鎖了。
刻著201門牌號的銀色鑰匙泛著幽冷的光,掉落在旁邊。
每個房間只有一把鑰匙,鑰匙丟了可就進不去房間了。
房間的門鎖無論從內鎖還是從外鎖都必須用鑰匙。
這可是一個封閉的密室,門窗都已被從里面鎖了,唯一的鑰匙還落在了現場內,再加上墻上的字,這簡直就是……
秦之的身上一共有兩處足以致命的傷痕,一處是后腦受到劇烈撞擊,較少量出血,第二處是腹部的刀傷,出血量比較大,經詳細判斷,后腦的傷比腹部的傷早一些,另外在秦之尸體中,檢測到某種可能導致頭痛的藥物。 首先,秦之身上有兩處足以致命的傷痕,其中一處為后腦受到撞擊,所以推測,秦之不是自殺,而腹部還有刀傷,推測秦不是意外死亡,所以秦應該是他殺。通過文中對于鑰匙的描述,可以確認,要想開門進入秦之所在的201室,必須使用唯一的201鑰匙,同時要想鎖住201室的門,也只能通過201室的鑰匙。而在葉開門時,門確實是鎖住的,所以一定有人從房間內鎖住了門。同時之后確認窗戶也是從里面被鎖上的,所以這是一起密室殺人案。
2.2 不在場證明
對每個人,8點30左右的不在場證明進行分析:
葉:與溫呆在一起,沒有作案時間。
溫:與葉呆在一起,沒有作案時間。
許:在海里游泳沒有作案時間。
宋:宋便利店收據(經證實為真)表示,宋8點20左右是在便利店,而8點25出現在沙灘(便利店到沙灘為5min),而從便利店到旅館要10min,所以宋在8點20以后沒法回到旅館。故也沒有作案時間。
王:其一直呆在沙灘上,在8點20時,夏可以證明其在沙灘上,8點25時,宋可以證明其在沙灘上。這期間的5分鐘不夠在旅館和沙灘間的往返。故也沒有作案時間。
夏:8點20離開上廁所,花費10min,有條件殺人,所以考慮為嫌疑人。
林:在旅館二樓浴室搞衛生,沒人證明,簡直就是兇手,所以考慮為嫌疑人。
綜上所述,有嫌疑的人是林和夏。
2.3 密室破解引用 在門打開的瞬間,里面的景象一覽無余。房間里一片凌亂,各種物品散落一地,在正對著門大概7、8米的白墻上,赫然出現了兩個血紅色的大字:天罰。在墻旁邊穿著白色禮服的人背對著門側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刻著201門牌號的銀色鑰匙泛著幽冷的光,掉落在旁邊,而與白色產生對比的,是禮服旁一灘鮮艷的紅色,氣氛格外恐怖。
門窗都已被從里面鎖了,唯一的鑰匙還落在了現場內。
周圍十米以內連個痕跡都沒有。
葉蕭大喊著想要沖進去,卻被溫言一把攔住。
你體力比我好,你快去把大家找回來,我在這里守著。 從發現尸體的經過,可以分析出,鑰匙在屋內,所以兇手不能從門中出來,只能留在現場或者跳窗(因為窗子被鎖在10min后發現,進入房間時并不知道是否上鎖)。因為葉和溫在一起發現了尸體,但是并未進入房間,而且葉被溫支走,所以溫可以在葉離開后鎖上本來供兇手逃走開著的窗完成密室。但是,從房間結構上看,201下方是廚房,而廚房外面的沙地沒有痕跡,所以跳窗的可能性較小,不考慮。那么第二種情況就是兇手,留著了現場,而現場一覽無余,那么兇手藏在哪里了呢?回憶下,發現尸體的過程,尸體是背對著門,所以如果兇手偽裝成尸體,背對門,是不會被發現的。所以密室的構成是,兇手殺完人后,將尸體移到別處,然后鎖上201的門窗,然后背對著門裝尸體,等發現者離開去找其他人的時候,將自己和尸體換回來,完成密室。
2.4 兇手確認
根據密室手法,溫一定是兇手的幫兇,因為如果溫是好人,那么兇手就不能完成將尸體換回來這一步,同時溫在發現尸體時比警察叔叔還鎮定,并且機制的支開了警察叔叔,是非常可疑。關于行兇人,之前分析是在夏和林里其中一人。根據這個密室手法,夏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在發現尸體后,夏是從沙灘趕回來的,所以不是兇手。那么兇手只能是林瑾。其它一些證據就是,既然林是在二樓的浴室打掃衛生,聽到叫喊聲后卻沒有三樓的兩人來的快,非??梢伞6伊值陌l型和男士一樣,所以冒充秦之是可能的。
3. 林瑾案3.1 證據總結引用 最終在垃圾桶內找到了一個杯子,并且里面似乎有一點殘留的酒漬,葉蕭本人也算對酒有些研究,憑借氣味,辨別出桌子上的兩杯一杯是拉菲的,一杯是普通的,林瑾死時喝的應該是加冰塊的拉菲的,而垃圾桶中找到的裝有殘漬的杯子里裝的是拉菲牌。
林瑾確實是喝了下了毒的拉菲死掉了,在垃圾桶中找到的杯子中拉菲殘漬是有毒的,桌上的兩個瓶裝酒色完全一樣的拉菲和普通酒都是無毒的,桌上其他杯子和杯子里的酒也都是無毒的。其他的都和葉蕭在現場偵察的保持一致。 從結果上看,一共出現了四杯酒,桌上兩杯,一杯拉菲一杯普通,均無毒,而垃圾箱里的拉菲有毒,林手中的冰拉菲不知是否有毒,而且毋庸置疑的是林是喝了毒拉菲死的,不會是什么吸入了xx氣體被毒死的。
另外從監控記錄,和宋的證詞可以推測,在宋離開時,廚房內有三杯酒,所以垃圾箱里的就只能是林或溫扔的。
3.2 第四個杯子引用 10點41分,王杰進入廚房,一分鐘后離開。
10點43分,林瑾離開廚房。
我進去的時候,她問我我怎么一個人要了兩杯酒,我說,我約了許藝一起聊聊天,要和她一起喝的,然后,我就發覺,不知林瑾病了還是其他,臉色特別難看。 林瑾是在王杰進入廚房后,才離開去拿杯子的。所以推測拿第四個杯子是因為林知道王要和許一起喝,怕誤傷,所以決定不能殺許,當時臉色不好是因為聽到自己差點誤傷了別人而害怕。當然考慮到第二次拿杯子拿了六分鐘,所以推測,當時林瑾一定不止去了倉庫,還應該去找了溫言。
3.3 毒酒
以下腦洞屬于一種沒辦法了的假設
林先倒了三杯酒,其中兩杯拉菲,一杯普通。結合王的在訪問廚房時,沒有拿到酒,而且之后林去拿了杯子,推測,當時王到訪時,已經準備了兩杯毒酒,而剩下普通都沒有倒好,當聽說王和許一起喝時,就決定要換一杯無毒的。等王離開后,林倒好普通,并將普通中加了冰塊。這時,應該是兩毒拉菲,一冰普通。然后宋進入廚房,喝了冰普通,并將產生了普通和冰 毒拉菲,于是此時應該是一冰 毒拉菲、一毒拉菲、一普通而且冰在原來的位置。然后林和溫商量后,決定林去拿杯子,溫去倒掉一杯酒。溫根據林的提示倒掉了毒酒,丟了杯子離開,然后林拿了杯子回到廚房,并到了一杯無毒拉菲,然后一邊考慮要如何讓王喝到毒拉菲,一邊喝了她以為是冰普通的冰 毒拉菲后,死亡。
4. 王杰案4.1 下毒方式引用 王杰才喝了一口,突然猛吐了一口,捂住自己的嘴,大口地咳嗽起來。
他大口地喝下去,直接喝掉一整杯,卻絲毫沒有好轉。突然,王杰開始吐血,身體不斷抽搐起來。
溫言沒說話,她拿起酒瓶,仰起頭,喝了精光,又拿起王杰死時手中的酒杯,也一口氣喝了下去。
“可是,壽司還有麻婆豆腐我也沒有吃啊……”許藝道。
在之前,王杰把他一個人關在房里,不吃不喝,甚至沒有睡覺。 首先,王杰吃的東西包括果酒、水、早餐。對于果酒,從溫喝酒的結果看,并不會至死,只會咳嗽;而對于早餐,眾人應該都吃了王杰的吃的部分,而如果這部分下毒藥,王杰忌口的菜中下解藥,那么和王杰一樣沒吃壽司和麻婆豆腐的許還活著就說不通了,所以果酒和早餐都不是被下毒的東西,被下毒的是水。
4.2 人物分析引用 溫言看起來有些驚慌,“這……這……,快點拿杯水過來,讓他吐出來。”
溫言沒說話,她拿起酒瓶,仰起頭,喝了精光,又拿起王杰死時手中的酒杯,也一口氣喝了下去。 從文中可以知道,水是溫提議給王喝的,而且溫言喝光酒的行為很可疑,首先如果為了證明酒沒毒,只要喝一口就夠了,不需要喝光,其次,作為一個正常人,如果看到面前有人喝了東西死了,應該不會貿貿然上去把那人喝剩下的東西喝光,所以溫言非??梢?/font>。
5. 林一案引用 倉庫的門鎖沒有被撬開的痕跡,應該是用鑰匙打開的,而唯一的鑰匙只有王杰父親有,他說鑰匙一直放在身上,只有晚上回家以后會掛在客廳的衣櫥里,但似乎很久沒有人來到他們三口之家做客了。
后來在現場發現了一個背包,里面有書、衣服和手電筒。
“沒有,應該是這樣?!?br />
林一是被壓在了大量木材的下面,死因是被燒死。
說好了要穿我們少年偵探隊的隊服來的,衣服呢?
秦之,你的怎么是一張紙,我還以為對你來說,推理小說才是最重要的呢! 首先,林一是死在倉庫里的,而倉庫的鑰匙只有王杰父親有,所以王杰一定脫不了關系,林一進入倉庫的鑰匙應該是王杰從父上那里偷出來的。接著林一如果是一個人去的話,應該沒有帶東西(從李大爺口中知道),而現場有一個書包,所以推測林一并不是一個人去的。結合秦之聚會遲到、沒穿隊服、沒拿推理小說,以及現場背包里的東西,推測秦之和林一一起去了倉庫。最后林一死了,而秦之活著,不免想到,秦之對林一見死不救。
6. 動機引用 正好看到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手拉手在我前邊走,我看男孩的身形挺像林一,就叫了一聲,他回過頭來,看到我,像老鼠見到貓一樣,拉著那個女孩就跑掉了,你說啊…… 從死者和之前林一案的分析結果來看,兇手殺人的動機是為了給林一報仇,就當年“害死”林一的人殺了。那么對于林瑾很好解釋,弟控max;而對于溫而言,之所以要幫助林,根據李大爺的描述,應該溫和林一是情侶關系,而且林一當晚的計劃可能溫也知道。所以溫和林為了給自己愛的人報仇,所以殺人。
案件復原
1. 秦之案
當晚,林讓大家都去沙灘玩,使秦之、葉蕭、溫言留著旅館。其中秦可以通過對其實物中下毒,使其頭疼,然后其會放棄前往沙灘;葉怕水這點大家都知道,所以葉留下做密室見證人。當大家離開旅館后,林和溫進入秦房間,通過敲門進入,然后趁秦不備,用鈍器襲擊秦后腦,使其昏倒,倒地時,在地面留下一灘血跡。然后林和溫合力將尸體拖到別處藏起來,比如浴室,然后林換上死者的衣物,用油漆在墻上寫上“天罰”,并鎖上201室的門窗,然后布置現場后背對著門躺下。林布置現場這段時間溫和葉在聊天。大約8點30,林大叫一聲,引來葉和溫,然后葉和溫破門而入,看到現場,然后溫支走葉,和林一起把秦之的尸體移動到201室,并捅上一刀。最后假裝什么也沒發生,和眾人一起進入201。整個過程中,要小心將血跡等濺開。
2. 林瑾案
見案件分析(一會兒有空回來寫,沒空就這樣吧,表打我...)
3. 王杰案
溫言將酒瓶瓶口一側涂上可以讓人咳嗽不止的毒藥,并在桌子上事先準備一杯下有毒的水。然后提議讓王杰喝酒,給王杰倒酒是使涂在酒瓶瓶口一側的毒藥進入王杰的酒中,然后王杰咳嗽不止,提議讓其喝水,于是大家就近去了溫原本準備好的水給王喝下,王就死了。最后,溫借著大家懷疑的機會,喝光所有果酒,消滅證據,同時完成雙殺后激動的留下了眼淚。
其他細節
1.因為林一死在了倉庫,所以王杰的鑰匙最終應該是秦之還,所以王杰應該是知道秦之見死不就的事情的,但是因為自己也參與其中一環,故沒有告發。
2.喝葡萄酒據說是不放冰的。
3.倉庫大火應該是秦和林一起放的,結果林被壓在木頭下被燒死了。
4.本文考慮毒無法被洗干凈-。- |